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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网点负责人

时间:2022-05-17 22:26:10

工行网点负责人

第1篇

一、提升专业能力,打好工作基础

银行是靠人的专业服务和专业素质来赢得客户、市场和声誉的。我们网点负责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专业能力,就能在营销中把握节奏,给网点的客户经理出主意,提方案。在营销的关键点上才能敢于应允和接招,让客户信任我们的专业判断,不断树立自己的个人口碑。具备专业能力,我们才能抓好网点各项管理工作,解决网点碰到的各种难题,从而树立自己在网点的威信,为开展各项工作打好基础。网点要提升核心竞争力,首先要不断提升网点的综合服务能力。网点负责人要树立主动学习的意识,要成为银行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不仅要自己学,还要带领团队一起学,在网点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共同推动网点业务的发展。基层网点负责人在提升专业能力的时候,要注重多总结、多归纳。基层网点负责人的专业知识不是都可以在书本上学到的,部分问题可能也没有现成的解决方法,我们要多向其他人请教,虚心学习,并在学习的过程中注重总结和归纳,多思考,多积累,举一反三,逐步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提升自身综合化水平。

二、抓住工作重点,提升管理能力

网点的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包括网点的日常运营、窗口的合理安排、员工的管理与培训、大现场管理、反洗钱、内控管理工作等等。一个网点运作的好坏与网点负责人的管理水平息息相关。如果网点负责人拥有较高的管理能力,不仅能够激发网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网点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还能使员工具有较好的团队凝聚力,大家朝着一个目标共同奋进,劲往一处使。管理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管理能力的提高是可以培养的,是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网点负责人要想把管理抓好,必须要依靠网点人员的共同努力,建立良好的管理制度,运用好的管理方法。1.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一是健全制度,建立网点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和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让每个员工都了解相关职责、制度规定和办理业务流程,让员工清楚该干什么。二是要加强员工培训,除在网点开展师傅带徒弟、晨会夕会等方式外,鼓励员工通过网络大学、以工代训、工行园地等方式获取知识,让员工知道该怎么干。三是网点负责人要认识到我们不是三头六臂,不可能所有业务都自己亲力亲为,因此我们要善于分解工作,让大家各司其职,干好自己该干的。四是网点负责人要善用考核方案,抓好团队协作能力,推动网点员工一起干。2.提升大现场管理能力。网点大现场管理包括:人员的分工,及时报告制度,客户的识别、引导、分流;客户的投诉处理;客户经理、员工、大堂值班经理之间的沟通合作等。作为网点负责人,要通过排班、窗口、叫号机的设置来解决网点客户等候时间长、排队现象严重等问题,提升网点服务满意度,从而提高网点软实力。网点负责人一定要善于抓好大堂经理的现场管理工作,细化其工作,充分发挥大堂值班经理、客户经理、高低柜柜员等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网点各项业务井然有序。3.提升人员管理能力。人是一个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我们网点负责人作为网点管理者,提升人员管理能力很重要。人员管理不仅仅是管,而是要在充分了解员工心中的想法、员工优缺点的基础上,把人员积极性发挥出来,使员工对网点经营发展起正面的作用。我们要多与员工聊天谈心,让他们扬长避短,引导他们成为网点的骨干成员;用心帮助员工提升职业生涯规划,提高综合业务水平,让员工通过网点负责人的管理不断进步。网点负责人在与员工沟通的时候,要多注意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的员工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选择不同的切入点,从而提高管理效果。员工出现问题时,网点负责人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员工出现错误时,我们先帮他解决问题,然后再指出他需要改进的地方,这样员工会很容易接受;网点负责人还要敢于担当,这样才能在员工面前树立威信,才能更好地开展员工管理工作。4.提升运营管理能力。网点的经营发展、客户服务要建立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因此我们网点负责人要提升网点运营管理水平。作为基层网点负责人,要具有对风险的敏感性以及运营的现场风险控制,要懂得运用现场和非现场管理手段不断提升风险意识和运营管理水平,切实做好网点业务、流程、营销等方面的风险把控,在此基础上做好客户服务工作,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提升沟通能力,加强人际关系

在银行这样一个服务行业里,沟通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良好的沟通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提高网点营销效果;良好的沟通可以让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流程,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机会,使我们工作起来更加顺心。服务和营销相辅相成,我们要重视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为客户提供超过预期的服务,只有在切实做好客户服务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获得进一步营销的机会,提高网点营销效果。在与客户进行沟通时,我们要对客户用心,体会客户感受;注意倾听,做一个好的聆听者;学会换位思考,要站在客户的立场想问题,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提高银行综合服务水平。网点负责人提高自己内部沟通的能力同样很重要。作为基层网点负责人,我们向上需要与上级领导沟通,向下需要做好与员工的沟通,横向需要做好与部室的沟通。在与上级沟通时,我们要先分析后汇报,多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探讨,要把握汇报工作的时机和技巧,注意过程反馈和结果反馈;在与部室沟通时,我们要通过沟通来向部门借力,用部门的力量帮助网点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果;在与员工沟通时,我们要准确地向员工传达目标和任务,传递正能量,鼓励员工积极发挥优势,促使员工能力不断提升。

四、提升经营推动能力,增强网点经营效果

经营推动能力不仅仅指一个人的营销能力,而是包括一个人的工作思路、目标定位、员工管理、市场环境分析、决策能力、带团队能力以及如何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抓关键有效点,如何肯干加巧干,如何运用大数据在经营中的“妙用”,如何通过部室联动、运用支行的考核来推动网点的经营效果等等。作为网点领军人物,经营推动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网点经营效果的好坏。1.转变观念,带领员工及时转型。现在银行处于转型的关键期,大家不进则退。作为网点负责人,我们要让员工理解并主动参与到银行的各项改革工作中去,我们要引导网点全体员工都要树立“守土有责、责无旁贷”、“珍惜来之不易的职业生涯”、“坐商向行商转型”的观念,让每一位员工把网点发展的目标当成为之奋斗的目标。2.统一思路,明确网点发展目标和定位。银行的工作千头万绪,网点负责人要正确了解上级行的发展思路,保持自己的工作思路和上级行统一。我们要通过认真分析网点周边的形势、网点客户结构和竞争对手的情况,一方面要创造网点的几个特色业务,把它们做优做强,另一方面要根据网点特点形成网点的经营发展思路,提出网点发展的目标和定位,并在网点进行讨论,通过讨论让大家对网点发展思路有充分了解,形成共识,共同去实现目标。3.抓好营销,提升网点阵地营销的效果。网点负责人不仅要注重外出营销,也要抓好阵地营销,两者结合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营销渠道。抓阵地营销包括:通过优化窗口机设置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利用班前早训和班后晚训的方式做好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网点大堂值班经理、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和柜员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和营销工作;协调好网点各岗位员工之间关系,让大家都有共同的目标、利益共享,劲往一处使。4.部室联动,实现1+1>2的双赢结果。网点负责人要多借助专业部门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对专业政策的了解,利用网点的触角功能,敏锐地捕捉客户信息和商机,成功做好客户的营销工作。通过加强与专业部门之间的联动,联动营销,最终实现1+1>2的双赢结果。

五、提升事件应急能力,及时处理问题

当前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的压力很大,网点处在一线,经常会碰到客户投诉、安全事件、媒体采访等各种各样的应急事件,作为网点负责人,我们除了要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还要提高处理各种事件应急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网点发生的各类应急事件,从源头上减少声誉风险的发生。基层网点负责人要想做到在遇到投诉、媒体采访、安全事件等问题时灵活应对,就要熟悉各类事件的处理原则,平时要注重梳理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理流程及方法,通过在日常演练和实践中,不断思考、总结和归纳,不断积累经验。在各类应急事件出现时,我们要做到比网点每一位员工更加淡定从容。

六、培养创新意识,引领网点新发展

第2篇

一、任务职责落实机制。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必须具体落实各项职责。办公室将各项工作任务分配到单位后,成员单位按照分工,采取专门机构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工作任务。

1、党政办:负责对全乡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对基层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反映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涉及不稳定、不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2、社会事务办;负责对出现的灾害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在教育、卫生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为辖区内的学校各配备法制副校长,落实治保会人员,督促学校开展护校活动。适时开展食品卫生等检查。发现和排查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关不稳定、不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3、城镇建设办:负责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对在施工过程中危机安全的因素应逐一排查化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负责落实对民爆物资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发现和排查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4、农业工作办公室:对农业生产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特别是涉及到“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和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的问题,要及时掌握,注意发展动,并向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5、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基层的网络体系,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矛盾调解、排查,将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决不让矛盾激化。对本辖区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采取科学的先期处置措施。

6、村两委和乡属各单位: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维护稳定的全部工作。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与乡党委签订维护稳定的责任书。要加强维护稳定的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及时有效地控制局面。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加强治安管理,教育本辖区人员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邪反邪、禁种铲毒,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护村护院、组织治安巡逻、增添硬件设施、采取联户联防等。对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要先行进行处理,并迅速上报党政负责人,同时报综治办。

7、综治办:是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机构,主要负责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重大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协调处理涉及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全乡的治安巡逻,进行法制宣传,调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实施禁种铲毒、负责交通安全、联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治安情况,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理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并按时完成其他报表。提供不稳定因素和治安信息,为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对各种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管理。全面即使掌握全乡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在全乡建立信息员队伍,并组织培训。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机制和处置方案。

二、预警机制

建立全乡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预警机制,对重要社会矛盾进行排查,对出现的隐患进行处理。根据掌握的不稳定因素和治安动态,及时在全乡范围内作出预警,明确工作重点,预防出现不稳定的局面,进行全面控制,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1、建立全乡信息网络,畅

通信息渠道。在全乡建立信息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信息员队伍。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人,每个村(居)委会2——3人,每个乡属单位1——2人。信息员的信息可通过单位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乡综治办反映。全乡干部、各级组织、个单位掌握的信息要及时上报。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掌握的情况要全面掌握,并定期作出分析交党委政府领导。要在“灰色”人员中建立信息人员,拓宽信息渠道。

2、每月进行一次矛盾排查,摸准治安态势。对隐蔽的和新出现的矛盾要及时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对辖区内的情况每月上报,由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总分析后,逐级上报。

3、党委、政府根据信息分析和矛盾情况,定期或读定期地作出工作部署,组织力量解决突出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问题。

三、防控网络及运行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网络建设是整个工作机制中的核心。防控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有效地运行,将为我乡的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根据我乡的实际,采取三级防控,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点对点的防控网络,串联与并联共存的方式,做到一呼百应,重点防控与围堵相结合,疏导与打击并重。

1、防控网络建设。

(1)、以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为龙头,成立警务室,形成以乡为单位的第一级网络。主要负责对全乡的防控网络的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乡重要部位的巡逻,场镇的治安管理,交通安全检查,重点单位的安全督查,重点矛盾的排查、疏导与调解,防邪反邪、禁种铲毒等,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村(居)形成第二级防控网络系统。组织人员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巡逻,设立专职治保人员,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治安、稳定方面的信息收集,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综合治理,调解纠纷。对发生的不稳定事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先期处置,维护现场秩序。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将发现的各种信息迅速上报,并接受第一级防控体系的指挥,负责指挥第三级防控网络。

(3)、村民小组和乡属个单位为第三级防控网络。以村民小组和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并将收集的情况及时准确无误上报。负责对群众或学生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和法制教育。负责检查安全隐患和外来人员的询问和发现,注意发现外来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注意掌握最新动向,同时及时上报第一和第二级网络,以便制定下一步措施。

(4)、巡逻范围

治安巡逻原则上由村(居)民委员会按辖区组织,采取日常巡逻和重点时段坚强巡逻的方式,力量由干部、党员、民兵、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不得组织老弱病残者参加。

乡警务室巡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主要巡逻范围为郭村场、瑞池场、万忠路、郭瑞路、瑞国路沿线和治安高发地段。

村(居)组织人员主要以夜间巡逻为主,在本辖区的主要路段,群众居住地周围进行,在巡逻时要打造声势,一方面要注意发现可疑分子,一方面要提醒群众自我防治。要给犯罪分子以震慑,给村民以安全感。

(5)、守卡设点:守卡点的设立是防控网络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应对突发的不稳定事件和治安案件守卡设点,主要是检查、堵截、控制事态范围等。根据我乡实际情况,主要设立以下点;

郭村收费站:由乡警务室负责;

万忠路交界处(羊马场):由关子村负责;

武郭路交界处:由郭村居委会负责;

龙瑞路交界处:由向泥村负责;

国瑞路交界处(花屋):由三根村负责;

瑞忠路交界处(愉新):由安全村负责;

双福路:由双福村负责;

毛坪路:由笔丰村负责;

各卡点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各点之间要互相联络,如发生紧急情况,可以迅速通知点的负责人先期处置,同时上报。

2、防控网络运行机制

防控网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指挥由分管政法的党委委员负责,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实施。

1、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乡党委、政府根据预警信息要采取综合治理行动时,按上级要采取响应的行动时,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后经党委分管领导决定需要采取行动时,发生重大事故或疫情时,采取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

由分管政法领导命令,三级防控网络同时启动,立即开始运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接到指令后,10分钟迅速集结,2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并根据指令采取措施。各村组、各单位迅速行动,组织群众巡逻、守卡、疏导等。

2、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

当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或群众利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危害时,采取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

各地、各部门发生突发事件后,村、组及各单位的防控网络迅速启动运行。同时上报,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情况,报分管领导决定后启动。

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和生命安全受到危害时,采取迅速大声疾呼、电话拨打110或就近向村民小组求救。村民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上报。

3、点对点的运行机制。

当某一部位发生突发事件后,三级或二级网络不能迅速控制事态,应当采取点对点的运行机制。即向最近的村组发出增援信息。接到增援信息的网络应当迅速行动,并向上一级网络报告。一级网络可以直接指挥增援网络的守卡点或具体部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点与点的协调配合。

四、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1)、乡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从各部门抽调8—10人组成一级防控网络成员。

(3)、村(居)两委组成由村(居)干部、党员、民兵和治安积极分子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开展信息掌握,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夜间巡逻、守卡设点等。人数要常年固定在10人以上。

(4)、村(居)民小组和单位要组织3人以上的防控网络。

(5)、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制作标识下发到参加防控网络的人员手中,在巡逻或执行其它任务时使用,便于识别。

2、后勤保障

财政要预算一定的经费用于保障平安工作。每年经费不低于30000元,其中10000元用于一级防控网络运行,5000元用于二、三级防控网络运行,5000元用于突发事件处置,5000元硬件建设和演练,5000元用于使用车辆。3、学习演练保障

每年结合实际开展1次演练,协调配合练习,检验整体运行能力,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防控网络正常有序、科学合理地运行。

五、奖惩机制

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有效落实,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积极参与创建平安郭村、和谐郭村。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彰。对工作不落实,出现重大事失误的要予以惩戒。

1、鼓励群众见义勇为,凡经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确立为见义勇为的个人,乡政府奖励人民币500元。

2、各单位、村(居)组织落实,活动经常化,工作成效显著,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100元。

3、乡各内设机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没有越级上访的奖励200元。

4、乡干部积极配合村(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矛盾,联系单位无越级上访、无重大案件、事故发生,且得分在优秀登次的,奖励200元。

5、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应当给予惩戒。

单位发生了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第3篇

按照“工程推进、结构调整、监管并举”的减排原则,年我市突出从三个方面开展污染减排工作: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力争年底前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4万吨扩建工程,并投入运行;4月底前完成天袁路管网工程(南起路,北至工业园区),5月底前完成掘青公路管网工程(北至镇,南至公路)。

2.力争10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吕公路管网工程(西至镇)建设并投入运行,全年计划减排COD72吨。

3.3月底前完成镇、镇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全年各确保COD减排36.5吨。

4.8月底前完成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及镇区排污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行,全年各确保COD减排12吨。

5.完成对镇区排污管网改造并按时与对应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连接。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

1.以《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作为我市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环境准入基本依据,加快园区外化工企业入区进园的速度。年要确保完成化工、化工、化工、化工、二化、化工等六家化工企业整治提升入园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关停“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年要确保关停不少于3—5家“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在生产、建设、流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年确保完成10家以上企业实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4.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年确保完成10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三)强化环境监管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对预审和审批新改扩建设项目,坚持环保优先,认真履行环保第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

2.严格限期治理制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一律实行限期治理。年确保不少于15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3.强化排污许可证制度。要依法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许可证要作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检和银行放贷的必要条件。

4.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执法监管。要强化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全年确保COD减排1300吨;要强化污水处理厂、青龙园区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中心、万年和树勋生活污水处理厂以及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企业和入网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的监督。

二、明确任务,细化分工,确保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市环保局。负责对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负责跟踪减排工作进展并监督实施,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对污水处理厂、国控与省控等重点污染源以及入网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的监督,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且超标排放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协助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进网企业废水及乡镇生活污水收费标准;负责、、、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市发改委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负责对上沟联络,积极争取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对我市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2.市建设局。负责第二污水处理厂4万吨扩建工程、天袁公路配套管网工程、掘青公路配套管网工程以及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吕公路管网工程建设;督促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过环保验收;恢复城区污水处理中心1万吨SBR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直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的4万吨投入运行为止;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进网企业废水及乡镇生活污水收费标准。

3.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园区外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工作;负责开展清洁生产审计和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4.市效能办。根据减排工作要求,对各乡镇、各园区和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减排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列为机关效能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执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实的,依照《行政监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会同市环保局对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进行月度督查。

5.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

6.市物价局。协助市建设局等部门制定进网企业废水收费标准并监督落实。

7.新区。负责青龙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改进,并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排放的废水达标;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8.新区。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配套建设园区及镇区排污管网工程。

9.工业园区、镇、镇、镇、镇、镇、镇。负责对镇区排污管网改造并按时与对应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连接。

10.镇、镇、、。负责建成后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11.负责所在乡镇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镇区排污管网改造。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建立污染减排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污染减排工作责任,继续实行污染减排责任奖惩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工业园区,新区,新区,镇、镇、镇、镇、镇、镇、镇、镇、、、、、,、市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物价局。

(二)奖惩措施

凡考核对象按时完成任务,或按要求配合做好污染减排相关工作的,市政府给予报表彰或奖励。凡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或不按要求配合做好污染减排相关工作的,由市效能办向全市报,年终市政府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

(三)相关措施

1.签订责任状。由市政府与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明确减排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

2.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市政府定期召开重点减排工程推进会,主要听取各单位减排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碰到的实际困难,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实行效能督办制度。凡被确定为年重点减排任务的单位均列入市纪检效能督办单位,重点督办。

第4篇

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男| 26岁(1987年10月2日)

居住地:上海

电 话:136********(手机)

E-mail:

最近工作[1年]

公 司:XX贸易有限公司

行 业:贸易/进出口

职 位:网站主编

最高学历

学 历:本科

专 业:新闻学专业

学 校: 上海电视大学

自我评价

本人毕业于新闻学专业。文笔流畅,写作能力强,新闻触觉敏锐。性格开朗,乐于助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及团队合作精神。能协助负责人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能与同事相处融洽。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我都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努力做到最好。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一周之内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互联网/电子商务

目标地点:上海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 网站主编

工作经验

2013 /6-至今:XX贸易有限公司 [ 1年 ]

所属行业: 贸易/进出口

贸易部 网站主编

1. 负责处理网站图片,维护网站;

2. 负责每天处理客户的网上订单,并发货;

3. 负责定制产品的宣传方案,选择合作媒体;

4. 负责搜集和联系各玩具展会资料,并制订合作方案;

5. 负责培训新营业员关于产品的知识;

6. 负责税务增值税控一体机的行业推广和网上认证推进。

2012 /7-2013 /5:XX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 10个月 ]

所属行业:互联网/电子商务

1. 负责公司官方微博日常内容采编,专题制作、活动策划;

2. 负责挖掘和分析网友使用习惯及体验感受,即时掌握热点话题;

3. 负责熟悉用户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内容运营;

4. 负责建立有效运营手段提升网友活跃度。

2011 /7-2012 /6: 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1个月 ]

所属行业:互联网/电子商务

1.负责XX市政务公开服务网的运营工作;

2.负责成功举办百姓口碑评比活动,对投票的真伪鉴别,总结活动经验;

3.负责完成该网站的日常更新,并对热点事件进行新闻采写;

4. 负责对新闻稿的写作和公文的写作都有了一定的基础。

教育经历

2007 /9--2011 /7 上海电视大学 新闻学专业 本科

证 书

2010 /6 大学英语六级

2009 /12 大学英语四级

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林业局与非计算机、与非移动储存介质、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和在公共信息网络上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局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非计算机保密管理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非计算机是指不用来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

第二条非计算机禁止以任何形式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三条非计算机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四条非计算机的保密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承担第一责任,局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管,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第二章非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

第五条非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六条非移动储存介质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七条非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承担第一责任,局办公室负责综合监管,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第三章计算机保密管理

第八条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实行物理隔离。网的计算机不得联国际互联网,严禁内网与互联网发生“网线混连”,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违规操作。

第九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要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十条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储存介质是指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十四条移动储存介质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后方可操作。

第十五条移动储存介质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上网信息不、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严禁一切信息上网。

第十六条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第五章网络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的统一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十八条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实行物理隔离。中心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网络的维护、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九条凡是从网络上下载、传输、处理的信息必须作严格登记,严禁违规操作,加强网络管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网络的维修,应保证涉及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要由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护部门进行维护,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二十一条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发现网络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二十二条通过网络下载、打印输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网络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公共信息网络信息保密管理

第二十四条局信息中心负责门户网站的管理和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网络和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负责上网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上网不。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称的“上网信息”,是指提供给公众网和普通局域网的信息。“公众网”是指国际互联网;“普通局域网”是指不加密的或系统自行加密的网络。

第二十六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必须遵循严格审查、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对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必须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七条不得利用我局门户网站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复制、制造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及其他不良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禁止上网信息的范围:

(一)绝密级、机密级信息,禁止上公众网、普通局域网;

(二)秘密级信息,禁止上公众网;确需上普通局域网的,必须根据解密程序,在办理解密手续后,方可上网;

(三)标明“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的信息不得上公众网;上普通局域网的,应当征得制作单位同意。

第二十九条提供上网信息的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本单位拟上网信息(含转载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审查;

(二)对上网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有争议的事项,报送有确定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三)凡在局门户网站上刊登的信息,必须经过局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上网。

第三十条要明确信息采集、、维护的规范程序,确保其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运行的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可靠。各单位要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且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第七章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

第三十一条局办公室负责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三十二条计算机及介质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信息不被泄露,对信息应采取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三十三条各处室、各单位应将本单位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第三十四条凡需外送修理的设备及介质,必须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并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计算机及介质的报废由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第6篇

以县城主要道路为经纬,将县城建成区分为若干个管理网格,建立“镇、居(社区)牵头,执法大队管面,执法中队管片,执法队员和环卫管理人员管格”的全方位网格化管理机制,形成镇、居(社区)干部和执法队员、环卫管理人员联合执法的工作局面,对县城内违反城市管理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二、网络化责任区的划分

以居委会(社居委)所辖区域为基本网格单位,一个居委会(社居委)辖区分为1—3个网格,县城共划分为24个城市管理责任网格。

三、网格化责任人的确定

(一)居委会(社居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派驻居委会(社居委)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和环卫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共同负责对责任网格的管理。

(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局)在店埠镇人民政府派驻执法中队和环境卫生管理分所,在各个建成区居委会(社居委)配备1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2—3名环卫管理人员组成一个小组(分队),组长(分队长)由城管执法人员担任。城管执法人员和环卫管理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人权、财权在行政执法局,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由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店埠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并接受各居委会(社居委)的统一领导,业务上归属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导。同时,店埠镇人民政府负责网格内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确定各网格内的卫生保洁员。

(三)每个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指示牌,公布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责任内容、监督电话,接受县城居民的监督。

(四)网格划分必须全面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区域,不得交叉重叠,包括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

四、网格责任人的职责

(一)网格第一责任人对网格内所有城市管理事件负总责,组织协调居委会(社居委)、执法队员、环卫管理人员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联系执法中队对网格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二)网格直接责任人对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事件负直接责任。网格直接责任人在日常巡查中,要按照发现、处置、核查的程序进行工作。

发现——通过对责任网格的巡查、暗访和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及时发现网格内的城市管理信息,并作巡查记录。

处置——对发现的城市管理事件作出分类处理,对轻微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批评教育;对已经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固定证据、责令纠正;对网格内正在施工的违法建设,责令停工,同时向第一责任人和所属执法中队报告,做好协调沟通;合力制止、拆除违法建设。

依法应当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由执法中队或执法大队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核查——对各类城市管理事件,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对办理结果进行核查确认。

(三)网格直接责任人具体职责

1、负责背街小巷流动摊点的管理;

2、负责乱贴乱画等“牛皮癣”的治理并进行有效清除;

3、负责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和保洁人员工作的督查考评;

4、负责对物业管理小区和单位小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将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上报所属执法中队,协助执法中队做好查处工作;

6、协助各居委会(社居委)开展其他有关城市管理工作。

五、网格化管理目标任务

(一)环境卫生: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标准》中的“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实行。道路及时清扫,全天保洁;路面、人行道、路牙、绿化带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运输规范;环卫设计保持完好、整洁。

(二)市容秩序:道路两侧、居民小区出入口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晾晒、乱张贴等现象。

(三)行政执法: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毁坏城市绿化、破坏市政设施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占压、占用、损坏绿化带、各类绿地和树木的行为;及时制止、查处占压、损坏市政设施和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及时制止、查处露天娱乐场所、沿街商业门店产生的噪声污染;及时纠正和查处其他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考评和奖惩

(一)店埠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制考评细则,成立联合考评组,组织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准确,处置是否高效规范,以及市容环卫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考评工作每月一次,以百分制的形式定期公布,年终总评。

(三)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和年终奖惩挂钩。

(四)奖惩

1、对在每月考评中位列第一的网格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下同)给予通报表彰,对在每月考评中位列倒数第一的网格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在年度综合评定中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网格责任人各2000元、1500元、1000元。

第7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保证台网建设质量。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依法实行招投标。

第十三条建设全国地震监测台网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应当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的技术要求的设备和软件。

第十四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一)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且可能诱发5级以上地震的水库;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油田、矿山、石油化工等重大建设工程。

第十五条核电站、水库大坝、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利用废弃的油井、矿井和人防工程进行地震监测。

利用废弃的油井、矿井和人防工程进行地震监测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章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

第十九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正式运行后,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确需中止或者终止的,国家地震监测台网和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必须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市、县地震监测台网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批准,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中止或者终止运行的,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的运行予以指导。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提供必要的通信、交通、水、电等条件保障。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受到影响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恢复地震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报送地震监测信息的单位,应当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三条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事地震监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章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义务,对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有权举报。

第二十六条禁止占用、拆除、损坏下列地震监测设施:

(一)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

(二)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

(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

(四)地震监测标志;

(五)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

(六)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

第二十七条地震观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具体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最小距离划定。

国家有关标准对地震监测设施保护的最小距离尚未作出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计算公式等,通过现场实测确定。

第二十八条除依法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禁止在已划定的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爆破、采矿、采石、钻井、抽水、注水;

(二)在测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无线信号发射装置、进行振动作业和往复机械运动;

(三)在电磁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铺设金属管线、电力电缆线路、堆放磁性物品和设置高频电磁辐射装置;

(四)在地形变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振动作业;

(五)在地下流体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堆积和填埋垃圾、进行污水处理;

(六)在观测线和观测标志周围设置障碍物或者擅自移动地震观测标志。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设立保护标志,标明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设施的分布地点及其保护范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测绘等部门。

第三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测震、电磁、形变、流体等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标准,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对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事先征求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10日内反馈意见。

第三十三条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后,方可进行建设。

需要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可以要求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1年以后,再拆除原地震监测设施。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

(二)未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的;

(三)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的。

第三十六条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时,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进行地震监测活动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监测成果和监测设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8篇

以中央1号文件及省、市乡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拓宽农民信息渠道,使农民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农业科技和经济信息,更好地进行农业投资、生产和农副产品销售。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主要目的,以“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市场运营、部门监督”为原则,建立上下贯通、方便快捷的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网络,为“三农”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大力推进全县农业信息化进程,促进农业乡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形式

1、主要职能。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网络的主要职能是:在具备条件的村(屯)设立一个乡村科技信息服务点,冠名为村(屯)农业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点,负责为广大农民免费上网查询农副产品价格信息和种养殖业投资等方面的信息,并定期公布。

2、经营方式。各村(屯)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点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坚持投资多元化。鼓励村集体、企业、个人(优先乡村科技示范户、专业户)等各类主体进行投资,投资者有偿服务、自负盈亏。费用标准以现行网吧服务收费标准为高限,结合各村(屯)居民实际消费能力自行确定。

3、网点标准。服务点必须达到“五个一”,即有一间房子;有一套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有一条电话专线;有1名工作人员;有一套管理和服务制度。每个信息服务点网络终端设备(电脑)以3-5台为宜。不能超过5台,服务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4、审批程序。由个人申请,经乡镇政府同意后,报县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办公室,由县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服务点进行审批(办公室成员由公安、消防、文化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县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办公室为经营者发放“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点”标志牌,作为经营许可,其它单位可不办其它手续。由于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点虽为市场化运营,但为“三农”服务是其主要目的,所以在对网点的审批方面,一方面要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一方面免收相关的费用。

5、组织管理。除常规的有关部门对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点进行监管外,在县科协设立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站,负责对村(屯)服务点的日常管理。

三、工作要求

1、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建立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点,是推动乡村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代表着乡村网络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在工作中,各部门要把握趋势,从大局出发,切实改变个别职能部门把信息点看成黑网吧的错误观念,要从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角度出发,积极加以扶持,保证这一惠民工程的顺利建设和运营。

2、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网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共同支持与配合,形成党政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县科技局负责做好布局规划、网点发展、审批和日常管理,同时在县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履行工作职责,协调工商、文化、消防和公安等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支持,确保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发展。县科协负责搜集、整理、涉农科技、经济信息,搞好科普宣传,培训信息员。通信公司负责线路的辅设与宽带终端设备的安装、维护和调试。提供有效的网络服务和技术支撑,在对信息员培训时,负责提供场所和授课教师。

3、热情扶持,严格管理。

积极扶持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点的建设,同时也要严格管理,使其规范运营。由县乡村科技和经济信息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信息点管理制度(经营者必须杜绝未成年人参与及黄、赌、毒出现),保留对站点的监督检查和关停取缔的权限。

第9篇

一、技术、管理保障方式

1、技术实现方式:综合运用以密码为核心的信息安全技术,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授权管理和访问控制等安全机制,采取分级分域控管技术,合理配置信息安全资源,实现等级化安全防护,有效解决了信息传输安全。

2、管理保障方式:采取全市集中管理与各单位分头维护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统一管理、分头维护、共同构建、全面服务”的模式维护管理。

二、建设项目

(一)基础工程

1、以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为中心建设一体化分级防护安全保障体系工程

(二)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应用工程

1、社会管理平台上的行政并联审批系统。

2、内外网网站整合改版工程。

3、和谐服务平台上的“”便民热线服务系统。

(三)深化推广工程

1、基于一体化分级防护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各项应用。

2、地理信息支撑平台信息查询系统。

3、政府网校学习系统。

4、子网站系统。

二、建设项目方案

(一)基础工程

以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为中心建设一体化分级防护安全保障体系工程

利用现有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按照重点区域安全保护原则,采用一体化设计、分级分域防护理念,通过建设一体化分级防护安全保障体系,完成政务专网核心网与互联网之间安全、有限数据摆渡,为开展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政务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1、建设目标:①建设互联网接入控制、边界防护和内外网数据摆渡系统

②按照重点区域安全保护和分级防护原则对互联网缓冲区进行等级划分,对互联网应用进行分级、分域划分管理,完善互联网缓冲区安全防护体系。

③按照重点区域安全保护和分级防护原则完善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安全防护体系。

④在缓冲区建立基于单点登陆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2、责任分工

牵头管理部门:系统规划由信息办和北京ca认证中心负责;建设推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测试验收由省信息办负责、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推广使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

监督审计部门:建设审计由监理公司和相关专家负责;应用监督和日常统计由两办牵头,信息办负责。

系统技术服务部门:系统技术规划、布置和技术服务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

参与单位:系统调研、需求和应用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

(二)基于互联网电子政务应用工程

1、社会管理平台上的行政并联审批系统

1)目标:建设网上服务并联审批平台,实现互联网受理,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办理、处理、办结,最终流转到外网的一站式并联审批服务平台;

2)技术要求:完善单点登陆应用系统,并在此基础上改善和建设各项应用。基于单点登陆系统建设统一身份认证系统,通过数字证书、usb-key等手段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和等级化访问控制,实现基于工作流的访问控制;

3)实现方式:一是硬件基础施工,通过sslvpn技术加密的核心设备在互联网区建立外部网络缓冲区,互联网来访者使用sslvpn技术通过防火墙和入侵检测设备过滤后可以进入缓冲区,通过数字证书等认证方式进行统一身份认证,认证通过后在缓冲区内进行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完成后,由缓冲区通过物理网闸向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提出数据摆渡申请最终完成数据摆渡交换。

二是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公司。

三是由中标公司结合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各项行政审判前期调研,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四是实施部署行政审批系统。

五是试运行,进一步完善系统。

4)责任分工

牵头管理部门:系统规划由行政服务中心和中标公司负责;建设推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测试验收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推广使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

监督审计部门:建设审计由监理公司和相关专家负责;应用监督和日常统计由两办牵头,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系统技术服务部门:系统技术规划、布置由信息办、行政服务中心和中标公司负责;技术服务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

参与单位:系统调研、需求和应用由行政服务中心和中标公司负责,具体工作流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2、内外网网站整合改版工程

1)目标:对现有门户网站进行整合优化升级,从后台和数据库上整合内网门户和外网门户网站,实现内外网门户信息的分级、分内容的同步显示和一体化维护,实现电视节目直播。建成中文、英文二合一的全新的中国.新密门户网站,规范并打造新密网站群,十七个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全部制作独立网站,形成以一带多、群体宣传和规模优势。

2)技术要求:一是统一内外网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变2套系统为单一系统;

二是建立数据缓冲区,实现内外网数据交换,由缓冲区通过物理网闸向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提出数据摆渡申请最终完成数据摆渡交换。

3)实现方式:公开招标内外网站整合公司。

4)责任分工

牵头管理部门:系统规划由信息办负责;建设推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测试验收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推广使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

监督审计部门:建设审计由监理公司和相关专家负责;应用监督由两办牵头,信息办负责;日常统计由信息办负责。

系统技术服务部门:系统技术规划、布置和技术服务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

参与单位:系统调研、需求和应用由信息办、原两办文件规定网站更新单位和中标公司负责。

3、和谐服务平台上的“69812345”便民热线服务系统

1)目标:实现由单一的电话接入方式,变为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网页表单、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接入;实现网上事项办理、自动考核、自动语音功能与政府网站及其它办公系统整合等功能,为公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实现市长热线多渠道受理、短信督办、超期提醒、多渠道回复公布等;

2)技术要求:呼叫中心系统

3)实现方式:一是公开招标项目实施公司。

二是由中标公司结合市长电话室心进行前期调研,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三是各相关具体职能单位提出具体建议。

四是实施部署系统。

五是试运行,进一步完善系统。

4)责任分工

牵头管理部门:系统规划由政府办和信息办负责;建设推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测试验收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推广使用由市委办和政府办牵头。

监督审计部门:建设审计由监理公司和相关专家负责;应用监督和日常统计由两办牵头,市长电话室负责。

系统技术服务部门:系统技术规划、布置和技术服务由信息办和中标公司负责。

参与单位:系统调研、需求和应用由政府市长电话室、和中标公司负责,具体工作流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基于一体化分级防护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各项应用

在一体化设计,分级、分域防护原则下基于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完善电子公文、视频会议、个人办公等应用系统。完成各项应用互联网缓冲区和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之间数据安全、有限摆渡。实现互联网公布、公示,政务专网流转、办理结果返回效果。

1、地理信息支撑平台信息查询系统。

地理信息系统是一个给救助管理和计算机辅助调度的集成电子地图解决方案。它提供了在电子地图上自动和迅速地给救助和事件的地址定位,并且持续实时更新事件状态。建立新密市具有有限目标和专业特点的地理信息系统,为特定的专门的目的服务。

2、政府网校学习系统。

提供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考试快捷方便的网络渠道。

3、子网站系统。

对全市各单位建设本单位子网站,为形成全市的政府网站服务群打下基础。

四、工作计划

20**年12月—20**年4月为项目调研、规划期;

20**年5月-20**年6月建设一体化分级防护安全保障体系,完成互联网缓冲区和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的风险评估和分级分域防护建设;同时进行并联审批调研。

20**年7月-20**年10月,建设基于单点登陆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内外网整合改造为首个尝试,基于统一身份认证体统实现一套后台管理内外网网站,子网站系统的建设,完成互联网网站和服务大厅在互联网缓冲区的部署,完成互联网网站后台管理和服务大厅的内部流转在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的部署,最终完成两者之间数据安全、有限摆渡。

20**年9月-20**年10月,在互联网区建设12345市长热线受理系统。

20**年9月-12月完成双网并行并联审批系统调研,以一个网络便民服务项目为试点,完成该事项从互联网发起申请到政务专网新密核心网办理、处理并最终将结果返回互联网服务大厅的整个流程设计和基于工作流的访问控制。

20**年11月-12月完成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准备,前期调研,基础应用;政府网校的建设。

20**年10月-12月,对整体试点项目工作总结、回顾,进行试点工作初步验收。

五、建设要求

一是注重实用实效。试点工作从实际需求出发,注重实用,本着花最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进行详细调研,针对新密市信息化基础设施较好、村村通电话、光纤已铺设到乡镇进行全面分析,提出详实的需求分析报告,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着力构建全市安全的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合理开设栏目,解决目前各单位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共享、联合办公效率低下、不能移动办公、公众获取信息难的问题。

第10篇

为应对市政电网的检修停电与突然停电,保证分行营业网点的业务及营业正常运行,防止数据传输的中断与丢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 处置原则

发生停电时,事发分行行长为停电现场第一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迅速按规定采取应对措施;各相关部门处理停电情况应任务明确,相互配合,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防止业务与营业中断。

二、 组织指挥

针对突发停电,分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会计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决策有关事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分行办公室负责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安排人员对供电设施的日常检修与应急处理;负责发电机及UPS等物品的日常保养与及时配送;保障支行通讯线路的顺畅。

2、营业部负责安排人员做好业务处理与客户服务工作。

四、处置方法

(一)、网点停电时:

1、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迅速做好正常营业的应急措施。

2、办公室或其他指定负责人要迅速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确定停电原因及恢复供电时间,并视情况向总行信息技术部、行政保卫部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派人检查网点UPS电源,关闭除营业室与监控室以外的其他电源,保障营业与安保的正常用电,必要的时候减少营业窗口。

3、突发停电后,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提出发电机使用申请,同时清理发电机摆放位置、发电电缆铺设通道。发电机工作时,会产生噪音、废气并释放一定热量,应确保合适的位置摆放,并协调保安人员,配合发电机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做好发电现场的设备及电缆的保护工作。

4、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停电时,经办员要在来电后第一时间内查询该笔业务是否成功,防止重复入账。

5、如停电时间超过一天,办公室负责人或其他制定负责人需联系场地解决发电机夜间存放问题,并加强夜间安保措施。

5、营业厅内组织人员做好客户引导、解释与安抚工作。

6、停电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缩短营业时间,特殊情况需报总行相关部门批示,并提前做好公告。

(二)分行办公室接到停电通知后:

1、根据网点描述停电原因等,快速响应,安排人员协助网点及时准确弄清停电原因;

2、网点自身原因造成停电的,快速抢修,及时安排专业的维修人员抢修电路故障,恢复正常营业;

3、他方原因造成我行网点停电的,指定负责人应督促他方快速维修电路故障并监督施工质量,恢复网点正常营业。若他方维修不积极导致损失,由网点相关负责人测算损失,分行办公室协助事故网点追索赔偿;

(三)分行保卫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

1、迅速查看停业网点要害岗位监控录像,图像与声音是否清晰;联系报警服务公司确保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2、停电期间加强网点安全防范;如遇夜间停电,加强网点巡查,确保有2名以上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值勤,保证网点安全。

3、因停电无法正常营业时,保干部要立即报告辖区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防止挤兑、盗抢等趁火打劫的事件发生。

(四)分行营业部接到事发网点通知后:

1、迅速了解停电的原因与恢复供电的时间;

2、要求柜台关闭非必须开启的业务机器,减少供电负荷;

3、了解柜台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根据运行情况采取应急措施;

4、指导柜台处理紧急业务;

五、预防性措施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引导建立适应我市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销售与服务网络体系,搞活流通,扩大农村家电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实施时间和实施内容

(一)实施时间

从2009年2月1日至20*年1月31日,共4年时间。

(二)实施内容

对农民家电消费进行补贴。补贴产品有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暂定(具体品牌、规格、价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下乡产品价格实施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电脑、空调限价另定)。

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补贴标准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实行补贴。补贴周期内,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三、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

(一)销售企业

承担我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任务的销售企业为我省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市商管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各中标企业的销售网点布局与设立。

(二)销售网点

为方便和就近开展家电下乡销售服务工作,市、县(区)商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优化选点和布局销售网点。

1.支持中标企业在县(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企业的城区总店布局销售网点,确定各中标企业在县(区)较大规模的销售店或中标企业专卖店1?2家为县(区)家电销售网点。

2.选择各乡镇符合条件的农家店或家电销售店1?2家为乡镇家电销售网点。

3.对没有设立销售网点的偏远山区乡镇,各中标企业应采取订单销售、电话预约、送货下乡等方式,满足农村基层消费者的家电消费需求。

4.销售网点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

基本条件:

(1)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

(2)有相应的场地、设施,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

(3)必须具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应操作人员。

具体标准:

(1)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

(2)县(区)政府所在地销售网点必须设置家电下乡产品经营专区。

5.销售网点备案及程序

(1)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点须持网点营业持照、税务登记证以及与中标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加盟协议、授权书或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县(区)商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县(区)商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标准进行备案,不得放宽标准。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

(2)各县(区)商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经市商管办会同市财政局核准后报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全省范围统一对社会公告,并统一授牌。

四、货源供应、产品价格及产品质量

(一)货源供应

中标销售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掌握家电下乡产品的市场需求,加强货源渠道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商品供应,满足农民购买需求。做到不缺货、不断档。中标销售企业不得限制或禁止中标产品进入流通网络,并要严格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

(二)销售网点管理和服务

中标销售企业要统一制订销售网点的工作管理要求,包括设立专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等,做到规范管理,规范服务。应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护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知识,使农村消费者放心购买,放心使用。中标销售企业要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产品售后3个工作日内应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三)产品价格

中标销售企业要根据我市农民购买力和市场需求状况,及时收集相关价格信息并反馈给中标生产企业。中标生产企业要合理制定家电下乡产品的统一配送价格。各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家电下乡产品零售价格销售的,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对中标企业随意提高或压低供货和销售价格,一经查实,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销售资格。

(四)产品质量保障

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应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如有质量问题,购买人可联系原销售网点进行检修。检修不好的可以换货,但只能调换相同品牌和型号的产品。符合“三包”规定要求退货的,可凭规定手续和程序予以退货。

1.销售网点核实购买人是否申报或领取补贴,对未申报补贴的直接进行退货处理,登录退货信息,收回并销毁产品标示卡。

2.对已申报补贴备案但未领取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应立即帮助其联系原补贴备案机构,注销该购买人的补贴申报备案信息,进行退货处理,登录退货信息,收回并销毁产品标示卡。

3.对已领补贴的,由销售网点向购买人出具《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会同购买人填写相关内容,购买人将补贴资金缴入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账户后办理退货。销售网点应逐笔建立退货记录,并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退还表》原件,作废发票复印件(加盖企业营销印章),留存3年备查。

五、补贴资金的审核与发放

(一)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审核工作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家电下乡产品购买人持有关材料到乡镇家电下乡审核办公室申请补贴,申请补贴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产品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即能够证明购买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示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购买人一卡通存折;其它材料。

(三)审核内容:销售网点是否已核准;购买产品是否是中标生产企业产品;购买人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是否一致;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规定的最高限价之内;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每户每类的购买数量不超过2台(件);其他应审核内容。

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审核人员在购买发票上注明“已核”字样并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当事人。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按《*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家电下乡工作政策性强,惠及千家万户,必须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萍乡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朱信萍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管办和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管办,负责全市家电下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为家电下乡专门工作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各县(区)应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报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乡镇成立协调小组,以加强工作协调和联络。各部门和单位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切实履行职责,把家电下乡工作做好做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切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安排全市家电下乡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家电下乡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协调财政补贴资金的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财政局负责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预算编制,管理监督和审核发放工作;市商管办负责家电下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市经贸委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家电下乡生产企业按招、投标标准生产合格的家电下乡产品,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研发新的产品;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协调媒体对家电下乡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家电下乡销售产品价格的监管,维护家电下乡产品价格的稳定;市*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的安全保障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家电下乡工作中的监督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工作,依法查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中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坑农害农等欺诈行为;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税收和发票管理使用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市供销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政策宣传

为把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好,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平面媒体及其他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特别是将家电下乡的具体购买地点、购买办法、补贴申领手续等向老百姓讲清楚,做到简便易懂、人人皆知。

(四)搞好信息报送,建立联系制度

市、县(区)财政、商贸主管部门和中标销售企业要认真学习和正确掌握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要建立联系制度,县(区)财政、商贸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口报送工作统计数据和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工作情况,以利及时总结。

(五)制订应急预案

市、县(区)商贸主管部门和中标销售企业要充分考虑到家电下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实际情况,针对抢购、断档、脱销、不正当的竞争以及申领补贴不及时等情况和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应急情况。各销售网点必须严格按照商务部等五部委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禁止限时限量的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与家电销售现场分开。凡是组织规模较大的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必须报商贸、*部门备案。

(六)严格落实政策规定

所有备案销售网点或专卖店不得禁止和拒绝中标家电产品进店销售。

各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必须遵守家电下乡有关政策规定,维护家电销售市场秩序,不得坑农害农或骗取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处。

第12篇

办公室是主管全联社社务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建设、决策督办、企业形象维护及行政后勤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服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全联社系统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负责掌管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公文制度,掌握全联社执行上级部门各项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市联社各部门工作动态;负责社务信息工作,编辑简报等内部信息资料,对上反映重要情况,对下组织交流;

第三条负责起草或审核以联社名义发出的有关重要文函,起草或审核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材料;负责协助社领导开展调研工作;

第四条负责联社各类文件的收发、运转,组织与落实联社机关公文的正常运作,并做好文件的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各种报刊、资料的订阅手续;

第五条负责协助领导安排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社务会、工作会等会议日程;办理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会前协调、会议纪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办等工作;

第六条协助领导统筹协调联社各部门日常工作和各镇社请示报告工作;

第七条组织、协调、实施全社业务宣传工作,负责企业形象推广、业务宣传、公关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八条负责收集与本单位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社领导提出建议。

第九条负责联社的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联社管理部门、直属网点的费用报销手续;负责监督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联社食堂及招待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联社本部来访客人的接待及重大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

第十条负责联社本部和直属网点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调配、发放工作;负责联社指定的业务凭证的印刷、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联社机关公用汽车的管理和发配使用;负责交通工具的购置、调配、维修、保险、年审等相关工作;负责联社本部和各镇社大宗办公用品运送工作及规定的出差人员接送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房屋购置、租赁、调配、使用、维修及相关管理工作,办理有关产权手续和保险事宜;

第十三条负责联社本部及镇社营业用房装修的招标、工程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联社本部及直属网点办公、营业场所的绿化、卫生保洁、饮用水管理和水电维护工作;负责保障办公大楼设备正常运行,保持大楼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

第十五条负责与省信合办对口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第二章人事教育部职责

人事教育部是主管全社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通过用人治事的活动,达到人事相宜的目的。人事教育部肩负着考试、录用、考核、奖惩、调配、培训、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退休等一系列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员工发展计划和晋升制度;

第二条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的人事教育政策、规章制度及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操作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措施;

第三条按管理权限或有关办法组织落实有关干部的考察、考核、配置、使用、交流、奖惩、任免及有关离任稽查等工作;文秘部落

第四条负责后备干部、备案干部的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落实全社人力资源结构的合理化调整;指导各镇社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

第五条负责组织本系统员工的文化教育及政治学习,负责职工的年度考核、升级工作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聘用、报名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做好本系统职工的工资标准和级别的核实工作台和对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激励约束机制的有关办法,并评价实施效果,及时提出相关的意见;

第七条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保险统筹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辖养老保险等福利管理。组织落实员工失业、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员工进出的规划、落实和有关协议、合同签定的组织实施,落实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组织落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有关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以及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并落实风险内控制度;

第七条负责联社本部员工考勤工作;

第八条认真做好人事、劳动管理方面的年度、季、月的各种资料报表编制及报送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与上级对口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第三章财会部职责

计划财务部是主管全社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肩负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结算、本外币资金管理、贷信政策和计统分析等经营和管理职能。

第一条贯彻各时期财务、税收政策,配合、衔接财税和上级管理部门等各种关系,对业务经营管理作出有前瞻性的预见和控制,并制定各项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指导各社执行。

第二条对全年业务经营发展进行分析预测,编制可行性财务预算,下达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经营考核指标。

第三条正确组织和规范各镇社及直属网点的会计核算工作和处理联社的财务收支工作,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向联社领导反映和汇报经营状况。

第四条完善各项会计和结算业务的管理,制定业务操作规程、业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各项业务的会计核算手续,并组织业务培训。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经营情况,正确组织指导各社进行年度会计决算,真实完整反映经营成果。

第六条负责网点调整的调研工作,按照联社的总体规划,审核需要撤并的网点资料及其保本点分析等材料。管理联社管理费的现金出纳帐,对日常招待、差旅、会议等开支审核和报帐,对发票等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进行审核。

第七条严格规范财务收支手续,制定各项营业费用的管理规定,强化费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财务、费用指标增长。

第八条编制和审核年度决算、季度、月度和日常的会计报表和各种数据资料,向省办和各级相关部门呈报,向各社和联社相关部门提供每月经营管理情况。

第九条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本联社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好资金管理和计划工作;制定现金管理措施,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情况,对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十条对本、外币的存贷款利率按央行政策进行管理,如遇调整及时通知后台和各社,对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第十一条对开发的新业务提出会计核算和管理需求,提供电脑部进行业务系统电子开发,并参与开发和测试。

第十二条组织清产核资,对固定资产、电子设备、低值易耗品等财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第四章保卫部职责

保卫部是主管全社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情况,建立和健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与当地派出所或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第三条定期对要害岗位的人员进行考察,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协助做好人员的调整工作。

第四条随时检查本单位职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和枪支弹药使用情况。

第五条掌握本单位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并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第六条严格落实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杜绝涉枪案件的发生,每月要对枪支进行查看,是否符合使用方便和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使用制度,做到防潮、防锈蚀、防火、防盗窃。

第七条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法纪、社会道德和行业纪律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遵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有关规定的自觉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八条严格按照上级和公安部门的要求,抓好营业网点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做好单位的防抢、防盗、防诈骗、防破坏和防火工作。

第九条加强分社、储蓄所负责人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

建设,每季度检查和抽查,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单位内控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抓好网点一线员工的预案演练工作,落实检查制度,信用社主管主任或保卫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营业网点的安全检查(以检查登记薄为依据),一个月没有实施检查扣主管主任或保卫负责人6分,两个月没有检查扣12分,三个月没有检查扣24分,四个月以上没有检查200分。

第十一条加强保卫工作档案管理,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要求专人管理,专柜存放,资料全面,分析清楚,上报的材料和报表要求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书写工整,上报及时。

第五章电脑部主要职责

负责联社以及属下各镇社的电脑业务管理、开发、测试、培训和维护。其主要职责要求如下:

第一条负责联社电脑业务系统的业务需求分析、软件开发和测试,利用新的电子业务产品来促进我社的业务发展;同时做好电脑业务系统的优化、修改和维护工作,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和电脑系统稳定、正常地运行;

第二条负责各类电子产品的采购和管理,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工作,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不流失;

第三条与有关部门一道制定各项联社电脑管理规定,要求联社、镇社和各营业网点的电脑开发维护人员以及业务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以保证各项电脑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安全运行;

第四条负责全联社计算机知识和新电脑业务知识的培训和上机操作,提高我社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竞争力。

第六章客户经理部职责

客户经理部是主管个人和公司客户业务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营销组织、质量成本控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个人、公司客户业务系统市场营销的组织和推动;

第二条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个人、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营销策略;

第三条参与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提出个人、公司业务的发展目标、收入实现目标、成本控制目标、资产质量目标;

第四条负责组织实施个人、公司业务经营计划的完成,包括分解、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和分析,促进经营目标完成;

第五条负责组织本业务系统进行市场细分,发展优质客户,提高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客户的市场份额;

第六条负责本部经营的个人、公司客户进行直接营销,制定营销方案或银企合作方案,争取优质客户,并对各镇社营销服务提供指导;

第七条负责组织对个人、公司业务贷款项目评估;

第八条负责根据个人、公司业务客户需求,提出开发金融产品的建议,参与开发,组织推广;

第九条负责在全社组织和落实客户经理制有关工作;

第十条负责组织对直接经营的个人、公司业务客户进行客户评价、资信评级,开具资金证明;

第十一条负责对直接经营的业务客户跟踪与管理、收贷收息、档案管理、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录入和信贷业务清分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不良客户的退出工作,优化客户结构;

第十二条负责对个人、公司客户存款增长提出具体措施并落实,并对存款情况进行分析、考核;

第十三条负责全社融资业务的指导和营销组织;

第十四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公司客户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个人、公司业务信息采集、整理和分析,向联社提供经营信息服务和支持,并向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共享信息;

第十六条参与信贷和风险管理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负责拟定公司业务相关业务标准、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负责按照信贷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要求在本业务系统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负责对个人、公司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协助组织人员培训;

第十九条负责个人、公司业务的存款计划、统筹管理、信息分析;

第二十条负责与省办对口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第七章资产保全部职责

资产保全部业务范围是主管全社不良资产、抵债资产、自有资产等特殊资产的经营处置,并具体负责法律事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全联社业务运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条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联社资产保全业务经营规划和经营策略;

第三条参与编制全联社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研究提出资产保全业务系统不良资产经营处置、收入费用等经营目标;负责组织实施资产保全业务经营计划,包括计划分解和落实、计划执行检查和分析,推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镇社经营性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和闲置资产的管理、经营、盘活和处置;

第五条负责组织全联社呆帐核销的审核工作;

第六条负责组织资产保全业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并向本业务系统提供服务和支持,向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共享信息;

第七条负责建立健全联社系统资产保全业务运行和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负责全联社本业务系统资产保全业务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组织业务交流和人员培训;

第九条办理全联社的经济诉讼(仲裁)案件;

第十条负责建立健全全社法律事务管理的风险内控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负责审查联社各业务部门对外签(出)具的各类非标准格式的合同、协议及其法律文件;负责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全社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帮助;

第十二条负责收集与本部门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加以汇总、分析,与有关部门共享,并及时向社领导提出建议。

第八章信贷管理部职责

信贷管理部是主管信贷制度、判别监控信贷风险、统一组织、管理和审批辖内信用社信贷业务综合管理和审批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发展规划以及上级有关信贷计划管理规定和要求,组织研究和拟定辖区农信社信贷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负责辖内农信社信贷业务管理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信贷检查管理工作,规范农信社信贷管理工作,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第三条负责辖区农信社信贷业务的统筹、组织和管理;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研究和分析,完善并组织实施内控管理制度;

第四条根据辖内农信社信贷风险和信贷业务管理状况,在制定信贷政策和优化信贷资产配置方面提出建议。

第五条研究和拟定信贷业务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第六条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贷款规模管理及落实贷款利息回收计划;

第七条负责信贷资产质量控制计划的编制及组织实施。

第八条负责组织实施对信贷业务风险的过程控制和贷后管理;

第九条对辖内信贷业务综合运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信贷业务经营部门提出信贷业务营销与管理的综合指导意见,并对信贷业务风险进行预警、监测、检查和分析;

第十条对重点行业、区域、客户和信贷品种进行跟踪监控和系统性风险研究,为信贷审批和经营决策提供预警、防范风险的指导性意见;

第十一条负责对人民银行登记咨询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第十二条信贷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

第十三条负责与对口上级部门和本地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第九章稽核部职责

第一条对会计、出纳、信贷、特约汇兑、联行结算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稽核。

第二条按储蓄或集体存款业务的政策、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稽核。

第三条对各项财务收支的执行情况,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财务决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进行稽核。

第四条按电脑系统管理的有关要求监督落实各项机房管理、网络安全措施,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的监督落实。

第五条对有价证券、印章、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领用、使用销号、交接情况进行稽核。

第六条对网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核,协助安全保卫部门做好监控录像抽查。

第七条对社内人员调动、离任进行稽核,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专项性的检查工作。

第八条领导、组织派驻各社稽核特派员开展各项工作,按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按上述工作范围和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并按有关工作要求组织专项稽核。

第十章营业部职责

联社营业部承担联社本部直接经营的各项业务结算及联社属下各镇社的会计核算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负责联社本部直接经营的各项业务的结算、资金清算、现金出纳、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负责联社直属网点、储蓄专柜及保管箱专柜的管理,指导各镇信用社的业务操作,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

第三条负责系统内资金头寸调拨和资金汇差清算的核算及对帐、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等;

第四条负责本系统广州大同城及五邑同城票据交换及资金清算业务;

第五条负责本系统全国特约汇兑和省辖联行业务的接收、发送、资金汇划及清算业务;

第六条负责系统内往来资金、通存通兑交易资金的核算;

第七条负责联社指定业务项目的资金汇划、清算和核算管理;

第八条负责联社集中库的管理,负责各镇社及直属网点的现金调拨核算;

第九条编制并及时报送各类相关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