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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室文员工作

时间:2022-08-15 14:16:31

单位办公室文员工作

第1篇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与理论水平。

通过学习,我树立了服务意识,把服务看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上服务于上级部门,准确传达上级的指示,完成上级任务,同时收集各种信息,服务于上级决策;对下,协调沟通,组织各种活动,服务于各部门健康发展;对外,加强联络,努力为单位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工作中做到了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能够任劳任怨,脚踏实地开展工作,克己奉公,严格遵守党的廉政纪律,认真遵循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不利于单位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单位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本单位的良好形象。做到五不:不议论、不纠缠、不攀比、不空谈、不上 访。

二、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几年来我立足本职岗位,认认真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高效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具体工作如下。

(一)2015年作为开发部文员,坚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提高,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具体事务,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以高度的服务意识和热情的服务态度接听电话,仔仔细细做好来电记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信息和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将重要文件转阅相关领导,确保政令畅通无阻;对于各种信件,细致接收,并传达到个人。半年来接收办理文件400件、打字约50张,复印约5000张,传真约150份,接发送邮件50次。

(三)2015年,我奔波忙碌于科研所和科技局之间,分别在两个机构开展工作,业务能力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多次得到领导的肯定,被提拔为办公室主任。

2015年机关单位办公室文员个人工作总结

三、团结协作,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我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始终保持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事工作中遇到困难,总是伸出热情的援助之手,积极营造团结奋进、相互协作的工作氛围,推动敬业乐业的团队的形成和发展。主任期间,充分发扬民主,遇事多征求领导的意见,多听取同事的建议,充分发挥部门人员的聪明才智,共同做好部门工作,不断提升部门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5年以来,虽然个人在学习、工作和思想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文字表达能力有待于提高,写作的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不能够创造 性 地开展工作;三是学习的系统 性 和深度不够,对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应当进一步加强。俗话说,正视自己的不足,才能超越自我,今后,我将改进学习与工作,弥补不足。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工作思路。

1、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尤其是针对文字表达能力,争取参加成 人教育,接受系统的培训,服务于职业能力的培养。同时,多向领导学习,多向老同志学习,勤请示,寻求领导的指导,在工作中积累经验。

2、创新工作,优化程序。根据办公室实际工作需要,我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接待、组织会议和文件管理的程序,创新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力争让上级部门满意,让群众满意,让其他部门员工满意。

第2篇

【摘要】科研单位办公室是领导对内指挥开展工作的重心,肩负着上下沟通、内外联系的重任。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科研单位,加强科研单位办公室的科学化管理有着重大作用。本文就科研单位办公室科学化管理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关键词 科研单位;办公室;科学化管理

近年来,我国科研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使得科研院所面临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大。科研单位办公室作为科研院一个重要的部门,在科研单位管理系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科研单位工作越来越复杂,使得办公室管理工作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如何提高科研单位办公室管理水平和质量已成为现代科研单位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形势下,只有做好科研单位办公室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才能实现科研工作的有序进行,进而促进我国现代社会的发展。

一、科研单位办公室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性

科研单位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研单位中,办公室是其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办公室作为一种处理特定事物的地方,是提供工作办公的场所,它肩负着承上启下、对外联系、协调关系的重要使命。就科研单位来说,办公室代表着科研单位的形象,是其对外服务、对内管理工作的重要地方。随着我国现代科研事业的发展,科研任务也越来越重,科研办公室的有条不紊是我国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而办公室的有条不紊与科学化管理是不可分割的。为了更好地满足我国现代科研事业发展的需求,就必须做好科研单位办公室科学化管理工作,确保办公室环境。而作为科研单位办公室管理人员,更要积极地了解和掌握科研单位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及其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和掌握一个时期内职工的思想情绪。对这些情况,办公室要及时调查收集、分析研究,得出正确的看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参考,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服务,进而为科研单位发展提供保障。

二、科研办公室科学化管理措施

(一)树立全局观念。树立全局观念就是要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自觉在大局下行动,树立全局观念和一盘棋的思想。在科研办公室管理工作中,作为管理人员要正确处理好单位、科室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使一切工作及言行都服从大局,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宽松环境。另外,为了更好地发挥办公室的作用,管理工作人员就必须不断充实自己,树立全局观念,全面收集有关动态信息,为领导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当企业办公室人员在接待外来业务时,要切实做好自身的工作,努力做好服务,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让办事人员来得舒心,走得放心。

(二)完善办公室管理制度。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科研单位办公室管理工作中,要想确保管理工作效率,提高办公室管理质量,就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办公室管理制度。首先,必须明确办公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而提高办事效率。其次,为增强办公室的凝聚力,增强各成员的团队精神,要努力开创一个能畅所欲言既有纪律又有自由的内部环境,同时办公室人员还要加强彼此间的团结互助,要鼓励办公室人员相互竞争,进而不断提高办公室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重视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科研单位办公室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了确保科研单位办公室工作有条不紊,提高办公室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培训非常重要。首先,要不断加强他们的心理素质的培训,提高他们在面对繁重工作压力下的抗压能力。其次,要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只有高素质,高管理水平的人才能在科研单位办公室科学化管理工作中发挥管理人员应用的作用,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提高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意识,进而不断提高办公室管理工作效率。

三、结语

新形势下,科研单位办公室管理效率对科研工作的影响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科研工作的开展,做好科研单位办公室管理工作格外重要。科研单位办公室作为科研单位的核心,只有实现办公室的科学化管理,才能为科研单位及科研工作者提供更有价值的各类信息资源,进而推动我国综合国力的上升。

参考文献:

[1] 陆洋. 探讨科研单位办公室科学化管理[J]. 决策与信息( 中旬刊),2013(06):70~71.

[2] 黄得林, 李海亮. 基于分类管理理念的农业科研单位办公室工作实践[J]. 农业科技管理,2014(01):45~47.

第3篇

关键词:现代;办公室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C9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01

办公室作为事业单位内部上传下达、沟通协调的中枢,其管理水平将对单位的整体工作效率产生很大影响。尤其是在对管理工作要求日益提高的今天,办公室必须要承担起协调、服务的责任。针对当前现代办公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单位内部的管理层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积极解决关键性问题,确保办公室能够发挥出最大效力。

一、办公室的基本职能

从社会组织整体出发,办公室是作为单位的中心枢纽而存在,需要对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与建议,制定组织规则,并完成上传下达任务。站在社会组织结构的角度上,办公室是单位的“中介”,需要实现领导决策与实际工作的连接,同时还要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好信息集散。

二、现代办公室管理中的关键性问题

1.事务性工作量大

事业单位办公室的事务性工作量较大,这与其服务性质不无关系,这一关键问题是无法避免的。在大量的工作面前,办公室人员很容易出现工作疏漏或协调不周的情况,影响到整个单位的工作效率。这就对事业单位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政务管理落实不到位

单位内部的部门众多,需要协调的事务较为庞杂,而办公室人员的数量又十分有限,工作人员往往要一人承担多项职责,势必难以保证每项工作都落实到位。另外,部分办公室人员的协调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低效工作给单位运转带来障碍,使很多政务管理职能难以切实发挥出来。

3.电子政务有待完善

电子政务是现代办公室管理的代表,电子政务的建设需要办公室与新闻信息中心的共同协调,但对于部分交叉职能,双方就会出现推脱或置之不理的情况,影响电子政务的后续建设及相关功能的发挥。

4.办公室人员建设不足

办公室整体效能的提升离不开所有工作人员的思维拔高和能力提高,办公室人员在紧张的工作中,常常会忽视自我建设,出现固步自封的状态,这对办公室工作质量的提升毫无益处,久而久之,工作人员就会出现出动力不足的情况,对事业单位整体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三、解决现代办公室管理中关键性问题的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

事业单位办公室需要处理的工作较为繁杂,如果仅靠办公室人员,很难高效、全面地完成工作。因而办公室就应发挥出协调与的作用,将单位内部的资源与力量都运用起来,改善工作关系,促进工作的协调运转。要加强统筹协调,首先要进行科学地策划,将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议制度落实到位,安排并组织调度会、委务会等各类会议。在策划协调中,充分调动起每个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并为领导留出足够多的时间来处理政事。其次,办公室要恪尽职守,对办会办文中的各项工作认真把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并且要完成单位上下的信息沟通,确保所有人员能够参与到合作办公当中。

2.强化政务管理

事业单位办公室是要为领导制定决策、实施决策服务,作为单位枢纽,必须要对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成效有深入的了解,并及时将信息传递给领导,实现领导决策与实际工作的对接。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出政策执行过程中对各个部门的引导、约束与激励作用,将政务管理落实到位。真实、有效、及时的单位内外部信息是领导决策的必备条件,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务管理,办公室必须将信息工作作为重点。首先,办公室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第一时间将收集到的有效信息输送到上层,并将决策及时出去;其次,要保证信息质量,领导讲话代替信息的情况要严加杜绝,坚持将工作实际反映出来,不可报喜不报忧;第三,提升办公室人员的信息提炼能力和鉴别能力,保证工作人员能够从工作实际中发现倾向、掌握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

3.完善电子政务

电子政务是现代办公室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能够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实现双向沟通。办公室要承担起完善电子政务的职责,与新闻信息中心做好协调与沟通,共同完成上网工程、电子政务、信息等工作。对于部门之间出现的交叉部分,办公室要发挥出协调职能,做好组织安排,避免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完善的电子政务能够大大提升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使其听到群众的呼声,并以此为依据来进行政策调整,因而办公室人员必须确保电子政务的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4.加强自身建设

办公室的根本职责在于服务,办公室人员必须将服务理念谨记于心,加大自我建设力度,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首先,办公室人员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不断学习。从实际工作出发,掌握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并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加强。其次,办公室人员要有充分的责任感,不能因工作的琐碎繁杂而产生抵触情绪,要时刻以认真、细心来要求自己,争取“零差错”。第三,办公室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办公室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工作人员很容易受到权钱诱惑,受到拜金思想、个人主义的侵蚀。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求办公室人员严格自律,秉持公道,抵制侵蚀,维护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四、结束语

在现代办公室管理中,受工作量、外部环境、人员素质的影响,需要面对和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较多,事业单位必须正视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在促进办公室工作更加高效的同时,保证单位整体的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刘春华.和谐管理在企业办公室工作中的优化探析[J].办公室业务,2012(15).

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

一、对办公室的认识和理解

(一)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从办公室工作来看,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政府各项职能的转变,办公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任务日益加重,要求越来越高,绝不仅仅限于文件转发、来人接待等此类琐碎工作,而应该在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上多做文章。其实办公室作为一个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综合办事、办文、办会机构,既要为领导服务,又要为机关各科室服务,具有明显的综合性和服务性,肩负的担子也较重。办公室不同于业务的科室,其工作范围较广,如文字材料、会务组织、信息督查、公务接待、文书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综治维稳、目标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都要由办公室来承担。同时,上级的政策,领导的批示,局机关的规划、计划、决策等都需要办公室来传达,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对各项政策、批示、决策等的贯彻落实情况,都需要办公室来督促、汇总、处理,体现了办公室工作的综合性。

(二)办公室的主要作用。办公室的主要作用在于为领导和职工服务、做好信息收集和传达、维护好窗口形象。充分认识办公室的工作特性和作用职能,对做好办公室工作,确保领导正确决策,提高办事效率,推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办公室承担着为领导决策提供文件、资料、信息和建议,对领导工作部署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以及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的任务。二是起到信息枢纽的作用。办公室在单位中起着综合组织、协调平衡各部门关系的作用。三是办公室的窗口作用,办公室承担着上下级和相关部门来文、来电、来函的处理工作以及公务接待任务,需要沟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因此要求办公室人员在言行举止、接人待物、行文办事方面一定要把握好分寸,这都与办公室的形象息息相关。

二、当前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前些年受到经济利益的冲击和不正之风的影响,许多事业单位对于自身的定位开始模糊起来,导致领导阶层和办公室工作出现了巨大误差,主要体现在:

一是忙于事务性工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办公室主要精力被用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对核心工作的总结反思少,发挥主观能动性少,服务对象和目的不明确;办公室工作深陷于无止境的人员接待、会议事务和人情往来中,对于事业单位核心工作、业务进展、人才技术等方面思考和认识不够,在为领导提供前瞻性、全局性的建议方面还有很大欠缺。办公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忙于眼前不求创新、安于现状不愿创新、怕担风险不敢创新的现象,没有以主人翁的姿态去深入思考事业单位当前存在的问题,不能有效认识问题、研究问题,当然就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了。

二是办公室基本没有组织过办公室工作专业培训。办公室人员只能在工作点滴中积累学习经验,缺乏较为系统的办公室工作理论基础,基本没有赴总部、赴其他兄弟单位学习培训的机会,因此工作中办公室系统之间基本没有工作经验的相互学习与交流,难以有效地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加之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无法量化,办公室的工作和事业单位核心使命疏离较远,大多数办公室人员又是陆续从业务部门转到办公室的,这对办公室人员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小影响。

三是办公室工作繁杂。从工作情况看,绝大多数工作人员承担着繁重的任务,工作时间也不像其他科室一样能自主掌握支配,且加班较多,又没有相应的补贴,同时办公室受编制名额和工作内容所限又无法启用新招录职工,只能从单位内部借调人员进行补充,造成办公室队伍组织结构的不稳定和人员更替缓慢,缺乏新鲜血液输入,对已有的工作模式和思路冲击较小,思想容易僵化。

三、对改进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的一点思考

要持续做好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必须在国家赋予事业单位使命的引领下,紧密围绕工作核心,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提升思想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公室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对办公室工作的思想认识。办公室的工作头绪多,服务对象多,方方面面应酬也多,事务多而杂,哪一方面做得稍有不周,不是上级不满意,就是职工有意见。这就对办公室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办公室人员沉下心来,安心并全身心地投入,着眼于大局并能从细微处着手。办公室人员可以在工作实践中培养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公关技巧、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文字综合能力,要珍惜岗位、把握契机、使我们的全部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要坚决克服忙于事务、疏于学习的倾向,坚持把学习放到重要位置,跟上全局跨越式发展步伐。要加强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政策方针的学习,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树立甘于奉献的意识,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下转第15页)(上接第10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作风,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力求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精。

(二)坚持以文辅政,提高文稿服务水平。提供文稿服务是办公室工作的核心任务,必须坚持把文稿服务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努力加强核心工作的信息收集和调研,不断提高文稿质量,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文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文稿质量作为衡量办公室服务能力高低的依据、检验工作效果好坏的参照和评价干部优劣的标准,提升文字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分量。二是准确领会领导的意图,弄清领导的要求,把握领导的风格,站在领导的角度和全局的高度去思考问题,力求写出的文稿与领导的思路合拍、与形势的发展相符。三是紧扣核心任务有针对性地抓好信息工作,善于从领导讲话、工作部署以及对问题的看法和提法中,掌握领导的思路和急需了解的重点问题,同时,对决策落实过程中的新进展、新情况,及时开展信息追踪,使信息更具实效性,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三)关注人才发展,促进人员流动。事业单位办公室的工作涉及面广,同时千头万绪,每一项工作都与全局有着密切的联系。要做好办公室工作,首先要理清思路,抓大事,抓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才能做到忙而不乱、紧张有序。然而,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也要有足够的人员来落实一项项具体的工作任务,因此,一是提升现有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年轻人成长,努力挖掘办公室人员内在潜力,提高其综合协调能力。全面落实多岗锻炼和工作制度,使办公室人员成为能够胜任不同岗位工作的多面手,避免因一人脱岗而其工作无人接替的现象。二是优化办公室人员年龄结构。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轮岗制,以1-2年为一个周期,让更多的年轻人轮流到办公室工作,既有利于办公室年龄结构的年轻化,也有利于办公室新入员工快速、全面了解本单位情况,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办公室领导干部和文秘人员后备库,加强对后备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适当放宽对办公室选人用人的种种限制,将优秀的文秘人才引入办公室队伍。

【参考文献】

[1]王澜明.事业单位改革的历史与现状[J].红旗文稿,2006(15).

第5篇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考勤制度…………………………………………………………

文书工作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保密工作制度……………………………………………………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财政干部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受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科学理财,开源节流;

胸怀全局,勤政为民;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财政局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五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索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到基层摊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擅自开设股室帐户,变相转移财政资金,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三、不准接受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参加由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公务用餐,中午不喝酒。

四、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无偿占用公家财物。

五、不准赌博,参与非法博彩和接受。

县财政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县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勤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规则》、《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人民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各股室、各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以金财工程为重点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本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领导职责

五、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的工作。副局长、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工作。

六、县财政局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和若干党组成员组成。

七、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会议,局长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八、副局长、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或协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九、局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局属各股室、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的职能作用,在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完成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局领导要贯彻局党组的决定,工作中经常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团结协作,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局长报告。

十、局长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局机关工作。其他局领导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其分管的工作由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代管。

十一、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局长领导下,负责本股室、本单位的工作。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十二、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三、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请局领导讨论决定事关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事先深入调查研究,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为依据,经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论证评估,并进行法律审查和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涉及乡镇的,应事前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般应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

十四、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依法行政要求

十五、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纪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统一实施的需要,适时向县人大、县人民政府提出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确保地方性财政政策的质量。

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拟定以县财政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决定、命令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起草后先送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局办公室核稿后,方可报局领导审签。文件制发后由办文单位按规定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十八、实施审批、许可、登记、发证以及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合法、适当、及时和有效。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执法和行政审批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财政监督检查归口局财政监督股管理,财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制度,加强执法协调,推进综合执法。

第五章行政监督

二十、加强对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二十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和审计法等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重大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报告。

二十二、加强财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局机关内部和各乡镇财政所执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的层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并重视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县财政局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渠道畅通;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处理重要问题。

二十四、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重视反映的工作中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和整改。建立重要新闻制度,新闻、财政宣传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局领导批准或办公室安排,不得接受涉及本局工作的新闻采访。

二十五、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财政部门和本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在年中和年末报告执行情况。对重大决策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实行督查制度,督查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六章会议制度

二十六、实行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二十七、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局党组成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研究落实措施;

(二)讨论决定财政改革、财政体制调整及财税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机关基本建设等全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干部奖惩等事项;

(四)讨论决定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

二十八、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

(二)讨论决定县财政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分析财税形势,通报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十九、局领导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全局日常工作。局领导碰头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列席。

三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相关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参加。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某个方面的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协调涉及局属有关股室、单位的专门问题,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三十一、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由人教股负责。局领导碰头会议和局务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由副局长提出商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秘书工作均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局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应向主持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会议议定事项,应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或授权会议记录人员予以通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应由主要负责人出席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向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十三、工作会议实行从严掌握、计划控制和定点召开办法。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规模、会期。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网上会议等快捷、高效、节俭的会议形式。

三十四、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如需邀请县直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须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全县财政专业性会议须报经局长批准。

第七章公文审批

三十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报送县财政局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除局领导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机密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除上级有关领导批示等特殊情况外,不受理越级报送的公文。所有外来公文由局办公室呈报局长审批后,再按局领导分工转呈批办。收到外单位征求意见的公文,先由局办公室呈送局长阅签后,再送承办单位办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反馈意见。

三十六、制发公文应严格执行《省财政厅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坚持精简、高效、准确、安全的原则。要加快网络化办公进程,提高公文办理效率。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必须先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核稿,一般公文由分管局领导签发。以县财政局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事关财政改革、重要财政政策或资金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公文和局机关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公文,须报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审批。对于特急公文,分管局领导不在家时,应由局办公室报告该局领导,委托其他局领导签发。

三十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报送局领导审签的公文或需裁决的事项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股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问题上交局领导,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股室、单位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协调裁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局长协调裁定。

第八章公务活动制度

三十八、为保证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活动外,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除上级机关组织安排以外,局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乡镇、县直单位举行的颁奖、剪彩、庆典等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县直单位召开重要会议和举办其他重要活动,确需局领导参加,主办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局长批准。

三十九、上级财政部门和兄弟县市财政部门领导同志以及其他重要客人来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股室、单位应事前商局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批准。

第九章作风纪律

四十、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工作。

四十一、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局领导及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决执行本局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本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本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以及个人发表涉及未经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按程序报告。

四十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积极办理,对不符合规定和政策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理、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十三、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送礼和宴请。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四十四、局领导、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众中去,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迎送。

四十五、局领导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局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事项告知局办公室通报其他局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休假,应在事前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其他人员因出差、休假,应事前报告

单位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外出天以上的应报局长批准。

县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

为进一步促进我局办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事程序。

一、办理政府交办的以下行政事宜

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由预算股组织编制,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代县政府制定全县财税政策。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立项审批报告、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受县政府委托起草以县政府名义的各项财政政策和管理办法,由机关业务股室(单位)牵头,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同意后,报县政府。

县政府出台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政策,征求我局意见,由法规股牵头,并组织办公室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综合修改意见后将征求意见稿和讨论会记录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局长签发;报县政府。

县直部门会签的各种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的,由相关股室(单位)和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不涉及调整财政分配关系的,由相关股室(单位)把关,分管局长签发。

二、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行政事宜

以本局名义发文,除按照年月下发的《县财政局工作规则》中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局领导签发按以下规定办理:

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向市财政局打的争取资金的报告(请示),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

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组织部打的报告(请示),局长签发。

向县直各单位、部门发文,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向各乡镇财政所下发的文件,凡涉及财政政策、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局长签发;凡原文转发以及不涉及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调整的,分管局长签发。

制定财税政策。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制定该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制定,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稿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备案,财政政策的下发需在发文时向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仅限于财税政策中的规范性文件)、本局税政法规股进行备案。

以本局名义进行的财政监督检查,一律按照财监字[]号《关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规定》和财监字[]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由分管局长签发。《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由税政法规股负责制发,由分管局长签发,加盖县财政局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各有关股室(单位)负责起草,分别送财政监督股审理、税政法规股审签、办公室审查并统一编号,再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由局长签发,统一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行政合同的签订。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相对人之间经过协商所达成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行政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等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三、以本局名义办理以下民事事宜

民事合同的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立项,由各业务股室(单位)提出立项申请报告。报告中需对签订该合同的必要性、目的、兑现保障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局长审查批准。签订,由各业务股室(单位)起草,并组织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及相关股室(单位)召开讨论会,认真讨论并记录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后将修改后的合同和讨论会记录、立项审批报告一并交分管领导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局长签订,加盖县财政局印章。

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局机关财务行为,实现会计透明核算,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局机关财政专项经费以外的所有财务收支行为。

第三条局、局经费统一纳入局机关经费帐户管理,实行一个口子支出。

第四条局机关经费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本着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年终略有结余的原则管理安排。

第五条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审核支出发票。凡须报帐的发票均由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注明用途和签名,一律不准使用非正式发票和白纸发票。元以内的一般性支出由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元的一般性支出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并审批报销,元以上的一般性支出报局长同意后方可开支,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

第六条各股室单位一律凭办公室开具的接待开餐证明单负责接待,由分管局长审核。负责接待的股室、局必须在当天内办理接待手续,如遇节假休息日,需先向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办公室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再补办接待开餐证明单。没有开具接待开餐证明单和超过规定时间报帐的接待费用一律不能报销。接待费用(包括烟、酒费用)发生之日起天内,经办人员凭接待开餐证明单与经办人员签字的正式发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报销。乡镇财政所人员因公到局机关办事,由接待股室(单位)到局办公室领取开餐票,到指定地点开餐。局财会室对各股室(单位)的接待费用情况进行登记,按月进行汇总向局长、接待股室分管领导报送开支情况。

第七条加强机关票据管理。各单位一律由局办公室统一领取票据,其收入由办公室统一记帐。

第八条各股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各种文件材料、表册须由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交付局文印室打印并造册登记。确须送印刷厂铅印的,由股室造具计划,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交付铅印。

第九条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填制由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凭经批准后的申请单及原始单据由局领导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报销差旅费,报帐原则上在出差返回后的天内完成。司机凭出车单经办公室登记核对后,报局长审批。凡乘坐单位车辆到市区出差的,不予报销途中补贴和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各单位电话费实行年度指标分机包干,超支自付,确因公需要的长途电话一律到办公室拨打。局领导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离(退)岗人员住宅电话、手机费用报销,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局机关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局办公室借支的,元以下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后方可借支。

第十二条局机关车辆按出差里程领用油票,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的私人用车按往返里程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版权所有

第十三条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购买,建立领发登记制度(钢笔、计算器不属于日常办公用品,不予配发)。自行到商店购买或签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凡需购置公用物品,由各股室向局办公室报告,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局办公室统一购置。其中大宗物件须分别报经分管局领导、局长批准后方可购置。凡新购进的物品,必须健全验收制度,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报办公室建立实物帐,实行领发签字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局财务室对实行指标控制的支出项目,毎月初对上月的支出情况,列表报局领导,及时通报相关股室(单位)支出控制指标接近限额情况。

第十六条每周的星期四进行发票结算报销,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产、物资及维修等管理,确保国家和集体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一管理。局机关所属的所有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根据会核中心总帐建立明细台帐。

第二条统一购置。各股室(单位)添置物资和设备需作出计划,报请分管局长与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单件价格元以上的物品采购需报局长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置或交采购中心集中采购,由办公室主任和经办人验收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审批报帐。上级机关或其他单位赠送的设备须报办公室估价入帐。

第三条统一维修。固定资产的更换以及办公楼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负责联系施工,水、电等小维修由所在股室(单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报修单,根据轻重缓急统一维修,完毕须签具验收人名字及注明所耗材料与工时。公房出售后,宿舍公共设施如化粪池、落水管、屋顶、共用地下水道等的维修,一律由住房户个人负责。上层住户未及时维修对下层住户造成损失的由上层住户负责赔偿。

第四条统一处置。各股室(单位)处置各种办公设施、设备必须写出呈签,注明品名、型号、购买日期、处理理由等报分管领导同意,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准任意处置。添置和处理各种办公设备后必须在台帐进行登记和注销,大件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规定的手续。

第五条保管责任。单位的贵重物资、设备实行专人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理移交,单位负责人工作变动,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一般工作人员变动由单位负责人督促其进行财产移交。手提电脑的管理,除特殊情况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外,一律不得拿回家,局办公室检查发现一次扣减当事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分。

第六条报帐程序。凡局机关单位设备添置,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改造以及办公用品购置等一切费用开支,必须凭正式发票,办公室经办人签字证明,单位验收人签字验收后,方可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帐程序报销,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钥匙保管。工作人员所持各单位办公室的各种钥匙,在工作岗位变动时一律交局办公室进行登记或配置,不得私下处置,如有丢毁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⒈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安排调度。

⒉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驾驶人妥善保管。

⒊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因事不能停入车库的车辆应存放在统一指定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⒋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特殊情况需向外单位借车的,须经分管局长批准,向局办公室通报,如需加油的,须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不得有其他开支。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外单位向我局借车的,须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且必须由本车司机驾驶,不准换司机,其过桥过路费、油费由借车方负责。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除按元公里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并处以应收费用倍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起后果自负。

⒌对所有车辆分别建立油料登记本,实行按出差里程计划供油,如遇在外加油须在登记簿注明。每月由局办公室将各台车辆的耗油情况进行公布。

⒍逢节假日,一般情况只安排一辆值班车。其他所有车辆一律归库停放。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值班的局领导与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第二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⒈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正职后副职,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车的原则。为确保局领导工作用车和机关急需用车及重要工作用车,正常情况下出差车辆应当返回待用。

⒉局领导及各股室单位用车,实行派车制度。①局领导和股室用车,先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申请单》,由分管局领导签具意见,报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批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外出时,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②司机必须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③各单位用车须提前-天提出用车申请。④除局领导去怀化市区办事开会用车和各单位需运书、资料等笨重物资用车外,其余的一般需人以上同向方可派车。

⒊局机关工作人员遇如以下情况需用车的,以书面形式申请,报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遇上述①、②情况往返里程在公里(含)以内可提供用车(限一台)。并按元公里收取用车费。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往返里程超过公里的原则上不予派车。如情况特殊,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派车。

第三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⒈驾驶员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驾驶员未提前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到司机室值班,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⒉实行车辆使用油料定额管理后,每台车里程表的数据必须与结算单上的数据相吻合,考虑到司机加油、洗车、修车等因素,每月每辆车允许超出实际结算单公升数的。超出的费用司机本人承担。

⒊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⒋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四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⒈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映敏捷,处理及时。

⒉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⒊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检查鉴定,由办公室向局长报批后,方可修车。修理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打价,结算由财务室会同司机结算,将换下的旧零件带回验收。修理费在元(含)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元以上至元(含)的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审批;元以上至元(含)的由局长审批,超过二保维修以上的,由采购中心、办公室负责进行修车监察并与厂方核价,经用车监督小组审核后报局长审批。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同意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方准报销。具体流程如下:司机提出申请修车收面报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上交局长审批--有关人员进行市场调查、确定维修厂家--结算(有关人员共同参与结算并签字)。

⒋车辆必须版权所有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定

⒈探亲假

符合国发[]号文件规定,享受探亲待遇的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天。

⒉病假

()职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要有医院证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诊断书。

()病假一个月,扣发年终奖的,病假个月扣发年终奖的,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并按月停发岗位津贴。

()按计划生育条例休产假,不扣发工资和年终奖。

⒊事假

()职工因事不能按时上班者,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天,扣发年终奖的;天以上的,年终奖金全部扣除。

()事假超过半年的,当年不进行年度考核。

⒋婚丧假

婚丧假请假天数按国家规定执行。婚假事前须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丧假可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⒌年休假

根据办发号文件规定,职工可根据工龄长短享受年休假,但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超过两次,不得跨年度使用。

⒍所有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应在假期未满之前及时报告人教股,并按批假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续假,其续假天数按事假对待,否则视为旷工。

⒎所有请假条(探亲假、病假、事假、婚丧假),经有关程序批准后交人教股存档备查。

二、批假权限

⒈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由股室(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送人教股,人教股核定有关政策后再报局长审批。

⒉病假和事假半天以内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之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由股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长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

⒊股室主要负责人需要请假(探亲假、病假、年休假、事假、婚丧假)经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由人教股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⒋局领导需要请假,报局长批准,局领导请假应及时向办公室通报。

考勤制度

为了建立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对象

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二、考勤要求

⒈工作考勤由各股室、各股室(单位)的负责同志负责逐日登记;局领导由局办公室负责逐日登记。学习及会议考勤,全局职工大会由人教股负责考勤登记,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考勤结果送人教股存档,作为计发岗位津贴和年终奖的依据。

⒉各股室、各部门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考勤要及时,登记要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人教股、办公室将对各股室(单位)的考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⒊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或做私活、吃饭、串岗、玩电脑游戏、聊天等一切与上班无关的事项。需要请假者,要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捏造事实请假、出具假病假证明,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⒋各股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报告,股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并委托本股室其他人员代班处理日常事务。局领导外出必须向办公室通报去向。

三、有下列特殊情况,不记迟到、早退

⒈需接送岁以下小孩入园、入学人员,可允许上班推迟和下班提前各分钟。

⒉哺乳期内需给婴儿哺乳的人员,允许上下午上班时间各抽空半小时。

四、考勤处罚

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岗位津贴元、责任制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

⒉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旷工天,加扣年终奖的;旷工天(含天)以上,除扣发岗位津贴外,年终奖还要全部扣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人发[]号文件规定,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个月内作出降职决定,无职可降的予以降薪。此外,当事人不得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金;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规定报批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⒋凡在考勤登记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月岗位津贴,还要加扣年终奖金的,以此类推,并取消当事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文书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文书处理工作,提高财政文书工作效率,促进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作原则

文书处理工作坚持“统一管理、迅速及时、准确无误、清楚简化、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工作规范

文书处理主要包括起草和审签,收发和传阅,打印和分发,归档和立卷四项主要工作。

第三条起草审签

(一)发文权限

⒈局机关各股室均没有发文权。需转发上级部门的文件,部署全县财政工作和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时,使用《县财政局文件》文头。

⒉发会议通知,部署一般日常工作,表彰评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与平行单位、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时,一律发便函,使用《县财政局》便函头。

⒋县局、县局可以对外或对内对口发文。

(二)文件起草

草拟、审签、批示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笔。起草公文一律用统一规格的方格稿纸,不得使用信笺纸起草。

(三)审核程序

⒈主办股室经办人拟稿后交股室负责人审签。

⒉需会签的应先送有关股室会签;规范性文件须送法规股会签。

⒊已经股室负责人审签和会签完毕的文件,由办公室进行审签,局办不审签未经股室负责人审签的公文稿。未经办公室审签的文件,一律不予编号、打印、盖章和发送。

⒋经办公室审签后的公文文稿,由办公室分送局领导审签、签发。局领导不签发未经局办公室审签的公文文稿。

⒌由外单位主办的联合发文文件要求会签时,应由局办公室先交相关股室单位进行初审;股室单位初审后交回局办,由局办交分管局领导签发。

⒍以财政局名义或局领导名义起草的各种新闻稿件、宣传稿件对外公布使用时,必须由局办公室或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对外使用。版权所有

(四)签发权限

⒈县财政局发文时,属于重大问题由局长审定签发;属于已明确原则或职权范围的事项,按照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

⒉会议通知,由承办股室提出报告,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报局长签发。

⒊党组文件,由局党组书记签发。

⒋局二级单位以县财政局名义发文的,须由县财政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签发。

第四条文件打印

(一)本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向上级、同级和下级机关印发的正式文件,必须按怀财办字[]号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号打印。发文的范围和打印份数必须在文尾部分打印清楚。局领导讲话、财政信息、各类快报、预算执行情况等必须按局办规定的格式打印。

(二)凡涉及机密的文件,原则上在局机关文印室打印、复印。其余各类打印、复印材料,都必须在局文印室打印、复印。

第五条分发邮寄

(一)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向外发寄文件和资料,一般由承办股室(单位)自行发寄,向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发送的文件和资料,交局办公室统一发寄。

(二)以快件、挂号和特快专递以及特种挂号方式寄发文件时,须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寄。

第六条收发传阅

(一)收到文件后,必须由局办公室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呈局长阅批后,局办公室送分管局领导阅签后,再交有关股室办理和传阅。急需办理的文件在送主要领导阅示后,应及时送股室办理。

(二)机要文件只限于相关局领导和相关股室传阅,严禁扩大阅文范围,防止文件丢失,内容泄密。机要文件由办公室编制专门收发编号,单独管理。

(三)局领导成员阅文由办公室送阅。

(四)加快阅文速度。非特殊情况,每位领导阅文时间不超过两天。

第七条归档立卷

(一)文件归档、立卷工作由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实行平时归档与次年初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办法。

(二)上级或同级来文已经由各股室办理完毕的文件,可以逐月、逐年清退到办公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时一次归档,但必须防止积压散失;机要文件要由办公室随阅文随收回,不得放到股室存放。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凡以局名义发文和有关资料,应留二份打印同原稿交办公室存档;各种发文必须在原稿领导签发处加盖单位公章;发文原件不合规定要求的,由各自负责修改后交办公室归档。

(三)变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经手和保存的文件、材料等档案资料移交清楚,个人不得带走、销毁和失密;否则,离任后造成后果将追究有关责任。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行使财政职能权利的重要凭证,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为切实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须盖印的各种载体,必须有局领导、有关负责人的签字和注明年月日,方可用印。

第二条除县局的正式文件、正式报表外,其余各种文件、证明、上报材料等用印后,都必须在《用印登记本》上逐条进行登记以备查。

第三条未填写实际内容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证明不得用印。

第四条使用印章应在局办公室内,未经局长批准不准将局机关印章携带出机关以外使用。用时必须由印章管理人员执行,不得让别人代劳或由送件人自盖。

第五条本局干部、职工因事办理有关手续需出具证明材料用印,应由分管局领导、单位(股室)负责人签具意见,方可用印。

第六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现差错,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用印人员的相关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我局属于保密单位,为了切实做好新时期的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保密法》的规定。成员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全局的保密工作。建立兼职机要档案员负责制度,各股室的机密、秘密文件及内部资料要指定专人集中保管,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分送和催办制度。

第二条搞好机要文件和保密资料管理。凡属机要文件,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呈阅、保管、存档和清退。机要文件一般只呈送局级领导阅,涉及到相关股室的由办公室通知或送到股室随阅随收回。机要文件原则上不准复制。

第三条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记录分别由人事股和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原则上不向外单位或股室借阅,确需借阅的,须经局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复制和借出保管地点。

第四条提高日常工作保密意识。局机关编辑的需要保密的各种信息资料,必须限制打印地点和份数,并打出内部资料、注意保密的字样。向外发送时,必须按照规定范围分送,不得任意扩大分送范围。向外宣传的稿件,一般需由办公室签章同意,不得涉及财政收支详细数据。

第五条妥善保管工作记录。在职局级领导原则上要求使用保密记录本,记录本用完由各自妥善保存或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财政信息新闻报道奖励暂行办法

一、奖励范围:被县级及县级以上新闻单位或主管部门采用的反映财政工作的新闻、信息、调研文章等。对有损形象的批评报道不予奖励。

二、奖励对象:本县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与非本系统人员同共撰写的,非本系统人员不予奖励。

三、奖励标准:

⒈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每篇奖元;

⒉市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倍奖励,低于元的按元奖励;

⒊省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倍奖励,低于元的按元奖励;

⒋中央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采用的按所获稿酬的倍奖励,低于元的按元奖励;

⒌不发稿酬的内部信息、刊物采用的,按县级元、市级元、省级元、中央级元每篇的标准奖励;

⒍获奖征文或文章被收入文集等按所获奖金(稿酬)给予同等奖励。

⒎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共同撰写的,按人均所得稿酬计算。

四、奖励办法

作者凭稿酬通知单或发表的新闻稿原件(复印件)到县财政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凭审核单由作者所在单位发放奖金。每年截止日期为次年月日,过期不予登记、奖励。

门卫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门卫工作要求

⒈门卫实行全月全天小时值班制度。上、下班时间准时打铃。

⒉门卫铁门开启时间:小铁门早上:开锁,大铁门早晨:开锁,铁门全部敞开的时间根据作息时间的规定各往后顺延半小时,其余时间只开启小铁门,大铁门落锁。

⒊门卫铁门关闭时间:晚上:开始大小铁门全部落锁,人员进出只能通过门卫室,摩托车、汽车进出由门卫及时开启或关闭。晚上:开始所有铁门全部关闭,禁止人员进出。

⒋如有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时间进出大门的,必须事先与门卫进行联系,由门卫全权酌情处理。

⒌门卫室及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的钥匙由门卫掌握,其余人员不得配用,如有第二人配有钥匙自行开启铁门(包括办公楼铁门),对门卫人员予以解聘,并对当事人给予罚款元,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⒍门卫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凡发现阻挠、漫骂、为难门卫履行职责的,对当事人罚款元,凡当事人对门卫履行职责进行殴打的,除按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外,对当事人罚款元。门卫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每次罚款元。

⒎上班时间禁止小商贩及各种推销人员在机关院内叫卖或收购废物。

⒏外来人员进出,门卫必须过问,节假日、下班后外来人员进入机关院内实行登记制。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出门必须有局机关干部或家属陪同送出,未陪同的不准携带出门。外来人员在院内留宿的,必须由户主到门卫室进行登记,否则,不准留宿。

⒐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须安排好值班人员。及时准确发送当天报刊、信件。

⒑门卫负责开、闭办公楼铁门,上班时门卫要及时打开铁门,下班及时落锁、锁门前到办公楼上巡视一次,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局机关工作人员需加班时,一律由门卫开启办公楼铁门,人员进楼后当即落锁,离开时电话通知门卫开、落锁,加班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晚上十一时三十分。

⒈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追究门卫的责任。

二、卫生责任

负责打扫大门走道、机关院内前操坪、自行车棚、办公楼二楼天沟、院内垃圾屋周围的卫生。负责大门口人行街道上的保洁及监督行人与院内住户不准乱倒垃圾。

三、未尽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

⒈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⒉打开电源开关。

⒊开打印机、显示器。

⒋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

⒈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⒉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⒊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⒋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分钟以上。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五条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设备不得串用或随意调整。

第六条使用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各办公室在电脑出现重大故障后,数据能得到及时恢复,每月日前,各办公室将需要保存的数据通知局域网传入机房服务器,机房负责将各办公室传入数据刻制成光盘,交档案室保存。未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各办公室负责,传入服务器的数据出现丢失,由机房负责。

第十二条电脑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确保数据已安全备份方能维修。必要时应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将数据传入服务器或采用其他措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的密码要互相保密,严禁串用,密码视同个人印章管理,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如泄漏密码造成损失,由密码所有者负责。

第十四条严禁私自更改和删除操作系统、程序,严禁随意变更计算机系统设置,严禁私自安装和使用软件或光盘。严防计算机病毒,不准做任何与业务无关的操作,严禁擅自使用外部磁盘、磁带。严禁在机器上玩游戏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发现一次扣责任制分。严禁在系统桌面设置、反动图片和各种密码。对新购或交流的软盘、光盘,使用前要查、杀病毒。

第十五条计算机消耗材料要根据实际需要,报请领导批准方可购进,办公室每月统计次,及时向领导汇报消耗情况。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出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由机房管理人员关闭宽带网。

第十七条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到办公室操作电脑、玩电脑,如发现,毎次扣当事人责任制分。

第十八条严格机房管理。由局领导确定一名电脑维护员,负责全局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除电脑维护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进行任何操作。

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⒈各股室在收到文件的当天要将文件转交局办公室,办公室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处理,当天转局长阅示,局长阅示后分送分管局领导签阅,经办公室进行收文登记后转有关股室(单位)办理、保存,各股室应在收文登记簿上签名,以示负责。需传阅的文件,由收文股室负责转送传阅。次年月底前按局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后交局办公室立卷归档。

⒉办公室收到上级和有关单位电话或会议文件等急件,应及时登记在电话记录簿和收文登记簿上,按有关规定程序通知局长、分管局长和有关人员,不得拖延。

⒊凡须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均由各股室(单位)负责按统一的财政公文要求起草,经办公室核稿,统一编定文号,有关增减收支、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核签后,呈局长签发,其他一般性文件原则上呈分管局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安排打印,由各股室(单位)负责校对、发出。

⒋以财政部门为主,编发财政部门文号的联合行文,由各股室(单位)负责商有关部门按统一的财政公文要求起草,经办公室核稿,统一编定文号,办公室主任核签后,呈局长或分管局领导签发,由相关股室(单位)到有关部门会签后,交局办公室打印,由相关股室(单位)负责校对、发出。

⒌严格执行公文发文审核签发程序,不得将未经局办公室核签的文件直接呈报分管局长或局长签发。

⒍以外单位为主的联合行文,不编发财政部门的文号,须经局长或分管局领导会签后方可盖章发出。

⒎在转发法规类文件、印发处罚决定、处罚办法等时,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报办公室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审签后方可印发。

⒏凡以县财政局名义发出或联合发出的文件,加盖单位印章时留存文件底稿和不少于份的正式文件到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分别报送局长、分管局领导和相关股室(单位)各份。以外单位为主的联合文件不留存底稿。

会议管理制度

⒈局机关政治学习由人事股负责安排,每年不少于次。

⒉每半年由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主持召开一次机关行政生活会。

⒊每月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开一次以上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通报财政情况,研究布置行政工作。

⒋局党组会议由人事股负责通知,行政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到各股室各单位。

⒌学习或会议时,原则上不能请假,因事请假的,必须事先经主持会议的局领导同意。学习和会议期间不准会客,不准随意外出。

⒍各股室、各单位对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相互推诿。

⒎凡召集乡镇财政所和县直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的会议,由股室(单位)出报告,列明会议的范围、时间、内容、目的等,由分管局领导呈报局长审批。

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⒈机关院内要害部位由办公室按照安全保卫部门的规定,采取防火防盗措施。

⒉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用房门窗、火源、电源等设施是否关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凡发现下班离开未关闭电路的,经查实后对责任人每次罚款元,从年终奖金中扣除。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⒊除上班时间外,进出机关的个人和自行车一律走门卫值班室通行,机关门卫早晨六时开门,晚上十一时三十分落锁。除机动车辆和板车进出外其他时间大门一律上锁。办公楼铁门下班时由门卫负责上锁。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搞离职守,对非院内的人员和非工作时间进入机关院内的人员,要严格查问,不得放任自流。晚上要按规定时间及时打开警报监控装置。

⒋上班时间未经局办公室同意,门卫应阻止废纸收购及推销货物等闲杂人员进入,每发现一次扣门卫工资元。

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局治保小组负责。要经常对院内的要害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⒍各股室、单位对设置在附近的警报监控装置,注意观察其是否有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要及时处理。

⒎要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子女进行法制教育,使之懂法、守法,凡本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违法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执法机关处理或处分的,取消其当年全面工作评先评奖资格。

局机关社区管理制度

一、凡局机关社区内(包括局机关院内和、财政宿舍)的房屋(含柴棚)出售(出租)(包括借住个月以上的,下同),必须先征得财政局同意,并且售(出租)购(租)双方必须同局机关签订社区管理协议。

二、局机关人员的宿舍出售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由局机关内部人员购买或承租。

三、房屋购(租)户在将房屋再次出售(出租)时必须先告知财政局,征得财政局同意后才可出售(出租)。

四、房屋购(租)户入住局机关宿舍时,应将相关资料报告给财政局办公室备案,相关资料包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等。购(租)户不能将户口迁入财政局。

五、房屋购(租)户在办理购(租)房手续入住财政局机关宿舍时,须向财政局办公室先。房屋购(租)户不的,由财政局从出售(出租)户中。房屋购(租)户被作为违约处置后,需重新向财政局办公室。

六、局机关人员将宿舍出售(出租)给局外人员的,出售(出租)户为该户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永久第一责任人。

七、房屋购(租)户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有任何相关情况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如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给局机关双文明建设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每人次,出售(出租)户应负连带管理责任,凡房屋购(租)户被的,对出售(出租)户作出对等相应处理。在职人员并取消其年终评先评优评奖资格。

八、局机关宿舍住户要自觉接受机关物业管理,共同维护院内公共安全、环境卫生,爱护院内公共财物,如有毁损,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九、财政局在改造房屋相关公共设施时,局机关宿舍住户应服从财政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受益比例缴纳改造费用。

十、凡居住财政局机关宿舍人员(包括非财政局人员住户),都必须遵守局机关有关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物业等方面的社区管理制度。

卫生责任区域划分安排

⒈四楼:各股室负责室内、对应室外的窗、前后走道。

①所、股、办负责,楼梯间前、后走道的地面与通屋顶阳台的楼梯踏步。②局、办、股负责楼厕所,楼梯走道中间的窗,新楼边走道至上五楼顶边(含室的前、后走道)。

⒉三楼:各股室负责室内、对应室外的窗、前后走道。

①、股负责打扫楼厕所,楼梯间的窗、前后走道;②局、股负责楼厕所;③室负责对应前边的窗、走道;机房负责对应后边的走道与墙裙。

⒊二楼:各股室负责室内、对应室外的窗、前后走道。

①股、中心负责二楼阳台外天沟;②股、股负责旧楼厕所;③股负责楼梯间的窗、前、后走道;④中心负责楼厕所及车库顶棚平台;⑤股、中心负责汽车库顶棚平台、中心的小天沟。

⒋门卫室:大门走道、院内前操坪草地、自行车棚、二楼天沟、大门口人行街道上的保洁及监督行人与院内住户不准乱倒垃圾。

⒌局大门口至卫生责任区每月分别由二、三、四楼股室清扫。每单月第二周周末由二楼股室与局、办负责,局负责召集;每双月第二周周末由四楼股室与局、中心负责,局负责召集。除以上固定时间打扫外,县里临时通知的打扫与单、双月时间重迭的各负其责。

⒍司机负责各自的车库。

⒎办公室负责会议室的日常清扫,保洁,一至四楼的楼梯踏步、路灯、扶手,墙裙,新楼的五、六楼梯踏步每周彻底打扫一次。

⒏卫生区域划分后,各股室(单位)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要按时清扫并注意保洁,在规定的清扫时间内,凡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者,扣除股室的目标责任制分,每人(次)扣分。

⒐每天下班前请各股室关闭走道的玻璃窗,防止意外事故。

⒑本卫生责任区域划分从年月日起实行。

县财政局机关勤政廉政制度

⒈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艰苦奋斗,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省、市、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的各项规定。

⒉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拨款、政府采购和控购商品等审批手续,未经规定程序,不准办理拨款手续,不准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信贷担保,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费、手续费和酬金等,更不准以未给好处而对办理单位和办事人进行刁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⒊模范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婚丧嫁娶、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向业务往来或下属单位发放请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⒋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组织原则调配、任用干部,不准拉帮结派、跑官要官、行贿受贿,不准打击报复;机关干部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个人必须服从组织。

⒌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活动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来人来客需开餐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经费自负。

⒍坚决禁止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涉足色情和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一律按照财政部财人字[]号文件和发[]号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⒎严格按规定配置使用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超标部分一律由享受人自负。

⒏财政工作人员到城内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或检查工作时,不准按受该单位的宴请,一律回本单位就餐;出差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并自付伙食费。不准利用职权由外单位出钱外出考察、游山玩水。

⒐坚持勤俭办事,爱护公物,管好用好公共财物,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有业务经费的股室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不得各行其事,乱支滥用,每年内由纪检监察牵头对本局有业务经费的股室进行一次内审。一经查出,按违反财经纪律追究股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⒑加强车辆调配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人用车一律按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司机补助由借车人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小车一律进库,不准外停外借。

第6篇

作为办公室工作内容之一的档案管理,因为夹在众多繁复的工作之中,往往被边缘化。只有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有效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何改善基层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对提高单位工作效能,甚至推动一个行业提高效能都有重要意义。

一、基层单位办公室档案管理现状

(一)人员少,承担工作冗杂。大多数基层办公室都存在人员少、工作多的情况。像报纸分发、车辆油耗统计、会务接待、职工户籍管理、计生情况管理、水电维修等等,一件件看起来都是不起眼的小事,但是小事多了也耗人力耗时间。一般情况下,基层单位办公室作为后勤保障部门,却没有充足的人员安排,因此呈现出人员少、工作冗杂的情况。基层档案管理工作更是如此,只要兼职,很少专职。

(二)基层办公室档案管理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现实状况是很多基层单位或由于资金困境、或由于档案管理受不到应有重视、或由于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受限,没有普及计算机技术,尤其是有些办公室短期留存部分材料,配备相应的设备也跟不上步伐。

(三)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单位办公室的临时档案管理通常是由文书或者其他人员兼职,并没有专业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技术性要求相对较高,但是办公室兼职人员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知识培训,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程序、分类和意义了解不够,导致很多基层单位办公室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主要停留在最基本的档案信息收集、整理、保管等层面,有的还存在分类混乱的情况,更少注意到以后档案资源的综合利用,所以不能有效地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如何有效改善基层单位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

(一)建章立制,让事务篓子的工作实现有条不紊。“无规矩不成方圆”,基层单位办公室的工作再多,只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便能实现人少事多情况下的有条不紊。档案管理作为办公室工作内容之一,也要具备科学的管理制度。制度的制定务必责任到人,对档案材料和准档案材料的分类、保密等都形成细化的制度,不断规范办公室档案管理,才能保证档案材料的及时归档与档案的真实有效性。

(二)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层单位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环境。信息化时代,逐步建立和应用电子信息化进行办公室档案管理势在必行。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对文件进行归类、保存,建立电子信息检索等,可以提高档案材料管理效率,同时辅以必要的保护措施,可以使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系数更高。因此,建议各单位提高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量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办公室档案管理设备,促进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环境信息化。

(三)有效提高办公室人员档案管理技能水平和工作认知度。办公室工作人员既要完成事务篓子的一大堆零七八碎,还要以负责的态度对待档案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各单位要鼓励职工或组织职工参加多种形式的档案管理专业培训,参加档案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交流,及时更新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技能水平,以更好地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意义的认识,使工作人员正确认识到自身的工作范畴与工作责任,提高档案管理意识。

综上所述,基层单位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虽然可能仅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但是不可缺少的,也是不容忽视的。做好这一环节的档案材料管理工作,是整个单位档案管理完整、有序、高效的前提。通过完善建章立制、加大投入、提高人员素质、强化意识等措施,基层单位的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自然会得到改进,从而推动单位各项工作实现有序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胶东调水局东营分局)

第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市局机关的行政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实现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工作规则》以及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局、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章    机关人员守则

 

    第三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一切从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和集体的利益。

    第五条  增强法制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  热爱国税事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领导,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八条  转变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讲求效率。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的意见,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第九条  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十条  热爱集体,团结互助,谦虚谨慎,艰苦朴素,遵守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考勤打卡制度,坚守岗位,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举止端庄,仪容整洁,严格执行着装规定。

    第十二条  提高警惕,严守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第三章  市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

 

    第十三条  市局领导班子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既坚持民主集中,又实行分工负责。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对重大问题和事项,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按照集体决策和分工,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般性、日常性工作事项,由各分管局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不需报局长审定或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局长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

(一)局长的主要职责范围:主持市局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系统、省局机关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指示、批示、过问的重大问题;会议计划审批;国家重要税收政策调整的贯彻意见;系统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税收计划分配和调整;其他重大问题和重大工作;

(二)分管局领导的主要职责范围:分管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决策和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长研究决定的事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范围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处室决定不了的重要工作;其它重要事项。

(三)局领导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要勇于负责,不等不靠,大胆开展工作,同时对需要局长决策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或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重要工作办理情况,以及分管局领导认为需要局长了解的重要事项,可口头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局长汇报,或在局长碰头会上汇报。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局领导因公外出时工作不受影响,局长赴外地工作期间,市局的工作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分管局领导要及时向局长报告。

    第十六条  市局实行局领导每周工作安排制度。办公室每周五将《局领导拟办工作请示单》发至局领导,局领导对本人下周工作安排进行书面明示,每周五12时前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长签批,并发至全系统。

   第十七条  市局实行局长接待日工作制度。每周四为局长接待日,由各局领导轮流值班。负责接待来自系统内外反映税收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的来访人员。

第四章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党、政、工、青、妇组织齐抓共管思想政治工作,行政领导逐级负责。

第十九条  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行政领导在布置、检查工作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条  局内各单位每年要召开1—2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单位领导与支委成员参加,总结前段工作,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制定工作目标及措施。

第二十一条  局领导与分管的处级干部,处级干部与本单位的人员,应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对有思想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谈话,做好转化引导工作,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酌情进行家访工作。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单位人员的重要思想情况和重大事件,有关单位领导同志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三条  局机关党委每年要对局内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章    会  议  制  度

 

    第二十四条  市局机关的会议种类包括: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和系统专业会议。

第二十五条  局长碰头会。局长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星期五召开。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秘书人员列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局领导通报本周工作开展和外出活动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安排下周或近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

(一)局长办公会一般于星期五在局长碰头会结束后召开,视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办公室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秘书人员列席并记录。局长办公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题,由局长决定;如局长外出,由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

(二)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局性的工作安排;税收计划;经费预算;有关单位提交的需要局领导集体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出台的重要政策、制度和办法;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安排有关单位的工作;局领导认为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事项,事先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一般情况下应于会前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修订完善。凡准备提交研究的事项与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事前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分管局领导能作出决定的,不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局领导不能决定的,可按照分管局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在每周三前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各单位提交的事项,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决定是否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各单位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有关材料,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到会议出席者手中。对提交会议讨论的材料,相关部门有明显不同意见的,应向局长办公会说明情况。

第二十七条  局务会。局务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安排,涉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局领导的重要会议讲话,重要的工作制度和办法等。

    凡需要汇报的事项,一般情况下由处室负责人汇报,对于专项工作汇报,由处室负责人请示主持人同意后,可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汇报。为提高会议效率,汇报人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汇报发言要言简意赅,控制时间。

第二十八条  会议纪录。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由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准确,对一个问题的不同意见也应如实记录。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要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

    (一)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由局领导、各市国税局局长、市内各国税局局长、市局机关处室、各直属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基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的内容,主要总结一个时期或全年的税收工作情况、经验、体会、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做好税收工作任务落实的措施;表彰奖励税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等。

    (三)全市国税系统税务工作会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一般每年两次。会议召开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局长办公会的要求,由办公室和有关处室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报告,汇总会议材料;会议召开前三天成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第三十条  系统专业会议。系统专业会议按与会范围划分为三种类型:(一)由基层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二)由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会议;(三)部分基层单位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前两类会议由局长办公会或局长碰头会研究决定召开。第三类会议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后召开。系统专业会议的有关会议材料由主办处室负责。

第三十一条 各类会议要认真贯彻精减、高效、节约的原则,必须有实质性的内容。召开一类会议,局长可到会讲话;召开二、三类会议,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到会讲话,局长一般不讲话。要尽量缩短会期,控制与会人数。要严格执行会议预算,节约会议经费。

第三十二条 为切实压缩会议,为基层减负增效,市局实行“会议日”制度。即每周四为市局机关“会议日”,会议地点一般在市局机关会议室。除每周四外,其他工作日市局各处室、直属局不得安排有基层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特殊情况,要由市局局长或局长办公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 各类会议经批准后,由市局办公室以“青国税函”或“青国税办函”的形式下发会议通知,各级税务机关只能凭市局正式公文的通知接待和参加会议。其他局内各单位不得以便函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发以上各类会议通知,局内各单位不得未经审批擅自组织会议。机关服务中心根据会议通知安排会议室。局内各单位组织举办的培训班,视同会议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市国税系统工作会议,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由其他同志代替;需要增加列席人员的,需事先报告;参加会议者,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保密,除会议纪要和主持人指定的内容可以按照规定传达外,其余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第三十五条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局长或在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参加;市直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由分管局领导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三十六条  其他会议。

(一)对于市局承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举办的各类会议,有关处室要在接通知后,由分管局领导审签,报市局局长批准。

(二)对于市局承接有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承接本市以外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字[2000]50号)要求,办公室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厅。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副司长以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以上领导来青,接到通知的处室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第六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十七条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政令畅通。对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重要情况及问题,下级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不得延误。

第三十八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和决定的事项,以及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要坚决贯彻执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和效果。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的,也要将未完成的原因、遇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报告。

第三十九条  局领导外出活动要事先向局长请示报告,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对出市的,办公室按照鲁国税办[200]2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规定程序报省局审批。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要事先向局长报告,返回局机关后,要将活动情况报告分管局领导,重要情况要向局长报告。

    第四十条  对发生的紧急事项和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涉税案件,国税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案件以及发现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苗头性问题,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01]87号)的程序及要求执行。办公室在收到情况报告后,于当天整理形成专报,报送市局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局领导根据报告事项按职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由分管局领导和分管处室落实,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一条  外省市国税系统来我局考察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请示局领导后,按领导要求做好接待工作,各有关处室按领导要求做好工作交流安排.

国税系统外领导同志来局与局领导商谈工作,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答复对方;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做好接待工作。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市局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税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除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安排的重要活动以外,市局领导一般不参加外系统及各基层税务机关召开的会议、礼仪和事务性活动。确有需要,应当事先报告市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向局领导报告。

 

第七章  签 报 制 度

 

第四十三条  局机关各单位凡需要请示局领导研究决定的事项,或需要提交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召开的专业会议、培训等,均实行签报制度。

    第四十四条  提报单位要将请示事项填写“签报单”, “签报单”的文体、格式、编号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签报单”经提报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后,报请局长或者分管局长审批。审批后,送办公室督查室统一编号、登记、复印、备案,并根据局领导意见进行工作督查或下发有关会议通知。

第四十五条  凡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共同签署意见后,按前述程序办理。

第四十六条  填写“签报单”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局领导要明确签署意见,如果只签名或圈阅,则视为同意。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对局领导签批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四十八条  督查督办工作是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抓好工作落实,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主要措施。

    第四十九条  督办查办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内容包括上级转办、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目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等。对督办查办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局内各单位承办。各单位要对承办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办公室除直接承办有关事项外,并负责登记、分办、督办、协调、综合、反馈等工作。

第五十条  督办查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登记。办公室对督办查办事项后,应及时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登记交办人、事项内容、办理时间等,以备查询。局领导对各类文件会议的批示等需要督办查办的事项,也列作督办内容,一并予以登记。

(二)分办。办公室根据督办查办事项的内容和领导的具体要求填制“督查通知”,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督查通知”和督办查办件及相关材料及时送交承办单位。

(三)承办。对督办查办事项,各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办查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于次日前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单位。

(四)对两个以上单位或处室承办的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任务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

主、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分歧意见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要列明双方理据,送分管局长协调解决。

凡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且没有明确主、协办单位的,可按分办意见所列顺序依次速办速传,由最后承办单位负责在期限内将办理意见退办公室。

(五)督办。办公室要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记入“督办查办单”。

督办查办工作应根据事项内容和办理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疑难事项反复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需要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对所督办查办的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根据签署意见,经局领导同意后重新明确限办时限,由办公室进一步督办。

(六)反馈。承办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办公室。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紧急、复杂或重大的事项,办公室或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七)结办。对承办单位或处室上报的情况,由督查部门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撰写《督查专报》,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报局领导;对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局领导明确要求处理的,要一事一报,对重大、紧急事项的督查情况要随时反馈,反馈情况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况,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督查部门要在办结后,在“督办查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办查办事项,并归档备查。

第五十一条  市局督查部门对办理意见和结果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完毕,而贻误工作,或发生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为使市局机关和领导同志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系统的重要工作情况,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编发《上周要情》,主要内容有上级及局领导批示情况、局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情况、督查督办情况、一周内的重要发文以及重要信息的摘编;办公室督查部门每周五将上述内容进行汇总,每周一报分管局长签批后,发至全系统。

 

第九章  “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第五十三条  “12366在线服务中心”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务政策、法规及办税程序方面的咨询服务;受理纳税人对税务违 法、违章行为的举报;受理对XX市国税系统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接受纳税人对国税工作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对纳税人进行电话工作回访。

第五十四条  “12366在线服务中心”工作程序:

    (一)人工咨询业务。受理纳税人对国税征管范围的业务咨询,对通过查找资料、内部求助等方式能够准确答复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对不能直接答复的问题,作为疑难问题进行登记,按疑难问题业务处理。

    (二) 疑难问题业务。包括疑难问题的登记、查询、答复及回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作为疑难问题登记,要求根据软件界面设计的内容逐项登记,对问题记录做到详细和准确;然 后根据业务范围通过内部流转管理系统转给各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结果答复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结果后次日内回复咨询人。如有关单位对疑难问题暂时不能答复或不能单独解决而需其它单位协同解决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在线服务中心说明情况。工作人员要注意及时查询疑难问题的答复情况或办理状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回复纳税人。

    (三)电话预约咨询业务。定时对语音信箱中的留言咨询进行登记、处理,并根据问题难易程度选择直接回复或按疑难问题业务流程进行处理。

    (四)举报受理业务。受理偷税等税务违法、违章举报 或廉政举报,立即告知市局稽查局举报中心或监察室廉政举报电话,由稽查局或监察室按规定程序办理;受理其他举报,工作 人员先行登记,然后转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次日内回复举报人。

(五)投诉受理业务。对于国税系统工作 人员工作态度和效能问题的投诉,受理人员要及时将 投诉的详细内容进行登记,然后转市局投诉处理办公室(监察室),投诉处理办公室于6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和意见回复在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中心于收到次日内回复投诉人。

(六)对纳税人定期进行电话工作回访。定期通过12366系统 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来电名单,通过电话问询,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回访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及时进行信息传递,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通过这种手段进行事后跟踪监控,强化监督,达到不断改进,全面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对未按规定期限回复纳税人咨询、举报、投诉的,纳入督查考核程序。

 

第十章   调查研究制度

 

第五十五条  调查研究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基本的工作方法,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是发现问题、了解情况、把握形势、总结经验、研究对策的重要途径。

第五十六条  局领导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各单位要围绕中心任务,从工作需要出发,针对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选准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第五十七条  市局机关各部门到基层单位调研及检查工作,要深入基层,讲求质量和效率;要尽量减少随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调研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调查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审阅。调查报告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搞好调研成果的运用,指导税收工作的开展。

第五十八条  市局机关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当前全市国税系统中心工作以及基层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调查研究计划。要把PDCA闭环管理方法运用到调研过程,既要发现问题,更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抓紧时间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防止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第五十九条  市局机关各部门要按季向机关党办、市局督查部门报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机关党委要通过讲评会、目标考核,对各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个季度机关讲评会都要对处室、直属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讲评,表扬先进,树立典型。

 

第十一章   大事记编写制度

 

第六十条  “XX市国家税务局大事记”(以下简称大事记)是一种及时、准确地记载和反映全市国税系统、市局机关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的公文形式,是机关重要的文件资料。

第六十一条  大事记记载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一)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领导同志对我市国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到我局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情况。

(二)市委、市政府及市局机关制定的涉及税收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规定、条例;

(三)全市国税工作会议情况;

(四)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局机关内设机构增减变化、干部任免和调换、重大奖惩等事项;

(六)局领导的重要活动情况;

(七)全系统和局机关的重大工作、活动情况;

(八)其它需要记载的重大事项。

第六十二条  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和编写工作。局内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于每年的6月5日前和次年的1月5日前将涉及本单位可记入大事记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局领导重要活动情况,由陪同人员或有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六十三条  大事记每半年编写一期,以时间为序一事一记。记入大事记的事项要不重不漏,时间、地点、人员、主要情况都要简明扼要地记述清楚。办公室将大事记文稿编好后,经办公室主任审阅,送局长审签。

第六十四条  办公室负责大事记的印发。大事记只印发各位局领导,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留底备查,年终统一归档。

 

第十二章   请假销假制度

 

第六十五条  机关干部的休假分为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事假、病假等,对假期的范围及待遇,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  假期批准权限及程序。

(一)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病假等的,要求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其中,处(室)主要负责人要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二)机关工作人员申请事假,副处级(含副处)以下干部在青1天以内的,由本处(室)领导审批,送机关党办备案;超过1天或离开XX市区的,要经本处(室)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机关党办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局长审批后,送机关党办备案。

(三)机关工作人员申请各种假期,均须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请、休假条》,假条一式二份,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存根联留机关党办备案;另一份由请假人所在处室保管,作销假时用。

(四)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机关党办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五)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六)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休假条》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第六十七条  假期待遇。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和路程假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个人自理。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工资计算,其他假期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探亲路费由本单位签署意见报机关党办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财务部门报销。按规定应扣发的假期工资由机关党办直接通知市局机关服务中心财务部门扣发。

第六十八条  因参加学历教育复习、上课、考试或因其他个人事由需休假的人员,要首先使用本人的应休假期;无假期的,在单位工作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时间,但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三章  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借调人员,是指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从所属基层单位借调到市局机关从事短期帮助工作的税务工作人员。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关各处(室)可提出借调申请。

    (一)在机构及人事制度改革中,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发生变化,暂无法保证日常工作需要的;

(二)处(室)人员编制尚未达到核定人数的;

(三) 全局阶段性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人员的;

(四)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税局因工作需要借调的。

第七十一条  借调人员的审批程序

(一)有第七十条前三款所列情况之一者,申请处(室)必须向人事处拟报借调书面申请,并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对第四款所列情况,由人事处报局领导审批。

(二)人事处根据拟报的借调书面申请进行严格审查,认为确系工作需要,且符合借调范围的,提出拟办意见报市局主管领导审批,并根据审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调人员的借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确因工作需要,需继续延长借调时间的,应重新填写《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审批表》,按上述程序审批。但连续借调两个期限后,不再续办借调手续。

(四)对市局批准需借调人员,由人事处填发《XX市国家税务局借调人员通知书》,并通知借调人员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  借调人员的管理

    (一)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按照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并将考核结果按月或按季反馈给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

(二)借调人员不改变人事隶属关系,工资、福利、奖金和年度考核等仍由借调人员原所在单位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就餐,由机关服务中心按人事处提供的借调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向IC卡储值。

(四)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后,由借调处(室)就该在借调期间思想、工作表现等写出鉴定。

(五)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违反市局机关各项管理规定,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退回原所在单位。

第七十三条  借调工作纪律

   (一) 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人事调配纪律,是做好市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因此借调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人事调配工作纪律和调配工作程序,未经批准擅自借调基层工作人员或延长借调期限的,人事处一律不予审批,违者将报经领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基层局要依据市局填发的《借调人员通知书》派遣借调人员,对市局各处(室)擅自借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并报告市局。

 

             第十四章  外事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十四条  XX市国税局的外事工作接受总局、省局统一领导管理,任何涉外公务活动都要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对外联系和开展涉外公务活动。

人事处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出国(境)手续的办理;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外事接待计划的拟订和具体组织实施;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来访接待及后勤安排;办公室负责安排来访期间局领导接见事宜及参加会见、会谈的人员安排;其他需协调事宜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

第七十五条 系统和机关各级干部因公出访须统一报市局人事处,局长批准后由市局人事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市局外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出国任务立项报总局批准,各单位不得越级进行出国任务立项。

    第七十六条 因业务需要,由政府机关部门邀请,系统人员可随团出访。应由邀请方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国任务通知。系统各级国税机关、事业单位由地方政府立项组织出国团组或被邀请参加地方政府出国团组的,以正式文件报市局人事处审核后(附报市外办出国任务通知书),报主管局长同意,上报总局国际税务司审批。凭总局开具的委托地方政府办理护照签证手续证明函和出国任务确认件办理出国手续。

国家税务局系统组团由总局统一组织,市局人事处根据总局的出国任务批件,办理有关出国手续。

第七十七条  市局人事处负责XX国税系统正处(含)以下出国人员的政审,副局以上人员的出国政审由省局负责。人事处根据出国任务批件及市局主管领导签署的意见等办理出国政审手续。

第七十八条  国税系统工作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税系统工作人员应根据XX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和市人事局的规定及时向公安部门备案登记。国税系统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市局外事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手续。其中:市局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分别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第七十九条  各级国税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自行组织出国培训和税务考察活动。不得参加公司、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的挂靠单位邀请的出国团组,以及出访费用畸高、带有商业性质或与税收业务无关的团组。凡仅以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商业考察和开拓市场为主要目的的出访团组,不论是否政府组团,税务干部原则上不参加。

第八十条  外事管理。

1.国内外事活动的内容。

(1)会议与培训。会议分为国际会议和专业研讨会。国际会议是指应国际组织的指派或要求在我国境内召开的有各国代表参加的世界性或区域性的税收业务专业会议;专业研讨会是指与国际组织、境外有关机构、团体及跨国集团公司共同举办的有我国官员参加的税收业务讨论会。业务培训是指邀请外国组织、机构的专家来为我国税务干部进行专业知识讲座、授课等专业活动。总局确定在XX市召开的会议与培训,按照市局会议制度的规定,经市局局长审批后,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在国际税务司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会务安排等工作。

(2)临时来访。来访分为官方来访和非官方来访。官方来访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官员来我局进行的拜会、工作等访问。官方来访在国际税务司的指导下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报外事和业务主管局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接待规格一般按对等原则安排。对工作访问经批准可提供用车和工作餐等。非官方来访是指外国公司、企业、民间团体及学术机构等人员来我局进行的拜会、咨询等访问。由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根据来访者要求协调安排会见。外方要求会见局领导的,报主管外事局领导及主要局领导批示。对要求商谈具体税政业务问题的,商有关业务处室给予安排。

2.外事纪律。

(1)XX市国税系统人员在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自作主张,越权行事;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不得利用职权牟取私利。

(2)在外事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涉外礼仪,做到守时、守纪、守信。人员仪表要端庄、举止要文明、着装要整洁得体。

 

 

第十五章   公文审批管理制度

 

    第八十一条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报送市局审批的公文,按《XX市国家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试行)》(青国税办〔2000〕37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十二条  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报送市局审批的公文,由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呈批。重大情况,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青国税发[2000]87号)的办理程序审批。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员签名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签名视为已阅知。

第八十三条  除特殊规定的文电由专门人员或部门启封处理外,外来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办。局内各单位拟办公文,除密级和监察、人事方面文件外,一律在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系统上运行。

第八十四条  收文处理。

(一)外来公文由办公室文档部门统一收办。对收到的外来公文,办公室文书人员一般应在收文的一日内,在“计算机公文处理系统”中分类登记,并将登记后的文件扫描、拷入或录入软件系统,送入“办公室领导信箱”,由办公室领导填写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和处室信箱。

(二)对下级税务机关上报并需要处理的公文,文档部门应对公文进行审核,审核中对出现的以下情况应予退回:文种使用不当,未注明签发人,文头与机关代字相矛盾,标题不规范,引用公文不规范,层次序数混乱,用印有误,未注明附件或附件有缺漏等。

(三)机关有关部门根据批办意见提出具体处理方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的,得到明确答复后要迅速办理;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承办的公文,以批办处室的顺序为主办和协办单位,主办部门应积极主动做好协商工作,协办部门也要积极配合;承办任务较多时,要分别轻重缓急,保证紧要公文优先处理。

(四)对公文进展情况要进行催办。公文的催办分对内和对外。对内催办主要是对本机关承办的公文和其他拟制、审批公文的各个环节及情况进行查询、督促催办;对外催办主要是就本机关会签外单位和征求意见的公文,向收文机关催询办复情况。

第八十五条  发文办理。

(一)草拟公文。办文单位在拟办公文时,应按要求认真拟写,并由拟稿人所在处室负责人审稿签名后,送办公室审核;凡公文内容涉及税政业务、征管政策以及制发上述内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办文单位应送政策法规处会签;凡公文内容涉及局内其他处室的,应当送有关处室会签;会签应在48小时内会签完毕,以提高办文效率;需要外单位会签的公文,应先经本机关负责人审签,外单位来会签的公文,有关处室应在本机关负责人会签后,办公室将会签文稿复印一份备查。

市局与外单位联合发文或者会签公文,如有不同意见,由主办处室先与有关单位协商,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二)公文审核。办公室对处室送审的公文要认真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等等;未经办公室审核的公文,负责人一律不予签发。

(三)公文签发。办公室对公文审核后,由文档部门通过办公自动化送局领导签发(密级文件除外);市局发布的决定和行政规章,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报送的请示、报告、人事任免,以市局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公文和以市局名义下发的公文,由局长签发,局长如外出,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代签;应经但未经政策法规处或者有关处室会签的,局领导不予签发;各部门内部的便函不需局长签发,可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由办公室代为封发。

(四)公文复核。文档部门在公文正式印制和发出前进行复核,重点审核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印制件与原稿是否一致等;不合要求的不予印制和发出;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由主办单位说明意见,返回办文单位进行修改。在总局、省局没有明确取消纸制文件前,上报材料仍由行文处室负责。

(五)市局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加盖印章要严格按照公文处理和市局《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青国税办[2000]34号)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用印。

    第八十六条  涉及局内几个处室职责范围的发文,主办处室应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会签,有关处室应当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处室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处室会签后,提报分管局领导协调解决;上述公文凡涉及两个局领导分管工作的,一般应当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局领导签发;涉及重大问题又有明显意见分歧的公文,应当由局长决定,或者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十七条  除市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外,市局各处室和基层局不得将需要市局审批的公文,以处室或基层局的名义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也不得以白头信函、或以“呈批件”和“呈阅件”等形式代替需要市局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

属本处室职权范围内的一般事务性问题,由各处室自行发便函,但不得未经审批而下发开会、培训和书刊征订等通知。

    第八十八条  向市局请示或报告问题,落实市局领导批示的情况报告,以及各单位自行印制的材料及内部刊物,均应报送市局办公室文档或督查部门,不应直接报送市局领导个人。

要切实精简文件和简报。市局各处室除办公室和直属局外,其它部门不得正式对外行文。各类信息、简报统一由办公室编发,其它部门不得自行编发信息或简报等刊物。

    第八十九条  市局直属机构对外行文,局党组、机关党委行文,以及人事、纪检监察等方面属于保密性质的文件,可以不通过办公室传递、核稿,由有关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十条  实现局机关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可以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

第九十一条  档案的收集

(一)档案是指局机关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局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均应当集中到局机关的档案室统一保管,不得分散保存。各单位要有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1、以本局名义统一编号的“青国税党、青国税任、青国税发、青国税函、青国税办发、青国税办函、办便函”文件及收文,均由局机关文档室收集、整理、归档。“青国税任”文件,由人事处收集、整理、保存,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各单位的便函,属非正式公文,由各单位收集、整理、保存。

2、本机关制发的会议材料、信息、调研材料、报表、介绍信等各类非正式公文,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

3、对于会计档案、音像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等其它门类档案,由各责任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并于次年1月份移交档案室。

4、市局直属机构的正式公文,由各单位收集归档。

5、本局发的正式公文一式两份保存。

第九十二条  文件的归档。

(一)各单位把具有使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在办理完毕后,由各单位进行整理,并移交局机关档案室归档。

(二)局机关与外部门会办的文件,属本局主办的,由本局归档;外部门办的,本局协办单位以副本归档。本局代上级机关草拟的文件,由上级机关归档,草稿和副本由本局归档。

(三)文书档案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要求是: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相应的正件与附件、请示与批复、批转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合在一起整理归档,文电应当合一归档。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归档,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应当按照其内部联系、重要程度、时间顺序科学排列,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批复、批示在前,请示、报告在后;批转文件在前,被批转文件在后;法规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定稿在前,历次修改稿在后;案件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5、归档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整理归档。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包括附件)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1份,原文与复制件为1 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1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

6、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包括各版本)与纸质文件标引一致,并存入档案数据库。

7、有关归档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应当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当将整理人、检查人的姓名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档案盒底。

8、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永久保存的文件可采用缝纫机、棉线或不锈钢装订针装订,其它归档文件及书籍、刊物等保持原装订状态。

9、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热敏传真纸文件应予以复制。

10、声像材料应当单独存放卷盒、像册中,并用文字标出摄像或者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11、归档文件要科学地划分保管期限表。

    第九十三条  档案的鉴定、利用和销毁。

    (一)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至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1、凡是反映本局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对本机关、国家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政策法规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各种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党组和行政办公会的记录、纪要,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以及对本机关领导人及对直属单位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

2、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党员、干部介绍信;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材料,对本机关中层及一般干部的任免文件;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机关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二)档案的借阅和复制。

1、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库存档案。但是,如果借阅非本人主管业务的涉密文件,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来查阅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本机关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2、复制绝密文件必须经原发文机关批准,复制其它涉密或者非本人主管业务的文件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制。

3、档案借阅者必须遵循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一般只限在档案室查阅,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档案室,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负有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的责任。借阅文件不得涂损,不得转借他人,阅完及时归还。借阅绝密、机密档案,还负有保密的责任,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档案利用结束后,应办理退还手续,并由借阅人员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三)档案的销毁。

    局机关档案室销毁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时,应当写出销毁档案报告,说明销毁理由、原保管期限、数量和简要内容,连同编写的销毁清册,经有关业务单位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并在原案卷目录上注销。在销毁档案时,要与局机关负责安全保卫的单位取得联系,指定两人以上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十七章   信访工作制度

 

第九十四条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税机关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监督、获取信息、提高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的经常性政治任务,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九十五条  各单位要正确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善于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办理,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不得压信、拖办、推诿。其受理范围为:

    (一)对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的咨询;

    (二)对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

    (三)对国税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申诉、控告;

    (四)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揭发;

    (五)依法应由国税机关处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六条  办公室是机关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来信来访工作的登记、分办、催办、上报归档以及接待、情况综合等工作以及内网、外网上局长信箱、意见箱的管理。

    第九十七条  对人民来信来访的办理实行统一协调,归口办理。属于人事方面问题的,由人事处负责办理;属于控告、检举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由监察室负责办理;属于反映偷税、抗税和询问税收业务问题的,由稽查局或相关基层局、业务处室办理。

    第九十八条  人民来信的办理程序

(一)登记。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单位负责信访人员对每件人民来信都要认真登记、编号,对来信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来信的时间和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记录清楚。

(二)分办。凡群众写给局机关或负责同志的人民来信(不包括亲启件),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统一拆阅、登记、填写处理单,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领导阅批;重要的人民来信要送局长阅批。根据局领导阅批的意见,由办公室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将人民来信转送有关单位承办。

(三)办理。对人民来信反映的问题和事项,各单位要认真对待,一般应从收受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对上级机关转来的人民来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各单位对办公室分办的人民来信,要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办公室。上级机关要求报告查处结果的,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上报结果。因特珠原因到期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当向上级机关说明情况。

(四)复信。对需要复信的人民来信一般都要在两个月内给予复信。复信要由承办单位同志审阅,加盖专用章后,由承办单位发出。对答复重要的人民来信,需要加盖局机关印章的,要送交分管局领导审签。对有关询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信件,承办单位一般应当直接答复来信人,必要时也可以责成下级机关复信。

(五)转办。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人民来信反映问题属于下级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将人民来信转请下级机关处理。对局领导有批示的重要信件,承办单位应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转办机关。

  第九十九条  人民来访的办理。对人民来访由接访人进行登记,认真记录来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来访时间、反映问题等主要内容。来访者询问有关税收政策和涉及人事工作以及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将来访者送请有关单位予以接谈。对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来的交办件和局长公开电话及网上信箱接收的来话来件,严格按照《XX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公开电话工作办法》的要求办理。

  第一00条  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对信访人的控告、检举及反映的问题要注意保密,严禁将举报信转交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个人。

  第一0一条  接访人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其申诉,认真做好记录,弄清其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对来访者既要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又要注意解决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第一0二条  人民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解决的,要告知来信来访人员分别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复议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提出。

 

第十八章   宣传工作制度

 

  第一0三条  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新闻单位来市局进行涉税采访或约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协调,按照分工和审批程序,安排有关单位办理。凡按照有关程序审批后的采访或约稿,局内各单位要积极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托。

  第一0四条  局内各单位需要宣传报道的税收工作情况、会议等,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市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单位采访,对外发布涉税信息。

  第一0五条  凡以市局领导职务名义对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以及涉及市局领导活动、讲话的稿件,须经市局领导本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送新闻媒体刊发。个人撰写的业务、理论探讨文章,不涉及税收工作动态或领导讲话、内部信息资料的,一律文责自负。未经市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以市局的名义或署以XX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的名称发表文章。不得在学术会议、讲课中擅自发表内部工作动态或对外披露未正式发布的涉税信息。

第一0六条  局内各单位制作、出版和发行各类税收宣传品(包括音像品、书籍、宣传画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未经领导审查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XX市国家税务局的名义自行或与其单位、个人联合制作、出版、发行宣传品。

 

第十九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0七条  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国税干部和职工都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包括国际互联网)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一0八条  市局机关保密工作在局机关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办理和督查,并对本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第一0九条  市局日常工作中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应当符合《XX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各项制度的通知》(青国税发〔2000〕132号)的有关规定。税收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第一一0条  各单位产生的各种秘密文件、资料、数据、报表、凭证、磁带、磁盘、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下简称密件)都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知悉(或者发放、传达)范围及印制数量。

    第一一一条  保密期限应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

(一)能预见解密时间的,根据解密的时间确定保密期限,可以按照年、月计算。

(二)以某事件的发生或者终止为解密条件的,根据该事件的发生或者终止情况确定保密期限。

(三)暂时不能预见解密时间的,其保密期限按绝密级事项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确定。

 第一一二条  各单位在收受和传递秘密级以上的文件时,要认真进行登记和管理,履行签收手续,确保文件安全。绝密级文件要由机要人员逐份登记,进行跟踪管理。

 第一一三条  在未解决加密问题前,密级文件暂不通过公文处理系统处理。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不得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已联接机关局域网的设备同时访问因特网;机关局域网必须与因特网实现物理分离。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介质(包括软盘、光盘、磁带)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介质应及时按规定渠道销毁;媒体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一一四条  对外来的机要文件不得随意复制。绝密级或注明不得翻印的文件一律不准复制。其它机密文件确需复制时,要经办公室主任和局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制单位、时间和份数,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不得多印、私留。复制中的废品要及时销毁,复制件用完后交办公室登记之后销毁。

第8篇

关键词:办公室工作 重要性 原则 方法 

 

无论在何种性质的企事业或公务机构中,办公室必不可少,它既是综合部门,又是服务机关,纵向要做好上情下达、承前启后,横向要做好协调督办、后勤服务,同时还负责文件流转、档案管理、会议安排、人事变动、业务接待、综合管理等到其他各项职能,是联系同一单位间各个部门的枢纽,也是与外单位沟通的重要操手,所以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热情、敏感的政治嗅觉、较准确的预见、从容的作风。 

一、充分认识到办公室工作的重要性 

(一)办公室是联系领导层与职工的桥梁。办公室的一大职能就是文件处理,一份权威文件在正式下发后,未必人人都能正确掌握其内涵,人人都能领会其意义,这时办公室担负着调查与解释的功能。如一份绩效考核文件,因涉及经济利益非常敏感,在文件制订下发前,首先要进行调查研究,将各部门各层次人员集中到一起进行会议讨论,听取广泛意见,针对本单位实际,结合预见情况,保留精华,摒弃弊端,做出更实用的决定。文件下发后,难免有职工不理解有怨言,这时办公室人员应不急不燥,从公司整体出发,耐心解释,心平气和,同时还要学会换位思考,仔细倾听,以化解职工心中的疑惑。 

(二)办公室是联系机关与基层的桥梁。机关之所以被称做“机关”,主要一个原因就是处在领导身边,从某种程度上相当于“上面”,那么基层似乎就相当于“下面”,如果上下长期不联系,那么必然会互不了解,机关不能了解基层动态,基层也不会了解机关所作的努力,机关变得高高在上,工作交流不顺畅。为了避免这一点,办公室这时要充分发挥“中转站”的功能,通过下乡、走访、慰问、办活动等到形式走出室内,主动与基层员工接触,了解基层员工的所做所想,同时还要将调查到的情况尽快如实地向领导层汇报,以便领导层做出正确判断,然后再将领导层的决定正式传达到基层,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例如高温抗暑期间,迎峰度夏期间,一线员工相当辛苦,风霜雨雪,照样出勤,烈日炎炎,依旧出工。这时办公室可与其他有关部门一起开展慰问活动,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既体恤民情,又增添了员工的归属感。 

(三)办公室是联系本单位与外单位的桥梁。每个单位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需要与上下左右的各级单位搞好往来,这又是办公室的一个重要职责。办公室人员在接待中要不卑不亢,办事时公平公正,处理业务耐心细致,以良好的窗口形象树立威信,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作开展。 

二、办公室工作必须遵守的三大原则 

(一)保密原则。保密性,也就是指内部信息不得外泄,既不得泄露给外单位,也不得泄露给不该知情的内部员工。办公室作为领导的综合办事机构,处在非常关键的位置,是重要的涉密部门,既要对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密部门负责,又要管理各职能部室和员工。办公室全体人员应该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做到三不:不问、不说、不讲。由办公室牵头,完善保密工作的组织机构,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制订保密规章制度,通过会议或文件形式,将规章制度宣读下发,让每一个办公室人员熟知保密常识,在日常工作中时时提醒自己。随着办公自动化和协同办公系统的运用,保密工作的要求更加严格,办公室人员要谨慎使用计算机,妥善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不登陆不健康的网站,不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不随意复印本单位的内部资料。办公室工作人员涉及最多的就是办公系统以及一些涉密纸质文件,这些文件必须要求有专人妥善保管,不经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加强档案管理,在调阅档案时要严格按程序办事,由专人调阅、复印、归还。

(二)准确原则。办公室是领导的左右膀,可以说办公室工作的准确性,相当程度地保证了领导工作的准确性,保证了领导工作的正常运转。办公室工作的准确性涉及到方方面面,比如,在制订规章制度,或划分工作范围时,必须果断利索,清楚明白,不得拖泥带水。当领导询问某文件内容或某事情处理结果时,要回答八九不离十,不得含糊。召开会议时,必须牢牢抓住会议重点,控制会场气氛,撰写会议纪要时必须侧重反映,紧扣主题。在文件处理上,从上报到下发,从请示到落实,从标题到内容,一字都不得有误,确保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某事件的处理,必须正确领会国家方针政策,合法合理,不得偏差。帮领导出谋划策时,要结合不同地域的不同情况,拿出合理性建议。总的来说,就是办事要稳,主意要实,处理要妥。 

(三)快速原则。办事迅速是办公室的重要作风,就是要求工作及时、高

[1] [2] 

效。一份文件一旦签字就开始生效,就有它的生命周期,办公室人员必须在周期内尽快将文件办结,不拖拉不延误。 

三、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几点方法 

(一)坚持学习。要学习邓小平理论、毛泽东思想,学习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要学习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强化对办公室工作的认识,强化自身职责。在繁杂的事务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敢于面对问题和矛盾,不害怕不退缩。 

(二)团队观念。团队精神,即合作精神,指一个团体中各成 

员之间互相配合、和谐相处,共同努力,达到目标。做为一名合格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仅自身素质要好,而且更重要的是与团队伙伴的合作程度高,配合能力强。 

(三)甘于平淡。办公室的工作属于幕后英雄,默默无闻,不显山不露水。做为办公室人员,要坚信公司无小事,小事当成大事办,大事认真办。 

四、结束语 

第9篇

一、综合协调在老龄工作中的重要性

我国老龄工作机构经过20年的不断探索和调整,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建立起具有协调各涉老部门、全方位开展老龄工作的组织机构——老龄工作委员会。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由组织、宣传部门,民政、卫生等相关涉老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多个成员单位组成。马克思曾经说过,凡是经过分工协作共同劳动的部门,都需要组织协调。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老龄工作。老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综合协调是整体推动老龄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全国和地方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对于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共同发展老龄事业具有重要作用。

二、老龄委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综合协调的具体职责

综合协调工作是各级机关和领导者的一项重要工作。日常大量的综合协调性工作是由办公室完成的。老龄委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职责主要是: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在成员单位的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成员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配合成员单位根据其职责就老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项目;负责成员单位之间老龄工作的信息交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等。

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由联络员负责,其主要职责:根据老龄工作委员会确定的成员单位职责开展工作;负责本单位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与老龄委办公室的联系;负责向老龄委办公室提供老龄工作信息等。

三、综合协调工作的内容

(一)计划协调

这里所说的计划主要是指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老龄委办公室在协调制定这些计划时,首先应考虑与国家方针政策是否一致,与区域性工作目标及长远规划是否一致,然后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进行协调。计划经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初步拟订之后,在送领导审定前,老龄委办公室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中需要协调的问题,逐一准备好意见,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老龄委办公室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也需要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对于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拿出协调方案,向领导汇报,推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二)政策协调

政策的制定与办公室的关系十分密切。任何政策既有全面性,又要有针对性;既有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还要注意与现行政策之间的一致性。因此,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如何处理政策所涉及的各种关系,需要认真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经常注视成员单位的工作动向,掌握必要的情况,在不相隶属的部门之间产生方针政策的综合协调问题时,需要仔细研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协商,为领导决策提供方案。

(三)事务协调

主要是根据领导的意图和领导同志临时交办的协调工作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因为有些工作特别是办理重要议案时,涉及多个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比较复杂,认识很难一下子统一起来,老龄委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在这些情况下,老龄委办公室需要研究解决办法,主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四、综合协调的方法

(一)公文综合协调

这是办公室常见的一种方式,从公文的起草到发出,每个步骤都需要进行协调。

1.草拟文稿的综合协调

起草文稿,特别是政策性文件的起草要按照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办事,组织起草人认真地学习和研究决定事项的精神,认真听取各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对于那些涉及人财物的政策性文件,起草时需把有关方面召集起来共同商量,把问题解决在动笔之前。经过协商,草拟文稿也有了基础。

2.发文的综合协调

办公室拿到要求发出的稿件以后(包括领导批示要发的文件),需要认真研究一下:首先,这个文件需不需要发;如果要发,该以什么形式发为好。其次,要对文件进行校核,如认为有不符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的地方,就要与呈交机关进行协商。协商完毕之后,办公室再提出拟办意见报送上级机关批准。

3.文字和文书规范的协调

呈送上级机关的文件是否符合文书处理的规定,办公室负起检查把关的责任。如发现有文字错误或不符合有关文书规范的地方,办公室要与有关呈文部门协商,进行修改,重新报送。

在本系统之内,主要通过拟订计划(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制订制度,集体审修文件,统一各部门认识,协调各部门的行动。专函征求意见也是可行的方法。与友邻部门的综合协调,可以征求文稿意见的方式进行。会签文电既是各业务主管部门行使职权的程序,也是一种工作协调方式。在领导同志之间,可以通过送阅会议决议、工作日志、传阅各自签批的文电和通报各自处理工作的概况进行综合协调。办文中对主、抄送单位的准确抄发,严防遗漏,也是办公室工作人员文字协调的方式之一。

(二)会议综合协调

各级领导的工作会议是综合协调工作的重要方式。办公室可将需要综合协调的事项、要求、办法等提出方案交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做出决定,综合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接受领导同志委托,部署、检查工作,或者决定事项涉及多方面时,召开综合协调会议也是常用的方法。召开这种会议重在统一思想认识,如需做出决定,会前要提出方案交有关领导审定。座谈会、情况交流会等灵活性的方法也是重要的会议协调方式。

1.会议议题的综合协调

议题综合协调是会议综合协调工作的重点。召开会议讨论什么问题,政策性很强,需要办公室与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精心设计,反复协商。会议议题的综合协调包含三种情况,一是按照领导批示的会议议题同有关方面综合协调;二是根据老龄委的中心任务由办公室主动提出会议议题,报请领导同志批准后送交会议讨论决定;三是会议有几个议题时,要按照轻重缓急确定讨论次序。无论那种情况,会前都需要办公室经过反复协商确定。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出席、列席人员的协调

领导确定开会以后,在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出席、列席人员的细节安排上,办公室要注意综合协调。总的原则是利于会议开得卓有成效。会议时间,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文件准备情况而确定;会议地点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与会人员情况来作合理安排。会议的出席、列席人员的协调工作应遵循有利工作、有利精简的原则。

3.会议纪要的综合协调

会议之后,会议决定往往要用纪要的形式记载下来,并传达给有关成员单位或部门去落实。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决定事项,要事先与有关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后,再起草会议纪要。

4.决定事项落实的综合协调

会议议题讨论决定后,老龄委办公室要将会议决定事项传达给有关成员单位,并将有关成员单位的落实情况再反馈给决策机关。这种综合协调也是一种督办性质的工作。

(三)面商协调

不涉及多方,或虽涉及多方但不宜于以会议方式协商的问题,可以面商协调。向领导同志口头汇报各部门工作动态、会议情况,也属于这种方式。

此外,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有强烈的综合协调工作意识;除领导授权进行的综合协调工作外还应在日常的文电处理、值班、内外接待、、调研、信息等工作中,注意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帮助领导做好内外综合协调工作。

五、综合协调的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在综合协调方面,老龄委办公室工作会议主要是联络员会议,参加人员为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有关领导,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老龄工作委员会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指示;讨论贯彻落实决定、指示和各项工作部署的行动方案和计划;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讨论、部署老龄工作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工作信息交流等。

(二)督查制度

重大综合协调事项须立项督查,老龄委办公室要进行不间断的跟踪联络。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一般性督办事项只登记不立项。

(三)信息工作制度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及时向老龄委办公室提供本单位落实全国老龄委决定事项的情况,老龄工作的动态情况,以及其他与老龄工作有关的信息。成员单位要创造条件,指定一名兼职老龄工作信息员,负责信息交流工作。老龄委办公室设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编报和交流工作。

(四)通报制度

老龄委办公室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以下情况:老龄工作整体情况;成员单位落实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及开展老龄工作的综合情况;重大督查项目的办理情况;重要的、特殊的情况随时通报。

(五)激励制度

老龄委办公室每年应对成员单位的老龄工作进行调查了解,并向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报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联络员、信息员,老龄委办公室要给予表扬或奖励,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二节老龄工作的督促检查

一、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督促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督查)是落实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推动力,是保证政令畅通必不可少的重要方法。督促检查工作是一种领导行为。科学的领导离不开督促检查,领导督查是决策落实的“第一推动力”。一般而论,实施科学领导应该完成“科学预测——正确决策——督促实施——信息反馈——二次决策”等领导行为过程。同志在1994年专门强调:“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重要。开展督促检查是重要的领导环节和领导方法,此事切不可放松。”这一论述,精辟地阐述了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为我们加强老龄工作的督查的意义指明了方向。

老龄工作的督查工作,是指老龄委办公室依据领导机关和领导人赋予的职权,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法律、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安排及领导交办批示的重要事项,进行自上而下的督促检查,促进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到位的一项工作。它具有督促、检查、办理、兑现的意思。老龄工作的督查既有办文催办工作,又有抓好重要方针、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这项工作越来越为各级老龄委领导所重视,为广大老年人所拥护和支持。督查工作做好了,会改变老龄委过去布置多检查少,有布置无检查的状况。有利于全国老龄事业发展方针、政策、规划与决策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克服,端正党风,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发挥参谋作用,意义重大。

二、督查工作的任务和范围

老龄工作的督查任务可以概括为:协助领导机关督查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办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并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适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

随着老龄工作体制的逐步理顺和规范,督查工作的范围不断拓宽。主要范围如下:

(一)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机关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老龄委机关通过发函或电话通知要求催办、查办、督办的事项;

(三)同级党委、政府决定组织实施的事项;

(四)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并决定由政府系统组织实施的重要事项;

(五)本级老龄委年度及半年工作计划、重要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综合性会议、专题会议、协调会议等)确定的工作任务、措施、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通常的检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的主要做法和措施;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本级老龄委的重要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上级和本级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主要指在正式公文之外亲笔批示的意见;

(八)本级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当地的重要问题;

(九)人民来信来访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舆论中对本级及其老龄委成员单位突出问题的批评和建议,以及上级新闻单位转送老龄委需要核查的事项。如中央电视台报道吉林市老年活动站打麻将赌博问题;

(十)其它临时交办事项,以及看到、听到、查到的一些无人过问或解决不力的重要问题和几个部门相互扯皮、拖延不决的问题。

三、督查工作的程序

督查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具有严密工作程序。督查一般包括立项、办理、办结上报三个程序:

(一)立项送审

即接受批件或办件,登记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审批。它包括来件登记和提出拟办意见、,报送领导审批两个环节。

1.来件登记

办公室秘书处收到上级机关转来或本级领导批示的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登记,写明来件机关、文号、日期、内容摘要、领导批示意见、承办单位、转发日期、转交文号、办结期限、反馈形式等。登记可采用分级登记或分类登记或分单位登记的方法。

2.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审批

根据上级或领导的要求,在分析查办事件的基础上,提出拟办的意见,即确定承办单位,明确办理方式,规定办理期限等。要注意立项的督查内容明确,以便于承办单位办理,然后报送领导审核阅示。有的督查事项已有明确批示意见,可直接转承办单位办理。

(二)办理

办理即根据领导同志批示意见及时转办或自办,并进行催办或协办。

1.转办

也称交办,即办公室人员所提的拟办意见经领导审定后,向承办单位转办。转办方式有:(1)发函转办。适应于一般的督查事项;(2)电话通知。适应于查办急件或地方较远的事项;(3)会议布置。适用于交办一些重要的督查事项。

转办中要注意以下五个问题:(1)涉及保密内容时,要标明机密等级,也可根据情况采取摘录的形式,不全文转办;(2)转办中要写明督查的内容、领导的批示意见、明确办结期限及注意事项,转办意见应拟写两份,一份转办,一份存档,以便查办备用;(3)凡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应指定主办单位、会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会办单位共同办理;(4)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有异议,可及时向负责转办的督查机构反映,待转办单位核实,确不属于该承办单位办理的问题,并经过分管领导重新批示后,可停止办理或另转其它承办单位办理;(5)对有些内容不重要或只需要提请注意的事项,可以不要求承办单位上报结果。

2.催办

即催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案效率。转办一段时间后,督查人员要适时采用相应方式催办。催办方式有:(1)打电话催办;(2)发函催办;(3)派人催办。

催办应注意五个问题:(1)时效性强的要及时催办。急件要注意跟踪催办,可随时用电话催问进展情况;(2)时限长的要分阶段催办。如对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可采取年初分解立项、年中阶段性催办、年终综合催办和平时专题性催办;(3)涉及部门较多的要联合催办。有些督查事项往往涉及面广,或问题复杂,或意见分歧,可由负责督查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催办,共同完成催办任务;(4)难度大、问题复杂的事项,可派专人深入催办,与当地有关单位进行细致的调查、分析和研究,促进问题及时解决;(5)涉及基层的要依靠工作网络催办,可按照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督查网络的作用,形成上下对口催办。

3.协办或自办

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几个地区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及在办理中各承办单位意见有分歧的办公室要进行协办。协办要注意以下六个问题:(1)协办中,如果属于多个单位承办的,应该明确牵头单位,其它单位配合;(2)如果属于各承办单位看法分歧的,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善于把不同的意见统一到国家法律、规定与党的政策原则上来;(3)办公室协调不了的事情,可请领导出面协调;(4)有些问题一次协调不好,要组织多次协调,直至解决为止;(5)协办虽然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好形式,但不宜太多,多了不仅办不过来,而且会形成越俎代庖,不利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基层的积极性;(6)对协办的情况要做好记载,以备查考。

办公室自办的项目要少而精,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依靠基层,说服协商,力戒包办代替。

第10篇

文秘室二九年度工作

(20__年*月22日)

20__年,我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围绕县委“向北争政策,向南要市场,向内挖潜力”的工作思路,把握大局,突出中心,主动协调,高效服务,圆满完成了文件审核把关、会议记录纪要、议案提案办复、综合材料撰写、全县性会议会务准备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一、从严把关,办文质量高。为确保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准确性,在公文制发过程中,我室认真履行职责,细心审核文稿,严把公文办理九关,切实提高了公文质量,准确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指令,有力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形象。一是严把起草关。文件起草做到了情况清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直述不曲,用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审核公文的报批程序,是否有必要行文、单位办公室是否核稿、文稿是否符合起草要求,合理有序地履行会签手续,严防文稿“倒流”,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执行退文重办制度;今年共退办文件15个,核减文件8个。三是严把缮印关。文稿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印制,为确保公文印刷质量和安全,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文的公文原则上一律在县政府办文印室印制,确需到其他地方印制的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九是严把校对关。公文在印制前必须经承办人员和文秘室文秘人员校核,否则,不得缮印。九是严把发送关。为确保公文及时发送,且做到不漏发、不滥发,实行重要文件领取登记制度;对秘密文件严格控制数量,并按保密要求进行收回。九是严把时效关。文秘室人员和文印人员每周九对本周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受理的公文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及时印发,不断提高办文效率,确保公文的质量;力求每个环节严密有序、精益求精。此外,还定期或不定期到部分单位办公室检查指导公文处理工作,并耐心细致地指导来办文的部门工作人员处理发文业务。提高政府系统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整体水平。截至6月31日,经我室起草或审核的各类文件达617个,其中,县政府和县政府办文件538个,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17个,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62个。

二、创新方法,办案工作实。在以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和指导了全县的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今年,被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评为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委员提案先进单位。一是责任明。我室对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逐件进行了分析,根据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内容,确定承办单位。为强化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列入对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二是审核严。在本文办复过程中始终坚持按制度、按程序办理,认真审核答复件。答复件做到了在时间上符合法定答复期限;在形式上符合规定格式;在表达上语句通畅,口气谦逊、态度诚恳;在内容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三是督办勤。对一些办理不力的单位,采取电话催办、会上催办、直接到承办单位催办相结合的方法督促及时回复办理。今年,我室仅电话催办就达120多次,到各单位直接督办30多次。同时,为切实解决议案、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真正使代表、委员和群众满意,8月份,我室与县政协提案委就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分别走访了朱明魁、范名全委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九是效果好。今年我室共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6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__件,办复率均为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0以上。

三、严格认真,办会工作细。今年我室单独承办或与县委办一道承办以及协助部门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共70多次。建立健全了办会工作制度、会议请假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和数量,确保了会议的效率。我们着重抓好了“三步曲”。一是会前准备充分。征集好会议议题,安排好会议议程,提前下发会议通知,准备好会议有关材料。二是会中记录准确。认真做好了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全会、县党政领导联席会、县九家领导联席会、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工作汇报会等会议的记录,共记较高质量的会议记录20多次,__视察的录音整理受到了市委办的充分肯定,并以县委通报的形式在全县印发。三是会后纪要制发及时。会议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至相关单位,做到了内容准确、印发及时,今年共撰写、核发会议纪要29个。

九、热心办事,工作落实快。“办公室工作无小事”,我室工作人员在认真办好文、办好“案”、办好会的同时,认真办好每一件事,力求做到领导满意、机关满意、基层干群满意,有力地维护了县政府办的“窗口”形象。一是做好了领导交办事项 和来信来访工作。对上级指示和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力求高效,决不拖延。来信来访在掌握大政策的前提下耐心解释,灵活处理,没有给领导和办公室添乱。全年回复处理各类件达10多件。二是加强了调研工作。在认认真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我室文秘人员尽量挤出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文章,为联系县领导在市以上刊物撰写发表理论调研文章达4篇。三是做好了办公室领导和联系县领导及其分管部门的服务工作。撰写或审核把关各类综合材料50多个,协助联系县政府领导分管的部门组织召开各类大小会议30多次;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县政府领导、本办、本室和一些部门承办的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任务。九是做好了各项中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了矿业秩序整治、安全生产督查的筹备、处访处突等各项中心工作。

九、严谨治学,自身形象塑造好。我室工作人员在抓好本职工的同时,注意加强学习,努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了党性修养。认真地学习了《文选》等理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政手册》等党纪法规。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相结合,进行了党性分析和整改。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了宗旨观念,保持了勤廉操守,维护了政府领导和办公室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了业务能力。认真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湖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公文处理文件资料,系统学

习了《应用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知识,业务能力有了新的增强。三是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提高了政策水平。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有新的提高。整个科室形成了“比工作、比学习”的良好氛围,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室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发文处理过程中文稿“倒流”现象仍然存在,深入基层调研少,参谋作用发挥不够等,这些问题有待我室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第11篇

20__年,我室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围绕县委“向北争政策,向南要市场,向内挖潜力”的工作思路,把握大局,突出中心,主动协调,高效服务,圆满完成了文件审核把关、会议记录纪要、议案提案办复、综合材料撰写、全县性会议会务准备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一、从严把关,办文质量高。为确保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准确性,在公文制发过程中,我室认真履行职责,细心审核文稿,严把公文办理九关,切实提高了公文质量,准确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指令,有力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形象。一是严把起草关。文件起草做到了情况清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直述不曲,用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审核公文的报批程序,是否有必要行文、单位办公室是否核稿、文稿是否符合起草要求,合理有序地履行会签手续,严防文稿“倒流”,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执行退文重办制度;今年共退办文件15个,核减文件8个。三是严把缮印关。文稿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印制,为确保公文印刷质量和安全,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文的公文原则上一律在县政府办文印室印制,确需到其他地方印制的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九是严把校对关。公文在印制前必须经承办人员和文秘室文秘人员校核,否则,不得缮印。九是严把发送关。为确保公文及时发送,且做到不漏发、不滥发,实行重要文件领取登记制度;对秘密文件严格控制数量,并按保密要求进行收回。九是严把时效关。文秘室人员和文印人员每周九对本周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受理的公文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及时印发,不断提高办文效率,确保公文的质量;力求每个环节严密有序、精益求精。此外,还定期或不定期到部分单位办公室检查指导公文处理工作,并耐心细致地指导来办文的部门工作人员处理发文业务。提高政府系统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整体水平。截至6月31日,经我室起草或审核的各类文件达617个,其中,县政府和县政府办文件538个,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17个,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发文62个。

二、创新方法,办案工作实。在以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和指导了全县的办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今年,被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评为议案建议先进单位和委员提案先进单位。一是责任明。我室对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逐件进行了分析,根据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内容,确定承办单位。为强化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列入对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二是审核严。在办复过程中始终坚持按制度、按程序办理,认真审核答复件。答复件做到了在时间上符合法定答复期限;在形式上符合规定格式;在表达上语句通畅,口气谦逊、态度诚恳;在内容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三是督办勤。对一些办理不力的单位,采取电话催办、会上催办、直接到承办单位催办相结合的方法督促及时回复办理。今年,我室仅电话催办就达120多次,到各单位直接督办30多次。同时,为切实解决议案、建议和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真正使代表、委员和群众满意,8月份,我室与县政协提案委就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分别走访了朱明魁、范名全委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九是效果好。今年我室共组织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83件,其中县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6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__件,办复率均为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90%以上。

三、严格认真,办会工作细。今年我室单独承办或与县委办一道承办以及协助部门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共70多次。建立健全了办会工作制度、会议请假制度,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和数量,确保了会议的效率。我们着重抓好了“三步曲”。一是会前准备充分。征集好会议议题,安排好会议议程,提前下发会议通知,准备好会议有关材料。二是会中记录准确。认真做好了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全会、县党政领导联席会、县九家领导联席会、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工作汇报会等会议的记录,共记较高质量的会议记录20多次,__视察的录音整理受到了市委办的充分肯定,并以县委通报的形式在全县印发。三是会后纪要制发及时。会议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至相关单位,做到了内容准确、印发及时,今年共撰写、核发会议纪要29个。

四、热心办事,工作落实快。“办公室工作无小事”,我室工作人员在认真办好文、办好“案”、办好会的同时,认真办好每一件事,力求做到领导满意、机关满意、基层干群满意,有力地维护了县政府办的“窗口”形象。一是做好了领导交办事项和来信来访工作。对上级指示和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力求高效,决不拖延。来信来访在掌握大政策的前提下耐心解释,灵活处理,没有给领导和办

公室添乱。全年回复处理各类件达10多件。二是加强了调研工作。在认认真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我室文秘人员尽量挤出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文章,为联系县领导在市以上刊物撰写发表理论调研文章达4篇。三是做好了办公室领导和联系县领导及其分管部门的服务工作。撰写或审核把关各类综合材料50多个,协助联系县政府领导分管的部门组织召开各类大小会议30多次;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县政府领导、本办、本室和一些部门承办的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任务。九是做好了各项中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了矿业秩序整治、安全生产督查的筹备、处访处突等各项中心工作。

五、严谨治学,自身形象塑造好。我室工作人员在抓好本职工的同时,注意加强学习,努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了党性修养。认真地学习了《文选》等理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政手册》等党纪法规。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相结合,进行了党性分析和整改。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了宗旨观念,保持了勤廉操守,维护了政府领导和办公室的良好形象。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了业务能力。认真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湖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公文处理文件资料,系统学习了《应用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知识,业务能力有了新的增强。三是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提高了政策水平。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有新的提高。整个科室形成了“比工作、比学习”的良好氛围,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室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发文处理过程中文稿“倒流”现象仍然存在,深入基层调研少,参谋作用发挥不够等,这些问题有待我室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第12篇

今年局办公室对局机关各处室办文办事加大了督办力度。对局领导交办的事情、局基层单位上报的请示事项,按照“一登记、三落实”的原则,由专人负责登记注册后,落实处室、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落实。特别对局领导交办的或基层地勘单位请示的时间紧、任务重的事项,实现急事急办、快事快办、特事特办,对于涉及到需要几个处室协调的事情,根据处室职能分工,充分利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形式,确定由主办处室负责,协办处室会签、会审,局长办公会、局党委会审定等程序,做到了有的放矢,有章可循,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同时,坚持了每月通知各处室进行当月工作总结并安排好下月工作,印发了每月工作安排,促进了局机关高效有序进行

(二)加强教育培训,明确人员分工,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能力

针对xx年全局办公室系统增加了许多新同志、办文质量有所下降的特点,局办公室在xx年初开始在全局范围开展了公文质量、保密工作及网络运行检查,并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在7-8月召开局办公室主任会议,举办了培训班,请分管局领导和公文方面的专家讲授课程,同时,并在组织局属部分有关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参加了省委党校举办的办公室主任培训班,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了办公室同志们的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明显上升,特别是公文处理制度化、规范化、无纸化得到加强。

在局办公室内部,针对会务会议、文件起草审核、公文处理、文明考核、目标管理、机要保密、公务接待、来信来访、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务信息、局域网管理、信件收发等事务众多繁杂的情况,局办公室实行人员分工,落实各自职责,突显团结协作,实现了“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的目标,较好完成各项年度任务,如在召开红层找水会议时,因为任务重、时间紧、会议涉及面广,但办公室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在有关处室的协助下,有效完成了这项紧急任务。

(三)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着力提高发文质量,全局公文质量得到提升

一年来,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我办将改进文风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一个突破口,着力提高发文质量,严格公文审查把关,坚持做到了“四不发”,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发、不符合行文程序的不发、公文格式不规范的不发、已向社会公告的规范性文件不转发,确保了发文质量。xx年,全年审核局发文项,局办发文项,党委发文项,局发函项,全部做到及时、准确的审核把关和文件印发。在收文方面,收到省级机关、各厅局来文件,收到各单位来文共489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呈交局领导和各有关处室批阅,做到了无漏文、无积压、无遗失。同时,对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定的公文,我们实行退文制度,制定了“八退文”的规定并印发局属各单位,有效制止了格式不规范、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文件产生,提高了公文的质量,使全局各单位的公文得到明显的提升。

(四)加强“文明单位”综合考核,认真做好目标管理工作,提高了我局的排名

为使考核更加科学、公正、合理,在征求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办对“文明单位”综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根据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地勘的精神,我们加大了政治文明的考核分值比例;为体现做好主业的精神,加强了项目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并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核通过。

同时,我们认真完成了省政府对我局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从制定《xx年度局工作目标》入手,根据我局的职能,修改完善了我局考核内容及分值比例,及时报送《xx年度局工作目标》、《xx年半年工作目标管理报告》,加强向省政府目标督办室及组长单位(省发改委)的汇报与沟通,xx年度目标管理最后得分分,比上年增加了分,排名由名上升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