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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时间:2022-12-13 20:25: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第1篇

各地少数民族中秋节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中秋习俗:云南傣族盛行“拜月”风俗

在少数民族中同样盛行这祭月、拜月的风习。云南傣族在中秋之夜,盛行“拜月”风俗。傣族传说,月亮是天皇第三个儿子岩尖变的。岩尖是个英勇刚强的青年,他曾率领傣族人民打败过敌人,赢得了傣族乡亲的爱戴。后来,他不幸死后,变成了月亮,升向天空,继续发出柔和的月光,在黑暗中给傣族人民带来光明。每逢中秋节这天,小伙子一清早就带上火药枪上山打火雀、野鸡,猎取节日野味。姑娘、媳妇们忙着到湖边,池塘里抓鱼。他们都忙着准备节日的晚餐。老阿妈则忙着舂糯米,做大小不同的食物,四只桌角上各放一个糯米圆饼,每个饼上插一炷冷香。待到月亮从山林上空一升起来,就点燃冷香,全家大小开始“拜月”。然后,对空鸣放火药枪,以示对英雄岩尖的敬意。最后,全家老小欢乐地围坐在小方桌旁,品尝食物,谈笑赏月,尽兴方散。

少数民族中秋习俗:鄂伦春人“打月亮”

鄂伦春人祭月时在露天空地放上一盆清水,摆上祭品,然后跪在盆前,向月叩拜;土族人用盆盛清水,将月亮的倒影受到清水盆中,然后,人们不停地用小石子打盆中的月亮,俗称“打月亮”。

少数民族中秋习俗:广西西部壮族请月神代言人

广西西部壮族的“祭月请神”活动更典型,每年夏历八月中旬,有的就在中秋夜,人们在村头村尾露天处,设一供桌,供放祭品和香炉,桌子右边树一高约一尺的树枝或竹枝,象征社树,亦作月神下凡与上天的梯子,这里保存了古老的月亮神话因素。整个活动分为:请月神下凡,由一名或两名妇女作为月神的代言人、神人对歌、月神卜卦算命、歌手唱送神咒歌,送月神回天四个阶段。

少数民族中秋习俗:蒙古族“追月”

中秋之夜,蒙古族人爱做“追月”的游戏。人们跨上骏马,在银白色月光下,奔驰在草原上。他们朝西放马奔驰,月亮由东方升起,坠落天西方。执着的蒙古骑手,不到月亮西下,“追月”不止。藏族“寻月”。西藏一些地区的藏族同胞欢度中秋的习俗是“寻月”。是日夜晚,男女青年和娃娃们,沿着河流,跟着倒映水中的明月,把周围河塘中的月影措遍,然后回家团圆吃月饼。

世界各地不同的中秋习俗日本人中秋节不吃月饼

在日本,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被称为“十五夜”或“中秋名月”。日本人在这一天同样有赏月的习俗,在日语里称为“月见”。日本的赏月习俗来源于中国,在1000多年前传到日本后,当地开始出现边赏月边举行宴会的风俗习惯,被称为“观月宴”。与中国人在中秋节的时候吃月饼不同,日本人在赏月的时候吃江米团子,称为“月见团子”。由于这个时期正值各种作物的收获季节,为了对自然的恩惠表示感谢,日本人要举行各种庆祝活动。虽然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废除了农历,改用阳历,但是现在日本各地仍保留着中秋赏月的习俗,一些寺院和神社在中秋节还要举办专门的赏月会。

越南中秋节儿之玩具大战

随着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的临近,商家之间展开的“月饼大战”、“玩具大战”使越南各地的节日气氛尤显浓烈。与中国的中秋节有所不同,越南的中秋节是儿童唱主角。市场上口味各异的各式月饼、千姿百态的花灯、五颜六色的儿童玩具等节日食品、玩具应有尽有,孩子们的脸上溢满了对节日渴望。中秋节,首都河内的大小街道沿街摆卖月饼的店铺披红挂绿,上书“月饼”字样的大红灯笼高悬在店前的醒目位置,各种品牌的月饼摆满了货架。

每年中秋节期间,越南各地都要举行花灯节,并对花灯的设计进行评比,优胜者将获得奖励。另外,越南的一些地方还在节日期间组织舞狮,常在农历八月十四、十五两晚进行。当地人过节时或全家围坐阳台上、院子里,或举家外出到野外,摆上月饼、水果及其他各式点心,边赏月、边品尝美味的月饼。孩子们则提着各种灯笼,成群结队地尽情嘻闹。

随着近年来越南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千年中秋习俗也悄然发生了变化。许多年轻人在节日里或在家聚会、唱歌跳舞,或结伴外出游玩赏月,增进同伴之间的了解与情谊。因此,越南的中秋节除了传统的合家团圆之意外,正在增添新的内涵,逐渐受到年轻人的青睐。

新加坡中秋节之打“旅游牌”

新加坡是一个华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对于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向来十分重视。对新加坡的华人来说,中秋佳节是联络感情,表示谢意的天赐良机。亲朋好友、商业伙伴之间相互馈赠月饼,借此表示问候与祝愿。

新加坡是一个旅游国家,中秋佳节无疑是一个吸引游客的绝好机会。每年中秋临近时,当地著名的乌节路、新加坡河畔、牛车水及裕华园等地装饰一新。入夜时分,华灯初上,整个大街小巷一片红彤彤的景象,令人心动。

今年中秋节,在新加坡河畔矗立着一盏长300米、高4.5米,耗资7万美元制作的祥云巨型龙灯。每当夜幕降临,喷着水的巨型龙灯通身发光,将新加坡河面映照得一片火红,场面十分壮观。在华人的传统聚居地牛车水,除了从尼泊尔、越南等国进口的巨型灯笼熠熠生辉之外,由1364盏小红灯笼组成的44条小龙更是令牛车水增色不少。在新加坡颇具中华古老园林风韵的御花园,目前正在举办规模宏大的梦幻彩灯会。这里既有令人们喜爱的迪斯尼系列灯饰,也有巨大的北京天坛和巨龙造型的灯饰,分外引人注目。

中秋节习俗中秋节传统习俗:猜谜

中秋月圆夜在公共场所挂着许多灯笼,人们都聚集在一起,猜灯笼身上写的谜语,因为是大多数年轻男女喜爱的活动,同时在这些活动上也传出爱情佳话,因此中秋猜灯谜也被衍生了一种男女相恋的形式。

中秋节传统习俗:赏桂花、饮桂花酒

人们经常在中秋时吃月饼赏桂花,食用桂花制作的各种食品,以糕点、糖果最为多见。

中秋之夜,仰望着月中丹桂,闻着阵阵桂香,喝一杯桂花蜜酒,欢庆合家甜甜蜜蜜,已成为节日一种美的享受。到了现代,人们多是拿红酒代替。

第2篇

7中华民族一家亲

教学设计

课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

第二课时

单元

第三单元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五年级

学习

目标

1、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培养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其他民族风俗习惯的意识。

2、

能力目标:能够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3、知识目标:了解民族之间的差异,学会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了解我国扶助少数民族的政策,懂得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要性。

重点

了解民族之间的差异,学会尊重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

难点

解我国扶助少数民族的政策,懂得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必要性。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1、猜猜这是哪个民族的服饰

2、猜猜这是哪个民族的饮食

3、猜猜这是哪个民族的民居

猜一猜小活动导入新课。

讲授新课

1、

思考:

(1)你从上述猜一猜的活动中感受到了什么?

(2)不同民族之间还有什么不同吗?

2、小提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的生活环境、文化紫苏都有差别,表现在服饰、饮食、民居、节庆和礼仪等各方面。

3、活动园:五(2)班开展了一次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展示会。会上,同学们介绍了自己所了解的节日。

4、小小分享会:请你结合自己的经历或看过的资料,向同学介绍一个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可围绕下面问题进行介绍。

(1)节日的名称是什么?

(2)这个节日给你印象最深的习俗是什么?它有什么寓意?

(3)如果有人想参加这一节日的活动,你想提醒他注意什么?

5、介绍民族节日:那达慕大会、酥油花灯节等。

6、开动脑筋:想一想,文化习俗等的不同容易导致什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7、社会观察:由于各地区文化的差异,我们经常能发现一些游客因不了解或不自觉,而做了许多不尊重当地人的行为,例如:在摩梭人家里随意谈论走婚习俗,并将走婚过度解读。或是在古城里随意爬上民居的屋顶拍照,亦或随意将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评论为落后、愚昧等。

直观了解各民族之间的差异。

从不同民族的传统节日当中感受差异可能会带来的影响(好与坏),再引导学生思考我们应该怎么做,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尊重其他民族风俗习惯的意识。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设计意图

8、民族相处小贴士: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习俗忌讳。俗话说:“入乡随俗”。在进入少数民族聚居区旅游时,应尊重当地的传统习俗和生活中的禁忌,任何人不能以自己的民族风俗习惯为标准,去衡量和要求别的民族,也不能以个人的好恶去对待民族风俗习惯,去处理与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的事情。

9、我是民族风俗小达人:你还知道哪些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吗?假如去到当地,你会怎么做?

10、入乡随俗我能行:

(1)蒙古族认为火神或灶神是驱妖辟邪的圣洁物,所以我可不能当着他们的面跨越或踢火,不能往火上摔东西、扔赃物。

(2)回民禁止以食物开玩笑,特别是不能用进食的东西做比喻,如形容辣椒、西红柿像血一样红等。

(3)彝族男性最忌他人触摸自己头上的蓄发,认为这是不可宽恕的行为。

11、小数据:从数据中你发现了什么?对此,你认为国家应该怎么做?

12、小提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我们56个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同心同德,守望相助,努力实现这个伟大梦想。(国家要扶助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共同富裕、共同繁荣)

13、国家的措施:

(1)实施精准扶贫政策。

(2)援助少数民族大行动

(3)开展兴边富民行动

14、播放视频《天路》

15、思考与感悟:你知道这条“神奇的天路”指的是什么吗?它“神奇”在哪里?

16、阅读角:“天路”颂歌。

17、解释:青藏铁路的重要意义。

把意识付诸行动,做到入乡随俗。

从数据中认识到不同民族发展的不均衡问题,懂得国家应该扶助少数民族,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了解国家为实现共同繁荣所实施的举措。

课堂小结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我们56个民族一个都不能少,我们要团结互助,努力实现共同繁荣。

总结提升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设计意图

板书

7中华民族一家亲

第二课时

1、不同民族之间的不同

第3篇

[关键词]共生互补;散杂居民族关系;特点

[作者]岳雪莲,中南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4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2-0055-005

“民族关系是社会交往关系中涉及民族性内容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涉及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和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感情的社会关系问题。”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最复杂、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而散杂居民族关系在我国的民族关系中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关系中的一些问题,很大一部分发生在散杂居少数民族身上,“在我国民族关系中有70%~80%都是来自散杂居民族关系中的问题”。因此分析散杂居民族关系的特点对于我们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民族关系问题,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尤为重要。

共生互补的理念是由中南民族大学许宪隆教授首先提出的,其基本内涵是指人类的活动及其结果要确保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的和睦共存、和谐共生、取长补短,互利双赢、互助互动、协同进化和发展。它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共生互补,又包括人类世界中的共生互补(个人与个人、集团与集团、民族与民族的关系等等)。它强调的是:共生单元间优势互补,互相借鉴,以收扬长避短之效;共生单元间互为依存,互利双赢;共生单元间有竞争和冲突,要在竞争中产生新的、创造性的互补性合作关系;存在竞争的共生单元间的相互理解和积极态度;共生系统中的任何一方单个都不可能达到的一种高水平关系;共生单元在尊重其它参与方(包括文化习俗、等)基础上,扩大各自的共享领域。在内容上它包括经济系统的共生互补、文化系统的共生互补、政治系统的共生互补和社会系统的共生互补四个方面。本文在共生互补这一理念的视角下,从民族构成、居住地域、民族意识、社会交往、风俗习惯、民族竞争和民族发展几方面来分析中国散杂居民族关系的特点,具体如下:

一、民族构成的多样性与分布的广泛性

首先,从民族构成上来看,民族成份的多样性。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中,包括了我国55个少数民族成分的全部。其中,阿昌、基诺、德昂、门巴、珞巴、塔塔尔、俄罗斯、乌孜别克、赫哲、京、高山等11个民族,尽管人口总和只有16万多,仅占散杂居人口的0.55%,但由于他们没有建立自治地方,因而,在散杂居少数民族中,占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在建立了自治地方的44个少数民族中,满、回、朝鲜、瑶、傈僳、畲、东乡、土等8个民族的散杂居人口接近或超过了50%。其中,满族四分之三的人口、700多万为散杂居人口,居各少数民族之首。回族的散杂居人口占三分之二,近600万。其他各民族也都有部分人口散杂居于全国各地,壮、蒙古、朝鲜等民族的散杂居人口都超过了100万。藏族有20多万人散居在全国2000多个县市。即使居住比较集中的维吾尔族,还有10万多人散居在全国1100多个县市。

其次,从地域分布来看,民族分布的广泛性。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几乎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每个角落。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遍及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台、港、澳未统计)以及全国97%的县、市,但相对集中在西南、东北以及中间的连接带上。云南、辽宁各有420多万,贵州380多万,广西120万,湖南220万,河南110万,河北130万,吉林140万,黑龙江190万,以上9省、区的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总和为2200多万,占全国的四分之三。此外,新疆也是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集中的一个地区,有230多万,占当地总人口的15.3%,比例列全国首位。

二、居住地域的交叉性与生活的交融性

首先,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分布广泛,全国98%以上的县市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成份。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既分布在民族自治地方,又分布在非民族自治地方;既分布在城市,又分布在农村。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在一定的地域内是几个或者几十个民族交错居住的,比如有一大半的省份其民族成份在40-50个,中等以上的城市或地区也大部分有十几个到几十个民族成份。各民族交错杂居,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分布格局,即使在民族自治地方,也往往形成多个民族共同生活居住的局面。比如,在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内有十余个民族交错而居。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散杂居少数民族的人口和分布仍有进一步发展和扩大的趋势。在民族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成分与人口数量将日益增加,全国各地多民族共居的现象将会增加。

其次,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居住形式决定了各民族生活上的交融性。散杂居民族与其他民族交错居住,各民族间交往频繁,共同的地域使各民族之间互相了解和学习,加强了民族间的团结,促进了共同的经济文化生活的发展,使各民族间共同的因素增多。同时,民族的独特性也显现出来又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散杂居民族关系中的互融性。比如,居住于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回族,其居住形式、衣饰等日常生活的许多方面都已经和当地的傣族不分彼此了;再比如,随着民族之间交往程度的加深,散杂居民族间异族通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城市中,不同民族通婚尤其是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日益增多,据1990年统计,全国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的有6756042户,通婚户人口29798457人,这分别占全国少数民族户数和人口的42.2%和41.9%。

三、民族意识的自觉性与行为的同步性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共同的心理素质,它不会随着各民族散杂居而消失和淡薄。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相对于聚居区少数民族来说不断增强,具有自觉性。散杂居少数民族进入汉族地区,他们的民族认同感不断加强,即使原来素不相识,只要是同一民族就会倍感亲切,关系自然就会融洽,同一民族之间的亲近感得到加强。散杂居的少数民族居民脱离了本民族的居住与文化环境,在与当地主流文化交往的过程中无意识的暗中比较,两种民族文化的潜意识的较量使得散杂居的少数民族所保留的民族文化传统、反映到心理上的暗示会更加强化,民族自我意识不断增强。

在各民族自我意识不断强化和明晰的过程中,维系着民族群体的思想感情、民族的自我意识使得散杂居少数民族对本民族的尊严和民族利益表现出心理的敏感性。一般来说,散杂居少数民族,无论是在人口数量上,还是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都处于绝对少数,是容易受到伤害的脆弱群

体。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弱势性使得散杂居民族关系非常敏感。人口上的弱势导致了他们心理的敏感以及对周围事件、环境的敏感,在实际工作中,一点小的失误或考虑不周到就会损害到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利益,有时甚至因为一句话,就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尤其是居住在城市的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多,代表人物集中,他们的联系广,影响大,而且民族意识较强,对落实民族政策的要求较高,对不尊重和侮辱本民族的语言和行为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都十分敏感,因而稍不注意就容易产生摩擦和矛盾。心理的敏感性,往往会表现为行为的同步性。散杂居少数民族对关系他们利益的问题十分敏感,他们要求得到理解和尊重,获得平等权利,如果在某一件事情上触犯了他们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往往会使他们产生为争取社会生活的平等权利而采取一些失当或过激的行为。

四、社会交往的联动性与流动的扩散性

首先,社会交往是社会个体成员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相关互动的形式和内容的总和。而民族之间的社会交往就是通过民族个体成员之间的相处和交往来表现的。散杂居少数民族关系的联动性是由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形成过程所决定的。散杂居少数民族从聚居地或发源地向四面八方流动迁移,尽管迁移后的居住地域很分散,但散杂居地区和本民族聚居区同源同种,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有高度的民族认同。尤其因为散杂居人口的稀少,更使散杂居地区与本民族聚居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有散杂居地区主动加强和聚居区的联系,更多的是聚居区在注视散杂居地区的发展,所以“发生在本民族聚居地的一些重大事情,很容易传递到各地的散杂居民族中,同样,发生在散杂居民族中的一些事情,也很容易在其本民族的聚居地、边疆地区甚至全国发生影响,引起连锁反应。”前几年的智力抢答赛答题风波、“奇异的性婚俗”出版风波的发生和处理,在全国少数民族同胞中产生的影响,就是很清楚的说明。另外,对于一些跨境民族而言,他们往往和国外的民族有着天然的、历史的联系,一旦发生矛盾和纠纷,很容易扩及到国外、境外,造成大范围的影响。因此,散杂居民族关系这种联动性的特点,使得个别民族成员、局限于散杂居地区的事件可能会被认为是针对整个民族群体的民族性事件,从而上升为全局性的民族问题,即牵一发而动全身,使散杂居民族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散杂居民族关系的扩散性是由社会经济发展决定的,同时也与散杂居民族关系的联动性相联系。散杂居少数民族一般都是从相对封闭落后的地区流向较为开放发达的地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造成大量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众多的少数民族成员流向城市,流向内地,流向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少数民族大量流入城市的原因除了毕业分配、部队转业、工作调动、通婚等途径之外,主要还是务工经商。近年来,我国630多个城市都有少数民族流动,其中以大中城市为最多,并形成了一个个以少数民族经商人员为主的少数民族“聚落”。这些流动人口的增加,不仅使我国各民族散杂居程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而且散杂居的地域范围也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散杂居地区民族关系的覆盖面也向更广的范围发展。

五、风俗习惯的相容性与信仰的重叠性

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具体反映,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了该民族的生活方式,历史传统和心理情感。散杂居少数民族由于远离了民族聚居区,在风俗习惯上变化比较大,入乡随俗,与周围民族在风俗习惯上同习共俗的较多。风俗习惯的彼此了解不但能够加强民族之间的联系和交往,也会增进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合作,对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同时,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是交织在一起的,民族的风俗习惯、历来都是民族问题最敏感的因素。在散杂居地区,随着各民族相互交往的频次和深度的增加,不同宗教之间的容忍度也相应增加。宗教之间的客观差异虽然使各民族在认同方面有一定的界限,但是并没有因为的不同而导致或出现民族之间的隔阂。因为无论什么宗教、什么民族,作为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在接受他人的过程中取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这一点在散杂居地区又尤为明显。所以说,在散杂居地区,宗教差异不再是民族关系融洽和谐的障碍,也不是社会成员划定交际圈、生活圈的参照。虽然散杂居民族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和有所变化,但仍具有本民族特点,因而,在民族交往中,仍然需要了解、尊重、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了解他们的吃、穿、住、用、婚仪、丧葬、信仰等,不触犯少数民族的忌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特别是占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多数的回族等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他们的特征比较明显。

六、民族竞争的互惠性与利益的协同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变得更为直接和尖锐。发展差距和贫富差距在迅速扩大,同时也导致了民族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促进各民族联系日益密切的同时,也大大激发了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积极寻求发展、缩小与先进民族之间发展差距的愿望和要求。同时,由于市场经济是以市场和公平竞争来调节经济活动,这强烈刺激起了各民族成员发展的愿望,使得各民族之间的竞争意识普遍得到加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民族之间的关系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被动”为“主动”所取代。

散杂居地区不同民族之间既有竞争、又有互助,通过竞争和互惠,加深各民族间的交往程度,加强不同民族间文化的沟通、理解、认同,催化民族文化的更新与创造,进而达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同步,形成新型的民族关系。各民族在获得各自利益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互助的关系,随着各民族关系的日渐加深,培养出各民族间深厚的情感,最终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因此,散杂居少数民族在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下,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加深了民族之间的理解和交往,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和协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七、民族发展的层次性与目标的一致性

散杂居少数民族大多数居住在高寒山区、偏僻地区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的地方,自然条件较差,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由于自然条件较差,目前散杂居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水平与汉族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即使是在散杂居少数民族内部,其经济发展也是不平衡的,特别是在不同区域的这种不平衡表现的比较明显。一般来说,城市少数民族的经济状况较好,平原地区的良族乡和其他的农村相对次之,山区、丘陵地区的民族乡和农村状况较差。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由于底子薄、不适应等原因给散杂居少数民族带来了诸多困难,地区之间的差距、同一行政区划内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差距在不断拉大。

一般来说,民族平等状况主要是通过少数民族与汉族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接近程度反映出来的,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良好的民族关系也是建立在民族平等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之上。民族之间的经济结构状况及发展水映民族平等的实现程度,对民族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不同民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性要求当中,不可避免的因历史基础、自身及客观条件不同而出现差异性。在散杂居地区的经济发展上,少数民族和汉族是相互依赖的“谁也离不开谁”,所以少数民族与汉族要优势互补,汉族和少数民族必须把各自的优势、长处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加快民族间资本、技术、信息的交流,共同发展经济,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因此,虽然目前散杂居各个民族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经济和文化发展存在差距,具有层次性,但我国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指引下,最终会实现同一目标,即各个民族共同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小结

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民族关系是全方位的,具有广泛性,它既涉及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关系,也涉及少数民族之间和少数民族内部的关系;既涉及城市民族关系,也涉及广大农村地区的民族关系;既涉及到十一个未建立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也涉及到建立了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中聚居人口与散杂居人口之间的关系;既涉及政治平等权利问题、风俗习惯和的自由权利问题,也涉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权利问题。总之,它涉及到所有少数民族、全国所有地区以及民族生活的所有领域,因而,散杂居地区的民族关系极其复杂。

第4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刑法保护;权利

一、少数民族权利的内涵

对于少数民族的保护最早是在17世纪欧洲的一些国家,国家之间建立条约来维护少数民族权利,由于其不确定性导致这些规定并没有形成国家法的原则。1930年,国际常设的法院在咨询意见中指出:“条约规定的少数民族社群是指生活在一个国家或是地方的人群,该社群具有自己的种族、宗教、语言和传统,依据这种种族、宗教、语言和传统的认同,该社群成员之间彼此团结,互相帮助,并主张保护他们传统和宗教,确保依照他们种族或民族的传统和精神抚养和教育他们的女子。”[1]在我国,少数民族是指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我国拥有56个民族,包括汉族在内。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种类虽多,但是数量很少,规模较小,所以被称之为少数民族。在19世纪中期,中国受到西方殖民主义的压迫,民族意识逐渐开始觉醒,建国后,党和国家实行民族平等政策,保证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激发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少数民族权利的内容是社会关系中的核心问题之一,少数民族的权利国际上未能形成统一观点。按照国际社会的观点,对于少数民族的保护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根据‘平等’原则和‘不歧视’原则,少数民族有权与多数民族一样平等的享有各项平等人权;二是依据‘特殊保护’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赋予少数民族一些特殊的权利,以期达到少数民族在事实上与多数民族一样平等享受各项基本人权。”[2]我认为少数民族权利的内涵是一个包含多元权利内容、有层次的综合性体系。

二、湘西州少数民族权利刑法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新刑法在对少数民族的特殊保护上更进一步,具体表现在刑法的总则和分则上,且刑法修正案(八)也对少数民族的宽容制度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根据张文山教授的观点,我国的民族立法,只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为实施专门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细则。刑法总则规定刑法适用效力范围上,少数民族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部分地不适用于刑法规定,而刑法分则中规定专门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利的单独罪行条款。我国刑法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自己变通。由于我国少数民族比较多,且各方面条件不一致,比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了照顾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等传统,因为刑法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变通或是补充的规定。依据当地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变通,如,对于一些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采用非诉的方式,对于一些应当给予刑罚处罚的行为,一般从宽处理,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来进行适当变通。在司法实践中,每个民族有其本民族发展的特点,少数民族有的传统习惯和刑法的某一规定可能有不一致的地方,但是该地区或是该民族自治州适应了民族习惯。如,刑法规定,人民法院享有审判权,但是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的首领即苗王或是土司,却有权利单独或是参与案件的处理,甚至运用风俗习惯来解决案件。这些风俗习惯已经成为苗族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强硬的想要改变,也许对其少数民族来说并不是好事,可能会伤害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目前我国155个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74个法律变通或补充条例没有一部刑法变通或是补充性质的条例,导致所有民族自治地方在开展以刑法保护、宽容实践的主要内容的民族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的刑法对接工作时没有任何法律指引。”[3]

三、少数民族权利刑法保护构想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应当是无所不在。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面临着少数民族权利如何保护的问题。我们应从立法入手,使少数民族权利法制化,进一步扩大少数民族保护的范围,以此来构建少数民族权利法律保护制度。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实现,使少数民族权利法制化,是少数民族权利得以最终实现的最佳途径。从对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现状分析得出,其中制度原因占主要,就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确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和目标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实施的正当法律机构和具体的规定。从我国民族工作的现状出发,我国少数民族权利的保护是一项比较复杂的过程,很多因素阻碍,我们应该从司法保障、执法保障出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单行条例等等。少数民族权利的刑法保护不是一个纯操作的技术问题,也不是一部法律就能够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在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每个环节进行规范和更好的执行、监督。

参考文献:

[1]周勇.少数人权利的法理:民族、宗教和语言上的少数人群体及其成员权利的国际司法保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1.

[2]阿地力江・阿布来提.少数民族权利刑事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中国政法大学,2009.

[3]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正大大学出版社,1997:15.

注:该文章系吉首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资助(编号:Jdy12029)。

第5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人口流动 城市民族关系 影响

近些年来,学术界对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的背景原因、特点、作用、社会支持、城市适应和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本文以江苏这样的少数民族散居型城市为例,分析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民族关系的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影响,并对如何更好服务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出建设性意见。

一、江苏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流动现状

江苏地处我国东部沿海中心,长江、淮河下游。全省总面积是10.26万平方公里。现有13个省辖市,下辖102个县(市、区)。江苏的少数民族居住方式是典型的散居型。全国大部分城市的流动人口流动情况都差不多一样,都是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逐渐增加的一个过程。根据我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江苏省目前有少数民族人口70多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0.88%,其中常住人口30多万,流动人口30多万。较比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江苏的少数民族人口是25万增幅是180%。

苏州市的目前有53个少数民族,人口约9万,其中户籍人口是2.1万,流动人口是6.9万。南京市目前有54个少数民族,总人数约20万,占全市人口总数2.3%。南京市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呈迅速增长的趋势,截止到2011年12月底,在南京市办理暂住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超过15万人。徐州市现有47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万多,经营季节性产品、工艺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每年约5000人。

二,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关系的影响分析

少数民族流入到城市中使各民族间的交往和合作日益加深,使城市的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但是由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原居的城市居民在语言、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在日常交往中容易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矛盾,给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上带来挑战和困难。以下从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民族关系积极和消极的影响两个方面来研究。

(一)积极影响

首先,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上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少数民族来到江苏不仅弥补了城市发展中劳动力不足,尤其是缓解了特殊节假日的“用工荒”的现象。如常州天虹集团因为有300多名少数民族员工不过春节保留自己民族节日的前提下在春节前后的用工方面就没有压力。少数民族进入城市等于是大量的劳动力进入城市,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推力。

其次,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加速了城市居民的多民族化趋势,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里的少数民族成分越来越多,江苏的少数民族成分已经包括了全部55个少数民族。而且在各个少数民族的数量上都在不断的增长。各民族成员在现代化城市中相互交往,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民族的壁垒,在平等基础上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良好民族关系。

最后,少数民族流动加强了城市文化多元性的趋势。有利于各个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团结。少数民族进入江苏以后,在吸收江苏的主流文化的同时,他们也把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传播到这里,不仅传承了本民族的文化也使城市文化更加丰富多彩,不同特色的民族文化在城市中交流和碰撞,使城市文化呈现出民族性和多元化的光彩。如常州市戚墅堰区“同心和谐民族文化工程”是繁荣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城市和谐的举措。在戚墅区统战部、民宗局的支持下,成立了金凤凰水族马尾绣绣品有限公司。不仅为水族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也是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开辟了文化活动的专用场地,更是使少数民族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光大。

(二)消极影响

少数民族流动到城市,在给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导致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复杂化,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不稳定因素。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对江苏的城市民族关系的挑战有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居民思想观念存在偏差,阻碍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少数民族与汉族在语言、生活风俗和上存在一定差异,需要相互理解和尊重。然而,在江苏这样的散居城市,相关部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关注度不够,民族知识和民族政策的宣传不够,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不了解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有很多当地的居民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较低的汉族对外来的少数民族的在认识上存在偏见和歧视,在他们眼里,对新疆的少数民族的偏见较大,一些媒体曾报道很多新疆的孩子纵在内地实施偷窃已经严重影响了新疆形象,所以一提到新疆,很多人眼里就浮现出“新疆小偷”的样子。这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贴上标签的一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少数民族自尊心和情感而且增加了其与城市居民的距离感,明显的阻碍了城市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不利于民族间的团结互助。

第二,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在城市的公共管理方面,少数民族流动到城市给城市的交通、市政公共设施、卫生环境等基础设施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好多沿街叫卖的经营者,为了做生意,往往不顾城市的管理规定,选择交要道或是比较繁华的路段摆摊设点,给城市公共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带来很大困难。在城市的社会治安管理方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有很多是来自边远的贫困山区,由于汉语交际能力和文化素质水平较低,政策法规意识淡薄,加上城市的部分地区劳动力过剩,进入城市务工的外来流动少数民族,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他们当中就会有极少数的人为了生存铤而走险做一些违法的事。南京、常州、苏州等市都出现过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专门唆使儿童偷窃和贩毒的现象。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就带来了很多威胁。

第三,增加了民族关系的协调工作的难度。少数民族人员如果在民族地区,民族成员之间不会想到自己的族属问题,但是在与其他民族交流交往中,就自然而然的意识到自己的民族归属,会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在城市民族交往过程中,一旦有纠纷发生,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容易与民族联系起来,容易“抱团”引发,这种非理性维权的突发性事件正在急剧上升。对民族关系的协调工作带来难度的还有城市中的汉族人员对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的风俗、禁忌的不了解。

三、对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服务管理的建议

我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理念经历了从过去片面强调管理到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的重大变化。2006年,党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此后,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再次强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2010年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也明确指出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指示。

少数民族人口流动不仅影响城市自身的发展,也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处理好城市民族关系,不仅有利于城市的安定团结、发展和繁荣,而且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家乡的团结安定和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在“以人为本”、“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理念下,对于城市民族工作的建议如下:

第一,做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正面宣传工作和教育工作。不仅要对领导干部加强教育,也要对那些与民族工作和民族问题密切相关部门如城建、公安、工商、新闻媒体和清真饮食行业部门做好民族理论和政策的解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媒介对少数民族进行正面的宣传以此增强不同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

第二,加强引导工作,搭建服务平台,主动为少数民族服务,体现人文关怀。安徽芜湖市民委会为了确保外来的少数民族流动有更多的渠道就业,就与市人事局联合举办“民族情、同心路”针对少数民族的专场招聘会,引导少数民族务工人员与市属民族企业实现“无缝”对接。江苏应该借鉴这种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的行为,坚持服务为先的原则,切实为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当然我们应该鼓励非政府组织人员的也加入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队列当中。

第三,建立和健全培养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代表人物的机制。江苏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是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就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其他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通过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可以带动整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积极向上的发展,同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也会把他们对政策和政府服务的不解通过代表人士传达到相关政府部门那里。这个机制将会最大程度的减少民族间的矛盾,对民族团结和进步,对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都将起很重要的作用。

第四,尊重民族风俗,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信仰权益。在尊重民族风俗方面最急切应该得到解决的就是规范清真饮食的供应。另外,清真寺的数量目前还不能满足越来越多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需求。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自由不仅仅是民族平等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现了城市的人文关怀。各个城市应该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在江苏这种少数民族杂散居地区民族工作的重点应该就是要注意民族风俗习惯和易引发纠纷和矛盾,民族平等的要求不仅表现在政治上,在民族风俗习惯、等方面也要相互尊重才能使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地发展和完善。

第6篇

摘要:民间民俗节日文化活动是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齐市地区所开展的较大型少数民族文化活动都和本民族的传统节日或习俗密不可分的。

关键词:节日文化;齐市地区;作用

中图分类号:G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5-0165-01

在齐市地区较著名的传统少数民族节目中,达斡尔族有正月十六的“抹黑节”,每年五月中旬的“苦木勒”节,7月份达斡尔族、蒙古族的敖包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每年6月18日鄂温克族族“琵宾节”,“九九”重阳的“敬老节”以及回族同胞的“尔代节”等等。这些节日由于自然地理和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民情风俗的差异,使得每个民族都形成了自身所特有的民族特色、异彩纷呈。也使得本民族独特的生活习俗和文化得以在节日保留传承并发扬光大。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节日文化增进各民族团结

每个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民族团结、民族融合、共同进步是历史的主旋律。在节日活动中,人们举行盛大宴会和篝火晚会,载歌载舞、纵情歌唱!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具有强大的凝聚力,能将散居在全国各地的本民族同胞欢聚在一起,像每年达斡尔族的“苦木勒”节、“敖包会”和回族的“尔代节”就有新疆、内蒙古海拉尔和莫旗等地的同胞不远千里前来共度节日。在每一届的达斡尔族的“库木勒”节上,都邀请蒙古族、鄂温克族、朝鲜族、满族等民族的艺术家们进行歌舞表演和体育竞技比赛,在生存环境面临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挑战的今天,少数民族节日文化即继承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又对民族民间文化形式赋予了新意,是传承本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了解和研究其少数民族历史人文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窗口。

二、节日文化保存和发展了自己民族的文化艺术

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一般都来源于古老的祭祀仪式,由原始的对自然、神灵的崇拜演变为祈福活动,祈求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四季平安,六畜兴旺。每到节日少数民族同胞穿上节日的盛装,从十里八乡涌向草原,涌向广场,聚集清真寺,各民族欢度节日的意义相近,但展现却又各具特点,中国有句俗话“十里不同俗,百里不同音”。有时尽管是林同岭、山同脉、水同源,也会有风俗的不同。像达斡尔族、蒙古族、鄂温克、鄂伦春族等虽然都是北方的少数民族,

但是,他们的歌、舞、乐器、体育项目等等却又各有不同,蒙古族“那达慕”大会上“安代舞”的热烈欢腾,“长调”的高亢悠远、舒缓自由;达斡尔族“库木勒节”上“哈库麦勒”呼着号子展现着如梳妆打扮、担水、采菜、鸟类鸣叫;鄂温克族“瑟宾节”上“努给勒”舞步独特,刚健有力,节奏性强;满族春节的秧歌和八角鼓热闹欢快,喜气洋洋,赛马、射箭、摔跤、劲力、打贝阔、珍珠球等赛事更是在民族节日里将北方民族勇敢、彪悍、豪放气质发挥到极致。而民族节日上的美食如达斡尔族喜欢的手把肉、酸牛奶、奶酒、奶米茶、稷子米饭柳蒿芽鲫鱼汤等;回族喜食的炸撒子、油香、课课、花花和烩菜,满族的白肉血肠、烤乳猪、火锅,朝鲜族的打糕、冷面等等也在节日期间摆上餐桌。节日里,一段段欢快的集体舞蹈,一首首宛转悠扬的情歌,一场场极具民族特色的体育竞技,正是这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干差万别,构成了民族文化的多姿多彩。各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通过这些歌曲、舞蹈、体育和美食的形式来体现、传承和发扬。

三、节日文化推动当地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现代生活对传统的民族民间生活方式和文艺表演形式有着较大的冲击,而为了给自己本民族节日增添欢乐的气氛所进行节目的创编和组织排练直至演出和交流,因为它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广泛参与性在一定意义上对推动本民族的文化事业起到积极作用。在基层,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着许多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这些民间艺术,历经千百年,特别是以为本民族对节日的庆祝而得以传承发展,其中的传承者大都是文艺骨干,在齐市地区,像梅里斯达斡尔族文化馆的安红老师,莽格吐乡的妇女主任鄂玉杰讷河鄂温克族中心校的涂玉芝老师、涂继成老师,富裕柯尔克孜族七家子的常宝军村长等一批文艺骨干都在为本民族文化事业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每年达斡尔族的“抹黑节”、“库木勒节”,在鄂温克的“瑟宾节”在“柯尔克孜”族的“东迁节”等一些本民族的传统节日上都有他们带领大家忙碌的身影,或组织、或表演,在他们的周围,活跃着大批的、更年轻的本民族文艺骨干,靠着对民族的热爱、对艺术的执着追求,传承着、传播着民族文化,推动着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蓬勃发展。通过节日人们加强了团结,沟通了情感,少数民族节日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一个载体,通过节日,人们更进一步了解一个民族的历史、民俗,积极,健康的传统节日文化推动和发展着齐市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第7篇

    一、少数民族视觉元素及其分类

    少数民族视觉元素是各个少数民族在为满足其自身物质需求所进行的生产劳动以及为满足其精神需求所进行的文化艺术创造中,被本民族所认同(即通过视觉所能感知并在心里所能接受的)且体现本民族文化精神的一切形象符号。我国少数民族视觉元素,简单地说就是华夏各民族大多数人所认同并体现共同心理特征、文化精神和价值追求的可视形象、符号以及风俗习惯等。“包括外部形式、内部精神以及文化本源。外部形式指的是用以表达这种元素的载体的外表形态。内部精神指的是其外部形式及载体外表形态所传达出来的精神含义。文化本源指的是这种元素产生的历史过程,及其所受的中国文化的影响。”[1]

    少数民族视觉元素是各少数民族数千年以来在他们自身的生产实践中逐步和形成的。这些色彩、样式以及风俗习惯,往往以相对固定的形式在人们的审美习惯中成为传统并流传下来。它不仅是本民族的历史积淀和文化结晶,而且通常也具有识别该民族特征的文化标示作用。在视觉艺术中,色彩和图形样式往往是最先抓住人们视线的,正是因为少数民族的这些不同的视觉元素的存在,才使得我们可以以此来区分各民族之间的视觉差异。也就是说人们往往通过各少数民族视觉元素特有的形态来识别其民族特征。就像西北回族的白小帽、黑坎肩,维吾尔族的艾德莱斯、囊坑、麦西来普、热瓦普,具有新月标志的伊斯兰清真寺,哈萨克族的毡房、奶茶,蒙古族的马头琴、蒙古包,藏族的转经筒、酥油茶、布达拉宫等,都是本民族的标示形象。说到馕,人们自然而然会想到新疆维吾尔族,说到蒙古包自然而然想到蒙古族,说到转经筒自然想到藏族等等,这些少数民族的视觉元素实际成为各民族的形象代码,是我们通过视觉感受来认知该民族特征的文化要素。在现代艺术设计中,各少数民族的视觉元素成为艺术设计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和源泉,更是创作富有民族意味艺术设计作品的根基。

    一般来讲,少数民族视觉元素有三大类:文字符号、色彩符号、图形符号。文字是民族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其本身也是本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字符号的设计是将概念性的语言转换为可视的视觉性语言的一个途径,是将设计内容的文字语言给予形象化、条理化,并建立起整套的视觉形象化符号。”[2]通过文字不仅能很好地传递、传承其中所表达的文化含义,而其在表述内涵的同时也通过其自身的外在形式表现视觉的审美意义,具有多方面的综合的能效。

    文字在设计中的适度和创新应用对于丰富设计本身,拓展其应用元素,增强视觉效果作用明显。色彩符号对于设计本身来讲是重要的手段和元素,色彩本身也具有重要的文化象征意义,它所体现出的色调和色相、彩度、明度给人心理上带来不同的审美感受,也是各少数民族表达心理和审美的重要方式。如红色表示吉祥、喜气、热烈、奔放、激情、斗志,在许多国家和一些民族中,红色有驱逐邪恶的功能。比如在中国古代,许多宫殿和庙宇的墙壁都是红色的。黑色则代表稳定、庄重,也表示凄惨、悲伤、忧愁,像“黑色的星期五”,黑色在绘画、设计、文学作品和电影中常用来渲染死亡、恐怖的气氛。而白色在汉文化中与死亡、丧事相联系,白色是枯竭而无血色、无生命的表现,象征死亡、凶兆,但也表示洁净,如伊斯兰丧葬中用白布包裹尸体就是如此。绿色是一切万物的根,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颜色,表示环保和希望,它可以代表生命以及生命的状态,等等。但不同的民族有时对不同的色彩有不同的寓意和偏好。

    图形符号本质上也是人类认识和审美情趣的外在表达和固化。与文字符号和色彩符号相同,都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对自然、对人自身的认识和心理感受的审美表达,是文化的历史积淀。由于各民族所处自然环境、所处发展阶段的不同,他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精彩绝伦而又具有自身特色的本民族文化,包括建筑、饮食、服饰、家具、器皿、乐器、兵器、各类劳动和生活工具,以及风俗习惯、宗教仪式、各类纹饰图案等等,都成为艺术设计中极具特色的民族图形符号。这也是最为广泛的一类视觉符号。

    二、少数民族视觉元素的应用

    我国幅员辽阔,有五十六个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社会实践中,各民族以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共同创造了极其丰富的民族文化,构建了华夏文明这一博大精深的文化体系。其中当然也蕴含着现代艺术设计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和养分。“现代设计是20世纪中叶兴起的一门美术学科,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它研究生产技术、艺术、社会生活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如何既符合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又符合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研究怎样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生产出既有使用价值,又有审美价值的新型产品。”[3]由此可见,设计与人们的实际生活密切相关,可以说我们每天的生活都离不开设计。设计是人们在每天的实际生活中的一种设想、构思、计划和打算,我们每天的生活中做任何事都需要预先的设计和计划,因此设计是未来的事,其目的是达到预期目标和为人们创造未来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前面已经提到,少数民族视觉元素是各个少数民族在为满足其自身物质需求所进行的生产劳动以及为满足其精神需求所进行的文化艺术创造中(或者说在人们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这些少数民族传统的色彩、样式以及风俗习惯,为民族文化融入现代艺术设计,走具有中国民族和民间地域特色的艺术设计之路提供了契机,因此我们在现代艺术设计中对少数民族视觉元素加以有效利用,使现代设计创作更具地域和民族特征或本土风格,不仅有利于我们华夏优秀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更有利于发展我们民族本土化的艺术设计。

    从全球范围来看,无论哪个国家、地域和民族,其优秀的艺术设计都是扎根于本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和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人类在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化进程的推进,现代艺术设计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中国要想成为设计强国,就需要自己的设计,需要具有自身特色或本土风格,如果一味跟从西方,学习和模仿别人的套路,那么必将失去自我。数千年来,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化一直保留着浓厚的地域和民族特色,我们博大精深的传统艺术文化大海,自然是我们设计发展和创新之路上可研究利用和吸取养分的源泉。在少数民族视觉元素中,如很多织锦图案及抽象的几何构成纹样、造型、色彩等都可以成为设计师去借鉴的设计元素,设计师在自己的设计中对少数民族视觉元素自觉加以应用,正确体现和把握好民族内涵就可以丰富自己的艺术语言和思想。因此,现代艺术设计要想富有特色、极具创新,就必须走民族化和本土特色化的艺术道路。作为当代的艺术设计师,在设计中紧密结合艺术设计学科的特点,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传统的视觉元素,注重和强化少数民族文化素材和视觉元素的挖掘,积极推进民族传统文化元素和现代艺术设计的相结合,无疑对丰富和发展现代艺术设计具有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一批批设计师的不断努力,利用民族元素进行设计的成果也得到世人的充分认可。如中国红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的成功应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设计的“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和奥运火炬上祥云图案的应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凤凰图案,甘肃武威出土文物“马踏飞燕”作为中国国家旅游标志等都是成功的案例。近年来以靳埭强为代表的一批设计师,成功地将中国传统的水墨应用到设计制作之中,在设计界掀起了一场“中国人自己的设计”的一场革命,使作品散发出浓郁的东方神韵。日本是设计比较发达的国家,他们把本民族独特的一些视觉元素,如武士道、茶道、和服、樱花、红太阳等糅合到现代设计中,极大地丰富了日本的设计内涵,把传统日本文化意蕴、意境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而我国少数民族视觉元素的应用同样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如少数民族文字和图形符号在书籍封面和包装设计中的应用,维吾尔族植物缠枝纹在服装、家具用品、建筑装饰、首饰上的广泛应用,云南苗族蜡染花纹图案在服装上的应用等。这一切都说明民族视觉元素中蕴含着极其丰富和珍贵的艺术设计源泉。

    少数民族视觉元素在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是个艰难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艺术设计创作中,对少数民族视觉元素的应用,绝不是简单意义上对传统的少数民族视觉元素中的造型、色彩、以及样式和表面形式上的简单模仿,更不是对色彩和样式的重复与堆积,而是根植于中国民族根性之中的,是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精神、文化心理、审美趣味、风俗习惯的融合和深入的挖掘、升华及创造。要想在艺术设计中对少数民族视觉元素进行合理应用,大胆而科学的创新,除了对其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并在思想上给予重视以外,在实际的应用中,还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8篇

【关键词】民族高校;外国语学院;思政教育

我国有五十六个民族,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不同历史阶段,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创造等方面的地位与作用不同,但各民族都为中华民族的文化成就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中华民族的文化构成中包括主流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的文化。正如斯大林所说:“每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都有它自己的本质上的特点,都有只属于该民族而为其他民族所没有的特性。这些特点便是每个民族对世界文化共同宝库的贡献,补充了它丰富了它。”[1]因此,在多民族国家中,应该包括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教育。如何在民族高校中有效地开展思政教育―――既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又照顾到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背景。民族高校外国语学院则又有新的文化交际,在学习外语过程中,必然要学习外语母语国家的历史文化和风俗等。因此,增强思政教育的的实效性是目前民族高校外国语学院思政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课题。

一、西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多元文化存在的现状

西南民族大学有56个民族师生近2.5万人,少数民族占65%,其中外国语学院有1280人,少数民族495人,有满族,朝鲜族,蒙古族,藏族,彝族等30多个民族,占全院的38.6%,现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点一个,有英语、日语、法语、朝鲜(韩)语四个本科专业,一个应用英语专科专业,并且承担全校非英语专业的大学英语和研究生外语教学。在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中,还存在着各少数民族文化之间的沟通以及外语国家母语文化的交际,表现出多元文化共存的现象。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在思政教育方面积极思考,做到几个方面的兼顾,让学生在学习外语、接受外来文化的同时,既宣扬主旋律的思想教育,又发扬传承本民族文化。

二、民族院校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多元文化下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

1.人际交往和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少数民族大学生大多数生活在民族地区,在一个比较淳朴的社会群体中长大,大多数少数民族同学比较粗犷、热情、好客。很多同学都是由于上大学读书,第一次来到大城市,大城市的文化氛围等和他们以往的生活环境截然不同。加上受到当地一些相对较为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及各民族的生活习惯、、语言文化和思维方式都有各自特点的制约,使很多少数民族同学陷入人际交往的边缘,人际交往的范围更加狭窄,与其他民族同学交往少,人际关系单纯,社会化程度还不够高。

笔者从事多年思政工作,发现很多少数民族同学在新生刚入学期间,大多数以同族或者同乡之间交往联系,而且有些同学在大学四年的择友改变不大。比如,新疆的大多数维吾尔族同学,由于语言和民族习惯,基本上是本民族交往比较多,很好的朋友也都是本民族同学,还有一些就是地缘和风俗习惯相近的(哈萨克族、回族等)民族进行交往。

外语学习跟外语基础有一定的关联。由于地方性差异,东部发达地区的外语教学水平要高于西部民族地区,很多民族在初高中阶段又是母语授课,汉语水平也不高,导致很多同学学习跟不上,丧失学习信心和兴趣。一部分新学生入学后,发现自己的在专业上没有任何优势,加之经济生活困难等,很容易产生自卑、封闭、孤独的心理,为他们人际交往带来负面影响,给少数民族大学生带来困惑和压力。

2.在学习外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从新生入学开始,所有的骨干课程基础都接触外国文化。从外语专业学课程分布的情况来分析中外文化的交际,以西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为例:大学一年级上学期开设基础英语(一)6个学分、英语口语(一)2个学分、英语听力(一)4个学分,英语阅读(一)2个学分、英语语言2个学分,下学期开设基础英语(二)6个学分,英语阅读(二)2个学分,英语听力(二)4个学分,英语口语(二)2个学分,英语语法2个学分;大二阶段开设基础英语(三)6个学分、英语阅读(三)2个学分、英语听力(三)4个学分、英语口语(三)2个学分、英语写作(一)2个学分、基础英语(四)6个学分、英语阅读(四)2个学分、英语听力(四)4个学分、英语口语(四)2个学分和英语写作(二)2个学分。基本上是一个学分一节课,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按修读指南要求须修满179.5个学分方取得毕业资格,其中有88个学分是英文授课的,而英语口语等课程则全部由外籍教师授课。

在英语专业大学本科一、二年级期间,专业课程受英美文化影响较大,很多专业教科书都是英美的专家编著,其中作品都赋予作者所在国家的文化和背景。在大学三,四年级还会增加高级英语,英美文学等课程,教师要进一步分析作者的背景,西方的文化等情况。很多同学(包括汉族)就在学习中盲目的崇拜西方的文化,认为西方的道理伦理和社会制度比较优越,开始学习西方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个别部分同学还出现了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极端现象。这样就会危及民族高等院校校园文化建设,危及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民族大团结。

3.社会主义主流文化教育中出现的问题

在当今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就是:以为指导,吸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优秀文化遗产的、具有先进性并体现时代精神,为人民服务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它是我国根本价值观之所在,是我国社会强大凝聚力之源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以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加集中、简洁地表达了我国当今社会主义主流文化的科学内涵。[2]一些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成长于本民族的宗教社会文化环境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本民族固有的、理论道德、行为准则等,由于长期受民族心理的熏陶感染,在他们的心目中,与本民族的文化习俗、信仰相符的道德感、美感等定势心态早已形成,因此在引导少数民族大学生加强主流文化教育过程中,存在着“先入为主”的现象,一小部分少数民族同学在接受主流文化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

三、民族院校外国语学院思想教育工作的对策

民族院校外国学院校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新问题很多。随着改革开发的的深入,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变化,这本身就是民族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时刻关注和探索的课题。为了使民族高校外语学院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顺利,笔者从多年思政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和思考,注重如下几个方面:

1.加强大学生心理教育,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在新生入学后,很多高校都开展了新生入学前的心理辅导等,但是由于民族院校的特殊性,加上学习外语后可能出现的多元文化的冲击,这就要求必须建立外语学院专门的长期心理干预体制。新生入学初,由于大多数少数民族大学生受民族地区发展滞后等影响,存在一定的民族狭隘心理,像自卑、多疑、敏感等不健康的心理特征及行为倾向。这就要求思政工作者,在开学初期就跟同学做好心理的沟通,消除他们自身的不足,通过开展班级活动,增加同学们的友谊,消除摩擦。要耐心指导学生适应新的环境,要满腔热情地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在毕业时,鼓励少数民族同学回到西部民族地区就业,利用他们自身的语言和文化优势,更好的促进当地民族的进步和发展,使各民族共同繁荣。

2.勿忘民族文化,强化教师自身的民族文化素养

这里的民族文化包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和各少数民族文化。在学习外语过程中,思政工作者要时刻注意大学生的思想变化,积极和外语专业老师沟通,强化教师自身的民族文化素养。使同学们在学习外国文化时候勿忘民族文化,引导同学们思考跨文化交际中的差异问题,培养学习者的文化差异敏感性,增加主流文化教育,在跨文化交际中,区分丑美善恶。既帮助学习者了解文化的多样性,又扩大了视野,形成对世界各族文化的正确态度。

3.在各方面充分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

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教授说:“一个民族总是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把它升华为代表本民族的标志。”[3]少数民族成员有自己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如语言服饰、节日礼俗、生活习俗等。思想政治教育是做学生思想的工作,要从细微着手,在各个方面关系和照顾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权益。建立起班级干部与辅导员合作的工作机制,在组织班级活动,比如出游,聚餐等,要充分考穆斯林同学的饮食习惯等。在少数民族节日时,班级同学一起祝福参见等,增加集体友谊,让各民族同学感受到家的温馨。

4.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开展专题主题活动

民族高校的将《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课作为必修课,对少数民族大学生进行马克思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团结为基本内容的教育,包括民族实体,民族发展,民族关系,民族问题,民族观及民族政策等[4]。每个民族大学生都应有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和责任,任何出于狭隘的民族意识的利益之争都是有害的。但是理论学习与实践是有差距的,因此要开展丰富的民族团结的主题活动,增加同学们的主流文化意识。西南民族大学着力构建以“五讲五做五风尚”为主题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每年的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月”,在“主题月”期间,学校将集中开展多项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动员全校各单位和各族师生广泛参与,引导全校各民族师生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的民大精神,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外国语学院在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团支部风采大赛,西南民族大学外语戏剧节等活动,把专业知识和主流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结合起来。

总之,随着民族高校外语学院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针对性地做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民族高校,外语教学,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特点,应着力从形式、方法、机制等方面进行理论创新和改革,更好开展社会主义主流文化,民族高校少数民族文化,外国语学院外国语母语国家文化等多元文化交际,使民族高校外语学院思政工作更上一步,促进我们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参考文献

[1]斯大林.与民族、殖民地问题[M].张仲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381.

[2]陆岩.试论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建设[J].学习与探索,2007(2):14-16.

[3].关于民族识别问题[J].中国社会科学,1980(1).

第9篇

1、台湾少数民族是宝岛台湾的主人,台湾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一员,是中国少数民族独特的一支。他们生活在台湾的广袤森林和肥沃平原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辛勤和汗水,耕耘着这片热土,他们是台湾最早的居住者和开发者,为台湾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台湾少数民族生活在山高谷深、大海环绕的宝岛,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历史岁月。台湾少数民族分为十几支族群,经过长期的繁衍生息,各个族群风俗习惯差异逐渐显现,文化独特性也随之形成。存有自己语言和文化的有14个族群,总人数约50万人,包括雅美(达悟)、阿美、噶玛兰、撒奇莱雅、卑南、太鲁阁、赛夏、泰雅、邵、布农、赛德克、邹、鲁凯、排湾等。台湾也因此成为“人类学者研究的乐园”。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0篇

1、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周岁。中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现行《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民族自治区可以根据本民族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作变通规定。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规定,少数民族男满20周岁,女满18周岁。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2、这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来源:文章屋网 )

第11篇

一、民族风俗习惯

分住在从江县城南6公里处月亮山麓天然林的5个寨子里,土地面积不足20平方公里,长期居住着村民400余户、2000余人。走进岜沙,随处可见茂密的森林。他们以稻作为主,狩猎为伴,尽管已经“无猎可捕”,但是,这里的男人仍然保留着标准的“背枪配饰”。这里箐黑林密,鸟道蚕丛,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千百年来极少有外人进入。“岜沙苗寨”面积不大,建于山梁坳口及面向都柳江一侧的半坡上。整个“岜沙苗寨”木楼古朴、简单,四周则为密林环绕、环境幽雅。“岜沙苗寨”全系苗族,衣着极为传统,发饰极为奇特。岜沙人头上蓄留的发髻象征着生长在山上的树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着那美丽的树皮。岜沙人对树木特别崇拜,把树木当神祭拜。岜沙人普遍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他们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至今保持着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看待生死十分坦然,他们非常朴素的认为,人从生到死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让四季常青的树木延续人类的生命。在岜沙每出生一个孩子,家人都要为降临人间的小生命种上一棵树,并对这棵树进行料理保护,祈望这个孩子像这棵树一样健康成长。岜沙人的丧葬习俗是神奇的,岜沙人没有在生前就准备棺木的习惯,一个棺木,择地埋葬后,即在墓穴上同样种上一棵树,表示先人的生命与树同在,让生命在自然中继续延续。岜沙人把生命融于自然,融于村前寨后的每一棵大树,形成了岜沙独特的树葬风俗习惯,因此,在岜沙,只见古树参天,森林密布。禁止滥伐树木,很早就成为村规民约:只要发现有人盗伐树木,就要罚120斤米、120斤酒、120斤猪肉供全寨人吃,以示警告。村民们因生活所需,上山拾柴都自觉保护幼苗和树干。占里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城东北25公里,全村不足800人。是一个长时间保持人口低增长的侗族聚居村,这里古木参天,流水潺潺,景色迷人,民风淳朴。应该说,占里侗寨是一个深谙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村寨。在崇尚“多子多福”的中国,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多子多福”的观念更是根深蒂固。而占里人自觉格守着古老的盟誓,维护着朴素的生态意识和独特的生育观,数百年来人口几乎零增长。任凭外界如何变化,这里依旧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对树木的崇拜也是占里人世代不变的信仰。神秘的树葬,更是一道独特的风俗习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人类社会的结构都是由单个的家庭以及通过血缘及地缘关系组成的村寨、乡镇所组成的,这些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产单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会环境。人们在这种环境中生活,自然要受到各种习俗及规则的制约和影响。“岜沙苗寨”与“占里侗寨”人们的生活方式,充分说明了从家庭—家族(家支)—村寨(族群)的演变及放大的过程。也就是为了维护从个人到家庭、家族、村寨直至一个民族的利益。个人的生存就像是整个链条中的一个环节,而风俗习惯确实又把个人利益同家庭、家族、村寨以及民族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因此,民族风俗习惯对于个人的制约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成为习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二、敬畏自然才能保护生态环境是民族习惯彰显智慧的体现

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告诉我们,人类的社会结构是由单个的家庭以及通过血缘及地缘关系组成的。大大小小的居住及其生活、生产单位就是族群生存的社会环境。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指出:“在一切有组织的动作中,我们可以见到人类集团的结合是由于他们共同关联于有一定范围的环境,由于他们住在共同的居处,及由于他们进行着共同的事务。他们的行为上的协力性质是出于社会规律或习惯的结果。这些规则或有明文规定,或是制定自动运行的。一切规则、法律、习惯及规矩都明显是属于学习得来的。”[1]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在这里所说的“规则、法律、习惯及规矩”指的就是风俗与习惯法,通常讲,风俗是“自动运行”的,而习惯法是强制实行的,具备法的特征和功能。岜沙人认为:“人来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生不带来一根丝,死不带走一寸木。”他们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至今保持着一二千年前古老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岜沙人的生活方式来源于他们对于大自然的敬畏心理及其人类共有的“万物有灵”的观念。而对于大自然的崇拜实际又始终贯穿了岜沙人的生活方式。更为神奇的是,岜沙人在观察世界与大自然时,不是远离世界和自然,在世界之外去观察世界,超越自然去观察自然。他们认为,他们天然就存在于世界与自然之中,只是其中的一分子。因而他们总是以人为尺度去观察、体会世界和自然,并将世界和自然拟人化。对那些一时不可解释的现象、超人及超自然的力量,进而成为他们心目中各种各样的神灵。由于岜沙人非常接受“万物有灵”的观念。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着装依旧保持着强烈的原始色彩。即便是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他们的生活方式,依然相当盛行,时刻反映了他们的生活逻辑与规律。其中以树木的崇拜最具有代表性。岜沙人头上蓄留的发髻象征着生长在山上的树木,身上穿的青布衣服象征着那美丽的树皮。就是对树木无限崇拜最为鲜活的例证。岜沙人对树木的崇拜,听说起来让人难以自信,从古到今,岜沙人从不滥伐树木,有时不得以为之,也是局限于生产生活所需,其余概受制约。尽管321国道已于60年代修通过境,可就是没有汽车到岜沙拉走过一根木材。岜沙人绝无仅有的砍树“行动”的例外,是发生在1976年,北京修建纪念堂,全国各族人民都踊跃投工献料。岜沙人怀着对无限敬重的心情,毅然决定将全寨一棵视为林中大神、直径1.2米的千年香樟树敬献给,用于修建纪念堂。尽管今天的岜沙人生活并不富裕,他们的生活水平仍然低于“贫困”线的标准。但是他们从不因生活所困,而砍伐树木。而占里人则流传有种种植树造林的传统,其中“嫁妆树”的习俗最为著名。即孩子出生之后,便为之栽种一百株衫树苗,作为儿女成家的嫁娶费用,甚至有的母亲还专门为女儿栽种“嫁妆树”,预备嫁娶费用。作为经济欠开发、欠发达、欠开放的贵州,无论是经济建设的规模,还是经济总量都是相对发展滞后的,但是,大家共识的贵州,是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素有公园省之称。同时贵州也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达42.53%的省份。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国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根据贵州省林业厅2012年的统计,贵州省黔东南州的森林覆盖率达63.44%,大幅度的高于全省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而地处在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黔东南州从江县的森林覆盖率达68.24%,同样也高于黔东南州森林覆盖率的平均水平,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贵州有70多种珍稀植物列入国家珍稀濒危保护目录,绝大部分珍稀植物在黔东南州都有生长分布。当然,从江县的森林覆盖率高的原因可能因历史、环境、地理、地貌、气候、经纬度等等因素的影响,但当地的少数民族的生活风俗习惯应该说是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三、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法的功能和作用

从法理学上讲,法律渊源一般可分为法的正式渊源和法的非正式渊源。法的正式渊源是指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习惯是否具有法的特征、法的功能、法的地位、法的作用,在学术界和实务界,是有不同看法的。从法的特征看,习惯显然不完全具备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但是,习惯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强制性,其规范作用、社会作用是明显的,通常讲,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段,社会作用是规范作用的目的。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手段主要就是习惯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自觉地创建新的社会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日益多样化。当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时,习惯就可以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来帮助人们找到解决法律问题的适当方法”[2]。岜沙人、占里人的习惯,在他们的生产、生活过程中,非常贴切地体现了这一特征。1.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基本具有法的规范性即不特定性和反复适用性。他们对树木的崇拜和对大自然的敬畏,有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大家共同遵守的、用文字的形式记录的村规民约。若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罚。2.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特征普遍性痕迹。作为国家意志的法,其表现的形式是多方面的,可以是法,也可以表现为政策、甚至风俗习惯等。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灵世界里习惯时刻调整和维系着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其调整的深度和有效性甚至在一定范围内强于国家法。习惯根植于他们的内心,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实施,社会秩序自然地维系与调整。3.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特征,以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来调整村民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村规民约设定,对树木的栽种和对擅自滥伐树木的惩罚,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措施,保证习惯得以完整的实现。以求达到保护环境,维系生态可持速发展的目的。不容讳言,尽管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具有法的某些特征,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承载着法的功能和作用,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是人们约定俗成的,是当地村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并且主要依靠口头传播和继承,与他们的祖先、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岜沙人、占里人的心目中,尽管从效力上而言,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没有神话传说和现行法律那样高效力,但在他们的实际生活中,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却远远不及风俗习惯、村规民约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甚至还包括当法律存在漏洞或者意思不清晰时,习惯就可以作为来帮助人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最适当方法。正如德国法学家阿图尔·考夫曼所说:“什么使得一种风俗习惯能成为习惯法?不是原始上的可强制性以及长时间的规律行使,而是相关规定的社会伦理内容,是针对共同福祉的。”[3]但风俗习惯、村规民约毕竟不是习惯法,更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法。这就客观上要求我们,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不能将习惯的积极合理的因素、因子视同政策和法律,更不能代替法律。当然,我们对岜沙人、占里人对树木崇拜的风俗习惯的认识和理解是非常肤浅的,也存在不断认识、挖掘、整理的过程。

四、岜沙人、占里人的风俗习惯已经成为守护

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强制性规范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岜沙人、占里人,包括其他少数民族在贵州这块神秘的土地上生产、生活,形成了完全符合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风俗习惯,对水土的保持及气候的调节有着积极的作用,非常有效的抵御和防范了自然灾害的发生,确保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速发展。他们通过习惯有效的解决内部成员之间的冲突和纠纷。正因为如此,岜沙人、占里人尊重、崇拜树木,禁止砍伐树木的习惯,特别是禁止滥伐树木,普遍融入县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及新型农村建设规划等等规范性、制度性、强制性措施和手段的制定。在当地绝大多数村规民约的制定,尽管侧重面不一样,都将禁止砍伐树木作为村规民约的核心,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保护自然生态资源管理格局。由于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独特的自然生活习惯以及天然的立体生态环境,近年来,吸引了各类有识之士的目光。当今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已经成为贵州的一张旅游名片,占里侗寨还入选“2013年中国最美田园”的美誉,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保护民族村寨,特别是岜沙苗寨,被誉为苗族文化的“活化石”和“生态博物馆”,已经成为贵州独特的旅游资源,是人们到“多彩贵州”旅游的非常向往的必到之处。随着旅游业的全面发展,岜沙人、占里人以传统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生活节奏也随之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他们表演和展示自己的民族服饰、生活习俗,打理着以家庭为主要特色的“农家乐”,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客人。发展原生态旅游,成为他们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的路径之一。可以预见,原汁原味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习惯,已经成为日益兴旺的原生态旅游的主打产品。随着旅游产业的提升,必然会引爆上下游民族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也将超常规的为当地经济发展预留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只有民族特有的,才是自己的,也只有民族特有的,才可能是世界的。岜沙苗寨、占里侗寨的民族习惯是多彩贵州、神秘贵州的一朵奇葩,表现为生产和生活中人们共同信守的行为准则,对当今社会秩序的维护、自然环境保护等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建立奖励补偿保护

自然生态环境的法理机制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今岜沙人、占里人生活的贵州省从江县经济建设发展相对滞后,经济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按照国家的政策标准核算,贵州省从江县仍属于国家级贫困县。我们说,国家级贫困县没有歧视的含义。尽管他们拥有非常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这些资源大都属于国家政策限制开发和限制利用的范围。从一定程度上讲,岜沙人、占里人尊重、崇拜树木,禁止砍伐树木的习惯,对自然、植被、水土保持、气候调节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诸多方面,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的。谁都不会否认,通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我们经济建设发展的成就,经济实力有了大副度的提升,国力大为增强,经济总量能够成为世界第二,在世界范围内,有着非常重要地位和作用与我们国家的西部保护自然资源环境,为换取东部的经济发展和腾飞,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可以说,是西部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换取东部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二者相互依存,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离不开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环境的保护。从经济规律和发展趋势看,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后,无疑应该返哺西部地区。在我国“封山育林,禁止砍伐”,当下已经成为国家的政策所导向的基本内容。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已经全面实行的“退耕还林”“退耕还湖”“退耕还草”的奖励和补贴政策措施,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可以说“功不可没”。作为长期栖息在西部贵州的少数民族村民,他们崇拜树木,禁止砍伐树木的风俗习惯,理应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从经济的、法理的层面讲,也应该享有适当的奖励和补贴,以解决他们温饱之忧,为自然生态的保护增添“助推器”。

第12篇

云南是个多民族的省份,民族团结教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作为全省发展的大计,教育部门必须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长期经验,必须注意这样两条实践:

一是承认民族之间的差异是搞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基础。云南五十一个民族五十一朵花,千百年来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开发耕耘,共同创造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可谓争芳斗艳,异彩纷呈。

从服饰上来讲,各民族的服饰五彩缤纷、各具特色,真像一个开满名花异卉的大百花园。傣族,男子一般喜穿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着长管裤,多用白布、水红布或蓝布包头。妇女多穿大襟短衫和统裙,喜梳发髻,平日多在发上扎帕子或插梳子,天冷则顶花头巾。从饮食文化心态上来说,由于中国从古到今各民族生产、生活环境的差异以及受宗教观念的影响和本民族传统观念的熏陶,导致了饮食文化心态的不同和差异。从饮食口味来说,有的大同小异,有的个性明显。性格特征也有差异。此外,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富有特色的节日和盛会,饶有情趣的风俗习惯,寄托着自己的道德和理想。

教师应该让学生懂得各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里的一员,不同的风俗习惯、民族特点刚好形成了我们文化的百花园。如何引领学生了解各民族的历史,学习各民族的文化?可以在课堂上结合文化课的学习,了解各民族的历史;在联欢会上着装他民族的服饰,学习他民族的舞蹈及音乐;到各民族家庭去做客,节假日期间相互慰问等等,始终把学校作为民族学习团结的阵地与纽带。

此外,还要培养学生在困难面前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友爱意识,真正在理解中携手前进。

二是正确教学生做人是搞好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的关键。

为维护我们民族大家庭的共同利益,就必须对传统道德进行扬弃,使之具有科学民主的合理性。

作为中小学,其道德的标准就是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学校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方法灵活地安排,使孩子们在实践中受益,懂得遵守道德规范的重要性,自觉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扎深民族团结的根。

这里,道德的教化一定要与各少数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联系起来。如拉祜族的许多纯朴的道德观念也与现今的许多道德规范相同和相通。在拉祜族中,老人特别受到尊敬。拉祜族有这样一句话:太阳、月亮是老人最先看见的,老人是寨子里懂得最多的人,要把享受让给老人。我们要教育拉祜族学生继承和发扬。

此外,还可开展渗透其它道德内容的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爱民的精神,增强各民族学生对中小学道德行为规范的理解力与认同感,增强其遵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总之,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教学生做人,能使各少数民族学生审美相同、理想相同,不因民族间宗教的差异,道德的差异和其他风俗习惯的不同,而影响团结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