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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论文

时间:2022-04-09 01:27: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税费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税费论文

第1篇

税费负担的受益原则主张纳税人的税费支付应与其享受的公共服务相对应。我国农村以乡镇为基层政府,农村的税费大部分为其所用。对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加以分析,就可了解它提供了哪些公共产品,可以看出农民受益和税费支付的对应状况。

一般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中,人员经费有60%-80%以上的比重,其中2/3是中小学教师工资。农村的供电、供水由于有专门的收费(电费、水费)与之相应,不在政府财政支出的范围。其余的服务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交通服务集中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在那些分散的自然村并不很多。与农民最相关的农田水利及技术服务并不占主要地位。从这种支出结构中可以看出,基础教育是乡镇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但它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农民并不能享受其中所有的收益。而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农业技术等公共产品的比例并不很高。农民并没得到与其税费支付相应的公共服务。这是农民对税费的反感和抵制的重要原因。产生这种现象大体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是政府收取的税费并没有全部用到公共服务上。由于我国原有计划体制的影响,政府机构承担很大的直接资源配置功能。基层政府中存在一些非公共部门性质的机构,它们占有的税费只是投入而少有公共服务的产出。在改革的初期,为发展地方经济,大量公共资源被用来生产私人产品,其中失败的投资,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这些债务的偿还占用了部分的税费。历史遗留下来的庞大政府机构和债务,给地方政府形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它引起的财政支出对农民没有任何公共服务的受益,成为一种没有交换的负担。

其二是地方政府效率低下,财政资源没有得到最有效的使用,产出未能最大化。我国的乡镇政府机构臃肿、官僚作风、人浮于事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官员的寻租行为缺乏强有力的监督,财政资源被挪用和浪费现象严重。高额的财政支出和低下的公共服务加大了纳税人(农民)税费支付和受益间的不等价。

其三是一些地方公共产品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它们由地方财政承担但其收益并不能完全被当地居民所受用。例如,基础教育在大多数地区完全是乡镇的责任,而其产生的“产品”(人才)却并不能完全为地方受用,更不能为成本承担者——税费支付者(农民)所获得。这些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超越了地方,完全由地方承担成本,损害了税费支付与受益对等的税收公平的受益原则。

基于这三个原因,我国农民的税费负担与其公共服务的受益存在严重的不对等,农民大量的税费没有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农村税费没有体现税收公平的受益原则,是农民没有等价的不公平的支付。

2.农民与非农民相比,税费负担重吗?

税收负担的横向公平原则要求,对相同的人应给予同等的对待。就农村税费而言,要求在相同的情况下,农民与非农民税收负担应相等。将农民与非农民的税费负担相比较,可以分析我国农村税费的横向公平性。

对于农业税,其征收方式是按每亩的单产(取常年平均产量)为计税基础,税率在7%(安徽试点税率)左右浮动,有人认为其实际税率只有3%左右,因而认为农业税负担是不重的。但这是与过去相比,与非农业部门的横向比较的结论则大不相同。张元红(1997)将它与城市个体工商业的所得税比较,发现它的边际税率是高于后者的。同样的收入,在其他行业可能无需缴税,而农民则负担了税负。其他行业的所得税,以扣除了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为基础,而农业税的计缴,以农田总收入为基础,没有减除农民的工资,并以所有产品收入而非销售产品的收入为基础。可见,认为农业部门的税费负担低于第二、第三产业的观点是不正确的,相反,其边际税率是远远高于非农业部门的。

作为“三提五统”的收费,则完全可以看成个人所得税,中央规定的征收率为5%,实际执行中往往以定额的方式为多。与其他非农行业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相比,边际税率很高是显而易见的。它没有起征点,不管农民收入的多少,即使以5%为标准,也高于了一般个人所得税,其边际效应十分突出。

即使不考虑“三乱”,农业和农民与非农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相比,在相同的情况下,税费负担是不同的,其边际税率已经远远高过了后者。农村税费成为农民在社会中不平等的负担。

3.农业税费在不同收入的农民之间公平吗?

税收负担的纵向公平原则要求,对不同的人应给予不同的对待。对我国农村税费而言,要求在不同收入的农民之间,税费负担应有所不同。而我国目前的农村税费的实践并没有遵守这一点。我国农业税费在实际征收中,大多按田亩或人头为计税基础定额征收,即以每亩田或每人为计税单位,按田亩或人口平均分摊。这种定额方式(每亩或每人交纳一定金额)忽略了不同田和个人之间的差异。高产的田和低产的田、高能力农民和低能力农民,承担了同样数额的税费。农业税费的负担金额与农民个人收入高低完全无关,收入越低的人,农业承担的税费占收入的比重反而越高。农业税费在实践中具有了累退的性质。这造成农民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在收入不同地区,课以同等的税额,也进一步加大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不同地区和收入的农民对农村税费的感受不同:越是贫穷地区,贫困的农民越能感受税费负担的沉重。农村税费违背了纵向公平,加大了农民间的差距。

三、从资源配置角度看农村税费的经济影响

税费作为政府的一种政策手段,会对资源配置产生影响。一般对农村税费的分析,都忽视了这一点。本文通过分析农村税费的归宿来探讨它的资源配置功能。

1.农村税费归宿局部均衡分析

农村税费可以看成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征税,运用局部均衡的分析工具可以追溯农业税费的最终承担者。农产品市场的重要特征是它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作为单个生产者的农民面对的是一条具有完全弹性的需求曲线。他只是价格的接受者,不能对价格加以调控。这样,对他征收的税费的最终承担者可以分析如下:

图中线S代表征税前的供给曲线,线D是单个农民(农产品生产者)面临的需求曲线,由于农产品市场接近于完全竞争,农民只能是价格的接受者,线D平行于X轴。征税后,供给曲线移到S+T,结果税收T完全由供给者(农民)承担,没有一点可以转嫁。

附图

图1农业税费归宿局部均衡分析

从这个分析可以看出,农业税费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税费,即使在同样的税率下,由于它完全无法转嫁,生产者承担的部分要多于能转嫁的其他行业。这部分的税费完全等价于农民可支配收入的减少,直接影响农民的消费需求。最近几年,农民税费负担的增长幅度大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更加促进了这种效应,农村的社会总需求不旺已经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增加农民的收入已经成为我国农村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税费改革在其中的作用应得到更多的重视。

2.农村税费归宿一般均衡分析

税收的一般均衡理论认为税费负担可以通过要素的流动,达到均等化。一般均衡的分析可以找到税费的最终承担的要素,可以分析税费对要素投入的影响。

我国农业税费的征收可看成对农产品生产的征税。农村税费可能影响到农业生产的要素投入,并通过要素相对价格与产品相对价格的共同作用对整个经济产生影响。

农民投入农业生产的要素有农业资本和农业劳动力,对农业征税可以对这两种生产要素的投入产生影响。在农业和非农业之间不存在流动的情况下,对农业的征税如果高于非农业部门,农民就会减少对农业的投资和劳动力投入,从而减少农业部门的产出,进而改变农产品和非农产品之间的相对价格,使对农业的高税费得以转嫁到非农业部门,从而是整个社会各部门税费负担均等化。在存在流动性差的要素的情况下,流动性较好的生产要素可以通过流动到税费负担较轻的部门来逃避超额负担,流动性较差的要素将成为税费超额部分的最终承担者。

我国当前的情况是,城乡长期处于分割状态,作为生产要素的农民的流动性受到约束,同时农产品的价格也受到较严格的管制,价格体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的发挥。这样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就可以通过流动到其他部门来逃避农业部门较高的税费负担,流动性差的生产要素—农业劳动力将成为税费超额部分最终承担者。我国农村税费高于其他部门的部分最终由流动受限制的农业劳动力承担,直接表现为农业劳动的低工资。较强的农产品价格管制(定价制度和收购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这种效应。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我国当前较重的农村税费激励了农业资本的外流(以逃避不公平的负担),造成农业资本投资的不足;同时它还维系着剥夺农业劳动力收入的角色,长期中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劳动投入和创新的积极性。

在劳动力流动放松的情况下,农产品价格机制是税负均等化的障碍。放松农产品价格管制对税费改革的将来也有深远意义。

这种效应在我国实际生活中表现十分明显。近年来农业资本投入不足,大量资金外流,农业现代化生产方式一直难以确立,一定程度上有农村税费的影响。而我国不同地区对农业税费问题反映不同也验证了这一点。在沿海发达地区,非农业经济的兴起,吸引了部分农业生产要素——劳动力和资本,它们的流动使农业生产下降。结果或是该地区内部为维持农业生产,对农业生产实施相应的补贴政策,或是由于供给不足造成农产品价格上升,产品相对价格的变动调节生产要素在不同生产部门的配置,使税费在不同生产部门的负担均等化。这些地区也就不存在农业税费负担的话题。在缺乏工业的中西部农业地区,对农业依赖大,要素(劳动力)流动性差,农业税费负担很难与非农业部门均等化,农业税费负担沉重的反应则相对强烈。

三、解决农村税费问题的出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农村税费问题表面上看是农民负担的问题,其实质应是农村税费负担的不公平和农村税费对农业生产中资源配置的扭曲。一些其他制度在维持这种不公平和扭曲中起了重要作用。仅仅将“费”改为“税”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农村税费需要系统性的革新,其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1.实现地方基层政府的角色转换

我国地方基层政府长期承担地方经济发展之推动者的角色,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这一角色定位已不再妥当。地方政府应成为地方经济的服务者,提供当地居民所需的公共服务。这种转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间也必然会受到各方面的阻力。目前税费改革的最大矛盾是减轻税费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收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地方基层政府的改革。收缩原有基层政府规模是唯一可行的选择,这种改革的最大阻力在于:收缩原有的机构与在位官员的自身利益相冲突。基层政府自我革命的内在激励是有限的,地方政府改革需要外在的压力机制。

其一,可以通过建立自下而上的选举机制,缓解这一矛盾。自下而上的压力,如果能充分发挥作用,其效果将是可观的,特别在基层,范围的有限,可以避免集体行动的悖论。基层的选举可以表达居民(农民)的偏好;可以增强地方政府对居民的责任感;可以让居民更好地监督地方政府。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能不能起到这方面的作用,值得关注。

其二,赋予居民“退出”权,这也可对机构改革产生压力。在实践上就是打破城乡流动、地区间流动的户籍制度的限制。这种要素流动带来的效应在西方财政学中备受推崇。它可以让居民(农民)“用脚投票”选择自己满意的社区,以表达其偏好;也可以通过行业间的要素转移,改变相对价格体系,均等税费负担;还可以引发地区政府间争夺要素的竞争,提高地方政府的效率。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要素流动性的增强,这种压力机制的作用会日益明显。

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者,其自身行为的规范是解决税费问题的重要方面,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制的首要因素。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降低地方政府的预算规模,提高地方政府运行效率,使其成为真正的地方公共部门,是税费改革成功的基础。

2.重新建构农村税费体系

安徽税费改革方案,思路是将“三提五统”部分消减,部分改为农业税,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费改税”。费改税,改变的仅仅是原有费的征收数量和方式,效果上确实减少了农民的总负担,但这种减少是有限的,其中对农业的税费并没有本质改观。从前文对农业与非农业部门的税费负担比较中,可以看出这种方案不仅没有解决农业作为一个生产部门税费负担较重(与非农业相比)的问题,还有加大这一差距的趋势。农村税费对农业生产中资源配置的扭曲也基本没有改观。作为农业从业者的农民(农业税费的最终承担者),负担也不可能有根本的减轻。农村税费改革需要的是农村税费体系的革新。

农村税费改革,其根本问题应是农村适宜征收什么样的税,以怎样的方式征收。这需考虑效率、公平以及征税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西方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最适合的税种首先是受益税或使用费,其次是对不流动的要素征税。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没有体现税收与受益的对等,不具有受益税的性质。它对农业产出征税,对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产生一种激励作用,鼓励其流向税负更轻的产业。费改税方案并没有改变农业税收的性质,并且在数量上还有加大农业税的趋势,也就不能消除农业税原有的不公平和扭曲效应。农村最适合的征税对象应是土地本身以及一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财产。西方典型的地方税种是财产税,他们对财产税的研究值得我们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借鉴。如何设计对效率影响最小的并具有公平性的农村税费体系是一个税费改革的重要课题。单单费改税是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均等化农业和非农业的税收负担应是改革的方向。在新古典的假设下,这一点可以通过要素的流通和产品相对价格变动来实现。因此,打破城乡分割和放松农产品价格管制有利于这问题的解决。但现实而言,农村人口的数量使通过要素流动,达到税负均等化的设想在短期中作用有限,可行性欠缺,重新设计农业税制和农村税费十分必要。

现行的农村“三提五统”收费是不符合费的基本要求的。在财政理论中,费的收取应与受益一一对应。“三提五统”并没有实际的公共服务与之相对应,更象所得税。对此,可以直接改为所得税,按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体系征收。这会使社会个人税费负担一致,城乡、各行业间从业人员横向公平。农村地方经济的薄弱使在设计税费改革方案时,更应从经济效率的角度出发。现行的农村税费体系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

3.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当前地方基层政府的收入问题已成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最大阻碍。其税源的薄弱致使地方政府财政紧张与农民税费负担过重同时并存。减轻农民负担和减少了政府收入之间的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协调。政府机构改革固然是根本途径,但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也要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对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的推广,意义最大。

要求转移支付的最重要的理由是外部性的存在。地方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产品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如果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些产品的供给就会陷入不足的境地。比如我国乡镇级政府承担的基础教育投入责任(主要是教师工资),对整个社会的效用远远高于其自身的收益。正外部性的存在需要矫正,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是较适合的方式。由上级或邻近地区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助(上级的补助更具有可行性),平衡这类公共产品成本的分摊,调整当地居民税费支付和受益享用间的偏差。转移支付还可以调节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地区间的均等化。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面临的财政缺口,客观上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但我国一些地区县级的财政也很不宽裕,转移支付的能力有限。这需要整个财政体制的调整,建立从上到下的转移支付。在支付方式上,专项拨款值得一试,如由上级对下级就教育专项补助。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对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有重要的意义。

四、结论

农村税费问题涉及公平与效率。农民税费负担沉重源于农村税费的不公平:它没有体现税费支付与公共服务的对应,其金额的大小没有考虑纳税能力的因素;它直接减少了农民收入,并扭曲了农业生产中的资源配置,影响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税费改革不仅要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还要解决农业生产的有效资源配置的问题。在策略上,需要改变基层政府的角色、革新整个农村税费体系,调整政府间关系。在具体措施上需要整个制度的配套改革,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消除城乡分割,完全放开粮食价格,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和实行新的农村税费。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应是建立地方公共财政模式。这是税费改革成功的唯一出路。下一步的税费改革工作,应以建立农村地方公共财政为目标,以效率和公平为标准,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革新整个农村税费体系,以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冯海发.关于我国农业税制度改革的思考[J].中国农村经济,2001,(5).

[2]江观伙.农村税费改革:悖理透视及其矫正[J].中国农村经济,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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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张元红.论中国农业税制改革[J].中国农村经济,199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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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正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三重意义及其完善思路[J].财政研究,2001,(2).

[8]刘书明,李淑娟.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几个重大判断[J].财政研究,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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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宇飞.当代西方财政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11]高培勇.“费改税”经济学界如是说[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12]余红.中国农民社会负担和农民发展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第2篇

【论文摘要】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经济新闻报道在新闻报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本文通过结合大同市经济新闻分析的实践,分析经济性新闻在现代作为一种全面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对事物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进行充分阐述的一种报道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经济报道的一种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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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历程,大同市的各项事业发展也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的每一点变迁,每一个经济事件的发生都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心理、心态与价值观念,因而,作为新闻报道,一定要正确地引导舆论,应当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探索和研究新的新闻报道方式。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认为,对经济领域内的新闻采取分析性报道这种形式十分有益。

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一场关系到国家和城市命运的极其深刻全面的社会变革。这对新闻工作者来说,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是严峻的挑战。平面动态式的报道,已远远反映不出当今改革开放大潮的波澜壮阔和多姿多彩。多出一些有深度、有力度的分析性新闻,这是新时代的需要。

所谓分析性新闻,就是全面深刻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对事物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进行充分阐述的一种报道形式,其在活跃人们思维、拓宽人们思路方面有着其他新闻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相较于其他新闻表现方式,分析性新闻更侧重于通过运用综合分析、解释、预测等方法,从历史渊源、因果关系、矛盾演变、影响作用、发展趋势等多方面,对事物给以立体性报道,既剖析新闻事实的内部,又展示新闻事实的宏观背景和发展趋向,使人从总体联系上把握事物。它既有新闻述评的透彻犀利,又兼新闻综述的全景式勾勒,也具思辨性新闻的深度,而又不失其客观性。

一、解读:表达媒体思考

正确解读经济事件是做好分析性新闻报道的基础。

通常每一项经济政策出台,每一个经济事件发生,每一种经济现象流行,媒体就此作些背景或者条文解读,分析一下事情的成因或来龙去脉,以让公众获得更详细、更清晰的信息。但笔者认为,让公众“知道”仅是解读的第一层面,仅仅是一般信息提供层面。真正成功的解读,必须有第二个层面,即在解读中,更多地体现媒体的思考,并表达这种思考,进而让受众自己进行“思考”。通过这种自我思考,提升受众对经济事件、现象、政策的判断和认知能力,以更好地理解各种经济政策、经济现象,形成共鸣和合力,同时也达到了分析性新闻的初衷。

2006年三四月份,配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大同县国税局联合大同日报共同开展了“农民税负调查新视角”主题策划活动,聚焦大同县农业、农村、农民的减负状况,倾听农民及基层干部对税费改革后有关问题的反映和思索。那段时间,笔者一直在大同县农村进行农民税负调查,了解到了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益处,但同时也得以较长时段地观察税费改革给农村建设带来的挑战及当前农村基层管理所面临的困境。之后,笔者以《农民税负调查新视角——大同县国税局税收宣传月主题策划报道》为题,对大同县自2004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的农村变化作了一个初步总结和思考。文章以税费改革对“三农”的影响为切入点,通过层层剖析后指出惠农政策确实让农民受到了实惠,但同时也理性地分析了减税对农民增收影响不大,特别是在农资价格大幅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大增的背景下,税费改革政策可以说政治效果大于经济效果。此外,文章详尽分析了当前农村基层管理所面临的诸如农村基层政权濒于瘫痪、教育欠账、乡村公用建设缺乏资源等困境,并在结尾处指出,“无论是为农民减负,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终目的只有一个,即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发展生产。”

二、理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在新的形势下,“理性”正在成为新闻工作者和新闻报道的思想方法。坦率地讲,做经济新闻报道时常会面对很多诱惑,坚守理性意味着经常要舍弃浮夸的噱头,远离无聊的炒作,能从纷繁芜杂的新闻事件表象中找到内在脉络,更看重的是长远的社会的利益而不是只顾眼前,逞一时之勇,图一时之快。而对新闻的原则态度和客观公正的立场就是坚持理性的基点。

在工作实践中,笔者以为要想使新闻报道充满理性而非凭感性认知,大量占有原始材料和第一手资料至关重要。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被媒体形容为2008年度经济金融界的一次“海啸”。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势必会对地方经济产生影响,那么其对大同的经济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一时间关心经济金融的人士众说纷纭,不少企业界尤其是中小企业主看到南方不少厂家破产,心内也充满狐疑。面对这种情况,记者及时采写了《全球金融动荡对我市经济影响有限》一文,文章始终坚持以数字说话、以事实说话的新闻准则,站在理性、客观的角度上层层分析,通过对2008年前3季度大同市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行业价格运行指数、外贸进出口总额、金融形势等考核经济的主要数据的举证和剖析,最后指明,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虽然对大同市煤炭、钢材、冶金等行业都受到一定影响,但总的来说影响不大。不过随着金融风暴向实体经济蔓延趋势的进一步加剧,必然会对已全面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内经济带来比较大的影响,同时也必然会对大同市经济金融产生一定影响。面对当前经济波动、投资下滑、外需下降等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央及时提出了以拉动内需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宏观调控目标逐步转向,下调存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以及通过减免税费等适当宽松的财政政策为企业减负等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将陆续推出,大同市要在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各项政策的同时,未雨绸缪,及早防范,避免金融动荡对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这篇报道在《大同日报》头版显着位置刊发后,引起很大的反响,也显示了分析性报道在经济新闻报道中的重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各领域的日渐深入,经济报道的外延愈来愈广,超越经济做经济报道正是现时经济报道的内涵所在。现在的经济活动已不再狭隘地局限于工业、商贸或者是农业活

动,而已成为一种包含各种经济因素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像文化可称为经济,教育也可称为产业,分析性经济报道已不能只采用纯粹经济的视角,而是要综合运用人文的、法律的、社会学等多种视角加以阐述,需具一种大经济观,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分析性经济报道为区域乃至整个社会发展服务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艾丰.新闻写作方法论.人民日报出版社.

第3篇

    论文提要当前“三农”问题已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又由于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显,对于80%居民居住在农村的中国社会来说,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重大的影响。本文针对我国农村现状,对怎样强化土地保障功能进行思考,并提出政府介入强化土地保障功能的设想,试图从理论上构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

    长期以来,农民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国家通过“剪刀差”使农业支持工业发展,同时农业为国家贡献了大量的税收、产品、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发展了我国经济,但是也致使二元经济结构的强化。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保障差别过大,形成了一定的利益落差。我国是农业大国,有80%人口居住在农村,但是,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制之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快,据199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农村60岁以上老人7285万,占农村人口总数的8. 2%,并且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人口学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是14%17, 7%。届时,中国农村将进入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可见,农村老龄化的严峻性对完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提出了要求。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相同条件下,劳动力的减少直接导致收人减少。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比率上升也引起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日益得到了大众的关注,很多学者提出了关于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设想,主要提倡在基本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纳税人覆盖面以宽为宜。但是在我国农村征收社会保障税是不具有可行性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状况制约了其税基,农民收人水平近年来增长缓慢,在这种情况下,开征社会保障税,强行收人在个人生命周期间转移,不仅不能保证税收的充足,更可能是影响当前经济的正常运转。农村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消费市场与投资市场,如果税收的强行增加必然损害农村的需求,整个国家经济发展会回落到需求不足的状态,发展缓慢。

    可见,调整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对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而作为最为有效扩大保障覆盖面、并有法律保护的持续政策的社会保障税在我国农村开征的不可行性,不得不使我们重新思考如何有效的完善农村保障。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因地制宜的思考思路,大胆创新,充分利用自身天然优势摸索改善自身社会保障状况的路子。其中,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富。

    二、我国的土地保障状况

    在1978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前,中国农村居民除了依靠家庭保障以外,还可以通过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制度而获得集体保障。1978年农村实行以后,传统的集体核算制度被彻底打破,农民享受的集体经济保障也由此丧失。但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提高了土地的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的收人,赋予了也强化了农民土地保障功能。长期以来,在农民的社会保障中土地占有重要的地位,农民的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以土地为中心的非正规保障,特别是那些在农村经济和农民的收入来源中农业所占份额较大的地区。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并未随之强化,反而不断弱化。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下滑,农业经营的绝对收益越来越低,在有的地方甚至绝对亏本,关于土地的农民税费负担相对于城市居民要重,有的地方甚至将土地视为包袱等等。随着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耕地被征用时有发生,上述的主要依靠土地产出的土地保障功能的内涵得到了广泛的扩展,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土地使用权、土地收益权和土地收益处置权体现的土地保障收人,而这些权利带来的收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未被农民真正享有。可见,在这些情况下土地保障功能是无从谈起的。

  三、政府在强化土地保障功能中作为

    1、强化土地保障的执法环境建设。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界定了农民在承包期内拥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权或流转权,并且严格规定了由使用权的转让而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农民所有,而被征用的土地的所有补偿费用也全部归属于农民自己。这项权利束的拥有,使农民在某种程度上真正拥有了土地的私有产权。法律制度是相对完善了,可是执法的力度却有待加强,长期以来政府三令五申不能任意更改合同,可有的村委会无视法律任意变更。经验表明许多土地补偿款项被村委会以集体的名义所摄取。因此赋予了农民权利更应从根本上保障农民享有其权利是至关重要的。要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不仅要从过程上与结果上控制某些村委会的不利行为使其依法行事,而且更应该从制度上根除它们,取消其经济权利,消灭其以集体名义寻租或掠夺农民收人的土壤。

    2、深化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自2000年在安徽全省和其他省市的一些县推开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徽全省的试点结果表明,农民的总负担下降了31%,农民人均负担由109. 4元/年,减少到了75. 5元/年,减少了33. 9元;农民“两工”负担由29个减为15个,全省不仅取消面向农民的各种行政性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而且取消了50多种达标项目,有效遏制了农村的“三乱”现象,使农民真正得以休养生息。但也存在另立名目现象税费改革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因此将试点成绩推广下去,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为了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必须要精简政府机构,减人、减事,转变政府职能。可以考虑在全国几个县搞试点,取消乡镇政府机构,在乡镇一级只设置县政府在乡的几个派出机构,负责安全、卫生、教育及公共投资等工作。而且,充分实行村民自治,要公开村务、政务,强化监督。

    3、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土地收益率。当前农业基础设施供应的短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的收益率,而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且其生产周期长和投资大的特点导致了市场失灵,因此,公共财政有责任来承担起基础设施的建设。当然,政府也可以采取产业引导的方式来减轻财力的瓶颈制约。一般说来,支持水利基础设施,重点是对江河湖库的治理;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现有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鼓励农村集体、农户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发展节水农业,努力扩大农村有效灌溉面积。支持农村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政府对粮食生产者进行了直接补贴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保护的环节由流通环节向生产环节的转变,从经济学意义来看这样个体分散化的补贴固然提高了个体的福利,但是把价格补贴为主转向农田水利建设和科技开发可能是一种帕累托改进,个人和土地从其中获得的效用会增加。公共财政的支出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第4篇

关键词:家电企业,农村市场,存在问题,开拓策略

 

一、农村家电市场的环境分析

自上个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家电产业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快速发展,在这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城市市场以及出口市场一直是拉动中国家电产业成长壮大的两驾马车。在一二级城市,一些主要家电产品已呈现饱和的趋势;而在出口市场经历了一段较长时间的高速增长后,出口增长也出现了放缓趋势。中国有大部分的人口生活在幅员辽阔的农村地区。近些年,随着国家对农网改造的完成以及交通条件的改善,为农村家电市场的启动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国家减免农业税、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提高了农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收入水平的提高及消费观念的变化使农村市场对家电的潜在需求成为现实购买力。。

随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伟大构想的逐步实施,农村经济有望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农村市场的购买力也将逐步释放。农村市场也无疑是中国家电产业最具增长潜力战略市场。但是同时农村家电市场的种种特性,也使农村家电市场的开发充满了时机性和开发性。。

(一)市场潜力分析

1.购买潜力。随着国家对农村政策的不断调整,各种便民利民政策的出台,使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可支配收入迅速提高。通过农村住户调查年鉴,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农村居民收入大大提高,人口众多的农村的购买潜力更大。

2.消费主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虽然有一部分农村居民转化为城市居民,但这些人的购买习惯、购买偏好和农村居民一样,他们的消费也属于“农村”消费。另一方面,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正在逐年下降,这些都说明,中国农村消费主体庞大,市场潜力更为强大。。

3.购买欲望。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改善。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农民负担的减轻,更刺激了农村居民消费的欲望。而农村电网改造、自来水工程建设、电视信号中转站的建设则很大程度地刺激了农村居民购买家电的欲望。2005-2007 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751,0.3737,0.3742。

第5篇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新旧体翩的转换。村级组织在运行中出现小容忽视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地适应改革要求,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途径,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切实确保村级组织芷常运转,进而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影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主要因素

(一)村级经费紧张,严重影响村级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全国农业税及附加已于2006年全面取消。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规定,因农业税取消造成的村级正常经费缺口,应由上级财政从转移支付中解决。而由于目前乡镇经费紧张,经常出现挪用、挤占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现象,因此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难以落实到位。

在这种情况下,村级还普遍缺乏自身直接创收的能力.o据调查统计,2005年聊城市村集体经济收益总额5450万元,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为1615个,占总村数的25I。从目前的情况看,多数村靠现有的集体经济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更谈不上发展村内生产公益建设项目。因此,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任务非常艰巨和繁重。

(二)村级债务沉重,影响农村发展和稳定

据调查统计,截止到2007年,聊城市村级债务共有41028万元,村均6.3万元。主要是普九教育、农村道路建设、水利设施维修改造、村办公和计生服务、房屋修建以及村办企业等形成的债务。这些债务形成的时间长,原因复杂,解决起来难度很大。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和减免农业税后,化解债务缺少了资金来源,直接切断了一些逐步消化债务的渠道,使得村级债务问题一下子浮出水面,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债务问题给村级组织建设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是分散了村干部的精力。目前的村级收入吃饭都难以保证,债务更是难以消化,村干部要为找钱还债而奔波,牵扯了很多精力。二是挫伤了村干部的积极性。一些村干部面对沉重的债务负担,产生了悲观心理,感到没有奔头,滋生了打退堂鼓、不想干的念头。三是制约了农村的正常发展。负债多的村即使有了一点钱,也要用于还债,根本没钱办事,影响发展。四是影响干群关系。由于群众对产生债务的原因不理解,对一些债务持怀疑态度,进而对基层组织和干部产生不信任感,在心理上、感情上产生隔阂。村级债务已成为影响农村工作正常运转、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难度大,村级生产公益事业资金投入不足 取消农业税后,村内兴办生产公益事业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力、法解决。但怎样把好事力、好,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群众认为,农业税都取消了,又让我们拿“一事一议”的钱,这是变相的加重农民负担。二是会难开,事难议。村民难召集,村委会提议的事项难通过,致使应该办和急需办的生产公益事业项目难开展。三是“一事一议”议成难实施。有的农户因受益少不愿意交钱,个别“钉子户”拒绝交钱,造成了其他农户与之攀比等负面影响。多数青壮劳动力外出经商或打工,应出劳的项目村里难以组织。目前,一些村庄的生产公益事业出现了“国家管不到,集体管不好,个人管不了”的现象。

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对策建议

(一)造血输血,开源增收。

1.招商引资造血。县乡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上,千方百计引进项目和资金,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只有县乡财政状况得到根本‘}生好转,有了富余资金,才能转移支付一部分资金用于维持村级运转。

2.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造血。一方面,靠创办集体企业增收。立足各村实际,积极创办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村办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另一方面,靠经营集体资产增收。有“四荒”和小型水利设施以及闲置校舍等废弃场地的村,可以采取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使之产生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另外,靠提供中介服务增收。积极推行“支部带协会”的发展新模式,为群众提供信息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与此同时,村集体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增加村级收入。

3.加大转移支付输血。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行输血,促使基础较差的村经济状况得到逐步好转。同时,对村级发展 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上级也要制定出台一些专项信贷优惠政策和扶贫帮扶措施,帮助村级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壮大经济实力。

(二)采取措施,化解债务

1清账理债。清理历史债务,是个敏感问题。一是要涉及到有问题的人,二是要从一些人腰包里掏钱。县乡干部要痛下决心,敢于捅蜂窝,敢于碰硬,勇敢地站在广大干部群众一边,公正无私地清账。清理村级债务一要积极,二要稳妥,循序渐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清理阶段性的历史账目,对账务进行全面审计,流水作业清理虚假债务,剔除违纪债务,剥离企业债务,核减高息债务。

2.清欠减债。把清收旧欠往来作为化解债务链的一项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旧欠往来的清收工作。对各种应收款项组织专门力量催收;对“钉子户”要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要通过一定程序予以核销。

3.破产消债。在村级债务中,因兴办企业欠债的为数不少。时过境迁,这些企业,有的只剩下一堆废旧机器,一堵围墙,有的至今还负担着土地赔偿费。有一定数量的村办企业,确因市场等原因倒闭的,应按照(破产法》参照工业企业破产程序,依法破产,消除债务。政府应摸清情况,县、乡、村三级配合,分步实施。

(三)以人为本,减员节流

1.合理调整行政村规模。把小村做大,弱村做强,有效整合大小村、强弱村之间的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行政村规模调整势在必行。在操作过程中,要坚持因村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搞一刀切,对地域相近、习俗相近、村情相当的村,采取以强并弱、以大带也、强强联合等方式,能减少村级支出,又能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2.加大镇村机构改革力度。对乡镇,可以采取“三三制”改革的办法,三分之一的人员继续在机关上班,保持工作的正常运转;三分之一的人员搞经济实体、外出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三分之一的人员到村任职,帮助村里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工作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村子,要加大村级组织改革力度,结合“两委”换届,积极鼓励“多项进入,多项兼职”,并对享受补贴的村干部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定酬,从源头上控制享受补贴的人数,以适应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锐减的新形式。

(四)强化措施,加强管理

第6篇

关键词:县乡财政;财政收支;转移支付;财政收入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1)04-0065-02

1、县乡财政困难的主要表现

1.1县乡财政实力弱,经济发展缓慢,后劲乏力

县乡财政来源单一,大部分县乡财政来源主要还是农业,在实行税费改革后全国许多县乡明显感觉到财政收入紧张。目前我国许多县域经济缺少充满活力、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民营经济比重低,经济增长缓慢,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以农业收入为主,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县乡财政收入总量必然减少。在乡镇财政收入中农业税收入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越是财政困难的地方,农业税占的比重越大。在中国取消农业税后,县乡的财政收入情况更加紧张。大部分乡镇的财政收入只有几十万,乃至十几万,主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过日子。

1.2县乡的基本支出与建设的矛盾突出

县乡组织财政收入的渠道减少,功能减弱。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后,县乡可以组织收入的渠道比原来减少。但同时随着农村义务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等其他公共事业受到普遍关注,财政支出日益增加。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县乡的财力只够发工资和一般的运转,公共建设资金不足,基础设施落后。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县乡里不搞经济建设会更加落后,财政更加困难,这样就会导致县乡财政收入更少,而收入更少会导致县乡没足够的资金搞经济建设。

2、关于我国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县乡财源薄弱。财力不足,严重依赖于转移支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共有2800多个县,其中大部分都是农业县,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收入基本上是靠天吃饭,本来收入就少之又少。另外,县乡财力不足的直接经济原因就是缺乏稳定可观的税源,这与我国县乡的地域分布不无关系。我国县乡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基础产业多以财政收入能力不强的农业为主,工业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日益受到挑战,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要求淘汰了一大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如小煤炭、小钢铁、小水泥、小玻璃、小炼油、小烟厂等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数集中在县乡层次,加剧了县乡工业转型的难度,也因此削弱了财政收入能力,增加了县乡的就业和社会救助压力。

2.2地方税收体系存在缺陷,制约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

地方税收总体规模偏小,缺乏主体税种。目前,我国地方税种数量虽然不少,但收入规模小,且地方税没有税基宽厚的主体税种。除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可以视为主要的地方税种外,其余多属于小税种。同时随着增值税的改革,作为地方税主要税种的营业税中有部分将划为国税局征收,弱化了地方政府组织税收收入的能力,与地方政府所应该承担的事权不相适应,从而制约了地方政府有效履行其职能。

2.3财政体制的改革有待完善

现行财政体制存在财力层层向上集中的机制。表现在;(1)中央集中的程度显著提高。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是22%,到2006年上升为52.8%。中央财政比重提高就意味着地方财政比重下降。适当集中财力和财权,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是必要的,但如果集中的程度过大,集中的速度过快,必然会对县乡财政造成负面影响。(2)分税制改革后,省、市两级政府的财力集中程度也在不断加大。省以下财政体制的一个共同点是采取层层集中的策略,尽可能多地从下级财政抽取资金,将收入多、增长潜力大的税种全部或高比例地上收。这样,处于基层的县乡自然困难。从县乡财政与中央财政的关系看,县乡财政需要将75%的增值税、100%的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及部分营业税上缴中央财政;从县乡财政与省市级财政关系看,省市级政府在中央财政集中一部分财力的基础上,对共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进行了分成,又对县乡财力进行了集中,由此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显著提高,约占50%左右,如果再加上省本级财政收入,中央和省的财政收入在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占有绝对支配地位,超过60%,而县乡基层财政收入比重一般为20%左右,可容支配的财力过少。另一方面,支出下移。在中央及省市财政县乡财政的关系上,将部分应由上级财政负担的财政支出全部或部分下放给基层地方政府,省级以上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及科技投入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很少,基本由县乡财政负担。

2.4县乡财政运营成本增加

人员支出是县乡财政支出的大头,在缩减县乡财政支出方面,提出最多的建议也是要求精简机构、缩小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但在实际中,短期内达到这样的目标很难。一方面是机构臃肿、人员众多积重难返,还涉及到很多体制性因素,很难简单地精简人员,缩小开支。目前,我国有4500多万行政官员和公共事业单位人员要靠国家财政供养,相当于每28个老百姓上缴的税收养1个公务人员,财政支出的大部分都被“人头费”吃掉了。目前我国2070个县中,赤字县的比重已经高达73%,赤字总量占这些地方财政收入的77%,成为典型的“吃饭财政”。据国家统计局对1030个小城镇的调查,每个镇的机构一般都在30-40个。其中镇属机构的干部人数平均为158名,上级政府派出机构的干部人数为290名,都超出编制人数的数倍。另一方面,即使采取了精简机构、分流人员的措施,离开政府部门的人员也不能马上脱离财政供养人员的行列,一段时期内,财政还是要负担其生活、安置费用,不可能撒手不管。再则,国家近几年涨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使原本就不堪重负的县乡财政雪上加霜。

3、关于我国县乡财政困难问题的政策建议

3.1发展县域经济,加强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

经济决定财政,解决中国县乡财政困难的根本途径在于发展县域经济,壮大财源。首先,把三农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眼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各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优化种植业结构,突出发展特色农业;其次,重点发展乡镇企业,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尤其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依托资源优势,壮大主导产业,实施项目牵动,扩大县域经济总量;第三,搞好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外向化。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快推进外

向型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活力;最后,要抓住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机会发展第三产业,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购买力,搞活农村市场。

3.2积极寻找税源,培植税源,抑制偷逃税

地方主体税种的建设应该着力于完善现行流转税,以税源广泛、税基较广、税制较规范的营业税为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清理以基金、附加、集资摊派等形式存在的非税收入,规范地方政府的分配行为,通过对政府非税收费的清理,为税费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并可以将一些具有税收特性的收费项目改为规范的税收收入。强化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坚决打击偷逃税款现象,县乡政府要支持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协税护税力度,确保辖区内税款应收尽收,同时防止收过头税,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地方税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3.3提高财政收支质置

一是强化收入征管,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收入征管要体现公平税负,鼓励竞争和应收尽收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征管,既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管理。要实行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的透明度;要实行综合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把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捆起来统一使用,增强财政预算的统一性;要实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的准确性;要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共利益,力争做到竞争、择优、公正;要逐步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包括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租用、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要切实搞好政府的采购招标工作,注重把竞争机制引入招标中。四是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投资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投资项目,集中财力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调整经济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实行综合平衡。严格执行《预算法》,依法理财。对各种资金的来源、投向、规模和结构,按照县乡经济与社会最优发展要求,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随意开口子,尽可能压减财政支出,年初不打赤字预算,年底预算不出现赤字。

3.4精简机构,节约开支。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督和绩效评价体系

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表现是支大于收。因此节约开支,寻求节流的方法是解决问题的要害。为此,县乡机构精简已成必然。目前我国法律对于乡镇政府机构设置的审批程序还没有严格的规定,这也是造成机构臃肿,人员膨胀的主要原因。因此,今后有必要用法律的形式对县乡政府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进行规定,尽量减少机构数量,用综合性机构取代专业性机构。人员编制上严格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定员定额标准,清退分流超编人员,取消人事任命制度,贯彻公务员制度。实际上地方的财政运营,非常大程度上受政绩观以及党政官员业绩考核制度的影响。今后,随着公共治理理念的深化,老百姓是否满足、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才是最终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因此,应因地制宜制定科学的官员业绩考核制度,突出地方特色,把人民的满足度、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等作为考核的重点,促使基层政府官员认真解决老百姓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老百姓真正满足和拥护的政府。制定问责机制,切实科学依法规范县乡理政行为。

参考文献:

第7篇

论文关键词:义务教育;教育现状;对策

论文摘要:义务教育是国家的基础教育,关系到民族的命运、祖国的未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新疆义务教育普及率低;经济发展滞后;师资水平总体较低;现行义务教育缺乏系统的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到位;办学条件较差,教育基础薄弱;面对维吾尔族人上学难,就业难等这些问题,如何运用新疆现有的资源,寻求既能持续性提高人民素质,又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无疑是目前新疆义务教育和经济达到双赢的有效途径。

为了解农村教育情况,笔者于2010年7月深入新疆疏附县比克力克村农村教育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义务教育在收费方面为农民减轻了很大负担,但是要真正让农民满意还有一段路要走。

一、比克力克村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情况

(一)比克力克村义务教育经费问题

《义务教育法》规定,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从2006年开始全国各省份开始逐渐推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就是通过把农村义务教育所需要的四大项经费(即“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畴,由中央和地方分级按比例共同承担的机制。但是这些政策在比克力克实施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滞后性

实施义务教育的过程是一个相当长的错综复杂的改革过程,其中的改造教育思想、重新设计课程、制定评价标准、改革教学活动等都需要有专门的研究。 调查结果显示,比克力克村主要还是在追求“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阻碍着课程改革。比克力克村村与城市采取相同的教材、教法、进度,这与村的实际情况相距甚远,由于在学校硬件、师资水平和资讯等方面的天然劣势,根本不可能都去上大学。

(三)师资队伍及其素质水平偏低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城乡之间、学科之间分布不合理。目前,比克力克村的中小学教育现状令人担忧。教师队伍和师资力量弱,教师在岗培训比较欠缺,教师素质和能力及教学水平较低。一是教师学历合格率低。教师的学历水平与国家要求和现实工作需求差距很大;二是教师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人员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他们的合格学历是通过自学、函授、进修等形式取得的,虽然学历高,但其实际能力差,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比克力克村学校。

二、 九年制义务教育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滞后是比克力克 村村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

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无疑是人力资本效应发挥最为基本的外部环境,当某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就越有能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与积累,同时也越能创造更多的经济机会,为人力资本效应发挥提供广阔空间。经济基础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由于新疆特定的地缘特征,经济性贫困类型尤为突出。比克力克村以农业为主,但是村民的农业技术不高,农业不发达,而且宗教,文化程度不高,普通话不好等原因,村民不愿意出门打工。

(二)农村素质教育目标错位,应试教育占主导地位

新疆少数民族教育在短期内得到迅速发展,师资队伍迅速扩大。尽管新疆政府在师资培训方面下了很大力气,取得了突出效绩,但是教师的学历层次、教学能力等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这就不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从事教育的师资队伍普遍存在数量不足,学历层次和职称较低。在内地汉族学校教师学生比例和教师资源分配比例与维族学校相比相差较大。教师人员数量不足,学生数量与教师数量比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7:1的教育要求。

(三) 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经费吃紧,教育经费严重短缺

目前比克力克村的义务教育的教育经费严重入不敷出。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远远低于发达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增加远远跟不上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如果政府对此漠然,对应负义务举重若轻,则民间设置再多的这个工程那个工程,都近乎杯水车薪。2005年第二轮农村税费改革彻底取消了农业税,也给比克力克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税费改革前,比克力克村教师的工资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乡级财政拨款、农村教育费附加、从学生中收取的教育集资和中央专移支付。 转贴于

三、改进比克力克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几点建议

有人说21世纪是人才的世纪,随着我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方针的不断深化,教育正在越来越多地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但目前农村基础教育困难诸多,需要及时加以解决,否则一定会影响农村教育的发展。要有效地解决当前农村教育出现的矛盾和困难,必须抓住教育的根本,突出教育管理重点。

(一)大力发展新疆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的教育收入弹性表明,随着收入的增长,他们对受教育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不同收入的农民参加教育培训意愿情况不同,随着收入的增加,农民参加教育培训意愿有增强的趋势。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新疆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民生活变富裕,受教育的机会以及参加教育培训意愿才会有所提高,这有助于义务教育的顺利发展,实现新疆和中东部地区的差异的变小的愿望。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组织和扶持新疆农村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坚持开放式扶贫,干方百计新疆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走活经济社会发展的整盘棋。

(二)提高教育水平,重视人力资本投资,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贝克尔认为,在劳动力市场与产品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假设下,如果没有人力资本投资(既没有教育培训),那么,劳动力的工资将等于工人所生产产品的边际收益。如果把职业教育事业搞好,能呈现新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稳定的局面,各族人民心思进,求富裕、奔小康,衷心拥护党和政府的各种政策。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农村劳动力文盲下降,适龄儿童在效率增加,人口素质整体水平提高是以后工作的重点。

(三)不断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

义务教育办得是否有特色,是否有质量,关键是要有一支数量足、质量高、专兼结合,以专为主,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第一,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要建设好义务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切实落实好国家级骨干教师、区本级骨干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并举办好各类培训;通过实施自治区师范院校“名师评选工程”和“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程”,加快义务教学团队建设步伐,并积极做好国家优秀教学团队的推荐工作。第二,要健全师范院校骨干教师下乡到农村实习实践制度。支持师范院校聘请先进思想的专家、知识分子担任兼职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较强教学科研素质的教学团队。

(四)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解决村教育经费困难

要优化和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疆和疏附县政府在分配公共教育资源的时候,要向村比克力克村倾斜。要充分用好现有的各项教育投入政策,依照新的义务教育法,切实加大对比克力克村村教育的投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责任不能下移。在县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应该加大中央和新疆政府对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和分担比率,尽快扭转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局面。

参考文献:

第8篇

【摘要】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大县级政府财力培育,发展适合各地实情的县域经济,以经济的发展来促进财政问题的解决,走“经济-财政-经济”的辩证发展道路。本文以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培育为研究对象,在分析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境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湖南省县级财力培育的宏观政策。

【关键词】县级政府;财力培育;湖南

近年来,在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连年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县乡财政困难越来越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增人增支刚性增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滞后等体制性、政策性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城乡分割和地区间经济非协调发展在县、乡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一、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主要表现

(一)县级财政收支差额与赤字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国家清费立税改革相继出台,县乡预算外收入急剧下降,县乡财政的包袱大大增加。县乡政府作为一级政权机构,有其必须履行的政府职能,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但由于县乡财政巨大的财政赤字和财政负担,大多数的县乡财政很难支持一级政府的正常运转,影响县乡政府职能的实现。

以长沙市县级政府为例,2003年财政赤字为41502万元,2008年达到166097万元,扩大了4倍。不仅如此,县与县之间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差距也呈扩大趋势。在同一市内,以长沙县与望城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分别相差15925万元和19728万元,2008年分别达到37021万元和47953万元。不同市域,差距就更大了。以长沙市长沙县与湘潭市湘潭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湘潭县为长沙县的37.51%,财政支出则为40.88%,2008年分别为25.97%和51.91%。可见财政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相对缩小,故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即财政赤字的差距不断扩大。

(二)文教体卫经费支出严重短缺

目前,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确实使中国逐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但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经济的发展,忽视了微观经济主体对社会环境发展的需求,致使我国大部分城市存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不协调的问题,这不仅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也加大了我国人口素质、社会环境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对文、教、体、卫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认识,并将科技和教育支出放到政府财政支出的首位,给予优先考虑。2000年至2008年,湖南省文教体卫财政总支出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但占财政支出比例却呈现出下降趋势,2008年仅为19.69%,是近9年来的最低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35%—40%的水平。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财政资金需求缺口巨大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城乡社会保障实施严重不平衡。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试点实行,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费用也较少。以湖南省为例,2001年用于农村的保障资金为912.4万元,仅相当于城市保障资金的3.4%,若加上农村困难户集体补助金487.0万元和农村五保户集体供养金14467.5万元,也只有15866.9万元,仅占湖南社会保障金总额的9.96%。可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下,支援不发达地区的财政支出比例逐年下降,但不发达地区却是最需要财政公正支持的。

二、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行政机构膨胀,事业管理费高

多年来,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人浮于事的结果直接导致财政支出中用于工资的比例在增加,但行政效率却低下,加大了寻租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增加了财政运作成本。据调查,2001—2008年湖南省政府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9%—10%,并呈现稳步增长趋势;部门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高达30%;行政事业管理费占比高达55%以上。财政支出绝大部分花费在政府行政机构、部门管理事业费上,造成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导致财源培育不足,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不足

当前,县乡财政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不够。湖南是农业大省,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慢,绿色、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基地规模小,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农民增收的步伐缓慢。2008年湖南省农民收入中的73.8%来自农业,其中,农业收入中来自粮、棉、油、糖、烟叶的收入高达80%以上,来自果菜收入比重还不到10%。过去,在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农产品价格一直比较高,农业只要增产就能带来农民增收。并且,湖南省农业税收年增长幅度,从2000年的33%回落到2005年的9.6%直至近年才稍有回升。种种现象表明,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和财政不增税的问题对县乡财政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已经显露出来,并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这是近几年来县乡一级财政困难程度进一步加大的重要原因。

(三)城乡资源占有不均等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的不均等

1.城乡人口结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我国建国50多年来人口增长过快,农村人口总量也是在递增的,到2000年才有快速相对下降的迹象,但至今仍有将近61%的人口聚居在农村,表明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偏低,农业就业结构转换仍然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转换。农村聚居大量的人口,必然导致极低的生产效率,这也和我国工业化的程度极不相称。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当属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到现在农民要变成城市居民的主要途径还是升学。因此,打破城乡人口滞留的格局,加快城市化进程,显得尤为必要。

2.产业结构演进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确实出现了高增长。而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高增长却是由第二、第三产业拉动,而第一产业停滞甚至萎缩,这主要是由农业的禀赋决定的,但还夹杂着人口因素。1997年以后,我国农业产值占到GDP的20%以下。同期,我国农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70%左右,结果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变得特别突出。1978年,从三种产业的产值结构来看,我国工业所占比重已达44.8%,具有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中等发达国家的特征;而从劳动力结构来看,农业劳动力比重高达73.3%,是人均GDP200美元以下农业国家的典型特征。这里面的关键因素是人口结构的调整跟不上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1999年,我国农业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为17.7%,而就业比重依然高达50.1%。根据库兹涅茨的统计分析,当人均GDP达到500美元时,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为31.4%。可见,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大导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过低。

三、培育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的宏观政策研究

(一)精简乡镇行政机构与成员

益阳市作为湖南省改革试点城市,2006年内,全市乡镇从144个精简到96个,1294名乡镇干部精简为705人,乡镇事业编制减少10035人,精简率达63.4%。以益阳市2005年底人口总数460.6万人为基数,几乎每300人中就有一名政府办事人员;年度财政收入总额92377万元,而财政支出达到317808万元。从种种事实中我们不难看出,湖南省县级政府机构臃肿,基层行政机构人员冗杂,财政供养规模过大,使得县级政府财力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无法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推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冗员。可以根据“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基本原则,考察各地实际职能需要与财力因素,配备工作人员,避免出现人多反而不办事、办不好的情况。并且,政府的编制也应该考虑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情况,在集中财力求发展的时期可以适当缩减编制,等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才时,再适当引进,以达到比一开始人员臃肿时更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推进乡财县管

自从实施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等政策后,绝大多数乡镇已经失去其主要的财源。农业税在整个湖南省的财政收入中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在绝大多数没有自主产业,仅仅依靠农业税等税费收入取得财政收入的乡镇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吃饭财政”的现状都难以持续。在这样的前提下提出逐步撤消乡镇财政,推进“乡财县管”也是必然趋势。采取预算共编、账户共设、集中收付、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逐步取消乡镇财政。

(三)提高农民在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分享比例

在现行征地制度下,除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公益事业用地、农民宅基地外,所有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的,无论是出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的需要,还是出于房地产开发等私人目的的需要,都借助国家土地征用权来实现农地转用,征地的服务范围超出了公共利益的界限。同时,国家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在征地补偿中对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保障未予足够的考虑,特别是对于本来就很低的征地补偿费用,集体经济组织又要截留、分享,因此农民实际得到的补偿更低。征地后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缺乏非农就业所必需的专业技能等原因,很难在短时期内找到合适的非农就业岗位,而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很不完善,致使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就业都受到了影响。在土地用途管制下,农民承担了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公共利益的代价,却不能全面分享农地转用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不能得到应有的公共财政上的支持和补贴,农民的土地权益事实上集体性地受到了侵害。

(四)改革土地流转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

要创新土地流转制度,一是要打破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允许集体非农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市场定价;二是明确界定“公共目的”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限和征用范围,提高农民转让土地的分享比例;三是建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土地资源价格、资源成本和社会保障价格的科学的地价评估体系,对批准入市的土地进行全面的定价评估,为征地补偿提供价格依据;四是在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发展补偿、未来收益补偿、社会保障补偿以及劳动力安置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五是对于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公益性占地,允许农民入股,允许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租赁形式转化为工商业用地。

四、总结

第9篇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失衡。青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产品供给结构上严重失衡,尤其体现在强调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同时,忽视非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这种失衡具体体现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视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忽视精神文化类公共产品供给;注意到了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忽视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的发展。另外,由于青海农村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各村自己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也不一样,在同一地域内各村公共产品供给也存在很大差异。青海农村公共产品的缺乏,意味着农村、农民在进行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时要付出比城市居民更高的费用和成本。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公共产品消费者的生产成本和收入水平。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可使潜在的穷人更可能有机会脱贫。而青海的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产品在农村的缺乏,制约了农民提高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

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这些举措不仅大大提高了当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和效益,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其他地区如何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事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参照和借鉴。这些做法主要包括:

1、通过移民搬迁、充分搭国家现有公共产品资源便车的办法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笔者在青海海北、海东等地农村看到,原来一些地势低洼、经常遭遇洪水,或者被政府划定为蓄洪、行洪区的村庄,在政府组织和补助下,整体搬迁到地势较高而且交通便利的地方统一建设移民新村,使得这些村子的公共产品供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有一些山区乡村,由于村民原来居住分散,不仅交通不便,而且像子女上学以及电话、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都非常难以统一提供,他们就在附近公路边开辟一个相对集中的位置进行集中建房,不仅在不投入交通设施的情况下大大改善了居住交通条件,方便子女上学,也使有线电视、电话等现代生活设施能够迅速走进普通村民家庭;还有很多靠近国道、省道的村子干脆都搬到路边成片建房,并逐步形成一些乡村集市。

2、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建设陷入了一种困境:一方面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物品需求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是国家目前偏重城市而没有能力为农村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加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推行费税改革,使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受到限制。因此,当务之急是在新的情况下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应当主要着手于:(1)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地区各种层次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应主要由省以上财政提供,地市级财政适当配套,县乡财政暂时不予考虑,以免进一步加重农民负担。(2)公共物品需求区域性差异。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各地区在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的分割中,按照区域性差异投放公共物品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3)公共物品融资方式。公共物品供给资金来源应当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要,但在现实情况下,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还应当由政府出面,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例如,发行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特种国债;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等等。(4)监督管理。对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检察人员,不仅要完善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的管理,而且要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防止农村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流失。

3、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就我国当前的状况来说,组织农民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也面临着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打破了“大集体”无效率,实行“单干”,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单干”涣散了农民之间的关系,使组织农民难上加难;另一方面国家无力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要求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不足的矛盾。因此,现实的选择就是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进行农村公共物品的建设。因地制宜,是指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通过农民合作的方式,在不过分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进行一些区域性的、中小型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例如,进行中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乡村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安装、市场信息共享、农业技术推广等等。这些投资少、见效快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农民社会合作的方式来完成,一方面可以节省国家支农资金,进行大型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可以融洽村民关系,建立农民经济组织。

4、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配套措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并不是孤立的,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套机制,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农村税制并统一城乡税制。完善农村税制、统一城乡税制能够为基层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可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资金。要通过全自治区的农村税费改革,构建新的农村税制,使城乡税制统一,既有利于全区税收体系的完整统一,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持农村的相对稳定,又有利于促进自治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2)完善乡村行政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现行的乡村型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严重影响了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乡村行政体制。自治区乡镇一级普遍存在“小政府,大机构”的状况,财政供养人员的支出负担过于沉重,呈现典型的“吃饭财政”特征。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使得供给资金不足、供给效率低下,因此改革乡村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吃饭财政”是关键;二是完善基层政府官员的政绩考评体系。要重新构建绩效评估体系,改革现行的以经济数量指标为标准的政绩考核体系。地方基层政府应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将社区经济的外部性、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本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估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晓山.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2003.1.

[2]马晓河.农村公共物品应由政府提供[N].中国经济时报,2002.11.7.

[3]张优良.青海省浅山地区农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4]李准晔,金洪起.中韩贸易结构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2.2.

第10篇

【论文关键词】营改增 作用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22.22 文献标识码: A

“营改增”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所谓“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从而减轻社会的税负压力,但是营改增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地方新增税种的开辟,以及机构和人员的变动等问题。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而营业税是我国的地方的第一大税种,长期以来,我国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征收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主要征收增值税,服务业、不动产、无形资产等主要征收营业税,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两税并存的弊端日益显现。

第一,“营改增”起到的作用是减税的作用。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预估减税规模达到了1200亿。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并行体制下,营业税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征收,无法抵扣,这就是造成了重复征税。对一些中间环节偏多的行业,因每一道环节都征收营业税,会增加企业的是税负,企业为减免税负,偏向大而全的企业发展方向,这也阻碍了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进程。

第二,“营改增”实现了税收制度的改革,简单说是“改制”——改革了税收制度。这怎么去理解?只涉及到两个税种怎么能说是改制呢?其实它的影响不仅是这两个税种,而是对整个税收制度产生影响。原来征收营业税,替代了营业税后,整个税制得到进一步简化,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简化税制,尽可能减少税种。现代的税制是复合税制,多层次、多环节征收,非单一税制。但复合税制并不意味着要很多税种,如此会使税制非常复杂。所以简化税制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有利于沟通,尤其是便于社会理解此税制。在这个角度上,营改增实现了我们整个税制的进一步简化。

第三,对中小微企业税负减轻的力度最大。“营改增”本身对中小微企业有减税效果。对中小微企业减税效果和对大企业减税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一是就业。中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把他们激活了意味着稳定了就业;二是不仅稳定了就业,更有利于扩大就业。为何?税负减轻了,等于创业的门槛降低了,任何创业都是从小到大,不可能创业就是大企,从小企开始创业,创业门槛降低意味着潜在的创业者增多,从潜在的创业者变成现实的创业者更容易了。此意义上岗位多了,就业就扩大了。所以不仅是稳定现有企业的岗位、稳定就业,同时有利于扩大就业。由此还可以推出一个结论:有创业的激励作用。门槛降低了,原来不想创业的人想创业了,想创业的人真的创业了。现在强调微观搞活了,实际是激活它,“营改增”在这方面产生的效果相当明显。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造成的问题

第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的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营业税又是地方政府收入,即便税收收入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基于现实,中央决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暂时搁置了在收入分配上的争议,而优先考虑了增值税制度变革目标,但这并不是长远之计,当试点推向全国,或是要进行增值税立法时,这一分享比例就不得不尘埃落定了,这是增值税扩围将要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地方将缺乏能提供稳定收入的主体税种,虽然从理论上,房产税能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角色,但我国房产税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而呼声很高的资源税也不足以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地方税种的龙头。或者按照现行试点的方案,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那么理论上也存在地方财力小幅缺口弥补问题,是开征新的地方税源,还是加大中央的财政转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第二,分设国、地两套机构是推行分税制的产物,在我国的税收征管系统中,存在国税和地税两套人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如何协调两套系统之间的关系。营业税原来都是地方税务局征的,现在如果一部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话,到底是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征,在征收管理方面还需要协调一下。税务机构“合二为一”,固然能够从根本上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避免“抢税”矛盾,而且纳税人、企业要同时到两个税务局注册登记,而且同时有两个税务局上门找你收税,或者同时要到两个税务局大厅报税,纳税成本比较高。从降低纳税成本和经济学界的角度来说,合并比较好,但涉及到人怎么安排的问题,税务机构将要面临的是减员,还有领导干部的重新配置安排问题也很棘手,这也许才正是国税地税合并的难点之所在。

第三,现行的分税制是中央先行决定与省以下分税,然后是省决定与市以下分税。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到后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源。目前其实就是要通过“省管县”的财政体系的调整,来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的财力投入。财力是当务之急,用财政体制,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上的投入,约束县一级财力的滥用。因此,当我们在研究如何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涉及营业税转征增值税的整个财政体制的问题。

在增值税“扩围”后,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一个思路是相应提高增值税的地方分享比例。然而,这显然会进一步加剧现行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的弊病。鉴于此,希望能够借着增值税“扩围”这一契机,重新构建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新的体制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一体制中如何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从而获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最后,“营改增”可能只是拉开未来中国改革帷幕的一点,从经济发展角度,地方政府越来越要求多中心治理的架构和当前中央集权的经济治理架构有矛盾冲突,所以开启了分税制的大幕,但仅仅有“营改增”是不够的,还将出现更多的税制的改革。

参考文献:

【1】楼继伟,《中国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中国财政出版社2013年出版

【2】刘尚希,《分税制的是与非》,《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第7期

【3】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

【4】李琪,《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浅析》【J】财经届,2012年

第11篇

论文摘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战略任务,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使命。它的宗旨、任务和目标,都体现了政治正义的价值诉求。政治正义也对推进这一伟大事业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要求,主要包括:加大公共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重视涉及“三农”的制度改革与创新、维护和增进农民的合法权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通常说来.政治总是折射出人类对良好公共生活的理想追求。总是蕴涵着诸多价值理念,政治正义便是其中之一。社会主义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要实现的两大任务就是:一是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是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这样。我们就得以从政治正义的视阈来解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课题。

    一、政治正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性质诠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充满了政治正义色彩的伟大事业。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以下三点理由。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宗旨体现着政治正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宗旨是.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来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地区的现代化。这样的宗旨,充分体现出政治正义的精神实质。

政治正义要求,“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之体制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用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这就是说,人应当被平等地对待。而政治正义是以社会基本制度作为其主题的。政治正义首要关注的是“基本制度的框架和应用于该框架的各种原则、标准和戒律”。因此,政治正义必然要求社会基本制度无条件地保障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自由与权利。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推行的是一种工农分割、城乡分治的二元式制度安排。“农民这一群体在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中陷入被歧视的境地”。[3】这种二元式制度安排在理论上不符合政治正义的要求,在实践上也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造成了域乡之间巨大的发展差距。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出发点就是要改革过去那种城乡分割的歧视性制度,让公共财政惠及广大农村地区。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既使社会财富的分配有利于农民这个受惠最少的群体,体现出分配性的政治正义;又是对计划经济时期农民为国家建设的资金积累所作贡献的偿还和回报.体现出补偿性的政治正义。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体现着政治正义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任务,是政治正义的具体体现。建国后.我国推行城乡分割的制度安排,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了土地上,导致了农业中的劳动力数量庞大、劳动者普遍处于半失业或季节性失业的状态之中、劳动力价格异常低廉,这些因素的影响

交织在一起,又造成了农民和农村的贫困化。目前这种制度安排仍未被彻底改变。其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城乡居民在就业机会、择业自由、劳动报酬、职业地位、社会保障等方面都处于不平等的状态。这种不平等集中体现为农民工的工资长期滞留于低水平状态,甚至还时有拖欠。农民这一群体在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中处于“受惠最少者”的弱势地位,正是长期以来农民就业不充分、收入增长缓慢的根本原因之所在。政治正义要求“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l‘‘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II而农民处于弱势地位的事实,恰好与这一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必须改变城乡分割的制度安排。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尽可能地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和农村走向富裕之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农民的就业不充分乃至贫困化,很大程度上是城乡二元制度造成的,这一现象是对农民极大的不公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任务,使利益分配朝着农民倾斜,这既是对城乡二元制度的一种校正,又是对政治正义的生动体现。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体现着政治正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促使农民在社会角色、就业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模式、能力素质等方面向市民转变,在农村地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目标带有强烈的政治正义色彩。建国以来。我国在迁徙、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对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在这种制度安排的背景下,农民的利益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都无从谈起。而政治正义的平等自由原则强调,公民之间权利的平等性是绝对的、不可补偿的,必须无条件地得到社会制度的保障。显然,农民在城乡二元制度下的境遇不符合平等自由原则,有悖于政治正义的有关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本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农民的能力素质,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的生命质量,提高农民的生命价值。这样,就能够不断缩小农民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问的地位差距、权利差距、收入差距和能力差距,减少城乡二元制度的负面效应进而彻底改革这一制度。在此意义上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也是政治正义的体现。

二、政治正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要求

为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成功,政府必须按照政治正义的要求来推进这一伟大事业,至少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公共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成因是财政的支持力度严重不足。因而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加强公共财政对于“三农”的支持。这也是国外新型农村建设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纵观世界,大凡农村发展成就斐然、城乡差距明显缩小的国家,其农村建设在财力、物力上都得到了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已初具公共财政为农村公共物品“买单”所需的条件。2004年。我国GDP达到13.65万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63万亿元。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占GDP的百分比也接近20%。因此。加强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已是情势使然。

公共财政在支援“三农”时其自身的运作也应满足政治正义的要求。例如,国家应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大体制性、制度性的补助,削减中央各部门配置资源的权力。同时,应建立规范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事权财权一起下放,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使财政体制具有平衡地区问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从而缩小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人均享受基本公共物品和社会福利的差距。

(二)重视涉及“三农”的制度改革与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改革一切涉及“三农”的不合理制度,并适时创立科学合理的新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政治正义的精神实质并满足政治正义的价值诉求。

涉及“三农”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涵盖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和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地征用制度改革以及针对户籍、土地、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项制度的改革。这一系列的制度改革与创新,其作用在于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制度安排体系,为农民创造一个平等进入、公平竞争、合法取胜的制度环境。这样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正是对政治正义的践行。

例如。以政治正义的标准来衡量即可发现,我国现行的农地征用制度极为不合理。目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农民只拥有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流转权。基于这种制度安排,在征用农村土地时,开发商可以直接与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谈判,作为土地使用者的农民可能会在村民大会上失语或者失势,更有甚者在农民缺乏知情权的情况下自己的土地就会易主,而自己得到的只是部分的补偿,这种补偿又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结果,土地被征用后农民不但丧失了作为生存和保障来源的土地资源,而且还分享不到土地增值的级差收益,从而很容易陷入失地又失业、失利又失所的生活困境。从政治正义的视角看来.这绝对是一种不正义的现象。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农地征用制度。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切实维护、增进农民的合法权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保护农民享有的平等权利,实现、维护和发展农民的合法利益。这样方能奠定和巩固这一事业的合法性基础.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农民的合法权益过去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和增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广大农民组织涣散.缺乏集体谈判能力。相关研究表明,“由于农民居住的分散性、生产方式的封闭性、社会交往与联系的局限性、思想观念上的保守性,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集团,人数众多的优势被组织程度的松散所抵消,因而表现出的集体力量十分微弱。他们只能充当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而很少有可能以主动进取者姿态和实力影响社会利益的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倾斜”。

第12篇

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的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为了实施这一目标,明确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流动中就业的发展历程

一封闭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大量的劳动力滞留农村。

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主的战略方针,轻纺工业和第三产业相对滞后,提供的就业岗位少,难以满足城乡就业的需求。资金的原始积累采取“以农养工”的方针,用“剪刀差”等办法,从农村抽走资金,用于城市化工业化建设,而对占总人口80%的农民,采用行政手段,实行严格的城乡隔离政策,形成封闭的城乡二元结构,把农民关在城门之外,在狭窄的土地上,进行低效劳动,致使大量的劳动力长期封闭在农村,不能流动。同时,又不适当地强调“以粮为纲”,限制发展多种经营和乡村工业,生产结构单一,因而农村长期处于普遍贫困状态。农村改革始于1978年,当时中国农村贫困人口2.5亿多,贫困发生率高达33%。

二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为中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迈出了第一步。

上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的农村改革,在农村普遍推行了以大包干为主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农民对土地有了使用权和经营权,废除了吃“大锅饭”、干活大呼隆的旧体制,农村劳动力过剩的情况充分被显露出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多年积累的生产力迅速被释放出来,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迅猛增长。随着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商品经济的发展,废除了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粮票”制度,农民手中有了余粮,有了一定的资金,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离开土地到小集镇务工经商,从而推动了中国农村乡镇企业的兴起。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和多种经营的发展,吸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1.36亿多人。其特点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不仅促进了农村工业的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长,而且社会震动不大,政府和农民都满意。到1985年全国贫困人口下降到1.25亿人,贫困发生率为14.8%,比1978年下降了一半,平均每年减少1780万人。这次的流动为农民进一步在更大范围流动拉开了序幕,是一次有益的演习。

三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跨区域流动,引发了波澜壮阔的民工潮。

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中国出现了波澜壮阔的民工潮。一方面由于乡镇企业进入常态发展时期,再加上经济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年下降,“离土不离乡”的就业方式已不能满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需要。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经济发展很快,率先走上致富路。它们不仅迅速解决了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出现劳动力资源短缺的现象,产生了对劳动力新的需求,而中西部地区却存在大量富余劳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为了求生存、求发展,为了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勇敢地离开了本乡故土,走上了打工学艺,闯荡天下的艰苦历程,开始跨区域流动,除了在本县、本地区、本省流动外,还到外省、到东部发达地区、往大城市流动,终于形成了波澜壮阔的民工潮。开始时是盲目的无序的流动,出现了一些问题,对社会的震动很大,有的主张要禁止这种“盲流”,甚至提出要用“铁扫帚”把“盲流”扫出城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及时提出了“政策引导、有序流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的十六字方针,民工潮逐步走上了有序流动和规范化,创造了农民群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主脱贫”的新机制,这时的民工流动每年大约有6000万到8000万人,这在世界人口流动史上是罕见的。民工潮的兴起意义重大:一是它为发达地区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亿万民工的辛勤劳动,究竟对全国GDP的增长有多大贡献,没有统计,谁也说不清楚。仅以广东省为例,据有关部门估算,全省有农民工2000多万,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超过25%以上。二是它缓解了欠发达地区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压力,有利于增加农民的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外出一人,全家脱贫,外出二人,全家致富,外出一批,带动一地”,到1993年,全国贫困人口下降到8000万,比1978年2.5亿下降68%,贫困发生率为8.8%;三是它是一所大学校,是提高劳动力素质,培养经营管理人才的摇篮;四是它也为欠发达地区的资金积累做出了贡献。以四川省为例,全省打工者超过1200多万人,跨省的有600多万人,实现劳务收入达450亿元,超过了本省地方财政收入,对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五是,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农民的流动,使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由政府决策为主转变为由市场配置为主的机制,从而推动了用工制度、工资制度、教育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发育和成长。

四“创业潮”的兴起,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

大批打工者经过三、五年,六、七年打工生涯的锻炼,开阔了眼界,增长了才干,学到了本领之后,每年都有一批打工者回到家乡创业。他们有的办起了个体、私营、联营企业,有的创办或领办乡镇企业,创建了一大批中小企业,以至大型企业,实现了“从奴隶到将军”的转变,当上厂长、经理或董事长,涌现出一大批“创业之星”。据四川省的调查,该省外出打工者1000多万人,其中回乡创业的有40多万人,占4%左右。据有关报导,目前全国打工者超过1.2亿人,除其中有一部分成功者已在城市稳定就业、创业,扎下了根,由农民正式变为城市工人或市民外,如果全国按一亿多打工者计算,回乡创业者大约有400万人。如果每个创业者能安排5-10个人就业,全国就能增加2000-4000万个就业岗位。据湖南省劳动部门的统计,目前该省外出打工人员回乡创办的企业大约有25000多个,共安排劳动力25.4万人。平均每个企业吸纳劳动力10人左右。创业者大多在小城镇开店办厂,务工经商,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他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了许多“工业开发区”、“农民一条街”,以至新型的“农民城”,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求到2000年,用7年的时间解决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个目标已基本实现。当前农村还有3000多万人还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贫困发生率仅占3%左右。

综上所述,自农村改革开放以来,从家庭承包经营的推行、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到波澜壮阔的民工潮和创业潮,都是农民的伟大创造,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大潮,是与时俱进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它对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对富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和扶贫开发做出了巨大贡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

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人口基数大,再加上人口的不断增长,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得不到缓解,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仍然有1.5亿左右,供大于求的状况依然存在。同时面临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工农差距、东西部地区差距、农民之间的差距逐年拉大,民工潮又同城市下岗失业相交叉,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受到国际市场的冲击,必将给农民工进城增加新的困难,形势更加严峻。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因此我国的改革和发展的重心应逐步向农村转移,向农村倾斜,使工农、城乡两个“轮子”统筹、协调发展。特别是解决好农民充分就业和农民增收问题,应当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只有农民充分就业,才能促进农民增收,只有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才能逐步缩小各种差距,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维护社会稳定和农村的持续全面发展。

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

第一,农民收入增长缓慢。2001年城市居民可支配的收入6800多元,增长8.5%,农村人均收入2366元,只增长4.2%,两者之间的比例为2.91比农村改革前1978年的2.57:1还要高出0.33个百分点。比农村改革后1983年这个比例一度下降到1.70:1,高出1.2个百分点。根据有关方面预测,2002年这个比例可能达到3:1。

第二,农民之间的收入也很不平衡。

据《中国农业年鉴》统计资料,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2366.4元。其中高收入人均4000-5000元村29395个,人口4182.5万人,5000-10000元的村21910个,人口3237.4万;1万元以上的村只有932个,人口140.2万。中等收入3000-4000元的村98251个,人口13484万人;2000-3000元的村217186个,人口27537.1万。低收入1000-2000元的村238538个,人口31079.3万。特别困难的收入1000元以下的村89439个,人口9033.4万人,其中500元以下的村16415个,人口1459.5万人。

根据以上统计分析,收入4000元以上的村和人口分别占全国的7.5%和8.52%;中等收入的村和人口分别占45.3%和46.2%;低收入的村和人口分别占47.1%和45.2%,其困1000元以下分别占12.8%和10.8%。

第三,东西部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我国西部12省区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71%,人口占28.6%,但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7.1%。2000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854美元,西部地区525美元,比东部低38个百分点。全国592个贫困县,西部307个,占51.8%。

第四,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中央非常重视,三令五申不许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加重农民负担,但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

农村税费改革,从安徽省试点开始,已在全国逐步展开,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负担有所下降。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防止反弹,还要在财税体制和调整中央和地方财税的比例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发展县域经济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探索治本之策。当前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最根本原因是县乡财政负担过重。本应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国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和乡镇超编人员等费用也要农民负担。据《中国发展论坛》有关论文所述,“2000年末全国财政负担的人员不含军队和武警总量中,由县乡财政负担的比重高达69.7%,而同期县乡财政的收入却只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7%”。特别是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县乡财政严重短缺,他们为了维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为了能及时发出工资,在无奈的情况下,他们只好采取隐蔽的或其他不正常的手段继续向农民伸出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之手。这才是农村基层财政负债率高,长期发不出工资和农民负担长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的主要原因。只有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在财税体制上要下决心对欠发达地区贯彻“多予少取”的方针,使县以下基层的日子能过得去。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应考虑停止由农村积累资金“以农补工”的做法,逐步过渡到“以工补农”,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真正做到以工业为主导,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该国家办的事由国家负责,该地方办的事由地方办,谁开口子谁给钱,做到事权和财权的统一。只有这样农民的负担才能真正减下来。

第五,扶贫开发问题。

当前,我国还有3000万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温饱问题。已经解决的由于受各种灾害的影响有的又返贫了。我国的扶贫标准比较低,如果按国际上的通常标准,每人每天1美元计算,相差甚远。按这个标准我国还有一亿多的贫困人口。

根据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难点之一,就是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增加农民的收入已成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难点之二,就是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扶贫开发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贫困人口不能脱贫,对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再生产的投入、农村市场的开拓,以及城乡经济的平衡发展,对社会的稳定等都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如果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两个“轮子”长期失衡,不能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不可能的。

难点之三就是大量的富余劳动力的非农就业问题。这个问题同上述几个难点是密切相连的,是难点中的难点。就业是民生之本,如果城乡割裂的二元结构长期打不破,大量富余劳动力仍然滞留农村,不能得到充分就业,其他难点,如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扶贫开发等难点也就不能获得根本解决。

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问题,首先要看到我们的有利条件。我国民工潮的兴起已有十几年的历史,逐步从无序到有序、规范化发展,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农民在流动中就业是农民充分就业的有效途径,已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中国农民富有创造精神,勤劳勇敢,能经受任何风浪的考验。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依靠国家包下来是不现实的。只有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靠广大农民的聪明才智,继续走“打工——创业——城镇化建设”之路,优化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加快西部大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推进对初级农产品的转化和加工增值,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加强城镇化和市场建设等,必然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

一进一步增强就业观点。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转变观念,树立农村富余劳动力“是资源、财富,不是包袱”的观点。既然是资源,就要同其他资源一样来开发它。有的地方把它看作是“民工经济”,把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振兴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经营开发。有的地方政府成立了“劳务输出办公室”,有的还成立了“劳务输出公司”和“劳动派遣公司”等中介组织。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组织和推动,鼓励和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要充分认识到,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搞好服务,使其真正得到实惠,就是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

二要扩大就业就要发展经济,鼓励支持创业,要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的机制。当前要注意扶持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在贫困地区县以下的农村,国家不可能进行大量投入,引资招商也有困难,地方财力又很有限,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社会力量来创业,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总量。要满腔热情地鼓励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对已经外出打工者,经受几年锻炼、积累了一定资金,学到了一些管理知识,掌握了一定信息的民工,要动员他们回乡创业,扩大就业,把他们看作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表彰他们的创业事迹和先富帮后富的奉献精神,激励更多的外出打工者回乡创业。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三搞好服务。要建立健全各种中介服务组织,输出方要为民工有序流动提供信息,组织培训、派遣输送等方面的有效服务;输入方要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的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加强管理,规范劳动市场,做到公平竞争;输出方和输入方都要注意落实党关于扩大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创业者办事的手续,减轻各种税费负担。

四加强户籍制度的改革力度。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已全面展开,有些大中城市已开始动作,有的已宣布允许有稳定的职业和居住条件的农民进入城市落户。这方面的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力度,只有消除城乡隔离的樊篱,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才能打破。

五要注意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对随意欠发民工工资,对各种歧视民工的行为,要提供法律保护。对民工子弟入学给予同等待遇等。

六加强职业技术培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的升级,对劳动者的文化、技能、知识结构等要求将有明显提高,劳务输出将由过去的简单体力劳动型向技能型、知识型转变。因此必须加强对劳动力的培训工作,以不断提高民工素质,提升其就业技能,增强其在劳务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件事情非常重要,各级政府、各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各企业和中介组织,要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