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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年终考核总结

时间:2022-12-01 22:46: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务员年终考核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务员年终考核总结

第1篇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考核机构;考核内容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0-0014-02

一、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权限以内的公务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察评价,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工资等的依据。

公务员考核是制度中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公务员激励机制包括考核、职务升降、奖励、工资福利保险等环节,公务员考核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为其他环节提供依据。新公共管理十分重视绩效评估,“我们已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一个东西若不能测量,那它就不存在”。通过将公务员已取得的绩效和绩效标准相比,可以使公务员及时发现绩效差异和不足,同时,考核也促进了公务员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激励公务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工作。同时,将公务员工作绩效同他们的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作比较,使公务员有机会对提前设定的绩效标准作出检查,对有问题或不现实的绩效标准即时作出调整或改变。

公务员考核是发现人才、知人善任和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途径。考核是识别人才的基本方式,通过定期考核,可以使领导者和人事部门对下级的能力、品行、学识、工作成绩方面都有较为深刻的观察和了解,以此作为选拔人才的可靠依据。这样,考核为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条件,而不致埋没人才。

公务员考核有利于加强公务员管理。考核通过对公务员的政治表现、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具体考察,进而对其作出公正评价,以此形成对该公务员进行培训、奖励、升降、工资增减等的客观依据。没有完善的考核,就难以形成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实现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

公务员考核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其他模块的改进。如美国联邦政府不仅将公务员绩效评价的结果用于公务员绩效的改进或薪酬等级的变化,还更多地用于公务员的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公务员的绩效评价制度还有助于确定公务员培训和发展的需要作出判断和选择,以实现公务员的全面发展。

二、现行国家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而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要求列入国家《公务员法》开始推行,则始于2006年。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一方面在不断地完善,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问题突出表现为考核内容和指标的不合理、缺乏专门的考核机构和考核方式方法的不当等方面。

1.考核指标和内容设置不合理

作为公务员个人来说,如果单位、部门、层级不相同,其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则必然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考核指标和内容设置具有针对性。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既考察弹性较大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也考察硬性的工作实绩和出勤状况等,是一种全面性、系统性的考核,但全面的考核标准也无形之中要求公务员做到面面俱到、无一遗漏。尽管考核强调以实绩为中心,但在操作中公务员把他们几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尽可能地表现为一个“完人”,使得工作中出现了忽视人才素质差异、职位差异等问题。同时,指标体系设计过于抽象,缺乏具体性和实践操作性,很难判定何种行为达到了其标准。由于指标的难以区分,评估者往往流于形式,对被评估者给予相同的评价。

2.缺乏专门的考核机构

专门考核机构应该隶属于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没有专门考核机构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公务员绩效考核很有可能流于形式,得不到实质性的开展。一般情况下,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机构临时组成,或是由单位领导负责,或是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目前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中普遍没有设立专门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机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效果。

3.考核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的公务员考核主要由各级组织的人事部门承担,虽然也规定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程序,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但测评结果往往不公开,由领导掌握,损害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被考核对象没有规范化地向考核者沟通信息的渠道,难以公开自己的想法,表达自己的意愿。

4.考核方式不合理

公务员考核主要是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个人总结、出勤记录、领导评议、民主测评等。在平时考核中,主要采用的考核方法是考勤,而在年终考核中,主要采用的考核方法有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公务员绩效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在方法上具有较大差异。在这些方法中,除了考勤是一种较为客观的考核方法之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领导评议等方法都会带有不同程度的主观因素,而冲淡绩效考核的客观性。

除此之外,在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还存在着如考核结果的模糊化、对考核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以及考核主管官员缺乏责任意识、重考核轻反馈等问题。

三、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

1.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考核内容

第2篇

为了科学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年度考核目的:进一步激发系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进取心,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工商事业发展。

第二条 年度考核范围:系统在职干部职工,其中局领导班子参加市局组织的考核。

第三条

年度考核优秀认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的认定,分层次按比例划分。全系统中层干部作为一个考核小组,按参加年度考核的人数确定优秀比例,掌握在__%左右;一般干部以所在的科室、所或联合科室作为一个考核小组,按参加年度考核的人数确定优秀比例,掌握在__%以内。确定系统优秀等次的人数与县局的年终考核结果相联系。

第四条年度考核先进认定:县局在认定优秀公务员的同时,从各单位公开上报和民主测评推荐人员中确定先进人员,系统干部先进人数控制在__%左右。同时,以全局为单位确定先进人员职工_人、合同制人员_人。

第五条 中层正职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等;

(三)年终民主测评排名必须在全系统名列中上。

第六条 中层副职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分管的业务工作考核前列;

(三)年终民主测评排名必须在全系统名列中上。

第七条 一般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从事的业务工作完成较好;

(三)年终民主测评排名必须在全系统名列中上。

第八条

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被认定为优秀先进等次。

第九条

年度考核程序:各单位按程序召开年终总结会,以考核小组为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进行公开推荐,推荐名额控制在总人数的__%以内(不计职工和合同制人数)。县局结合年终民主测评工作,组织开展年度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民主推荐工作。系统职工和合同制人员参与全局统一的推荐。以各考核小组所公开推荐的名单为基础,去除测评排名中下的人员,从县局民主推荐的名单中依序补充,中层干部不参加单位公开推荐,以民主推荐排名为准。在公开推荐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由县局党委综合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公开推荐等各方面因素,拟定优秀和先进等次人员。对拟定为优秀和先进等次的人员在系统内公示,再行确认本文来源:文秘站 。

第3篇

[关键词]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绩效考核;考核方式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1. 128

[中图分类号] F27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1- 0219- 02

1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

1.1 考核指标体系不合理

1.1.1 考核指标过于宏观

考核指标“德、能、勤、绩、廉”只是原则上的规定,过于宏观,具体指标内容不明确,缺乏具体性和实践操作性。考核等次被简单的划分为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项,评价者没有具体的参考指标、数据对比,多为主观评价,为了全局稳定,往往对所有的公务员做出基本一致的评价,而所谓的“优秀”也变成了轮岗式的担任,这使绩效考核偏离了原初目标,丧失了客观性、可靠性,没有发挥其应尽的作用。

1.1.2 考核指标缺乏针对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较于其他普通公务员,有很大的区别和差异,由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职业特点, 其工作性质各不相同,要求自然也不一样。用一个标准去衡量无法体现考核对象的工作特性,严重趋同的“指挥棒”,使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普遍缺乏工作的“内动力”。

1.2 考核方式不合理

根据规定,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为年度考核积累资料,提供依据,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与年终测评相结合,确定考核等次。在实际操作中,普遍的做法是由公务员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述职报告,对个人工作进行总结, 然后由主管领导提出评鉴意见。这种方式形式主义严重, 具有随意性,主要依据考核者个人的主观印象和感觉进行评价,使考核结果失真, 并且评语缺乏统一的评价维度及定量标准,不利于被考核者之间进行比较。平时考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按时到岗、没有重大过失就不会影响年底的考核等次。这样的考核方式对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而言,不仅无法反映其工作情况,还会降低其工作积极性。

1.3 缺乏专门考核机构

在我国多数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中没有常设的公务员绩效考核专门机构。每到年终考核时, 各部门成立临时性的考核领导小组。这种考核机构一是其按照所有工作的领导关系临时拼凑而成, 考核机构成员主要考虑的是像完成其他工作一样尽快完成本次任务, 很少去想如何做好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二是这种临时机构具有明显的非专业特征, 机构成员不懂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只是凭主观印象做出一个笼统的评价。这就很难对公务员绩效做出客观和准确评估, 甚至会出现错误的评估结果。

2 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绩效考核

2.1 设立专项考核指标

在定性规定下设立专项考核指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2.1.1 客观性原则

在设立专项考核指标时,应该使考核指标能够真正地反应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做的实际事情和实际行为,即行政执法人员做了什么,通过考核指标要能够基本体现出来。

2.1.2 全面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在考核指标设定时应尽量使指标覆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所做的各项工作。在考虑全面性的同时, 也要考虑考核指标的重点性问题, 即对于能够突出反映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工作情况和成绩的指标, 应充分考虑, 重点研究, 并多进行设定。

2.1.3 定量指标优先原则

定量指标能更真实地反映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情况, 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主观因素的干扰, 因此, 尽可能多地采用定量指标是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定的重要发展趋势。

2.2 建立日常考核体系

建立日常考核体系,首先单位应成立绩效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办法。日常考核的重点应包括考勤、考绩两大项。考勤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是否遵守日常办公的时间规则等; 考绩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所作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这两项内容的考核都可以采用记录和填表的方法进行。

2.3 成立专门考核机构

可在单位人事科设立单位日常绩效考核机构,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对单位人事科日常绩效考核的监督管理。鉴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公务群体,还可以引入公民监督体系,使绩效考核公开化、信息化。

加强绩效考核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使绩效考核人员做出更准确和客观的考核评价。其主要培训内容建议包括:公务员绩效考核基本的理论和方法及其最新发展趋势;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的理解和使用;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方法和程序;如何降低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误差,等理论与实践性内容。

3 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几点建议

3.1 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直接与群众相连,因此,在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绩效进行考核时,一定要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把“忠诚、公平、正义、廉洁、科学、高效”作为主要价值追求,重点考核其对上级部署的决策力、对公众诉求的回应力、对社会稳定的维护力和对事业发展的促进力。相应地,必须坚决反对将部门利益、“罚没收入”列为考核的主范畴。

3.2 培育健康的绩效文化

行政机关和企业是不同的,它不是盈利性的机构,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它的宗旨是服务人民。所以要培育健康的绩效文化,需明确对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绩效激励,改进是重点,要倡导标杆学习和团队创造;改进绩效管理时,要把绩效帮助、绩效沟通和绩效提升的方法作为重点。

第4篇

***海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年度考核作为加强本关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五抓五促”,着力提高考核工作水平,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初现成效,考核结果得到了关员广泛认可。

一、考核工作部署抓提前筹划、促工作落实

在**年初即成立了由主要关领导为主任的关考核委员会,对全关考核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评估;在年终考核时由1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考核工作,保证考核领导落实。总结分析以往考核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在2次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关**年度干部考核方案》,保证考核内容、时间落实。三是为保证考核工作公正、有效实施,在考核前专门对抽调的考核小组人员进行了培训,统一规范了考核程序、绩效评估和评分标准,保证考核人员、标准落实。

二、考核方法抓求实创新、促民主科学

一是对本关考核委员会设置了《***海关部门工作量化考核登记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登记表》,设定对应分值,对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测评,所得分值按照各50%的比例计入考核总分。二是通过各部门季度工作分析、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等,对部门工作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将年终考核结果与日常考核情况综合考评,提高考核的科学性。三是对本关“网上评议”系统的相关功能进一步完善,广大关员通过该系统查看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人事政工处设专人如实登记网上评议意见,经汇总归类后上报关党组,作为部门负责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四是对干部个人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客观公正。专门设计了《***海关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优秀推荐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设定了28项指标,并设定了相应的分值,对推荐考核优秀人员的全年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核。五是在本关hb2004系统上自主开发了“网上投票系统”,将各部门推荐的考核优秀和嘉奖人员上网公示,全体关员进行“网上投票”,充分听取民意,每名候选人的所得票数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年度考核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信度。

三、考核过程中抓改进深化、促完善提高

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边考核、边完善。针对个别部门在评先选优中出现的“平均主义”等现象,关考核委员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予以纠正,保证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关党组为提高领导干部考核的民主化,专门召开全关大会,关党组成员在会上逐一向全体关员述职,并将所有关党组成员的述职报告在政务办公系统中公布,开通了“关长信箱”,接受关员对关领导的监督评议。

四、考核监督抓严格把关、促风清气正

一是在本关内公布了考核投诉电话,设立了举报箱和网上“关长信箱”,畅通了群众监督考核、反映意见的渠道。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全关范围内公布考评结果,接受关员监督。三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对每个环节的工作及结果进行全面监督。

第5篇

一、广西推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在组织实施上,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度建设

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市都成立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明确聘任制公务员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聘任机关的编制使用情况及拟聘职位、聘任制公务员的名额及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期及聘任方法、聘任程序、组织领导、实施步骤、管理办法、纪律与监督等有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各个聘任单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试点工作的推动力。为帮助各部门熟练掌握聘任制公务员的有关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举办了一期聘任制公务员培训班,为推进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制度安排上,突出科学性和合理性,力求切合实际

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在试点工作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组织了精干工作班子,拟订了《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了试点工作“1+3”文件体系,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3个具体的操作性政策文件。文件体系拟订后,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组织了专家组对“1+3”文件体系进行了评审和论证,特别是在聘任岗位职位定位、聘任职位层次、绩效考核、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关键性问题上进行了详细论证,力求切合实际,方便操作,规范聘任,规范管理,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在招聘过程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聘任

目前,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已进入公开招聘程序。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要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五个关口。因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要求招聘过程全程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人大、政协等相关社会各届的监督,以保证各个招聘工作环节的透明度。

(四)在聘任管理上,坚持科学管理,确保聘任效益

针对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特点,在聘任管理上,坚持做到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动态管理。一是实行职位管理。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全部为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聘任制公务员不实行职级制,聘任的公务员也不执行有关委任制公务员的任免规定,不设科、处、局等职级。二是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依据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实行聘约动态化管理。三是实行协议工资制。聘任制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以在编在职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和市场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薪酬水平为参考,根据具体聘任岗位由合同双方约定。四是实行岗位绩效考核。聘任制公务员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均以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要求为依据,按照所制定的岗位说明书,科学合理地量化考核指标。

(五)在资金支持上,坚持统筹安排,力求按需要安排资金

在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的工作经费,其主要用于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及开展聘任公务员的前期工作等。同时,防城港市财政预算安排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薪酬、奖励、考核等经费,这些都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与常任制公务员相比,在管理上有较大的区别。在实践探索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在改革中加以解决。主要有:

(一)薪酬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的是协议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构成。在考虑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时,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过高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容易引起同单位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与聘任制公务员的攀比。同时,也不利于聘任制公务员在单位开展工作。但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仅相当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或没有体现出一定的差别,特别是对于紧缺的专业较强的职位就会丧失了对人才的吸引力,也就达不到聘任制公务员的目的。所以,如何确定合理的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是关系到能否招聘到优秀人才和充分发挥聘任制公务员才能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考核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的薪酬、奖惩、合同解除等都要求在严格考核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操作。考核能否客观公正,首先要有可以量化的指标,其次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进行量化考核。如何进行量化考核,工资与考核如何挂钩,这是需要迫切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每个单位要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职位说明书”,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和量化,同时,在收集、分析、评价聘任制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时,要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考评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业绩。所以,考评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是公务员聘任制能否顺利实行的关键。

(三)聘后管理问题

当前,聘任制公务员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主要原因是现行制度安排下无法从常任制公务员中找到合适所需的人才。其目的是通过聘任制的方式和灵活的薪酬制度引进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所需要的高端专业人才,这就必需要打破现行的一些人才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框架。同时,这些聘任专业人才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的,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的,因此,如何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在工作中赋予其多大的行政指挥权和行政处罚权,其在工作中是对行政首长负责还是对工作任务负责等,这些问题是聘任制公务员聘后管理中必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以及现有的养老保险政策,对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当前,国家没有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试点之中,聘任制公务员一般聘期在1—5年不等,在聘任期间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由聘任单位缴纳还是由财政安排资金直接划拨到聘任人员账户?参加养老保险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的资金在聘任期满后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试点中研究解决。因此,如何实现聘任制公务员聘任期满后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一个难点问题。

(五)出路问题

由于聘任制具有期限性,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期满后何去何从,是应聘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其在不同程度上会对招聘的效果造成一定影响。应聘者认为,对聘任制公务员不能只考虑政府需求,还需考虑他们的需求,在立足满足机关用人需要的同时,也应关心聘任制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但目前,对于聘任制公务员合同终止后能否续签,《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也没有涉及,合同期满后能否续签,需要在试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因此,如何实现聘任制公务员人员流动过程中的制度衔接也是各地在探索聘任制公务员问题的一个重点。

第6篇

(一)关于实习时间

2011年10月8日,教育部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强调“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完善教育实践课程管理,确保教育实践课程的时间和质量”。很多高师院校把学生实习时间定为十四周,实习前两化相关教学技能,实习后两周总结表彰,中间十周为在实习基地学习时间,和《意见》强调的一个学期的时间要求大体一致。然而,实习时间的安排却与部分学生的考研及公务员考试时间发生严重冲突。我国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的时间都是每年的年底,而学生在九月份开始实习强化训练到实结表彰结束,正与学生复习考试时间冲突,这就造成了部分学生在实习和考研、考公务员中疲于应付,实习既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温习备考也被耽误。于是备考的学生抱怨实习时间太长,最后不得不放弃备考,而此时实习时间已过大半,实习的成效可想而知。

(二)关于实习学校

实习学校的选择是个难题,应该说绝大多数实习学校都能给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学习环境,使实习生能够完成既定的实习上课时数,班主任工作等也都能顺利开展,并得到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热心、认真的指导。但客观地说,教育实习工作给实习学校在教学和日常管理上都带来不小的影响。比如由于应试教育体制的存在,家长对学生分数的过分关注,使实习学校对待实习生时感到十分矛盾。个别学校由于某种原因不得不接待实习生,但在实际操作中,又不愿意让实习生多上课,有的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竟然只能上一节课,还必须是在自习课时间。有的学校不允许实习生接触班级、接触学生,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学生的实习热情,甚至影响到未来的从教信心。

(三)关于指导教师指导

教师勤奋敬业的精神和精湛的教学技能于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实习生,这些是实习生最该学习的地方。但个别实习学校的指导教师上课随意,甚至没有精心准备,所以在实习生备课准备阶段,提不出富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甚至存在指导教师因为自己有事,临时指定实习生在没有任何备课准备的情况下就上课的现象。还有的指导教师从学生一进入实习学校就把自己的课程全部抛给他们,实习生在还没有认真听课并做好准备的情况下,就开始了实习代课。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利于实习生的学习和提高,个别指导教师的敷衍了事,也颠覆了他们在实习生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二、解决问题的应对策略

为了使师范生能在教育实习过程中真正获得提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应对策略:

(一)以学生为本,调整实习时间

为了减少在时间安排上对既想认真实习又想考研、考公务员的学生的影响,实习前的强化培训可以提前至上一学期的期末,即7月1日至10日,这样既能与本学期刚刚结束的教学法类课程很好衔接,更给了那些在教学技能、理论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学习的学生时间,使之可以利用假期时间加强学习,以便下学期顺利实习。9月至10月先到实习学校实习8周,下一学期开学继续实习2周,然后回校总结。此外,还可以在实习模式上进行改革,如笔者提出的“三三制”教育实习模式。

(二)加强沟通合作,互利双赢

实习前,高师院校对每一所实习学校都应进行深入了解。高师院校和实习学校之间目前还缺少互利互惠实现双赢的合作机制,高师院校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建立合作平台,为实习学校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服务。例如,在科研项目上合作、为实习学校提供师资培训、聘任优秀一线教师为实习导师、院校和实习学校联谊等。实习学校和高师院校之间的密切合作,有利于高师院校做好实习工作,使所有的实习生在实习学校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锻炼和提高。

(三)双向选择,约束监督

第7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

在事业单位改革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中,如何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率是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也是改革的重中之重,着眼于事业单位绩效评估问题的研究对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率,进而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绩效评估现状

我国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原则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与国家公务员考核只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略有不同。对注重实绩原则的强调,是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及事业单位工作的内在要求决定的。

在考核的内容上,以德、能、勤、绩为主,根据各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考核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有侧重地确定考核内容。比如,对于科、教、文、卫等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德、能、勤、绩的具体含义就各不相同。

在考核额标准上,根据《暂行规定》,“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责任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该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因此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在考核的等级上,根据《暂行规定》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并且增加了实行“告诫”的规定。

事业单位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

1、考核内容笼统

在我国事业单位现有的绩效考核体系中,考核内容基本上由“德、能、勤、绩、廉”涵盖,但非常笼统,缺乏具体的考核要素,使考核者很难客观、准确地把握标准。

2、考核方法单一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几乎没有系统的考核方法和比较完备的考核工具。我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最典型的方法就是年度总结法或述职,这种方法就是被考核者利用书面的形式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及评价,然后由主管领导评定等级。

3、考核周期不合理

我国事业单位的人员绩效考核一般采取的是年度考核。这种周期一方面无法准确的评估个人绩效,另一方面不能很好的激励员工工作。

4、考核结果与其他环节的衔接

考核结果不能与培训、薪酬奖励、招聘、晋升等挂钩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如果结果没有得到应用,员工不会在乎考核结果,考核最终将流于形式。

提高绩效考核的思路

以事业单位总体发展目标和职工岗位职责为主,突出实绩为主,科学设定指标体系和考核内容,提高考核的效度。

确立绩效管理理念,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可信度。

建立严格的绩效奖惩制度和干部诫勉制度,把考核结果充分应用于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深入持久地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使绩效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提高绩效考核的措施

做好考核前的基础工作。把事业单位员工的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资格,做好各岗位的工作分析,为绩效考核提供考核指标和标准的参考依据。

合理选择绩效考核人员。根据不同的被考核者选择不同的考核人员。在选择考核人员时应考虑以下因素:第一,考核人员必须能够消除或者减少对被考核者的个人偏见,保持客观标准;第二,必须是经过绩效考核相关知识和业务培训的人员;第三,考核人员必须有机会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全方位地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观察。

结合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和实际情况,吸收和借鉴企业绩效考核中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和指标考核评价等级。

注意日常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事业单位的各级管理者不仅要通过日常的工作了解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还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来评价工作人员在一年内(或某一段时间内)的绩效水平。

完善交流反馈机制。要注意畅通交流渠道,加强管理者与被考核者的经常性沟通。考核后,通过面谈等方式将考核结果进行及时有效地反馈,帮助员工认识自己的不足并加以纠正,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从而促进该系统整体绩效的提升。

第8篇

一、建立法官业务素质考评及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长期以来,法院对法官的管理一直参照国家公务员沿用行政化模式,一般只是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例行考核,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评定为“优秀、称职、不称职”等三个等次。但是,由于我们的考核内容往往偏重于定性分析,考核标准趋向概念化、抽象化,对法官的评价往往较为笼统,给人的感觉较为模糊,不能体现法官的真正水平和相互间的素质差异。

由于缺乏一整套系统化、科学化的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官素质考评体系,在具体操作上,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称职,在评先评优时或投票选举,或领导拍板,有的部门甚至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导致考核部门对每个法官的真实水平了解不多、不准,评选出来的优秀因而也缺乏很强的说服力。在现行的法官考核机制下,法官个体的工作好坏难以体现,能力高低无从区分,一方面使勤于钻研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法官难于脱颖而出,成为真正的业务带头人,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另一方面,个别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较差的人由于缺乏应有的鞭策机制,继续抱着混一天算一天的思想,不思进取,应付工作,拖了法官队伍建设的后腿。因此,突破公务员考核的传统模式,建立健全具有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体系,是法院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大势所趋,也是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是管理体制中的监督和验证系统,没有完善有效的考核,就不可能有科学的管理。特别是在法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合议庭功能的强化、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选任、法官助理制度的施行以及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求对法官的管理必须建立起一套能够反映其业绩和综合能力的考核体系,实现“优胜劣汰”,保证法官队伍的高素质。法官考核重在经常,只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起完善的考核机制,干部部门才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准确地掌握法官的基本情况,为法官的管理和任用提供依据。

法官工作的专业性较强,虽然各项具体的审判业务有所不同,但仍具有相对的可比性,通过对办案质量、效率及办案效果的比较,能够反映出法官的素质高低、能力大小以及业绩水平。同时,办公自动化进程的加快,计算机技术在法院管理工作中的大量应用,也为法官以及其所办案件质量的动态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法官考核体系,正确评价法官,并以此作为法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晋升等级和工资的依据,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切实可行。

二、突出职业特点,设置考核内容。

根据法官法的规定,对法官的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细分起来,其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办案数量。首先应当区别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几类不同的案件。还应当区分一审、二审、审判监督和减刑假释案件等。具体内容应包括审结案件数、审限内结案率、当庭宣判率以及上述指标在本庭的排列名次。二是案件质量。法院应当建立必要的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对法官所审案件进行必要的抽查和重点检查。抽查可采取法官自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的范围是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改判案件和法定审限内未能结案的案件包括经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三是裁判文书质量。裁判文书虽然是案件质量的载体和表现形式,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件裁判正确、程序合法的案件,其裁判文书不一定是优秀的。裁判文书质量的高低往往反映出法官的法学理论功底、逻辑推理能力、认知水平和社会责任心。裁判文书不仅要记录裁判过程,而且要进行分析、论证,增强说理性,这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证。四是创造性思维能力。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法官能否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立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做出合法合理的评判。这反映出法官在立法滞后的情况下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由于对此类案件的有无、多少不好事先预知,因而可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评定案件影响性和复杂程度并进行记载、加分的办法。五是调研能力。法官不仅要善于办案,而且要善于总结审判规律及经验,完成从理论到实践又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对法官调研能力的测评,可从完成集体调研课题、参加学术研讨会是否获奖、在学术刊物上的数量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定,可采取适当的加分制。六是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主要考查其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审判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如何,仪表举止如何等。

三、建立一套完整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

由于法官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法官的考核尤其要注重对其审判业务素质及审判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而这种考核应当是基于一定的量化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定性分析,应当具有可比性,包括纵向、横向的比较,具有说服力。应当避免靠印象打分或以偏概全的做法,代之以数字和事实说明问题。因此,对法官的考核应当制度化、数字化、定期化。就法院内部而言,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机构,建立一套完整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无论对于完善法院的内部监督、保证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还是对于全面、客观评价法官,为法官的考核任用、晋职晋级、评选评优提供依据都是十分必要的,可谓一举两得。

(一)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机构,配齐配强质检人员,赋予其对全院案件进行定期检查的职责。我院已经成立了审判督察办公室,应该赋予其对全院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的职责,实现质检办和审判督察办公室合并办公,对我院案件质量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质检办可以对我院各类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必要时可以对辖区基层法院的案件组织自查、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质量评查原则上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总结、回顾和反馈。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则是结案后随时登记,随时评查,随时反馈。同时要建立每季度质量讲评会制度,由质检办对每季度抽查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改判案件和专项检查案件在全院法官大会上进行讲评,以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统一同一类案件的执法尺度。为便于开展工作,应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充实到质检办,质检办的人员可采取两年一轮换制,以保证从事质检工作的法官不至于长期脱离审判第一线。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评估体系。要对法官有一个全面、客观的评价,就必须有一套科学、规范的质量评估体系。对案件质量的评估应建立在合议庭及承办法官的基础之上,内容涵盖收案数、结案数率、判决数率、调解数率、撤诉数率、上诉数率、上诉改判重审数率、申诉数率、进入再审数率、再审改判重审数率、案件差错数率、裁判文书差错数率等。该质量评估体系应该能全面反映合议庭及承办法官在办案数量、质量、社会效果、审判作风以及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每个季度,质检办应对各合议庭及承办法官的上述质量指标情况进行综合评查,并予以汇总公布。在分析相关数据后,从案件调解撤诉率、上诉申诉率、进入再审率、再审改判重审率、案件及裁判文书差错率等五个方面,按由高至低的百分比顺序,排出每季度全院每个法官所办案件质量位居何位的名单。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建立将实现对办案质量不同层面的立体监督,全面客观地评价一个法官的综合执法水平,发挥科学的目标导向作用。

第9篇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监狱系统全面推行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对于推动系统内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各监狱在实践中纷纷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这项行之有效的监狱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0__年度,永州监狱结合监狱实际,在选拔16名科级领导干部中,就如何在竞争程序上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等方面进行了几项新的尝试,有一些收获和体会。

一、让平时工作的政绩在竞争中说话

我们认为每名候选干部素质的表现,都应当分为竞争时的即时表现和实际工作中的平时表现。即时表现为一般通过竞争时的笔试、演讲、测评等方式来检验,而对平时表现我们则多以年终考核的方式来检验。从对干部素质的反映能力来看,平时表现无疑比即时表现更加客观全面,更具说服力。但在我们以往的竞争方案的设计中,往往是不恰当地把两者之间的轻重关系倒置,重笔试、演讲、测评结果所反映出来的即时表现,轻年度考核结果所反映出来的平时表现。在这次科级干部的竞争上岗工作中,永州监狱做了一个重要尝试,就是在方案中突出了平时表现的分量,还两者之间关系的本来面貌,让平时工作表现在竞争中说话算数。具体做法是:

按照竞争的三个阶段,即初选、考察、决定任用,我们把第一阶段的初选由通常的笔试、演讲、民主推荐三块调整为笔试、演讲、测评、年度考核四块,采用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并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决定进入考察阶段的入围人选,四块所占的分值分别是30分、30分、30分、10分。其中测评30分是由民主推荐修改而来,计分规则是每张票优秀30分、称职20分、基本称职10分,测评得分=(30*优秀票数 20*称职票数 10*基本称职票数)/有效票总数。年度考核10分的设置是,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占6分,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占4分。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得分规则是,20__-20__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计6分,20__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计5分,20__年度被定为称职等次的计3分;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的得分规则是,20__年度所在单位被评为红旗单位的计4分,被评为单项先进单位的计3分,一般单位计2分,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指具有政工上发生有警察职工因严重违法违纪被立案侦查的、改造上发生"四无"事故的、生产上没有完成经济指标的、科室业务工作受到省局或监狱通报批评的四项否定性情形之一的)的计0分。

做以上调整的目的在于:

1、使整个初选阶段全部实现百分量化考核,操作过程更为简明直观。把通常的民主推荐调整为测评,主要是考虑推荐具有排他性,不便于量化计分,而测评不具排他性,可以更为精确地反映候选人之间的差异,缩小因投票人推荐某候选人(得30分),其他候选人都只能不被推荐(得0分)而带来的巨额不合理分差,从而解决因投票一头独大(即分差大),一"投"定乾坤而带来的种种弊端。同时,也只有压缩投票虚高的权重,才能为平时表现等块面腾出必要的权重空间。

2、使平时表现的重要性在初选阶段得到凸显,享有应有的发言权。从表面上看,似乎年度考核在整个初选百分构成中只占到10的比重,相对其它三块的各占30而言,好像无足轻重。其实不然,因为最终决定候选人能否顺利入围考察的因素是分数差而不是分数的绝对值。也就是说,笔试、演讲、测评、年度考核四块中,各块所占的分值比例只是决定了它在百分结构中的分数绝对值的大小,而真正决定各块所能产生有效作用的大小的因素却是各块自身能够在竞争中拉开多大的分数差额。据统计,在永州监狱本次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中,以上四大块中侯选人员实际得分分数分布情况是:

笔试分数14分15分16分17分18分19分20分21分22分23分24分25分26分小计人数1011258735522354人演讲分数22分23分24分25分26分27分28分小计人数1349229654人测评分数16分17分18分19分20分21分22分23分24分25分26分27分小计人数121175636434254人考核分数3分4分5分6分7分8分9分10分小计人数4012141345254人

注:所有候选人分数均按四舍五入规则去掉小数点

由上表可见,笔试、演讲、测评、年度考核四块各自的最大分数差分别是12分、6分、11分、7分。如果我们再进一步研究一下以上分数分布的离散度,把极端的个别现象去除,即只研究2人以上的典型现象,那么以上笔试、演讲、测评、年度考核四块的典型分数差就应为9分、5分、10分、7分。也就是说,在永州监狱的这次竞争中,四大块发挥作用的权重从强到弱的排序应该是测评、笔试、年度考核、演讲。

二、让笔试在竞争中更多的贴近监狱工作实际

笔试的目的是通过候选人的答题来测试候选人的政治素养、文化水平、专业理论功底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素质。过往,我们多半采取从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或上级题库中调取试卷的方式组织考试,这种方式简单易操作,但题目在与监狱工作实际的结合度上总是难尽人意。这次永州监狱竞争上岗的笔试,我们尝试着改为由自己命题,目的就是要增强 笔试题目与监狱工作实际的结合度。这次所命的试题,总体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块,其中客观题占40分,分别为单选题10分、多选题20分、判断题10分,主要考公务员和监狱警察的应知应会知识,解决知识的覆盖面的问题;主观题占60分,分别为5道案例题,竞争机关职位的考其中3道题,竞争基层职位的考其中4道题,主要考工作中的实战能力。大比例地运用案例题来检验候选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就是本次命题工作最突出的特点,也是较为大胆的一个尝试。

5道案例题分别设置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可以遇到的5种工作情景,从多角度来考察我们的候选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际工作能力,尤其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譬如第一道案例题,设置的情景是某区领导安排办公室主任落实迎检仪式,而办公室主任以仪式是形式主义,有违节约精神为由拒绝执行的情形,要求候选人员予以评论。这道题实质考察的就是候选人员在行政管理学和公务员法规方面的理论知识;又譬如第三道案例题,设置的情景是一名罪犯称病拒不完成生产任务,与带班民警发生了冲突,带班民警坚决要求对该犯实行带铐严管的情形,要求候选人员以监区领导的身份写出处置办法。从候选人员的回答中,我们就可以非常直观地了解到他的政策水平、工作思路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甚至包括其思维的严谨性和处事的艺术性。

通过以上命题上的创新,我们既较好地避免了以往笔试中经常出现的高分低能现象,同时,又避免了笔试误导候选人员读死书死读书的问题。

三、让严格的民主程序使感情因素从竞争中走开

感情因素是困扰竞争上岗工作的一大"顽症"。监狱系统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较长时间来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管理体系,导致警察队伍各种关系比较复杂。于是,每当干部竞选,总有一些感情因素干扰正常工作。为了尽量限制、减少感情因素在竞争上岗中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本次竞争中,永州监狱从民主测评的程序设置上做了有益的探索。

1、创新投票人产生办法。具体做法是:第一步,回避。就是按回避制度,把全狱警察中凡与候选人间具有应当回避关系情形的同志剔除,留下的同志统称为投票资格人。第二步,分类。就是把投票资格人按级别、岗位进行分类。这次我们共计分为6类,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机关正科、机关副科、基层正科、基层副科和一般民警。第三步,配额。先确定投票人规模,再根据规模按类别分配名额,确保监狱各级别各岗位的警察在投票中均有其代表。我们这次确定的投票人规模为84人,其中副处以上14人(坐直通车,凡有投票资格的直接获得投票权)、机关正科15人、机关副科10人、基层正科15人、基层副科15人、一般民警15人。第四步,确定通票人。通过随机抽样确定投票权人。在民主测评会前1小时内,我们通过抓阄的方式在各类投票资格人中按规定的名额指标逐类抽取确定投票权人,即抽即告,不留时间空隙。也就是每抽出一类投票权人,即刻通知本人进入会场,防止干扰。以上四个步骤,均由政治处派专人操作,纪委全程监督。如此一来,使得感情因素影响正常投票的问题得到有效的限制。

第10篇

大家好!

从今年3月1日起,我们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这是省政府在的法治政府、的责任政府、的阳光政府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指导全省行政机关的行政能力提升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级行政机关行政能力的建设工作。这项制度主要包括5方面的内容,即“强化学习实效、规范行政行为、实施目标倒逼、深入一线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其中“规范行政行为”、“推进电子政务”两项工作分别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工信委两家部门负责,这两家部门的领导将为大家详细讲解;这里,我受厅党组和解毅厅长的委托,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的“强化学习实效”、“实施目标倒逼”、“深入一线工作”三项内容向大家作介绍。由于本人学习不够,对有些问题的理解不深,有些观点、见解可能不一定准确,提出来和大家一起学习探讨,有讲得不到位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今天我主要讲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二是当前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

一、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

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他们是机关中最活跃的因素,现代文明机关的创建成功与否,政务环境优化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怎样。那么什么是公务员的素质呢?公务员应具备的能力又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公务员的素质?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对我国公务员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素质是指一个人经过长期锻炼、学习所达到的一定水平和素养。但是,目前国内对什么是公务员素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这里我们不妨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具备:(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后4款条文实际上规定了公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据此,可以将公务员素质理解为:公务员素质是公务员自身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它包括政治素质(拥护宪法等)、思想道德素质(良好的品行)、心理和身体素质(身体条件)、专业知识和智力素质(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

(二)什么是公务员能力?

无论是高尚的思想道德、良好的政治品德,还是健康的身心体魄,良好的智力开发,丰富的知识体系,最终都要通过能力的整合作用于具体的行政过程中才能得以发挥和实现,因此能力实际上是公务员基本素质的核心,它往往直接决定着公共行政的效率、效能和效果,反映出政府的能力和施政的状况。

那么,什么是公务员能力呢?能力主要侧重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即顺利地完成一定活动所具备的本领。公务员能力则是指在现代行政环境中依法运用公共权力和其他公共资源,科学有效地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服务群众、推进社会可持续的增长和发展,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专门才干。新的行政环境下,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要有较高的战略水平、法制水平和政策水平,对行政环境具有高度的敏感性、应变性等,从而才能在法律、社会公众、政治系统和专职监督机构的规范、约束和检查监督下管理公共事务。

(三)公务员素质与能力的关系

通过上面对公务员能力和素质的阐述,可以看出,公务员素质与能力相辅相成,素质通过能力体现,能力印证素质,因此,在进行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的时候,必须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把公务员培训观念由提高素质转变到提高素质与培训能力相结合、以能力培训为着力点的新观念的轨道上来。

二、当前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以高科技和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社会在迅速的发展和变迁中,将逐步形成高度复合、日益紧密、开放民主的社会架构,这对以往的社会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其中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能否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但是,根据人民网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公务员队伍中出现了“能力恐慌”的现象,在受访的县级以上干部中,66.9%的人表示自己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58.1%的人表示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比较弱,另外,表示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能力不够强的,分别占35.7%、43.4%和19.9%。另有对某经济发达省份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有近70%的服务对象认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素质“不太适应”或“不适应”环境变化的要求。这种情况的出现使我们不得不反思以前的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工作。

从目前调研的情况看,当前公务员队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知识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亟待提高。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知识结构看,基础性学科专业的公务员人数较多,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学科专业人数则较少,特别是有独特见解与个性、敢拼敢闯的创新型公务员以及复合型干部、多功能型干部,管理专家、法律专家等专业型干部更是极少。即使目前高学历公务员的比例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文凭不等于水平。拥有高学历的公务员也大多只受过单一的专业教育,现代管理知识普遍薄弱,其中从与政府事务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的就更少了。

(二)观念落后,队伍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目前,仍有少数公务员的思想观念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双腿已迈入市场经济时代,脑袋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较习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作方式和行为方式,依法行政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不按制度办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有些机关公务员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还存在着形式主义、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追求安逸、不图创新等问题,这些问题将成为影响投资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症结。

(三

)对公务员培训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对公务员的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培训不培训一个样。只注重公务员的工作,不注重素质与能力的培养。有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危机感、压力感不强,认为不学习照样工作,学习的自觉性不够高;部分公务员工作学习矛盾突出,没有时间学习进修,也影响自身素质的提高。三、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

根据公务员素质与能力的关系,在进行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的时候,要把提高素质与培训能力相结合、以能力培训为着力点。根据《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国人部发〔〕48号),一名公务员必须具备9种通用能力: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心理调适能力。我们谈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就是要以9种通用能力的建设为着力点,促进将我们的素质转化为能力表现出来,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那么,怎么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呢?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一年靠管理,十年靠制度”,素质与能力能不能提升,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是靠制度推动。因此,为解决当前我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建立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培养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学习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他们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夯实提升行政效能的基础。

下面重点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的三项工作向大家作逐一介绍。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学习型机关”是学习型组织的一种,它是在共同愿景指引下,通过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提高全体成员持续地学习、运用、创新知识的能力,为国家机关履行各项职能和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把国家机关培养成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旺盛生命力、持续发展的、开拓创新的组织。

各级行政机关在进行学习型机关建设时,应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

1.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基本原则

基于学习型机关建设的目标诉求及现实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要坚持和把握如下原则: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要求机关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要以促进工作为重要目标,以生动的社会实践来解释和印证理论,避免空洞说教,在课堂理论学习之余,要辅以丰富的社会实践,以提高学习效果。

理念与技能相结合。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学习活动的目标定位或内容安排,都应兼顾理念与技能两个方面。技能因能直接促进工作而为公务员所需要、所欢迎。理念同样值得重视,因为理念(思想)决定思路和方法,进而决定出路和结局。许多工作方法的创新源于理念的创新和思想的解放,故理念与技能两者不可偏废。

全体参与原则。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不仅普通公务员要参与,领导干部更应率先垂范,因为这是我们做好本职工作、服务机关工作全局的需要。

多元途径原则。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实现学习手段的多样化,例如,学习活动不仅可以有理论讲座、专题报告的形式,还可根据内容需要和实际情况,采取研讨会、读书会和电教片播放等其他形式。

制度保障原则。就是要求在学习型机关建设过程中,应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推进。

2.建设学习型机关的主要措施

学习型组织的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因此,各级行政机关要抓好以下措施的落实:

(1)建立培训报备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提升素质和能力为目标,根据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实际,制定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具体方案。要结合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学习经历等实际情况,以提高综合素质和岗位技能为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不同的学习目标、学习计划,科学选择课题实施培训。

(2)建立集中培训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强化集中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单位集中培训课题20__年不得低于3个,每个课题不得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的学时不少于10个。

(3)建立培训登记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公务员培训经历的登记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对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根据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完善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公务员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建立培训抽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于12月10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完成培训计划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以上措施,强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以上就是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承担的第一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倒逼

1.工作目标倒逼的含义

工作目标倒逼是通过详细分解工作目标任务,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任务倒逼责任人等方式,强化督促检查,促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围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工作目标倒逼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目标倒逼进度。即坚持全过程目标倒逼管理。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并以此为起点,倒推各地、各部门、各职能处室及其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任务,倒推每季、每月、每旬、每周直至每日的序时进度,形成以日保周、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标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终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时间倒逼程序。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程序,确保用时间进度倒逼各级行政机关在政策法律法规章程的柜架内履行职能,最大限度地简化、优化工作程序,谋求法律与政策的最佳对接,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3)社会倒逼部门。即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要全程公开,对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相关职能部门要督办督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通报,同时新闻媒体要跟踪采访、报道、点评,接受社会的监督,形成全社会监督约束的氛围,以倒逼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4)下级倒逼上级。即通过任务立项分解,逐级对目标任务承担责任。上级在交办、督查下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同时,要切实帮助下级

解决具体问题,形成一个全过程、逆向的监督链和全员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此倒逼上级减少会议文件,确保基层集中精力抓工作落实。(5)督查倒逼落实。即充分发挥大人、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和目标管理督查部门的作用,加大过程性、动态性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目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督查员,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部门开展巡视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等部门进行查处,落实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惩处措施。及时对影响目标进度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2.实施目标倒逼的保障措施

通过对部门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管理,以点带面,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年度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确定实施目标倒逼管理的重点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从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1-2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形成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选报表要包括重点工作名称、负责人、责任主体、项目开始时间、总体完成时间、阶段目标及阶段目标完成时间等内容),于3月底前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共同审核。各级行政机关确定的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经报同级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审定后,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4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督查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对经审定的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各级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对各单位的重点工作目标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切实保障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3)进行目标成果督查。各级行政机关在选报的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要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查工作,并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自查报告,上半年的自查报告应于6月底前报送,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于12月中旬选取50%的行政机关进行抽查,并形成督查报告,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督查、行政监察部门。

以上就是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承担的第二项工作。

(三)推行一线工作法

1.一线工作法的含义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各级行政机关落实一线工作法,要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我们这里说的“一线”不只是简单的层级概念,不是说从省到州、市、县、乡才算一线,各级机关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的现场也应该算“一线”。因此,现场在哪里,哪里就是一线;问题在哪里,解决问题的现场就是一线;为民办实事的现场在哪里,哪里就是一线……

2.推行一线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一线工作法”是各级行政机关计划决策之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想科学计划、正确决策,就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丰富翔实、客观全面的第一手材料,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第一线,深入到跑办项目第一线,深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的第一线,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各种难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没有一线的工作调研,什么计划决策都不过是空谈,只有深入一线的人才是把计划决策变成现实的人。

“一线工作法”,是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要求我们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了解群众之所需所想,解决社会基层集聚的社会矛盾、群众生活中历年沉积的急、难、愁问题、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新的民生问题、不同阶层的多元利益诉求问题等,解决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消除群众的疑虑和困惑,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线工作法”是强化事业心责任感之需。我们工作重心是否在一线,说到底还是事业心责任感问题。心想在哪里,脚就会迈向哪里;心在党的事业,脚就会走向一线。只有到一线去,到矛盾比较多的地方去,到群众困难比较多的地方去“跟班作业”,多与基层单位和群众交流沟通,“零”距离接触来自基层的意见或建议,面对面调研指导、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打牢群众基础,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进而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线工作法”是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之途。实践出真知,公务员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增强,不仅要通过自身的学习教育,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贵州瓮安事件为什么会发生?其中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有的公务员缺乏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能力。“一线工作法”就是要改变过去有些同志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作法,成为公务员在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的新形式。通过“一线工作法”,到一线开展工作,在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工作,使机关公务员在一线工作中形成鲜明的政治取向、崇高的职业道德、高尚的行为操守、务实的工作作风、时代的创新意识和无私的公共精神。

3.如何推进一线工作法的实施

为确保各级行政机关真正深入一线工作,我们想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各级行政机关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决策和部署,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领衔主办、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深入一线解决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建立一线工作联动制度。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问题,建立以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涵盖问题收集、梳理、分发、处置、督办等环节在内的衔接紧密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流程通畅、高效快捷的一线公共服务体系。做到一个部门能一线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需要其他部门合作解决的,互相联动,共同解决,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3)建立社情民意沟通制度。要充分依托各种媒体,构建与一线群众快捷方便的联系沟通平台,了解一线群众诉求,就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决策、项目及敏感事项等问计于民,将群众的谏言献策作为政府决策、制定政策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科学性;就与民生相关的重大实事项目、重点工作、群众诉求问题处理结果等及时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要对重点工作、重大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在一线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一线群众诉求事项的处理情况等,严格按照明确的事项、标准、时限、要求,实施责任倒查,强化责任追究,杜绝各种扯皮、推诿现象。

以上就是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承担的第三项工作。

第11篇

关键词:科学管理 强化监管 医保基金 安全运行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以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为核心,辅之大病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低保职工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新型医疗保险机制逐步取代了长期以来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的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通过以下方面论述了医疗基金的科学管理和监管措施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建章立制,强化协议管理,从根本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从医疗保险运作以来的情况分析,降低医疗费用仍有很大空间,所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注重事先监督、量化指标、科学指标体系、强化协议考核,通过协议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做到“四个结合”,即一要将宏观指标和微观指标有机结合,强化协议可操作性;二要将诊疗规范指标和合理用药管理指标有机结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要将控制费用指标和减轻个人负担指标有机结合,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四要将事先控制和事后违规处罚有机结合,强化协议考核力度,重点抓住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药品费用占比、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人次均费用增长率、住院率等主要指标进行考核,注重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

在管理上要努力实现联合监管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管理的主体作用,强化考核;二是建立一支业余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日常监管;三是联合卫生、药监、物价、财政等部门进行联合监管;四是加大对参保职工的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医疗保险,支持医疗保险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保险管理人才

医疗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此,必须抓紧医疗保险人才队伍的培养,造就一支作风顽强、技术过硬的医疗保险管理人才队伍,同时,也要抓紧培养高素质的医疗机构管理人才。要逐步改变从医院临床一线提拔技术人才、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管理经验的传统方法,调整医学院校的专业设置,强化医疗保险管理人才培训的系统性和专业性,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医疗保险管理人才队伍,这对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加强对医疗保险政策研究,针对医疗保险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完善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管理模型,强化管理手段,同时又要避免僵化管理,努力实现医疗保险网络准确性、规范性、稳定性、安全性、连续性的质量要求。首先要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信息系统建设,要建立比较完整的参保职工医疗处理系统,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清晰化,堵塞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不合理用药、检验、检查的漏洞;其次要实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实时联机,保证信息的及时、安全、统一和联网运行,使转院、转诊、异地就医等通过网络直接报审,满足当前医疗保险费用审查的要求;再次是要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统计指标体系,保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医疗保险基本情况和基本数据;第四是要建立参保人员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和管理。在信息系统建设上,要强调系统设计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数据代码,同时要注意系统软件的可操作性和界面的人性化。

四、科学结算方式,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科学合理地结算医疗费用,是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重要因素。我们应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和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合理利益的原则,探寻不同的结算方式,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保证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支付的医疗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服务相对等,即物有所值。通过实行全年总额控制、每月定额结算、年终考核决算、结合单病种结算、均值管理等复合型的结算方式,及时调整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结算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和安全以及医疗保险患者应享受的医疗待遇。在结算中,对于大额医疗费用要建立专家评审机制,定期评审大额医疗费用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定期公布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有关费用情况,强化社会监督。

五、加强沟通,注重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间的配合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是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注重与它们的配合有利于更好地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一方面在政策制订前要注意征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确保政策准确到位;另一方面在政策执行中要经常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强化考核,确保政策执行到位。通过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医疗保险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医疗保险的共同管理。

六、坚持“三改并单”,强化和完善医疗服务的管理

要坚持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的协调配合,围绕三项改革的总目标,加快改革步伐,实现三项改革的整体统筹推进。首先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选择上,要根据参保人员的人数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比例。其次要进一步建立规范有效的制约机制,强化、细化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协议和管理措施,严格药品费用的合理占比。再次是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费用监管时,要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管理,立足于既方便参保职工就医,有利于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发展,又有利于基金安全运行。

第12篇

目前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如,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领导班子及干部的真实情况。考核方法简单死板,效率低下。考核通常采用一次性集中考核,缺乏平时工作绩效考核,使得年终考核失去了应有的依据。考核过程中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致使考核者对干部情况的了解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此外,不能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在考核遇到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考核方法,以至使考核材料“一件衣服大家穿”,考核结果失准失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就要进一步创新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考核内容、方法,积极构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科学体系,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

一、创新考核机制,按照分级分类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建立科学的干部分级分类管理体制,是社会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只有按照科学的分类管理要求,对具有不同工作性质、职业特点和不同成长规律的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才能适应社会管理日益科学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要求。应当说,过去我们在干部考察工作的方法、内容等方面还多少有些滞后,难以很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转变。针对干部考核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考核工作,形成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1、在考核方法的改进上,力求形式多样,层次有别,手段丰富。

一是将现有干部大致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党委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即党的机关工作者;(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包括政府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4)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人员;(5)企业管理人员;(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根据《国家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法规制定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二是多用动态考核办法,对考核对象工作内容考察的同时,还要对工作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进行考察了解。

三是运用逆向考核方法。考察中,在干部现任职务单位进行个别谈话时,谈及缺点或不足时,往往有顾虑,不愿谈。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到干部原单位了解一下,这时谈话者大都能畅所欲言,直言不讳。

四是实行百分制干部年度考核方法。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实行了百分制考核方法,变定性考核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核评价主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干部考核工作中的民主。这种考核方法可以使各评价主体的评价意见得到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使考核的结果更加科学,更具有可比性和参考价值。

2、在考察内容的完善上,力求要素明确,内涵具体,直观清晰。

干部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情况,为提拔使用、降职免职、交流轮岗、奖惩教育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和参考。因此,在考核中,一是要突出考"廉"的内容;二是要增加考"个性"的内容;三是要充实考"不足"的内容;四是要考"历史"的内容。

3、在考核标准的设置上,力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衡量有据。

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注意把握几个关系:一是准确把握德与才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资历与能力、学历与水平的关系。也就是说,判断水平看学历,判断能力看资历。三是正确辨别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四是正确分清过程与结果的关系。

4、在考核责任的落实上,力求职责明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制定考核责任制时,一是要明确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要遵守公平合理、宽严得当的原则。三是要实行责任主体与追究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四是坚持可操作性原则。考核责任制必须做到周密、细致、明确,同时又要简便、易行,这样才能保证责任制落到实处。五是要本着奖罚分明的原则。

二、创新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指标

所有的考核体系,无论是考核内容、方式方法,还是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都是围绕整个考核指标来进行的,所以说指标体系显得十分关键。如何建立好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呢?

首先是制定工作总目标。它包括任期内应完成的确定性目标和不确定性目标,以及阶段性目标。同时也包括为完成目标任务所应体现出的德才表现。总目标制定后,再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情况和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成员,使之具体化。

其次是确定考核的评价标准。有目标,就必须要有标准,没有考核的标准,就难以认定工作的好坏与优劣。这个标准必须具体化,要有一定量的程度要求。应根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所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实绩完成状况分人制定出各个等次的具体标准。只有做到考核标准的具体化和合理化,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第三是制定配套合理且有利于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奖惩办法。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考核的目的,就是要兑现奖惩,否则就失去了考核工作的应有意义。奖惩可分为经济奖惩和职务奖惩。从近几年实践情况看,经济奖惩适宜一次性兑现,不适宜晋升工资。在经济奖惩上,不仅对优秀干部要实施奖励;而且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干部要坚决兑现惩罚,这样既可减轻财政兑现奖励所带来的负担,同时也能增强全体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那些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干部,只要考核认为不属于客观因素造成,就应当给予免职、降职处理,这是解决领导干部出口不畅的有效途径。指标体系的建立要把握住五点:一要有针对性。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所履行职责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二要有全面性。考核内容要涉及经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局;三要突出重点。要选择那些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指标。同时,还要突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难点问题;四要有合理性。指标不能过高,也不能太低,必须是经过艰苦的努力能够实现的;五要有可操作性。凡是能量化的指标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作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使考核指标做到定性与定量的有机结合。

第四是要全面正确地看待干部的工作实绩。增强实绩认定的准确性,必须辩证的分析和评价工作实绩,应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虚”绩和“实”绩的关系。必须既重视有形的硬任务,也不能忽视无形的“软指标”,不能顾此失彼,搞“单出头”。二是集体与个人的关系。要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注意对实绩取得过程的考核,尤其是对干部的主观努力程度、发挥作用情况等方面要进行重点考核,以正确区分和评价班子集体与每个成员的实绩,防止出现一“绩”多用和吃政绩“大锅饭”现象。三是个体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关系。必须注重分析干部开展工作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和基础,对实绩成因进行客观、全面分析,避免实绩考核认定上的简单化、片面化。四是当前实绩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注意分清现任领导干部与前任的实绩,既要看干部当前做了什么,又要看给后任留下了什么,对长远发展打下了哪些基础。五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考核和评价一个班子、一个干部的工作实绩,不仅要看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更要看其能否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维护大局。

三、创新考核办法,使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正常化、规范化

(1)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平时考核可以为定期考核积累材料,提供情况,有助于全面、历史、客观地评价干部。因此,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要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档案登记制度,统一印制领导干部表现情况季度登记卡,每季度末由主管领导审核填写意见并存档,作为年终总结和定期考核的依据。同时,组织部门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平时考核,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每年要保证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要及时收集新闻媒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和反映,有效地实施对领导干部的平时了解和考核,为定期考核奠定良好的基础。

(2)把诚信纳入考核体系,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无信必颓”,只有形成人人讲诚信、人人参与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健康发展。针对政府信用中存在的政策兑现难、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党政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防止一些党政干部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要通过公安、银行、学校、社会团体、私人社交圈等把党政领导干部个人的诚信记录在案。使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真正体现客观、公正和真实。

(3)进一步提高考核者的素质,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考核质量的高低与考核者自身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要不断提高考核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组织部门要注意把那些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有一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干部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考核队伍中来。考核人员要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有关经济工作、党的建设的相关知识,并能够用辩证思维的方法观察和识别干部。

(4)加大考核监督力度,认真研究和建立治假防假机制。

首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统计、工商、计划、财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综合运用季度报表、半年分析、年终考核等多种监控办法,加大对指标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的质量和效果。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考核结合起来。由组织部门吸收财政、审计人员参加考核组。对行政机关,要审计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对事业单位,要以审计预算外资金收支为重点;对企业单位,要以审计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为重点。

其次,要从保证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出发强化统计工作职能。要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实行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其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要建立统计数据报送责任制,使统计工作与实绩考核相衔接。

第三,要从扩大民主出发增强群众参与“评绩”的程度。要实行干部实绩考核预告制度,向群众公开有关考核内容和考核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实绩考核的民主程序和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和组织更多的群众参与考核。要增强群众“评绩”的权威性,把群众意见作为认定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以切实增强实绩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要从完善制度规范出发落实考核责任制。按照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把考核工作质量作为衡量考核人员素质及工作表现的重要标准,对工作不细致,考核有误或隐瞒问题而造成用人不当的考核人员,应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建立起优胜劣态的用人机制

干部考核能否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发挥好基础环节的作用,某种意义上要由考核结果能否得到合理有效的充分运用来决定。从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真正做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合理运用考核结果,重在与干部的任免奖惩直接挂沟:一是要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三类考核”(任职、平时、定期)都必须严格按照干部考核工作流程进行,以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可靠性;同时,有关方面必须对考核初步结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加以认定,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此外,还应加大对“拉票”等不正当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的监督查处力度,尽量防止出现“民意失真”和“公论不公”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