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9 20:46: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低保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了复查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20__年度乐山市城乡低保复查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查的目的意义、复查复核时间、对象和内容、复查复核方法步骤及要求。统一制发了《乐山市城乡低保宣传资料》、《乐山市××区(市、县)城市(农村)低保取消或减少低保金对象花名册》、《20__年统一组织城市(农村)低保复查情况统计表》、《乐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审核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资料。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搞好培训,确保普查工作质量。各区市县民政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阶段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做到人力、财力集中,重点突出,措施落实。
二、广泛宣传,规范程序。
为深入开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区(市、县)利用广播、报刊、社区(村)公示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普查意义和程序。通过宣传,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在普查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专门落实人员走村入户,采取查、看、听等方式对低保户情况进行逐户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在村(居)公示栏进行重新公示,群众无异议的重新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对评议有异义的由乡镇(街道)评审小组再次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低保资格,并书面通知本人。通过政策宣传和程序的规范,为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培训,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专门召开了城乡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用三个月时间对我市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据全省低保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再一次对全市城乡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总结4-6月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推广市中区、马边县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经验,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区(市、县)民政分管局长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区(市、县)也相开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村(居)委会低保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内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认真培训。通过培训和市中区、马边县的经验引路,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为保质保量完成城乡低保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加强监督,保证质量。
为保证普查质量,市和各区(市、县)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督查组,对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低保普查工作进行了督查,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督查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普查程序是否规范、档案管理是否完毕等进行检查,对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导限期整改。有力的监督指导,确保了普查工作不走过场,保证了普查工作质量。
五、工作成效
通过城乡低保普查,我市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情况更加准确,操作程序更加规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众满意,为打造我市“阳光低保”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素质。通过城乡低保开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及时开展经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各地通过严格、规范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度、知晓率和监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规范的城乡低保台帐。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享受对象分别填入《农村低保台卡》、《城市低保台卡》,做到了低保数据与计财实际发放数据完全一致。
1、扎实有序推进民生工程。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城乡低保年审和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进行重新洗牌,全县共调出城乡低保4025人,调进4132人。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更加有效。目前,全县城市低保6639户、13228人;农村低保17516户、38107人。适时提高了一、二类低保人员的补助标准,提高幅度达30%和20%。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3800万元。积极开展应急求助工作试点,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一站式”网上服务,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全额资助五保户和“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医保。
继续落实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今年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2200元,集中供养年人均3000元。上半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150万元。通过进一步完善五保老人护理措施,使他们得到更多关怀。
全面完成了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全县共登记投保农村住房229495户,投入经费367.192万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到6月底,已有投保农户30户申请赔保。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全县敬老院建设任务是新增床位500张,在推进乡镇敬老院建设上,坚持早部署,早动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今年乡镇敬老院建设涉及6个乡镇,其中新建3所,扩建有3所。通过积极争取,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达到1.66万元/床位。目前,已有3所敬老院动工建设,其余3乡镇敬老院正在招投标。
2、扎实开展双拥合格单位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围绕创建合格单位标准,已初步检查验收2013年度双拥合格单位65个。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全额兑现各项优待抚恤资金,完成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
3、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冬季生活,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227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350人次,做好汛期应急值守。
4、认真做好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和督导组,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
5、有序推进民政项目建设,按照规划,民政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烈士陵园按计划进行施工中,县社会救助站已竣工。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对发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重点是抓好及时足额发放和督查工作,补缺补差,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完善规范资料台帐。对建设类的民政民生工程,当前是加快招投标进度,力争尽早开工建设,适时调度。初步建立起低保信息核对机制。
2、认真抓好第九届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选举方案》的要求,全部于9月中旬完成394个村和19个街道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建章立制和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全面完成民政项目建设,力争尽早投入使用。
__年民政工作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办事处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现将办事处全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低保工作
1、认真做好我办事处低保户的认定、审批、管理工作。按照低保户申报程序严把质量关搞好拟保对象的认定,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名制动态管理。
今年共为7户困难家庭成功申请了低保金,按照政策进行低保大排查活动,对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拥有车辆、人员就业等超出低保条件的进行及时注销和调整,全年共注销*户46人。随着中太集团集体户的迁入,从爱民道办事处划过18户32人。截至目前共有低保61户、__人。
2、在春节前,街道党委、办事处开展两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上门慰问辖区2户残疾低保户,分别为他们送去了500元慰问金,让群众过上了一个祥和安定的春节。
3、按照__区城乡低保重新申报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所有低保户进行重新审核、重新换表填报工作。
4、全年共为80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银行卡。做好每个季度对新增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进行数据及户口本、身份证的收集,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填表上报。并及时对民政局批复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银行卡进行发放。
5、对辖区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走访,为因重大疾病造成特别困难的11户家庭申请医疗救助金。
二、优抚工作
1、优抚工作,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基础工作。目前共有优抚对象39人,其中伤残军人13人,伤残警察2人,伤残国家工作人员1人,参战涉核人员15人,烈士子女1人,农村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7人;定期对辖区内优抚对象进行人员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人员情况,并做好这些参战、涉核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春节前夕对优抚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为1名患有肺癌的伤残警察的送去了“解三难”资金3000元的慰问金。并了解这些人员的思想及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以保障他们思想和生活的稳定。
3、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体检卡、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为重点优抚对象朴志家申请医疗难救助金3000元。
5、 “八一”为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十送活动,送去了生活用品茶、米、面、油领取卡一张。
6、为18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59868元。
7、__月12日,组织辖区内涉核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做好这些涉核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救灾救助工作
1、5月初,组织办事处全体人员为四川庐山地震灾区踊跃捐款3320元。
2、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__个“防灾减灾日” 今年的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协同相关科室,在金桥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唤起辖区居民对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卫生防疫等各类灾害知识的防灾减灾意识。
3、针对汛期,制订了办事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建了防汛抗旱救援队伍,备足了防汛物资,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明确专人负责,以确保整个辖区安全度过汛期。
4、7月份,在辖区开展__年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此次资助对象为我区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孤儿中新考入大学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的学生。
5、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使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得到及时的救助。全年共为12户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家庭申请72500元的医疗救助金。
6、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组织办事处全体街居干部进行“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此次共计捐款2550元。捐款资金重点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
四、__年工作计划
1、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排查摸底工作放在首位,边开展工作边进行排查摸底,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认真落实《__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低保审批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城市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2012年全县民生行动计划涉及我局的共有4大项、15小项工作,为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我局领导班子几次召开会议,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特别是如何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和保障工作方面,做到了思路创新,措施有力,扎实推进。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一
、城镇低保
二、农村低保
一是对农村低保档案进一步规范;二是对群众上访的事件进行及时处理,不合理的得到纠正。
三、慈善救助
“两节”慰问活动共使用善款16万元,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对全县10所高中的贫困学生进行救助,救助资金30万元,每名学生为300元。
四、老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
按文件规定,已把各类优抚对象提标款足额发放到位。
五、村委会换届选举
参加了省里召开的全省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视频会议和省民政厅组织的此次换届选举培训班。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会议召开、培训、宣传和人员方面做了前期准备。在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两委”换届选举的先后问题、无提名候选人和定岗选举试点和组织领导存在的问题上向县里提出了建议。
六、城乡医疗救助
正在起草制度《**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待县里通过后下发。
七、救灾救济工作
为做好当前的救灾救济工作,下拨国家春夏荒补助款138万元。成立**县减灾委员会。对五保对象进行重新审核,规范五保档案。
常规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批准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民办养老机构方面
审批合格一家民办养老机构,联合消防和卫生对其它七家民办养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的下达整改通知单。
四、烈士陵园管理方面
“清明节”前,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县烈士陵园的卫生进行彻底清扫。
五、婚姻登记工作
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没有为不到法定婚龄办理结婚手续的行为。一季度,共办理结婚登记3448对,离婚登记482对。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劝解下,有50对离婚当事人没办理离婚手续。
创新工作
一、农村贫困户住房改造工作
此项工作由发改局牵头,民政部门只负责贫困户的认定工作,目前还没有开展。
二、农村福利中心院办经济建设工作
正在实施开展“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创新年”活动。
半年来,民政办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帮助下,主观上积极努力,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政工作。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
截止目前,全街道共有290户,575人享受城镇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64402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107338.2元;共有543户,1202人享受农村低保,半年累计发放低保金553019元,平均月发放低保金92169.83元。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是民政工作者的责任,在今年上半年办公室人员对弱势群体进行了普遍的调查摸底,接受低保申请55户,入户调查55户,经调查公示上报46户、103人,对符合低保的纳入低保,新增城镇低保户23户,59人。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户实行a、b、c三类管理,并按照低保相关程序进行了低保续保工作。街道现有a类低保780户、1656人,b类低保33户、81人,c类低保20户、40人,上半年接受低保续保申请书107份,入户调查107户。经过调查,取消43户城镇低保、50人、取消农村低保5户、8人;城乡低保金调增19户、44人、城乡低保金调减15户、16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政策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扎实落实“惠民”
1、春节慰问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慰问活动惠及1932户,3980人,共送去慰问金额564213.58元,其中办事处配套资金244213.58元。
2、为让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劳动成果,街道积极开展“贺新春·大礼包”活动,城区的三个社区(塔山、袁家、晏渡)设立了20个点实行礼包定点派送,确保街道辖区内的所有人民群众均能收到党和政府的一份关怀之情。
3、冬春期间,在调查走访的基础上,给254户569人送去救济金60000元、救济粮食6000公斤、件衣物以及15床棉被,10解决困难群众过冬生活需要。在春荒期间,给66户201人送去救济金0元,解决了受灾群众口粮、衣物、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在今年端午节期间,为2401人城乡困难群众送去了1776份粽子,让群众倍感党和政府的温暖和节日的幸福。
5、在“五一”节期间,共慰问1398户,2406人,发放慰问金48120元。
6、在其他救助方面。对辖区内城乡困难群众日常生活中由于临时性、突发性等原因,经过自身努力后,无法摆脱困境的家庭实施了临时困难救助,到目前为止,7名困难群众享受了6600有元的临时困难救助;对民政对象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临时医疗救助,现已有37人获得16500元的救助金额。
7、倒房重建工作。街道遭遇了“6.17”特大洪灾,积极向上级为3户倒房户争取到重建资金。
三、优抚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
1、每月定时发放272户优抚金,半年发放优抚金额共计561419元。
2、做好参战参核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报批工作。通过调查及医院伤病复查,新增享受定补人员12名。
3、做好烈士遗属工作。在今年3月进行了烈士遗属普查登记,全街道有烈士17名,有3名烈士无直系亲属、有3名烈士查无下落。为褒扬烈士无私奉献、忘我牺牲精神,提高烈士遗属生活保障水平,已为8人办理享受烈士遗属优待金待遇,每人每月600元。
四、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1、五保工作。截止目前,街道有五保户59人,半年累计发放五保金77070元;接收五保申请4份,入户调查4人,新增五保对象4人;为35户集中五保户办理了农转城手续,并完善了三无人员上报审批手续,其每人每月享受金额增加到320元。
2、孤儿及老年人工作。街道有孤儿6人,半年累计发放孤儿金17780元;90岁及以上老人有77人,半年累计发放老年补贴金46300元。
3、配合党工委、办事处作好了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扫尾工作。
4、婚姻档案录入工作。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自今年五月开始,对全街道1976年以来的婚姻登记档案全部录入市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基本按时完成各类婚姻档案录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核对。
5、社区建设工作。为袁家社区、姜家岩社区、全兴社区服务站建设争取到36万元建设资金,目前三个社区建设已通过市县民政部门的验收。
五、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
1、为4户贫困残疾人争取到残疾项目建设资金和d类危房改造项目。
2、在全国助残疾日活动中,走访慰问3户贫困残疾人,送去慰问金1500元,免费为3名肢体残疾人提供了3张轮椅,为31名盲人免费送去盲表31块。
3、精神病人救助工作。截止目前,街道已救助7名困难精神病人到大足万古、侣俸医院治疗,救助金额15000余元。虽然立足本职地干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
1、主观上对民政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加之现在民政工作量加大,工作上疲于应付。
2、上级法规政策及业务学习知识不够,在理论与实际上结合得不好等。以上问题还需在下步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一、2017年度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坚决贯彻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盯住“重点工作抓突破、常规工作抓规范”精准发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项目建设齐头并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社会组织党建、安全生产、抓党建促扶贫等项业务工作在市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在全市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中,都取得了良好佳绩。5月份,乔恒厅长首次来XXX调研,更是给予了我们工作极大的肯定和认可。
(一)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民政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我们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主动作为,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农村低保标准调整到3200元/年。财政列支1000万元的贫困人口医疗兜底救助专项资金,为贫困户极大地解决了医疗困扰。发放兜底医疗救助资金158.26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68.26万元,2017年发放90万元。驻村工作队在宣传扶贫政策、实现“一村一品”庭院经营模式、市级帮扶落地、申报村级幸福院、协调打抗旱井等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受到包保乡党委和政府以及村干部和村民的好评。
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保障28685户,42980人,累计发放资金107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8800户,13200人,发放资金49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309.3元/月;农村低保保障19885户,29780人,发放资金580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550元/季。救助“急难”家庭3000户,3900人,发放资金550万元。城乡医疗共救助11000人次,支出资金970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拨付资金404.18万元,其中参保资金44.16万元,参合资金360.02万元。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共计1747人,发放资金695.88万元。其中:农村“五保对象”1607人,发放资金578.28万元。城市“三无对象”140人,发放资金117.6万元。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加强。年初下拨冬春灾民救助资金344万元,用于灾民口粮救助。“8?4洪涝”严重损坏房屋53户99间,一般损坏房屋249户437间,有效实施重建和维修工作,冬底前将全部完成。计划投资256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项目开工建设。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年初开展了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对影响和制约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的因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办法。组织城乡社区参与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典型评选,并推荐2个城市社区和3个农村社区为建设典型上报到省民政厅。11-12月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第十次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根据编办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安排2名专职人员从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29个。支持XXX市道路运输协会成立党建办公室开展党建活动,为其购买2万元的健身康复器材和办公设备。
三是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我们选择3个城乡社区开展民主协商试点,指导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委员会,建立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及基层民主协商制度。
(三)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持续深化,民政的支持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妥善落实优抚对象待遇。发放抚恤定补金、护理费、生活补助金合计975万元,到位率100%。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计支出医疗保险费20.7万元。为1-6级伤残军人核销住院和门诊药费29.5万元。
二是认真执行国家安置政策。接收2016年度退役士兵170人,其中自主就业161人,符合安置条件的9人。发放义务兵优待金505.32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金212.9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82人次,支付培训费16.4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两节和“八一”期间分别对XXX市驻军部队、本市驻军部队、XXX市光荣院进行了走访,慰问物品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投入资金4.3万元,开展为革命功臣送医送药活动。9月30日,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参与开展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活动人数达千余人。
(四)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民政的原属职能进一步发挥
一是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放养老服务资金264万元,完善4个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3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探索开展面向居家养老的康复服务。完成2017年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源为依托积极申报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二是福利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福彩销售2930万元,居XXX各市(县)首位,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31人;实施慈善救助,累计支出资金20.5万元。与吉林省人民医院合作对我市600人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为580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35万元,为64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近540万元;救助孤儿51人,月人均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补贴700元。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服务进一步强化。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整理、汇总上报和省级审核验收,合格率达到96.9%,符合规定95%的标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已全面展开;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2017年度农村留守儿童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计划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21000平方米的XXX殡仪馆扩建工程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调试阶段。全市共火化遗体2000具,其中为900余名城乡低保对象减免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资金75余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2人,其中,未成年人8人,精神病人28人,智力残疾人12人,投入救助资金12万余元;办理结婚登记2213对,离婚登记2250对;补领结婚证1986对,补领离婚证280对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强化,民政为民宗旨得以进一步发挥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和纪检组持续压实两个责任,年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普遍谈心,各副职领导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各副职领导于7月初听取了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局纪检组和机关纪委主动作为,组织开展了长白山先锋e支部启动仪式、“书香民政·阅读人生”读书月、软环境建设、“七一”演讲比赛等一系列载体活动,推进了党建和纪检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压实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指导。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与消防部门协作定期开展民办养老院安全整治。对8所存在取暖隐患的农村福利中心进行安全改造。完成11所福利中心室内线路加装防火套管改造。
三是强化综治维稳工作。成立领导组织,局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办)、基层单位负责人鉴定责任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做好期间维稳工作,认真制定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工作到岗,责任到人。
回顾2017年总体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工作效能不断提升,作风越来越扎实,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村级工作力量薄弱,随着城市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工作力量日趋增强,完成社会救助工作难度不大。工作力量存在难度的重点在村级,村一级干部劳动报酬对有志有为青壮年没有吸引力,现任村文书普遍年龄偏大,工作质量很难保证。二是农村福利服务中心一乡一所,先天不足,基础薄弱,床位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问题突出,而且彻底杜绝安全隐患难度较大。三是解决非法民办养老机构问题任重道远。目前,我市市区内不具备消防条件的未经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有16家(这还不包括隐性的分布在各个住宅小区内家庭式的养老机构),收养老人229人,有的已经非法经营20多年。由于这些养老机构不具备消防改造验收条件,均存在重XXX全隐患。因入住老人较多,造成强制取缔和行政许可存在双重难度。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在巩固加强常规工作基础上,围绕重点工作找准“发力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农村福利中心整合等难点问题。努力向上争取资金,申报项目,完成“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提标、农村幸福院建设、基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一系列民生实事。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抓好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民生、保稳定,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根据农村居民收入可支配水平,精准测算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实施完成“两线合一”目标。加强与农合、人寿等部门沟通协调,落实好我市精准扶贫医疗兜底政策。
二是稳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完成农村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式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一站式”即时结算效能。扎实推进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急难”救助积极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一方面,大力推进XXX殡仪馆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项目,抢工期抓进度,争取时间完成工期及验收并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积极申请省级财政社会保障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安广殡仪馆扩建维修和购置设备等项目,争取2018年实施项目工程。
四是多措并举尽早完成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整合。借助省里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改革的XX,我们积极谋划,摸清底数,合理布局,制定我市农村社会福利中心三年整合改造规划。拟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位新建3--4个区域性、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方面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采取公建公办或公建民营的方式解决;另一方面通过招商引资,采取民建民营的方式解决。推进集中供养+社会化养老的进程,探索将单一福利性养老拓展为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盈利性一体的养老模式,彻底解决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安全难管理、管理难的问题。
半年来,民政工作在区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农园党工委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围绕区民政局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从政理念,全面落实“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努力建设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机制。
二、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7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我们民政办公室既要做好本质工作又要积极投入到创文工作中,做到两边兼顾不出差错;同时紧紧围绕农园党工委的工作重点不掉队,民政工作做到创新思路,优化服务,全面落实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实现保障到位,救助公正,群众满意。
1、低保:三个社区目前共有低保150户,坚持个人申请,入户调查,代表评议,政府复核、审核,区局审批,张榜公示程序。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资金运行,按季打卡发放,民政办公室档案做到一户一袋,分类存档。
2、五保供养:三个社区的五保供养35人,坚持个人申请,社区初审,民政办公室审核,区局审批程序,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资金实施按季打卡发放,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分类存档。
3、临时救助:严格执行《宿豫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上病种和区民政局规定的救助对象,实施救助坚持个人申请,社区评议、公示,政府审核,区局审批,及时上报。资金实行打卡发放,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一次一案,分年存档。
4、救灾救济:一般性自然灾害及时核查,特大自然灾害迅速上报,适时启动救灾预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按程序及时发放。
5、双拥优抚:双拥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政策落实,带病回乡和优抚对象的认定,严格按照县局文件规定进行申报,抚恤资金按季实行打卡发放。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发放范围、时间安排。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职责分工。
二、全面部署、加快推进发放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进度,1、1-6月发放城乡低保2089.626万元;2、1-6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951万元;3、1-6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365万元;4、1-6月发放孤儿生活费8.829万元;5、1-12月发放优抚补助158.9751万元;6、1-6月发放特困人员60.9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年纪大且多为精神、视力、言语、肢体等残疾人)、孤儿、重度残疾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对象银行卡持卡人或保管人多为监护人。
(二)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民政资金工作中,乡(镇)报送卡号错误或部分补贴对象随意变动卡号和联系电话且不告知,导致退票甚至反复退票现象时有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供养协议,落实乡镇、村(居)监管责任并实施动态监控措施。
(二)督促各乡(镇)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加强资金发放的监督,严格发放对象和程序。
一、组织领导
(一)责任落实方面。为全面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落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协调责任部门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2020年,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均能坚持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1次扶贫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专题研究协调扶贫专项工作共2次,牵头、责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均做到全年下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指导达2次以上,其他领导全年下基层检查指导扶贫专项工作达6人次以上,全年开展各类检查指导累计共53人次;同时,市民政局每季度衔接汇总1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衔接有序、配合顺畅、运转有效。
(二)政策落实方面。制定《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并建立了扶贫专项到户工作台账,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各项政策。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执行;严格落实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文件规定,未缩小代缴人员范围,低保、特困、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实现应保尽保,每人每年代缴金额为100元,未降低代缴标准,代缴资金按规定实时计入个人账户,在个人参保信息均可查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为80元/人/月,二级为50元/人/月;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以2020年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实施项目3个,已完成项目3个,完成率100%。
(二)开展培训情况。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全年开展3类系统培训共11班(次),培训人数达126人次。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取得了哪些成效
1.低保兜底保障一批。一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该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截至11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救助金1721.64万元,惠及57659户次88395人次(本月已将建档立卡贫困户2621户3826人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797.17万元,覆盖率占农村低保总人口8005人的48%)。二是价格补贴“应补尽补”。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CPI及食品价格同比增长,截至8月,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405.52万元,惠及群众6.23万人次,累计每人补助514元。
2.养老保险代缴一批。截止11月,市人社局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落实政府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已完成省局下发的社会保障扶贫任务,共为4616名16-59周岁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46.16万元,代缴完成率达100%。
3.残疾补助扶持一批。截至11月,我市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2.73万元,惠及群众32273人次;按照重度残疾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255.89万元,惠及群众4.23万余人次;市残联按政策已为1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发放2020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共9.03万元。
(二)特色亮点
1.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兜底合力。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密切联系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局、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建立经常性衔接沟通机制,深化思想认识,集中优势资源,多方联动、资源互享、发挥整体力量,形成了强大帮扶合力。
2.督战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完成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专项清洗工作,比对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12273人,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4207人,享受特困供养1114人;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抽查等方式,完成对10个镇(街道)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通过挂牌督战,对标现行政策,逐户研判救助资格条件,严格排查识别,避免“漏保、错保、一兜了之”情况的发生,实现了“应保尽保”。
3.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在线申请服务,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申请救助“不见面”,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守初心战疫情,走基层暖民心”活动,市民政局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对象、因疫情滞留我市在住宿、饮食等方面出现临时困难的人员进行了走访救助,共走访救助20人,发放资金100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信息比对互通还不够。低保工作是一项需要部门协作,上下配合,信息共享,才能实现动态管理。我市和镇(街道)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核对机制,镇(街道)社事办还需加强与纵向沟通协调,与横向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政策互享、上下联动,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二)完善参保资料有难度。在收集三类人员基础资料做参保登记,由于本人外出务工未在家,参保资料无法完善;三类扶贫人员身份动态,若身份取消后,本人即无法享受代缴政策,对以后继续参保意愿会造成影响。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实施社会救助和扶贫等政策。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按照中央及省、市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变、惠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坚持自力更生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省各县,12月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80户),是一项关系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政治任务。此项工作将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具体考评细则另行通知)。县城及城关镇规划建成区范围一律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建制镇和集镇规划区范围的农村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将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等要求,确保重建和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补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先行安排利用农村空闲、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二、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农户。各乡(镇、场)要按照优先帮助倒房受灾户和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危房是指导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第一类,翻建、新建房屋的困难农户:属于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5一1.8万元;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标准1.3一1.5万元;属于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一1.1万元。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审批确定。第二类,维修加固房屋的困难农户,由入户调查组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鉴定属整栋(D级)的危房要拆除重建,属局部(C级)的危房要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由农户写出书面申请和承诺,乡(镇、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集中改造为辅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困难农户、受地质灾害威胁和扶贫移民整体搬迁村中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建房现象。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三)强化质量管理。各乡(镇、场)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为农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一)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中央按照户均6000元标准,省配套补助资金标准为户均5000元,配套资金由省、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具体为: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8∶2比例,非西部政策延伸县按省、县(市、区)6∶4比例分担。县政府将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种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规范资金发放。县财政局在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农村危房补助资金”分户或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将核定的资金发放人数及金额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及时将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账户(一卡通),集中供养代建户,县财政局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所在乡(镇、场)财政所支付,县财政局要制定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合理确定补助资金阶段发放比例,及时拨付资金到户。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投票票决),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或票决)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贫困户和无房户还要按照《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和无房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别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户情况登记表》(附件3)、《省农村危房改造无房户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上报乡(镇、场),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入户审核。乡(镇、场)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场)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场)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乡(镇、场)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审批和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乡(镇、场)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作出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方式及标准。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同时,各乡(镇、场)要做好公示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并要组织做好与已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设置标识牌。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房屋经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场)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为红色,在标识牌下方标识“二0一一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阶段。县民政局和乡(镇、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调查摸底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二)明确任务,分解落实阶段。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确定好具体分管领导、安排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村、组,并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房管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组织实施阶段。计划任务下达后,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危房等级,填写《省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附件5);各乡(镇、场)要摸清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量,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要进行“三榜公示”。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各乡(镇、场)在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开工建设。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各乡(镇、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2011年12月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场)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场)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户建房。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县发改委会同城乡建设、财政、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体要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县民政局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县财政局会同发改、城乡建设、民政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县国土局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新旧宅基地整理、复垦。县残联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对象的落实。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帮扶危房改造村庄的道路建设。县监察部门负责对全县危房改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审计局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扶贫、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宗教、地震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给予倾斜。
2020年是我县脱贫攻坚关键之年,我局将聚焦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深入落实医保扶贫政策,助力我县打赢脱贫攻坚仗。现将医保扶贫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疗保障方面。1、全面落实居民报销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一是做好医保征缴工作。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45798人;为全县1268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了财政代缴,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157人,代缴金额为313.5万元,参保率100%。二是做好报销支付工作。截至目前,城乡居民住院2039人次,医疗总费用1489.48万元,医保基金支出757.78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010人次,总费用26.6万元,医保基金支出12.8万元;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1036人次,大病保险赔付金额66.85万元;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待遇644人次,待遇支付51.47万元。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购药刷卡消费0.34万人次,刷卡报销支出27.4万元;一般诊疗费支出0.1万元。2、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为切实解决老百姓药费报销“来回跑”,“跑冤枉路”的问题,我局积极与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对接,开展“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目前已实现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同步结算。截至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县域外就医995人次,累计救助金额201.3万元。3、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一是积极与扶贫、卫生健康对接,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参保数据,做好贫困人口的应保尽保工作。将全县1268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二是加大医保扶贫宣传力度。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医保政策问答手册》3000余份;深入镇、村进行宣讲,通过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脱贫政策。(二)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情况。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排查问题,具体问题点对点立行立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涉及整改问题共37项(扶贫专项部门共性问题25个、个性问题12个),立即开展自查清理。以“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发现问题为重点进行问题整改清零,同时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衔接沟通,对共同涉及问题做到同步完成整改工作。现已对涉及问题全部销号整改完毕。(三)医疗保障政策政策执行情况。一是落实门诊待遇倾斜政策。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支付政策倾斜支付资金给予90%报销,政策倾斜支付资金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二是落实住院待遇倾斜政策。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给予90%报销。三是落实大病保险政策。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4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四是落实“一单制”结算。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按照州医保局新制定的《关于做好医疗救助“一单制”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医疗救助在州域内已实现“一单制”直接结算。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医保筹资难度大、扩面难。一是医疗保险政策调整频繁,个人缴纳部分逐年增加,农牧民群众无法在短时间内完全理解医保政策,故很多农牧民群众被动参保、筹资难度较大。二是部分身体健壮的青少年和壮年居民,他们往往只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认为自己的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必要花冤枉钱,参保也就不积极。(二)横向沟通不到位。部门之间横向沟通机制不健全,工作重视程度高低不一,工作力量单一,横到边、纵到底的格局未形成,统筹协调、信息共享、上下齐心共抓脱贫攻坚的协作意识还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充分发挥医保扶贫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主动作为,建立与扶贫、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动机制和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和主动触发机制。二是加强对经办机构的指导,贯彻落实州医保局新制定的《关于做好医疗救助“一单制”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二是继续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大宣传,筑牢医保扶贫保障网,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一、基本情况
综合执法局结对帮扶洛水镇洛城村,全村辖13个村民小组数、总人口2853人,全村有党小组13个、党员115人。2014年全村确认建档立卡贫困户101户186人,2017年通过全面精准核查后,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4户160人,其中2014年脱贫32户67人,2015年脱贫21户33人,2016年脱贫26户39人,2017年脱贫13户17人,2018年脱贫2户4人。截止2018年11月,洛城村贫困户已全面实现脱贫。2019年动态调整后洛城村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2户156人。
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政具体负责洛城村结对帮扶工作,城监大队、园林所、市政所三个部门的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洛城村贫困户,其中城监大队51人,结对帮扶65户;园林所6人,结对帮扶11户;市政所11人,结对帮扶16户。
二、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定期进村入户,第一书记真实掌握扶贫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精准反馈扶贫对象信息,制定调整完善帮扶措施,实施帮扶行动。
2、常态化的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贫困户,及时了解贫困户的个性需求,因户施册的针对性制定出相应的帮扶措施。要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要求帮扶责任人坚持“进家门、见本人、问实情、常联系”,确保做到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家庭收入、联系电话“五个清楚”,贫困户对帮扶干部基本情况、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联系电话“三个清楚”,确保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3、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积极为有劳动力适合种植、养殖业发展的贫困户解决部分化肥等生产资料,给部分贫困户户种植优良品种大蒜、选送禽苗等,帮助发展洛水特色优势产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4、积极为有劳力的贫困户,联系介绍安置从事力所能及的就业岗位。计划利用我单位空余临工岗位为有意愿劳动力的贫困户提供工作机会,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
5、改善环境卫生,增添部分环卫设施,结合环境整治、给村部和各组集中点配送垃圾桶20个,争取城乡环境治理经费,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卫生。
6、对丧失劳动力、无法通过产业帮扶和就业实现脱贫的特殊困难家庭,要主动上门看望、慰问,协助镇、村完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救济进行扶贫;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或其他方式进行帮扶资助,力争取得实效。
7、对患有重大疾病、身体残疾、精神残障等特殊困难群众提高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水平,采取特殊措施予以帮扶。落实好各级的惠民政策,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8、搞好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工作,协助村党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三大工程”;协助“农民夜校”培训和“四好村”建设工作。
9、定期开展好走访慰问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开展慰问贫困党员活动等。
10、对前期已脱贫的贫困户,要持续“输血”,建立“回头看”工作机制,“扶上马、送一程”,做到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和上级的检查,综合执法局结对帮扶洛城村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驻村帮扶工作资料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二是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环境卫生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部分帮扶责任人工作履职还有不积极、不到位的现象。四是对部分扶贫政策的落实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因户施策,增强脱贫效果。对贫困户实行分类帮扶,选择有潜在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通过技能培训,政策扶持,能人带动等组合手段,编制产业脱贫发展规划,因户因人扶持发展脱贫产业,扶持贫困户宜养则养,宜种则种,促进产业脱贫。对老弱病残、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充分调动帮扶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二)强化宣传,切实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强化各类政策宣传引领,切实将精准扶贫政策原汁原味地宣传到群众当中去、落实到贫困户中去。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户直接受益的教育扶贫、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扶贫开发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