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9 08:27: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院工作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3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深化“八项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少数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面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4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海盐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切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不断加强审判管理,确保执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以完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为核心,健全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审判运行态势。继续抓好审限管理,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整合优化执行资源,充分发挥“点对点”协助查控系统的作用,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成效。加强执行回告,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关注热点难点,切实提升司法保障水平。密切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深度调研,从司法层面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考。高度重视“三改一拆”和重点项目涉诉问题,完善“裁执分离”工作机制。依法惩处经济领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稳妥审理民间借贷、企业间借贷等融资纠纷,着力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理执行涉环境污染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坚持司法为民,深化便民措施,切实提升服务民生水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健全便民惠民工作机制,加大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力度,加快西塘桥人民法庭建设进度,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坚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受众面,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探索完善“12368”诉讼短信服务平台工作,拓宽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新途径。继续推进“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健全对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权依法规范运行。增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落实,及时反馈。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抓好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切实提升法院整体形象。加强班子建设,着力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好班子的表率作用。健全业务培训和青年干警培养锻炼机制,严格落实“导师制”,提升青年干警做群众工作能力和司法水平。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培养队伍严谨细致、公正廉洁、文明亲和的良好作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和更加有效的举措,不断提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县加快现代化滨海宜居城市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标杆作用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上林县法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三到位”。
该院党组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与此同时,全面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初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注重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责任到位
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落实到庭、科、室、队的每一位法官。强调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审判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单独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中层干部就个人工作述廉、就部门工作述职。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
三、加强教育筑牢反腐拒变的坚实防线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是基础。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加强以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的“三抓”教育。
1、抓好思想教育。认真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公正执法意识,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同时,用“五个严禁”严格要求干警,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妥善安排好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另外坚持每周一次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抓纪律教育。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严禁”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讨论活动,进行党纪条规知识的书面测试,积极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抓示范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认真收看一些优秀先进人物的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激励作用。还注意从当事人所写表扬、感谢信中选择有教育意义的信件,由院长加注批示后,在内部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宣传,弘扬勤廉形象。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干警从违法违纪事件中汲取教训,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构筑廉政防线。同时,注重廉政小结。每到假期过后,院内各部门便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小结、干警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按时交到院纪检监察室,统计结果显示我院干警节日期间无一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四、完善机制加大党风廉政管理力度
该院按照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要求,近年来,构建起一套较为科学、系统、严密、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并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创新,党风廉政管理力度也得到了不断地加强,保证了审判队伍的纯洁。
1、完善党组民主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民生集中制原则。凡遇法院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树立了领导的率先垂范形象。
2、在审判管理上,继续推行审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继续深化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法官业绩考评、审执限管理、
司法鉴定管理和案件报结规定等审判管理制度,增强审务活动的公正性,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三是在行政管理上,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完善制度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全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评价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各类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晋升晋级的依据。每年对履行“一岗双责”成绩显著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增强部门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强化监督打造防范司法腐败的透明环境
我院着力在创新内外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在内部监督中,做到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与纪检监察部门来信来访线索访查相结合。一方面,审监庭每月对全院所有审结、执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逐卷打分。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评查总结会,对问题案件进行讲评,有效提升审判人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注意从纪律作风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纪检部门还负责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查工作。对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轻微违纪或工作作风等问题,及时开展诫免谈话,防微杜渐。
2、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保证审判工作自觉地服务于和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置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及时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对党委的监督事项,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办理,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注重与人大、政协、纪委、检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转办投诉信件的调查结果,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一些被诬告、错告的法官,及时予以澄清,保护法官合法权益。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主动争取来自外部的监督和支持。20__年,我院继续开展“百案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多人次来旁听庭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合法规范有序的庭审规程,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3、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并向每位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要求家属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风”,常打“预防针”,常敲“警世钟”,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配合党组做好廉洁勤政工作,及时与领导互通情况,共同监督,切实把好勤政廉政关。
六、创新形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培育崇廉尚廉司法环境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的拓展和延伸,是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为了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该院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召开2006年度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二OO五年度的工作,对评出的二OO五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二OO六年的全市法院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此次会议的召开,市委领导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今天,市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亲临大会进行指导,***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这是对我市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让我们用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版权所有
今天的会议分为上午和下午两部分。上午的议程有六项:一是由***副院长宣读表彰决定,然后进行颁奖;二是由***副院长传达省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三是由***副院长传达市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四是由***院长作2005年度工作报告,对2006年度全市法院工作进行全面布署和动员;五是由***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定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六是请***书记给我们作重要指示。下午召开纪检监察和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进行具体的工作布署。
现在大会开始。
一、大会进行第一项:由***副院长宣读2005年度对全市法院的表彰决定……
下面进行颁奖……
第一组:请获得**的代表上台领奖
第二组:
第三组:
二、大会进行第二项:由***副院长传达省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会议精神……
三、大会进行第三项:由***副院长传达市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会议精神……
四、大会进行第四项:由***院长作工作报告,大家欢迎……
五、大会进行第五项:由***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定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书记给我们作重要指示……
同志们,今天上午的会议议程就全部结束了。我们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总结大会、表彰大会,又是一次动员大会、鼓劲的大会。刚才,听了***书记的重要讲话,使我们深受启发,深受鼓舞,深受教育。***书记的重要讲话,寓意深刻,在对我们2005年度全市法院工作成绩肯定的同时,对2006年度的工作给我们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院长的讲话,在全面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传达、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使全市法院的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振奋精神,鼓足干劲,为周口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下面我就会议的落实讲三条意见:一是要及时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要遵照***书记对全市法院的工作指示,根据***院长对全市法院2006年度的具体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的具体工作实际,对照基层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静下心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工作措施,并于*月*日前报中院办公室。三是要切实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和所制订的措施抓好工作的落实。
文章摘要:人民网乌鲁木齐10月14日 14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以及2015年“两院”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调研组组长…… 人民网乌鲁木齐10月14日 14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以及2015年“两院”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调研组组长张博主持会议.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下旬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之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并对“两院”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也进行调研.
2015年以来,全疆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公正高效廉洁办案,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党组自身建设和全疆各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紧抓突出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查摆整改,建章立制推动形成规范司法新常态.
据介绍,调研组将通过调研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两院”切实依法履职,依法办事,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总结,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20____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____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义务,积极参加村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尽心尽责地为本村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二、在本村内建立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增强村民法制意识。针对村民的实际法律需求,普及宣传与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免费为本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含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对村民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村民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20____年本村共举办法制讲座(2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次),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起),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工作的不足。在下步工作中,我将不断探索新农村建设中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作法,实现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这一平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多方协调,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村新农村法律顾问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把本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应有的贡献。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法律顾问工作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孝南建设的重要助力。今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四位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下,孝南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中选聘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区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共计5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二是积极为发展经济服务。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9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起草章程复函4次,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30余次,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在专业服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参与行政应诉,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在我区首次行政复议委员会上,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结合案情,深入剖析,最终促进了黄某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同时缺乏激励机制,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起来。
二是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区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多年,虽然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应进一步扩大,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二是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综合素质。法律顾问在承办政府法律事务时,不是简单法律适用问题,更多的会涉及法律、政策、社会问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不仅需要丰富的诉讼经验,更需要的是较强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责任意识,对区情的正确把握以及对决策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因此,必须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适应政府工作需求。
三是建立长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展,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法律顾问工作报告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分公司各部门,尤其是风险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防范虚假赔案,以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去年余杭支公司有位离职员工方忠良,利用职务之便,与修理厂勾结,采用汽车套牌、虚假发票、制造假事故等非法手段,而且通过诉讼来达到其赚取或骗取保险金的目的。在我们与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和杭州营业部的配合下,不仅粉碎了其企图,而且争取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两起典型案例,涉案金额就达到14万余元。通过我们的努力,防止了公司损失的发生。这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起是用他人名义买得二手车然后套用河南电力公司的号牌,制造单方保险事故,谎称车辆是方忠良母亲顾美珍所有,以原告顾美珍的名义,由方忠良作为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诉讼标的8万余元。案件发生后,通过永安河南公司协查得知,河南省电力局的车辆不曾到过浙江,而且事故发生时,该车辆停在电力局大院没有使用。挂真实车牌的车主河南电力局出具了所有权证明,这直接否定了方忠良向法院提交的其母亲是车辆所有权人的事实。我们去过公安、法院,还多次向保监局反应情况,经过努力,方忠良向法院撤回了诉讼,放弃了车辆的理赔。
几个月后,方忠良又以他母亲的名义就另一辆__汽车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车辆也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生的单方事故,__事故认定书是在事故发生10来天之后补开的。方忠良用一张假的汽车修理发票向法院主张保险赔偿近6万元。该案我公司定损员定损3万余元,一审由杭州营业部法务人员参与了诉讼。一审法院按全部支持了顾美珍的诉讼请求。
本案二审由本法律顾问担任诉讼人。起先中院法官认为,既然事故是真实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没有道理的。在与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多次沟通后,我提出了有力伪造假发票证据,并且把河南电力局的案件作了书面报告,要求中院把案件移送检察院立案侦查。经过两次庭审,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顾美珍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按照本人的请求,将案件进行了移送。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仅上述两起事故,经过我们法律顾问的努力,就为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14万余元。
二、积极参与理赔案件处理,尽力使公司在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
由于分公司很多机构都由法务岗参与诉讼工作,因此真正委托法律顾问应诉的案件不是很多。一年来共委托案件十余起。但是这些案件,基本上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是一些案例说明。
发现问题、充分审议
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从市审计局对市高法院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看,共发现10大类问题,有些问题属于常见病、多发病,比如未严格按预算执行,17个部门中13个部门都有涉及;有些问题属于屡审屡犯,比如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17个部门中仍有9个部门涉及。
对此,有的委员认为,“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达13个部门,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到底是藐视法律权威还是其他问题导致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需要继续深入研究。有的委员指出,共性问题明年要想办法避免,要将审计出来的共性问题告知未被审计的单位,让大家都避免犯同样的问题,促使审计工作上一个台阶。有的委员建议,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的查处力度,而且查处一定要动真格,要明确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业务不熟悉还是不尽责造成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否则查了公布了,到头来还是年年犯同样的问题。
集思广益、加大问责
按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安排,常委会根据委员和列席代表的分组审议情况,汇总形成了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预防违反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进行剖析,分类处理,要将审计出现问题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交组织部门,作为今后任用干部的参考”等4条意见报送市人民政府,要求市人民政府三个月内予以反馈。
8月12日,杨雄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作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针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在督查、联动、跟踪检查、问责、结果通报和公告等方面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闭环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提出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操作细则、审计部门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成果共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等一系列制度措施。11月初,市人民政府向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进行了反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复函,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进行了回复,件件落实。
开展跟踪、落实整改
审查监督政府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为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市审计局充分协商,从“审计工作报告”中选择各方反响较为集中、涉及社会民生的部门和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整改工作,同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一起参加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个部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等4个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跟踪检查的5个部门所涉问题金额2.9亿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39.15%。从跟踪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都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审计报告中查出的问题基本落实整改或承诺整改。同时,被检查部门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有些部门反映,本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不统一,导致服务人员不稳定,影响服务质量,针对类似问题审计部门可在审计过程中进行调查了解,然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预算工委将这些意见进行归纳汇总,并反馈给市审计局。
11月1日,常委会预算工委专题听取了市审计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的汇报,常委会领导亲自参加。从报告反映情况看,截至2013年9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承诺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常委会领导为此提出三点建议,要求市审计局一要做好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服务的审计工作准备;二要加强对违规问题的审计力度,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后隐藏的制度问题,要大胆建言:三要向国家审计署学习,提出的审计建议更加清晰。
发言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我们××镇所在的第三小组78名人大代表,听取了县法院工作汇报、刑事审判庭1—6月份刑事审判情况汇报和城关法庭的工作汇报,走访了500多户1200多位群众,广泛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进行了评议。现将有关评议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议活动情况
对这次评议活动,我们××镇人大主席团制定了详细的评议方案,并积极组织全镇78名人大代表开展了调查评议活动。
为全面了解近年来县法院工作的情况,我们第三小组首先召开了78名人大代表参加的专题会议,向广大代表通报了县法院、城关法庭、刑事审判庭2004年以来的工作报告,并传达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法院工作评议方案》。给每位代表印发了调查表,并要求他们每人至少走访15位群众,并按时将调查到的群众意见上报乡镇人大。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组织下,广大代表积极走村入户,充分听取农村群众的意见,广泛了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识及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期间,第三小组共走访了63个村,征求了500多户1200多位群众的意见。
调查结束后,在镇人大进行归纳整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也多次进行了交流,对所征求上来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商讨,大家认为,县法院在以往工作中取得巨大成绩,同时也还存在着不足。
二、县法院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群众是非常满意的
2003年换届以来,新一届法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效率为主题,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受理案件数量、审结数、结案率和执法率均创历史新高,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在实际工作中,县法院以抓班子带队伍为突破口,建立并实行了三大管理体系,使广大干警的忠诚法律、公正敬业、文明服务、廉洁执法、严谨慎行的良好执法形象取信于民。同时建立了巡回法庭和立案大庭,积极开展阳光投诉,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最关心的“诉讼难”、“打官司难”问题。从人大代表走访反馈上来的意见和建议看,群众是非常满意的,认为县法院的这些便民、利民措施真正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希望县法院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长期坚持。
在评议城关法庭和刑事审判庭工作时,人大代表认为县法院的这两个单位在审判方式的改革、推行庭前证据展示、当庭宣判、消除“三不”案件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有益的成功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人大代表希望这些好的改革、便民利民的措施能一以贯之,并在实践中查漏补缺,形成了一整套完美的有指导意义的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人大代表走访群众,反馈上来的信息,发现群众主要意见有几个方面:
一是群众对法院办案程序缺乏了解,不知道官司该如何打;
二是立案时间长,案件的审理周期长,执行难。
三是个别干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吃喝当事人的,使一些本来挺简单的案件弄得非常复杂。
四是一些轻伤害案件受理容易、移送难,因为要求被害人举证、取证,而当事人因为无法取得法院认可的证据,案件难以判决。因此当事人就四处告状上访,严重影响了政府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县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此,我们第三小组人大代表特向县法院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自我宣传力度,利用集日、庙会等机会,对近年来农村出现的法律问题新情况现场答疑解惑,规范群众的法律行为,还群众一个法律知情权,既提高群众的法律水平,又能节约司法资源。
二是县法院可与县电视台合办一个法律栏目,对广大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公开审判,现场直播,这样既提高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司法腐败,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政策水平。
三是法院在县城显要地方,对有关诉讼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把便民、利民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上。
四是法院最好把审判庭放在最基层,比如农村的办公室,公开审理,并让群众广泛参与,以全面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同时也是对有类似错误的人的一个警告。
总之,我们第三小组人大代表对县法院的工作是满意的,希望县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围绕“稳定与发展”这个主旋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确保全县稳定和一方百姓的安居乐业。
以上不妥之处,请补充指正。
兰州市中级法院今日开庭公开审理甘肃省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副厅长周建新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这是截至目前甘肃省职务犯罪中,涉嫌挪用公款数额最大的案件。
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周建新在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三十五万余元人民币,挪用公款九千一百二十四万余元,给国家造成了近五千万元的经济损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日前在今年该省两会工作报告中,将周建新涉嫌犯罪案作为甘肃省典型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通报。
记者采访中发现,在甘肃省贸经厅工作人员眼中,“周建新副厅长工作严谨,对部下要求严格,每天上班他都第一个到办公室,而晚上和休息日加班更是常事。”同事们对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非常吃惊,同时更感到十分痛心。
两年年,周建新在一家高科技企业视察指导工作时,某报记者曾经采访过他。这位记者表示,“当时在整个采访过程中,周建新给人的印象是思路清晰,思维敏捷,非常具有专业水平,感觉他是一个行家。”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这些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热词”也成了代表们审议中的“关键词”。
在各个分组审议的现场,代表们谈经济转型立足小企业发展,聊城市管理聚焦各部门的社会管理创新,谈改善民生则关注养老问题。
2012年,代表们的希望是:在敬畏法律的同时,积极履职,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不枉“人大代表”一职。
【现场:政府工作报告审议】
关键词:小企业发展
2011年,本市经济平稳增长中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全市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以上,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19.4%。韩正市长在上海市人民政府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上海在新一年将继续坚持增值税改革、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工作,使这座城市始终保持旺盛的活力。
审议中,代表讨论比较多的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小企业可以为推进经济转型发挥较大作用。丁佐宏代表说:“这对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尤其是经济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季晓东代表指出,上海民营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制定,且正进一步细化,政策的对应性有助于促进小企业发展。尹邦奇代表则认为,政府部门应摆正位置,“不是管理中小企业,是为中小企业服务”。
该扶持哪些中小企业,促进它们发展呢?代表们建议要厘清标准。丁佐宏代表认为,应引入评级机构,对小企业的诚信、品牌意识等进行评级。夏荣耀代表建议要把微小企业纳入到中小企业扶持的范围。“大企业来自于中企业,中企业来自于小企业,小企业来自于微型企业。”他认为,把这个标准定得过高,就有很大一批小企业无法纳入扶持范围。
其实,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已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并于去年6月1日正式实施。尹邦奇代表认为,政府、人大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中小企业要倍加珍惜这样的发展条件。
关键词:城市管理
韩正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本市城市管理和建设迈出新步伐。“经济转型过程既是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过程,也是城市管理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的过程,必须加强和改进城市的建设管理。”
“城市管理定位要准确,要符合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审议中,沈国明代表认为,上海在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过程中,会遇到其他地方不可复制的问题,例如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随后产生的就业、住房乃至卫生习惯等问题,单纯依靠过去“赶”和“除”的管理方式,已鲜有效果。
改进社会管理,刘正东代表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公安部门结合实有人口管理,治理群租“顽疾”。“房屋出租后竟摇身变成了盒饭公司,吵闹不堪,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张雅玉代表在“两会”前走访了好几个社区,也发现了“群租”房屋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是居民们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她建议,本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全面排摸,为以后加大管理力度打好基础。
另外,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市实施办法》,允许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和时段内经营。流动摊贩这一城市管理中的“顽疾”仍是代表关注的焦点。何勤华代表建议立足治理流动小贩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法律体系的完善。
何勤华表示,尽管小贩合理设摊可以尝试各种实践模式,但事实上要真正推进这种尝试会有许多阻力,其中一项就是法律上的阻力。因此,他建议制定配套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完善城市管理的各项实施细则,健全城市建设规划前置程序等。
关键词:养老问题
曹道云代表给出一组数据:上海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占到全市人口比重的23.4%,80岁以上的老年人是59.8万,占到全市人口的10.2%,养老问题突出。韩正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一年,上海积极发展老龄事业,新增养老床位5030张,新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23家,新设社区老年人助餐点4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到26.2万人。
对此,厉明代表感慨颇多。此前,他曾做过一个关于“老年人愿不愿意去养老院?”的调查,得到的结论是100%不愿意去养老院。“老人觉得去养老院就等于人生到了尽头,还是喜欢居家养老。”为此,厉明建议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同时,厉明代表提出养老床位应合理布点。“养老院的建设也要纳入上海整体的规划当中,避免市区养老院挤不进,郊区养老院空床位的现象。”他建议,鼓励一些民营资本,在建设商品房的时候预留好养老的功能或者建设带有养老功能的商品房。
柏万青代表也心系养老问题,“要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建议成立一个全市性的老年协会组织。”在书面意见现场办理的当天,她匆匆忙忙赶到民政局的办理处,向工作人员反映,目前本市已有89个街道成立了老年协会组织,民政部门应有所筹划,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当场回复柏万青代表,同意采纳意见,并承诺整合资源,拟设立全市性老年协会组织,且鼓励由社会人士担任老年协会组织的法人代表,政府部门则多予以指导、扶持。
关键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将上海建成一个国际文化大都市。”这是代表们共同的期盼。今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将是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首先要知道“文化”是什么。就这一问题,朱利民代表回答:文化是一种思想观念,也代表一种生活方式。杨捷代表的理解是:文化是一代代的传承,不仅有民族性,更有独立性。
其次,要找准定位。朱利民代表说:“海派文化必须要先定位,再列个发展的时间表。”他认为,若计划在2020年将上海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相关部门必须全面统筹创新发展的详细计划。
综观最高人民法院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关于人民法庭职能的叙述: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未提及调解和程序,第二个五年纲要提出强化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第三个五年纲要提出调解制度改革的具体构想,第四个五年纲要提出要着力加强调解工作,走人民法庭调解专业化道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法院机关审判庭巡回审判。由此可以看出,人民法庭设置及职能在不断变革之中,调解制度、简易程序、小额速裁正逐渐成为人民法庭的发展方向。
二、问题与成因:政法逻辑下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的障碍性分析
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474.9万件,同比上升37.8%。L市F法院,2014年审结民商事案件6509件,同比增长3.9%,其中,7处人民法庭审结4543件,承担了该院69.8%的案件审理。如今,审判执行已经成了人民法庭的最重要职能,但是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一)重视程度下降
据相关数据显示,1999年至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人民法庭的总次数为41次,2005年提到11次,2009年至2014年六年共提到11次。2009年以来提及次数明显下降。虽然报告中提及人民法庭的次数不能直接说明法庭受重视的程度,但二者之间成正比例关系。
(二)指导人民调解不力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进行了调整,其中第三项为: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近年来,最高法院未再强调人民法庭指导调委会的职能;与此同时,调委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数量增幅较大,由2008年的498.1万件上升至2011年的893.5万件,增幅高达79%。2011年底各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到2.5万个。③2011年底,我国人民法庭数为1.2万个左右,人民法庭指导调委会的力量明显不足。诉讼调解的鼓励倡导,也使缺乏强制力做后盾的人民调解缺乏内生动力。
(三)法庭配置不统一
对法庭的设置,国家虽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但过于笼统,对于管辖多少行政区、辖区面积、辖区人口、案件数量等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不统一。实践中设置的时候往往存在有的乡镇党委强烈要求,就设了法庭,有的乡镇党委没有要求,就没有设。而且对法庭的职责也没有具体规定,法庭职责各不相同,有的立审执职能齐全,有的只审理案件。法庭人员配备数量也不统一,有的职责较全的法庭还有驻庭法警。
(四)与基层法院职能交叉重叠
基层法院业务庭与人民法庭职责划分不清,基层法院业务庭对人民法庭的指导作用得不到发挥。L市C县法院近三年来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占16%,合同案件占73.2%,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案件占10.8%。该县人民法庭近三年来的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案件占16.6%,合同案件占80.5%,权属、侵权及其他民事案件占2.9%。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人民法庭与民商事审判庭审判职责界限模糊,审理案件趋同。
(五)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近些年来,法庭案件逐年上升,以L市77个基层法庭2009-2013年五年的案件受理数为例2009年为39416件,2010年为46391件,2011年为55178件,2012年为56907件,2013年为48234件。L市77处法庭2009-2013年总人数分别为303、299、308、311、319,人均办案数分别为130、155、179、182、151。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分析得知,案多人少已是人民法庭不争的事实,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在平均一天要办两个案子的沉重负荷下,基层法官们做好本职审判工作已很是费力,根本没有精力顾及法庭的其他职能。
三、实践与探索:“法治逻辑”下人民法庭调解过滤功能的可行性
(一)优化人民法庭的配置理念
以适应当前广大基层群众对司法的要求为标准,转变法庭设置思维,将法庭职能配置由简单叠加型转化为集约优化型,以满足基层社会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界定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
在中国的“政法逻辑”没有根本改变的状况下,建立一个法律至上、以法官为中心的正义体系的试图难以如愿以偿。④但是,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与“法治逻辑”相融合的多元体系,人民法庭是多元法治体系的一个基础结合点,以人民法庭与基层法院的调判“断裂”关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筛子”功能,使人民法庭更加注重调解,只负责联合各界力量做好调解工作,凡是调解不成的案件将卷宗及笔录等所有资料移交基层法院进行判决,以期基本实现调审分离,培树司法公信权威。
(三)完善人民法庭职能流程
***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与时俱进,在保障法律化、程序化的同时,紧密结合国家法律制定与修改的实际、区情工作等实际情况,以 “抓五新”“促五进”为目标,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抓适应新常态,强化监督促进经济发展。以推动区委决策的部署落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经济转型,谋求创新发展,实现我区“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年度工作中心。重点是加强对政府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等的审查和监督,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按照新预算法,推动改进预算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力支持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围绕《文物法》的修改对我区的文物工作进行视察,加强文物执行和文物保护力度;视察我区的旅游工作,围绕地方特色,加大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抓贯彻新部署,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以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立足点。督促法制宣传教育纵深开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围绕新《食品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区正确实施;围绕视察区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检查区检察院公诉工作,检查市公安局**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区法院案件庭审,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三是抓顺应新期待,聚焦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以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幸福向往作为工作追求,把基层百姓的所急所盼作为关注重点。围绕对新区建设和安置管理工作、乡村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等,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卫生、放心、安全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检查我区幼儿园工作,继续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服务和指导,确保我区基础教育稳步推进,使学前教育让学生家长满意、社会满意。组织代表视察我区部分重大项目、工程实施情况,支持政府集中力量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实现年度目标。
四是抓立足新实践,强化服务推进代表作用。以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为依托。全年要围绕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活动、促进代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以 “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基层代表等制度为标准,同时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或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努力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深入推进代表建议督办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结率。加强代表工作室建设,促进人大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是抓树立新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效能提升。以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与党委同民同德、与政府同向合力、与代表同行共进,胸怀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为准则。继续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动人大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在法制化、程序化的工作机制中要不断促进人大工作改革创新。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常委会议事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意、集民智,提高常委会依法监督水平。密切与基层人大联系,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增强整体工作合力。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专章对债权人会议作了规定,此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此又作过相关司法解释;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六条对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召开、职责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笔者在此仅就引入债权人会议这一特殊机构在破产实务中的现实意义作一理性分析。
一、有利于法院中立公正的定位,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需要
在目前债权人会议召开不规范,债权人会议功能未得到真正发挥的现实情况下,真正对清算组实施监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此外,法院对清算组还有指导作用。在债权人会议被忽视的前提下,法院与清算小组的行为、职责、利益极易混淆,现实中清算组的很多行为是法院指导或认可的结果,再由法院来监督,那么这种监督如何保持理性?且事实上,作为破产清算程序虽然具有不同于一般诉讼程序的特殊性,但人民法院的性质决定了其在该程序中仍应是处于中立裁判者的地位,而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从一定意义上讲说,它是继受了破产企业的权利义务,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象征,在另一方当事人缺失或虚位状态下,往往导致法院的越位或债权人利益的受损。实践中,似乎法院是清算组的上级,对清算组清算过程的一切作为、不作为都看作是法院的作为、不作为,审判人员也往往碰到实际操作中的困惑与尴尬。而引入债权人会议这一特殊机构,以债权人会议与清算组两者之间在同一平面上存在的利益相对性,来构建具有双方对抗意味的破产程序格局,正是法院从这种为难境地解脱出来的必需。因为在破产清算还债程序中,追求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以尽可能地提高受偿率,成为各债权人一致的共同利益;与此相对,追求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以尽可能地提高受偿率成为清算组的义务,双方基此形成权利义务指向上的相对性,在清算组的审计、评估、变现等一系列清算过程中,债权人会议有知情权、监督权、异议权,法院则重新归位于中立裁决地位,成为利益平衡的法律衡量支点,从形式上有利于维持中立者的权威形象,从实质上有利于法院致力于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终极内涵。
二、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增强清算组责任,是完善破产监督机制的需要
基于债权人会议各成员在对外关系上具有利益一致性,企业宣告破产后,其破产财产用途实际已固定为向债权人偿债。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即应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账册,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对外清收债权,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消权、取回权,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等一系列工作。清算组作为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其一系列行为的最终结果还是归于债权人承受的。破产财产的多少、破产企业权利的处分、变现价位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以后对各债权人的分配清偿率,因而归根究底,这一系列清算工作的主体为清算组,但其结果与债权人利益休戚相关,故而其对清算组的监督才是有能动性的有效监督。同时,因为这种清算工作的结果与清算组并非为实质上的利益联系,故在破产实务中,清算组怠于行使权利或不合理放弃实体权利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而在破产程序中设置债权人会议,由清算组在债权人会议上通报债权人的生产经营、财产、财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提出财产处理方案等,使清算组的工作向债权人会议公开,在实体财产权利的处分上要符合求得价值最大化的宗旨;在清算费用上要符合支出最低化;在破产财产变现的方式上,要在综合价值最大化与支出最低化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债权人整体利益的合理方式。债权人会议对此可以进行询问、查阅,并在诸多事项上有权提出异议,经申请而启动法院裁决程序。如此,可在很大程度上增强清算组的责任感,完善破产程序中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有利于促进破产程序有序化,取得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破产还债是丧失存在意义的亏损企业退出市场主体的合法途径,理性看待,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对于具体债权人来说,其债务人的破产宣告即意味着债权的部分甚至全部落空,直接导致其资产的减少,故其往往对破产程序存在抵触对立情绪。实践中这种抵触情绪外化为对破产企业主管部门、对清算组、甚至对受案法院的猜疑、指责、不满。而通过债权人会议,可以案说法,增强沟通,引导债权人以理性的眼光看待债务人破产还债,在理性状态下展开破产还债程序。另外,因为债权人除了作为对破产企业拥有债权的整体共同利益外,因破产财产的有限性与固定性,导致各债权人内部之间的利益还存在差异与对抗的性质,在受偿结果上甲债权人针对乙债权人具反比关系。故对个体债权的存在与否、金额多寡、属何性质(涉及有无优先受偿权问题)的认定、财产变现的方式上,债权人内部还存在利益冲突。清算组应通过债权人会议征询并听取债权人多数意见,将其处于散沙无序状态的利益冲突变为具有内部制约机制的民主集中表决,往往能将债权人会议各成员之间的冲突解决在内部,有异议的,还可申请法院复议、裁决,这样有利于提高效率,同时也因为体现了对债权人处分权的尊重,有利于取得债权人的理解与信赖,使债权人之间的差异性在内部消化掉,减少对清算组、法院发泄不满情绪的外化表现,使破产工作有序展开。
在对破产财产的变现过程中,召开债权人会议尤为必要。首先,使其对财产的现状、变现难度、操作可行性等有充分了解,在心理上有了切合实际的期待;选择合理的方式变现后,结果也较易被接受,有利于减少误会,因有序、规范、文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否则,债权人对破产财产账面价、评估价与实际变现价之间的差距缘何形成,不可避免地持猜疑、指责态度,抱有不满情绪。另外,在破产实务中,抵押权人对抵押物行使别除权的情况,也应由清算组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通报,因为抵押物的变现价值并非就与一般破产债权人无关。现实中,抵押物与抵押债权刚好等值的情况极少,如前者价值大于后者,则多余部分价款应作破产财产;如前者价值小于后者,则剩余债权为破产债权,参与按比例公平受偿。
在认识到债权人会议的现实意义后,如何在实务中进一步规范,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债权人会议内容真正落实,发挥其作为特殊机构的应有功能,如何理顺法院、清算组、债权人会议三者之间在整个破产运作过程中的关系,还需我们在实践中作积极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