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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整改方案

时间:2022-08-06 11:36: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餐饮整改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餐饮整改方案

第1篇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2014年度和今年一季度企业上报数据(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衔接情况。

(二)企业上报数据与企业财务表相关数据衔接情况。

(三)企业上报数据与专业数据库相关数据衔接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进行比对并适时更新情况;各项统计调查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情况。

三、组织领导

区统计局成立由局长许泽华同志为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为副组长,工业科、综合科、投资科和法制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指导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工作指导组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区统计局法制科负责。

检查对象的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分别由区统计局工业科、综合科、投资科负责具体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使用情况检查由综合科负责具体实施。

四、检查步骤

检查工作分为计划布置、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布置阶段(3月31日前)

各乡镇、有关部门成立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指导组,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和指导工作。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部署本乡镇、本部门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检查对象并在本单位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业务问题,可以边查边改及时纠正;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

(三)调研检查阶段(4月9日至15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和督促检查对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区统计局组织调研检查组,由相关专业领导带队,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四)整改提高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具体建议。

五、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区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组织和指导本乡镇、本部门的数据质量检查工作。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路办事处共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160家,其中危险点、敏感点、重点企业37家,一般性经营企业123家,危险点有6处,分别为3个加油站,2个烟花爆竹长期经营点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商户,敏感点有1处,是位于柿庄中村的一家使用液氨的生产型企业。

二、隐患排查治理

在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首先组织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整改活动并上报自查结果。办事处组织安监办、经联社、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截止到目前出动100余人次,检查企业80余家,共检出安全隐患230余处(其中分为立即整改的100余处,限期整改的130余处),现已完成整改170余处,其余隐患现在正在整改。

三、主要做法

1、“强”领导。我处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办事处安监办、企业办、工商、派出所、电管所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个体工商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部署。

2、“重”教育。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张贴挂标语、书写板报、发放宣传单、广播等多形式,掀起了全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热潮,加强企业主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目前,共召开专题会议3次,发放宣传单2600余份。

3、“细”方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细化各项安全方案,对餐饮服务业、企业、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全面摸清我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

4、“严”整改。在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隐患,立即书面要求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不留隐患和死角。

四、存在的问题

1、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不能满足日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需要。

2、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不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3篇

 

XX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字【XXX】XX号)和省商务厅《关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字【XX】X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3号至9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2017XX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此次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细心安排

    成立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任成员的“2017年XX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等。

    二、检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对全市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肉、糖、厂丝等商品储备库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从机构、人员、资金、制度建设是否合理;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情况;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治理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等有关事项。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对辖区内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应急管理情况;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七、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等等;本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批发市场、商超、住宿、餐饮企业、加油站、物流仓储共37家,暂无发现任何安全隐患。

四 、下期工作打算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努力提高街沿街业户、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夯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基础,尽快实现商业街消防安全形势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任务

针对街消防硬件尚不完善,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以消除居民用电、用气不规范,违章搭建、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不足等火灾隐患,增强居民消防意识为目标,由区、街两级财政共同投入,对商业街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逐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商业街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和长治久安。

主要整治内容:1.消防设备、设施缺少、损坏,街内店铺燃气、用电安全隐患;2.街内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垃圾死角、停放车辆等影响疏散的安全隐患;3.街内经营商户消防安全意识差,自救、逃生技能缺乏等安全隐患;4.人员力量、资金投入缺乏,体制机制不畅等管理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

1.负责本次集中整治的牵头抓总工作,负责整治经费的审核、拨付。

2.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组织街巷内商户开展消防演练。

3.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对街内业户、居民的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区消防大队(历下公安分局)

1.负责对街内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火灾隐患,并分析汇总。

2.加强消防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沿线业户做好以下消防整改工作:一是对小餐饮场所内电气线路进行穿管,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二是使用市供气部门符合相应标准的专用瓶装液化气,厨房安装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有效隔离;三是主体建筑应满足二级耐火等级以上要求;四是厨房按照3.6米距离设置简易自动喷淋设施和独立式自动报警装置;五是油烟机每天一清理;六是小旅馆二层及以上的每个房间配置一条逃生绳,每个房间安装独立式自动报警装置。(泉城路街道办事处配合)

3.悬挂、张贴各类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提示牌板,监督、指导各业户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九小场所“一懂三会”的基本内容,员工达到10人以上的业户开展灭火疏散演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区安监局配合)

4.每周在街内至少组织两次执法检查,查处各商户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定期对消防巡查员进行培训。(泉城路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1.加大投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房进行改造。

2.联系供电部门整修改造街外部区域的民用、商用、公用电气线路,增设漏电保护器,论证检测整个区域公用、民用、营业场所使用的电力总荷载,达到电气线路敷设规范、电力荷载符合要求。(区市政局配合)

3.对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人员疏散的隔离桩进行撤除,对街巷两侧占道经营的临时摊点及场所悬挂的牌匾、广告牌进行清除(严禁广告牌遮挡窗户);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科学划定街内住户非机动车辆停车区域并进行规范管理。(区执法局、公安分局配合)

4.街南北主干线撤掉垃圾筒,加大环卫保洁频次,增加保洁力量,街巷内垃圾随产随清,确保道路畅通。(区城管局配合)

5.加强日常管理,调整人员的配备,增加街管理办公室人员和环卫保洁员,安排专人加强小型消防车日常维护,确保随时能够正常使用。

6.建立起巡查工作责任和兼职消防员值班责任机制,对管理人员分工、责任、培训等方面研究详细的规章制度,报区安委会备案。同时,在现有力量的基础上,再合理调配、增加人员,对街实行24小时监管,督促业户和居民做好消防防范,一旦有火情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警。

(四)历下交警大队

负责在街南北两侧设置机动车辆禁行标志。

(五)区市政局

利用街地下供水主管,在适当的位置增设3个消防栓,保证出水压力,并在每处消防栓设置一个灭火工具箱,放置必备的灭火设备,与消防栓配套使用。(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区消防大队配合)

(六)泉城路商业街管委办

在泉城路街南口划出停放消防车辆专用停车位。

四、时间要求

(一)集中排查摸底阶段(6月21日-6月27日)。由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按照片区划分,对街内的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同时进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到每家每户检查一遍,每家每户制定一套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8日-7月28日)。按照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对照整改措施,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督促各单位进行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全面验收阶段(7月29日-8月10日)。由安委会组织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整改方案和建设标准,对所有场所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四)巩固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30日)。在全面验收的基础上,由公安、安监、消防、城管、执法、市政等职能部门和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泉城路商业街管委办,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确定长效管理的措施机制,最终研究建立起街安全方面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打造“平安历下”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街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高压态势,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好商业街各类消防隐患。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区劳动关系的持续稳定和社会发展。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房建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水利工程、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及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情况;拖欠工资后的整改情况;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规定以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三、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

检查采取督促用人单位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26日至11月10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知识,通过送法上门、设立劳动者维权告示牌等方式,努力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铁路建设办公室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涉及房建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水利工程、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对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要求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表”(见附件2),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对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求其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拖欠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可行清偿计划。

各部门要对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和检查分析(见附件3),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立即整改。

(三)执法检查阶段(年11月21日至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铁路办、区公安分局和区总工会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结合用人单位上报的工资支付情况,确定检点,深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月日至2012年月日)。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将对我区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政策建议。

四、各部门的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工资等案件及时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协助各部门做好劳动者工资基数统计核实、监督发放工作;建设、交通、水利、铁办负责对本行业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积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本行业拖欠工资案件;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恶意欠薪犯罪的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性和,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律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区领导协调小组要积极协调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要积极争取工商、监察、司法、人行、银监、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区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将成立督查组,适时督导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严格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发现企业存在欠薪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处理处罚。对欠薪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要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依法追究刑责。

(三)健全长效机制。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各部门要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对每一位来电来访的投诉举报人员,要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引导,避免过激行为,防止矛盾激化。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通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对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拖欠工资的苗头和隐患,将欠薪行为处理在基层。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各阶段及全过程的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按时将各种专项检查材料上报区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上报下列书面材料:

第6篇

1、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重点是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

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4、网吧、游艺场所;

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措施

1、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2、对公众聚集场所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文化、工商部门要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用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材料装修装饰的,责令限期改正。

3、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4、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5、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

对有发生火灾事故危险,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四、专项整治的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的时间从2009年3月10日至4月15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1、全面部署阶段(3月10日至3月15日)。县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伏玉琼为组长,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和信息收集。

2、摸底排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20日)。县政府将组织公安、文化、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核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全面清理盘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的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4月10日)。县公安、文化、工商、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逐一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填写《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存档备查。

4、检查验收阶段(4月11日至4月15日)。4月15日前,县政府将组织县公安局、县文体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级相关部门要提早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县政府对所辖乡镇(街道)的检查验收,实地抽查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不得少于该乡镇(街道)公众聚集场所总数的20%。对检查验收发现整治不到位、公众聚集场所存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地区,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检查验收人员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抽查单位要全部填写检查验收意见和《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登记表》并签字存档。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公安、文化、工商、安监、消防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执法合力。媒体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

2、严格执法,确保整治成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整治,绝不姑息。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督促存在问题的业主、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明确责任,严格整治要求。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停职检查;对工作失职特别是因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造成公众聚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第7篇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班子创新和科学发展的意识还不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旅游产业目前已被国家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更要与时俱进。旅游管理的手段更要讲科学、讲发展。旅游工作要适应科学发展,首先是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创新和发展意识,才能在行动上对促进旅游工作科学发展有所作为。目前我们的旅游管理工作,基本上还是一直延续着一种固定的旅游管理模式,使用的都是老办法、老措施,凭的都是老经验,在改革创新和谋划发展方面做的还不够。

2、发挥旅游公共服务职能不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管理要走向宏观管理,要实现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转变,管理旅游市场的各种行为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公共服务职能要进一步增强,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在发挥公共服务职能方面做的还不够。

3、对违反旅游法规的行为监管力度不够。近几年来,通过我们不断的清理整顿和组织专项检查,我市旅游秩序逐步得到规范,绝大部分旅游企业能够做到依法经营,正当竞争。但还有少数单位,存在不良商业行为,旅游投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很不深入、不细致,监管的力度还很不够,只注重了检查的过程,缺乏对存在问题的后续整顿监管。

4、旅游管理手段比较单一。目前我们的旅游管理手段还很单一,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旅游行政措施经常滞后于发展迅速的市场,目前我们还没有一套针对快速发展的旅游产业的管理办法,如何做到主动应对市场、顺应发展,建立长效的适应市场规律的符合发展要求的管理手段,提高旅游管理水平,是我们急需要做的重要文章。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经过分析,我们认为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局党组班子思想还要进一步解放。班子想问题,做决策、习惯于遵循而少于突破。缺乏坚持沉下心来研究政策、思考工作、谋划发展的决心,缺少敢为敢做精神。

2、业务水平还不高。我们的业务能力没有顺应市场变化随之而提高,旅游工作专业性强,没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很难做好旅游工作,业务水平低就不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更谈不上解决问题。

3、旅游公共服务意识还不强。存在好办的事情主动干,难办的事情被动干的情况,特别是在旅游工作的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健全的宣传促销体系、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还不能够充分发挥旅游主管部门的作用。

4.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虽然坚持得较好,但有少数同志仅把学习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一项制度来坚持,联系实际不够,联系自身不够,深入调研、深入思考不够,导致学习效果不佳。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问题的措施:

1、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以抓好业务培训工作为抓手,提高全体旅游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2、加大旅游投诉查处力度。以促进发展,优化环境为目的,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为抓手,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一切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责任部门质监所。

3、加强市区旅游。规划城区旅游休闲街区(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综合区)和游客服务中心,开发城市风光游产品,将目前城市湿地公园、仰天岗森林公园以及光伏、钢铁等工业旅游产品编入以仙女湖为主导项目的一日、二日游线路,发挥城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区位、服务等功能优势和辐射效应。

4、针对各个旅行社的报价方面还要加强下管理。引导督促旅游协会加强自律,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功能,制定规则、建立监督机制。

第8篇

第一条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

第六条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七条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三章餐厅管理

第三条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以及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督权利:

(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四章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6.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

7.保证盛具、餐具的严格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反之,不得使用。

9.积极配合市、县各级主管单位、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整改。

10.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公司将立即终止餐饮服务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餐厅经营者自行承担,公司不负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将报请卫生、工商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餐厅卫生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餐厅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条件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2.代表公司广大员工,广泛了解、征求意见,随时就员工意见集中的问题向餐厅经营者提出质疑,要求其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在由公司主管部门、餐厅经营者参加的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并对餐厅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分。

(三)炊事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患腹泻、发热、呼吸道感染、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2.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4.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做到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7.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8.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9.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三勤(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9篇

关键词:冷水机组 冷却塔 冷却水

1. 引言

江苏连云港某宾馆按四星级改扩建后,于2002年5月正式营业,经过近一个月的试运行,空调系统出现了很多问题,经过本人对整个系统的仔细观察和分析,发现整个系统不仅在安装上存在很多问题,而且在设计上也存在不少的缺陷,如不进行整改,不仅造成能耗的浪费,而且将很难保证系统以后的正常运行。

2. 系统概况 2.1. 宾馆建筑概况

改扩建后的新宾馆分为主楼和辅楼两大部分,总建筑面积为31000余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6800平方米。其中主楼面积为24400平方米,局部六层,一、二楼为餐饮和大堂,餐饮面积为5054平方米,大堂为1200平方米,三至六层为客房,共有各类客房273间套。辅楼有五层,四、五层为会议和康乐区域,面积为2500余平方米;三层为办公及员工食堂区域,变配电室也设在该层,面积为1500余平方米;二层为员工更衣室、洗衣场和仓库等;一层为设备层。由于宾馆依山而建,地形特殊,导致暖通系统的前端设备和末端设备相距有400余米。

2.2. 暖通系统概况

2.2.1. 系统末端设备

整个暖通系统按舒适性空调设计方案设计,采用两管制,其末端设备根据需求不同分别采用风机盘管、卡式风机和空调箱另加新风系统。

2.2.2. 系统前端设备

前端设备及系统流程如图1所示,其中:

A. 冷水机组三台,1#、2#机组为美国产CARRIER离心机组,制冷量为1400KW,3#机组为大连冰山螺杆机组,制冷量为750KW。

B. 冷冻水泵5台,流量为320m3/h,输入功率为45KW的3台;流量为138 m3/h,输入功率为22KW的2台。

C. 冷却水泵5台,流量为320m3/h,输入功率为45KW的3台;流量为174 m3/h,输入功率为30KW的2台。

D. 冷却塔3座,1#、2#冷却塔的冷却能力为1750000kcal/h;3#冷却塔的冷却能力为875000 kcal/h。

3. 运行分析 3.1. 运行中的问题

A. 当环境温度高于34℃时,3#冷水机组连续运行30分钟左右就因其冷却水温度过高而保护停机,其冷却水出机温度达38℃以上,进机温度达35℃以上;

B. 当用一台小冷冻泵配合3#冷水机组运行时,部分末端区域因其流量太小,制冷效果差,导致客人投诉现象频繁,必须启动一台大泵,经离心机组旁通后方能满足需要;

C. 当运行1#、2#冷水机组时,机组经常运行在喘振保护状态,其冷却水出机温度达35℃以上,进机温度达32℃以上;

D. 冷冻水系统采用的补水设备为定压给水设备,无膨胀水箱,而定压给水设备是全封闭设备,整个系统缺少水处理的投药口。而且,由于市政给水压力已基本能满足使用要求,定压给水设备并未得到正常作用。

3.2. 问题分析

由于设备是新设备,管道保温全部采用50mm橡塑保温材料,保温施工也基本达标,因此,A.、C问题的产生,其主要原因应该是冷却塔的冷却能力不能满足需要所致,仔细分析一下原设计方案(如图1所示)不难发现:冷却系统和冷冻系统中的管路连接都有不足之处,即3#冷却塔、3#冷水机组和两台小冷却泵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冷却系统,两台小冷冻水泵和3#冷水机组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冷冻水系统。这意味着当运行3#冷水机组时,如果3#冷却塔的冷却能力不能满足需要,另外两座冷却塔虽然冷却能力是其数倍,但因它们之间缺少必要的连接而不能与之并联或串联使用;同样,当1#、2#冷却塔的冷却能力不足时,3#冷却塔也只能袖手旁观。

第10篇

一、第二阶段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重在查找问题

对照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找准我局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早在5月初,我们就结合学习调研活动,通过下发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分析全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月7、8号局党组中心组专门利用2天时间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学习,重点分析、查找问题,并归纳为“六不适应”。在分析检查阶段,结合起草领导班子分析报告,再次深入查找班子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归纳为“六多六少”。6月24日,局专门召开党组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共分为5大类、18个问题:

一是在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理论学习不够落实、组织生活不够经常、勤政廉政存有差距、发展理念不够科学的问题。

二是在作风效率建设方面:存在机关作风不够实、办事效率不够高、服务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三是在环境监管方面:存在内部机制不够健全、重查处、轻整改、执法监管不够到位、行政处罚执行较难、环境监测不够规范的问题。

四是在民生环保方面:存在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建筑行业噪声污染的问题。

五是在污染减排方面:存在工程减排力度不够、结构减排落实较难、园区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现和挖掘,为我们下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二)重在分析报告

起草一份高质量、符合全局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着眼长远建设的领导班子分析报告,是第二阶段的中心任务。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次、反复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集体的智慧,也集中体现了集体的智慧。5月20号,下发了领导班子分析报告提纲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5月23号召开了有关人员参加的讨论、座谈会;5月26号召集在我局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对报告进行了评议;6月2号局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报告和班子成员进行了评议。起草过程中,共收集意见、建议21条,归纳吸收进领导班子分析报告中16条。从而使领导班子分析报告做到了“四性”:

一是广泛性。从局领导到局机关、从领导到群众、从党内到党外听取、吸收了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客观性。从报告起草之初,局里就定下了深挖问题、深析原因、深刻认识、深谋远虑的基调,坚决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实事求是;

同时,报告内容全面,紧贴实际,针对性、操作性较强;三是实践性。报告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着重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四是科学性。报告体现了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长远,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前瞻性。

(三)重在理顺思路

一是全面客观地评价所取得的成绩和差距。局党组认为,过去几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全面发展和进步。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绩的取得,并不能表明我们就真正落实了科学发展观,标准还不高,离科学发展的要求差距还很大。同时,还认识到,作为政府负责环保工作的职能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好,在全市工业布局、产业定位、生态建设等关系到我市环保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深入思考不够,有时还存在临时观念,追求短期效应。

二是清醒认识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机遇。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局党组多次分析全市环保工作形势。一致认为,当前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到了最难攻克的“十字路口”,如能正视问题,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则一定能有所作为,促进发展。否则,将会功亏一篑,遗害无穷。形势严峻主要表现在“五难”:污染减排难、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难、部门联动难、企业自觉守法难、群众环保意识真正提高难。但同时,我们也认为,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省委书记指出:*正处于“黄金发展期”,要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参加“科学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讨论会的专家也提出:“生态文明是*现代化建设的灵魂”;我市20*年实现gdp1080亿元,正式跨入了全国经济发展一类城市行列。在这些挑战和机遇面前,作为环保部门绝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无所作为,而应该谋划长远,改革创新,迎难而上。

三是着眼长远,理顺了发展思路。基于对我市环境形势的清醒认识,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思考和“四评”之后,局党组理顺并确立了发展思路:始终坚持以创新求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为牵引,紧紧围绕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总目标总任务,按照“着眼长远、建章立制,求真务实、全面创新,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的发展思路,采取“确立三个目标、攻克四大难题、建立五项制度、推进六项工作”的方法手段,实现我市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这一发展思路的确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市环保工作的实际,是我局今后较长时期必须坚持的发展战略。

(四)重在建章立制

一是破除阻碍科学发展的制度措施。按照市委黄业斌书记“废止一批违背科学发展的规章,修改一批阻碍科学发展的措施”的要求,我们专门组织力量,对我局起草下发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将经过修改的42项规章制度汇编成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手册》。

二是起草《*市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践规则》。按照市委关于起草《十项实践规则》的要求,由我局牵头、7个部门协办,围绕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这一主题,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分10条、44款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三是确定建立五项制度。分别是《环保行政工作后督察制度》、《*市环保准入试行办法》(招商引资环保指引)、《排污许可证管理新机制》、《推进*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工作意见》、《企业环保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建立实施这五项制度也是第三阶段的主要工作之一,必须在这一阶段完成,下面我还要具体讲。

(五)重在惠民利民

5月24日,省委书记在惠调研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要努力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总目标总任务,并就如何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环保工作首先要确保我市环境质量的稳定,确保减排目标的实现,确保我市环境安全,其次要以优质服务为切入点,以“惠民环保”为目标,努力提高惠民能力,把落脚点放在推出并实施惠民举措上。为此,5月29日,我们在再次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推出了包括加强农村环保、局长接待日、一次书面告知、服务窗口前移、投诉限时处理、业务限时办结、开设“绿色通道”、聘请环保社会监督员等方面共10条环保惠民举措。这些措施还需要在这一阶段进行细化,制订实施办法。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正当学习实践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之际,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了里氏8级强烈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和全国人民一样,在倍感震惊和悲痛的同时,心系灾区,地震发生的次日,便自发组织为灾区献爱心捐款活动,当日便捐款近5万元,广大党员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无私缴纳特殊党费共6万多元,值得表扬的是,5月20号,我局组织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当即把竞赛奖励捐给了灾区,充分表现出了我局广大党员崇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第三阶段的主要工作

第三阶段叫做“解决问题”阶段。这一阶段是体现学习实践活动成效、让群众得实惠的关键环节,标志着学习实践活动从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的思想层面进入了实践层面。因此,要充分利用前段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运用科学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易与难、实与虚、近与远相结合的原则,分层次、分步骤解决存在问题。

我们局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解决、建立、落实”六个字。就是要解决5大类、18个问题;建立已经确定的5项制度;落实10项惠民便民举措。

(一)解决五类问题

前面我已经明确了经局党组梳理、确定了要解决的5大类、18个问题,局学习实践办也拟制了《整改责任分工表》,明确了整改项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三结合”的原则,先易后难、先实后虚、先近后远、稳步推进和一事一策、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方法路子,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整改措施和目标要具体、可操作,切忌长篇大论而又空洞无物。

(二)建立五项制度

建立五项制度的任务实际上早就明确了,有的单位也已交了初稿,但质量不高。什么叫制度?通俗地讲,制就是制造、制作;度就是尺寸,定制度就是要你为某项工作定规矩。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规范化、可操作是其基本特征。因此,各任务单位要理解意图,吃透法律,了解现状,认真思考,精心起草。同时,还要拟制《*市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此项工作环科所李传红同志组织人员已做了大量工作,完成了初稿,希望大家积极参与,修改完善,力争能为我市生态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实践办可以把我们起草的《*市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践规则》印发各单位,作为参考样板。

(三)落实惠民便民举措

本月初,我们局推出了10项惠民便民举措。这十个方面其实没有太多新的东西,有些是我们长期坚持的,之所以这次再提出这些问题,主要是其中有些已经过时需要更新,有些需要深化和补充,有些老百姓还不知道需要向社会公开,有的需要去抓落实。另外,我们还要按照市委开展“万名党员惠民行”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有关科室要尽快拿出方案。

三、提几点要求

(一)要明确责任主体

《整改责任分工表》中明确的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并推动落实、直至该问题得以解决的责任主体。

(二)要突出实践特色

分三种情况:

一是对条件已经成熟的问题,马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是对初步具备条件、但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整改措施推动解决;

三是对关系长远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规划,逐步解决。

(三)要严格评议评价

市委要求,整改是否过关,群众说了算。在解决问题阶段结束后,市里要开展“万众评整改活动”,并实行“末位警告制”。在这里强调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各单位问题整改方案、措施、目标制定后,要进行群众评议,坚持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标准,方案形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听取意见,认真修改完善;

二是凡是在市里要开展的“万众评整改活动”中,某一问题整改不到位受到批评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以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及消防安全组织、责任和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为主要内容,结合上半年安排部署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下列单位和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

(一)对人员密集场所、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讯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配置情况,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以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

(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存储、经营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库房、经销门店等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灭火设施、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以及燃油、燃气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反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城市居民小区、社区、乡镇村庄、农户集中居住区的违章建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和整治,对违章乱搭乱建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产品、新建或重新装修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进行检测,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重大庆典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被列入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导,力争在年内整改销案。

三、方法步骤

全市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各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和大整改活动。

活动自12月3日起至明年3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2月3日至12月2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县区政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举报电话,通过张贴公告、印制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级*、消防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冬春防火安全常识、初起火灾扑救常识,火灾逃生常识,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动员、安排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开展群防群治,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逐级落实责任,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限时整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督查落实阶段(12月31日至明年3月15日)。

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列入市上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违章搭建、堵塞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非法从事油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私自进行液化石油气槽车分装,以及在公共餐饮营业场所使用液化气钢瓶等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发生。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各种节庆活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或《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复查仍未整改的单位,要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单位,相关执法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加大对违章建筑查处力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工程竣工后,未取得《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不得投入使用。歌舞娱乐、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未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加大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市政府年初安排部署的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任务。

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冬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并将书面总结于3月1日前报*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落实20*-20*年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于2009年3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民政、教育、商贸、监察、城建、交通、农业、旅游、文化、卫生、工商、*消防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组织协调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在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往年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大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12篇

一、总体目标

酒类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食品,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是促进酒类生产、酒类流通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保证酒类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通过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酒类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全面落实酒类流通登记备案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达到“来源可查、流向可追、数量可控”的目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

二、整治范围

以《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依据,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对酒类流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开展以葡萄酒专项整治、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整治、酒水经营业户专项整治、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四大整治行动。要着重以县城区、乡镇的消费集中地,渔村、城乡结合部等作为检查区域;把各类名酒专卖店、娱乐场所、小超市、社区(街道)小卖部、酒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把各类白酒、葡萄酒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办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表(证);已办理的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等情况。对未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的要抓紧时间到县商务局办理;对逾期不办理备案登记表(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二)全面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对酒类经营者和酒类商品的检查,全面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1.全面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

2.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是否索取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的行为;填写《随附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

3.对未按要求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要在补办《随附单》手续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酒类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四)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县商务局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加强酒类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挥酒类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放心酒”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三、时间安排

全县集中整治从2012年4月开始,到2012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办理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县城区及街道没有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酒类经营者(包括宾馆、酒店)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商务局商贸流通管理科办理备案登记(电话:,电子邮箱:),其他乡镇的酒类经营者(包括宾馆、酒店)由各乡镇负责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共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续)》(见附件),法人(业主)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

3.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签字盖章;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签字盖章;

5.机构组织代码证或法人(业主)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

(二)检查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对全县酒类流通领域进行集中检查整治,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酒类流通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对辖区内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复查、总结,并做好全县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准备迎接市商务局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内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协调配合,周密部署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