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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4)11-0027-06
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是我国金融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区域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2013年12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鲁政发[2013]28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本文选择济南、青岛、东营、临沂、滨州为样本,走访省、地(市)、县(市)金融办及山东省“一行三局”,实地考察《关于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落实情况及地方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并对加快完善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提出对策建议。
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现状
(一)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
当前,山东省已形成以“省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领导,“一行三局”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相结合的地方金融监管格局。其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稳定工作部署,分析全省金融稳定形势,协调解决影响全省金融业稳健运行的重大问题,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成效。“一行三局”负责对信贷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进行监管。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法定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见图1)。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权限分属以下部门: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民信用互助社、民间融资机构、区域易市场;发改委(局)负责管理各类股权投资公司、投资基金、企业债发行;商务厅(局)负责典当、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监管。此外,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对全省农信社系统(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行使部分监管权;省农业厅参与对全省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监管;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负责对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进行审批。
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中,各级金融工作办公室居于重要地位。以省级金融办为例,其承担的监管职责为两方面:一是协调组织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包括对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产权交易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的监管;二是主动协调中央监管部门,完善相应监管制度,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维护金融秩序,开展生态环境建设。
(二)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改革的特点
比较国内各地金融监管实践,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地方金融监管改革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山东、辽宁被银监会列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同年12月,山东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职责,地方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监管方式、组织实施,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作为全国最早启动地方金融监管改革的省份之一,山东的探索与实践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与可推广的经验。
第二,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山东省率先在省、地(市)、县(市)三级设立独立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自2013年末以来,各级金融工作办公室增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预计2014年底,全省各县区市将完成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和编制。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主管部门,将整合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逐步形成统一归口管理,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相互配合的监管模式。
第三,山东省金融办不涉及金融国资管理。上海和辽宁等省市将本应由国资委进行监管的地方金融国资的监管权限托管给金融办,并且承担相应的国资的保值增值责任。按照《意见》,山东省各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立后,金融办的职能从原来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转向“协调与监管”并重,地方金融监管成为其核心职能,不涉及金融国资管理。
二、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责不完全对等
《意见》明确规定,地方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是“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法定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地方政府对于辖区内金融机构并无监管权限。但在我国现有金融监管体制下,地方政府具有维护省内金融稳定、防范和协助“一行三局”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职责,特别是地(市)、县(市)级政府在处置涉及金融机构的局部性风险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同时,银监分局在县(市)级的监管办事处人员少、监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众多,证监局、保监局在地(市)、县(市)基层均缺乏机构,“一行三局”履行监管职能需要地方金融办的协助与支持。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监管权力有限,对新型(准)金融组织风险监管尚缺少切实有效的手段,风险处置责任偏重。
(二)地方金融办(监管局)履职存在诸多制约
第一,发展与监管之间存在冲突。目前,地方金融办与金融监督管理局实行“一套机构、两个牌子”,但两者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从发展角度看,地方金融办需要积极争取改革试点,鼓励和推进金融创新,为当地经济发展筹措资金;但从监管角度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又需要控制风险、维持金融稳定。特别是在各类新型金融机构试点中,“重发展、轻监管”和“重监管、轻发展”的现象在各地均有显现,如何保持两者的平衡是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面临的考验。
第二,履职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民间资本管理机构、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等机构的监管依据均为地方政府或部门的文件,而非行政性法规。监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难以行使有效的处罚措施,存在执法依据上的空白。同时,由于缺少监管的法律依据,一些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为继。例如,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地方金融办无法再借助工商年审等手段,对股权投资公司实施监管。
第三,单位性质和工作职能存在矛盾。目前,我省各级金融办(监管局)多为政府组成部门,也有部分地(市)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如滨州市),经省政府授权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但从性质上看,事业单位不具备执法资格,即使地方金融监管有了法律依据,能否正常行使职能仍有争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存在上下机构设置不统一、机构性质和职能不匹配的矛盾。
第四,县(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履职能力不足。一是部分地(市)、县(市)级金融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监管力量薄弱,编制和人员尚未完全到位。现有人员缺乏从事金融管理工作的知识储备和经验,对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准入管理、合规管理等监管手段还不熟悉,日常工作多停留在简单的审批上,无法满足金融专业监管的要求。二是作为监管的直接和第一责任单位,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准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过程中只有初审权,缺乏审批和管理权限,权力与责任不尽一致。
(三)地方金融监管归口管理落实存在难度
针对全省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存在的机构不足、力量薄弱、职能缺位、业务分散等突出问题,山东省积极推进融资租赁、典当、拍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农业保险等地方金融业务统一归口管理。但调查显示,“统一管理”目前只在全省部分地区得以落实(如济南市)。由于对上述机构的管理权限在中央层面分散于各大部委,从业务对口角度看,省级机构管理权限统一归口存在障碍,推进并不顺利。
(四)与“一行三局”的沟通机制有待完善
当前,有关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信息主要由“一行三局”掌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则掌握各类新型(准)金融机构的业务信息。各机构通常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金融管理职能,彼此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监管合力不足。虽然省、地(市)各级政府成立了金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或金融稳定联席会议)等,但其作用主要是金融风险事件爆发后,由其牵头负责处理风险事件、化解债务危机、维持社会稳定,或者是分析地方金融运行情况,研究如何争取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对地方金融监管事务统筹与管理的力度不够。“一行三局”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制度性协调机制亟待强化。
(五)民间金融监管存在空白
2013年底,山东省在全省逐步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规范民间融资秩序,促进民间资金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相较于浙江温州等以市为单位试点的地区,山东省成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省份。但是,民间金融本身存在着透明度低、随意性大、风险难以监测的局限性,地方监管力量显得非常薄弱。地方政府对民间借贷、非法集资问题被动应对,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难以事前发现和处理。新型(准)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违规参与民间金融的现象屡有发生。对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网络贷款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这成为地方金融监管的漏洞和盲区。
(六)缺乏处理风险事件的长效机制
在风险防控方面,《意见》虽然提出“建立地方金融数据监测信息系统,加强相关监管信息数据交换与整合”,“切实做好风险预警、评估和处置工作,严格防范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等措施”,但是当前地方金融统计体系、风险监测制度体系不健全,数据采集的时效性、准确性受限,无法及时监测地方金融运行。在现有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中,尚缺少对地方金融监管和危机应急处理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众多新型(准)金融机构,尚未建立明确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和相关风险救助体系,各地普遍缺少稳定基金或风险准备金等风险缓冲制度。
(七)地方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当前,山东省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监管法规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尚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在地方金融监管领域的众多规范性文件中,部门规章的比重过大,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性。同时,许多行业监管制度不健全,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强,存在着重复和空白。一些机构受利益驱使,超范围经营甚至违规开展业务,给金融运行带来风险;对于许多的金融纠纷,很多依据是非正式的制裁机制和习惯性法则,影响金融稳定。
三、完善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对策
地方金融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建议按照“全面统筹、安全稳健、公平高效、灵活适用”的原则,加快落实《意见》,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推进地方政府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防止出现监管滞后和监管真空,确保山东省金融运行的稳定(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框架设计如图2所示)。具体建议如下:
(一)完善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体系
一是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明确各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措施和法律责任等,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在各级政府前期的各类“意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等文件基础上,由省政府出台针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机构的地方性法规,配套完善相关实施细则,规范其业务发展,使地方金融监管有法可依。
(二)健全三级“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强化现有各级“金融稳定领导小组”功能,在省、地(市)、县(市)三级建立由“一行三局”、金融办(监管局)、发改委、商务厅等部门组成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机构职能、完善议事规则。作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最高协调机构,联席会议定期召开,负责研究加强行业监管的工作意见,制定地方金融监管标准及监测框架,建立金融业综合信息平台。把信用体系规划、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信用监管纳入工作职责,建立权责明确的风险排查、风险处置与损失承担机制,监测、评价各地区风险情况。必要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三)发挥各级金融办(监管局)的作用
第一,稳步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权限归口管理。统一归口管理是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趋势。当前,应在理清责任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将监管权限向各级金融监督管理局划转。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基本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多头管理问题,避免监管重叠、消除监管空白。不强求上下对齐,积极稳妥地推进归口管理工作。
第二,强化金融办(监管局)的协调服务、宏观管理职能。各级金融办(监管局)应将地方金融管理工作的重点从争取资金投入转为地方金融协调、管理和服务,以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为主导,不干预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操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从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规律出发,制定本地区的金融业发展规划,着力加强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建设,为地方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发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三,地方金融监管重心向地(市)、县(市)下移。当前,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新型(准)金融机构主要在县(市)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而各类风险事件也多发生在县(市)一级。因此,地方金融监管制度设计应立足现实,在监管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同时,适当下放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权限,提高地(市)、县(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工作自主性。
(四)完善监管机构间的分工与协作机制
第一,加强与“一行三局”的合作。在现行金融监管框架下,地方金融监管局与“一行三局”应适度分工、紧密配合,共同做好金融监管。“一行三局”主要监管客户众多、风险容易外溢并诱发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活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部分“一行三局”无法覆盖的领域的监管,应发挥基层的监管信息优势,消除局部金融活动风险。
第二,推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按照《意见》的规定,地方金融监管对象包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和权益类、大宗商品类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在地方金融监管统一归口模式下,虽然监管权限最终将划归各级地方金融监管局,但现阶段受人员、专业等方面的限制,要做好监管工作,尚需要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的协助(包括与省级、中央各部委的协调)。
(五)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模式
第一,完善地方(准)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在设立审批上,建立公开选择机制,确保主发起人具备充足的风险承受能力,防止出现虚假、欺诈行为;加强对公司法人的合法性、真实性监管,探索建立地方金融机构高管任职资格核准制度。强化对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监督,实现权力责任制衡机制,把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与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管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对地方(准)金融机构内部运行的监管机制。地方各级金融监管机构定期对相关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和预警,全面揭示风险与问题,出具年度监管报告。对金融机构的内部运营机制进行有效监督,对经营管理决策、执行、监督行为进行全程监控,明确合理的资产流动性、风险准备金等要求,增强对高风险行业的行为约束。
第三,创新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机制。推广临沂市的经验,加强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协作,充分发挥各类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与非现场专项检查工作,各类机构必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六)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制度
一是加快建立地方金融征信体系。从县(市)基层着手,由金融办牵头,整合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地方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建立地方金融机构贷款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征信管理平台,建立信息化数据库,实现信息采集、录入、分析和使用的透明化,为民间金融风险防范提供支持。二是探索将地方金融征信体系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采集分工、信息共享方式等,减少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共同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七)健全地方金融风险事件处理机制
第一,筹建地方金融稳定基金。由各级金融办牵头建立金融稳定基金,用于金融机构的兼并、重组、救助和退出等金融风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的规避与处置能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针对特定行业(如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争取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支持,试点建立面向全省村镇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
第二,建立风险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级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设置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风险的集中分析和跨部门风险的协同管理,强化风险防范和处置职能。建立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预案制度,健全群众举报、媒体监督、日常监管和定期排除等渠道,对突发性事件做到及时处置,防止局部风险演变扩散为系统性风险。创新司法模式,设立金融仲裁院、金融犯罪侦查支队、金融法庭,建立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多方协作化解金融风险。
第三,建立完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设计符合实际的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评价标准。明确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制定风险处置、损失分摊办法。对长期业务不足、评级不达标的机构,建立退出机制;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的新型地方金融机构依法实施破产清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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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lems Faced by Local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in Shandong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Zhang Xu Zhang Jing
(Economics School of Qingdao University,Qingdao Shandong 266071)
三是品牌战略成效明显。目前,全市拥有注册商标1847件,比2005年增长了68.7%。其中知名商标83件、著名商标18件、驰名商标5件、地理证明商标2件。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助推华纺银华、高金食品、天齐锂业等3家公司陆续上市,使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7家,居全省第二,初步形成了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油气盐化工、机械配套和电子等5大优势产业。
四是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9722件,年均查处2430件,较2005年增长了42.6%。2009年,查办违法违章案件2867件、案值4719万元,较05年分别增长了68.3%和59.2%。4年多来,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端掉传销窝点113个,挡获传销人员1731人,刑拘传销人员31人、其中C级以上头目8人,执法惠民得以体现。
五是民生服务逐步完善。单独或联合举办招聘会4次,提供就业岗位10万余个;在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工商网站等企业用工需求信息2万余条;帮助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55575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建立健全12315联络站点2548个,较2005年增长了106.32%。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588条次。开展12315“五进”活动,受理解决各类消费咨询、申诉、举报260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6.9万元。
六是队伍素质显著提升。系统上下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履职能力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提升,全市工商系统先后有6人次荣获了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五年来,我局先后两次荣获全省工商系统综合考评一等奖;连续四年目标考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优胜单位。同时,被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表彰为全国工商系统先进集体;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省工商局表彰为人民满意单位;被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等部门表彰为四川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省整规办联合表彰为四川省整规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联合表彰为五创联动、招商引资、促进工业发展、国资工作等先进集体。市广协被中广协表彰为全国先进集体,射洪县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南工商所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全国商标工作先进集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8次。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力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
一是出台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环境。2006年以来,我局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工商职能实施“惠民”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六大园区及区县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支持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工商窗口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3个优惠政策文件、229条措施,从开通绿色通道到降低准入门槛,从下放登记权限到简化办事流程,从优化服务措施到提高服务效能,多方面多角度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为企业落户遂宁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强化职能介入,提升服务效能。把行政许可、行政指导、行政执法等职能充分介入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在园区派驻工商特派员、重大项目配备工商秘书等措施,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面指导,建立和优化省市重大项目登记、返乡民工、招商引资、外商投资等四个“绿色通道”,全市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将动产抵押登记权限授权下放至基层工商所,不断完善了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四个协企融资平台,企业融资更加便捷。实施商标战略,加强宣传指导和引导培育、落实中长期规划、制定短期目标,不断开创了全市商标注册和“三名”争创工作的新局面。省工商局沈健副局长评价“遂宁工商局为全省各市州的商标工作做出了榜样”,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我局商标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和奖励。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增强经济活力。2006年以来,我局开通了“招商引资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施行“招商企业工商秘书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并赴上海、江苏、湖南、新疆、辽宁等地区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5次,引进市外企业68户,引入资金3.06亿元。2009年,为促消费、扩内需,市工商局在8个社区和12个乡镇发放问卷300余份,开展了“遂宁市居民消费状况及预期情况调查”,为促进经济回升提供了决策参考,得到了保华书记等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自2008年开始,我局每年编写两期《市场主体发展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市场主体理性投资提供了依据,得到了保华书记和昌升市长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执法,进一步强化监管手段
一是加强常态监管,促进守法经营。几年来,全市工商系统运用“进货索证索票制、重要商品备案制、信誉卡、商品质量承诺”等“两制一卡一承诺”制度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实行市、县(区)、所三级巡查,落实“六查六看”动态监管等系列措施建立健全了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了食品安全。在“禽流感防控”、“三鹿奶粉事件”及后续的“奶制品”等专项整治中,措施落实,工作到位,全市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秩序良好,安全稳定。组织开展信用遂宁建设,“文明市场”、“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私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营造了诚信的竞争环境。
二是施行精细管理,提升监管效果。在基层局、所全面推行“所为网、网划格、格定人、人定责、责定效”的属地网格化管理,使管理责任精细化;按照市场主体经营规模、经营特点、行业类别和信用等级,实行分层分级分类管理,使管理分类精细化;网格员每周对辖区经营情况进行巡查,各县区、分局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复查考核,使管理方法精细化;建立完善经营户的电子档案,做到经营状况、监管重点清楚,使管理内容精细化;实行网上监管信息共享,实时掌握监管新信息,为网络监管打下基础,使信息管理精细化;推出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AB岗制,为经营者提供深层次的人性化服务,使服务精细化。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营造公平环境。几年来,我局陆续开展了“粮食市场”、“旅游市场”、“产品质量”、“校园周边环境”、“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食品安全和食品添加剂”、“奶制品”等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持续开展了以强化消保维权的“节日市场”,强化重建建材、下乡家电和一次性餐具监管的“重点商品”,强化汽车市场监管的“红盾金轮”,强化合同监管的“反欺诈”,强化烟草市场监管的“金叶维权”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在“五创联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全市工商干部充分践行“五创精神”,出色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环境保障。
四是改革执法方式,实施人性执法。2007年,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实施行政约见制度的意见》,在登记注册、年检审查、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环节推行行政指导,运用行政建议、行政预警、行政告诫、行政约见等方式,引导经营者知法守法。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者,全面实施行政约见制度,指导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达到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监督的目的。几年来,我局实施行政约见1298余件,这一做法得到了保华书记和昌升市长的充分肯定。
(三)注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投入资金近千万元,新建、改造基层工商所29个,新建县级局办公楼2个,基层规范化建设基本完成。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对全系统计算机硬件进行了优化更新和改造升级,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办公环境逐步改善,人手一台电脑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更加完备。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能力素质。通过加强继续教育引导,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目前,有研究生14人,占2%,本科242人,占42%,专科233人,占41%。开展在线考试、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等,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得以强化、素质得以提升。5年来,我局在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等学府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6期,举行综合业务知识在线考试4次,开展各种专项业务培训300余次,效果明显。以创新干部任用机制为突破口,加强干部的上挂、下派、外派等交流学习,选好班子、锻造队伍,班子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干部素质明显提升。
三是加强机制创新,促进管理科学。不断革故鼎新,大胆探索人事考核和工作管理的新模式。2006年,率先在全省引入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次年通过国际质量认证,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和法制化。2009年,实施“岗位绩效管理”,落实职位,使工作无缝链接,让管理更加科学精细,得到了保华书记的高度肯定。同时,通过OA办公系统的应用,彻底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开发应用“基层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流通许可证发放系统、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等9大系统,7个子系统,科技手段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和广度不断扩大。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廉政勤政。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双风险”查找和防控,基层工商所述职述廉、党员示范创建、创先争优和“三满意”活动等,“阳光工商”深入人心。几年来,我局签订廉政承诺书和责任书248份,开展专题廉政教育10次、述职述廉500余人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30余次,系统上下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氛围良好。
二、主要工作体会
(一)党政人大政协的坚强领导是工商履职的重要保证
多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一直高度的关心和支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给我局认真履职、做好服务指明了方向。同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2006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打造优质品牌,争创驰名商标的实施意见》,为全市“三名”商标争创工作增强了动力;2007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的通知》,为全市工商系统工商所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将“市场三化”建设纳入“五创联动”,不断提升了全市集贸市场建设水平;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下拨食品质量监测专款,缓解了我局经费压力。
(二)勇于担责是做好工商服务工作的首要前提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工商的第一责任。“责任”是完成监管任务、维护市场秩序的客观需要,是履行工商职责、实现职能到位的内在要求,是服务经济发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必由之路,是市局党组要求全系统每一名干部职工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有一份权力就需承担起一份责任,勇于担责才能保证工作绩效,才能走向成功。我局城南女子工商所被视为全省工商的一面旗帜,曾获得“全国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她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二字,成为全市工商人的一个缩影。新晨
(三)公平公正是确保权为民用的充要条件
只有公平公正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才能树立执法权威,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只有做到公平公正,工商工作才会有更大作为,工商工作才会有更高位置,工商工作才会有更深根基,工商工作才会有更大活力,工商工作才会有更好发展。近5年的行政执法案件,没有一件因执法工作而产生复议、没有一件因执法问题而提请诉讼,群众的口碑渐好,有力地推动了遂宁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形成。
(四)优质高效是促进工商事业发展的有效支撑
有效率才有效益、有效率才有公平、有效率才有服务,只有“建设高素质队伍、运用高科技手段、实现高效能监管、达到高质量服务”,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才能真正促进工商事业发展。我局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高效履职、全心服务,连续9年被评为“市级优秀窗口”,2009年又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窗口”,有力地践行了效率的原则。
一、突出风险监管意识,努力维护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1、拓宽监管信息渠道,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着重围绕治理结构、内控机制、违规行为、潜在风险、监管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持续抓好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两非”等六大板块的非现场监管工作。采取约见谈话、机构回访,努力掌握监管对象工作动态,督促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和系统性风险防火墙,切实提高风险防御能力。要密切关注担保公司的运作,及时提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警示,配合打击“两非”和乱集资现象。
2、强化对辖内各机构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的监测,严防不良贷款反弹。要针对各机构业务特点,深化结构性“抓降”工作机制,加强比较和监测,重点跟踪监管新增不良贷款、违规不良贷款、大额不良贷款和关联性不良贷款,重点防范行业性风险和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督促做好贷款集中风险的防范工作,指导银行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共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监测分析,抓集团客户和关联交易,做好风险判断与提示。
3、正确把握银行新办业务风险,寓监管于发展、稳定、服务之中。要做好票据融资业务的规范化工作,防止信用过度扩张。及时跟踪了解创新业务发展态势,调查了解存在的内控薄弱环节,指导银行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处理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按照风险可控、成本可算和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规范、促进创新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严格监管责任意识,狠抓合作金融机构监管
1、督促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积极贯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法人治理指引,全面推进法人治理建设,进一步明确董(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缩短“三会一层”磨合期。加强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管,实施履职行为的持续、动态监管,加强勤勉尽责的考核和问责。促成乐清农村合作银行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完善“三会”机制,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制,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定期听取高管理、非执行董(监)事履职情况。
2、督促加强内控建设。跟踪检查2006年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在2006年案件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各风险点进行排查、评价,对内控各项制度的实施进行试评价。加强资产管理,完善新增不良贷款台帐,进一步督促对已核销呆帐贷款和“三违”贷款责任追究整治工作。
3、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继续按季做好风险评价工作,实施外部审计、三方会谈,落实“三年达标计划”。以非现场监管发现的问题为目标导向,以内控管理薄弱、违规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分支机构为日常监管重点,开展针对性的调查。督促严格执行农村合作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规范股本金管理,提高拨备覆盖面。指导做好贷款五级分类法的推行工作,提高分类准确性,真实反映资产风险。
三、发挥窗口指导作用,提高县域金融服务水平
1、加强监管信息宣传力度。定期召开监管通报会,及时向监管对象反馈提示监管信息和银行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实时分析辖内潜在的风险隐患。积极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切关注产能过剩和限制类的行业及企业的贷款风险,引导银行加大对小企业贷款力度,支持鼓励国家扶持行业的发展。督促银行防范操作性风险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
2、配合推进银行业改革。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以改革为契机,网点布局更趋科学化,完善授信授权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大力改善县域金融服务和小企业贷款服务,确保信贷有效投入稳健增长。配合做好邮政储蓄管理体制改革,督促加强内控管理。鼓励金融创新,开展理财、财务咨询等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3、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围绕履行监管职责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充分利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调研活动质量,努力向上级反馈辖内经济金融运行动态,发挥调研对监管创新和风险防范的现实指导作用。
四、深化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1、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员”
为了宣传和塑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形象,去年9月,我会编印了《鹰翔蓝天——**市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30周年成果展》画册,彰显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风采;10月份,围绕我市眼镜产业发展历程,协助**电视台,完成了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系列电视片《突围》第五集的摄制工作,12月26日在**电视台播出,由著名主持人**解说,播出后反响热烈;为提升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感,激发企业员工主人翁意识,今年3月份,我会组织开展了“民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彭保太等10名非公经济人士“民企之星”称号;2月22日联合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荐评选**市‘优秀员工’’的通知”,并在5月13日召开了表彰大会。
2、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员”
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宗旨,努力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我会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帮助民营企业制度,经常深入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达26件;选派了一名优秀干部到美运鞋业挂职,一干就是2年,用真心去工作,用真情去服务,使外商真切的感受到**良好的投资环境,坚定了把生产中心转移至**的信心;今年春节期间,我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扩大了返乡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和再就业;随后又制定了措施,建立了长效服务机制,推出了就业再就业“绿色通道”,开通了就业服务咨询电话。针对目前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问题,5月15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我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我会进一步完善了维权服务体系,并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举办了2期《劳动合同法》讲座;与市司法部门合作,促成了一批律师与民营企业结成法律服务对子,调处各类纠纷28件。
3、当好民营企业发展交流的“组织员”
为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民营企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了解,我会进一步完善了与公、检、法、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建立的宣传教育、预警防范、指导帮助和表彰激励互动机制,先后组织会员开展了《纳税人看地税》和《法官、检察官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通过座谈与参观,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税收政策和公检法等机关的工作职能,以及解决企业困难的方法和途径。为增进交流与合作,我会在继续为会员做好生日庆贺、体检等活动基础上,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各种不同规模的餐叙会、茶话会、联谊会、参观考察等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党和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了解和联系。为帮助民营企业组织开展好各种经贸洽谈和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我们先后指导市古玩艺术品商会,举办了首届**市古玩艺术品交流会;市建材家居行业商会,举办了两届家装建材文化节营销推介会;帮助市眼镜商会利用眼镜产业发展论坛,组织开展了产品展销和推介活动,以及部分眼镜生产商、销售商到余江(国际)眼镜工业园参观考察,洽谈购销合作意向,开启了**眼镜经销商与**眼镜生产企业合作的大门。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我会及时与银行、信用社联系,以基层商会为基础,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和引导会员组建了联保互保组织、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组织,成功实现融资2亿多元,初步搭建起了民企立体融资平台。
4、当好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引导员”
为帮助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铜材加工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税收政策调整后带来的冲击与挑战,我会在危机影响刚刚显现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密切关注铜产业形势的变化,深入企业展开调研,提交了《关于解决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建立政策洼地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并协助金融部门建立了退税担保封闭运行机制,及时有效地帮助了铜企业应对因危机和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今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hjt总书记视察**时提出的“三保一弘扬”重要指示精神,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克时艰促发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非公经济人士认清当前经济形势,抓住和利用国际、国内产
业转移机遇,加快产业调整升级步伐,增强了企业战胜危机的信心和能力。
5、当好建言献策的“信息员”
去年以来,我会以“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加快铜产业和微型元件产业发展、加强大框架城市建设等调研活动,完成了《**市大框架城市建设发展思考与建议》、《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等4篇调研报告和政协提案,其中《依托江铜,加快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同时还组织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了“应对危机促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在今年“两会”上,提交集体提案2件;提交个人及联名提案、意见、建议12件。
二、夯实基础,服务大局
1、加强商会组织建设
去年以来,我会进一步加强了商会组织建设和管理。5月份,组建成立了**市工商联古玩艺术品商会;8月份,组建成立了**市建材家居商会;10月份,市眼镜商会升格为**省工商联眼镜商会,组建了**省拓兴职业培训学校,走出了一条以眼镜商会为依托,培养眼镜专业人才,支持商会发展的新路子;12月份,在成都市成立了**省工商联眼镜商会**省分会,在支援灾区、捐资助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扩大了影响;今年3月,成立了市工商联**商会。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商会网络优势,去年11月,我们组织了32名非公经济人士赴浙江绍兴市学习考察,与绍兴市工商联建立了友好商会;在**年海峡西岸工商联协作恳谈会上,我会与20个城市工商联缔结了友好商会。目前,广东、福建等地友好商会已组织3批民营企业家考察团来我市考察,与部分企业达成了投资合作意向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会制定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引资。今年3月22日,由我会引进的江苏昆山华英精密模具工业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的**欧力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正式签约,落户**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已注册。2月25日,由我会与市经贸委联合引进的,由中国华尔达集团总裁宁、中国康都集团董事长张理宇以及**瑞兴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志晓等共同投资8000万元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铜材加工项目正式签约,落户市龙岗工业园,现已动工。**年6月份以来,由我会挂职干部跟踪服务的美运鞋业爱威亚世界生产中心转移至**项目,4月18日完成了签约,投资总额1.2亿元,现也已开工建设。4月3日,我会再次联合余江县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了第二届眼镜产业发展论坛,330多名来自国内外**籍眼镜生产、经销商和其他省市眼镜同仁参加了论坛,初步搭建起了**眼镜生产企业与**眼镜销售商的产销合作桥梁。会上,签约招商引资项目两个,投资总额达8000万元。
3、强化中心工作意识
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联建共创”、农村“卫生清洁”工程等重要任务,我们做到合理安排,落到实处。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被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帮扶单位。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投身光彩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后,我会紧急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工商联机关干部职工和137名非公经济人士捐款达336万元;为保护环境,减少白色污染,联合**日报社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了“喜迎奥运,保护环境”活动,向市民免费赠送了200只菜篮子、2000只布袋子;在全市“联建共创”工作中,分别在市“联建共创”简报、**日报上发出了《迎省运会,创文明城——致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倡议书》,号召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建共创活动;在全市农村“卫生清洁”工程活动中,与市爱委会等单位联合发出倡议书,到目前为止,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捐建农村垃圾焚烧炉、沤肥窖,共计5.4248万元。
三、强化素质,提高效能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按照“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班子成员做到“四亲自、五带头”,形成了相互尊重、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了“你发展、我服务”的教育活动,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全市工商联系统中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要着力“四个结合,四个突出”,即结合“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突出抓项目加快招商引资;结合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突出帮助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等,既较好地完成了第一价段的任务,又体现了工商联的特色,得到市委督导组的肯定。
3、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洁自律反腐倡廉教育片,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我会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工商联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1、指导和管理基层商会的力度还不够;2、深系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还不够;3、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这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等因素有关,但主要与我们学习抓得不紧、认识不足是分不开的。对此,我会将以此次述职评议活动为契机,制定措施,克服不足,以“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为目标,努力在服务大局、参政议政、组织建设、招商引资、廉洁自律等工作上有新的跨越,以优异成绩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
关键词:金融稳定;金融风险;金融基础设施;评估报告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4-0010-05
一、宏观经济与金融稳定
(一)经济运行基本情况
2010年,山东省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GDP增速较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趋稳向好,贡献率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
内需拉动作用突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出GDP6.1个百分点,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城乡消费增长率差距缩小1.2个百分点。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回落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高于社会平均水平11.6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增速提高48.3个百分点,净出口额连续两年下降,累计降幅30.71%,贸易顺差同比下降4.7%。
转方式、调结构取得积极成效,万元GDP能耗降低率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4.09%和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分别多增2.8、5.7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幅首次超过城镇居民。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同比提高41.4个百分点,利税总额增长34.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5.1%,增速提高12.8个百分点。
重点区域带动作用明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鲁南经济带GDP分别增长13.3%、13.6%、13.3%、13.2%和13%,均高于全省增速。
(二)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因子分析法显示,2010年全省经济增长质量较上年明显回升。但产业结构不协调、产业层次偏低以及经济自主增长动力偏弱,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一是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CPI逐季走高,PPI、MPI之间差距不断扩大,11月末达到2.8%的近两年最高点,未来价格上行压力仍较大。二是外贸出口面临多重困难。受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贸易保护主义盛行、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出口产品利润率水平走低。4季度,企业家产品出口订单下季预期指数比三季度下滑1.8个百分点。三是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第一产业投资增速连续两年低于总体水平,2010年占投资总量的比重创三年来新低;传统产业升级缓慢,2010年全省45%的主营业务收入和48%的利税来源于十大高耗能行业;服务业发展长期滞后,2006年以来全省服务业对GDP增长贡献率分别低于全国10.3、9.6、5.8、11.3和14.9个百分点,呈差距拉大态势。四是地方财政对土地收入依赖过重。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缺口同比扩大30.6%,土地收入成为弥补缺口的主要渠道,四种土地相关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9.6%,上升1.5个百分点。
随着宏观调控措施强化,一些短期风险因素有所显现,加大了维护金融稳定的复杂性。市场流动性收紧,资金价格上行,使实体经济外源性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增加,一些高负债企业和“两高一剩”行业企业生存压力加大。房地产价格波动风险上升,各类与土地和房产有关的融资风险增大。受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一些产品附加值低、竞争能力较弱的涉外企业,可能出现经营风险。在经济转型和环境趋紧背景下,证券、保险市场拓展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提升金融运作效率面临挑战。
二、金融业与金融稳定
(一)银行业
1、总体发展状况。2010年,山东省银行业机构资产、负债分别较去年增长16.83%和16.62%。本外币存、贷款增速分别回落9.1和11.59个百分点。全年共处置不良贷款415.3亿元,不良率下降1.44个百分点,农村金融机构处置力度较大。全省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净额增长60.88%,资本充足率提高2.53个百分点。流动性保持合理水平,核心负债率和备付率分别提高1.79和0.5个百分点。全省银行业净利润增长35.45%,调整后资产利润率1.38%,提高0.31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和拨备覆盖率分别提高32.35和30.94个百分点。
2、改革进展与成效。政策性银行继续推进商业化转型,5家已改制上市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更趋精细化,农业银行建立起三农事业部架构。股份制银行新增二级分行10家,支行25家,城市商业银行县域覆盖面提高20.2个百分点。村镇银行增至10家,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2家,成立小额贷款公司150家。新型机构资本和贷款总额分别增长3.03和2.57倍。
金融产品创新活跃。个人信贷产品不断丰富,担保方式创新点多面广。14市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12个县(市)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外汇衍生业务同比增长70%。
支持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成效明显。信贷增量中投入实体经济的比重提高17.49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增长33.46%,涉农贷款市场份额提高3个百分点;“两高”行业新增贷款占比下降1.2个百分点。
3、主要问题与风险点。
(1)资本补充机制不完善,支撑经营的可持续性弱。增资扩股难以满足风险资产快速增长的需要,年末仍有41.48%的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低于8%。
(2)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加重,部分机构隐含流动性风险。企业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增量占比仍相对较低,中长期贷款增量占比高达67.39%。部分机构存贷比或备付率长期处于警戒区间。
(3)资产质量总体向下迁徙,潜在风险因素较多。全年贷款净向下迁徙率为3.18%,部分机构贷款分类偏离度较高。主要商业银行对214个大客户发出风险预警。部分融资平台贷款展期可能性较大。房地产贷款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6.63个百分点,行业贷款集中度提高1.98个百分点。“转方式、调结构”短期内对银行业产生压力。
(4)盈利结构不合理,利率重新定价风险显现。净利息收入占比高达88.16%,比上年提高0.14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低于净利息收入增长3.15个百分点。在加息条件下,各类法人机构均面临利率重定价风险。
(5)机构扩张步伐加快,风险管控面临挑战。中小银行过度扩张,对内部控制提出了严峻挑战。新设机构普遍急于做大规模,无原则地营销大客户,加剧了同质竞争。中小银行
资产分类管理的精细化不足,各类信贷监控、管理系统的功能有待加强。全省当年发生各类案件23起,年末济南市发生涉及多家机构的巨额伪造金融票证案。
(二)证券期货业
1、总体发展状况。
(1)市场规模扩展,机构运营平稳。全省新增证券营业部52家,股票交易额、投资者开户数和证券托管市值同比分别提高1.82、8.5和18.2个百分点。法人证券机构各项风控指标均远好于预警和监管标准。
(2)市场融资倍增,促进经济调整作用明显。年内52家企业实现境内外股权融资418亿元,同比增长1.4倍。当年境内股票筹资相当于银行贷款增加额的6.9%,同比上升1.5倍。
(3)上市公司盈利增加,并购重组继续推进。三季报显示,全省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61.28%和67.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3.88和31.81个百分点。5家公司完成并购重组,纳入优质资产34.6亿元。
(4)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机构继续增盈。全年交易额增长50.9%。投资者开户数新增1.9万户,客户保证金余额增长47.2%。3家期货公司增资扩股3.65亿元,增长58%,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分别增长59.4%、81.4%、79.5%,净利润增长35.1%。
2、主要问题与风险点。
(1)竞争加剧导致券商盈利下降,传统与创新业务同步受阻。辖区平均佣金费率同比下降9.1%,2家法人券商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同比下降13.72%,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7.86%和19.5%。
(2)上市公司非主营投资增速过快,蕴含投机风险。70.2%的上市公司拥有长期股权投资,34家企业进入投资性地产领域。
(3)证券期货业资源总量不足,发展相对滞后。山东上市公司总市值、券商资产规模、股票基金交易量分别占全国的4.18%、2.78%和7.64%,证券化率低于全国水平40.6个百分点。2家法人券商在山东IPO项目为零,拟上市企业IPO过会率仅为65.5%。期货品种交割库设置滞后,缺乏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
(4)非法与违规案件频发,存在安全稳定隐患。部分集团公司非法挪用上市公司资金,遭上交所公开谴责。部分上市公司出现虚假重组、关联交易等违规问题。ST公司仍有7家,6家公司连续3年亏损被暂停上市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保险业
1、总体发展状况。
(1)市场体系更趋完整。全年新增保险公司6家,总量达63家。全省首家法人保险机构――泰山保险公司获准开业,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与德国安顾保险集团签署了合资设立寿险公司的协议。专业中介法人机构达183家,兼业机构10453家。
(2)保费规模实现跨越式突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030.07亿元,同比增长29.91%,成为继广东、江苏之后第三个保费过亿的省份。保险密度1088元/人,提高29.99%保险深度2.61%,提高0.27个百分点。
(3)经营质量稳步提高。全年综合赔付率同比下降8.37个百分点;承保利润率提高4.88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业务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内涵价值较大的个人业务占比高于全国8.23个百分点。
(4)市场集中度逐渐降低。2010年末,人身险和财产险市场的最大四家机构市场占比(CR4)分别为65%、67%,较上年分别下降5.3、3.8个百分点。(5)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增强。全行业承担各类风险责任14.86万亿元,同比增长17.47%,保险赔付增长1.17%。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贸出口904.55亿元。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县达到60个。交强险金额增长25.48%,赔付增长33.78%。
2、主要问题与风险点。
(1)业务发展不均衡性加剧。一是财产险发展过于依靠车险业务,车险保费收入占比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二是人身险保障型产品发展缓慢。普通寿险销量同比减少4.7%。而分红寿险业务增长34.48%,投连险销量大幅上升56.67%。
(2)保险销售渠道结构有待优化。全省保险销售以营销员渠道和银邮渠道为主,两大主渠道保费收入占比91.41%。专业保险中介和公司直销等渠道占比分别仅为0.67%和7.21%。
(3)政策性业务发展滞缓。全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赔付支出大幅下滑41.15%和38.73%。交强险业务增速同比降低9.13个百分点,较2008年降低92.6个百分点。
(4)非理性竞争较为突出。部分保险机构简单采取高手续费、高返还方式抢占市场,对盈利稳定性及改善行业形象带来挑战。
(5)服务质量和水平亟待提高。据调查,56.42%的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在案件处理时赔付不及时,70.38%的投保人认为手续繁琐,并存在赔付金额不合理及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
(6)内控机制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发生冒领保险金、冒名退保或利用保险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问题。
(四)金融业综合经营
1、金融控股公司。
(1)发展状况。山东辖内有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省国托)和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莱钢集团)两家金融控股公司。2010年,两家公司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省国托推进多元化经营转型,净利润增幅提高55.14个百分点;莱钢集团营业收入增幅提高36.88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减亏10.5亿元。
(2)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风险。在国家抑制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和刺激政策效应减退的影响下,莱钢集团主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二是业务创新不足。信托公司自身业务与银行业务逐渐趋同,缺少对新投资领域的研究及产品创新。
2、交叉性金融业务。
(1)发展状况。2010年金融交易创新和金融综合经营快速发展,576家样本金融机构(包括银、证、保、信托)开办的交叉性金融工具业务量同比增长56.6%。一是人民币理财、投资类保险和信托等投资性产品交投活跃。二是保单、股票质押贷款及金融机构跨市场融资大幅增长。三是银保业务持续增长,证券交易保证金第三方存管交易下滑。四是企业年金业务大幅增长,资产证券化业务量下降明显。
(2)存在的问题。一是房地产行业风险可能通过信托产品向投资者转移。信托产品投资中,房地产项目占11.42%,同比增加3.3个百分点,其中直接以贷款形式发放占50%以上,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融资渠道。二是银信理财快速发展加大信贷调控难度。银行机构发行的各类理财中,信托类占46.7%。信托理财具有存款替代效应,但不在准备金缴存范围内,削弱了总量调控政策效应。
三、金融市场与金融稳定
(一)货币市场交易活跃,成交利率上行
全省银行间市场交易同比增长32.41%。新增2家买断式回购参与机构,交易增长153%。现券买卖实现资金净回笼增长168.4%,年末全省持债余额下降3.19%。部分市场成员大幅增加交易量,易造成无真实资金需求交易被放大。个别中小机构频繁通过市场交易调节经营
头寸,在利率上行和总量调控情况下,需密切关注流动性风险。
(二)债券发行稳步增加,融资结构持续改善
17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218亿元,13家企业发行中期票据181亿元,融资额居全国前列。新增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两单12.9亿元,融资总量占全国38.7%。威海市商业银行成功发行6亿元次级债。
(三)票据市场价升量减,融资额萎缩
全年各季票据融资均为负增长,余额下降35.9%。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量增长26.8%。再贴现余额较年初增长12倍。利率震荡上行,3~6个月直贴和买断式转贴利率较年初分别提高3.16%和2.94%。
(四)黄金市场交投活跃,金价大幅攀升
全省共有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11家,全年成交411.8吨,同比增长14.9%。商业银行纸黄金平均成交价格上涨21.3%,成交金额增长19%。14家监测企业矿产金产量和成品金加工分别增长12.3%和9.3%;成品金销售额增长31.7%,利润增长30.2%。
(五)民间借贷需求增多,资金价格上行
民间融资需求扩大,资金价格走高,据监测,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高于一般利率水平4.9个百分点。中小企业是融资主体,占97.5%。部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或从事非法集资和高利贷活动,成为社会治安问题和恶性刑事案件的诱因。
四、金融基础设施与金融稳定
(一)金融法治基础增强
据调查,全年法治环境综合评分9.51分(10分制),升幅2.7%,金融法治环境持续优化。规范了农村金融、贷款管理及利息确认、融资性担保公司、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等多方面的业务活动。
(二)支付体系稳健发展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银联接入小额支付系统,10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6地市试点开展集中代收付业务。全省农村地区支付系统覆盖率增长8.7%,网银开通量增长80.5%,ATM、普通POS、电话POS布放量分别增长40.2%、70.5%和91.2%,银行卡发卡量增长61.6%。
(三)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状况整体改进
据调查,“银行业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综合评分8.88分(10分制),改善率1.3%,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四)信用体系建设强力推进
全国唯一在省内所有地市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6个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全年新增申请评级企业、评级协议数分别增长94.5%、106%。2010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企业和个人收录量增长8.5%和33.6%,日均查询分别增长34.3%和9.1%。依法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申请9.1万次和196笔。
(五)反洗钱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制定了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现场督导办法,建立了非现场监管机制,实现了反洗钱监管对省内各类金融机构的全面覆盖。对79家县级以上金融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辖区金融机构共报送可疑交易报告390万份,与公安等执法部门举行情报会商118次,推动宣判洗钱罪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5起;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银行卡案件14起,破获网络赌博大案20余起。
(六)货币流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反假币治本效果初显。反假工作站点增长7.4%,义务宣传员数量增长9.8%。累计认定鉴别师和识别师分别增长74.6%和52.1%。全省收缴假币同比减少38.7%,公安机关破获假币案件下降67.05%。设立分行辖属调拨互助区域,建立分券别储备机制,探索调拨管理效率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金供应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监测网点对各券别满足率、市场整洁度认可率分别达88.06%、87.17%,同比上升2.01、2.14个百分点。
(七)金融知识宣传培训和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继续推进
全年开展征信、反洗钱、反假币宣传逾5000场次,受众超过100万人次,提供咨询近100万人次,开展专业培训近5000次。成功举办5站“金融知识进万家巡回展”,受众15.6万人次;开展“银行业2010年公众教育服务日”活动,提高了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在全国率先对全省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金融办主任进行了金融稳定专题培训。
(八)问题与建议
一是金融法律制度建设需进一步推进。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规范和调整的范畴,适度放开票据的融资功能。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立法。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及金融机构破产法律制度设计,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二是尽快完善支付指令的有效性、结算最终性和轧差安排等相关规定的法律支持。进一步夯实票据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需高度关注其有序退出问题。三是新会计准则执行中仍存障碍。对新会计准则的执行仅停留在报表合规层面。部分中小银行在硬件环境建设、内部流程管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等方面尚有较大差距。信息披露尚无法达到新会计准则要求。四是部分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缺乏监督和管理;对可疑交易的人工识别不足,可疑交易报告利用价值较低。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有待加强。五是反假货币与残币兑换工作不可松懈。应通过有效途径从量刑标准、罚款金额等方面加大对制贩假币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县域地区辅币供应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小面额票币整洁度较城市地区仍然较低,需加大供应和兑换力度。
五、总体评估与政策建议
按照统一的层析分析模型和权重对山东金融稳定状况进行的定量评估显示:2010年综合评分79.14,同比提高2.99。其中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生态环境分别提高0.33、0.33和0.24,证券业同比略降0.02,总体保持稳定。宏观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为区域金融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强劲支撑,得分同比提高2.09,对综合评分的贡献率高达70%。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经济金融发展既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又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一方面,政府主动下调经济增长速度,更加注重发展方式和质量,促进经济的协调、持续、平稳发展,对金融稳定具有长期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短期内的调控以及外部环境制约使习惯于高增长宽松条件下运行的实体经济和金融机构面临更多挑战。做好金融稳定工作必须高度关注环境变化、政策调整对金融运行的影响,切实加强对当前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分析研判,增强风险预见能力和应对水平。
一是贯彻落实宏观审慎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对金融机构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的监测、评估,认真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建立主动调节信贷投向、自我约束风险的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与服务创新。督促各金融机构深刻汲取风险教训,围绕转换经营机制、强化风险防控,继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三农”、中小企业、经济转调和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等领域细分市场需求,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督促农业银行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