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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书

时间:2022-11-06 21:05:5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房屋买卖合同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房屋买卖合同书

第1篇

CONTRACT

房地产出售房屋买卖合同书

合同持有人:

甲方(卖

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所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

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同意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款

出售房屋基本情况

第1条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权属:产权(甲方是在________尚未下发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此房卖给乙方的)。

第3条

条件: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年代:________年

第二款

出售房屋成交价格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三款

出售房屋交易费用

契税、印花税、调档费等房屋过户所需要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包括差旅费)。

第四款

出售房屋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并于

年月

日乙方付给甲方剩余购房款________元整。

第五款

出售房屋遵守事项与责任

第1条

甲方出售的房屋已经经过共有人同意,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第2条

甲方与甲方委托人负同等责任。

第3条

出售房屋前甲方负责结清煤、水、电、物业管理费,并开出结款票据,交付对方。

第4条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5条

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单方反悔应做如下赔偿:

第1项

如甲方反悔中途不卖,则甲方向乙方退回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并额外赔偿乙方购房定金款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2项

如乙方反悔中途不买,则甲方不退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第六款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第1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保证该房屋在

日后属于乙方所有,且不存在甲方配偶及子女等对该房的遗产继承问题。

第2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保证一旦学校向职工发放房屋产权证,将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办理领取手续,并优先地将该房屋更名给乙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果甲方不给予积极配合,则必须退回全部购房款给乙方,并交付给乙方购房款的20%作为办理手续费、装修损失费、购房款利息和对乙方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的赔偿。

第3条

甲、乙双方约定:如在更名前房屋需要动迁,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动迁手续,所得动迁款及回迁房归乙方所有,且配合乙方办理回迁房的更名手续。如果甲方不给予积极配合,则必须退回全部购房款给乙方,并交付给乙方购房款的20%作为办理手续费、装修损失费、购房款利息和对乙方的精神损失费等费用的赔偿。

第4条

甲、乙双方约定:房款全部到位后,甲方将交付该房屋、《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等相关手续给乙方。

第5条

甲、乙双方约定:出售房屋后,与该房屋相关的类似煤、水、电等安全问题及邻里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款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甲方委托人、乙方及证明人代表各执一份。以上各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第八款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应在房屋所在地协商解决。必要时申请执行法律程序。

第九款

本合同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

甲方(包括房主、房主配偶及房主子女)签字、按手印:

通讯号码(请按人员分别注明手机号和家庭电话):

手机

家庭电话

甲方(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通讯号码:手机

家庭电话

乙方(买方)签字、按手印:

通讯号码:手机

家庭电话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通讯号码:手机

家庭电话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通讯号码:手机

家庭电话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通讯号码:手机

家庭电话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通讯号码:手机

家庭电话

第2篇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层 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 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 ,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第3篇

房地产公司与12名住户签订了《拆迁补助协议》,约定为他们安置住房,随后住户与房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所安置房屋。入住后,才得知房屋为办公用房,不得用作住宅。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仅用10天时间就快速审结了这12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并判令北京房开置业公司给付12名住户每人违约金一万元,共计十二万元。

北京房开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对宣武区大川淀、平原里等地区进行拆迁。在1995年11月先后与12名住户签定《拆迁补助协议书》,约定为他们安置半地下层一居室住房一套,同日,12住户与房开置业公司签定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上述房屋并交纳购房款。

12名住户领取的住房准住证和临时产权证明中,均载明所购楼房为半地下室,入住后,他们与房开置业公司签定了《物业管理协议》。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3年对此处勘验后认定,该住房使用性质为办公用房,不得用作住宅。

因此,12名住户将房开置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违约金一万元。原审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房开置业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房开置业公司与12名住户签有拆迁安置补助协议书及购房合同书,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拆迁协议中认定12户为被拆迁人,并为他们安置半地下房屋一套,对此为房开置业公司自愿行为,现房开置业公司未按购房合同书内容为12户进行安置,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在法庭上,当法官宣判后,其中一名女住户接过判决书,二话没说,向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感激地说“非常感谢法院的公正审判,解决了困扰我们家多年的问题!”,其他当事人也对法院表示感谢。房开置业公司最终也表示服判。

第4篇

    被告(上诉人):符祝浪,男,1963年2月生,汉族,琼海市人。

    原告黄酒公司诉称:符祝浪在合同签订后交付人民币30万元给黄酒公司,余下的30万元以按揭贷款方式给黄酒公司。同年4月10日,黄酒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符祝浪管理使用,符将该房屋使用。同年10月4日,黄酒公司办好符祝浪的房屋产权证。同年11月4日,符祝浪夫妇同黄酒公司一道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手续。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建行贷款及申请未获批准,按揭贷款无法办妥,符祝浪所拖欠的购房款30万元未能支付,经原告多次索付未果。原告要求被告付清房款30万元及利息2万元、逾期付款滞纳金和诉讼费。

    本案经审理查明:原告琼海万泉河黄酒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符祝浪于1996年3月9日签订《兴建房屋合同书》一份。约定的主要内容有:1、房屋建筑面积272平方米,价值人民币60万元;2、符祝浪须在4月10日前交款人民币30万元,余下的30万元以按揭贷款方式付给黄酒公司,但原告必须在交房后一个月将房屋产权证交被告,由被告符祝浪用此房产证等作为抵押物,向建行贷款,原告协助办理。3、房屋移交时所应办理的产权契证等手续费用由黄酒公司负责承担。4、符祝浪交齐按揭手续,超过30天后,黄酒公司应无条件将房屋交给符祝浪。同年4月10日,黄酒公司将房屋交付给符祝浪管理使用,符将该房屋使用。同年10月4日,黄酒公司办好符祝浪的房屋产权证。同年11月4日,符祝浪夫妇同黄酒公司一道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手续。由于国家政策的原因,建行贷款及申请未获批准,按揭贷款此事无法办妥。符祝浪所拖欠的购房款30万元未能支付。经原告多次索付未果。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法庭质证的有关材料证实,足以认定。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琼海万泉河黄酒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符祝浪于1996年3月9日所签订的兴建房屋的合同,名为建筑工程合同,实为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按无效合同的规定处理,双方所取得的财物应互相返还,根据双方的责任的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但是原告与被告的购房纠纷,被告所取得原告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至被告符祝浪的名下,双方也并没有要求互相返还该房屋的要求,所以被告尚欠原告的购房款30万元应还本付息(利息从1996年7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建房贷款利息率计付利息)。

    依照《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判决如下:1、双方签订的兴建房屋合同是无效的。

    2、被告符祝浪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给付原告欠购房款30万元及1996年7月1日起至判决还清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建房贷款利息率计算),逾期未给付,则处双倍利息计付。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61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付的不予退还,由被告偿付原告。

    上诉人符祝浪称:双方签订的建房合同实为房屋买卖合同。我已付30万元购房款,余下30万元双方约定由被上诉人为我办理按揭贷款来解决。如因被上诉人协助办理贷款审批手续不能时,超过三十天后被上诉人无条件将房屋交给我。被上诉人诉我欠购房款30万元是不成立的,原判不当,请求二审改判返还。

    被上诉人辩称:双方签订代建房屋合同实为购房合同。上诉人已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办理了产权证,而我方已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未果属银行原因。其建房屋合同也是无效的。上诉人占有我方房屋应支付完毕购房余额30万元及利息。上诉人上诉无理,应驳回。

    经审理查明:1996年3月9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兴建房屋合同书》一份。约定房屋造价60万元,上诉人须在订立合同后一个月内付30万元(包括定金8万元),余下30万元以按揭贷款方式付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须在交付房屋后一个月内将房产证办好给上诉人。由上诉人凭房产证向建行贷款,被上诉人协助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如因被上诉人原因不能办妥按揭手续,超过三十天被上诉人应将房屋交给上诉人。订立合同后,上诉人已付给被上诉人购房款30万元。同年4月10日,被上诉人将房屋交付给上诉人使用。同年10月4日,被上诉人将房屋所有权证办至上诉人名下。同年11月14日,被上诉人协助上诉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由于建行贷款尚未批准,上诉人拖欠30万元购房余款至今未付,被上诉人追索未果诉至法院。

    本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兴建房屋合同实为房屋买卖合同。被上诉人已将房屋交付给上诉人使用占有两年多,并已办理了房屋权证的有效凭证,上诉人应支付完毕购房余款及利息。上诉人以被上诉人未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而拒付尚欠购房余款为由提起上诉,其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诉讼费7610元,由上诉人负担。

    符祝浪对本院二审判决不服,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判决结果适用法律政策错误,既然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那么为何还继续判决我付清所拖欠的购房款人民币30万元及利息,这不是自相矛盾?合同无效后,应是双方各自相互返还财产,并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本人没有得到财产,不能继续付款。我和黄酒公司实际上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价款人民币60万元,30万元已按合同约定付清,所剩下的30万元按合同约定应由黄酒公司办理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我不能再继续付款。现要求法院提起再审,依法确认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财产,即房屋归回黄酒公司所有,黄酒公司返还购买房款人民币30万元给本人,诉讼费由黄酒公司负担。

    经二审再审查明:一、二审法院所认定的本案事实和证据充分,在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方面再审与一、二审无出入,与一、二审认定事实相一致。

    本院认为:黄酒公司与符祝浪所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兴建房屋合同,但从该合同的内容、性质及双方履行的情况看应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标的物在双方没有发生纠纷之前已交付使用两年多,购房款也已支付50%,并且双方已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故应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处理,即该房屋归属符祝浪所有,符祝浪应付清所拖欠的购房款人民币30万元。至于30万元贷款逾期利息问题,考虑到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清楚,而且黄酒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办好银行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其行为本身有过错,应承担违约责任,符祝浪不需给付利息。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但处理结果不当,应予纠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1、撤销本院(1998)海南经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2、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1998)琼海经初字第45号民事判决。

    3、本合同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处理,房屋(座落琼海加积镇纪纲街,琼海市房证字第3378号)归符祝浪所有;符祝浪应付清所拖欠的购房款人民币30万元给黄酒公司,限符祝浪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天内付清该款,逾期则中国建设银行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付清欠款之日止。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人民币7610元,均由符祝浪负担。

第5篇

当你需要购买或者出售二手房时,当然少不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什么样子的呢?一般要注意些什么?不清楚的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简单版二手房买卖合同1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简单版二手房买卖合同2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依据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各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

第二条 标的物

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内现有装修及物品全部随房屋转让并不再另外计价。

第三条 价款

本合同书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_______________。

各方确认:在甲方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义务的前提下,本条第一款的价款为甲方转让标的物的净价,即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电话等交费证件。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

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协助义务

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一条所有权瑕疵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能依约承担本合同书第三条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杂项规定

1、本合同书未竟事项,由双方依诚信、公平原则另行商定。

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各执一份,另三份由乙方保管用于办理变更登记使用(如登记部门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时,各方得另行签订用于登记,但各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书为准)。

3、本合同书在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简单版二手房买卖合同3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_______市区(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_______字第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_______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_______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

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位于北京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售价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零天,

第三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所有权证书或证明甲方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处置权的其他证明。

2、甲方不是产权人的,应出具产权人的书面委托书。

3、甲方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4、甲方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5、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

6、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的要求寻找承购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承购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乙方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收费票据。

第五条 佣金及其他费用

1、佣金标准按照甲方与承购人实际成交房款总额的%计算。

2、甲方与承购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即向乙方支付佣金。

3、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佣金。

4、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或者与乙方介绍的承购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上述售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故意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此房屋由乙方独家,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间自行出售或通过其他中介机构(含个人)出售此房屋。否则,应向乙方上述售价的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详细填写,当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不满之处时,请您在第一时间拨打监督投诉电话:64475928,我们将及时为您协调解决。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代 理 人:经 纪 人:

联系方式:地址:

第7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南宁市瑞和家园5号楼2单元1703号,建筑面积94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该房屋原《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备案号为 ,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甲方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完毕,转让乙方另加转让费柒万元整,合计房屋转让总价款项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自行完成该房屋撤案手续,并协助乙方与房地产开发商(按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签订购房合同书(实为更名),待房地产开发商将该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伍拾贰万元整给甲方,乙方不再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购房款。

第四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购房款、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需遵守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通过仲裁、法律等途径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8篇

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年 月 日,乙方与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甲方与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方

成为房屋产权人,并同意代替 继续履行与乙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现由于甲方经营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恪守: 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对双方不再

具有约束力。

2. 本协议签署当天,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以

下称保证金)共人民币 元(¥ ),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一倍保证金的补偿金,即人民币 元(¥ )。

3. 乙方收到甲方退还的保证金及补偿金三天内应及时向甲方开具收据。 4.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全额偿还尚未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未满整期

租金的按天折算)。

5. 双方均同意在该终止协议签订后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

方式以原租赁关系为由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要求的权利。

6.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

的,双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7.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

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二

甲方: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XXX

㈠协议起因

甲方负责人(XX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于20XX年7月12日午休时间单方要求乙方与其签订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

㈡协议目的

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当事人应依照劳动法相关各项条例与之产生的矛盾,解决产生的各项争议问题而设立,以期通过调解手段最终达成共识,维护双方利益,尽快履行协议为目的。

㈢协议相关说明

①乙方入职程序

乙方XXX于20XX年7月初两次经过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本协议甲方直属上级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梁女士面试,最终总公司根据乙方以往工作经验,决定第一年以实习名义安排在其控股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本协议甲方)任职。

②乙方工作内容总公司经过面试看重乙方具有负责市场类工作潜力,决定第一年工作内容以协助甲方公司开拓市场类业务为主并约定一年后根据乙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就职于甲方公司;或将个人档案提交甲方直属上级总公司正式入职。

㈣协议事由

①甲方于乙方任职期间多次出现违反国家劳动合同法之行为,并单方要求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据此要求甲方给予相应赔偿单方终止合同协议书合同范本。(详见下双方劳动争议表)

②乙方要求甲方在其任职期间就其发生一切经营管理不当行为向乙方以其家庭以道歉书形式予以书面告知。

③乙方要求甲方以其直属上级公司继续履行乙方入职程序,根据乙方专业及自身优势为其安排合适岗位。

第9篇

第三组《催收贷款公函》及邮件详情单,证明国通支行向钟辉麟主张权利的证据材料。

第四组是证明国通支行向华信公司主张权利的证据材料。1、20xx年4月10日和20xx年8月22日国通支行向华信公司发出《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函》、《武汉广场业主欠息清单》及邮件查询单;2、华信公司向国通支行发出回购清单的传真;3、1998年12月17日华信公司收到国通支行催款公函回执。

第五组是证明钟辉麟已还和未还本息的凭证。1、《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对帐单》表明,未还本金港币461,826.03元;2、《国际业务部按揭贷款卡片帐》表明,已还本金145,506.97港元。

被告钟辉麟提交4份证据材料:1、中电德信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证明钟辉麟还贷本息港币222,017.41元。2、《武汉广场工程风险承包合同书》,证明房屋竣工时间迟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而贷款人未予审查;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鄂民四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华信公司逾期交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4、国通支行工商登记资料。

被告华信公司提交2份证据:20xx年11月14日《企业登记信息表》、《情况说明报告》,证明国通支行与国际业务部之间没有法律关系。

原告国通支行、被告钟辉麟、被告华信公司提交的上述证据材料,经庭前交换、庭审质证,双方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如下:

钟辉麟对国通支行提交的第二组证据材料中房产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借据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贷款已划至华信公司帐上;第一组证据不能证明国通支行与国际业务部的关系;第三组证据催款通知书,没有说明国通支行与国际业务部的关系,且钟辉麟未收到催款通知书;第五组证据对帐单及按揭贷款卡片帐计算的还款金额有误,不予认可,应以答辩状为准。

华信公司对国通支行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除第四组证据“传真” 外均不持异议,但认为第一组证据即便能够证明国通支行的设立与其承接国际业务部债权债务的行为属于债权转移法律行为,但因未通知保证人华信公司,因而债权转移无效;第二组证据不能证明放贷主体合法有效;第三组证据与华信公司无关;第四组中的邮件证据,邮件查询单“华信管理收发章收”,不能证明华信公司收到此邮件,即便收到也不能证明邮件内容就是《要求履行担保责任函》;第五组证据确定的利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认可。

国通支行对钟辉麟提交的4份证据材料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其证据1已印证了国通支行已履行贷款义务,国通支行委托中电德信发展有限公司代收还款并不违反合同和法律规定;证据2《武汉广场工程风险承包合同书》是开发商与承包商之间的文件,与银行贷款无关。银行在按揭贷款前,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外汇贷款暂行办法有关审查范围规定,对开发商的审查,主要对是否具备开发资质、是否取得相关房产开发证照、开发项目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而无义务审查开发商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关系;证据3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事实及判决结果,与国通支行无关

华信公司对钟辉麟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但认为证据3与本案无关。

国通支行对华信公司证据真实性不持异议,并认为华信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报告》已印证了国际业务部与国通支行主体之间的名称变更。

第10篇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是各种纷争和矛盾的核心所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不明,将令房地产开发商和置业者的合法利益处于不确定……

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是指其房地产权。房地产权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两方面的财产权利。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物权立法的缺位,忽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共有财产的确定和权利边界经常处于含糊不清的尴尬状态。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到底属于谁?在现有的条文中,人们似乎无法直接找到答案,其产权归属似乎仍处于混沌状态。

对于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的认识,现行有以下几种通说:一是合同确定论。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由房地产开发商与买方置业者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依合同约定确定其产权归属。二是推定归属论。当房地产开发商与买方置业者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对小区停车位产权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推定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属于买方置业者共有,或由房地产开发商所有。三是销售成本收益归属论。当房地产开发商未将小区停车位建设成本及利润计入其计划的房屋销售收益时,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反之,其产权属于买方置业者共有。四是登记凭证确权论。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依买卖合同约定,经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确权,由房地产权证持有者所有;否则,其产权处于不明状态。本人认为,上述的登记凭证确权论相对恰当,登记凭证确权论中的“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产权,依买卖合同约定,经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登记确权,由房地产权证持者所有”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登记凭证确权论中“否则,其产权处于不明状态”的认识有失偏颇,其忽视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现实和缺陷,以致认识上出现以偏概全的状况。

以上所述的四种不同认识均不能全面、恰当、准确地解答有关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的问题。

本人试图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和有关房地产权法律制度的特征、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存在形式、商品房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房地产权的产权登记等过程,从所有权(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角度,分析土地使用权与上盖建筑物、附属物之间的法律关系,计入建筑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和不计入建筑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法律关系,运用逻辑推理的,探讨和研究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房地产权的归属。

一、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形式、房地产权的内涵和特征。

1、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形式。

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房地产行业的法律规范构成了现行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的法律制度涵盖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开发和转让、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五大方面的,其各方面的内容都有可能涉及到房地产权这个重要问题。

2、房地产权法律制度的具体内涵与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八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第六十二条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上盖的建筑物、附属物同时转让。第二十四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第六条规定: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依法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受法律保护。房地产证是房地产权利人依法经营、使用或者处分该房地产的凭证。

《深圳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建筑物、附属物转让时,该建筑物、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不得分割。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本条例所称的权利人,是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人,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利。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受法律保护。第五条规定: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

1994年9月实施的《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细则》第一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公用面积分为应分摊公用面积和不能分摊公用面积两部份。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包括室外楼梯、楼梯悬挑平台、内外平台、门厅、电梯房、多层建筑中突出屋面结构的楼梯间等。不能分摊的公用面积除前款所列之外,建筑报建时未计入容积率的公共面积和在关文件规定不进行分割的公共面积,包括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消防避难层、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用房、梁底标高不高于2米的架空结构转换层和架空作为公众休憩或的场所等。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公共面积(包括应分摊公用的和不应分摊的)应由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产权属应属于建筑物内参与分摊该公共面积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物业管理部门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或有偿出租(售)”。

1999年7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第2.1.8条规定:建筑物内可供公用使用的面积,包括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和和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第3.5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分为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第3.5.2条、第3.5.2.1条规定: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用于人防、设备用房、车库的建筑面积。

3、房地产权法律制度的特征。

从上述的相关规定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的特征:

(1)在规范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上盖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时,采用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盖建筑物所有权的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

(2)只有具备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才有可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一致,权利归属合一①。

(3)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上盖建筑物不可分离的法律规范是强制性的。

(4)房地产权是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上盖建筑物所有权合二为一的法律权利。

(5)在二级房地产市场中,不允许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分割。

这意味着,只有土地使用权份额的建筑物才可能取得有房屋所有权,没有土地使用权份额的建筑物的法律权利只能依附于具有土地使用权份额的建筑物,而且是一种从权利。

(6)在二级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的共用部位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由买方依法所有,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处分。

(7)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或房地产权经国家机关法定登记后,其财产所有权(物权)的法律权利才得于确认和保护。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或房地产权并非由合同约定而确权,其须经法定登记才得于确权和保护。

(8)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可以分别登记,亦可合二为一登记。分别登记时,财产权利人分别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合二为一登记时,财产权利人取得《房地产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9)《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是当事人房地产财产权利的法律凭证。

上述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特征,表明作为财产法律权利的房地产权,其形式和内容都较为特别,房依地存,地为房载,地转房随,房转地随②,法定登记,确权保护。房地产权是土地使用权与上盖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合二为一的财产权利,房地产权经法定登记而确权,只有国家确认和保护的房地产权才能取得《房地产证》等房地产权证。

4、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物的房地产权表现形式与特点。

上述房地产权的法律制度和特征,表明住宅小区建筑物的房地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在形式要件上,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的建筑物才具有房地产权。

(2)在实质要件上,只有取得有相应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的建筑物才具有房地产权。

(3)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制度下,只有计算建筑容积率(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建筑物才可以取得相应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

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权利人要依法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并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4)对于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由于其没有相应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因此,其权利人无须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费,其初始登记时的法律权利依附于具有房地产权的建筑物(面积),不能单独取得《房地产证》。

(5)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的房地产权利完全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其不能单独地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中分离或分割。否则,将违反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6)依据经典的“物权法”,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是主物,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是从物。从物的法律权利依附于主物。主物转移,从物随之转移,主物与从物不可分割。

从物的法律权利依附于主物,但从物依然享有与主物相互联系的、可分离的使用、占有、收益的三项法律权利。

(7)在二级市场的房地产首次转让时,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不违反与政府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与买方双方当然可以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作出如下的约定:主物和从物所有权转移给业主后,从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三项法律权利由房地产商享有。

但是,必须指出,上述的约定只是一项债权约定,而非是一项财产所有权转移的确认,从物的所有权仍然依附于主物而属于买方

(8)房地产共用部位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由业主依法享有,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擅自处分。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有关建筑物转让的约定。

政府通过拍卖、协议买卖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土地的用途是建设商品房住宅,在付清地价,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后,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宗地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属房地产开发商。

政府与房地产发展商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约定了出让宗地号的土地面积、用途、地价、建筑容积率、开发建设完工期限等规定。同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通常还有如下的约定:(1)房地产开发商除向政府给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每年还必须按规定缴付土地使用权费。(2)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的转让。(4)建筑物必须连同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转让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税费。(5)建筑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新的土地使用者仍应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由此可见,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二级市场首次转让建筑物时,必须连同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

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物时首次转让时,当房地产开发商将不计算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以买卖合同方式来约定不转移,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时,房地产开发商将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买卖合同将违反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物的房屋单元房地产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

1、初始登记。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取得法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文件后,房地产开发商将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物的房地产初始登记。上,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应按如下原则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1)明确容积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与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除商关系,以确定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摊分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2)明确每一房屋单元的建筑面积(含应直接分摊到每一房屋单元的公用面积)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以确定每一房屋单元的房地产权。(3)将不计算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的法律权利确立并归属于计算容积率建筑物(面积)。

由此可见,在初始登记中,由于不计算容积率建筑物(面积)不能取得其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不能取得完整、独立的房地产权利,不能取得《房地产证》,其法律权利只能依附并归于计算容积率建筑物(面积)。

,在房地产初始登记的实务中,房地产权登记机关除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外,对于共有、他项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登记机关并不办理,停车位的法律权利归属亦不记载于房地产权证。

2、转移登记。在房地产二级市场,房地产开发商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依约付清购房款后,双方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首次房地产转移登记。

在二级市场首次房地产转移登记中,房地产登记机关将按《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办理转移登记,将房屋单元的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给买方,确认买方的房地产权。

在首次转移登记实务中,停车位的法律权利归属的转移亦不记载于房地产证权。

由于不计算容积率建筑物(面积)的法律权利只能依附在计算容积率建筑物(面积),当房地产开发商将商品住宅小区的房屋单元全部出售完后,不计算容积率建筑物(面积)的法律权利将全部转移并归属于小区房屋的所有权人,由小区全部房屋的所有权人共同共有。

四、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形式和房地产权归属。

1、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形式。

目前商品房住宅小区停车位存在可以分成二类四种形式:第一类是城市区域或商品房住宅小区里,独立建设的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第二类是商品房住宅小区内的地面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楼房地下停车位(场)。

2、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律文件中,均明确规定多层经营性停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该类停车位建筑物(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多层经营性停车位可以依法独立办理房地产权的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该类停车场的房地产权利人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当事人。

3、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地面停车位是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证》批准同意,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由于地面停车位是直接设置在土地表面的停车设施,即是直接设置在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表面上,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土地使用权。鉴于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住宅小区宗地号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房地产权由住宅小区房屋单元的所有人共同拥有。

4、住宅小区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面积),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在转移登记时,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房地产权依附于取得《房地产证》的房屋单元。

根据本文以上阐述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开发商在转移房地产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不能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单元中分离或分割,不能将首当其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约定为房地产开发商所有。否则,将违反相关房地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小区房屋单元后,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应依法随房屋单元的转移而转移。

可见,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5、小区楼房地下停车位(场)的房地产权归属。

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楼房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亦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因此,楼房地下停车位的产权状况与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产权状况如出一辙,楼房地下停车位的房地产权依附并归属于该幢楼房的全体房屋单元所有人。

五、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面积)时,房地产开发商与买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停车位的产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的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类条款无效。

在二级市场的房地产买卖实务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小区不计算建筑容积率停车位的产权归所有。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在格式合同文本约定:“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停车位的法律权利属于卖方”。

从本文上述的阐述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知道,该约定违反了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有关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有关不允许二级市场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分割的强制性规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该类约定条款无效。

此外,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买方可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确认该类条款无效。

当然,对上述房地权利发生分离时、交易无效的法律观点,有学者认为值得商榷,认为“对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交易过程中是否只能作为一项交易的财产对待,应当根据各类交易的具体情况具体”③。

六、买卖不计算建筑容积率停车位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买卖该类停车位的合同无效。

在目前的房地产法律制度之下,不计算建筑容积率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证》。

在房地产买卖实务中,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不计算建筑容积率停车位产权为其所有,然后再出售停车位,或以出租为名,行买卖之实。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政府房地产管理机关发出的《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证》的情况下,售卖小区不计算建筑容积率停车位,或将停车位与住宅房屋单元捆绑售卖的现象司空见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六十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四)项和第三十九条、《深圳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条和第五十九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八条等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房地产的,法律强制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应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证》后,才能进行房地产买卖活动,否则,房地产管理机关将依法给予查处。

由此可见,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取得小区停车位的《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证》的情况下,售卖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此外,售卖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停车位,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有关不允许二级市场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分割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与买方签订的买卖停车位合同应依法定程序确认为无效合同。

七、应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的法律度,明确商品房住宅小区中不计算建筑容积率停车位的法律权利归属。

目前,对商品房住宅小区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可否买卖、应否买卖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房地产开发商群体和消费者群体的意见泾渭分明。房地产开发商大多主张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可以买卖,其主要理由在于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停车位的积极性,满足大众的需要。消费置业者则大多主张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作为住宅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宜由少数人或强势集团独占,以避免有限的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的共用资源被少数人垄断使用,损害住宅小区的普通市民的整体利益,而且住宅小区的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已计入房地产开发的建设成本之中,房地产开发商不应利用不计算容积率的停车位谋取非法的商业利益。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目前平均每3.3部车辆才有一个停车位④,全国各地均存在停车位的资源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的状况。如何有效地调动房地产开发商投入更多的资源建设停车位?怎样才能合理地、有效率地利用停车位资源,并在二者之中取得平衡?如何才能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值得人们的关注与思索。

1、加强对房地产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现行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存在诸多的缺陷,如:对土地使用权与上盖建筑物所权之间的关系,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物所有权或他项权利的归属关系,主物与从物之间的关系,建筑物共用部位的范围界定等等,缺乏明确全面而又清晰的规定,对房地产财产权利的来源、确权、保护产生不同的认知与解读,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诸多的。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的争议,源于现行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缺陷,源于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对房地产市场行政管理的缺位和错位。应尽快完善我国的房地产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对房地产财产权利的保护。

2、提高有关房地产制度的法律位阶。现行房地产制度的法律位阶大多处于较低的层次,许多事关房地产财产权利起源产生于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房地产财产权利的保护缺乏力度。应进行一步提升房地产财产权利制度的法律位阶,将具有前瞻性、公平性、合理性的具体规定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

3、完善房地产财产权利的登记确权保护措施。房地产作为要式登记、确权保护的不动产,登记确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房地产财产权利的保护能否真正落实这一重大问题。登记机关现行发放的《房地产证》,对建筑物共用部位、他项权利不予记载的登记方式,无意中给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拟定的,有违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条款大开方便之门。房地产财产权利人无法借助所持有的《房地产证》,以完全物权的绝对权直接对抗该类违法的合同条款,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尽快完善房地产财产权利的登记确权保护措施,提升登记确权制度的法律位阶,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遏制违法行为,将会起到立竿见影的良好效果。

我国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不能离开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国情下,利用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尤显重要,立法机关和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对城市房地产公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应有一个长远的战略目标,住宅小区内共用的停车位资源有限,不应买卖。住宅小区内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的法律权利应进一步明确定位归属于小区的全体房屋所有人,由全体房屋所有人共同拥有。同时,要采取优惠和鼓励的政策措施,调动和刺激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各类经营性的停车位(场),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社会需要。

综上所述,在目前的房地产法律制度下,商品房住宅小区计算容积率停车位的产权由取得停车位《房地产证》的权利人拥有,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的建筑物或其法律权利归属于住宅小区的全体房地产权人。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产权归属于某一当事人的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类条款无效。买卖不计算容积率停车位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买卖停车位的合同无效。只有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房地产法律制度,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注释:

①王利明著:《物权法》、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第319页

②王利明著:《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第317页

③王利明著:《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第319页

④罗艾文:《深圳停车到底有多难》、《深圳法制报》2002年8月19日第13版

①王利明著:《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一版。

②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编:《深圳市规划国土房地产规范性文件汇会编》、中国建筑出版社2001年3月出版。

第11篇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机构(乙方)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 出租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第12篇

2.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诺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30分)(答案:a)

a.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失效的以外,为有效

c.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3.下列关于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表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10分)(答案:c)

a.人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b.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c.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通知债权人即可

4.下列关于要约和要约邀请的表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10分)(答案:c)

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c.商业广告均属于要约邀请

5.债权人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判断正误(10分)(答案:错)

6.指出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选项。(30分)(答案:c)

a.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解除合同

b.在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c.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应当按双方原来约定的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7.下列关于保管合同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10分)<答案:c)

a.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有偿的。

b.保管合同自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指出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c)

a.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受托人则不得随时解除合同

b.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请求受托人予以赔偿

c.无偿委托合同中,只有受托人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有权请求受托人予以赔偿。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判断正误。(10分)(答案:错)

10.下列关于买卖合同的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10分)(答案:b)

a.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b.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

c.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就该物解除合同的效力均及于他物

11.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当事人约定出卖人分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下列的有关表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10分)(答案:c)

a.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b.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

c.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也不得就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12.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判断正误(10分)(答案:对)

13.下列关于供用电合同中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10分)(答案:a)

a.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b.用电人未按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c.因发生自然灾害而断电,供电人没有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4.下列有关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的表述,指出其中错误的选项。(30分)(答案:b)

a.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b.赠与人的继承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司起一年内行使

c.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15.指出下列情形下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的选项。(30分)(答案:b)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b.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c.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d.双方订立合同,合同形式合法,但订立合同的目的却非法的

16.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之间互相不再负有任何义务。判断正误。(10分)(答案:错)

1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判断正误(10分)(答案:对)

18.起重机厂与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起重机厂选定的机床厂生产的一台精密机床,然后出租给起重机厂。合同签订后,租赁公司购买了那台机床,租赁给起重机厂使用。起重机厂在使用机床期间,由于机床发生工作故障,使工人赵某致残。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c)

a.赵某的致残,应由起重机厂与租赁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b.赵某的致残,应由起重机厂、租赁公司、机床厂共同承担责任

c.赵某的致残,应由起重机厂承担责任

19.建筑公司向水泥厂发出函件称:我公司急需6o0号矿渣水泥,贵厂如有货,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b)

a.建筑公司发出的函件,性质为要约

b.建筑公司发出的函件,性质为要约邀请

c.建筑公司发出的函件,应视为合同的表现形式

20.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当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相同时,当事一律不得抵销债务。判断正误(10分)(答案:错)

21.机械厂急需一台特种型号的精密机床,由于没有资金,故想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指出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bc)

a.融资租赁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b.机械厂应有权要求出租方按其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交标的物

c.机械厂拥有租赁物的使用权

d.机械厂在租赁期满后,拥有租赁物所有权

22.在承揽合同中,如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有什么权利可以行使。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abcd)

a.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的违约责任

b.要求承揽人承担重作的违约责任

c.要求承揽人承担减少报酬的违约责任

d.要求承揽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23.乘客王某从火车站购买了a次火车的车票一张,但由于王某本人看错了时间,以致未能乘上a次列车。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30分)(答案:abd)

a.王某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退票手续

b.王某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

c.王某逾期办理手续,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但应承担运输义务

d.王某逾期办理手续,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24.a市甲机械公司欲把一批机床运到b市。于是与a市铁路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多式联运合同合同约定,由铁路运输公司负责把这批机床分别经由铁路、公路、水路运到b市,机械公司支付运费人民币10万元。下列有关表述中哪一项正确?(30分)(答案:a)

a.铁路运输公司可以与参加该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其对全程运输承担的责任

b.如果由于水路运输段而致到货迟延,机械公司应向承担该段运输义务的人求偿

c.若因机械公司过错而致铁路运输公司损失,如果已转让多式联运单据,应由持据人负责赔偿

25.下列关于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10分)(答案:a)

a.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都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被撤销的合同自被撤销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c.无效的合同被确认无效时没有法律约束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6.指出下列关于违约金的表述中错误的选项。(30分)(答案:a)

a.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减少

b.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履行债务

c.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27.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只能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判断正误(10分)(答案:错)

28.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b)

a.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双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

c.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29.指出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a)

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才有权行使代位权

b.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也可以径直行使

c.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当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平均负担

30.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受人订立合同时明知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应如何认定责任?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a)

a.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b.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共同分担因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主张权利而使买受人遭受的损失

c.应由第三人向买受人承担责任,而后向出卖人追偿

31.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表述中,哪几项错误?(20分)(答案:abd)

a.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移转

b.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移转

c.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移转,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应当除外

d.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生效时移转

32.买卖合同中,如果出卖方故意提供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给买受人则如何?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10分)(答案:c)

a.买受人在约定的检验期内未通知出卖方的,视为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

b.买受人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方的,视为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

c.买受人不受两年通知时间的限制

33.依照合同法,合同当事人对有些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又无法确定的,下列表述中哪些正确?(10分)(答案:ab)

a.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b.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c.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负担

34.大字公司与华兴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大宇公司向华兴公司出售摩托车100辆,价款为人民币40万元。约定交货后3个月内支付价款。大宇公司交货后,将其对华兴公司拥有的40万元债权转让给东方公司。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ad)

a.大字公司如果不把已将40万元债权转让给东方公司之事通知华兴公司,华兴公司有权拒绝向东方公司履行债务

b.大宇公司即使不把已将40万元债权转让给东方公司的事宜通知华兴公司,华兴公司也无权拒绝向东方公司履行债务

c.如果大宇公司把将40万元债权转让给东方公司的事通知了华兴公司,即使东方公司同意,该通知也不得撤销

d.如果大宇公司把40万元债权转让给东方公司的事通知了华兴公司,该通知除东方公司同意外,不得撤销

35.甲乙两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合同的标的物屑于国家禁止流通物,除此以外合同其他条款均符合法律规定。据此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判断正误(10分)(答案:对)

36.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0分)(答案:ab)

a.甲与乙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出卖一台旧彩电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一幢闲置楼房

c.张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

37.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0分)(答案:abc)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d.受赠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

3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自始当然无效。判断正误。(10分)(答案:错)

39.下列有关租赁合同期限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哪几项?(10分)(答案:ad)

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b。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超过15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c.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租赁合同无效

d.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

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40.甲厂急需一辆大货车运输货物,但又暂无闲置资金,恰逢乙租赁公司开张营业。于是双方协商,由乙公司向丙汽车厂购买由甲厂选定的汽车,然后租赁给甲厂使用。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哪几项正确?(30分)(答案:ad

a.本案为融资租赁合同

b.本案为一般的租赁合同

c.本案的当事人为甲厂、乙公司、丙汽车厂

d.本案中,乙租赁公司享有汽车的所有权

4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20分)(答案:abd)

a.委托监理合同b.技术开发合同c.技术服务合同d.建设工程合同

42.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称:‘‘我校愿向贵厂订购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要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甲厂与乙大学相互发出的函都构成要约。判断正误(20分)(答案:对)

43: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中止履行。判断正误(10分)(答案:对)

44.甲公司与乙公司就购买一批文体用品进行磋商,甲公司在传真中言明,双方达成协议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乙公司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标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8月5日向甲公司开出支票,但甲公司以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b)

a.买卖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乙公司的相应损失

b.买卖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没有义务发货

c.买卖合同已成立,甲公司应履行合同

45.服装厂急需一批苎麻衣料,遂将盖有服装厂公章的空白合

同书和介绍信交给王某,介绍信上写明“委托王某购买苎麻衣料”。王某以服装厂的名义与一家衣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衣料厂按照合同将衣料送到服装厂。服装厂称王某购买的苎麻衣料太多,拒绝付款。指出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选项。(助分)(答案:a)

a.服装厂应当向衣料厂支付全部价款

b。服装厂应支付一部分价款,多余的衣料应由王某向衣料厂支付价

c.王某应向衣料厂支付全部衣料的价款

46.买卖合同中,如果合同标的物是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应如何确定其归属?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b)

a;除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属于买受人

b.除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c.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能屑于买受人

47.研究所与工厂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由研究所向工厂转让电弧焊技术,合同对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作出约定。后来,工厂在该项技术成果的基础上研制成了一项更先进的技术,并且申请了专利。研究所得知后,要求分享权利。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a)

a.研究所无权与工厂分享改进后的技术成果

b.研究所在工厂转让该改进后的技术成果时,有优先购买权

c.研究所有权无偿使用该改此文来源于是进后的技术成果

48.某超市向塑料制品厂订购塑料盆5000只,双方约定,每只塑料盆价格为4元,9月1日塑料制品厂向超市交货,超市验货后即付全部款项。8月1日,塑料制品厂电告超市,称现在塑料盆的价格已由每只4元升到每只5元,要求按每只5元交货。超市表示不同意。8月25日,塑料制品厂提前交货,超市予以接收,此时,塑料盆市价已升为每只6元。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a)

a.超市应按每只4元的价格向塑料制品厂支付货款

b.超市应按每只塑料盆6元的价格向塑料制品厂支付货款

c.超市应按每只塑料盆5元的价格向塑料制品厂支付货款

49.指出下列有关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c)

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

的行为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50.下列关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表述,正确的是哪项?(10分)(答案:a)

a: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b.债权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同意的,因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

c.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同意的,因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负担

51.甲乙两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在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合同标的物是禁止流通物,其余条款均齐备并符合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b)

a.合同可撤销b.全部无效c.标的物条款无效,其余条款有效d.合同效力未定

52.指出下列有关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a)

人行为人没有权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权的,该行为有效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人追认后才生效力

c.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才有效

53.张某到某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10万元现金和其它贵重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第三天下午,张某凭取物单去取密码箱,发现已被他人取走。张某要求饭店赔偿全部损失,饭店予以拒绝,发生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a)

a.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赔偿张某全部损失

b.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承担主要损失,张某应承担部分损失

c.保管合同不成立,但饭店应承担责任

d.保管合同成立,但无效

5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判断正误(10分)(答案:对)

55.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没有加盖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向乙方供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对双方达成的协议应如何认定处理,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c)

a.协议无效,已履行的部分双方互为返还,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b.协议无效,已履行的部分双方互为返还,未履行的部分,由法院判决后再决定

c.合同已经成立,货物质量问题由法院裁决

56.在旅客运输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旅客自带行李毁损、灭失的,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a)

a.承运人自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除承运人证明是旅客自己的重大过失的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应当由承运人和旅客平均分担责任

57.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判断对错。(10分)(答案:对)

58.下列有关要约、承诺期限的表述中,哪几项正确?(20分)(答案:ac)

a.要约以电报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b,要约以信件形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信件没有载明日期的,自该主件到达受要约人之日开始计算

c: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59.指出下列关于保管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c)

a.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又不能确定的,保管应当是有偿的

b.寄存人向保管人交储保管物时,除另有交易习惯外,保管人可以不给付保管凭证

c.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无偿保管人可以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6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8月10日由甲公司

向乙公司提供水泥500吨。同年7年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害发生之事通知乙公司。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5万元。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d)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折5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5万元只承担部分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于赔偿乙公司5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5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61.合同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对方当事人应如何主张其权利?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a)

a.对方当事人只能向违约当事人主张合同权利

b.对方当事人只能向第三人主张侵权权利

c.对方当事人应当要求违约当事人及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当事人及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62.张某将房屋出租给王某使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年,在合同履行期间,张某与a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a公司立即要求王某从该房搬走,王某不搬,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关于张某与王某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a公司的效力,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a)

a.继续有效b.无效c.双方必须重新修改合同,才对a公司有效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63。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abcd)

a.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构件积压的损失

b.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

c.应当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机械设备调迁的损失

d.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承包人因此而受的损失

64,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20分)(答案:bcd)

a.发包人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汁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汁、施工承包合同

b.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c.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d.分包单位将取得的工程再行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65.指出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bcd)

a.无偿的委托合同,只有因受托人的故意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b.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不管有偿、无偿,应当赔偿损失

c.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d.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也可以要求赔偿

66.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列哪几项是书面形式?(10分)(答案:abcd)

a.合同书b.电传、传真c.电报、电子邮件d.电子数据交换

67.下列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几项?(30分)(答案:abd)

a.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签订一个建设工程合同

b.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总承包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工程,可以由本人来完成,也可以由他人来完成

d.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68.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于8月1日交货,乙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无力支付货款,并拥有确切证据,于是提出中止合同,未获乙允许,甲于8月1日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货物。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选项。(30分)(答案:acd)

a.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b.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但可以只交付部分货物,待乙提供担保后,再交付剩余部分’

o.甲应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如果乙不付货款,甲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69.下列关于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10分)(答案:d)

a.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b.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中,行纪人与受托人都是以委托人名义为法律行为或事实行为

c.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人与受托人都对自己行为负直接责任

d.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则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70.甲公司对外负债400万元,另有100万元货款没有收回,欠款人为乙公司。1998年10月,甲公司经全体股东同意分立为丙、丁两公司,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登记与公告。同年12月,丙、丁公司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原由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由丁享有,并通知了乙。指出下列表述中错误的选项。(30分)

(答案:abc)

a.丙、丁之间的协议无效,乙应向丙偿还100万元货款

b.丙、丁之间的协议对乙不发生效力,丁无权向乙追索货款

c.丙、丁之间的协议成立,但乙不得向丁偿还100万元货款

d.丙、丁之间的协议有效,乙应当向丁偿还100万元货款

71.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受害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abcd)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c-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d.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72.甲服装厂与乙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服装厂供给开发公司羽绒服2万件,总价款300万元。货物由服装厂运到开发公司。验货付总货款的50%,其余货款在收货后1个月内支付。签约后,服装厂用汽车把货物运到开发公司指定的地点。但开发公司只筹集到20万元货款。服装厂于是没有让开发公司验货,并将货物拉回。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这项。(30分)(答案:bd)

a.服装厂将货物拉回的行为已经违约

b.服装厂将货物拉回的行为没有违约

c,开发公司违约在先,服装厂违约在后

d.服装厂将货物拉回的行为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73.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10分)(答案:ab)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b.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其债权为限,其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c.债权人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二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74.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十万瓶劣质白酒,价款20万元,货到结清款项,并约定乙方须贴加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合同履行时,甲方借手头资金紧张,只付了12万元款项即提走全部十万瓶白酒。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几项?(20分)(答案:bc)

a.乙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余下款项

b.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10万瓶白酒和12万元货款应收缴国库

75.指出下列关于合同成立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ab)

a.运输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b.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仓储合同自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成立

d.租赁合同自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时成立

76.依照合同法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10分)(答案:ab)

a.技术开发合同b.技术转让合同c.技术咨询合同d.技术服务合同

77.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旅客应当补交票款,乘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10分)(答案:abcd)

a.旅客无票乘运b.旅客超程乘运c.旅客越级乘运d.旅客持失效客票乘运

78.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0分)(答案:abcd)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c.故意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虚假情况

d.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79.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判断正误(20分)(答案:错)

80.国画爱好者张某去某画廊参观,正遇上画廊展卖一批国画。他挑中一幅一位名家的红梅图,以5000元的价格买下,假定这一日是2000年5月1日。2000年6月1日,他知道了这幅红梅图是复制品而不是他买画时预想的真迹。如果张某要行使撤销权,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o)

a.张某没有撤销权

b.张某可以直接向该画廊发出撤销该合同的通知,通知抵达画廊,合同即被撤销

c.张某有权行使撤销权,但必须2001年5月1日以前行使

d.张某有权行使撤销权,但必须在2001年6月1日以前行使

81.甲与乙约定,甲以2000元人民币购买乙的一台高级录音机,5月1日到乙家中,货款两清。合同签订后,甲没有经过乙的同意,便把自己在该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丙。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c)

a.甲丙之间转让买卖合同权利义务的协议对乙发生效力,乙应向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b.甲丙之间转让买卖合同权利义务的协议对乙发生效力,但乙履行合同义务增加的费用应由甲负担

c.甲丙之间转让买卖合同权利义务的协议对乙不发生效力

82.市纺织厂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约定:供电局长期为纺织厂供电,并详细地规定了电力、电量、用电时间等条款。7月10日到14日,该市连降暴雨,造成纺织厂等多处地方停水停电。7月15日,纺织厂向供电局反映情况,要求立刻恢复供电。但供电局到7月底还没有恢复纺织厂酌供电。纺织厂由于停产,直接、间接损失巨大。下列表述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c)

a.由于断电系自然灾害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b.由于断电系不可抗力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c.供电局应当对其未及时抢修而给纺织厂造成的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d.纺织厂的损失应当由供电局承担小部分,纺织厂自己承担大部分

83.下列关于行纪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10分)(答案:b)

a.人行纪人只完成部分委托事务的,委托人有权不向其支付报酬

b.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委托人不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c.委托物的买人或卖出,以行纪人自己作为出卖人或买受行纪人无权再请求支付报酬

84.下列有关提存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20分)(答案:abc)

a.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b.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c.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没有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d.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85.下列关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10分)(答案:a)

a.如果相对人知道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其代表行为应视为无效,合同亦无效

b.无论相对人知道或者不知道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其代表行为均为无效,合同有效

c.如果相对人应当知道却不知道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其代表行为应视为有效,合同亦有效

86.下列关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几项?(10分)(答案:ac)

a.如果经过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有效

b.只有经过权利人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该合同才有效

c.如果无权处分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了处分权,则该合伺有效

d.该合同自始当然无效

87.张某没有经过王某授权,便以王某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效力应如何认定?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10分)(答案:abd)

a.未经王某追认,则对其不发生效力

b.王某如果不予追认,应由张某承担其行为责任

c.即使王某不予追认,也应由张某、王某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追认后,则合同自始有效

88.公民甲与公民乙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委托乙管理他在a市的一家茶叶经销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由于急病而死。乙的继承人丙没有及时告知甲这种情况,也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致使甲的茶叶店遭受重大损失。甲要求丙赔偿损失,丙不允。甲诉至法院。指出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

(答案:d)

a.丙没有义务及时通知甲,乙已死亡的消息,也没有义务赔偿甲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b.丙没有义务及时通知甲,乙已死亡的消息,但有义务赔偿甲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c.丙有义务及时通知甲,乙已死亡的消息,但没有义务赔偿甲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d.丙有义务及时通知甲,乙已经死亡的消息,也应当赔偿甲由此而遭受的损失

89.甲公司与乙供销社对买卖女式呢料大衣事宜进行了协商。乙供销社欲买甲公司女式呢料大衣枷件,甲公司表示同意。但在单价上发生分歧,甲公司要求单价为每件100元,乙供销社则只准备出价90元,后来双方同意以后再对价格问题进行协商。随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指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选项。(20分)(答案:a)

a.双方合同成立

b.双方协议内容缺乏法定要件,合同不成立

c.双方协议内容缺乏法定要件,合同虽然成立,但影响其法定效力

90。下列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椰一项?(10分)(答案:c)

a,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也包括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b.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月技术秘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c.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是技术秘密的合法拥有者,但没有义务保证技术有效,能达成到约定目标

91,某小学向木具厂发出要约,要求以每套150元的价格订做课桌椅50套,并附有规格要求明细说明,要约中还称,若同意要约,则应在9月1日以前交货。木具厂接到要约后,立即发出回函,称.同意价格和数量等要求,但交货日期要推迟到9月10日。实验小学接到回函之后,立即表示反对。请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20分)(答案:b)

a.木具厂的承诺有效,合同的履行期限应为9月10日

b。木具厂的承诺无效,合同没有成立

c.合同成立,但合同履行期限应为9月1日以前

92.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c判断正误(10分)(答案;对)

93.依照法律规定,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哪一项?(10分)(答案:c)

a.若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则该承诺无效

b.若要约表明了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则该承诺无效

c.即使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该承诺也依法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为准

94.本材公司于3月中旬向经贸公司发出函件,称:“我公司现有大批落叶松木材,价格每立方米50元,若贵公司需要,请于4月底之前来提货。”经贸公司于4月15日,雇佣了5辆大卡车前去提货。木材公司经理告知经贸公司负责人,本材于4月]日以前已全部销售给四个建筑工地。经贸公司坚决要求木材公司供货3卡车。双方发生争执,请问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a)

a.木材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木材公司应当向经贸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木材买卖合同没有成立,双方各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c.木材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履行期限不明而暂不发生效力

d.木材买卖合同没有成立,但木材公司应向经贸公司支付雇车费用等损失

95.王某急于去医院看病,在马路上等待出租车载她去医院。由于是清晨,出租车很少。10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在其身边停下。司机称该车是新车,一大早坐车的是个病人,不吉利,提出要王某支付高于平时的乘车费。王某不想再等其他的车,只好上车,并按司机的要求支付了乘车费。指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选项。(30分)(答案:c)

a.该客运合同已经履行,王某无权要求撤销

b.该客运合同因为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王某无权要求变更

c.该客运合同王某有权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d.该客运合同自始当然无效

96.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该承诺一律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判断对错。(10分)(答案:错)

9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20分)(答案:abcd)

a.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b.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c.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9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10分)(答案:a)

a.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