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7:31: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光伏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EPC光伏电站工程;建设过程;项目管理
在传统电力工程管理过程中,管理成效难以满足电力工程发展需求。对此,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发展新形式,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借鉴国际领域,设计相应的采购和管理模式,也就是EPC管理思想,这在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向总承包商说明情况,总承包商为业主负责,对工程施工进行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
1EPC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的意义
伴随着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逐日凸显,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是我国绿色能源工程项目,其发电系统的运作流程,主要是将太阳光能进行转换,使其成为电能,然后通过电网对其进行传送。这项技术的优势在于:电站不会出现能源枯竭的危险;太阳能是环保能源,并且可再生;对电站建设进行区域选择,将光能资源作为基础性内容,不会受到太多约束。因为太阳能芯片数据追踪存在一定精确性,因此能够有效降低系统的运行成本。
2EPC光伏电站工程项目
EPC光伏电站工程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简称,也就是在EPC管理模式下,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中明确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内容。总承包商以总价合同为依据,具体实施电力工程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总承包商对安全问题、成本问题以及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严格把控,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此外,EPC管理模式应用过程中,要牢牢抓住项目管理特点。因EPC项目管理模式和传统管理方式相比,其服务的范围逐渐向项目前做出了进一步的延伸[1]。
3EPC光伏电站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
3.1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光伏电站建设周期较短,但是所占用得土地面积较大对光电伏站工程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上均存在较大影响。对此,对光电伏站的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合理控制,十分重要。光伏电站工程实施前,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可行的计划,以光伏电站供电工程工期为依据,对施工进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对所安装的机电设备进度进行规划和分析。总承包商与施工设备供应商之间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明确设备供应具体时间以及所供应设备的具体情况,确保设备及时送达,并确保设备质量。设备抵达施工现场后,根据施工图纸,进行设备安装。在光伏电站工程施工现场,对设备存放位置进行科学规划,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方便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减少施工现场二次运转设备次数,确保光伏电站施工秩序,避免交叉作业,促进施工进度。
3.2施工成本控制管理
和普通电站相比,光伏电站施工成本较高。因此,EPC光伏电站工程对成本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十分必要。在对施工成本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过程中,需要对投资进行科学控制。总承包商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理部门,对光伏电站工程投资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并在企业内部制定相应的经济制度,对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账单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才能签字。此外,总承包商还要跟踪施工投资金的应用情况,对于偏差的部分做出详细分析,并找出导致偏差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纠正问题[2]。总承包商对施工设备的选择,直接影响工程施工成本。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对设备供应商进行选择,让供应商之间相互竞争,从中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同时,总承包商对项目各类合同进行严格管控,对施工成本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
3.3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
对光伏电站施工技术进行严格管理,能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光伏电站工程设计变更,会极大的影响工程投资,因此,要对电站工程施工设计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变更出现。施工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确保施工质量。例如电池组件,设置最佳安装角度,提高组件转换效率。对于电站电缆而言,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使损耗降到最低,这样做能够使光伏电站转换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最终促使施工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3],图1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图。
3.4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光伏电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时刻注重安全问题。随着“以人为本”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光伏电站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仅要高度重视施工质量,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也要高度重视。施工过程中,合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委派专业安全员进行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升人员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相关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且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确保光伏电站工程施工顺利完成。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EPC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通过优化施工设计,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质量措施,优化施工工艺,强化图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图经营核算等管理手段,在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同时,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建设水平。
作者:贺才伟 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安文,赵伟伟.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证研究———以中节能射阳光伏电站为例[J].工程管理学报,2013,01:53~57.
【关键词】分布式光伏发电 并网 效益分析
一、引言
随着现今世界范围内能源供应的愈发紧张,使得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成为了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着重研究的一项能源解决措施。对于我国来说,作为一个能源消耗大国,发展新能源产业,是必由之路。而发展光伏产业,为国民经济提供可靠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无疑有着非常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目前来看,我国虽然在光伏产业方面具有较大的规模,但是在产品消费方面依赖出口的现象还是较为严重,并在近年来因为欧美市场金融危机的出现使得我国的光伏产业面对着较大的困境。对此,就需要我国能够积极的转变这种严重依赖国外消费市场的情况,并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成本与效益的良好分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作出保障。
二、我国光伏发电运营模式
目前,我国的光伏发电运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统购统销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自发自用模式。现就其具体内容加以分析。
(一)统购统销模式
对于这种模式来说,就是通过第三方对光伏发电的建设、投资以及维护等工作进行负责,具有光伏发电的经营权,并将全部的发电量都送入到公共电网之中,且使供电企业对光伏发电量进行负责。在该模式中,光伏发电以电源的方式在经过变电站或者低压母线实现上网功能,并将电量运送到用户手中。同时,这种方式的电源投资还能够获得我国政府所颁发的电价补贴或者建设补贴:首先,在建设补贴模式中,将根据燃煤脱硫机组标杆电价将发送的电量都输送到电网企业之中;其次,在电价补贴模式中,发电商也将根据标杆电价将这部分电量出售给电网企业,且不需要对备用费以及接网费进行承担。对于这种电源直接上网的运行模式来说,其能够有效的将分布式光伏对于电网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降低,能够较好的帮助我们实现电价需求等管理措施,目前,在我国的很多地区都已经应用了这种运营模式。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对于这种运行模式来说,就是通过第三方投资者对光伏电源进行建设,并保证发电量将优先满足位于同一地点的用户进行使用,且不足的电量也会由相关企业根据实地电价对用户进行提供。在该模式中,电量会在运输到低压电网之后再传输到用户手中,且项目的投资方也会根据所运输的电量得到政府的一系列补贴。对于这种运行模式来说,其能够较好的实现了发电的就地消纳,且将多余的发送电量出售给市电,而如果产生的电量不足则由市电进行供给。同时,这种运行模式所具有的投资动机相对来说也较为复杂,不仅具有主供他人应用的项目、也有自给自足的项目。而在这个过程中,该项目的发电集团以及投资机构等等都具有通过出售电量而获得经济利润的需求,对于我国目前所具有的光伏发电模式来说具有较大的挑战。
(三)自发自用模式
自发自用模式,即用户自己建设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分布式电源和用户位于同一地点,且为同一法人。在这种模式下,用户所发电量优先自用,多余电量按照当地燃煤脱硫机组标杆电价卖给电网企业,同时按全电量获得政府补贴;电网企业以当地销售目录电价收取下网电量电费。目前,这些由用户自己投资的项目主要靠政府补贴和节省电费收回投资成本。
三、光伏发电获取效益的分析方式
下面,我们就根据收益、成本的评估方式,对目前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领域所具有的运行成本以及获取收益情况进行一定的研究比对。在光伏发电获取效益的分析模式中,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需要根据当地城市电网的发展现状、当地的太阳能资源等情况,对光伏发电试点区域进行确定。
第二,要根据试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该区域的发展规划开展空间负荷预测以及负荷总量预测工作。
第三,根据我们所分析获得该地区负荷特征以及太阳能资源数据,正式进行光伏发电负荷曲线以及出力情况的匹配分析工作。如下图所示,图中的曲线对于时间的积分为电量,其中的第一部分为光伏发电上网电量;第二部分为用户在光伏发电作为电源情况下的用电量;第三为用户在公共配电网作为电源的用户用电量。在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之后,还需要我们能够结合当地的地域限制、投资规模等一系列因素对所要建设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进行确定。
第四,需要列出可能的光伏发电运营模式备选方案,并对不同运营模式所具有的优缺点以及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
第五,要根据发电选址地点目前的现状以及周围的环境进行考察,并对在不同运营模式下光伏发电所具有的用户配电网改造方案以及接入方案等进行确定。
第六,需要对不同运营模式下光伏发电的计算参数以及边界条件等进行确定,比如对相关配电设备的造价、当地补贴政策以及电量基本价格等等数据,要有准确得把握,避免在数据信息方面的误差,造成我们对实际收益方面的错误判断,影响对实际效益的计算。
第七,需要对不同运营模式下光伏发电的运行成本进行全面的计算,主要包括光伏发电的初期投资费用、配电网的初期投资费用、相关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以及贷款利息等等。而除了这部分基本费用之外,还具有停电损失费用、设备损耗费用以及房顶租金等等。通过不同运营模式的应用,则能够使项目投资者能够获得不同的成本构成。
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设计方案
(一)并网方案分类
在方案确定中,需要我们根据光伏发电的接入电压等级、接入点位置以及运营模式等确定并网工作的设计方案。对于最为常见的小型光伏电站来说,目前主要具有以下两种并网方式:
1.接入公共电网。对于这种方案来说,其较为适合应用在统购统销模式的光伏发电工作中。其中,电网线路以及配电箱作为电网的公共连接点,并将产权分界点以及并网点设置在同一点位。在这种并网方案中,具有多点接入以及单点接入这两种情况,不仅计量较为简单,而且非常便于我们对其进行调度以及维护。其接线示意图如下所示:
2.接入用户电网。对于这种方案来说,其更适合应用在自发自用模式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且同样将线路以及配电箱作为电网接入点,而产权分界点同并网点则不会设置在同一个电位处。同时,这种模式会在每个建筑的屋顶光伏电源作为单个单元,之后再进入到楼内电压用户配电箱之中,即将每个建筑中的配电箱低压入口作为电网的并网点,并在进入低压入口之后通过低压线路的输送将电量传输到了周围的电网之中。
(二)成本效益情况分析
1.从电网设备所具有的寿命周期看来。在政府电价补贴模式之下,我们开展光伏并网工作所获得的成本效益将高于建设补贴的方式,且这种方式能够较好的保障光伏项目的并网发电工作;这一模式对成本和效益以及其他方面的控制力效果更好。
2.在电价补贴模式下。由于我们所使用的方式为统购统销,就会以光伏上网的方式对电价进行标杆,而这就会使电的成本效益会高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及自发自用管理模式。
3.在光伏发电总成本以及获得的运行效益方面来看。光伏电源单位装机成本对其具有较大的影响。比如,在电价补贴模式中,如果电源装机成本下降到10元/Wp,那么,无论光伏发电所采用的是哪一种运营模式,其都会在实际运行中获取一定的利润收益。
4.当区域整体用电量较大时。在自发自用的并网模式中,用户能够具有更多的电量节约。对此,我们则可以认识到自发自用模式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相比具有更好的成本效益。
五、结语
总的来说,在我国目前的能源紧缺、急需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大形势大背景下,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是我们势在必行的一项工作,需要我们在实际管理中,能够不断对其引起充分的重视。在上文中,我们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效益情况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与分析,而在实际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也需要我们能够在联合实际的基础上以针对性措施的应用来获得更好的并网运行效益。
参考文献
[1]陈碧波,卢沛玄.风力发电并网运行的影响和相应对策[J].科技传播.2012(17):56-58.
“我们的员工总规模已经达到了1.6万人了,其中一线工人都1.5万人左右”,陪同的赛维LDK总裁办工作人员告诉《小康・财智》记者,“而且,工人人数还在不断增长中。”
“赛维肯定不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现在的开工率很足。”赛维新闻发言人姚峰站在离办公室最近的一处厂房前面的空道上对《小康・财智》记者说。空道两边堆满了用来切割多晶硅的原料――切割液。
外销受阻
类似“订单很充足”的话几乎成为了挂在赛维人嘴边的口头禅。不过,这并不能消除外界对于赛维产能状态的担忧。就在上一个月,德国一个叫做Q―cellS的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宣布停止了与赛维的供货合同。
必须交代清楚的是,成立于1999年的Q―Cells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该公司的电池片产量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蝉联世界第一。与此同时,Q―Cells也是赛维全球最大的客户,它基本上每年都要消化掉赛维三分之一以上的产能。
这一消息令本就在行业低谷中缓慢回升的赛维LDK倒吸了一口凉气:消息传出当天,赛维股价重挫23%。可以想象,赛维肯定不愿意轻易接受这样的结果。
“我们不但为了履行供货合同而采购了所需的原材料,并按照供货合同生产了所需的硅片量。”赛维寄希望于Q-Cells能履行合约的意图很明显。
赛维自己也清楚,想让Q-Ceils回心转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Q-Ceils这个行业巨无霸已经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
这并不是赛维第一回碰到这种情况。姚峰告诉《小康-财智》记者,由于大环境的变化,要求与赛维修改供货合同的很多。
赛维的一个工作人员则笑称,负责拟定合同的法务部估计是赛维目前最为忙碌的一个部门。
这并不是赛维一家所独有的现象,而是整个光伏行业的普遍现状。据《小康・财智》记者了解,南京中电和挪威的REC。美国的MEMC和德国的Conergy也都曾经对双方曾签下的长期供货合同产生过争议。
无论合同怎么修改,外销市场萎缩已经成为了整个光伏行业不可争议的事实。更要命的是,出于对本国市场的保护,欧盟以及美国部分企业意欲对成本低于自己20%-30%的中国光伏企业展开反倾销调查。如果反倾销一旦成立,中国光伏企业的损失将会是灾难性的。据保守的估计,德国市场目前占到中国光伏产业出口的三分之二以上,加上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等,整个欧洲市场占中国出口量近九成。
为了应付这一危机,很多光伏企业都采取了“曲线救国”的办法:收购当地的太阳能组件制造商和光伏系统整合提供商。最早采访这一策略的是无锡尚德,从2006年至今,尚德已经在日本、德国实施了一系列收购,并已经开始着手在美国建厂。赛维则接连在意大利实施了三次收购。
不过,“曲线救国”只是治标不治本。赛维也承认,海外收购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嘎然而止的海外订单。
回归理性
海外订单的急剧下滑虽然让不少业内人士忧心忡忡,不过,在一些人看来,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儿”。
短短几年,由于全球太阳能市场的急剧扩大,多晶硅――这种以前只用于半导体的材料一夜之间身价倍增。由过去的30美元/公斤暴涨至2007年年末的400美元/公斤,到2008年年中,市场现货价格一度高达500美元/公斤。
供不应求的多晶硅市场催生出的天价,让这曾经并不起眼的多晶硅“小黑块”搅起了巨大的财富效应漩涡。用姚峰的话说,很多做服装的、做房地产的企业,纷纷进入了这一行业。而这其中,“很多人都是抱着赚一票就走的心态”。有意思的是,做劳保用品出身的彭小峰也正是瞅准了光伏产业的市场背景,而在这一阶段进入了多晶硅制造领域,并随后展开了多轮扩产,规模也由刚开始的“国内最大”,逐步过度到“全球最大”。
据《小康・财智》记者粗略统计,至2008年7月全国16个省仅多晶硅项目就有33个项目在建或是准备动工,预计产能将达到14万吨,超过全球需求量的两倍。这也成为了不少“产能过剩”支持者的事实依据。
实际上,“规划产能”与“实际产能”并非一回事。即便是激进者如赛维,其实际产能与规划产能尚有相当距离。随即而来的金融危机又给高涨的多晶硅制造泼了一盆冷水。随即,多晶硅的价格开始一路下滑,到目前为止,只维持在50美元/公斤左右,只是高峰期价格的十分之一。
姚峰认为,多晶硅价格的回归让多晶硅企业在利润上遭遇巨大损失的同时,也让不少想“挣快钱”的企业止步了。事实上,在金融危机面前,绝大部分项目都选择了停建或者缓建。
在挤掉了不少行业泡沫之后,“现在留下来的都是希望能够在多晶硅领域长期发展的企业。”姚峰对《小康・财智》记者说。
金融危机的到来,也深刻改变了企业的思考方式。刚开始,由于认为金融危机对多晶硅领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因此,在金融危机持续深化之时仍然延续了之前的行业性的激进行为――扩产。赛维原本是希望利用竞争对手都停止扩建的机会,能够实现自己在产能上的跨越。
赛维的出发点很简单;金融海啸很快就会过去。不过海外市场的瞬间萎缩给了赛维当头一击。
“那个时候海外的订单不是慢慢没有的,而是一夜之间就没有了。”对于当时的情景,姚峰至今记忆犹新。
受此影响,赛维的股价也是应声而跌,彭小峰的身价也随之缩水了75%,成为了年度缩水最多的企业家。反倒是保守的常州天合,因为坚决停建了所有在建项目,而成就了“太阳能第一股”的地位。
现在,“保守”、“不敢有库存”,已经成为了光伏企业们的一致选择,“有订单就生产,没订单宁停工”。而在过去,有库存,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儿。
豪赌内需
外销受阻,光伏企业们一股脑儿都把内需市场当作了未来主战场。
“事实上,Q-Cells对赛维并没有产生实际影响。”姚峰告诉《小康・财智》记者,“事实上,今年以来,Q-Ceils与赛维就没有实质性供货。”姚说,这并不妨碍赛维的产能在超负荷运转。
“目前国内市场的订单占到了订单总量的30%。”姚峰告诉《小康・财智》记者,“今年内,这个比例会达到40%以上。”
一定程度上,国内订单数量的增加与光伏企业的转型不无关系。过去,国内光伏企业更侧重于追求专业化和规模化,希望能够在产业链的某一个链条上发挥优势。经济危机的教训,让光伏企业们知道了“求人不如求己”。
于是,一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力求于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的“垂直一体化”策略也就流行了起来。无锡尚德、赛维等硅片以及电池片企业成立的下游公司纷纷在全国各地圈地建光伏发电站的消息也不绝于耳。光伏巨头们无一不希望借助于政府的力量,把太阳能内需市场扩展到极限。比如赛维就借助于其旗下的百世德中标了目前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敦煌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垂直一体化”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把企业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相比下游的太阳能组建以及系统集成等下游链条,处于上游的多晶硅制造以及太阳能制造企业规模更大,社会影响力更强。姚峰举例说,在硅片及太阳能制造领域,市值10亿美元的企业比比皆是,不过在太阳能组建及系统集成领域,企业规模能超过1000万美元,已属凤毛麟角。
不均衡的产业结构,显然使得上游企业进入下游具备了天然的优势,且容易被市场所认可,并满足市场需求。如此一来,便解决了不少企业的产能难题。
国家今年以来先后实施的太阳能屋顶计划以及“金太阳计划”又放大了内需市场。根据规划,未来二至三年,国家将投入近200亿元用以补贴光伏业发展。
不过,能够获得国家财政补贴的项目毕竟只是少数。据了解,太阳能屋顶计划4月出台至今,全国已经申报了700兆瓦的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然而,这些申报中最终只有70兆瓦的项目量有望进入补贴名单,仅占申报数量的十分之一。 国家对于“金太阳”工程的补贴也也仅仅是两年500兆瓦,也即每年250兆瓦,相当于实际产能的十分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也面临着环境压力到了无可复加的程度。如果再不下决心彻底改变现在的经济发展方式、能源结构和消费模式,不在今后二、三十年内实现能源转型,能源短缺和环境的持续恶化就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长此以往,不但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常规资源消耗殆尽,经济发展也不可持续。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中国的百年大计,是中国能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国家应在不受任何利益集团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中国能源发展顶层设计,制定科学的能源战略和目标,应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来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三分天下的模式
近来大家讨论最多的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广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不但包括分布式并网光伏系统,也包括离网光伏系统,较为严格的定义如下:分布式发电(Distributed Generation),通常是指发电功率在几千瓦至数十兆瓦的小型模块化、分散式、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就地消纳、非外送型的发电单元。主要包括:以液体或气体为燃料的内燃机、微型燃气轮机、热电联产机组、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
目前分布式发电系统有三种类型。第一种,光伏系统直接通过变压器并入中压公共配电网,并通过公共配网为该区域内的负荷供电,其商业模式只能是“上网电价”,即全部发电量按照光伏上网电价全部出售给电网企业。
第二种,光伏系统在低压或中压用户侧并网,不带储能系统,不能脱网运行,目前中国90%以上的建筑光伏系统属于此种类型。采用的商业模式是多种多样的:“上网电价”(Feed-in Tariff)模式、“净电量结算”(Net Metering)模式和“自消费”(Self-Consumption)模式(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这是世界上最多的光伏应用形式,我国“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项目都属于此类,我国即将出台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也针对此类形式。
第三种,光伏系统在低压用户侧并网,带储能系统,可以脱网运行,这种形式就是“联网微电网”。所采用的商业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这种类型目前国内几乎没有。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只要是在电网与用户的关口计费电表内侧并网,属于“自发自用”的光伏系统,都应看作是“自备电厂”;分布式发电不一定非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商业模式,也可以采用同大型光伏电站一样的“上网电价”政策,统购统销。
简言之:“自发自用”的光伏系统必然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而分布式光伏发电却不一定非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商业模式。
2010年以后,光伏成本大幅度下降,在欧洲光伏电价普遍降到了20欧分/度以下,而欧洲各国的电网零售电价普遍在20-25欧分/度,光伏进入“平价上网”时代。于是,2011年德国推出了“自消费”政策,鼓励光伏用户自发自用,2012年,德国的光伏电价(13-19欧分/度)已经大大低于电网的零售电价(25欧分/度),光伏用户通过“自发自用”光伏电量效益明显,自消费市场迅速扩大。据统计,2012年德国光伏市场的三分之一是“自消费”市场。
“自消费”政策的原则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并网点设在用户电表的负载侧,需要增加一块光伏反送电量的计量电表,或者将电网用电电表设置成双向计量。自消费的光伏电量不做计量,以省电方式直接享受电网的零售电价;反送电量单独计量,并以公布的光伏上网电价进行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光伏用户应尽可能全部将光伏电量用掉,否则反送到电网电量的价值要小于自用光伏电量的价值。
中国虽然目前还没有达到光伏平价消费的阶段,但在今后2~3 年内就有可能在工商业用户建筑上实现光伏的平价消费,因此研究制订中国光伏平价消费政策是很有必要的。
现行政策的弊端
2013年3月,发改委价格司对外公布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征求意见稿,方案要点如下:(1)4个分区标杆电价(统购统销模式):0.75、0.85、0.95、1.0 元/度;(2)对于分布式光伏自用电,在用电电价基础上给0.35元/度补贴;(3)分布式光伏的反送电量按照当地脱硫电价收购(大约0.3~0.4元/度)+0.35元/度;(4)合同期20年。
对于光伏“上网电价”(FIT),在这里不做评论,仅对分布式光伏的补贴政策进行分析: 这种补贴方式和商业模式与德国目前执行的“自消费”模式类似,也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由于德国光伏已经进入“平价上网”,自发自用部分不需要国家补贴,而中国还没有达到“平价上网”,自用光伏电量部分仍然需要补贴,这就使得这个政策执行起来比德国复杂得多。
比起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办法节省国家补贴资金(实际上是电网公司承担了脱硫电价和销售电价的差额)。光伏上网电价补贴办法是在脱硫燃煤电价(大约0.40元/度)基础上补;如果光伏合理电价是1.2元/度,上网电价办法国家每度电补贴0.8元/度,而自消费电价办法按照公布的补贴额仅为0.35元/度。
固定度电补贴方式补贴标准透明,操作简单,国家补贴资金仅与光伏发电量有关,不受不同用户的用电电价和电网峰谷电价差别的影响。但也会带来如下问题:由于是在用户用电电价之上固定额度补贴,因此光伏度电收益直接受用户用电电价水平的影响,工商业用电电价在0.8-1.4元/度,大工业用电电价在0.6-0.8元/度,公共事业单位用电电价在0.5-0.6元/度,政府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农业用电和居民用电则只有0.3-0.5元/度。
因此,存在收益不公平的问题,而且对用户和建筑的选择就变得很复杂,因为只有电价高的工商业建筑 (> 0.8元/度) 才能够赢利。
随着用户用电电价的逐年提高,光伏项目业主的收益会水涨船高。如果目前电价1.0元,加上0.35元为1.35元;每年电价涨幅为5%,10年后用户电价达到1.5元,度电收益达到1.85元/度,20年后将更高达到2.4元/度。光伏发电的收益逐年提高,可是国家一直在补贴,这个政策使得光伏项目业主随电网电价的涨价而获得不当收益,显然不合理。
由于这种政策的自用光伏电量的收益高于反送的富余电量,因此光伏发电与负载日分布的匹配特性至关重要,如果特性不匹配,经济效益会大打折扣。
由于是自发自用,20年都要有稳定的负荷才能保证收益,如果发生经营不善、倒闭、或搬迁,都会对光伏项目的收益带来致命的打击。有实力的电力开发商很难介入,市场推动缓慢。
因为大的电力开发商肯定会在别人的屋顶上开发项目,由于是自发自用,开发商必须同建筑业主签订节省下来的电费转交给开发商的节能管理合同,这会带来非常大的后遗症,对项目开发商是极大的风险。如果大的电力开发商不介入,全靠用电户自建自用,则分布式光伏市场很难在短期扩大。
模式建议
“上网电价”法的优点是明显的,建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商可以自由选择商业模式,也可以选择风险高、收益高的“自消费”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也可以选择无风险、长期、低收益的“上网电价”政策;
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自发自用部分,不建议采用“一刀切”的度电补贴方式,建议采用“固定收益分区电价”,即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确定分布式光伏固定收益电价,这个电价要明显高于光伏分区上网电价,如:
所谓固定收益电价就是:自消费抵消的电网电价+国家补贴=固定收益电价,即国家只补贴电网零售电价与固定收益电价的差额,这样的话,无论电网零售电价的差异有多大,在相同的太阳能资源区,大家的收益都是一样的,这样就做到了公平收益,而且随着电网电价的上涨,国家补贴逐年降低,不存在不当收益的问题。采用固定收益电价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所有建筑都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开放,没有选择建筑难的问题,低电价建筑国家补得多,高电价建筑国家补得少,公平收益,有利于光伏市场的迅速扩大。
由于“净电量结算”操作简单,不存在光伏发电与负荷不匹配的问题,随着电网电价的上涨,光伏对于很多建筑和用电户都将达到平价,不再需要国家补贴,建议从2013年起,对于“自建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采用“净电量结算”政策。“净电量结算”政策不存在交易,也就不存在某些开发商开不出发票的问题。有了这个政策,即使国家不支付补贴,这一市场也会迅速扩大。至于“偷电”问题,完全可以采用技术和法律手段杜绝,不能因噎废食。
为了便于开发商介入,一是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商业模式可以自由选择,开发商既可以选择“上网电价,统购统销”政策,也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二是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的项目,也应通过电网企业进行结算(具体操作程序略),千万不要让开发商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同建筑业主进行交易,有诸多弊端,以前已经有过惨痛的教训。
我们公司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对光伏的接触从卫星应用开始,开始主要是从军工研究角度出发,后来分离部分人员转化从事民用光伏。上海神舟电力有限公司是主要从事终端为主的投资运营,主要是投资电站、运营电站,重点是在东部建设屋顶项目,在西北也建设了一些地面电站,主要是享受“金太阳”等政府补贴,对地方性政策的可持续性,我们没有多少信心,所以我们所有财务核算基于国家政策,公司主要收益是发电上网,总共有不到30万千瓦的容量。
广亚集团项目概况
广亚集团项目是2011年“金太阳”项目,共5500千瓦,前期的开发费用加上建设成本,核算下来成本大概为8.6元/瓦,以目前的电力价格测算,大约需要8年时间收回成本。这个项目目前的电力主要为自用,如果能够实现余电上网,还将产生收益。
我们最初做余电上网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增加收益,屋顶建筑能不能存活25年对我们是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所以我们还是努力寻求上网卖电。主要是考虑即使这家企业以后破产倒闭,不再使用光伏屋顶发电的电力,我们还能靠卖电维持住运营。
现在,所谓的“金太阳”补贴政策一步一步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在广东,光伏电站建设的各种前期费用,加上建设费用、工人费用及后期的运营,费用高额。通过广亚的项目,我们也发现一些运营费用、设备保养费,还有接待费用也有较多支出。如果按现在的5.45元/瓦补贴进行测算,投资回收大约需要12年左右。因为供电补贴和“金太阳”最大区别在于投资回收期很长,前期投资很大。这个项目的投资我们公司自有资金占30%,其余依靠贷款,而很多企业并不能像我们一样拿到6.65%的利率。
光伏电站的电量必须要自我消化掉才具有可行性,如果超过30%发电量要通过电网卖掉,那么因为目前种种原因,卖电收益还无法保障,所以项目的收益无法估算。
我们在广亚集团的项目上收益较好,因为广亚集团一个月大概耗电670万度,而我们一年的发电量不到500万度电,只占不到10%,所以我们在该项目获得了较好的收益。去年11月正式并网,与广亚集团每月结算一次。
光伏投资注意事项
我不太主张屋顶业主跨行去建光伏,隔行如隔山。从投资回收期计算,光伏投资十分优秀,但光伏在将来一段时间内受政策影响较大,而且跨行业做光伏的手续相当繁琐,有并网立项协议、电网接入批复、调度协议、计量表改造、电力业务许可证等手续,这将占资金利用率相当大一部分。例如,传统家电行业,虽然有丰厚的资金,但面对这些手续会非常吃力。所以建议资金有余的业主还是选择能源合同管理模式。我们对于企业也有选择,如果企业没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我们也没有保障。
关于投资成本控制,我的建议是:首先要做好设计,这点非常重要,如果有好的设计,产出、发电量将有很大提升,其中电缆的成本和设计密切相关,设计不好电缆的使用会增加很多,导致投资成本增加。其次是目标区域的选择,要参考辐射和电价两个因素,像内蒙虽然辐射充足,但电价只有几毛,电量产出虽然高,但效益不一定好。
1月19日,国内光伏巨头之一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终于对员工呼吁作出回应,称“受困产能过剩、欧盟双反等诸多不利因素,中国光伏产业整体遭遇困境,不能发放2012年年度绩效奖金。由于运营资金困难,将分期分批发放员工‘长年服务奖’。”
尚德的表态,是针对四天前尚德员工发表的《尚德员工的共同呼吁:开除CEO金纬》公开信的回应。员工们在信中列举了尚德CEO兼CFO金纬的三大罪状:一是独揽大权、用人唯亲,在各个要职均安插自己人,将公司创始人、前CEO施正荣逼入被董事会抛弃的境地;二是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裁员,导致公司动荡,影响了国内市场业务,还计划将无锡尚德破产,以保全上市公司尚德电力;三是他与政府、银行、供应商的交往中态度傲慢,致使与各方关系降至冰点等,员工们指责其应为公司业绩下滑负责。
金纬是在光伏产业陷入全面萧条、尚德市值缩水95%,并由于股价连续低于1美元面临退市的情况下临危受命,此前“在普华永道中国香港、美国事务所呆了十年”。一位尚德前管理层透露,上位后的金纬通过“裁员降薪、控制公司的成本开支、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层级、劝退部分管理者等措施”保住了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中上市地位,却也因此动摇了施正荣的地位。
2012年8月,尚德在为缓解资金压力准备出售海外资产GSF基金的过程中,被指涉嫌欺诈,时任CEO施正荣难辞其咎,一个月后金纬挤下施正荣,成为尚德新任的CEO,后者担任公司董事长。
“国内企业创始人与经理人内斗的戏码已不新鲜。”有分析人士向本刊记者表示,“但光伏产业形势已相当严峻,公司内部又遭遇动荡,考验着作为职业经理人的金纬的能力。”
截至2012年年末,在美国和欧洲共同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的惩罚性税收之后,在美上市的中国光伏公司总市值已跌去九成多,国内一大批中小光伏企业宣告倒闭或停产。在空前的行业危机中,尚德到2012年第三季度的负债35.82亿美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1.8%。今年3月,尚德还有一笔高达5.7亿美元的可转债到期。
内忧外患下,留给金纬的时间已经不多。
光伏今昔
2001年,国家推出旨在通过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解决2100万偏远山区人口用电问题的“光明工程计划”,中国光伏产业就此迎来大发展时期。
从英利新能源集团的“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应用系统示范工程”、尚德安装第一条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到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的通过和地方各级财政补贴等内外因作用下,我国光伏产业规模从零星几家公司快速发展到在2007年跃居为全球最大光伏电池制造基地。2012年,在美和国内沪深上市的光伏公司分别达到了10家和25家。
然而,盛极必衰是不变的真理,国内光伏产业“”式的发展打破了市场供求平衡。数据显示,当2011年全球光伏组件突破50GW时,全球光伏装机量只有大约25GW。与此同时,由于金融危机影响迟迟未消退,德国、意大利等光伏大户宣布减少或限制太阳能发展,这让以欧美为主要出口市场的中国光伏组件公司开始感到丝丝凉意。
资料显示,浙江40多家中小光伏企业在2011年倒闭,这是光伏企业大发展时期以来的首次倒闭潮。赛维、晶澳、中电光伏等多家在美上市企业在2011年第二季度出现亏损,尚德也未能幸免。
施正荣一方面将2011年全年出货量预期由此前的2.2GW下调至2GW,同时准备了1000万美元人员遣散费用。当时业界还盛传尚德有可能被收购或破产,但被尚德官方否认。虽然如此,尚德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股价也从高峰的近90美元跌至2美元。到2011年年底,尚德电力已从上年的2亿美元净利变成净亏10亿美元。
更为雪上加霜的是,美国开始制裁中国光伏企业。2011年10月,美国光伏企业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光伏企业展开“双反”(反补贴、反倾销)调查,11月正式立案件调查。2012年3月和5月,美国作出对中国光伏产品征2.9%至4.73%的反补贴税和31.14%至249.96%的初裁决定。
有业内人士告诉《IT时代周刊》,“美国不是光伏产品出口地,此番裁决影响不大。”不过,尚德的股价仍从4美元跌至1.6美元。也就在这段时间内,职业经理人金纬加入尚德。
按照尚德员工在公开信中的说法,2011年3月,金纬面试时用一句“我还是有两把刷子的,我帮你把股价搞上去”说服了施正荣,接替张怡成为尚德新的CFO。
未曾料到,抱着解决问题的初衷却引发了另一起风波。
双方博弈
2012年8月,为缓解资金压力,尚德旗下在美上市公司尚德电力出售海外资产环球太阳能(GSF)基金。不料,审计公司在评估过程中却发现这项资产根本不存在。
根据尚德公告,GSF的下属公司SolarPugliaII在2010年5月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获得5.5亿欧元贷款,用于位于意大利的太阳能电站建设项目。尚德电力为这笔贷款提供了担保。同时,为了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尚德要求借款人方面拿出相当资产进行“反担保”,而GSF母公司GSFCapitalPteLtd把账面价值为5.6亿欧元的德国债券作为反担保资本。根据双方协议,一旦项目公司违约,尚德可自主出售和处理这笔5.6亿欧元的债券。
事件的爆发对尚德造成致命打击。第二天,美国一家投行分析人士就指出:“尚德资金链难以维持,破产重组是唯一出路。”施正荣由此成为国外资本市场和媒体讨伐的对象。一个月后,金纬替代创始人施正荣成为尚德新任CEO。
颇具玩味的是,主持审计GSF担保事件的正是金纬。因此,尚德员工在呼吁“开除CEO金纬”的公开信中称,是金纬给尚德造成了致命打击,因为“美国分析师借GSF事件扯出公司深陷债务危机的消息速度之快,攻击点之精准,对公司状况了解之全面,令人匪夷所思。”
掌管大权后,金纬改变了低调沉默的作风,“对战功赫赫的元老和辛苦无助的普通一线工人实施裁撤,同时安插亲信控制公司。”据悉,时任COO的Andrew Bebee、欧洲尚德总裁Jerry Stokes、美国尚德总裁John Lefebvre三位大将已全被裁撤,由朱敏、李中能分别掌管公司运营、信息安全两项核心资产。
此外,就在员工要求罢免金纬的第二天,一份由尚德前任和现任高层联合制作的调查报告迅速出炉,内容直指董事长施正荣涉嫌转移资产掏空尚德。
报告显示,辉煌硅科技投资(香港)和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先后在2006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这两家公司与尚德构成了一个贯穿产业链的上下游链条——由亚洲硅业生产多晶硅,再卖给辉煌硅业制成硅片,最后卖给尚德做电池片。但在财务状况极为不佳的情况下,尚德依然要以高价购买上述关联企业的材料。而香港辉煌的实际控制人正是施正荣。
上述资本界人士认为,尚德创始人团队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争斗已经公开化。
形势堪危
有观点认为,内外交困的尚德称得上中国爆发型企业的一个缩影。
在尚德撬开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当天——2005年12月14日,施正荣对友人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去挣一分钱,我就花钱。”
2006年,在多晶硅价格一路狂飙猛涨时,施正荣坚持与美国多晶硅企业MEMC签署了一份十年的供应合同。当多晶硅价格泡沫破裂,尚德又不得不花2亿美元解除合同,以减少损失。不过,施正荣又决定与一家韩国多晶硅企业签订新的长期合同,他认为“得多晶硅者得天下”。
施正荣错判了形势。目前,多晶硅价格已跌至20美元/公斤左右,无论是与美国签订的80美元/公斤还是和韩国的35美元/公斤,都大幅高于市场价格,这让尚德背负巨大成本压力。“长期无节制、无效果的混乱投资烧光了尚德的积蓄,最终导致目前的境地。”一位离职的管理者直言。
头脑发热的不止施正荣。随着尚德上市,看到商机的地方政府也一窝蜂踏足光伏产业,众多“太阳城”和“光伏产业园”应运而生。本刊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仅江苏一省就先后建设了常州、无锡、金坛、常熟、镇江、扬州、盐城、徐州、泰州、高邮、启东、苏州等光伏产业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300座城市提出大力发展光伏产业。”
另一方面,做大的尚德没能摆脱中国成长型企业中经常出现的资本怪圈。此前,后谷咖啡、相宜本草等诸多知名企业先后被爆出创始人与投资方闹僵,甚至决裂的消息。2012年,吴长江与阎炎对雷士照明的博弈,令创始人与投资方之争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近期随着大盘的破位下行,新能源概念类股票下跌幅度较大。就短期来看,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油价下跌的心理影响,二是对明年以西班牙市场为代表的全球太阳能市场增速可能放缓的担心,三是对
风电企业成本上升及关键零部件供应瓶颈的担心。
能源价格上涨使得风电更具优势
风电距离经济性不远了。目前国内原煤均价625元/吨(市场价和合同价的算术平均)对应煤电度电成本0.32元。而风电度电成本是0.40元。我们判断随着零部件瓶颈消除引起的设备造价回落,风电度电成本将在2012年下降至0.35元。若煤价上涨12%,风电将在2012年具备成本竞争力。
若煤价上涨32%,风电即刻可以脱离政策扶持,参与市场竞争。光伏发电还有漫漫长路要走。目前全球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约为1.80元(日照状况差异各地区的平均值)。我们预计多晶硅料价格回落以及每瓦电池耗硅量降低,将使度电成本在2012年下降至1.30元。即使如此,与煤电成本仍有较大差距,煤价要上涨4-6倍,才能使得光伏发电具备经济性。欧洲光伏协会预测光伏发电在2015年之后可望具备成本竞争力。因此,光伏发电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仍需依赖扶持政策,这也是市场最关注其政策风险的原因。
多晶硅占到光伏电池企业主营成本的75-90%,该原料价格的飙升是光伏行业最大的困扰之一。原材料涨价无法转嫁至下游,只能通过每瓦耗硅量的降低消化一部分,行业毛利率显著下滑。
以不致亏损的价格买到硅料,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首要任务。硅料价格长期维持高位将造成两种困境。第一,若光伏电池价格下降,制造商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收缩。第二,若光伏电池价格上涨,同时由于下游扶持政策减弱,下游需求增速将显著放缓。
预计硅料09年开始供过于求。1)、供给:根据我们对现有和潜在多晶硅生产企业的调查,09年来自中国的产量将达到8000吨,同比增长178%;来自海外的产量将达到6.1万吨,同比增长45%;全球产量合计接近7万吨,同比增长53%。这些增量中有80%来自海外。7万吨硅料扣除供给电子行业的1万吨之后,可生产7.2GW的光伏电池。2)、需求:即使按照我们乐观情景下的预测,0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约5.2GW,同比增长31%。因此供给超过需求2GW。
硅料价格将步入下降通道。1)、长单价格:随着供需形势的放松,我们认为长单价格将在目前100美元/公斤水平上逐年略有回落。考虑到成熟产能下生产成本为30美元/公斤,在50%毛利率的情景下长期均衡价格应为60美元/公斤。2)、现货价格:将在目前超过475美元/公斤的基础上逐步回落,09年均价有望接近300美元,长期均衡价格为120美元,约为长单价的2倍。
近期的变化正预示着逆转。据我们了解,近期中国硅片企业和电池企业之间的关系开始发生四个微妙的变化。1)硅片企业开始主动上门与电池企业洽谈签订长单事宜。2)电池企业购买硅料所支付的预付款项开始出现减少迹象。3)一些龙头电池企业开始主动挑选硅片/多晶硅供应商。4)个别龙头电池企业拒绝签订3年以上的硅料长单。这些现象在上半年硅料紧张的环境中是无法想象的。
全球风电零部件紧缺状态暂时难以缓解
世界风能协会在07年风电行业报告中强调目前处于全球风电零部件的短缺状态。金风科技也在08年半年报中分析了经营中的困难之一为零部件供应商的产能和稳定性无法满足要求。零部件短缺已经成为风电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各类零部件中最为短缺的是风电轴承。瑞典公司SKF和德国公司FAG是风能产业的两大轴承供应商。SKF公司中国大连建造一家新工厂,并于2007年中投入运营。FAG已罗马尼亚建造新厂,仍然供不应求。国内目前还没有一家可以大规模生产全套风电轴承的企业,仅有瓦轴集团于今年5月开始量产,几乎全部依赖进口。一般而言,一套风电机组需要偏航轴承1套,变桨轴承3套,发电机轴承2-3套,主轴轴承1-2套。此外变速箱内也需使用6-8套专用轴承。主轴轴承短缺的原因是1)技术上突破难。一般轴承外径都相对较小,以几百毫米计量,而风电主轴轴承则要在8000毫米到1000毫米,这对生产装备有特殊要求,一般装备都很难批量生产如此大的轴承;而且风电主轴轴承要求的精度非常高,严格控制误差在5-6微米,相当于误差率在0.01‰以内,一般的生产装备技术都很难实现,需要高端的数控机床。2)特殊轴承的市场小,容易被忽略。全球风电主轴轴承的生产商主要是SKF和FAG,其他知名轴承生产商很多曾拥有风电轴承生产线或者实际拥有生产技术,但由于早些年并没有需求而停止生产或将生产线改造,致使风电主轴轴承因装备不足出现严重短缺。
预计2010年风电主轴轴承的短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我们预测2010年中国风电新增930万千瓦,约有11200台风电设备,其中所需配套主轴轴承12000套。1)、国内企业中,瓦轴集团领先一步,已于2008年7月正式批量生产兆瓦级风电主轴轴承,年产大约1800套,随后会不断扩大产能,预计2010年前后可达到12000套/年。洛轴最早掌握生产全套风电轴承包括风电主轴轴承的技术,但量产还在计划中。西北轴承和天马股份两家轴承行业上市公司分别与2008年中发出增发公告,募集资金用于风电轴承项目,预计2010年左右前后共有3000套/年产能。2)、国际企业如SKF、FAG也都在进行扩张产能的计划,预计2010年前后可使其在华风电主轴轴承产能翻一倍。另两家国际企业TIMKEN与NSK也有意进入风电主轴轴承领域,其中TIMKEN与湘电股份合资成立子公司专业生产风电主轴轴承,预计2010年产能可达5000套/年。综合起来,我国的风电轴承产能将在2010年前后达到近20000套/年的水平,超过需求量。
中国光伏行业:看好电池和组件,看淡多晶硅
跨越充满不确定性的09年,光伏行业的长期需求依然乐观。扶持政策力度下降倒逼光伏电池组件降价,整个产业链利润率的损失将由多晶硅环节承担。上游多晶硅环节扩产速度过快,硅价从09年将明显下滑,利润率受到挤压。下游电池和组件环节可以凭借原材料成本下降来抵御售价回落,盈利能力可望稳定。建议关注电池和组件厂商尚德电力、天威英利、晶澳太阳能和拓日新能的投资机会,提示多晶硅企业赛维LDK和川投能源的投资风险。
过去10年全球光伏市场年均增长率为33%。政策是推动光伏需求的主导力量。尽管光伏发电成本在逐步下降,但目前仍是火电成本的6倍,因此仅凭市场力量推动难以支撑十年高速的增长。预计2015-2025年光伏发电将与传统能源发电成本接近,届时毋需政策支持可参与市场化竞争。随着能源储量的不断减少,传统能源价格上升是必然趋势;同时多晶硅价格的下降,光伏电池转换率的提高,单位耗硅量的减少,新材料的替代以及薄膜电池的研制都在逐步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使得两者价差逐渐缩小。
由于高额利润的吸引,多晶硅厂商纷纷扩产,许多新项目于06年如雨后春笋般上马,经过两年左右的建设周期,08年下半年部分新产能将陆续投产,估计09年多晶硅价格会小幅下调,到2010年多晶硅将不再成为制约光伏产业的瓶颈。多晶硅供应充足对中国光伏电池企业而言意义尤为重大。中国企业成本构成中现货比重较大,因此多晶硅成本高达国际可比公司的2倍。随着多晶硅产能的释放,中国企业将更有机会拿到长单,成本下降的空间更大。
中国风电设备行业:零部件环节议价能力高
中国风电设备企业主要面对国内市场,受益于强制性配额政策对需求的强劲拉动。钢价推升零部件价格,成本上涨部分将由整机环节承受。竞争日趋激烈的整机环节无法提升产品售价以转嫁成本,毛利率出现下滑。而零部件环节属于重工业,扩产决策谨慎,产能建设时间长,供应增长相对迟缓,面对迅速扩张的需求议价能力较高,利润率可望保持较高水平。关注零部件供应商天马股份、中国传动、中材科技的投资机会。
2007年新增装机为345万千瓦,超过了过去20多年的累计装机。08年年初新建项目超过400万千瓦,全年新增装机可望达到550万千瓦,同比增长60%。2009-2010年需求仍可保持年均30%的高速增长。预计2010年底中国风电总装机2800万千瓦,占到中国发电总装机的2.8%。这个数字超过了发改委的2010年底规划(1000万千瓦),接近2020年底规划(3000万千瓦)。考虑到中国仅陆地可利用风电资源就超过3亿千瓦,这个规划水平过分保守。
零部件全球短缺。我们认为在可预见的3年之内零部件短缺的局面不会出现明显改观。一台典型风机由8000种零部件组成,其中叶片、塔架、齿轮箱和发电机四种零部件占到成本的63%。风电项目和整机产能投资旺盛,但上游零部件行业扩产谨慎。特别是风电机组主轴承,SKF和FAG两家轴承企业对中国的供应能力已经达到极限,还不能满足国内的生产需求。部分国际巨头选择了产业链的垂直整合来解决困局,例如Gamesa和Suzlon均拥有零部件制造能力。钢价推升零部件成本。零部件短缺的背景下,整机企业对上游的谈判能力不强,需承担大部分成本的上涨。据我们了解,个别整机龙头企业重视成本风险控制,较早与零部件企业签订供货合同,锁定成本,但最终仍不得不上调已锁定的合同价格,否则将面临供货不足的困境。由于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无法上升,整机企业面临两头受挤和毛利率下滑的不利局面。从金风的近期订单来看,产品单价连续下滑。
重点上市公司点评
天威保变(600550):天威保变是我国最大的变压器生产基地之一,06年天威集团变压器全国市场占有率为16%,仅次于特变电工排名第二。公司战略是“输变电”+“新能源”双主业支撑。
公司参股36%的新光硅业07年生产多晶硅200吨,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达到3.4亿和1.3亿。08年计划生产800-1000吨。公司投资的新津和乐山两个各3000吨产能多晶硅项目将于2010年投产。公司参股30%的天威英利是全球第9大光伏电池生产企业,07和08年底产能分别达到200和400MW。薄膜电池45MW生产线将于08年底到位,09年4月投产。
新能源业绩贡献:新能源业务贡献公司07年净利润的50%,预计08年贡献超过60%。
投资建议:08年公司业绩增长点为变压器、新光硅业和天威英利。09年新光硅业无产能扩张。2010年期待新津和乐山两个多晶硅项目以及薄膜电池和风电设备对业绩的拉动。
金风科技(002202):金风科技是中国最大的风电整机制造企业。07年全球和中国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和25%。伴随中国风电行业的高速成长,公司连续8年取得收入100%以上增长的辉煌业绩。
新能源业务介绍:金风涉足风电整机制造和风电场开发业务。除了电控系统之外,金风外购所有零部件。07年开始,公司在传统750kW产品基础上,开始生产并交货1.5MW风机。凭借10年以上设备制造研发经验,公司二次设计开发能力强,产品稳定性好。行业地位有助于零部件的供应。金风在国内同行中率先收购海外企业,打入德国市场。风电场开发业务既增加了利润来源,又促进了设备销售。
2012年春节前不久,朱共山到菲律宾、越南等国考察,谈妥了多个能源项目,这位“光伏大佬”显然试图布局东南亚。
54岁的朱共山是位极为低调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几乎从不接受媒体采访。他曾是中国的“民营电王”,在五大电力集团的夹缝中建了二十余座电站;他于2006年才进入光伏产业,却在短短5年间发展成为了全球多晶硅和硅片行业老大,并以160亿元的身家成为2011年胡润新能源首富。
现在朱共山执掌的保利协鑫市值逾400亿港币(约330亿元人民币)位列全球新能源企业之首。几年前的新能源巨头――无锡尚德和江西赛维,已经被远远抛在了身后,前者甚至陷入破产传闻,后者则在艰难过冬。
保利协鑫与保利集团渊源深厚,现在的大股东是朱共山,第二大股东是中司(持股近20%);这种股权结构,本身就使保利协鑫带有某种特殊的色彩。
朱共山是什么样的人,又是如何掌控这家公司的呢?
央企伙伴
在涉足光伏产业10年前,朱共山对外界讲得最多的是,为什么他的火力发电厂不冒黑烟。
朱共山是电力科班出身,出生在苏北阜宁县东沟镇农村,在家排行老三,他的发家史在家乡近乎被神化。
朱共山从1978年就开始在阜宁打拼,还做过售货员等工作。上世纪90年代初,他开始创业。先是在海外注册成立协鑫集团(壳公司),以外商身份在内地找项目。其第一个项目,是在太仓建了一个热电厂,即1996年成立的太仓新海康协鑫热电有限公司。
这一公司由朱共山与香港新海康航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而后者的大股东,是保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嵘高贸易有限公司”,持股65%。也就是说,朱共山初次“出山”,就和央企保利集团站在一起唱大戏,这也是保利协鑫公司名称的由来。
彼时,第一个热电厂项目曾因资金问题被迫停工,幸运的是,朱在后来得到了一位“贵人”的帮助,算是逃过一劫。
朱共山性格豪爽,他在短时间内打通了江浙人脉,开始在这两省的二三线城市及经济开发区建立工业配套电厂,主攻垃圾发电、生物质能等环保再生能源电厂。十年间建造了二十多家电厂,被坊间称为“民营电王”;他将电厂资产打包,在2007年把保利协鑫带到了香港主板上市。
“长单”之赌
2006年,朱共山决定进入光伏产业门槛最高的上游――多晶硅原料行业。他狠砸70亿元创立了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中能)。那个时候,国内光伏企业密集在海外上市,朱共山之所以区别于无锡尚德、天威英利进入上游,是出于市场竞争的考虑,更是因为他是个“大胃王”。
朱共山敢赌。江苏中能投产之后,恰好碰到多晶硅价格一路高涨的行情。但就在多晶硅异常紧俏的疯狂时刻,他决定利用多晶硅供不应求的机会与下游客户签订长期战略供应合同。
随后,江苏中能并没有乘机大赚500美元/公斤的现货利润,而是选择与客户签订利润相对要少得多的8年长期合同,合同价比现货价要低40%-50%,按照账目算下来,朱共山放跑了上百亿元的利润。
朱共山一直认为签“长单”是他在光伏产业打的漂亮仗,这一招为江苏中能在金融危机逆市扩产打下铺垫。当时多晶硅价格已经跌到了100美元以下,但有了这些“长单”,江苏中能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比其他企业的日子好过许多。
按照朱最初的设想,江苏中能将在美国或香立上市,但受金融危机影响,使江苏中能登陆日期一推再推,并最后导致上市未果。保利协鑫最终在2009年以逾260亿港元(折合人民币230亿元),收购江苏中能的全部股权,摇身变为新能源龙头股。
朱共山玩转新能源的效率之高与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2006年底才进入光伏产业,两年多就在全球多晶硅原料行业排行老三,2011年则成为全球最大;2010年,他又涉足硅片领域,只花了不足一年,就成为行业第一,不仅供应量占了全球约三成,成本更是业界最低。
难以复制
2011年1月,多晶硅行情还算不错,但到了3月底开始,太阳能电池相关报价一路走跌,由于欧债危机爆发,欧洲许多国家取消对替代能源的补贴,多晶硅价格又一次暴跌,甚至降到了前所有见的40美元以下。
为了安抚下游厂商,朱共山几次带队与客户谈判,采取的方式是降价、延长合同的方式,实现合同总价值不变的前提下减少硅料现货价格下降带来的损失。朱共山笼络了下游企业的心。
但他们有时并不买账,保利协鑫执行总裁舒桦曾在台湾受到尖锐的责问:“太阳能产业崩盘,你觉得保利协鑫是始作俑者吗?”
提问者是台湾大同集团董事长林蔚山,起因就是保利协鑫激进的低价策略。当时舒桦正在台湾国际太阳光电展夸保利协鑫的“大方”:“协鑫的做法是不需要客户开口的。我们主动会跟他们磋商相关问题,而不是说等他开口。”
与朱共山面相稍胖、行事沉稳的风格不同,舒桦清瘦精干。他依旧在台上微笑着说,协鑫的多晶硅生产成本2011年年底将降到20美元/公斤。他将皮球踢了回来:“你们该问的是,为什么其他公司做不到?”
从一出生就有央企保利集团参股,保利协鑫显然难以被复制,而更为吸引眼球的,则是2009年11月,中国财富基金――中司砸下55亿港元入股保利协鑫,取得20%股权,成为保利协鑫第二大股东。
中投的加盟不仅改善了保利协鑫的财务状况、减少了负债,更给朱共山带来了开拓太阳能电站的机会。2010年,保利协鑫得以进军美国两项光伏项目,这两个项目将全部由保利协鑫提供硅片生产的组件。
不仅如此,2010年上半年,保利协鑫获中国银行人民币100亿元的授信,在充沛的资金撑腰下,保利协鑫得以快速扩充产能。
保利协鑫一位内部员工和记者聊起保利协鑫的扩张模式,“老板敢押宝”和“有背景”是他引以为傲的两点:“北京有什么事都是保利出面。”朱共山进入东南亚市场也是由保利牵头。而在美国市场,则有中司“罩着”,保利协鑫在美国华盛顿州设立了全球化硅材料研发中心,这一机构主要是对海外技术进行吸收、转化从而实现自身的技术突破。“我们还在美国建太阳能电站,这都是学技术。”上述员工说,“当然,没有保利和中投,这些事是做不成的。”
朱共山认为,一家企业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机遇和规模。他乐此不疲与央企合作,称自己“流着央企的血液”,他喜欢“国字头”,手下不少高管都来自央企或大型国企,其近年来的合作伙伴有中电投、中广核、招商局等。员工们说朱共山“到哪里都有办公室”。
喧闹背后
在三四年前,朱共山还被媒体称为“神秘人物”,随着保利协鑫规模日盛,外界对这位背景复杂的“大佬”都深怀好奇。《华尔街日报》曾发表《中国“国家资本主义”引起西方侧目》一文,直指中国以国家资本扶植朱共山,避开烦琐的审批流程,在15个月内即可开工生产,短短几年内就打造出世界最大的光伏企业之一。
但不管外界如何揣测,保利协鑫的扩张依旧在继续,2011年9月16日,朱共山牵手郭台铭,保利协鑫与富士康合作,分别在两人的老家――江苏盐城、山西大同共同建设多晶硅、电池、组件和下游光伏电站的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朱共山对这一项目颇为重视,已派出四五十人规模的队伍,但没多久又传出郭台铭不注资的消息。
记者春节前到位于山西大同市党留庄乡兼埔村的光伏电站施工现场,工程概况上清楚地写着:大同协和光伏发电工程总规模500兆瓦,本期建设规模20兆瓦,占地面积600亩。工程于2011年9月16日开工,计划于2011年12月26日竣工并全部并网发电。
“双反”只是导火索
从现象上看,是美国、欧盟及印度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导致尚德破产。
尚德自成立之初,就是一家高度依赖海外市场的公司,从2002年第一条生产线投产至2011年的10年中,该公司的光伏组件90%以上出口海外。
把中国产品的命运与海外市场捆绑在一起,本身就充满隐患。虽然中国的光伏组件出货量占据了全球半壁江山,品牌也是不同凡响,然而中国光伏产业的命运却一直掌握在他人手中——原料、技术、市场等“三头在外”。在国际贸易中,又缺少定价权,一旦欧美经济陷入衰退,加强对中国的贸易制裁,光伏产业就可能遭遇灭顶之灾。再加上国内数百家光伏企业一哄而上,挤在国际市场中,其生存境遇也就可想而知。
破产反思
施正荣需要忏悔。企业家的眼光决定企业的前途,对施正荣本人来说,他主导了企业盲目扩张规模。自2005年底到2008年短短3年时间内,尚德产能从100多兆瓦迅速攀升至1000兆瓦,2012年又达到2500兆瓦。期间他还有过多次投资失误:先是在成都启动的碲化镉薄膜电池项目半途而废,后又在上海投入3亿美元建造50兆瓦非晶硅薄膜电池工厂打水漂,再后来与美国MEMC公司的长期合同违约损失2.12亿美元,而耗资1.07亿美元收购日本MSK公司股权后并未赚到钱。
银行需要忏悔。8年前,施正荣在纽交所敲响了尚德电力的上市钟声,尚德电力成为第一家在美国主板上市的中国民营企业。当地9家银行一窝蜂地将贷款送上门,银行成了尚德的提款机。而一个时期内,尚德资产负债率已超过81%,银行方面却浑然不觉其光鲜外表下潜藏的危机。
政府更需要忏悔。中国光伏产业何以沦落至此?政府的溺爱难辞其咎。政府不但一手将这个行业捧大,给予其各种特殊的政策优惠,在其产能过剩时又没能及时合理引导,反而继续怂恿其扩张,并提供各种支持。
尚德是无锡的名片和纳税大户,为了政绩,当地政府一次又一次地伸出援手。政府的“手”不是通过市场调节,掩盖了企业缺陷,滋长了企业的无序扩张,导致了产能严重过剩。而这种过剩,既是市场性过剩,又是体制性过剩。除了经济周期性波动带来的产能过剩外,我国工业产能的过快扩张还与投资体制转型、地方政府存在投资冲动以及以GDP为驱动力的经济核算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密切相关。
如果政府的“手”不加节制,不彻底改变以GDP为纲的发展思路,不尊重产业发展的市场规律,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体制改革,而总是由政府指手画脚干预企业发展,尚德危局就不会是个案。
媒体也应该忏悔。多年来,一些媒体的“造神运动”将施正荣和尚德送上了神坛。“过去媒体确实把他捧得太高了。某种程度上,施正荣是被‘捧杀’的。”一家光伏企业的老总在谈到尚德时唏嘘不已。
关键词:光伏产业市场;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和研究
前言:光伏发电是当今世界利用太阳能最主要的一种方式。面对当今全球面临的严重化石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光伏发电从资源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这两个角度都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作为全球新兴行业的一个重要代表,长期来看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吸引着大量企业参与和投资。我国是光伏产业主要发展国家,是光伏产品制造和出口最大国家,在世界范围内发挥较大影响,在世界光伏产业市场中占据较大发展比例。随着光伏产业的不断发展,在调查和分析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影响,阻碍光伏产业的发展。面对这一发展形式,需要不断完善光伏产业产业布局,避免产业布局单一性,倡导整合产业链发展模式,提高创新型能力,来满足多元化市场发展需求。
1、发展现状分析和阐述
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具有自身发展特点,其利用现状具有如下特点。其一,预计到2015年末期,我国光伏电网容量将高达8.26MW,在2016年初期光伏网络容量将高达30WM。其二,据统计在2015年末期,光伏热积面积将要增加到55万平方米,在2016年将会增加为25万。随着十三五政策出台,我国加以关注光伏产业发展进程,建立全新发展目标。首先要实现光伏产业60MW规划发展目标,实现乡村和城镇规划25万和城市规划目标55万。随着国家对光伏产业发展关注度不断提高,国家不断颁发众多政策,完善当下光伏产业市场。例如:江苏省为了发展自身,就增加对本省光伏产业关注度,增加对企业投资。在发电环节投资了123.7万元,对光伏发电项目投资150万元,极大的促进江苏省的发展。江苏省这一行为,主要是受到我国发展战略影响,各个不同省市也要 学习国家发展理念,发挥各个城市自身优势[1]。
2、发展局限性分析
2.1市场发展弊端,投资力度较大
光伏产业是我国具有代表性企业,其也是我国朝阳产业之一,是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影响。据调查,我国光伏产业市场在将会在近几年不断再加,但是站在短期发展形势来说,发展具有难度,压力较大。详细来说,光伏产业市场发展弊端,主要就是市场供求和需求弊端。在我国共有一百多家光伏企业,在2011年初期,太阳能能源产量高达37GW,在2012年达到45GW之多。结合世界的光伏产业能源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太阳能能源的高于世界性光伏产业,发展一半之多。但是结合本国国内市场和世界性市场来说,都可以看出我国光伏产业产能过多,这样就增加了企业财务支出力度,光伏产业融资难度高,阻碍产业的长远发展[2]。
2.2实质性操作弊端
实质性操作弊端,主要体现在上网电量结算环节。就一个外资企业来说,其在发展中,结算工作环节,无法利用发票,去电网单位开展结算工作。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和原有就是,企业具有外资性,在开具发票时,无法对经营范围进行更改,无法的搭配发电财务补助。其次,一些家庭居住期间,在上网电量结算时,也具有这一问题,需要加以关注和完善。其次,光伏产业在发展环节,也会受到不同机构和系统影响。例如:光伏产业和农业和林业联系密切,和国土规划和水利单位联系密切。但是光伏企业在和不同系统整合发展时,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在联系时,没有系统文件,不愿意审批等问题。
2.3光伏产业对于补贴政策的依赖。
由于对补贴的依赖,导致的补贴政策变化对产业周期和起落的影响。政策补贴力度容易受到宏观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经济疲弱就容易引致补贴力度的收紧,欧洲是摆在眼前最活生生的实例。
3、解决方法阐述
3.1发挥政府机构积极作用,增强和市场联系性
为了实现我国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完善当下存在问题,解决市场产能过剩问题,确保企业产业投资的合理性。这一问题的解决,政府要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世界性光伏产业发展形式,优化国内市场,倡导分布形式发电理念,政府做好引领工作,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其次,政府也要整合不同资源,合理安排融资方法,构建合理化商业运作模式。给予分布形式发电工作全面支持,把自身企业结合发展,为光伏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解决分布形式发电问题[3]。
3.2保证计量工作有序开展
上网电量结算工作存在一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电网系统不同企业和单位,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上网和下网系统,计量的形式和方法,利用科学性设备和装置,进行计量。建立计量标准,构建合理化量方案,完善和优化光伏项目管理方法和营销策略,为核算工作奠定基础,确保电费计算合理性[4]。其次,企业要增加和不同产业联系,包括和农业和林业,国土规划和水利单位搞好关系,保证审批工作顺利开展。光伏产业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需要政府和不同机构加以关注,不断完善发展中存在问题,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目标,利用科学方法和举措发展光伏产业[5]。
3.3政府减少补贴,应给光伏企业慢慢断奶,加强分布式光伏发展。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此前联合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展目标在11000万千瓦以上,其中光伏电站为45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为6000万千瓦。“分布式是全球能源革命的必然趋势。首先,业务形态、市场机遇、融资渠道等更加多样化和碎片化,其次,政府在新能源发展中的角色将发生重大变化,从政策主导者和资源分配者,转变为市场监督者和配套服务者。此外,分布式的电力交易结构也将进一步推动整个电力交易市场的改革,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竞价上网、直供电等多种形式,实现新能源电站的价值回报。
结论: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存在自身发展弊端,包括市场发展弊端,投资力度较大,实质性操作弊端,上网电量结算难度较大,增加了企业财务支出力度,光伏产业融资难度高,阻碍产业的长远发展。面对这一发展现象,需要完善当下光伏市场存在弊端,发挥政府机构积极作用,政府也要整合不同资源,合理安排融资方法,构建合理化商业运作模式。其次,也要增强和市场联系性,保证计量工作有序开展,增加和农业和林业,国土规划和水利单位联系性,建立满足市场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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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晓梅,朱玉卿,贺筱筠. 国内二三线电影市场的发展现状、面临问题及对策分析(上)[J]. 中国电影市场,2011,09:17-21.
[3]张保民. 中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36:9-10.
“两年跟了六个电站,没有一个并网是顺利的”。
今年刚满30岁的程风是一家民营光伏企业的电力工程师,两年前由“技术”转向“商务”,主要负责和电网公司沟通,联系电站的并网事宜。“六个电站中,有三个到现在还没有并网,并网的那三个,短的也要四五个月,长的一年多”。
也正是在这两年里,光伏电站成为了光伏业内最热的名词。上网电价出台、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的热情,让组件积压的光伏企业似乎抓到了救命稻草。
当这些动辄投资上亿的光伏电站建成之后,并网成为难题,电网公司繁琐的申报程序,至少要花掉光伏电站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各地电网公司不断变换的要求,也让光伏电站的成本在预料之外层层累加。
“晒着太阳就把钱挣了”?现实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美好。
繁琐的手续
再过一个月,程风就得继续和电网公司打交道了。程风的公司在四川遂宁投资一个地面光伏电站,在前期设计院的设计方案出来后,程风就得开始拿着这些方案一一拜访四川省电网公司的各个部门。
这也是他一年多累积下来的经验。2011年底,光伏企业们为享受国家发改委1.15元/千瓦时的太阳能上网电价,在青海格尔木的戈壁滩上掀起光伏电站抢建潮,但由于前期和电网公司缺乏沟通,建成的光伏电站却并不了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能白白的闲置在这片戈壁荒滩上。
经过一年多来的摸索,光伏电站的投资方对并网审批流程逐渐了解。一般来说,客户中心、营销部、发展策划部是负责并网的主要部门,材料递交给它们之后,再由它们协调下属处室具体执行。
根据记者获得的一份四川省电力交易中心颁布的《新建发电机组并网服务指南》,在光伏电站调度前期准备工作流程中,光伏企业至少需要跑近50个(次)处室,递交材料,填写申请。
“整个程序跑下来,顺利也得要四五个月”,程风说,为了节省时间,他在拜访了三大部门之后,就绕开流程,直接和处室交流,“这样它们一接到上面的指令,就会对我们有印象,省时间”。
但即便如此,也只能尽某种“人事”,解决不了并网的难题。程风接手的项目中,有一个电站两年多时间也没有并上网。据其介绍,在他的同行中,像他这样的情况十分常见。
一家做光伏电站“EPC”项目的民营企业甚至为此改变了经营策略,其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负责人向记者诉苦:改变策略是因为过去碰得“头破血流”。
在光伏电站“EPC”规则中,只有光伏电站正常并网运行十天――“240小时或720小时”,建设方才算完全的履行了合同。
这家企业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例子:承接了一处光伏电站EPC项目,建成之后的一年半的时候内,光伏电站依然无法顺利并网,整个团队不得不奔波于电网公司和项目之间。
如今这家企业在接“EPC”项目时候变得更为谨慎: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不接;接项目之前,要调研当地电网公司的态度,对光伏电站是否重视。
2012年10月26日,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简化了并网流程:地市公司受理并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实施安装。在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全部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45个工作日,不走常规电源的并网流程。
程风对此不以为然。他告诉记者,这个意见只是针对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这只是全国光伏电站中非常小的一部分,占主流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呢?”
多出来的成本
一年多的时间,让光伏企业们接受了不少现实。原先并未计入成本的并网设备现在早已在光伏企业的考虑范畴之内。
从稳控装置、无功补偿设备以及有功功率控制设备、无功功率控制设备……一位光伏企业负责人估算,一个电站做下来,并网设备的花费总得要“五六百万,不管规模大小”。
并网设备之外,输电线路也成为光伏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许多光伏企业已经对此见惯不惯了。
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民营光伏企业在四川投资一个装机规模30兆瓦的光伏电站,光并网设备和输电线路建设总耗资超过一千万元,占到总投资的10%。这家企业的总工程师还为此庆幸,“这还是我们做了工作的,要是电网公司让我们接到更远的变电站,花的钱还要多”。
在一些地处偏远的地区,甚至连变电站也需要光伏企业承担建设。在许多光伏电站密集的地方,多家企业合建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已经成为减少负担的通常做法。
事实上,这使得光伏企业不得不面对专业领域之外的事情,建输电线路、变电站,必须征用土地,这还得自己和当地老百姓去谈。
即便如此,由于各地电网公司的不同要求。光伏企业还得面临许多不可预测的情况。某民营光伏企业在浙江投资有一个3兆瓦的小光伏电站,原先已经和当地电网谈妥,接入400伏的线路,但现在电网公司改变了注意,要求其接入20千伏的线路――这意味着许多设备需要重新改造,需要再投入一笔钱。
由于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并网具有决定权,光伏电站在电网公司的要求面前并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
某光伏企业总监告诉记者,他们投资的一个电站甚至遇到这样的情况:对于需要采购的并网设备,供电公司甚至指定了具体品牌。
该总监介绍说,为了能够顺利通过并网审批,他们一般都会“尊重电网公司的意见”。在最后的光伏电站并网监测环节,他们也会委托电网公司来寻找第三方监测公司。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 200120)
【摘要】本文探讨的是根据交易实质来判断相应会计处理的问题。由于交易实质与法律形式(协议)往往并不一致,通过对两个截然相反的案例的分析,探究如何把握经济实质。同时对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来说,应加强相应的能力,在看似复杂的外部形式中,洞穿交易实质,并由此选择适用的交易模式。
【关键词】实质重于形式 租赁 回购 经济实质 一揽子交易
随着企业交易事项越来越复杂,对经济实质的判断
变得尤为重要,只有把握了实质,才能确定合理的会计处理。在租赁会计中,如何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对经济实质进行判断,结合相应的准则确定适合的会计处理等。文章将结合两个案例对此进行详细分析,探讨如何准确把握。
一、形式非租赁但经济实质为租赁交易的判断
案例:A 公司2011 年以前是B 公司最大客户,其主要从事太阳能多晶硅的生产销售。从2011 年下半年开始,受欧债危机及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影响,A 公司经营十分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截至2011 年年末,A 公司共欠B 公司货款约1.4 亿元。经双方于2012 年11 月底协商,A 公司以其持有的C 公司100% 股权抵偿应付B 公司1.06 亿元货款,冲抵之后,A公司尚欠B 公司3 500 余万元待以后期间偿还。同年12 月,双方又签订资产回购协议,其中主要条款如下。
1.回购标的:本合同约定的回购标的为在回购时C 公司拥有的运行状态正常的某光伏电站5 兆瓦的全部资产。
2.回购价格:本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格为回购标的在C 公司账面净值,即当前估值人民币10 705 万元减去每年520 万元的资产折旧乘以年限。
3.回购方式:在2012 年11 月起6 年内(至2018年11 月止),A 公司可以选择是否购买回购标的;在2018 年11 月至2018 年年底前期间,如B 公司选择要求A 公司购买回购标的,A 公司有义务向C 公司购买回购标的。
C 公司系2010 年新建的一家从事光伏发电的企业,目前装机容量为5 兆瓦,电站从2011 年7 月28 日开始并网发电,年发电量约500 万度,虽然国家发改委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已有明确规定,但由于C 公司所在的地区尚未确定相关价格配套政策及补贴政策。因此,C 公司账面未能确认发电收入,相应发电成本也只能在生产成本中体现。C 公司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土地,年总体经营成本费用不低于500 万元。
(一)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1.在本案例中,B 公司从债务人A 公司受让C 公司全部股权,并约定在未来6 年时间内A 公司有权提出回购,期满时B 公司有权要求对方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当前估值人民币10 705 万元减去每年520 万元的资产折旧乘以年限”计算,即回购标的在C 公司的账面净值。
根据IFRS 体系下的IFRIC 4《确定一项交易安排中是否包含租赁》第六段规定,确定一项交易安排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下面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交易安排是否依赖某项特定资产;二是交易安排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属于租赁业务的,应按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部分则按相关会计准则处理。
2.根据该解释公告第九段规定,如果一项安排授予购买方(承租人)对标的资产使用的控制权,则可以认为该协议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应认为对标的资产使用的控制权已经转移:(1)购买方有能力或有权利运作该资产,或者指示他人以该购买方决定的模式运作该资产,并且取得或控制该资产的产出或者效用中并非不重大的部分。(2)购买方有能力或有权利对该资产的实物接触进行控制,并且取得或控制该资产的产出或者效用中的并非不重大的部分。(3)相关事实和因素表明:除该购买方以外的一方或多方取得该资产在该安排期间内生产或者产生的产出或者其他效用中并非不重大的部分的可能性很小,并且购买方为该产出所支付的价款既不是合同约定的每单位固定金额,也不同于产出交付时该产出的每单位现行市场价格。
(二)对经济实质的分析
1.在本案例中,双方签订的协议安排的履行依赖于特定资产(C 公司运营的光伏电站);并且C 公司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B 公司即成为C 公司的股东,按章程规定承担公司利润或亏损,满足IFRIC 4 第九段中的各项标准,因而应当认为通过该承包协议,该光伏电站的使用权实际已经被转移给B 公司。如上述分析,该项交易中存在租赁安排,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第五条的规定,判断一项租赁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应关注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否已实际转移,并据此对该项租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假设本案例中的当前资产估值1.07 亿元和每年的折旧费520 万元都是合理的,则该光伏电站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在20 年以上,但目前签订的协议仅转移了最多6 年的使用权,并且“在未来6 年时间内对方有权提出回购”,即对方可随时要求解除该项租赁关系,即使该6 年内的租赁关系也并非不可撤销;同时,租赁关系结束时的回购价格是按照资产的账面净值而不是届时C 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公允价值,因此,可以认为本案例中与C 公司的光伏电站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际并未转移给B 公司,因此只能界定为一项经营租赁。
2.该交易的经济实质可判断为:(1)A 公司将C 公司的股权提供给B 公司作为履行其1.06 亿元还款义务的质押物。(2)同时与B 公司达成一项经营租赁安排,B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运营C 公司的光伏电站,每年固定租金为520 万元,该项租金可以与上述1.06 亿元欠款部分抵销。
(三)建议的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对交易经济实质的上述判断,建议对本案例的基本处理原则如下。
1.除了协议中明确约定日后偿还的3 500 万元以外,原先的1.06 亿元应收款项虽然形式上以C 公司的股权抵偿,但就经济实质而言,C 公司的股权仅仅是履行该项债务的担保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第二条关于“企业将某项金融资产充作金融负债的担保物,该金融资产不能与被担保的金融负债抵销”的规定,不能终止确认原先1.06 亿元的应收款项。
2.虽然在法律形式上,B 公司拥有C 公司的全部股权,但是如前面所分析的,就经济实质而言,B 公司仅仅是基于经营租赁关系获取了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并未享有或承担其剩余净资产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因此B 公司在持有C 公司股权内不能控制C 公司,不能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但是,C 公司在此期间的经营收入、成本和每年的租金费用520 万元(即利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从事经营活动的损益)均应纳入B 公司的合并利润表。在确认租金费用时,按照净额结算的约定同步冲减对A 公司的应收款项。
同理,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B 公司在个别报表层面也不应确认对C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仅将其作为本公司收到的质押物,进行账外备查登记。即B 公司账面上不能作借记“长期股权投资——C 公司”科目,贷记“应收账款——A 公司”科目的会计分录。
3.后续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该项应收账款是有担保的,因此,在对该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时,应考虑该项担保事项的影响,与另外的3 500 万元无担保应收账款分别归属于不同的信用风险组合。在考虑该1.06亿元的坏账准备问题时,应关注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担保物的光伏电站的运营盈亏情况;A 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用以衡量6 年期满后履行回购义务的能力)等。如果预计A 公司届时很可能无力回购C 公司股份(因而B 公司最终很可能会取得对C 公司的控制权)的,则还应考虑C 公司的净资产价值情况。
4.由于在6 年期间内,作为承租人的B 公司不能提出提前解除租约,因此如果该光伏电站经营状况不佳,则B 公司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关于亏损合同的相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
5.如果在租赁期内A 公司回购了C 公司的股权,则相当于其归还了欠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应收账款余额应相应终止确认,相关的应收款项终止确认损益计入回购当期的损益。
6.如果在租赁期内双方均未提出回购C 公司的股权,则补充协议结束(2018 年10 月),B 公司取得对C 公司的控制权,C 公司合并进B 公司,同时终止确认相关应收款项。这时,该合并事项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合并成本为届时的该部分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即1.06 亿元减去累计的租金和坏账准备。
二、形式上租赁交易的经济实质判断
案例:甲、乙两家公司签订协议,乙公司因财务困难,以大型机器设备抵押给甲公司偿债,债务总额为2.4 亿元,经评估公司评估,该批机器设备评估值总额为2.4 亿元。同时,双方另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该批机器设备又租回给乙公司,每年租金为1 990 万元,如乙公司需要,可在6 年内回购这些机器设备。若期满乙公司未执行回购,则在合同签订6 年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必须回购,且该项条款不可撤销。回购价格= 合同约定的设备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租赁费× 租赁年限,且原已支付的租金可抵扣应支付的回购款。
(一)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二章第一节中指出:“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的一系列交易,企业应当判断其是否相关联,是否应当作为一项交易进行处理。企业进行判断时,如果不把这一系列交易作为一个整体就无法理解其总体经济影响,那么该涉及租赁法律形式的一系列交易是相关联的,应当作为一项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例中,甲、乙两家公司就设备作价抵债、租赁以及回购等事项都是同时协商确定的,换句话说,应该把这些均视作为互为前提和条件的一揽子交易。如果我们分别考虑设备作价抵债、租赁和回购等事项,就不能理解其经济实质,也无法判定其对总体的影响。
(二)对经济实质的分析
本例中乙公司已将这些机器设备抵押给甲公司以偿还其债务,但同时由于生产的需要,又向甲公司租赁并有权回购上述机器设备,回购的最后期限在第六年年末。在此期间,这些设备法律上的归属权在甲公司,但由乙公司使用,而且经营期间的风险和报酬也都由乙公司承担。设备回购价格的确定基于债务金额,而且原已支付的租金可在相应的回购款中抵扣。从甲公司的角度来看,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可以从该一揽子交易中获取的现金,包括租金和回购款,总额为2.4 亿元。所以可以看出,其实上述机器设备抵债以及租赁的交易均不具备商业的实质,该一揽子交易的实质是作为债务人的乙公司,正处于财务困境,此时,甲公司允许乙公司延期偿还债务,可延的期限为6 年,而且延期期间的利息不予考虑。同时,乙公司将这些机器设备抵押给甲公司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所以甲、乙公司之间的一揽子交易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中规定的债务重组,即作为债权人的甲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对乙公司作出了让步,让步(损失)的金额等于因允许乙公司延期还款且不计延期利息而损失的货币时间价值。
(三)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上述分析,甲公司作为作出让步的债权人,于债务重组日,根据乙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盈利预测以及乙公司提供的还款计划等信息,对乙公司预计何时回购机器设备作出谨慎、合理的估计,并据此计算乙公司未来还款的折现值,该折现值与应收债权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假设乙公司将在第六年年末回购,则未来现金流量为:第一至第五年年末每年以租金名义收到1 990万元, 第六年末收到14 050 万元(24 000-1 990×5)。假设市场利率为5%,则其折现值为17 138.56 万元。假设原先甲公司已对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4 000 万元,而该项债权原账面价值为20 000 万元,则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会计分录的金额单位均为万元):
借:长期应收款 24 000.00
营业外支出(20 000-17 138.56) 2 861.44
坏账准备 4 000.00
贷:未确认融资收益(24 000-17 138.56)
6 861.44
应收账款 24 000.00
对于上述分录中的长期应收款的计量方法,因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实际利率法,应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确认相关利息收入时,借记“未确认融资收益”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而且期末应对该项长期应收款测算可收回金额,考虑是否需要对其计提坏账准备。在考虑可能的坏账损失时,应考虑到该项长期应收款属于有担保的应收款项,其可收回金额通常不会低于作为担保物的机器设备的可收回金额。
乙公司的会计处理与甲公司相对应。在修改后债务条件生效日,乙公司应作出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24 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 6 861.44
贷:长期应付款 24 000.00
营业外收入 6 861.44
对上述会计分录里的长期应付款,后续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以实际利率法来确认相关的利息支出。确认该利息支出时,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往往是不一致的,经济实质往往隐藏在法律形式的背后,所以我们在对某项会计处理进行判断的时候,不应被表象所迷惑,要结合交易的背景、动机,抽丝剥茧,探求经济实质,从而得出最终的结论,将经济交易准确合理地运用会计语言计量报告。
(作者为高级经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