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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时间:2022-04-09 10:03: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1篇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12联合治超2号行动的通知》(皖交发电[2012]45号)要求,巩固和扩大我区治超成果,切实解决我区治超存在的突出和难点问题,推进我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开展。

二、行动时间

2012年7月6日零时开始,至7月15日24时结束。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三轴以上,且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大型货车;对非法改装车辆要坚持割帮为主,恢复车辆原始尺寸。

(二)重点打击超限超载严重,特别是夜间超限超载集中的路段;重点打击违法行为,尤其是堵塞交通、集体闯卡等恶劣违法行为。

(三)重点解决源头进驻监管,加强对砂石磄口等货源单位进驻,提高对货运源头和多次违法车辆、违法运输企业的查处率。

(四)重点宣传贯彻新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认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重点落实合力治超、规范治超,加强部门配合,建立起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治超工作考核力度和监管力度,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六)重点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强化治超领导,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四、职责任务

(一)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与公安、水利等部门的联动,以在区内5条快速通道上设立的治超卡点为依托,负责指导公路、运管部门抓好路面和源头治超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配备警力,负责维持治超卡点、流动治超队(点)、货源单位的治安秩序,重点打击阻塞交通、集体闯卡、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事件。

(三)交警三大队:配备警力,负责维持治超卡点、流动治超队(点)、货源单位的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依法查处违章,确保治超秩序。

(四)区水利局:负责继续加强对采砂河道的管理,对恶意装载、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要严厉处罚,直至取缔其经营资质。

(五)区公路局:负责与交警、治安等部门共同配合,积极主动抓好路面治超;以固定治超卡点为依托,加强流动治超巡查,重点查处3轴以上载重货车,做到逢车必查、逢超必卸,对多次、反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在卸载到位的同时,按《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从严惩处。

(六)区运管所:负责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对32家砂场实行进驻监管,由辖区交通分局负责责任包保,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通过设立宣传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进行宣传;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吊销其车辆营运证、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依法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行为的打击;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做好对“六合线”砂石专用运输车辆“一卡通”的发放准备工作;利用四个治超卡点,加强与公路、治安、交警部门的配合,开展流动治超,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2012年联合治超2号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区联合治超2号行动领导小组和区联合治超执法队,联合治超应急备勤队、督察组、宣传组。人员组成依照2012年联合治超1号行动实施方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切实将本次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出成效。区联合治超领导组和督察组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察。

(二)加大宣传。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此次联合行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公路设施等载体形成立体宣传网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要把本次行动与“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部门责任,坚决杜绝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应对有力”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备勤队伍,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确保社会稳定。

第2篇

为了巩固深化治超工作成果,切实遏制砂石料运输车辆短途绕行超限超载行为,有效保护公路及周边环境,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市域范围内开展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区域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砂石集散地(砂石料场、重点工程施工场所)的经营人或管理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经批准但不履行合法装载义务的砂石料场,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自行整顿;未经批准的非法砂石料场要自行关闭,拒不执行者,依法强制取缔;对违规收料的施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二、合法砂石料场申请开设平交道口,应当首先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合法装载协议。未经批准,各砂石料场不得擅自开设公路平交道口,对于非法开设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砂石,不得阻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四、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超限超载检测,服从交通、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对违法在公路上行驶的运输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定标准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根据路面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信息,倒查源头装载砂石料场、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责任。

六、全面清理整顿非封闭式收费公路货车包缴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改装、无牌无照或证照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公路两侧的一定范围内,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八、对短途驳载、短途绕行、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强行闯站等逃避超限检测的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在治理工作中阻扰工作开展、暴力抗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为贯彻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切实保障铁路交通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铁路提速,铁路交通安全更加突出和重要。保障铁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级、*有关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铁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及管理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保障铁路交通安全。

二、明确安全责任,密切协调配合

*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配合。要定期召开由经贸、铁路、交通、公安、安监、广播电视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铁路交通安全情况,查找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铁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管理机构要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铁路运输的关键环节、要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认真做好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理和隐患治理等工作。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地方铁路部门负责省管地方铁路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地方铁路安全畅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开发等作业的监督检查,避免此类活动影响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铁路桥梁跨越河道的安全监督检查,制止在铁路桥梁安全保护区涉及河道内从事违法作业等危及铁路桥梁安全的活动;公安、安监、环保、国防科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铁路沿线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在铁路线路及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加工以及爆破作业等活动;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损坏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标桩以及破坏和非法收购铁路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经贸等部门负责铁路监护道口的协调工作;埋设、敷设、架设铁路信号、通信光(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接受通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铁路管理机构与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和运输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铁路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获悉铁路沿线有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情况,应当及时向有关的铁路运输企业和铁路管理机构通报。

三、做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标桩埋设和管理工作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制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和埋设标桩工作。铁路管理机构提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并报送铁路沿线县(市、区)政府后,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经贸、安监、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公路)、水利(河道)等部门进行审定,审定后要加盖县(市、区)政府公章,依此作为划定安全保护区、埋设标桩以及对安全保护区进行管理的依据。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交通(公路)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对铁路管理机构提交的安全保护区划定方案,应在1个月内完成审定工作。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由铁路管理机构负责埋设保护区标桩。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职责,协助铁路管理机构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管理工作,不得擅自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划和批准实施*种建设。需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实施的建设项目,应当征求铁路管理机构的意见,确认安全或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实施。对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造的已有建筑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对安全保护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由铁路管理机构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拆除,并依法给予合理补偿,但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除外。

铁路沿线*级人民政府应大力支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标志的移交工作,严厉制止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盗窃铁路物资、破坏铁路设施等现象。

四、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一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铁路运输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检查防护的规章制度,确保铁路运输设施、设备性能完好和安全运行。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铁路线基础设施是否稳固、行车设备是否完好、职工是否按标准化作业、雨雪中行车是否按规定提前对线路进行预检等,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整改。二是认真排查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危及铁路线路和铁路桥梁安全的取土挖砂、围垦造田、拦河筑坝、架设浮桥、采矿爆破、抽取地下水、生产储存危险品等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对拒不整改或故意拖延的,要依法处理。三是加强道口的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道口情况。要做好道口铺面、预报警设备、通讯工具、工具备品等设施设备的养护,以及道口警示标志标线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道口设施设备和标志标线完备,运行状况良好。四是认真做好恶劣天气抢险准备工作。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要和当地气象部门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铁路安全事故的机制,做到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与铁路方面的预警预防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制定和完善恶劣天气抢险预案,建立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对铁路线基础薄弱地段、高路基地段、易塌方和滑坡地段,要加大资金投入进行加固,并加强巡查,一旦遇到险情做到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确保万无一失。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

五、加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20*年*月*日起施行。铁路沿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铁路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指挥、救援等事项。铁路管理机构和*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治理等工作。

发生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时,铁路管理机构要及时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铁路运输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铁路旅客和沿线居民时,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救治和转移、安置工作。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化砂石料场源头监管,全面整治砂石料场违规装载、砂石料车辆违法运输等行为,维护正常采砂秩序、交通运输秩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有效整合公安、国土、水务、交通等职能部门资源,全面清理非法砂石料场,规范合法砂石料场源头装载行为,初步建立砂石料开采、运输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路政路面执法和运政源头监管的有效联动,完善“一超四罚”流程;加大对短途运料车辆避站绕行、闯站、非法改装、无牌无照、证照不全、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完善治超长效机制。

三、工作职责划分

我县的砂石料源头主要分布在渭河、黑河、田峪河沿岸,涉及多个乡镇,县治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辖区砂石料供求和车辆运输现状,认真开展砂石料超限超载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一)县治超办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策划、协调、组织,以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组织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工作;督导、检查、通报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负责通告和宣传,组织公安、国土、水务、电力、交通等部门,依法清理整顿违规沙石料场,对未经批准的非法砂石料场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履行合法装载义务的砂石料场,予以整顿规范;对合法审批运营的砂石料场推行政府公示和落实保证金制度。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公路巡查,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引导、监测、处理;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对砂石料场实施源头监管;组织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路政运政联动查处机制,对砂石料超限运输车辆严格执行“一超四罚”。

(三)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对拉运砂石的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超速、遮、涂、污、改车牌号及放大号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计分办法》的规定,对驾驶员超限超载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扣分;组织警力维护治超检测站、卸货点周边的交通秩序,及时处置、疏导躲避治超检查的滞留车辆,配合国土、水务等部门全面开展砂石料超限超载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四)县水务局负责加强河道巡查,制止、处罚非法采石、采砂行为;清理整顿河道沿线非法采石场、采砂场,及时取缔证照不全的砂石料场;向社会公示已经许可的砂石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治超执法人员开展砂石源头专项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乡镇开展砂石源头专项治理工作。

(五)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加强巡查,制止、处罚非法采石、采砂行为;清理整顿毁田挖沙、储砂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乡镇开展砂石源头专项治理工作。

(六)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规违纪行为。

(七)各乡镇配合公安、国土、水务、电力、交通等部门,全面开展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动员阶段。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大规模专项宣传活动。及时宣传专项治理活动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发放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单及相关政府文件和行业规定,让群众、采砂业主和运输经营户了解砂石开采、违规配载、超限运输的有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规范开采、配载、运输砂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和公安、国土、水务、电力、交通等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多措并举,对砂石料超限运输的装载源头和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三)第三阶段:重点突破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突破阶段。由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针对集中整治阶段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彻底清理掉砂石料场中的部分“钉子户”,为老百姓营造一个安全便捷的生活和出行环境。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巩固提高阶段。由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结合全县砂石料需求和供应情况,慎重选择并科学规划重点砂石料开采区域,合理审批砂石料场,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收取企业保证金,纳入系统监管。同时,要限定砂石料运输车辆行驶区域、路线,严禁超限运输。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全县货运源头分布情况和治超网络布局,合理布置源头治超监督站点,确保与路面治超站点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砂石料超限运输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执法力量,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考核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我县被省上确定为砂石料超限运输重点县,百日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由省治超办牵头考核,直接与建设养护资金挂钩,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县治超办将各单位整治工作纳入年度治超工作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并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织治超办和监察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走形式造成工作贻误的,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违规配载的沙石料场要上门宣传,做到文件发送到位,政策解释到位,整改帮扶到位。要通过上门宣传,让砂石料场业主、运输经营户理解百日整治活动的目的,明白整治的对象,要达到的效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

(四)建立专项治理联勤联动和信息沟通机制

公安、国土、水务、交通等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密切配合、联勤联动的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专项治理联勤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切实加大砂石料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力度,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专项治理的联络工作,及时上报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于8月2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上报县治超办。

第5篇

关键词:公路 超限超载 成因 危害 对策 分析研究

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是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最大,设计在2O年寿命的公路,通常不到4年就要重新翻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都严禁车辆超限,但由于车辆运输经营业主和部分生产厂家在利益的驱动下,制造、改装重型、大吨位超限运输车辆,使公路设施遭到严重损害,已经形成影响我国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本文主要研究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成因,分析公路超限超载的危害,探讨公路超限超载对策,为我国在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方面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借鉴。

一、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成因

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在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实际的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总体来讲,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成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运力过剩,运输单价普遍偏低。一般来讲,每个地区的运输业是与当地的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比较繁荣,运输业也就比较发达,产业发展比较凋零,运输业也就比较落后。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拉动着运输业的进步。举例来讲,某地原先装运的主要是砂石、半成品、加工成品等,而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当地矿业发展较为迅速,直接导致当公路货车急剧增加,公路货车如雨后春笋般多了起来。甚至当地的待业人员大多数加入了运输的行业当中。第二,规避运输风险,超限车辆绕道行驶。有些地区为了进一步发展道路交通运输业,撤消了二级公路二级收费站,这样既增加了运输户的运输道路选择的能动性,有降低了车辆的运输成本。但是,一些运输户为了进一步节约成本,规避运输风险,可以的绕过一些超限检查站或者收费站,这样就直接导致一些运输户出现公路超限超载现象。第三,社会利益驱使,车主追求最大利润。追求最大利润是运输户运输的重要目的,目前普通的两轴货车早已经失去了竞争力,为了多拉货物,追求最大经济效益,多轴货车等节油性能好、载重量大的车辆逐渐被运用。这使得运输车辆发生质的变化,车辆重量从最少的30吨到最多的100吨。车辆重量增加直接导致公路超限超载现象增多,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难度加大。第四,公路运输市场的过度竞争。自改革开放以来,公路运输市场逐渐开放。大量集体、个人涌入公路运输事业,缓解了当时运力不足的局面。但是,随着公路运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经营主体的过多与分散化使得运力逐渐出现相对过剩局面,此时企业为了承揽货源纷纷以竞相压价的方式降低运输成本,公路运输市场的过度竞争。

二、公路超限超载的危害分析

通过上面对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之后,下面我们再来研究公路超限超载的危害。对于公路超限超载的危害,我们也是分三个方面进行入手:一,造成桥路早期破坏。每一条公路都是有着自己的承载能力的,如果超载超限车辆远远超过国家标准,直接的结果便是造成桥路早期破坏。桥路早期破坏往往是以公路裂缝出现最多,公路损害直接影响着运输车辆安全运输,影响着过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修复公路,国家需要投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元,对公路进行修复,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二,经常酿成交通事故。公路超限超载,酿成交通事故也是最常见的交通事故之一。公路超限超载,一方面货物质量大,车辆制动以及惯性也大,降低了车辆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车辆长期处于带病状态,各种性能大大降低,这也是车辆诱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给运输户以及人们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害。三,扰乱市场秩序。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进步,运输市场的门槛越来越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运输市场当中,市场本来就有限,运输户过多,使得市场出现僧多肉少的现象,为了争取货源,很多的运输户之间相互压价,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路超限超载现象越来越严重。慢慢的,市场上就出现这样的现象,谁的货装的多,谁的运价低,谁的货源多,谁就可以在市场中生存。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扰乱市场秩序,公路超限超载现象也就慢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三、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对策

1、宣教治超

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宣传工作是与公路法律法规相联系在一起的,任何的宣传活动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做支撑。尽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及《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有关法律,这些法律在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方面确实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很多的公路超限超载现象还是存在的。做好公路宣教治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入手:第一,将运输专业户、货配部、矿山、货场、驾驶员、工厂作为公路宣教治超的宣传对象,大力宣传《公路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提高他们对于公路超限超载的危害以及处罚。其次,有关部门还可以在人、口流动量比较大的地区,通过创办图片展以及咨询台的方式,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公路超限超载对于公路的危害,从而赢得群众对于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的支持。

2、源头治超

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应做到长期坚守、标本兼顾。首先要加强货源地的管理,内蒙古乌海市作为货源地,主要生产煤炭、化工产品,运送这些货物通过与工厂、企业、矿山等货物输出单位、个人签订相关治超协议,使其自觉自愿做到输出货物车辆不超限超载。同时,对检查出有超限超载行为车辆的单位或个人,除依照《公路法》规定对车辆作出处罚后,还要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对单位和个人施以相应处罚。其次,与运输企业或单位签订诚信协议,使其教育司机自觉遵守《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等法律法规,抵制超限超载行为。

3、联手治超

有句话说得好,叫做孤掌难鸣,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是一个系统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单位所有人员的共同参与。路超限超载治理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有关单位务必要将交警、交通、质检、政府、汽车制造厂家、公路等部门联合起来,划定每一部门的责任以及职责,对于各自的分工以及职责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各自的责任管理范围。对违规允许超限超载车辆上路的,实行责任追究。交警、车管部门把好车辆年检关,质监部门把好制造标准关,运政部门把好汽车改装准入关,路政部门把好上路治超关。只要严防死守,关关把牢,超限车辆就不会乘隙而入。

总结

综上所述,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是极为复杂的过程,必须依靠公路运输系统各个部门紧密协作,通过严格的政府管制,建立完善的价格机制,形成良好的市场运作环境,引导运输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使企业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能够提高利润水平,逐步摆脱对超限超载运输的依赖。尽管我国在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过程中,很多问题仍然存在,影响着我国公路使用寿命以及行人生命安全。为此,深入研究公路超限超载问题,创新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策略,是今后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公路超限超载现象治理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张海峰. 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对策研究[J].长安大学,2012(08)

第6篇

__区地处__西南丘陵、山区过渡地带,农村公路里程共计535.49公里。其中县道89.988公里,乡道48.43公里,专用公路9.092公里,村道387.98公里,等级普遍偏低。自“十一五”、“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以来,__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县道__路路面加铺工程完工,乡道__路、县道__路汤福路段相继改造通车,“村村通”工程提前完成,____一桥顺利建成,____三桥、四桥建设已纳入“十三五”规划,井沙联网畅通工程__大道__段建成指日可待,重型货运车辆穿城而过即将成为历史。然而,与公路建设相比,我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还是相对滞后,不少地方在认识上对公路路政管理远远没有像公路建设那样重视,“重建轻管”问题仍旧非常突出。

一是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尚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路产路权不明确,有不少地方>:请记住我站域名/

二是不少道路路面被任意占用,当作晒场、堆场、垃圾场、修理场、停车场、市场等,一旦到了秋收季节,公路上稻草、玉米、谷子比比皆是,尤以乡道、村道为甚。

三是由于超限运输特别是重型超载运输车辆日益增多,给公路造成了极大的损坏。以县道__路__段为例,该路改建完工不到两年,路面、路基损坏就呈蔓延之势,沿线群众苦不堪言。区委区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维修,通行状况仍令社会群众不满,不仅耗费了国家大量资金,更威胁着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所有这些问题的发生和存在,主要是因为路政管理体制不够规范。路政管理要靠方方面面来“齐抓共管”,特别是要依靠于当地政府部门,所以从客观上说,公路执法注定要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服务于不同的“东家”,而不可能是一个抽象而模糊的“国家”。这在对非交通标志标牌的管理和公路街道化问题的管理上,表现的十分明显。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那不是违不违背公路法规的问题,而是他们作为“东家”兼“东道主”所自然具有的权力。甚至,他们更有理由说的是,他们在为当地老百姓谋利益。这些现象的出现,直接影响了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整体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人为制造了许多执法难问题,同时,这些行为还严重侵占了公路路产和路权,造成了路产的不明晰和路权的不完整,给以后的公路养护、绿化、美化、净化以及公路的使用和管理都带来了诸多困难。

农村公路直接服务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出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基础条件。为了充分认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切实有效地缓解执法难、难执法的矛盾,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结合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各位同仁参考。

(一)推进依法治路,修订目前仍在生效的由区政府或区政府办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系。目前,我们路政管理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__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授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县、乡道公路实施路政管理,依法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责。但是,由于上述法律法规对于村道的路政管理、路政处罚和路政许可等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将面临无路政执法依据、条款的尴尬境地。因此,建议由区政府修订目前仍在生效的《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和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的通告》(__府通〔2002〕5号)与《__市__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__府办发〔2006〕29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后重新颁布,以便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首先,路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公路法律、法规和路政管理业务理论,积极参加省、市公路交通部门举办的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掌握并精通业务知识,增强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解决长期以来“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问题。其次是路政人员在行使依法治路、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过程中,要自觉地维护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服务于民,取信于民,把树立交通行业良好风气作为“形象工程”来抓,彻底根除“有利可图争着管,无利可图没人管”的不良习气。第三是要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要求,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争当保路护路的忠诚卫士。第四是路政人员必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行政执法有效证件,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狠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歪风邪气,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坚持把文明用语和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纳入路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之中。

(三)认真宣传贯彻公路交通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在宣传贯彻的力度上仍存在着广度不够、深度不足的问题。在当前依法治国新常态下,需要我们加大对《公路法》、《安保条例》和《规定》等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按照省、市交通部门的总体部署,做到“报刊

有文、电视有形、电台有声、站场有声势、街旁有标语、交通繁华地段有宣传点”,使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把公路法规宣传到千家万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在不断巩固宣传成果的基础上,把每年三月作为“公路法规宣传月”,做到有规模、有影响、有声势,进一步优化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环境。(四)加强对路政管理人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整顿,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路政执法队伍。思想整顿,重点解决执法意识和执法宗旨的问题;组织整顿,主要检查路政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和执法主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纪律整顿,坚持杜绝有法不依、执法随意的现象;作风整顿,检查是否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制止和杜绝“吃、拿、卡、要”现象,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态度是否文明等。要结合实际,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对违反执法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注销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通过整顿,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依法行政,执法公正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执法作风,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路路政执法队伍。

(五)强化协调,逐步建立起与地方人民法院及公路沿线乡(镇)工作联络制度。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突出,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交通行政诉讼的案件明显增多,与地方人民法院的联系愈来愈显得重要。为此建立与地方人民法院的联络制度势在必行,与地方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联络会议,通报执法情况,可请法院同志授课、培训、指导依法办案,提高路政人员的业务素质,重大路政案件向法院咨询,组织路政人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与公路沿线乡(镇)、村工作联络制度。路政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服务对象形形,公路沿线村镇是路政管理的重点,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是路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公路必须重视的力量。第一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镇)、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第二要建立路政联系卡制度。统一设计制作路政服务联系卡,卡上注明路政管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负责人手机号码,以及路政管理职责,送到各乡(镇)路政协管员和公路沿线村干部群众的手中,接受举报、咨询,进一步完善路政协管网络,增强公路沿线群众参与度,形成综合治理格局。第三要建立汇报会制度,定期向沿线乡(镇)、村领导汇报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第四要对积极支持配合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单位、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内在的爱路护路的热情。

第7篇

关键词:油气管道 安全间距 建筑物 防腐层

青岛“11.22”事故后,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电力通讯线缆、其它管网等的相关距离引起一些争议,原因在于各种法律、标准、行业规范在界定油气管道的安全间距存有一定差异,很有必要对这类问题进行探讨。

一、输油管道与深根植物的安全间距

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中心两侧各5m地域范围禁止“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GB5025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及地方性法规对管道覆土厚度做了近似规定。

深根植物危害管道防腐层沥青防腐层,李、桃、梨、柚、桔等经济植物对管道的安全水平距离是3m,尽可能不采用沥青防腐,对沥青防腐受损可采用冷缠胶带修补。还应防止圈占管道保护带、改变管道周边地貌,危及管道安全。

二、输油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间距

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中心两侧各5m地域范围禁止“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并规定管道两侧及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变电站、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GB50253明确管道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GB 50251也有相应的规范要求划分地区等级。

对于输油管道,可采用按管道中心两侧各200m任意划分长度2km范围,划分地区等级,三级地区可视为人口密集区,按15m安全间距控制,对四级地区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按20m安全间距控制。

三、油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的安全距离

GB50253、GB 50251从施工、检修的作业空间需要及阴极保护相互干扰的影响,做了相应规定,但又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管道企业的管理标准要求更高。美国与荷兰不同管道交叉与并行,垂直间距不小于0.3m,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四、管道与公路、铁路的安全间距

1.法律、标准与行业规范的要求

管道保护法与铁路、公路相关的条款涉及管道周边采石、爆破作业、工程地勘,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管道保护部门申请,与管道企业协商施工方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分别不少于30m、20m、15m、10m、5m。TB 10063―2012《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规定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与铁路平行埋设或架设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铁路机车运行易产生火花,且人员流量大,油气管道按照《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50m安全间距敷设比较合理的。同理高速公路与一二级公路车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公路建筑控制区作为与油气管道安全间距,符合“发展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理念,相应的范应予以修订统一。

五、油气管道电力电缆、通讯电缆的安全间距

1.法律、标准与行业规范的要求

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m至50m以及管道附属设施周边100m范围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等作业,施工单位需向县级政府管道保护部门提出申请,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方案。

GB50253规定:当埋地输油管道与架空输电线路平行敷设时,其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66 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及国家现行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的规定。埋地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其距离不应小于上述标准中的规定外,且不应小于10m。管道与光缆同沟敷设时,其最小净距不应小于0.3m。

GB50251没有提及架空电力线的安全间距。但B50253与GB50251均规定:埋地管道与电力、通信电缆交叉时,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以上的管段,应采用相应的最高等级绝缘防腐。GB/T21447―2008《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规定了埋地管道与架空送电线路的最小距离在开阔地区为最高杆高,并规定了不同电力等级线路在路径受限时的最小距离,与GB 50061、DL/T 5092的规定相符合。对于直埋电缆,GB/T21447严禁埋地管道正上方或下方敷设直埋电缆,且平行敷设的直埋电缆与管道水平距离不小于1m,交叉时不小于0.5m(特殊情况下可减半);水下电缆与管道之间水平距离不宜小于50m,受条件限制时不小于15m。YD 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直埋光(电)缆与高压油管、天然气管平行时最小水平距离为10m,交叉时最小垂直距离0.5m。对于电力线路接地体杂散电流干扰的防控距离,GB/T 50698―2011《埋地钢质管道交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对管道与电压等级不高于220kV的交流输电系统与铁塔或电杆接地的最小距离统一为5m。

输电线路与管道距离越近,对管道阴极保护的干扰就越大,为防止油气管道腐蚀穿孔后发生泄露、火灾事件,避免管道企业与电力部门的维护施工相互影响,考虑到雷电影响和可能的高压输电线路倒塔事故,当条件允许时,输电线路和管道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放远。

六、结论

应提高对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后可能引起的次生灾害的重视,加强油气管道与市政管网交叉与并行的规划与统筹管理,并从提高管道强度与防腐等级,加强管道巡护、检测与维护等方面切实提高管道自身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第8篇

一、全力以赴迎国检,路域环境有大改观

(一)、健全机构,稳步推进迎检工作开展。在省、市召开了迎国检动员大会后,县政府及时印发了信府办字〔2010〕108号《关于印发县迎接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成立了由黄金龙县长为组长,有关单位和沿线乡(镇)政府、工业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对工作任务实行分解责任制,有效推动了迎国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迎国检氛围。为使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得到沿线群众和交通参与人的支持与配合,县迎国检办印制张贴《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公路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300份,散发法律宣传单3000余份,散发公路环境整治宣传册200份,出动宣传车37次/2台。采取进企入户、进村入店等形式开展宣传,有效地增强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和遵守公路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迎国检全面整治路域环境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形成合力,全面进行集中整治提升效果。各成员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实现路域环境整治人人头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重担,切实组织精兵强将抓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严格履行政府主导职能,对沿线违法违章行为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了告知,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了各违法违章行为人对整治工作的积极配合,县迎国检办牵头组织公安、交通、交管、公路和各乡镇政府参与,出动装载机和切割设备的联合路域环境整治4次,片区执法2次。

(四)、强化督查,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到位。根椐迎国检路线的变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分局领导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管县领导现场调度解决难点问题。交通、交管、公安、城管、石油等部门齐心配合,各乡镇政府、有关单位把“迎国检”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切实承担起了部署、协调、落实的责任,全力以赴推动落实迎国检各项工作。县政府作为迎国检工作责任主体,明确要求分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对路域环境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分局坚持每日晚上工作调度会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及时对整治不到位的下发督办件,共印发迎检快报8期和下发督办件3件。切实使成员单位感到有责任和压力,全力配合完成好“迎国检”的各项冲刺任务,在迎检路线105、金分线落实路段和责任人,严防死守,使迎国检按照省局路域环境整治的要求不折不扣得到全面落实到位,在市局的几次迎检评比中,我局路政内外全部都在前两名之列,展示了公路的良好形象。

二、形式多样开展《条例》宣传力度,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得到增强

为认真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为7月1日正式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分局从6月初开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促进了《条例》“宣传月”活动效果。

(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学习理解执行能力。执法人员学习能力、理解能力的和执行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条例》在日常路政执法活动的有效实施。为此,分局狠抓了路政人员《条例》的学习,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熟悉应用《条例》的本领,使之能尽快在日常执法中得到应用。一是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熟悉《条例》各条款。二是及时交流学习心得,结合《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进行深入探讨。三是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对分局领导,各路政执法人员统一进行了闭卷考试,通过学习,切实增强了路政人员对《条例》的理解认识,为日常执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投入,形式多样开展宣传。为使《条例》“宣传月”达到效果,分局采取多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确实达到《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一是在105线、金分线租用5块高炮宣传牌和大型宣传牌进行宣传。二是在县城繁华路段租用彩虹门开展《条例》宣传“咨询日”活动。三是轮番在沿线乡镇逢圩日人口较为集中时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7次(天)。四是取得广电部门的大力支持,免费在电视台播放《条例》宣传内容。五是充分利用LED显示屏进行24小时滚动宣传。六是在沿线乡镇、厂矿、学校张贴《条例》,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计1000余份,加强流动宣传力度,做到不留盲区死角。加大了对乡镇规划、土管等部门的宣传和深入到工业园区大型水泥企业、煤炭工矿企业进行宣传,做到宣传有针对性,切实使宣传达到良效。

三、精心抓好“三项活动”,促进执法水平新提高

加大“样板路政大队”和“提升执法素质年”活动创建的成效,不断创新和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新形势下路政管理手段。

(一)抓素质提升,路政人员能力明显提高。为了巩固创建成效,路政科结合路政管理的工作实际推出了“五心”级服务:一是用心查看;二是细心调查;三是诚心动手;四是热心宣传;五是专心记录。通过全体路政人员的努力不仅提高了路政巡查质量,更有效地保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全面落实“一周一学习、一季-考试”措施,抓好路政人员军训活动,切实使路政人员养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在日常执法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二)抓硬件建设,样板大队创建有声有色。在提前路政素质软实力的同时,分局在样板路政大队创建中不断提高硬件建设,年内投入4万多元新装修了路政服务窗口,购置了电子触摸屏和LED屏,使管理相对人办理业务更加方便便捷。

四、片区联合执法形成机制,切实消除难点热点

一年来,按照市局要求,片区联合执法坚持每季开展一次,针对105线车载货物漏撒污染公路的现象,路政科加大了法律宣传力度,强化对企业业主、违章行为人的教育整改,针对这一难点问题,几次片区执法都将污染整治列入重点内容,在执法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人性化执法,在整治中对违章行为人实行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罚款、不收费,达到了一定效果。

五、积极做好各项路政基础工作

第9篇

一、6月8日,中心组织职临工在中心会议室召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公路安全知识的培训会议,详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6月24日,中心全体驾驶员参加了江门市新会公路事务中心举办《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会议,详细讲解事故案例剖析,大大提高了公路养护人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意识,有效预防同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6月17日,在省道S271线崖西路段开展半幅道路中断交通疏导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演练模拟台风发生路树倒伏,影响半幅道路行车,养护中心封闭受影响车道,指挥车辆改道行驶,并以最短的时间清除路面倒伏树木。让养护员工都有效地学习到如何在公路上布置正确的警示标志及协同大型机械作业,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养护安全意识和应急意识。

三、6月18日,在中心及各养护站张帖安全标语共3张,并利用中心电子显示屏不断播放有关安全生产性知识,做好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6月1日至24日,养护中心开展深入的自检自纠工作,内容有:

1、检查全线的桥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报告工作;

2、检查所有养护机械车辆的安全性能,基本都符合安全要求;

3、加强检查全线路面及设施,特别是危险路段,中心加强督促各道班对路面坑槽的修补,共约600m2,确保公路安全;并检查中心、各道班房,包括安全设施、用电、用气等,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4、加强道路巡查,主要对养护员工路上作业、工程施工人员及标志摆放等,基本没有发现违反操作规定现象。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心在6月初将有关公路安全生产作业知识通过微信等形式发送到各班长及管理人员,并由各班长在本月组织班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四次,有效地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10篇

关键词:公路管理 路政管理 合格镇(村)创建 探索与思考

公路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服务性、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十一五”末,江苏省南通市公路总里程达17474公里,公路密度由“十五”末的171.7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到218.4公里/百平方公里,二级以上公路占全社会公路总里程比重达15.8%,初步构建了一个总量充分、密度超前、覆盖全市的公路网络。随着公路供给总量的持续增长,规模的日益扩张,路网密度,通达深度的不断提升,公路日常管理,尤其是路政管理的任务日渐加重,难度也日益增加,公路行业管理的工作重点也正逐步由以公路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并重转移,如何管好路,充分发挥其畅通物流的功效,成为摆在公路交通部门面前的一大难题。

从2007年开始,江苏省南通市在大力推进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在全省率先探索性地启动了“路政管理合格(镇)村”创建活动,经过近年来的逐步实践和努力探索,基本形成并构建了具有南通特色的创建模式,对进一步提升区域公路交通通行能力,全面优化通行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 路政合格镇(村)创建的含义及标准

路政管理是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秩序所进行的行政管理行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保护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公路保护职责。”《江苏公路条例》第四条规定“国道、省道由省和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道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乡道的路政管理由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 第八章《附则》规定“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从以上法律条款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相关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要在政府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路政合格镇(村)创建活动,正是将政府及相关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以及社会力量有效整合,有机结合的一项载体活动。它是一项自下而上的路政管理活动,它把镇(村)作为创建活动的主体,通过“以村促乡(镇),以乡(镇)促县,以县促市”的方式达到路政管理目的和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江苏公路条例》的相关规定,南通市结合自身公路管理实际情况制订了详细的创建标准。路政合格镇创建标准:领导重视、规划控制、路容路貌、绿化管理、交通秩序、路况质量等六个方面。路政合格村创建标准:组织网络好、建筑把关好、路容路貌好、绿化管理好、交通秩序好、产权维护好、检查督促好等七个方面。

二、路政合格镇(村)创建活动的实践

1、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形成行政推动力。“路政合格镇(村)”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紧紧依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才能形成面上的强大的创建推动力。南通市交通局在2008年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路政管理合格镇(村)”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创建标准、时段、考核细则等内容。各县(市)政府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将活动纳入与镇政府签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如皋市设立120万元专项基金,海门开展“万人签名”活动,组织动员107个村开展“百村同创”。南通全市108个镇(场、开发区)参加了创建(其中73个参加干线创建活动,35个参加农路创建)。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群众是“路政合格镇(村)”活动的主体,也是活动的最终受益者。南通市把提高群众的路政管理意识,增强村组路政自我管理能力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多种横幅、标语、广播、电视、网络等直观、形象、生动的方式,主动向沿线村民、企业开展公路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十分浓烈的创建氛围,进一步提高了沿线村民爱路护路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赢得了创建主动权。

3、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长期以来,各部门整体联动管理镇村两级公路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公路部门“单打独斗”的管理占较大比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效果。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对照创建标准,由政府牵头,组织交通、公安、建设、城管、国土、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公路进行综合整治,路域环境明显改善。各县(市)政府还积极鼓励镇与镇之间“结对子”,充分发挥各镇党委、村支部在路政管理中的作用,发动公路沿线群众自觉参与路政管理,实现由部门行为向社会行为的逐步转变。

4、强化督查,严格奖惩,构筑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是手段,整治是目的,长效是根本,要将创建成果持之以恒地保持下去,就必须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南通市在全面推进“路政合格镇(村)”创建活动的同时,也在建立创建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市级公路管理部门与县(市)交通局、县(市)政府与镇政府、镇政府与村(居)、街道、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分别签订长效管理责任书;市督查考核组每季进行督查考评,召开点评会;将创建工作列入各镇“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市公路管理部门及各县(市)政府依据考核标准,组织考核验收,颁发“路政管理合格镇(村)”牌匾,并根据管辖里程长短给予各镇(村)兑现奖惩。

三、路政合格镇(村)创建成效、存在不足及对策分析

经过近年的创建实践,效果十分明显。公路路况明显好转,依法治路取得明显成效,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同时,路政管理的意识、基础、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政府牵头、交通主管、公路主办、社会参与”的“四轨并举、群防群治”的大路政管理日现雏形。但从总体上来看,创建活动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各县(市)、镇村间的重视程度、创建进度、创建成效等方面还有差距,还不平衡;创建活动的标准还不够高,要求还不够严;考核手段还有待优化和改进;考核奖罚制度还有待完善;创建成果还须下大力气维护和巩固。对下一步创建工作的三点对策建议:一是强化大路政管理理念。路政管理不仅仅是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的事,而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事情,要通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共同抓好路政工作。二是构建创建工作机制。尤其是县、镇政府层面要形成一整套的政策、机构、制度、经费、队伍、考核、效果、表彰、奖励等创建机制,并确保卓有成效地运行。三是充分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市级公路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奖励额度,充分利用经费的调控和引导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胡伟民,杜杭君.浅谈公路路政管理[J].民营科技,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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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淑梅.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探析[J].中国经贸,20010,(8)

第11篇

按照全局要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的宣传活动,我部办公室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宣传住组织机构,加强对各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的督促。通过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活动保障全局电网安全稳定坚固的运行成果,并对其主要宣传活动工作开展实践情况作出如下汇报:

在本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中,我部办公室不懈努力,突出把握工作重点,紧紧抓住电力设施保护安全工作中的中心焦点与热点,并对其难点作出解决方案,围绕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将工作落实到实践中,延伸贯彻到细节之中。重点构建电网主网架构的电力设施保护,明确标出保护标志,扩充保护范围。对盗窃电力设施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紧抓不懈。加强电力设施宝盒工作的的时效性和实效性,深入研究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最新问题,调查电力设施保护设施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组=逐步完善电力设施日常维护工作机制。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立足于实际之中。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保证电力设施能安全稳定的运行。

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宣传重点与宣传方法:

一、在各社区、公众站所点等主要居住区分别设立了固定宣传点和流动宣传站。并通过广播、媒体,广告横幅、社区板报、白发宣传单、行驶公路宣传车等方式,以维护电力安全为中心工作点,展开了“保护电力设施实行优质服务”、“安全伴随你前我行”、全面贯彻全社区安全月、《安全法》宣传等活动,使电力设施安全知识深入公民生活,与实际生活相结合提高公民安全用电意识,提倡公民对电网设施安全破坏行为监举、建立用电咨询专线、接受客户投诉建议、实行装表用电、以表计电校验受理等生活型服务,我办公室宣传队中的众多义务工作参与者,他们纷纷走区串户,大力宣传推广电力政策与法律规律,积极散发宣传资料,确保公民对电力设施安全的认识,和学会保护电力设施,提高对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我办公室全体员工的努力奋斗就是换取百姓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原理损害的必须保证。

二、通过与移动通讯公司,电信网络公司,广播局的共同配合,联合安监部门,电力执法大队,工商精英以及城建管理人员等社会相关职能部门派出骨干精英人员,在聚众广场举行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发派各种宣传画报,设置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展板,粘贴于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相关的通告,制作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片并通过电台等部在黄金时段播放,并在宣传现场电力设施法律,法规与保护的宣传视频,悬挂出“严格打击盗窃违法行为,严抓破坏电力设施保护行为”等相关的相关宣传条幅,构成了剧烈的舆论氛围,和学习气氛。

三、做好对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电力线路通道保护内容的宣传,增强政府副各部门人员对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条文,与法规条例拟的学习和了解。各供电所与所在各地党委、各部门政府及相关委员会的联合行动,成立护卫一线宣传队和护卫一线行动队,进行跟踪,监督与检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及时制止一线以下出支行为的产生,保障切实与实际角度,做到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能够防患于未然。

四.针对工作早吊车或推土机、挖掘机以及架空输冻相关工作的职工人员提出宣传建议并组织学习有关于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相关知识。提高职工警惕性,减少并避免在电线路下方和地下电缆保护区内作业时,触犯相关规定,导致吊臂或缆绳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连线相擦、推土机撞坏电线杆、挖掘机挖折地下电缆等外力破坏案件的频发问题。将宣传工作深入到道路施工方面、建筑工地方向、采矿工地部门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区域的工作岗位上,倡导驾驶员学习宣传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坚持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行为。和各线路管理部门单位签发线路交通渠道管理安全标志责任书,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融为地方政府部门的基本工作范围中,加强保护线动力的源源不绝,营造出电力设施保护全民有责的良好氛围。

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工作亮点:

(一)、积极的激励了各级部门和社区,公共站点等地联络员发挥保护作用。通过新型的工作方式和对联络员给予相应奖励,激发联络员主动及时的向上级干部或相关供电安全工作人员报告电网线路安全隐患问题,就其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等事宜。为供电能及时的派出安全隐患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保证了居民用电的可靠性。清除电力不到位以及电路通道不顺畅等有关安全隐患问题。

(二)、创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方式和电力设施安全教育的考核机制,实行通过广播、媒体,广告横幅、社区板报、白发宣传单、行驶公路宣传车等方式来维护电力安全为中心工作,坚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效益与引导作用,打造强力声势、鼓动全民士气,抓准合适契机,积极展开宣传活动。强化电力设施安全的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和电力设施安全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与可靠性,强有力的推动了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由于现实相结合之一基本点的落实。

(三)、细致而又具体地加强了护卫一线组织的建设,建立三级保护电力设施组织和领导机构。并根据管辖区域及输电线路分布情况,在易发生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案的道路施工、建筑工地、采矿工地等地区和重点地段组建群众建立护位一线组织,挑选护卫一线义务员,签订护卫一线协议书,够成了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合力。设立全面并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警示内容的不同分别派送到各个相应的地区,安装到电网线路需要的位置。并依据季节性变压器处于荒郊野外的实际情况,经历对电力设施技术防盗做出完善而具体的预备措施。

(四)、积极贯彻并结合实际地实践《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与电力设施安全方面的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全国开展的打击盗窃。与破坏电力电网等广播电视违法犯罪专项进行斗争,严格按照省公司的统一布置在全市普遍的范围内展开了整治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宣传活动。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全局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实行了多次全面的排查与梳理,对于查出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各级单位部门不等不靠,积极出发,付出实际行动,认真落贯彻并实施整体改革措施,坚强克服各种困难,对排查出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治与防范,获取了阶段性成效。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加大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公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市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计划

(一)积极营造良好的公路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氛围。分局机关、机修维修队、各养护道班要在办公楼和道班外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竖)幅标语,张贴条幅标语和安全知识挂图。并利用办公楼的电子滚动板对来局办事的养护职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学习。由“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及生产一线的养护工作人员学习,学习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标准化内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技能。重点要强化养护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上路作业的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术水科和安全素质。

(三)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彻底梳理一遍分局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设施、设备设施。特别是对206国道、万青线、昌万公路、洪老线、石挡线的路面、路肩、边坡、护坡、桥梁、涵洞;分局机关、家属大楼、各养护道班房等地方进行大检查。领导小组要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由路政大队牵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认真总结,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知识竞赛等学习方式,激发广大公路职工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自觉地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