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8 16:53: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驻村医生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工作目标
在本乡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由政府通过购买和补贴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二、工作内容
现阶段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3个方面共12个项目(见附件2)。
(一)保证农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二)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包括儿童保健及儿童免疫规划、妇女保健、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三)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包括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环境卫生协管、卫生监督协查、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乡成立农村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成立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公共卫生项目的落实,制定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同时建立公共卫生管理队伍,乡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各行政村居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协助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工作。驻村干部指导和监督各行政村居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工作内容的属性,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二)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建立责任(驻村)医生制度,发挥乡卫生院核心作用。乡卫生院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承担单位,要以乡卫生院为主体,建立和落实责任(驻村)医生制度。按照1000-2000服务人口比例,确定责任(驻村)医生,公布其个人照片、联络方式,公示免费服务内容和上门服务收费标准。要转变服务理念,派出责任医生上门服务。依据“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责任医生的职责,理顺条块业务关系,扎实做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经费保障
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贴。
五、考核评估
建立责任(驻村)医生考核评估机制和驻村干部考核评估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以及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核拨专项补助资金,考核为每年1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乡政府按照瑞安市人民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职能考核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和《瑞安市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与标准(试行)》(见附件2),对责任医生和驻村干部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分平时的明查暗访,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评估。根据检查、考核和评估结果,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核拨相应的专项补助资金。
乡卫生院要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报表制度。半年向市农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和镇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报送工作报表。
按照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文件安排,2017年我继续帮扶旦八镇村村小组户户,经过与户主本人及其实际生活料理人商谈,掌握了所帮扶户的基本生产生活情况,发展意向,形成了如下帮扶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1.家庭情况:户口本有人口3人(其中女儿已出嫁,户口未迁出),精准扶贫识别时按2人识别。丈夫原为残疾人,倒插门到家,以乞讨为生,已于2016年12月去世。
2.人口情况:,男/女, 岁,农民,文化程度,常年瘫痪在床;儿子,岁,高中毕业,常年在外务工。
3.产业状况:家有耕地20亩,其中基本农田8亩,2013年建果园 8亩,位于。
4.居住环境:常年借住其弟位于家属楼房间,城建部门鉴定房屋时为无房户,符合异地搬迁扶贫政策,饮用自来水,饮水安全。
5.社会保障:本人享受残疾人补助,两口人享受一类最低农村生活保障金,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
6.收支情况。2016年,儿子务工收入元,产业扶贫补贴元,贫困家庭补助元,低保金补助元,残疾人补助元,实际收入合计元(低保金、残疾人补助不计算在内),核算收入元。
二、致贫原因
1.因病致贫。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病,常年瘫痪在床,仅吃药等保守治疗年花费近万元。
2.缺乏劳力致贫。家庭缺少劳力,全家收入仅靠儿子打工为主。
3.产业尚未形成。8亩果园建于2013年,前几年疏于管理,长势一般,到目前还没有实际收入。
三、帮扶措施
1.政策性帮扶:
(1)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补助等政策,保障其享受健康扶贫相关政策,降低医疗费用支出,落实包户医生宗世萍适时开展免费义诊。
(2)享受搬迁扶贫政策,出资5000元在旦八镇购买50平米贫困户安置房1套。
2.短期帮扶措施:积极动员其儿子发挥自身优势,自己开设面皮门店,增加打工收入,解决短期收入不稳定的问题。
3.长期帮扶措施:在长期产业培植上,扶持其果园建设。落实家人代其管理好8亩果园;按树类用肥标准,保证其肥料投入;在苹果园套种豆类、油菜等作物,补充收入,每年投入产业支持资金不少于4000元,每年现场帮其管理果园不少于6次。
四、帮扶目标
1.收入分析:从2016年的收入结构来看,主要收入靠儿子打工为主,如果不能自己开设门店其打工收入有可能要下滑,打工收入预计在15000—18000元左右,作为产业户可获得4000元的产业扶持金,另外低保,残疾补助等有6000元左右的收入,预计全年实际收入在25000元以上。
2.脱贫目标:户已购买50平米安全住房一套,饮用自来水,日常生活有弟弟及儿子料理,“吃不愁、穿不愁”,全家参加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没有义务阶段辍学学生,家庭收入随着儿子创业成功,稳中有增,如期脱贫不成问题。
帮扶贫困户工作计划会签
贫 困 户: 村 干 部:
主要任务是对前一阶段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圆满完成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目标任务。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切实增强做好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自去年月份启动以来,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今年月底,全市已体检万人,折合体检率。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把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体检计划,有效保障了体检工作的稳步推进。二是工作务实。各乡镇、街道和体检组人员在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外出流动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把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与计划生育检查、群众平时就医和征兵体检相结合,把定点体检与下村体检、集中体检和分散体检相结合,把白天体检与晚上体检相结合,做到务实灵活。三是考核到位。市政府对各个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实行公共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同时,各乡镇、街道将体检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列入对驻村干部和村主要领导的工作考核,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四是技术过关。实施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以来,市卫生部门共投资万元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健康体检必需设备,并对主检医师、B超医生等体检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有效保障了体检质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市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总体进度仍然偏慢,离的目标体检率尚有较大距离,且各个乡镇、街道进度参差不齐。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个别乡镇、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二是少数乡镇、街道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导致工作开展缓慢;三是部分农民群众自我保健意识薄弱,对健康体检重要性认识不足,客观上给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带来了难度;四是部分体检组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往往是一检了之,未向农民群众作详细解释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群众的参检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我市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卫生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抓紧时间,相互合作,密切配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重点要突出以下几点:
1.精心组织,着力提高群众参与度。各乡镇、街道是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责任主体,要充分结合前一阶段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发动工作,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群众的参检积极性;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的服务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有关摸底排查工作,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着力形成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同配合、齐心协力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2.优化服务,着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卫生部门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外出流动情况,合理制定体检计划,灵活安排体检时间,把定点体检与下村体检、集中体检和分散体检相结合,尽可能地方便农民体检。同时,体检结果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常的对象,要定期随访,通过提供优质的体检服务,让农民群众从中真正得到实惠。
3.把好质量,着力提高群众的信任度。卫生部门体检质量控制小组要加强对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各个环节的业务指导和质控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体检质控培训,确保体检质量;各公立医院要主动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人员和设备支持,指导帮助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各体检单位要加强对体检小组的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体检工作,切实加强各项辅助检查质控管理。同时,要重视体检结论,必要时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帮助诊断并提出下一步检查治疗措施的意见建议,以质量取信于民,吸引农民主动参加体检。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任务
参合农民健康体检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做好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第二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任务。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担负起体检工作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的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2.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卫生部门作为主要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和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素质,制定体检工作管理规范,推动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和村联系员作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农民达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发现、小病早治疗”的目的;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形成农民自觉参与健康体检的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扎实做好相关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着力提高农民参与合作医疗和健康体检的主动性。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uxinyu”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医疗保障局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对照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呼和浩特市2020年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呼扶组发〔2020〕2号)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对今年以来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以及典型经验汇报如下: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情况
根据市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建立医疗保障参保清单,实时动态更新、调整参保人数,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状态核查责任,逐户、逐人摸准参保状态,对未参保的逐一动员,及时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因人口流动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
截至12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55565人,已脱贫享受政策26623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28829人,边缘户113人,其中,市域内参保54722人,省域内参保423人,省域外参保325人,累计参保55470人。除95人因死亡、服刑、服役、无有效身份信息等原因无法参保外,均已落实应保尽保工作。
二、“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费用报销情况及集中救治大病专项救治情况
(一)“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落实情况
一是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要求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筹资及待遇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调整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以及将非民政救助对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重制度”全覆盖。
二是出台《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幅度提高门诊统筹待遇,简化审批手续、优化门诊流程,实现居民参保患者持《社会保障卡》享受普通门诊、“两病”、乙类慢性病就医,无需申请,无需办理直接结算,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家,并且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截至12月31日,我市通过医保系统登记在册管理的慢性病患者56648人,其中13种甲类慢性病318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63人,高血压、糖尿病2482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70人。
三是深化医药改革持续发力,为保障药品及时配送到基层医疗机构,方便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买药、报销,不断加强职能建设,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情况进行多次调研,分析研判,创新思路,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工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17号),改变药品配送模式,要求药品配送企业将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集中配送到旗县医院,旗县医院承担域内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验收和分发工作,加快基层药品配送速度,为药品配送企业减负,努力解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不到位的问题,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慢性病药品品种全,数量足,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二)费用报销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通门诊报销29213人次,报销123.89万元;特殊慢性病报销6981人次,报销534.61万元;住院报销6447人次,报销3513万元;大病补充保险报销1506人次,报销474.37万元;医疗救助报销6368人次,报销771.26万元;其他保障政策报销3376人次,报销396.93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为79.5%,综合实际报销比例为86.51%。
(三)集中救治大病专项救治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全区疾病编码更新工作,我市出台《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付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时增加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调整支付标准,依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结算系统实现大病专项救治的待遇支付工作。
截至12月31日,享受大病集中救治513例,其中脑卒中258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128例、肺癌18例、直肠癌10例、胃癌13例、终末期肾病179例、急性心肌梗死11例、乳腺癌12例、白内障28例、宫颈癌5例、食道癌4例、重性精神病3例、结肠癌1例、肝癌1例、儿童白血病1例。
三、盟市域内“一单制”结算情况
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结算,充分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市医保局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对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并将其他部门的各类信息整合其中,积极建设了城乡居民“一单制”结算系统,在全自治区首家实现市级统筹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功能。
“一单制”结算系统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民政救助人员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残疾人信息,上述人员信息在“一单制”结算系统中进行了标识,在患者就诊结算时,自动提取人员信息,符合倾斜政策的人员,及时得到保障。
“一单制”结算系统目前可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政策、“12345”兜底保障起付线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大病集中专项救治等多项政策实现“一单制”结算。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扶贫政策得以精准计算,解决了长久以来存在的因多部门、多系统信息不畅通,数据共享不及时导致的政策落实不精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既避免了重复保障、过度保障,也避免了保障不充分的问题,各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得以精准落实。
四、主要成效
(一)组织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再次对贫困户慢病卡发放情况进行排查,按照自治区统一模板要求,及时印制发放到位,确保“应发尽发”。
一是与卫健部门联合发放慢病卡。结合脱贫攻坚摸底排查工作,逐户逐人收回原有的各类没有作用和仅发挥政策宣传作用的慢病管理(证)卡,重新统一制作、规范宣传内容,集中发放新的慢性病管理卡。在发放慢性病管理卡的同时集中开展政策宣讲,有针对性地宣讲慢性病政策,让贫困人口知晓医保政策,明白慢性病管理卡作用。二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慢病追踪机制,对已发放的慢病卡和新增慢性患者进行动态追踪,确保慢病卡随患者所患疾病同步,新增慢病患者及时发放到位,确保“应发尽发”。
截至目前我市入户排查13801户,制作慢病卡11671张,新增慢病患者111人,已发放11467张。
(二)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等信息共享和服务一体化。
一是提高门诊医疗待遇,简化慢性病审批手续。出台《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呼医保发〔2019〕35号),年度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2000元(60岁以下参保人员)和2400元(60岁及以上老年参保人员),实现居民参保患者门诊在所有定点机构就医直接结算,在自治区范围内尚属首家。取消乙类慢性病审批环节,扩大甲类慢性病范围,除 13 种特殊慢性病需要依申请进行审核外,其余病种患者持 《社会保障卡》 即可通过划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待遇,并且无病种限制,无需申请、无需办理慢性病审批。通过简化审批手续、优化软件流程,方便贫困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参保患者申请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及时享受待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0〕18号),在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办流程,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备案下放到定点医疗机构,经定点机构医保科审核后,符合申办条件的由定点机构医保科录入医保系统,慢性病患者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相应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实现慢性病患者申报、备案、待遇享受“一站式”完成。
二是加强慢性病信息化建立“一站式”结算,系统自动提取慢病患者信息。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结算,充分保障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市医保局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对医保结算系统升级改造,在此基础上,将其他部门的各类信息整合其中,建立城乡居民“一站式”结算系统,在全自治区首家实现市级统筹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功能。建档立卡贫困慢病患者就医购药仅需持二代社保卡即可即时直接结算报销,享受待遇。
三是实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直接报销结算,打通基本医疗门诊待遇结算“最后一公里”。为方便乡镇、村城乡居民(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医购药,让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便捷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优势,通过多次调研、系统调试,实现了村卫生室门诊通过系统线上直接结算,打通了基本医疗待遇结算“最后一公里”,确保了城乡居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小病不出村、常见病、慢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持卡就可在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报销。
四是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充分保障常见病、慢病患者用药。为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不到位,药品串换等问题,保障乡镇、村城乡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购药时常见病、慢病药品品种全,数量足,能够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要求各旗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和药品购销“两票制”,严禁外网采购药品;各旗县二级医院承担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的验收和分发工作,乡镇卫生院凡有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开展住院医疗业务的,用药目录参照二级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对药品配送企业提出新配送要求,药品配送企业按照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度将县、乡、村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药品集中配送到县医院,解决因配送成本高、数量少、时间长等问题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无药可用。
(三)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待遇落实情况,重点排查符合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确保“应报尽报”。
一是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政策宣传与引导,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量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带来的便捷服务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二是与人社部门合作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持卡率。对未持有二代社保卡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尽快督促办卡、领卡。对人数较多的地区,要积极协调驻村书记、帮扶干部、当地金融机构,组织统一办卡。三是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未报销的医疗费用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定期排查、梳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未报销的医疗费用落实到位。对所有票据再进行梳理登记,逐张录入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台账。对于符合保障政策的票据要及时兑现待遇,并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中进行标注;对于未提交材料无法享受医疗救助、其他保障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要及时协调村医、驻村干部督促尽快报送材料;对于不符合保障政策的票据加盖“鉴定背书章”。对发现执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不到位,存在过度保障或保障不充分等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政策精准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
由于困难人员流动性大,精准掌握全部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障情况难度较大。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人员中,部分青壮年认为自身身体健康不愿意缴纳保费,部分农村高龄群体没有经济来源且为给子女减轻负担,不愿意缴纳保费情况。动员参保工作难度较大,难以对全部贫困人群形成有效的预防措施。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结合国家“全民参保”计划将全部户籍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通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建立防反贫致贫机制。尤其是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特困、孤儿、重残等困难人群的动态参保。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动态参保规则,动态为困难人群随时参保,及时享受医保待遇,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计划以各旗县区政府牵头,乡镇为单位进行布置,逐村进行摸排,了解情况,掌握流动人口的异地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通过深度摸排动员,确保所有困难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基本医疗有保障”以及防返贫预防措施。
(二)提升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市级统筹层次,优化医疗保障综合保障服务水平;提升基本医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待遇保障水平,让困难人群“看的起病、看得好病”。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实现困难人群在家门口就能享受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困难人群跑腿垫资,为困难人群提供便捷服务。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七乡三镇共卫生院10个,70个行政村卫生室,70名村医(其中有女村医12人,,男村医58人);各卫生院设有防保科,各有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妇幼专干,负责本辖区内的妇幼保健工作。
(二)县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在职职工31人,其中业务人员27人,(大专22人,中专5人)财务后勤人员4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21人,年内无退休人员,年末在职人数为31人。院内设有儿保科、妇保科、统计科、基层指导科、婚姻保健科、医技科、药剂科、财务后勤、院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全院全年出勤率为100%,派出县驻乡专家5人。一年来,全县妇幼专干人员基本稳定。团结协作,积极努力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二、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管理,规范业务
(1)根据年初卫生部、省卫生厅等各级领导、项目专家对我县“降消”项目工作及妇幼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意见和全县的“降消”项目专题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规范管理,在做好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各项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和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全县妇幼卫生业务管理工作。
(2)加强对乡、村的妇幼保健业务指导,责任到人。县保健院抽出近20个产儿科人员分片包干到7乡3镇,加强业务指导。从**年5月份起,每月按各乡卫生院定时、定点的工作安排,在院内医生十分紧张的情况,坚持每月到各乡协助村级妇幼保健服务工作。全年共下乡协助、指导工作111人次,共784天。县、乡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孕产妇产前检查1073人次,儿童健康检查7262人次。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村级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开展。
(3)根据考察学习到的经验,借鉴人家的先进做法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编制了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统计表、卡、册,对全县妇幼卫生基础数据进行月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妇幼卫生数据档案。
2、落实措施、加大项目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
(1)以乡为单位,集中各乡村医和农家卫生员进行县、乡、村妇幼保健管理操作规范、“降消”项目的运作程序和新的妇幼卫生信息月报表应用进行全面培训;全年共办培训班15期,培训村医及农家卫生员2094人次,通过不断的加深培训,不同程度的提高了村医及农家卫生员对妇幼保健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明确了村级妇幼保健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帮助乡卫生院明确和理顺了每月乡对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督查管理机制。基本理顺了县、乡、村妇幼卫生三级网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2)每月协助乡卫生院定时、定点进村卫生室培训和协助工作,对乡妇幼人员和村医进行实地面对面、手把手的孕产妇保健、高危孕产妇筛查及高危管理,儿童保健、健康咨询、健康体检等妇幼保健技术培训,使村医和农家卫生员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全年共进村卫生室指导协助工作111人次,指导村医和农家卫生员1255人次。通过边指导边培训,进一步促进和提高了乡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技术服务能力和对村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能力。
3、加大“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宣传和妇幼保健知识健康教育。县、乡、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在进行孕产妇保健、产前检查的同时,向孕产妇及其家庭和家属充分宣传“降消”项目和“新农合”中国家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优惠政策、限价住院分娩、贫困救助、住院分娩的好处等。全年共集中培训、宣传“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宣传和妇幼保健知识19批次,共有1925人接受培训;对多少2268个孕妇家庭发放“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宣传;全县共发放“降消”项目和“新农合”政策妇幼保健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处方30248张,约有60000多人接受了健康教育。在全县卫生工作会议和妇幼卫生工作例会上政府分管领导、卫生局领导、县妇幼保健院相关科室又进一步安排强调了“降消”项目工作,重新对“降消”项目的运作程序进行全面培训。
4、**年全县各项妇幼保健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孕产妇死亡率:**年全县共有孕产妇总数1672人,活产数有1672人,有孕产妇死亡2例,孕产妇死亡率为119.62/10万。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59.71个十万分点(**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79.33/10万);按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150/10万),控制在要求指标以内。
(2)孕产妇保健:**年共有孕产妇1672人,共进行孕产妇产前检查1073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64.17%,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51个百分点(**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55.66%);系统管理327人,系统管理率为19.56%,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4.97个百分点(**年孕产妇管理率为14.59%)
(3)高危孕产妇筛查和高危住院分娩:**年共筛查出高危孕产妇116人,筛查率为6.9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个2.48百分点(**年高危孕产妇筛查率为4.46%)。高危管理116人,高危管理率为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96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率为82.76%,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4.12个百分点(**年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6.88%)。
(4)住院分娩率:**年全县共有孕产妇总数1672人,活产数有1672人,其中:住院分娩837人,住院分娩率为50.03%,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0.52个百分点(**年住院分娩率为29.54%),按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40%),完成指标要求。
(5)新法接生:**年共有107人,新法接生率为64.47%,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7.95个百分点(**年新法接生率为36.52%)。
(6)儿童保健:**年共有0——6岁儿童10664人,5岁以下儿童7558人,3岁以下儿童4853人,年内共进行7岁以下儿童健康体检7262人,儿童保健覆盖率为68.1%;系统管理966人,系统管理率为19.91%;筛查出高危和体弱儿童219人,体弱儿管理率为100%。
(7)婴儿死亡率:**年全县共有婴儿死亡37人,死亡率为:22.13‰;与上年相比下降了6.5个千分点(**年婴儿死亡率为28.63‰);按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25‰),控制在指标要求内。
(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全县共有5岁以下儿童死亡43人,死亡率为25.72‰。与上年相比下降了9.89个千分点(**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5.61‰)。
(9)新生儿破伤风监测:年内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无出生缺陷儿。
(10)母乳喂养实查人数为1329人,母乳喂养1319人,母乳喂养率99.25%,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0.16个百分点(**年母乳喂养率为99.09%)。
(11)**年度出生死亡漏报调查:按照两个死亡监测方案的相关,对全县三分之一的乡、三分之一的村进行本年度的出生死亡漏报调查,全县共抽查了叶枝、白济讯、维登三个乡,抽查了三个乡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共10个村,三个乡共上报活产数534人,漏报调查后实际有出生数569人,漏报35人(**镇5人、**乡19人、**乡11人),漏报率为6.15%;上报死亡人数17人,漏报调查后实际死亡18人,漏报1人,漏报率为5.56%;上报孕产妇死亡数2人,漏报调查后实际死亡2人,无孕产妇死亡漏报。从上述漏报调查中可以看出,全县的乡村妇幼保健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特别是在孕产妇、出生、死亡等情况方面,还存在很多漏洞甚至是空白点,如何加强对村级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孕情况跟踪,尽量或减少漏报,是我们下一年度工作中应着重加强的重点。
(12)、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县**年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按省、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防治艾滋病相关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年**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的紧紧围绕所有孕妇、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等目标人群,开展了如下工作:
①健康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咨询活动。配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艾滋病日”等节日,开展围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发放各种宣传册、画报、宣传单等资料,通过县、乡各助产服务单位分放到婚前保健人群和孕产妇手中,向孕产妇传递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信息。
②提供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
县妇幼保健院为婚前保健的男女双方免费提供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进行危险行为评估;介绍并建议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后提供检测服务。对检验结果为阴性或阳性者均要进行检测后咨询,进行有效的避孕指导。
以县医院为主,对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咨询内容包括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危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评估危险行为;解释检测的意义和利弊及等待结果时的预防措施;介绍并建议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充分告知和保密的原则下,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知情同意书》,免费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为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孕产妇提供检测后咨询;为其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信息,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由本人及其家属知情选择妊娠结局,填写《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并为决定终止妊娠的阳性孕产妇提供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孕期保健,动员其住院分娩。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配偶接受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年共完成孕期hiv抗体检测313人,产时hiv抗体检测510人,hiv阳性孕妇3例,2例在检测后咨询,自愿终止妊娠,另一例从县疾控中心转介到县保健院。
**年共收到上级分发下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试剂、药品17种191件,发放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试剂、药品17种191件,均按要求及时发放到各乡镇卫生院。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㈠各级党委政府对“降消”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乡党委政府是乡村级卫生工作的直接领导管理部门,应将辖区内的“降消”项目工作与一切“惠农、惠民”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抓共管,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全乡孕产妇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安全,努力降低两个死亡率。
㈡三级妇幼保健网的网底极度薄弱,由于缺乏村级妇幼保健女村医,导致使居住在农村的孕产妇保健服务难以开展,甚至是无开展.这是导致我县的孕产妇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难以控制的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㈢县、乡、村对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宣传、发动工作力度不够深入,个别乡镇还存在孕产妇宣传发动的盲点和空白点。是导致孕产妇漏报、住院分娩空白的重要原因。
㈣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力度亟待加强,目前社区的健康教育还不够深入,宣传面还不够广泛;应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多部门协作,积极开展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发动和引导社区居民树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的实施,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和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自我保健能为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保健意识,逐步提高社区居民利用健康保健技术服务的能力。以此促进社区各项卫生服务工作(包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的全面开展。
㈤从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考核中可以看出,考核的结果普遍上升,但是离上级要求的工作指标相差还甚远,需要不懈的努力,不断加强工作力度,使全县妇幼卫生工作得以长足发展。
㈥乡卫生院对村医的管理力度,村医对妇幼保健工作的责任心有待进一步加强,通过近半年来加强了对乡、村级妇幼保健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村医对妇幼卫生信息台帐的规范有所提高,但出生死亡漏报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这说明村医对辖区内孕产妇信息的掌握不透,问题还是在村级,有个别村医甚至将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台帐丢失。严重影响到全县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的完整性。
㈦各乡镇卫生院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乡本级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职责任务,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力度。应本着全面服务于本辖区所有服务对象的原则,认真研究,如何提高本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对策,逐步提高本乡的妇幼保健技术服务能力,为切实保障本辖区妇女、儿童,这一社会弱势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优质服务。
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局面难以打开。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强制婚检被取消,婚前人群hiv检测工作难度较大。
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㈠进一步加大县、乡、村各级政府对全县“降消”项目和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加大政府责任目标的执行力度,将孕产妇住院分娩宣传发动工作融入“三农、惠农”工作中,切实提高住院分娩率;
㈡加强县、乡、村三级防保网的建设,加强对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强化对基层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拓展工作内容和范围,不断提高基层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服务,加强两个系统管理,继续做好孕产妇住院分娩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两个死亡率。
㈢继续加强乡、村两级妇幼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网底职能,提高农村妇幼保健技术的服务能力。
㈣加大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健康保健服务的能力,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努力降低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
㈤加大《母婴保健法》的执法力度,开展婚前保健和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加强做好pmtct(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积极做好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
㈥对全县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管理,有计划的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疾病及时矫治,治疗效果评价分析,加强儿童“四病”的防治、宣传,提倡母乳喂养。
一、1—4月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参合情况
,我县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2%。
(二)新农合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617.20万元,其中402.65万元为农民自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214.55万元。去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今年我县新农合可用基金为3184.26万元。截止4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已经到位80万元,中央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645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暂未到位,基金到位率现为32.73%。
1—4月,我县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758.76万元,占本年度基金总额28.99%。家庭账户基金支出58.9万元。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参合率居全市第二;二是严格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47%;三是提高了农民受益度;四是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
根据广元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的通知》(广卫发〔〕21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了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一是印制新农合宣传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宣传专栏、病房、村卫生站等位置张贴;二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三是通过电视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今年1—4月共制作3期电视宣传资料,时间长达50余天;四是通过县机要局网络管理中心将新农合政策变动情况等以短信形式群发至全县人民,确保宣传效果的同时合理引导农民就医;五是指导各乡镇合管、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板报、墙报等方式,并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的目的、意义、医药费报销办法、报销比例等知识;六是将新农合宣传工作纳入乡镇新农合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入户调查,督导新农合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报请县卫生局制发了新农合住院率控制指标、单病种限价收费和定额补偿、新农合住院病人指征、重大慢性病可报销范围等一系列文件,将全县各乡镇住院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进一步明确了新农合住院病人住院的指征;根据全县医疗卫生技术情况,经县新农合技术指导组讨论,对单纯性阑尾炎、剖宫产等各类常见手术实行限价收费;将各类常见手术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类,有效遏制挂床治疗、诱导轻症病人住院、乱收费、乱检查,开大处方,“搭车药”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采取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1-4月份共组织下乡累计达20余次,加大外伤核实力度,加强对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督促检查,共查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事件3起,处理3起,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质量保证金5000余元,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根据省卫生厅统一要求进行全县40余个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软件升级及日常维护;二是对照全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增加新农合信息系统内可报销药品目录;三是针对各乡镇信息系统运行中出现的个内问题进行巡回指导,确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运行稳定。
(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今年以来,我中心积极争取资金,举办了乡镇新农合管理及经办人员培训班,共培训9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与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使其规范服务行为,有力的保障了新农合制度在我县进一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宣传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还不够细致、耐心,表达的也不够通俗易懂,致使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政策还不够理解,二是宣传方式需要创新,如何利用最少的经费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宣传内容要通俗易懂,切实提高农民积极踊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觉自愿性。
(二)个别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
一是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将应该门诊治疗病人收入住院治疗、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二是个别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价格偏高。
(三)个别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新农合工作重视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各类设施配备不齐全,新农合稽核人员兼职现象严重;二是新农合各类标识设置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新农合资料档案保存不规范。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指导不力的现象客观存在
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县合管中心人员忙于县外就医住院人员的报销工作,如何完善合作医疗和监管机制,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为明年门诊统筹工作奠基铺路
一是加快新农合医疗费用审核无纸化,所有审核工作均在信息系统里处理完毕;二是做好门诊结算工作,将以前全县农民门诊余额核对清楚,并在信息系统里备份,为明年门诊统筹工作打好基础。
(二)以灾后重建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
一是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灾后重建与新农合制度恢复与发展上来;二是千方百计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是为将各乡镇合管办及全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与两保争取财政资金,并按人头争取足额的办公经费;四是加强县内各级医疗机构“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人才危机。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新农合基金流失。
一是继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医疗机构为增加收入而拖延疗程、增加用药品种、增加检查项目、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等做法;三是定期向县新农合监督小组汇报监管工作情况,取得其工作上的支持。四是完善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设立新农合公示栏,将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情况,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住院时间、住院总费用、可报费用和补偿金额,以及新农合有关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群众意见与反馈等内容进行严格公示,每月公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