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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合同

时间:2022-08-27 07:06: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客户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客户合同

第1篇

⑴所有票务宣传带有甲方宣传信息。

⑵观众伴手礼带有甲方宣传信息。

⑶演出开始前半小时现场大屏幕播放甲方宣传广告。

⑷演出现场设置甲方展位。

⑸设置“脊博士 小戏骨”评选活动,主推甲方信息。

2、 甲方为乙方提供“脊博士体验卡”作为到场观众班伴手礼,数量由到场人数而定。

3、 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抽奖奖品,价值398元的儿童立体颈曲枕100个,分四场派送。

4、 甲方为乙方“脊博士 小戏骨”评选活动提供奖品,价值9800元的护脊训练年卡4张。

5、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严格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并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加以确定;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甲方所涉及节目对外的一切信息,须经乙方审核,未经乙方审核同意所的信息,不具有效力,亦不代表乙方的意见。

7、在节目录制及制作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由被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2篇

[关键词] 供用电 合同 现状 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建立供用电关系的唯一的法律文书,及时、正确、合法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供。特别是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特别强,和供用电方面的法律诉讼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加。及时、合法、合程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化解经营风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用户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的最集中体现,是供用双方联系的利益纽带,也是供电企业营销环节的管理纽带,因此,抓好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特征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从性质上讲属于特种商品的买卖合同,是移转财产所有权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分则之所以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作为单独的一类有名合同,主要是源于这类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概括起来,供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合同一方主体是特定的。供电人是依法被授予供电营业资格的企业。

(二)合同标的是一种特殊商品――电力,虽然客观存在,但却看不见,摸不得,且具有危险性。

(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而合同的履行方式始终处于一种持续状态。

(四)供用电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或半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电力事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电力这种特殊商品本身又具有网络性和自然垄断性。这就使电力企业对电能质量及电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标准。为保证安全用电而按照技术标准和行业规程拟定的条款,用电人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起生效,而不以电力的实际供应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供用电合同签订现状

(一)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1.按照省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有效期为高压三年、低压五年,目前大部分高压合同已实现电子合同。但到期无法实现续签合同。约80%以上的低压供用电合同也已到期,需重签。

2.个别单位还有手工版的供用电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均无法满足省公司的最新要求。

3.个别省市重点工程,先送电再签订合同,即合同签订日期比送电日期晚。

(二)35千伏及以上专变供电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35千伏及以上专变客户用电量较大。在供用电合同签订方面,虽都有签订合同,但合同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如线损计算不规范、产权分界不清楚、合同附件不全(调度协议等),上级部门在查110KV高压业扩档案时,资料很不完整,存接入系统批复替代供电方案,电业局没有按照供电方案格式答复客户。

(三)目前从事合同制作、审核人员情况

高低压合同由高低压用电检查人员签订,班长或所主任一级审核,所主任或分管领导二级审核(高压合同一般由分管领导审核、低压合同一般由营销所主任负责审核)。

二、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严重偏低,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不足

目前,高供高量和高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98%;低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83%,扣除因客户用电变更合同需重签而未签、合同超期需重签而未签,以及合同内容和签订不规范需更换而未更换的合同外,基本符合省公司要求的合同签订率只有约35%。造成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存在严重不足。目前用电检查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用电检查人员数量不足按最新的《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定员的50%。

(二)客户用电变更信息传递不畅,供用电合同变更不及时

供用电合同中电气设备产权分界涉及客户的接电杆号,而目前凡涉及供电馈线的新建、改造等变更工作均由配电口负责,工作完成后有关的客户接电杆号变更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到营销口,负责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营销人员无法知晓供用电合同的有关配电信息变更,即使知道后也无法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供用电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的不一致。

(三)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原始资料不全,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少问题

根据职能划分,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发展策划部负责,分局负责供电方案答复客户,生技部负责组织审图、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报验。营销部负责计量装表,参与确定供电方案、产权分界、计量设置。分局负责签订供用电合同及SG186流程;调度所负责签订电网调度协议。目前,厦门大部分110千伏供电客户的计量装置均安装在客户变电站侧。因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产权归属等均无法找到有关书面资料。除2户向客户收取110千伏线路损耗外,其它均未向客户收取线损,且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及产权问题有关部门均说法不一,给确定是否向客户收取线损造成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已签订的合同仍存在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内容和现场实际不符、产权分界和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

(四)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不高

1、供电方案不合理,产权分界难以界定

由于历史原因,供电分局的供电方案一般由供电方案专责、规划或配电专责负责初勘,供电方案重视电源部分的考虑,由配电口分管领导组织开会确定,营销人员未参与,即使参与话语权有限。用电检查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省公司常规产权分界规定签订合同,经常出现相互矛盾。在确定供电方案时一般未考虑和客户的产权分界问题,采用架空-电缆-架空混接,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供用电合同中有明确)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情况(没有和原有客户协商和书面约定),致使在供用电合同中难以界定清晰的产权分界点,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侵犯原用电客户权益的一种行为的做法。

2、供电方案考虑不周,影响供用合同的正确签订

目前各供电分局对一些如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的客户 (一般客户业扩工程引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客户投资建设,原各供电分局对此均有相应的产权分界原则)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未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有关供用电合同内容上和客户达成书面协议,也未及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而影响供用电合同的质量。

3、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人员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原手工版供用电合同中存在涂改、产权描述不清、内容和实际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人手紧,有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合同续签时未到现场核实就依据旧合同签订,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

4、供用电合同内容不能满足要求,如低压客户中没有界定供电范围,居民背书合同中产权描述不清等问题,容易和客户发生法律纠纷。

(五)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

1、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提高。一是杂项申请业务,要等到业扩流程归档后,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中才能办理供用电合同。由于工程已完工,客户会找出种种借口不办和延迟和我局签订供用电合同,极大地增加了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工作量;二是在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中新装、增容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的在图纸审核合格后就自动生成,因此类客户数量较多。且许多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就撤销业扩工程,大大增加了供用电合同签订时查找的工作量;三是对已通过系统制作过的合同,如需变更合同,系统无法实现在原有合同的基础进行修改,而必须重新制作,极大地影响到合同签订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供用合同子系统中绘制供电一次接线图及产权分界示意图空间位置太小,无法画多台变压器客户一次主接线,且系统提供的画图软件,只能画较为简单的接线图,对多台变压器的一次主接线图只能采用位图的方式。

2、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也是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个别地方没有出台统一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各供电分局在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上也存在差异,供用电合同丢失、配电设备产权分界标准不一致、以及需变更合同的范围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到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用电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有计划、分步骤完成原有应签而未签的供用电合同

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工,分月列出时间表,提前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别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

2、加强签订人员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质量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参与供电方案的确定,健全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原始资料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申请,严格按省公司规定的业扩流程向各供电分局提出申请,按规定书面答复供电方案给客户。建议营销部和各供电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供电方案的会审,并就线路设备投资、产权分界、运行维护、计量设置及损耗收取、电源配置及保安容量等相关问题和客户签订协议,作为今后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依据。对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建议由生技部牵头,会同送电部、营销部、财经部、计划部和企管部法律人员和客户协商,就供电线路的产权分界和归属、运行维护责任、线损归属等和客户签订书面协议,作为重新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重新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合同签订工作。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方案应由各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会审,供电方案要确保产权清晰。对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要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事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以后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

4、对因供电方案不合理引起和客户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纳入配网改造计划予以解决

对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和客户配电设施产权难以界定的情况,建议由各分局负责进行统计,并纳入配网改造计划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实现和客户产权清晰,减少和客户有关产权的纠纷。

5、建立客户配电信息变更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为保证由于我局原因引起的客户接电杆号等供电电源变更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供电分局的营销部分,各供电分局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客户配电配电信息变更能及时传递到营销部门。各分局营销人员应及时对相关合同进行变更,以确保供用电合同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6、严把客户业扩工程的送电关,确保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为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工作效率,各供电分局应加强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加强业扩工程的中间检查,要求所有新装(含增容和杂项)客户必须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素质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的分级审核及会签制度,明确各供电营业所合同修签人员的审核事项和责任,建立合同内部会签、流转分级审核责任,严把合同签约质量关,降低和杜绝合同修签错误和遗漏,提高合同修签的质量和效率。

第3篇

    「关键字供用电 合同 权利 义务

    1.前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供电企业和客户之间已迅速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关系向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转变,迫切要求用新的手段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为供用电双方提供了维护各自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依据。依据该法规定供用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供电方与用电方就设立、变更、终止供用电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民事协议。由于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的特殊性,其供应者往往相对固定,其供应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对不同的居民客户或不同的非居民客户来说也大体相同。因此,在实际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中,供电方都制定出一个合同范本,针对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填写、改动即可。

    由于供用电合同的格式化,在供用电合同的订立、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规定得相当具体和全面。但我们同时也发现:随着《合同法》的不断深入实施。《电力法》及其相关法规的相对滞后,必须制定新的相应的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供用电合同的格式文本也将会作较大的修改,以使供给方和客户方的权利义务配置得将会更合理。我现就将上海现行的供用电合同的瑕疵综述如下:

    2.居民客户供用电合同的探讨居民客户对供电部门来说其面广量大,需求雷同,供电方式简单,更由于其本身特殊性。如住宅小区的居民客户,是由房产开发商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供电部门无法在供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居民客户,一般使用背书合同。对于背书合同,目前尚无统一的概念。现行的背书形式有电费帐单“发票联”背面的“客户须知”(当电费帐单送交客户后,如客户没有异议,视为该合同成立)和散户居民用电申请书背面的“居民用电申请须知”两种方式。

    2.1居民用电客户的权利义务为研究现行居民背书内容权利义务的对等性,首先,我先将居民客户的权利义务罗列如下:居民客户权利:

    (1)居民客户有依法使用电力的权利。

    (2)居民客户有权要求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供电的连续性,计划停电应事先通知。

    (3)客户有权拒绝交纳供电企业收取的电费外的其他不合法费用。

    (4)因电力运行事故给居民客户造成损害的(除客户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所致外),客户有权向供电企业请求损害赔偿。

    (5)居民客户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怀疑时,可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的权利。

    居民客户义务:(6)居民客户对供电企业的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提供方便。

    (7)居民客户负有按规定合法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不得扰乱正常供电、用电次序,不得窃电的义务。

    (8)居民客户有按时交纳电费的义务。电费依据是上海地区电价和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居民客户逾期交费的,需缴付违约金。

    2.2分析现行的居民背书合同的内容

    (1)现行电费帐单“发票联”背面的“客户须知”内容的欠缺。 ①“发票联请保存壹年,以备核查”对该条文,我个人持保留看法。我翻阅了电力法体系所有的条文,没有找到其出处,这就比较令人担忧其法律依据的可靠性。我也观察了电信公司帐单的背书,电信公司要求客户将帐单保存二年。这就让人感到有一种垄断行业定条款的随意性。对于这点问题,我建议:在上海地区供电营业细则中加入该条文,以确保该条文的严肃性和严密性。

    ②从“发票联”背书的内容来看,其内容对居民客户的义务多于权利,那么该项须知的权利义务对等性就值得疑问。在实际工作中也给现场工作人员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如居民客户对供电企业提供的表计准确性怀疑,由于背书的欠缺遗漏,居民客户不知有校验的权利,给营业、用电监察的解释和电费的回收带来了诸多不便。我建议:将“居民客户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怀疑时,可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的权利”告之客户很有必要。 ③对因电力运行事故给居民客户造成损害的(除客户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所致外),客户有权向供电企业请求损害赔偿这项权利也很有告之的必要。并且应同时告之:对于该类事故,上海电力公司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以确保整个“客户须知”权利义务的平衡。

    (2)散户居民用电申请书背面的“居民用电申请须知”内容的不统一。上海现行的散户居民用电申请书背书内容的不统一,甚至有的供电分公司的散户居民申请书没有背书内容。现将我个人草拟的“居民用电须知”如下:为明确供电企业和居民客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制定如下条款请遵守:①居民用电应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交纳有关费用,由供电企业装表计量向居民客户收取电费。 ②在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向居民客户连续供电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事故时,快速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③居民客户应按时交纳电费,逾期不缴按日收取电费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一;跨年度按日收取电费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逾期并经催缴后仍未缴清电费和违约金的客户,供电公司将按拖欠电费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由欠费户负责。 ④供电企业安装在客户处的电能计量装置属供电企业资产,由供电企业负责维护、周期更换及管理。客户不得私自装拆电表、私自启封印、擅自变更计量装置等行为均属违章用电,违者按违章用电处理。 ⑤客户对计量装置的准确性怀疑时,可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并交校验费。供电企业委托上海市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校验后将结果通知客户。如计量误差在国家规定允许范围内,校验费不退;如误差超过允许范围,除退校验费外,并按规定退还多收的或补收少收的电费。 ⑥客户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增加容量、暂停用电、移表、销户等事宜,请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部门办理手续。 ⑦电力是商品,盗窃电能是违法行为,供电企业对窃电客户按《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处理,除停止供电外,并追究窃电户经济责任。 ⑧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居民客户家用电器损害的(除客户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所致外),按《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处理。

    3.分析现行的高、低压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采用格式条款而订立的合同。由于供用电标的物电能的特殊性,供用电合同完全适用格式合同的要素。上海电力公司目前使用的是三种格式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100KW以下、100K以上)和高压供用电合同。

    3.1高、低压供用电格式合同主要包括的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2)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3)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5)合同的有限期限;

    (6)违约责任;

    (7)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从实践中看,供用电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等信息。合同必须如实记载供电方和用电方的名称、姓名、地址等确切信息。这样便于供电方对合同的履行,同时也方便以后合同纠纷的处理。

    (2)电力。这是供用电合同的标的物,是指供电方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向用电方保证持续而稳定地供给电能、用电方所消耗的电。

    (3)供电质量。供电质量主要包括频率的质量、电压的质量和供电可靠率三方面。这就是指供电电压和频率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或合同的约定,即供电的电压与频率是否与约定或规定相符,电力供应的时间是否有可靠保证。

    (4)电费及其付款方式。是指用电方按用电数量和供电企业的电费收取标准向供电方支付的用电费用及其支付电费的方式。在电费这一条款中,应明确计费容量、电价、电度计量方式、电费结算方式、电费支付方式等项内容。

    (5)供电设施维护管理。为了保证供用电合同的顺利运行,供电方和用电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供用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责任问题和产权问题。这就将作为确定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供用电设施产权归属谁,就由谁承担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6)违约责任。供用电双方应明确规定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便约束当事人双方的行为,保证供用电合同的顺利履行。

    (7)其他条款。供用电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要求制定有关条款。

    3.2分析现行的高、低压供用电格式合同

   (1)现行的供用电格式合同分类过于简单。从全国来看,供用电合同一般分为六种类型:高压供电合同、低压供电合同、临时供电合同、趸购电合同、特殊供用电合同、居民供用电合同。上海现行的供用电合同只有三种形式,这就带来了以下问题: ①临时供电合同应考虑另行起草格式合同。现行的临时用电合同只是简单的根据电压等级来签订分类,这与临时用电本身的特殊性不相吻合。临时用电由于其短时间、属于非永久性用电的特点,其合同条款应具备一定的特性,而只根据电压等级分,就将问题简单化了,不利于事故纠纷的处理。

    (2)现行的供用电格式合同内容瑕疵。 ①合同条文中对于法规的引用,我认为有值得商榷的余地。在合同的前言中对《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是以粗体字出现,而在后面的“供电质量”“违约责任”中又提到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法规。从法理上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法律效力位于《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之上,但《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在具体条文中都包含了《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条文并结合了上海地区的自身供用电特点。《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过多的法规引用,在实际工作中,对客户的解释、介绍带来了一定的烦琐。因此,我建议在合同中对法规的引用,直接注明《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的具体条文出处。 ②在合同中“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中的“用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和电表保证金。用电终止时,供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的条款明显滞后。根据上海电力公司市场营销部1999年12月通知,暂停收取电费保证金和电表保证金;随后在2001年4月营销部又通知要求开展,居民电表保证金的退还工作。当然对于供用电合同的担保问题,应可以通过供用电合同表现出来。供用电合同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供电方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第4篇

一、定金合同履行中的相关问题

上海公司在与客户签署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前,会按照政府要求先安排签署定金合同,由于定金合同版本为政府制定的格式版本,上海公司的操作方式为在格式版本后附补充协议以在满足政府要求的同时达成我司商业目的,在业务操作及诉讼过程中,有如下问题需要探讨。

(一)定金延迟支付问题

按照上海市定金合同格式版本及上海公司目前的补充条款约定,客户应当在签署定金合同的当日支付定金,在签署定金合同后的预定期内(一般是14天)与发展商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上海市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规定,网上公布的楼盘表中,如果该单元签署定金合同,则在定金合同备案后显示该单元已定,在定金合同约定的预定期内不得销售,即在预定期被锁定。目前碰到发展商已和客户A签署定金合同(以下简称“定金合同一”),但A签约当时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在定金合同一的预定期内,另有客户B欲和发展商就相同单元订立定金合同(以下简称“定金合同二”),我司可否和B径行订立定金合同二?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依此则定金合同一成立但尚未生效,如果B在签署定金合同二同时支付了定金,则定金合同二生效。但是如果A在定金合同一约定的预定期内支付定金,我司是否有权拒绝?一种观点认为A改变了支付定金的时间应当是合同变更,发展商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合同变更,另一观点认为定金合同成立而未生效仅是因为尚未满足担保法规定的生效条件,现A欲支付定金使定金合同一生效并无不当,发展商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从防范风险稳妥经营角度来说,我们认为在目前的定金合同补充条款中添加如客户在签署定金合同时未支付定金,则发展商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其在预定期内的履行,以避免可能存在一单元存在两个定金合同情况。

目前我司合同版本中对履行期限的表述为“乙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的当时(即―年―月―日)支付首期房款,在本合同签署后―日内(及―年―月―日)支付二期款”,在括弧中均明确约定了时间,但在合同的签署页中出现三种情形,一种为双方均签署了签约日期,但是该日期与括弧内日期不一致;第二为仅有一方签署日期;三为双方均无签署日期。对于第一种情形,我们认为合同为发展商提供,按照合同解释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规定,如前后日期不一致,则以较晚的日期作为计算客户违约金的时间基点;第二种情形直接以签署日期方的时间作为签署日,违约金起算基点的确定参照第一种情形;第三种情形合同签署日无法确定,如何确定违约金的起算基点。此种情形,我们考虑以第三方记录来确定合同签署日,按照上海市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确认买卖合同条款后应当对买卖合同做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完成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交易系统会及时完成备案,此程序会有时间记录(即合同网上备案时间),此时间为双方达成合同合意的时间,可以作为合同签署日期,另有观点认为在合同约定中,括弧内的日期是对合同签署日的解释,如在签署页无法确认合同签署日期,则应当直接以括弧内的日期认定合同签署日期,此种看法也有道理,但与合同网签日相比后者更能被法院接受。

出现上述合同签署日难以确定问题的原因在于发展商出于流程考虑,往往先让客户签署,然手走流程签署合同,为避免时间过分延后,选择了不签署日期的做法,此种在客户签署日期情形下尚可,但如客户亦未签署日期则此做法欠妥,建议不管是否签章,先根据客户收房款支付日期填写己方签约日期。

(二)关于“验收交接”约定

我司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发展商应当书面通知小业主前来“验收交接”房屋,按照上海公司目前的操作方式,我们会先要求客户签署钥匙交接书完成房屋交付,然后再进行房屋验收,如有瑕疵则进入房屋交付后的维修流程,但在业务操作中有客户聘请的律师提出先进行实地查看验收再交接房屋的要求,并提出合同约定为“验收交接”,理应先验收后交接,我司认为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先验收后交接,而且根据合同约定房屋交接的前提并不是经小业主验收合格,而是房屋经政府机关竣工验收备案并获得实测报告(商业)或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但从文本角度来看,确实合同表述为验收交接,所以,建议今后版本修改为“交接”或“办理交楼手续”。

三、诉讼中零星问题

上海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五起确认购房合同解除案件,共同存在一个问题,因客户预期付款超过90日,我司向其公告发出解除合同函件,客户在收到解除合同函后将逾期款打入我司帐号,我司按照公司决定对该等客户提讼,所以对打入账户的资金暂时不予退回,而是在诉讼中一并处理。在诉讼中争议的问题为:在解约后诉讼前客户已经实际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且我司在收到客户支付的购房款后并未退回,被告认为我司以行为默认了解除后的合同继续履行,认可了客户支付房款的行为,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当然我司抗辩认为合同已经解除且法律对默认有明确规定,客户在我司解约后支付价款并不导致已经解除的合同继续有效,但从规范风险角度,建议今后再有此种情形,由于诉讼结果的不可预测性,已经打入的款项不轻易退回,但可以书面发函给客户,阐明我们不接受履行的意思,避免给法院造成我司同意合同继续履行的误解。

第5篇

    9个月内出了6次车险 投保人被视为劣质客户

    因9个月内出了6次车险,崇先生收到了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终止保险责任通知书。崇先生与该公司签订的车辆保险合同还有3个月才到期,而合同上也没有退险的相关说明,崇先生因此质疑该公司此举不合理。

    去年12月份,崇先生与大地财险北京营业二部签订了为期一年的车辆保险合同。因是新手,崇先生的汽车到今年9月份为止出了6次事故。9月13日,他到该公司办理最近一次的索赔手续时,理赔员将一份终止保险责任通知书下发给他,并称由于出险次数多,崇先生被公司划入劣质客户名单,必须于9月28日之前来公司办退险手续,领回剩余部分保险费,逾期不办合同将自动终止,剩余保险费公司也将不再退还。

    “出险多也不能说我是劣质客户啊!”崇先生同时发现,在所签合同以及附带条款中,都没有提到退险一说。“事先他们并没有告诉我出险次数多就终止合同。”崇先生还发现,按损失保险条款,如果投保人提出终止合同,须支付百分之五的退保手续费,而如果保险公司终止合同则不须承担任何责任。他随后找该公司相关部门理论,却被告知,保险法规定他们有权终止合同,只要客户出险次数超过公司规定,他们就可随时终止合同。

    大地财险北京营业二部业务处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称,车辆出险在3到5 次以上或者索赔金额较大的客户,公司都会在赔偿后向客户下发退险通知书。该工作人员承认合同中没有明确退险规定说明,但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可终止合同,公司对客户不满意可将客户劝退,而不必等到合同到期。

    记者前天咨询了太平洋财产保险、人民财产保险等多家保险公司,他们均表示没有退险一说,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客户车辆出险次数较多并不会将客户劝退,但合同期满后他们将不再与该客户续签合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诉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险法规定,保险人确实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以何理由终止合同则不在规定之内。“但保险公司应在签订合同时告知客户退险有何规定。”他说,目前保险法在某些方面还很不完善,在终止合同、告知等方面也没有严格的责任限定,在某种程度上使投保人处于一种弱势。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保险法的修改方案已进入启动阶段,他会将该问题反映给国家相关立法部门。

    京华时报·陈荞

第6篇

楼盘合同范文1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兴建的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

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盘合同范文2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027- 传真:027-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给乙方作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事宜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权属于甲方的 项目的独家销售策划及销售机构,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以甲方名义对外独家销售本项目。

委托项目位于武汉市 ,土地使用权证书号 ,总用地面积16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64平方米,容积率:5.8 ;其中委托销售部分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

二、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销售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就所委托销售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对外公开发售开盘日起8个月止。(开盘日是指甲方在项目所在地主流宣传媒体上第一次开盘广告确定项目开盘并正式对外销售之日)

2) 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违约情形出现,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的销售工作在甲方工程进度、营销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下开展:

A. 销售中心(售楼处)完成并具备现场销售条件;

B. 实体样板房、看楼通道等现场包装完成并具备展示条件;

C. 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网络广告等)不低于其销售总金额的1%。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30%。此项目整体广告推广费用由甲方分阶段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费用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

三、 甲、乙双方权责

1、 甲方权责:

1) 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甲方按本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期限按时交付房屋;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客户办理房屋产权证。

3) 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4) 甲方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广告、售楼资料及样板房、售楼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营销推广费用。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5) 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清理、样板房及售楼处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到位等工作(至少在距开盘日7天之前完成),以具备项目开盘条件;甲方承担售楼处的电话/网络初装费、水电费、通讯费等日常运营费用;为客户提供必要的看楼交通工具。

6) 合同正式签署后,甲方应在本项目合作期间的推广宣传品(含楼书、折页、户外广告、媒体以及各种形式的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策划:武汉德思勤”字样。甲方同意乙方在自有物料中宣传本项目。

7) 甲方委派专人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负责收取首期购房款、与客户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负责在正常销售过程中与有关银行签订按揭支持协议,能为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8) 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策略方案负责审定,以高效率的工作方式尽快研究回复。除双方有明确商定的情况以外,其回复时限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9) 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驻咨询处或售楼处前,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关于项目具体内容统一说辞的项目介绍资料;在项目公开发售前提供盖章确认的价格表及房号表;甲方每次价格调整或实施新的优惠措施等须向乙方提供盖章确认的执行文件,乙方按此文件执行。

10) 本项目具体销售周期、销售均价、各阶段销售计划见本合同附件。

11) 甲方按时与乙方结算费,如有拖欠须按所欠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如逾期15天仍不能支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3)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2、 乙方权责:

1)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营销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2) 在签署本合同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开展系统营销策划实施工作;并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并制定售楼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认可决策后组织实施。

3) 乙方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在项目重要销售阶段,如各种展示活动、新闻会、酒会、展销会、开盘等为甲方提供活动方案,协助并配合甲方筹备组织、实施上述活动。

5) 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楼盘现场接待、客户追踪、认购预订、成交等合同签订前的销售工作。

6) 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 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8)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元的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时即告结束,但须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的,则乙方之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

9) 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按时与甲方结算费。

10) 乙方的销售策划权及权不得转让。

四、 费及结算方式

1、 费取费标准:

乙方提供独家策划服务,乙方对委托销售并已售出的单元, 每月根据委托物业完成的销售任务(销售率)按2.0%—2.5%的费率标准不分段补差收取费,如下:

销售率(按面积计算)

50%以下(不含50%)

50%(含50%)—70%

(不含70%)

70%以上

(含70%)

费率

2.0%

2.1%

2.5%

2、 乙方每月应收费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收费=累计售出单元总成交金额×费率-已收费

注:

A. “销售率”指实际售出单元面积与当期委托可售单元总面积之比例,销售率的售出单元计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认购书的时间为准。当期费率根据当期销售率确定;

B. “售出单元” 指客户已缴纳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当月售出单元的费结算时间以客户与甲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

C. 不分段补差费收取是指,销售率每提升至较高的阶段,按高阶段费点数支付累计销售额的费差额。如:当销售率超过70%时,之前的费按照2.1%标准收取的售出单元,按已售出单元2.5%标准将差额补回支付乙方。

3、 乙方应结销售费预留及返还:

A. 如乙方当月销售率在50%以下(不含50%),则甲方将乙方当月应结算销售费预留。如下壹个月乙方超额50%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上壹个月的乙方应结算销售费预留应由甲方在结算日100%返还乙方。超额完成的任务可以累计到下壹个月。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此部分乙方应结销售费所有累计预留部分。

B. 甲方将乙方应结算销售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每月甲乙双方应结算销售费中分期预留。每月预留部分不超过当月应结算费的30%。如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100%返还上述乙方应结销售费预留部分。

4、 结算时间:每月20日为费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费。

5、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阶段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 销售奖励: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完成本合同95%的销售目标,则甲方需于乙方完成该销售目标后十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乙方销售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且每提前销售计划壹个月再额外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整。

7、 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的定金双方各取50%;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悔约,定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相应的费。

8、 凡是在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乙方销售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物业,甲方于期结束后35日内支付乙方应收费。

9、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并向甲方提供相应正式税务发票。

五、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要赔偿因此对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时,双方应及时通报并协商,而不视之为违约行为。

3.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4.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如委托任何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相关物业,或者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等原因导致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物业产权主改变乙方无法继续销售本物业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乙方售出部分的费外,还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费用人民币伍拾万元,并承担因此对已交定金客户造成损失的各项责任。

6. 乙方完成项目开盘前所有筹备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正常开盘对外销售并导致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甲方补偿乙方人力成本等损失人民币叁拾万圆。

7. 因甲方自身原因延迟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程进度和权证取得时间、以及未按所提供的设备和装饰材料标准施工等甲方责任,延误销售计划完成的由甲方承担。

8. 甲方在两年内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服务本项目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员工24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等。)

9.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或提供给第三者。

10.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终止合同时,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日起14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11. 双方同意,当双方公司发生股权变更或者更名时,本合同效力自动顺延。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盘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签 约 地 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服务项目及销售渠道的提供

根据甲为 的特约销售机构,乙方愿意通过个人关系协助甲方宣传销售 项目,并提供有价值的客户信息或销售渠道。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销售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1、乙方带领客户前往甲方的销售场所了解甲方项目相关情况,甲方做好客户登记,经双方确认后给予乙方该客户一个月的保护期;

2、若该客户已经被确认为其他经纪人的客户,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有权拒绝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在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再行确认该客户为其他销售方的客户,否则,无论该客户是否通过乙方成交,均视为乙方销售服务成功。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丙方销售服务佣金。

3、客户经甲方确认为乙方客户后,30日内未能就购买甲方项目或签订有关购房合同,则该客户无论以后是否购买甲方项目房屋,均不再被视为乙方客户。

第四条 有关费用结算、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介绍客户购房成功后甲方于客户交清全部款项后,次月20号前(若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终止后)一次性支付该套房款佣金给乙方。

2、销售服务佣金,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乙方。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以成交合同额的 %作为销售佣金的计提标准,支付给乙方作为介绍佣金。﹝享受团购的客户另行计算佣金﹞

第五条 甲方职责

1、甲方有责任根据乙方需要每十天进行一次项目知识培训;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带来的客户做项目介绍、接待并组织意向客户看房等工作;

3、甲方可根据情况协助乙方开展团购业务或者大客户工作;

4、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乙方连续在两个月内没有提供有价值信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推广的经纪人销售模式;

2、乙方利用自身关系优势全力宣传香水海项目,并提供相关信息或业务渠道同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提供及培训的资料真实宣传卓达·香水海项目,不可做虚假宣传和承诺。方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一份报威海卓达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7篇

关键词:合同评审质量 实验室风险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现实生活中的风险因素越来越多,可以说风险无处不在。无论集体还是个人,国家还是各类经济合作体,都日益认识到进行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人们想出种种办法来应对风险。检测实验室作为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同样也存在与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为便于本文论述,我们先了解几组概念。

质量的概念

ISO9000:2000中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能力。特性是指可区分的特征,要求是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合同评审的概念

学术定义,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扫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子,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 。

与检测相关的定义,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检验需求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检验,对检验能力等因素进行确认,扫除检验过程中的不确定因子,避免因检验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报告质量和交报告日期

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指在一个肯定有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最低,保护自身或相关方利益的管理过程。

合同评审与实验室风险管理的关系

从质量的定义,我们可分析出检测实验室合同评审工作的质量特性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满足客户要求的特性、二是满足法律要求的特性、三是满足实验室内部管理要求的特性。满足客户要求方面的特性表现为:完成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的时间、检测费用、检测报告的使用价值或效用;满足法律要求的特性表现为检测合同是否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委托检验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即合法性;满足内部管理要求的特性表现为合同评审工作流程是否快捷、有效,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时间、消耗人力、物力等各类资源的成本量。

通过对合同评审工作三方面质量特性的分析可以看出,合同评审质量高低与好坏会对实验室的风险大小及风险系数的高低产生直接的影响。就满足客户要求的质量特性而言,假如因为合同评审对检测时间把握不准,检测报告超期了,客户因此丢掉了订单,那势必会引起客户的不满意,带来的后果可能是客户对实验室的甚至索赔,这就给实验室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就满足法律要求的质量特性而言,如果与委托客户签订的合同本身不合法,那实验室就会面临违法的结局,同样带来了风险。就满足内部管理而言,如果每一宗合同评审都要花上一两天的时间才能完成,或需要反复,那么实验室的管理将陷入混乱与无序中,对于用于贸易目的的委托检测来说,时间就是金钱,如果客户在可以容忍的时间内还等不到满意的结果,合同迟迟不能签定,那么客户肯定会另择良枝,实验室从此便永久地丧失了这个客户,这种情况多了,经济效益从而何来,没有经济效益,如何能添置更先进的设备,如何留住人才,这是危及实验室生存的风险。

ISO31000:200险管理标准中提出建立内部沟通与报告机制及建立外部沟通与报告机制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框架之一,而合同评审环节恰恰是每个实验室组织获取内部信息特别是外部信息的关键点,由合同评审中收集来的信息对风险管理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只有提高合同评审质量,才能助推实验室风险管理能力。实施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合同评审的质量必然能提高。二者相互促进,构成良性循环。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提高合同评审质量

合同评审是整个检验流程的首道程序,风险管理首先应从这个环节开始,只有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才能真正提高合同评审的质量。

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是对风险进行识别,在合同评审工作开始前对其中的风险进行识别是非常必要的。合同评审工作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类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二类风险,法律风险,即陷入违法违规或者法律纠纷的风险。三类风险,管理及成本风险,即指给整个实验室管理体系拖后腿的任何因素或风险。

正确识别风险后要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风险控制是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方式选择及风险管理决策。针对上述合同评审中的三类风险,应该如何控制呢? 笔者认为将合同评审的所有要素逐一列出,将这些要素划分到三类风险中,再针对其质量特性加以控制是比较科学的方法。

一类风险的控制方法

合同评审各类要素中应划分到一类风险控制的要素有以下几类:客户信息、产品信息、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价格及收费、出具报告日期、样品交接说明、分包项目及偏离。这些因素中的任意一项如果控制不好,就会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并且加大其它因素的风险系数,从而增加整体风险。

对这些要素的风险控制方法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合同评审材料尽可能采用书面的形式,如果是口头形式,合同评审人员事后应及时记录口头沟通的情况,并且保存好这些材料,保存期最好在五年以上。其次检测机构由于其委托性质及样品的多样性,合同格式未必全部一致,但是供检测机构与委托方签字的那份材料中的信息尤其是检测报告中要出现的信息必须翔实、准确、清晰。客户信息应包括委托人、产品的生产厂、制造商、经销商等相关方的信息。产品信息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警示语。合同评审人员应为客户选用既能满足委托方需求,又能使检测报告为客户发挥最大效能的检验依据或判定依据。样品交接说明内容应包括样品状态是否完好、有效,样品状态及数量是否能充分满足检测需求,涉及抽样样品的最好清楚地记录抽样位置及方法,配以图片进行说明,尤其是接收质量鉴定与仲裁委托检测时。

同时,上述各项信息都必须确保得到了客户的确认并有书签名、盖章,这是控制一类风险的有效手段。因为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举了例子,一个客户用你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办理出关时被海关发现报告上的公司名称与申报过关的公司不一致,被拒绝通关后气冲冲地来向你兴师问罪时,你若能找出双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最后发现是客户自己的原因导致出错,这时你就划险为夷了,来自客户的风险在你高质量的合同评审前提下烟消云散。但如果合同评审人员因对产品检测标准不熟或忽视了标准对某些项目的检测时间要求而承诺不可能实现的完成日期,这种情况下实验室的风险肯定大大增加,有可能给实验室带来难以预测的不良结果。

二类风险的控制方法。

合同评审必须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类规章制度制度下开展才能控制来自法律方面的风险。二类风险控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评审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实验室必须在有能力、有资质的前提下对外出具检测报告,这是法律法规对实验室必须履行的需求。有能力是指客户要求检验的产品类别或检测标准(含年号)或检测方法(含年号)已通过CMA、CAL、CANS认可。 有资格指已获特定的授权,如3C指定检测产品及地域、生产许可证检验资格授权、见证检验授权、电子产品污染控制认证授权等。

检验依据、方法、方案、细则或相关要求必须合法且明确。合法指的是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受理、检测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如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属于淘汰产品,检测实验室不得对这类产品出具检测报告。明确指明白、清晰、完整、易操作。涉及到具体项目时,应将项目罗列清楚。用于承担政府任务的方案或细则,要将判定方法列明。

第三,收费的合法性,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控制的收费必须依据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类风险的控制方法。

合同评审工作质量低下,势必会拖整个实验室的管理后腿,而滞后的管理会增加组织运行的风险,因此对于这类风险控制,唯一的方法就是提高合同评审水平与效率,配备综合素质较强的合同评审人员,缩减评审环节,加快评审流程,为检验环节做好良好辅垫。

众所周知,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要素,是风险管理与有效控制的根本所在。首先从事合同评审人员应具备风险意识,除了有识别风险的能力,还应有能及时采取决策、控制风险的能力,这样的合同评审工作质量才算上乘。

合同评审人员的综合能力高低对于这项工作有决定性的影响。综合素质强的合同评审人员能在与客户取得良好沟通后,快速发现客户的需求,为其量身定做一套解决方案,嬴得客户信任,维持客户同时为实验室获取了经济效益与发展资金。同时,由于对标准、检测方法等内容的熟悉,他们选定的检验依据或方法项目能为检验环节约时间,让检验环节与合同评审环节无缝连接,使检验环节成为真意义上的检测,而综合能力低的合同评审人员做出来的工作流转到检测环节后,会给检测开展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阻碍,通常不是由于评审时要求客户提供的样品数量达不到检测标准要求而使检测无法正常进行,就是与客户就检测项目沟通得不够完整导致模拟两可而使检测不能开展。总之,综合能力低的合同评审人员会给检测留下很多不确定信息,严重影响检测进度。

然而,合同评审中对检测报告、检毕样品的处置方式的及时敲定也是体现合同评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的表象之一。

第8篇

关键词:信用风险管理;敞口;授信

1体系总体目标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工程建造服务、提供劳务服务等业务,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它是伴随着企业赊销行为而形成的一项债权。企业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指因客户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支付款项责任而造成的风险,本质上是一种损失的可能性。具体体现为资金周转风险和坏账风险。资金周转风险是指由于客户不能按时足额偿付货款或者拒绝付款,导致企业的资金不能按时回笼,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坏账风险是指由于客户拒绝付款或无力还款,而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对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其账面金额,还会拖慢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增加融资成本,减少利润,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据资料显示:我国小型企业应收款平均回款期为90天左右,坏账发生率平均是5%~10%,而作为西方商业信用发达的国家应收账款的回收期仅为7天,坏账发生率仅为0.25%~0.5%。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应收款管理存在巨大问题,信用管理不完善[2]。为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建立债权保障措施和预警机制,年底将应收账款控制在3000万以内。在某企业实施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与实施工作。

2实施过程

2.1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为防范风险、规范生产和销售运营方式、有效监管企业运行情况,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2017年7月开始组织筹备,8月正式成立了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风险管理工作组,明确了组成成员、职责及风险管理职能机构。企业管理部负责风险管理日常工作,明确风险管理人员和职责。

2.2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公司的管理基础薄弱,为抓住重点解决主要问题,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在集团公司整体规划、集中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信用风险管理办法》、《产成品发货管理试行规定》、《应收预付账款管理暂行规定》、《客户和供应商债权保障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审批、发货流程。(2)建立起多职能部门协同共管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作为是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议事和决策机构,负责把握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策略,确定信用风险资产分配、组合,并审议各项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评估模型、评级标准等重大事项。企业管理部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在集团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指导下,制定本企业发展需求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负责客户、供应商的年度信用评估,对客户、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统一收集管理;对所有授信客户、供应商使用模型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授信申请,复核客户、供应商信用评估结果和信用等级,依据额度测算规则,提出测算额度、建议额度与账期天数;组织编制年度信用预算,建立和维护客户、供应商信用档案;负责监管公司发货等工作,实现并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理”全流程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能。根据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管理职责和流程中涉及信用风险部分的管理工作。(3)制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中台机制,加强信用风险管理过程管控。公司的管理基础薄弱,为抓住重点解决主要问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风险管理办法》、《产成品发货管理试行规定》、《应收预付账款管理暂行规定》、《债权保障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审批、发货流程。由于公司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多、客户较多、生产周期长、交货期长、发货频繁等特点,为确保业务不受影响,又能有效的防范风险,建立业务中台管理,通过业务合同和发货审批对合同签订和发货进行控制。发货必须由财务审计部、企业管理部对客户的合同签订、授信额度、应收账款及逾期情况等审核后,仓库见审批后的发货通知单发货。严格以销定产,按合同进行发货,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要求,禁止无授信发货、超授信发货、逾期发货、无合同发货、发货量与合同不符等情况。(4)建立信用信息搜集与管理、信用评级与授信的事前防范管理流程。依据公司《信用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业务部门的职责,对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评估、授信申请审批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进行规定。通过内部和外部信用信息逐步完善客户供应商信用信息,把信用信息分为定性信息、定量信息和交易信息三大类,加强客户信用信息收集与管理。结合公司客户类型,制定了国内客户信用评估模型,将客户分为A、B、C、D四级。根据客户往年的合作金额、回款情况、产品类型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客户进行分类,分为战略性客户、优质客户、潜力客户和一般客户。通过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分等级管理,将信用政策细化落实到每个客户,逐步实现对客户和供应商的差异化、精细化管理。严控授信总额,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集团公司的年度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梳理出确实需要临时授信额度,核减不需年度授信额度客户的额度,在集团下发的额度内进行调剂,并向集团公司备案。经过梳理,核减了17家客户的授信额度191万;临时授信客户12户,授信额度1027万元;2017年公司共对58家客户授信3112万年度授信。9月后公司共审批五家客户的17笔临时授信,共计108.55万元。共有39家授信客户通过信用交易产生2394.02万元应收账款,占总授信的80.63%。加大债权保障措施的宣传和实施。通过业务员对客户的解释和介绍,对授信额度较大,注册资本少的客户,希望客户尽量通过提供债务保障措施的方式取得授信额度,减小公司信用风险。(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事中监控。除了从赊销交易中的资金和货物流转进行严格控制外,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集团公司风险预警机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把合同签订、发货情况、客户和供应商信用敞口、应收/预付账款逾期敞口及期限列入预警指标,将所有产生应收款与预付款的客户和供应商都列为监控对象,并特别关注通过特例信用额度审核流程交易的业务和曾经发生过合同违约的客户和供应商,通过风险预警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做到信用风险“早发现,早处理”。(6)建立应收账款应收/预付款例会机制,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积极进行事后处理。制定了《应收预付账款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业务部门(销售、采购、物资部门)、企业管理部、财务审计部、主管法律事务部的职责。建立了应收账款例会机制和报告体系。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在每月月初定期召集应收/预付账款例会,对上月销售、上月应收款与预付款情况、逾期账款与坏账情况,新增逾期应收账款占比、客户/供应商结构情况、客户/供应商信息收集、账务处理规范性、对账工作和企业管理部的配合等信用风险管理基础工作方面的总体评价等工作进行汇报。除按月召开应收/预付账款会议以外,还按每季度召开季度应收/预付账款工作例会,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工作成果,及上报需由公司领导决策的疑难问题。根据每月的应收预付账款例会按月撰写应收预付账款综合分析报告,每季度撰写季度分析报告。加强对账、催收工作,确保债权清晰,加大力度催收逾期应收账款,对于超出合同回款期限的逾期货款,严格按照“四定”、“四督办”、“三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切实催收,催收应收账款落实到具体业务人员,制定回款计划,明确责任,将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列入考核中。根据客户往年的合作金额、回款情况、产品类型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应收账款催收措施。战略客户和优质客户逐步收回应收账款,在9月底将应收账款敞口控制在授信额度内;其他客户在8月底收回应收账款。通过发出集团和公司催款函的方式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发出逾期一年以上客户77家,总金额838.53万元。对逾期应收账款的客户进行了梳理,目前根据客户情况及可收回的可能性分析,已经请律师对4家客户进行催款。截止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敞口2474.06万元。

2.3整改销售模式,通过中台加强过程管控,实现“四流”合一

通过建立合同签订、发货等中台监控体系,每月财务审计部、市场营销部、企业管理部、仓库进行四方对账,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实现货物、现金、合同可追溯。严禁合同签订单位和开票单位不一致、发货单位与开票单位不一致、货款回笼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等情况。梳理财务和销售账目,财务和市场营销部门进行逐一对账,将往年不清楚的账目向客户发送对账函等进行对账和处理,清理了带拖斗客户10家,清除拖斗109家。通过梳理客户、规范合同签订和发货流程,实现了现金流、货物流、票据流、合同签订一致。

2.4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规范合同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和内控管理要求,对业务合同和非业务合同的审批流程进行了完善,设定了业务合同审批权限,即合同金额300万以内的总经理审批、300万以上的上总经理办公会、2000万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业务合同对外签订之前必须经过生产安环部、财务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审核后提交法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分管风险管理)、分管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制定了销售合同标准合同文本。根据业务形式、客户回款、发货方式的不同,共拟定了5个版本。

2.5建立经销商选聘和准入机制,明确经销商权利和义务,做到有章可循

2017年8月至10月,对公司客户资信、客户分类、合同执行情况、应收预付账款、带拖客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将现有交易客户分为战略客户、重点客户、潜力客户、一般客户四大类,系统整理客户情况,针对不同类别客户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明确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体现让低风险、优质客户为公司创造更大利润,严控高风险、差信用客户,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12月,根据2017年的销售情况,结合2018年公司的经营计划,经过反复测算,对2018年经销商奖励机制进行了调整,一是明确奖励范围,即特定低附加值产品不纳入奖励范围;二是调整奖励方式:所有产品的销售奖励只设定一种奖励方式,取消现金折扣奖励和特定产品的综合奖励。产品销售奖励实行超额累进的阶段奖励形式。奖励以销售折扣的方式进行兑现。设立享受奖励的基本条件,达到条件的经销商才享有销售奖励。三是降低销售奖励返点。四是通过调整经销商的奖励方式,调整经销商结构。2.6全面梳理客户和供应商,保持科学合理的客户比例,清理历史遗留的睡眠客户,保留优质客户和供应商。已完成客户梳理工作,梳理客户为战略客户、重点客户、潜力客户、一般客户,资源向优质客户倾斜。规范三流,总体开票客户151家,已经平账客户37家,待处理客户114家,不再增加新开票单位,89家客户逐月减少。

第9篇

关键词:合同执行项目流程项目组织架构工作范畴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金融危机的日趋影响,市场总体需求仍在逐年减少,重型机械加工制造企业逐渐感觉到步履维艰。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残酷的市场竞争,如何执行好在手合同,如何满足用户日趋苛刻的质量和交货期要求,如何防控市场风险,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这是我们当下必须慎重思考、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因此,合同执行管理的研究与加强便显得尤为必要。

经营处是S公司的营销部门之一,所承接的合同产品主要有冶金设备、磨煤机设备和压机设备三大部分。合同的特点是:①内容包含产品设计、工艺设计、采购、制造装配、检验、涂装发运、现场安装服务等各环节;②具有时间约束性,合同中规定了明确的交货时间,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按规定交货期将合格的产品交付客户;③具有成本约束性,项目必须依据合同规定的价格进行各项活动。④产品是按单生产,具有技术密集与资本密集的特征,其产品的设计、生产和交付具有典型的临时性和独特性特点。

一个制造项目的完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前期的项目信息获得、跟踪,到后期的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一般需要3-5年左右的时间,因此项目管理的难度大,要求高,需要公司各个不同的部门,包括外协厂家协同合作,各负其责,同步推进,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准时履约。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项目获得阶段、项目执行阶段、项目交付阶段,项目流程为:信息获得跟踪交流投标中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项目启动技术准备采购生产检验包装发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一、项目获取阶段,从信息获得至签订合同。

在项目获得阶段,营销部起主要作用。销售人员首先通过网络、老客户、商等各中途径获得项目信息,联合技术部门确认信息的可操作性之后,与客户接触,进行相关的商务和技术交流。接到客户的招标邀请后,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投标。若中标,与客户进行合同条款的具体商谈,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

二、项目执行阶段,从项目启动至设备检验包装结束。

在项目执行阶段,主要由生产系统各业务部门完成。合同签订后,销售人员即下发至各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前期准备,在收到客户的预付款之后通知项目正式启动。在S公司,项目的销售人员在执行阶段担负项目经理角色。项目经理一般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在项目启动会上项目经理应将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反馈,告知项目的计划和工作安排,讨论项目的特殊需求和项目可能出现的困难的解决方案。项目启动会不可能对项目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测和解决,一般只是得出初步行动的计划。在项目启动后的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与各部门的项目成员沟通,以了解项目的进度。并在此期间向客户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

项目经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担当客户与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窗口”,负责将客户的需求变更及时地反馈给各业务部门;并负责沟通客户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客户应尽义务,以避免客户与厂内各业务部门之间互相影响而耽误项目进度。

三、项目交付阶段,从设备发运至用户验收合格。

在项目交付阶段,项目经理与客户联系好交付时间、地点及交付方式,并通知客户安排好交付后的卸装、存储事宜。项目经理了解到客户安装设备的计划安排后,及时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安装完成后,项目经理要安排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设备调试,并与客户一起通过设备验收。

S公司项目组织架构图如图1所示,基本上沿袭了国有企业的职能式的项目管理模式。一个项目的完成主要涉及到销售、技术、生产、采购、财务五大职能条线。在项目执行阶段,生产条线起主要作用,其他各条线围绕生产全力配合。生产处通过定期召开(每周一次)生产调度会、产品专题会协调指挥各部门,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图1 项目组织架构图

基于以上的项目组织架构,经营处的合同执行管理工作不同于项目经理负责制下全生命周期的协调管理工作。而是要立足于目前S公司经营处合同管理科人员数量及能力的现状,立足于合同管理科与营销科分居两处的现状,立足于项目经理的主要精力仍是承接订单与资金回笼的现状,加强生产条线、营销项目经理以及用户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其工作范畴主要包括:

一、合同输出

1、合同管理人员在核对合同技术协议、审批手续等齐全后,将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分发至技术中心、生产计划处、资产财务部、物资处、外协处、质量检验处、审计监察室等有关部门。

2、营销项目经理应组织进行必要的合同交底,以便让各职能处室明确合同执行中各自应关注的难点和重点,如交货期、技术上的特别要求、重要外购件的时间要求、用户应尽义务的节点以及相关法则等。

二、合同执行

1、营销项目经理一般在收到用户的预付款后发出投产通知单,项目正式启动。

2、合同投产后,合同管理科专职人员参与专题会议,及时了解、跟踪、沟通、反馈产品的技术准备情况、生产进度和配套情况。项目经理应关注、了解合同执行过程,按节点督促用户履行合同规定的用户应尽义务。

3、产品完工并具备发货条件后,项目经理应在核实用户的收获情况及资金状况无问题后,开出发货通知。

4、合同管理科应掌握发货信息,建立产品发货台账,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5、产品发货后,项目经理还应继续关注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和质保期间设备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做好内外联系、沟通工作。

三、制造过程中及交货后问题的处理

由于经营处合同的复杂多样、按单非标生产,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项目经理可根据不同的类型分别与有关部门联系接洽。详见表1:归口负责部门列表。

表1:归口负责部门列表

第10篇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期限及权限:

1.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推荐合同范本 ·销售合同范本 ·家电销售合同 ·煤炭销售合同 ·房产销售合同 ·批发商合同 ·图书销售合同 ·产品协议 ·中英文销售合同 ·垫底销售合同六、费的收取

1、乙方的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第11篇

(一)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降低企业经济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但最直接的风险来自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经济合同,例如,企业未对违约责任进行认真审核,如果无法按期交货,则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再如,企业对于一些老客户,在销售过程中未与其签订经济合同,当客户无法偿还货款时,企业则面临举证责任难等问题。企业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合同中隐藏的潜在风险、减少由于工作人员马虎使企业面临风险、提醒企业按时、按量履行合同、提高对企业合同保管重视程度,最终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经济风险。

(二)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升企业信誉度。

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企业若想生存并发展,不光应有合格的产品、诱人的价格,而且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保证企业与良好信誉的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可以对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保证按时交货,在企业面对违约、合同变更中,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减少客户及自身的经济损失,并给客户留下守信用的形象,利于今后与客户长期合作,健康、持续地发展。

(三)加强经济合同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济利益。

规范、合理的经济合同可以保证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利益,但由于企业对于合同条款的漠视,将导致企业出现违约时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可以促使企业各个业务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实时跟踪,不断降低企业成本,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义务,正确地处理合同变更、纠纷,使企业创造更多财富。

二、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企业领导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将主要精力放在扩大产品销量、降低产品成本上,对于签订的经济合同重视不够,甚至在发生买卖行为时未与客户签订经济合同,无法保护企业经济利益,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二)企业经济合同行为不规范,易导致企业承受巨大经济损失。

由于企业对经济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及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未将交货地点、违约责任、自然灾害免责条款等内容列入合同中,甚至缺少必要的法人签章或企业公章,一但发生法律纠纷时,则面临复杂的法律诉讼过程。

(三)缺乏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手段,降低合同风险管理效率。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方式落后,对合同编号管理不严,经常造成合同丢失,当发生法律纠纷时,无法向法院提供有效凭证;未能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合理使用合同管理软件等网络计算机技术,合同签订、修改、变更存在随意性,合同条款的修改及管理无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违约风险及人、财、物的浪费。

三、加强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企业法律意识,防范潜在经济合同风险。

目前,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缺乏法律意识,未能按照合同法律规定条款进行合同签订、履约,最终导致企业间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丧失商业信誉。企业应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学习、更新法律知识,以法律武装头脑,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争取最大利益及避免发生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例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前可由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中介机构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针对本企业存在的潜在不利条款,并对合同中担保人及资产抵押物价值、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保证客户违约时企业利益得到足额补偿。

(二)建立健全企业经济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济合同行为。

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在签订、履行、归档过程中能够按照制度执行,降低企业经济风险,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制度的内容不仅应涵盖合同签订等全过程,包括对合同的洽谈、审核、终止等全部程序。例如,在与某客户签订合同前,由销售人员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取证,如果选择赊销方式进行销售,还应取得客户的资产抵押或担保,并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避免企业由于客户无法支付货款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而且应该详细规定各个业务部门在经济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范围,给予合同管理部门一定的配合、支持。同时,制度中应体现部门、员工合同管理奖罚制度,督促、鼓励员工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促使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在企业内部成立法律咨询机构,由该部门专职负责经济合同涉及的法律事项。同时,该部门应与合同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合同审核、归档、纠纷处理等制度,保证企业经济合同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采取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监督手段对经济合同管理全过程进行监控,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不被侵害。三是合理使用网络计算机技术,对合同审核、签订、履行跟踪、变更、终止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恶意篡改合同行为的发生。

(三)录用、培训合同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提高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第12篇

我从x年x月起从事销售管理,在领导和前辈的指导下,很快熟悉了相关工作,负责了物流系统的产品销售流程编制,使销售合同实现了实时动态管理,合同与产品出库、结算实现了数据共享,从无到有建立了委外加工台帐,编制了委外加工流程,使委外加工实现了数字化管理。目前我的工作范围是:合同管理、客户管理、市场产品销售计划、市场产品结算、应收账款等。

经过三年多的锻炼和学习,从内部管理的角度出发,我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 合同管理

1. 合同初审,编号;

2. 手续完善的合同,下达销售订单,维护销售系统准确无误;

3. 跟踪合同兑现情况,处理合同兑现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为业务人员提供合同动态,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4. 兑现完毕的合同归档备查;

5. 根据合同构成,兑现情况,分析市场产品需求变化,为领导和业务人员提供决策依据。

二、 客户管理

1. 建立客户档案,收集客户资料;

2. 根据客户性质、销售、回款等情况、提出客户分类和客户信用额度建议;

三、 销售计划

1. 以合同为依据,编制月度销售计划,为制造处月度生产计划提供参考;

2. 以合同为依据,及时下达、变更单项计划,确保合同兑现,控制在产积压。

3. 及时将生产计划落实情况反馈给业务人员,以传递至客户。

四、 销售结算

1. 确保销售价格准确无误;

2. 核查销售出库单是否符合开据发票条件;

3. 核对增值税发票与合同价格是否相符;

4. 增值税发票的领取、传递及时准确,建立发票管理台帐,收集客户签收依据,杜绝发票在公司内部发生过期、遗失;

5. 办理销售折让、退回、红字发票等手续。

五、 应收账款

1. 做好汇票、支票、现金、收据的登记传递;

2. 预测月度销售收入和回款,初步拟定月度回款计划;

3. 随时掌握销售、回款实际动态,估算当前应收账款余额;

4. 分析应收账款构成,为业务人员催款提供参考;

5. 协助业务人员做好应收账款对账、询证函件的传递。

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以上的岗位认知,我的优势是:

一、 业务熟练

我熟悉销售流程,对于客户及其相应产品都有一定的了解;电脑操作熟练,熟悉金蝶系统,善于使用excel、access进行数据处理。

二、 工作细致

销售计划、销售结算,合同管理都要求准确无误,否则会给公司带来损失,我从事销售工作以来,没有因为合同管理、计划、结算的失误而发生在产积压、发票退回、客户投诉等情况

三、 善于学习

学习是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更好为工作服务的过程,从参加工作至今,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我始终报着“学无止境,术有专攻,业有专精”的信念,争取把工作做到更加细致完善。

我的不足之处在于,对xxx不甚熟悉,但我相信,只要发挥善于学习的优势,就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状态。

个人价值,是建立在为公司创造价值的基础上,我非常感谢公司提供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让我走上销售岗位,得到个人价值的体现,我也会回报给公司加倍的热情和诚恳,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