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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资结算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摘要:文章从医疗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阐述了推进医院经济核算的具体做法,并对推进医院经济核算过程中取得的效果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医院管理者改进经济核算办法提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推进医院经济核算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了适应医疗市场需求的变化,提高医院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我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于2005年适时调整了经济核算办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经济核算办法的计算公式
(一)核算科室薪酬的组成。科室薪酬=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加扣款。
1、基础工资=80%标准工资
2、效益工资=2O%标准工资+奖金
(二)核算科室薪酬的发放办法
1、基础工资从收入中提取。
2、效益工资按以下办法提取:效益工资=(收入一支出)×综合考核得分的百分比×提成比例
二、核算数据的确认与归集
1、核算科室的收入以住院部和门诊收费室的实际结算数据为准进行核算。
2、核算科室的支出以财务部、医疗器械供应部、医学工程部、后勤部、药剂科、供应室等部门按实际消耗统计的数据为准进行核算。
3、利用计算机网络将核算科室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分别归类,自动实现核算数据的及时收集、存贮、汇总、传输和使用,保证医院经济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在推进医院经济核算过程中,为了打造诚信医院,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使核算科室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职能科室每月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标准》,对核算科室进行严格考核,并将综合考核结果直接与核算科室的薪酬挂钩。通过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到了质量控制、量化管理、奖罚分明,起到了激励制约作用,从而使医院经济核算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四、取得的成效
1、通过推进医院经济核算,使医院的信誉逐渐增强。2006年完成门诊工作量78万人次,比2004年同期增加了6.8万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医院的知名度。
2、通过推进医院经济核算,使医院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06年医疗业务收入近2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了34.5%,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3、通过推进医院经济核算,使医院的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固定资产总值为1.8亿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了32.6%,促进了医院快速稳步的发展。
4、通过推进医院经济核算,使医院进一步加强了成本管理。2006年与2004年同期相比,成本利润率上升了28.9%,达到了合理控制和有效降低成本的目的。
5、通过推进医院经济核算,使医院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2006年人均创收10.8万元,比2004年同期增长了35.2%,充分发挥了全体员工的作用,为医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论文摘 要: 以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设计为基础,对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分析和性能要求,提出企业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解决方案,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力资源管理是现代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是对人力资源信息进行收集和加工,利用信息进行人力资源的规划和预测。它对于企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与人事决策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应该能够为各部门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使用计算机对人力资源信息进行管理,具有检索迅速、查找方便、可靠性高、存储量大、保密性好等。这些优点能够极大地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也是企业的现代化、科学化和正规化管理的重要条件。
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设计
本系统使用 microsoft公司的 visualfoxpro 6.0数据库程序设计开发工具,它提供可视化的设计工具和导向,方便快速创建表单、查询和打印报表。整个系统从操作简便、界面友好、实用和安全的要求开发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模块能够完成企业员工信息的存储、备份、添加、删除、统计、查询检索、各类相关报表的打印及系统维护。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设计应是基于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以提升现代企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战略执行能力为最终目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从形式上促进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的提升。通过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整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提高整体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1.人事管理子系统
企业人事管理子系统的内容包括:①系统设置:系统设置模块完成对人事管理子系统中员工编号、部门编号和职位代码等。设计代码时需要和工资核算子系统、绩效评估子系统的代码相统一,做到直观、可扩展和易汇总。②员工基本信息管理: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学历、专业、职位、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个性品质及家庭和社会关系等;③培训管理:进行培训前调查、确定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方案和评估培训效果的评价;④离职管理:提交辞职/辞职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工作交接、办理辞职手续和结算工资,离职员工个人档案信息转入企业人才库。人事管理子系统可完成对人事管理的各项内容进行输入、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屏幕显示及报表输出打印。人事管理数据库完整地记录了企业所有员工的各方面信息,系统将能快捷、方便地获得各种统计分析结果,为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人力资源要素的决策支持。
2.工资核算子系统
工资核算子系统的内容包括:①系统设置:系统设置模块完成对工资核算子系统中工资款项、使用单位名称、开始使用年月、人员和部门等的设置。②数据输入修改处理:工资款项定义、修改款项输入、考勤记录输入、工作单计算。③费用汇总:按部门汇总、按费用科目汇总和工资数据分析比较。④工资帐表:工资结算单、工资结算汇总表和工资分析汇总表。⑤转账功能:为了方便工资核算子系统与其他核算子系统的连接,根据工资分配汇总表生成工资转账凭证,并转入财务处理子系统和成本核算子系统。
3.绩效评估子系统
绩效评估子系统的内容包括:①系统设置:系统设置模块完成对绩效评估子系统的初始化设置,以及对员工代码、部门代码和职务代码等的设置,并提供对评估实施及评估分析情况的查询功能。②变动数据处理:考核方案定义、考勤数据录入和工作数据录入。③评估实施:日常工作考核、阶段考核、项目工作考核和特殊情况考核。④评估分析:等级评价汇总表、部门绩效汇总表、综合评价汇总表和评估活动的评价。⑤评估结果输出:评估结果输出即可以是单独部门也可以是个人的情况输出、打印图表输出和资料共享设置。 三、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性能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特点,系统设计的目标为系统的可靠性、可维护性、用户友好性、合法性和安全性等。
1.可靠性
系统的可靠性是指系统抗干扰能力及正常工作能力。系统要防止输入数据差错及进行正确的数据计算和处理的能力,保证各项统计计算、信息查询及输出准确无误。系统在硬件发生故障或严重的错误操作等意外事故发生时,系统仍能较好的工作。系统对未授权的非法访问能予以识别并禁止,防止程序文件和数据文件被非法查看、修改和复制,防止操作者进行越权操作能力。
2.可维护性
对系统进行改正、提高及适应环境变化的程度。管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以后,会存在一些不完善的错误,需要在使用过程中予以修改;系统中某些设计不合理、功能不完善之处需要提高性能、扩充功能等完善性处理;系统的内外环境、管理体制发生变化时,系统应能够适应环境变化方便地进行维护。
3.用户友好性
系统操作使用方便、灵活、简单、容易被用户所接受和使用的能力。具体为:用户显示界面友好,用户通信界面风格一致,并能提供多种灵活的选择方式;用户需要帮助时,程序能提供有关功能、输入方式、运行状态机出错等各方面的提示。
4.合法性
对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设计时还要考虑编码规律、记账程序、核算方法和报表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
5.安全性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都是十分重要的,非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存取和改变。因此必须对系统数据的存取和改变进行严格的控制,对系统数据进行有效的保护,以杜绝非工作人员对数据进行非法操作。当使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时,系统先进行用户识别和鉴定,可让用户输入标识或口令进入各子系统。一般用户只能查询,不能修改,只有管理人员才能有修改权限。要做好物理安全、系统安全和运行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破坏,要定期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三、结束语
人力资源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促使了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化的建设和发展,也是人力资源管理迈向信息化管理的开始。它能使企业的决策、计划和各项管理工作更加科学、精确、灵活。因此,人力资源计算机管理信息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系统不断完善、功能不断扩展的过程,这就需要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现代化管理能力的人才队伍,来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张磊.人力资源信息系统[m].沈阳: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关键词: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编制原则,方法与依据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
1、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确定预算定额的各种消耗量指标,应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按照产品生产中所消耗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时间)确定其定额水平。论文参考,方法与依据。在正常施工的条件下,以平均的劳动强度、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平均的技术装备水平,确定完成每一单位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需要的劳动消耗量,并据此作为确定预算定额水平的主要原则。
2、简明扼要,适用方便的原则
预算定额的内容与形式,既要体现简明扼要、层次清楚、结构严谨、数据准确,还应满足各方面使用的需要,如编制施工图预算、办理工程结算、编制各种计划和进行成本核算等的需要,使其具有多方面的适用性,且使用方便。
贯彻简明扼要,适用方便的原则,要求预算定额中的各种文字说明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还应注意定额计量单位的合理选择和工程量计算的简化,如砌砖墙定额中用“m³”就可用“块”作为定额计量单位要简单和方便一些。
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依据及方法
1、预算定额的编制依据如下:
①《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②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③通用的标准图集、定型设计图纸和有代表性的设计图纸;
④有关科学实验、技术测定和可靠的统计资料;
⑤已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等资料;
⑥现行的预算定额基础资料、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价格等。
2、预算定额各项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1)定额计量单位与计算精度的确定
①定额计量单位的确定。定额计量单位应与定额项目内容相适应,要能确切反映各分项工程产品的形态特征、变化规律与实物数量,并便于计算和使用。
·当物体的断面形状一定而长度不定时,宜采用“延长米”(m)为计量单位,如木装饰、落水管安装等;
·当物体有一定的厚度而长与宽变化不定时,宜采用“㎡”为计量单位,如楼地面、墙面抹灰、屋面工程等;
·当物体的长、宽、高均变化不定时,宜采用“m³”作为计量单位;如土方、砖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在预算定额项目表中,一般都采用扩大的计量单位,如100 m,100㎡,10 m³等,以便于预算定额的编制和使用。
②计算精度的确定。论文参考,方法与依据。预算定额项目中各种消耗量指标的数值单位和计算时小数位数的取定如下:
·人工以“工日”为单位,取小数后2位;
·机械以“台班”为单位,取小数后2位;
·木材以“m³’’为单位,取小数后3位;
·钢材以“t”为单位,取小数后3位;
·标准砖以“千匹”为单位,取小数后2位;
·砂浆、混凝土、沥青膏等半成品以“m³”为单位,取小数后2位。
(2)人工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指标,包括完成该分项工程所必需的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数量。这些人工消耗量是根据多个典型工程综合取定的工程量数据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劳动定额》计算求得。
①基本用工:它指完成质量合格单位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技术工种用工。可按技术工种相应劳动定额的工时定额计算,以不同工种列出定额工日数。
②其他用工:它包括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a.辅助用工:是指技术工种劳动定额内不包括而在预算定额内又必须考虑的用工。如机械土方工程配合、材料加工(包括筛沙子、洗石子、淋石灰膏等)模板整理等用工。
b.超运距用工:是指预算定额中材料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距超过了劳动定额规定的水平运距部分所需增加的用工:超运距=预算定额取定的运距-劳动定额已包括的运距
c.人工幅度差:是指预算定额与劳动定额由于定额水平不同而产生的水平差,它是在劳动定额作业时间之外,预算定额内应考虑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所发生的各种工时损失。论文参考,方法与依据。
(3)材料消耗量指标的确定
预算中的材料消耗量指标由材料净用量和材料损耗量构成。其中材料损耗量包括材料的施工操作损耗、场内运输损耗、加工制作损耗和场内管理损耗。论文参考,方法与依据。
①主材净用量的确定。预算定额中主材净用量的确定,应结合分项工程的构造做法,按照综合取定的工程量及有关资料进行计算确定。
②主材损耗量的确定。预算定额中主材损耗量的确定,是在计算出主材净用量的基础上乘以损耗率系数就可求得损耗量。在已知主材净用量和损耗率的条件下,要计算出主材损耗量就需要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系数,这个关系系数称为损耗率系数,其主材损耗量和损耗率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主材损耗量=主材净用量×损耗率系数
③次要材料消耗量的确定。预算定额中对于用量很少、价值又不大的建筑材料,在估算其用量后,合并成“其他材料费”,以“元”为单位列入预算定额表内。
④周转性材料摊销量的确定。预算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是按多次使用、分次摊销的方式计入预算定额表内。论文参考,方法与依据。
(4)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的确定
工程造价费用的多少,除了取决于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以外,还取决于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因此,合理确定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是正确计算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①人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人工工资标准又称为人工工日单价,它是指一个建筑工人一个工作日应计入预算定额中的全部人工费用。合理确定人工工资标准,是正确计算人工费和工程造价的前提和基础。
②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在建筑工程费用中,材料费大约占工程总造价的60%,在金属结构工程费用中所占的比重还要大,它是工程造价直接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合理确定材料预算价格,正确计算材料费用,有利于工程造价的计算、确定与控制。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a.材料原价的确定: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交货地价、市场批发价、进口材料抵岸价或销售部门的批发价、市场采购价或市场信息价。
b.材料运杂费的确定: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或交货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含外埠中转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过境过桥费用。包括调车和驳船费、装卸费、运输费及附加工作费等。
c.材料运输损耗费的确定:材料运输损害费是指材料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运输损耗费=(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相应材料运输损耗率
d.材料采购保管费:是指各材料供应管理部门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论文参考,方法与依据。包括材料的采购费、仓储管理费和仓储损耗费。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采购保管费=(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材料运输损耗费)×材料采购保管费率
建筑材料的种类、规格繁多,采购保管费不可能按每种材料在采购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只能规定几种综合费率进行计算。目前现行的是由国家经委规定的综合费率为2.5%(其中采购费率为1%,保管费率为1.5%),各地区可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其费率。如有的地区规定:钢材、木材、水泥为2.5%,水电材料为1.5%,其余材料为3%。由建设单位(业主)供应到现场仓库的材料,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商)不收采购费,只收保管费。
e.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计算公式如下:材料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耗量
f.影响材料预算价格变动的因素。
·市场供需变化。材料原价是材料预算价格中最基本的组成,市场供大于需求价格就会下降;反之,价格就会上升,从而也就会影响材料预算价格的涨落。
·材料生产成本的变动直接涉及材料预算价格的波动。
·流通环节的多少和材料供应体制也会影响材料预算价格。
·运输距离和运输方法的改变影响材料运输费用的增减,从而也会影响材料预算价格。
·国际市场行情会对进口材料价格产生影响。
③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指一台施工机械在正常运转条件下一个工作台班所需支出和分摊的各项费用之总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的比重,将随着建筑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而增加,相应人工费也随着逐步减少。因此,正确计算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编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要量计划,统计完成工程量,考核工程成本,实行经济核算,加强施工管理的基础,因此,遵循预算定额编制的原则,依据具体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做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黄东云.试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造价管理[J].科技信息,2007.
[2]吴文平.入世后怎么样提高工程造价编制水平[J].科技信息,2008.
[3]李大春.浅议工程造价管理[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
【关键字】乡镇财政面临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涉及调查的有6个乡镇。2008年底现有村(街)125个,总人口约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约16.2万人,乡镇财政供养人员504人,其中行政人员177人,事业人员220人,离退休人员107人。6个乡镇2007年度总收入319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860万元.占总收入的89.4%,预算外资金收入307万元,占总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的l%。2007年度总支出32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7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1%,预算外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上界支出17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其它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
从收支情况看,结构极为不合理,乡镇本级预算收入微不足道,为了完成任务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转、税收买入和争资跑项来弥补不足,乡镇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绝对多数,支出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占绝对多数。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支失衡,财政赤字比较严重
乡镇财政赤字具体表现为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从收入方面看,中国大部分乡镇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乡镇收入以前主要靠农业税为主,缺乏其它税源,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微弱。自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支柱税源,仅能依靠一些小的税种。这些税种税源零散,结构复杂,征收成本较高,征收难度较大,增长潜力微弱。并且伴随着新一轮的税费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步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乡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与费用,取消了屠宰税等税种,使原本并不宽裕的财政收入更加紧张。从支出方面看,自从农业税改革后,在乡镇财权减少的同时,而乡镇的事权却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如农村的社会保障的支出,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的支出,农村的公共设施的建设,都需要相配套的乡镇财政的支出。随着管理难度的加大,乡镇各级职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费用也在不断增多。在财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乡镇财政收入却逐年锐减,必然造成乡镇财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不断积累
目前我国大多数乡镇都有着债务的包袱,这些债务大都是以前的债务积累和收支缺口越来越大所造成的。乡镇债务一般包括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类。显性债务包括所欠上级财政部门、银行、企业及个人的贷款和其他借款;隐性债务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资、公务费和欠付的修路修桥费用等债务。尽管部分债务是在税费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财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资等管理费用的刚性约束,使原本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非但不能及时解决,反而加重了乡镇的债务负担。随着债务负担的不断加大,财政风险也在不断积累,使乡镇政府对债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干扰了财政收支结构的规范化,阻碍了税费改革的进程。
3、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乡镇财政处于我国财政体系中的最底层,财政的税费改革和“乡财县管乡用”模式使乡镇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这要求工作向更加细致化方向发展。但是乡镇大都处于农村等艰苦地区,交通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常年出现经费紧张,拖欠工资等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乡镇财政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加上办公自动化的缺失使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乡镇条件的艰苦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乡镇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偏低。乡镇财政开始执行以来,乡镇财政人员的年龄偏老化,年轻的高素质人才未得到及时的补充,使得人员配置不能合理地适应新时期财政的管理需要。
三、乡镇财政面临问题的对策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李飞 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期刊论文]-财经界(学术)2009(3)
[2]高琦 我国乡镇财政管理问题研究[期刊论文]-中国电子商务2010(9)
关键词 资金管理 效率 保障
北京航天总医院(下称总医院)作为隶属于航天一院的职工医院和医疗保障单位,在多年的型号试验队医疗保障工作中,较好地配合完成了各项型号试验任务。但医院不直接承担型号的研究、试制与生产任务,不能从型号任务中得到经济补偿,因此此项任务的专项基金变应运而生。
一、基地医疗专项资金的成立背景
总医院申请试验队医疗保障服务费作为专项资金,主要有以下五个用途:一是人员费用。主要弥补医护人员在试验队期间总医院承担的基本工资、各类保险、各类福利等人员费用支出。二是机会成本。适当弥补参加试验队期间医护人员可以创造的经济价值。三是保障协调费。对总医院提供后方技术支持和保障协调进行适当经济补偿。四是职业病防治研究。针对型号试验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职业病防治要求,开展相关的技术研究。五是预研基金。根据型号试验队的医疗保障服务需求,建立专项预研基金,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技术研究。
为完善医疗服务保障费的管理,本文以2012~2014年医疗保障服务费的收入和支出数据为样本做分析。
二、基地医疗专项资金的拨款情况
2012~2014年上级拨医疗保障服务费明细情况为:2012年拨款67万元,2013年拨款为68万元,2014年拨款为48万元,平均每年拨款61万元。
三、基地医疗专项资金的支出明细及用途分析
综合2012~2014年基地医疗支出,年平均支出为127万元,其中年平均人员经费为28万元,年平均机会成本为99万元。后方技术支持和保障协调费用、职业病防治已经日常报销,没有纳入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专项预研工作由于经费原因没有开展。明细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医护人员在试验队期间总医院承担的基本工资、各类保险、各类福利等人员费用支出如表1所示。表1中的月基本工资取自全院医生和护士的基本工资平均数,不包含奖金部分,住房公积金、各类保险以及各种福利基于月基本工资按比例和单位的福利制度测算。此项费用是向基地派送医护人员成本中的刚性开支,约28万元/年。此项数据测算比较保守,原因有二:一是按照1名医生或者1名参加的实验周期为1个月,但实际情况往往超过1个月。二是总医院外派的基地医护人员在基地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因此实际开支应该比28万元/年更大。
(2)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属于经济学范畴,其含义是利用一定的时间或资源生产一种商品时,而失去的利用这些资源生产其他最佳替代品的机会。通俗意义上的机会成本指的是选择的代价。就总医院而言,完成基地的医疗服务任务的机会成本即参加试验队期间医护人员可以创造的经济价值,有如下两方面:1)弥补毛利润。2012~2014年平均年全年医疗收入为28826万元,毛利润率为64%,毛利润为18448万元。药品收入为29221万元元,药品收入毛利润率为12.5%,毛利润为3652万元,合计毛利润为22100万元。全院职工为1243人,人均每月可创造毛利润为14817元。因此,63人次所创造的毛利润约为93万元。2)弥补医护人员可以创造的科研价值。为了更好地支持基地的发射项目,保证基地科研人员的健康,总医院往往派出医术精湛的骨干前往,而他们承担着繁重的医学领域科研项目,这些项目要经过选题定题、建立假说、科研设计、实验观察、数据处理、论文形成、成果应用等一系列的工作,在创造研究成果的同时,为总医院带来了一些科研经费,弥补医护人员的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等。基地外派的任务往往耽误科研项目不能申报,申报后不能如期结题,影响下一年度的经费下发,故而增加总医院的科研成本。根据总医院2012年~2014年科研项目经费的保守值测算,按照每月人均创造的科研增加值为1000元/年,此项需要弥补的科研价值约为6万元/年。
(3)后方技术支持和保障协调费用。此项支出指的是零星耗材的领用,主要包括听诊器、体温计等小件耗材。经库房统计,2012~2014年平均支出约为2000元。此项费用均已经在基地结算中报销,总医院没有承担此项成本。
(4)职业病防治。此项开支包括三项内容:救护车的配备、急救药品、个人防护用品(面具、面罩、保健药品等)。救护车的费用在派车费用中核算。经统计,急救药品约为5000元/次,个人防护用品为2000元/次,该项费用已经在基地结算中报销,总医院不承担此项支出。
(5)专项预研基金。根据型号试验队的医疗保障服务需求,建立专项预研基金,有针对性地开展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技术研究。由于经费紧张,2012~2014年没有此项开支。根据总医院2012~2014年科研项目经费的平均值以及职业病所需的调研费用均值测算,年支出为3万元。
四、关于基地医疗专项资金的使用建议
综上所述,基地医疗保障支出大于拨款总额。在这种情况下,总医院没有做到专款核算。由于条件有限,职业病防护和专项基金开展情况并不深入,现根据以上现状建议如下:
(1)控制后方协调费。在后方协调费用中,分摊的管理费用是可控性因素。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应尽量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以节约为本。各基层科室在面临基地任务的时候妥善安排好工作,减少由此带来的协调费用。
(2)增设职业病防护应急基金。目前,职业病的防护与治疗比较薄弱。应急基金主要为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事件提供资金支持。由于基地都处于偏远地区,人烟稀少,医疗设施不完备,一旦发生突发的事件,如推进剂中毒等必须及时送往当地的医疗机构,情况较为严重时对于病床、手术台、医护人员、药品耗材等的需求量会激增。而应急基金的设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危机。设立的方式可以视医疗保障服务费的规模大小而定,在此基础上提取一定比例。
(3)积极寻找资金来源,弥补专项预研基金。根据型号试验队的医疗保障服务需求,专项预研项目亟须开展。应该为医护人员在基地创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治研究条件,让医护人员深入一线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切合实际的职业病防治方法并加以创新,为以后在各基地推广打下基础。由于目前资金条件有限,建议成立职业病防护预研基金,同时寻找职业病相关机构,与之展开课题合作。
关键词 钢结构 工程造价 问题 策略
中图分类号: TU39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人工费
人工费的控制体现为施工队伍控制、价格控制和工资发放控制三个方面:
(一)项目部选择。施工队伍要优先使用内部队伍,保证内部队伍不息工。
(二)价格控制。内部施工队伍的岗位工资,按照企业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由企业在核定项目部的责任预算时计算到责任预算中去,效益工资由项目部在实现的责任利润中提取,没有责任利润的不发放效益工资。
2、控制机械费
(一)合理配置设备,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减少投入。
(二)采取招标采购、集中采购设备,降低设备采购成本。
(三)按照施工预算中的机械台班数量、机械台班定额中的人工费、燃料及动力消耗数量、经常修理费进行控制。
3、控制材料费
对材料费的控制,主要包括数量、价格和质量控制三个方面。材料数量控制包括材料总采购量控制、工程总发料数量控制和消耗数量控制。
(一)材料总采购量控制。项目部要根据材料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项目的材料计划总量。
(二)工程总发料数量控制。物资部门发放材料,要根据材料计划总量进行控制,发放时按照定额材料数量控制发放。超出定额部分必须说明理由,并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
(三)消耗数量控制。必须严格按照责任预算中的定额领取材料,同时要做好周转材料、报废物资的及时回收、入库。每月要进行一次清查盘点,保证盘点数量准确,查清材料在各个环节非正常减少的数量和责任。
(四)材料价格的控制,包括采购价格控制和价格波动风险控制,在采购价格控制方面,大宗材料采用招标采购、集中采购;零星用料采用选定优质服务供应商的方法。
4、施工工艺控制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保证每一道工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完毕,实现快速施工,降低施工成本。同时,要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科学配置人工、材料、设备等资源,提高劳动效率,加快工序循环,节省劳动时间。控制产品一次合格率,确保每道工序的施工一次性检验通过。返工造成的人力物力浪费是施工成本增加的重要部分,是造价控制的重点。
5、环境的控制
环境因素对钢结构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千变万化,现场的温度、空气的湿度、风向、酷暑、严寒、照明等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对施工环境的规定,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增加。
二、钢结构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1、建筑单位(业主)提出施工变更的要求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变更,而在专业性方面,建筑单位往往处于劣势,不利于施工过程中变更。如果因为业主单位改变使用要求变更设计,如增加房屋层数、变更层高、改变工程使用功能、提高专修标准等,业主单位应承担增加工程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责任。
2、忽略工程进度,导致工期延长,各种开销增加
因为在钢结构工程中,材料的成本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因为工期的延长导致材料的上涨,出现由于材料价格管理不完善造成的造价提高 。
3、设计方案不合理
一项设计自酝酿之初就要考虑如何使投入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如何对一定的投资计划提出合理的准确设计方案,也是工程造价控制问题。方案设计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是首位的,也是决定性的,这是在工程中非常重要的阶段。但是由于我国钢结构设计人员考虑不周,导致施工阶段出现大量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和造价的控制。
4、现场签证不严密
现场签证是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如果在施工阶段,监理对现场签证没有进行严格管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就有可能会出现重大问题。
三、钢结构工程的造价控制
为了充分发挥钢结构建筑技术经济上的综合优势,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关键。
1、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选材方面。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比较具体、直观的,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合理选择建筑材料,从而达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建筑钢结构在设计阶段材料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空间
2.结构体系方面
对于多层建筑,不同的结构体系和平、立面布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较明显。根有关资料测算分析,不同层数对土建工程造价的影响为10%~25%;不同层高对土建工程造价的影响为1.5%一12%。因此,在设计阶段只有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要求,确定合理的平、立面布置和结构体系,才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到经济适用。
3.设计制度方面
(一)提高设计人员的素质,重视设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培训。同时,把控制工程成本放到重要位置,强调技术与经济相结合,设计中注重设计价值,要做多方案比较。
(二)在设计中引进竞争机制,以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约投资为目的,进行设计招标,开展方案优化竞赛。
(三)不能只因注重技术性而忽视经济性,采用限额设计和设计出图前的成本审查制度。
三、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实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要提高建设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
1、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
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气,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3、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
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在工程建设中,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变配电所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在这些项目中,一方面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
4、深入现场
收集和掌握施工有关资料在工程施工过程,审价人员和费用控制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有时与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凋整控制目标,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结论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钢结构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高层建筑采用钢结构的综合经济效益将越来越显著。因此,我们要在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全方位、全过程严格把关,以充分发挥钢结构建筑技术经济上的综合优势。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 农民工资 拖欠 法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技术的大量引入,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兄弟离开故土进入城市进行工作。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工作人员的重要构成之一,其主要从事基础建设等相关行业,这是农村人员增加非农业收入的主要手段,对城市建设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由于农民工相关法律知识的淡薄,以及相关制度的缺陷,导致部分农民工辛苦工作一年却拿不到自己应得血汗钱,这不得不让我们深思。如何才能保障农民工兄弟拿到自己的应得工资,如何才能保证保农民工兄弟工作单位按时的发放工资,笔者从法律制度层面进行了研究。
一、我国农民工拖欠现状分析
所谓的欠薪是与劳动、工作相关联的概念,简而言之就是用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应有的工资。工资是指不论名称和计算方式,雇主对受雇者,将其已经完成的和将要完成的劳动或者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服务,以货币的形式结算,并由法律或者协议进行确认,通过书面凭据和口头雇佣合同等支付的报酬和收入。工资包括了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等。一旦工资被拖欠,就构成了“欠薪”行为,即劳动者已提供正常的劳动和服务的前提下,用工单位未按协议和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按时和足额的支付工资给劳动者的行为。
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各级相关部门为134.2万名劳动者追回了被拖欠工资和赔偿金额共24.9亿元,其中以农民工工资拖欠最严重,约占83%.我国政府近年来展开了清欠工资的专项工作,收到了很大成效,但是拖欠的形式依旧严峻,特别是每年年末时,相关的拖欠工资问题更是集中爆发。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分析
(一)部分用工企业缺乏诚信、违规经营经济的爆炸性发展使得法律制度和相关的监督体系相对不完善,部分用工企业在经营上存在着违规操作,并且缺乏诚信理念和社会责任。大部分的农民工朋友在进行务工时,相关的用工单位未和其签订雇佣合同,甚至一定程度自行忽视合同的签订,这是农民工朋友被拖欠工资的最主要原因。
由于农民工朋友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行业,该行业的违法分包现象普通,建设工程在招标时是由有相关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但是实际的利益和义务却是其他人承担,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现象较严重,这使得侵权的主体难以确认,很多案例无法有效维权。侵权补偿工作难以有效实施,部分用工单位缺乏有效的资本监管和工作预警制度,并且开发资金不足,在进行工程的承包后,进行“空手套白狼”,在工程结算时拖延不放,长期无法支付工程款。这使得农民工朋友即使有法院的判决书,也因为用工单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无法获得被拖欠的工资和相关的赔偿。
(二)政府部门的保护和干预的不力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扩大招商引资规模,给相关企业提供了大量的优惠条件,并且对相关企业的一些违规现象视而不见,采取较为宽松的方式处理,未进行有力的行政处罚。这种纵容往往使得用工企业的拖欠行为更为严重,最后导致农民工朋友的劳资问题集中爆发,使得问题更为复杂。相关的劳动监察机构往往受制于其他政府部门,在进行监察的力度和执行的工程中无法独立的实行,这使得监察机构形同虚设。
(三)农民工朋友的相关法律知识淡薄农民工朋友相对的文化素质偏低,对法律了解不多,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当遇到这些拖欠现象时,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没有借助法律来追讨工资的意识。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劳动合同。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依旧属于供大于求的状况,用工单位处于优势地位,为了达到自由使用劳动者和逃避相关责任等目的,用工单位总是不愿意进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另一方面,处于劣势农民工朋友在面对岗位竞争的压力下,即使有签订合同的要求也不敢提出,只能委曲求全,答应用人单位的一系列不合理条件。这些因素导致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合同订立率偏低。农民工务工的流动性较大,部分农民工为了寻求更高的工资,自身不愿意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以免被束缚,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
(四)追讨薪水的法律程序冗长出现欠薪的状况后解决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双方进行自我的协商,但是这种情况极少,就算出现了,也是农民工朋友做出极大牺牲才换到的;二是民间的调解组织介入,对双方进行调解,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如用工方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仲裁结果可由法院执行;四是申请法院判决。可以看出四种方法除了第一种外,其余都需法院来最终判决,在进行法院判决之前的工作都是需要时间和金钱的,而农民工朋友务工的原因就是补贴家用,这些时间和成本对农民工而言是不小的负担。很多的用工企业就是利用这点进行拖延,而农民工朋友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以群体上访和其他激烈手段来实行,这进而演变成暴力事件。
三、完善农民工工资拖欠法律保护措施研究
农民工工资拖欠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每年年末政府都会举行各部门的联合专项治理行动。但是更重要的是加强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保证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一)完善相关欠薪追讨的受理机制司法途径来解决欠薪纠纷时往往存在着程序复杂、维权时间漫长、成本较高的缺陷,我国的相关仲裁、调解、援助机制不够完善,无法有效的保障农民工朋友的权益。所以需加强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这包括调解、协商、仲裁等其他非诉讼且低成本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1.完善劳动仲裁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一旦产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在欠薪情况出现后,农民工朋友可以依据自己当时情况进行自主的选择救济的方式方法,但是实际情况是,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要先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功,就可以要求仲裁,继续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当对仲裁结果不服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意味着必须先通过仲裁才可以上诉法院,法院不受理未经仲裁程序的欠薪上诉。由于仲裁不是最终的手段,所以相关的调查显示,大部分欠薪还是需要上诉进行解决。仲裁裁决期限为2个月,在诉讼期间,一审期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时间跨度近一年,而且要比民事诉讼多出三分之一的费用,这对农民工朋友而言是极大的负担。
(1)废除劳动仲裁前置原则。用工单位为了给农民工讨薪更多的障碍,必然会坚持走完全部的程序,尽可能的拖延时间,这使得仲裁前置原则形如帮凶。取消仲裁前置制度,实行自由的选择,当事人在讨薪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降低费用和减少时间消耗。
(2)建立仲裁和审判协调机制。在现实的案例中,出现很多法院判决和仲裁结果不符现象,这一大原因是法官和仲裁员主观认识的不同,这些不同反应在时间和具体的工资上。这使得不少农民工对仲裁结果不满,希望法院给出更好的结果而进一步上升。所以,做好仲裁与法院的衔接工作就极为重要,在一些重大的讨薪案件中,仲裁机构可以邀请法院进行协助;对仲裁结果不满,坚持上诉法院的相关人员可以根据仲裁信息开始诉讼程序。
2.完善法律援助职能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相关法律援助机构对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的法律服务。农民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对其的讨薪帮助是极其重要的。这需要从以下来完善:一是降低法律援助的申请门槛,放宽对经济困难状况审核的范围,保证农民工朋友可以有效的利用这一机构;二是积极借助媒体的力量,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在进行案件调查时会遇到各种的阻力,甚至受到威胁。相关的媒体可以对法律援助进行跟踪报道,即可保证讨薪的顺利进行,又可以进行法律维权意识的宣传,还可以给用工单位强大的社会压力,一定程度上减少拖欠现象。
(二)完善讨薪的救济制度1.完善工资优先权所谓的工资优先权是指企业在破产或者清理的过程中,职工工资可以优先进行补偿。工资债权是优先于其他债权的,但是在现实的执行过程中,其与担保物权的顺序存在极大冲突。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在破产清偿债务时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便是职工的工资和相关的补助等。但是大部分建设工程企业的用工都是劳务公司派遣的,这本身就是建设工程企业用来建少工程成本的一个不正规手段,这使得工作人员的工资归属于劳务公司,而非建设工程公司,在建设公司破产清理时,工作人员的工资就无法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需将劳务公司的派遣人员计入优先受偿的范围内,劳务公司需与建设工程在合同中明确派遣人员享有工资优先权,在建设工程企业无力偿还时,劳务公司需进行连带的赔偿责任。
2.建立统一的欠薪保障基金欠薪保障基金是防范工资拖欠的基本方法之一,这是一种重要的欠薪保障制度。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欠薪保障制度,只有在地方进行了实施。但是由于地方相关的局限性,对欠薪保障基金的立法层次较低,其覆盖的范围有限,各地方的基金筹集、运作和支付的条件不一,这就需要构建一个全国性的统一体系,积极预防。
(三)完善欠薪追讨的惩处1.明确工作拖欠企业的相关刑事责任我国出台的刑事修正案中通过了“恶意欠薪罪”条文,这意味着拖欠工资将一定程度上涉及到刑法,需要严厉处罚。但是目前的情况而言,该罪名只是对用工单位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具体的执行工程,还需要进行立法的完善。
2.明确工资拖欠的行政责任部分政府机构在进行执法时存在一定的责任缺失,对相关企业的欠薪行为未及时有效的予以纠正,甚至一定程度纵容。这就需要加强欠薪治理的劳动执法力度,首先从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相关的规定,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对欠薪事件进行立案,及时调查,并迅速执行,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对相关欠薪企业进行行政治理,例如工商部门不予年审,建设部门对其建筑许可证进行封管,限制其不得参与政府招标等,综合所有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欠薪治理,积极有效地保障农民工朋友的薪资。
杜成林是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巴州医院”)成长起来的管理者。2002年底,他离开医院,通过公选就任自治州局局长。这段工作经历,为杜成林了解民生疾苦、社会矛盾的滋生演变规律提供了经验。当前医患矛盾某种程度是社会矛盾在特殊场合的激化,杜成林把握规律,营造巴州医院良好医患氛围,维护了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
2009年的最后一天,杜成林由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职位上调任至巴州医院担任院长。重返之时,环境已发生了许多变化。作为一家有着60年历史的大型地州级综合性医院,在医改新形势下如何又好又快、科学持续地发展是他思考的问题。
行业的前沿趋势如何?杜成林抓紧补课,先后利用出差的机会拜访了自治区医院、北京九家大医院和深圳的四家医院,虚心取经学习。以此为基础,经多方论证调研,结合区情、州情、院情以及过去十几年他在医院工作的体会,提出了医院十年发展战略目标。
杜成林认定医生护士是决定医院的核心,医疗技术水平、医德医风优劣决定着医院的层次,而办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终是为各族群众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为保证战略目标顺利实现,他带领相关人员运用SWOT认真分析医院历史、现状,全面客观评价医院优劣短长,明确医院的历史定位,充分借鉴上述兄弟医院的经验,反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紧扣内涵主线,制定出《巴州人民医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包括战略目标、人才发展、基础建设等六大部分。
杜成林成长于大漠深处的一个兵工厂,半军事化的成长环境成就了他雷厉风行的领导风格。科学的战略和强大执行力成就了医院管理的显著成绩。
五年来,医院服务门急诊增长30%,服务出院患者增长27.9%,手术增长23.2%,平均住院日下降1.9天,日均在院患者增长39.2%,住院药品收入比例由51.27%降至36.7%,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由2009年的70DDD降至2014年的39.47。人力成本总额由0.653亿元增至1.83亿元,人均年收入由3.8万元/年增至6.4万元/年;业务收入由2.9亿元增至6.4亿元。2014年6月,医院在第二轮地州(市)级等级医院评审中,以优良成绩首家通过评审。
以人为本改绩效
掌舵医院五年,医院各项业务指标强劲突破。这得益于杜成林的高瞻远瞩,更得益于其倡导的以人为本、精细化管理模式。
围绕人才为核心,杜成林上任后的“第一把火”为深化薪酬人事制度改革,明确打破大锅饭,“以事业、待遇、感情留人”的综合发展思路。“我们搞薪酬改革,就要向临床一线技术含量高、劳动强度大的医护人员和一线员工倾斜。”杜成林在医院办公会上反复强调。
人事制度的改革,这样拉开序幕:通过续聘、竞聘、组织选聘三种方式及严格的选聘程序,选聘46名专业上初露头角、管理上有潜质、人品上得公认的同志为中层干部。之后,采取了如下五方面举措。
――每年根据需要以岗选人,又有36人选拔担任科室领导,11人担任护士长,一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中、青年骨干担当重任,薄弱部门力量得到充实,人员组合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更趋合理。
――规范人员聘用程序,深化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依法自愿、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按照“依法依规、总量控制、分类计划、严格标准、规范进出”的选人用人原则,仅目前就聘用各类人员887人。
――完善岗位设置。规范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对重点专业的科技人才、临床医护人员及急诊、儿科、感染科等科室倾斜,正高、副高、中级职称结构已接近1:3:6。
――努力提高员工待遇。按照“确保略高最低工资,及时兑现职称工资,非专业发院龄工资,结合院情量力而行,逐年递发绩效阳光工资”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原则。2011年,取消了将包括聘用人员在内的每人拿出466元工资用于绩效二次分配的做法;2012年,按不同年限、岗位,对聘用人员兑现不同比例的绩效工资;2013年,按不同年限、岗位,对聘用人员兑现不同比例的阳光工资;2014年,对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产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待遇,绩效工资,阳光工资均按100%发放。
――完善绩效考核分配体系。确定了“以科室核算为基础,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以质量控制为依据,以系数分配为杠杆,以技术职务晋升为激励,以分段提成加权重”的收入分配模式。针对儿科、感染科、门诊治疗室、急诊医学科等公益性岗位在绩效工资分配模式上给予了特殊倾斜政策。根据全院各科室工作量及工作性质不同将值班费划分为四个档次对值班人员进行补助,节日值班补助增加1倍。为体现职工忠诚度,提高职工服务年限的绩效工资系数。
细化资产管理
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解决好人人能干事、愿干事、干成事的问题后,他又同步实施了第二举措―出台一系列科学的管理方法―尤其是经营理财方法,概括起来,就是积极倡导践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开源节流。他主持建立起了医院会审制度,建立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制度,严格规范经济活动。
逐步完善物价管理流程,优化病历审核登记、价格投诉登记等工作。指定专人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求所有重大资产采购项目严格按照申请可行性论证集体决策询价审批等程序执行,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和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
对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院内集体按招标采购规定采购,招标采购时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相关科室专家、招标办、审计及监督委员会的人员参加,通过集体决策最终选定质量最优、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好的供应商(或承建商),对所有经济活动实行相关各方逐层逐条逐项现场签字确认;结合实际,有计划地推行平衡计分卡、全成本核算;邀请第三方对医院近年来账务逐年进行外部审计,查找漏洞与不足,针对性改进等等。各项财务指标优良,在财政总拨款每年仅有2050万元,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投入高达4.3亿,年人力成本高达1.83亿元的情况下,医院尚有1.2亿以上的资金储备。
在此基础上,杜成林开始发展信息化稳固、提升改革成效。医院自2010年以来先后投入700多万元改建、新建(异地)信息机房,扩容虚拟化服务器,提高了信息系统整体的可靠性。投入1092万元上线(升级)新农合结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体检信息系统、医学影像系统(PACS)、HIS系统、LIS系统、“银医一卡通”系统、合理用药系统、领导决策支持系统、院感管理系统、OA系统、麻醉重症管理系统、心电网络系统等,尤其是HIS、PACS系统的上线及LIS和电子病历系统的升级,使巴州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由以前的0级提升为3+级。
借等级评审提升质量
等级医院评审是对医院综合实力的全面考量,也是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实现医院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
自2010年11月启动创建工作以来,杜成林倡导摒弃为创建而创建的思想和做法,始终坚持将评审标准贯穿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之中,牢牢把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的指导方针,按照PDCA循环等科学管理方法,持续改进、全面落实、密集召开会议将质量理念渗透至全院全体员工;选派人员到疆内外进行专项培训、参观学习,先后邀请上级评审专家来院专题培训、对口指导;组织全院应知应会考试、专项考试考核;梳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分阶段进行院内模拟自评3次,邀请自治区专家组咨询2次。2014年6月29日,医院一次性通过自治区卫生厅等级医院正式评审,被肯定工作亮点18个方面,好的做法141项,获得了一致高度的评价。通过近四年创建,医院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社会美誉度进一步提高。
在等级医院创建过程中,为了使“以患者为中心”的宗旨落到实处,在他的主持下,医院修订完善了包括一系列涉及医疗质量、安全保障、服务水准、执业要求等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操作流程60余项;对临床、医技人员、手术医师实施分级授权管理,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活动,杜绝超范围手术及跨专业实施手术,及时检查协调,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开展各类主题的品管活动,全员参与,不断改进患者安全各项措施。
做为首批自治区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目前医院责任到人护理模式的科室有20个,实行责任组包干工作模式的科室有5个。通过实施护理服务品牌科室申报,新开展护理服务亮点73项;2013年在第三届全疆医护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医院还建立了南疆首个PICC专科护士门诊,急诊科为自治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2014年更被批准为自治区临床护理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单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也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等级评审中系列活动的开展,临床不合理用药有效遏制,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的良好风气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已健全完善。
杜成林告诉《中国医院院长》:“在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的历程中,我们对如何建设、发展公立医院有了更深的认识,并确定只要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秉持公益性宗旨不动摇,就能真正做到以患者为中心;始终抓住医疗质量优质服务这个核心,走内涵发展之路,就能具备持之以恒的竞争实力;始终注重维护好发展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上下凝聚团结一心,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始终遵循科学发展,认真抓好经营绩效和精细化管理,就能保证医院运行规范高效;始终关注并持续改进群众的就医感受,优化服务流程,就能赢得社会的理解和群众的信赖。
固本强学科
巴州医院是巴州地区唯一的三级甲等医院,虽然医院的医疗质量、医疗设备、人才实力在本地区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如何才能形成更显著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学科,推动医院走上内涵发展之路,杜成林深知答案就在学科建设、人力资源总体水平的提升上,“名医带名科,名科促名院”战略,是他带领医院取得长足进步的关键。
巴州医院在全疆率先启动“五五十”导师制人才培养计划,成立院内外导师、内培生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疆内外5名知名专家担任院外导师,确定5名院外导生,10名院内导师,10名内培生,推行“一帮一”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将人才培养纳入学科建设规划。在他的主持下,医院制定了《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按照“综合为本、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发展目标,筛选确定了院内脊柱手足外科、普外科等5个重点科室,妇科、麻醉科等5个重点扶持科室,关节创伤外科、内分泌等5个潜力科室,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2014年,阿依都・阿不都热依木、王红燕等5位同志被授予自治州第一批优秀专家,心血管内科、妇科、儿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临床护理6个专业被确定为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医、名科战略初见成效。
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也成效显著。2010-2014年,全院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56篇,其中:SCI论文3篇,中华级2篇,国家级256篇;取得州级以上科研成果49项,其中自治区级3项,有些项目不仅填补了巴州空白,在自治区也处于先进或领先水平。2010年,医院被认定为自治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目前已承担5期培训任务,成为疆内示范品牌。2013年2月,医院正式成为全疆第一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五年内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81个(其中国家级25期,自治区级108期,自治州级248期),继续教育活动的参加率达到90%以上,承办继续教育项目的学科覆盖率达到93.75%,在巴州各县、市区域覆盖面达到90%以上,每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完成率达到100%。
医患鱼水情
杜成林经常对医院的干部职工说:“患者是因病痛来医院的,服务不好对患者是雪上加霜。”一次医院收治了一名白血病女孩,当得知女孩家境贫困,无力支付高昂的治疗费后,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说:“谁都有儿女,谁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想办法帮帮这个孩子”,当即带头捐款并动员职工募捐。这样的事例有很多,他还积极争取民政白内障复明项目、肝包虫治疗免费项目等。五年间,受益者千余人,医院配套垫付资金近百万元。
着眼改善服务实务,在医院床位十分紧张、现实空间有限的情况下,杜成林多次深入科室调研,统筹协调,压缩办公用房,先后为妇科、儿科、中医科、介入科、不孕不育科、心电图室调整了房间,使布局更科学,在拆除旧门诊医疗建设面积减少4800平方米的情况下,床位却净增160张。
针对住院病历出科时间较长,县市患者结算、复印病历不方便的问题,责成医务部、财务科、经管办、病案信息科等职能部门调研,制定了《住院病人预约出院有关问题的规定》及《出院病历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实现了外地患者出院当日结清账目,深受群众欢迎。医院除增设便民服务门诊、提供系列便民服务外,还将陪送陪检中心、送药组整合为护理外勤组,全年陪检患者15 705人,送药42 875次,预约检查单42 335张。
巴州首府库尔勒市地处南北疆交通要道,巴州全境48万平方公里,境内众多事关国计民生的资源及相应的大型企业,有部队、兵团等众多驻州单位,加之人口流动规模和速率持续攀升,地域大、民族多,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概率极大。
强烈的责任感促使杜成林通过持续4年实践探索,从基础设施建设、急救体系建设、应急评价指标建设、物资装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全方位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大处置原则、十一项处置策略及十二个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
摘要:本文针对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费用的归集及成本的分配以及成本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等内容,探讨园林施工企业成本核算问题。随着园林事业的蓬勃发展,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日益增多但是我国园林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方面,存在着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造成成本支出大,效益低下的不良局面。
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而确定的承担工程成本的工程项目。
1.1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成本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要与施工图预算相适应,不能划分得过粗或过细既要便于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又要考虑适当减少成本核算的工作量。有的园林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不起来,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脱节。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划分的过粗,把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大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反映独立施工的工程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增加核算工作量,又难以做到成本准确。
1.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园林绿化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这是因为按单位工程确定实际成本,便于与园林工程施工图预算成本相比较,以检查园林工程预算的执行情况。对大型园林工程(如主题公园施工)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这样可以减少间接费用分摊,减少核算工作量。
(4)一个单位园林工程会由几家施工企业共同施工时,各个园林施工企业应都以此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各自核算本企业完成部分的成本。
(5)喷泉、大树移植等若干较小的单位工程,可以将竣工时间相近,属于同一园林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计算对象。这样也可以减少间接费用分摊,减少核算工作量。
1.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
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2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
为了按照用途归集各项费用,划清有关费用的界限,正确计算工程成本,应设置“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间接费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等科目。
2.1“工程施工”科目
其中“工程施工”科目,应设置二级科目,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该科目贷方记录已完工程成本。材料费应按使用的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如:土方、苗木费、水费等。
2.2“机械作业”科目
“机械作业”科目运用应注意该科目是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应按承包工程和机械类别设置二级科目;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支出”和“专项工程支出”等科目的费用。
2.3“辅助生产”科目
“辅助生产”科目运用应注意该科目是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产品生产、机械作业、专项工程等生产材料物资、提供劳务(如设备维修、构件现场制作、固定资产清理、风水电供应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该科目贷方记录:分配计入“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和“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的费用或成本。
2.4“间接费用”科目
“间接费用”科目运用应注意该科目是核算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现场性费用支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核算人员往往把握不住这点,比如,工资分配时,把所有的工资都计入本科目。
3费用核算与分配工程成本核算
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有关资料,通过“工程施工”科目进行汇总,然后再直接或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算出各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
3.1人工费的核算
工程成本的人工费,是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从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绿化工人以及在施工现场直接为现场直接的工程制作构件和运料、配料等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奖金、劳动保护费等。人工费的具体构成项目应该与各地区绿化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费的口径保持一致。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冬煤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假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结婚丧、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的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劳动工资部门每月向财务部门提供“单位工程用工汇总表”,财务部门据以编制“工资分配表”,按受益对象计入成本和费用。采用计件工资制度的,费用一般能分清为哪个工程项目所发生的;采用计时工资制度的,计入成本的工资应按照当月工资总额和工人总的出勤工日计算的日平均工资及各工程当月实际用工数计算分配;工资附加费可以采取比例分配法;劳动保护费的分配方法同工资是相同的。
3.2材料费的核算
一般可根据绿化工程施工预、决算中计入直接费的项目来确定。施工企业的材料除了主要用于工程施工外,还用于临时设施、福利设施等非生产性耗用。因此核算时应根据发出材料的用途,划分工程耗用与其他耗用的界限,只有直接用于工程所耗用的材料才能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所耗用的材料、及各种施工机械所耗用的材料,应先分别通过“间接费用”、“机械作业”等科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分配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发生的应记入工程成本的材料费,借记“工程施工”帐户,贷记“库存材料”、“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摊销”等帐户。
3.2.1材料费内容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
(2)销售部门手续费
(3)包装费
(4)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中损耗等
(5)采购及保管费
3.2.2材料费的归集和分配的方法
(1)凡领用时能够点清数量、分清用料对象的,应在领料单上注明成本核算对象的名称,财会部门据以直接汇总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费”项目;
(2)领用时虽然能点清数量,但属于集中配料或统一下料的,则应在领料单上注明“集中配料”,月末由材料部门根据配料情况,结合材料耗用定额编制“集中配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3)既不易点清数量、又难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材料,可采用实地盘存制计算本月实际消耗量,然后根据核算对象的实物量及材料耗用定额编制“大堆材料耗用计算单”,据以分配计入各受益对象。
(4)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应按实际领用数量和规定的摊销方法编制相应的摊销计算单,以确定各成本核算对象应摊销费用数额。
3.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定列入定额的完成园林工程所需消耗的施工的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
机械费用一般包括第一类费用:机械折旧费、大修理费、维修费、材料费及擦拭材料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机械进出场费等;第二类费用:机上工人的人工费、动力和燃料费;以及公路养路费、牌照税及保险费等。其分配方法如下:
3.3.1台班分配法
即按各成本核算对象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它适用于单机核算情形。
3.3.2预算分配法
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
3.3.3作业量分配法
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诸如,以吨公里计算汽车费用。
3.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其一般都可分清受益对象,发生时直接计入成本。内容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二次搬运费;
(4)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和实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5)检测实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
(6)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3.5间接费用的核算
间接费是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和进行经营管理以及间接为园林工程生产服务的各项费用。
3.5.1施工管理费
施工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了组织与管理园林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项管理费用,以及为企业职工服务等所支出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的费用总和。
3.5.2其他间接费
其他间接费是指超过施工管理费所包括内容以外的其他费用,一般包括:
(1)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园林工程施工所必须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2)劳动保险基金指国有施工企业由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的离退休职工的费用和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工资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3.5.3间接成本
从性质来看,类同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发生的间接成本,通过“工程施工——间接成本”明细帐户进行核算,期末,将汇集的间接成本,按照直接成本的比例、预算间接成本的比例等进行具体的分配。所选用的各项分配标准应该与编制工程预算时的取费标准一致,也就是,在工程造价预算中,如果间接成本的取费是按照直接成本的比例确定的,分配间接成本时,应以直接成本为标准分配间接成本。如果在工程造价预算中,间接成本的取费是按照人工成本的比例确定的,分配间接成本时,应以人工成本为标准分配间接成本。
4成本核算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依次为: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本月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注意问题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实际成本;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结转期间费用。
5工程成本的计算与结转
已完工程成本的计算与结转,应根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来决定。实行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平时应按期将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成本,登记到“工程成本卡”中的生产成本加总,该加总数就是该工程的完工实际成本。实行按月或按季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月末应汇总“工程成本卡”汇集的工程成本,并对该工程进行盘点,确定“已完工程”与“末完施工”的数量,然后采用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并按已完工程的预算价格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补偿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并结转实际的盈利。本期已完施工实际成本的计算步骤和方法如下:
5.1汇总本期施工的生产成本
根据各成本计算对象的“工程成本卡”汇总本月施工所发生的生产成本。为了防止记帐与汇总时发生差错,各成本核算对象汇总的本月生产应与“工程成本明细帐”中的汇总生产成本数相核对,然后再与“工程施工”总帐本月发生数相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5.2未完施工成本的计算
未完工施工成本是指已经进行施工,但尚未完成预算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内容的分部工程所发生的支出。已完工程实际成本的计算,必须首先计算未完施工的实际施工,这是因为本月某成本计算对象施工发生的生产成本,既包括已完施工工程发生的耗用,也包括未完施工所发生的耗用,只有从本月的生产成本中扣除未完施工成本,加上月未完工程的生产成本,才能计算出本月已完工程的实际成本。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的各个分部工程组成内容不同,因而不像一般工业企业的成本计算,即将生产成本总额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约当量之间平均分配,确定在产品实际成本。园林施工企业未完施工成本只能先折合为完工产品数量,套用预算单价计算其预算成本,并以计算的未完施工预算成本代替其实际成本,从生产成本总额中减去未完施工的成本。
6成本核算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6.1成本的均衡性问题施工的过程
成本的均衡性问题施工的过程分三个阶段,人、材、物的投入也有其不同,每个阶段的成本核算也都有其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注意这些。
筹建期存在的问题施工项目在筹建期间是一般是没有产值的,费用除计入固定资产及福利费以外,其余一般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工程开工后分期摊入成本。也就是说,成本费用在当期不体现,这样可以避免工程项目在筹建期就出现人为亏损的现象。论文之正常施工期存在的问题北方冬季不能施工,但也要有费用发生,发生的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属于未完工程性质的,应计入相应科目核算,如果来年开工后,有可靠的价款收入,则当期发生的费用不予结转,待开工后一次或分期结转,否则直接计入当期成本。
收尾阶段存在的问题正常施工期应对收尾的费用予以充分估计,通过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这样可以防止工程先盈后亏,也能保证工程尾工阶段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6.2分包工程核算问题分包工程分两种形式
一种是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另一种是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作为自行完成工程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自然与自营工程相同;不作为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分包工程在核算上与自营工程没有本质性的差别,只不过它讲的是总体成本,属于临建部分的需要摊销,属于主体部分的要与自营工程同步进行,体现出分包工程利润。在实际工作中,分包工程的核算往往是以款项的支付为依据,而不是采取应收应付制,造成成本不均衡,而且分包工程的利润体现在自营工程之中,无法直观反映二者各自的经营成果,与整个核算体系相分离。
6.3预算与会计的不同
成本口径差异问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特殊方式主要是通过预算成本来衡量实际成本的节约和超支,但目前二者的口径有许多不同。
预算上的施工管理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如会计上的管理费用,期末转至当期损益。该项费用只与时间相关。
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与会计核算内容的不同预算上的其他间接费项目中的劳动保险费与会计核算中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相对应;其他间接费用项目中的临时设施费与会计核算有所不同,会计上通过“临时设施”科目归集临时设施费用,并通过“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科目摊销。
因为预算与会计是两个不同体系,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总是存在的一些差异。预算上没有的项目,实际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7园林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现存问题及解决
园林施工企业实行项目法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效益,是加强施工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但在项目法施工管理的运行过程中,忽视施工成本核算,管理粗放,项目管理人员只蛮干,不会算,绝大部分搞“秋后算帐”等各种行为仍时有发生,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通过在实习公司的实习就如何加强工程项目部的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以下结合本公司实际谈点粗浅的看法:
7.1加强工程项目部对施工成本核算意识观念的转变
改变现行项目成本核算员的管理体制由于一些园林施工企业的施工项目仍然没有从计划经济思想观念意识上彻底地转变,不仅削弱了各自职责的协调发挥,也阻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经营核算部门作为一个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的职能部门,深刻认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离开了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一套完整的成本管理系统动作,将直接制约、影响或迟滞着项目施工管理。项目所有的成本核算员应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成本核算员进行施工成本核算时,必须具有独立性。因此改革现行成本核算员管理体制,实行对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由公司对各工程项目核算员实行统一委派,集中管理,不定期轮岗,定期或不定期学习、交流、考核,激励竞争上岗。使工程项目核算员切身利益与工程项目分离,才能建立健康有序的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变被动为自觉地走向向科学管理要效益的发展轨道。
7.2加强施工成本核算监督力度,增强成本核算员的责任感
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自觉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与核算管理制度》,并保持自律,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干扰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使成本核算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公司职能部门应积极监督、引导和各工程项目负责人积极协调配合,使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员实行施工成本核算时确实发挥实效作用,对工程项目施工生产中发生与施工成本相关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时收积整理并办理签证手续定期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审核,以便及时准确地控制施工成本井掌握工程施工进度情况,也给工程竣工结算防止不必要的损失提供有利的保障。公司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成本核算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保障,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做出成绩的成本核算员,公开进行表彰,鼓励和保护,对那些不如实上报或工作敷衍了事、弄虚做假的成本核算员进行严格查处,坚决取消上岗资格。
7.3加强成本核算员自身素质建设
首先,对全面提高成本核算员的技术业务素质,有些成本核算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业务不熟悉,无法保障成本核算员的质量和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要提高成本核算员的道德素质,部分成本核算员缺乏职业道德知识和敬业精神,在业务上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得过且过,还有的迫于压力、干扰,明知违反规章制度,却依旧照错不误,强词夺理,从而形成一种杂乱无章的混乱局面,给业务顺利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公司要加强这方面的力度,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强对成本核算员的业务知识能力的强化学习、培训和道德素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水平,自觉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7.4控制项目施工成本的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工程要干好,企业要增效。项目部在抓好项目管理时,要始终围绕“降低施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认真分析影响施工成本的主要因素,强调项目在抓质量、抓进度的同时,必须抓好效益,对工程中的人、机、材费用实行“预测预控分析对比”的方法进行管理和控制,使项目施工成本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为调动工程项目部降耗增效的积极主动性,使他们安心组织生产,公司应制定相应措施,消除后顾之忧。
7.5明确岗位责任,规范成本核算
成本核算是全员的,不只是哪一、二个人的事,所以要按照范围明确责任人,将会计数值同经济责任、会计控制同业绩考评相结合使每位管理人员都必须从大局出发,通过分析比较反映实际核算成果的有关会计数值,人而来调节和控制自身的施工活动。
要想使工程提高经济效益,园林施工企业要坚持抓好先算后干,只有算得清楚,才能达到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开支,只有算得清楚,才能达到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开支,才能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所以,每当一项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要求预算员编制施工预算、工料分析,会同施工员、质检员、工长、会计、材料员、保管员共同研究商讨降低工程成本的控制计划,并将责任成本目标分解到每个人,明确项目部各组成人员成本核算和管理具体范围和内容,以确保成本核算得及时、完整和真实。
具体操作方法:每项工程任务到手,在设计交完底图纸会审后,项目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工长,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要求,共同编制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工期,使各级控制点正点到达,这样可以选择最佳施工方法,合理安排劳力,避免出现有事没人做、缺乏劳动力现象,或有人没事做的窝工现象,从而保证工期按期或提前完工。工程能提前完工,本身就减少了工程中一系列的施工管理费用。预算员完成整个工程施工预算和工料分析的基础上,再按详细的施工作业计划(或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并下达定额任务单,经项目负责人核实签字交会计、保管员、材料中、工长各一份,定额任务单必须明确完成该工程量所需定额工日、应耗材料规格种类及数量。材料员根据工料分析表、材料汇总单和定额任务单有计划地采购,保证工地用料需要,大批量的材料采购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会计、预算员、材料员共同把关,共同签订合同,坚持出厂价采购,并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送货,尽量减少库存,避免资金积压。材料进库存时,要由材料员、保管员、工长、质检员共同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办理入库存手续,材料的领用由工长同意后,使用人员方可凭出库存单签字领用,保管员应严格按任务单限额领料。如出现材料需用量大于任务单用量时,要经项目负责人、预算员、工长查明原因后,补单并审批后方可发放,每月终了或部分项工程结束,保管员要将材料消耗表与任务单一并交财务,如出现出库数大于任务单定额数,由保管员负责赔偿,严惩的调离或开除。对于任务单下达的定额工日,由工长或班排长按工程量下达到个人,并且施工现场谁施工谁清理,保持文明整洁,浪费的要处罚。任务完成后,需质检员、工长在任务单上签字后,班组长方可记工到人,月底班组长将所记工分边同任务单一并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中心的财会人员在收到每月耗用工、料的原始材料后,要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检查用工、用料是否合理,提出能反映盈亏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方法的成本效益报告,报给项目负责人,为领导提供施工管理决策依据。
8园林施工企业会计工作的自身特点
作为一名在园林施工企业的会计人员,主要的工作是园林施工工程的成本核算,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注定在园林施工企业做会计肯定与在普通工业企业做会计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对会计本身的要求也应该有所不同,通过毕业实习工作,我体会到,只有做到以下具体工作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园林施工企业的会计,才可以优秀完成园林工程的成本核算工作。
8.1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
园林绿化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虽施工程序大体相同,但具体内容仍存在一些差别。作为成本核算人员,应在充分了解施工设计图纸的基础上,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第一手资料,从前期的换土、移植、地形处理,到整地、挖坑、栽种及后期养护等各项工序,均应详细了解。
对于施工中的一些较复杂环节,需特别加以注意。如绿化工程中常需一些地形处理,因绿化工程的地形处理多模拟自然地势,形状不规则,且微地形处理较多,因此用土量计算较复杂,机械使用多于其他工程中的地形处理,而这些工序所需费用均应在成本核算中有所体现。再有,近几年兴起的模纹栽植及大面积草坪铺种的绿化模式,其苗木、草皮用量大,核算人员应深入施工一线,准确掌握苗木、草皮用量,方可做好绿化工程成本核算。
8.2掌握市场行情,控制工程造价
苗木是绿化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工程造价的高低。苗木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大,成本核算人员应通过多种渠道,充分了解各类苗木的产销地市场价格,了解哪些苗木在哪些地区是优势品种等情况。另外,同种苗木因规格不同,栽种时期不同,价格也会有较大差别,需特别注意。
8.3套用定额时,需注意的3个问题
(1)要正确使用相关定额,认真进行成本核算。一些地方性园林绿化工程定额只包含绿化项目,其他如土方倒运、地形处理、破除原有路面或垫层等项目,应参照相关的市政工程定额及机械台班使用定额;还有一些工作,如后期养护、施肥、打药等定额中未包含的项目,可依当地实际情况计算,或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论文关键词]合同;强制性规定;无效;计价
案件:2007年8月28日,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集团”)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由B集团承建A公司开发的某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工期为2007年8月31日至2008年7月6日,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处罚,合同总价暂定为28762070元,采用固定价格确定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包括除钢材外的材料及人工涨价费用,钢材价格按B集团施工进度钢材实际使用量和规格及使用时段内的《青海省造价信息》西宁地区信息价平均值计算;B集团按形象进度上报形象进度表,A公司按形象进度支付形象进度款,尾款按结算价扣除5%保修金后,24个月内每8个月支付5%,及其他合同先关事宜。
2007年9月7日,B集团开始施工。2008年7月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对已完工的所有单体工程±0.00以下的基础工程的结算按原合同执行,对±0.00以上工程的施工及结算进行部分调整;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7天内,A公司将原合同规定的基础工程进度款的余款555万元一次性支付给B集团,B集团在付款之日起5日内恢复施工,从付款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在A公司按约定支付全部主体封顶工程进度款且及时组织主体验收的前提下,B集团承诺在封顶后2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总工期不超过120个日历天;工程竣工决算中关于人工工资在严格执行原合同计费标准的基础上,在决算外A公司给予B集团全部工程人工工资补助合计人民币40万元,分两次付清;补充协议签订后,除A公司原因外,如B集团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恶意停工,在恶意停工期间A公司将追究B集团每天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罚款等相关事宜。
《补充协议》签订后,B集团继续施工。自恢复施工之日起至2009年6月底,双方就工程施工、材料人工费变更、设计图纸明确、工期延误等问题进行多次洽谈并形成相关书面文件。2009年7月3日,因工期、工程款支付产生矛盾,双方协商B集团撤出工地事宜。8月2日,B集团撤出工地,该工程由A公司交由第三方继续施工。
2009年10月9日,A公司以B集团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利完工、工程工期严重滞后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集团支付违约金5770556.86元。B集团辩称《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A公司主张的违约金不应得到法庭支持,并提出反诉要求A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7086472.38元。庭审过程中,B集团提出鉴定申请,请求人民法院鉴定B集团在涉案工程中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历经两年多达10余次听证后,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书》。2010年11月22日,该工程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一、争议焦点: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书》是否有效
合议庭要求原B集团双方出具工程招投标相关文件,双方仅仅提供了一份《中标通知书》以及两份内容、时间均不一致的《投标报价书》,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任何文件证明本案涉案工程依法开展了招投标程序。
首先,从《中标通知书》来看,问题有三:其一,该通知书开宗明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我单位确定你公司为中标单位”,然而从本案审理过程中,A公司从未向法庭出具任何书面材料证明评标委员会的存在,甚至于没有任何口头说明,由此很难证明“评标委员会”的实际存在。其二,该通知书的中标工期原文为“2007年8月31日-2007年7月6日”,完工日期却在开工日期之前。其三,招标人与招标备案机构系同一组织,不符合招标人独立性的法律规定。
其次,就两份《投标报价书》而言,时间、内容、数额均不一致,B集团当庭陈述该两份报价书均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双方磋商过程中并未起到任何作用,合同及补充协议也并非依据该报价书作出,故该两份投标报价书不应作为认定本案涉案工程召开过招投标程序的依据。此外,两份报价书的存在,说明工程未开展过招投标程序,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无论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投标人只能投一次标,投标报价书递交后就起到应有的法律约束力;否则,一个投标人事后更改标书,难免有损于其他竞标人的公平竞标权。换言之,在两份标书确实存在的情况下,即使的确召开了招投标程序,也是废标。
再次,对于涉案工程究竟是否召开了招投标程序,最有说服力的还是招标备案机构的备案材料。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无论B集团、A公司还是合议庭法官,均亲身前往备案机构调取备案材料,但均一无所获。庭审过程中,A公司向法庭出具了该备案机构的书面证明,其意概为因搬迁导致资料遗失,但招标活动确已开展。对此笔者认为:其一,如前所述,根据《中标通知书》,该备案机构本身即为机构,该备案机构本身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其出具的证明有摆脱责任之嫌,故该证明不具备证据效力;其二,该备案机构为A公司招标人,与A公司存在利益关系,该证明又系A公司提供,故其证据效力同样薄弱;其三,根据B集团实地调取材料时,发现同一时期的其他工程招标备案材料完好无损的备案存放,何以本案涉案工程招标材料遗失,备案机构理由显然不能令人信服。由此可见,涉案工程根本未开展招投标工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B集团是否应当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姑且不论合同及补充协议是否有效,两份协议中均未约定违约条款。根据A公司当庭陈述,其主张违约金的依据是补充协议第十条之约定,即“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除甲方原因外如乙方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造成恶意停工,在恶意停工期间甲方将追究乙方每天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的罚款。”根据该条内容可见,双方做出该约定的初衷和出发点是为了防止B集团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恶意停工”而制定的惩罚性条款,对此笔者认为:
该条针对的是因B集团“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恶意停工”而进行的罚款,而非A公司所谓的因“逾期完工”产生的违约金。所谓的“不正当手段”是指不符合通常意义上合法性及合理性的手段;所谓“恶意停工”是指基于不良居心与用意而中途停止施工;而“逾期完工”则是指超过约定期限完成工程任务。从本案审理过程中查明的基本事实来看,A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指向B集团未在约定期限内完工施工任务,而根本不能证明B集团实施了无法被通常法律规定或道德底线所接受的行为造成施工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况且,本案的其他证据足以说明逾期完工的主要原因是A公司逾期付款。因此,A公司依据该条约定主张逾期违约金,于法无据。
三、法律分析:已完工程总价款应如何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但该条适用以“承包人请求”为前提,本案在B集团未明确提出主张的情况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结算。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适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只能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实务操作中普遍采取的方式是以工程定额或政府公布的市场信息为标准,通过鉴定确定建设工程价值,即据实结算。正因如此,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进行鉴定,以确定实际工程款数额,鉴定意见应当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最终人民法院也确实依据鉴定意见作出判决。
论文关键词:加班加点概念,延长工作时间,争议和纠纷,工资支付标准
因加班加点工资引发的纠纷历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主要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强化了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报酬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申请仲裁的时效,而且专门明确了劳动报酬的特别时效,这些法律法规的影响已经逐渐呈现,不少地方有关此类的劳动争议案件相继出现了增长态势,这其中的原因非常复杂,既有少数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又有执行国家政策和制度的理解问题。问题的根本在于对加班加点概念的全面理解,在于对加班加点的确切认定以及对加班加点工资的科学计算。要妥善处理好此类劳动争议和纠纷,就有必要对加班加点工资的有关问题进行剖析。
一、统一和梳理加班及加班工资的概念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加班有“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班加点”等不同的称法。各种法规因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原因,对加班和加班工资均没有全面清晰的定义和界定,因此有必要对这两者的概念进行统一和梳理。
1、明确加班的概念。加班是相对于正常工作时间而言的。加班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加班含义是指延长工作时间,确指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定正常界限延伸至休息时间范围内,即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应当休息的时间内工作。延长工作时间有两种形式:一是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公休假日)进行工作;二是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即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狭义的加班是指作为延长工作时间之一的加班。
2、明确加班工资的概念。相对应加班是正常的工作时间而言,加班工资则是相对于正常工资。加班工资属于工资范畴。国际劳工组织《1949保护工资条约》对工资定义为:工资是指不论名称或计算方式如何,由一位雇主对一位受雇者,为其已完成或将要完成的工作或已提供或将要提供的服务,以货币结算并由共同协议或国家法律或条例予以确定,而凭书面或口头雇佣合同支付的报酬或收入。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综上所述,加班可以界定为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或依法安排调休的延长工作时间。因加班所需要支付的劳动报酬统称为加班工资。
二、准确把握工时制度和制度工作时间
加班首先表现为延长工作时间,这涉及需要确认正常的工作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即劳动者应当工作的正常时间是多少。劳动者应当工作的正常时间与工时制度有关。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制度两大类,特殊工时制度以可分为两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指出的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需应按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办理审批手续。
1、标准工时制度。我国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和1995年5月1日实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46号)作出了不同的规定。目前的标准工时制按后者规定执行。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40小时),超过部分不作为延长工作时间,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要注意三点:一是需经审批同意;二是采用何种工作方式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三是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
3、不定时工时制。也称不定时工作制。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另外,还一种特殊工时制度,即缩短工时制,主要是指从事特别艰苦、繁重、有毒有过度紧张的劳动者以及在哺乳期的女员工。它是规定劳动者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或每周工作天数少于标准工作天数的工作时间制度。
4、制度工作日和计薪日。目前,企业单位一般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下制度工作日和计薪日的认定,而实行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则需要依法变通予以适用,但依然以标准工时制度下制度工作日和计薪日为基准予以调整。
工作小时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同时,根据《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应当分为全体公民节假日和部分公民节假日。自2008年1月1日以后,全体公民节假日为: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1天(5月1日),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部分公民的节假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28岁以下青年放假半天,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节日按少数民族规定执行。全体公民的节假日和部分公民的节假日在工资待遇支付方面是存在差异的。凡属全体公民的假日,如适逢星期六或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凡属部分公民的假日,如适逢星期六或星期日,则不补假,如未假而正常工作,不按加班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的确认
1、明晰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区分。劳动者的时间可分为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两大类。工作时间包括:作业时间,准备工作时间,结束工作时间,法定的非劳动消耗时间(如劳动者自然需要中断的时间、工艺需要中断的时间、停工待活时间、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等),依据法规或单位安排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时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应该享有工资报酬,加班的应该享受相应的加班待遇。休息时间包括:间歇时间(指在每个工作日内给职工休息吃饭的时间),每日的休息时间(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休假(劳动者保留职务享有工资的休息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周休息日、依据有关规定的年度带薪休假等)。
2、明确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的认定。确认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以考勤卡的记录作为确认条件,但在实践中电子考勤卡或打卡考勤往往没有劳动者的签名,存在作假和伪造的可能,产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一般不予以确认。为此建议用人单位建立书面考勤记录或电子考勤记录劳动者确认制度,以作为确认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据材料之一,但不能简单按照考勤卡记载的时间内计算劳动者的加班时间。一方面,对用人单位来说考勤卡容易被修改,很容易掩盖劳动者加班的事实;另一方面,对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的时间并不能等同于工作时间。
3、不同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认定。①标准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认定;②综合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认定。在综合工时制度下,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加班;③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加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根据岗位的性质决定的,一般情况下,不应支付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如果是因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日和休假日的休息权,却没有相应调整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应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给予补偿。
四、做好加班的补偿和加班工资的计算
1、关于加班的补偿。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加班规定了补休和支付加班工资的两种补偿制度。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采取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两种方式选其一的作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时间加班的,只能采取支付加班工资的补偿形式而不能以补休进行代替。
2、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劳动法》等法规明确规定,在标准工时制度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制度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周休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下,计算周期结束时按照制度工作日计算超过规定时间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关于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在实践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常常引发争议,这也是导致因加班工资而产生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明确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但基本工资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有多大,相关意见不明确,在实际执行中,工资的某些项目诸如绩效奖、安全奖、达标奖等是否应纳入基本工资范畴则存在较大的争议,即便是劳资双方对基本工资进行了约定,根据法定高于约定的法制基本原则,也要统筹考虑基本工资的核算。鉴于国家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比较原则,在实践中各地又有各地的规定,所以,我认为基本的判断原则是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即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按月固定发放的工资标准确定。
综上所述,要稳妥处理好因加班和加班工资产生的劳资纠纷,就一定要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概念,把握要领,细致做好加班认定和时间确认,同时,多方结合案例,积累经验,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做好相关工作,就能够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促进劳动用工的和谐,维护社会的基本稳定。
参考文献
1 张世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7)第101922号 北京,红旗出版社,2007.7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职能作用;创新经营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302-01
一、引言
医院经济数据主要来源于财务管理,是经营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搞好医院财务管理,也是科学管理中重要组成部分,是适应改革与医院运行机制、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财务管理发挥在医院经济活动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能促进各项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并增强市场竞争力;搞活内部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能保障医院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财务管理创新意识需增强
1、创新的意义。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医院也不例外。医院财务管理发展的历程,也是新老会计人员共同创造的结果。因此,现代医院财务管理迫切需要有开拓创新的意识,不断改进财务管理的旧模式,需要建立全新的、有创新思想的财务管理新模式。
2、医院需建立全新的财务创新模式。计划经济时代的医院会计主体、会计假设和会计原则需要改变。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医院财务管理必须用创新的理念去应对。医院需要尽快建立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适合本院院情的创新现代财务管理新模式,改变过去“账房先生”式的财务管理旧模式;需要对医院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的现代化财务管理控制。
三、规范操作会计工作流程
1、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对于会计基础工作而言,它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扎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对推动医院会计核算规范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都有着重大的作用。医院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的内容:①合理设立会计机构和配置人员;②正确填制会计凭证;③专人管理会计档案;④按照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表;⑤经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规范会计工作流程。医院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对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库存物资和药品管理。为规范医院财务会计操作流程,要求必须做到:一是做好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凭证管理。例如对于所有的库存物资和药品变化都必须在药库、药房、财务部门及其他有关科室留下凭证记录;二是严格收、发、领、退制度和保管、审批制度,保障库存物资和药品做到收、发有据,库存清楚。如今不少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不太理想,原因就是放松了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以致造成了会计基础工作不同程度的削弱、滑坡,并使得会计程序出现混乱现象。
四、大力推广应用会计电算化
1、会计电算化推广应用的意义。会计电算化技术的应用,它把广大财会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放了出来,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参与管理和决策,并为主管部门和领导提供较为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在医院的财务管理,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和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多项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2、会计电算化在医院财务管理中推广的作用。医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人员必须熟练运用电脑处理从凭证到账簿、从报表到分析等会计全流程,还要所有的科室都充分依据和应用电脑网络技术,及时、准确地接受和传递会计信息,实现会计信息化,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满足医院财务管理的要求。
五、做好年度财务预算
1、财务预算的作用。年度财务预算是医院对未来一年如何取得资源和使用资源的一种工作计划,也是医院对下步经营规划的总体安排。其财务预算,能够帮助医院管理者进行计划、协调和控制,对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增强未来的竞争力意义重大。
2、财务预算应注重的问题。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应注重的几个问题:一是预算管理要建立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要把其管理作为加强内部基础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组织机构,确定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并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是预算内容要以收入、支出预算为重点。收入预算是否得当,关系到整个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支出预算是预算支出的重点,在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支出是决定医院经济效益的关键,它又可以综合反映医院管理的水平。因此,财务预算中收入、支出的尺度应把握好。
六、完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1、医院内部会计监督的含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会计监督应有两层含义:①会计机构和人员对医院经济活动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监督;②对医院会计工作和行为监督。
2、医院内部会计监督要求。①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财务应发挥监督作用;财务管理在医院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主要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卫生医疗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问题。对医院能包干收费的病种或手术费要坚持包干定额收费,不搞分解收费,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②及时核算,强化监督,保证各项资金筹集(办理入院时收取住院押金和分段结算收取押金;及时清理账务,保证医院资金平衡,各种应收账款、借款、欠款的催收、归还及有价票据的清理)。③资金运用要保重点、兼顾一般,正确、合理的使用资金,严格控制非临床性开支,保证职工基本工资发放;保证医院正常运转;保证有一定奖金和补贴,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医院可持续发展、壮大。
七、加强科室成本核算,全面提高经济效益
1、成本核算的必要性。作为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单位――医院,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不进行成本核算。而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市场逐步得到全面开放,私立、合资、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成为竞争对手。所以,加强医院成本核算势在必行,成为医院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医院推行成本核算的方式。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主要是运用经济手段对科室进行核算。一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在保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通过改革效益工资分配机制,建立以工作数量、质量为依据,以优质、高效、低耗为目标,不断减低医院运行成本,减少费用支出,提高社会与经济效益;二是根据科室核算期内的收入、成本、效益和药品比例等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采用定人员、定任务、定消耗、定技术质量的标准进行成本核算,计收计支,分清每一科室的真实收入、利润、效率,并按不同科室的性质,制订出不同的效益工资分配方案;三是要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按劳分配,激活内部分配机制。在保证优质、高效、低耗的管理模式基础上,实行多劳多得,取消“铁饭碗”,让科室效益工资分配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医院、科室两级分配核算方案协调、健康、持续地发展;四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给科室主任经营放权。要让经营目标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医院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科室向医院负责、个人向科室负责”的三级责任制。
八、结束语
搞好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财务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使命。只有财务人员善于创新管理,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才能有力促进医院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才能充分发挥财务的重要职能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国安.基于战略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与设计[D].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