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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汇报材料

时间:2022-07-31 23:32: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巡视组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巡视组汇报材料

第1篇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甘瑛

副组长:刘昆山熊中轶

组员:全体行政

二、分工及职责:下设宣传汇报组、现场筹备组、环卫组、学生管理组、现场接待组、座谈组、安全保卫组、督导评价组

(一)宣传组

组长:黄吉林组员:应灿辉、周厘里、任鹏、张军、李霞、常云

主要职责:

1、在校门口、林荫道、实训楼悬挂横幅、欢迎标语,营造氛围(任鹏)

2、会议室会标、欢迎标语、办学理念字幕制作(任鹏)

3、现场照相、拍摄(任鹏、张军)

4、广播站稿件审阅、播音员培训(应灿辉)

5、安排校园记者现场采访领导(应灿辉)

6、宣传报道,负责汇报材料、基地宣传材料装袋(周厘里、张军)

(二)现场筹备组

组长:彭雄

组员:瞿韬、黎辉雄、邱凤英、任川、黎利军、吴健、伏建仁

主要职责:

1、负责实习现场的准备,展示办学实力,校企合作、企业文化;展示高水平实习课堂;提供参观实训楼具体路线;(黎辉雄)

2、负责教学课堂的组织;室容规范、师生精神风貌良好;有条件的课堂均要求采用多媒体教学;(邱凤英)

3、负责学校后勤工作,保障正常供水、供电(任川)

4、负责拓展训练现场的准备:基地环卫工作、解说(瞿滔、杨忠)

(三)环卫组:

组长:瞿韬

副组长:邱凤英、黎辉雄、胡胜利、周雄飞、任川、黎利军、伏建仁、吴健

1、教务科负责组织检查评价教室的布置及清整卫生工作;

2、学生科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寝室、公共区的卫生清扫工作,并负责检查期间校园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3、实习科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实验、实训室的卫生清扫工作;

4、工会负责组织检查教师宿舍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5、督导室负责检查评价各科室办公室清整卫生工作;

6、学生科负责督促医务室、拓展训练基地搞好环境卫生及饮食医疗卫生工作;

7、总务科负责检查评价商店、食堂的清整卫生工作。注意食品卫生,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

8、各专业科负责组织搞好本专业科的教室、寝室、公共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四)学生管理组

组长:瞿韬

组员:黄又波、刘知良、李昔辉、江杰雄、全体班主任

1、召开学生、班主任动员大会,统一思想;

2、加强学生行为礼仪教育,要求统一着装;不准留长发,不能佩首饰;不准讲脏话,做文明学生;杜绝任何形式的重大违纪。

(五)接待组

组长:甘瑛

副组长:刘昆山

组员:、熊中轶、彭雄、易瑜、胡胜利、周雄飞、龙卫星、

黄吉林、瞿韬

主要职责:

2、校门口、实验楼门厅、新会议室、基地迎宾及协助服务;(商务艺术科安排专业老师带6名旅游专业学生)

3、会议室的服务接待(李霞)。

4、组织相关人员接待并陪同省厅领导;(甘瑛)

5、组织相关人员接待并陪同市领导;(刘昆山)

6、负责准备会议室的水果、用烟、茶水、毛巾、热水。(黄吉林)

7、负责现场汇报(甘瑛)。

8、与教育局联系,负责伙食标准及伙食安排(任川)

(六)安全保卫组

组长:伏元实

成员:保卫科人员

职责:1、搞好来客登记,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2、安排校内车辆停放,加强校园巡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对学生实施封闭管理,维护良好校园秩序;

4、合理安排校门外高坊中巴车的停放,确保校门口畅通。

(七)督导评价组

组长:周雄飞

成员:熊中轶、彭雄、易瑜、胡胜利、龙卫星、黄吉林、瞿韬、吴尚文

职责:1、负责检查全校环境卫生,负责检查教室、实训室室内布局,负责学生行为礼仪的检查,负责教学、实习工作的督查;

第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开发区党工委的悉心指导下,******乡镇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工作

(一)基本情况    

******乡镇成立于2012年11月28日,前身为石桥片区办事处,总面积约25.9平方公里,辖白泥、石桥2个居委会(其中:石桥12平方公里、白泥13.9平方公里),26个居民小组(白泥社区12个,石桥社区14个);户籍人口7651人。

******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已脱贫72户256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建档立卡在校学生30户56人,享受教育扶贫资助16户23人,其中未脱贫贫困户6户9人,已经全部获得教育扶贫资金;建档立卡劳动力63户156人,实现就业63户77人。

(二)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市、开发区关于精准扶贫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先后制定了《贵州钟山经济开发区******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乡镇2018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乡镇夏秋攻势行动方案》、《******乡镇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方案》、《******乡镇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召开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动员、召开院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2、规范程序、精准识别、精准脱贫,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贫困人口漏评错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七个方案的通知》(六盘水扶领办发〔2018〕24号)文件要求,完成7个专项治理工作,严格遵循“五定五看”统一标准、全面调查、精准识别;坚持做好“四访”,采取在农户申请的基础上,调查人员进村入户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各户收入情况,逐户计算人均纯收入,把收入低于收入标准以下的农户拟定为贫困户。我们坚持“六个到村到户”,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告”,完善贫困户“一户一档”建档立卡相关资料,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台帐实。

    3、打赢脱贫攻坚“四场硬仗”。

(1)产业扶贫成效明显。春风行动开展以来,******乡镇始终坚持“六个引领”,牢牢把握好产业发展“八要素”,推动产业扶贫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一是以“三变”1+N为引领,采取“合作社+农户+扶贫”模式,成立合作社5家,先后实施种植红豆杉、刺五加、白芨、草莓和培育羊肚菌、人参育苗等项目,流转土地1139亩,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实现脱贫72户256人,脱贫率达到82.5%。二是以退耕还林、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完成产业结构调整1167.86亩,涉及260户,发放产业结构调整资金350358元;完成退耕还林1692.37亩,发放退耕还林资金846185元,新增退耕还林面积1100余亩。

(2)“组组通”项目稳步推进。今年以来,******乡镇始终把“组组通”项目建设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以建设“脱贫攻坚致富路”为目标,全力打好公路脱贫攻坚战。******乡镇涉及“组组通”公路5条约16.38公里,主要涉及辖区海坝组、罗家寨组、石桥八组、十三组、十四组,目前均已完工投入使用4条12公里,未完工的1条已经完成工程总量的90%,预计年底完工投入使用。

(3)易扶搬迁动员效果显著。******乡镇2017、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125户640人(贫困户30户118人)。其中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45户197人(贫困户30户118人、非贫困户15户79人);2018年易扶搬迁总人口80户443人(贫困户0户0人、非贫困户80户443人)。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召开易扶搬迁培训动员会、群众院坝会累计50余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明白卡200余张,出动宣传人员120余人次,宣传覆盖群众累计1000余人次。

截至目前,2017年易扶搬迁总人口中已签订搬迁合同41户185人(贫困人口29户116人);已搬迁入住42户191人(贫困人口28户114人),完成率是91%;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16户2456平方米,拆除率35%,预计12月底达60%。

(4)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全面落实。******乡镇始终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加大对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的支持力度,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得到全面落实。一是按照应助尽助原则,争取教育帮扶贫困学生9人,获取补助资金5530元。二是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2人合作医疗参合资金37200元,申请临时救5000元帮助贫困户解决医疗救助问题。三是将住房困难群众125户640人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通过异地扶贫搬迁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

    4、多措并举,建立脱贫帮扶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利用“特惠贷”优惠政策,采取“贫困户+政府公司”的运作模式,贫困户人均可贷款5万元,资金由政府开发投资公司统筹运作,贫困户不承担风险,资金收益有保障,投资收益分配暂定3年,收益为投资金额的3%,目前完成特惠贷任务28户72人,贫困户年末可分红达10.8万元。二是通过上门服务企业,向企业汇报精准扶贫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企业形成扶贫联动,计划争取企业帮助解决就业18户39人,目前已经解决就业16户30人,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三是按照“五级包保”的帮扶原则,结对帮扶104户312人。户均制定帮扶计划3个,落实帮扶措施3条,协调投入帮扶资金达50万元。四是统筹实施低保兜底政策。完成低保兜底23户32人。积极做好扶贫开发和低保扶助两项制度衔接。五是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实现生态效益、贫困户及低收入群众增收“双赢”,力争在2018年年底退耕还林3000亩。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群众特别是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很多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导致易扶工作推进缓慢。二是部分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对滞后,项目扶持、资金帮扶管理等有待加强。三是贫困户就业困难,大量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40岁至60岁的劳动力占比超过50%以上,就业非常困难。四是三块地盘活方面的问题。群众担心不能及时获得退耕还林补偿资金,担心得不到第九年以后的占股比分红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扶贫先扶志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帮扶措施,不断加大“三变”改革力度,集中力量搞好贫困户脱贫规划,重点完成“五个三”中的盘活“三块地”、落实“三个保”、确保“三个就”,集中火力打好退耕还林、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户1就业工作硬仗。让贫困户逐步靠勤劳致富,最终实现全面脱贫致富。

一是进一步整合资金和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进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创建工作,大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亮化农村环境。

二是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落实农村“三变”改革要求,同时探索发展城市“三变”,保证一村至少发展一个良好的“三变经营主体”,让产业发展真正惠及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

三是充分利用开发区吸纳就业的优势,充分挖掘对知识水平和技能要求不高的工种,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近就业,巩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成果。

四是实现脱贫攻坚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把退耕还林工作与城市近郊旅游发展相结合,形成脱贫攻坚长效发展机制。退耕还林打造万亩红豆产业园,前期推进青山红豆杉生态养生园旅游综合体农旅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推进山地旅游与休闲度假、农业生态观光、民风民俗体验融合发展,形成脱贫规划长效发展机制,实现贫困户脱贫和农户持续增收。

二、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

根据《六盘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我社区积极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分项汇报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就医、孩子读书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2017年度有易地扶贫搬迁人口45户197人(贫困人口30户118人),目前已完成搬迁合同签订41户185人,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的贫困户中,已完成引导就业22户,其中有3户贫困户因年事较高无劳动力,已督促子女进行赡养,其中有1户贫困户全为在校学生,已于2016年纳入低保户进行政策兜底,现在正在落实低保兜底政策,目前剩余4户搬迁贫困户正在积极引导就业。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搬迁的贫困户因各种原因暂未完成引导就业。

    3、整改情况。在今后的帮扶工作中,石桥社区将继续注重引导该4户贫困户进行就业,以帮助搬迁贫困户能够安居乐业。同时,2017年度参加易地扶贫搬迁户的贫困户于2018初由开发区代缴新农合医疗保险,目前,参加搬迁的贫困户的基本医疗全部保障到位。对于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石桥社区服务中于2018年6月完成搬迁户孩子就学意愿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开发区社事局,目前,上级部门正在对接搬迁户孩子就学事宜。

(二)贫困户脱贫存在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乡镇共有建档立卡人员104户312人,其中2015年脱贫人数54户195人;2016 年度脱贫人数9户29人;2017年脱贫9户32人。现有贫困户32户56人(一般贫困户9户24人,政策兜底户23户32人),两无户23户32人,两因户1户1人,两缺户8户23人。贫困发生率为0.73%。

石桥社区所有脱贫的贫困户均在满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条件以及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标时才进行脱贫,未发现数据脱贫、统计脱贫、平均主义脱贫等现象。

2、工作存在的问题。在贫困户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居住石桥社区山上的六个组的少量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

3、整改情况。针对部分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存在困难的问题,******乡镇已多次向发区社事局写报告,寻求帮助,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接下来,我社区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及基础生活设施改进工作,不断改善辖区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三)“三变”改革及产业扶贫工作抓得不够认真,抓得不实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以农村经济组织推动“三变”改革工作,目前在石桥辖区两个村参与“三变”改革的经济组织共有5个,包含3家合作社和两家企业,5个经济组织共计流转农户土地约1100亩,包含贫困户土地约200亩,目前完成红豆杉种植约630亩,草莓种植约50亩,刺五加等中药材种植约340亩,独角莲等中药材种植约70亩,支付土地流转金约53万元,包含贫困户土地流转金约10万元,引导农户到“三变”改革经济组织务工约110户120人,包含贫困户约20户20人,发放工资约30万元,包含贫困户务工工资约6万元。引导参与“特惠贷”贫困户28户72人,共计贷款360万元,2017年底发放该28户贫困户“特惠贷”分红金10.8万元,人均分红1500元。辖区两村的“三资”清理工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已与2018年1月开始开展,目前完成1个村的“三资”清理并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约2500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石桥社区参与“三变”改革的产业发展周期长,短期很难产生效益。如红豆杉种植产业前期投入大,种植周期长,需生长多年才可用于发展红豆杉附加产品。二是对“三变”改革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对“三变”改革工作不理解,仅同意将土地流转于合作社或者企业,不愿意将土地入股承担风险,导致“三变”改革扶贫项目对群众的覆盖面不广。三是自然条件限制。石桥辖区属于开发区统一规划开发区域,大部分土地用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剩下的土地较为贫瘠,不利于种养殖产业开发,同时,缺乏相关的技术指导,导致现有的“三变”改革产业发展不理想,目前仅有白泥村裕民农民专业合作社草莓种植销售额达到15万元左右,其余项目,暂未出产品。

    3、整改情况。加强“三变”改革工作政策宣传,让群众加深对“三变”改革工作的理解,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三变”改革工作中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监管,督促辖区经济组织良性发展,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寻求技术指导,对辖区闲置土地进行同意规划使用,项目规划时进行严格技术测试,确保“三变”改革等扶贫项目的成功实施。

   (四)驻村结对帮扶不扎实、流于形式等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办公地点位于辖区白泥居委会及石桥居委会交界位置,同时和两个居委会联合办公,离群众较为接近,能达到驻村的效果。目前辖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4户314人,该104户贫困户共有结对帮扶责任人125人,包含开发区级结对帮扶责任人55人,涉及8家单位,在帮扶单位中仅有一家单位为学校(钟山区职业技术学校),涉及帮扶责任人7人,该7人帮扶的贫困户均已脱贫,目前正在稳固脱贫效果,未对该7名教师造成较大压力。社区在帮扶过程中力求“扶贫扶志”的效果,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劳动改善生活,同时对于无劳动力的贫困户,积极引导参与“特惠贷”等国家优惠政策,并将上级针对贫困户的政策积极落实到位,并为贫困户进行家庭医生签约,目前已完成家庭医生签约88户245人。

    2、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帮扶责任人思想意识不到位,对帮扶公共还在流于形式,未对贫困户采取具体帮扶措施,同时部分帮扶责任人自身业务能力不强,对精准扶贫政策学习不够,导致帮扶结果不理想。

    3、整改情况。在以后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我社区将会加强各帮扶责任人的思想意识教育,提高帮扶责任人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强帮扶责任人的业务培训,针对不同贫困原因贫困户制定合理帮扶措施,努力提升帮扶效果。

(五)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现象的整改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石桥社区所有贫困对象在纳入贫困时均是按照“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族评议、一公告、两公示”等程序进行评定,再将结果进行上报,在评定贫困户过程中,因社区权限有限不能精确查询贫困中的“四有”人员,仅能通过走访调查的形式核查贫困生产生活状况。同时社区对贫困户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进行动态管理,对贫困户人口情况等信息积极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动态更新。

第3篇

会议由镇党委书记同志主持,镇党委全体班子成员参加。

一、会前充分准备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两个意见”精神和深化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工作精神,在认真学习,切实开展“五查”工作,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方面做了充分扎实的准备。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学习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前提。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学习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市委、县委“两个意见”精神和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精神,学习省、市、县治理庸懒散浮拖等专项问题和选人用人“6+1”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自觉吧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各项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二是真诚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镇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征求意见,相互帮助查找问题。开展了党委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耐心谈,班子成员之间诚心谈等谈心交心活动。班子成员放下架子,与普通党员平等地谈,有诚意地谈;党员之间坦诚相见,开诚布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诚恳地交流思想。谈思想谈学习,谈工作谈作风,谈改革谈发展,力求做到谈话范围全覆盖,谈心活动有实效。通过谈心,提高了班子成员的认识、消除了误会、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扫除了思想顾虑,营造了和谐氛围。

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思想根源。首先,班子及班子成员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工作实际,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抓住问题的实质,深刻自我剖析。重点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查摆分析。查摆出来的问题,以事实作支撑,敢于触及深层次问题、实质性问题。坚持从主观上找问题,思想上找根源,行动上找路子,认真修改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二、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月9日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四项议程。第一项议程,同志代表镇党委班子作了对照检查。第二项,镇委班子成员、依次作了对接检查发言,每位班子成员发言后,班子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之后本人对班子其他成员提的批评意见作表态发言。第三项,县纪委同志就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了评价并作重要讲话。最后,同志镇党委作了表态性发言。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委书记代表党委作了班子的对照检查报告,班子其他同志就自己的情况作了对照检查汇报,并提出了整改的措施,班子之间相互开展了批评,共提出建议意见63条。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

参会的县纪委同志就民主生活会作了点评。高度肯定了本次民主生活会,指出的民政生活会开展的非常成功,准备的比较充分,开展的比较扎实;认为镇党委、政府能取得如此优异的成绩,离不开书记丰富的工作经验、广阔的阅历和很强的领导能力;离不开班子成员的团结一致、勤奋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同志还语重心长的对班子成员提出“三体会三建议一希望”:第一体会,班子与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敢于自揭伤疤,把问题找的准、找的实、找的真;第二体会,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本着客观公正,带着真情,讲真话、说实话、有利于班子、干部的成长;第三体会,整改措施有强度。第一建议,对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的批评、建议一定要整改落实到位;第二建议,正确保护好自己,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文件、政策,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第三建议,乡镇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重点是监督好“三重一大”,主动作为,为政府和党委当好参谋,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一希望,希望班子成员通过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进一步建好班子,增强班子的战斗力。

三、会后整改

第4篇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