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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保护论文

时间:2022-07-20 03:05: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护环境保护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护环境保护论文

第1篇

论文关键词:环境义务;宪法化;模式选择;路径设计

一、宪法关于环境保护规定的基本分析

自20世纪60—70年代以来,各国宪法为了回应和解决生态危机,从整体表现出了生态化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环境基本国策;二是环境基本权利;三是环境基本义务。环境基本国策由于其自身的效力问题,多年来一直饱受学界的诟病;环境基本权利由于其自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理论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今关于环境权的概念、主体、内容等基础性的问题尚未达成基本的共识,这成为了环境权宪法化乃至司法化的最主要的障碍。因此,笔者认为,相比之下,采用“环境基本义务”的模式,也许是当前宪法回应生态危机、维护环境安全最有效的手段,而且这也与我国环境立法的传统模式相吻合。

就目前我国的环境立法体系而言,无论是为了实施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国际公约,还是为了履行对人类的环境职责或对国际条约的义务而建立的国内立法,都是通过确认义务和督促履行义务来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的。我们认为这种“义务本位”的倾向并没有错,而我们需要改进的是:怎样弥补应当设置而没有设置的义务空白;怎样把义务分配得更加合理;怎样确保法定环境义务能实际履行。总之,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并要求他们履行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惟一出路,而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把环境义务的堤防牢固地建立起来。具体到宪法层面上,就是通过宪法明确规定所有的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宪法义务。

我国宪法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该条款可以被理解为包含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义务。二是国家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三是国家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四是国家有采取措施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从该条文中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宪法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在主体上主要局限于“国家”,强调国家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安全方面的作用,而对“国家“以外的其他主体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上所述,对影响环境的所有主体普遍设定义务是实现对环境有效保护的主要出路,而这里的“所有主体”一般而言,包括国家、自然人和各种组织。这些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等等。为了表述上的方便,采用《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的做法,将这些组织统称为“单位”,也就是说环境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三大类,即国家、自然人和单位。所以说,现行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明显忽视了“自然人”和“单位”这两个重要的环境义务的主体。从更为有效地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出发,笔者认为在以后的修宪中宪法应该以明示的方式全面确认所有义务主体都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二、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比较

世界环境义务立法基于各国的不同文化理念和法律传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设计方式。综观各国宪法中环境义务的条款,大致可以归为如下几种设计方式:

一是义务型。一些国家的宪法中在规定环境义务的时候,采取了单一义务型的设计模式,即仅仅是规定了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而没有规定公民的环境权利和政府保护环境的义务。如俄罗斯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保护自然环境、爱护自然财富的义务。”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塞尔维亚、摩尔多瓦、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等。这些国家的宪法大多是新近颁布的,代表了世界宪法发展的基本趋势。

二是权义结合型。不少国家在规定保护环境的义务时采取了这种方式,就是在宪法中既规定了公民享有良好适宜的环境权,同时也规定他们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如格鲁吉亚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权生活在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有权利用自然和文化环境。每个人都应保护自然和文化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黑山、莫桑比克、西班牙、保加利亚、葡萄牙等。

三是义责结合型。以这种方式确定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时,同时也强调了国家负有环境保护的责任。如立陶宛宪法规定:“国家和每个人都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免遭有害的影响”。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巴拿马、古巴、叙利亚、越南等。

四是权义责结合型。这种模式既规定了公民享有健康适宜环境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公民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且国家有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如韩国宪法规定:“全体国民均享有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国家和国民应努力保护环境。”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土耳其、秘鲁、克罗地亚、马其顿、斯洛伐克等。

以上四种模式是世界各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入宪条款的具体设计类型。考虑到环境权由于自身的缺陷和局限引起的理论上的非议和实践中的争议,笔者认为将其宪法化并不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因此,在环境义务的入宪模式上,也就不采用出现环境权的组合类型,也就是说,“权义结合型”与“权义责结合型”并不是环境义务入宪在选择上的理想模型。比较“义务型”和“义责结合型”两种模式可以看出,“义责结合型”的模式在义务主体的规范上更具体也更全面。事实上如果不考虑主体的因素,“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的差异并不大,它只是“义务型”的一种特殊的模式。“义责结合型”中的“责”指的是“国家的环境职责”,狭义一点的理解是“政府的环境职责”,而政府的环境职责是指法律规定的政府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义务,也称政府第一性环境义务。所以说,“义责结合型”其本质仍是“义务型”,这也与本文的主题“环境义务”的宪法化相吻合。

之所以将“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作为两种类型分别介绍,主要是与“环境义务”入宪的立法建议有关。根据笔者的统计,世界各国关于保护环境的义务条款的规定,从宪法文本的结构上看,主要规定在“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两大部分。当然,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宪法文本的结构布局的不同以及立宪者的措词爱好的差异,在称呼上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同样是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有的国家宪法在大标题上用“根本经济基础”,如阿富汗;有的国家用“经济和财务”,如伊朗伊斯兰宪法;有的国家用“国民经济和劳动”,如立陶宛等。而同样是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有的国家用“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格鲁吉亚等;有的国家宪法在这一章的章名直接用“人和公民”,如哈萨克斯坦;有的国家用“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如俄罗斯。当然,更多的国家是将“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分章或分节规定,从而将保护环境的义务规定在“基本义务”的项下,如泰国、乌兹别克斯坦、印度等。这里,为了表述上的习惯和方便,采用我国宪法的章节名称将世界各国宪法中不同章节名称里的有关“环境保护义务”内容的规定主要归结到“经济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称呼项下。

根据笔者的统计和比较,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基本上都出现在章节名称为“经济制度”的内容中。如越南宪法在第二章“经济制度”中规定了“国家机关、武装部队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一切个人”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立陶宛宪法在第三章“国民经济与劳动”中也作了类似的规定。此外,叙利亚、巴拿马、古巴、危地马拉等国也都将环境义务的条款规定在与“经济制度”有关的章节中;而“义务型”模式中关于“义务条款”的规定都出现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如吉尔吉斯坦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第三节“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了“爱护周围环境、自然资源和历史文物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乌兹别克斯坦宪法在第二部分“人和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中的第十二章“公民的义务”里规定了“公民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的义务。此外,哈萨克斯坦、斯里兰卡、印度、爱沙尼亚等国都在类似的章节对公民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

三、我国环境义务宪法化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条款在各国宪法中的分布规律的归纳与比较,笔者发现“义责结合型”的义务条款之所以主要集中在类似于“经济制度”这样的章节之下,是因为它们的义务主体包括“国家”,而当宪法规定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时,将这样的条款规定在类似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项下显然是不适宜的。结合上文对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笔者认为现行宪法第二十六条主要是明确了国家负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而该条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之中。我国宪法第一章是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的规定,由于各制度没有独立成节,所以,从宏观上看,与大多数国家将类似条文规定在“经济制度”的项下并不矛盾。这样,粗略看来,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规定似乎与“义责结合型”的入宪模式一致,其实不然。我国宪法中关于“环境义务”的规定明显遗漏了“国家”以外的其他义务主体。因此,可以说,我国宪法关于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既不属于“义责结合型”,也不属于“义务型”,当然也就更谈不上属于已经被我们排除了的“权义结合型”和“权义责结合型”。

在这种情况下,完善我国宪法的环境义务条款就面临着两种模式的选择即“义责结合型”与“义务型”。因为是“环境义务”入宪,所以一般的观点可能会认为采用“义务型”的模式,将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放在“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章节中更为适宜。但考虑到我国宪法文本的实际,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首先,在采用“义务型”模式的国家宪法中对环境权主体的表述一般采用“每个人”、“所有人”或“任何人”,很少有用“每个公民”的字样。如塔吉克斯坦宪法规定:“保护自然环境、历史与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义务。”秘鲁宪法规定:“所有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贝宁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义务维护环境”。这也与它们的章节名称有关,一般是规定在“人和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基本义务”、“人民的义务”、“人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项下,而我国宪法中关于这一主体的描述如果也采用“每个人”、“所有人”、“任何人”这样的字样,显然与章名“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不相称。

其次,即使不考虑章名的问题,在第二章最后一条后面增加一条规定:“每个人都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义务。”从措辞上看也不一致。因为现行宪法第五十二条到五十六条虽然分别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每个条文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启文,陡然增加这么一条以“每个人”开头的法条,从法条的整体结构上看,显得不和谐。

第2篇

关键词:中学化学 环境保护 教学

加强对中学生的环保教育,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是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改善我国公民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是中学化学教师的职责。本文针地当前世界范围内环境污染与人类的生存、社会发展与进步出现了的尖锐的矛盾,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诸多因素,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明白,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保护环境,爱护我们赖于生存的环境。

一、课堂教学中有机渗透环保教育

中学化学教材中潜在环境教育的因素非常多,在平时教学中要把它科学巧妙地渗透各章节的教学之中。潜移默化中使学生明白,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要保护环境,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由于初、高中学生化学储备知识不一样,所以进行环保教育要有针对性,不能一样对待。让学生了解环境问题的前因后果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关注这些问题,培养学生的环境忧患意识。

二、环保教育应与化学实验有效结合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教学课程,在化学实验教学中,也应重视环保教育。据统计,按教学大纲要求,中学需做的化学实验比较多,其中有毒的实验占一半。而绝大多数的学校没有废水回收装置,所以结合化学实验进行环保教育则显得优为重要。初中学生刚接触化学,必须指导学生要严格按照实验操作的程序,正确地闻气体、取药品。虽然所做实验毒性不大,但为了加深学生的环保意识,在没有废水回收流程这一前提下,每次学生实验都提供一个回收仪器,对收集的废液稍作处理后再行排放。实验结束后把仪器洗涤干净放回原处,清洗实验台面。这样从一开始就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受到直观的环境保护的教育。在制取有毒气体时,要强调尾气吸收的重要性,使学生养成一个惯性思维:凡是涉及气体的制备就应考虑尾气的处理。对于学生实验要尽可能采用微型化学实验(如氯气的性质实验),即对常见实验仪器进行微缩,对常用试剂给出限量。这样既节约了药品,又减少了废液、废气、废渣的产生和排放。总之,通过改进一些实验装置,不仅可收到良好的实验效果,还可把化学实验与环境教育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环保体验。

三、在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

3.1 加强对教师的环境保护教育。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实施环保教育,关键在教师。一方面,只有教师真正树立起强烈的环保意识,并掌握了相关的环保知识,实施环保教育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一部分教师担心,在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会影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化学教学质量。事实恰好相反,通过在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使学生将所学到的化学知识直接应用于社会生活中,解决实际社会问题。反而会增强学生对化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另一方面,注重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维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是近20年来才引起人们的关注,而在中学化学教科书中编入环境保护的知识,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因此,目前相当一部分教师没有受过系统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直接影响了对学生的教育。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学校应协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使环保教育真正成为师生的共识,并引起足够的重视,以便使环境保护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2推进学生的环保行动充分利用课外科技活动。教学环境依然是进行环保教育的重要环节。但课外科技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所以为了进行环保教育还应开展课外活动。比如把环保实验(如考察本地水的污染及其防治)安排在课外活动中进行,让学生从自我构思、设计环保实验,搜集材料书写小论文。既可补充课堂教学时间的不足,又可使学生从接受环保教育阶段上升到动手保护环境的自觉境界。开展环境保护讲座,也是施行环保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比如从学生自身生活考虑,讲解居室污染的来源、危害及防治措施和化妆品污染。有些学生感受到自己有时也在不知不觉地破坏环境,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改造环境,刻苦学习化学知识。

3.3充分利用活动课开展环保教育。充分利用活动课向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是学校实施环保教育的有效途径。它既可以弥补课堂讲授的不足,又可以丰富学生活动课的内容,将所学知识充分应用到现实生活中,从而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其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可以在初三学生中选拔一部分化学基础较好、对化学科有浓厚兴趣的学生组成兴趣小组,并与环保部门联系,让他们参与对当地的空气、土壤、水源进行实地监测,或进行有关环保知识方面的专题讲座。又如,可结合教材有关内容,组织学生参观或实地考察。如讲授空气一节时提到空气的污染及防治,可选择周围污染严重的化工厂、水泥厂让学生参观考察,感受工厂附近的庄稼、树木枯黄,空气中粉尘飞扬,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物繁衍的严重影响,同时指出应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利用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完全有办法使有害气体(粉尘)得到控制,并加以利用。这样既增强了学生的环保意识,又激发了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和积极性。

3.4重视与有关学科间的联系、配合。环保教育的内容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如在中学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中都涉及。因此化学教学中实施环境保护教育,应重视与这些学科相关的有机联系与配合,使环境保护教育真正成为学校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

总之,我们要多元化的在学生学习领域中渗透环保教育,让学生清晰的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和关键性,在每一位学生头脑中建立起环保意识,培养学生的环保忧患意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学生成为未来环保的主人,为我们化学教学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慧娟.中学化学实验与环境保护[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

第3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人们对于人和自然的关系没有处理好,使得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自然环境也受到了很大的威胁。因此,在当前这一大背景下,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化学作为高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不仅是传授给学生知识,还应该增强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因此,在高中化学教学过程中要渗透绿色化学思想。所谓绿色化学是指能够保护环境的化学工艺和技术,充分利用自然能源或可再生能源,节约能源,节省资源,尽量实现有害物质的零排放,减少和避免环境污染,也称环境无害化学。在高中化学教学中渗透绿色化学思想,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使得环保思想深入人心,从而为顺利实施环保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下面简单谈谈绿色化学思想在高中化学教学中应用的具体措施。

当前环境恶化的危机已经是有目共睹,环保工作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绿色化学思想渗透于高[第一 ww w .dylw.NET提供写作论文和论文写作的服务]中化学教学的重要意义已是一目了然。因此,在当前环境的严峻形势的背景下,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以及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成为了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事情。本文主要是结合当前高中化学教学的现状的基础上,探讨绿色化学思想在高中化学教学过程中应用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对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结合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将绿色化学思想渗透在高中化学教学过程中,并不是说要集中传授思想,而是应该在教学的每一个细节中都渗透这一思想,从而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因此,老师在高中化学教学过程中,要将绿色化学思想将教学内容相结合,充分向学生展示教学内容中包含的绿色化学的思想,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比如,老师在讲授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的这一章节的知识点时,可以先借助多媒体教学资源,向学生展示一些由于这些有毒气体的任意排放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相关图片,通过借助多媒体设备直观的特点,将这些有毒气体的危害直接展示给学生看,对学生的视觉造成冲击,在学生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然后老师可以在找一些环境遭到破坏对于人类自身的危害的相关资料供学生阅读,让他们明白人类只有和自然和谐相处才能求得自身的发展。这样有助于让学生在掌握化学知识的同时,也明白环境污染对人类的危害,能够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投身于环境保护的绿色化学行动中。同时,老师除了向学生介绍相关知识之外,还可以让学生亲身实践,了解这些有毒气体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比如,还是讲“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这一章节,老师可以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分成不同小组动手测一测或者查一查当地的空气质量,看看在城市空气中到底存在哪些有毒物质,并且大致找出这些有毒物质的来源,也可以鼓励学生提出解决措施等。通过这一措施,不仅可以让学生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结合起来,发现化学的实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而且可以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中去,增强环保意识,在行动中形成绿色化学的思维意识。

二、在化学实验教学中渗透绿色化学思想

高中化学教学除了讲授一些理论知识外,还涉及很大一部分的化学实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占据很大的比重。因此,老师在将绿色化学思想应用于高中化学教学的过程中时,一定不能忽略实验教学这一模块。绿色化学的一项指标就是要实现有害物质的零排放,因此老师在实现实验绿色化的过程中,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地改进试验方法和实验仪器等,从而最大限度上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比如,在自燃的实验中,之前是用白磷和二硫化碳这两种物品做实验,但是这两种物品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毒性,而且燃烧后生成的物质也会对环境产生严重的污染。因此,这时老师可以选择用镁粉和石英粉末进行实验,这样的话可以避免[第一 ww w .dylw.NET提供写作论文和论文写作的服务]有毒物质的排放,从而保护环境。此外,老师在进行实验教学的过程中,也应该对学生详细讲解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果不进行恰当的处理就随意扔放的话,也会对环境带来危害,要要求学生在实验完成之后,把这些废弃物进行一定的方式将其回收再利用,这样既可以节约资源,也可以减少废弃物排放,从而保护环境。

三、在作业布置过程中加深绿色化学的理解

作业布置也是绿色化学思想渗透于高中化学教学过程中的关键。老师在设计作业时,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布置一些带有绿色化学思想的习题,供学生课后进行思考。如,可以设计一些类似于“在实验结束后,试管中还残留什么物质呢?这一物质要如何处理才是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呢?”等问题,这样将作业布置和绿色化学思想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加深对绿色化学思想的理解,时刻记着要保护环境。

综上所述,绿色化学思想应用于高中化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将其有效应用于实际教学过程中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因此需要教学工作者不断探索和尝试,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找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方法将绿色化学思想贯彻渗透于实际教学中,从而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第4篇

[关键词]保护地球;环保意识;公众;政府

[DOI]1013939/jcnkizgsc201552202

1引言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最早起源于美国,1970年4月22日,美国举行了“地球日”活动,其场面气势恢宏,备受世界瞩目,这是地球日活动的首次亮相,可见,这个国家已经意识到保护地球的重要性,他们已经在为地球恢复面貌而做出自己的实际行动。“地球日”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有关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建立,也使其他国家意识到环保对于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1990年的4月22日,140多个国家举行了以“如何改善全球整体环境”为主题的地球日活动,2009年,联合国将4月22日正式定位“世界地球日”,至此,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于关注并付诸实际行动来拯救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这颗星球。

2公众参与保护地球的必要性

公众参与的概念隶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这种形式体现了我国立法的民主性和公平性。公众参与保护地球活动不仅是为了更好的制定环境保护法规,更是为了让公众在参与的过程中不断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认可此项法律章程,主动自觉地遵守保护环境的基本准则。民主政治体制下的公民的权益必须要严肃对待,因为只有得到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他们才能将保护环境的口号付诸实际行动中去,才会自觉将参与过程中的权力转化为义务。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占据主体地位,作为治理的主导,其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包括制定决议、执行监督等,但是公众也应肩负起自身保护环境的职责,配合政府,履行好保护环境的义务,让公众参与变为政策执行的有效途径。

3加强公众环保意识的路径分析

3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在遥望天空、梦想插上翅膀飞上蓝天的那个年代我们很难想象如今互联网络的便利和发达,时代的发展促进了新技术的不断更迭,与时俱进成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而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也应该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通过大力宣传,让全社会的各个角落都弥漫着环保的浩然正气。一方面,要积极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文、宣传其他地区治理当地环境问题的经验和具体措施、宣传表扬基层社区先进保护环境小组,同时也要打开门户,积极与周边国家开展合作,共同治理地区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破坏环境的负面现象不要规避,要通过抨击和严打,对公众起到警示作用,使个体或企业检讨和规范自身不良行为。对于严重破坏环境并经劝导处罚无效的企业要予以严惩,要在媒体上曝光其具体事件,用舆论的力量来唤起公众内心保护环境的自觉性。此外,环保部门应在官方网站上设置专门的环保知识专栏,开辟环保论坛,让公众在一个匿名的空间里为环保献计献策;通过发放环保手册等书籍,不断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设立检举信箱,任何人均可以在尊重事实基础上有根据的对所发现的破坏环境的个人或企业进行揭发。

32做好环保教育工作

保护环境的概念法律一直都存在,只是并未引起公众的重视,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行为也一直停留在道德谴责层面,而没有具体落实到法律法规上,生活中破坏环境不会得到相应的处罚代价,那么试问没有他律约束的自觉性又有几人能够真正做到呢?所以,环境保护意识的养成应从学校教育开始入手,打开孩子心中那片净土,让环保观念在他们幼小的心里根深蒂固。学校应将此项教育从地理学科和政治学科中分离开来,开展专业的环境保护相关课程,通过书本知识,使孩子们将环保作为一种理所应当的自觉性化为实现行动,将垃圾扔到垃圾箱内、不随意采摘花朵、自带餐具布兜,同时要增加相应的实训学时,以植树节为契机,在让学生种植树木的过程中向他们普及环保常识,让他们意识到树木对于净化空气的重要性,使他们增强爱护花草的决心。

33发挥公众环保主观自觉性

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如果每一个人都捡起一片废纸,那么清洁工人这个职业就可以消失了;同样,如果每一个人都砍伐一棵树木,那么我们的后代便再也不知道森林为何物了,所以,在保护环境的进程中,调动公众的积极性是十分重要的。发挥公众的主体地位,既可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又可以减少环保应用成本。首先,公众要将环保作为一种理念,内化于心,要肩负起保护环境的职责,从自身做起,不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爱护身边的花草树木,为社区、为单位的环境问题贡献力量。其次,政府要还原给公众一个当前真实的环境现状,要让公众认识到当前环境的危机已经足以为自身的生活带来威胁,帮他们分析利害关系,要让环境保护的国策成为深切关系到公众切身实际利益需要的话题。一种为了自身寻求更好更高的生活质量的自我保护意识会使得人们的环保决心在无形之中势必大大增强,其实际效果也是事半功倍。

34做好环保监管工作

在环保工作执行过程中,监督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效率高的监管队伍是环保工作落到实处的基础和杠杆。首先,从国家到地方,都要逐层配备具有专业资格认证的监察执法人员,他们既要具备环境保护学科的基本常识,又要懂法、守法,并要对其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第二,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加强执法力度,可通过远程监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具有重大污染隐患的单位实时全天候的监控。此外要通过改善环境监管条件基础在信息监管能力上下功夫、做文章。一个与保护环境相适应的环境信息反馈机制既要符合当地环境现状,又要与相邻地区及整个国家相协调。要通过整合网络资源、数据资源、应用资源、服务资源,形成统一协调的环境信息基础支撑体系,奠定坚实的环境信息基础能力,实现环境信息的统一管理、统一和共享,实现环境政务业务协同化、环境管理现代化、综合决策科学化和环境服务信息化。

参考文献:

[1]郭姗姗,董小川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公众参与之完善[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S2):35-37

[2]周丽旋,彭晓春,董家华,等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研究[A].2013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三卷)[C].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3

第5篇

论文摘要:通过对煤矿井下废水净化处理、循环利用,实现达标排放和减少矿井废水净化的费用分析,经技术改造,减少了净化药剂的投入量,实现环保节能减排的目的。

矿井废水净化处理实现循环再利用,是对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是以降低水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为基本特征,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是对传统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基本变革。有效地利用水资源和保护环境,可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

1矿井废水

老鹰山煤矿属立井开采,矿井废水主要是指采空区和巷道中涌出的自然地下水和开采过程中洒水、降尘、注浆及液压设备产生的含有煤尘、泥沙的废水。经过检测发现矿井废水有别于其他工业废水,其主要属地下水的特性,有毒有害物质均未超标,矿井水中含有部分的粉煤、泥、沙、油污和少量的悬浮物,其天然的水质未遭到破坏。

2矿井废水净化系统

老鹰山煤矿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末,属三线建设期间投产的矿井,各项基础设施欠帐较多,特别是环境保护设施基本为零,对矿井废水的处理一直是以直接排放为主。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民环保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企业也逐步认识到矿井废水既是一种具有行业特点的污染源,也是一种宝贵的水资源,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既造成了河流环境污染,又造成了大量的水资源浪费。

矿井废水净化循环利用既能解决矿区生活和生产用水,又能实现保护环境的社会效益。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该矿分别于1990年和2006年建成了2套小时处理能力为300耐和500时的矿井废水净化系统,实现了矿井水的循环再利用。

矿井废水净化系统是采用硅藻土和矿井废水密度不同的物理原理对矿井废水进行净化处理。硅藻土用量的增加使企业对矿井废水净化处理成本也随着增加。因此,提高矿井废水净化时间,减少矿井废水净化成本已成为企业急待解决的难题。

3节能技术改造

为切实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充分发挥矿井废水净化系统的运行效果,对净化系统投产使用以来,历年矿井涌水量和矿井废水净化的时间及用药量进行了分析比较,经反复实验对比效果,于2008年5月对净化水系统实施了技术改造。通过安设水泵和增加更改工艺管路,将矿井水净化过程中投放的药剂(硅藻土)经工作池沉淀后随污泥排放到污泥池,在污泥池中经一段时间的沉淀,将污泥池中自然分离的中层含有残留药剂的污水利用提升水泵返回到矿井水水池人口中,与矿井水进行二次物理反应,充分利用药剂。净化塔工艺流程见图1。

4经济环境效果评价

第6篇

关键词:环境污染;教学过程;环保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当前人类面临的非常严峻的问题,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化学污染物对环境,对人类健康,社会发展的危害,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已成为人们的共同呼声。我国已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新的课程标准也明确指出:“在化学教学中,通过帮助学生了解化学制品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懂得运用化学知识和方法去治理环境,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化学资源,逐步学会从化学的角度认识自然与环境的关系,分析有关的社会现象。”

环保意识是人们对保护环境的一种自觉性认识,只有具备了较强的环保意识,才能去关注环境问题,才能在日常的生活中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此,在教学中我们要结合教学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使学生懂得环境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从而深刻领会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化学教学中,如何渗透环保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让学生成为社会、家庭中环保意识的传播者呢?我从以下几方面做了一些探索。

一、结合教材内容在课堂上进行环保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

化学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环境污染主要是由化学污染物造成的,很多环境问题的解决要依靠化学的方法 。中学化学教材中有不少化学污染物,而中学化学课堂是一个很好、很直接的环保教育基地。在化学教学过程中,要将环保教育渗透于平时的教学活动中,强调环境与人类生活的密切关系,使学生明白,为了不让环境威胁人类自身的生存,就一定要保护环境,树立起强烈的环保意识。当讲到涉及环保的相关知识时,可适当补充一些内容,介绍一些事例来加深印象,拓宽视野,然后再结合课本内容,了解环境污染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防止的措施。例如:1、初中教材讲到空气的组成时让学生了解本地区的空气质量,使学生初步了解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再“纯净”,已受到可吸入颗粒、有毒气体等的污染。再介绍这些污染物大多是化学物质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不断学习到,这对环保教育做了铺垫。 2、初中教材在介绍 CO 的毒性时,向学生介绍1984年印度地下毒气罐泄漏,造成25000人死亡,5万人双目失明,导出CO是大气污染物之一。中毒原因是它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结合。3、在教学《水是人类宝贵的自然资源》时,教师要关注课文前面介绍水资源如何丰富,后面再峰回路转提出人类拥有如此丰富的水资源,怎么还面临水危机呢?然后引出一些问题,如“面对水危机,我们能做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哪些做法会造成水污染以及水资源浪费呢?”“为什么我国出现南旱北涝?”等,从而将课本知识扩展到日常生活,让学生在激烈的讨论中明确课文内涵,从中加强环保意识,自觉节约用水。在化学教育中,我们一方面要结合化学知识的学习,让学生了解到化学成果的不恰当应用严重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帮助学生树立化学与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二、根据教学内容开展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

在学习“燃料的合理利用与开发”时,教学内容涉及到燃料与环境、低碳生活,我们可以开展低碳主题班会。主题班会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设定活动背景

正当人们期待全球经济复苏之时,另一场旷日持久的全球危机却步步紧逼,这就是气候变化导致地球变暖所带来的危机。能源,宇宙恩赐的生存物资;绿色,大自然具有的生命之色;环保,全社会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地球只有一个!没有地球的美好,就没有我们的安康。

(二)让学生明确活动目标

在学校开展低碳生活系列宣传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成为低碳生活的倡导者,成为低碳理念的传播者,成为‘低碳生活’方式的践行者,使我们的校园将更加‘低碳’、更加绿色!我们的地球将更加‘低碳’、更加绿色!”并且通过活动让同学们全面认识低碳,形成低碳意识。

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7篇

论文关键词:资源环境 资源与环境法 课程

论文摘要:目前,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已经在资源环境类专业中开设,这门课程虽说是法学类专业的核心课程,但是对于资源环境类专业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利于丰富教学授课形式,有利于学生了解常识,有利于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有利于完善资环类专业的科学体系,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等等。

一、引言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世界人口的迅速膨胀,全球的环境急剧恶化,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比如:土地的退化,水资源的缺乏,大气污染,温室效应等……中国作为全球的一个发展大国,更是面临这样的环境问题,我国的水土流失面积已达到了367万平方千米,并且还在增加。荒漠化也在迅速扩展,每年由于酸雨的破坏造成50亿美元的损失,并且殃及其他相邻的国家。1997年,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每年由于水、气的污染,经济损失高达540亿美元,这还仅仅只是间接损失。若是更为详细全面的考虑,直接经济损失2-3倍,甚至10倍。环境问题影响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和健康,国民尤为关注。为此,我们国家将保护环境制定为一项基本国策。

资源与环境法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一种边缘学科,也是交叉学科。其内容涵盖了伦理,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知识,所以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是很有必要且具有意义的。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的作用

(一)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帮助大学生了解环境法常识

资源环境法中有许多基本的常识问题,人们通过资源环境法了解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的行列中来。了解了这方面的常识,详细分析我国目前的环境问题如此恶劣,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的积极

意义。

(二)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强化学生的环境法制教育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强化学生的法制教育。环境问题如此的严重,进行保护和管理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法律手段用其强制性,权威性等特征,成为主要手段。当代大学生应该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更容易的约束其破坏行为,在高校开展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三)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助于完善资源环境类专业的学科体系

开设资源与环境课有助于完善资环类专业的科学体系,资环类专业课程开设多方面学科,而资源与环境法内容与其密切相关。如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农用保护,总体规划等解决环境问题,涉及了自然科学的诸多领域。要加强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相关知识学习……要想保护环境,纯粹的自然学科知识远远不够,因为它涉及到了人口、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所以,社会科学的知识学习也是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以及资源与环境法教育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改变,法律意识,知识水平等能力的提高等重要作用。资源与环境法应该作为高校的一门必修课开设,去增强大学生的保护环境的意识。

(四)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  人类要可持续发展下去,必须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大学生扮演着主要角色,通过开设资源与环境法课程树立大学生价值观、环境观、伦理观。积极开展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而如今,许多高校正在扩招,校园就得增设面积,校园就得规划,其中包括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多方面的措施,引导大学生保护环境的意识。比如说,爱护花草树木,垃圾分类投放,尽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节约用水,用电等等。在实践过程中养成保护环境的日常行为习惯。

(五)开设资源与环境法有助于优化校园环境,创建“绿色大学”

“绿色大学”的创建,需要我们每个人自觉的保护环境,保护我的的校园。在环境幽雅,有着丰富文化底蕴的校园环境下我们能够更好的学习知识。古语曾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创建好的校园环境,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和谐价值观有机的结合,也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不可以只让创建“绿色大学”只注重形式,要付出实际行动,让校园成为学生们发展的良好平台。

总之,在高校中开设资源与环境课程非常有必要。在资源与环境法课中,有些比较抽象的理论,所以可以采用非富多彩的方式授课,寓教于乐。大学生代表着祖国的希望,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的改善,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在我们加大立法执法和宣传力度的同时,在高校的教学过程中,加入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改善客观生态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蔡守秋.论环境安全问题[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1,(5).

[2]才惠莲,王宗廷.高校环境法制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1).

[3]金瑞林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第8篇

【关键词】生物教学;环境保护;教学

在生物教学中开展环境教育有其教育内容上得天独厚的条件和优势。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来发挥生物学教学的环境教育功能呢?

一、挖掘教材,拓展延伸,形成环境科学知识体系

在生物学教学中环境教育的内容确定的基础环节,就是需要挖掘教材,归类整理,适当拓展延伸,形成一个适于环境教育的环境科学知识体系。第一,凡属直接讲授环境保护知识的部分,应该讲清讲透,使学生务必掌握。第二,凡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内容,可作一些必要的引申、拓展和补充,使之与环境保护有机联系起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第三,有些内容表面上与环境教育似无关系,但仔细分析实际上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教师应该通过适当的方式揭示这种内在联系,使学生联想到环境问题。

在构建环境科学知识体系时,选用本地区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正反案例作为教材的结合点嫁接到知识体系中,能起到画龙点睛、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教学中,笔者从拓展延伸的要求出发,带领学生利用节假日到生产生活第一线调查,学生据此写了许多有关环保内容的小论文,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二、以知识教学为载体,培养良好的环境道德

开辟生物科学的德育论坛,挖掘其中蕴含的价值理念,是生物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物学教育改革自我完善的必然选择。人类生存的环境是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方面构成的。学校开展的环境教育基本上属于自然环境范畴,但其中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道德价值,即提高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并唤醒他们的环境道德良知。在环境教育中,环境科学知识教学是基础和载体,环境道德教育是重点和升华。以知识教学为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环境道德,是环境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环境道德的培养,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形成正确的环境道德观念。环境道德观念是人们在环境问题上对是非、好坏、荣辱的认识和判断,它决定了人们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和对生态环境的行为方式。学生一旦有了道德观念,就会有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因此,形成正确的环境道德观,是培养学生环境道德的前提。在生物学教学中,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适时教育学生用正确的观点看待自然,真正认识到人与自然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如在“生态系统”的教学中,通过对食物链和食物网的各种生物组成成分的动态分析,使学生认识到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规律,以及生态平衡的道理,从而使学生更清楚地意识到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人们只有遵循自然规律,自觉有效地规划和约束自由的活动,人类才能得以持续健康的发展。

(2)训练学生的环境道德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具有道德观念和道德情感的人应该有道德行为。但也不尽然,有时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会出现背离现象。由此可见,道德行为的训练是十分重要的,是道德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生物学教学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训练和培养学生良好的环境道德行为规范。如督促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不乱仍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让学生多参加植树种花活动,参加校园绿化管理;组织学生参观园林式的工厂,了解工作人员是如何为环境保护努力工作的;让学生参加“爱鸟周”宣传活动,充当“绿色警察”,搜集废旧电池等等。通过活动,不仅强化学生的环境道德观念,更加明确了哪些行为有利于保护环境,是道德行为,应该得到弘扬和坚持;哪些行为是破坏环境的不道德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摒弃。

三、以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对学生环境法律观念的教育

在理解和感觉道德观念和道德情感的基础上,提升到法律层次上来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是完全必要和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进行环境法律观念教育,可以让学生懂得哪些行为不仅不符合环境道德规范,要受到谴责,而且也违反了环境法律规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已经颁发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是向学生进行环境法律观念教育的很好材料,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学习环境保护法应与典型案例相结合。曾几何时,闽南地区捕野生动物之风愈演愈烈,屡禁不止。政府最终认识到,这种歪风单靠道德力量是无法完全禁止的,必须运用《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制裁。我们曾组织学生观看对无证贩卖野生动物穿山甲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现场直播,同学们深受震撼和教育。

综上所述,生物学教学中环境教育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科学知识、环境道德和环境法律观念三方面。环境科学知识是基础,环境道德是重点,环境法律观念是难点。生物学教师应该在以课堂教育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课内课外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的环境教育体系中,把环境教育的内容加以消化和落实。这样才能达到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养成爱惜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品质,树立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法律观念的环境教育目的。

在上“空气质量与健康”这节课时,首先以一个人一天要呼吸两万多次,每天至少要与环境交换一万升气体,空气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们的健康,引开情境的创设,揪住学生的思维。然后以园林工人、护林员等,这些在空气质量好的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呼吸系统的发病率就低,而繁华城市的交通警察,扬尘环境中的工作人员,长期生活在空气质量差的环境中,呼吸系统的发病率就高,对此引导学生思考,接着讲述空气中的污染物不仅可以引起呼吸系统的疾病,还可以通过呼吸系统进入血液,引起其他系统的疾病,让学生认识到空气质量与人的健康息息相关。

之后,让学生们从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分析当地空气被污染原因,汽车、摩托车等产生的尾气;冬季取暖时煤炉排放的煤气;垃圾柴草焚烧时产生的烟雾……学生你一言我一语,注意力都在寻找自己身边空气被污染的原因上。

最后,让学生思考,有哪些措施能防止空气污染,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学生各抒己见,发表自己的看法,例如外出尽量骑自行车,研究不加汽油的汽车,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不用煤炉,不焚烧垃圾,按时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场所,养成节约的习惯,重复利用资源,尽量少产生垃圾,开发无尘粉笔,发明能吸粉尘的板擦,扫地时先洒水然后清扫,减少扬尘,不过度装修,常开窗,通风换气,咳嗽、打喷嚏时遮住口鼻……学生通过讨论,逐渐明白,改善空气质量的根本措施是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学生还根据学过的生物学知识,认识到植物有吸收多种有害气体的作用。所以,植树造林种花种草,是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那么,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保护环境的意识,爱护身边的花草树木,多种花种草,大力植树造林,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护环境,保护空气质量。

现在,我国政府非常重视环境保护,治理空气污染的力度越来越大,不仅在几十个城市通过新闻媒体定期空气质量报告,还通过各种措施来改善空气质量,开通“12369”环保热线,在农村禁止焚烧,每年的5月31日是无烟日,9月22日是无车日,研制环保节能的电动车,开发新能源……

中学生物课是一门自然学科,必须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寓思想教育于知识教育之中,寓环境保护教育于生物教学之中,寓保护空气质量教育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之中,使学生养成强烈的环保意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

参考文献:

[1]闫勇霞.《 浅谈农村初中生物教学中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中学教学参考》,2011

第9篇

关键词: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当人我们不断反思、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时候,环境、能源、人口等方面的生态危机早已成为全社会不得不面对和必须要解决得重大问题了。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是青年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高校的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建设,影响和决定着大学生基本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形成和确立[1]。从目前高校德育教育的实际状况来看,德育教育的内容存在滞后于时展的问题,加强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树立新的教育理念,注重对大学生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引导,是高校德育工作所面临的新课题。

一、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现状

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是一种新型的道德教育活动,是高校的教育工作者从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睦相处和互惠共生的生态道德观出发, 启发、引导大学生树立为了人类长远利益和更好的享用自然、享用生活,自觉养成爱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相应的文明习惯[2]。目前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现状并不乐观。论文参考。大部分高校虽然开设了有关环境保护之类的相关课程,但总体来看,学生的生态伦理道德观念淡薄、行为缺失,生态伦理道德知识贫乏。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观念存在局限性

传统德育教育观念以学生“达标”为工作的致力点,忽视对学生道德能力的培养,当学生离开特定的德育环境,面对新的问题和情况时,不易做出准确的道德判断,不能实施正确的自我教育。在这种观念指导下的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基本停留在知识的传授上,没有自觉地把其纳入到德育教育的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里,更谈不上对塑造“理性生态人”最为重要的情感体验、习惯养成及价值观的培养。大学生生态伦理道德意识淡漠,对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缺乏深刻的认识,生态道德行为缺失,逐渐成为影响校园、周边环境乃至社会的一个问题。

2、教学指导思想缺乏全局性

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高校普遍增添一些新兴的、着重于应用性的知识或专业,但结果往往又局限于适应性的增加和知识面的扩大,缺乏全局性的指导思想。当人们在应用领域出现了某种新技术,并意识到它可能产生的社会伦理或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对人类构成威胁时,才迫不及待地进行道德教育的补课。正因为如此,当人们看到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危及到自身的生存,而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不能完全起作用时,才会想到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缺乏前瞻性、全局性

3、师资队伍与教材建设存在薄弱性

由于生态环境科学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因此大部分高校在某些相关专业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缺乏专职的师资队伍和专门的教材。大部分教师没有受过专门的生态环境知识教育的培训,知识缺乏系统性;在教材方面,没有材和教学大纲,现行教材缺乏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意识和内容,过于注重知识性、理论性、系统性,在趣味性、实用性和指导性方面不足。高校一般以环境专业或理工专业的基础课程类教材为主,缺乏系统的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教材。学生不可能接受全面的、系统的生态伦理道德观教育。

4、大学生在生态伦理道德问题上的价值取向上缺乏一致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利益主体、利益观念的多样化,各种思想文化思潮的激荡带来了思想观念传递的多维性,大学生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实效性面临着挑战。主要反映在学校的一元价值倡导与现实社会多元价值取向的冲突上,也反映在学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与社会环境相脱离、与受教育者心理需求相脱节等诸多问题上。论文参考。大部分高校都缺乏系统地与社会大环境的交流互动,许多大学生没有形成坚定的生态伦理道德信念,当学校教育与社会现实利益发生碰撞时,大学生在生态道德问题的价值取向上便发生转变 [3]。这种学校教育与社会现实不和谐的“两张皮”现象,给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面对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上午措施加以改进,“面向未来”的教育目标就难以实现。

二、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生态善恶观教育

即形成对社会和自然善与恶的观念。法国思想家阿尔贝特·史怀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原则,明确提出了“善是保持生命、促进生命。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这是必然的、普遍的、绝对的伦理原则”[4]。这一原则告诉人们:尊重生命、热爱自然的行为,就是善;反之,就是恶。生态善恶观的确立,能帮助人们以大自然的真善美为善美的标准,并为努力追求真善美而行动。

2、生态正义观教育

即树立维护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的正义原则。生态正义是指个人和社会集团的行为原则符合生态平衡的原理,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符合世界人民保护环境的愿望和全球意识,符合“只有一个地球”的全球共同利益。它倡导可持续发展观,保护野生动物,植树造林的正义行为,反对破坏生态系统,毁灭物种,污染环境的非正义行为。它要求人们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坚持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实现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和谐统一。

3、生态良心观教育

即树立爱惜自然,保护生态的善良观念。是指人们对生态环境、对大自然中所有生物的责任感、同情感、荣辱感,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为自然界所有生物负责。它能唤醒人们反思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增强人们对大自然的美感、道德感和理智感,选择适合生态道德的行为,并监督他人行为,以此激励人们保护环境。

4、生态义务观教育

即养成主动、自觉地对社会和自然的责任感。人之所以要尽义务,是因为人类与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社会、国家、家庭的命运息息相关。同样,人是地球生态系统的人,地球环境与人类息息相关,这就决定了人类的生态义务是人类对自然环境应尽的责任,也要通过道德自律内化为人的内心信念,从而树立对生态的责任感。

5、生态意志观教育

即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生态意志能促使人们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把按照生态道德动机所决定的生态道德行为坚持下去,成为克服在爱护自然、保护自然过程中遇到困难的重要力量。

三、强化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

1、加强生态伦理道德实践环节,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学校应积极组织、支持大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诸如生态调查,环保签名,公益活动;利用“植树节”、“爱鸟周”、“地球日”、“戒烟日”、“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纪念日,在校园举办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宣传和普及生态伦理道德,增强大学生对保护自然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陶冶其道德情操;还可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围绕“关爱生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主题,举办摄影、征文、演讲、绘画等比赛,宣传环境保护的科技知识、法律法规,提倡绿色消费,使生态伦理道德深入人心。

2、通过课堂教学环节进行直面教育

日常教学是宣传和普及生态伦理道德的主要途径。论文参考。在各类课程的教学中,教师都应积极主动地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和教学特点,适当增加和补充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如在哲学课中,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在法律基础课中适当进行环境法规的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课中要补充生态伦理道德的教育内容。此外,还可以通过开设“生态伦理学”、“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学”、“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公共选修课来普及生态知识。

3、加强校园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绿色大学”

美的环境可以陶冶美的心灵,绿色校园对学生人格完善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生态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起着催化作用。学校作为一个小型生态系统,应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生态伦理的要求。在校区建设上应充分运用生态学原理,根据学校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运用原有的资源和条件,使用符合生态标准的清洁环保设施与材料,提高校园绿色覆盖率,使校园的兴建与自然环境的改造形成良性互动,激发学生的环保热情,培养学生关注环境,保护环境、创造环境的意识、态度和情感,促进绿色行为的形成。

4、编著系统的生态伦理道德教材,培训专职教师

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教材应体现生态伦理和可持续发展有关理论的完整性,使大学生真正了解到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挑战,意识到环境保护对于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树立崇尚自然、尊重自然、珍惜生态、保护环境的高尚道德情操;培训可以从事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是进一步加强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必要保证

总之,在高校中普及生态保护知识,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道德意识,努力形成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价值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存共荣,达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共同进化是高校生态伦理道德教育的最终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1]马桂新.环境道德教育[M].科学出版社,2006(10);288

[2]王世民.高校生态道德教育刍议[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2003(3): 55.

[3]安德智等.伦理道德理论探索 [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268~276

[4]阿尔贝特·史怀泽 (陈泽环译).敬畏生命[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 127.

第10篇

【关键词】语文教学绿色环保爱护环境保护生态

环境是一切自然资源的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我们也应注意到,在我们努力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的同时,其实也在不知不觉中加速破坏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我们所有的进步,很多都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得的。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已使人们深深感受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保护环境已经成了全世界普遍关心的问题,成了全世界的共同行动。因此,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树立环保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小学新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环境教育是人文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语文教学的重要一环,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应将环境教育渗透到教学中去,寓环境教育于语文教学之中,让环境教育在语文课上绽放异彩,成为语文教学的靓丽风景。

作为语文教师,应该如何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培养孩子的环保意识,让环保之花永驻孩子心田呢?我在平时的教学中是这样做的。

一、寓环保教育于教材感悟中

小学语文新课程教材中礼赞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讴歌人与自然的和谐的篇章有很多,这些篇章无论是内容还是插图都编得非常地美,教师就应创设一定的情境,带学生进入如诗如画的大自然,使儿童的心灵获得美的感受,从而激发出他们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情感。课文《鸟的天堂》讲述的独木成林的大榕树,树林中栖息着成千上万只白鹤、麻鹤、灰鹤和其它鸟雀。白鹤、麻鹤朝出晚归,灰鹤则夜作昼息,它们相互更替,井然有序,构成了一个蔚为壮观的“鸟的世界”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景。 《海底世界》、则将视线转向蓝色的大洋深处,景色奇异、物产丰富。……这些课文语言优美,文辞精彩,犹如一幅幅画卷,让人陶醉,使人遐想。品读这些课文,仿佛让人呼吸到榕树的清香,聆听到百鸟的争鸣,目睹到 海底的奇异,感受到自然带来的心旷神怡。教学这些课文,教师要坚持以读为本,凭借语言文字反复朗读,充分激起学生向往和神游的美好心愿,加深内心体验,获得真切感受。并由此展开想象,投入课文描写的自然境地,在心灵上获得审美享受。从而热爱自然家园的殷实和美妙,并深知在地球上,人类,植物和动物,是一个相互依赖的‘生物圈”,“朋友圈”,彼此共存共荣。

二、寓环保教育于日常活动中

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除了在课堂上精于渗透外,教师还应该抓住时机,结合课文内容开展一些环保小活动,以促进环境意识的增强。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培养学生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如在执教低年级课文《爷爷和小树》后,我布置了这样一个作业,让学生回到家里动手和父母同种一盆花。从生活细节入手,融入环保意识。学完《哪座房子最漂亮》后,面对我们朝夕相处的美丽校园,身先示范,主动和学生一起打扫校园卫生,拾捡小吃袋、纸屑等垃圾,给花坛除草,并让班级学生办了以“美化校园,人人有责”为主题的手抄报。如:学了《鸟的天堂》后,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感悟写一个小小的心愿,班级还共同制定一份绿色环保宣言,并动手制作一些环保绿标语,如给校园草坪制作环保标语:别踩我,我也怕疼!!在室内张贴一些具有提示作用的环保标语: 保持清洁!勿乱扔垃圾、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使学生在运用中学语文,在学语文中学习环保知识,从小事做起,爱护环境,保护生态。

三、寓环保教育于语汇教学中

语汇积累教学是低年级语文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把环保教育贯穿渗透到语汇积累教学中。在收集有关动物的词汇如狮子、熊猫、大象 老虎、猴子、鹿、蛇、狐狸、熊等动物的活动中,使学生认识熊猫是仅生存在中国的濒危动物之一,我国特别重视其保护,设立了专门的保护区。像孟加拉虎、象等一些濒临灭绝的动物,世界各国都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只不过我们常能见到的动物,可能是在动物园中,甚至生活在笼子里,为什么不让它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它们的家园里呢?从这些语汇教学中,可以教育学生爱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思考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如何和谐相处,共同生存发展等问题。

四.寓环保教育于作文教学中

作为教师,作文教学只是传授些作文技法,注重于技巧的训练,而对思想教育环保教育注重不足,这是不可取的。翻开中国文学史册,在星光灿烂的文学长河里有多少诗人墨客,用手中的笔书写了讴歌自然,咏叹人文的千古绝唱和不朽名篇,如李白在诗中写道:“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秀美的大自然如一幅画展现于我们面前,从而激起我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激情。杜甫的诗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色彩绚丽,真实描绘出了初春的明媚景色。作文课上,我引导学生以前人为榜样,激发学生对祖国山水的热爱,对大自然的热爱,从而提高环保的意识。另外,我还要求学生用手写环保文章,从而加强对环保内涵的理解。作文课上,在文章题目拟定、选材等方面,倾斜于环境保护。如我多次在班里开展了以环保为题的作文竞赛,像《争做环保小卫士》、《还我绿色》等,在平时学生的日记写作中,我要求学生注重环保,多写环保。在语文研究性学习中,让学生多方调查研究,撰写出“环保”调查研究报告或论文,对写的好的调查报告和论文在班中展示,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实践证明,在作文教学中注重环境教育,不但提高了学生写作技巧,为学生选材提供了素材,而且还培养了学生环境保护的意识,从而提高了学生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寓环保教育于危机意识中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国际贸易环境保护

一、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为了经济发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贸易自由,为了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国际贸易,两者之间存在冲突。亚历山大O基斯说:”在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对立的趋势:一方面是为了环境保护控制某些国际贸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为了自由贸易取消所有贸易障碍的愿望。”所以,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冲突表现为下面两种具体的形式:

(一)国际贸易对环境保护的限制影响

当代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寻求贸易自由,减少各种各样的贸易障碍,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最佳地利用世界资源。贸易自由化可以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贸易自由化要力求扫清各种贸易障碍。但贸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则会造成生态资源的过度开发,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发达国家利用大国优胜和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推行环境殖民主义,发展中国家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这是建立在对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的基础上,是用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作高昂代价换来的,而发达国家却以低于实际资源价格的(即没有考虑环境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购买初级产品。

其次,新一轮环境侵略将使环境安全面临新的威胁,长期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和危害环境的工业,设备,产品和有害废物,进行环境侵略(也称生态侵略,生态殖民)。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国家遭受环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制约

正是由于贸易自由带来了新的环境问题,所以整个国际社会都试图在贸易中考虑环境保护,来协调好贸易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体来讲,是在贸易规则中考虑相关环境因素,在环境规则中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进行规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国际贸易。这样,环保措施在实现其环境保护目的的同时,对国际贸易必然构成一定的障碍,其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构成的法律障碍

首先是国际法中与环境有关的贸易规则。这类条约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的,在规定贸易规则的同时考虑了相关环境因素。最为典型的是GATT第20条。其次是国际法中与贸易有关的环境规则。这类规则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规定了影响环境的有关贸易规则。

2.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设置的经济障碍

第一,课征环境进口附加税。进口国以保护环境为理由,对某项产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进口关税外,还另外加征税款。第二,绿色壁垒。它是进口国以保护国内的环境,人民和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这些根据WTO,GATT的相关规定的条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约束国际贸易的隐蔽壁垒。第三,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制裁措施。

3.各国环境保护对国际贸易形成的行政障碍

各国为保护本国环境会制定一系列环境管制措施,环境管制是指为环保目的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各个国家实施环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护环境为名,征收环境进口附加税。第二,采用强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进口,其依据是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国的环境要求。第三,推行国际标准,即对未达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环境标准的产品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第四,政府环境补贴。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经济原因(如因经济困难商无力支付污染防治费用)而对厂商进行环境补贴。因此,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制定的环境法规和贸易规则构成了环境管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随着环境贸易政策的增多,环境管制措施日趋多样化,由此引发的贸易问题也日益增多,从而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实质

(一)利益的冲突

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时达到是一种表面上的冲突,更深层的冲突是南北国家之问的冲突;是南北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水平上的差异所造成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上的冲突。发展中国家尚处于工业化的过程中,希望扩大对外贸易特别是出口贸易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尽管过量开发自然资源可能破坏环境,但这些国家迫于贫困很难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而放弃出口收入。另外,它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环境法规极不健全,环境标准相对低下,且无力支付改善环境状况的高昂费用。发达国家已完成工业化过程,环境污染的一度加剧,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迫使这些国家逐步完善其环境法规,在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的环境标准和环境措施。所以,环境与贸易之问的冲突其实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意识基础上的不同利益的冲突。

(二)规则的冲突

国际上环境与贸易争端日益成为焦点,案例之多,种类之多,是空前的。这里还有一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规则仗,各种各样的规则为争论的各方所援引。而规则的模糊性、规则的不协调正是造成冲突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各自的环境标准截然不同(其中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相对严格),难以协调,从而导致发达围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环境保护与追求贸易自由上矛盾更趋尖锐复杂。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保护环境是目前国际社会的人趋势,将环保措施纳入到周际贸易的目标和规则中,发达国家的这一行为似乎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但发达国家同时又运用各种规则中的例外规定来为自己辩解,规则的原则性、模糊性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这就需要国际社会从全局考虑问题,综合考虑问题的各个方面,以求规则的协调统,减少因规则不协调引起的纠纷,加强规则的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三、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协调

㈠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法律协调途径:

1.不断完善国际法

首先,赋予发达国家更多的国际义务。根据圈际环境法上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赋予发达国家在环境保护上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各国负有保护全球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存各国之间,丰要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这个责任的分担不是平均的。一方面,发达国家要对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物质的生产、排放进行控制,率先采取相关措施,列出时间表,而适当给予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当在技术、资金上给予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资助。所幸的是,这些已经在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协定中有所体现,也引起了同际社会的共同关注。

其次,标准的协调。我们应当寻求产品标准的协调。产品标准的高低表明一国在制度选择上是环保优先还是贸易优先。环保优先会阻碍贸易,贸易优先会降低某些国家的环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围内,产品标准的协调也显得尤为重要。

2.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发展,在协调环境与贸易关系上,除了国际法的完善,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内法也应作相应调整,把国际法、多边协议的内容以国内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履行国际义务。保护环境不能以经济”零增长”为代价,应当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实现发展与环保的双重目标,所以要完善环境贸易法规,在环境立法中积极考虑外贸行为,在外贸立法中考虑环境管理;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实施ISO14000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资法规:等等。通过这‘系列措施协调好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关系,达到环保水平和贸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决争端机制,环境与贸易的冲突源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冲突,且这种冲突短时期内不会消失。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环境与贸易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这两者必然会发生交叉和冲突,并最终协调融为一体,但这个协调过程也是漫长的。所以,现阶段,一旦发生冲突,还是要有相对完备的救济机制,妥善解决环境.贸易纠纷与争端,促使两者走上良性循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地球环境,实现全球的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超级秘书网

(二)国际贸易与环境保护冲突的经济协调途径:

首先,广大发展中国家要立足于本国,加强彼此之间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发环境无害技术,环保工业产品,实行倾斜扶持政策,发展绿色经济,以科学技术为推动力,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等等,来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同时要抓住机遇,加强与发达国家繁荣交流合作,借鉴吸收其先进技术与经验,争取早日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其次,改变旧的、不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只有本着建立新的,平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思想,各国共同努力,调整现行多边国际贸易制度与多边环境条约之间的关系,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和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实现,因此发达国家应从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发展中国家在内外因素的双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经济状态,提高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参加国际社会有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会议,争取与发达国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环境贸易政策,措施,保证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贸易壁垒,或不利于其本国的环境保护。

最后,尊重各自的国情,区别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冲突在许多场合下,其本质上都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关系。作为发达国家,其已经渡过了发展与积累的阶段,在经济上处了二有利地位,因此,在面临环境危机时,对环境问题有更多的倾向性措施,甚至不惜减慢发展的速度。而在发展中国家,其正在进入艰苦的发展阶段,甚至有些国家还在为国民的温饱问题苦苦挣扎,因此生存才是其第~要事,面对环境问题其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在解决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冲突时,要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实际国情,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第12篇

论文摘要:环境税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我国现行环境税费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未体现资源环境的稀缺性和价值性,难以达到预防污染、保护资源的目的。为有效发挥环境税的调节作用,需要以生态理念为基础,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以环境友好的方式来设计我国的环境税法律制度,依法确定环境税税种、税率、纳税人、征收征管规程和优惠政策等。

当前,人类环境正遭受日益严重的破坏和威胁———气候变暖、大气污染、资源枯竭等。从经济学上讲,环境污染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外部不经济的典型表现,为了克服这一市场机制的缺陷,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开始求助于环境税,希望通过税收手段达到保护环境资源的目的。现代法治社会中,我国已明确规定了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环境税作为集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以及法律性于一体的强制性手段,也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目前专家学者们从经济角度对环境税的研究已经很多,但是如何通过法律来构建和保障环境税收体系却研究甚少。本文将对环境税法律制度作以粗浅的探讨。

一、构建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的政策性基础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曾呼吁:“各国应制定关于污染和其他环境损害的责任和赔偿受害者的国家法律”,“考虑到污染者原则上应承担污染费用的观点,国家当局应该努力促使内部负担环境费用。”许多经济发达国家据此先后建立起有关防止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专门性税法[2]。我国在《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中指出:“各级政府应当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中国21世纪议程》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运用经济手段,促进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战略中指出:“按照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国家将着手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补偿收费政策和环境税收政策。”虽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税,但是,根据这些政策性要求,已在相关税种中规定了一定的环保税收措施。

如今我国已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国,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规则的要求完善国内的法律制度是我国必须履行的一项国际义务。根据《GATT》第2条的规定,缔约方可以在国民待遇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环境计划自行决定对进出口产品征收各种旨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税收。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有专门的环境税,而我国在此却是空白。结果可能会导致那些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外国产品轻易进入我国,而我国企业的产品进人别国时则会面临征收环境税的境遇,这对我国非常不利[3]。为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和规则,也为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以及企业利益,环境税立法应提到日程上来。对此,我国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和政府采购等政策体系”;“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经济综合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等。这表明,我国也十分重视环境税等经济手段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功能。

“政策与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连续体,而不是两个孤立的阶段。政策发展后,法律即应随后而至,法律法规是政策在制定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后的归宿。”这些政策性的要求为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法律制度提供了支持。

二、我国环境税费制度的问题分析

我国现行的税制中,涉及环境保护内容的措施散见于某些税种的规定中,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车辆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关税等。如:在消费税中将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在企业所得税中规定了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奖励措施,例如《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这些规定的确起到了改善环境的作用,但是,税收手段在环保中的效用性却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

究其根本原因,是在我国还没有形成专门的、独立的环境税,专门的、独立的环境税是应该体现环境价值的,是以环境保护为直接目的的。环境资源的效用性和稀缺性决定了环境的价值性,而进入市场交易则是其价值得以实现的社会基础。同时,环境资源又具有公共性,单凭市场机制不可能使公共物品的生产和利用达到社会所需要的最佳状态,低成本甚至无须成本的自由取用方式必然驱使市场主体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尽可能多地占用资源,同时又肆无忌惮地向环境排污,这就需要国家公权力的介入,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对污染环境的行为和自然资源的市场流动及合理配置进行干预。因而,环境税体现的应该是环境的价值。可是,现行涉及环保内容的税种并不是以环境价值为基础的。以消费税为例,它的设立主要为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的,不是直接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相关税率(税额)在最初确定时并未充分考虑到这些产品的消费所产生的环境外部成本。因此它没有把容易给环境造成污染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如煤炭和其他一些大气污染源等。这就决定了我国当前的税收政策不可能像国外直接以环保为目的的环境税那样,在控制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方面取得显著的效果,它只能对环境保护起到微弱的补充性的作用。

除了含有环保内容的相关税制外,我国还将收取排污费作为控制污染的主要经济调节手段。我国《环保法》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征收的超标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一方面,对排污活动收费必然加大排污者的财务负担,从而促使排污者为减少排污费开支而减少排污,另一方面,收取的排污费可以用来治理污染。这似乎起到了有效防治污染的作用。但是,换个角度考虑,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是承认了污染的不可避免,并让污染者以“付费”的形式取得了污染环境的合法身份,使得排污者心安理得地认为是花钱买污染,而不采取其他预防性措施控制污染。这是建立在“污染不可避免”的认识基础之上,采取“命令—控制”模式治理污染的模式,是典型的“末端控制”思想的体现。而环境税是基于庇古的“外部效应内部理论”,使企业承担环境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促使企业改变生产方式,预防污染的产生。显然,排污收费制度与环境税的精神是相悖的。那么,我国就应加快环境“费改税”步伐,通过立法的方式开征专门的环境税,以充分发挥税收在环境保护中的调节作用。

三、环境税法律制度之构建

一些发达国家都将税收等经济手段作为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将环境税引入其税收体系。经过不断的发展,已由分散的、个别的环境税发展为比较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体系,并且被广为运用,效果良好。实施比较成功的有美国、荷兰等国家。如美国通过其完善的环保立法,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环境税收政策体系,其环境税大致有十类,即氯氟烃税、形成“超级基金”的税收、形成漏油责任基金的税收、形成地下储藏罐泄漏基金的税收、形成废弃矿井再利用基金的税收、对空气污染课征的税收、开采税、高耗油车税、煤炭税、环境收费,此外,美国联邦和州法律中还规定了环境税收优惠政策;荷兰政府为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同时也为了筹集环保资金,推行了各项环境税收政策,其税种主要包括燃料税、能源调节税、铀税、水污染税、地下水税、废物税、垃圾税、噪音税等,环境税的收入主要用于环保支出,由荷兰环境部来负担掌握,实行专款专用。

根据控制污染、保护自然资源的现实需要,借鉴国外环境税制度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和税制改革的趋势,对我国环境税法律制度作如下构想。

(一)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1.以生态理念为基础

税收活动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传统的税法更多关注的是税收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作用。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环境税则是要在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基础上促进经济发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讲到“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这就要求我们构建环境税法律制度时,不能仅考虑到经济发展,“而更应该关注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自然环境,牢固树立环境本位的思想”,“从生态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建立有利于环境和资源的合理的税收结构。正如国外正在进行的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理念的环境税收改革那样,把税收负担“从经济产品转移到环境破坏方面”;“从有益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如就业、投资等,转移到那些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如污染、资源耗竭和浪费等”。从而构建一种以生态理念为基础、体现环境价值的环境税法律制度。

2.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制定政策、法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可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理论,其实质是要求“经济的持续发展既不能忽视环境的制约因素,更不能建立在破坏自然资源的基础上”,“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行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因为“制度是一个社会中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相互关系而设定的一些制约”。环境税是要通过税收制约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之一。因而环境税法律制度在税种的设置和纳税环节的选择、税率的设计,以及环境税收的专款专用和补偿等方面,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使环境税能为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发挥引导作用。

3.以环境友好的方式调整税制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惠共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一次提出“环境友好型社会”。《纲要》的这一规定将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产生良好的影响,推进环境法制向环境友好: 型方向发展。环境税法律制度也需要在生态文明理念下,体现人类对环境的“友好”,以一种“环境友好”的方式调整环境税制。例如对一些容易造成污染的产品和行为征税,从而降低污染、减少资源使用量,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二)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1.税种

基于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税,在税种的设计上,应立足于开征各种环境税(主要是对污染物和污染行为征收污染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征收资源税),同时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完善现有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相关税种。

(1)污染税。污染税是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或有污染的产品的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它主要是调节污染行为,控制污染物的产生,是一种最能体现环境税本质的税种。具体的内容包括:对废气排放征收的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硫税,对废水排放课征的水污染税,对垃圾排放课征的垃圾税。二氧化碳税是根据油、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等燃料中的含碳量而征收的一种税目,目的是抑制产生二氧化碳的燃料的使用,促使释放二氧化碳的企业改变生产工艺和流程,采用清洁生产方式。二氧化硫税是对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征收的一种税,是为了督促生产者采用污染控制措施减少二氧化硫的释放,进而转向使用含硫量低的燃料。水污染税以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经营者及城镇居民排放的含有污染物质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为课征对象。垃圾税不仅是对企业排放的工业垃圾征税,而且还应对家庭排放的生活垃圾征税,改变只象征性地征收卫生费的做法,为收集和处理垃圾而筹集一定的资金。总之,征收污染税的意义在于促进企业和个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刺激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使用节能生产技术和清洁工艺,把排污量降到最低。

(2)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征收的一个税种。我国目前的资源税是以资源的销售量或使用量为计税依据,以土地、耕地、矿产资源等部分资源为征税对象的。从保护自然资源的角度看,这种模式是不合理的。资源税应从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促进或限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角度重新设计,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和实际价值性。首先资源税应尽可能涉及所有应该给予保护和节约的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海洋资源、动物资源等。如果考虑到目前的征收管理能力还不足以对所有资源征收资源税的话,至少应当将目前高消费比较严重的可再生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纳入征税范围。其次是将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由销售量改为开采量,而不论是否从资源开采中获利。这可使企业开采后而无法销售的或自用的资源也成为应税资源,增加企业的成本压力,改变其不计成本滥采滥伐的粗放式生产经营模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开采和浪费。

(3)完善消费税。现有税收体制中的消费税的职能是调节消费结构、抑制提前消费。在当前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时期,应以生态的理念,对消费税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使其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充分的作用。将对环境容易产生影响的产品征税,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方式,减少对环境不友好产品的消费使用,倡导健康消费、绿色消费,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完善消费税的基本思路有:将电池和餐饮容器、塑料袋等一次性产品纳入征税范围;为减轻大气污染压力,可考虑增设煤炭资源消费税税目,对清洁型煤炭则免征消费税;将汽油和汽车类征税项目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税种,实行含铅和无铅汽油的差别税率,抑制对含铅汽油的消费;在农业发达地区征收化肥和农药税等。

2.税率

税率是衡量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心要素。因而环境税税率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笔者以为,应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税率往往是相互冲突的目标和利益集团之间妥协的反映,那么,环境税率的设计应遵循公平、效益原。一方面要达到控制排污、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一方面又不能抑制社会生产,为治理污染付出过高的代价。其二,环境税的税率不能高度统一。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自然资源的分布量不同,环境污染的程度不同对清洁环境的要求不同,因而环境税税率的确定应从各地实际出发,将各方面因素结合起来考虑。其三,环境税的税率要适时调整。环境税的税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需资金不断调整具体的环境税税目的税率。主要依据是治理污染的技术不断提高,用于改善环境的成本就会降低。体现了税赋与污染相适应的公平原则。其四,应实行定额税率。基于废物排放的特点以及税制的简化、便利原则,环境税的税率结构不宜过于复杂应尽量采用定额税率,如荷兰除燃料税外均实行定额税率美国、瑞典等国都采用定额税率。

3.纳税人

纳税人是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主体。建立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必须要将纳税人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依据我国环境税税种的设计,纳税人的范围大体包括:实施污染环境行为、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或个人;开采、利用应税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消费列入环境消费税范围的消费品的单位或个人。

4.征收征管

环境税的征收征管制度直接关系到环境税实现的有效性,因而在这一制度的设计上必须处理好几种关系和问题。

第一,处理好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关系。环境税是以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行为等为征税对象的,它需要对排污种类、数量、浓度以及资源的开采量等进行测定,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环境税收不能像传统税收那样仅由税务部门就可以独立完成。它必须由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其专业技术进行监测,为税务部门提供各种资料,然后由税务部门计征税款,并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因此,环境税收应实行由环境保护部门和税务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征管机制。第二,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对环境税的征收管理应坚持充分发挥中央的宏观调控职能,同时又有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的原则。在征收方法上,可以采用源泉扣缴、定额征收法和自然申报法进行征收。纳入中央财政的环境税收主要用于全国性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治理及其他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生存环境的环保工程的投入;地方获得的税收收入用于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开支。第三,做到专款专用。环境税收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只能用来治理污染、改善环境及其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环保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