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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治履职报告

时间:2023-01-22 08:40: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学校综治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学校综治履职报告

第1篇

2019年我校认真落实上级综治维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依法监管、部门全力配合、校长全面负责”的学校综治维稳管理体制,不断强化安全教育,突出监管重点,加强专项整治,立足防范引导,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与责任

1、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陈  健

副组长:程元龙  杨荣锋

成  员:刘  丽   陈  炳  沈定明  杨恩锡  杨永孝  高  飞  朱玉谱  杨祥平  杨连发  杨永团    朱国宏  各班班主任  

2、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认真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及反恐防范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防范制度不健全、设施设备不达标、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立即予以整改;学校校长、安全保卫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学校相关岗位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责坚守各自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以校门口的守护、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疏导、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等容易成为隐患的部位为重点,增加人员、添加设备,健全制度,完善预案。

二、深化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综治维稳工作职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是整个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必须以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作为抓好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重要前提,以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落实学校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履行学校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全校各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健全监管责任机制,完善工作管理网络,与各班签订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安全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学校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和电话联系、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强化家长是孩子监护人的意识,明确家长在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切实履行家长监护人的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警示。

三、加强“三防”建设,加大重点部位的巡查

充分发挥保卫人员职能,再细化职责,抽调年富力强的教职工增加到学校安保队伍中,增强学校安保力量;配备必备的安全保卫器械,能采购的购置、能自制的自制,安保器械专人管理,方便教师拿取;在学校大门、围墙、宿舍过道、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敏感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已安装了监控设备的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有效,更好的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因学校不能封闭管理,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措施,严密防范,确保安全。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车辆要进行询问、盘查、登记,严禁可疑人员、推销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每天在重点时段轮班值守并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和安全检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加强寄宿制学生夜间值班和巡逻,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值周教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强化学生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四、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做好预防工作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并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学校定期对校舍、食堂、宿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学校安全预警机制

学校通过班会、黑板报、告家长书、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及时预警;定期分析校舍、交通、治安、饮食、课间活动、传染病、自然灾害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安全工作动态,确定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的安全工作重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尽早进行教育和防范。

六、建立安全事故预案与应急救援制度,认真开展演练学校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

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组织各层次的应急演练。

继续推进“利用出操、定期进行疏散演练”的做法,确保每

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

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使师生熟记常用的报警、援

第2篇

一、创建范围

以创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农贸市场)、平安企业为主要内容。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月月创平安竞赛活动,努力实现“三全面一覆盖“的目标。

1、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以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设为核心,努力健全基层政法综治维稳组织,整合各方面力量,使打、防、管、控、教、建、改等综合治理措施得到认真落实。

2、全面治理突出治安问题。社会治安良好稳定,流动人口管理、危爆物品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防邪、高危人群管理、社区矫正等工作水平逐步提高,成效显著。

3、全面提升基层创安维稳能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刑事发案总量平稳下降,安全事故和明显减少,社会生活安定、和谐、有序,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大幅提高。

4、无缝覆盖基层平安创建单位。通过层层开展月月创平安活动,实现基层平安创建无缝覆盖,实现90%辖区单位、社区组、医院、学校达到平安合格标准,其中40%达到平安建设示范单位标准。

三、创建内容和工作措施

1、制定月月创安标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的意见》,围绕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突出治安问题、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进京赴省到市上访人员、无矛盾纠纷激化、无犯罪活动”的工作目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对平安创建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形成完整的创建体系。

2、认真开展月月创安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综治办的组织协调和核心平台作用,开展“五个活动”:

(1)实行定期治安巡逻活动:组建治安巡逻队,在综治专干或派出所民警带领下,在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对重点地区、部位进行巡逻,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和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社区以“两委”为主,组织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建立义务治安巡逻队,开展巡逻活动。各居民小组由居民代表、“四防”安全互助组中心户长牵头,组织“四防”安全互助联防。各社区要开展十户联防、院户联防、商铺联防、边界联防和守楼护院等群防活动。

(2)坚持法制宣教活动:要利用召开居民大会、院坝会、电影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组织群众学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通报辖区治安信息。街道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利用“政务公开”阵地,开办综治平安创建宣传栏,开辟“治安防范小常识”、“平安提示”等栏目,向群众宣传。

(3)坚持“六排查”活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牵头,综治办具体组织协调,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民政、计生等部门,分组深入社区、辖区单位走访座谈,深入开展民间纠纷、治安问题、突出、苗头、和非法宗教活动、安全隐患等“六排查”活动,对所辖单位、重点部位、重要场所、“三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台帐,集中梳理,分类办理,定人、定责、定时限,包排查、包调处、包稳定,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4)坚持综治工作例会:由综治办召集,社区、派出所、司法所、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主要听取治安、防邪、调解、普法等工作情况汇报,集中研究重大涉稳问题的处理办法,安排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社区由“两委”召集,由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参加,安排部署工作,评议平安创建优胜单位。居民小组召开“治安碰头会”,由居民小组长或议事代表召集,“四防”安全互助组组长、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收集汇总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和不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整改限期。通报综治安全维稳情况,排查新的不稳定因素。总结安排综治平安创建工作。

(5)坚持治安随机测评:由街道综治办对各单位、社区进行“治安状况”、“群众治安满意度”随机测评。测评结果由街道综治办汇总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社区测评结果作为年终奖惩依据。

四、坚持月月创平安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落实”的原则,坚持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1、分级组织检查:由综治办牵头,组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组对社区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月月创安活动进行检查考核。社区要组织“两委”人员对各居民小组、“四防”安全互助组、居民户的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评比。

2、统一检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定地点”和“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明察暗访与检查指导、单项打分与综合考评、群众评议与领导评价、内部考核与外部测评”等方式,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对受检对象月平安创建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量化打分。

五、实行通报公示

1、坚持通报:街道综治办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对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排位,并通过文件形式向全街道通报。列入考核记载,作为年终总评依据。

2、坚持公示:街道、社区、学校、社区卫生站要制作平安创建月评公示栏或评比台,坚持每月公布检查评比结果,把需要整改的问题公布在明处,时时提醒。

3、检查评比:社区要在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设“月月创平安评比台”,对辖区和下属单位每月发生的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动态公示,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先进典型进行公开表扬,对需要注意的防范事项进行提醒。同时对发生的问题建立台帐,对矛盾化解和问题解决进行动态跟踪,做到问题不解决,事情不处理,曝光不取消。

六、强力抓好问题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换意见,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连续两个月未能彻底整改的,街道综治办要向问题单位发《平安创建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复查时间。并向其上级单位通报。街道综治办要加强整改指导,坚持追踪,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对有严重治安问题和重大不稳定因素的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化解不稳定因素。问题整改完后,整改单位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七、逗硬兑现考核奖惩

1、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抓综治实绩年度报告制度。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年终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书面报告抓综治平安建设的履职情况,报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稳控重大不稳定因素,情况。

2、年终逗硬考核奖惩。按照检查考核结果和公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测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对检查不合格的,要对问题单位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出现重大治安问题、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3、居民自我管理约束。要创新工作思路,灵活运用社区“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挥《居规民约》作用,把居民享受的权利义务和月月创平安的评议结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居民自治条件下的自我管理约束机制。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统领,以满足广大师生安全需求为出发点,以创建平安校园示范校为载体,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质效,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努力建设安全标准更高、稳定基础更牢、师生员工更满意、社会各界更认可的平安校园。

三、工作措施

1.健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体系。要充分发挥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积极整合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机构,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承担平安校园建设、学校安全稳定、校园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能,系统规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2.加强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落实部、省、市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配齐配强保卫干部和保卫人员。校区分散、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适当增加保卫人员配置。有效保障并逐步改善保卫人员待遇,优化保卫队伍结构,提高保卫人员综合素质。注重发挥学生自治组织和群防群治工作优势,建立和壮大平安校园建设志愿者队伍,引导师生员工积极主动参与平安校园建设。

3.严格校园安全稳定考核奖惩。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严格按制度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4.重视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健全上下畅通、反应灵敏、准确及时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和报送涉及安全稳定的动态信息。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敏感舆情,发生涉及学校师生的事故、案件等,学校要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

5.完善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互补充,涵盖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等多方面内容的安全教育体系。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6.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涉校涉生工作,努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及时掌握师生关注热点,定期排查矛盾纠纷,主动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矛盾不上交、不转移、不出校、不引发安全稳定问题。

7.健全应急处置工作体系。依据安全稳定形势变化和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修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和专项方案。根据预案要求,建立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师生应急反应能力。重视做好学校的预防工作,着力把各类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学校内部,坚决防止发生有社会影响的。

8.不断完善安防系统建设。强化科技创安理念,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持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校园监控、重点场所门禁、快速报警联网等安防系统及管理平台建设,确保对校园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实施全程有效管控。做好校园安防系统的更新换代、提档升级工作,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行,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9.着力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长效防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校园周边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创新和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方法,探索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提高源头治理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各校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自觉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安排,认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警示约谈,对发生重大安全稳定问题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力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即: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大火,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城市重要区域不发生大火,确保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火灾防控举措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全面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切实找准问题。进一步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市公安、住建、商务、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转、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出台治理标准,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效果。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两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两会”、“两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集中组织5次“燕赵风暴”夜查行动。全国“两会”前,重点加强对党政机关、通讯、供油、供气、供水、供暖、供电、交通枢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公安、安监、工商、商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全市“两会”前,对会场、代表驻地及周边范围所有单位、场所再次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市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居(村)委会开展“网格化”排查,建立“网格化”排查台账,做到单位场所底数清楚,火灾隐患明确,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彻底消除。已建立综治平台的,要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尚未建立综治平台的,要把辖区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今年6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部达标。深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验工作,进一步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年底前全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要全部达标。

4.严格落实执法高压管控措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和措施,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全面开展专项宣传行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台、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利用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安全提示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宣传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社会单位专项宣传行动,为专项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加大“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身边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

2.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开展消防培训,在切实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素质和技能的同时,注重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务必确保培训到位,合格上岗。

(三)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市政府应急办、民政、安监、卫生、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联合实战演练,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升协同作战能力。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和特点,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活动举办场所为重点,加强辖区情况“六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深化“百场灭火救援战例剖析”专题活动等专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等级战备、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调整充实执勤力量,做到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快速、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2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3年11月23日至2014年3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在辖区内逐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行动,动员和督促各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市公安、教育体育、安监、民政、卫生、工商、商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全方位排查,对自查程度不够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

(三)总结阶段(2014年3月16日至2014年3月18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在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大,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激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研判分析形势,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少芳任组长,市公安局主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苏同强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认真部署落实,召开专题消防工作会,切实解决消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县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和育人环境,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二)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体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秩序,优化育人环境。

(三)强化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技能。

(四)部门联动,分工协作,不断改善安全设施,消除学校、幼儿园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意外事故等各类安全隐患。

(五)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确保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政府相关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详见附件)。各村及相关单位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1、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交流工作、通报情况、指导全镇校、园安全工作。

(2)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活动,确保平安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秩序。

(3)检查、排查校、园及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对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消除。

(4)加大对安全防范工作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忽视安全工作的行为。

(5)组织对校、园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对各成员单位安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单位、部门和各村的工作年度考核。

(7)配合县级部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察检查。、

2、镇综治办的工作职责

(1)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2)及时排查和调解涉校矛盾纠纷。

(3)指导校、园开展安全法制教育活动,调动和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积极作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3、学校、幼儿园工作职责

(1)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真正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消除安全隐患所需经费,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安全工作制度,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给予有力保障。

(2)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安全基础设施,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好无损害,场地无安全隐患,警示标志不缺位。

(3)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管理,及时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4)认真贯彻校、园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预警机制,组织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学生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5)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特别要做好师生防火、防震、狂防、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预防知识、校、园周边安全教育。

(6)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幼儿及其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

4、派出所的工作职责

(1)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管理,严密防范和打击涉及校、园的治安违法刑事犯罪活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机动车辆的管控,在学生和幼儿上学、放学等特殊时段,充实警力强化管理。

(3)对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使用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改拼装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行为。

(4)指导协同校、园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5)监督、指导校、园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监管。

5、卫生院的工作职责

(1)检查、指导校、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

(2)加强校、园生活饮用水安全和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3)抓好学生、幼儿地方病、党见病防治和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4)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6、镇食安办的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校、园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2)负责校、园内食堂和周边小食店、餐饮店、副食店的监督管理和规范整顿。

(3)负责制定校、园餐饮食品卫生安全预案,建立校、园餐饮食品卫生安全预警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

7、工商所的工作职责

(1)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各种营业场所的管理力度。

(2)加强对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流通环节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整治校、园周边各种违规经营摊点,取缔各种流动商贩,严禁无证商贩、流动摊点在校、园周边限定范围内经营。

8、司法所的工作职责

(1)指导和协同校、园对师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2)协助校、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

(3)对校、园提供法律帮助。

9、村委会的工作职责

(1)加强辖区内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努力改善道路、桥梁等状况,切实解决学生上学行路难的问题。

(2)加强对火三轮、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管理,禁止农用车辆搭载学生。

(3)加强辖区内河、塘、库、渠的安全管理,并维护好在危险区域设置的警示标志。

(4)动员、教育学生、幼儿及家长拒乘违规车辆。及时上报交通安全事故,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各司其职,落实责任

1.层层签订责任书。镇政府每年与各职能部门、各村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2.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学校安全工作联合检查。各村、校、园、相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后期学校安全工作。

五、奖惩措施

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村的年终目标考核。对校、园安全工作出色的部门、村的领导班子,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推诿、出现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因而酿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村、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平安单位”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预防,努力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行业职能作用,狠抓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平安单位”创建标准,把全局建成领导机制健全,领导责任明确,服务行为规范,督查管理有效,安全管理到位,防范措施齐全,维稳工作扎实,队伍建设规范的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无重大安全生产和治安灾害事故,重点要害部位(重点领域)管理有序,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检查一批、整改一批,满意一批,整改率达到100%,遏制重大事故意识增强,实现行业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创建内容

以“五抓五促创平安”为载体,即抓行业,促规范;抓示范,促创建;抓调解,促稳定;抓机制,促落实;抓宣传,促氛围;有序稳步开展安全生产文化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等。

四、创建标准

1、人防到位。有领导主抓,有一名领导分工主抓平安创建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有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部署、检查记录(一年内不少于四次)。

2、物防到位。加强门、窗、柜等物理防范,在办公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加大防护力度,财务室安装防盗门,有效阻挡、延迟犯罪空间、时间。

3、技防到位。在重要部位安装防爆、防盗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有专人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4、宣传到位。单位环境整治,平安秩序良好。有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宣传栏,单位职工对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95%以上。

5、措施到位。单位(科室)达到“七无”标准:即无盗窃、无火灾、无、无职工犯罪、无黄赌毒丑恶形象、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众性闹事。干部职工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创建方法

按照《县“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整体要求,我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从4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5日-4月25日):部署工作。学习《县“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和职责,制定本局方案、强化宣传及落实,做好宣传动员,部署工作,务实创新,狠抓落实。

第二阶段(4月26日-9月30日):集中创建。按照“平安单位”创建标准,以及在巩固“自治区平安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上,使群众的平安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技防设施的建设,单位技防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档案资料,查缺补漏;加大执法力度,预防恶性事故的发生;不断总结分析,查找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档案资料齐全率要达到100%。

第三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总结阶段。在巩固前两个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总结,查找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整改,把“平安创建”作为我局的经常性工作,全面提高综治工作水平。10月10日前将今年以来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报送至县综治办。

第四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验收阶段。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15日前结合创建单位申报材料,组织县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对全县各单位进行统一验收。

六、创建活动重点及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到位,健全创建机制。根据《平安创建工作标准》的通知要求,围绕“平安单位”创建标准,成立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加大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制定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安全防范相关队伍,定期研究安全防范工作。

(二)完善服务体制,规范服务行为。结合单位治安实际情况,排查隐患,在巩固原有“平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机制。结合行业特点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彰显促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活动。其主要举措如下:

1、3月中旬,在电视媒体,企业、社区广播、张贴《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一封信,使广大群众、干部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

2、3月底,计划举办安全生产文化“四进”—进校园活动。重点培养安全生产文化知识从娃娃抓起理念,实现校园安全生产文化常抓不懈。

3、4月中旬,举办一期非煤矿山、危化品《安全生产法》及政法规培训班,通过收看典型案列,建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意识。

4、4月底,开展一期安全生产热线专线电话服务活动。以“阿广热线”为载体,讲解安全生产法及典型案列,及时为群众提供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咨询,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树立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新形象。

5、4月底,对前期下发的《以人为本、聚焦安全”第一届县安全生产书画、摄影展活动方案》进行评选。实现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推动安全生产文化不断繁荣发展。

6、5月底,拟计划举办企业《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让安全第一的种子深深埋入企业和每位员工的心灵深处。

7、5月底,拟计划举办安全生产文化“四进”—进乡(镇)活动。重点讲解近期乡(镇)火灾频繁发生案列,传授防火、防灾知识,开展“119”消防演练,增强“平安家庭”意识和人身安全。

8、6月初,与县普法办对接,按照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法》开考试,营造全县领导干部人人懂安全生产法,共筑平安良好的氛围。

9、6月初,制定《县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举办群众喜闻乐见聚文艺演出、手工艺品展示、典型案列图片展示,应急演练、政策法规发放、黑板报比赛等为一体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三)保持内部安全有序,有效督查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进行检查督查,力求实质性效果,防止流于形式。同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管理和培训;每逢节假日、两会等敏感时段,细化各类检查方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开展道路“打非治违”、无证驾驶、酒驾、疲劳驾驶,企业单位内有无违章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全面履行职能,安全管理到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行业)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管力度,落实到人,管理到位,确保当年不突破地区下达的各类事故的控制指标,不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内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治安环境。进一步加强防范措施,以严密的措施保持单位内有序的治安环境,确保单位内无打架斗殴、无重大火灾、爆炸、盗窃等案件发生,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干部无刑事犯罪。

(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维稳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中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化解;对群众时间及时调查处理,将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无群体性上访、闹事等事件。坚决制止在单位内组织进行、非法宗教等活动。

(七)规范队伍建设,狠抓精神文明健康。以精神文明建设为载体,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消除年轻干部摆学历,老干部摆资历等不良现象,引导单位内部上下级和谐、干部工作、生活秩序良好、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文明卫生、爱护环境蔚然成风。

(八)加强普法教育,增强道德素质、积极参加平安建设评选活动。结合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知识培训,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各项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观深入人心。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安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十佳个人和十佳单位”评选活动。经常开展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制意识,形成遵纪守法的风尚,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建立一支懂法、学法、守法、运法、依法执法的安监队伍。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人员,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及时确定创建“平安单位”操作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领导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分析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上报各种材料,把宣传发动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大力开展创建“平安单位”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在单位内人人皆知,形成全体机关干部个个参与创安的大治安工作格局。

第7篇

暨工作思路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水利厅、南平市水利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扎扎实实地抓好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依法行政等水利工作,根据省水利厅“一个要领、四大目标、六项重点”的目标要求,广大水利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发扬“敢想,敢拼,敢赢”的精神,突出抓好民生水利、平安水利、生态水利和和谐水利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上级交办的任务,推动了全市水利事业的加速发展,各项水利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我市水利工作总结

,全市水利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良好。我市完成水利投资1.35亿元,全市征收堤防维护费和防洪保安基金190万元,征收水资源费171万元,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5万元;完成招商项目1个,投资1680万元,注册资金800万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达2240.28万元。我局获南平市水利局“冬春水利建设先进集体”,局党支部获市委“党建先进集体”,《生态格网在流域综合治理中的应用》研究课题荣获省水利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主要做法和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我市认真做好防汛备汛工作。一是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由于人员变动,市防指于3月13日在《报》公布了小(2)型以上水库以及重点水电站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到岗尽责。二是落实值班制度:4月1日起,市、乡、村各级防汛部门、气象、水文等单位全面进入24小时值班。三是落实预案修订工作:完成了富屯溪流域梯级电站的防洪预案以及在建工程的度汛预案,完成城区、镇、村、水库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增强预案可操作性;精心制作防灾减灾自救手册和防汛明白卡,并利用世界水日和减灾日进行广泛宣传。四是落实强化信息传输能力工作:今年,加大对防汛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投入25万元建设防汛指挥系统,完成5座小(1)型水库的水位自动测报系统建设任务投入使用;完成安装市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市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经过试运行,已实现“视频到乡,视听到村”,今年利用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召开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五是落实汛前大检查工作:2月27日起,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在各乡镇、在建工程管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小(2)型以上水库和重要水电站、高速公路等在建工程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并限期整改,对一时无法处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六是落实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按常备、专业、预备三支队伍进行落实;城区共储备有抢险冲锋舟7艘(富屯溪待命4艘,预备役营3艘)、机动救生船7艘、水泥100吨、钢筋10吨、水泵20台、麻袋1万条、编织袋10万条、桩木50立方米、砂石100立方米、救生衣150件等防汛抢险物资,随时可以调用。七是强化会商应对:4月21日,利用应急视频视听会商指挥系统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召集水利、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进行会商,分析和研究防御对策措施。5月5日、5月15日、5月26日市防指再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究下阶段工作。将会商结果及时向各乡镇、有关部门通报。八是开展防汛演练:5月26日、6月8日至9日市防指组织五艘抢险冲锋舟、三十名预备役官兵参加水上抢险演练,为防汛抢险救灾做好准备。

今年以来,我市多次强降水袭击。5月13日晚,城区突降暴雨,一小时降雨量达59mm,北门和天后宫因雨水涌高。今年富屯溪较大的洪水过程出现在5月25日至5月26日,6月2日至6月4日、7月1日至7月3日,虽然洪水都为中小洪水,但我局高度重视,尽职尽责,认真做好雨情、水情、灾情的收集工作,随时和有关乡镇、单位保持联系,做好信息、命令的上传下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努力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完成~冬春水利建设任务,总投资1842万元,占计划1842万元的100%。投入劳动日87万工日,占计划87万元的100%;土石方145万m3,占计划143的101%;新增灌溉面积0.3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3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27万亩,新增防渗渠道25.3km,完成水库除险加固5座,山地水利52个蓄水池、容积8000m3,清淤渠道27km,解决村级人 饮8处、受益人口5700人,改造中低产田0.3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亩。冬春水利建设工作获南平市评比二等奖。

投资464.5万元,完成拿口镇、洪墩镇、下沙镇新增国债饮水安全工程整村推进建设;投资31万元,完成城富水库、栈里水库等除险加固任务;编制~桂林乡、大竹镇、水北镇国债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冬春水利建设任务,计划投资1735万元,投入劳动日76万工日,土石方96万m3。截止12月25日,我市完成情况为:投资1197万元,投入劳动日52万工日,土石方66万m3,修复水毁水利工程40处,改善灌溉面积0.24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动工水库除险加固2座,清淤渠道17km。

(三)强化取水许可和采砂管理

加强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精心组织“世界水日”与“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一是3月22日在市音乐喷泉广场组织了一场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为宣传主题文艺晚会,晚会结合水法知识精彩纷呈,千余群众到场观看;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报纸和当地电视台播放宣传光盘等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三是把六万份制有水法知识口杯、水法宣传手册发放到市直机关、学校及汽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

建立健全各项水行政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开展执法装备系列化建设,大队的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得到改善,完成了水政能力达标建设,并通过省上验收。强化取水许可、河道及采砂管理,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办理取水许可证5本;河道采砂挂牌招标3个采区,征收河道采砂开采权出让金8万元,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19本;审批涉河工程项目防洪论证审批1件,参加涉河工程项目前期项目论证3个;立案查处无证越界开采砂石料1起,调解水事纠纷6起。认真做好饮用水源地、河流出入境断面、重点工业污染区等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委托福建省南平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对境内富屯溪、同青溪、下沙溪、白水溪所属的7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抄送城市生活供水主管部门;修编河道采砂规划,完成河道岸线规划35公里。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绿网杯”小论文竞赛活动,,获南平市高中年段一等奖3篇、二等奖3篇,初中年段一等奖3篇、二等奖3篇。

(四)重点工程建设步伐加快

1、加快富屯溪防洪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工程主体部分建设。

2、积极实施同青溪小流域综合治理二期、三期工程建设,已治理上游崩岗1处、新建护岸1730米,完成杜家坊标准农田建设。

3、开展富屯溪三期防洪堤项目,完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五)向上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我局集中力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选好项目,精心组织项目前期工作,建立水利项目储备库,上报防洪工程等八个方面的项目12个,已落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5个,规模1000万元,2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模5000万元。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领导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工作人员都是小组成员,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宣传发动,所有工作都围绕项目来展开,把招商任务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评内容,人人都是招商员,在全局形成抓项目的浓厚氛围。我局通过各种形式,捕捉招商信息,组织人员前往福州、厦门等地招商,邀请了4批15位香港、江苏、浙江、厦门等地客商到座谈考察,完成紫云湖面综合开发项目,投资1680万元,注册资金800万元。在做好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引进项目跟踪服务工作。

(六)三个文明建设齐头并进

1、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今年四月以来,我局历时5个月,结合全市水利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以“海西应先行、闽北当先锋、走前头,水利大作为”为实践活动载体,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学习活动主要经历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在学习调研阶段,我针对当地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在主汛期前带领班子成员到光泽水库实地调研,组织撰写调研文章《对光泽水情影响我市防洪工作的思考》,得到市委梁书记充分肯定已予批示。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意见箱等形式进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11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整改,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力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经过群众满意度测评,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满意率达100%。

2、党建工作:按照市委和市直党工委的部署,扎实推进“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意识。按照创建“五好支部”的要求,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深入持久地抓好党建“三级联创”工作。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的 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争先创优、互学互促等活动,加强纵向联系,推动“三级联创”活动的扎实开展。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立民主生活会前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交心谈话制度,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健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在党内真正形成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

3、班子建设、行评、效能建设、精神文明、综治等工作:

在班子自身建设方面,通过组织领导个别交谈、召开班子交流会和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内部既坚持原则,又紧密和谐,成为团结战斗的集体,形成了团结向上的氛围,坚持每周一上午定期召开局务会,凡事集体研究通过。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面,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行选题评议,评议主题为河道乱采滥挖问题、村级小型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问题,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做到边评边改,纠建并举,促进和带动各项业务工作上新台阶。,我局共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11份,各承办单位、承办人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撰写建议答复材料,局主要领导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告知初步方案,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征得代表委员认同,经过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后确定正式办理方案,办复率100%。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把实行透明、高效、廉洁的管理制度作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点,健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强化效能制度的督查,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和新形势工作要求,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严格考勤制度,不定期进行查岗;通过“提速增效”等系列活动,确实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五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组建部门网站,按照部门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我局信息开发利用率,逐步实行网上公开、网上服务、网上办事、网上审批、网上咨询、网上投诉、提高行政效能。在综治工作方面,围绕教育抓预防,提高思想认识,人技结合,不断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好职责,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年接到转办的件6件,对转办件深入调查,妥善办理,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创造水利发展良好环境。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加强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精心打造新时期水利人新形象,按创建目标、标准和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完成市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的重点放在武邵高速公路建设方面,我局于3月、5月、9月、11月先后联合安监局、经贸局有关人员,对全市水库、电站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水电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年来,全市水利系统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4、挂点帮扶工作:结合我局部门优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挂点村居帮扶力度,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制定挂点村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和措施。对下派村――大乾村,修复中桥水毁挡墙,保证群众过往桥梁安全;对新农村建设挂点村――王亭村,投入20余万元,实施栈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王亭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村级小型水利设施水毁修复等。为五四社区、华光社区提供综治防控体系经费,为行春社区带创“精品小区文化阵地”。

5、岗位职责绩效考评工作:在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工作中,按照组建机构、宣传发动、制定标准、审定报备、规范运作等步骤扎扎实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注重建立适合我局工作特点的考评机制,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局长与股长签订股室年度工作责任状,每位干部职工制定共性、个性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管理,规范运作,采取点评推进工作,召开半年、全年点评会,被考评人员在大会上进行半年、年终述职,由局长点评科级干部,分管领导点评股级干部,股长点评科员,当场进行有针对性的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点评时专人做好记录备案,今后工作中加强沟通,便于改进工作。

一年来,我市的水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与指导,离不开上级部门的支持与帮助。这和水利局历任老前辈们所奠定的良好基础与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付出的辛勤劳动是密不可分的,是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水利工作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水利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真抓实干,以新的姿态和新的业绩,努力开创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思路

(一)精心策划、实施水利重点项目。按照“启动实施一批、前期推进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梯次滚动思路,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一批符合国家、省重点支持项目,全面展开前期工作,启动的项目有:中型灌区、中小河流集中整治项目、小型水利建设专项县、灌溉泵站改扩建项目、农村饮水安全整村推进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崩岗治理等。推进富屯溪三期防洪堤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同青溪小流域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努力提高我市小流域防洪防灾能力。

(二)防汛抗旱工作:1、落实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主要抓好5项准备,即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队伍准备和物资准备。积极推进富屯溪三期防洪工程建设,完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及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预测预报的精确度与时效,健全全市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和各类处置预案,加强雨水情会商和人员培训,重点完善城市防洪及镇村两级防洪预案和抢险队伍培训工作。2、做好危险部位防汛度汛工作。汛前要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制定并执行水库三大制度,加强易发区的地质普查和监测,确保水库安全、地质灾害安全和在建工程度汛安全。3、、做好抗旱救灾的各项准备。要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密切跟踪分析天气变化,做好水库科学调度,备足抗旱物资,组织开展渠道清淤加固,全面检修维护水轮泵、电灌站,推广农作物防旱抗旱新技术,确保防汛抗旱两不误。

(三)水政水土工作:1、继续推进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综合规划,推进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大取水许可监督管理。2、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落实水域纳污总量控制制度。3、加强河道和河道采砂管理,加大弃土弃碴查处力度。4、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和过程的监测、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争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90%,水土流失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不断改善生态环境。5、要创新水土保持普及教育方式,全面推进以青少年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宣传普及教育工作,力争受教育人数达5000人次。

(四)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冬春水利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五)抓好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课一会” 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力开展干部职工素质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坚持周五下午“学习日”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强化技术队伍建设,同时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制定硬性考核标准提升技术队伍技术含量。

第8篇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雷电防护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须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对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取必要的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九)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治理进度、结果等情况。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十)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新员工上岗和转岗员工必须落实岗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合中应当载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安全标准化目标。企业应当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兴安”步伐

(十二)加强企业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支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底前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底前完成。非煤露天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实行中深孔爆破。冶金煤气企业、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船舶)要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

(十四)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

(十五)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加快“金安工程”建设步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四、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十六)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责任。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十七)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要依法严肃查处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提请区级以上政府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属地原则实行公告。企业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拒不整改的,由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加强综合监督检查。

(十九)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区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十)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毒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时设计、时施工、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时”措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进场作业。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证照,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十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奖励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查明原因,切实整改。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区二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市灾害救援中心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底前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市及重点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市、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二十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所造成的损失,企业不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十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二十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实施城区地面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步伐。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事故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七)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市、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监测检测、鉴定结论应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二十八)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用好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十九)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建设,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在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十)制定并用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制定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

(三十一)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时,要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

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十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步制订“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

(三十三)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产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十四)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九、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三十五)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较大以上事故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定期分析、预警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十六)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二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十七)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报市政府批复前应先征求省政府安办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复结案后,于10日内向省政府安办备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镇(街)政府和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追究市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十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有关部门向相关区政府和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证券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十九)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区、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十)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一般死亡事故由市政府安办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较大事故由市政府安办予以公告;一般死亡事故由区政府安办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服务跨越发展

(四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时部署、时检查、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镇(街)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要加强区、镇(街)两级领导干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基层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

(四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镇(街)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其待遇不低于计划生育和综治协管员的水平。

(四十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四十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其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

(四十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十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依托企业“职工书屋”、“农家书屋”、镇(街)文化馆、学校图书馆等,建立“安全书屋(书柜)”。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或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