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17:11: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态示范镇申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年生态旅游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全域旅游”战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深度挖掘生态旅游资源,大力推进生态旅游开发,助推脱贫攻坚,实现了生态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切实搞好生态旅游统计工作。生态旅游统计是生态旅游行业管理的基础内容,生态旅游统计报表是综合反映行业收入情况、为政府部门提供信息、了解情况、规范发展、制定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局在统计数据时严格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我州每季度按时将各县(市)生态旅游统计报表汇总及时上报,上报数据做到了及时、准确。全州森林生态旅游接待游客336.368万人(次),实现生态旅游收入11.77亿元。
(二)指导举办泸定第届樱桃节会。我州高度重视花卉(果类)节会活动,会同泸定县制定节会活动方案,规范节会活动审批事项。指导泸定县成功举办第十届“红樱桃节”活动。本届红樱桃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通过开展泸定旅游本底推介、泸定乡村旅游宣传、农特产品销售的等活动,接待游客2.1万人,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87.78万元。活动现场举办的“网红+N”的直播旅游带货大会,泸定花椒、高原蜂蜜、金丝皇菊、泸定仙桃汁等农特产品销售火爆。红樱桃节的成功举办,有效促进了文旅市场的复苏,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获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积极开展申报省级森林小镇、四星级森林人家工作。为推进我州生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乡振兴,我局高度重视森林小镇、森林康养人家、四星级森林人家申报建设工作。一是指导丹巴县完成第四批省级森林小镇申报工作,丹巴县甲居镇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小镇。二是积极申报四星级森林人家。州林草局按照省林草局通知要求,指导相关县(市)对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规范组织申报材料,并对各县(市)林草局审核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将符合评选条件的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上报省局。经省林草局组织专家评审,“丹巴县四亩田园酒店”、“丹巴县德孜青麦民宿客栈”、“康定市红盛枇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藏家渔庄”共3家被授予四星级森林人家称号。
(四)国家森林体验重点建设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森林体验重点建设基地按照省、州全域旅游发展总体安排,依托森林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一是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按照创建细则,积极申报材料,目前已经通过省文旅厅审核报至国家文旅部;二是率先启动“厕所革命”。坚持高起点规划,精品化建设,品牌式宣传,荣获“厕所革命十大典型景区”;三是创新设立“垃圾银行”。在景区开展“捡垃圾、兑礼品、存信誉”活动,基地环境得到彻底改善。四是旅游营销宣传持续放大。,央视对旅游复工复产先后进行了5次报道,电视台进行了21次相关报道;围绕“冰川温泉旅游季启动暨大贡嘎文旅发展联盟成立仪式”活动,整合全网媒体资源,实现以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等100家主要媒体集中,总数量达501条次。
国家森林体验重点建设基地接待游客190.5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0.95亿元。
(五)加强生态旅游游客量数据采集工作管理。根据省林草局生态旅游发展中心安排,协调推荐“亚丁景区管理局”“景区管理局”作为全国林草系统生态旅游游客量数据采集样本单位,并落实了游客量信息数据采集管理人员。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进一步把生态旅游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积极推进林草生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继续加大林草生态旅游宣传力度。以实施全域旅游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为契机,以实施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和梯度推进雅砻江、金沙江流域乡村振兴为抓手,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强化林草生态旅游宣传力度。争取在各类主流媒体上开辟森林旅游宣传专栏,提升知名度,拓展客源市场。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按照“保护先行、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的理念,以示范为引领,以龙头为带动,推动我县海洋经济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
2013年,计划总投资6.5亿元,投放人工鱼礁及石方200万立方米,改造海底10万亩,投放优质海参苗种5亿头。
具体项目包括:
1.建设1个示范区,即集团深水人工鱼礁建设示范区;
2.建设1个试验区,即林阳水产有限公司浅水海底改造试验区;
3.建设18个推广区,即在全县选择18家公司进行海底改造,其中镇5家、乡6家、乡5家、乡2家。
三、建设要求
1.项目应符合《县海洋功能区划》、《大连市海洋牧场先导区()建设规划》。
2.人工鱼礁投放要以混凝土构件礁、石方礁为主。混凝土构件礁不小于2立方米或礁体重量不小于1吨;石方礁单体块石不小于0.3立方米、单体堆石不小于10立方米。
3.整片建设规模要大于3000亩;联片建设的,单片面积不小于1000亩。
4.严禁将有毒、有害或者其它可能污染海洋环境(如扇贝壳、牡蛎壳、胶带、建筑垃圾和泥沙袋等)的材料用于人工鱼礁投放。
5.严禁在航道、港区、锚泊地、通航密集区以及海底电缆、自来水管道通过区域投放人工鱼礁。
四、项目申报
(一)建设单位必须是在我县注册的公司制企业,新增项目建设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年缴纳各种税(费)金不低于100万元,且负债合理、财务管理规范。
(二)建设单位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初审把关后统一报县海洋渔业局。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2.《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证》;
3.由资质部门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4.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意见;
5.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县海洋渔业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县发展改革局立项备案,并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
五、项目验收
由县海洋渔业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时建设单位需提供下述材料:
1.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总结);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
4.投放人工鱼礁资金决算表;
5.投放人工鱼礁海域具体坐标点(图);
6.其它相关材料(包括财务有效凭证、材质及材料来源证明、底播品种、数量规模等)。
六、支持政策及监管
1.申报通过的项目,将根据建设情况争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相应政策或资金支持。
2.县海洋渔业局负责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对支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以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为载体,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是文明新风,进一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
二、重要意义
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加力提速建设美好的重要=举措,是绿化国土与建设生态屏障、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强县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本年,按照《省绿化模范县评选条件》的有关要求,坚持“全民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工作方针,打造“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环境宜人、产业协调”的乡村,确保2013年成功创建“省绿化模范县”。
(二)创建条件
1.绿化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和村、社区,镇属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2.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和办公室,保证人员、经费、工作三落实。
3.制定规划、组织实施,制定措施、完成任务。
4.强化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5.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尽职率达到80%以上。
(三)绿化指标
1.城镇绿化覆盖率达28%以上,人均公共绿化地4平米以上,单位和新建小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2.农村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率达到相应区域标准,80%的村绿化覆盖率达到相应区域标准。
3.部门公路、铁路、江河沿岸、湖泊、水库周围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95%以上。
4.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公安五所、监狱,公共文化场所绿地率达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四、职责任务
(一)绿化办公室职责
1.开展调查对辖区绿化现状开展调查,保证调查资料、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2.报送材料
(1)政府机关负责全镇场镇绿化、农村绿化、村组公路绿化和水系绿化。扎实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护工程,加快河滩地、荒山、荒坡绿化。积极开展义务植树和发展林业事业。发展场镇和通道公共卫生、保护名木古树。制定发展规划和健全工作制度。
(2)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具有资质的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近两年的农村绿化调查资料。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近5年来造林绿化实绩表和分布图。提供3至5个农村绿化示范点,并收集展示农村绿化风貌的照片。负责指导全镇调查工作和资料汇总。负责创建工作的申报材料和宣传工作。
(3)交通部门负责提供公路、铁路绿化资料(资料参照林业部门)。
(4)水务部门负责提供河流、水库、干渠绿化资料(资料参照林业部门)。
(5)住建部门负责提供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公共绿地、小区绿地资料(资料参照林业部门)。
(6)宣传部门负责创建宣传工作,通过布标、空标、岩标,宣传单、宣传车等方式动员全民支持、参与创建工作。
(7)教育部门负责提供中学、小学绿化资料(资料参照林业部门)
(8)卫生部门负责提供医院绿化资料(资料参照林业部门)。
(9)其他部门督查办开展目标督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财政所和党政办保证工作经费和后勤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3月20日。主要工作是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开展调查、广泛宣传。
(二)摸底阶段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5月30日。主要工作是收集近5年绿化资料,开展现状调查,摸清家底。
(三)申报阶段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主要工作是参照考核标准,收集整理资料,建档自查,向县绿化委员会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四)攻坚阶段2013年8月1日至10月30日。主要工作是逐项验收,查漏补缺,专项整治,确保达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镇省级绿化模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镇省级绿化模范县创建办公室”,由和两位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各种现代工具和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动员,在全镇迅速营造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要加大对重点项目和区域绿化或整治的配套资金投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生态创建让农村换新颜
博罗县横河镇西群村学龙村,洁净的水泥路两旁,鲜艳的紫荆花挂满枝头,不远处便是大片的竹林,风一吹,清脆的响声迎风入耳。村民黄旭民拿着水管,喷淋新楼门前绿油油的草地,一脸惬意。“看看这些花草树木,绝不逊色于城市里的高档花园小区吧!”面对来访的客人,黄旭民自豪地说道。
外人的确不会想到,几年前,这里还是被村民嫌弃的“烂泥路”,村民进出都嫌麻烦,更别说有外人来游玩。可如今,经过生态创建,这里也成了热门旅游景点。“每到周末都会有大批的游客,沿村道摄影,再往上走,还有竹林、瀑布。”
西群村村委会主任张运贵介绍,西群村以山地居多,又是工业发展限制区,以前不知如何发展,自从被纳入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后,思路一下子打开了。“结合美丽乡村‘三大行动’,我们改造了上万亩桉树,种上了竹林、油茶树以及花卉,村里一下子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竹林幽海’和‘森林村庄’,绿化覆盖率已超过45%,村子美了,人气就旺了!”
据介绍,2012年以来,博罗县累计投入约17亿元,以开展“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的美丽乡村“三大行动”为重点,对农村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实现农村面貌的全面“升级”。
同样的变化也在博罗县罗阳镇观背村上演。这个地处城中心范围的村庄,曾经垃圾遍地、臭气熏天,老房子长期闲置或出租给废品店、小作坊,是名副其实的“垃圾村”。
借着惠州市“美丽乡村”三大行动的东风,观背村村委会发起大规模的清理垃圾行动,把历年来堆放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部清走。同时在村里许多角落放置了垃圾桶,并加强保洁。
摘掉了“垃圾村”的帽子,观背村又向着“壁画村”迈进。惠州市美术家协会、惠州东坡文化协会的画家受邀来村中画壁画:成语故事、古典传说、法治文化、观背风貌……400多幅、2000多平方米的壁画惊艳亮相,让原本墙体脱落、长满苔藓的老房子焕然一新。
日前,经过美化改造等工程,包括观背村在内的88个行政村被惠州市政府授予“惠州市生态村”称号。“创建制度健全、氛围浓厚、生态环境较好、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是市级生态村的基本要求”,惠州市环保局生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行政村已完成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年度任务,禁养区内没有畜禽养殖场,无涉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村容村貌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松树岗村,发展以花卉种植和水果种植为主的休闲农业旅游项目,打造罗浮山前休闲农业观光区。目前村里已整合近100亩土地,种植了多种优质应季花卉和瓜果,发展花海观光、水果采摘、农事体验等农业旅游项目,达到以“游”促“农”的发展目的。
西群村,着力优化人居环境,依托生态优势资源,针对市场需求,种植柑橘、葡萄、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乡村休闲旅游。
罗村村,村委会引导村民种植兰花、百合花等高经济价值的花卉700多亩,成为村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罗村村还保存有明清时期的古建筑,如“榜眼府”、古树等也得到了保护。
生态创建带来的不仅是环境的改善,更带动了乡村经济发展,让“绿色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博罗县的郭前村上良村小组,整治后的村庄面貌焕然一新,而且直接催生了村民民宿经济的崛起。这两年,村里引进了民宿项目,将28栋新居租给公司发展民宿,每户村民每年仅租金就可以收入3万元。
松树岗村与3家企业合作共建了客家佬豆腐花厂、广东省空中田园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火龙果种植基地,同时还投入15万元打造了50多亩格桑花观赏基地,吸引大量游客,有力带动当地农产品畅销。尤其是村企联手打造的“空中田园”,绿植、蔬菜、水果等应有尽有,不仅让村子变美了、变绿了,还成了热门景点。
“因绿而美,因绿而富,绿色村庄的建设正在成为农村发展的绿钥匙、金钥匙。”博罗县有关负责人表示,绿色村庄不仅要绿化环境,也要进一步发掘农村的绿色资源、绿色产业,构建起以“绿”为核心资源的绿色化现代农村发展模式。
市级以上生态村覆盖率达90%
2012年,惠州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2015年又提升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截止目前,全市已创成省级生态县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5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986个、省级生态示范园2个、市级生态示范园1个,全市80%的乡镇已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90%以上的村已创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
通过创建,人们惊喜的发现,惠州的农村变靓了,垃圾少了、水更清了、村庄变绿了。这些都得益于生态创建过程中,惠州全市开展的“美丽乡村”三大行动。数据显示,“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实施以来,惠州建成农村垃圾收集点3万多个,配备农村保洁员9333名,全市已构建完善的“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镇一辆、一村一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体系,实现了农村垃圾的日产日清日净;截至去年12月,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14座;大力推进村庄绿化、村庄风景林造林、村道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63%。
创新方法 营造氛围
记者:梁主任您好。辽宁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得很快,也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您能给介绍一下详细的情况吗?
梁洪军:好的。辽宁省自1990年开始发展绿色食品,经过25年的努力, 绿色食品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无论是数量质量还是体系建设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目前辽宁省绿色食品已涵盖粮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饮品等六大类。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共认证绿色食品企业137家,绿色食品产品290个,全省有效绿色食品企业达到334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736个,分别比2013年增长10%和6%。生产面积346.69万亩,实物总量225.53万吨,年销售额81.3亿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面积达到360万亩;辽宁省绿色、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6个,面积106.4万亩。随着绿色食品的发展,整个产业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企业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结合绿色食品的快速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做了哪些调整与创新?
梁洪军:因为辽宁省绿色食品产业是从无到有做起来的,所以很多工作都需要我们去创新。可以说,我们的工作是在辽宁省的绿色食品产业不断发展中总结摸索出来的。
首先,我们结合各地的自然条件,集中发展优势产业。考虑到绿色食品生产成本较高,政府加大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将绿色食品产业纳入各地财政支持范畴。在各类项目建设中,我们也优先考虑绿色食品企业。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有计划有目的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食品基地。其次,我们还全力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化经营,以食品加工为主要方向,引导大型龙头企业加入绿色食品产业。针对那些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和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我们进行重点扶持。通过产业化经营,不但带动了周边效益的发展,扩大生产规模,还加快绿色肉、蛋和水产品的开发速度,从而满足人们日益扩大的需求。
最后,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也认识到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所以持续不断地加强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县(市、区)级工作机构,逐步推动绿色食品工作向乡(镇)基层拓展,也成为了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今,辽宁省的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已经逐步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工作体系建设一并纳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范围。针对企业员工流动大等不利因素,我们强化了企业内检员制度建设,及时对内检员进行培训。
严字当头 优中选优
记者: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如何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后的质量监管工作?有哪些经验?
梁洪军:辽宁省绿色食品质量总体良好,在频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中,绿色食品企业以过硬的质量、规范的管理、良好的信誉经受住了考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主导作用。这些年来,我们在绿色食品包括无公害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上,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引导综合素质好、自律能力强、诚信声誉高的主体进行申报。按申报资质和条件,对申报主体的诚信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入品管控、标准化生产能力等开展评估,把好认证工作的第一道准入门槛。
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辽宁省农委和省财政联合实施“辽宁省绿色、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要求各基地按照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实施,实现基地生产、质量管理、科技推广、农业投入品控制等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目前辽宁省年检实地检查率已达100%,并连续多年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这样的结果体现了我们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稳定。为此,我们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对绿色食品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进行培训,使辽宁省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的队伍稳定在一定数量,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认证工作中,我们不光看申报材料,更加注重现场检查。当然,我始终认为认证是监管,更是服务。知晓企业所需,帮助企业解难,是我们在认证工作中给自己的新任务。例如一家养殖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在申报过程中,饲料方面出现了问题,买不到绿色食品豆粕。我们多方打听,终于帮助企业在黑龙江购买到,解决了申报中的难点,使企业成功取得绿色食品标志。通过这样的工作,不仅拉近了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方便日后监管,也学到了企业的管理和文化,对检查员队伍素质的有效提升起到助推作用。
目前,辽宁省已经建立起一套自己的监管体系,即:产品抽检、市场监查、企业年检和公示公告,同时推行属地化管理。在年检过程中创新进行互检,从各市抽调骨干检查员进行异地检查,发现问题决不手软。2013年,在检查抚顺一家绿色鸡蛋企业时发现该企业违规使用绿色食品禁用的饲料,果断下达检查通知书,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维护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今后我们将逐步加大抽检力度,扩大市场监管范围,完善年检制度,加快公示公告频率。严格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企业用标,维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宣传 提升认知
记者: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最终要实现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双赢。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宣传上做了哪些工作?
一、半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共放养水面11.78万亩,放养鱼种10368万尾,水产品总产量1.72万吨,产值1.5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1.7%;全县出栏生猪47.27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47.27%;出笼家禽110.62万羽,完成目标任务的36.9%;改造标准化规模场(小区)9个,完成目标任务的90%;完成生猪人工授精6.213万胎次,完成目标任务的62.13%,覆盖率达98%。
1、加快百里水产走廊建设步伐。乔口渔都建设:改造的标准鱼池300亩,道路绿化5.5公里,1.5公里道路硬化已完成招标;乔口渔场苗种体系的提质改造,已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下半年全面启动;水产特色餐饮基地已全面开工建设;全县健康养殖已完成2.35万亩,建设无公害标准化养殖基地8个;发展生态甲鱼基地670亩,鲌鱼主养1000亩,网箱养鳝3000箱;休闲渔业提质改造14处;中南珍珠城珠宝市场建设已全面开工;开天新农业等3家水产品加工企业逐步壮大。
2、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县及时安排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动物免疫均达到上级要求,上半年全县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实现了“人员无感染,全县无疫区”的防控目标。
3、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县自产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100%,瘦肉精检出率为零,水产品检测合格率100%;开展饲料、兽药、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156场次,口头责令整改45次,签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份,收缴假冒伪劣药、禁用药和人用药共计36种2513支,立案查处2起,结案2起,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兽药、禁用兽药行为;上半年共完成抽样检测2679例,完成全年5000例的53.6%,其中:“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2600例,全部阴性,猪肝、猪肉、鸡蛋、鸡肉、牛肉样品14例,“诺氟沙星注射液”、“安乃近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等兽药样品14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51例,经检验检测,全部合格。
4、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望政发〔2010〕36号文件精神,完成事业单位收费收入12万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办理人大建议1件和政协提案2件,与各代表和委员见面、座谈,共同商讨生猪发展和百里水产走廊建设等问题,实现了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5、完成绩效考核各项工作。全县绩效考核动员会议后,我局领导班子迅速召开碰头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刘云辉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解绩效考核任务指标,并组织召开局系统绩效考核工作会议,传达全县绩效考核动员会议精神,分解我局各项任务指标,明确分管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同时,建立平时考核台帐,分季度对各乡镇进行考核。
二、创新创举
1、狠抓养殖环保治理,确保产业和谐发展。我局多次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国内规模猪场先进的环保技术,先后引进了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大型沼气发电、水泡粪及生物发酵、生物循环能源再生利清洁粪污、生物发酵塔及种养平衡等先进环保技术,并在全县进行试点,大力推进规模场的环保治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不受污染,实现了环境保护和产业发展双赢。在星城种猪场、黄金扩繁场等推广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8家,面积约6000平方米,在都遨生态养殖场新建了生物发酵塔粪污处理系统,现已全部竣工,即将投入使用;在八曲河养殖基地新建大型沼气发电项目,目前,建设主体即将完工;在乌山镇茶园村建立种养平衡生态环保治理项目,已完成图纸设计,下半年动工,在高塘岭镇旭辉养殖场新建太阳能沼气池,已竣工投入使用,效果明显。
2、全面提升协会功能,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保障养殖户的利益,我局与生猪行业促进协会理事们一道,认真研究,力争开辟一条健康发展之路。协会与多家饲料销售商经过多次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全县饲料由协会统一采购,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养殖户,集中采购的饲料销售价格比市场价优惠60-80元/吨,每头肉猪出栏可节约成本100元。同时,协会正在积极运作,采取让利给养殖户的方式实行集中生猪统一销售,保证生猪收购按外销价增加10-15元/50公斤出售,预计平均每头生猪增加收入30元。以上两项,可为全县养殖户增收1亿元。
3、加快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科学养殖水平。今年在全县推广底部微孔增氧技术应用1000亩,上半年完成200亩,全面改善水体环境,提高水产品产量和质量;建设水产养殖综合信息平台,在新康、乔口等重点乡镇建设7个鱼病监控点和水质监控点,实现鱼病远程诊断、网络疫情测报、养殖场水质在线监测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4、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健康养殖。今年在全县建设8个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其产品全部进行无公害认证,目前,8个场的申报材料已上报,乔口渔场和开天新农业已获农业部第二批和第三批健康养殖示范场。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畜禽水产品质量监管难度大。养殖户的养殖行为尚不规范,特别是生猪规模场户,对养殖软件的投入不足,管理不严,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不高,离健康养殖还有很大差距。加之,县内检测设备不齐全,检测资金不足,技术人员缺乏,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
2、生猪市场低迷、亏损严重。今年以来,生猪价格一直低位运行,绝大部分生猪养殖户处于亏损状态,养殖积极性大受打击,生猪压栏现象严重,填栏积极性不高。
3、奶牛缺乏产业政策扶持。我县奶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渡过适应调整期,目前,产业发展平稳,效益稳定,但缺乏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缓慢,奶牛养殖户也多次咨询相关政策。
四、后段工作重点
1、认真抓好各项生猪补助政策的落实。
2、百里水产走廊项目建设不放松,重点在项目建设、休闲渔业和“乔口渔都”及基础设施建设。
一、20*年农业生产形势与工作成效
(一)、粮食、经作生产发展稳定
今年粮食面积498010亩,对比去年增1.1%,总产206380吨,对比去年增0.95%。水稻种植面积调整为36.3万亩,对比去年35.6万亩增0.7万亩,水稻总产17.5万吨,对比去年增0.7万吨,亩产484公斤,对比去年增11公斤,粮经比例全年达4:6,二级谷以上的优质稻达90%以上。蔬菜面积216000亩,对比去年增4.9%,总产达4*000吨,对比去年增6.5%。果蔬型玉米种植面积53000亩,占95.5%,亩产260公斤,总产达13553吨。其中甜玉米3800亩,总产760吨。今年共发展梅花柚、甜玉米、无籽西瓜、南瓜、烤烟等订单农业4.2万多亩,总产值达5680万元(其中我局订单农业:香芋种植500亩,苦瓜100亩,茄子100亩);
(二)果茶生产持续增长
水果总面积达45*30亩,对比去年增9396亩,主要新种脐橙等新优品种。全年水果总产达414330吨,对比增10815吨,其中柚类面积263000亩,总产预计28*10吨,对比去年增490吨。其中沙田柚面积201266亩,减800亩,总产229010吨,与去年持平。茶叶面积1.86万亩,总产10*吨,增5.7%。
(三)、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区域布局日趋合理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各级农业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产品优势,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业主导产业和相当规模的主导产品,建成以雁洋为中心的生态旅游观光农业,以程江、扶大为中心的城郊农业,打好绿色、外向两张牌,发展无公害蔬菜、优质水果等高值农产品和出口创汇农业,以梅西、大坪为中心的山区农业经济区,继续抓好脐橙、板栗、柿等优质水果示范基地;以畲江为中心的工艺编织、水产畜牧养殖农业经济区建设,发展形势良好。各行政村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结合农民的种植习惯,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户调整品种结构,先后发展了"金柚专业村"、"毛瓜专业村"、"蔬菜专业村"、"大蒜专业村"、"枇杷专业村"、"西瓜专业村"、"生葛专业村"、"茶叶专业村"等共有
57个,其中该专业收入占全村人平收入50%以上的就有19个。形成了各具特色,名符其实的"专业村",全县逐步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
(四)、农业龙头企业日益壮大
全县目前有省、市、县挂牌农业龙头企业17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4家,县级10家。积极扶持鼓励一些符合县、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的农业企业申报上一级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调查论证,分别帮助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广东华银集团公司、*泰和园实业有限公司、*永生贸易有限公司等编写*农产品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南药种植建设项目、脐橙分级包装、冷藏保鲜项目、金柚打腊、包装、展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多份,积极向市、省主管部门申报。
全县共培育发展各类龙头企业72家。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方面,充分发挥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的资金、信息、技术优势,以金柚、茶叶、玉米、蔬菜等大宗优势农产品为依托,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同时,立足现有加工能力的改造,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加快农产品的加工、贮藏、保鲜技术开发。目前,我县在金柚深加工方面发展良好,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从金柚中提取柚黄酮(柚皮甙),制成具有调节血脂的金柚片和清咽润喉的金柚含片、*新泓基发展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金柚酒、龙伟公司生产的金柚茶等年均加工金柚共6000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执法严格,依法行政
1、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市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药、化肥、种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整顿我县农资市场。据统计:20*年共出动30次,156人次检查销售化肥、农药、种子等门店225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宗,结案30宗,没收假劣水稻种子5
00公斤,假劣农药1000公斤。
2、对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参加农药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上岗证,并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全县共培训上岗人员3000多人次,办理上岗证300多份,办理许可证280多份。
3、县农业执法部门,大力开展多形式的农资市场执法检查,重点对盗证和扩大使用范围的农药进行了查处,加大对农药、肥料、种子市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药、化肥、种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整顿我县农资市场。据统计:20*年共出动30次,156人次检查销售化肥、农药、种子等门店225间,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宗,结案30宗,没收假劣水稻种子500公斤,假劣农药1000公斤,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在全县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行动,堵住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流通渠道,并通过实行定点销售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净化杀鼠剂市场。
4、渔政执法方面:全县进行检验登记的渔船79艘,检验合格的渔船74艘,受检率达100%,检验合格率达93%。对检验不合格的5艘渔船,责令船主限期内进行自行报废。为了渔民安全作业,今年全县共签订74份安全管理责任书。据统计,今年共查处非法电鱼案件12宗,违规捕捞渔船23艘(次),没收电机12台,柴油机2台,罚款1400元。共查处违规经营中华鲟、花鳗鲡等国家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案件2宗。查处污染死鱼事故7宗,涉污水面161亩,成鱼损失5300公斤,苗种损失2.5万尾,直接经济损失6.01万元。经查处共索赔或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另外,今年我大队共对40艘渔船依法办理了捕捞许可证的年审签证手续,征收资源费3210元。全年共对15艘鱼船依法办理了捕捞许可证的年审签证手续,征收资源费1500元。同时积极配合人工增殖放流工作,今年放流鱼苗500万尾,做好梅江水产的增殖保护工作。
(六)、农村经济管理规范、农民减负显著
积极抓好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通过审计,进一步树立了农村审计的权威性
。推动广大农村深入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三个民主的工作开展。认真做好嶂下村中央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常规调查和专题调查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工作。一年来,我们共接待来访30多人次,调处和督办纠纷25宗。与各镇政府及县直涉农收费单位、镇与村重新签订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书"共420份;向全县12.5万农户每户发了负担监督卡,要求向农民征收农业税、"一事一议"筹资情况如实登记。通过税费改革,全县农民一年可减轻负担3194万元,减幅为78.33%,人均减负68.62元,人均负担从87.6元降至18.98元。
(七)、精神文明建设面貌焕然一新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
精神,贯彻同志重要讲话,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全体农业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以新的精神风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农业机械化发展势头良好
农机总动力21.2万千瓦,增长2%;小型拖拉机4620台,排灌机械9375台,联合收割机33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2*0台,农用运输车辆1260台,完成农机作业总量954万标亩,比增2%,完成机耕面积12.5万亩,机收面积1.2万亩。机电灌溉面积6万亩,加工粮食28万吨。
(九)农科所拆迁安置井然有序
为贯彻县委号召的"工业梅州"的发展战略,抽调大批人员参加扶大工业园区的原农科所的拆迁安置动员工作,为确保工业园区的顺利发展作出努力。
二、农业工作特点和措施
(一)抓好粮食生产,提升品种结构
水稻方面:主要引进推广的新品种组合有培杂青珍、粤杂122、华优桂99、天丰优998等一系列新组合优质稻。优质稻的比例增加,据统计,今年我县二级米以上的优质稻占水稻总面积的85%,一级米以上的优质稻占40%,对比去年分别增长5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玉米生产方面:继续推广以苏玉糯、香白糯等果蔬型优质玉米共计4万多亩。同时与市种植业科合作早造在葵岗良种场,搞一个由36个玉米新品种展示,晚造在石扇有6个甜玉米新品种展示,为我县玉米新品种推广起到一定的作用。
在果茶方面:协助做好以色列柚和美国柚的新品种引进工作,在松口饶志章果园及雁洋华银垦殖场进行高位嫁接获得成功。在茶叶方面,引进推广金仙、桂露等高香型茶树品种。
(二)推广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加快实施
"绿色证书工程",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今年我县先后在荷泗、畲江、大坪、松口、南口等镇分片开办了果树、蔬菜、烤烟、茶叶、西瓜、粮作六个专业七个绿色证书培训班,共培训学员419人,获证学员419人。全县计举办各类型培训班132期,培训1*00人次。开展送科技下乡35场次,发放资料3.2万份,接受咨询1.8万人次。共推广"蛀果虫"综防面积9.65万亩,增值效益760万元;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16万亩,增值效益2080万元;推广金云系列生物农药1.5万亩,增值效益120万元;推广水果套袋面积1万亩,
增值效益100万元。同时,抓好玉米新品种及高产栽培配套技术、水稻控释肥料一次性施肥技术、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
(三)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促进农民增收
推广"畜-沼-果"生态模态,今年新建沼池386个,重点在大型养禽场建"畜-沼-果"综合利用示范点。无公害技术推广,20*年推广面积15万亩。同时今年针对*养猪场较多的特点,积极动员养猪场建沼气池。其中*泰和园养猪场、城东种猪场、畲江养猪场等全部新建了沼气池,这些养猪场周围均种植了大量果树,通过建沼气池很好的达到了"畜-沼-果"生态农业的良性循环,减少了污染,节约了燃料,利用了能源,提高了效益。
提供无公害农产品的技术服务,积极推广"金云系列"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定期检查指导企业无公害生产栽培措施。设立了扶大镇、石扇镇、程江镇、城东镇、四个沙田柚生态示范园加强沙田柚健身栽培。开拓无公害农产品市场,高于市场价格收购一部份无公害金柚进行销售,同时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帮助联系销售渠道,及包装设计,扩大宣传等产后服务。
目前,我县已获绿色食品认证的有"梅岭牌"金柚、雁南飞金单丛乌龙茶、梅雁螺旋藻、*泰和园千亩脐橙基地;经省农业厅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7家,基地面积2万多亩。今年获得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产品有:*芳华种养场龙眼,*康夫特茶业有限公司茶叶。
在推进农业标准化,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率先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积极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环保认证。如*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对茶叶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和卫生检疫等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进入国际市场,扩大产品的销售,取得了可靠的保障。如梅雁经济发展总公司加大投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技术创新机制,设立了技术开发中心、梅雁生物工程研究所、蓝藻高科技研究所,重点围绕螺旋藻、金柚等主导产品的精深加工进行研究开发,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四)加大良种良法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
近年来,县农业部门加强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机构联系和合作,及时掌握良种发展动态,共引进水稻、玉米、蔬菜、瓜果等良种80多个品种(组合),对适合我县种植的良种加大繁育和推广力度,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同时,加强在县农科所的全省首个柚类基因库的管理,并建立了优新水果品种示范基地、良种苗木繁育基地。目前,我县推广种植中、优质稻的比例达90%以上,推广种植糯玉米、甜玉米等果蔬型优质玉米的比例达95%以上;水果生产上,我县在巩固提高25万亩金柚主导产业,提高金柚内在品质和产后分级、包装、贮藏、保鲜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名特优新水果品种的引进推广。茶叶、蔬菜等经济作物向无公害生产方向发展。
(五)、做好病虫监测防治
1、完成了中央、省、市布置的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稻瘟病纹枯病等到病虫的监测工作,建立了病虫观察圃和千亩示范区,定时定期进行调查。并设立程江镇、西阳镇、雁洋镇等到七个测报网点。向中央、省、市发出模式电报份,书面材料1*份,并发出农作物病虫情报九期、植保土肥动态8期,为领导决策提提供了准确依据。
2、强化植检工作,服务农业生产
认真做好危险性病虫的监测工作。有针对地开展"蛀果虫"、蔗扁蛾、香蕉枯萎病、稻水蟓甲、假高粱等危险性病虫的监测工作。
3、抓苗木、果实的产地检疫和调动检疫工作。指导育苗100多万株,指导水果蔬菜检疫性病虫防治65万亩,共进行果实调运检疫4批35000公斤,苗木调运3批25000苗。
(六)、同心协力抗灾保丰收
5·17灾情发生后,按照县委县府指示精神,我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粮产、经作、植保等业务股的同志深入到灾区,针对灾情,及时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人员及时与受灾镇联系,做好灾情累总及时对口上报;编写灾后复产技术措施意见并传真至各受灾镇。种子公司等部门调配好种子、种苗及其它农资,指导和帮助群众尽快抗灾、复产。把受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强化服务体系,增强自身活力
1、积极做好农产品的产中、产后服务,特别是参与金柚产后销售服务,扩大甜玉米、东升南瓜订单。
2、针对农村信息闭塞,农户销路不顺畅的情况,建立信息网络,搜索农产品价格,及时供求信息,做到了为农民所想,为农民所急。
3、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今年印发《*农业信息》8期,《病虫情况》9期,各种技术资料6万份。
4、做好*金柚梅岭牌商标、金柚包装箱的供应服务,以名牌闯市场,提高金柚声誉。
5、协助成立了*水果流通协会。加强与金柚销售大户的信息返馈联系,在县水果公司设立金柚购销信息返馈中心,尽力为广大金柚销售户提供购销信息服务,并帮助销售大户办理通行证。
6、办好农业招待所,强化招待所的经营管理。充分利用该所条件,开展各项培训和继续再教育工作。搞好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绿化美化等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安心工作。
(八)抓好农情调查、收集、整理、汇报
农情工作是农业部门一项必不可少的综合性工作,搞好农情汇报是农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通过深入了解调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各相关业务股室的支持配合下,掌握第一手材料,努力做好农情汇报工作:一是做好农情对口上报,累计上报文字材料20份,各类统计报表92份。二是针对今年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开展抗灾、改种,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防治蛀果虫等方面,及时深入调查、了解、提出解决的措施,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部门,以供领导决策,指挥农业生产时参考,全年累计16份,在报社发表3篇。三是收集准确的农情信息提供给*农村经济信息网,全年共3份。
(九)、做好产后服务、推进金柚产业化进程
为实施农产品的品牌战略,提高*金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今年,我县向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申请命名*为"中国金柚之乡"完成了相关申报材料和现场认证的各项工作。同时,负责与中央电视台第七频道联系,签订播放*金柚广告合同,于11月3日晚开始在CCTV-7播放*金柚广告。
(十)获奖情况
今年,我局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省农业技术推广奖1项,市科技成果进步奖2项,县科技进步奖5项。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水果种植面积已达45万亩,总产达42万吨,目前尚缺乏专业水果批发市场。
上半年,区农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各级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科学发展观为总要求,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全区农业生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农业生产各项指标基本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1、农业增加值指标。据统计部门反馈,一季度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亿元,同比增长**%;预计上半年全区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完成**亿元,同比增长**%。
2、农民增收指标。预计上半年全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5293元,同比增长12%。
(二)农业产业化优化工程
一是粮油生产。全区粮食种植面积**万亩。夏粮6.98万亩、总产预计达到1.24万吨,同比增长18%,其中良种示范田平均亩产达到527公斤,最高单产达到676.09公斤。秋粮作物面积达到9.52万亩,其中玉米面积达到8万亩,目前长势良好。油菜播种面积1万亩,预计总产量超过1300吨。全区共建立粮油示范点5个,其中小麦2个、玉米高产示范点2个、油菜高产示范点1个;二是畜牧业。我区春防工作于5月底全面结束,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建档率、挂标率均达到100%,并顺利通过上级业务部门检查验收;万头生猪场改造工程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落实“120”模式养猪10户;完成能繁母猪保险2641头,完成任务量的147%;奶牛保险267头,完成任务量的178%;人工种草5340亩,完成任务量的101%;创建动物防疫示范村10个;省级标化场和市级标化场创建方案已报市农业局;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七项工程”建设培训1次,采集畜禽流感病源学样品380份,布病样品320份,经过检测均为阴性;据统计:上半年全区存栏牛10009头,其中奶牛1893头;羊10677只,生猪10829头,家禽84.4万羽;肉蛋奶总产量可达到10000吨。三是蔬菜种植。我区上半年蔬菜播种面积19万亩。发展设施蔬菜村2个,设施蔬菜基地4个,蔬菜专业合作社9个,设施蔬菜面积0.4万亩,截止目前完成蔬菜生产0.5万吨。四是中药材种植。新建了百亩党参示范点1个,新建百亩丹参示范点1个;培育连翘种苗5万株,预计栽植面积达到200亩;培育中药材种植大户10户;截止目前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1万亩。
(三)农业经济主体培育工程
我局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上,全区已在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个,认定家庭农场13个。一是开展“五有”社创建工作,深入2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指导,使其完善规章制度、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发挥带动作用等,共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检查指导整改通知书26份,规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16 个,带动农户850户;二是申报市级示范社8个,已上报待审批;三是对家庭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检查,认定家庭农场6个,《家庭农场管理办法》正在起草中。
(四)农业园区升级晋档工程
一是认定命名了两个区级园区,推荐上报两个市级园区,完成推荐**园区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工作;二是三个省、市级园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园区完成了园区内苹果树、桃树等进行剪枝、病虫防治、施肥等春季管理工作,园区土建正在施工筹备。**园区完成1500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室内外装修及配套设施安装;选购景观树苗3600多株对园区予以了绿化;修建宽6米的水泥混凝土园区主干道路2公里;拟新建蓄水池三座,现已完成平整土地,扶贫园区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待国投备案表报批后即可实施。**园区完成园区服务中心绿化,栽植围栏3000米,园区沿山路完成路基整修,全面完成葡萄园设施建设;密植园移栽大田樱桃树1500株;对园区内樱桃树、葡萄树进行剪枝、病虫防治、施肥、灌根、除草、疏果等;园区服务中心仓储楼正在装修。三是四个区级园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园区完成了“山居坊民俗文化街”的整体规划和项目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栽植优质苹果7.5亩、樱桃5.25亩、葡萄3亩、孟姜红仙桃9.75亩、优质核桃50亩;完成500平方米绿色主题餐饮接待服务中心以及配套休闲广场建设,目前正在装修;7000平方米垂钓休闲鱼塘完成加固,铺建景观道路2000米、休闲长廊200米;200平方米游客停车场、1500米玉兰苑休闲道路、2个观景亭阁及办公区改造工程完工;采购5000羽乌苗,引进孔雀、梅花鹿等。**园区建成150亩绿化苗圃,完成大棚智能监控设施的安装,栽植绿化苗木5000棵,建成园区宣传网站,一期30孔窑洞已建成主体;平整土地200亩,完成3000亩果园管网铺设、2000米生产道实现水泥硬化和2000米生产道路砂石硬化;新建500方蓄水池1个,园区500米色长廊正在准备阶段。**园区完成2000亩核桃,300亩连翘栽植。北塬园区4000立方米气调库建设完成,制冷设备安装到位,待调试验收;新建1000亩有机苹果,改造老化果园1700亩、培训果农300人次、购买高效喷雾设备216套;8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工程土建已完成,准备安装设备。
(五)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工程
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了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对全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6月1日在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开标,确定陕西图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签订了土地确权登记项目合同,土地确权测绘工作将于7月份开始展开。
(六)农业保障工程
1、农业科教工作。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项目,已建成示范基地2个,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余人次,与300户农业科技示范户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主导产业包括(玉米、蔬菜、果业),目前已开展技术指导30次,发放物化补贴卡300张,共计肥料、种子24000斤;二是围绕种养殖、蔬菜等方面开展培训45场次,培训农民5500人次,其中实名制培训800人。
2、农业信息化工作。开通了“**农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完成全区涉农网站摸底调查,截止目前,全区共开通涉农网站10余家,并有2家农业电商交易平台相继上线运营;各类信息108条;完成农业视频会议系统一期项目的选址工作;完成金圪塔农业智能化日光温室大棚管理系统研究与推广项目的上报工作。
3、农机化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告知书55份,发放补贴资金60万元,补贴各类机具55台(件),受益农户43户;全区共完成机耕8.5万亩,玉米机播7.82万亩,机械深施化肥5.5万亩﹔小麦机收6.11万亩,秸秆还田面积6.11万亩,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共检审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36台,新增登记68台,办理农机互助保险210份,签订农机安全目标责任书460余份,农机登记率达到95%,检验率达到23.3%,持证率达到31%;共组织农机安全巡查21次,纠正违章137人(次),受理农机事故3起,事故处理人员出现场3起,现已全部处理完毕。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根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落实,5月初制订农业生产监管“铁拳执法行动”百日行动,期间出动安全检查人员300人次,排除各类安全隐患150余处,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册3000余份。一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采取“定人、定责、定期”的跟踪检查措施,对我区9家农产品生产监管基地进行了5次检查,对符合要求的种养殖生产基地,制作了“一对一”监管公示牌;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铁拳”执法行动对全区的蔬菜种植大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投入品经营门店等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纠正不法行为20余次,取缔不具备经营资质销售户8个;上半年,共推广无公害标识10万枚,完成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样品2560个,合格率100%。二是实行产地检疫“镇(办)官方兽医检疫,区县官方兽医出证”的模式。截至5月底,共检疫生猪6042头,活鸡687971羽,产地申报检疫率达到了100%;全面完成春季防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四种疫病进行了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和挂标率均达到100%,免疫抗体达77.6%以上;三是在全区共建立的各类有害生物监测点8个,通过病虫检测、现场指导等措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设立苹果蠹蛾的监测点44个。
(七)农业生态工程
一是农村环境卫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整体要求,今年重点对210国道、305省道、铜罕线、益陈线等主要交通沿线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整治,对各镇办农村环境卫生以及城郊环境卫生进行了6次督查,发现整改问题56处;期间全区共开展“清三堆、治六乱”集中整治行动60余次,出动车辆900余台次,出动劳力14000余人次,清理垃圾600余方,清理三堆3000余方,清理野广告6000余处。二是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已完成井家塬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湫洼村巷道绿化4800米(绿化涉及村东、村西及村内未绿化地段),完成新建苹果园500亩建设任务;完成西村三组防护栏110米,改造居民门头48户。长城墙、花坛绿化、墙体美化工程、150亩高标准苹果示范园等工程正在实施当中;完成井家塬村主巷道长城墙建设200米,文化墙美化工程已到收尾阶段;完成崾先村74户农户门前杂物间建设工程,对全村8条水渠进行维修改造,完成安装路灯57盏,建成休闲文化广场一个。六个区级美丽乡村的前期摸底调研工作已备案完成。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评审;三是加强了对减排企业的监管和督查,完善污染减排设施。
(八)一村一品示范工程
一是全力抓好以苹果为主的一县一业各项工作。重点抓好示范园的建设、苹果生产关键技术推广和**苹果公共品牌建设;二是完成了**镇国家级示范乡镇的申请;三是加快**区一县一业项目和**镇上店村一村一品示范村目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已经完成,等待审计验收。
(九)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解决缺乏争创一流进取精神的问题,农业局今年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群众满意型、务实型”四型机关为主题的“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并下发了《**区农业局服务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年初至今,系统干部承诺事项共计70 条,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广泛开展科技下乡、结对帮扶和科技服务;开展“微讲堂、微党课”共计9期。
(十)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农村能源建设项目2个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已完工;二是设施蔬菜产业项目。2000平方米育苗智能温室主体钢架和内外风机及顶部遮阳板已安装完成。三是开工建设了2个500头奶牛场,其中鑫瑞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地基平整正负零、通水通电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牛舍的地基土建工程;四是由丰盛农产品有限公司承担的奶牛改造提升项目进展顺利,青贮窖和3栋牛舍的新建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五是3个肉羊规模场和10个牛羊家庭牧场的分户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成;六是种公猪站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仪器设备采购已基本到位,从陕西华阳良种猪有限公司购买的50头种公猪目前正在隔离中。
二、存在问题
半年来,经过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我区农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在加快,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频发,农业设施装备水平还不高,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土地、水资源约束加剧,环境保护,刻不容缓,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现代生产要素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农业生产领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土地、劳动力要素价格上升,农业生产成本提高,高成本导致粮食和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种粮口粮化、农业副业化、农民兼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粮食和农业安全面临的考验越来越严峻。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4%;
2、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万亩,总产3万吨以上;种植蔬菜2万亩,产量2万吨;种植中药材在1万亩;
3、肉、蛋、奶总产达到2.1万吨;
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
(二)重点工作
1、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继续是2015年农业工作的重点。要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要稳定全区粮食播种面积,大力推广旱地作物间作、套种栽培技术措施,加大小春和冬季农业开发,提高耕地利用率。二是在抓好全区粮食面积巩固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铜麦6号的推广工作。三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认真落实抗灾减灾工作措施,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降低粮食因灾损失。四是根据省、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要求,狠抓玉米高产创建工作,促进粮食及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
2、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支农惠政策。进一步扎实抓好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确保农民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支农补贴、种粮补贴、小麦其它各农作物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促进全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3、全力以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制定完善种植业、养殖无公害技术措施,大力推进农产品安全执法“铁拳行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三品”申报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提高我区农产品进入市场、占有市场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投入,逐步提高我区农产品检测能力和水平。
4、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
以实施农业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组织化生产经营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地方优势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如优质畜禽产品、水果、蔬菜等,努力培育支柱产业,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积极协调引进、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推行订单生产,逐步引导建立完善利益连接机制,依法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程度,提高现有耕地的规模利用,建立多种形式并存,利益连接紧密的新型产销合作关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进程。
5、强化农机监理工作,加大农机技术推广,推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责任思想,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抓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全区农机“挂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达95%以上,确保农机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一、节水行动
1、农业节水提升工程。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升级改造工程建设。1月完成利农河、洪湖圩灌区2021年项目招投标工作以及淮涟灌区、渠北灌区2021年度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启动招投标工作;加快洪金、渠南等7个大型灌区“十四五”现代化改造规划编制。2月开工实施利农河、洪湖圩灌区2021年项目,推进淮涟灌区、渠北灌区2021年度项目招标。3~5月推进淮涟灌区、渠北灌区和利农河、洪湖圩灌区的项目建设。10~12月强化2个大型灌区、2个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争取当年任务当年完成。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用水服务工作。1~2月制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月度清单,督促各县区开展水权分配、用水定额下达。3~5月开展水价改革计量设施维护,发放农业水费公示表。6~9月为重点开展月,主要检查计量设施完好情况及灌区用水量情况。10~12月汇总各灌区灌溉用水情况,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形成台账资料。同时全年做好农业用水服务,加强水费政策宣传,及时处理农业用水涉及水费的咨询、投诉等,提高用水效率。聚焦灌区节水技术提升,探索“轮灌+物联网”精细化灌溉管理模式,利用已建成的灌区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辅助决策,科学制定灌溉制度,有效发挥水资源利用效率。10~12月通过走访调研,推动条件成熟的灌区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市供排水管理中心、市淮涟灌区管理所、市洪金灌区管理所)
2、企业节水增效工程。开展工业节水系列专项行动。1月下达市管用水单位2021年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7月深入供水企业,组织“供水管网减损”和“特种用水行业节水”专项行动。8月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和“工业节水”专项行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9月开展“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和“超定额超计划‘两超’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建材市场,组织用水器具抽查活动。(责任单位: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3、城市节水深化工程。全力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核工作,确保顺利通过。3月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推进会。结合第29届“世界水日”、第34届“中国水周”,于3月下旬举办第11届淮安水文化周活动,开展节水成果巡展等系列节水宣传教育活动。4月初步形成复查迎检档案资料。5月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相关材料和节水宣传片上报工作,准备好迎检现场,举办城市节水宣传月暨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办公室、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4、社会节水提标工程。实现节水型社会全覆盖,4月指导各县区及相关用水户开展节水载体创建工作。5月指导各县区开展节水工作特色化建设。6月对2020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申报单位开展市级验收及申报材料上报。7月检查推动各县区落实水资源费八折优惠政策。11月完成各类节水型载体市级验收。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将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利用作为推动社会节水主攻方向全力推进。在专项规划、激励政策、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大探索与投入。年落实示范项目不少于4个,力争落实1个合同节水项目。(责任单位: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
5、节水监管强化工程。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1月做好省对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2月开展市对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4月完成2020年度全市水资源公报编制。5~6月完成《淮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订)》报省水利厅审查,报市政府批复实施。6~9月组织开展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通报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处)
6、节水法制建设工程。4月修订起草《淮安市重点用水户监督管理办法》。5月完成《淮安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送审稿上报工作。针对违反《江苏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排查收集线索,适时开展执法行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二、清水行动
7、“三水”根治攻坚工程。系统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萍等水面漂浮物治理。1~3月总结“三水”治理调研成果,配合出台相关制度文件。4~10月根据三水调研成果,开展百日攻坚系统治理,并适时开展督查。10~12月总结形成治理经验。(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8、城乡畅源活水工程。统筹实施城乡水系连通和河道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畅源活水方案落地,实施2020年淮安市城区河道轮浚工程,一季度完成清淤,二季度完成验收。实施县乡河道疏浚,1~4月进行方案编制招投标,5月全面开工建设,12月组织扫尾并开展县级验收。(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
9、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对现有生态样本河道进行扩面提质增效,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美丽幸福的生态河湖。联合河海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调研,实施城乡清水科技攻关项目,分析研究导致水浑、水脏的各类因素,围绕“浊变清”目标,分类组织课题研究,提出治理措施,分步推进项目试点,为城区河道骨干河湖及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探索经验。强化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1~2月督促各县区编制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3~5月各县区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全面开工,10~12月强化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确保年度任务当年完成。开展生态示范河道创建,投资2.5亿元建设红旗河、纬渠、利农河等8条示范河道,推进岸线修复,打造优美的生态空间。1~10月组织督查推进,11~12月申报省级生态示范河道。(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
10、退圩还湖治理工程。开展洪泽湖、高邮湖等湖泊治理保护。在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获批的基础上,结合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4月组织召开全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推进会,部署住家船攻坚和退圩还湖启动工作,加快内源污染整治。年底完成2021年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退圩还湖土方工程等。(责任单位: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生态河湖处)
11、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继续开展洪泽湖等湖泊入湖河道治理。跟踪洪泽湖10条入湖河道整治情况,年内完成南淮泗河等洪泽湖入湖河道整治工程,推进外源污染整治,保障入湖水质达标。(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
12、滨水景观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大运河里运河城区段市管水利工程景观提升工程,一季度完成建筑物改造,二季度完成西片区绿化,三季度完成东片区绿化,四季度完工验收。开工实施市区段岸线整治工程,一季度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批,二季度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开展施工图设计,三季度组织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四季度全面施工。(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三、护水行动
13、“234”整治巩固工程。深化落实河长、湖长和断面长制,常态化开展“两违三乱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河长抓、抓河长,强责任、强监管”机制体制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有效履职的良好局面。做好河长制技术助理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查发现问题进行及时登记跟踪。(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
14、河湖规范管控工程。实行划界全覆盖,2~6月完成大中型灌区干支渠、县级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7~12月启动乡级及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编制完成市、县(区)两级58条骨干河湖保护规划,1~3月组织市直和县区河道保护规划审查,4~12月完成政府层面报批。定期开展对城区大运河、里运河等河道堤防巡查,规范涉河项目,提升河道空间管控意识。对二河等涉河项目进行普查,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涉水项目建设管理,3月出台小微项目审批办法和涉水项目建设管理制度,4月确保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落实到位,5月下放一批市级涉河项目审批权限。(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城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15、智慧监管提升工程。常态化做好科技强监管管理工作,注重人技结合,建设一支市直水利系统信息化巡查队伍。利用 “千里眼”平台、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多种手段开展河湖、水源地巡查。千里眼平台,每天巡查一次;人工每周巡查二次;无人机每月巡查一次。11月完成淮安市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修编,并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持续优化智慧河湖长制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感知一张网、河湖一张图、使用一盘棋、问题一站通、生态一体管”的河湖智能管理大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生态河湖处、水资源管理处、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入江水道管理所、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站)
16、三级联动扩面工程。推广县乡村河道管护三级联动,形成全市推广方案,科学确定河湖管理事权,落实基层巡查职责,充分发挥河湖网格化、段格化管理中群众作用。3月份完善骨干河湖网(段)格化管理机制,4~6月份划分河湖管理事权,7~12月调研并制定骨干河湖管护跨区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入江水道管理所、市古黄河枢纽控制工程管理站)
17、五湖联防共治工程。出台我市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方案,形成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五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治理和管护的目标。以洪泽湖为试点,成立洪泽湖联合河长制会议平台,聘任洪泽湖涉湖县(区)、乡、村级联合河长,开展洪泽湖联合巡湖与联合河长制启动仪式。9月举行“五湖联防联控、多方共治共享”签约活动(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宝应湖、射阳湖)。(责任单位: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市入江水道管理所、生态河湖处)
18、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市县(区)水利部门、水利公安联合执法。不断深化执法能力建设,6月举办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9月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活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市水政监察支队)
四、配水行动
19、重大项目突破工程。按计划有序实施流域治理、区域治理、城市水利、农村水利、水生态建设、水利管理六大类工程,年度计划完成水利投资3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启动实施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等,继续实施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淮安市境内工程、淮河干流除险加固工程及滩地居民迁建工程等。对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等实行清单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风险防范机制。(责任单位:规划计划与基本建设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水利规划服务中心、市水利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督站)
20、用水计量配置工程。全面推动治水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配置,开展生态河湖健康评估。1~3月科学下达用水计划和水资源管控指标,推进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和管控工作,8月启动编制重点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方案。完善用水户用水档案和统计制度,强化重点用水户监管。落实生态管控措施,对境内的南水北调输水干线、苏北灌溉总渠等重要河流断面节点和湖泊水位、水量加强监控。(责任单位:水资源管理处、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21、水旱防御预备工程。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2月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水利工程汛前检查工作。对盱眙中型水库“三乱”“两违”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查。5月底前对县(区)防汛队伍进行专业培训,组织防汛抢险演练。完成盱眙周港水库防渗处理。防汛物资保障方面,完成2021年度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一批新型抢险设备,以满足新形势下防汛抢险需求;推进西仓库(杨庄仓库)建设一期工程,加快现代化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工程运行管理处、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2、水源科学调度工程。不断推进防汛防旱决策指挥智慧化、巡查防守社会化、抢险救援专业化、调度管理精细化、督察问效常态化,实现防汛防旱“五化”提升。密切关注雨水情,统筹协调流域、区域关系,强化科学研判、会商协调、精准施策,强化用水计划和日常调度指令执行,重点做好洪、涝、渍、旱、台等灾害防御各类工程调度。继续推进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和环境提升,12月完成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和涟水县涟水湖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处)
23、智联平台建设工程。实施涉水信息资源互联互通项目, 5月底前完成城市防汛视频监视系统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9月组织城市防汛视频监视系统项目验收,10~11月组织实施全市境内重点河湖堤防视频监视系统增建项目,12月对全市涉水信息资源共享项目进行整体验收。建设防汛物资管理信息化系统。1~5月做好信息化平台设计前期基础数据资料收集以及流程梳理等工作。6~10月完成功能设计、开发及硬件及软件配备安装。11~12月做好项目验收以及推广工作。(责任单位: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汛物资管理中心)
24、水管单位创建工程。启动茭陵站国家水管单位创建,制定省、市、区投资经费项目方案,实施茭陵抽水站一站、二站厂房维修及管理区综合提升和改造。6月完成省水管单位复核(盱眙桂五水库、淮安茭陵站、洪泽砚台船闸3个省一级、淮阴区六塘河船闸),11月完成盱眙马港等15座省规范库复核。洪泽河湖管理所、淮阴区盐河电站、淮安区运东电站争创省三级管理单位,盱眙县新创5座省规范化小水库。完成水库移民后扶工程建设项目6000万元左右,建成黄花塘莲塘社区“美丽库区,幸福家园”。(责任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处)
五、乐水行动
25、水情教育普及工程。策划水情教育读本修编,出版淮河水文化系列丛书,做好全市水利志编纂准备工作等。在清晏园、樱花园等场所开展水情教育,于第29届“世界水日”、第34届“中国水周”以及其他重大节日期间,利用清晏园内总督河道部院、治水名人馆、镇水馆等展馆展室,积极开展水情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水情实景课堂活动。6月开展水情“六进”活动,7~8月开展水情教育夏令营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樱花园、清晏园)
26、水利品牌打造工程。加快建设中国水工科技馆,对接中国水科院持续推进中国水工科技馆展陈内容编制工作,配合市大运河办、市文旅集团做好展陈形式设计单位遴选,待确定展陈形式设计单位后,积极与形式、建筑设计团队对接,进一步增减、修正展陈内容。围绕我市中国水工科技馆展示中国水工历史、水工科技,建设“世界一流、传世之作”品质的标志性展馆目标定位,计划联合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于10月举办中国水工科技论坛。(责任单位:市清晏园、市水利学会)
27、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完成二河、古盐河等试点建设,制定出台幸福河湖建设地方标准及规范。开展古淮河保护系列活动,4月组织召开古淮河保护联席会议,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古淮河河湖达标检查。继续高位推进洪泽湖治理保护,9月举办“淮河生态经济带——洪泽湖治理保护高峰论坛”等活动,深入推进洪泽湖执法巡查常态化、长效化。3~4月举办第四届“樱花节”美丽幸福河湖主题活动。(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洪泽湖生态治理服务中心、市水生态建设服务中心、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樱花园)
28、水利景区创建工程。组织申报金湖三河湾、白马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开展清晏园国家4A级景区创建,完成清晏园古建修缮工程,实施景区内展馆布展工作。(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市清晏园)
29、河湖资源利用工程。组织河湖水域岸线开发利用调查,全面了解我市河湖库水域岸线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域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和保护。2~6月全面摸排河湖库基本情况、开发利用项目占用水域岸线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建设涉河管理信息系统。2~8月组织县区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试点、验收等工作,推进白马湖资源开发利用试点。下半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出台分类型、分等级的河湖岸线资源管理利用办法。(责任单位:生态河湖处)
30、水利科普推广工程。3月联合市科协、气象局等单位开展水利与气象科普知识大赛。联合市科协等单位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大赛。做好樱花园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点提升建设,制订水土保持文化宣传、推广方案,进校园对接春游参观活动,年内开馆接待游客。(责任单位:办公室、市樱花园)
关键词: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模”;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发展和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环保投入不足,污染治理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导致我国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以至于制约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下简称“创模”)制度的推出,为各省市全方位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搭建了一个强有力的平台,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创模”工作自推出距今已有 17 年(1996~2013 年),政策制度和指标体系日趋完善,文章以“创模”政策制度及考核指标体系的历史演变为重点,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分析,并对未来的“创模”政策制度提出了若干参考建议,以期对从事“创模”工作的人员有所帮助。
一、基本情况简介。
“九五”期间,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九五 ”计划和 2010年远景目标》中提出的城市环境保护“要建成若干个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示范城市”的要求,原国家环保局决定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1996 年 7 月 3日,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原国家环保局授予张家港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这标志着“创模”工作正式起步。 截止目前 2012 年 4 月全国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已经达到 84 个。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创模” 已经成为各级城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践行绿色政绩观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环境保护道路。 通过“创模”,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碧水、绿地、宁静、洁净”已成为模范城市的重要标志。 据统计,2008 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水环境功能区(城区)水质达标率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 4.9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率比全国城市平均水平高 30.99 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分别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出 3.14 和 20.58 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出 28.92 和 25.77 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比全国城市的平均水平高出 3.58 个百分点; 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高出全国城市平均值 16.83 个百分点,达到 78%。
二、“创模”政策制度的历史演变。
1997 年,原国家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通知》,标志着创模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其后,“创模”政策制度本着简单、规范、科学、可操作的原则, 及时跟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积极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笔者将“创模”政策制度的发展过程分为了四个阶段,详见表 1。
第一阶段:1997 年, 原国家环保局在全国 47 个重点城市启动了“创模”工作,明确了“创模”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步骤。第一步是申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由城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所在省、自治区环保部门的推荐意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直接申报,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创模”的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其中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过程和所取得的成果,技术报告是按考核指标体系填写的报表和有关说明。 第二步是考核环节:
由原国家环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具备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社会调查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应指导申报城市做好改进工作。 第三步是审批命名:原国家环保局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进行以及社会各方意见, 审核确实申请城市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命名为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并颁发证书及授牌。 第四步是复查:原国家环保局每三年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行一次复查,并在此期间进行抽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命名,抽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在“创模”办法颁布后,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城市积极申请创建。 1999 年,原国家环保总局考虑到直辖市的发展特点和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开始在直辖市中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的创建活动,考核程序参考各城市。 2001 年,为进一步完善“创模”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开始对拟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行公示制度,要求通过考核验收的城市在当地省级主要报纸和中国环境报刊公示消息,公示时间为 10 天。“创模”程序也相应增加为五个步骤。
第二阶段:随着“创模”工作的深入推进,其引导城市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充分显示。为进一步规范“创模”的工作程序,以适应当前环保工作发展的需要,原国家环保总局在2003 年以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若干问题的说明 》(以下简称“说明”)的方式对下一阶段的“创模”程序进行了规范,由原来的五步增加为九步,新增了“制定规划”、“现场调研”和“自愿承诺、持续改进”三个步骤,并将“审批命名”调整为“审议命名”和“授牌表彰”两个步骤。“制定规划”是指申请“创模”城市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制定“创模”工作规划,并经城市政府正式批复后,报送省(自治区)环保部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城市要严格依据规划实施“创模”工作;“现场调研”是指申请“创模”的城市在按照规划推进创建工作的过程中,原国家环保总局根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调研,指导城市“创模”工作;“自愿承诺、持续改进”是指已经建成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仍需要继续巩固和提高已经取得的工作绩效,原国家环保总局鼓励已经取得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政府采取自愿承诺的方式,每年解决一批本市发展中出现的或市民关心的城市环境重点问题。 《说明》还对各创建步骤的细节进行了明确,包括考核验收的内容、命名的文件形式以及表彰的对象和形式等。
2004 年 4 月, 在原国家环保总局在网站上开设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专栏,包括“创模文件规定、模范城市信息、创模城市进展和创模工作交流”等四部分,以大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树立正面典型,同时也给各城市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的平台;7 月, 原国家环保总局第一次对复查的总体要求、 主要内容、依据文件、复查方式和复查结果处理等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其中复查方式主要包括年度总结汇报、自查、抽查、复核的现场检查等四步。至此,各项“创模”工作的具体规定都已明确,政策制度雏形已经形成。
第三阶段:2006 年, 原国家环保总局对前两个阶段制定的“创模”政策制度进行整合完善 ,制定了 “十一五 ”期间的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和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创模”以及后续管理的工作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创模”的程序较第二阶段增加了“省级推荐”和“技术评估”两个步骤。“省级推荐”是指“创模”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的环保局(厅)应加强对“创模”城市的工作指导和检查,积极支持和推进“创模”城市的工作,对“创模”城市“创模”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指导,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审核,经初审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后,向原国家环保总局推荐;“技术评估”是指在省(自治区)环保局(厅)推荐的基础上,原国家环保总局根据“创模”城市工作进展情况,组成“创模”工作技术评估组对申请“创模”的城市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工作由评估组组长负责,采取现场核查、档案核查及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评估报告将作为“创模”验收工作的重要依据。 “省级推荐”环节强化了省级环保部门在指导、审核以及把关方面的责任,“技术评估”这一步骤则引入了第三方对“创模”城市进行技术评估,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使创建过程更加的科学、公平、合理,这是“创模”政策制度完善工作的又一大进步。 《规定》还对“创模”专家的选定、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四阶段:2007 年 5 月,“太湖蓝藻事件”的爆发使得国家不得不放慢了“创模”的脚步,反思“创模”考核指标存在哪些缺陷,下一步的工作该如何开展,对于环保模范城市该采取何种政策和管理措施, 才能充分发挥模范城市的示范作用, 这使得 2008-2009 年全国“创模”工作几近停滞。 2010 年 4 月,环保部在宜昌组织召开了“全国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现场会”,重新启动了“创模”工作,并将“创模”工作的重点向解决遗留的老问题以及加强对已命名的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上来。 同年 9 月,环保部决定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复核和再评估工作, 对 2008年前经原国家环保总局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和考核验收的创建城市开展复核。第四阶段的政策制度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推出的。 2011 年 1 月,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创模”工作中的创建、复核以及后续监督管理等都做出了极为详尽的说明。 相比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的政策制度有六个特点:一是简化了创建程序,取消了对地方政府的授牌及表彰活动,同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进行详尽的明确,可操作性明显增强。 二是突出创建过程,明确了“创模”规划及其年度实施方案是城市递交创建申请的必要条件,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是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未通过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的,需两年后重新递交考核验收申请。 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对提出考核验收申请的城市,环保部在 2 个月内组织进行技术评估, 技术评估工作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城市反馈技术评估意见。 对通过技术评估且经确认完成整改的城市,在 3 个月内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四是明确了工作原则,坚持国家指导,分类要求;城市自愿,重在过程;公众参与,信息公开。 同时兼顾了中西部城市和资源型城市的特点。 五是设立有效年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一年需递交复核申请,否则视为自动退出,再次获得称号需重新按创建程序进行。出现未完成总量削减任务、发生重特大环境事件、环境质量明显下降、有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的,撤销荣誉称号。六是强化信息公开,创模城市政府要向社会公开创模规划、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创模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环境质量状况、创模工作动态等。《办法》的颁布,标志着“创模”的政策制度已经走向成熟。
三、“创模”指标体系的发展。
在 1996 年原国家环保局授予张家港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时候,还没有考核指标体系。 1997 年才首次确定了考核指标。其后,“创模”指标体系紧紧围绕环保中心任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及时进行调整,指标体系从单一的环境保护内容发展成为环境保护、 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兼顾的格局,指标体系的动态调整和不断完善,带动了环保模范城市的持续改进。 指标体系的发展分为六个阶段,见表 2.
第一、二阶段:1997 年,国家第一次制定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体系, 并在 1998 年对其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该阶段指标体系可分为基础条件和考核指标两大部分,共计 27 项指标,其中考核指标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四个方面。
第三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和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 国家对城市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导致 1997 年的指标体系相对滞后。 为确保环保模范城市的典型和表率作用, 促进已命名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进一步提高水平,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原国家环保总局在 2002 年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施细则(调整方案)》。 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到西部部分城市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现状、城市特殊的地理气候特征以及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速度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对西部城市实施分类指导。 调整的指标主要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空气污染指数 API”、“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等,同时增加了“中小学校环境教育普及率”指标。
第四阶段:2006 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创模”
工作,结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十一五” 环保规划要求, 对第三阶段的指标体系进行了大幅调整;同年,为了促进考核指标与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衔接,再次对“创模”指标解释进行了细化或调整,增加了一些补充规定。 调整后的指标体系分为基本条件、 考核指标和参考指标三个部分,共计 32 项指标,其中考核指标与前三个阶段相同,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四个方面。 第四阶段调整的重大变化在林逢春的文献中已有详细的介绍,此处不再赘述。
第五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全国环保工作水平的逐步提高, 社会各界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寄予更高期望,提出更高要求。 根据当前形势需要,2008 年环保部印发《关于印发<“十一五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 (修订 )>的通知》。 第五阶段的考核指标体系取消了参考指标,并将其考核内容融入到其它考核指标中去,共计 26 个考核指标。第五阶段的考核指标体系淡化了 GDP 的概念,更加注重环境质量,突出污染减排等工作重点,在指标限值、考核要求与考核范围方面有较大调整,对地表水和空气环境质量、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更加严格。除要求为城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达标外,还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和水质保障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二是对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考核要求更加严格。城市辖区内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均要达到相应功能水体要求,无功能水体需消除黑臭。 全市域内跨界断面出境水质达到国家或省考核目标。
三是对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标准更加严格。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 85%,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还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大城市还需将臭氧纳入监测与控制范围。
四是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要求更加严格。 36 个大城市污水处理率要按指标要求达到 95%。 生活垃圾、污水和危废处理设施要安全稳定运行,生活垃圾渗滤液要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污泥要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渗滤液和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较高,工艺难度也比较大,模范城市应该在此方面作出表率。
五是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要求更加严格。考核范围扩展到全市域范围,对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考核指标突出强调,重点企业应实施清洁生产,各城市应按国家规定制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按年度计划严格实施。
第六阶段:第五阶段指标体系已紧密围绕国家环保的工作重点,仍然能够基本适应“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但由于已进入“十二五”,不宜再称“十一五”指标体系。 为保持原指标的严肃性和政策连续性, 第六阶段指标体系未对第五阶段 26 项指标作调整,仅对个别指标的实施细则内容进行微调,对考核要求进行了细化。
一是强化时段要求。 明确了“创模”考核时段要求,对需要考核“近三年”的指标和考核上一年度的指标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资料整编按现行指标体系对近三年数据和当年数据进行整编。
二是基本条件更加严格。原第二项“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调整为“无重大、特大环境事件”,新增了“因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近三年未发生由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经济社会指标要求有所变化。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 GDP 用水量”均调整为近三年逐年降低,或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调整为近三年逐年下降。 上述三项指标不再要求“小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要求落实节水政策、结构调整、工程项目等措施。
四是强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污泥处置。 36 个大城市实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市污水处理率≥95%”
的双控制;城市污水处理总量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对镇级污水处理提出了要求。 新增并强化了污泥处置要求,对非处理处置的污泥规定了脱水至含水率 50%以下。
五是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对市域内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分类提出要求。 新增了“对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七个产能过剩行业、双超双有(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有毒有害)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并报环保部公告”、“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制度并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环保部门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开展监督性监测”、“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企业实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要求。
六是强化了生活垃圾处理要求。 除继续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外,还要求重点流域城市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七是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由≥85%调整为≥80%。
八是强化了新建项目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仍要求达 100%,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由 90%调整为 100%,规划环评执行率由 80%调整为 100%。 同时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由“当年”改为“三年内”。
四、建议。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创模”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政策制度和指标体系也趋于完善,但要继续保持“创模”工作的先进性,持续发挥其在推动环保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政策制度和指标体系的调整完善工作就不能停滞不前,不断完善、持续改进、强力推进才是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块金字招牌含金量的必要手段。 笔者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未来“创模”政策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创模”工作要扣住环保工作的脉搏,紧跟发展的步伐,充分发挥“创模”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以最大限度发挥“创模”这个“超级”平台的作用。如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和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下阶段的政策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应丰富这方面的内容,并有一定的倾斜性,将其作为“创模”、复核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完善的“能上能下”机制。目前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数量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甚至出现了珠三角、长三角和山东半岛等模范城市群。大量环保模范城市的涌现使得各城市又站到了同一起跑线,在一定的程度上削弱了环保模范城市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只有严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数量,建立并落实“能上能下”的机制,才能使环保模范城市这块招牌永葆活力。
三是推动环保模范城市建立长效机制。“创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运动战,必需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全方位构架大环保格局,才能有效发挥“创模”工作平台的积极作用,而在现行的政策制度中,并没有就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怎样的长效机制做出严格和规定和详细的说明,从而使得部分城市在“创模”完成或者复核通过之后,环保工作重回孤军奋战、徘徊止步的状态。
四是继续加大分类指导的力度。对于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型城市以及目前还没有环保模范城市的省份开展“创模”工作要给予大力支持,进而带动区域“创模”的热情,促进区域环保工作的发展;对于复核的城市也要进行分类指导,突出考核重点,精简“创模”或复核的内容,这样才能集中火力解决城市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环保模范城市促进环保工作的初衷。
五是取消考核的空白期。现行的管理制度要求环保模范城市五年一复核,而考核指标的考核时限最长为三年,部分指标考核上一年数据,资料准备过程中也仅需准备三年数据,这样造成了创建成功或者复核通过后两年的空白期,会对环保模范城市的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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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 及实施细则的通知[EB/OL]。mep.gov.cn/gkml/zj/bgt/200910/t20091022_173806.htm,2002 -11 -19.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 的通知[EB/OL]。mep.gov.cn/gkml/zj/bgt/200910/t20091022_173952.htm,20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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