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3:53: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领导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各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5、安全生产巡查、隐患月报、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档案制度工作,6、安全生产政策部署、专项治理工作,7、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事项。对汕头市各区(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内容分为:1、责任目标,2、责任体系,3、预防体系,4、保障体系,5、事故查处,6、亮点工作。(具体考评评分标准见附表)
对各区(县)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我局拟与汕头市“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结合起来,考核结果既作为2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同时又作为“创建好班子”安全生产专项考评工作的结果。
(二)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考核内容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52号)和20*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要求进行。被考核单位分为:I类和Ⅱ类。I类为下达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汕头海事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汕特保税区管委会。重点考核:事故控制、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打击“三非”和事故报告及处理等。Ⅱ类为未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港口管理局。重点考核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职情况、安委会工作落实情况及对各单位设置的单独考核项目(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表)。
三、考核方式
(一)对各区(县)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加考核的方式进行,按市“创建好班子”考评工作的统一安排,自评工作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区(县)政府组织对各区(县)班子以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报告;填写第一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专项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各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2日之前一并报送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在各区(县)自评的基础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等单位组成考评组,于3月3-6日对各区(县)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其中,区(县)班子的考核结果意见报市委创建办。
(二)汕头市各有关单位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采用自评加审核的方式进行。从20*年2月18日开始,由各有关单位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自评:撰写单位安全生产自评报告;填写考评表自评分栏和撰写考评表的自评分说明,于20*年2月24日之前报送市安监局。市安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组织审核,形成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
(三)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被考核单位。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的为良好;60—7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评组织工作,切实保证责任制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毫不松懈
自县于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应急响应以来,根据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县应急委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管理及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针对疫情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作出紧急安排部署。同时,在干部职工会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及要求,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安排部署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县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服从安排,做好全县应对肺炎疫情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来,多次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疫情发展最新形势,传达省市县防疫指挥部会议精神等,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时刻紧绷疫情常态化防控思想之弦,认识上不放松、行动上严防守,强化责任落实、抓住重点环节,做到“人物并重”,坚决消除应急系统疫情风险。
(二)坚持履职尽责,服务好全县疫情防控大局
一是作为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1月26日开始,县应急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员返岗开展相关工作,我局抽调4人分别到县应对病毒感染数据工作小组以及后勤工作小组,每日对全县宣传舆情、环境卫生整治、交通卡口排查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协助县疫情防控指挥中心采购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二是落实县总值班室工作职责,局机关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和突发事件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全县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相关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完善防控措施,加强企业工作指导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全省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县应急局坚持深入一线,通过点对点和上门服务的方式为疫情防控期间87家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服务105次,同时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肺炎疫情防控,始终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尤其要加强门卫严格履职,进一步做好风险辨识和评估,完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演练和救援器材维护管理。
(四)做好后勤服务,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供应
一是为积极做好后勤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我县积极向市应急局联系争取物资支持,累计获得市应急局捐赠口罩700个、帐篷111顶,折叠床222床,棉被900床,棉大衣600件。二是主动到各乡镇、交通卡点、医院调研物资需求和使用情况,及时为高速路口、德中路口以及各乡镇卡口以及各单位执勤人员提供帐篷211顶、棉被502床、口罩700个、折叠床54架、雨衣100件、雨鞋55双、棉大衣412件,并派人专人指导和帮助搭建帐篷。
(五)强化宣传教育,普及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
通过干部职工会、微博、微信、进企业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宣传受益300余人。进企业开展工作的同时并发放口罩300只、酒精10升、84消毒液23升,强化企业及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倡导家庭成员用餐、亲友聚餐坚持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文明餐桌常态,带动周边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尚。
(六)做好内部防控,确保环境卫生、人员健康
一是防疫初期应急系统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坚持做好每日防疫工作记录,人员轨迹登记,并及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形式科普防疫知识。坚持每天上班时在电梯口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掌握干部职工身体状态。二是各股室(中心、大队)对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每天对会议室、办公室、廊道进行消毒作业,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每周净化、美化办公环境,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每周给各股室配发84消毒液0.5升,全覆盖、无死角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加大办公区域通风换气频率,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二、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我局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盲目乐观、侥幸心理,疫情防控思想有所懈怠。
一、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区所有在建开发和拆迁项目于2013年11月7日起立即停止施工作业,用一周的时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点是:预防高空坠落等防护措施,建筑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临边洞口防护,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三宝四口”等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建筑公司负责所属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监理公司负责监理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理人员安全制度管理。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园区和镇街(景区)规划区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街道(景区)、园区负责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和农房修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建施工项目安全属地监管。对建筑管理相对薄弱的镇,区住建局在技术上提供支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景区)做好危房检查和排除安全隐患工作。
房屋拆除施工项目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前,严格审核拆迁人是否选择了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进行房屋拆除,业主或拆迁人是否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等。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拦,夜间设置红灯警示等。
燃气企业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要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企业的管理,明确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确保安全平稳供用气。
二、整治方式和时间
从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时间。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检查组,各镇、街道(景区)、园区配合,开发公司、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共同参加,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和燃气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为建筑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期,集中解决全区排查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检查方法是检查人员和几方责任主体一起,对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资料等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涉及工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和上岗履职情况,特别是监理对安全的检查情况记录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三级教育文字资料,“三宝四口”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筑机械使用管理,现场用电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落实安全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现场要求立即整改,检查组进行事后督查。一般性的问题做到当场解决,对内容多、难度大,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工整顿,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凡停工整治的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后,需书面报告区住建局,待重新复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后方可继续施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结束后,由各建筑公司、施工在建项目对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单项工程检查出的问题,于2013年11月14日前将整改措施和情况作书面报告,经监理人员签字盖章后报送区住建局208室建安股。通过此次检查,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举一反三,找出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建立安全生产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肃追究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查出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除及时整改外,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隐患瞒报行为的追查,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企业,要根据严重程度实行警告、罚款、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销企业和个人资质证书等处罚。
我区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将给予全区通报和记入不良记录。对检查后仍然出现安全隐患的企业,将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取消在辖区内投标和办理各类许可证书的资格。
一、检查目的
通过自查和检查达到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伤亡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促进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按照建设部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检查预拌混凝土质量。
(二)安全生产。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77号)部署,重点检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临边围护。
(三)防火安全。按照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0号)、《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通知》6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阻燃安全网使用情况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年度建设工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四)起重机械。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52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部第166号令、省厅和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规定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
(五)文明施工。《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109号)、《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战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与整治工作的通知》17号)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重点检查场地硬化、食堂、宿舍、厕所卫生整洁。
(六)人员到位履职。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和《市区建设局关于开展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专项检查的通知》51号)开展施工、监理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
(七)劳务管理。按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26号)文件要求开展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即日起到10月11日,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建设、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劳务单位联合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报告送区质安站。
(二)10月12日至10月20日我局各检查组开展大检查。
(三)为整合提高监管力度,将邀请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人劳局、区消防大队联合检查。
(四)我局将在第三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形势分析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检查程序
(一)各检查组分别听取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二)各检查组检查内业资料和项目备案人员到位情况。
(三)各检查组检查现场。
(四)各检查组口头反馈检查情况。
(五)各检查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
五、其它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施工单位要组织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测单位开展自检工作,并通知各单位到位积极配合我局检查组检查。
关键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文书闭合
1、地方安监局现状:
1.1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一直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出了安全事故,必须名正言顺地对相关官员进行问责,这是对生命和法律的尊重”。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数据表明,从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短短半年里,有11名省市各级安监局局长因贪污、受贿或渎职被转岗或被、停职。
1.2、工作压力:安全视频会议精神或文件要求地方监管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安监人员承担着比其他部门更为重要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面对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但是仍存在体制机制问题,不得不时刻面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
2、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责任
2.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2.3、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地方安全监管履职尽责的思路
3.1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规定和政府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规定执法检查,严格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3.2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的力度。安全许可制度能够从源头上设立一道屏障,使得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无法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各项基本条件,对生产单位进行评估,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强制性关闭,对不能完全达到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限期整改。
3.3构建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在现有安全监管力量的基础上,要使安全监管领域的人才队伍总量有所增加,素质有整体的提升。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到人才队伍建设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科学、规范、民主的人才选拔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才队伍这三支队伍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的一体化,促进专业人才的科学分布与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结构的优化。
3.4 、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企业应加强“三位” “三不”“ 一距离”现场管理力度。 “三位”:指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管理人员到位;“三不”: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人的数量不集中、设备台数(总价)不集中、人员不平行作业。“一距离”:指危及生命安全或设备损失的距离。
4、文书的资料闭合
一、工作职责
(一)综合治理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治理职责。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负责下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治理责任状,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3.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事故隐患。
4.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要害性技术列入科技开发计划,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要安排有安全科技开发项目。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的安全技术改造。
5.建立完善高危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诫暂行办法》,对事故隐患不整改、年内重复发生同类型一般事故、发生险肇事故、发生死亡事故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和给予黄牌警诫。
7.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按时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半年和全年履职报告、自检自评考核情况以及有关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等材料。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治理
1.按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治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市确定的市、县(市、区)、乡、村级2019年度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监控责任,实施有效监控,监控率达100%。
2.年内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项整治做到工作内容和目标明确,下达各项整治有具体实施方案,经费保证,完成任务的情况有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加强基础工作和强化源头治理
1.负责好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2.组织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
今年来,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为目标,狠抓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地开展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我镇20*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网络,实行规范管理
年初,镇党委、政府专门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镇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承接上级安监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的具体事务工作。有效落实县里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了镇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台帐,落实了县里组织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措施,按季及时上报《宁海县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查处,补救措施到位,及时做好善后工作;300人以上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了加强责任制落实,镇政府与多家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有些企业相应调整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制落实到班组及个人,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网络。如*杰友升电气有限公司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职工年终考核当中,要求各车间制订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二、狠抓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摸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融入全镇政治和业务学习活动中,一是利用镇有关会议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明安全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讲解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二是要求全镇各企业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安全告示、编写黑板报等形式,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一年来,全镇各企业悬挂横幅4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400余张。三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培训,指导企业内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今年11月,专门邀请县安全专家对全镇100余家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人、安全员及行政村治保人员参加了全员安全培训。
三、加大检查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为确保全镇企业生产安全,镇安全办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方式,重点加强对船厂、冲压行业等事故高发行业的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累计277家,提出整改措施361余条,对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在镇安全办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努力下,我镇截止今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20*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做了很多工作,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虽然安全生产已渐入人心,形成人人关注的社会氛围,但企业仍存在侥幸心理,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没有积极整改到位等等,对于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将在新的一年中逐步改正,确保安全生产。
总之,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我们将切实加强管理,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努力确保全镇无重大责任事故,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为*镇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近期以来,国内吉林、山东、四川、辽宁、黑龙江、湖南、贵州等地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丽江束河古镇相继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深刻,影响巨大,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制约了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纵观这些事故,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等都有直接关系,暴露了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责任不落实、现场勘查不认真等问题。5月8日,高峰副省长组织召开省政府社会事业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门听取了各部门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对下步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高峰副省长的指示要求,受杨杰局长的委托,今天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社会事业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抓实抓好,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产业发展为核心,严格落实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秦光荣书记、李纪恒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汲取我省迪庆、丽江火灾及国内多地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深刻教训,把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检查,不留死角、拉网式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把不安全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安全、稳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服务和帮促全省食品、医药产业平稳较快发展,为云南经济社会和谐、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对安全工作要再强调再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在加强防范的基础上,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查找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各类安全问题,以严谨、负责、务实的工作标准和态度努力消除各类隐患,努力做到不发生安全事故,不给省委、省政府添乱;特别是在食药监部门对“四品一械”的监管上,再进行深入研判,认真分析监管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成因,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要活动等环节的监管,坚持考虑在先谋划超前,积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维稳工作。尤其要强调的是,近期我省多地属高温天气,一定要及时各类食品安全预警,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要进一步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提高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能力。一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明确责任,事事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排查机制,不断完善排查各类隐患的研判机制,确保排查出的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深入开展安全问题研判,明确要求,真正引起高度重视。今天召开视频会议,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社会事业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结合辖区监管实际,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问题研判,在加强调研和指导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潜在隐患因素、隐患苗头和隐患倾向,及时进行梳理归纳,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系统内外“双向”安全
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抓好各类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一)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系统内”安全。
1.消防安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对办公用房、实验室等场所的电器、水电管道线路进行检查和排查,及时处理各类隐患,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更换老化、陈旧和功能失效的消防设施设备,特别是消防器材器具要确保始终处于性能良好状态。
2.危险化学品安全。特别要以食品药品检验和医疗器械检验单位为重点,所有危险物品必须做到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要求进行领用、保存和使用,严格管理制度,严防因操作不当出现浸蚀、爆炸及丢失等事故。
3.交通安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单位车班司驾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格落实出车登记报备制度,做到专车专用,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4.严格值班和报告制度。要增强居安思危意识,认真落实在职人员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和报告,确保上传下达、群众来访来电工作顺利开展。
5.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四品一械”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岗位具体人,不断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把危害降到最低,把损失减到最少。
(二)多层次、全方位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系统外”安全。
在“四品一械”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要求,要认真评估安全风险的“三间分布”,充分认识季节性分布、区域性分布、人群分布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监督指导
,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1.高温天气容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按照职能划分细化工作方案,对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等重点区域,对冰冻食品、野生菌类和凉菜制品等重点内容进行严格检查,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出现食物中毒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
2.我省各地天气条件立体多样,一些药品和易腐食品在各地的保质效果也不尽相同,重大保障活动、学校群体餐饮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难度增大。各单位要立足实际,统筹协调,立足当地实际认真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帮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各类安全防控措施,确保食品药品消费安全。
3.安全事故的大小,与消费和使用人群密度及频次有着直接关系。进一步严格落实药品工艺处方核查、飞行检查等制度,加强对药品高风险产品、疫苗等注射制剂、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的监管,以及在生产、运输、使用等过程中防止受到污染的监督指导,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查督办,适时、及时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大对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违规产品的打击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秩序。
三、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科学有序推进“四品一械”监管
安全工作不能麻痹大意,安全思想不容忽视,安全教育不能省略,安全制度不能空谈,安全检查不能马虎,安全责任不能推脱,否则,就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不但自讨苦吃,自食其果,而且还会给当事人、单位和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发展经济社会、促进民生和谐、实现富裕繁荣的核心。作为肩负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重任的食药监人,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大于一切、稳定胜于一切”的思想,坚守食品药品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当好人民群众健康的“守护神”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现就全系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提六点要求:
(一)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存在的隐患。加强对自身情况和辖区内监管对象现状的了解掌握,做到心中有数,积极践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第一”的要务,特别是当前正值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要加强调研,认真对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再研判、再分析、再对照,做到监管情况清、监管底数清。
(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调查研究、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积极制定针对性、时效性的措施,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工作不失职、不渎职,向上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三)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当前处于机构改革关键时期,各州市局机构、人员、职能已基本划转到位,面对质监、工商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食安办综合协调等新职能,要充分考虑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充实到应急预案当中,抓紧抓实做好物质上的准备、组织上的保障、技术上的跟进,确保“四品一械”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得到有效处置,各实验室时刻处于性能优良状态,确保应急应得好、处置处得好。
(四)广泛进行科普宣传,增强民众自我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以展板、宣传栏、开设食品药品安全课堂等形式开展科普安全知识宣传,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周)活动契机,有针对性的宣传食品药品购买、服用饮用以及如何判断真伪等方面的常识,从群众需要什么、关心什么,我们就讲解什么、宣传什么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畅通投诉举报,落实专人负责进行调查核实。新的机构改革要实现行政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投诉举报渠道相匹配的“四位一体”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平台,加快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对待,要有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答复。
一、总体要求
1.工作任务和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为保障,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2.工作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内,实现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4.强化各镇区安全监管责任。各镇(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地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指导,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是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各镇(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将继续完善履职报告、工作约谈和考评等制度,坚持半年、全年考核,兑现奖惩,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优评先、奖惩挂钩,各镇(区)也要相应制定相关的考评、奖惩制度,推动履职到位。
5.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管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严格监管和有效指导,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抓生产经营必抓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监督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落实;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对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各部门都要成立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强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
三、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6.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7.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备案。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8.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对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和交通运输等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审、通报,将标准化创建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9.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实抓好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的防治,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要实施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0.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资格准入,禁止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运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认真开展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11.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密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
1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市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推进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
13.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
14.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设立在商住楼等专项治理。
15.强化其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冶金、有色、教育、旅游、电力、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
五、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16.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预防、先进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监管能力等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7.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六、不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8.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救援。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报备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七、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安全文化建设
19.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和联合执法。强化镇(区)、各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
20.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认真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和现场分析制度,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1.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新闻媒体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中小学要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快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2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各镇(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
23.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市政府将继续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激励约束作用。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下发方案。县安办制定下发了《《县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确认分工。
(二)严格考核,确保成效。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凡因工作部署不及时、敷衍了事,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安委办将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直接以“零分”处理。
二、检查情况
(一)危化品安全检查成效显著。重点从销售、储存和运输环节开展检查。对全县9家加油站的道路运输试行严格监控,防止汽柴油运输过程中泄漏事故的发生。同时结合维稳工作的需要,要求各加油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零售散装汽柴油。
(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取得重大进展。一是突出重点,加大路面监控和管理力度,设立了综合执法卡点,对事故易发路段和超速违章行为,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治理;二是加强了对s317、s318及县乡村道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对客运班线进行了全面清查,及时增设了各类警示标识标牌和波形护栏,完善了标线和减速带灯安全设施;三是加大了对拖拉机、摩托车等非机动车辆违规载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四是对过境客运车辆严格管控,要求其夜间不得在境内道路上行驶;五是对县汽车客运站和翔云运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客运企业切实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三)确保消防领域安全平稳。深入超市、宾馆、集贸市场、寺庙、公共娱乐场所等单位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四)筑牢市场监管防线,保卫“舌尖上的安全”。以辖区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经营者为检查对象,重点查看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肉及肉制品是否有明确的购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有毒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五无”产品等问题。检查中,执法人员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购销台帐、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同时对当前市场消费热点食品鲜肉、鱼等进行了抽检。
(五)从源头上把关,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对液化气充装站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规范了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同时对餐饮、宾馆等场所用气来源、燃气管道、环境条件、安全设施、气瓶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防止泄露和爆炸,有效杜绝了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筑牢“三道墙”,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一是筑牢防火包保墙。严格落实县乡(镇)村干部和护林员的工作责任,实现县级领导包片、乡(镇)党政负责人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做到林有人护、户有人管、责有人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严肃纪律,杜绝离岗;二是筑牢防火宣传墙。在全县各主要路口设立宣传牌和检查站,对来往车辆人群进行检查并宣传教育,组成宣传车队循环播放护林防火安全知识,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三是筑牢防火巡查墙。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对特殊人群进行管护,安排各村护林员在村内来回巡逻,发现有火源或火灾隐患的,及时现场处理,严防火情火警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农村自建房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一是将农村自建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列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延伸至村组一线,屋屋细化分解监管职责,逐级夯实监管任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和责任到位;二是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农村自建房屋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和巡查,及时排查发现存在隐患和问题,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三是对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区域,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相互配合,及时进行联合整治,强化联合执法,突出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加强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在履职尽责方面的督查督导力度,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严厉问责;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全面推进。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旅游、农村生产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了重点隐患的跟踪治理,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安全监管水平有效提升。
疫情期间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专项暗访检查,截止目前,全县共组织暗访检查组198个,组织暗访检查人员701人,暗访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8个,暗访发现隐患86个,已整改完成72个。通过暗访检查和精准督查,推动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了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了重特大事故,截至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仍旧不平衡。部分单位存在工作安排、检查记录、台账等资料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彻底,隐患治理不及时。
(二)“打非治违”力度仍需加强。个别监管部门当担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基础台账不完善,工作质量有待提高。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假设推进滞后,监管手段有待提升。大部分单位未能真正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和隐患排查治理无缝化管理,隐患排查标准不统一,排查治理工作不规范。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建筑业股,主任由同志兼任,联系电话。
三、整治重点
1.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2.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3.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
4.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从严查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0至6月30日)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6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至9月10日)
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凡是企业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限期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上报市“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检查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市城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监管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有效做法(包括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二)各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填写《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受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检查,并按督查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备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审查合格书、意见报告书、中标通知书、质量安全督查登记、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拨付、使用凭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及现场施工的内业资料)。
一、指导思想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清违法建设给全市的安全生产留下的重大隐患,给全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重大威胁,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建设工程,对承揽违法建设的承建单位要坚决严厉打击。
二、查处范围
1.未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未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含商品房住宅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保障房工程、中小学校等公益性项目)。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的;转包及违法分包工程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工程监理人员无法定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不按监理规范进行监理的。
5.工程检测机构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检测的,不依法依规出具检测报告的。
6.勘察、设计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7.建设单位肢解发包,违反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压缩合理工期的。
8.违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在施工建设中偷工减料的。
9.对管理部门或监理部门下达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的。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理措施
1.对违法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承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整治查处到位,杜绝新增。对年内新增两起的乡镇、街道要进行财政扣款,递增累计。仍得不到管控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2.对继续参与违法建设,拒不纠正或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的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媒体公示、纳入企业信誉不良档案;停止在荥招投标等承揽工程资格,同时资质管理部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企业资质;对参与违法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报请上级部门吊销其职业资格。
3.对以拒付工程款等条件诱导及胁迫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违法施工的建设单位,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办理开发项目审批手续,房管部门报请上级部门降低其开发资质等级或吊销其开发资质。
四、工作要求
1.宣传部门、城市管理局要认真按照《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每周利用电视专题(曝光栏)、广场屏幕、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的危害,营造依法建设、全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要求,对各自辖区及管理的工程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建设、施工、监理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已有违法建设工程全部查处到位,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3.市联合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监控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巡查效果。坚持日巡查、周通报、季末考核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市法制办、市联合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执法人员廉政执法,廉洁奉公,建立一支作风严谨、业务熟练的工作队伍。
5.市住建局要创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多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建立有使用人参与监督管理的制度,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