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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时间:2023-01-06 16:11: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1篇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前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阶段。如何面对挑战,适应新常态,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当前亟需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1.经济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挑战

(1)高端建设模式的引入,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提出了新课题当前,我国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为了节省投资、缩短工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BT、EPC、BOT、EPC+BOT等一批趋向一体化高端建设的模式陆续得到实施,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PPP)帷幕已经徐徐拉开并正在实施推进,为建筑施工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新的建设模式下,施工模式也由过去单一施工向设计、采购、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管理转变。同时,也对新模式下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提出了新课题。(2)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效能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我国经济增长减缓倒逼建筑施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胆拓展业务领域,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转型升级,实施集约化和多元化发展将成为一种常态。在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势必发生不同企业安全文化的融合,也势必发生一系列资源的整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势必面临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等资源的重新配置,对如何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稳定性、管理体系如何融合、管理方式如何创新、管理能力如何提升等工作效能问题提出了新要求。(3)国际建设市场的拓展,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从我国的外部环境看,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亚太自贸区“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设紧锣密鼓进行,给建筑施工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开展国外工程承包,扩展对外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创造了更好的条件。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建筑施工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机会增加,境外工程项目也会越来越多。由于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海外工程安全管理经验不足,对国外的宗教习俗、人文环境不熟悉,加上境外有些地方的社会动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传染性疾病时有发生等很多不安全因素,直接威胁着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都对建筑施工企业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新挑战。

2.经济新常态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对策

(1)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一些施工企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现场安全管理粗放,隐患丛生,事故频发,这与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要改变目前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必须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种现代安全管理模式,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覆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通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完善安全长效机制,使各施工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状态,做到管理制度标准化、设备设施标准化、人员行为标准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水平。(2)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随着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建筑施工企业发展规模逐渐壮大,拓展产业领域愈来愈宽,发展覆盖面愈来愈广,由此带来企业监管的对象数量比较多,监管覆盖面比较广的问题,特别是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多,在建工程规模也越来越大,建设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仅仅靠安全检查、统计报表纸质报送等传统的方式,要确保对企业所有监管对象进行有效安全监控,是很难做到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纳入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企业施工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有效的集中安全监控势在必行。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应用计算机建模、视频监控等现代的各种技术手段,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通过信息集约化,管控数据化,后台管理和监管对象的安全联动,动态监控,实现安全管理零距离,推动企业由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向信息管理模式转变,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效率。(3)建立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建设工程规模、类型、特点不同,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多变,作业条件迥异,尤其是随着建筑施工企业参建的国内外项目越来越多,不确定因素更加复杂,随时可能出现安全失控状况。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企业与社会的相互联动,构建“体系完整、机制完善、反应迅速、处置得力”的应急救援体系,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防范突发事件并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主动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突发应对机制,探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路子,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的保障作用,推动企业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邓勇.中央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总监的思考[J].建筑安全,2015(06):49-52.

[2]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释义[M].煤炭工业出版社,2011.2.

第2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汇报发言:

一、主要工作情况

,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

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和集中打击行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施工现场、各个工作岗位。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二)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二是坚持工程项目安全报监备案制度;三是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和专家组审查制度;五是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健全完善相应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考核制度、台账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救援制度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采取专题会议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及时组织宣传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文件、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布标条幅,张贴安全警示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排除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了全市建筑行业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去年,我市建设领域安全工作虽然有成绩,但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仍很严峻,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仍然薄弱;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三是部分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

二、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实施新家园行动计划、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三个一百”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强化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安全监管、严厉责任追究、加强应急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强化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所有从业人员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知晓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防范技术知识。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抓好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三)强化责任主体,打牢安全生产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通知》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四个提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的提高;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的提高;四是企业安全生产全员素质的提高。切实打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四)强化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

隐患。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隐患治理工作。一是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理企业安全监理主体责任、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控制和预防建筑施工中的各类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事故。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临边、洞口坠落;施工吊篮、升降机坠落等;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

边坡上方坍塌,脚手架、高大模板、垂直运输机械、桩工机械坍塌等;预防触电事故的重点是: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导致的事故隐患。

(五)强化行政执法,全力预防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一是要加大对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二是要突出抓好事前预防、过程监督、应急救援、“四不放过”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三是创新安全监管的手段和形式,力求查有实效、查有促进、查有推动。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政策,对目前逐步增加的塔吊等大型设备,要严加监管;对已明令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要坚决淘汰。

第3篇

定义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简称:建筑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体分类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类”人员在同一单位内(不包括法人)可同时兼任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的,必须取得另一岗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上午好!2011年已经过去了,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建设系统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刚才同志的发言我非常赞同,下面针对2012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我们要认真落实皖政[2011]9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具体部署安排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安排、同时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

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力度,这次会议后我们将尽快出台《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把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质[2011]111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项目部要执行指纹打卡制度。

二、认真抓好节后工程的复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春节”“元宵”两节都过去了,大家都要收收心,尽快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去,俗话说的好一年之计在于春,在新的一年里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抓好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工作。

三、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创建活动

去年我县创建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2个,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8个。今年我们取得了创标的开门红,刚才大家参观的安居工程金蟾小区,已经顺利通过了省住建厅专家组验收,近期汇通财富广场两项工程也将申报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希望各施工企业要学先进赶先进,在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多创优、多创标,为我县建设行业增光。

四、继续开展全县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

2011年我们开展了全县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大检查,并对大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还要继续开展全县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要不遮不掩的进行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上限处罚。

2012年也将是我县的大建设年,我县将继续推出棉麻公司、制冷机厂、植物油厂及城南新区等8宗土地,建设规模将不会小于去年,我们热诚欢迎外地企业积极参与我县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希望你们将先进的管理经验带到来,但也希望你们遵章守法。县的房地产市场是开放的市场,不是封闭的市场,只要你们参与都能赚到钱。

五、继续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严厉打击液化气充装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利用50公斤液化气钢瓶从事非法倒气充装行为。

严厉打击液化气钢瓶、车用燃气钢瓶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出售、使用超期未检钢瓶和翻新报废钢瓶等行为。

第5篇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100%。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20%以上。

2、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30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3、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4、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7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2005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2005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2005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2005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2005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通知》和《意见》精神。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管理,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给予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加强无证农民工的岗位技能培训,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提高农民工岗位技能水平。

四、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领域要深入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活动,2011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95%;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0%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5%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55%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对取得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五、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规范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积极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六、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不断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七、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八、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九、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政府应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十一、加强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执法管理部门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土地、规划、施工等行政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城乡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工程建设监管,对于未办理土地、规划、建设基本程序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一)在规划区范围内。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实施的违法建设,由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各类未经规划批准的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建设、按照责任辖区范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规划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及主城区公共场所的违法建设;相山区政府、杜集区政府、烈山区政府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范围外的违法建设。

(二)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擅自占地进行建设的、不按批准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三)违反房地产管理法规或城市房地产管理程序的,由市房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四)未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城乡建委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区政府依法查处。

在区、县政府区域内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发生生产安安全事故的,根据分工,追究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

十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设立建筑安全监管机构,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四、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第7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28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意见》(浙安监管综〔20*〕76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现就我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加强企业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我市各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在危化、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试点,并进一步开展印染、建材、造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督促建筑、交通等相关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的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规范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根据我市的实际,目标实施分推广和提高两个阶段。

2009年至2010年为推广阶段。重点做好危化、机械、印染、水泥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根据省研究制定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进度,再启动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到2009年底,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省级标准的3家,机械制造企业达到省级标准的4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建筑特、一级企业达标率100%,二级企业达标率70%以上,三级及其它企业达标率50%以上。

2011年到2012年底为提高阶段。在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稳步提高。到2012年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达标率达到100%;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率达到80%以上;建筑、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达标率达到100%;其它相关行业50%以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识。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使企业各环节、各岗位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使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组合,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其安全技术状态,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消除隐患,控制好危险源,消灭事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住关键环节,优先解决影响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状况好转的问题,真正取得实际效果,并认真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等工作,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工作的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从标准、目标、责任、控制、考核、信息等环节着手,逐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一是使安全生产标准系统化。在各个行业和领域以及企业形成全面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二是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各镇街道要按全市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区域特点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提出年度达标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是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责任。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时,关键是要把依法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的规定,落实到企业这个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采取措施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到企业和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负责、配套联动的责任体系。四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网络和监控机制。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关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要有人管,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网络,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五是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制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制定考核评定办法,将这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企业要对车间、班组、岗位建立检查、评比、考核制度;对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由安监部门组织专家进行,也可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

第8篇

关键词: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管理

关爱生命,以人为本保安全。一个文明的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尊重生命的社会,是富于人性、人情、人道主义的社会,是“仁者爱人”的社会。当前重要的是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故本人认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应重点加强、完善、理顺和解决以下几项工作和问题:

一、以人为本,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故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当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关爱生命。

二、专款专用,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通过行政手段,独立于招投标之外,设立独立资金帐户,在报建时统一收取,并通过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视其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分阶段拨付,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实施使用,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并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项目参保安全保险作为施工安全受监和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并视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达标度,给予灵活上下浮动投保,充分调动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根治建筑行业“高位瘫痪”的施工管理模式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避免越级管理,做到级级有责任,级级须负责,级级抓落实,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抓好施工安全生产;发挥更多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应负的职责,管好施工安全生产,从而能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文件,一级管紧一级,级级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古人云:“有法不依,与无法同。”故依法行政落实到实处,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

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动态管理,并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用保障机制保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文明措施的认真落实,把好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关。

另外,应理顺和落实项目承包人与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控制权和威望,增强施工企业对项目承包人的制约,从而避免中间出现断层和中层闭置。

四、更新观念,调整管理机制,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动态的,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一点松懈、思想都要不得。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标本兼治,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的主体,治本需要从企业角度来下手,落实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

系,用制度和责任制来规范安全施工行为。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既艰巨,形势又严峻,必须考虑调整现行落后、不适应保稳定促发展的管理机制,理顺市级行政隶属关系,采用市级对县、区进行垂直管理,避免行政失控或感情行事,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五、与时俱进抓安全

发展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和档案库。社会信息化,而施工安全信息资源却是施工安全的重要生产力,故对建设各方单位违规及不良行为,给予记载建档和公布,并在有关单位资质审查、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及其它相关资格人的资格审核等方面,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规范行为的良性循环、良性发展,和惩治厄制不良行为。

在建筑市场准入方面,应严格企业安全施工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实绩与企业招投标准入管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晋升管理和企业评优相结合。并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而,加大安全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实行严管严罚。

在施工安全工作中,应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要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统一施工安全资料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全面开展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和省的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文件,统一标准,强化用标准,时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各方安全意识,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针对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遍,采取多种方式按实加强培训。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和安全理论与实践的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施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统一施工安全资料标准,解决安全管理资料目前参差不齐、弄虚作假、混乱的状况。

七、加强对危险性大、事故多发点和易出现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进行专项治理

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不是一时一刻,是一项长期的职责和使命,故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

第9篇

为了确保我乡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交效杜绝各类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江委办[]31号和江重建委办[]13号文件精神,我乡认真抓好了建筑质量安全工作,一年来,未出现一件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乡在年初建筑召开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二、加大安全施工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我乡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书,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乡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单位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四、继续深化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櫈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五、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发展提供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建设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和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力争实现零死亡事故的目标,确保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考勤打卡制度等执行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含论证)、论证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落实情况。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工程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是否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3.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

(1)春季复工: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各基础有无积雪、积水及安全运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4.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市场综合情况。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和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是否符合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是否符合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活动部署阶段(5月25日之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企业自查阶段(8月底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三)督查指导阶段(9月至10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我委将于10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和检查方式另行通知。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10日之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对本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此项活动的有效性。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利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防护工具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属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11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建筑施工从业人员迅猛增加,我国建筑安全工作管理也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已具雏形,并初步建立了系统的执法监督队伍。但由于建筑业建筑施工队伍庞大繁复,作为建筑一线施工主体力量的农民工文化层次普遍较低,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较差;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 维护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制度不健全,既有的制度和规章贯彻不力;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居不下,包袱难以解除,尚不能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等不利因素造成了目前我国施工队伍尽管很多,真正具有实力能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队伍却不多的尴尬现状。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强

没有把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真正摆在重要位置,主动性不强,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只是被动地为了达标而达标,为了完成任务而达标。

(2)安全管理机制与安全生产的现状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致使创优与不创优、市区与县的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相差较大;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 且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不足或无安全文明施工经费的现象。 要求政府随着职能的转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的安全监管法规,进一步调整监管制度,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

(3)未建立有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长效机制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达标难,保持和提高更难。绝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在通过达标考评后都存在思想麻痹、放松要求的现象,基础管理资料、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等较达标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成果没有得到保持和发扬,没有建立有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长效机制。

(4)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 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 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 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 “三定”未落实,处罚不到位,从而影响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开展落实。

(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卫生保卫机构、消防防火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如一些企业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可操作性差;有的企业没有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工作不落实, 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安全操作技能较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6)施工现场普遍存在质量管理兼管安全的现象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动态管理,侧重过程;而质量管理虽也是动态管理,却更侧重结果,所以安全管理需要专项跟踪管理、专项投入,也需要专职的施工安全员。 但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或多数是配备注重质量管理的两职相兼的质安员, 实际上也就是只主管施工质量,并且存在施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的现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部分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得在工作和考核过程中无据可依、无章可循。

(7)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比较混乱

施工现场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安全质量标准化对于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本质安全度的作用十分明显。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过程中,大部分企业的施工现场,诸如脚手架、塔吊、临边防护、三宝四口、临建设施、施工用电、机械器具、原材料、施工道路、环境保护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多的问题和隐患,在实际的达标考核过程中,施工现场造成失分的比例也最大。

2.解决对策和措施

2.1 统一思想,提高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认识

建筑施工企业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以人为本和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充分认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2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在我国,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必须强化和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写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并将指标进行层层落实和分解,分阶段进行重点控制考核;二是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领导机构,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组织领导、协调及所需资源的配置;三是从企业机关到各项目部充实、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达标实施方案和计划,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五是制定严格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措施,并且执行落实到位。通过上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方案落实、奖惩落实等工作,以有效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开展。

2.3 通过文明安全工地的创建,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文明安全工地创建主要包括:施工安全达标、工程质量创优、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办公生活设施整洁、营造良好文明氛围五个方面,基本上涵盖了建筑施工的方方面面。将文明安全工地创建活动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结合,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关系,既能够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的层次和水平,又能够提高文明安全工地创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4 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融合

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两种相辅相成的手段和管理标准。两者都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都强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及动态管理。因此,逐步探索安全质量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融合,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来实现安全质量标准,避免“两层皮”现象的出现,对于夯实安全生产双基、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度、建立自我约束及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意义极为重要。

2.5 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企业一般应采取下列步骤开展和完善达标活动:一是成立各单位、各部门的达标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业组;二是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人员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三是广泛宣传发动,保证全员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四是修改、补充、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基础管理资料;五是对照标准多轮次整改,加大隐患整改投入;六是开展自评验收,在举一反三的基础上整改不合格项;七是保持完善,迎接正式的复评验收;八是复评验收;九是举一反三整改问题和隐患;十是总结表彰,持续改进。

3.结语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是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才能在实现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长效达标和动态达标,从而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1]严刚汉,刘庆凡.建筑施工现场管理[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1.

[2]刘嘉福,姜敏,刘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问[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姜华.施工项目安全控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点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安全施工的管理特点

1、流动性

建筑工程项目的生产是随项目的不同而不断流动的,施工队伍需要不断地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进行建筑施工,施工流动性大,生产周期长,作业环境复杂,可变因素多。建筑工程因分项工程、工序的不同,现场作业环境、状况和不安全因素都在变化中。

2、密集性

目前,建筑业工业化程度较低,需要大量人力资源的投入,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建筑业集中了大量的农民工,很多都是没有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这样的劳动密集型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使得建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从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来看,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依照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行的,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企业安全施工,并进行相关技术管理。但是,目前建筑市场上各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市场压价导致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建筑施工企业毕竟是营利性企业,不是公益性组织,在价格非常低的情况下,就难免地减少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

三、在施工中事故发生的原因

1、有些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程序来办事,而是将工程分包,签订其他的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这样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而且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还有一些监理单位更未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他们只重视质量,不注重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没有较好地掌握,因此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部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有的单位甚至把施工任务其他的形式承包给一些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

3、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在这样的条件下,从事作业的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甚至为了早日完工,则请来并未培训过的农民工,但是新工人进单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安全教育,致使这些人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安全操作水平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极差。

4、工程大部分实行低价中标。由于建筑市场是一种典型的卖方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迫使施工单位互相攀比,竞相压价,恶性循环。从目前开标的结果看,市政工程一般都低于标底的40 %左右,建筑工程大都在20 %~25 %之间。

虽然国家招标投标法规不许低于成本价,但是对于成本价的界限不清楚,实际投标中也未重视这一条。现在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虽然安全措施费在招标时规定为一个固定数或者固定百分率单列,不允许竞争,但多数费用太少,加之中标价过低,施工企业要想维持正常经营,往往挤占安全费用。这种做法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现象较严重。部分工程无规划定点,无用地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招投标手续,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便进行施工,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

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还不能有效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理水平。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全部纳入其中,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四、解决的对策与方案

为有效避免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笔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如何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分别提出解决的对策与方案。

1、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负责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各施工企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条例,并根据企业的施工情况拟定安全吐产管理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2、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必须在经过地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文化等项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任职资格证,方能上岗任职。

企业要生存、要发展,进入建筑市场并占领市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的主体是人,以人为本,抓好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者的安全教育培训,也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项目经理、施工技术人员都是建筑施工第一线指挥作业的关键人物,也是安全管理的重要人物。因此,要从他们抓起,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技术教育,促使他们成为安全生产的带头人。这些管理人员除了参加上级企业指定的培训,每年也应组织这些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规程、预防事故措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避免发生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现象和行为,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

3、建立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要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规章制度,才能脱离人管人的局面,达到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的目的,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有效地发现安全隐患与违章行为,并及时排除与纠正,有效降低安全事故。

五、结束语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各级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精神,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切实防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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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伟.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 山西建筑, 200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