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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时间:2022-04-08 17:54: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第1篇

一、正确把握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多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成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矛盾纠纷的主体、内容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有可能引发,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案件,将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从人民调解工作自身特点出发,拓宽工作思路,努力抓住人民调解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民间纠纷构成复杂化、领域扩大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新特点,通过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措施,积极预防和化解民间矛盾,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积极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一)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下,帮助指导各地普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各县(市、区)要成立有关部门参加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区)司法局,主要承担本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宏观部署、政策调研、综合协调、检查指导以及复杂疑难民间矛盾纠纷的调处任务。

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面达到100%;要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工作,配齐配强调委会主任;在每30户左右村(居)民中建立联调小组,并推选1个调解中心户和1名调解信息员;要重点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企事业单位3年内均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人民调解小组,100人以上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00人以下的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小组;建立健全行政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建立行业、社团组织、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工程工地、流动人口聚居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形成以县(市、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为龙头,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的组织网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人群集中的地方延伸,力争做到有化解矛盾纠纷需求的地方都有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应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司法所备案;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应当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各乡镇(街道)应有一名以上司法助理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拓展人民调解员选任渠道。要有效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建立以学者、律师、政法工作者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等为主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兼职的多元化结合的志愿者队伍,提高人民调解的专业化水平。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使广大人民调解员普遍掌握调解一般民间纠纷常用的法律政策知识,其中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调解员要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适应开展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

(三)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要围绕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组织包括人民调解员在内的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扎实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加强对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多发性纠纷调处的基础上,针对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积极参与调解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工作中产生的纠纷,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面发生的纠纷,农村生产结构调整、土地及承包、村务公开方面出现的纠纷。特别是要主动介入调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复杂性、群体性矛盾纠纷,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立足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结合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人民调解的公正性,逐步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公开公示、信息报告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人民调解的便民、亲民、利民的特色和优势,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平等自愿、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开展调解工作,推行公开调解制度,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和调解文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工作要求,加快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

(五)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坚持开展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及时掌握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搞好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取得工作主动权。对因矛盾纠纷排查控制不力,或违反调解工作原则纪律导致纠纷激化,发生“民转刑”、自杀或群体性上访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逐级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加强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市、区)政府要坚持做到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乡镇(街道)政府原则上每个季度要研究一次人民调解工作,帮助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人民调解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统一的原则,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对村及村以下调解人员的日常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对调解比较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每件给予50—150元的补助,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第2篇

一、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实施过程

1.结合实际,理清思路。____区地处南京市城东,区内涉及宁镇公路、宁沪高速、宁杭高速、宁洛高速、长江二桥、绕城公路等多个交通要道,路况极其复杂,车流出入频繁,既是南京城市交通的一个重要枢纽带,也是重大交通事故的多发区。2008年,____全区实发事故高达一万两千余起,直接导致严重人身伤亡的事故一百余起,其中需要调解的案件达到四千多起。长期以来,交管部门承担着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工作,由于实际警力少、事故数量多、问题复杂等原因,调解工作的实效一直不能很好的凸显。为了帮助交管部门减压卸负,节约警力资源,同时,也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拓宽大调解工作的新格局,____区司法局主动与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研究磋商,多次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反复推敲相关工作制度,集中优势资源,建立长效机制,联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2.健全网络,规范操作。健全组织网络是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区司法局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调解工作室)。设主任一名,由区司法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副队长担任。调解工作室设在交警七大队事故中队。日常工作管理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事故中队负责。常驻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熟悉交通事故处理的辅助人员。实行“三班倒”工作安排,与事故中队工作时间基本保持了同步,保障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务实、平稳运转。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交警七大队联合制定了《____区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调解工作室的职责、纪律、原则、工作流程和受理范围,规范了调解工作的有序、规范操作。

3.完善制度,有效运行。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不断探索,先后建立起四项制度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合法有序地开展。一是例会制度。区司法局、交警第七大队具体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备案、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分别指定一名业务科室长负责具体工作,并建立每季度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矛盾纠纷特点,总结调解过程中的工作经验,互通信息,研究工作措施和对策。二是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培训制度。区司法局、交警七大队共同负责组织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经培训后,颁发人民调解员合格证书。人民调解工作室也要定期对交通事故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公开公示制度。对外公示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制度、主要职责、人员配备、调解程序、联系电话等,以方便群众办事和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制定相关移送文书,按规定要求每个调解案件结案后须将相关材料装订立卷,并按照人民调解工作相关规范文书的要求制作调解台帐。及时上报重大纠纷信息,定期报送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月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工作成效和现存的问题

调解工作室运行以来,人民调解组织和交管部门充分发挥了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做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为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初步成效。

1.架构了维护地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新平台。____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自五月中旬开展以来,最大限度地降低矛盾纠纷对抗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将纠纷处置在一线,化解在基层。经统计,仅2013年,____区道路交通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道路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21件,涉案金额共1422万元。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真正做到有形式更有内容,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2.充分发挥了各部门职能作用,拓宽工作领域提高工作效率。首先,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运行为交管部门“卸负减压”, 缓解了交管部门处理非警务矛盾纠纷的压力,保证优良的警力可以全身心的集中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提高工作效率;其次,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域,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工作实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增强了群众信任度,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再次,在调解过程中适时开展法制 宣传,引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矛盾,及时消除纠纷隐患,避免矛盾激化,有效的维护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

3.目前存在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推进是顺利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此项工作目前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经过5年来的运行,凸显出以下几点问题亟需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一是与保险公司协调尚不到位,影响人民调解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赔偿中有自主运行的一套规定。对调解协议书目前尚不认可。因而,一些即使各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赔偿数额较大的,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案例,目前仍无法进行人民调解;二是伤残的司法鉴定各家保险公司的认可不一。较多数保险公司只认定的鉴定是诉讼程序中摇号产生的鉴定部门。也就是交通事故赔偿涉及伤残鉴定的,当事人就必须采取诉讼程序进行;三是调解人员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交通事故调解不同于一般矛盾纠纷的调解,对调解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政治素质要求很高,调解人员要对相关法律和赔偿标准都比较熟悉,才能做好这项专业调解。目前由于资金保障有限,如何健全完善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业调解员队伍亟需解决。

三、全面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工作重点,解决好工作难点,突出工作亮点,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我们会同公安交管部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加强与人民法院协调,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法律地位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加强与保监部门协调,明确依据调解协议申请保险赔付的程序,明确调解协议在保险理赔环节的法律效力。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工作经费和补贴经费。各职能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工作活力,共同研究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形成以人民调解为主,以行政调解为补充,以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调解、理赔、审判“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第3篇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

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

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抓抓村级人民调解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十)抓“以案定补”考核创新机制。

××县司法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三日

××县司法局二00九年基层工作

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我们按照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和各项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将工作的重心下移,在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

)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第4篇

一、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基层股按照职能职责指导各司法所及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三项排查活动:经常性排查、热难点问题集中排查和重要时期专项排查。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增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防控能力。今年共接受农民工咨询650人次,调处“涉薪”纠纷11件,引导至诉讼程序纠纷5件,追回拖欠工资35万元。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摸排纠纷线索459条,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87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63件,成功调处1711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加大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的调解力度,提升专业调解效果。

今年,区医调委共接待来访群众45人次,受理医疗纠纷4件,成功调处4件,涉及协议金额45.5万元。其中两件为重大医疗纠纷,医调委接到任务均在第一时间内介入,制定调解方案快速出击,实现受理一件,调处一件,调处成功率达100%。环比2013年同期,医疗纠纷发生率下降60%。道调委共接待来访群众63人次,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0件,成功调处10件,涉及协议金额299万元。区医调委、道调委的热心服务、高质量服务,缩短了与群众、当事人的距离,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群众信任、领导好评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我区各级调解组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今年来村(社区)、乡镇人民调解员队伍因为换届、年龄、健康等原因发生变动,而社会发展对人民调解要求不断提高的现状,基层股指导各司法所侧重从《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上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一是通过对《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主要法条的讲解,从执法的高度重新审视人民调解工作,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等方面的学习。二是通过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邓兴和在处理具体矛盾纠纷中的现身说法、案例讲解,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员规范调处纠纷的水平与能力。三是以调解协议书制作为重点,结合《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办法》的讲解,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制作、规范审核、规范归档水平。

四、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发展基础。

基层股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运行”的创建目标,在上一年度创建精品司法所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基层司法所建设的现状,理清工作思路,找差距、想办法。今年我局凤凰司法所、工业园区司法所通过了市司法局的检查验收,成为全市第二批“精品司法所”。

今年,我区在5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依托司法所建立7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妇女儿童维权站始终坚持把家庭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主要领域,真正做到排查一个苗头,调解一件纠纷,解决一个矛盾,和睦一个家庭。今年以来,共排查纠纷23件,调处纠纷65件。纠纷类型主要是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人身损害纠纷这三大类。妇女儿童维权站与综治、派出所、法庭等联合,拓宽妇女儿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使妇女儿童表达诉求更加便捷,维护自身权益更加及时有效。一是由区妇联牵头组织乡镇妇联及司法所所长参加维权工作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维权站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二是维权站联合法庭、派出所开设普法宣传课堂,通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法律常识普及,提高妇女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抓住“法律七进”、“六五普法”工作契机通过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等形式,把妇女最关注的法律问题、妇女在诉讼中的权益保障等问题直通到妇女群众中,保证妇女不出家门就能化解法律疑问、明确诉讼程序、疏导心理问题。

五、法律服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保障依法治区。

今年我区法律服务工作以“法律七进”为重心,服务于“依法治区”工作,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全区八个法律服务所均与所在乡镇的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一村一个法律顾问,带动村(社区)形成遇事找法、办事靠法的法治思维。今年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解答各类法律咨询45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宣讲法律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500人次,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处理矛盾7件,成功6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与实际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法律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市场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为。目前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数量偏少,急需引进和培养法律专业人才。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指导督促各司法所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

第5篇

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司法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120--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是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控管。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年----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汤泉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刘骏为组长,主任助理陈法耕为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陈法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立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创新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

要抓好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矫正对象服刑的自觉性,做到积极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抓好矫正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对符合救助的矫正对象积极努力开展救助工作,保障矫正对象正常的社区生活;抓好对矫正对象的等级测量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3、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在办事处会议上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220--年,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全县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新活力。

1、大力推进标准化司法所用房建设。

强化督查指导,按规定落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达标,并能够为自己使用,设有所长室、调解室、矫正室等。

2、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机制。

制定《20--年度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使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细化、量化、项目化,形成系统科学的基层司法所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3、加强档案(台账)规范管理。

按照市局要求,统一规范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文书制作、台账登记、档案管理。制定20--年度司法所人民调解和所务管理工作台账,确保乡镇、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台账和调解卷宗的立案登记、受理、调处、调解协议格式、结案、立卷、归档等内容统一。

4、指导“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有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等报表的上报,确保市局信息化工作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并在每月3日前对上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6、开展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培训,每上半年组织全体司法助理员进行一次基层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应用操作培训,实现全体司法助理员“会调解、会协调、会写、会操作”的四种能力。

7、开展司法所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组织基层司法所业务人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考察,提高业务水平。将各司法所工作台账(卷宗)统一到基层股相互进行交流,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对照,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推进司法所向科学化管理目标迈进。进一步激活司法所人员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8、创新考核机制,严格绩效考核。

为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都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组织对司法所进行半年、年终工作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直接与各司法所经费保障、评先评优挂钩。

二、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化解纠纷上有新举措。

1、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周末时间,设“人民调解宣传台”,宣传典型调解案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针对性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一是在年初各司法所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培训以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经验交流等为主要内容,要形成工作材料。二是基层股将对去年调解工作考核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举办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3、发挥调解职能优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在扎实做好日常(乡镇每月、村居每周、村民小组每天)排查调处的同时,在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着力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以土地确权与流转等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司法所组织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员每月至少一次下基层开展巡回调解,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并及时登记,履行指导、协调、督办职责。最大限度地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

4、落实调解经费。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指导乡镇、村居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终,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5、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

对已成立的行业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制度,巩固提高,规范运作。

6、发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减少讼累、降低诉讼成本。

三、法律服务要有新突破。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每年召开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工作者业务水平;上半年组织一次业务交流活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及其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把好法律工作者“出入关”,抓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

接受农村基层组织、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委托,积极参与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村金融信贷等涉农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诉讼非诉讼案件,按照收费标准下限收取。法律服务所20--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不低于20件,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件。

总之,要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3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工作,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我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4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通过我一年的努力工作。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

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5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第6篇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全区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至2002年6月底,我区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959个,人民调解员3830人。近三年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576件,成功调处13338件,成功率达98.2%。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14件16人;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41件150人;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2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99批5186人。在着力探索和建立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过程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Ò»¡¢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在哪里;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在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延伸工作领域,在全区先后组建起八种类型的调解组织。一是联片调解组织。为解决区域内几个周边乡镇间因蔺草引发的各类纠纷,在专产蔺草的西乡片建立了联片调解组织。二是接边地区调解组织。为解决行政接边地区纠纷多发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联合调解组织。三是跨区域调解组织。针对两个行政区域间频发的一些共性纠纷,在我区的瞻岐镇与北仑区的三山乡建立了全市首家跨区域调解组织,借以调处因行政隶属关系不同而出现的“盲点”纠纷。四是集贸市场调委会。由于经济利益的交织和影响,使市场成了各种矛盾的交汇点,矛盾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集贸市场的秩序稳定。因此,建立集贸市场调委会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区已有轻纺城等18家集贸市场建立了调解组织。五是个私企业调委会。我局与区工商分局协作,将过去在一些国有、集体企业有的调解组织引入较大的个私企业、三资企业中,化解纠纷成效十分明显。六是外来人口聚居地调解组织。1998年,我区在天童北路建立了宁波市第一家外来人口调委会,专门调处外来人口聚居地的民间纠纷,该调解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有外来人口中的优秀分子参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七是学校调委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影响也渗透到教育系统中,目前,我区区属中学已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学校调委会对指导调处各类矛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八是社区调委会。在宋诏桥社区建立了我区首家社区调委会,为撤县设区后我局职能的转换作了有益的尝试。经过几年的努力,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城乡、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已基本形成。截至目前,全区共建各类调委会959个,其中,村民调委会665个,居民调委会38个,厂企调委会205个,集贸市场调委会18个,流动人口聚居区调委会2个,联合调委会8个,其他新型调解组织23个。我们按照“巩固一类、完善二类、消除三类”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目前,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的基层调委会已达到826个,占86%。这些调委会基本做到了“四化”即人员专职化、工作规范化、待遇工薪化、组织网络化。同时,对已经达到标准化要求的调委会采取动态管理,对工作不到位的,采取了摘牌或降低等级等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标准化建设成果。

要想提高调处民间纠纷的办案质量,增强纠纷调解的社会效果,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是关键。为此,我们紧紧抓住农村区域调整、村级换届选举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调整和充实工作,使调解队伍的力量日趋壮大。同时,我们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区3830名调解人员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对全体调解人员,由镇乡为主进行每年一度的普遍轮训。由区普法办为全区调解人员提供内容较完整的学法材料。三年来共普训了7600余人次。二是区委党校重点培训。由区司法局会同区综治委,主要做好培训班的学员管理、课目确定和教员挑选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本现状、治安形势与任务、调委会性质任务及民间纠纷调解实务、民间纠纷处理一般原则与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三是以会代训。主要是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随后进行考试,对合格人员进行注册,并实行持证上岗,佩证调解,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

¶þ¡¢不断强化防范机制,努力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区的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未雨绸缪,研究新方法,探索新路子。1994年,我区创建了全省第一家司法所——古林镇司法所,并经过3年的努力,于1996年在全区实现了“镇镇建所”;为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能力,1999年,在高桥镇和东钱湖镇开展建立以司法所为依托的调解中心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开。到2000年8月底,全区各乡镇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成功地构筑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传统的调解方式的新转变。在调解形式上,也从过去的“村头、炕头、田头”调解,发展为在司法所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庭,进行开庭式调解,运用调解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目前,全区24个乡镇已全部建立了调解中心,有工作人员259人。2001年以来,全区各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纠纷1662件,调处成功的有163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纠纷20件,涉及人数679人,制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3件,涉及2858人次。

调解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新形势下日益突出的各类社会矛盾,解决了许多“村里管不了,法院管不着,部门管不好”的棘手问题,找到了一种依法运用人民调解手段来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去年,区委政法委和区综治办下发了《鄞县乡镇调解中心工作规范》,使调解中心的运作程序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事实证明,由于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我们继续探索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强化调解中心职能的新路子,对建立调解中心与公安“110”联动联调网络作了积极有益的尝试。2000年11月,我们在高桥镇成功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联动联调的工作机制。在试点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确定联动联调工作模式,明确在一个调解中心的前提下,由派出所选派一名熟悉治安业务的骨干专职到调解中心办公,建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界定纠纷移交的范围,明确了对“110”接警后的3类案件可以移送给调解中心调处:第一类是纯属民间纠纷的案件。第二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轻微,不够治安处罚而可以作调解处理的。第三类是虽然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给以治安处罚,但对引发纠纷的原因,如宅基地纠纷等应当移送调解中心调处;三是严格纠纷移交程序。明确凡公安派出所在移送调解中心的案件,承办民警或接警民警应做好相关笔录,填写案件移送单并经派出所领导签字同意后,随相关材料一并移送,经调解中心主任批准后由调解中心受理。

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我们于2001年4月在东钱湖、邱隘、下应、古林、高桥、石矸、姜山、钟公庙8个环宁波市区的重点乡镇正式建立了调解中心与公安“110”紧密型的联动联调网络,针对各乡镇的实际情况,确定派出所民警固定坐班制和轮流值班制等不同方式,逐步完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2001年底,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了这一做法,及时有力地调处了各类纠纷,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上级的肯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突发性事件处置的工作力度,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基层,我们按照区委、区府的要求,并在借鉴公安、等部门对事件现场处置工作预案的基础上,草拟了对突发性事件(纠纷)处置工作预案,并将此项工作的试点放在了基础较好的咸祥镇,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逐步推开。自2001年5月开展以来,已收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30余件突发性事件按照预案操作,得到了妥善地处置,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矛盾中的一线作用和公安机关在调解中心的后盾作用。

Èý¡¢不断强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制

近年来,我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基础,“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及时有效地调解民间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了更好地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2001年3月,我局在宁波市司法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在古林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经过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调查登记,培训考核、个人申报,等级评审、授予等级四个阶段。通过市、区、镇三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实绩、资历等情况,经考核后分别授予四级调解员1名,三级5名(其邀1名),二级26名(其邀9名),一级81名(其邀7名),并统一进行了授证授牌仪式。

第7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服务大局的理念;奋发图强的理念;创新求发展的理念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决摒弃司法行政工作无为、无位的错误认识、坚定做好司法作,以实际工作赢得社会的认可和领导的肯定、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建立庭式调解模式、探索人民调解大湾模式、成立村级司法工作站、立足职能,奋发图强,突破难点,抓住重点,寻求创新点,找准切入点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我从今年1月份到司法局工作,作为司法局的领头人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名“新人”,我一直都在学习、思索,如何才能更好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通过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到联系村和结对村——云和县××*村,开展蹲点调研和送服务活动,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基层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对法律服务的渴求,也让我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方向和思路。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我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问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必须树立起三大理念:

一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履行职能,重点实施“五大工程”,服务和保障民生,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人民调解安民工程,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进一步网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制宣传近民工程,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服务便民工程,方便人民群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稳民工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奋发图强的理念。这是提升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地位的关键。司法行政工作不是没有事做、可做可不做,而是要做的事很多。司法行政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平安云和、法治云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都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建设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此,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树立起“有为才有位”的理念,坚决摒弃司法行政工作无为、无位的错误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做好司法作,以实际工作赢得社会的认可和领导的肯定,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地位。

三是创新求发展的理念。创新是推动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动力。我们要抛弃因循守旧的观念,要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发展。要在建立法制宣传一条街、建立庭式调解模式、探索人民调解大湾模式、成立村级司法工作站、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建立农村法律指导员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对象特困救助金等工作创新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开展社区矫正等工作,使每项工作都走在前列。行政工作的信心,立足职能,奋发图强,突破难点,抓住重点,寻求创新点,找准切入点,形成工作新亮点,努力从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上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第8篇

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

根据《邯郸市司法局2005年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两头对接,中间激活"的工作思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的2005年开创性工作安排如下:开展司法所建设"十个一"工程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一、基层司法所"十个一"工程

按照一制、一庭、一所、一队、一员、一线、一训、一杯、一会、一考的工作思路对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

1、"一制":即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为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领导力度,使之真正发挥作用,争取将司法所建成县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基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一庭":在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庭,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室。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登记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健全档案文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排查、调解、责任追究机制等。

3、"一所":完善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业务。符合条件的依照程序申报一批法律服务所;条件暂不满足的,先行挂靠其他所成立法律服务站,延伸法律服务范围;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及时了解辖区内若是群体的法律需求,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援助服务;建立公证工作联络处,协助县公证处为辖区内的各个生产单位和经营组织及其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成立外出武功人员法律服务中心,为维权和促进增收提供法律保障。

4、"一队":建立乡镇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吸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和热爱法律工作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一线":在乡镇司法所设立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综合服务热线电话,每个村(居)要公开一部电话,方便辖区群众,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

6、"一员":每个村、居、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固定一个民间纠纷信息报告员,对各类纠纷信息及时准确报告,以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得最早。

7、"一杯(旗)":在乡镇、村(居)开展以无矛盾纠纷激化为主要内容的"长安杯"(或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8、"一会":县、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可向上请功。

9、"一训":乡镇司法所定时开办村(居)法制骨干培训班,村居要建立法制夜校。乡镇和村都要有针队性的制定年、季、月、周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重点和编制授课教材。两级培训都要健全考勤薄、授课台帐和考试制度以备考核。

10、"一考":量化任务,责任到人。对司法所及干警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除司法所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外,有关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岗位调整或调离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层司法所要健全对辖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第9篇

一、年工作全面总结

(一)抓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形象

1.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一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年岳塘区司法局工作意见的要求,下发了《岳塘区司法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岳塘区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分别对局机关股室和所辖“三所”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把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的全面覆盖。二是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及议事规则,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局班子成员与各股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定期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全年没有发现违纪违规事例。

2.深入开展“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主题活动。我们始终以做好群众工作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今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群众,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主题活动。一是组织全局干警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从8月份开始,组织全局12名干警对全区90个村(社区)进行了全面的走访,自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居民群众426户,发放慰问信、宣传单1万余份,慰问物资100余份,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70余条,主要体现在环境污染、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保、物价上涨过快、公交车拒载老人等方面。现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6件次,支持下摄司街道1000元制作2块大型宣传墙报和岳塘街道泗神庙社区、滴水街道江滨社区价值4000余元的电脑各1台。二是坚持开展大巡防活动。二月份以来,我局坚持每周三派干警在泗神庙至三中路段开展大巡防工作,并与塘公园保卫科和三角坪市场治安队一起,共同维护路段的治安秩序。至今为止,全局干警共参加大巡防287人次。三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走访中我们了解到荷塘乡指方村茶元组村民袁学军夫妻一病一残,家里房屋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齐家组张新民家20岁儿子患淋巴血癌,两年时间用去医药费10余万元,已近晚期,家庭无力承受昂贵的医疗费用;东坪镇板子厂职工许小洪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岳塘街道泗神庙社区少年邓超身患骨癌无钱医治。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局领导积极帮他们想办法筹钱,同时带头捐款,共送去慰问金16000余元,以缓解其燃眉之急。

3.积极争取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自年4月份开始,我们就拟订了收编工作方案上报区委、区政府,由于年涉及政府机构改革,实行“三定”,我们向编办申报,希望在机构改革时一并考虑司法所收编问题。今年,经请示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区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实行收编管理。目前,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市编办核实及区机构改革后编办确定,下达我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4个(不)。我局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3人,拟增加三调联动、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3人编制,局机关实用编制16人;司法所计划收编28人(其中乡每个司法所定编3人,分别是荷塘、霞城司法所,街道定编2人,分别是社建村、东坪、五里堆、建设路、书院路、岳塘、中洲路、下摄司、滴水埠、宝塔司法所、红旗农场司法办)。

(二)抓纠纷化解,筑牢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年,我们从维护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巩固我区“三调联动”工作的优势地位。

一是健全各级调解组织网络。今年,我区以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健全了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乡(场、街)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组人民调解小组,联户、楼栋人民调解员与纠纷信息员等“五个组织”及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8”人民调解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等“四支队伍”组成的人民调解网络。目前,全区共设人民调解委员会121个,有调解员1030人、纠纷信息员2510人。在此基础上,我区着力抓好了联合调解队伍的建设。我们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了1到2名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出谋划策、会说理息事、会群众工作“三懂三会”的精干力量共90余名组成了区联合调解队伍,并为每个乡(场、街)配备了1名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真正建立起了由区司法局牵头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联动的矛盾纠纷综合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今年,我区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为载体,建立了湘潭市首个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进一步抓好了驻公安荷塘派出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妇幼保健院、区消费者协会、红旗商贸城人民调解室工作和村(居)调委会的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驻交警大队调解室的成立是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上的又一创新举措,不仅拓宽了人民调解领域,优化了工作质量,还实现了人民调解和交警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也大大提高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四月份我局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到常德鼎城区参观学习,借鉴他人经验,结合自身的特色优势,我们成立了“少如调解工作室”,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到目前为止,该调解室及时有效地调处了24起矛盾纠纷,有5例进行了司法确认,涉及金额200多万元。其中妇幼保健院有一患者因泪囊堵塞引起的医患纠纷,荷塘乡、中洲路街道、滴水埠街道五起工亡赔偿纠纷,涉及100多人,有效防止了多起的发生。

三是注重“大调解”工作成效。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区积极整合资源大力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效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围绕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重点做好了因项目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引发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事关百姓民生的新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5月11日,我区组织13个乡(场)、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村(社区)调解专干、专职人民调解员共130余人开展了社会矛盾“大调解”活动业务培训。此次业务培训,使基层调解人员进一步充实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拓宽了工作思路,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为岳塘区社会矛盾“大调解”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年,我区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13起,其中调处成功511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9%以上,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按照“谁调解、奖励谁”和“以案分类、以奖代补、分级负担”的原则,对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此项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人民调解专项经费2万元列入了区财政年初预算,我们将严格把关,认真抓好“以奖代补”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机制。今年,我区向全区人民调解员发放了年三、四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28350元,充分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为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抓帮扶矫正,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措施

一是全面启动社区矫正。首先,加强社区矫正的衔接配合。为加快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工作,4月8日下午,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召开了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工作专题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博华出席了会议,就如何履行好部门职能、相互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和工作要求,并出台了《岳塘区社区矫正职责分工若干规定》。我区12个司法所在今年6月份之前全部顺利完成了社区矫正移交工作,到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2名,其中管制6名,缓刑84名,假释6名,暂予监外执行11名,剥夺政治权利3名,其中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3名。其次,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我们指导司法所严格按照省厅社区矫正管理的要求,统一规范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的正、副档资料,积极开展了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家庭情况、生活状况,定期组织他们到公益劳动基地岳塘区社会福利院开展公益劳动活动。8月2日,在市司法局的积极协助下,我局严格按照《湘潭市社区矫正异地委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建设路街道社区矫正人员罗应龙办理了异地委托管理手续,成功实现了全省首个社区矫正人员跨省异地委托管理。目前,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深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帮助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和特殊刑释解教人员树立生活信心、自强自立,我区正在着手准备成立岳塘区社区矫正帮扶中心。至今,我区尚未出现一例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是积极开展安置帮教。首先,我们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启用中央安帮办制作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并于3月15日前完成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与升级,建立了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和高危人员信息库。截止今年9月,我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84人,其中刑满释放344人、解除劳动教养40人。其次,实行帮教工作前置。在刑释解教对象回归之前,帮教人员利用过年、过节、生日等特殊时期去监狱看望他们,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重新做人的勇气和决心,为回归做好相关衔接准备工作,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0月19日,在局长丑静波的带领下组织开展了“两奔一促”帮教主题活动,即对全区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慰问,送去了慰问金2500元。最后,实行接待帮教“一条龙”。刑释解教人员来我局报到或接到监所寄来的通知单后,我们在第一时间通知安置帮教工作站录入信息,村、社区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安排与对象见面签订帮教责任书,并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与派出所、民政局、社保局、就业局等单位保持紧密联系,创建安帮基地1个,其中原单位安置4人、落实责任田103人、解决社会救济97人、从事人体经营90人、帮助联系就业98人,为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抓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群遵纪守法意识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之年,我们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法治岳塘创建的实效性为立足点,紧紧围绕“法治岳塘”建设目标来谋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对重点时期的法制宣传。春节期间,组织法律工作者和机关干部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了“五下乡”、“四进社区”活动。5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送政策、送理论、送法律下乡进村(社区)活动,并邀请了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朱红梅教授,先后深入岳塘街道泗神庙社区、中洲路街道九洲社区和荷塘乡等地,开展《侵权责任法》等贴近老百姓的法律知识讲座共30余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860余人次,赠送法律书籍1500余册,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150份,张贴标语300多条。二是开展对重点区域的法制宣传。我们把宣传重点区域放在矛盾纠纷较突出的地区和人流量大的地点,在拆迁任务重的霞城乡、荷塘乡和五里堆街道,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把普法宣传点设在人流量大的建设路口步步高广场、板塘铺,增加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三是开展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在进行矛盾纠纷调解中、接访中、法律咨询中,把法制宣传贯穿其中,进行“一对一、点对点”式法制宣传,以案释法,为矛盾纠纷的顺利调处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5月份,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对全区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及区属各部门普法骨干共100余人进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各乡镇(街道)按照要求也积极组织开展了村、组级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据统计,全年区、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15期,参训人员1200余人(次),为我区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以“大调解”活动为契机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我们组织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检察、法院干警到乡场(街道)、社区(村)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活动突出学法的重点人员,把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突出学法的重点范围,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加强村、社区的普法力度。突出学法的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学习的内容。截止目前,在荷塘乡、霞城乡、红旗农场、湘钢二中、书院路飞机坪社区、岳塘街道瓦窑塘社区、滴水埠电化社区等单位开展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制讲座31场次,参听人数3000余人。

(五)抓法律服务,树立为民办实事责任意识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服务“窗口”。今年,我们围绕创建“平安岳塘”目标,整合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局始终把“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树立形象”作为总抓手,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法制、时事政策教育,增强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法规水平,提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大力加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党建工作,强化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执业行为,促进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稳步上升。今年以来,全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办理案件227件(起),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共计达290余万元,担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法律顾问32家,参与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60起,义务提供法律咨询565人次。全区公证工作发挥了服务、沟通、公正、监督职能作用。今年免费为湖南工程学院特困学生刘湘枝办理了安置房公证,为我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等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先后参与湘钢、市集约用地安置、违法强拆服务工作,到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320余件。

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的重要职责,是服务群众的窗口,为使法援工作做到应援尽援,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通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五保低保对象“绿色通道”。二是热情接待援助对象,做好应援尽援工作,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今年4月13日,浏阳市淳口镇洞庭村四和组村民暨某,在岳塘区幸福郡工地做事时意外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暨某家有年迈的父母、患病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主要靠其在外务工维持生计。由于其本人的身体致残,家庭立即陷入困境,丧失生活信心。区法律援助中心闻讯后,立即指派岳塘法律服务所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法律工作者反复地做工地老板工作,并耐心细致地讲解国家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条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除报销已花医疗费用外,幸福郡工地老板再一次性赔偿暨某4万元的赔偿协议,帮助这个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为外来务工者在岳塘区撑起了一片蓝天。三是建立了现场指派制度。在受理法律援助后,法律援助中心召集受援对象和承办人员进行现场指派,当面签署法律援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强调所有法律援助案件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四是建立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联动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的意愿,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弱势群众一方(不同时兼任调解员居中调解)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使案件尽早解决在调解阶段,尽早得到赔偿,减少了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益。如,荷塘法律援助站在解决农民易金光(男,43岁,聋哑人,正江村古日组农民)因工伤事故而引起的赔偿纠纷,就是充分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非诉调解手段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成本,节约了时间,达到了理想效果。五是建立了听庭和回访制度。分管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每月两次以上到法庭听取法律援助案件开庭情况,监督和掌握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到庭辩护的表现情况,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案件办结后,对受援对象进行案中回访和结案回访,及时掌握受援对象的需求、办案人员的能力作风表现、有无违规办案违纪收费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六是全面推行公开制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屏、岳塘区司法局信息工作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条件、范围、程序和工作流程以及办公地址和咨询监督服务电话,定期公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经费补贴,使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援助,自觉利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7件(上级领导交办3件),其中民事诉讼63件,刑事辩护19件,非诉讼55件,均指派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乡(场)、街道法援工作站和区公证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创新社会管理,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强化,需要进一步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尤其是要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律师管理建章立制工作步伐;二是拓展与规范司法行政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增加。

二、年工作设想

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将继续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断转变作风,着力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1.进一步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化建设进程,指导协调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全区依法治区工作。

2.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人员充实、业务熟练、作风扎实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逐步完善基层司法所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树立司法所热情服务、甘于奉献、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使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司法所建设的快速发展。

3.进一步规范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矛盾大化解;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面向社会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调解委员会和调解队伍,建立健全区级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最大限度地化解日益增多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进一步抓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责化、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的工作方针,采取“总体策划、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抓好中央安帮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的系统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帮教工作前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实现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5.进一步稳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形成“政法委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实施、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基层司法所具体执行”的工作格局和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依法履责、各司其职的要求;二是严格按照省厅要求,保证矫正对象人员档案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建立矫正教育基地,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问题;四是加强公益劳动基地的建设,集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10篇

3-6月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综治、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综治、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县库区移民的社会安定,为确保库区移民的社会稳定、创造平安库区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3-6月宣传活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局领导高度重视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研究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5月8日召开了全县“平安库区”创建工作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14年“平安库区”创建工作,县政府陈朝利副县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并代表县人民政府向9个库区乡镇颁发了创建“平安库区”维稳责任书。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强化对库区乡镇、库区村、移民安置村协作,业务指导、督促,进一步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努力整合社会力量,构成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综治平安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把宣传作为综治平安工作的基础和经常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3-6月份,在9个库区乡镇,20个库区村、移民安置村,每个村部门口悬挂一条“平安库区”建设宣传横幅,计20幅,每个库区村、移民安置村刷新3条“平安库区”建设宣传标语,共计27条,每个库区村新建标语1条,共计6条,发放“平安库区”创建工作手册宣传材料20份;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在库区村、移民安置村每日早、中、晚各播一次社会治安动态、“平安库区”建设有关内容知识;充分利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六进家庭”活动,将“平安库区”建设的相关内容,和政策、法律宣传到时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对移民“留守老人”、移民妇女宣传通俗易懂、简洁明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宣传效果,增进移民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平安库区”建设工作的共识。

三、深化排查,化解矛盾

我们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影响库区村、移民安置安定的不利因素,维护库区稳定。特别是加大对库区移民政策、《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移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引导群众、移民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宣传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四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情况,宣传政法机关解决涉法涉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化解涉诉案件和执行积案的做法和成效。至今为止,有1件网络12345平台件,属重复,已回复。没有发生上京、越级的情况。

四、下步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省、市、县综治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

2.继续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信息员及“三支队伍”人员的职责,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排除隐患。

3.加强与、政法、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协作,畅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库区社会稳定发展。

第11篇

今年是雷山县历史以来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数量最多、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雷山县政法机关认真履职尽责,自觉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未雨绸缪,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所有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顺利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出台《雷山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三个一律”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确保重点项目既要推进建设又要和谐稳定。对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建立和落实“双包”责任制,确保做到100%化解稳控。今年来共完成苗疆盛世综合体、鸡鸠水库、蚩尤大道、凯雷高速公路、西江旅游服务区等18个重大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强化涉法涉讼工作。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依托各级群众工作中心(站、室),完善“一个平台(群众工作中心)、二个渠道(诉、访)、诉访分离、依法办结、综合施治、属地化解”的机制,解决好入口不畅、程序空转的问题。依法规范秩序,作好引导。按照“四到位”要求,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裁决结论,有力打击缠访闹访违法行为。

强化旅游景区专项整治。围绕西江旅游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开展旅游景区“平安行动”,加强景区景点治安管理,落实景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大景区景点突出矛盾纠纷和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维护景区和谐稳定;加强“两违”建筑整治;加强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游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景区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逃票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娱乐场所。今年1~9月累计旅游景区游客319.71万人(次),同比增长23.23%,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4.71亿元,同比增长27.33%。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采取文艺演出、广播电视、手机报等多形式深入开展形势教育、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三项”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征地拆迁政策、道路交通、消防等知识,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法治雷山建设。建立舆情导控专业队伍,对网络舆情进行巡查管控引导,严防舆情事件发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政法干警驻村联系群众机制,密切警民的鱼水情。

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公安特巡警为主体的200人政法专业队伍,处置突发;指导建立50人的民兵应急队伍,协助公安队伍做好处突工作;组建指导训练1200人的干部职工维稳队伍,增强应急处突和救援力量。加强敏感节点的值班备勤工作。今年以来及时排查化解、稳控、处置各类阻工、群访非访等事件20余起,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建立完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等矛盾多发易发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机制和组织,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基金和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司法救助和人民调解个案补助资金,充分调动各级各行业调解组织工作积极性。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调解“四调联动”和排查化解稳控处置“四位一体”机制,深入开展山林土地权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作者单位:雷山县政法委 责任编辑/哈文丽)

第12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改革措施的出台,给基层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基层工作内容被赋予新的形式并得以大大拓展;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及知名度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但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基层工作的一些领域发展滞后,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果这些问题和困难得不到有效解决,将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工作的客观要求。如何加强基层工作,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已成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对19*年以来全市基层工作进行了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一、一九九七年以来工作的简要历程

调查表明,19*年至20*年,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了机构不断健全,队伍不断壮大,职能逐步增强,工作逐步规范的过程。

(一)机构不断健全,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19*年,按照司法部[1996]81号文件要求,全市开展了在各乡镇办组建司法所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当年建立了43个乡镇办司法所,占应建数99个的43.3%。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各县区纷纷建立乡镇办司法所,并于1998年底全部组建完毕。至此,彻底改变了各乡镇办多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司法助理员)无所(无牌子)的状况。在人员编制上,19*年,全市99个乡镇办司法所占司法行政编制83人,占地方编制10人,发展到20*年,全市98个乡镇办司法所占司法行政编制89人,占地方编制9人。在人员素质上,19*年,全市司法助理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1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3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9人。通过几年的教育培训、人员调整等手段,到20*年底,全市司法助理员的文化程度发生了明显变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发展到59人,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1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19*年占总人数的22.5%,20*年占总人数的60.2%,提高37.7%。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19*年占总人数57%,20*年占总人数的11%,减少46%。从数据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人员文化素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提升人数较多。在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上,我市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基本解决了司法助理员的办公用房(借用或乡镇办政府安排)以及简单的办公桌椅等问题,基本保证了工作正常运转。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省司法厅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省里出资5万元,市县各配套3万元,乡镇划拨土地的办法在六枝特区郞岱镇、盘县红果镇建2个司法所试点,可望今年上半年竣工验收,从而实现了乡镇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零的突破。

(二)职能逐步增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106个,其中:村级调委会1717个,居民调解委员会160个,企业调解委员会173个,联合调解委员会39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工作条件艰苦、办公条件简陋、工作人员无报酬等情况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19*年至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75565起,调处成功71070起,成功率94%。从几年来纠纷调解统计数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生产经营、房屋、宅居地、债务等纠纷。19*年至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28388起,调处成功26852起,调处数占总纠纷数的37.6%;共调处邻里纠纷9016起,调处成功8655起,调处数占总纠纷数的12%;调处生产经营纠纷8123起,调处成功7620起,调处数占总纠纷数的11%。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推进,民间纠纷也呈现出不同特点,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针对实际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调研力度。对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组织形式、运行机制等作了有益探索,抓了不同类型的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出现了如六枝特区岩脚镇六村、钟山区德坞镇西宁村、水城县汽车运输公司、盘县老厂镇色绿村等一批基层人民调解典型。钟山区德坞镇西宁村调委会针对西宁村地处城郊结合部,国家重点建设征用大量农户土地,拆迁部分农户房屋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群众,超前做好思想工作,及时发现纠纷苗头,耐心细致地疏导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有力地支持了国家重点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树立了正确处理工农关系、城郊结合部关系、国家与个人利益关系的典范。

——以市场为导向,以担当常年法律顾问、联调工作、“*”(原称“148”,20*年统一为“*”)专线电话服务等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几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群众,贴近百姓生活,知民、便民的优势,在解纠(纷)息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年至20*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讼诉事务3140件,非诉讼事务985件,解答法律咨询33156人次,调解纠纷2222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在我市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律师偏少(37人)的情况下无疑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在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紧紧抓住“*”专线电话服务、法律援助、民间纠纷“大调解”等特色产品,努力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法律服务专线作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生事物,以其知民、便民、助民;独特的功能、快捷的服务手段为显著特点,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我市“*”自从产生开始,发展迅速,社会效益良好。发展到20*年底,全市“*”专线电话共48部,值班人员211人(专职40人、兼职171人)。在2000年至20*年三年中,全市“*”值班人员共解答电话咨询13853次,接待来访6744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27次,办理法律援助187件,解决纠纷503起。从四个县区“*”专线电话建设的情况看,盘县“*”建设工作成绩较为突出,体现在专线电话多、工作效率高、社会评价好。我市地处贵州西部,与云南省部分地区及贵州省毕节地区、黔西南州等地区接壤,各种接边地区民间纠纷表现较为突出,为适应新形势下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接边地区联调工作应运而生。几年来,先后召开了接边地区各种形式的联调工作会议,制定了联调工作制度以及处置民间纠纷预案,地区与地区间积极开展合作,解决了多年来接边地区大量的民间纠纷。仅20*年元至8月,盘县与富源县联合调解民间纠纷185起,调处成功137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0件53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300余人。实践证明,联调工作为维护接边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共同发展,加强区域人民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力度加大,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给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带来了福音。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入法援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1998年至20*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4件,从反馈情况看,办案质量较高,95%以上当事人满意。

——认真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几年来,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三清”(家庭住址清、罪错性质清、思想动态清)和教育管理“四跟踪”(跟踪教育、跟踪排忧、跟踪扶持、跟踪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工作中,重点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通过与人民法庭、公安机关等部门合作,排查出1998年至2001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3013名,对这些人员全部进行造册登记,分门别类地纳入管理视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帮教。几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创办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但由于职能定位不明、机制运作不顺等原因,直至20*年底,安置帮教实体未能建成。

二、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回顾六年来我市基层工作走过的历程,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编制以及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等问题已成了制约基层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瓶颈

目前基层司法所已全部收编,为县(区)司法局直管。但在人员编制问题上,除钟山区各乡镇办在原来1人1所编制的基础上增加了6名编制,全市其余乡镇办司法所仍然是1人1所。由于基层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工作又比较具体,一个乡镇办一名司法助理员将难以承担形势发展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客观需求。据调查,全市98个乡镇办司法所除红果镇、郎岱镇司法所作为试点所建设外,其余司法所尚无独立的办公用房,大部分司法所缺乏基本的工作条件,缺少档案柜、电话、交通工具、宣传器材等基本装备。我们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乡镇办司法助理员普遍反映了基层工作的苦衷:有工作热情,由于受人、财、物等条件的制约,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与基层法庭、派出所、综治办比较,自惭形秽。由于难以解决好基层司法所的人员编制、办公用房、基本办公装备等问题,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工作质量,制约了基层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近几年中虽然通过教育培训,文化程度有大幅度提高,但提升文凭的主要方式是各种形式的函授教育。据抽样调查,至少有半数人员实话实说“函授教育没有学到多少东西,基本流于形式”。据调查了解,在全市司法助理员中,真正做到熟悉国家政策,掌握基本法律法规,能制作较为规范文件以及调解协议书的人还达不到总数的50%。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司法助理员的综合素质,任重道远。

(三)基层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运作机制不完善

由于受基层工作人员量少质弱、工作条件简陋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致使大部分乡镇办基层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措施、业务运作机制等一时难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随着人民调解工作新规定、新措施的出台,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必须理顺工作机制,及时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就目前的人员素质结构上看,要进入规范化还需要一个教育培训,培养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过程。

(四)安置帮教工作底数不清、体制不顺、职能定位偏软

一是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没有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村(居)委会等部门沟通不够、协调不力,致使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不清,造成对部分人员脱管。由于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部分人员居无定所,加上流动人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使得这部分人脱离了管理、控制视线,成为引发重新犯罪的一大隐患。二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无专门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使工作难以深入持久的开展。三是对安置帮教工作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职能定位偏软,社会扶持力度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运行机制,造成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困难、帮教不力的现状。

三、几点建议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是搞好基层工作的前提

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既有良好的机遇,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的胜利召开,特别是*报告中关于法制建设和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催人奋进,鼓舞人心,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为基层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市经济发展迅速,政治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基层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我们也不得不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在一定阶段、一定时期的矛盾冲突在所难免,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滞后使得这种利益在局部地区表现突出。由于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企业职工下岗,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权属之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将会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压力,所有这些,都给基层工作带来新的严峻的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全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将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上升到能否认真实践“*”重要思想,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促进一方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求有所为,争取有所位,克服自卑感,紧紧把握机遇,克服困难,迎接挑战。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基层工作服从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力度,努力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是做好基层工作的基础

实践证明,基层工作要有所为、有所位,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基层工作队伍。要应对新形势下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关健是我们要有一批过硬的基层工作业务人员,说到底,要重视人的素质的培养,要以人为本。尽管我市基层工作队伍在19*年至20*年期间文化程度提升较快,但正如我们调查走访所反馈的信息结果,虽然文凭提升了,但有真才实学的少之又少。为此,要利用集中培训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要以学习*精神和目前全市开展的警示教育为契机,以争先创优、典型示范为途径,以集中教育整顿和各种培训为切入点,多层次,多方位地抓好对基层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自觉地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在一手抓政治素质教育的同时,当务之急是抓好业务教育培训工作。目前主要抓好三支队伍的培训。一是抓好对各县区基层科(股)人员和司法助理员的培训;二是抓好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三是抓好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要认真分析这三支队伍目前素质的薄弱环节,制定祥细的教育培训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有的放矢的开展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与工作实践的不断循环,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为深入推进基层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打牢基础。

(三)理顺工作关系,加强规范管理是做好基层工作的关健

从本次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市基层工作仍然存在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一些环节的工作关系尚未理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一是乡镇办司法所收编管理后,要正确处理好与县区司法局和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加强协调配合,杜绝对司法所人员“两不管”现象的发生。司法所人员要随时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不要认为收编了就独自为政。要摆正位置,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自觉服从服务于当地党政工作大局,当好参谋助手,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提供好服务。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对人民调解工作要抓好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文字图表上墙明示;要建立纠纷审查、调解前准备、权利义务告知、及时公正调解、依法达成协议、督促履行协议等工作流程;要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及使用说明,着重抓好人民调解文书的规范化使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在刑释解教工作中,要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跟踪帮教制度,通过制度落实,达到刑释人员底数清,情况明,有台帐。在基层工作规范化管理进程中,要在全市各县区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司法所,培养规范化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加强经验交流,以此推进全市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