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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员履职报告

时间:2022-05-29 0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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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员履职报告

第1篇

关键词:林权抵押贷款;成效;对策;陆良县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02025902

1陆良县经济社会及森林资源概况

陆良县位于云南省东部、曲靖市南部,国土面积1989.59km2,其中坝区面积772 km2,是云南省第一大高原平坝。全县辖8镇2乡1个华侨管理区,总人口67.18万,其中农村人口56.96万。2012年,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31.86亿元,同比增长13.2%,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76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57元。根据2008年全县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结果,全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134.5万亩,占国土面积的45%,其中:有林地91.7万亩、疏林地1.7万亩、灌木林地29.6万亩、宜林地5.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4万亩、其他林地3.8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33.4%,活立木总蓄积198.6万m3,有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73.8万亩,商品林60.7万亩,分别占林业用地的54.9%和45.1%,目前,共建成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7.8万亩的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

2陆良县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成效

陆良县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自2010年9月启动以来,全县共办理林权小额抵押贷款272户,县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5300万元。2011~2012年申请并下达林业贷款财政贴息248.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贴息149.166万元,省财政贴息99.444万元,涉及林农192 户,实际支付贴息资金183.458万元,共利用贴息贷款实施森林抚育面积 4.9万亩,新植核桃抚育2400亩。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使广大林农真正享受到林改带来的实惠,拉动了全县林业产业的提质增效,使林业产值逐年递增,年平均递增率达12%。从2013~2017年,全县将新建核桃基地15万亩,使木本油料林达30万亩;改造中低产林21万亩;石漠化治理5万亩;新建沼气池10000口,森林覆盖率达39%,林果总产值达10亿元。森林资源总量不断增长,分布趋于合理,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林业产业进一步发展,生态文化逐步显现,努力建设绿色家园,美丽家园。

2.1整合项目,互助共推

陆良县始终坚持把林业贷款贴息项目与林业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将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林建设与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相结合,解决林产业发展中的融资难的问题,促进林业产业向规模、集约化方式迈进,同时整合全县木本油料林发展、中低产林改造及其他林业重点项目,用项目发展推动林业贴息贷款的发放,用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助推林业发展,让林农真正得到资金支持,促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

2.2政策引导,还利于民

随着林改“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政策的落实,林农成为森林的真正主人。全县20万亩非公桉树林、10万亩核桃林潜力得到充分释放,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拓宽村集体和林农的增收渠道。鼓励林农和社会各界以承包、租赁和转让等方式搞活山林资源,为林业贴息贷款提供了前提和保障,重点以林业贴息贷款为突破口,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以来全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迈出了新步伐,一是组建了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了全省林权管理信息系统,拓展和延伸为民服务渠道和内容,林改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成立了以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为主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1家,共有认证评估咨询人员4名。

2.3明确目标,政策扶持

按照“全面铺开、重点推进 ”原则 ,选择工业原料林(桉树)和木本油料林(核桃)发展较好的大莫古、芳华、小百户、板桥等乡(镇)重点推进林业贴息贷款工作,计划到2015年林业贷款总额达1.5亿元。积极搭建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平台,选择桉树、核桃等发展较好的非公林推荐给金融服务部门,促进林业发展金融服务亲密接触,实现双赢。逐步完善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登记管理,为林农提供更便捷的贷款融资渠道。县委、县政府从规范林地林木流转、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及发展林地经济等方面着手,最大限度地赋予林农经营活动自,激发了社会各界投资发展林业的热情,带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投资”的多元化林业发展格局,为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2.4为民所需,解民之忧

如何更加便捷地办理林业贴息贷款是广大林农最需了解的事情,为此,县林业局分别在《陆良林业》、《绿色爨乡》、陆良县林业局政府信息网及时刊登和林业贴息贷款申报指南和评估、林业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为贷款林农打开了便捷之门。2010年7月,为使广大林农尽快办理评估手续,县林业局及时研究制定了《陆良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暂行)办法》,并抽调16名林业工程技术人员分成4个组,放弃节假日,深入到山头地块,历时20余天完成了森林资源资产调查和评估工作。实行资源资产调查、评估、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办理,方便了林农,提高了工作效率。

2.5规范管理,确保安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县林业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采取“回头看”逐项检查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了项目申报、贴息资金申报、项目档案管理等工作。县林业局、财政局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合制定了《陆良县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实际,出台了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管理细则和财政贴息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对象和范围、申报程序和材料、审核程序和条件、检查监督以及公告公示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工作。

2.6加强监管,共负其责

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除规定的申请、有关借款合同、凭证材料外,还要求项目单位或个人上报银行付息清单,明确规定不提供银行付息凭证的,即使已贷款的也不予贴息,预防虚报、冒领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事件发生。同时还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检查抵押宗地,确保各级财政、林业部门的要求落到实处。通过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检查情况,在县林业局、相关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及时下达贴息资金。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下达贴息资金。

2.7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林业贴息贷款涉及面广、环节较多,没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工作难以开展。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县林业局及时与财政、农村信用社等部门组成工作协调小组,共同制定林业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搭建融资平台,建立银林合作机制,积极推进林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县林业局充分发挥在林业贴息贷款工作中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财政沟通,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协调,从林业生产的特殊性出发,争取在利率、期限、规模等方面给予优惠倾斜,简化申贷手续,优化信贷产品设置。同时还与县财政局协调配合,做好申报项目、资金审核、检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联社、乡镇政府与农村信用社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林业金融创新。同时按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认真履职,为林农贷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3.1金融服务机构单一、贷款期限短,林业贴息贷款利

率逐年上涨,离林农要求差距甚远目前,各商业银行对林业贷款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正处于探索阶段。全县办理林业贴息贷款银行比较单一,仅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并且贷款额度低,仅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40%,期限为3~5年,相对较短。同时林权抵押的树种单一,仅为桉树和核桃。林业投资周期长,收益期大部分在8年以上,难以让其发挥最大效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林权抵押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30%。林农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较多,从而影响了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申报工作。

3.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级别低

陆良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资质仅为丁级,并且评估咨询人员少,可评估的范围200亩以下,难以满足较大抵押范围、较高要求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4下步工作对策

为进一步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信贷对林业的支持力度,陆良县应抓住被云南省政府列为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的大好机遇,乘势而上,积极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和林地林木流转工作。

4.1做好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筛选工作

特别是在项目的选择上,切实把好关,力求做到扶优扶精,做大做强。

4.2加大林权抵押贷款的宣传指导工作

进一步规范林权抵押贴息贷款申报、管理工作。把林权抵押贷款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专人管理,逐步建立林权抵押贷款信息员制度。

4.3适时召开全县林业金融联席会议

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支持陆良林业改革发展,增进成员单位间的沟通交流,营造协调配合的工作氛围,促进各方密切联系和沟通,形成金融服务支持陆良林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并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1~2次,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探讨加快陆良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新思路,共推全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 陆良县林业局.云南省陆良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R].陆良:陆良县林业局,2010.

[2]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陆良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昆明: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