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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申报材料

时间:2022-06-05 2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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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申报材料

第1篇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打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府形象,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照“窗口围绕社会转,部门围绕窗口转”的原则,调整内部运行模式,实现部门与服务中心运行机制的有机衔接,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不搞“双轨运行”。

(一)有权必进原则。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都必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进必授权原则。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的部门(机构)必须将审批权限充分授予窗口,启用本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在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与本单位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转报事项需加盖单位行政章)。

(三)依法行政原则。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机构)法定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权限不变,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主体地位和职责不变。

(四)公开透明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受理办理和协调督办机制,构建公正、透明的运行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五)规范运作原则。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行为规则行事,遵循管理规则,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六)方便群众原则。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着力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标准。

(七)廉洁高效原则。按规定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严禁吃、拿、卡、要和。

(八)加强监督原则。自觉接受县委、政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媒体和监督机关、群众的监督等各种监督,促进政务服务中心持续、高效、廉洁、规范运行。

三、机构建设

(一)中心机构建设。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政府办,核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综合科、监督科2个科室。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工作。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运作程序和规则。

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决定。

4.对县直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乡镇为民服务站报送县直单位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和行政管理,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对县直部门(机构)行政服务事项窗口工作的考评并提出意见。

6.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7.提供咨询、服务,承担推行政务公开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8.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原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管理为主按规定开展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返回原单位,作为原单位对其考核的最终结果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窗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相关待遇不变。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规范运行

(一)明确职责,规范项目和窗口工作人员进中心。各单位按照“有权必进,进必授权”的原则,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等,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

根据目前的实际,下列35个单位进入中心设立窗口:发改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局、商务局、环保局、卫生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水务局、文化局、教育局、民宗局、计生局、煤炭局、旅游局、地震局、交通局、安监局、药监局、人防办、残联、运政管理所。

第一批进入中心的单位:发改局、卫生局、司法局、建设局、国土局、商务局、经济局、环保局、人防办、运政管理所。

与中心联网办公单位: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民政局、公安局、林业局、财政局、劳动局、人事局、监察局、药监局、质监局、水务局、地震局、农行、消防大队。

1.认真做好项目的清理上报。各部门(机构)要组织精干力量做好项目清理上报,内容含进驻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按a、b、c、d、e“五类办理制”(即:a.窗口当场即可办理,b.需窗口转单位领导签批办理,c.需现场踏勘核实办理,d.需部门联合办理,e.按规定不能办理)。对进驻事项进行标识注明,同时需要对暂不宜进驻或不应进驻项目说明原因。

2.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对依据、资料充分,可直接办理的事项授权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对不能在窗口办理的事项,要责令相关科室按规定时限办理。

3.规范收费。实行“以票统管,统一收费”。各种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收费(含非税收费项目,需专业勘验和地点不固定的项目除外)必须进入中心,在指定的银行窗口办理。

(二)创新机制,规范运行模式。按照“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实现行政效能大幅提高。

1.公示窗口申办流程。各部门(机构)必须按照“行政审批单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审批责任人公开”的要求,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予以公示。建立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决定的台帐,以备公众咨询、查阅。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服务事项,各部门(机构)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办理,不得让申请人在窗口、部门之间来回跑,窗口人员必须按照承诺规定时限办结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对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认。对须由几个部门或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由责任主体单位牵头或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实行并联审批制。对一些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制”和“全程代办制”,由中心领导牵头组织有关窗口部门联合会审、现场踏勘、签署意见,督促服务窗口快速办理和流转,并由中心全程代办审批事务。对缺席并联审批、联合现场勘察、联合审查会的部门视为默认,部门无条件补办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实行“首席代表”制。各单位设立审批首席代表,由原单位委任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本单位的名义履行行政审批职权;涉及转报上一级审批的事项,由首席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履行行政审批事项的初审权。首席代表实行a、b角制。进驻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a角,带班中心工作,不参加中心的考勤;同时安排1名中层干部作为b角,窗口负责人由b角担任,严格实行中心的考勤制度。窗口负责人必须是熟悉本单位审批业务的正式在编人员。各单位除确立窗口工作人员外,必须配备1名补充岗,确保不出现窗口无人的情况。

3.实行“否定事项备案审查制”。进驻部门窗口对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给以否定退回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实质性的否定理由,并报政务服务中心备案;凡经政务服务中心审查否定不当的,责成进驻部门(机构)重新按时办理。

4.实行“集中联合年检”制。认真清理规范年检年审项目,设立联合年检年审窗口,集中进行年检年审。

(三)规范办理事项管理。规范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管理,简化办事环节,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即办件: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一般审批事项的属即办件。对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直接办理。

2.退回件:服务对象正式向窗口申请,其申报材料主件缺少的;申报材料齐全,但项目内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办事项经现场踏勘、调查、核实,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均属退回件。对退回件能当场认定退回的,要当场退回;不能当场退回的,最迟不得超过3天退回。

3.补办件: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中已有主体但未带来的;申请材料非主体材料不全,服务对象承诺补齐的;申报材料主体完整,少数附件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均属补办件。补办件的办理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算起。

4.承诺件:申请事项涉及两个主管部门或需经审核、现场踏勘,应承诺在一定期限办结的均属承诺件。若窗口工作人员不能办结的,应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办结,并在公开承诺的时间办结,原则上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去中心窗口以外办理任何手续。

5.联办件:服务对象的申请需3个以上主管部门审批或投入较大的基建或技改项目的均属联办件。对联办件由中心根据情况及时主持召开联审会议,明确联办的责任部门和相关内容,并作出相应承诺。

6.上报件: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转报、上报的审批事项的均属上报件。对上报件窗口单位应向服务对象承诺上报时限,负责全过程办理。

(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节约成本、科学实用、便于操作、效能监察”的原则,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提高中心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政务服务系统有关的各类办公设备由中心统一购置。

2.电子政务系统运用电子大屏、触摸屏、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交互式查询方式,满足服务对象咨询、预约或受理各类事务。同时,中心要实现网站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电子表格免费下载功能,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3.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资源平台,推行网上公告、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网上监管。

(五)健全监督体系,坚持公开透明。不断健全监督体系,确保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功能,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收费、出证等各个环节,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现场巡查、组织检查等多种手段实行动态监督。

2.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要结合政务公开,设置群众意见箱,对外公布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

3.健全行政监察体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情况实施效能监察,依法依纪对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办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六)强化指导职能,加强中心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使政务服务中心真正成为体现政府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窗口。

1.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必须统一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工作期间要采取各种方式对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进行系统教育,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要积极给予指导。

2.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流动管理。选派到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原单位不得随意调用或更换。

3.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培养。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的基地,组织人事部门要经常深入窗口,关心、了解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在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锻炼干部,鼓励后备干部到窗口锻炼,对在窗口工作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优先提拔、任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特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进驻部门要积极支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加大对窗口工作的领导力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从人员选拔、项目进驻、办公设备等方面予以保障,促进窗口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规范运行。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县财政局要保障中心前期建设资金及相关工作经费,后期运行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按年拨付给政务服务中心,确保中心正常启动运转;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上报、审批、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机构建立等相关工作;县建设局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建设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县信息产业办、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建设的设计、工程的质量监督及维护;县政府法制办、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入驻项目事项的清理。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着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全力打造司法行政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新品牌,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司法行政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建设提档行动”,为营商环境建设筑牢“防护网”

1.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责任部门:普法宣传)

(二)开展“行政执法提效行动”,为市场公平竞争当好“清道夫”。

2.推动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法律援助等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投诉电话0433--5939022、办理结果“四公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举措。(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法律援助)

(三)开展“司法保护提升行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及时雨”。

3.完善和落实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请假放宽措施。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审批程序,民营企业经营者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本人赴境内居住地以外签订重要合同、投资谈判、参加重要展会、催要业务款项、走访重点客户等而请假外出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审批。(责任部门:局社区矫正负责人、各司法所)

4.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势,推动涉企纠纷专业化分类处理,不断提升涉企矛盾纠纷解决质效。设立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服务窗口,及时受理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在较大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室),调解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责任部门: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各司法所)

(四)开展“法律服务提质行动”,为服务营商环境建好“加油站”。

5.深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推进法律维权主题法治宣讲、法治体检服务周等活动,实行“定期走访+预约上门”模式,将法律服务下沉到基层、下沉到企业。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协调联动机制,拓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提高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充分发挥调解便捷高效解决纠纷作用,以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法宣传)

三、工作要求

开展“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行动”,是今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相关科室、司法所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行动的开展。

(一)压紧压实责任。我局成立“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行动进行调度、协调、指导、情况综合等日常工作。要以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五化”工作法抓好任务落实。

第3篇

一、目标任务

全区现有小学37所,中学8所,小学在校生12274人,初中在校生5085人;小学专任教师829人,初中专任教师535人。要通过加大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高效配置,不断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2014年底前实现以下目标: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步伐,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全面落实,城区“小片区”管理模式实施到位,小学、初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分别控制在0.65和0.55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及以上,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开齐开足省颁课程,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加大宣传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力度,让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理解、支持均衡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确保2012年10月顺利通过省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为创建“教育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将成立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自评工作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配合,确保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完成。

区政府办、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2012年区政府关于支持、重视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记录、区领导讲话等相关材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审核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申报材料。

区教育局:全面总结-2012年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全面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均衡办学,努力缩小小学、初中校际间的差异系数;拟订《区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并分项目进行自评,做好区级备查材料的汇总、整理和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利用电话彩铃、短信、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对创建区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财政局:对-2012年区财政投入教育及涉及教育的财政经费管理(包括教师工资福利、“三个增长”、生均公用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务员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紧缺学科教师配备,缓解教师队伍的结构性矛盾,做好-2012年支持教育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的资料收集整理,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公安分局:提供-2012学年6-14周岁全区适龄人口名册,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加强法制教育、降低青少年犯罪率,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发改局: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教育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情况及-2012年涉及教育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形成本部门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相关资料。

区司法局:以普法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做好-2012年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并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民政局:做好-2012年涉及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重点突出扶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等问题,形成每年支持参与教育工作的总结,提供有关资料。

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审计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地税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残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提供-2012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收集整理-2012年涉及教育的资料,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自评工作汇报材料,接受区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做好《基础数据统计表》的填写并送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各中小学: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本地学生外出就读、外来生回原籍入学的取证工作;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拟定汇报材料,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及各项迎检工作。

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和问责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问责,对工作完成较好的给予表扬,切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月)

1、完善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机构,加强对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订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直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学校,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3、5月份召开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动员大会,对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形成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工作网络。

5、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及做法。通过网络、宣传栏、宣传材料、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2年月-8月)

各乡镇(街道)、各中小学要于6月20日前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接受区政府的督导评估。7月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初检,初检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7月25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将汇报材料、《基础数据统计表》送交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审核。各项目组要根据《省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细则》和《关于印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8月20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及分项目自评情况的撰写,确定自评分数,汇总《基础数据统计表》、评估表,编写资料目录,做好各类材料分类入盒。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12年8月-10月)

1、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自评报告》、《评估表》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稿,自评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数据统计表》应留底备查)。

第4篇

一、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发展规划工作

从年初开始,我局按照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从年初开始,我局即参照上一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标准着手准备参加考核的有关材料,并主动与市科技局和思明区等全国科技示范区联系、咨询,提前开展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年度工作与考核指标有差距部分及时进行查遗补漏。

3月下旬召开“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把*-*年*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填报工作的部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职责,动员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在全区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区科技局相关人员的加班加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考核材料的呈报工作。汇编了包含科技进步考核31项指标、3*多页的科技工作说明说(证)明材料。考核申报材料已送达省科学技术厅。

做好迎接实地考查的准备工作,在8月17日接受了省科技进步工作考核组到我区实地考核科技工作。此项工作为在五年内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奠定良好基础。

积极开展*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多次到生产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区政协委员座谈,总结汇总意见,组织制定科教兴区战略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在化工、机械和电子三大支柱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技术、观光农业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内有所突破和提高。根据省市领导到*调研的讲话精神和区委一届六次会议精神,对规划草稿内容进行调整充实,重点体现如何充分发挥*区的区位优势、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政策优势、港口优势,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基础设施,增强科技自主能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面提升综合科技实力。

二、不断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优化科技投入机制

今年区财政拨款1314元作为科技三项费用经费。我局认真开展*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了18项科技计划项目,为切实抓好项目的甄选工作,区科技局多次派人专门走访申报单位,深入了解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论证、评审。在项目的评审上做到精挑细选,发挥“科技三项费用”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重点突出产业科技及科技创新,以科创中心、医药化工、农业生态及社会发展为重点项目,扶持一批对促进*产业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科技突出本区科技工作特色,管好用好“科技三项费用”。

9月份下达了今年第一批13个项目,共计科技三项经费891.5万元,其中无偿资助411.5万元,贷款贴息48*万元。第二批计划项目将以支柱和新兴产业为主,拟在12月中旬前完成。

在去年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我局继续追讨逾期未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经过积极追讨,今年共回收科技三项费用11*万元。其余应收款项,目前正由法院督促债务人还款。

三、推进海投科技创业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构筑技术创新平台,为科技发展创造条件

积极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为保证项目进度,在*年区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无偿资助4*万元给予扶持。目前1*、20厂房6月份已投入使用。3*、4*厂房已全面封顶。5*、6*厂房正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12月投入使用。

积极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招商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单位取得联系,通报科创中心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建设及运作方面的问题,并以上述单位为桥梁,拓宽科创中心的招商渠道。在我局的牵头下,目前已有凯弗隆(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驻,另有两家签订入驻协议,共完成厂房租赁面积约21587㎡,预计年产值达6.15亿元人民币。至此,海投科技创业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基本完成第一期招商目标。

结合厦门市知识产权转化基地暨海投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我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新阳公司认真研究和提出海投科创中心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科创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科创中心的管理。同时以优惠政策吸引科技型企业进驻科创中心,将拟安排区科技三项费用对经评定批准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的科技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较好的创业环境。

四、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网络,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成立了*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科普工作的领导;组建了区级5*多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各种科普宣讲团,面向社会各阶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开展了科普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聪明才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我区成立了*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聘请首批11位专家为我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发挥专家在制定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活动方面的评估、论证、咨询作用,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

积极推荐、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认定。经专家考核及评审,我区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及厦门尚明达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度第一批16家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其中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是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另迈克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抗抑郁药物“迈克伟”(西酞普兰片)的产业化项目计划生产的药物于*年2月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发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获得该产品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

在我区科技局的协助下,经专家评审,我区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另外两家单位联合研制的SARS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项目获*年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高品质健康住宅浪琴湾工程开发项目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走访我区生物制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了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为加强我区制药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探讨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推动行业内技术力量的互利共享,帮助政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组织召开了“*区制药企业科技交流研讨会”。制药企业共有8*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他们都感谢我们为他们搭建的交流平台,通过研讨获得很多同行的相关经验,效果较好。

六、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科普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支持科普教育工作,营造科普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我局拨出部分资金支持各有关单位,今年共下达了*年度青少年科普活动项目补助经费共计万余元支持7所中、小学的项目。我局和教育局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区中小学生信息竞赛、*区科技创新大赛等大赛,组织学校参加*年厦门市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获得2个项目第三名的好成绩。这系列竞赛有效地加强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管理,推动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社区的科普培训工作。农村科普培训方面,为了提升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农业应用技术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年度星火培训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两镇科委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并与区妇联合作开展面向农村妇女“家庭网上行”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达20多人次。

积极开展面向村、居的科技下乡活动和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先后到石塘、青礁、莲花、海发社区等村、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展出科普挂图5*多幅,共分发了120多册养殖,蔬果培育、用电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题材的科普材料,前来科技咨询6*多人次。科技周活动期间在东屿村开展了以农业、科技、卫生为主的宣传咨询活动,赠送科普书籍1*多份,前来咨询的人数达到20多人,并组织区疾控中心医生为社区居民作肿瘤防治知识的讲座及卫生下乡便民义诊,共有3*多人参加讲座及义诊,发放宣传材料1*多份;9.17科普日期间,区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公众相对集中的地方散发“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的科普资料*多册。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期间,向全区发放“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阻击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材料5*份。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在东孚镇修建了1*米标准科普画廊一个;在霞阳村文化活动中心设科普书架,赠书3*余册,丰富了村民和居住在该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科学生活。在六一期间,区科技局与区妇联联合举办“*区庆六一‘阳光洒满童心’科普教育活动”,区科技局组织了64名区里品学兼优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

七、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升科技部门的整体形象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区科技局制定了*区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科技局绩效评估方案及政务公开方案、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促进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所提高。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的意见》,要求全局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开通“*区科技信息网”,逐步完善我区科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设的网站除进行科技管理和科技法规宣传外,突出招商和服务功能。重点结合科创中心的宣传和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的大量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科技政策信息查询、交流。使*科技网成为*区对外的一个窗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

八、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努力拓展工作领域

与人防办共同组织人防演习工作,组织海发社区志愿者32人,成立防灾害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开展培训,4月下旬,成功进行了一次人防和抗自然灾害演习。

为高标准完成我区战时经济动员物资保障任务,保障战时各项科技装备、信息通信的正常运行,由区科技局牵头组建*区建信息通信保障大队(包括电子通讯技术保障队及计算机网络保障队),我们积极组建了由三家通讯公司20人参加的通讯技术保障队和55位电脑教师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保障队,做好区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配合司法司法局做好“四五”依法、普法科普工作,配合计生局做好科技计生工作,配合教育局做好“双高普九”科技教育工作。

*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创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全面提升*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科技应用水平。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积极开拓高新技术领域,发挥科技专项带动作用,培育具有区域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新的产业群体。在继续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培植生物与新医药等产业,拟引进一家生物与新医药的龙头企业,带动我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

加快利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第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息化示范工作。

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逐步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中介机构为依托,科技开发、产学研一体化的基本运作方式,应用开发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科研开发能力强的企业创办技术中心,切实增强行业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应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业环境

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业环境。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与高校、研究单位的紧密联系。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每年安排部分科技经费支持产学研发展。加快厦门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产业化基地建设,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

抓紧落实建设*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鼓励建立科技咨询、科技孵化、科技信息、科技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行政职能委托给规范的科技中介机构,营造创业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的创业基地。

制定、落实科技发展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更加富有吸引力和亲和力的人才机制,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通过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我区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奖励科技人才,制定区级科技贡献奖励方法,考虑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才。逐步制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三、逐步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拓展科技融资渠道,做好科技项目的招商工作

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投资体制。一是抓好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择优立项,有效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科技制度,完善财政科技拨款体制,围绕“制高点”和“增长点”,实施能发挥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福建省、厦门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争取各级资金扶持。三是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组织和科技项目开通资金渠道。

积极探索把科技三项经费与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项目资金,鼓励、吸引和促成科技型企业落户*科创中心;促进孵化中心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广泛的联系,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培育具有自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围绕支柱产业的发展,扶植和培育配套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产业。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进行的高新技术项目推介会和省级项目对接会,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速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我区企业中的推广应用。

继续走访我区电子、化工、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介入帮助解决问题。引导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开展合作。尝试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

充分发挥“*区科技信息网”的服务平台作用。已经建成的区科技信息网是是我区综合性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它向全社会提供全天候、网络化科技信息服务。通过区科技网络这一宣传平台,将科技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为人们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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