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9 23:59: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执法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年来,瑞昌市审计局在服务大局、规范执法审计创新等方面注重特色,扬优成势,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运行,做出了审计人应有的贡献。
1.以发展提升年活动为动力,推进审计工作创新。一是审计理念上不断创新。以服务的理念处理被审单位关系,既考虑体制机制层面所要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又考虑实际工作层面所面临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在处理上不作不切实际的处罚,在建议上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二是审计组织方式上不断创新。针对换届年份经济责任审计单位多、人员多、时间紧、要求严的状况,打破常规,创新审计组织形式,除本局业务员齐上阵外,还从市财政局抽调14名懂财务的特邀审计人员,组成21人的队伍7个审计小组,圆满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三是审计资源整合上不断创新。面对审计业务人员少的现状,在重大项目审计上,实行“一盘棋”的审计模式,打破科室界限,集中优势兵力打好重点项目的攻坚战。今年全省、全市统一组织和上级审授权的重大项目审计,我们充分整合局机关各科室的人力资源,有效解决了审计资源的瓶颈问题,收到了1+1大于2的效果。
2.以服务大局为前提,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成果。一是在计划安排上,以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以及本市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廉租房建设、水利维修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为重点关注对象,列入计划;二是在现场审计上,严格按照《瑞昌市财政性资金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进行审计实务操作,以合同和定额为依据,从账目切入查财务、从核减入手审工程,深挖细查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有效防止了漏缴税费和虚增工程量、乱签证、假签证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在质量控制上,采取复审与回访相结合,建立健全了审计项目质量的复核体系,对中介机构协审的项目,除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自身复核、审计组复核、专职人员复核、负责人复核的四层复核体系外,必要时局机关还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抽查复审,规范运作,确保质量;四是在结果处理上,力求做到上下一致、官民一致、内外一致、亲疏一致,没有出现一例“人情审”项目,确保了审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去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16个,审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 357.41万元,审定金额18 161.06万元,核减投资额2 196.35万元,上缴财政金额227万元;并对建设单位项目超预算、招投标不规范、随意变更签证及漏交税金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
3.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提高计算机审计水平。一是抓平台建设。加大审计信息化建设力度,严格按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规范,高标准建设了审计会商系统,并为所有审计业务干部更新了台式电脑和手提电脑,完善了硬件设施。二是抓继续教育。采取送出去培训、走出去请教、请进来传授、坐下来交流等方式,鼓励和督促大家学习OA和AO知识,不断提升大家操作OA办公管理系统和AO审计现场实施系统的技巧;同时通过奖、逼、限等途径激励和引导年轻干部取得AO认证资格。三是抓技术应用。通过能手对新手的传、帮、带,积极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现场实施系统AO的运用,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工作方式,有效提高了一线审计人员计算机运用水平和全局工作的整体效能。
4.以规范执法为目的,加大审计收缴力度。将审计收缴任务到科室、指标到个人、责任到领导。首先,对内实行两罚:即完不成任务的科室和个人,一是在荣誉上罚—不得评先,二是在经济上罚—扣发奖金;其次,对外坚持两不:一是已经下达审计决定的事项必须如数执行—不还价,二是当年审计的项目必须当年了结—不欠账;再次,注重两争:一是争取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在收缴力度上强制手段的支持,二是争取财政部门对被审单位在经费拨付上缓、少、扣拨措施的配合。去年全局共完成审计项目62个,查出违纪金额6 122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372.2万元,已上交财政金额372.2万元,入库率为100%。
5.以目标管理为抓手,推动信息宣传工作上台阶。一是把信息宣传与干部收入挂钩起来。将信息宣传工作量化、奖罚标准细化,按照论文和信息两个序列,划分中央、省、市、县四个上稿档次,分别给予不同的稿酬或处罚。二是把信息宣传与审计业务结合起来。在审计过程中尤其在反馈意见环节,不失时机地向对被审计单位、对象宣讲审计法规和业务知识,争得了多方理解,减小了工作阻力。三是把经常性宣传与永久性阵地建设兼顾起来。利用报刊、杂志以及各类网络传媒平台多角度宣传我市审计工作举措、经验和成果;利用永久性宣传长廊和公益广告牌位多层次宣传审计法规。去年报送各类信息和论文52篇,被各类报刊杂志网站采用43篇。
(作者单位:瑞昌市审计局)
论文提要:会计舞弊作为一种企业行为,在经济生活中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它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热点。本文主要论述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一、会计舞弊的主要表现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的特征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明晰性。最为关键的莫过于客观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确凿可以验证。但是,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却严重背离了客观性特征,主要表现在:
1、虚构业务。例如,有的企业为套取现金而虚构出差业务,以差旅费的名义从银行多提现金;出纳人员为侵吞现金而虚构支出等。
2、隐匿或篡改原始凭证。例如,有的企业会计人员为了多报出差费用,篡改住宿费等原始单据,或者在其他有关系的旅店开住宿发票,多报费用侵吞公款;有的企业为隐瞒收入而隐匿销货发票或开具“大头小尾”的发票等。
3、与他人串通进行舞弊。例如,材料采购人员与材料核算人员、仓库保管人员串通,在材料的采购、定价、核算方面做文章,利用出入库方便,侵吞单位材料。
4、真账假算。就是会计核算反映的内容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事项,但不按有关会计法规、制度、准则正确核算,这是会计造假的常见和多发现象。它主要是以调节企业盈亏为目的,人为增减当期不应增减的成本费用,如把库存商品、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和其他应付款等作为调节盈亏的蓄水池。
5、设内外两套账。就是指针对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不同的财务信息。主要指一些企业设内外两套账,一套是内部用的财务账册;一套是供外部用的账册。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为达到不同的目的,又有区别。报税务部门的是微利或亏损,以少交税收;报银行部门则虚增资产和利润,打肿脸充胖子,为贷款创造方便。
二、会计舞弊产生的原因
1、会计政策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任何一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涵盖会计实践中的一切业务,它们只能对会计工作提出基本的规范和原则,而且大多数只是对以往会计实践的总结,每当许多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的时候,总是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作为会计操作的依据。也就是说,一方面法定会计政策往往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这就使得公司在处理新业务时按照自己的想法,以自己的目标为标准随意地进行会计处理,为滋生会计舞弊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一般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指导实际工作时,需要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解和职业判断。当会计人员存在舞弊冲动时,就会利用对会计政策的不同理解,做出貌似正确实则错误的会计处理,这样的会计舞弊行为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2、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执法不严。随着我国《企业法》等有关法规的颁布实施,国家将许多权力下放给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得到落实,如何有效而合理地监督制约经营者的权力和行为,却一直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常常出现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的现象。这一现象需要健全《会计法》等相关法规,使财务会计法规尽可能全面、配套、及时,并具有可操作性,以堵住会计舞弊的法律漏洞。
3、利益驱动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有的企业为了通过公司上市、向银行借贷等手段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就有可能粉饰财务经营业绩来达到相关的规定;还有的企业利用虚假的财务信息来抬高股价,通过股票交易使公司的相关利益群体获利;也有的上市公司由于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恶化,利润连年下滑,为了避免公司股票暂停交易或停牌的处罚,不得不提供虚假财务报表。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往往带有一些政治色彩,它们的管理者为了追求荣誉与晋升往往迎合政府偏好来编制财务报表。这也是舞弊产生的一种原因。
三、会计舞弊的防范
1、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立法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并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细则》等,尽管这些法规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目前,问题的关键是贯彻执行法规和制度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反之,企业内控不严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管理混乱,使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行业迫切要求各单位必须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良好、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顺畅运行的基础,是企业预防舞弊的主要手段。只要制度严密、健全,权力受到了必要的制约、监督,员工的行为得到了规范,企业的舞弊就会大大减少。
3、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会计舞弊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会计舞弊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更新财会人员的知识,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此外,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也有助于减少或防止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如会计管理部门可督促企业按会计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建账和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4、加强监督,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预防会计造假产生的有力措施。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即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政府监督主要是指国家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一致,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确保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主要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会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更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看似简单,做起来相当困难。由于各种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设。
0引言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也不断加快,去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已实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调整之中,我国会计事业步入全面发展时期,但从近几年审计、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开展的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断,“会计信用危机”已经显现。而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会计诚信体系。
1会计信用缺失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1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的根本的诱因。单位所有者及信息利用者出于自身利益,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使得会计信息成为服务者的工具而可以随意更改。从核算单位来看,其目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隐瞒收入或逃避税收;从中介机构看,对单位的服务过程,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报告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证。
1.2监管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和土壤。《会计法》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裁,执法仍有不到位之处。《会计法》和《刑法》同样是法,而执法结果截然不同,触犯刑律叫违法犯罪,会计做假账通常称之为不称职或有违规违纪问题;一个有责任必须追究,一个是出问题没有人管,虚假信息责任人员为所欲为而无人问津。违法者普遍存在,执法者视而不见,两者责任都没有得到承担,形成全社会会计锁链式的“失真”现象。
1.3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缺陷与差异。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有明显滞后性,尽管修改了《会计法》,出台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市场体系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带有明显的应付色彩。也很难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客观误差,没有主观原因,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理论性误差,因为它存在的客观合理性,又有人称之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1.4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指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等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有意识的弄虚作假。业务能力问题,体现在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差异,例如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主观上的努力不够等原因。职业道德是主观因素,是故意行为,不可消除;业务能力是客观因素,属非故意行为,可以逐步消除,两者有质的区别。
2解决会计信用缺失问题的对策
2.1建立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审批制度和责任制约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的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有内部要求,没有外来强制。因此,必须制定会计报表强制审计制度,企业年终后多少日内必须将年报报指定单位审计,维护其严肃性。
会计报告审核批复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报告质量年检的数量和比例的一种制度,可以由财政牵头制定并施行,税务审计工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划分审批范围,分别审批,签署意见,进行调整,做出标志,审批调整后的报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共享,不会因多种需要而出现多种报表。责任制约制度是对报告的审核者或监督者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公布审核者的结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只有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目的是减少主观动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有一个长远眼光,解决一个思想意识问题,使会计工作走向国际,首先要由国外发达国家的遵纪意识和敬业精神,思想上根本不去想做假账。
对直接行为人,即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主要是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或相关服务者,是否合格前提就是不做假账,全社会唤起共识,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将克服主观问题。
对行政负责人、管理阶层,重点是要增强其法纪意识,摆正利益观和大局观关系,摒弃不正确、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逐步从思想上放弃干预影响会计报告的结果。这项工作与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同样重要,从这个意义是讲,会计法才真正的能够贯彻到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就大大减少了违纪问题主观诱因。
2.3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整体素质政策法规方面,财税审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并有严格制度要求:作为应知事项,会计人员要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知法犯法的现象;
业务学习方面,专业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现代企业会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减少因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低水平误差。
首先要学习系统的会计理论,用以指导实践,理论基础不够是会计业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人员岗前教育,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等规定要求还是要严格坚持,考试过程还要更科学更严格;
其次会计实践,会计人员必须有大量的工作实践才能灵活运用会计理论,并对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单位应让会计人员多岗位锻炼,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再次,财政等管理部门必须长期坚持对会计人员的后续业务教育,会计知识更新快,这方面改革多,不及时跟上就不懂,出了问题就明显体现在会计报告中,使会计报告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准则要求,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影响财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业务学习的这项工作必须制度化,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两者不可或缺。
[论文摘要]近年来,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直致力于审计准则的建设工作,陆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审计准则,这对于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化发展,以及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审计准则建设的情况,以及审计风险准则问题。
过去十多年来,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一直致力于审计准则的建设工作,陆续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审计准则,这对于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化发展,以及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审计准则作为衡量与保障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权威标准,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一、中国审计准则建设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
自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我国以规范行业管理和提高执业质量为目标,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规章制度,并在审计准则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审计准则建设以及准则体系的基本建立,有效地适应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需要。审计准则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必备指南,成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依据,成为理论研究、教学教材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还是有关部门执法、判断注册会计师执业罪错的依据。
尽管审计准则建设取得很大成就,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加快,以及企业经营环境的急速变化,中国审计准则建设面临着许多挑战:
1.行业面临的风险有日益增大趋势。管理层财务舞弊事件频繁爆发,如科龙事件等加大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风险,严重损害了成千上万投资者的利益,动摇了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和审计有效性的信心。
2.现行审计实务不能有效应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现行审计实务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基础上,存在很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往往不注重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而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容易产生审计失败。
3.经济发展要求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经济全球化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打开国门,吸引外资,使经济的发展超越了国界。目前,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依存度日益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二、以制定审计风险准则为重点,创新审计准则体系
1.关于审计准则的建设情况。根据行业面临风险的特点以及国际审计准则的新进展,我们对我国审计准则体系中涉及审计风险的项目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的审计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借鉴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基础上,以审计风险准则为重点,完善审计准则。
2.创新审计准则体系。从目前看,我国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类型较多,其中既有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内部控制审核等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又有代编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管理咨询和税务咨询等不具有鉴证职能的业务,还有特殊的鉴证业务,如司法诉讼中涉及会计、审计、税务或其他事项的鉴证业务。因此,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已经不能完全包容注册会计师各类业务使用的执业准则,需要对此进行改进。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国际趋同的需要,新准则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改进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以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多元化的需要。执业准则体系应当涵盖注册会计师所有执业领域,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以及相关服务准则,其中审计准则是执业准则体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国际趋同努力的重点所在。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理解,在对外宣传时,我们将执业准则简称为“审计准则”。
3.改进执业准则名称。由于现行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含了部分非审计业务准则,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非审计业务准则从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中分离出来,按照其业务特性冠以适当的名称。
4.完善执业准则编号。目前执业准则是按时间顺序编号的,看起来连续,但实际上是零乱的,没有内在逻辑。为了克服按时间循序顺序编号带来的弊端,我们拟按照会计科目编号原理进行编号。
三、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的问题
审计风险准则进一步明确了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证据的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为获取审计证据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与现行独立审计准则相比,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程序,更广和更深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
2.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时,实施更为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不得不经过风险评估,直接将风险设定为高水平。
3.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是一种判断,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存在固有限制,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不得将实质性测试只集中在例外事项上。
4.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
审计风险准则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审计失败发生的概率,增强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心;有利于严格审计程序,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有利于明确审计责任,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有利于促使注册会计师掌握新知识和新技能,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水平。
中国审计准则体系的,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审计准则体系。它的与实施,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泽霞:管理舞弊导向.审计研究,2004.5
关键词:政府采购审计;方法内容;问题对策
一、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政府采购审计概述
政府采购审计是按照法律程序所进行,并有各级行政机关对政府采购的当事人,根据政府的实际情况进行采购,而在采购期间需要由相应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审查、评价与鉴定的活动。
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主管部门和采购方是政府采购审计的中心对象。由于政府采购过程有许多部门参与,由于采购审计的对象可以成为政府的中介,因此,其审计对象不对评标专家、服务商公正人员、服务商限制。审计人员在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措施进行调查、测评的基础上,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审计:一、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审计;二、政府采购资金审计;三、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审计。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方法,政府采购审计可以分化为采购审计和管理审计,又可以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政府采购法赋予了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行为实施审计监督的法定职责,因为政府采购审计有其必要性:一、从法律层面看,政府采购审计是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开展审计监督是贯彻落实审计法的必然要求;二、开展审计监督,能够规范政府的资金使用途径,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三、对政府采购开展审计监督,有利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保证采购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2、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审计的主要内容分别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一)政府采购预算的合法性
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确认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手续的办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批复部门预算时会根据部门预算的要求含政府部门采购预算。对于其中的各个环节,必须认真审查。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合理性
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彩果编制计划的基础。其采购的过程也需要按照相应的参照方案进行,政府每年度的采购预算以及考核都需要根据采购计划作为凭证。因此在审查时要注意采购机关有没有依照法律法规来切实履行职责、采购需求的提出是否必要和合理。预算数字的科学和实际依据以及和整体预算是否相符也是政府采购审计需要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
审查招标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可以将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遏制,保证市场环境的公平,保证经营者与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四)政府采购中介机构的审查。
主要是审查中介机构的法人资格与资质一级市场准入资格,并将其收费标准、纳税情况与不良业绩等进行审查。
(五)政府采购的效益性。
政府采购效益性的审查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政府采购机构的规模、人员素质作出评估,使采购机构的规模与采购规模相匹配,二是采购规模的审计,三是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审计。
二、政府采购审计所采取的主要方法
1、全面审计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政府采购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分类结果如下:从形式上来看,包括邀请招标、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从内容上来看,分为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和采购管理;从对象上来分析则包括采购中心、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供应商等。因为,审计时要立足整体,放眼全面,又要着重突出重点环节。
2、审计、延伸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政府采购审计涉及范围较广,包括效益性审计、合规合法性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其中财务的收支状况仅占政府采购中的一部分,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审计调查对其进行了解,将其合法性与效率性进行审计。一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延伸调查,不仅可以增加审计的效率性,还可以减少供应商对政府的负面情绪,提高供应商的配合效率。另一方面,对审计的方法进行改进,然后再进行审计调查,这样不仅方式更为灵活,还可以扩展审计的范围,通过各类不同的调查方法还可以收集到更多的信息,了解社会各界对于政府采购的看法。与此同时,审计方法的多样性还可以丰富审计报告的内容,增加审计的效果,弥补常规审计的缺陷性。
3、同级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和政府采购专项审计相结合。政府采购审计设计的内容较为广泛,其中包括财政预算方面的编制、安排以及拨付,又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采购制度时的制度执行。因此,进行同级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时候,需要将政府的采购情况纳入审计方案中,并建立相应的审计资料库与数据库,使其可以获得较为准确的数据报告与资料,使其成为一套完整的审计报告,降低审计的成本,提高资源的共享性。
4、内部控制制度测评和实质性审计相结合。政府采购审计具备专业性较强、政策性较强、涉及面积较广等特点,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测评,并根据测评的结果实施实质性的审计方法。
即在实际调查之前先通过学习了解政策法规和制度,行理论上的学习、讨论和调查,使得在实际审计过程实施中,更具有全面性和针对性,提高审计效率,同时保障执法规范。
三、政府采购审计存在的问题
1、程序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职责界定不明确,有的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根本就没有分设。采购管理内控制度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政府采购程序不健全,管理缺失,容易出现漏洞。政府采购预算需要对采购的各项内容准确掌握,要求其明确性与完整性,因此需要在编制前令各单位可以详尽、充分的进行采购项目调研,但是很多预算单位却不不重视该项程序。而编制预算的准备不充分,则会直接影响到后期采购预算编制的整体效果。
2、实施过程诸多困难
实施过程的困难主要是由于操作规范和审计人员目前的素质和水平普遍达不到要求而造成的。目前,政府采购的趋势是范围扩大、支出增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日趋复杂,需要比传统审计方法更加先进、规范的审计准则。但是,现实中目前能够评价政府采购绩效的指标体系有很大的局限性。在监督过程中形式主义问题普遍存在。在目前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也缺乏既熟悉政府采购政策业务又懂的各方面专业知识的技术性人才。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探究
1、健全法制,规范行为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象来进行审计监督工作。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确定审计的环节、重点和内容。对相关环节进行全面审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探索力度,尽快出台全面的审计规范。使以后的政府采购审计过程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突出重点,规范审计行为
针对政府采购中已经出现以及根据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违规现象,应该做到总结规律、突出重点,在这些方面加强监督和审查,从预防这一步开始做起。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3、突破政府采购审计中审计人员面临的瓶颈问题
首先,应重视审计人员各方面能力的培养。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的知识组织系统学习,掌握采购程序,熟悉经济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审核文件能力。其次要解决执法难的问题,给与审计监督人员有力的保障。最后在审计实践的基础上,需要不断对审计准则的制定工作步伐进行提速,并建立一个可以有效指导审计活动的绩效标准,令审计人员可以接受并有效执行,并使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评价做到公正,不断提高绩效审计的质量。
五、结论
政府采购审计责任重大,,是规范政府采购资金使用行为和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在节约财政支出、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审计过程还存在着欠缺和漏洞,但是经过多方共同不懈努力,已经走上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作者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审计局)
参考文献:
[1]陈直华《关于政府采购审计的实务研究》 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 2006-09-25
[2]李永富《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甘肃省武威市审计局,2012-08-10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之所以时有发生,主要有如下原因:
1.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在我国现有的近2000家上市公司中,改制上市的公司占了相当比重,但凡改制上市公司,都有一个“连体企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关联方:第一大股东(母公司)。在这种状况下,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授意并操纵上市公司造假。
2.非法投机机构利诱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造假以实现自己谋取暴利的目的。在1998年、1999年度,由于股市行情火暴,吸引了大批资金参与股票炒作,一些大资金为了谋取暴利,联合上市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欺骗中小投资者,2001年前后发生的财务造假大多始于那两年。在2006年和2007年的牛市行情中,同样催生了一些财务虚假的上市公司。
3.实施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报表质量的重要把关者,他们在审计中的不客观必然导致虚假报告的增加。事实上,由于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事务所有意无意的放纵上市公司,让上市公司购买会计政策的行为屡屡得逞,虚假报告的出现就成为必然。
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不够完善为财务造假留下了空间。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在规定的完整性和谨慎性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从而造成上市公司部分业务出现制度真空或者出现利润操作空间,为造假者制造了宽松的环境。另外,相关法律对财务造假者的惩罚不重、执法不严,导致造假成本极低,也是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
二、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主要手段
1.虚增利润,隐瞒亏损,这是盈利能力差的上市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手段。绩差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其目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为了达到证券法规定的再筹资条件;为了保持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上市公司的身份,使公司股票不至于被ST或暂停上市;为了配合股票投机机构炒作本公司的股票等。为了实现利润虚增,公司常用的做法有:公司财务各岗位协调一致,编制虚假销售凭证,虚增收入;利用关联企业或友好企业,通过互相开销售发票的方式虚增利润;对于折旧、利息等不计提或少计提;对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视而不见;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进行利润操纵等。
2.调节利润,这是业绩较好但不稳定的公司最主要的造假行为。均衡利润是一种常见的会计造假,进行该类造假的上市公司一般是基于以下目的:为了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使企业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呈稳步增长的态势,以稳定股价或刺激股价上涨;为了避免因某一年度利润骤降而使该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证券法或证监会规定的筹资条件。上市公司在调节利润时,常用的方法有: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提前或延后确认费用;设置秘密准备等。
3.不谨慎使用资产,变相侵吞中小股东资产,侵犯中小股东利益。这种造假行为一般是在大股东的操纵下进行的,其目的是以上市公司为工具获取低成本资金,其常见的做法有:在不考虑是否能收回的情况下向大股东提供资金,最终导致公司资金流失,留下亏损隐患;以不公允的价格进行交易,往往是一方面通过从大股东处高价购进原料,另一方面向大股东低价销售产品或其他资产;通过引诱中小投资者配股而自己却放弃配股的方式从中小投资者处获取资金,然后又用该资金对所有投资者进行分配等。转
三、上市公司财务虚假的治理
对于上述财务造假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治理:
1.完善上市机制,减少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净化会计环境
针对改制上市存在的缺点,应尽量的实行整体上市,这一方面可以避免“一股独大”和股权分置问题,从而减少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减少关联企业、减少人为操纵会计信息的空间;另一方面又可以使一般部分整体状况较差的公司被阻拦在股票市场之外,以减少会计造假的潜在可能性,从而净化会计环境。
2.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报表唯一性管理。前面文中提到利用准则漏洞进行利润调节,有鉴于此,应该逐步完善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减少财务造假的空间。另外,有些公司因为不同的目的而提供不同的报表:对税务提交利润虚减后的报表;对社会公众提供利润虚高后的报表。对此,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加强报表惟一性管理:公司报表生成后,提交给一个专门的管理部门,以后所有需要该公司报表的主体都只能从该部门获得报表,从而避免一个企业对不同的对象、基于不同的目的而提交不同的报表,以减少企业财务造假的动机。
3.提高造假成本,严格执行会计法。《公司法》、《刑法》、《会计法》等法律和规范都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置办法,如了对个人和单位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裁判等。笔者认为,对于严重的财务造假应该加大刑事处罚力度,并且在处罚上要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增加造假者的成本,使造假者觉得不合算、风险大,从利益上遏制住财务造假的蔓延。
4.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年检、继续教育等形式进行;同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业。 新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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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结合晋煤集团公司实际,针对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从突出服务职能、转变工作重点、注重审计实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看法和建议。
随着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逐步建立运行,企业内部审计如何发展才能适应“二次创业”的新形势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是现阶段晋煤集团审计工作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1.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
1.1定位不准,对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模糊
晋煤集团的内部审计是计划经济时期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组建起来的,以监督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维护财经法纪为目的。受这种观点影响,内部审计地位与政府审计地位之间、内部审计职能与国家派驻企业监事职能之间的界定就有所模糊,致使许多人认为内部审计是专门查处违法违纪现象的执法监督机构,与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无关,把企业灵活经营与内部审计对立起来。这种认识,既使企业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削弱或淡化内部审计机构;又使内部审计人员有“双向服务”思想,工作目标上可操作性不强,影响内部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
1.2独立性不强,影响内部审计工作权威性
当前,晋煤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单位处在同一层次,相互之间地位平等。在实际工作中受相互分工、相互制衡原则的影响,内部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或多或少的利益关系。造成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工作独立性不强,不能客观、真实、公正、深人地开展工作,做出的审计处理决定也因管理体制上的制约而得不到有效地贯彻执行。使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很大影响。
1.3审计的范围和覆盖面狭窄,工作效果不明显
受传统内部审计观念影响,晋煤集团现阶段审计范围仍然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这种以查错防弊为目标的内部审计模式将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直接协助企业取得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审计工作与企业管理脱节,审计成果往往不被利用,工作成效不大。
1.4审计方式手段落后,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为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比较单一,后续教育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审查方式单一,审计时效性不强;审计手段落后,计算机辅助审计涉足甚少;审计行为不规范,无法满足现有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使审计工作质量受到影响,审计风险增大。
2采取的对策与解决办法
针对晋煤集团内部审计现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改进。
2.1摆正内部审计位,突出“内向服务”
内部审计是一个企业组织依据自我管理的需要设立的,它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主要偏重于“服务型”的分析、评价、建议、咨询等。此外,内部审计对企业的依附性,也从根本上决定了内部审计只能立足于企业内部管理,代表企业对内实行经济监督,强化服务职能,确保企业经营战略、方针目标的贯彻实施。所以,将内部审计定位为完全的“内向服务”,内部审计也只有真正成为决策层的参谋和助手,才能越来越引起企业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2转变工作重点,提高企业效益
效益是企业的生命。企业的任何生产经营行为都是为了保证经营目标实现,促进利润最大化。因此,晋煤集团内部审计也应突破传统的查错防弊的审计思路,逐步转移到经营管理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上来。
(1)审计重点由侧重审查内部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发展到检查、评价经济活动的合理、效益性。要针对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协助管理人员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项经济活动,促进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最优配合,提高经济效益。
(2)在审计任务上由检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发展到检查企业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着眼于披露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改善经营管理,完善内控制度。
(3)审计内容上,由着重检查会计账、证、报表及有关记录,扩展到检查计划、统计、生产技术以及产、供、销、劳动工资直到科研开发等各方面的资料,以便全面地分析、评价整个集团的综合效益。
(4)在审计范围上由只检查财务活动扩展到审查被审计单位全部经济活动的效率性、有效性和效益性,在评价效益时不仅局限于各单位微观效益,更要涉及集团公司整体宏观效益。
(5)在审计着眼点上由审查过去、现在扩展到未来,强调信息和预测。不仅要审查各种计划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的可行性研究等涉及未来的事项,而且在评价企业业绩时也不再把视野局限在过去和现状,还要根据过去和现状预见未来,不失时机地为促进预期效益、避免未来的困境提出可行建议。
2.3注重审计实效,提高工作水平
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效性是指内部审计发挥职能作用的程度和取得的实际效果。主要包括: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工作的效率、查处问题的充分性和层次性、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审计建议、审计决定被企业采纳和实施的程度和效果。
提高审计实效性的途径:
(1)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从企业实际、内部审计自身力量、队伍素质结构出发,选择企业当前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作为突破口,调整部署力量,加大审计力度,为企业排忧解难,为领导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2)改进审计方法,规范审计程序。做到事后财务收支审计与事中、事前的管理效益审计相结合;手工和账表审计与计算机辅助审计相结合;要注重总结、提炼、利用审计成果,服务宏观调控;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各项审计制度、准则,以加快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步伐,改变现有审计工作的被动性和随意性。
论文摘要:对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和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构建了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的构建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实现基本信息系统的功能,后期依托新技术进行功能拓展。研究结果为路政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使路政管理行为更加科学、规范和合理。
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现状及问题
1.1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化现状
⑴基本建立了基础架构体系。省、市两级数据中心、业务中心的建立,实现了全省行政许可管理的信息化,建立了基础信息资源库,路政许可管理实现信息化,包括办理流程,相关统计报表、台账的信息化,实现与省厅网上审批平台的数据对接。
⑵规范了路政行政处罚管理业务。实现了对路政巡查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包括:巡查过程记录管理,相关统计报表的管理;实现了对路政人事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包括:人员信息维护、人员离任管理、人事报表管理;实现了对路政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包括: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交叉道口和安全信号灯)、路政装备、服装发放情况的管理。
⑶初步建立路政执法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固定治超站点执法现场的监控管理,惯用以电子地图为界面基础的集地图目标定位查询和目标属性数据查询、报表查询、图表查询和数据输出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查询。
1.2问题分析
虽然路政信息化基础架构体系已基本建立,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还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路政信息化基础架构体系。此体系可以为现在及长远的路政信息化建设奠定发展思路及基础技术架构平台。所以在进行具体的路政信息化研究建设之前,首先需要依据全国和各省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尽快确立完整的路政信息化基础架构体系。
⑴相关路政应用管理的空白亟需填补。目前大部分路政业务管理工作更多的是依靠人工进行,在准确性、科学性及办事效率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⑵现有各种信息系统、管理系统和控制系统基本处于“孤岛型”运作状况,各个运作实体与行业内的信息交换缺乏有机的纵横联系。
⑶外业管理因路政信息资源数据库不全在路政执法中暴露诸多问题,如路产不明晰、路政许可管理困难等等。
⑷路政人员素质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有差距。虽然近几年,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目前信息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电脑不会用、使用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2、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
2.1系统构建原理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可以分为内业管理和外业管理,目前内业管理繁重又不系统,外业管理存在漏洞,有时无法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引进并运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改变传统的纸质管理,人力型管理,让内外业兼顾效率效能,让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驶上“快车道”,并且降低运营成本。
⑴将繁杂的内业管理分门别类的存储于电脑中,随时方便查询。
⑵将路政巡逻中的路产、建筑控制区等建成电子地图和信息化档案系统,为路政外业管理升级奠定基础。
⑶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基于B/S模式,以平面地图为核心,实现路产、建筑控制区的显示、查询、统计功能。
2.2 系统功能层次结构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日常处理、台帐管理、数据查询、统计报表、公文处理、基础数据、系统管理、功能拓展八个子系统。
⑴日常处理子系统主要进行路政日常业务的处理,包括路政许可、挖掘占用、违法建筑、其他路产损失、行政复议诉讼、超限运输查处、超限运输审批、公路施工路段、公路路政装备、公路技术、桥梁技术、路政执法人员、公务车管理、投诉举报、公路巡查、重要情况通报、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路政工作日记、路产损失赔补收据、路网调度等20多个功能模块。
⑵台帐管理子系统利用日常处理子系统的业务数据,自动生成各种路政台帐。包括路政许可台帐、违法建筑台帐、挖掘占用台帐、其他路产损失台帐、超限运输审批台帐、超限运输检查台帐、公路技术台帐、桥梁技术台帐、路政执法人员台帐、公务车管理台帐、路政投诉、举报台帐、路政综合台帐等。
⑶数据查询子系统提供对路政业务所有数据的在线查询。每种查询都支持多条件组合的模糊查询。
⑷统计报表子系统能根据执法单位和时间段的设置,自动生成全部月报、季报、年报。包括路政管理统计月报、超限运输管理统计月报、路政执法统计季(年)报、交通安全设施统计年报、公路施工路段管理统计报表、公务车管理统计报表、路政人员结构统计年报、路产损失统计年报、路政装备统计年报等。
⑸公文处理子系统实现了网上通知下达、查阅通知、路政信息、路政信息查询、文件上传下载、公文原件影象查询等。
⑹基础数据子系统统一管理路政业务专用术语、规范词等,支持在线更新维护,使得系统的数据录入更加规范、便捷。
⑺系统管理子系统提供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操作日志审计、数据备份、系统初始化等功能,是系统管理维护人员的主要界面,有效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⑻功能拓展子系统是基于新技术的开发,如目前的物联网技术、GIS\GPS\GPRS等技术,实现更多的功能,从而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提供更多的辅助手段,提高路政管理水平。
3、结语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公路外部行政管理的集中体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构建利用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路政事务,建立基础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基础性统计,使之便于各级部门间数据的交流,提高数据和报表的准确度。使路政管理决策科学化和规范化,实现资源共享。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本系统预留了较大扩容的空间,预留空间一方面利用新技术可以实现的功能支撑系统的规划、管理、决策,另一方面则考虑到各省局开发的其他系统的挂靠,以及以后管理系统的业务扩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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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2013年工商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强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着力化解历史遗留债务,全面规范基建财务管理,注重抓好内部审计质量,扎实推进财会基础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为全系统履行职责提供经费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13年工商系统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省局明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予以落实;对预算规定的各项指标要切实加以执行;对基层建设的经费要按规定的标准给予保障;对历史遗留的市场建设债务要彻底进行化解;对财务内控制度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和落实;对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和审计结果要追踪、督促落实;对收费等涉财事项引起的社会矛盾要慎重进行应对;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干部职工的利益要主动进行协调;对系统事业发展和基本建设要有初步规划和计划;对财务会计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探索解决的新办法。
三、具体工作
㈠继续做好退付预收“两费”的后续工作
继续办理“两费”退付。2013年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退付要求,积极协调和解决基层在退付预收“两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退付结果公示和月报制度。
㈡积极化解历史遗留债务
在2009年核查历史遗留债务的基础上,按照《全省工商系统化解市场建设遗留债务方案》(苏工商财〔2009〕391号)的规定,在一季度统筹使用省局化解市场债务专项补助经费,同时要多渠道筹集配套资金,做好市场未脱钩人员处置及债务清偿的后期工作。各直属局、分局5月15日前向市局提交化解债务工作总结报告。市局5月底前向省局提交化解债务工作总结报告。上半年拟对全系统近三年债务偿还情况进行调查,7月份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化解债务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近几年来工商系统债务总额逐步减少,偿债力度加大,各单位要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分清轻重缓急,有计划的偿还各项债务,尽可能在2013年内化解绝大部分历史遗留的债务。
㈢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效果
根据省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系统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操作规程,规范实施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执行方式,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质量。
1、优化部门预算的编制。加强会计核算,注重日常基础数据的归集、整理及运用,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要整合和优化部门专项经费,切合单位工作实际,从而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2、加强预算执行。各级工商局要适应当前财政和经济形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的用途、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行政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增强全员预算意识,规范预算执行的部门包干、归口管理和结果公示,控制预算支出的序时进度。
一是机关继续推行非资本性项目支出的预算执行归口到处(科)室和部门包干,每月对执行结果进行公示,用财务公开来加强和推进预算的执行。
二是加强基层经费的保障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根据省局要求,2013年要制定《工商局基层经费保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基层分局(所)行政、事业、社团开支范围,明确基层分局(所)行政经费保障标准。为此,各直属局、分局要在对2009年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基层分局(所)公用定额经费与项目经费结构,对基层分局(所)日常公用定额经费按不低于财政综合定额标准的比例给予保障;同时要根据本地经济户口管理、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因素,制定基层分局(所)企业监管、市场整治、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等专项经费的保障标准。上述比例和标准在2月底前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局财务处提出建议,市局在一季度综合各单位的比例和标准制定《工商局基层经费保障标准》,并以文件形式抄报省局财务处。标准制定后,市局将对基层分局(所)比例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2013年市局确定丹阳工商局新区分局、润州工商分局金山所和丹徒工商局高资分局、句容工商局华阳分局、扬中工商局城区分局、京口工商分局象山所、新区工商分局大路所为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情况的跟踪和数据直报点。为了做好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做好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比例和标准的测算工作;二是各级财务部门在年初就要加强基层保障经费和会计核算,注重日常基础数据的归集整理。从基层经费的保障比例、标准和核算二个方面都要做到精细、到位。
三是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对固定资产采购、基建维修等重大支出项目进行过程控制,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可控制,事后能追述”,科学合理使用好预算资金。
3、做好非资本性项目绩效评价的试点工作。省局把2013年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项目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市局根据省局这一要求将加强本级和各单位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今年选择两个以上的非资本性项目,从项目的预算执行,经济业务的合理性、科学性及资金使用的效果等方面对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评价的试点。
4、根据省局的工作要求,上半年市局将对2009年制定的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试行)》的执行情况和全系统基层分局(所)经费保障情况进行检查。
㈣强化会计核算和财会基础工作
1、完善和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会计基础工作暂行规定》,制定“工商局财务会审工作操作办法”。加强和规范财务会审工作,把财务会审打造成为系统财务人员交流学习、检查基层财务工作、提升会计核算工作的平台。
2013年我局将至少开展两次集中会审。对财务会审发现的基层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主题讲座等形式,多方面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和会审问题的整改,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的质量。
2、精心组织、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财会知识竞赛和财务制度的评展活动。在三月份组织系统财会人员进行参加省局财会知识竞赛的选拔,对组团人员进行进一步强化训练;在五月份前各级财务要完成本级财务制度的完善整理工作,五月份市局组织系统财务制度评展。通过评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工商行政管理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3、加强社团、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修订和完善《工商局挂靠社团、中介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和目标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坚决杜绝收入不入账和坐支行为。年内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对挂靠社团、中介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4、完善和落实“机关财务定期分析制度”。2013年各预算单位在7、12月对半年和全年的财务工作进行一次系统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5、加强财会人员培训。2013年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进行一次会计核算培训和预决算编制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
6、加强财务工作调查和业务研究。2013年各单位要根据财会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总结和归纳单位财务管理经验,有针对性进行财会业务和管理工作的研究,每个单位年初至少上报一个研究课题,并撰写研讨论文。市局将在下半年进行财务工作研讨和论文交流评比。
7、加强往来账项和暂付款的管理。按照系统财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往来账项,尤其是暂付款的规模,落实承办部门和人员的清理责任,往来账项在发生当年内因故无法结清的,要履行书面报批手续。
8、加强系统银行账户管理。要按新的系统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撤并和管理。
9、认真落实《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定本级“财务信息化管理操作细则”,市局上半年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10、制定“工商局财务人员服务工作规范”,强化财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强服务职能的履行。
㈤提升内部审计工作力度
严格按规定做好各项审计工作。2013年我们将在审计结果的利用上做文章,制定“2013年审计工作计划”和“工商局审计结果跟踪督查办法”,重点在审计结果整改上下力气,将内部审计监督和加强财务管理有效结合起来,规范和提升财务管理工作。
1、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对各直属局、分局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对所属单位、挂靠社团的常规审计不少于每两年开展一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部分单位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扩大内审工作公开、公示的面。
2、做好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及监督检查。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做到应审尽审,不留失职、渎职的盲区,同时要规范审计中介机构的选用和考核;
3、促进内部审计建议的整改和落实,建立后续审计信息数据库。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对屡查屡犯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属于制度不完善的,要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完善的制度;属于人为的问题,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监督和督促审计结果的落实。
4、创新审计工作理念,严把审计工作质量,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审计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审计资源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资料齐全、证据采集规范。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认真听取意见,确保审计项目事实百分百清楚、定性百分百准确、处理百分百合法。
㈥规范基建财务管理
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本建设资金均须纳入单位预算。根据省局要求,从2013起,要将基本建设的立项、建设到竣工各阶段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在内网上按季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借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必须逐级报批,未经省局批准一律不得向银行贷款、向其他单位借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集资、摊派。防止超概算、超标准建设,杜绝不顾财力上项目。经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筹集达到概算的50%以上方可开工;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规范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管理。项目竣工后一般在3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和工作统筹。今年是全省工商系统的考核年,也是新三定方案实施的第一年,各级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要按照财经法规和新三定方案的要求,配备会计人员,明确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部门内控机制。各单位要根据今年的财务工作的任务,做到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忙而不乱,扎实、高效的完成财务工作的各项任务。
2、要加强财会业务和法纪培训。要采取分级培训的方法,市局要加强会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的业务和法纪培训;直属局、分局要加强基层分局(所)负责人和报账人员的业务和法纪培训,将培训定期化、制度化。
3、严格劳动用工制度。要严格按照省局的要求落实劳动用工的清理,将劳动用工占行政编制数比例控制在财政规定标准内。
4、严格落实财务报表的定期报送规定。规范财务报表的定期报送,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的质量。
5、加强财务档案管理。要推行档案达标活动,除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保管之外,应及时清理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票据和审计档案。
【论文摘要】: 文章以企业年金的监管为立足点,针对监管的现状,结合相关的文献资料,对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机制问题给予分析,并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企业年金是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分担养老保障责任的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是对抗老龄化危机、家庭小型化趋势、长寿风险的重要的制度安排。然而企业年金计划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纷繁复杂,因此,要达到保障企业年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建立高效率、高效用的监管机制尤为重要。
一、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现状
(一) 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
自2004年两法施行以来,我国企业年金进入了一个发展的黄金时期。到2005年底,我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为680亿元;到2006年底,达到910亿元;2007年企业年金的全年增量为400亿左右,积累基金达到1300亿元。然而,在监管方面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二) 我国企业年金监管的机制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的监管采用机构监管的模式。所谓的机构监管,即按照企业年金运营中涉及的机构的类别设计监管机构,不同的监管机构分别管理各自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年金运营所涉及的主体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范围,企业年金的监管主体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企业年金立法和执法的监管、负责经办机构资格的确认等;银监会,负责托管银行的监管;保监会,负责监管保险公司;证监会,负责监管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财政部,主要负责监管企业年金方面的税收政策。这种根据机构职能分工负责的机构监管模式,在现实的操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三) 我国企业年金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1. 存在监管盲区以及监管重复的现象。
监管主体过多,包括政府主体和非政府主体,政府主体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保监会、银监会、证监会、审计署等;非政府主体有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受益人等。这些主体之间的合作,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不能使监管发挥其最大的效用。
2. 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以及受益人自我监管缺失
在年金监管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定位不明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而委托人以及参与缴费的职工也缺乏安全与权益意识,每月缴费后,不再过问企业年金的运作情况,使得企业年金的运作缺乏受益人的自我监管。
3. 企业年金担保机制不完善,受益人利益缺乏最终保障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建立的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了第一线的担保方式,但担保的水平很低。除此之外,我国并没有其他的基金担保制度,一旦年金基金发生投资亏损,风险准备金无异于杯水车薪,无法保障受益人的利益。
二、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监管方面的经验
(一) 美国企业年金的监管机制
美国的企业年金是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分别对不同层次的退休金计划进行监管,同时,主要有三大组织机构来负责处理退休金的监管:国内税属、劳动部、退休金和收益保证公司。监管的主要法规是ERISA法案(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和IRC法案。在ERISA之外,美国的企业年金还受到税收法、保障法、1947年全国劳动法、Taft Hartley法案的部分管制。
(二) 英国职业年金计划的监管
英国养老金制度的监管机构有:国内税收收入局;职业年金监管局;政府收益相关年金计划;职业年金咨询局;金融服务局。此外,英国还建立了两大辅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吹哨"机制,引进专业裁判或者仲裁者,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可以对受托人的不当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二是建立"成员抱怨"机制,实际上是鼓励广大成员通过该意见表达机制,直接将自己的意见或者不满反映给监管者或监管机构。法律方面,主要是受1986年的《金融服务法》和1995年的《养老金保险法》的监管。
(三) 日本企业年金的监管机制
在日本,对企业年金监管的部门主要有两个:一是厚生劳动省和金融服务机构。在监管模式方面,日本的监管模式从定量限制监管逐步向"审慎人"规则方向发展。在法律规范方面,主要遵循《劳动标准法》、《公司税收法》、《员工养老金保险法》、《DB养老金法》、《DC养老金法》。此外,近年来在简化法规的驱动下,通过注册的养老金保险公司、工会、员工养老金协会进行间接监管的作用正日益提高。
三、对改善企业年金监管的几点建议
结合着我国企业年金监管存在的现行问题,借鉴国外美国、日本、英国的经验,我认为,企业年金应在一下几方面完善。
(一) 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
所谓的功能监管,就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的,能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在功能监管框架下,各个监管主体关注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所能发挥的功能,而不是金融机构的类型和名称。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总体上监管,而在具体的操作方面,银监会负责监管托管事务,保监会监管账户管理事务,证监会监管投资管理事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监管过程中起着领导的作用,是法定监管人。
(二) 中介机构的监管
明确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机构的定位,加强信息的披露。通常情况下,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财务报表和基金财务报表必须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受托人必须聘请外部精算师对其偿付能力进行评估;各机构必须经信用评级机构的评定。中介机构与行业协会要公正的进行并加强信息披露。此外,要建立企业年金的行业自律机制。这一点要借鉴英国的"吹哨"的机制和"成员抱怨"机制。自律监管要依赖于某些重要专业人员的监管。
(三) 受益人的自我监管
提高受益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受益人的意见表达机制,加强受益人的自我监管。受益人的意见反映了受益人的要求、希望和不满,是促进基金经理人改善经营管理以满足受益人要求的动力。所以,建立受益人的意见表达机制,既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激励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四) 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担保机制
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养老基金担保公司。养老基金担保公司资金来源于年金计划发起人的缴费、年金基金的部分投资收入以及年金基金担保公司托管的计划资产,比较可行。并且,通过赋予养老基金担保公司一定的监管职权,能够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的效率。我们国家的企业年金现在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段,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的担保机制是必要而迫切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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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会计基础工作是单位会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更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它看似简单,做起来相当困难。由于各种原因,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设。
论文关键词:会计基础会计信用会计制度和谐社会
0引言
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也不断加快,去年我国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已实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在调整之中,我国会计事业步入全面发展时期,但从近几年审计、财政部门对企事业开展的专项财务检查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事件不断,“会计信用危机”已经显现。而会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的会计诚信体系。
1会计信用缺失的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
1.1利益驱动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的根本的诱因。单位所有者及信息利用者出于自身利益,干预财务会计工作,使得会计信息成为服务者的工具而可以随意更改。从核算单位来看,其目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隐瞒收入或逃避税收;从中介机构看,对单位的服务过程,也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报告质量问题难以得到保证。
1.2监管弱化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和土壤。《会计法》未能得到广泛认可与共识,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制裁,执法仍有不到位之处。《会计法》和《刑法》同样是法,而执法结果截然不同,触犯刑律叫违法犯罪,会计做假账通常称之为不称职或有违规违纪问题;一个有责任必须追究,一个是出问题没有人管,虚假信息责任人员为所欲为而无人问津。违法者普遍存在,执法者视而不见,两者责任都没有得到承担,形成全社会会计锁链式的“失真”现象。
1.3会计理论与实际操作的缺陷与差异。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有明显滞后性,尽管修改了《会计法》,出台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我国市场体系构成的多样性、复杂性,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带有明显的应付色彩。也很难与国际接轨。这是一种客观误差,没有主观原因,可以称之为会计信息理论性误差,因为它存在的客观合理性,又有人称之为合法会计信息失真。
1.4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指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等缺少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有意识的弄虚作假。业务能力问题,体现在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差异,例如理论水平不够,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主观上的努力不够等原因。职业道德是主观因素,是故意行为,不可消除;业务能力是客观因素,属非故意行为,可以逐步消除,两者有质的区别。
2解决会计信用缺失问题的对策
2.1建立会计报告审计制度、审批制度和责任制约制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实行强制的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只有内部要求,没有外来强制。因此,必须制定会计报表强制审计制度,企业年终后多少日内必须将年报报指定单位审计,维护其严肃性。
会计报告审核批复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报告质量年检的数量和比例的一种制度,可以由财政牵头制定并施行,税务审计工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划分审批范围,分别审批,签署意见,进行调整,做出标志,审批调整后的报表管理部门进行资源共享,不会因多种需要而出现多种报表。责任制约制度是对报告的审核者或监督者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这项制度主要通过公布审核者的结果,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只有重大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2职业道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目的是减少主观动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有一个长远眼光,解决一个思想意识问题,使会计工作走向国际,首先要由国外发达国家的遵纪意识和敬业精神,思想上根本不去想做假账。
对直接行为人,即会计信息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等,主要是培养职业道德观念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或相关服务者,是否合格前提就是不做假账,全社会唤起共识,管理部门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必将克服主观问题。
对行政负责人、管理阶层,重点是要增强其法纪意识,摆正利益观和大局观关系,摒弃不正确、不合法的利益要求,逐步从思想上放弃干预影响会计报告的结果。这项工作与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同样重要,从这个意义是讲,会计法才真正的能够贯彻到位。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就大大减少了违纪问题主观诱因。
2.3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提升会计整体素质政策法规方面,财税审及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培训,并有严格制度要求:作为应知事项,会计人员要知晓基本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知法犯法的现象;
业务学习方面,专业业务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适应现代企业会计业务的基本要求,减少因为业务能力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低水平误差。
首先要学习系统的会计理论,用以指导实践,理论基础不够是会计业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因此会计人员岗前教育,会计人员持证上岗等规定要求还是要严格坚持,考试过程还要更科学更严格;
其次会计实践,会计人员必须有大量的工作实践才能灵活运用会计理论,并对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两者缺一不可,因此,单位应让会计人员多岗位锻炼,全面掌握会计核算方法;
再次,财政等管理部门必须长期坚持对会计人员的后续业务教育,会计知识更新快,这方面改革多,不及时跟上就不懂,出了问题就明显体现在会计报告中,使会计报告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准则要求,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影响财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业务学习的这项工作必须制度化,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两者不可或缺。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会计信息在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已经日益成为企业管会计论文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及政府管理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经济状况、做出投资决策、制定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将直接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和经济秩序,会计信息质量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 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措施;内部控制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会计信息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控制监督经济活动以及微观管理工作中越来越显示出其突出而重要的作用。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是,目前中国的会讨.信息质量仍不容乐观,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尤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郑百文、银广厦等造假案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打击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成为中国会计领域鱼待克服的顽症。
一、导致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一般来说,虚假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笔者认为,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产生取决于会计主体环节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两方面原因。
(一)主体环节原因
1.会计信息生产者的利益驱动。一些企业单位领导缺乏现代经营理念,法律意识淡薄,将经济发展同守法经营对立起来,授意甚至强迫会计人员做假账,以达到其隐瞒不当利益、转移正当收益、偷逃国家税款之目的。由于大多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依附于企业单位负责人,他们害怕坚持原则会遭到打击报复,屈从于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压力,对违法事件不抵制,按照领导的意图做假账。更有少数职业道德差的会计人员,为了谋求自身的一份利益故意做假账,致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或会计信息质量不高2.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这种“产品”的制造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中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欠佳。
(l)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目前各行业财务会计人员平均文化素质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大专以上专科毕业生,约占全部会计人员的20%左右,其他中专生及以下的会计人员约为80%,许多会计师并不熟悉新的会计制度,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缺乏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业务操作技能,对较复杂的会计业务很难较好地处理;
(2)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不高。现实中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做斗争的人员很少,相反,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的会计人员却较多。
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首先,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缺少内部牵制和复核,未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次,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有的单位未设内部审计机构,有的虽设有机构,却徒有虚名,没起到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把内部审计看作是自己与自己过不去,有意淡化弱化内部审计工作,更不用说将审计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始终。致使虚假的会计信息顺利走出企业,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受到影响。
(二)外部环境缺陷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除了会计主体环节因素起着决定性作用外,外部社会的客观环境影响也是其产生的重要条件。影响信息质量的外部客观因素很多,但影响比较直接、作用比较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法规不健全。中国会计法规体系虽已初见规模,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准则规定中存在一定的矛盾,所以当二者相继颁布并共同起作用时,状况较乱。另外,《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之处,如对违法处罚规定中,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急需进行修改,出台相应的实施措施。
2.政府监管弱化。法律、法规、准则是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但在其具体执行过程及经济管理工作中仍需政府的监管。政府如果在制定会计标准和监督制度、组织实施会计监管的过程中,不能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便利条件。目前中国政府监管不足主要表现在监管思路不清晰、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主体不确定、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上,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监管的作用。监管范围不明确方面主要表现是,《会计法》第32条规定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实施监督。由于规定的监管范围较大,监管单位数量众多,使得政府部门难以履行这一职责,即使政府部门有这种力量也会造成监管成本过高,而且,当会计信息的用户因信息失实而造成损害时,政府部门会因此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风险。在监管主体不确定方面,实际工作中,政府监管存在多头监督、重复检查的问题,使得基层单位对政府部门多有怨言,这样不仅损害政府形象和增加基层单位的负担,也削弱了政府监管的功效,造成政府监管软弱无力。
3.中介机构监督乏力,没有尽到其应尽的责任。如:会计师事务所,未能真正发挥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职能作用,有的中介机构为了争夺客户业务,放弃原则,过分地依据客户的意志要求,有求必应,会计报表上所需要的数字样样齐全,向国家缴纳的各项税款时,企业就少报利润,以达到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目的,形成了会计报表的数字取决于企业领导说了算数。一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因利益的驱动,放松执业质量,降低职业道德,不按审计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要求来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有的还故意违法出具虚假报告,甚至与客户共同作弊以达到“双赢”目的,美国的安然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样,企业至个人利益满足了,国家的资产却大大流失。
4.惩罚手段不强。中国对虚假会计信息的惩处手段主要是以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为主。对大部分存在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主要是给予企业及主要责常青任人以罚款、通报批评和警告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很难达到真正处罚的目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对于那些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也只是限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还没有公司因虚假会计信息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低廉的代价使得会计师事务所做假的净收益要大于诚信执业的净收益,从而造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供需双方的紧密结合,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措施
1.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既要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又要熟悉专业知识,掌握会计业务技能,善于会计管理,参与经营决策,不仅要当好提高经济效益的“经济参谋”,又要当好强化会计监督的“经济医生”,还要当好维护资财完整的“经济护士”;财政部门也要闻令按照企业月工资总额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继续教育附加费,建立会计人员教育基金,专项用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确保会计人员享受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要统一安排,按行业分期分批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育部门要调整继续教育课程,特别要将新会计制度,准则,健行十核算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税法和职业道德准则等课程列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课程,提高健行十队伍的素质,适应社
--> 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工作的需要。
2.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朱铭基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词写的校训是“不做假账”,看似一句普通的大实话,然而仔细体味,却不能不使人为此四个字感慨万千。会计工作是反映经济活动的晴雨表,是把守“钱袋子”的重要一环,其最重要之处,就是要如实记账。朱总理用这朴实无华的四个字来警示世人,并郑重的将其作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校训,可谓一语重千钧。职业道德规范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道德原则,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专业业务,财经法律,法规,业务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3.建立健全企业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形成真实会计信息的基础。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第一,要建立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也就是要根据有关经营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合理而有效的各种控制制度,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和不断发展。如预算控制制度、权责控制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第二,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如设置凭证的传递程序、账薄的核对制度、实物的盘点制度等,可以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第三,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它具有控制的功能,既要检查和评价其他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质量与效2005/3纽右示藏经济与管理(月刊)果,同时本身又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各项内部控制一起,共同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4.提高单位领导的会计法规意识。单位领导的指导思想不正,是造成虚假会计信息的重要原因。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必须组织单位领导学习会计法规,使单位领导提高会计法规意识,端正指导思想,明确自己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几个环节要齐抓,凡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示会计人员编造、篡改会计数据,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利益的,必须依法严惩,追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完善注册会计师制度,发挥“经济警察”作用。加强社会会计监督机制要尽快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及一批会计师事务所,还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监督,使中介机构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警察”。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我们要明确其分野:除了税务咨询,会计师事务所不应该为客户提供任何审计业务之外的咨询服务,防止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过于亲密;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的工作必须进行再审计,为了保证公正性,再审计师不能与会计师事务所有任何牵连,再审计业务也必须是强制性的;定时轮转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审计师小组,防止审计师们与客户的关系过于熟稳;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夸耀自己为某客户提供了多么久的服务,其实这正是监管者和投资者应该加以警惕的。
6.强化政府对会计的监管,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其监督者至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地位独立,与被监督者没有依附关系和利益联系;二是由法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可以对违法的被监管者依法实施制裁。从上述条件看,政府在会计监管方面具有其他管理者无法相比的优势。但从中国政府会计监管的实际情况看,存在监管思路不清晰、监管范围不明确、监管主体不确定、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么i巧年第19卷第3期监管的作用。尤其是中国证券市场暴露的一系列会计信息虚假案件,不仅证明了国家在监管方面存在着漏洞和问题,而且也给监管者、尤其是给政府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加强政府部门的会计监管,政府部门要履行好两项职责:一是制定会计标准和监管制度,主导建立会计监督机制;二是组织实施会计监管,包括直接实施会计监管或者授权有关机构实施会计监管,惩处会计活动中的违法者,保证会计秩序规范运行。具体来说,政府监督就是将“过程控制”和“结果监督”相结合,对国有单位和对社会公众利益有重要影响的单位如公众公司以及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稽察特派员制度以及外派监事会制度,对其进行“过程控制”;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结果监督”,主要是通过法律委托会计中介机构承担会计监督,政府部门主要是对会计结果或是对会计中介机构的再监督;同时还要明确政府会计监管的责任,如果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仍出现重大违法问题,应追究监管者的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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