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城镇居民医保论文

城镇居民医保论文

时间:2022-03-09 20:54:02

城镇居民医保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构建;路径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sanimportantmeasuretoachieveuniversalhealthinsuranceandsocietyharmonization.Takingthebackground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astheentrypoint,andonthebasisofsurveyingandanalyzingthecurrentproblems,theauthorputsforwardtheroutechoiceinconstructingandperfecting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nthenewperiod.

Keywords:urbanresident;medicalsecurity;construction;route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①。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实现全民医保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试点时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当中不断加以完善。

1.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许多群众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都持欢迎的态度,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试点地区并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许多已经参保的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真正内涵和一些具体细节也缺乏了解。部分群众对报销补偿费用期望过高,对设立的起付线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对报销程序还不是完全清楚。这就有待于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广大群众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踊跃地支持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2.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局部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一般为县、市级统筹。统筹层次低,不仅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也不利于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发挥更大的互助共济作用。从保障水平来看,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许多试点地区还是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为主,最高报销上限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各试点地区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的同时,要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探索统筹解决城镇居民门诊费用问题的办法。

3.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

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仍有开大处方、开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和不合理的大型检查等情况,导致部分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降低,也导致了参保居民对医保制度的误解和不信任。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把门诊病人转化为住院病人,诱导病人过度消费医疗资源,造成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增长。有的医院审查不严,个别患者冒名顶替套取资金,严重侵害了参保居民的权益。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方面,也没有建立包括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和常规基金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在内的基金的收支监测预测预警系统,还没有形成包括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内的内外部双重监督体制[1]。

4.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无论是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这与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医疗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颇有微词;就医环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还很薄弱,亟待加强。

当然,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要加进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务。

三、新时期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被誉为“国民保健服务之父”的贝弗里奇曾经说过:病人因没钱而拒绝医疗,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病有所医,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总体来看,我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应该认识到,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以民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实践当中不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1.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

近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居民的医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毕竟还处于试点阶段,许多措施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会保障法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就没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将之严格纳入到我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在政策设计上必须考虑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筹集多渠道、费用缴纳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样化、保险服务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筹集机制

首先要完善筹集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坚持“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能力与医疗待遇之间找到个平衡点。在实践当中,一方面应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财政支持。同时,中央、省级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促进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积极拓宽筹集渠道。在将政府财政拨款和救助以及城镇居民缴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应不断在实践中拓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积极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断充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体制

应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严谨长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进高效的管理网络,构成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以实现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调控灵敏、服务周到的管理目标。在组织管理方面,受经济条件限制,我国广大县级城市可以借鉴河南舞钢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现实性的制度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较大的城市和条件具备的地区,应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社会监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2]。

(3)规范运行机制

首先要合理确定参保范围,明确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中的广大城镇居民。在保障的重点方面,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应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层次和级别的保障标准。其次要科学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以确保支付待遇与缴费水平相适应,做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稳运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针对医疗保障的运行特点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等进行深度研究和评价,以便为制度的进一步实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3]。积极发挥社区医疗保障制度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医保机构同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要加快社区医疗体制的创新,形成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医疗服务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网络[4]。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想健康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药品流动体制改革。这三个方面同时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今后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在医疗服务市场上,要把供需双方由“信息不对称”变为“信息对称”,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能力,提高其选择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医药专营制度,逐步实行医、药经营分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5.建立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当中,要把对城镇特别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作为促进城镇居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合理结合起来。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专项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基金,交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过成立基金会,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运营。通过此项基金,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适当救助,以使比较困难的城镇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缴费参保、减免医疗费用、建立社会福利医院及实行定额补助等办法解决。同时,要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办法[5]。总之,要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城镇困难居民群体因病返困、因病致穷,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振平.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探[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10):p677~678.

[2]许勇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管理的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p35.

[3]郑秉文.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攻坚[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p79.

第2篇

关键词:城居保;医疗消费;DID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08.061

1引言

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从2007年启动城居保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1年底,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已超过95%,在制度上已形成了覆盖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然而,不同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保障水平、政府补贴、资金筹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减轻居民医疗费用支出负担,哪些因素影响着居民医疗消费行为?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只有准确地估计医疗保险对居民医疗消费的影响,才能不断优化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医疗保险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因此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会对居民医疗消费产生影响,以及产生何种影响的问题。

国内外关于医疗保险对居民医疗消费的影响研究成果较多,但不同學者的观点不同。一种观点认为,医疗保险可以降低医疗消费。美国联邦政府在1974年委托兰德公司所进行的医疗保险试验(HIE)中指出,设置一定的成本分担措施对于降低医疗费用有显著作用,提高部分负担率可以减少消费者的医疗需求,进而降低平均医疗费用支出。另一种观点认为,医疗保险并不能降低医疗消费。2012年Liu采用CHNS数据发现,医疗保险虽然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利用,但是在大病医疗支出上并未有所减少。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医疗保险可以增加居民医疗消费。刘国恩等(2011)采用CLHLS22省调查数据,建立了老人医疗服务需求模型,实证分析得出医疗保险显著增加老年人的医疗总支出,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所发挥的作用明显髙于其他保险形式。

关于医疗保险对医疗消费影响的相关研究中,国外研究大多数以国外居民为研究样本,然而医疗技术水平、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各个国家之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得出的结论也不能直接引用到我国。由此可见,研究医疗保险对医疗消费的影响,其结论受到不同国家、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类型、研究人群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文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HNS)数据,通过建立DID模型消除那些不会随时间变化的选择性偏差。

2数据来源于模型构建

2.1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库(CHNS),考虑到中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时间,本文选取CHNS2006年和2009年的调查数据,通过变量选取、数据合并、剔除等操作,总共得到479个样本。

2.2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本文采用DID模型评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医疗消费的影响,DID的基本模型如下:

Yit==a1+b1*T+b2*D+b3*DT+Xi+Zi+Ui

被解释变量Yit为个体i在t时期的医疗支出的对数值,医疗支出为居民实际自付的医疗支出。解释变量T为时间固定效应,D为分组变量,DT是时间和分组虚拟变量的交叉项,只有个体i在2009年且参加新农合时取1,否则取0;Xi为个体特征变量,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疾病严重程度;Zi为家庭特征变量,包括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口数;Ui为随机误差项。各变量定义及赋值详见表1。交叉项DT的系数b3就是本文关注的城居保对居民医疗消费的影响,如果系数显著异于0则说明政策是显著有效的。为了消除个体选择性偏差,本文借鉴李晓嘉的方法,引入年份和初始自评健康状况的交叉项,从而控制不同健康状态在医疗消费上存在的不同时间趋势。另外,本文引入年份和家庭人均收入的交叉项,从而消除医疗消费随收入变化的影响。

3实证结果

3.1描述性统计

本文参照臧文斌等人的方法,将研究对象分为参保居民和非参保居民。各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详见表2,从表2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试验组和对照组在年龄、婚姻状况和家庭人口数上差异不大,但试验组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个人医疗消费及受教育程度均明显高于对照组。

3.2回归结果

实证结果详见表3,由表可知各个模型的交叉项DT的回归系数均为负,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城居保并没有降低居民医疗消费支出,这一结果在逐步增加其他控制变量后,仍然缺乏显著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没有显著降低参保人的经济负担这一结果,与臧文斌、刘国恩等人的研究结论一致。根据相关研究,城居保促进了城镇居民患病时的医疗服务利用,因此,城居保在没有增加城镇居民经济负担的情况下,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因此可能会提高城镇居民的健康以及福利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医疗支出则有着不显著的负向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7年才开始正式试点,我们调查年份在2009年,其制度不够完善,补偿水平不高,政策效果还没有显现出来。

在其他控制变量中,疾病严重程度、家庭人均收入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疾病越严重、家庭人均收入越高,个体的医疗消费越高。但受教育程度、婚姻及年龄对个体医疗消费的影响并不明显。家庭人口数显著为负,提示个体所在家庭的人口数越多,个体医疗消费支出越低。初始健康状态与年份的交叉项的系数为负,但并不显著,说明个体初始健康状况对于医疗消费的影响不明显,即不存在逆向选择问题。家庭人均收入与年份的交叉项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但控制不同家庭收入水平的增长率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政策对居民医疗消费的影响仍然不显著。

4结论

第3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信息系统整合技术路线

中图分类号:F842. 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一、引言

为了切实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功能和作用,真正体现国家医疗政策的优越性,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管理息息系统加快农村和城镇医保精细化管理的步伐,切实保证医保业务的服务质量和服账平。在全面探讨和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城镇居民医保业务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保业务提供充足的条件,以确保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二、结合实例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中信息系统整合技术路线

1.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现场调研与对比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某城市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该城市的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城镇居民医保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应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最后总结出该城市居民医保在并入新农合制度后医保信息系统整合的技术路线。然后再结合医保整合的政策背景,系统的分析农村以及城镇这两种医保信息系统的优缺点,最终确定最佳的应用系统功能框架,进而确定最佳的信息系统整合技术路线。

2.某城市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比较

3.关键问题处理

(1)参保信息管理

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并入了新农合统一管理中,但是大部分没有统筹的地区仍然采用原有的工作模式,获取城镇居民的各种医疗信息。而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在统一的信息系统中进行有效的管理,不仅可以同时满足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医保的需求,同时可以在系统中快速识别出农村居民以及城镇居民的两种人员身份,并对参与管理信息建设的人员属性进行分类管理。

(2)个人年度补偿信息处理

由于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年度补偿标准不同,补偿的金额也不尽相同,如果依照统一的标准将很难实现二者的有效管理,而整合后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将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个人年度医保资金的使用信息情况进行有效的采集,并充分的考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科学的管理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个人年度补偿信息。即使是在重新采集各种信息时,整合后的信息管理系统仍然可以确保城镇居民年度补偿信息以及农村居民年度补偿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医保资金处理

由于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医保筹资时间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的时间为每年的9月份,而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农民在来年的1-12月份享受补偿。由此可见城镇居民医保筹资与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存在时间交叉。应合理的安排二者的筹资与享受补偿的时间。

三、系统整合成效

该城市在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管理系统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后,将其投入到实际的应用中发现,整合后的信息管理可以切实满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以及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管理的需要,该系统运行稳定,能够确保医保实时结报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该系统一经推广使用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接受和认可,避免了大面积退换就诊卡等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降低资源的耗损程度,节约了信息管理成本。此外,医院工作人员利用整合后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准确的统计出城镇居民以及农村居民的参保和补偿报销信息数据,缩短了信息采集于管理的时间,降低了工作难度,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证明整合后的信息管理系统具有良好的经济合和社会效益,应该加大对其推广力度。

四、结语

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信息管理系统是顺应国家医疗改革的必然,同时也是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继续加强对此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对该系统进行优化和改进,以提高其运行稳定性,切实确保人民合法利益,并为国家医疗体制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亚子,虞昌亮,吴春艳,汪和平,凌道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中信息系统整合技术路线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7(1):34-36.

[2]徐爱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评价理论与应用研究[D].天津大学,2015.

[3]齐耀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研究[D].南昌大学,2014.

第4篇

根据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文章采用Heckman模型控制样本选择问题,研究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加率对家庭创业资产规模的影响。结果显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水平对家庭创业资产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文章还发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缓解健康状况和风险厌恶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制约作用,从而激励了家庭创业投资。

关键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创业资产;Heckman模型

一、引言

创业研究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激励创业是解决失业的有效途径。创业投资是一项风险比较大的投资。家庭在决策创业投资时会考虑家庭的背景风险。背景风险本指居民在金融资产配置过程中,居民投资者实际承受的除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外的其他风险,包括健康风险、支出风险、收入风险、长寿风险、住房价格风险等。Cardak和Wilkins(2009)发现,居民的背景风险会影响他的风险态度,而风险态度会影响他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判断。居民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判断会影响当期的消费、投资决策。未来的不确定性越大,当期的风险投资的可能性更小。医疗保险能减小家庭的背景风险中的健康风险和支出风险,从而减小家庭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家庭创业投资起到激励的作用。本文根据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并运用赫克曼(Heckman)模型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对医疗保险的研究主要方向是,医疗保险可以降低医疗支出的不确定性带来的经济上的冲击,从而影响家庭的储蓄和消费决策。医疗支出风险增加家庭支出的不确定性,风险厌恶者会以增加预防性储蓄的方式应对医疗支出风险。早在20世纪60年代,Arrow(1963)就指出,医疗保险能分担健康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医疗成本。Chou和Liu(2004)将未来医疗花费的不确定性引入居民预算约束,就得出居民最优的消费路径受医疗花费的不确定性的影响。Goldman和Maestas(2013)研究发现,居民如果参与了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计划,则持有更高比例的风险资产。何兴强、史卫等(2009)研究也发现,中国居民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者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的,进行有风险的金融资产投资的可能性更高。国内外研究医疗保险对创业资产的影响的文献比较少。美国主要的医疗保险是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关于美国医疗保险与创业的关系的研究大部分显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增加了职工离职的成本,减小了职工放弃现在工作的意愿,从而导致劳动力流动性减弱,从这一方面来看,职工医疗保险减小了创业的可能性。美国在1986年实施了一项税收改革法案,法案减小了企业职工通过企业主购买的医疗保险和创业者自己购买医疗保险的税后价格的差距,法案使创业者在1986年少交25%的保险金,1999年减少60%,2002年减少70%,到2003年减少100%,大大降低了创业者的税后健康医疗保险价格。Heim和Lurie(2010)利用1999-2004年面板数据研究发现,这项政策使个人进入创业者队伍的可能性上升1.5%,并且使个人离开创业者队伍的可能性减少2.8%。国内的保险制度和国外有很大区别,特别是针对没有被正规用人单位雇佣的居民,国内有专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他们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而这部分群体正是失业人口或者潜在的失业人口,研究社会保险政策对他们创业投资规模的影响非常有意义。

三、数据

本文拟利用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①的数据,获取家庭及个人的相关信息。Chfs数据中包含以下几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本文主要考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影响。对于创业的数据,问卷中有关于家庭最主要的一个工商业生产经营项目的具体情况的系列问题,文章把家庭有工商业生产经营项目并且最主要的项目最初以创立形式开始的样本定义为创业,以该项目目前的总资产②的数据作为创业资产。考虑到家庭规模、家庭人均收入、家庭风险厌恶程度、户主年龄、政治身份、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家庭平均健康状况、行业、所在区域对家庭的投资决策都有影响,在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家庭创业投资规模的影响的时候,本文控制这些变量(表1)。2011年,家庭金融调查数据总共有8438个样本家庭,删除样本缺失值,得到6565个样本家庭,再排除320个户主及其配偶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样本家庭,得到6245个有效样本家庭。表2变量描述统计显示,在有效的6245个样本中,有10.9%的家庭有创业项目,即683个家庭有创业项目;有10.1%的家庭有成员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有633个家庭有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估计结果及分析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创业资产的影响

本文首先估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影响,结果见表3。①由表3(1)列显示全样本的估计结果,由结果可知,从总体来看,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的系数为正,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意味着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越高,家庭创业项目的资产越大。在表3(2)列显示农村子样本的估计结果,结果显示,农村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的系数也为正,并且也在1%的水平上显著,意味着农村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越高,家庭创业投入资产更大。表3(3)列显示城镇户口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影响,从结果看,城镇家庭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影响并不显著。可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家庭创业资产投入的边际激励作用比城镇家庭更显著。本文考察的对象是家庭创业资产的情况,但是研究的一个难题是有一部分家庭不存在创业资产,如果将没有创业项目的家庭忽略或剔除,将不可避免导致估计结果的偏误。这是因为只有当没有创业资产的发生是随机的时候,忽略或者剔除这些家庭才不会导致估计误差。而事实是,家庭是否创业与家庭的风险厌恶水平、健康状况、户主年龄、受教育情况、周边的创业环境等因素有关,所以,家庭是否创业的发生及其创业资产大小并非随机事件。人为地将那些没有创业资产的家庭排除在外,仅对有创业资产的家庭进行估计是采用了一个自我选择样本,而不是随机样本,这种非随机的数据筛选本身将导致有偏估计。赫克曼模型为解决样本选择问题提供了方法。基于前面的分析,文章在样本选择模型中,除加入影响家庭创业资产的自变量外,还加入户主受教育程度平方项、户主年龄平方项、社区创业率作为选择模型的自变量。从选择模型的估计结果来看(表4),lambda的系数显著异于0,意味着样本选择的偏差确实存在。社区创业比例系数为正,意味着社区创业比例越大,家庭创业的可能性更大;而年龄的平方项系数显著为负,意味着年龄对创业可能性的影响呈倒“U”型,即户主是中年人的家庭更有可能创业。在考虑样本选择问题后,rateurban的系数显著为正,意味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家庭创业资产仍有正向的影响,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

(二)城居保参保率缓解健康水平和风险厌恶程度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制约作用

健康状况是医疗保险影响家庭创业资产投资的重要渠道。健康水平差的家庭医疗支出风险更大,家庭出于未来不确定性的考虑,会减小有风险投资。美国调查数据研究就发现,健康状况会负向影响居民对于风险资产的投资的可能性及其比例。Rosen和Wu(2004)用澳大利亚的数据研究也发现,健康状况不良的人因为风险暴露的提高,会更少持有风险资产。医疗保险能够减小家庭医疗支出风险,减小未来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文预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能够缓解健康水平对家庭创业投资的制约作用。为了验证这个推论,本文加入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户主健康水平的交叉项。结果见表5(1)列显示,健康水平的系数显著为负,意味着户主健康水平越差的家庭,创业资产投入越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户主健康水平的交叉项的系数为正,意味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实缓解了健康水平对家庭创业资产投入的制约作用,激励了家庭创业投资。风险态度影响家庭创业投资,较高的风险厌恶程度制约了家庭创业投资,即在其他条件给定的情况下,风险厌恶程度更高的家庭,家庭进行有风险的创业投资更小。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减小家庭医疗支出风险,减小家庭未来支出的不确定性,因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减小风险厌恶程度对家庭创业投资的制约作用。为验证这个推论,文章加入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户主风险厌恶水平的交叉项,估计结果见表5第(2)列。结果显示,风险厌恶程度对家庭创业资产有负向的影响,而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风险厌恶程度的交叉项显著为正,意味着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缓解了家庭的风险厌恶程度对家庭创业资产的负向影响,从而对家庭投入创业资产起到激励作用。

五、结论

本文通过2011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研究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家庭创业资产的影响,研究发现,家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对家庭创业资产投资都有正向的作用。从子样本估计结果显示,相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家庭创业资产的激励作用更显著。通过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健康水平、风险厌恶程度的交叉项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余额与健康水平、风险厌恶程度的交叉项,文章发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过缓解健康水平和风险厌恶程度对家庭创业投资的制约作用,从而达到激励家庭创业投资的效果。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海南;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

一、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现状

二、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重要性

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已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国家在政策层面也进行了一定的指引。王东进认为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的“三分”格局增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不利于改变城乡二元格局,对体现制度公平、促进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1-2]。郑功成提出“十二五”时期医保制度建设的重心要从扩大覆盖范围转移到提升质量上来,而提升质量的首要任务是城乡统筹[3]。在国家政策层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对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又提出了要求,明确强调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于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筹资标准通过建立和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参保(合)人经济承受能力的良性互动机制即可实现合理浮动,覆盖率显著提高。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建设更重要的是对制度内涵的提升,除在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改善费用支付方式方面进行探索外,还需要考虑制度的城乡统筹。

三、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思路

当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顶层设计,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探索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但具体的发展路径各异,如广东东莞已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者合一,设立一体化基本医保制度;而海南三亚实行的城乡居民一体化试点则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二者合一,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如表2所示,海南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表现出较高的同质性,城镇职工医保采用统账结合,实行了省级统筹,在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远高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4]。因此,将三亚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的思路在海南全省推广符合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的现实,在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和城镇职工医保相近时最后整合为单一制度。

四、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难点及建议

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不单是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制度如何整合的问题,还涉及管理经办体制如何理顺的问题。如表2所示,目前海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行政管理归属于人社部门,由其下属的社保局经办具体业务;新农合的行政管理归属于卫生部门,由其下属的合管办经办具体业务。当前海南省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对实施居民医保城乡统筹已基本形成共识,但对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之后的管理经办的归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一)人社部门管理经办的利弊分析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之后由人社部门管理和经办的典型地区是天津。在长期管理经办城镇职工医保的过程中,人社部门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经办网络,拥有一支较为专业的经办队伍,在保费征集、基金管理与运营、定点医院管控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尤其在作为第三方对医疗服务供给方的费用控制上有内在驱动力,较为合理地控制着医保基金的支出,保障了基金的安全。但城乡居民医保统筹之后由人社部门管理经办的最大弊端在于不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对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水平都将产生不利影响[5]。因为在新农合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对报销比例方面的设置,较为合理地引导了农村居民的就医,有效地带动了县、乡(镇)、村医疗机构的发展,实现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二)卫生部门管理经办的利弊分析

以浙江嘉兴为例,其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之后,由卫生部门管理和经办。卫生部门管理经办的优势在于可以分发挥卫生部门主管医疗机构,熟悉医疗业务,了解居民医疗需求的优势,甚至可以将公共卫生服务的某些项目植入医疗保险,制定出科学的医疗保险实施防范。从国际经验来看,在建立了法定医疗保障制度的112个国家中,有69.6%的国家将医疗保障制度与医疗卫生服务交由统一部门统筹管理①。但实践证明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将导致对医疗服务供给方监管制约机制的缺失,不利于费用控制,即在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上更多地照顾了医疗服务供给方的利益。

在实践上也有不追求管理经办统一的情况。如广东惠州、江苏无锡等地实行制度分设,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经办统一,即将新农合的管理经办从卫生部门划入人社部门,但继续保留该制度,继续维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独立运行的局面。江苏兴化市也是继续保留三个制度并存,各自归属于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但整合了业务经办,即实行制度分设,行政管理分开,业务经办统一。但这两种方式不涉及制度的整合,不符合本文提出的居民医保城乡统筹的思路。

从社会医疗保险“一元制”的制度发展趋势和社会保险的整体性考虑,海南省居民医保城乡统筹之后的管理经办交由人社部门更为合适。三亚在试点过程中也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的职能整合,成立三亚市城乡居民医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将原各镇社会保险服务站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进行整合为三亚市社会保障服务站;在各镇辖区村委会设立劳动保障服务站。

综上所述,今后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建设的重心应转入质量提升阶段。做好医保城乡统筹工作是现实的需要,也契合《“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政策精神。综合考虑海南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对象、参加原则、基金构成、保障期限、筹资标准、待遇支付标准和统筹层次等因素,以及三亚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试点工作,海南省城乡医保城乡统筹可现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适时再与城镇职工医保整合为单一制度。在海南省社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过程中,管理经办的归属问题是难点,可以考虑统一划归为人社部门管理。

参考文献:

[1]王东进.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步伐[N].人民日报,2012-05-15.

[2]王东进.切实加快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步伐[J].中国医疗保险,2010(8):6-8.

[3]郑功成.加快医保城乡统筹正逢其时[J].中国医疗保险,2012(4):9-10.

第6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现存问题 完善方法

一、当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

(一)保险对象范围不统一

国家与地方政府在保险对象的范围界定上具有一定差异,在国家的相关文件中覆盖的人群范围较为模糊,具有较大弹性,而在地方政府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针对性不涵盖农村户籍的城镇就业者以及城镇农民工与其家属,而对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与农民工群体,国家的相关文件中没有硬性规定,但是在各地方政府中却有不同的规范定义。由于城镇居民的范围界定不能有效确定清晰,进而导致相关工作存在一定障碍。

(二)灵活就业人员在不同制度面前难以选择

在我国城镇范围内有着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称为非正规就业者,主要是从事较小规模生产或者相关单位的就业者。而相关人员常常是被国家主流劳务关系和相关社保框架所忽视的群体。而灵活就业人员自身由于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同时工薪报酬低。而灵活就业有效的降低我国就业压力,达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成为了我国重要的就业形式之一。因此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希望得到城镇居民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障,就需要缴纳较高的参保费用,没有相关单位的有力支持,其参保的成本较高。如果将该群人员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中分离出,又会影响当下城镇职工医保长远发展,同时各单位为自身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进行了不同标准制度的限定,从而导致企业间产生不公平性竞争。

(三)农民工在不同制度面前难以选择

农民工主要指代农村户籍人员在城市工作,其与农民定义不同,他们居住在城市,其生活、生存方式与思想受到城市的较大影响,同时成为了我国城镇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一直不断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积极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但是在医保工作上,仍旧存在较大的不足。在城镇医保制度中较少的涵盖农民工群体。之所以没有较好的覆盖农民工,首先是农民工自身存在着较大的流动性,同时与农民工低工资情况相比,城镇医保缴费费用过高,而过高的缴费会导致相关农民工企业承担较大的成本压力,影响了雇主对农民工缴费参保的积极性。在农村由于不断推行新农合医保制度,因此农民工可以划归到新农合范围,因此农民工并不是完全的医保真空范围。然而在实际的参保情况中,由于农民工的特点不同,会造成不同的医保参保情况。农民工主要分为三种状态:第一种表现为在城区有稳定就业状态,但是没有固定工作和定居,同时没有城市户口,具有与城市人群一样的典型特点;第二种表现为乡镇企业农民工群体,属于农村户籍,但离开农村,已经成为相关产业工人群体;第三种表现为流动性强,无固定工作,农闲外出打工,从事城市人群不愿意进行的脏活与累活,收入低。三种农民工群体如果加入到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不仅会造成农民工频繁流动与接续的麻烦,同时医保制度缴费高,其个人和用人单位难以承受,操作上难以进行。然而让其参与新农合,由于长期打工在外,如果生病回老家的相关定点医院诊治,则操作性较弱,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农民工属于工人还是农民群体的界定的依旧难以划定,从而导致在制度的选择面前具有较大困难。

(四)城镇弱势群体缺乏参保能力

在城镇居民中,残疾人和老年群体比例较大,由于个人自身多种因素会导致其没有较强的社会参与能力,同时患病率较高,更加需要医疗服务的帮助,但是由于没有经济能力,从而无力参与到医保体系中,甚至无法享受基本的医保服务。老年群体中,由于国家下岗或者无固定工作单位问题的影响,相关单位未缴纳医保费用,由此导致没有参与到医保制度中,自身经济困难,无力缴费参与到医保体系中。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发展

首先需要对各级政府做相关责任的明确,需要各级政府依据自身人群特点做对应的制度完善,确保不同人群都具有对应的保障,充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制定。加大对相关制度的宣传与监督,加大对弱势群体和非主流群体的保障。对于不同级别政府的责任做对应的标准化制定,明确各级政府出资标准,合理的设计城镇居民医保各项参数,依据实际情况做缴费与报销比例的划归。积极辅助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城镇弱势群体参与到城镇医保制度中,提供更多的便捷性和补助,让其有能力参与到正常的城镇医保体系中。农民工群体依据其不同的生存特点做对应的医保制度选择,缩小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医保服务的差异性,提供更多的参保便捷性。

三、结语

对于已经存在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因此,要做好弱势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对象的医保制度调整。在总体情况上,医改的进行具有一定滞后性,这是制度建设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医保制度的执行会随着社会不同情况的变化需要不断的改进。

参考文献:

[1],汪早立,张西凡等.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问题的讨论[J].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2008,(03).

[2]孙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科学化的思考[J].江淮论坛,2011,(02).

第7篇

关键词:居民收入 城乡居民消费 城乡居民基尼系数 动态GMM

消费、投资、出口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只有三者协调增长才能使经济稳定均衡增长。扩大内需以提升消费是增强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如何进一步扩大消费成为我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力度,但消费依然乏力。直接表现为最终消费率(最终消费需求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出现逐年下降。1979-2010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与城乡居民最终消费率趋势如图1所示,我国最终消费率一直处于低位水平并有持续走低态势,最终消费率从1979年的62.10%下降到2010年的47.4%,2010年之后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而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最终消费率约为80%。农村居民最终消费率从1979年的30.3%下降到2010年的7.84%,总体上一直处于下降趋势,2006-2010年平均农村居民最终消费率为8.71%。1979-2010年城镇居民最终消费率变动趋势表现为微型倒“U”,并且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也越来越大。

文献回顾和评述

国内学者的研究类型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角度来分析居民消费问题。臧旭恒(2007)分析结果表明,相对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更多受流动性约束影响,而农村居民对不确定性以及实际利率变动的反应更加敏感。方福前(2009)论证结果表明,医疗、教育和住房体制改革对城乡居民消费有不同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低迷的原因之一:在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居民占有的份额不断下降。邹红、喻开志(2011)论证了劳动收入份额和城乡收入差距是居民消费增长缓慢最根本的原因;提高劳动要素份额具有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应。

第二类是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城镇居民消费问题。田青、马健(2008)分析结果表明,消费习惯、收入是影响城镇消费的主要因素,医疗保健、教育文娱等支出是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的重要因素。韩松、杨春雷(2009)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城镇居民预期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对实际消费的贡献,远大于非预期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对实际消费的影响。娄峰、李雪松(2009)认为城镇居民消费的“棘轮效应”显著;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对城镇居民消费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农村居民消费问题越来越重要,因此作为第三种类,不少专家越来越关注农村居民消费问题。苏良军、何一峰(2005)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暂时收入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非常显著,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习惯是影响暂时收入消费份额的重要因素。马树才、刘兆博(2006)研究表明,自然、市场和制度在内的不确定性、对当期收入的过度敏感性,以及农民消费行为所表现出的生命周期特征,这三个方面是影响农民消费行为的主要因素。蔡跃洲(2009)分析结果表明,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及国家财政农村救济费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显著影响。县域经济是启动农村消费的关键。张秋惠、刘金星(2010)认为非基本收入对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具有较强拉动作用。

我国长久以来都存来着城乡二元结构,不同因素将会对城乡居民消费行为产生不同影响。另外,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消费支出逐年增加,但居民消费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是导致消费贡献率低、消费率低的直接原因。因此,本文认为一个更好的度量方法应该是:将影响城乡居民消费的因素进行对比分析;相对于分析居民消费量、居民消费增长率,应该注重分析消费增长率。

模型构建与数据描述

(一)模型构建

这里假定凯恩斯的消费函数为线性,因此居民消费行为表达式为:

Ct=α+βYt (1)

其中,Ct 表示居民在第t时期消费支出,Yt 表示居民在第t时期收入,截距α表示自主性消费,α>0,β为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0

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是由现期收入决定的,而是由持久收入决定的。苏良军(2005)利用我国农村面板数据验证暂时性收入也会对消费产生显著影响,为此本文也将收入分为持久性收入(PI)与暂时性收入(TI)。根据弗里德曼提出的持久性收入与暂时性收入方法,建立方程如下:

PIt=Yt+Yt-1+Yt-2/3 (2)

TIt=Y-PIt (3)

其中,Yt为当期实际收入,Yt-1为前一期实际收入,Yt-2为前两期实际收入。将上述(2)、(3)式代入(1)式,得到居民消费行为新的表达式:

Ct=α+β1PIt+β2TIt (4)

其中,Ct同上,PIt与TIt分别持久性收入与暂时性收入,0

Rrct=c+β1pit+β2tit (5)

其中,Rrct表示第t时期居民最终消费率,pit、tit分别表示居民持久性收入与暂时性收入与GDPt比值。

我国居民消费除了与居民持久性收入、暂时性收入有关外,还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镇居民之间收入差距、农村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有关。教育、住房、医疗作为居民生活面临的“三座大山”,教育、住房、医疗支出必定会挤占其他项目的消费支出。基尼系数作为考察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异状况的重要指标,其数值大小对居民消费也应有一定影响。另外,由于样本容量限制,按照传统将我国分为中、东、西三部分,在回归中会产生共线性,因此本文以中西部为基准区位,设置东部一个特征虚拟变量。

根据上述定义,原模型进一步展开为面板数据模型,得到表达式:

(6)

其中,it中的i代表各地区里的省份,t代表时期;c为常数项;μit为随机扰动项,ηit所度量的是各个横截面单元的个体,即不同区域的差异;Rrc、pi、ti如(5)式所述;urGiniit为各地区不同省份各年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uuGiniit为各地区不同省份各年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rrGiniit为各地区不同省份各年农村居民收入基尼系数;edueit代表教育对居民消费影响,用各地区教育支出总额与当年该地区生产总值比表示;houseit代表住房支出对居民消费影响,用各地区住房支出总额与当年该地区生产总值比表示;medeit代表医疗支出对居民消费影响,用各地区医疗支出总额与当年该地区生产总值比表示(见表1)。

此外,考虑到当期消费水平的增加可能会依赖于过去水平,为了防止模型设定误差,本文在(6)式基础上,加入被解释变量与部分解释变量滞后水平。最终将原始模型扩展为如下动态模型:

(7)

(二)数据选取与描述

本文时间序列数据中各地区年度生产总额、人均生产总值、城镇与农村居民最终消费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城镇与农村人均住房、人均医疗保障、人均教育支出来自于历年各地区统计年鉴和《我国农村统计年鉴》,考察样本区间是1995-2010年。

居民持久性收入与暂时性收入利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通过(2)、(3)式计算得出,城镇居民edue、house与mede通过人均教育支出、人均住房支出、人均医疗保障支出分别与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相乘,再分别除以人均生产总值得出。同理得到农村居民edue、house与mede值,由于部分农村人均教育支出数值缺失,根据往年经验,用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的百分之五十近似替代。

由于各地区统计年鉴统计对居民收入分组不同,因此计算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居民收入五分组是用胡光祖(2004)基尼系数简单公式(g=P5-P1)方法得出,七分组是借鉴陈昌兵(2007)非等分组的基尼系数计算公式,然后使用“分层加权法”计算出各地区城乡基尼系数。只有21个省、市以及自治区可以计算出基尼系数,因此本文也只选取了全国21个省、市以及自治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

实证结果

动态面板模型的被解释变量滞后项放置方程的右边,会出现内生性与误差项移动平均问题,而传统的模型估计方法会造成系数估计有偏差。为避免这些问题产生,本文采用两步差分广义矩法(DIF GMM)与两步系统广义矩法(SYS GMM)。在工具变量设置上,本文采取如下处理:引入了地区虚拟变量,在国内造成收入分配差异的原因有城乡二元结构、分配体制、经济体制等,因此笔者有理由将虚拟变量、城乡基尼系数、城镇居民基尼系数、农村居民基尼系数设成外生变量,其他变量作为弱外生变量处理,用弱外生变量的滞后期作为它们本身的工具变量。GMM估计是否能获得一致的估计系数,在于工具变量的选取是否有效以及扰动项不存在二阶自相关。因此在GMM估计中,采用Sargan检验来判断工具变量的有效性,采用AR(2)统计值检验原模型的一阶差分的扰动项是否存在二阶自相关。模型整体是否显著是通过Wald检验p值验证。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表2将居民消费率分为城镇居民消费率和农村居民消费率进行分析。

从表2可以得出:第一,城镇与农村居民消费率滞后项(Rrcit-1)对前期消费有显著正相关影响。前期居民消费率每上升1个单位,城镇与农村居民当期消费率分别增长多于0.7个百分点,说明居民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受自身消费习惯影响。

第二,当期持久性收入(piit)对城镇与农村居民消费率存在正向影响,但持久性收入滞后期(piit-1)对城乡居民消费存在差异,对城镇居民消费积极影响,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并不显著。

第三,当期暂时性收入(tiit)对城镇与农村居民消费有显著影响,但对城镇居民消费影响大于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滞后期(tiit-1)对城乡居民都没有产生影响。这是因为暂时性收入是一种短期、临时收入,前期暂时性收入并不会对当期消费造成影响,在当期总收入增加时,居民消费也会增长。

第四,教育的当期支出(edueit)对农村居民消费有正向积极影响,当期教育支出增加1个单位,农村居民消费率上升2.8个百分点,滞后项(edueit-1)对农村居民消费存在一定挤出效应,滞后期教育支出增加1个单位,当期农村居民消费下降1.86个百分点,但当期、滞后期教育支出对城镇居民影响并不显著。这是因为,当期教育支出增加相当于服务性消费增加,与居民消费率存在正相关关系,而前期教育支出对农村居民来说是一种负担。假定在短时间内农村居民收入并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当前期教育费用增加为前期教育水平,作为相对理性人,会减少当期其他项目支出。

第五,当期住房支出(houseit)对农村居民消费有显著挤出效应,滞后期住房支出(houseit-1)对城镇居民消费有显著挤出效应。

第六,滞后期医疗保障支出(medeit-1)对农村居民消费有显著挤出效应,前期医疗保障支出增加1个单位,当期农村居民消费下降1.293个百分点,说明前期医疗保障支出对于农村居民是一种负担,前期支出增加会减少当期其他项目支出。滞后期医疗保障支出对城镇居民消费影响并不显著,是因为相对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有一定的医疗保障,医疗资源更多倾向于城镇。

第七,城镇居民基尼系数(uuGini)对城镇居民消费率没有显著影响,农村居民基尼系数对农村居民消费率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城镇内部的收入分配与农村内部收入分配仍在合理水平。

第八,城乡居民基尼系数(urGini)对城镇居民消费有积极正向影响,对农村居民消费有一定挤出影响。

结论及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研究表明,持久性收入与暂时性收入增长对城乡居民消费提高从总体上有明显促进作用,说明收入水平的高低和不确定性对城乡居民消费都有较大影响。住房支出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效应。教育、医疗保障服务性支出对当期农村居民消费具有有效拉动作用,但较高的教育、医疗保障性支出会对农村居民其他消费项目产生挤出效应,扭曲消费结构。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越大,对农村居民消费的挤出效应就越大。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城镇居民消费,但过高的城乡基尼系数,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而造成社会动荡,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二)政策建议

为了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率提高,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基于上述分析结果,给出如下的政策建议:第一,控制房价过快增长,政府在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向中低收入阶层供给时,制订严格的事前审核、事后监管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保障性住房套利,为低收入阶层提供低息或无息优惠性住房贷款。第二,提高中低收入阶层收入,依法规范各种收入分配,保护合理、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对高收入者加大所得税征收力度,建立重点行业工资收入监控制度,减轻农村居民税负。第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结构。第四,健全与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增加农村医疗设备投入,有效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问题,调整支出资金内部结构,提高农村救济费支出比重。第五,加大对农村教育扶持力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比例,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1.臧旭恒,裴春霞.转轨时期中国城乡居民消费行为比较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1)

2.方福前.中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原因研究—基于中国城乡分省数据[J].中国社会科学,2009(2)

3.邹红,喻开志.劳动收入份额、城乡收入差距与中国居民消费[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3)

4.田青,马健.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影响因素的区域差异分析[J].管理世界,2008(7)

5.蔡跃洲.经济刺激计划与农村消费启动—基于我国农村居民收入分解实证分析[J].财经研究,2009(7)

6.苏良军,何一峰,金赛男.暂时收入真正影响消费吗?—来自我国农村居民面板数据的证据[J].管理世界,2005(7)

7.韩松,杨春雷.我国城镇居民非预期收入对消费影响的实证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6)

8.娄峰,李雪松.我国城镇居民消费需求的动态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9(3)

9.马树才,刘兆博.中国农民消费行为影响因素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6(5)

10.张秋惠,刘金星.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对其消费支出行为的影响—基于1997-2007年的面板数据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4)

11.陈昌兵.各地区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计算及其非参数计量模型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1)

12.胡光祖.基尼系数理论最佳值及其简易计算公式研究[J].经济研究,2004(9)

第8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

我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使更多的人从医疗保险制度中获利,我国主张在社会上推行城镇居民保险制度,因此对其进行了一些法律上的规定。同时,城镇居民可以在自愿投保的基础上,使自己得到安全保障。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量也越来越重,这就需要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档案管理工作,使人们获得更多的安全保障。

一.基本医疗保险档案建立的重要性

(一)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提供依据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医疗保险工作也不断开展,由此产生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医疗保险类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制度。为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医疗投保中,使他们能获得更好的安全保障和更多的福利,按照医疗保险的投保情况对待遇进行了划分。这有利于促进城镇居民尽早投保,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医疗待遇,可以促进医疗保险中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促进各个部门的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医疗保险体系的健全。

(二)促进基本医疗保险档案资金的运转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模式主要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投保,政府针对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一定的福利补贴,在投保成功后则可以获得不同级别的福利待遇,不过从整体上来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的资金筹集水平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筹集资金的水平,这是因为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是以企业为单位投保,因此其更具有广泛性。但是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标准较为灵活,而且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进行缴费,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1]。因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的建立可以促进医疗保险资金的灵活运转,为社会资金的运转提供便利。

(三)有利于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建立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医疗保险体系,有利于促进医疗体系的协调化、系统化发展,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档案有利于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还能促进城镇职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的协调发展。

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的思考

(一)档案标准化,双向管理

要采用统一的标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档案,规范档案建立的标准,以真实、明确反应城镇居民参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将参保人员的各项基本信息如实登记,建立参保人员登记制度。而且社会医疗保险的各个部门要重点分析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定的档案内容建档,当居民享受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福利时,医疗机构和相关的管理部门要对其进行双向管理[2]。

(二)强化档案管理的组织意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比较复杂,在管理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容易产生多头领导的现象,因此要建立专业的档案管理组织,保证档案管理组织的有序性和科学性。档案管理组织主要任务是对各个组织和人员的档案进行管理,实行人员负责制,将档案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档案管理负责人,促进档案保密制的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档案时,要及时做好收编工作,避免遗漏资料。

(三)壮大档案管理人员队伍,提高素质

目前我国档案管理人员的数量欠缺,且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可能是从别的部门抽调而来,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基本的管理素质,因此在城镇居民档案管理工作中会遇到一些障碍,耗费档案整理的时间,甚至会遗漏一些重要的事项。因此要壮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人员队伍,对他们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促进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力求建立一支专业素质强、综合水平高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队伍。还要对他们进行相关领域的知识的培训,也可以让他们自主选择感兴趣的知识,拓展他们的知识面,开阔眼界,以使他们可以完善自身,促进全面发展,另外,还要根据档案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建立档案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对他们的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并进行评分。实行人员激励制度,对优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人员予以奖励,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促进档案管理体系的完善。

(四)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系统

1.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共同发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系统的完善还离不开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的发。 随着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镇居民档案管理也要增添一些新的元素,因此要统筹城乡发展。目前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系统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通过网络向人们展示档案管理的成果,促进档案管理向公开化、共享化的方向发展[3]。还要对档案管理的程序进行调整,减少复杂繁琐的程序,促进档案管理程序的简化。通过结合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体系,促进共同发展。

2.深入基层,为人民服务

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居民的需求,要深入基层,积极鼓励居民参保,将投保的不同种类和需求进行分类,建立档案数据资料库,促进城镇居民档案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结语:

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的管理面临着很多问题,如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我国主张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就要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上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可以做到以下几点:实现档案标准化,双向管理;强化档案管理的组织意识;壮大档案管理人员队伍,提高素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体系等,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 张素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思考[J].黑龙江史志,2014,09:108.

第9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1

一、概述

北京市是经济、政治、文化都较为发达的地区,也是我国的首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研究其医疗保险政策对于了解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对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的内容、效果、效率和影响进行评述。

二、政策运行机制及目标

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医保个人账户、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急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用于支付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1]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等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对于门(急)诊医疗费用,城镇居民的起付标准均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2000元。对于住院治疗费用,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5万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农民大病医疗统筹为主,多种形式并存,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只用于报销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门诊医疗中的大病治疗费用,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事机构组织的人员体检费用(仅在年度内未报销医药费用的农民适用)。[2]

三、效果、效率及影响

(一)效果

北京医疗保险政策的发展完善,使得北京建立起了一个基本全面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从参保人数上看,2012年年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约1100万人,参保率约96%;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约150万人,参保率约92%;新农合参合人员约280万人,参保率约95%。[3]从参保对象上看,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被囊括在内,从参保年龄上看,北京医疗保险实现了从出生到死亡的保险覆盖。从这三方面来说,北京已经建立起了使得当地绝大多数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体系,且对弱势群体有较多的关注。

(二)效率

尽管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有着良好的效果,但在资金收支平衡、行政管理、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付出了较高的代价。

从2008年至2011年,北京市医保基金收入年增长率为14.22%;支出年增长率为17.19%。支出的增长率高于收入,逐渐影响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收支平衡,至2011年,资金的支出已比收入高出3800万元。目前来看,医保基金的收支即将面临非常大的压力,这直接影响参保人员报销的效率和额度,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困难,导致政府、个人筹资增加。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通常由多个部门参与其中,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由劳动就业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由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新农合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主管部门的不同使得这三类保险在管理、运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影响了制度衔接,增加了行政成本。

北京市医疗保险的起付线、封顶线和自付比例的设置差异较小,这导致了患者就诊流向不合理,三级医院接诊负担重。不同级别的医院,在接诊的病患上理应有所区别,三级医院作为医疗资源最充足的一类医院,原本应定位于解决重大疾病,慢性病、感冒发烧等小病应该转移至二级、一级医院及社区医疗机构,实现患者分流。且三级医院还要承接来自全国的患者。]北京市患者集中向三级医院,对三级医院造成了过大的接诊负担;而服务于小病、慢性病等,耽误了真正需要三级医院医疗资源的重大疾病患者,不利于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三)影响

北京市的医疗保险体系已基本做到全面覆盖,且能保障不同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对老年人、学生儿童和农民工的政策关注,体现了医疗保障P怀弱势群体的理念,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逐年提高,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有较大作用。

但仍要看到,北京市医疗保险还有着许多不足。北京对于学生儿童以及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的政府资助低于上海和广州的水平,个人缴费水平较高。此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设置了较高的起付标准。这两个因素使得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参保热情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这不利于医疗保险的发展,也不利于保障居民的医疗福利。

(四)现存问题

北京市的医疗保险制度仍然是 “三元结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制度衔接不够畅通,且不同参保人群之间差距明显。相较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承担了更大比例的个人支付医疗费用,而这两个群体的收入却低于城镇职工。此外,医疗保险的制度体系还存在着差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医保以个人为单位参保,而新农合以家庭为单位参合,存在重复参保的漏洞。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和范围有限。城镇居民起付标准均为650元,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2000元。农村居民,医疗费用报销主要针对门诊中的大病诊疗。

参考文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EB/OL].http:///bjjbylbx, 2015-11-17.

第10篇

设计了《家庭医疗负担调查问卷》,选取某保险公司在该市的各个网点为调查地点,对到网点办事的城镇居民进行拦截式调查,达到了被调查者在该市所有辖区都有分布的效果。问卷内容包括被调查者全部家庭成员2012年的住院、门诊、药房购药总支出及医疗保险报销情况,2012年家庭收入和支出细目等。调查时间为2013年9月6-20日,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339份,有效问卷260份。采用stata软件对有效样本进行统计分析处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监会等6部委于2012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由于该市尚未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本文假定2012年该市按照上述规定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根据该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21元。假定26921元为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的起付线。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医疗费用,还要区分合规医疗费用与不合规医疗费用。由于无法判定样本城镇居民医疗消费中的合规与不合规部分,本文分别计算了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100%、50%为合规费用的情况下大病保险的补偿金额。对合规费用,《指导意见》建议“自付费用越高,补偿比例越高”。由于我们假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的费用100%为合规费用”可以替代“自付费用越高,补偿比例越高”这一规定,为求简化,本文相关测算不再考虑“费用越高,补偿比例越高”的因素。1.基尼系数的测量计算基尼系数的方法有如下几种:几何方法、基尼的平均差方法(或相对平均差方法)、斜方差方法、矩阵方法。本文选择了Yao利用电子表格工具介绍的一种计算方法[5]:假定样本人口可以分成n组,设Wi和Pi分别代表第i组的人均收入份额和人口频数(i=1,2,…,n),对全部样本按人均收入由小到大排序后,基尼系数(G)可由下面公式求出:G=1-ni=1Σ2Bi=1-ni=1ΣPi(2Qi-Wi)在公式中,Qi=i1ΣWi,为从1到i的累积收入比重;B为洛伦兹曲线右下方的面积;Wi、Pi从1到n的和为1。这种方法的好处是能处理不均衡分组的情况,直观简捷且精确。2.贫困率和贫困缺口的测量贫困率反映了贫困家庭占总家庭数的比例,贫困缺口反映了贫困家庭贫困的程度。为计算贫困率和贫困缺口,必须明确贫困标准。贫困标准可以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可以采用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美元(或2美元),也可以采用我国各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2年,该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为520元。相对贫困标准一般采用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的50%~60%。本文采用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贫困标准。贫困率=贫困家庭数量/全部样本数量贫困缺口=1-贫困家庭平均收入/贫困标准

二、研究结果

1.样本家庭基本情况

表1显示,样本城镇居民家庭不同收入组的收入具有较大差距。在医疗支出发生后,各组人均收入都有所下降,其中低收入组下降了27.8%,而高收入组仅下降了3.1%。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各组人均收入都有所回升,低收入组人均收入比医疗支出前下降了15.8%,而高收入组仅下降了1.2%。大病保险制度补偿后,各组人均收入无明显变化。可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能减少样本居民家庭的医疗支出,缓解收入差距的扩大,而大病保险则影响不明显。

2.基尼系数

样本家庭医疗费用发生前的基尼系数为0.36;发生医疗费用后,基尼系数上升到0.38;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基尼系数下降到0.37;大病保险补偿后,基尼系数维持在0.37,没有变化。这与其他关于新农合的研究结论一致:发生医疗费用会恶化收入分配差距,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能有限程度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然而,大病保险制度未能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3.贫困发生率和贫困缺口

在表2中,医疗费用发生后,贫困户数由5户增加到13户,贫困率由1.92%上升到5%,致贫率为3.09%;贫困缺口由0.3上升到2.4,表明存在明显的“因病致贫”现象。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贫困率显著下降,贫困缺口亦显著下降,由2.4下降到1.7。然而,无论贫困率还是贫困缺口,大病保险补偿后均没有发生变化,表明大病保险制度缓解“因病致贫”的作用有限。

三、讨论与建议

1.讨论

(1)医疗支出扩大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分配差距。医疗费用发生后,基尼系数由0.36上升到0.38,致贫困率为3.09%,贫困缺口也有明显增加,说明存在明显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2)基本医疗保险有限程度地缩小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分配差距。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基尼系数和贫困缺口都呈下降趋势,贫困率降低了1.54个百分点,说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贫困发生率,缓解了因医疗支出而加深的贫困。影响程度有限的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项目较少、报销比例仍然较低。

(3)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分配状况影响不显著。大病补偿前后,基尼系数、贫困率和贫困缺口变化不大,对缩小收入分配和减少贫困的效果十分有限。原因在于《指导意见》将大病保险起付线定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由于我国的收入分配呈明显的左偏态分布,采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平均标准作为补偿起付线,大大提高了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户和中等收入户获得补偿的门槛,而这些家庭占全部家庭的60%,从而降低了大病保险制度对家庭收入分配状况的影响效果。

2.建议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未来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增加保障项目和提高报销比例,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尤其是向老年人、大病患者、儿童、低收入人群等倾斜。

(2)调整大病保险制度设计。大病保险制度起付线过高,使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效果有限,与由谁经办无关。然而,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将极大增加基金的财务风险,需要慎重确定,以免影响大病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第11篇

关键词:城镇;居民消费;因素;对策

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3-0121-03

消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城镇居民消费,一个是政府消费。城镇居民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我国内需的主力军。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无论是层次还是途径都有着较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可以把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分成两个层面,一个是宏观层面上的,比如我国的国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我国财政政策等;另一个是微观层面上的,比如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家庭成员结构、消费偏好等方面的因素。[1]消费是生产的最终归宿,更是促进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的强大动力。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活力不足的情形下,更需要城镇居民的消费来带动经济的不断增长,为拉动社会生产力的健康持久的良性循做一个助推器。城镇居民消费对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有着重要的影响,解决好居民消费问题变成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更是扩大内需,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步骤。

一、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

自从我国进行改革开放以来,对外开放的水平不断提高,国内工业化发展速度加快,劳动力市场的活跃气氛吸引着广大的农民工进入城镇。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城镇的居民消费越来越成为我国消费群体中的主力军。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的城镇居民消费在国民消费中的占有率不断攀升,由1987年的37.9%增长到2009年的76.2%。但是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从20世纪90年代之后,我国的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却呈现出一个下降的趋势。有资料显示,从1990年到2009年这一个时间段之内,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从84.7%降低到71.4%。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

(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增长速度比较慢

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影响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经济学理论中的消费函数相关内容的解释,收入跟消费两者相互联系,呈现出正相关的状态,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越高,与之相对应的消费水平就越高。通常情况下,城镇居民的收入越高,他们对商品的需求量就越大,对服务的要求标准就越高。反之,城镇居民的收入越低,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商品以及服务的消费。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中国的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整体呈现出一个上升的态势,但是中国城镇居民的绝对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有关对居民收入增长的一个调查研究数据表明,从2001年到2009年这一时间段内,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量率为9.97%,然而我国城镇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却只有7%。[2]除此之外,站在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的绝对量的角度观察,2009年我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约在17175元,我国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为4298.59元。从这样的一个对比,我们可以得出,我国的收入分配存在一个严重的分化现象,随着我国近几年来的商品物价的不断攀升,如此水平的收入状态,我国居民的收入在近几年来只能用来消费中档或者低档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于高档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以及精神层面的消费很难得到满足,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居民消费的增加和提高。[3]

(二)我国城镇居民对未来预期充满不确定性

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叫做预防储蓄理论。预防储蓄理论阐释了,消费者通常为了面对未来收入与支出的不确定性以及各种风险的发泄,需要对消费以及储蓄的比例重新定位,进行调整,以此来确保整个生命周期中多期消费效用最大化的需求。[4]调查显示,中国城镇居民的消费需求呈现出来的平均消费倾向是一个降低的趋势,然而中国城镇居民的储蓄率却呈现出一个上升的态势,造成这两个变化的主要原因就是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

首先,我国的国有企业经历了大幅度的改革,改革之后大批的国有职工下岗失业,从此再不存在“高就业、铁饭碗”的说法。国企职工的大批量下岗,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社会上就业竞争的压力,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得不到保障,城镇居民作为消费者并不看重未来预期的前景。

其次,伴随着我国不断进行医疗体制的改革,国家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支出越来越少,国家政策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扶植力度越来越小,公立医院也需要参与市场竞争,参与市场运作。对于我国城镇居民来说,对医疗方面的支出压力不小。尽管我国在近几年不间断地进行着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虽然国家对个人的医疗补助越来越多,但是中国居民目前普遍存在一个看病难、看病贵的医院医疗状态,这一问题就在很大程度上逼迫城镇居民为了应对未来的风险而较早地进行预防性储蓄。[5]

再次,对子女的教育投资也是一个重要的模块。当前,我国政府虽然对教育这一方面进行了投资和支持,但是政府对教育的投资力度和规模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教育支出占不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存在着较大的一段距离。当下,学前教育的关注热度越来越高,单单是幼儿园时期的教育费用的数额就十分巨大。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教育费用更是一笔较大的消费支出,甚至成为了很多家庭的沉重负担。因此,我国的城镇居民家庭大部分都会为了孩子的教育降低消费的欲望,定期进行存款储备。

最后,伴随着我国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楼房的价格更是令大部分的普通城镇居民感到压力。房地产的发展并没有呈现出一个健康的态势,对一些无房居住的城镇居民或者是房屋构造简单的城镇居民来说,不能不为了应对以后的风险,抑制自己的消费需求,而有计划的进行各项储蓄。[6]

(三)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居民消费出现替代效应

根据经济学理论中的持久性收入假说理论的相关阐释,资产投资在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伴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发展,我国的金融业发展越来越良好,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很多城镇居民开始运用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作为投资消费方式。尤其是2005年之后,中国的股票价格呈现出一个持续上升的状态,在207年上证综指竟然飙升到6000大关。证券市场的良好态势更是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促使更多的城镇居民不断进入股市市场,截止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发生,这场股市市场的牛市效应才得以终止。股市市场的起落对我国城镇居民的金融投资消费有着重要的影响。当股市状况良好,股票价格呈现出上涨的态势时,不仅对我国城镇居民的金融资产总价值是一个有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往往也对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产生替代效应。

股票价格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股票持有者可以通过买卖股票从中获取差价,获得一定的收入。即使股票消费者并不将持有股票变现,股票市场的良好态势也会在很大程度上给我国城镇居民带来未来预期收入的增长,从而获得一定程度的消费信心和消费欲望进而产生消费行为。[7]但是,假如我国的股票价格呈现出一种持续上升的态势,对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反是一种抑制作用。股票价格的持续提升,城镇居民往往会减少储蓄的力度,降低消费的欲望来将资金转移到股票的投资上面去。当股票市场不景气,出现持续下跌的态势时,对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也会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股票的持有者会因为股票被套无法变现从而降低消费的支出水平。[8]所以,股票市场的变化对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有着重要的影响,不仅对居民的财富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更影响着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欲望以及消费能力。

二、针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影响因素应该采取的对策

(一)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减少居民的收入差距

我国城镇居民的收入状态是影响居民消费水平的一个关键因素。我国政府应该着力提升城镇居民的总体收入水平,同时应该注重居民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从宏观层面上看,中国的居民收入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较低,而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层次都普遍停留在中低档商品服务阶段,改善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有效地刺激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力提升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层次。政府应该从政策等方面大力对城镇居民的工资等收入进行有效的提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尤其是要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缩小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以及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政府应该通过税收或者政府性支付等方式,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同时应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杜绝不合法收入群体的收入产生源头,积极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居民进行自主创业,增加合法收入,同时,应该落实失业保险政策,保障居民的消费热情和消费信心,最终将提升城镇居民的消费能力变成一个现实。[9]

(二)稳定金融市场,优化投资环境,调节证券投资

经济的不断发展给我国城镇居民的投资消费活动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金融证券市场的稳定对于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稳定是一个重要的铺垫。消费信贷的不断强化,对于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的稳定性也是一个有力的保障。[10]我国政府应该积极鼓励各大商业银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降低城镇居民有关消费贷款的繁琐环节,比如可以将已经存在的贷款用户的存单扩展到贷款担保人的存单,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更大程度上扩张银行的客户群体,另一方面为城镇居民消费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同时,还可以不断开发消费贷款的项目,可以在现有的房屋、汽车等常见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增加结婚贷款、子女教育贷款、购买消费品贷款以及旅游服务消费贷款等业务,更有效地刺激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信贷平台的存在,能够保障城镇居民在收入出现瓶颈的时候使用较低的成本来获取更稳定的资金支持,快速提升实物资产的变现能力,同时,对于我国城镇居民对储蓄业务的过分依赖也是 一种有效的削减,降低了因资金的流动性制约而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的几率。[11]因此,稳定金融市场,优化投资环境,对于城镇居民减少投机行为,保障收入预期有着重要的作用,更大限度上发挥投资带来的消费效能,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是一个有效的措施。

(三)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政府对教育和医疗的财政支出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优化,也是我国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持续性稳定的一个重要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还可以保障城镇居民的收入稳定,减少居民的收入风险,还能够最大限度上提升居民的消费信心。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对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加强完善,来增加我国城镇居民的对于预期稳定性的能力,让城镇居民从根本上降低因社会保障制度的变动,而对消费支出的制约和影响,进而能够树立消费的信心,更大限度上激发消费欲望,发挥消费效用的最大效能。[12]与此同时,政府应该增加教育投入,普及义务教育,优化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加强对医疗方面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医疗体制改革,及时调控医疗项目的价格,制定合理公正的收费制度,强化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我国城镇居民生活中的两大难题的有效缓解,为提高消费水平提供帮助。

三、结语

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收入是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最主要因素,同时稳定金融市场是保障居民消费水平稳定性的重要基石,政府通过各种有利于城镇居民安居乐业的优惠政策的实施,可以保障和提升城镇居民的消费能力。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的提升不仅可以优化我国的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同时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我国生产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黄卫红.基于固定影响变截距模型的我国城镇消费水平地区差异实证分析[J]. 现代农业科技, 2010(18):342-343.

[2]张恩英.黑龙江省城镇居民消费与收入关系的定量分析[J].商业研究, 2006(17):142-143.

[3]徐向红.网络经济时代消费的过度敏感性[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5(04):34-36.

[4]李尚伦.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各因素量化分析[J].兰州学刊, 2009(06):87-90.

[5]马超,严汉平,李冀.影响我国内需增长的因素探讨[J].兰州学刊, 2010(04):13-14.

[6]韩瑞春.城镇居民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影响因素探讨[J].商业时代, 2012(14):30-31.

[7]王明胜.影响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的因素及对策建议[J].中国商贸, 2010(14):239-240.

[8]马超.我国零售业演变的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研究[D].西北大学,2010.

[9]管仲岩.消费者的调节性聚焦对消费时间偏好的影响[D].华东理工大学,2012.

[10]卢小康.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促进经济增长有效性比较分析[D].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07.

第12篇

关键词:城镇医疗保险体制 改革 法律问题 对策 问题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2-0099-02

建设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已经成为了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和我哦过人民幸福以及安康密不可分,建立健全一个十分完善的城镇医疗保障的体系,对城镇居民进行保障,进而使其获得最为基本的卫生服务,这样不仅仅有利于促进公平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推进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法律的强制性作为前提和基础,为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进行推进的同时,不断对其相应法律的内容进行调整,进而形成了具有普遍使用以及具有总体约束力的医疗保险法规的体系。下面,笔者就探讨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若干法律问题。

一、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我国现行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主要源自于我国公费医疗制度以及劳动保障的医疗制度,保险的对象往往具有很强的继承性,受当前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所有制形式所具有的限制,其所覆盖的范围仍然十分狭窄。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享受人员已经占到了全国人口比例还不到百分之二十五,从整个世界范围来看,一般情况下,中等收入的国家所接受健康保险人群占到了总人口比例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八十,当前我国享受到医疗保险的比率比较低。除此之外,在《决定》中仅仅对我国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对于究竟能否将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纳入到医保的覆盖范围中尚且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城镇医疗保险是社会弱势的群体,国家的理发将其排除在外,严重违反了相关宪法关于公民在疾病时、年老时有从社会以及国家获得救助的权力。对我国城镇基本的医疗保险受益面积进行扩大,不仅是我国全面贯彻宪法精神的基本体现,同样是当前新时期建立起和谐社会所提出的要求。

二、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的对策

1.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降低准入条件

有效将城镇医疗保险准入的条件进行降低,提升其对于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参保率。就城镇医疗保险自身原则来说,如果其自身的覆盖范围太狭窄,就会直接影响到了其基金收支的平衡。我国城镇里面弱势的群体主要包括低收入职工以及下岗失业的人员。很多时候低收入职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既不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更加无法从原来的工作单位获得自身的医疗费用,如果不能够从本质上将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扩大,将这些人纳入到其中,一定会从本质上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2.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完善资金分配机制

在我国,主要将实施国家财政补贴作为主要部分,个人单位承担为辅这样的原则,在保证我国政府财政补贴到位的时候,还要加大对于企业自身的保障基金征收的力度,明确工商部门以及税务部门等等在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领域中的职责,将相关征缴管理的措施进行细化,将执法力度加大。对于个人账户必须要采取税收等等其他相关比较灵活的手段来实施,比如说,对于企业的职工应该采取税收手段来对其资金进行征缴,进而对个人账户进行充实。在实施分配的过程中必须要做到注重公平,重视对于低保人员以及下岗人员等等相关弱势群体利益实施保护。

3.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调整各方主体行为

我国相关统一的医疗保险法还没有出台,在我国城镇医疗保险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定点医疗机构、保险部门以及参保人等三方主体,对三方关系进行维系的核心就是各自义务以及各自权利之间的统一,要求人们必须要通过相应法定、法规以及法律来对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进行妥善处理,对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在自身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进行规范。根据相关粗略的估计,在2000年我国的居民卫生保健支出自身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零点四六,超过了国际规定了的零点四这一个临界值,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列到了卫生负担最为不公平的一个国家。我国的穷人卫生费用在自身总收入中所占有的比例已经远远超过了富人,对医疗保险筹资支付的公平性原则以及支付能力原则进行了违反,对我国城镇医疗保障体制在自身改革的过程中所提出的实现全面医疗这一目标进行了背离。

4.实施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要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

进一步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范围以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行了扩大,促进我国医疗服务的公平竞争,方便我国广大参保人员买药以及就医。将第三方购买者在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作用进行充分发挥。加强我国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以及我国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控,对风险进行防范,保证基金能够增值以及保值,确保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得到稳健的运行。对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进行理顺,建立起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进而将社会化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三、结语

本文中,笔者主要从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城镇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法律问题的对策这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对城镇医疗报下体制改革中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参考文献

[1]韩书玲 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建构的思路与对策[期刊论文]-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2(4).

[2]高向华.Gao Xianghua 公益信托法律制度对城镇医疗保险改革的启示[期刊论文]-中国医院管理200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