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17:02: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依法统计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工作质量年”的总体定位,以“有利于统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有利于统计地位和形象的提升,有利于统计人的全面进步”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重点
1、树立依法统计观念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统计意识。依法统计是政府统计部门的职责所在,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落脚点就是依法统计。法规、人事部门要积极组织全体干部以及新入局队工作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加强考核。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掌握统计法和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原则和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履行统计法的要求。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2009年是统计“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开展的第四年。要以修改《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统筹安排,利用电视、广播、《怀柔报》等宣传媒体开展有声势、有影响、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五五”法制宣传活动推向。
(2)加强网上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网络宣传阵地快捷、低成本的优势,在怀柔统计信息网“普法专栏”版块上,不断更新、丰富内容,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对全社会成员全局队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
(3)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对规模以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管统计工作领导采取座谈会形式进行普法,听取企业在执行统计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以及需要统计部门改进的意见建议,通过座谈研讨,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对村级统计人员采取统计普法培训班形式普法。使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内容有一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和理解。
(4)充分利用怀柔区统计局主办的《统计方圆》刊物,开设统计“普法栏目”,普法专栏内容采取统计法知识问答形式,对统计法主要内容进行解答。
(5)积极协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好普法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按时送交“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所需普法宣传材料。
3、利用执法检查进行面对面普法宣传
2009年,各科、队、所要充分利用日常检查和督导检查之机,对应查的近300家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统计主管领导、统计人员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普法宣传。
4、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和年、定报布置会时机开展普法宣传
2009年局内各专业科室已制定了培训计划,要在认真落实专业培训的同时进行统计法的宣传。年、定报布置会统计法宣传内容以宣讲统计违法案例为主要内容,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法制宣传工作时间安排
1—3月份:
1、研究制定《怀柔区统计局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召开统计科、所长2009年法制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我区2009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3、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4—6月份
1、迎接市局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7—9月份
1、统计所举办村级统计人员普法培训班;
2、参加全局统计知识竞赛活动。
10—12月份
1、部分统计所组织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
2、落实全市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周活动;
3、完成考评、总结工作。
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保障措施
1、各级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实把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
2、统计所要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法定代表人座谈会和村级统计人员培训班。座谈会、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提前2周时间通知联系镇、乡领导、法规科人员,确保座谈会、培训班质量。确实通过座谈会、培训班的形式使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对统计法有进一步的了解,增进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村级统计人员的感情,为今后配合统计部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____年工资统计工作会议今天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20__年度工资统计工作进行小结;二是布置____年工资统计工作;三是讲授工资统计汇总软件的使用。
下面,我讲二点意见:
一、____年度工资统计工作回顾
____年,各县、各部门都能认真贯彻落实在广州市召开的全省人事干部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按时按质地完成工资统计任务。具体表现在:
(一)、领导重视。从各县、各部门反映的情况看,各级人事部门和市直各单位领导对工资统计报表工作都非常重视,切实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对如何搞好工资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有些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有些县注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工资统计人员能够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按时按质完成工资统计工作任务。各县人事局领导都能亲临统计工作布置会,并对如何做好统计工作阐明意义、分析难点、提出要求,给统计同志以极大的鼓舞,进一步增强了搞好统计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二)、制订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统计工作。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县、各单位参会人员都能及时将会议精神向领导汇报,并对当年统计工作做了周密的部署。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保证统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依法统计。各单位都能按照《统计法》、《人事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要求,依法进行报表的填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工资统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开发利用统计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各级人事部门能充分利用统计资料,整理统计资料汇编和撰写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五)、加强培训,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各县、各单位都十分重视培训工作,大多数地方都采取以会带训的办法,通过培训,使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逐步提高,从而保证了统计工作的质量。
____年的工资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报表上年底数没核对、汇总数据出来后不注意数据审核、漏填补充资料或补充说明、没报统计总结和统计分析材料等,这些虽然只是单位的情况,但却影响了全市人事统计工作的全局,必须引起重视并注意加以解决。
二、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几点要求
1、要刻苦钻研业务,提高统计工作业务的水平。近几年来,工资统计工作队伍人员更替较快,一些老的统计干部转到了其他工作岗位,不少新生力量充实到统计工作队伍中来,这是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新充实到统计工作队伍的同志大都受过系统的高等教育,思想观念较新,现代科技知识水平较高。他们为统计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为统计工作上新台阶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工资统计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需要了解和懂得工资工作的各项政策,需要有统计专业的相关知识,也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我们要求统计干部对工作要一丝不苟、兢兢业业,认真学习人事政策,钻研干部统计业务知识,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给统计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工资统计工作做精、做细、做活。
2、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年报布置工作。____年工资统计年报工作与去年相比,变化不大,但是时间紧,任务重。大家回去后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尽快把工作布置下去。
3、加强队伍建设。各县是要采取以会带训的办法,在布置会期间进行培训,特别是对新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更要注意做好培训工作。对他们要提出严格的要求,要求他们不仅要弄清各套报表的关系,每套报表的统计范围、统计对象、指标含义,还要求掌握统计汇总软件的操作。
4、加强指导,保证质量。各县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检查,把好质量关,把质量问题作为统计工作的一件根本大事来抓,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绝不能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而忽视统计数据质量,出现数据质量问题。
5、要按时上报。____年工资统计工作要求各县于____年1月20以前完成,市直单位按市里统一计划按时上报。数据汇总会拟于____年1月20日至22日召开,具体时间、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各县要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主动,把工作做好。特别是还要负责人才资源(以前干部)统计工作的同志,更要合理安排好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
6、加强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近年来,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加强统计分析工作。但是,工资统计分析工作大部分县都没有做。各县要把提高统计分析工作,作为今年工资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围绕全市统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统计法制工作必须坚持贴近专业、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围绕全面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坚持依法统计,积极主动配合各主要统计专业的业务工作,将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融为一体,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
(二)规范调查对象统计行为。对新增的“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及时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明确统计机构与调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要督促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管理制度;要开展“三上”企业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专项整治。
(三)强化中间环节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处非法代替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业务流程、擅自修改源头数据的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工作活力
(一)改进和整合执法方式。紧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的需求,制定具体明确的统计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调研、业务指导、重点督查、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源头数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稳步提高。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要继续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坚持以数据质量是否提高、统计工作环境和条件是否改善、统计权威和公信力是否树立、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处罚决定是否落实等为评估标准,积极探索联网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
(三)探索和推进柔性执法。要积极探索刚柔相济的执法形式,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纠正错误、落实整改”为原则,试行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在政策和法律的引导下,通过强化行政指导,推进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深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一)全面推进“六五”统计普法。认真制定本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重点,讲究实效,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增强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各种系列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
(二)扎实开展日常统计法制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资料公布全过程。在继续抓好党政领导、统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对“四大工程”建设的支持配合程度。
四、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能力
(一)推进统计“双基”建设。积极推进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活动的创建,力争达到百分之百合格。推进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达标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率超过95%。分专业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制定检查考核办法,开展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积极探索和研究“四大工程”建设的法律保障问题,重点研究网络直报环境下的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乡镇和企业行为规范,以及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
(二)大力做好统计法制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局的立法调研,调研报告做到有论有据、贴近工作实际,并有建设性建议,争取在全省统计立法调研成果评比获得好成绩。
如今,一年一度的统计年报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由于年报工作涉及面广,业务量多,组织程序繁杂,抽样单位规模较小,参加年报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无形中增加了统计年报工作的难度。
三大难点,拦截年报
总结起来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浑水摸鱼”型。主要以新增企业统计人为主,他们还不太了解统计年报工作的重要性,往往以企业效益不好、现在已经不再经营、单位已不在住地等作为借口,对年报培训填报工作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第二,“偷梁换柱”型。主要以从事统计工作多年的老统计人为主,他们认为统计年报工作年年搞,培不培训都一样,于是随便找人来参加培训会议。第三,“顺手牵羊”型。以企业会计兼统计人员居多,这部分人以单位的会计业务工作为中心,顺带负责统计工作。由于无暇顾及统计工作,他们通常选择在统计报表快关网时才匆匆填报,匆忙中数据填报难免出现纰漏。
对症下药,妙手回春
“先礼后兵”法:在统计系统网络平台的公告宣传基础上,可在本地区主要新闻媒体上登载年报工作计划安排及要求;邀请统计法规专业人士和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说法。同时,与企业填报人员进行电话沟通,向其宣传依法统计的严肃性与重要性;联系其所在地域的管理机构负责人一同实地查看企业的情况,并赠送统计法律宣传材料;对于不配合填报的单位,上报执法部门对其依法做以严肃处理。
“出奇制胜”法:改变以往在网络前审核报表的工作思维模式,化被动为主动,先到企业进行年报工作指导,对其填报数据来源台账、凭证、损益表等原始材料同报表数据加以核对,重点核查年报变化较大的地方,找出问题所在。同时,采取“查问题”、“寻纰漏”、“找毛病”等方式核对报表的原始数据,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以强化年报培训的实效性。
“不战而屈人之兵”法:充分以统计局(队)年报培训授课为契机,使每个人都清楚培训课件的内容,力争做到随用随到;在授课形式、内容等方面严格把关,采用自评、互评、打分等方法来评出个好中差。以此来提高授课水平,力求年报培训出精品。此外,在年报培训会上,让专业执法人员讲解依法如实填报统计年报的重要性,使他们能够合理安排统计报表时间,保证数据质量的准确性。
《论语》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有在思考中发现长处和不足,才能把我们的统计年报工作做得更好!
交通运输统计能力建设现状
我国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交通运输部规划司负责归口管理公路、水路行业统计工作,拟定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其具体统计指责包括:①承担与民航、邮政及其他部门的统计协调工作。②组织开展行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参与国家有关统计调查工作。③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④拟定综合统计调查方案和报表制度并组织实施。⑤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统计调查方案和报表制度的管理工作。⑥行业统计资料的管理、汇编、出版等工作,审核、统计信息。⑦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工作。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执行的统计报表制度共29套。
统计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统计调查体系日趋完善,2006年开展了全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2008年开展了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2012年开展了城市客运站点调查。2013年开展了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通过开展大型交通基本情况调查,现已逐步形成了日常统计和周期性普查相结合,全面调查、经常性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定期数据更新有机结合的统计调查体系。
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规范。制定并印发《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制度》,实现分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编制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点布局规划》,巩固提升了交调数据采集、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统计调查制度、主要交通运输经济运行数据的统一、归口管理,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统计调查技术手段不断创新。GPS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统计调查中得到广泛应用。2009年交通统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投入运行,实现了建国以来交通统计信息的综合查询、处理交换和更新维护等服务。启动国家干线公路交调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试点工程,推进重要公路通道及区域路网的智能化数据采集与服务平台建设。
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国家经济监测预警工作及部党组要求,深入开展季度和月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强化行业管理决策服务。建立健全部内各单位及省厅、科研机构、交通运输企业共同参与的会商分析工作机制,加强了对重点领域和宏观经济形势的跟踪,拓展了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为部党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围绕国家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的运输保障组织开展专题分析,为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交通运输统计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这些年来虽然统计工作取得了成绩,但随着社会公众对统计的需求越来越多,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前统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基层统计力量不断削弱;具体表现在直接采集统计数据的基层统计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尤其缺乏专业统计人员,各别省因统计普查无专项经费,参加普查工作的多为抽调人员,普查结束后,数据处理人员回到原有单位,统计人员没有及时的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和维护使数据库成为“死库 ”。
技术保障薄弱。在基础数据采集上,不能很好的利用行政记录和技术手段产生统计数据,不能从源头上确保基础数据质量。
2、统计数据质量不高
数据质量是统计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但当前我们的生命线不断受到挑战,各种因素交织,这里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客观上,行业统计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市场经济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货运领域“小、散、繁、乱”的特点突出,统计调查对象数量空前增加,变动愈加频繁;生产组织、行业运营、投资建设日益方式更加多样化,区域间经济联系更加密切,行业生产关系更加复杂。主观上,统计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预统计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缺乏底线意识,没有守住数据质量这一底线,主要体现为公路货物运输量增长速度偏高且居高不下。通过利用与工业增加值、高速公路货物运输量的相关系数、弹性系数分析,我们初步认为2011—2012年的公路货物运输量增速高估了8个百分点左右。严重影响了行业管理和宏观决策。
3、统计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
信息化是统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解决多元化数据需求、破解统计及时性难题的必然途径。尽管近年来我们在统计信息化方面推广实施了一些工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统计局实施的“四大工程”相比,与其他兄弟行业如铁路统计的实时信息化水平相比,交通运输统计的信息化水平还相对滞后。统计数据处理仍处于单机工作阶段,未实现联网报送,影响统计效率和数据上报的及时性。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系统未有效衔接,影响数据生产一体化。现有基础业务数据在统计领域尚未得到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4、统计法律规章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现行的《统计法》内容不够全面,对统计部门经费保障,统计工作计划制定、执行和监督等一些重要条款没有包含进来,目前两轮大部制改革以来,行业统计范畴不断扩大,从原来的公路水路交通统计,拓展到铁路、民航、邮政的统计,在统计管理职责及分工、统计调查内容、统计调查方法、统计业务流程等方面均发生了新的变化,原有的交通统计规章制度已经不适用,亟需根据行业实际开展系统地修订。
提高交通运输统计能力建设的思考
提高统计能力的关键是要建立统计质量保障措施 。健全、完备的统计质量保障措施是贯彻落实统计质量保证框架的基础。要全面提高统计质量,必须把统计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制度方法、资源条件和统计文化等五方面的建设作为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依法统计是全面提高统计质量的根本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积极开拓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统计法制工作,确保统计法律规定的各种要素、要求、程序和办法得到落实。二是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健全的统计体制机制是全面保证统计质量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统计体制机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和独立监督的职权,充分整合利用各种统计资源,全面理顺统计工作中的关系,有效调动统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核查和评估机制,保证统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三是规范统计制度方法。 规范统一是现代统计调查工作的基本原则。规范统一的统计制度方法是全面保证统计质量的关键所在。要建立科学的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一规范的统计指标和分类标准,采用科学合理的统计调查方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可比性和一致性。四是优化统计资源配置。合理的统计资源配置是全面保证统计质量的物质基础。要坚持充分尊重统计人才,合理安排统计经费,优先解决人才培养、技术更新、设备改造等事关统计工作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的资源需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能力和质量。五是建设以质量为核心的统计文化。 以质量为核心的统计文化是全面保证统计质量的内在因素。要坚持在统计系统内培育以质量为核心的统计文化,将统计质量作为衡量统计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增强全体统计人员的质量意识,鼓励全体统计人员爱岗敬业、不断学习、积极创新,不断探寻提高统计质量的新途径。
在2013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杨传堂部长对统计工作提出了要求:建立低碳交通运输评价指标体系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绩效评估体系。加强交通建设和运输生产中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交通运输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环保统计工作,为我们今后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以下结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就如何提高交通运输统计能力建设提出建议。
1、积极推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建立样本车船直调制度。依托自动化信息监测设备,直接采集车船原始运输信息,提高数据生产透明度与可控性。完善重点企业直报制度。将“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纳入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直接获取反映行业经济动态的一手资料。加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综合利用业务管理、行业监控、关联行业等数据,加强统计数据的内部逻辑性和外部匹配性评估。探索建立内、外部数据质量联审机制,运用多种质量评估方法进行系统分析,论证主要指标数据的质量情况和准确程度。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各省加强数据质量自查,对样本数据、车辆数据库、数据推算过程等进行认真核实。数据质量较差的省份,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并结合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开展调查核查。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省份,部联合国家统计局,进行统计督导检查,净化统计源头数据和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2、加快建立交通统计工作的法律和规章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角。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讲话。这些都进一步明确了依法统计的方向和目标。统计系统将坚定不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重要讲话精神,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基本理念,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组织方式,将依法统计从法制建设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内核,使依法统计成为全体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要改变过去传统的思维模式,在贯彻落实统计法和交通统计规章制度同时,要对目前《统计法》提出修改意见,从法律上解决统计部门责、权力不清,无执法权,部门和行业统计系统经费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修订《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体》、《交通统计工作管理规定》、《交通统计工作评比办法》,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和统计督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支持各级交通运输统计单位,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管理体系,形成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工作局面。
3、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化建设
强化信息化支撑。建立功能完善、易用兼容的业务应用软件。建议要建立一个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工程,是实现统计报表无纸化、数据采集电子化、传输处理网络化、业务流程规范化的一项重大工程。省级系统作为部级系统的数据来源,是部级系统建设的根本基础,只有部省两级同步推进,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整体效益,否则没有省级系统的支撑,部级系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认真做好定期和年度统计报表工作
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一直是我们统计部门工作的核心,为此,从年初开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
1、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企业单位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发统计台帐,保证了数据源头的真实可靠。
2、建立科学的统计评估制度,确保重要的统计指标真实可靠。
3、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二、加强能源统计核算基础,提高能源平衡表编制质量
(一)强化报表审核,不断提高能源报表质量。一是严格报表上报要求,狠抓源头数据质量,要求企业能源报表上报达到“完整、准确、统一、及时”;二是加强报表数据审核,进一步完善企业、街办、区局三级审核体系。加强报表完整性、准确性审、逻辑性、统一性、协调性审核;三是强化数据质量评估通报。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报表质量的要求,从表内标间数据衔接、横向纵向数据对比等方面对报表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并在季度末对各重点企业、各街办报表数据质量进行通报;今年以来,能源报表未出现重大错误,数据查询量也大幅下降。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升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一是联合中小企业局对辖区当中新增企业的报表数据质量进行检查;二是根据报表报送情况,对几家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三是结合统计法制工作安排,对部分工业企业进行了能源统计工作专项巡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强化部门联动,准确反映节能降耗工作成效。一是加强与发改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我区为节能降耗采取的措施以及成果,并将其反应在能源统计工作中,宣传到全社会;二是加强与重点耗能企业的沟通,及时了解企业能耗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能源统计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并采取足够的应对措施。同时,逐步建立了与有关部门的“季度定期、重大事件不定期”交流机制,不断互通信息,加强沟通,及时发现节能降耗中出现的重点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节能降耗工作效果。
三、明确责任,不断推进基层能源统计基础建设
一是今年以来,我科室着力加强基层能源统计力量建设,街办统计工作站落实了专兼职人员负责能源统计工作,为企业报表审核设置了第一道防线;重点耗能企业配备了专职能源统计人员,能源统计队伍专业化水平更进了一步。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区、街、企业三级能源台帐设置,重点企业电子台账建设基本完成。三是建立了全社会能源统计数据联审制度。为进一步夯实GDP能耗测算基础,今年上半年,区局出台了全社会能源统计数据联审制度,就各专业能源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做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能源数据的准确性、衔接性。
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业务水准
今年以来,区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能源统计业务培训,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年度对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统计人员、街办能源统计人员进行了能源知识、能源统计业务培训;二是多次组织街道办事处和重点耗能单位能源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能源统计制度、报表指标、能源消耗总量、单位产品能耗、能耗考核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能源统计数据评估分析方法进行了重点培训学习,并对报表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和讲解;三是对区局其他专业统计人员进行了全社会能源统计业务的培训,提升了专业统计人员能源统计业务水平;四是采用座谈会、单独培训、深入基层培训等方式对重点耗能企业、新增单位统计人员进行能源业务培训;五是区局能源统计人员积极参加省市能源统计业务培训。通过高密度、多形式的培训,我区能源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能源报表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圆满完成了全县能源统计台帐报表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建立能源统计台帐报表工作要求,对我辖区法人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清查。为了使基层统计人员能认真对待这次的清查工作,除了下发文件通知,还通电话对这项工作的意义进行了强调。根据与相关部门核对的单位情况,设计了一张简表和各重点清查的单位名单。采取的清查方式是:一是根据基本单位名录库掌握的单位情况逐一核实,二是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单进行重点核实,三是分专业划分界定了单位,由各专业工作人员对单位进行详细了解,并督促各单位建立了能源统计报表,圆满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六、2016年能源统计工作计划
一年以来,在全科室的共同努力下,能源统计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与省市能源统计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6年我科室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能源统计工作:
一是逐步推进基层能源统计基础工作,逐步完善企业能源统计台帐,逐步规范能源统计上报流程、审核流程。
二是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争取企业配合,加强审核,做到专业间数据衔接,全力做好能源专业“企业一套表”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能源统计对象的能源统计执法检查、能源统计工作巡查以及调研。
四是全面推进全社会能源统计工作,着力解决GDP能耗测算瓶颈。建立全区GDP能耗测算方案,健全全社会能耗数据联审制度。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确保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在年初的工作计划中,我们把统计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突出来抓,并分别制定了《宁国市推行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统计执法责任制职责任务分解的通知》、《宁国市统计行政执法七项制度的通知》、《宁国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宁国市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等制度、计划和方案,使统计执法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们对局统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进行调整,按科室职能划分为三个宣传检查小组和一个案件调查小组,并与各科室签订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状,把统计执法任务逐层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各专业,明确了各专业的检查单位数和完成案件数量;为规范我们的统计执法行为,我们还成立了案件评审委员会,建立了案件的通报制度,实行了政务公开,聘请了法制监督员,监督我们的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有效地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在统计执法工作中,我们把经常性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日常工作当中,结合专业启报单位报送报表情况,完善报表报送登记制度,重点检查调查对象的迟报、拒报情况,每个月各专业必须检查单位不得少于2个,每月进行考核登记和通报;在统计法规宣传检查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对调查单位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在检查当中,我们始终做到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立案的案件,经过局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提出处罚意见,并由政府法制办协助审核把关,确保了处罚案件的质量。
三、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强化依法统计观念
我们在加强统计执法的同时,十分注重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两条腿走路的格局。今年,我们结合统计法的修订和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大力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主要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横幅、黑板报、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专业人员还经常利用统计调研和执法检查的机会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利用年报会议对统计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扩大了宣传面,增强了单位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宣传效果十分显著。
四、认真开展统计法宣传检查活动
今年是《统计法》修订的第一年,根据上级部署,我市在全市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宣传检查活动,并印制了《宁国市统计宣传工作守册》,将新修订的统计法文本以及各项统计法律法规收录到书中,同时还收录了我局统计执法各项规程、规章、标准、规范、制度文本,方便统计执法人员、基层统计员开展统计宣传工作应用。执法检查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一是根据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等;二是检查依法行政情况,主要检查我局自身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依法行政九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统计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情况;三是检查统计基础工作情况,主要检查乡镇、街道统计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企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依法设置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备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是否规范,上报的统计资料是否准确、及时、全面等;四是检查统计报表情况,检查各专业上报单位是否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五、切实做好统计教育工作
近年来,我们根据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修订实施,大力地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证的换证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统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要求所有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单位统计工作人员均要参加年度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工作人员均要参加两年一次的统计继续教育学习和考试。由于组织得力和宣传到位,当年我市共有48个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当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20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员参加了年度统计继续教育。从2006年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起,我市共计有300余人参加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120余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统计员参加了年度统计继续教育。
结合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09年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三走进”活动,即走进部门乡村,走进工商企业,走进重点项目。为确保这一活动顺利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努力构建科学统计,切实做到走出家门搞统计。通过深入分析和调研,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致力于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做好调研服务,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单位发展做好跟踪服务;同时将“三走进”活动与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推动部门工作相结合,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
二、目的意义
开展“三走进”活动是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创新统计工作载体,以活动推进统计工作的具体体现,是了解经济形势,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破解难题,服务基层统计工作的具体行动,也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活动,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基层统计工作的难点和矛盾,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专业特长,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通过“三走进”活动,加强对“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理念的宣传,积极引导基层不断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内容
2009年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全局干部有计划地走进100个重点项目,200个部门乡村,300家工商企业开展重点调查研究,破解基础薄弱、发展滞后的问题,破解阻碍科学发展的问题,破解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
走进重点项目:将计划走进市委市政府重点续建项目30个,新建项目25个和预备项目45个。通过走进重点项目,关注企业项目建设的进度,分析项目建设的重点,预测项目建设的困难,并通过分析研究,探讨解决问题、改进服务的办法和措施,为项目建设和推进当好参谋。
走进部门乡村:将计划走进教育、卫生、计划和经济等20个系统部门,26个乡镇(街道)及所属的154个村(居)委会。通过走进业务前沿,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听取对统计工作的一些意见建议,为不断完善统计基础建设,发挥部门、乡村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做好统计管理和服务工作,构建完整的统计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结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通过走进活动,了解部门、乡村以及统计调查户对党的政策的理解,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掌握乡村的困难以及农民的所思、所想与所谋,也通过“走门串户”,为老百姓送去信息、送去服务,并为政府了解民情出谋划策。
走进工商企业:将计划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0家,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0家。在世界性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越来越严重之际,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向企业送温暖”活动,通过走访调研活动,详细了解企业运作情况,目前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困难以及对统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通过对调研数据资料的综合分析,把相关信息和服务送给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活动方式
通过听、查、问、议的方式开展“三走进”活动。具体采取实地走访、查看台帐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力求“三走进”活动做到准、深、透。
“听”: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呼声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听取企业介绍生产经营状况,发展中遇到的原材料供应、资金流动、订单减少、销售回落等情况;听取乡镇(街道)、部门和基层单位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以及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查”:查看相关统计基础资料、台帐和统计档案资料的保管,看是否健全、规范;查看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
“问”:问企业生产经营的现状,问制约经济增长的因素,问农民收入增减变化情况,问基层所忧、所需、所盼,问差距、问不足。
“议”: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各调研小组集中就各自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讨论、交流评议,并加以总结,形成分析材料。
五、活动步骤
为使活动做到形式不走样,并力求引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本次“三走进”调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调研组(2月28日前)。
结合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制定“三走进”调研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为使“三走进”活动更好地与日常的一些专业工作相结合,决定成立调研组分科室开展“三走进”活动。各调研组组长由局班子成员担任;第一组:姜关成,投资科、综合科、办公室,主要是走进重点项目和房地产企业;第二组:周佳、工交科、三产科,主要走进乡镇(街道)以及规模工业和商贸企业;第三组:董一兵、农调队、城调队、法规科,主要是走进部门、乡村。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制定具体计划,开展调查走访、搜集资料、并确定调研课题(3月1日—8月30日)。
各调研组根据活动要求,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三走进”活动,确保工作、活动“两不误”,并使活动取得一定成效。调研课题可在调研进行一段时间后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要求每个调研组成员走访基层调研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个工作日。这一阶段分三个步骤来完成:
1、学习准备:3月初—4月中旬。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市委“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并召开“三走进”活动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充分调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参与“三走进”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分析调研:4月中旬—6月底。各调研组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并结合专业工作的实际,制定具体学习活动和“三走进”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及进度表,有计划地深入基层,摸实底、查实情、找差距、提对策,并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基层统计干部所关心的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征求意见活动,动员党员和干部主动献计献策。
3、整改提高:7月初——8月底。整改落实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关键环节,因此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把群众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做到能边调研边整改,并在整改落实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使每一阶段活动都能取得一定的成效。
第三阶段:撰写调研报告和总结阶段。根据调研和对搜集资料的整理分析,全面归纳总结、形成调研报告(9月1日—10月30日)
各调研组要对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求基础材料详实,问题分析透彻,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可操作性。办公室要认真总结“三走进”活动,并于10月3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六、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强化活动的组织。为统一局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对“三走进”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局“三走进”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董一兵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三走进”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根据局党组会议安排,2013年全市“双基”建设达标推进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即由各分管局长牵头,法制科负责县级统计机构达标创建工作;市调查局负责镇(区)统计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指导、初审验收工作;工业科、服务业科、能源投资科等科室负责联网直报企业达标创建指导工作,验收工作;市局有关领导及分工科室分片包干部门统计规范化创建指导工作。
二、总体目标
2013年是我市“双基”建设“两年达标、两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年,通过全面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社会环境。市统计局继续争创省示范单位;加强对“四大主功能区”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检查指导,力争在年内全部镇(区)完成达标创建申报工作,一次性通过省级和市验收;有2一3个镇(区)成为省级示范单位;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达标比例不低于90%,成为示范单位比例不低于5%;积极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比例不低于90%,示范单位不低于10%,从而推进我市2013年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创建计划
(一)宣传发动。上半年市局和各镇(区)统计机构联手安排,围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统计宣传活动,营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落实以统计知识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统计宣传内容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力争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页面。市局各职能科室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主动宣传统计基础建设的要求。
(二)深入调研。由法制科牵头,开展全市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从业人员资格情况调查,全面了解企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由调查局牵头,开展全市镇(区)统计机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镇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服务发展等方面的情况,研究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的重点;工业科、服务业科、能源投资科等深网直报企业中调研,重点指导规范企业统计基础资料、推广电子台帐等,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困难,从调查对象最现实的需求入手,改进工作环节,解决工作难题,发挥统计在管理中的功能作用;召开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出台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评办法,提高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
(三)典型引路。市局结合本地创建实际情况和职责分工,做好对基层单位规范化创建的具体工作指导,每季将召开一次“双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各镇(区)、有关部门全年也要召开不少于两次以上的“双基”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双基”规范化建设经验,推广“双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经验,形成学习示范争创示范的创建氛围。
(四)考核步骤。一季度市局召开会议,部署全年“双基”建设工作,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活动,指导各镇(区)统计机构继续巩固创建成果,加大对开发区、长江镇、高新技术园区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力度,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协调指导;二季度按照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上报各镇(区)自查打分情况,市统计局结合半年工作对各镇(区)进行考核验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计划分季度组织对申报达标镇(区)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镇(区)对联网直报单位的创建工作;各镇(区)要积极对照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制定加强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措施,组织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和达标申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台帐,组织对企业的达标验收初审工作,向市统计局报告创建活动推进情况;三季度市局对创建薄弱镇(区)进行重点督查,对申报联网直报省级示范企业开展指导验收,并将结果及时报市和省局;四季度由市统计局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验收,上报表彰“双基”建设示范单位。
(五)验收程序。镇(区)达标验收由市统计局根据省、市《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四有”和“三化”标准内容和考核细则,组织验收,上报市统计局复查;镇(区)统计规范化达标示范单位和规范统计岗位标兵,由镇(区)在10月20日前申报,市统计局从中择优推荐,市统计局验收,省统计局复查后公示;联网直报企业达标和示范单位创建验收,由创建单位申报,镇(区)采用现场检查形式,对照《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验收细则和达标验收要件说明》,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逐项核查,验收表和相关资料要由验收人员和被查单位签章,建立台账,上报验收情况,并在验收合格(验收得分90分以上)的企业中,择优向市统计局推荐联网直报企业示范单位,市统计局按照统计管理范围验收,上报省统计局公示确认;部门达标验收程序由各部门对照《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验收内容和标准,自评达标后,填写验收申请表,向市统计局申报验收,市统计局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评价验收。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验收结果达到85分以上的部门,由市统计局授予“部门统计合格单位”证书;对评价验收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部门,由市统计局授予“部门统计工作优胜单位”荣誉称号;对评价验收结果达到95分以上的部门,上报市统计局向省统计局提出申请,省统计局将会同其省级主管部门联合验收,验收认定后授予“省部门统计示范点”奖牌,并在年度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
四、创建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双基”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是检验基层统计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管理水平、执行能力的一条重要标准,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确保各项统计任务圆满完成的关键环节。各镇(区)统计办和本局相关科室要充分提高对“双基”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安排,认真制定指导基层“双基”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计划,建立镇(区)统计机构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创建情况实时台帐,加强创建进度监测和督促,确保全市统计“双基”规范化创建达到预期目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超级秘书网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1]刘春才,翁祥桂,王桑根.基层统计的特征及存在问题[J].中国统计,1999,(1).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 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一、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工作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全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核发或者换发新《统计执法检查证》。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做好组织报名、参训、参考等工作。(时间安排2月至4月底)
二、开展政府统计部门“每月学法”活动
2010年统计普法重点是抓好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普法教育。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每月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干部职工以处(科)室、中心为单位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全年干部职工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半天为4学时),要求干部职工统计普法面达到100%。(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抓好政府统计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重视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4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四、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11月份组织全市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参加全省政府统计部门干部职工统计法知识考试。(时间安排11月底前)
五、启动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市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将统计普法列入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抓好对基层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培训、考试、发证工作。(时间安排4月至12月)
六、进一步加大对乡镇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的力度
2010年市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乡镇长统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时间安排8月至9月)
七、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5月份为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月。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结合统计业务培训、统计稽查、统计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以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省政府的《浙江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把学习、宣传统计法活动推向新的。(时间安排5月份)
八、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统计法知识竞赛、召开统计年报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宣传活动。(时间安排12月份)
九、积极做好2010年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普法的准备工作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调查研究,着手起草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做好与当地人大常委会、党委组织部门、党校、普法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2010年当地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法制讲座、党委组织部门与党校举办的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以及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要点的内容之一,为启动2010年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奠定基础。(时间安排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