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5 22:50: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工作目标
1、扶持创业600人,带动就业6000人;
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万元;
3、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建好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努力营造支持创业的环境。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实训以及项目融资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工作:⑴开展创业观念宣传。与镇、街道社区、行业系统密切合作,宣传S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典型,鼓励、吸引劳动者参加培训。⑵扎实开展SYB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对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劳动者,组织参加SYB创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走向创业成功之路。⑶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分类型、分地域培训。市区内由镇及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要求组织推荐学员,集中在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培训。各镇由镇劳动保障所组织推荐学员,人口多的镇保证推荐不少于50名学员,一般镇保证推荐不少于30名学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送教到镇,确保2014年“一镇一班”。与团市委、市妇联、人才中心联合组织创业培训“青年班”、“巾帼班”和“大学生班”,力争创业培训立体式、多层次、全覆盖。⑷争创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建立创业成果展示室,培植创业典型,举办创业超市,帮助扶持劳动者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板。⑸建立监督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为指标的创业培训效果评估体系。
(二)以小额担保贷款为动力扶持创业和自谋职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发放给初次创业人员以及吸纳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全年按序时进度,每月不少于发放35万元,争取在10月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⑴将400万元目标任务主要分解下达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并定期公布进度。⑵积极与财政局协调,争取近期将确定增加的50万元担保基金运作到位。⑶加强联系和沟通。经常保持与市财政局、市人行和市信用联社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处理特殊情况。⑷加强优质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原公布承诺的贷款一周办结时间,现要做到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三日内办结。贴息审批由原来的半年办理一次,调整为一季办理一次。
(三)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用街道社区宣传栏、《日报》“再就业之窗”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宣传相关就业优惠政策。(2)将全年就业困难人员550人就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作为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工作重点逐月推进,并按季公布序时进度。(3)组织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健全基础台账并录入数据库管理;市劳动就业中心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进行严格界定。(4)5—6月份,开发和采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岗位后,采取劳动力市场优先推荐就业和专场招聘双向选择洽谈会的办法,全力援助其再就业,并跟踪落实就业情况;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当月发生,一个月内动态清零。(5)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在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标准和拨付办法仍按文件精神执行。
(四)做好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帮扶工作。(1)做好调查摸底。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对全市农村人口进行调查摸底,详细记录零转移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零转移家庭建档立册,并建立信息资源库。(2)抓好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就业能力素质,积极组织零转移家庭成员参加减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努力使零转移家庭成员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能,有效地提升其转移就业能力。(3)实施专项援助。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为零转移家庭提供即时服务。由全市各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安排专人负责帮扶工作,制定具体的援助工作计划,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的调查登记、技能培训、就业推介和跟踪管理等服务工作,建立台账,保证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三、时间要求
以上工作从2014年3月1日起组织实施,到2014年12月底全面完成。
20__年,林庄村劳动保障工作在区劳动局的精心指导及汤泉街道劳动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不断加强和完善了村转移就业工作,促进了劳动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劳动保障工作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村户籍人口379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35人,转移就业230人,转移率达97%以上;援助困难人员就业2人,完成100%;农村劳动力转移23人,完成230%;新增农村劳动力输出9人,完成150%,培育自主创业者2人,带动就业12人,完成100%,失业保险金认定准确率100%,新农保参保率100%。
二、建立健全各类基础台账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18项基础工作台帐,(失业人员跟踪花名册、新增就业岗位花名册、农村劳动力转移花名册、劳动力输出花名册、就业困难帮!扶花名册、农村劳动力跟踪花名册等)对这些台帐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定期更新。特别是失业人员跟踪的管理,是基础台账的一大重点,对此类人员采取上门或者电话回访的形式,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失业原因,择业愿望,技能水平,就业去向等基础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对未就业人员另建台帐,根据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尽快提供相应用工信息,跟踪服务率达95%以上。建立农村劳动力跟踪花名册,及时掌握更新劳动力人员基础信息、就业转移情况。
三、为本村失业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为保证本村失业人员顺利就业,我村积极与街道劳动保障所联系最新用工信息及空岗信息,然后反馈给村失业人员。每季度街道会开展专场招聘会,村劳动保障站都及时与村民联系,让他们根据自己的个人技能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对于没有一技之长人员为他们举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指导培训,为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同时为了尽快让村困难人员就业或再就业,劳动保障站还利用人脉关系等多种渠道解决了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另外还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向他们提供各项创业优惠政策、优惠条件,同时了解他们的要求、愿望,解答他们的咨询问题。在及时向他们宣传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推荐他们参加市、区组织的创业培训,并为他们创业提供便利。在村劳动保障站的鼓励下现已有2人自主创业,并带动下岗失业人员12人,解决了村劳动力就业难问题。
四、加大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宣传
新农保是一项惠民工程,因本村大多数村民已被征地安置固不享受此政策,有一小部分青年人员享受却因年轻不愿参保。对此保障站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采取上门宣传新农保政策的措施,让他们了解新农保政策的种种益处。经过劳动保障协理员多次上门讲解政策,如年轻人不愿参保的跟她讲解新农保可以与企业保险衔接,这样参加企业保险更实惠。经过多次上门进行政策宣传林庄村现已全部参加新农保,参保率100%;对于低保户人员自7月1日起参保个人缴费全免,全部由政府承担,林庄村符合此条件人员均已参保,新农保续保以预存代扣的形式缴费,村劳动保障站以各种形式与参保人员联系。及时发放存折,做到不错发、漏发,较好的完成了今年新农保创建目标任务。
对于今后的劳动保障工作,林庄村劳动保障站应精益求精,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供信息,推进新农保工作。
林庄村劳动保障站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围绕街道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来开展工作
2.进一步完善各类基础台帐
3.全力以赴,大力促进我村转移就业、再就业情况
2020年,新野县仲裁院在县人社局及市县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2020年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作如下总结,并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共受理案件211件(其中集体案件3件,涉及劳动者61人),在规定期限内应结案件211件,实际结案211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结案82件;裁决结案104件;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11件;申请人撤诉25件。为200余位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接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
2020年度中心工作围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开展。按照2020年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县15个乡镇(街道)中,已有9个乡镇(街道)完成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并已发挥职能,全年共受理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6件。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已完成60%的既定目标。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严把立案受理关.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有效的避免了申诉人重复咨询、重复申诉、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的现象发生。
(二)、始终注重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
(三)、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在此基础上,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市人社部门要求,继续推进乡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2020年已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了9个乡镇(街道)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另有6个乡镇计划在2021年完成建设,在2021年底做到基层调解组织在我县乡镇全覆盖。
(二)强化服务意识,着力构建人性化维权理念。一是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情倾听群众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协调利益、理顺情绪,有效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积怨。二是优化程序。追求简便、快捷、灵活的处理方法,为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提供便利。三是开通维权绿色通道。针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快立、快审、快裁,设立接待咨询机构、公开办公电话及办案程序,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理必诉、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
2011年街道儿童妇女工作总结
文章导读: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妇女发展、妇女权益、妇女生活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三八”节为契机,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作为重点,通过媒体、宣传栏、标语、座谈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广场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广泛展示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尚,表彰在妇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社会意识。……
一、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妇儿工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妇儿工委例会制度。以专题例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工作部署;二是落实各社区、村汇报制度。各社区、村年初上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就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汇报;三是建立对策调研制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在实施纲要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和协调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反复论证后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四是建立督查制度。由街道妇儿工委牵头,年末深入各社区、村对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引领妇女建功立业
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拓宽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就业领域,使广大妇女享有充分的就业权利是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重要目标。随着产业结构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下岗职工逐渐增加,特别是女职工再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街道妇联在努力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方面狠下功夫。一方面积极开展“巾帼社区服务活动”,依托社区为下岗女职工排忧解难。在社区建立健全了“辖区下岗人员信息网络”、“本地区人才市场,用人单位信息网络”,发挥再就业供需双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女职工上岗的推荐工作。建立了职业介绍所、社区劳动保障站、街道劳动保障所,帮助825名妇女实现了再就业。街道劳动保障所及时掌握政策,为辖区143名下岗女职工办理了享有减免一年半税收的“明白卡”,为她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从开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积极争取资金,重点对妇女低保对象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
三、坚持民生为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平等的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从法律角度在社会、家庭等方面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尊严和权益。
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经常涉足场所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制止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发生。
充分发挥妇联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街道妇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新途径,开展多形式、宽渠道、全方位的妇女维权活动。 四、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形成关爱妇儿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妇女发展、妇女权益、妇女生活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三八”节为契机,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作为重点,通过媒体、宣传栏、标语、座谈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广场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广泛展示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尚,表彰在妇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社会意识。 大力推进儿童工作,各项帮扶措施得到新改善。街道妇联开展了“手拉手、一帮一”脱贫活动,认真开展了“二拉”、“五帮”活动,深入开展了“春蕾桥”、“助困桥活动”。社区建立了特困家庭儿童档案,形成了在每年春节、“六一”儿童节社区为这些贫困儿童献爱心、送温暖的好风气。
一、认真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二、积极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二)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2.08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街道妇儿工委十分重视和关心妇女儿童工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摆在事关党的事业、事关祖国未来、事关民族兴衰的重要位置,以引领妇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着力点,以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为保障,加大力度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大力度推进实施“两纲”,加大力度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问题,带领广大妇女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并与经济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为实现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
,街道妇儿工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妇儿工委例会制度。以专题例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工作部署;二是落实各社区、村汇报制度。各社区、村年初上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年终报送工作总结,就实施纲要情况进行汇报;三是建立对策调研制度。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在实施纲要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和协调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开展调研,反复论证后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方案;四是建立督查制度。由街道妇儿工委牵头,年末深入各社区、村对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引领妇女建功立业
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拓宽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就业领域,使广大妇女享有充分的就业权利是妇女发展纲要规定的重要目标。随着产业结构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下岗职工逐渐增加,特别是女职工再就业问题日益突出。街道妇联在努力扩大妇女就业领域,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方面狠下功夫。一方面积极开展“巾帼社区服务活动”,依托社区为下岗女职工排忧解难。在社区建立健全了“辖区下岗人员信息网络”、“本地区人才市场,用人单位信息网络”,发挥再就业供需双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女职工上岗的推荐工作。建立了职业介绍所、社区劳动保障站、街道劳动保障所,帮助825名妇女实现了再就业。街道劳动保障所及时掌握政策,为辖区143名下岗女职工办理了享有减免一年半税收的“明白卡”,为她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从开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积极争取资金,重点对妇女低保对象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
三、坚持民生为重,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平等的财产权利,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和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构,从法律角度在社会、家庭等方面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尊严和权益。
深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经常涉足场所的管理,一方面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制止和控制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发生。
充分发挥妇联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街道妇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维权工作新途径,开展多形式、宽渠道、全方位的妇女维权活动。
在广大女干部中认真开展“两法”、“两纲”和其它有关法律的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教育辖区妇女依法保护自身的权益。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督促社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点”,在以往的基础上继续巩固街道妇联在派出所建立的“反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岗,完善了街道群众服务站和派出所建立的流动儿童法律咨询工作站。切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解决妇女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街道群众、来访650件,制止家庭暴力12起。
四、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形成关爱妇儿良好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关妇女发展、妇女权益、妇女生活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三八”节为契机,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作为重点,通过媒体、宣传栏、标语、座谈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广场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广泛展示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巾帼不让须眉的时代风尚,表彰在妇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倡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社会意识。
一、 社区简介
二、完善xx路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站
xx路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站,在石桥铺街道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明确了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居委会主任任站长,一名社保员和一名低保员协助在社区就业站工作,同时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硬件设施。
建立健全了工作站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守则,确保居民得到优质的服务,使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得到保障。
1、工作站人员组成:
站 长:骆x 社保员:樊x 低保员:李x
(注:樊毅因工作变动10月底由廖忠砺接替后续工作)
2、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流程图
3、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守则
一、提高认识,树立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的意识。
二、加强学习,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就业政策。
三、精通业务,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四、广开门路,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牵线搭桥
五、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六、文明办公,发扬新风尚争创作风一流的服务窗口。
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站职责
4、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站职责
一、开展劳动就业政策宣传和咨询。
二、开展社区劳动力资源调查、登记,动态管理劳动力资源台账。
三、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收集用工信息,臭味积极推荐就业。
四、组织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五、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进行申办指导和资格初审。
六、实施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稳定就业。
七、做好就业再就业统计报表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其他事项。
5、劳动保障工作硬件设施
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工作开展
一、2011年工作计划
(一.)失业、就业
(1)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根据其就
业愿望定期进行就业推荐。
(2)做好就业登记,已就业人员做好资料管理。
(3)做好企业招聘登记,备案在档。
(3)每周定期通过网络及张贴的方式就业信息推荐。
(4)控制失业率低于3%。
(5)做好台帐管理,定期更新及维护。
(二.)社保
(1)“4050”补贴申报工作
做好3月和9月“4050”申报及初审工作,进行完整的档案
登记及资料管理,确保申办人员的真实性。
(2)做好养老保险等政策咨询工作。
(三.)医保
(2)做好2012年的城乡医保申办工作,按目标达成。
(3)日常医保换卡工作的登记及管理。
(四).报表
月、季度报表通过日常工作中的登记进行归纳整理上报街道,包括职介绍月报,就业月报,充分就业社区十个台帐(季度)等。
二、具体工作实施
失业就业工作开展
(一)失业登记
1、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每一位失业人员的信息登记及台帐更新,要求每一位失业人员在登记时填报求职登记表,登记如因特殊原因暂无意就业的,须提交个人情况说明。
2、定期追踪每一位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根据其求职需求进行就业推荐,做好推荐记录及成功推荐就业台帐登记,如推荐三次以上仍无法满足其需求的,建议其到杨家坪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
(二)就业推荐
1、信息收集
与辖区部分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建立QQ联络群,不定期将其招聘信息进行记录,在岗位开发及需求台帐中登记。
对于主动上门登记招聘信息的企业和公司,在其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后,对其招聘信息进行记录,并在岗位及需求台帐中登记。
每周登陆一次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用工信息系统,选择九龙坡、沙坪坝、江北等主要邻近区域进行分类下载,建立文档信息。
街道社保群所发就业信息收集。
以上信息均建立电子及纸质档案,以备不同就业需求人员进行查阅。
3、信息
网络:通过社区博客将所收集的就业信息进行。企业、公司即时登记的即时,系统筛选的每周一次。
招聘栏张贴:在社区范围内的十个小区宣传栏每周进行就业信息张贴,及时更新。
4、组织开展招聘会
组织社区失业人员参加街道及社区举办的招聘会,现场求职登记。
2011年xx路社区先后参与及组织招聘会5次,参加了九龙坡区民营企业招聘会,石杨一社区招聘会、兰花社区招聘会、石新路社区招聘会,自行组织xx路社区招聘会,效果显著。
一、工作计划
(一)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
今年4月份,我市全面推开社会管理创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街道党工委按照“为民、务实、高效“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坚持保改善民生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社区党建、社区维稳、和谐社区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努力提升领导水平执政能力,结合街道特点和实际,围绕如何创新街道、社区社会管理模式等问题在领导干部中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服务管理体制、管理模式、管理手段的创新,切实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
二是资源整合,重心下移。突破体制障碍,打破条块分割,有效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合力,提升管理和服务效能,同时兼顾政府导向、市场导向和社会导向,积极推进行政管理重心整体向社区下移,做到基层有活力,管理有实效,群众得实惠,统筹高效地推进改革。
三是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以社区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参与为动力,以社区群众评价为准则,扩大群众的参与权、评价权和监督权,健全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有效发展基层民主,改善基层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深入实施,确保改革成功。
(二)全力推进重点项目,确保经济工作稳步发展
要始终把经济工作作为街道工作的中心,不断拓宽经济发展思路,确保各项经济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是举全街之力,发挥各方面力量,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主要经济工作的完成。二是积极协调,主动服务,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服务平台,同时继续做好招商引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严格把关,确保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一是切实加强再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以社区为平台,依托社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各类综合工作,竭力帮扶辖区失业人员以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完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台帐,对救助对象进行了科学化管理,搭建社区与企业就业再就业工作平台,平台建设坚持从情感维系、政策维系、服务维系入手,推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工作。同时,继续保持居民新农合参合率100%;实现新型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实现辖区居民、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和劳动保险的全覆盖。
二是着重抓好民政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救优抚、救灾救助和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辖区的贫困户、孤寡户、残疾人、退休老干部和军烈属,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对象却享受低保救助的现象发生。鼓励和支持了低保对象积极就业,走出低保,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结合实际,适时开设就业指导等便民服务,为低保户提供再就业信息、进行职业指导培训,为辖区低保户提供就业岗位。
三是切实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树立以“人性关爱、人情关爱、人文关爱“的理念,以宣传教育为主,坚持依法管理,搞好优质服务,加大流动人口的清查管理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组织带领全体街社干部,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出发点,促进婚育观念的转变;继续加强了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搞好了计生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不断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做好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工作,做到药具发放及时率为100%,切实抓好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强化辖区环境卫生整治。继续抓好社区的清扫和保洁,认真落实 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卫生工作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层层签订卫生管理工作责任状。实行街道、社区和保洁员三级动态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格局,使辖区卫生工作有制度、有管理、有成效,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三到位,同时,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做好居民群众工作,为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五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平安街道“创建的总体目标,突出矛盾纠纷排查、社会稳定、治安防范和人员教育转化等工作重点,认真搞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节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个别重点、重点人员,严加关注,经常摸排,准确掌握情况,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各敏感期、特护期,启动敏感期紧急工作预案,对帮教对象开展了摸排,及时掌握不稳定人员动态,落实了监管措施,把各类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2014-2017年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抓好街道经济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增强街道经济实力,为我街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提供有力的物质基础。
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市、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提供优质服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证各重点工程的施工环境,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开展。同时,继续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
三是全面维护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调处工作的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和社会面的控制,妥善及时地解决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化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不发生大规模。
四是抓好各项社会事业。一是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加大计生奖惩兑现力度,控制政策外生育,力争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做好低保、优抚、社保等各项事关民生的工作,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落实好。三是进一步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通过收集各方面的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并鼓励并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法规。五是大力发展好科教文卫等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和群团工作。
今后的工作任务重、标准高,全体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团结合作、齐心协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未来五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为街道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也是社区居民实现就业的有效途径。把社区建设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一个切实可行的措施。早在2004年5月,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创建双百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市内五区开展创建"100个充分就业社区"和"100个社区就业安置基地"(即双百社区)活动,并制定了实施方案。
今年上半年,省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在创建"双百社区"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完善了《石家庄市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工作目标更加具体,活动内容更加充实,措施更加得力。在创建活动中,着重抓了三个关键环节工作:一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合理地"充分就业社区"的标准。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社区内解决困难群体就业,如有就业愿望及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双失业、单亲等就业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90%以上有就业愿望及就业能力的"4050"人员实现就业;90%以上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95%以上有就业愿望及就业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等。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是搞好创建活动的重要保证。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市各级政府把创建活动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区(县)两级政府都成立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明确了市及各县(市)、区街道平台机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市级部门主要负责方案制定、出台标准及评估验收;区(县)级主要细化工作内容,制订工作计划和业务指导;街道平台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典型引路推动创建。在创建活动中,我市以先进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开花。这项工作我们从桥东区抓试点开始,桥东区在创建活动中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被列入区委区政府2006年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工作汇报。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列席参加,以引起社会各界对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的重视。元村社区强化"三个意识",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充分就业社区台帐,坚持"三个到位",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在社区内实现了充分就业,为全市做出了榜样。今年8月25号我市在该社区召开了"石家庄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现场经验交流会",省厅、市劳动保障部门及部分县(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了会议,桥东区政府、桥东区就业局、元村社区分别做了经验介绍。现场会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小额贷款诚信创业网点和社区经济实体参观,使与会人员受到了很大启发和鼓舞,明确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概念和工作思路,增强了信心,激发了干劲儿,为全市全面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为抓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多项活动,大力推进社区就业工作。
(一)开展"千名下岗失业人员进社区"活动。我们将100个以服务业为主的私营民营企业作为再就业安置基地进入社区,享受再就业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大龄的、无技术专长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入社区就业。例如,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且经济效益好、在石家庄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就业潜力大的长安社区老年公寓、青园爱心月嫂服务中心、桥东区东方亦英美容美发学校、转岗嫂子饺子店、新华区幼儿园、三木净菜服务社、裕华区玉洁家政等私营民营企业进入社区后,实行统一挂牌管理,由于这些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技术含量低,使1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在这些基地里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
(二)整合社区资源,发展社区经济。依照"服务化、社会化、市场化、实体化"的原则,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均成立了社区服务总公司,作为街道经济与社区就业的重要结合点,已经成为石家庄社区经济发展和社区就业的重要拉动力量。例如青园街办事处在社区成立的服务总公司,包括幼儿园、家政服务部、安居装饰部、利远网络部、月嫂服务部、新星物业部、保洁部、中介部、医疗部等,刚成立时拥有员工115人,其中80%以上为下岗职工,截止目前,总公司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310名,其中公司直接安置890人,介绍安置620人。被社区居民称之为"群众生活的110"。
(三)与私营民营企业结盟。市政府与座落在社区或社区周边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好、安置潜力相对较大,且愿意接受政府就业指导的私营民营企业缔结再就业联盟,从"放开、鼓励、引导、规范、服务、保障"六个方面制定政策,减少了在市场准入、办证年检、税费减免等诸多繁杂环节,提供政策、法律、技术、信息援助等方面的服务,要求他们建立空岗报告制度,实施再就业。如长安区就业服务局以区政府名义发出了"致辖区企业的一封公开信",与近200家规模较大的私营民营企业签订《再就业合作协议》,积极开展对再就业困难群体"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的活动,2005年度,这个区的私营民营企业共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890名。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政府投资相继开发了治安巡防、交通协管、劳动保障协管、社区消防、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初级保健、管道维修、家政服务等公益岗位5500个,安置了大批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使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如我市桥东区根据社区居民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形成了开发"三保"(保安、保洁、保绿),发展"三托"(托老、托幼、托病),推行"三大服务"(家政服务、配送服务、公共管理)的社区就业模式。今年以来,仅桥东各社区实现就业的人员达到826人。
(五)开展"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制定了《石家庄市关于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方案》,按照"真情、高效"的服务标准,广泛开展以"零距离、面对面"为主要服务形式的再就业援助活动。以区、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再就业服务社区行",带着岗位,带着政策,带着党和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爱走进社区。我们提出的口号是:就业服务与社区居民实现"零距离"对接,职业介绍与求职人员"零距离"接触,公益性岗位为"4050"人员"零距离"提供。市就业服务局局长张增根同志率先垂范,他在新华区入户走访时发现了田同和这家特困零就业家庭,便设法将其安排在和美物业管理公司就业。6月29日桥东区通过开展"迎七一送岗位"就业洽谈会暨特困党员就业援助活动,为"零就业家庭"及特困群体提供岗位2178个,达成就业意向1650人。
(六)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构建诚信还贷体系,确保社区就业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近三年来,在我们大力宣传和帮扶下,很多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小额担保贷款走上自主创业之路。但有些人由于诚信意识淡薄,不能及时归还贷款,严重影响了信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我市出台了石家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实施意见》,从建立信用社区入手,解决这一难题。我们采取了三种方法:一是加强城信教育活动,从道理上促动。我们利用社区板报、橱窗、再就业回音壁、再就业联系卡、就业服务网站,以及全市开展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发放诚信教育宣传单1万多张,加强对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诚信教育,让其明白国家的贷款政策,富了自己不能忘了更多需要帮扶的人。二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从工作上推动。建立再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实行"回访本人、回访单位、回访家庭"三回访制度,及时了解贷款人经营状况,对有还款能力的,督促其按时还贷,对诚信度高的网点我们授予"小额贷款诚信创业网点"铜牌,鼓励他们诚信经营,督促他们及时还贷,为贷款回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帮助贷款人解决经营难题,从感情上打动。在工作中我们提出了"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付出100%努力"的服务理念,对经营确实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不横加指责,而是主动帮助他们查找症结所在,转变经营思路,改善经营环境,尽快走出困境,以便及时还贷。如桥东区实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以来,共有113名下岗失业人员拿到了小额担保贷款,截止目前,到期还款率达到87%,这与构建诚信体系是密不可分的。
(七)启动"小老板培育工程"。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在全市启动了"小老板培育工程",以实现"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通过向学员系统地传授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方法,培养他们的创业意识,使他们掌握创办企业的运作程序。为了帮助学员解决"选择创业项目"和"规避投资风险"两大难题,通过市专利局、发明协会等不同渠道征集、筛选了可供向学员推荐的创业项目,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负责对学员选定的创业项目进行具体的市场论证和企业策划指导,帮助有创业意识的下岗失业人员当上小老板,实现"一人创业带动群体就业"的倍增效应。截止今年6月份,全市共举办创业培训班211期,培训学员7500多名,成功创业的学员达6000余人,约占参加创业培训人员总数的80%。石家庄胜利服装厂失业女工阎潇,失业后曾摆过地摊、打过零工,但屡闯屡败,参加创业培训后,再次创业,成立了一家月嫂服务中心,自己当上了小老板,不仅解决了自己的"吃饭"问题,她的企业还使180余名大龄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其业务范围辐射京、津、冀、晋等地。
(八)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引店进社区。今年7月13日召开了河北邱氏科贸有限公司废水利用、灭害系列产品连锁经营店进社区新闻会,预计开发社区岗位500个。同时,与大松电动车有限公司进社区开办"夫妻店"工作已经启动。
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全市通过政策支持社区服务型企业吸纳就业3351人,通过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就业和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18295人,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5500人,还涌现出一批创业明星。目前,全市共创建社区经济实体19891个,安置就业人数79564人。社区就业已成为我市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渠道,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必将获得丰硕成果。
三、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服务我县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缓解企业用工,打造服务型机关”主题,建立服务企业招工工作机制,努力缓解企业招工难,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企业调查摸底、现场办公、举办劳动用工招聘会、组织劳动用工调解员培训以及帮助完善企业用工制度等形式,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用工难题,想方设法使企业员工招的到、留得住、用得好,逐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生产稳定,用工队伍稳定,效益稳步提升。
三、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15日)
1.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县会议精神,具体布置工作任务。
2.成立局“缓解企业招工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6日—12月15日)
1.开展调查摸底。联合工商联、企业家协会举办企业用工需求座谈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及招聘意向,为展开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2.开展招聘活动。一是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作用,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实时举办劳动用工专场招聘会,进一步缓解企业招工难题;二是根据企业意愿和实际需要,适时组织企业赴外开展招聘活动。
3.开展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县属重点骨干企业、成长型企业及部分外来企业在贯彻《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强化技能培训。结合企业的意愿和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员工整体技能水平再提高。
5.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营造更加文明、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主动协助县经贸局开展温州奥米流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重组恢复生产帮扶指导,加强职工宣传教育,稳定企业人员队伍。
6.创办就业信息简报。通过编辑《就业简讯》,适时将辖区劳动用工动态信息、企业用工信息和人力资源部门就业工作动态信息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
7.建立信息员制度。组建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用工需求信息通过局网站、市场LED显示屏、基层劳动保障站(所)电视屏等渠道,向街道(乡镇)社区进行。
8.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度。指导已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举办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参加省仲裁调解员业务培训,帮助企业更好的落实新的《劳动合同法》。
9.建立党员干部联系企业制度。通过现场办公、走访了解等形式,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反馈意见建议。
10.建立行风监督制度。不定期听取企业、基层劳动保障所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31日)
1.对上阶段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百日企业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对于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要想方设法加以解决,切实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百日企业帮扶”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贯彻落实县“百日企业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一、“创业示范社区”认定范围
已被认定为“充分就业社区”且符合“创业示范社区”标准的社区均可申请认定“创业示范社区”。
二、“创业示范社区”认定标准
(一)创建计划及采取措施
1.将“创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纳入社区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创业示范社区”工作。
2.引导和鼓励辖区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10人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
3.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创业帮扶活动,在资金支持、场地协调、项目推荐、信息提供等方面为有创业意愿者提供服务,实际扶持创办经济实体5户以上。
4.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实际参加创业培训人员10人以上,培训效果显著,培训后创业率达50%以上。
5.积极搭建创业平台,社区累计创建3个“创业示范点”(其中2010年新创建2个)或1个创业实训基地或1个创业孵化基地。
6、私营企业数年增长5%,个体工商户年增长7.5%。
(二)创业扶持政策掌握及落实
1.税收扶持政策。熟悉税收扶持政策,并配合落实。
2.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熟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及时帮助贷款人获得贷款,贷款还款率达到100%。
3.企业社保补贴政策。熟悉企业社保补贴政策,并协助落实。
4.《就业失业登记证》。熟悉《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并协助办理。
5.社会保险宣传。熟悉社会保险参保程序,并协助参保。
6.免费职业培训。熟悉免费培训专业及培训内容,积极推荐10人以上有培训意愿的人参加培训。
7.职业素质测评。了解职业素质测评基本知识,积极推荐有测评意愿的人到就业局参加职业素质测评。
8.职业指导。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并附有相关职业指导记录。
9.岗位招聘信息、岗位推荐。定期岗位招聘信息,及时进行岗位推荐。
(三)创业扶持政策宣传
1.申报社区设有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栏。
2.积极培育和宣传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先进典型,实际培育和宣传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先进典型各2名以上。
3.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上墙公示。
(四)“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街道”创建
1.申报社区已被认定为“充分就业社区”。
2.申报社区所属街道已被认定为充分就业街道。
(五)基础工作
1.《申请小额贷款及创业就业情况登记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情况统计汇总表》等各类台账健全,使用规范,台帐内容全面真实。
2.建立长期跟踪服务制度,定期走访小额担保贷款人员,每季度上门跟踪不少于1次,每月电话跟踪不少于1次,并附有跟踪服务记录。
3.“零盲点、全覆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对辖区居民、辖区行政事业单位、辖区企业、辖区个体工商户100%上门入户、100%了解情况、100%登记上帐、100%提供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
(六)其他
1.申报社区已被认定为信用社区。
2.社区就业站工作人员熟悉辖区基本情况。
3.月度任务按计划完成。
三、“创业示范社区”考评实行百分制(详见考评表),凡总分达到90分以上者,可认定为“创业示范社区”。
四、申报“创业示范社区”需提供资料
(一)“创业示范社区”认定申请书。
(二)“创业示范社区”创建汇报材料。
(三)已认定的“创业示范点”创建资料包括(创业示范点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及法定代表人简介、职工花名册、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创业示范点”认定文件复印件。
(五)“创业示范社区”自查表。
五、“创业示范社区”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社区通过所属街道保障所向就业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就业局对申请资料在书面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考评,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创业示范社区”,并统一颁发牌匾,向社会公布。
六、“创业示范社区”考评管理
(一)“创业示范社区”由就业服务局考评认定。
(二)就业服务局对“创业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安排、指导、检查。
一、完善组织体系,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队伍
(一)成立大连普湾新区(普兰店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乐毅担任;副组长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王国文,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担任;市综治办、区(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区土地房屋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市人口计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君兼任。
(二)区分层次,成立各级管理服务站。在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维稳中心设立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在社区(村)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与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合署办公,建立由社区综治管理服务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社区民警为直接责任人、综治专管员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单位协作配合联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机制。省市属企业及规模较大的民营、私营、独资企业依托综治组织机构或安全保卫组织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站),做好本单位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在经济欠发达,流动人口出租房较少的乡镇,在乡镇综治办设立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员,并根据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分布情况,在社区(村)适当配备兼职流动人口出租房管理人员,形成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网络。
(三)建立专管员队伍。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大政办〔2011〕133号文件)的统一部署和公安部关于人均服务管理500个流动人口的标准要求,我区(市)需在丰荣街道、太平街道、铁西街道、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开发区、炮台街道、复州湾街道、杨树房街道、皮口街道、城子坦街道等流动人口、出租房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起相应的服务管理专门队伍。在社区按照规定标准配备综治专管员重点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综治专管员人员招聘和配备由街道(乡镇)综治办负责。其他乡镇可在乡镇综治部门设置一名兼职管理员,统一协调各行政村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并视各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的数量分布情况,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行政村适当配备一定数量管理员。人员及经费由各街道(乡镇)协调自筹解决。
(四)落实专管员职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员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管理单元,以社区(村)为工作平台,切实承担起五项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注销等信息采集工作,建立综合信息平台,代办居住证;二是负责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税收收缴,协助查处违规租赁和违规中介,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三是排查出租房屋治安、消防隐患,掌控治安重点人,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管理及安全防范;四是开展政策法规、文明守法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五是协助搞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服务管理。同时,赋予专管员协助社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劳动争议调解和特殊群体服务救助、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社区戒毒等工作职责。
二、建立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领导,统筹各方,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保障,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其行政职权内的有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具体管理工作,委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来完成,并按职责要求加强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发挥整体优势,切实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市综治办:为牵头部门,负责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研判、督查指导和考评奖惩,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抓好落实。
公安部门: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场所、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疏导工作,依法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侵犯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参与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有关政策。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编制包括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
国土房屋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登记管理。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房地产中介的管理,协助查处违规中介机构及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提供工商注册登记、年检验照方面的服务,在职责范围内加强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依法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活动,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存在的非法传销活动。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税收政策法规,搞好房屋租赁税收征管工作,惩处偷税、漏税、抗税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规定保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需必要经费,负责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中有关财政政策执行、经费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和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保险、就业、职能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方面的服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积极协调并妥善解决拖欠工资和劳动合同争议等问题,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负责流动人才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和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城建(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处罚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和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重点在计划生育技术、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育关怀和宣传教育等服务方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逐步扩大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教育部门:负责按规定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接受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投入、规划建设等相关保障问题。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情况进行统计。
规划、民政、卫生、文广、安监、质监、宣传、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水务、供电、燃气、电信以及房屋出租单位、旅店、中介、物业等行业机构,较大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要充分发挥职责作用,主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网
在各级公安机关内部设置的派出所警综平台录入各类人口基础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拓展、延伸和完善功能齐全的政府公共服务外网,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全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实现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以社区(村)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为信息终端,通过管理员采集录入相关信息。流动人口集中用工企业单位、建筑工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大型公寓楼、写字间要依托综治机构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员),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传报。各职能部门及涉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信息的单位要及时上传、更新相关服务管理政策、规定等工作信息,畅通信息渠道。
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要结合推行《大连市居住证暂行办法》,落实“一证式”管理要求,明确租住房屋、就业、就医、入学必须出示居住证,出租房屋、用工、救治、救助必须验明居住证,实现“人房、人岗、人证”信息对应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与“以证管人”的有机统一。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部门要牵头建立完善集治安、就业、就学、培训、维权、计生、卫生、服务管理以及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办理、税费征管、人口分类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区(市)综合性动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数据和实际工作情况。
四、建立起服务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相关政策法规制度。修订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出租房屋税费征管相关政策规定,规范管理部门行政职能,强化“以房管人、房户合一”管理办法,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申报登记制度。明确流动人口,所有出租或借房单位、个人,房屋租赁中介、物业机构,用工集中的企业单位、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到服务管理部门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相关信息,协助搞好登记管理。
(三)建立三级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区(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经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