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05:24: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煤矿安全培训;针对性;培训质量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效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成为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达到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需求的目的,在具体的安全培训工作中,应着重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质量,具体应从制定明确的安全培训目标、合理选择安全培训内容以及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覆盖面等方面入手,保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能够取得实效,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1煤矿安全培训应制定明确的安全培训目标
基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安全培训过程中,制定明确的安全培训目标是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关键。结合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际,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1制定阶段性的安全培训目标,并做好培训目标的分解
考虑到煤矿安全培训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制定阶段性的安全培训目标是指导安全培训工作有效进行的关键。为了保证安全培训目标得到有效实行,做好培训目标的分解十分重要。煤矿企业在设计和策划培训时,要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不同的培训层次和不同的培训对象,考虑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要求、专业技术能力、受教育水平、工作经验、曾经接受过的培训以及可承受风险等的因素,制定不同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教学计划与大纲。
1.2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要求确定安全培训目标
在培训目标制定过程中,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的分析,做到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安全培训目标,使安全培训目标能够达到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提高安全培训目标的针对性。
1.3把握安全培训原则,提高安全培训目标的可行性
为了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在安全培训目标确定过程中,应把握全面性、有效性和针对性的培训原则,提高安全培训目标的可行性,使安全培训目标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煤矿安全培训应合理选择安全培训内容
考虑到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特殊性,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除了要突出煤矿生产特点之外,还要与煤矿的生产实际相结合,达到提高安全培训针对性的目的。因此,煤矿安全培训应合理选择安全培训内容,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2.1做好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
在煤矿安全培训过程中,在具体安全培训内容的选择中,首先应做好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让员工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能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在具体生产中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安全活动要求实实在在,煤矿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提出了“安全在我心中、安康在我手中”的活动口号,做到“宣传、组织、考核”三到位。充分利用黑板报、壁报栏、标语口号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消灭安全教育死角,杜绝安全知识盲区,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和安全教育覆盖率均达到100%。
2.2做好员工基本安全生产常识的培训
除了做好安全意识的培养之外,在煤矿安全培训过程中还要做好员工基本安全生产常识的培训,让煤矿员工能够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必要的逃生技巧,最大程度的保证煤矿员工的生命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消灭事故苗头,制定整改措施,并进一步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文明生产。
2.3做好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突发事故的安全培训
在具体培训中,还要加强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突发事故的安全培训,做到提高员工的操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并能够在遇到突发事故的情况下有效保护自己,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煤矿安全培训应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基于煤矿安全培训的特点及其特殊性,在煤矿安全培训过程中,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覆盖面是十分重要的。结合煤矿安全培训实际,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煤矿安全培训应重点围绕煤矿生产实际
为了保证煤矿安全培训能够取得实效,在具体培训过程中,应重点围绕煤矿生产实际进行培训,提高煤矿安全培训的针对性,使煤矿安全培训能够做到重点突出,更好的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安全技术培训,不仅要注重理论上应知应会的考核,更要注重现场操作中应知应会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并作为对培训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其责任心和压力感。要把安全技术培训质量作为职工竞争上岗、优化组合的基本条件,并与技师评聘和个人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即便是相同工种,也要视技术素质的差异和劳动贡献的不同,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向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这样,才能真正调动职工学习运用安全技术知识的积极性。
3.2煤矿安全培训应做好重点内容的培训
在煤矿安全培训过程中,应做好重点内容的培训,重点进行安全常识、生产技能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培训,使煤矿安全培训能够找准着力点,提高培训质量。
3.3煤矿安全培训应提高培训范围实现全面覆盖
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它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思想,是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安全生产法》实施后,企业普遍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也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但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仍不理想,最主要的原因是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仍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当成一劳永逸的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没有规划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不能适应企业扩张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发展需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的覆盖面不足,容易出现“重在对现场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轻对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的局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资质不强,培训装备不足,企业各级人员得不到更高水平安全知识技术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效果后评估管理不力,各级员工安全学习的动力不足,员工安全素质没有得到真正提高。这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都将极大地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效果。
企业的员工组成中,现场作业人员通常又分为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这是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又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受害者或责任者。现场作业人员能否安全、熟练地操作各种生产经营工具或者作业,能否得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切实保障,能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往往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预防事故。因此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应放在生产现场,就是要通过抓好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及现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具体贯彻执行者,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落实者,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护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知识水平的高低、工作责任心的强弱,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企业必须要重视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
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就迫切要求主要负责人掌握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对一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来讲,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由此可见,从长远安全管理的角度来看,企业要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前提条件是把培训的对象涵盖到企业的全体员工,使企业现场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主要负责人达到更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更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全体员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诚如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样,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也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与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严格考核”的管理模式,优化一切可供利用的培训资源,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结合这几年本人在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体会,本人认为,为了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取得好的教育培训效果,真正有助于提高企业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抓好以下工作:
1、编制符合实际、合乎规律的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执行企业各级人员的阶梯式教育培训计划,每个年度应当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确保每一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和教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并随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适时修改计划;
2、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制度及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教育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所应当承担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各级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登记、培训、考核、发证、资料存档等工作,环环相扣,层层把关,规范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必须涵盖到企业每一级的员工,真正做到全员培训取证上岗,定期培训提高的教育培训管理目标;
3、编制企业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断发展,及时变更或修正培训教材的内容,不断提高企业各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受客观经济发展的制约,我国国民的安全文化素质相对比较落后,大多数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和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严重不足。因此,企业每一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一般都应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教育,但应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侧重于不同的教育内容,提出不同的教育培训要求。
4、建立形成相对稳定的教育培训师资结构,且须采取内外培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方法,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提高教育效果。对于现场生产作业等的基层人员,开展培训时应多采用互动式的“双向沟通”,就是在培训过程中,给职工一定的发言权,将他们的疑惑摆出来,大家共同分析,授课者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加以引导,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从而达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效果;
5、树立“安全第一”的教育培训观念,企业要定期开展各种专业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而每一项次的专业教育培训教材都必须含有相应的安全培训的内容,每一项次的专业教育培训活动都必须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并进行相应的严格考核管理,在企业中形成“安全活动融合在每一位员工的每一项行为”的安全文化理念。专业技术知识培训结合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更容易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教育培训的技能也与日俱增容易落实到生产活动中;
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一、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主管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主管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主管组织的培训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内部强化培训在建工程进度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措施:
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目部。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紧密地与公司生产需要相。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一、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
2.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全县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宣传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设立咨询点,举办知识竞赛和演出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在活动安排上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让各项活动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4.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增强活动的教育性和实效性;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的载体,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5.加强与主流媒体的联系。完善与新闻媒体的联动机制,保持新闻宣传渠道畅通;做好《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安全生产报刊的征订工作;定期向媒体及社会公众安全生产状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6.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员工“三级安全培训”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和外包工上岗、转岗的安全应知应会培训)的培训。按照“分级、分类、从严、不重复”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着重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参培率;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不断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7.组织开展对全县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2011年全县乡镇(街道)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培训率50%以上,争取两年轮训一遍;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每年更新知识培训一遍,从而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8.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坚持以检查促培训、以执法促培训、以考核促培训、以许可促培训,重点抓好培训计划申报、教培备案和培训考核三个环节。
9.规范培训机构从业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行为规范的通知》精神,不断规范我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从业行为,督促其加大培训的软件、硬件投入,强化师资管理,不断规范培训人员档案和教学档案管理,组织开展培训教学的交流、优秀教案的评选等活动,努力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10.完善安全培训信息库。继续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培训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不断完善安全培训信息库,使安全培训基础资料更加详实、准确。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11.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分管领导和具办人,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安全培训,突出重点,因需施教,确保质量。
(一)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技能。
(二)2012年计划培训人员3800人左右,其中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安全管理干部200人;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45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650人;高危行业中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219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1800人;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76人;协助市举办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450人。
三、培训对象
(一)全县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度假区管委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县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三)高危行业有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四)社区、村级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县成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五、职责分工
(一)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全县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负责乡镇、管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安监站长及安监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此类培训,由县安监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安监、经信部门:协同抓好全县工业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工业企业认真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开展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确保非煤矿山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县安监局按照规定,指导安全培训机构分期分批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培训。
(三)公安部门:负责全县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防火、灭火及火场逃生等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爆器材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交通部门:负责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水上船舶、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路建设企业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校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将师生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教学大纲和教育特点开设学生安全知识普及课,每学期不得少于两个课时,各级各类学校应认真组织师生参加应急逃生演练,每学年不少于一次。
(七)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并监督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特别是督促企业落实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负责对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人社部门: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负责全县农民工、再就业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九)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特种作业培训全覆盖。
(十)文广新和广电部门: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广电台要加强公益安全内容报道,每季度至少播出一期安全专题节目。文广新局负责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
(十一)旅游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的经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旅游公司负责人、导游、司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水利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抓好本辖区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中层干部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根据各自实际,采取适合的方式开展社会公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常识及应急自救与逃生等。配合县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培训前摸底、培训中组织、培训后发证工作。并负责做好培训登记、备案、归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干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切实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2、认真组织,确保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县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于4月20日前,上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安监站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培训任务的完成。
关键词: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安全生产不容忽视,必须大力加强,现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结构比较复杂、施工特点较多的称为特殊工程,二是结构共性较多的称为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在施工项目生产活动中,根据规模、工程特点、工期、结构复杂程度、劳动组织、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变配电设施、施工机械设备、架设工具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找出危险点,建筑施工的伤亡事故主要发生在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坍塌等五个类别中。从管理和技术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项目安全施工。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1.地面及深坑作业防护;2.施工现场安全规定;3.立体交叉作业及高处防护;4.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5.施工用电安全;6.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结构;7.自然灾害(防雷击、防台风、防地震、防洪水、防冻、防暑降温、防滑等):8.防火防爆措施。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施工企业方针、目标,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促使员工及施工企业管理者树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的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其次能够普及员工的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
包括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
1.对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行业安全生产技术与方法。(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政策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范和标准。(3)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4)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2.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2)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3)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应急处理措施;(4)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对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新从业人员应进行车间(工段,区,队),厂(矿)班组三级安全教育。(1)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主要的内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串岗的危险因素;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2)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主要的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关事故案例等。(3)班组级安全教育主要的内容: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装置,生产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企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建筑架子工、建筑电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一旦发生事故,便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术训练,并经严格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的注意事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日,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事故现场会、宣传标语及标志,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三、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包括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经常性检查、节假日前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性检查。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主要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整改。硬件系统主要是查作业环境、查安全设施、查辅助设施、查生产设备。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常规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到作业现场,通过感观或辅助一定的简单工具、仪表等,对作业人员的行为、场所的环境、生产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表法:列出各层次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进行检查或评审。
3.仪器检查法:用于获得设备、机器内部的缺陷及作业环境条件的真实信息或定量数据,为后续整改提供信息。
(三)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程序
1.确定检查目的、对象,掌握有关法规、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危险因素;制订检查计划,安排检查方法、内容、步骤;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准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工具、记录表格或记录本;训练和挑选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依据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做出判断,找出主要问题,即管理、环境、人、物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进行检验。
3.通过访谈、查阅文件和现场观察、记录、仪器测量的方式获取信息。
4.针对存在的问题,确定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对复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闭环。
参考文献:
[1]徐金梁.陈玉珍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思考[J].建筑经济,2007.
[2]孟宪海.国际工程担保制度研究借鉴[J].建筑经济,2000.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引导全市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这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年到**年,用三年时间,使全市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职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使参加培训的职工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提高,职工的“三违”行为明显减少,各类工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建立职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年以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年以建筑、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年以机械、冶金、建材、电力、道路交通等行业的企业职工为重点。通过培训,到**年底,力争使全市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职工经培训考试达到合格。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建管委、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称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副主席曹和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确定名单)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培训范围和对象
(一)培训范围。**境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中除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需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以外的企业单位其他各类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临时工。
四、培训和考试内容、方式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统一使用《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该教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二是与光盘配套的书本资料)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进行培训。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增加职工必须了解和掌握的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内容。
培训方式: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各系统和各单位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培训主要以企业为单位,通过组织职工观看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光盘、学习配套教材的形式进行;各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培训形式结合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全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材(占70%),行业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占30%)。
考试方式:按照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统一提供试卷,设定专门考场,组织对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闭卷考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可采用开卷方式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重新考试一次;仍不合格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五、实施步骤
(一)制订培训计划。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培训实施方案》(附件1),制订出三年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十天内,报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
(二)组织报名。各县(市)区、各系统和各单位要按照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的要求填报《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报名汇总表》(附件2),统一向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报名。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报送的培训计划和报名情况,统一向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办公室报送并征订培训教材。
(三)培训、考试及发证。每年的5月至11月,为职工培训、考试的阶段。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开展培训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统一安排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对考试合格者由各县(市)区、各系统、各单位将职工的电子档案资料(包括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职称、单位名称、从事工种、身份证号码、培训单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和考试成绩)报送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由市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上报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经省职工安全培训办公室审核后,发给统一制作的培训合格证书。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特有工种由相关部门鉴定后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总结表彰。每年底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对培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给予表彰。总结表彰办法另行制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和中央、省在黄大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要通过宣传和发动,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良好氛围。
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但是建筑工程的安全事故还是经常发生。如脚手架倒塌、塔机失稳事故;高空坠落及触电事故等等。这些事故的发生,都明显存在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其实,上述所言的现象也只是一个表象。其根本在于安全工作不是靠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管理的工作,它应该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知识和业务技术的学习,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组织机构,不断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
一、企业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主要安全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企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安全机构不能仅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安全组织机构人员要熟知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并贯穿运用到企业生产实践中去。要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融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更体现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企业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进单位教育
对于新进单位的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一般企业对于新进单位的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这也是新职工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企业对新职工进行初步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各部门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和文明施工要求;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班组对新分配来的职工进行工作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从事施工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本工种容易发生事故环节、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2.特种及特定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针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安全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职工进单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反映安全教育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长期性,有利于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的安全理念,有利于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更加具体地反映出安全生产不是一招一式、一朝一夕,而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社会化公益性工程。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常性教育的一个缩影,长期有效的班前活动更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哪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决定》(安委〔2012〕10号)为依据,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为着力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宣传教育培训平台,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着力构建“大宣传、大教育”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美丽共同缔造”安全有序。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要基本形成适应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培训标准化管理;培训面和培训力度明显加大,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安全培训工作步入良好持续发展的轨道。
三、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一)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
1、加强决策部署宣传。大力宣传2014年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强化全社会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六五”普法,扩大普法渠道,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
3、加强工作制度宣传。宣传安全生产各项制度,重点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推进各级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4、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群众乐于接受的原则,认真抓好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驾驶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
5、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通过文艺演出、广场宣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全民安全意识;通过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安全生产月”效果。
6、加强典型推广宣传。积极宣传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树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广泛宣传监管部门和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新成效,大力推广强化“双基”、创新监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7、加强重大活动宣传。认真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十一、国际马拉松赛、“9•8”投洽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宣传,同时结合各个时期,如禁炮、春运、法制日、交通日等咨询工作开展宣传;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标准化建设等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8、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按照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群众乐于接受的原则,认真抓好外来务工人员、青少年、驾驶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9、加强安监系统政务网站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及各镇(街)子网站的维护与信息更新,发挥网络宣传平台的作用,坚持做到每天更新信息,当天信息当天更新,舆情收集应对有效,重要决策部署解读宣传到位。
10、加强新时期阵地建设。加快推进安全文化长廊、社区安全教育馆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宣传方式由“填鸭式”向“互动式”转变。通过开辟事故警示栏、法制宣传栏等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阵地向镇(街)、村(居)、学校和企业延伸。
11、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协调,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在主流媒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及时重要信息,传播安全文化,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2、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户外LED显示屏、楼宇终端等新兴媒体,加强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安全生产知识水平。探索联合宣传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3、拓展“道德讲堂”活动。拓展以“诚信生产、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把讲堂活动有序向镇(街)、企业延伸。
(四)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宣传
14、规范新闻制度。及时公开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报道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完善突发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协调机制,及时、主动、准确地对外权威信息,把握舆论主动权。
15、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来信来访、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等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舆论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五)加大安全文化环境建设宣传
16、加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创建标准宣贯力度,提高企业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宣传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典型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17、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宣传。通过在人员密集区域悬挂横幅、发放安全手册、编制易懂易记的安全知识小口诀等方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的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良好舆论声势。
18、加强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宣传。大力宣传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重要性、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引导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配合市安委办广泛开展安全文化专题宣传,重点宣传道路交通、消防、建设、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常识和自救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整体提升城市安全水平。
(六)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9、抓好《决定》的宣贯工作。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决定》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短信等多种途径,不断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
20、加强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聘请有关专家以面授或视频讲授等形式,分期分批对区、镇(街)、村(居)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1、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的安全培训。重点抓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加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力度,确保持证上岗率100%。指导协调、监督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重点抓好农民工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2、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专项)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我区行业特点,有计划地组织安全标准化、应急救援管理等重点项目、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和防范能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23、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突出抓好事故易发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工伤预防能力。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
24、加强宣传队伍建设。区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宣传员,各相关单位及镇(街)、村(居)要有专(兼)职安全生产宣传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络。年度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员培训不少于2次,进一步提高信息员搜集、采编和报送安全生产信息的能力,强化安全生产信息队伍素质。积极促成市安全协会与我区职校设置宣传培训中心,适时组织专家下基层、下企业拓展授课、咨询等服务。
25、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各镇(街)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所需经费。
关键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培训;教育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一个永恒不变的主题,当今,我国经济迅速的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是蒸蒸日上,然而发展所带来的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目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形势是非常严峻的,施工安全生产问题始终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三项重点工作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的作业环境和管理上的不足,根据统计分析,全国建筑行业80%以上的人员伤亡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规范作业人员安全的行为,并最终实现安全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施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这些是可以通过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来实现。
1 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为加强建筑业企业职工安??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
我国的安全管理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指所有生产活动中要将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指所有的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对生产活动的特点,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从而使工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2)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对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卡,实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训内容、学时、培训人、时间、地点以及考核成绩等。对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措施费中将安全教育培训费单独列项,并对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做到专款专用,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等培训费用的资金投入。
3 运用多样化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到时刻提醒注意安全,时刻不忘安全
安全生产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安全会、安全会议、安全知识考核、安全技术交流、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安全教育电影、幻灯、宣传栏、警示牌、横幅标语、宣传画、安全操作规程牌等都是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的方法,以上教育方法可以分为课堂教育、现场观摩、影像教育、正反面对比教育、现场宣传教育五种类型。
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中,我们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要在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等的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现场对比教育,加深工人对教育内容的印象,提高工人对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进而达到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最终实现安全生产。
4 注重安全培训教育的效果,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目前,许多建筑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视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结果造成作业人员对施工现 场、本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项一知半解,达不到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导致工人由于安全生产技能、知识的贫乏而酿成事故。
(2012年1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公布,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
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安全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
安全生产相关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培训有关服务,对安全培训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促进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大纲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组织制定。
第七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优秀安全培训教材的评选。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优先使用优秀安全培训教材。
第八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第九条
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所需经费,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师傅带徒弟制度。
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除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外,还应当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招录职业院校毕业生。
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作业,可以免予参加初次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除外。
第十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
第十六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安全培训,包括远程培训。
第三章
安全培训的考核
第十八条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应当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分步推行有远程视频监控的计算机考试。
第十九条
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
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考核;负责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考核;负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由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
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备查。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二条
接受安全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其他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的式样,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规定。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二十七条
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情况,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
(二)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
(三)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四)培训收费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安全培训管理档案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五)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三)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合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除撤销其相关证书外,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自撤销其相关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证书。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
(二)矿山新招的井下作业人员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经实习期满独立上岗作业的;
(三)相关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其他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