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1 06:09: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今年以来,市建管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这一主线,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发《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两节”、“两会”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市直在建项目的冬季安全施工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施工项目落实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时下发《关于规范停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建工程不具备冬季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停工。
二、统筹全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市建管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安排,出台了《关于印发〈2013年度枣庄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进行部署。为明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市建管局制订《2013枣庄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和《2013枣庄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控制目标进行了责任落实,制定了量化考核措施,确保全年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落实省、市视频会议精神和一系列文件要求,市建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枣建管字[2013]6号),从提高认识,加强措施落实到安全检查和安全值班带班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效果明显。在全国两会期间,认真做好安全值守,从3月3日至3月17日,安排专人值班,并每天上报安全生产情况。于2月下旬,组织开展了节后复工检查和督查。全市共查单体工程2617个,建筑面积1723万平方米,下达《责令限期整通知书》19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9份,通报批评12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事故隐患2615条,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继续开展2012年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和安全评价工作,一季度对69家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有效的规范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二是开展企业三类人员延期继续教育培训和全省统考前辅导,目前共组织学员584人;三是认真实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企业的各类申报材料。到目前,共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复审4家,变更5家,新申报1家。
五、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今年,我局认真发动,及早部署,目前,共组织39家施工企业的1126个班组,32358人参加了今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参加的企业数、班组数及人员数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
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程序的通知》,全面提高我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地水平,进一步规范文明工地评选程序。为推进生态枣庄建设,有效治理建筑施工扬尘,市建管局2013年出台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和目标考核细则,大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我局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全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类建筑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杜绝重特大事故。2014年住建系统力争实现无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无死亡事故。
(二)在本系统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和燃气公司、充装站、供水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进一步健全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和现场管理长效机制。
(四)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建筑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百安活动”、“打非治违”和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全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建筑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调整充实我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抓落实的“一岗双责”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制度。
2.督促建筑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完整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排查、复查、监督等体系。通过检查、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和履行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对不能到岗履职的采取约谈、强制培训及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
3.有效落实监理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内容、程序和责任,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行为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
4.将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效与建筑劳务分包及施工机械租赁单位业绩、资质等级及诚信记录直接挂钩,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落实现场巡查监管制度。设立1个督查组,9个综合检查组,采取平时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负责市政建设、施工管理、安全隐患、规划违章的日常检查、整改的落实,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相关证据收集、上报工作。督查组每天进行督查,综合检查组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6.坚持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月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认真执行建筑安全“三级教育制度”,保证在建工程项目上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长、操作人员等所有作业人员(包括门卫)都受到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从业人员都能充分认识安全、正确识别安全,提高安全操作节能,主动避让危险。
2.坚持对施工现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标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等安全责任人员实施安全强制培训,并将安全强制培训的对象延伸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建筑机械租赁单位的现场安全责任人员,对现场管理混乱、强制培训两次以上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注销资格证书。
3.加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加强新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做到学以致用,有效提高施工现场执法监管执行力。
(四)突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
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各类危险源为目的,认真开展各项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以建筑施工现场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施工机械租赁、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为检点,加强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当前我县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建筑行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
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月”、“百安”等专项活动,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宣传的基础上,调动建筑业企业和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参与各类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推荐和宣扬优良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安全习惯,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思想,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确保活动见成效、有深度,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六)抓好燃气专项整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用气常识;突出抓好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使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大燃气安全的行业管理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避免一般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燃气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运营。
(七)实行“红、黄”牌预警制度
坚持以现场安全巡查和每月综合检查实绩为依据,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样板工程”评选,大力褒扬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施工安全优良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落后的工程项目予以“黄牌警告工程”警告,并将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开曝光,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法查处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行为
1.坚持严格执法,在施工安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严格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追究。依法追究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对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监理企业、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安全责任人员要一查到底。
3.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动态监管与综合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将整改、停工、约谈、强制培训、行政处罚等多种监管措施综合运用到施工现场管理之中,同时不断摸索和运用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
(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动查处机制
整合建管、行政审批、质监、城建、监察、村镇、房产等部门的资源,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联动体系,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不合格的,停止办理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资质审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20*年事故情况及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237.5起,死亡54人(市下达指标为66人),受伤201人,直接经济损失216.3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起数下降15.63%,死亡人数下降3.57%,受伤人数下降9.0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6.72%。其中:
企业工伤事故:全年累计发生工伤事故7起,死亡7人(市下达指标为7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3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起数下降22.22%,死亡人数下降12.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8.53%。
道路交通事故:1-12月累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3起,死亡47人,直接经济损失41.5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起数下降16.12%,死亡人数下降2.0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3.19%。
水上交通事故:1-12月累计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5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
火灾事故:1-12月累计发生火灾事故2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4.9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发生起数下降13.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4.04%。
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呈现全面下降的特点: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
2、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由于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控制指标占全县各类事故的80%以上,由此保证了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下降。
3、大部分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20*年发生的6起工业企业死亡事故集中发生在水泥预制行业、木业和服装业,而其中有3起属触电事故,相对来说,其他行业和领域伤亡事故下降。
4、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全年有8个镇的企业工伤实现了零死亡;8个镇道路交通事故在控制指标之内。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20*年工业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在年初和夏季呈现集中多发的两个阶段,还发生了一次死亡两人的恶性事故,形势依然严峻。
二是重大事故隐患依然突出。特别是“三小场所”火灾隐患,中小学生接送车安全问题、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等安全隐患较多存在。
(二)20*年所做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初步形成了《嘉善县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针对年初工业企业事故严重反弹、年中触电事故连续发生之后,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分析、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及节假日前,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分管县长带队分赴各地、各部门,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矿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县各镇和有关监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了大量的工作。正是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了全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局面。
2、全面落实和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结合本县实际和特点,县政府与全县11个镇、12个主管部门和9个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各镇和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分解落实,与所辖村、企业签订责任状。在对企业责任制的落实检查上,突出强调企业的主体责任,着重要求企业内部落实五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政府监管层面基本做到了职责清晰,目标明确,自上而下,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地位。并按照年初的考核办法,进行半年度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
3、切实加强安监网络建设
县政府高度重视镇(区)安监机构建设。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改革后各镇安监机构和安监人员设置,并于8月7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乡镇安监机构和人员的通知》,明确三点要求:一是建立各镇安监机构。在各镇社会管理办公室增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二是配备安监专职人员。一般镇不少于3人,魏塘、西塘4~5人。三是明确分管领导。各镇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明确一名镇领导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已基本到位,乡镇安监人员数量比2005年净增11人,增加了42%。
全力推进村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根据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及浙政发(20*)28号文件精神,20*年上半年在西塘镇开展了村(居)“六员合一”公共安全员的试点工作,20*年8月起在全县全面铺开,已有58%的村(居)设立了公共安全员。进一步整合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达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目的,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
4、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费和装备投入
20*年,我县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投入。县政府安排县安监局专项资金共215.85万元,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宣传教育准备了必要的基础条件。增加配备了车辆、手提电脑、摄像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投影仪、记录机、录音笔和音箱等装备,以适应日常工作需要。部分镇(部门)也增加配备了专用车辆、电脑、数码相机等硬件设施。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本县安全生产形势,20*年除了开展常规性的元旦春节前后的安全大检查、“五一”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大检查、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级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外,从3月20日起到6月底为止,我县还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监察专项行动”;在夏季,组织开展了以规范用电保护装置和电工持证上岗为主要内容的地毯式突击大检查;在下半年又启动了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法律责任为主要内容的“20*行动”和“秋风行动”。仅县安监局全年共检查企业651家,下达整改指令书131份,复查12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17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6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予以立案查处,现已全部结案。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违反《安全生产法》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根据《刑法》第六修正案,20*年我们首次启动了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业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
6、贯彻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省人大4月6日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7日市人大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我县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推进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和规范完善。一是县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善政办发〔20*〕58号),就如何落实好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同时,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贯彻落实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对人大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二是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以电视台、报刊、电台、有关网站等新闻媒体为平台,大张旗鼓地开展各类执法检查的宣传活动。动员各行业、各企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形成强大声势,切实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为执法检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布置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彩旗300多幅等。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市、县人大统一部署,全县各级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共检查企业1373家,参加人数876人,发现事故隐患937处,当场整改497处,企业自行整改225处。四是认真落实市、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县政府分解了18条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到年末,市、县两级人大提出的18项整改意见,已基本得到落实。
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06年我县推出“9+3”专项整治,即省里布置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农机安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客运车辆安全、城乡公交安全、渔船捕捞和水上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9项专项整治和县级公众娱乐场所自动消防系统、思贤商场、机电伤害3项专项整治。各项专项整治根据方案有序开展。通过多渠道、多方位专项整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县各类事故的发生,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全县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8、加大省、市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力度
我县的嘉兴飞跃树脂涂料有限公司和汾湖加油站分别因城镇人口密集区和周边乱搭建等不安全因素被列入省、市重大事故隐患。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积极协调二轻工业总公司和陶庄镇人民政府、中石化嘉善县支公司等单位,督促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20*年7月,省级重大隐患嘉兴飞跃树脂涂料公司原生产装置和厂房全部拆除,就地关闭。20*年10月,市级重大隐患汾湖加油站周边环境得到整治,站内加强了安全措施,基本消除了隐患。另外对列入省、市、县的5个道路交通黑点(段)、列入市、县重大消防隐患的5家单位,都采取了严厉的监管措施,确保了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9、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20*年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年检检查、百日安全生产监察活动、人大执法检查、安全隐患治理“20*行动”、“秋风一号”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炼油点1个,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暂时停产整顿5家,发出整改指令书62份,复查意见书61份,对9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许可。20*年共审查上报各类行政许可申请290项,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申请8项;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2项;经营许可申请20项;剧使用登记备案17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1项,经营登记备案12项;危化品使用申请2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227项。06年底止,全县共有经行政许可的生产企业25家,经营单位177家,剧使用登记备案单位15家,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登记备案单位12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2家,零售经营单位227家。
三是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项目监管。20*年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受理审查上报了6家生产、储存批准书企业,其中1家生产企业已获市局建设项目批复;受理审查上报1家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三家已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正在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改、扩建,二家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一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也正按“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
四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通过对危化品企业生产、使用、储存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排查,特别是对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依照《条例》规定每年进行安全评价,执行剧毒化学品使用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摸清了全县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开展重大危险源依法申报登记工作。我县经申报登记有63家企业、82处储存或生产场所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并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为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6月30日在县经济开发区志远化工开展了氯气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演练。12月8日在阿克苏诺贝尔涂料有限公司开展了嘉善县20*危险化学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围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20*年我县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渠道、拓宽宣传范围,开展了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一段安全生产警句、开通建立嘉善安监局网站、编印《安全生产检查手册》、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光盘等宣传活动,根据第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开展了大型安全咨询日活动、组织了2个乡镇72名群众演员,到台升木业、晋亿公司、魏塘和合村等民工集中的场所进行了5场安全生产文艺巡回演出、在电视台安排了对事故受害者家属回访的专题报道播出、开展了安全生产星级企业评创、“安康杯”竞赛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取得了较好的反响。10月下旬开始又围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实施,通过领导电视讲话、召开动员宣贯大会、印制名信片、送法下乡、集体义务献血等活动进行宣传。
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纠正“三违”现象、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20*年依法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达3598人。其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810人,特种作业人员434人,危化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491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234人,各类复审456人。同时,全面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共培训师资1173人。
(三)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保障、基础保障和管理保障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劳动条件差,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意识淡薄;事故隐患依然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仍然不扎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无章可循,“三违”现象时常发生,一些业主忽视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对用工上岗前培训缺少主动性,盲目作业情况依然存在,导致外来民工的伤亡事故不断发生。
2、部门监管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镇和主管部门重视安全生产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精力不到位,正常的工作布置得不到反馈和落实,上级文件意图贯彻不下去,对辖区内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不到位。个别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县职能部门,在我县经济社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工作量激增的背景下,碰到事故隐患的查处时,不知所措,甚至还有相互推诿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