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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业信贷制度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 研究背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兰农”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方略后,为了进一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十二五”规划把“社会主文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建设”纳入下一个五年发展的战略重点。做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有效服务和功能支持。而中国农村金融面临着发展与转型的双重难题。一方面是世界上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正规化”金融与小农经济不对路问题:另一方面,是对原有经济体制下业已形成的农村固有金融体系进行改造的转型问题,核也是改善农村金融供给的问题。两大问题同时存在,导致当前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为解决农村金融供需严重不平衡问题,中央政府开始着手推行农村金融领域的改革,如增加了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化构。在中央下发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农村改革的方向即更加适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农村金融工作方面,从2014年的的“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到2015年的“做好承包止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农村产权抵押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首次提出“大力发展再担保机构”,这与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完善银担合作机制”一起,为农村金融中担保贷款的实施提供了物质基础。
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特别是新型农村金融供给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影响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挫伤了正规金誕机构的服务积极性等。但是,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金融制度是金融服务的主要决定因素,制度的有效性决定了农村金融供给水平,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制度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论文研究目的在于以山东省莱宪市为视角,探寻哪些制度和公共管理政策导致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指出进行制度变革是加快农村金融发展,支持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文献综述
1 关于农村金融需求特征分化的分析
当前“三农”的定义在不断拓展,农村金融需求高度分化。沈明高、徐忠、沈燕认为,在大多数沿海地区,“三农”核必问题是农村问题。由于大多数地区已经经历了农业工业化阶段,非农劳动力的比重较高,小城镇较为发达。这些地区金融服务的重点在于消费金融、理财服务与城市化;并在适当的土地流转机制下,以土地货币化鼓励农民自愿放弃止地而将身份转变为新市民。在这些地区,农村金融供给逐渐脱胎转变为城市金融服务。"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程度不够,在国际市场那些低价农产品的竞争下农业弱势尤为明显,食品安全问题也较为突出,解决的有效办法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金融服务的重点是促进土地流转和生产资料集中,鼓励农民离开土地,转变身份,即工业化,从而増加农民收入。“农民”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应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政策性金融的方式来完成。
2 现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支农力量不足的研究
王安国(2012)认为,农村信用社支农力量不足,突出表现在兰个方面:一方面是信贷资金和人员配备不足。另一方面是服务需要覆盖的范围过大。再一方面是金融创新能力偏弱。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使得农村信用社缺乏产品创新的外部激励,个性化产品设计不足,不能根据现代农业限制了其对现代农业市场化发展的有效对接。同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匿乏。首先,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其次,涉农担保机构建设滞后。再次,补偿激励机制不健全。
3 关于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与改革的研究
谢平(2001)认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则的历史充分表明,合作制原则在我国不适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应为组建股份制的商业银行。何广文(1999)认为优化农村金融体系的路径在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其根本在于开发农村金誕市场,打破垄断格局,真正形成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汪小亚(2009)认为,要建立服务面广泛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扶持一批适应农村需要而且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送既包括提供信贷和其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为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创造基础条件的金融中介机构如担保、评级、信用、保险类机构。
4 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制度因素研究
周科(2011)认为,一是国家垄断金融的制度安排导致农村金融资源大量流向城市和工业。在资金短缺形势下,正式金融部口动员的农村储蓄大部分流出了农村,而非正规金誠遭到打压不能发挥作用。二是严格的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和金融机构退出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村正规金飄市场被垄断。三是产权制度缺陷导致农村合作金融姐织忽视委巧人的利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仍然存在产权虚置、产权错位问题。四是农村金融信贷供给制度的缺陷导致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王安国(2012)认为,传统金融机构支农力量不足主要是传统信贷模式无法调和"金融机构与农户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金融机构仍未形成适合农村宗族社会特征的运作模式和经营能力。表现为传统的风险控制手段无法给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主的信用和履约能力予以正确的评价,传统金誕机构不愿涉足信贷规模小、维护成本高的小额贷款等,而片面采用担保、抵押、政策性补贴、灰色催收的形式不能有效适应农村经济运转方式。
三、硏究框架与方法
1 基本框架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论文基本框架、研究方法与难点。
第二部分为理论基础。结合论文研究内容,主要介绍了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决定经济增长的理论和新公共管理学关于政府职能定位的相关内容。
第兰部分对当前莱宪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现状和影响进行深入剖析,认为当前金融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金融供给体系单一、涉农贷款增量和占比低、金融机构覆盖率低和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偏向城镇化,这些导致了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四部分对莱宪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包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文化及信用环境较差,并根据论文的阐述重点,全面深入分析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制度和政策原因。
第五部分为改善莱宪市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对策建议及结论。
2 研究方法
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公共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为理论基础,同时采用文献法、调查问卷法、统计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法等研究方法,对论题开展研究。
刘书琪,东北农业大学,教授。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逐渐提高,农民在农业市场主体竞争中的地位严重削弱,农民利益得不到最大程度上的满足。然而为化解农民小规模生产和强大的农业市场之间的矛盾,减少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降低农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于是农村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以多种方式自愿组织起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且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面临许多问题,因此,本文通过调查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政金融方面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金融;黑龙江省
1.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与财政金融支持的发展现状
1.1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资料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年鉴
由上表可知:黑龙江省对“三农”的发展越来越重视,财政扶持2010年比2009年增长54.45亿元,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也有所增加,但从惠农财政补贴方面来看, 2010年投入资金有所下降,造成财政扶持力度跟不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的局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不到有效的财政扶持,即使新农村建设扶持力度增加,也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经济发展的步伐。
1.3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现状
目前,黑龙江省政策性金融机构尚未发挥应有作用,只有极少数的金融机构开展专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网点布局有限,支持能力和意愿都不足;农村合作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上难以发挥主体作用。
据调查,黑龙江省农委为了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于2009年10月和省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出台了《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小有成就。
2.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金融支持中的问题分析研究
2.1政府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政府财政扶持监管力度不够。有些投机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只经过法律程序挂个合作社的名,合作社内部从不涉及农业生产销售业务,只是为了钻政府扶持政策的空子,获得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和扶持,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造成了资金严重浪费现象,政府应该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加强监管力度,消除这种“皮包公司。
2)政府扶持缺乏针对性。从政府对这些资金的使用细则和覆盖面来看,其针对性明显得不足。例如:评定农业示范区可获得奖励 X 万元,而这些钱对刚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很重要,需要大量资金来建设完善合作社;而对于那些发展比较成熟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各方面机制都比较健全,具备获得此类扶持金的资质,但是相对于他们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而言意义不是很大,在一定程度上还造成资金浪费,希望政府能够针对发展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出更有力的财政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根据合作社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
3)惠农补贴力度不够。黑龙江省2010年政府财政支持“三农”发展共投入249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54.4亿元,其中围绕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投入资金93.8亿元,支持组建农机合作社325个,支持17个现在农业示范区建设,但是在惠农财政补贴上比2009年低了0.61亿元,为102.2亿元,致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范围和力度有所减小。
2.2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供给数量不足
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依靠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联合社,其中农村信用联合社为主体。虽然农村信用联合社信贷支农资金逐年增加,但是其还是本着“抓小额、控大额”的原则,这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阶段急需资金建设存在着很大矛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远远达不到实际需求。
2)农村金融机构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缺乏
我省农业保险的经营现状为“三低三高”,即低保额、低收费、低保障和高风险、高成本、高赔付,致使许多商业保险公司均不敢轻易进入农业保险领域。由于农业产业的特殊性,涉农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成本较高,而其风险补偿机制又十分匮乏,贷款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严重影响涉农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财政金融支持的相关政策建议
3.1明确财政扶持细则,加强财政资金扶持的有效性
政府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于建设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应适当放宽申请扶持金的条件,但是可以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对于稳定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把资金集中起来进行扶持,或者从这些资金中提取部分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向银行的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有效的需求和帮助。
3.2加强政府财政扶持的监管力度
对于各种财政扶持政府都应该明确其使用情况,对优惠的财政补贴加以使用限定,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费用的补贴,农资补贴等。同时政府还要加强财政扶持的审核监管力度,彻底消除钻财政政策空子的“皮包公司”,并对这类合作社做出相应的惩罚,以儆效尤,净化农民换页合作社发展呃社会环境。
3.3加大税收优惠方式,制定多种惠农优惠政策
对于农业补贴我省还应该扩大科教服务补贴,以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加强农村基础网络设施补贴和作物保险补贴,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减税我省应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营业税,减少银行贷款的压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健康的发展。
3.4完善金融服务创新制度,加强风险管理
优化金融机构信贷结构,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投放涉农贷款,不断创新支农服务方式,加快产品创新步伐,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将信贷政策产品化,建立监督机制,督促、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实现由单一存贷服务向信贷、咨询、保险、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转变,以业务组合的形式来分散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贷风险,同时也满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信贷的需求,有效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张卫东,政府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以郑州市为例[硕士论文],2009.
[2]李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发展政策研究[硕士论文],2009.
[3]韩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支农;农村
中图分类号:F830.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5-0015-02
一、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为加大对县域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2008年5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关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一对民间金融疏堵并举的政策转变,迅速点燃了民间资本的热情。在地方政府强力推动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纷纷设立并呈良好发展势头。中国小额贷款机构2012年上半年快速发展,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新兴力量。截至6月末,全国已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 934家,比去年末增加606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 248亿元,比年初增加47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 234亿元,比年初增加471亿元。虽然全国范围内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势头强劲,但目前开业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客户主要是小企业,真正面向农村开展农民贷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多见,以5万元以下微型贷款产品为主营业务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非常少,农村微型贷款市场发展依旧缓慢。银监会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0年总体工作安排》提出,将在3年内建成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 027家,贷款公司106家。黑龙江省已开业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38家,市地实现全覆盖,县域覆盖面达70%。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开拓了一个满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新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据调查,中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润平均只有6%,很多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几乎持续经营,利润空间很小,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农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农面临的政策环境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抑制其发展
小额信贷的融资渠道是否源源不断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小额信贷能否稳定持续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主要是国家扶贫专项资金、国际扶贫组织的捐助、央行的再贷款资金。
2.利率限制不利于小额信贷的发展
我国对于存贷款利率严格限制,虽然对商业银行开放利率上限,但对于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贷的利率仍然限制在基准利率的0.9―2.3倍间浮动;村镇银行虽享有优惠政策,但其利率也只是4倍于基准利率,而且没有央行再贷款的支持。由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人群,贷款额度小、操作复杂、交易成本高,只有较高的利率才能使其覆盖运营成本。
(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农的运行机制问题
1.金融产品简单
金融产品简单,贷款上限严格限制影响农业发展。我国大多数的小额信贷模式完全复制GB模式,采用小组联保模式,缺乏创新。
2.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异化无法满足信贷需求
吸引民营资本争相参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原因是“23号文”中“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改造为村镇银行”的规定。这一规定使民营企业看到了实现“实业+金融”的实体经济多元化或转型为金融控股公司的希望。但银监会2007年出台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成为最大的股东”,意味着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改造为村镇银行,其现有股东将彻底失去控制权,使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困境之中。
4.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资金供给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小额信贷不仅作为一种扶贫方式,还应该实现其财务的可持续,从而扩展扶贫范围和加深扶贫程度,实现良性的循环发展。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户得到的市场信息不足,抗风险能力弱,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发挥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没有为得到贷款的农户提供信息帮助。因为小额信贷没有抵押,所以风险高于其他传统借贷业务,一些农户缺乏法律意识,在小额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冒名使用“贷款证”后无人还款,造成坏账,严重挫伤了农村小额信贷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村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服务对象弱小增大风险系数
由于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而且其服务范围一般只局限于所在地域,因此,资本金规模小、服务区域特定和弱质客户群是农村小额贷款公司面对的客观现实。在此情况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压力。一是自然风险。从农业生产的角度看,我国是世界上农业自然灾害频发、受灾损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加之同一地域农民在种养品种结构上高度趋同,当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时将导致整个区域内的农产品产量下降、农民减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就面临着贷款无法收回的自然风险。二是市场风险。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需要小额贷款支持的微小企业和农户,产品价格受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在难以及时获取市场供求信息的情况下,往往只能参考上期的价格及供需情况,生产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容易造成低水平重复或压价竞争,其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将直接影响贷款的归还。三是道德风险。从信用环境的角度看,较之于城市而言,县域和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一些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淡薄,赖债、逃债思想较重,道德风险难以抵制。
三、提高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支农能力和水平的相关建议
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服务,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支农扶贫项目时,在不依靠外部资金补贴的同时,还要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信贷市场的良性循环,有效缓解农村金融市场供需不平衡的问题。要做到以下几点才能更好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支农效应,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1.落实政策缓解经营压力
针对广大农民的小额信贷是扶助农业同时也帮助农民弱势群体的极好方法。在合理的利率水平和税费水平下,它可以达到农民与农村金融机构双赢的局面。但国际经验告诉我们,对小额信贷的大规模开展,有关部门要给予从政策上到物质上的支持。地方政府可以在财政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扶持,但涉及到后续资金与税收政策,还需要中央出台明确的办法。(1)建议建立小贷公司后续资金补偿机制。国际经验表明,小额信贷运作往往受到后续资金来源的制约,各国监管层或鼓励私人资本进入,或者允许一部分运作良好的小额信贷组织吸收公共存款,以此保障小额信贷组织的持续经营。(2)建议给予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公平的赋税待遇。小额信贷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低收入人群,增强弱势群体的 “造血功能”,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因此,绝大多数国家对小额信贷给予了税收优惠,以降低借款人成本。我国税务当局也应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理解发展小额信贷的重大意义,免除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或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的营业税,降低所得税,推动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
2.规范农村金融市场
放宽利率限制。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小额信贷利率通常高于商业利率才能维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上的可持续,目前我国实行利率上限的政策,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还不能达到自负盈亏,另外,实践证明,政府以及其他一些小额信贷组织向农户提供的低息或者免息贷款大部分并没有真正到他们手中。
3.推动经营模式的创新
(1)经营方式的创新。要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加强信贷产品创新,积极开发各种符合农村特点、适合农民和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2)风险管理的创新。在我国相关社会诚信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的情况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要尽快掌握风险评估技术,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储备足够风险评估人才,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以应对借款人违约风险。
4.强监管促进稳健发展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健康的金融监管环境。在监管目标方面,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管的目标主要是保护资金提供者的利益。在监管原则方面,应区分资金性质实施分类监管。对于吸收公众存款的大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审慎监管,保护整个金融体系和小储蓄者的安全,防止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失败而导致整个银行系统遭遇挤兑;对于不吸收公共储蓄或仅吸收内部成员存款的信贷机构应该实施非审慎监管,减少资源的耗费并保护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生命力。
在监管工作执行方面,随着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金融办的地位和作用得到凸显和加强,但也在事实上形成了银行监管机构与地方政府“二元”监管模式。地方政府与专业监管部门如何协调一致,加强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业务经营、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议建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联席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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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斌.小额贷款品牌化发展的新思维[J].中国邮政,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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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万金林.我国小额贷款制度发展模式研究[DB/OL].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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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北京山区农机化发展的对策研究
北京山区位于北京市的北面和西面,由二大山系所组成,北面为燕山山脉,西部为西山,面积约10400平方公里,占整个北京市土地总面积的62%。地理位置正处于我国暖温带半湿润地区向西北温带半干旱地区的过渡地带,也是我国第二级阶梯向第三级阶梯的转换地域。
长期以来,山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受到地理条件、耕作制度、种植规模等因素的影响,生产依然是人、畜力为主,机械化水平与平原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作业成本高,效率低也严重制约机械化水平提高。山区近80%的人口属低收入群体,山区人均GDP不足平原地区的50%论文服务。与一马平川的平原地区相比农业论文,在山区推广农业机械化面临着诸多困难。种植模
式、机具选型、配套设施等不合理、不适宜、不配套问题无不考验着农机推广部门的信心与决心。
目前山区农业从业人员的岁数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农机化知识相对比较匮乏。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甚至是农机技术人员对发展农机化的观念停留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总觉得机械化不适应山区,机械化适合平原开阔地区去搞,山区山峦起伏重叠,不如一望无涯的平原开阔,发展农业机械化是一件可望而不可急的事,有的甚至认为政府无须扶持山区发展农机化。导致对发展山区农机化缺乏信心,也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积极性不高,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机化发展。这种状况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山区整体对农机化需求的反映和适宜机具的推广普及,成为山区农机化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解决对策研究:
(一)因地制宜,大力推广中小型适用农机具
北京山区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程度远远低于平原地区。单家独户的生产方式是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主导,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论文,缺乏规模经营效益,种植品种不一,农机连片作业难度大,购买的农机使用率不高,购机投资大、回报低。同时,单家独户的生产方式易形成同一区域这家的田土机耕、机收,而那家的田土不愿意机耕、机收,导致农机隔田作业,给移机带来了不便论文服务。要结合山区的实际和农民的需求做好发展规划,制定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集中有限的资金和财力,选准主要作物和关键环节,逐个突破。山区机械化发展要坚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的原则,通过试验示范逐步确定适合于山区机械化发展的主推机型。山区机械化发展应定位于引进推广适合山区特点的各种中小型农机具,原则上轮宽不超过1.2米农业论文,工作幅宽不超过0.8米,播种或插秧不超过6行。
(二)积极探索适合山区特点的农机推广方式
山区一般来说都是人均耕地少,加之山区地形地貌复杂多样,田块小,和田地分散、高低不平,影响了适合规模操作机械如联合收割机、耕整地机械等农业机械使用,使农业机械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存在着高效农业机械与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矛盾。合理配置耕整机、播种机、收割机等机具。对地块面积小,种植作物品种多的自然村组,重点培育发展耕、种、收及加工多项作业于一体的农机经营大户或农机合作组织;对地块面积大、种植作物单一的自然村组,按耕、种、收及加工几个不同的作业环节,重点培育发展以单项作业为主的农机经营大户或农机合作组织;鼓励和支持有机户为乡邻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并收取合理的作业费用;鉴于山区人口居住比较分散,道路弯多路窄,农机具在乡村间转移的难度大,危险性高农业论文,不提倡跨区作业。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重点扶持
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各级政府应把发展山区的农业机械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项目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帮助解决农机服务协会流动资金的不足;对山区机械化推广项目拓宽支持领域,加大支持力度。要理顺体制,加强领导,稳定并加强农机队伍建设,多渠道支持山区农机化发展。农机合作组织要重点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开展机械化服务,开办农机经营门市部,提供农机供应、修理、培训、技术咨询等多层次服务,建立“农机合作+农户”的服务模式,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农业论文,以产前、产中、产后多种服务为纽带,把农户联结起来,形成以一种产业为主导,集种养加、产供销于一体的新的生产格局,以“互惠、互利、相互联动”为原则的利益共同体论文服务。长哨营满族乡地处怀柔北部深山区,这里的西沟村农机合作社,主要是为了加强本乡以及怀柔北部山区的农业现代化,带动更多的农民实现增收致富。农机合作社的成立,不仅将分散的农机结合了起来,更重要的是扩大了农机耕作的规模,在这种情况下,农机合作社实现了农机资源的有效整合,扩大了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和影响力度,每当春种秋收季节,需要服务的农民只要到合作社打个招呼农业论文,立刻便会有符合自己心愿的农机到农田耕种或收割,经常供不应求。
(四)完善山区购机补贴政策。促进山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应适当扩大山区农民购机补贴的范围,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比例。围绕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依托政府购机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紧密结合服务北京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山区适用新机具、新技术尤其是国内外先进农机具的推广运用力度,促进农机化装备水平持续提高,注重发展高、新、尖农业机械,以增量的调整带动质量升级,提高主导农业产品生产机械化发展水平。
关键词:城镇化:金融支持:农村信贷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3)04-0063-04
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党的十将城镇化建设作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小城市绿皮书》指出,预计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5%左右,各类城镇将新增3亿多人口;2012年《中小城市绿皮书》指出2000年一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由36.2%提高至51.3%。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这必将为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提供强大、持久的动力。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实现繁荣昌盛、民主富裕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反哺农业的条件已经形成,服务业增长迅速,城镇经济实力增强,城镇基础设施初具规模,推进城镇化的物质基础基本具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城镇住宅、投融资及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城镇化的体制环境已渐形成,同时国家也在不失时机地实施城镇化战略,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条件逐渐成熟。在城镇化的演变过程中资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解决好金融问题成为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必经之路。
一、城镇化建设面临的金融问题的主要体现
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是先导。金融系统作为引导其他要素禀赋转变及资源配置调整的先导要素。应当先于城镇化进程完成其制度与结构的变迁,以发挥供给先导作用。
首先,城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将是首要任务,目前我国城镇化基础建设的资金供给存在较大缺口。远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2)》的测算,农民“市民化”所需的人均公共支出至少是10万元。按照2015年市民化率达到54%的目标,即实现约2亿农民的“市民化”。所需的公共支出累计将达20万亿元左右。
其次,政策引导和配套机制不完善,金融市场层次单一、服务创新不足,金融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撑乏力。金融机构农业贷款规模增长缓慢,城镇金融产品仍然停留在传统的业务品种上。这些传统信贷品种存在授信额度小、贷款期限短、利率上浮较多等局限性,无法满足城镇化进程中融资主体多元化、融资特点差异化、信贷需求灵活性、贷款方式多样化的需求,制约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城镇化产业基础的稳固发展。
第三,城镇金融体系发展不健全,金融服务供给层次低、支持面窄。大部分商业银行收缩城镇及农村金融网点,导致金融机构资源布局集中在城市区域,城镇金融机构数量少,对县以下地区提供的金融服务基本只有基础性的存取款业务、汇兑业务。另外,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也影响了银行与农户建立良性互动。
二、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支持不足的表现
统筹城乡发展是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建设是城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要实现商业化和工业化生产,就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社会和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化建设就必然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需求、新要求,应引起有关金融部门的高度重视。然而就我国城镇化建设的现状来看,由于金融支持的不足造成的问题成为阻碍城镇化建设的掣肘因素,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融资难,农业贷款数量有限
在推进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十分明显。由于金融支持力度的不足。造成我国农村融资困难,从而使得农村无法在有效的资金支持下加快二、三产业的发展。也就阻碍了我国城镇化的进程。比如,由于乡镇中的部分微小企业财务不够健全,难以达到信用评级条件,不能成为合格的信贷载体,造成企业融资难。特别是随着农村新评级办法实施及考评政策的变化,小微企业更难进入信贷门槛。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不够规范,经营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不强,信贷投入存在较大障碍。
由于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在信贷风险追责制度十分严格的情况下,信贷人员对农业信贷业务十分谨慎,影响农业信贷业务的拓展。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方式比较陈旧,出于防范风险的要求,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权限在上游管理层,他们由于不了解地方发展特色,有时候一些好的发展项目因为没有得到合理的信贷支持而暂时搁浅。同时,即便是发放出去的短期贷款,由于贷款利率较高,也给农村农民带来了很大的负担,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目前临漳县的农户保证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单户的最高贷款额度仅为5万元,商户保证或联保贷款最高金额为10万元。期限以月为单位,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个月。
并且,农村资金流失严重,一方面,农村专业户、重点户难以贷款,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比重降低,形成农村资金“倒流”现象;据统计临漳县商业银行贷款大部分流向房地产业和中心城市。另一方面,各商业银行资金上存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利率,导致存款流向经济发达地区。201 1年底,河北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9563,7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143,99亿元,而其中信用社贷款余额仅为3535,19亿元,这其中还包括了相当部分呆账。
因此,由于金融政策支持的不足,农村融资困难,无法贷得足够有效的资金,城镇化建设也就受到了阻碍。金融机构在管理对城镇化建设的贷款方面不能与时俱进,与政府政策保持步调一致。如何改善经济结构。增强资金投放效率,提高资金流动性,推进城镇化建设,成为了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基本问题。
(二)县城金融机构偏少,弱化金融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
商业银行在县、乡设置的网点机构太少,并且专项给农村城镇化建设信贷的网点更少,他们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考虑,大规模退出农村。而支持小城镇建设、农业产业化,则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目前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对象基本上覆盖了各个行业,形成农村信用社“一社支三农”的局面,但由于资金实力的影响。后劲不足,支持也是有限的。因此农村的一些小企业的流动资金主要依靠政府贴现或采取从民间集资来解决。比如,目前临漳县14个乡镇中,临漳现有的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在县城以下均无营业网点,且涉农贷款业务也大幅度萎缩。
由于在县城以下乡镇的金融机构偏少,唯一涉及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机构更是少之又少,导致城镇化建设无法通过有效的途径得到金融支持,反而采取了从民间融资来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结果由于民间融资的高风险,高利息,使有的小企业产生了资金困难,财务不合理等种种问题。
(三)农村金融业务狭窄,自主创新力不强
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要求金融机构对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市场发展等各环节提供贷款、结算服务,受业务范围的限制,县域农村金融业务比较单一,金融创新产品较少,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在信贷产品创新上处于被动地位,不仅新的信贷品种由上级行开发,就连现有的普通工商信贷贷款发放都是由上级行审批,基层金融机构不能根据农村城镇化的实际需求开展金融产品的自主创新。
城镇化建设的有效开展离不开金融业务政策的有效支持,也需要贷款政策放松限制。金融业务过于单一,信贷品种少之又少,使本来进行受限制的城镇化建设更加的艰难,各个县域在城镇化建设的融资方面都有自己的地方特色,大多数只是由于受地方政策的限制,城镇化建设才开展的缓慢。
(四)农村经济缺乏风险补偿机制,难以规避信贷风险
目前我国财政资金在农村城镇化建设中仅起到单纯的建设作用。通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吸引民间资金介入的杠杆效应未能体现。由于农村信用社受贷款规模、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局限,自主创新的能力较弱,这就造成金融服务种类比较单调,结算渠道不畅通,满足不了农村城镇化建设的经济活动中个人、企业和其他多种经济类型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要。从临漳县的情况看。金融主要是借助农业发展银行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农村城镇化建设进行金融支持的,贷款采取的是政府立项、财政列入预算、政策性银行论证审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建设的模式。但由于中央和地方在政策支持方面尚未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金融机构缺乏风险保障,这种政策模式既不能在农村城镇化建设实施上得以复制。也没有得到农业银行等涉及农村城镇化建设金融机构的认可。金融机构自然不愿意放贷。
目前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其他贷款品种都要求提供抵押担保,而多数农户和农村经济主体都难以提供有效的足值抵押。农民能够提供的抵押品也只有诸如宅基地、土地承包权、集体土地上的简易建筑物等,然而由于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均难以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手续,使银行信贷更加谨慎。
所以,在城镇化建设中为了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国家应在贷款抵押法律制度方面有很大的改进,才能解决问题。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才是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金融机构才敢于对城镇化进行金融支持。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的表现,我们了解到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金融支持作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却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因而城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
三、城镇化建设中如何加强金融支持的探讨
城镇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信贷资金的支持。与以往相比,更重“质量”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意味着对更多信贷资金的需求。
如何发挥金融要素在现代城镇化建设经济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增强县域经济竞争力,变县域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区位优势为开发优势、基础优势为比较优势。实现城镇化建设与金融的和谐发展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各级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国家城镇化建设服务,努力实现双赢
城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套,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周边产业园区工业项目发展,新城镇内二、三产业发展所带来的融资空间巨大,这些都将为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业务开辟新的广阔发展空间。金融机构可依托当地文化、旅游、矿藏、边贸口岸、交通枢纽等特色资源,择优支持具有特色产业或生态文化优势的小城镇建设,将其发展成为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金融机构也可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技术较成熟、以内需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产业集群化项目等,着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强化产业支撑能力。金融机构应该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优势,合理扩大涉农贷款规模,对当地优势资源的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开拓中小企业和农村等新市场。进行相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创新,使之与当地优势资源相得益彰。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探索建立适合当地农村金融支持模式和资金回流的长效机制,构建诚信、和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大型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创新产品和服务,设计符合小城镇建设的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办新民居住房贷款、大宗耐用消费品、子女上学等小城镇消费贷款业务品种,发挥资金和网络优势,支持小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安居工程及产业园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经济良性循环,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保障。
(二)创建城镇化信贷支持方式。突破“贷款难”制约瓶颈
加快探索和尝试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工作,积极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国家在法律规定上应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行农民能够提供的抵押品诸如宅基地,土地承包权,集体土地上的简易建筑物,大型农业机具等多种权利质押方式,解决贷款抵押难的问题。建立覆盖主要涉农行业的行业信贷政策体系,在农业产业化项目准入、客户准入和分类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差异化要求;对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改造、农产品育种、农村科技推广等领域要跳出传统的信贷管理思维模式,制定特殊的信贷政策,促进此类业务发展。对城镇个人创业和农村生产经营客户要做实贷后检查,提高风险预警的前瞻性,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三)构建农村信用保证及保险双重担保体系。缓解融资难局面
尽快建设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用担保保险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是支持和保证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信用保证及担保体系是缓解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中因担保手段缺乏导致农民融资难的关键所在。因为担保对融资具有放大效应,和直接投入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相比,政策性金融通过支持信用保证和保险体系建设可以取得更大的效果。我国城镇化信用担保保险体系中的信用担保机构可由各级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信用担保。我国的涉及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担保的实施具体可在由中央、省、市及县四级政府的主导下成立不同级别的担保公司,通过不同层次的担保及再担保体系,最大程度分散农村城镇化建设信用担保风险。由各级政府为主要出资人,采取各种激励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企业资金甚至农户资金进入担保公司。
(四)加快金融机构向城乡布局发展,增强民营金融机构力量
城镇化进程改变了以农户为主体的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并导致其金融需求的改变,因此国家应进一步强化城乡一体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中小城镇金融生态环境,鼓励金融企业增设乡镇机构,为金融机构介入支持提供必要条件与有利环境。同时,鼓励民营金融机构成为城镇经济发展的支柱,填补国有银行在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空白,增强金融机构对农民的服务意识。
(五)地方政府要当城镇化建设的领军人,明确农村城镇化金融支持战略方向
各级政府应当统筹谋划,进行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政府支持是新城镇化建设发展成功与否的保障,地方政府应首先谋划好“新城镇化建设发展”整体规划,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激发金融部门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的积极性。对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和财政奖励政策。如制定农村城镇化建设贷款财政贴息办法,确定贴息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建立农村城镇化建设政府还贷基金,保证抵押或还贷资金来源;对投入农村城镇化建设项目的金融机构给予贴息补助或财政定向补贴;按发放金融城镇化建设贷款资金占全部贷款资金的比例相应的减征所得税;同时引导保险机构根据农村城镇化建设项目的特点,积极开发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实现保险资金与信贷资金的有机融合,合理分散城镇化建设的信贷风险,降低建设信贷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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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村产权,农村金融生态结构,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深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如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要,制度建设是关键,尤其是要建立适合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产权制度。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但是,就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看,改革并未收到预期效果,其突出表现为: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金融市场竞争缺失,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原本给农村“输血”的金融机构却演变成从农村“抽血”的主力军,同时,农村中非常活跃的非正规金融却不断受到打压。如何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农村金融资产质量,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深化农村金融,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金融论文,尤其是金融生态成为近几年来的研究热点。
一、农村金融生态的基本理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诸多基础理论分支中,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和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在传统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扩展而来的法经济学,是对农村金融生态运行最具解释力的理论。
(一) 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交易费用理论。
理性人、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然而现实的农村金融生态中,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农户、农村企业和县乡政府等)都是有限理性的,并且因为有限理性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后果是金融交易费用大幅增加。当农村金融生态主体发现进行金融交易的费用太高或超过收益时,就会选择停止交易。在放贷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调查农户的信用状况和经济状况、借款用途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贷款进行时,要发生谈判、签约费用;贷款发生后,放贷者要跟踪借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监督借款投向等。而且农户以小额信贷居多,单位产品金融机构要付出更多的人力与物力。庞大的信息费用构成了金融交易中的巨大成本。当这种费用成本过高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制度的有效运作又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作用旨在节约交易费用,人们对制度进行选择与改革的动因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在农村金融生态中,作为金融生态主体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在特定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下进行的,不同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会产生不同的金融主体行为,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的相对落后使得与农业金融支持相关的制度安排无法实施,即推广农业金融支持的制度成本极高,导致农村金融生态主体资金供给缺乏,而由于农村金融发展的路径依赖,一旦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资金供给缺失,农村金融发展就会无所适从,反过来也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发展,整个农村金融生态恶化也就在所难免,信用缺失的背后是信用制度的缺失,由此引致农村资金来源与资金需求之间的制度缺失,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和制度需求出现失衡,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制度的需求源于经济主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制度供给则是经济体系出现制度安排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在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并不存在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均衡,突出表现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的制度供给不足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制度需求过剩金融论文,这种制度供需的失衡是制度变迁的强大动力,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相互作用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论文格式范文。
(二)农村金融生态中的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科斯传统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林毅夫首先提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概念,他认为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及实行,从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史来看,强制性制度变迁一直居主导地位。上世纪50年代,信用合作社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兴起;60年代,国家指定当时的人民公社接管信用社;80年代,信用社划归中国农业银行管理;90年代,又实行行社脱钩,实行在国家管理下的自主发展的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然而,合作金融的框架虽已确立,但远未达到农民广泛参与的合作金融宗旨。从表象来看,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是规范农村金融市场,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和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的一些必需的制度安排,事实上这种强制性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广大农户的投资冲动,大大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交易数量,导致了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政府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行为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一股独特而重要的力量,对金融生态主体的影响往往是根本性的。
制度因素作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变迁受诸多因素影响,也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生态运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金融领域一改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单一的局面,农村金融生态主体逐渐多样化,如四大国有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开始在农村开展商业化经营金融论文,国家建立了农业政策性银行等,在农村并未逐步建立起一个基本上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落后的小农经济,典型的苟元结构购统窍绶指钍沟门褰鹑谥贫戎秃笥谂寰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政府从非正规金融生态主体中寻求金融产品和服务实为无奈的选择,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勃兴也就水到渠成。因此,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成为农村经济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农村非正规金融或者民间金融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制度供给的不足,但带来的新问题是民间金融缺乏制度的规范而可能隐藏金融风险。
二、关于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思路
建立高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落脚点。要跳出农村金融供给制度陷阱,必须加强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没有抵押物,成为中国农民贷款难的最主要原因,长久以来,中国农民最大的资本———耕地,以及宅基地及其上的房屋--因为没有与城市一样的产权,均为抵押禁区。因此,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应从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着手:一是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建议将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改革为土地使用权,由国土部门发给土地使用证,使之具有土地的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和继承权。而农村房产也应该与城市房产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流转,尤其是对城市居民的流转。二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一方面要完善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机构。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运作的立法、执法和仲裁,保护农村土地市场的正常运作。在进一步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合法的自由交易。三是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制度。尽快出台农村土地产权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出让、继承出租、人股等流转形式。四是建立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修改现行农村房屋产权制度,使之可以进入市场,完善房产权属登记、发证、流转制度。要建立城乡统一住宅市场,使农民住房资产资本化,可用于抵押或交易变现,改善农村融资难的现状。目前对国有和私有的物权、产权边界已经比较清晰,唯独对于集体物权、产权界定、计价、流动和配置方式尚不能确定,导致巨额的物权不能定价、流通,置身于经济货币化的进程之外金融论文,成为顾拉沟淖什,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使农民与农村的资产可以有较好的表证。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要逐步建立农村生产要素计价、流动、配置体系。长期以来,我国产权制度按照国有、私有和集体三种方式界定。因此,必须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制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二)引导农村非正规金融的适度发展,构建符合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和承认非正规金融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改变对其持有的漠视和敌视的态度,并认真研究其特有的发展规律。民间金融不完全等同于非法金融,要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学习和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的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购戏ɑ沟姆绞嚼垂娣睹窦浣鹑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要积极鼓励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
三、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结构的建议
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性工作是搞好农村地区的产权建设,农民财产权的建设与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无产权则无金融,只有做好这个基础工作才能使我国农村金融生态可持续发展论文格式范文。但是我们不能等到农村的产权有了彻底的改革之后才发展农村金融,而是在现有的体制条件下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的生态结构。
产权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内生性变量,已直接影响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完善的产权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农村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有利于缩小农村金融生态主体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信息差距,促进农村金融生态中的信息交换和资金循环;有利于改善农村司法环境金融论文,保障农村债权人利益,农村金融兴则农业兴,农村金融活则农业活。十七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央行和银监会就下发《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提出农民增收的来源要发生改变,关键是有财产性收入和创业性收入。通过土地流转,抵押、入股、融资,增加农村财产性收入。
论文摘要:当前,制约“三农”问题解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农业资金的短缺,解决这一问题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农村金融这一经脉的畅通。西北地区是我国“三农”问题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也是农村金融问题的典型地区。如何针对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有效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西北地区农村金融中的突出问题,不能局限于对当前农村金融体系的小修小补,必须从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着眼,重新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功能定位和调整。推行全面的农村金融改革,完善西北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小额信贷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所以,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该从农村信用社开始,使其成为真正的农村金融主力军。
1.农村信用社的职能定位和产权制度改革
现有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原则上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其可能的发展方式。为此,中央银行应制定相关的转制标准,以规范其改制。一般来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西北各大城市郊区,农村信用社的势力较强,对这些信用社的重组,取消两级法人制度,将若干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近的信用社合并组建、转变为地域性农村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与目前西北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的改造类似,可能是一种可行的和合理的选择。
对广大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农村地区而言,如果农村信用社实力较强,可参考上述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做法,按照自愿选择的原则,重组为商业银行。贫困地区信用社的业务主要应是支持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脱贫工作,带有政策性业务的成分。因此,它们的出路可以是:转变成股份合作制信用社或互助式信用社,或转制成国家政策性银行即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网点机构。当然,后一种做法的前提之一是农业发展银行应将国家政策性长期融资、短期融资和扶贫等政策业务完全担当起来。此外,可以考虑降低或者取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农户储蓄存款利息税,减征或免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城建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陕西省政府在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进行了财政贴息政策的有益探索,三年来财政共为农户小额信贷贴息1000万元,带动信用社小额信贷、联户担保贷款、农民自身投入和龙头企业投入的资金达1.88亿元,使示范区62.8%的农民直接受惠。
2.以扩大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
鉴于农村地区资金短缺,储蓄成本、贷款和管理成本都较高的情况,应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2004年10月28日,央行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货币政策手段。根据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要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利率就必须能够覆盖储蓄和贷款的管理成本、行政成本、违约成本、机会成本等。如果不推行贷款利率市场化,各正式金融机构、非正式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就不能展开充分的竞争。另外,根据当前存款利率市场化试点经验,小幅度放开存款利率是无风险的,因为金融机构的变相高息吸储在许多地方已经是公开的做法,农户和企业可以直接从中受益。据统计,到2004年9月末我国最早进行信用社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为7.38%,比改革前大大提高。
3.大力推行小额农业贷款
小额农业贷款,大有可为,这是很多农村信用社用实践得来的经验。国家在农村最主要的两项金融政策是信用社小额信贷和支农再贷款,这正是通过信用社来执行的。2002年初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并要求农村金融部门要改善金融服务,要求信用社“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贷意义重大,它将促进信用社端正经营方向,转换经营机制,丰富信用社的真正内涵和完善其体系,而且有利于缓解农户贷款难问题,有利于抑制高利贷,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和社会稳定。《金融时报》2002年1月22日报道,西北五省区农村信用社到2001年末,共发放给农户贷款244亿元,开办小额信贷的农村信用社占五省区信用社总数的68%,开办联保小额信贷的占总数的39%,这两种贷款合计余额为39亿元,本息收回率平均在85%以上。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的支持和服务,是一个积极的、可喜的趋势。
二、加强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支农的作用
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下的“市场失灵”将使农业这个弱质产业和基础产业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国家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其中利用政策性金融实施保护是重要举措,是其它方式和渠道不能替代的。在目前西北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极大困难的新形势下,应该加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充分发挥其作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
1.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筹措渠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减少对中央银行的依赖,改变目前资金来源渠道过窄且不稳定的现状,逐步拓宽融资渠道。其一是增发农业金融债券,从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发行金融债券是规定中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的主要部分。为了保证农业发展银行债券的顺利发行,可以考虑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或者强制要求保险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必须用于购买农业发展银行的金融债券,并由中央银行予以保证。其二是允许农业发展银行公开向社会发行中长期农业开发建设债券,筹集个人、企业手中的大量社会资金。其三是将邮政储蓄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通过中央银行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使用。其四是把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亚洲开发银行对我国的农业贷款项目和扶贫开发贷款,统一由农业发展银行进行转贷。其五是统一国家支农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国家预算拨款用于农业的资金和其他用于发展农业的专项基金,都必须存入农业发展银行。
2.扩大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应在继续支持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收购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同时,通过农业政策性贷款的信贷投向,在农业产业布局和农业区域布局上对农业发展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达到帮助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目的。农业发展银行尤其要扩大农业开发贷款,把主要力量放在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上,使农业发展银行真正成为农业“发展”银行。
第一,农业发展银行的支持重点应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扩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贷款。一是支持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特别是西北农村干旱地带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二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注重支持西北各地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项目。三是作为信贷扶贫的主力军,农业发展银行应对西北贫困地区的各种扶贫经济实体进行支持,特别是那些既和本地资源相结合,又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第二,强化对农业服务领域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对农业科技开发和推广的资金支持,为农村经济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农业发展银行首先应为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业开发组织等提供资金支持。西北农村地区严重缺乏科技人才,通过科技教育投入,为西北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一大批科技带头人和合格劳动者。其次,根据市场需求信息,对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前景的西北地区新、优、名、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给予大力支持,并通过加大对农业科研经费与农业科研成果鉴定转化的政策性信贷投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在农业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支持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主要是以公路、电网、供水、通信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可以大大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乡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而这种环境的变化又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资金、项目,使农村的农业和非农业都得到迅速发展,农业发展银行可以分享到农村发展带来的好处。
第四,支持西北地区农村的生态建设。加大农村能源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建设以及生态资源保护的投资力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水土整治,退耕还林还草,防风固沙,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要支持农业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应该着眼于支农,为了满足西北农村地区的金融需要,就应该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由于西北地区农业的明显弱质性和“三农”的特殊性,完全商业化的正式金融机构必然不能够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因此,主要为“三农”服务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就不应该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采取相同的模式,必须是“有限度”的商业化,即中央银行把中国农业银行的赢利性指标压低,以便于补贴其从事“三农”业务所带来的必要亏损;另外,中央银行还可以设立专项贷款,作为支持中国农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其次,中国农业银行应该切实建立恰当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信息掌握,增强对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力度。第三,要完善和规范中国农业银行设在县及县以下农村经营网点的金融服务功能,取消单纯吸储的网点。
在农村金融与经济的渐近式改革中,只有充分认识到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抓住我国市场化改革这条主线,才能使农村金融和西北农村各项改革更加有效。农村金融发展,需要社会方方面面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保护农业,发展农村,增加农民收入,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全面小康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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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维佳.我国西部地区投融资策略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3,12:56-58.
1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 金融控股公司式的混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3 浅析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前提条件的完善与发展
4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
5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分析
6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及其对策研究
7 金融控股公司式的混业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8 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的限制性因素及应付措施
9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析
10 人民币国际化的潜在危险分析
11 人民币升值后提高我国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举措
12 人民币国际化的现实障碍与对策分析
13 人民币贬值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14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分析
15 浅谈我国第三方支付的风险及监管
16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风险防范
17 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支行发展研究
18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创新
19 经济新常态下的农村小额贷款发展
20 人民币国际化对中国商业银行影响的研究
21 浅析外汇期货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22 从日元国际化看人民币国际化
23 欧洲负利率及其经济影响
24 我国汽车金融现状问题及对策
25 ××省农村支付环境现状及政策建议
26 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探究
27 美联储量化宽松对石油价格的影响及中国的对策
28 ××省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现状
29 民营银行的发展及问题分析
30 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问题分析
31 中国外汇储备问题研究与对策
32 地方债务风险与银行信贷的关系
33 ××省小额贷款公司问题的研究
34 信用卡风险防范问题的研究
35 我国第三方理财机构调研
36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及对策分析
37 ××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的发展障碍及对策
38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39 我国货币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40 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
41 我国民营银行发展的难点及对策探究
42 p2p网贷的风险探析及防控对策
43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与对策
44 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控制研究
45 我国外汇储备的成本与收益及管理建议
46 股指期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47 基于P2P网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
48 当前我国P2P网贷内部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49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抵押物风险探究
50 中信银行对公信贷贷后风险管理研究
51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52 ××省农业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53 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54 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的障碍及对策分析
55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分析
56 ××省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研究
57 中小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策略研究
58 P2P平台与小微企业融资合作可持续性的探讨
59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研究
60 我国商业银行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路径分析
61 中小企业私募债信用风险及对策分析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 小额信贷 风险防范
经过6 年的实践,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无论从数量、影响程度还是机构的合法性来看,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总体特征。从制度绩效来看,该信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的空白,丰富了农村信贷制度的内容,对农村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发展,其风险也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小额信贷业务的正常健康发展。因此,研究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的表现,构建其防范对策,对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和社会稳定,解决扶贫与追求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小额信贷业务的现状
1、中国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自1999年开始,国有银行大规模撤离县及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从县域经济以下撤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从2000年开始,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整个农业贷款的比例不断提高,到2004年达到了近50%,超过农业发展银行成为主要的农业资金来源,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金融的绝对主力军。
2、农信社的小额信贷比例不断下降
针对如何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借鉴国际通行的农户小额信贷的做法,于1999年、2000年相续制定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农户小额信贷。但从目前情况看,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占信用社农业贷款份额仍比较小,发放贷款的覆盖面较小,农业贷款的增长与农户小额信贷的增长还不成比例,农户小额信贷在有些年份甚至出现了下降,例如2004年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1678亿,而2005年却减少到1578亿。
从图2中可以看出,农信社的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的比例逐渐下降,这与国际上其他成功国家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背道而驰。究其原因,随着小额信贷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广泛开展,其风险也日渐暴露出来,绝大部分信用社贷款的回收率较低。因此,有些农信社因畏惧风险而不愿向农户提供此类贷款,即便提供,也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大大降低了农户申请小额信贷的积极性。还有的农信社干脆对小额信贷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未得到改善,农信社与农民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再次受到了严峻的考验。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的风险表现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小额信贷不但具有一般农业贷款的风险(如自然风险、市场风险),而且由于其特殊性,具有一般农业贷款不具备的风险。正是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农村信用合作社产生“惜贷”的行为。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风险
与其他贷款不同,小额信贷以其“无需提供贷款抵押”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扶贫功能,降低了抵押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成本。但其缺陷是农信社对“无需提供贷款抵押”要承担一定的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从农村信贷机构方面看, 有的农村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对信贷人员行为的管制和激励机制,有的农村信贷机构人员素质低下,不能很好地处理小额信贷资金发放和收回过程中的调查、计划、决策、信息处理和风险管理工作,这是导致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从农户方面看,由于受小额信贷无抵押的影响,农户产生依赖思想。一部分农民习惯性地认为,小额信贷是扶贫贷款,是“救济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或不要利息的政府贴息贷款,还款意识薄弱,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有少数农户从贷款一开始就无还贷念头,存在恶意拖欠行为。由于居住集中,有些农民会效仿自己的邻居、亲朋好友恶意拖欠贷款,甚至不理解主动还贷的行为。还有个别农户把借来的小额信用贷款转手放高利贷以牟取不法利益。有的借用信用证、身份证,冒名借用小额信用贷款。有的“凑零为整”,最终使贷款集中于一家一户。种种情况说明由农户所引发的道德风险不容忽视。
2、利率因素
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左右。在中国,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组织来发放小额信贷,加之贷款的方式也较国外简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国外同类贷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在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在8%-10%左右才能使项目自负盈亏。而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一个合理的利率水平。在低利率的情况下,借贷者可能不注重贷款使用的效率,从而导致了高违约。另外,如果利率定得太低,虽对农户有利,却易被非农户或其它部门分割抢占,引发各种腐败现象。这样,真正需要低息扶贫贷款的农户却得不到贷款,而那些富裕农户、工商业者和政府干部反而能得到贷款。他们在获得贷款后往往并不运用于生产经营,或者把钱存入银行以获取利息收入,或者只需按市场利率或灰色市场的高利率转手贷出就能获利。结果造成在低利率政策条件下,社会各阶层都会出来争夺这份资源,往往使贷款难以到达真正的贫困者手中,也使借款者难以产生精心经营的压力和动力。
3、信用评定制度不健全
小额信贷理论认为,农信社贷款对象应是具有一定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中低收入阶层,我国目前对还款能力和还款愿望的评价是以农户信用等级高低为标准的。因此,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度与真实度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档案资料不够准确及时,评级带有盲目性;信用评价受多方干扰与影响,如村干部照顾关系评级,带有明显的偏向性,虚报数据和信用等级;评级缺乏复审,呈单一性。信用等级不准确,贷款额度核定不科学,甚至可能造成不够条件获得贷款的人也借此获得贷款。一些地方政府、村委会在协助农信社工作的过程中,认为信用的评定是一件有责无利的份外之事,还有些地方为了获得“信用村(镇)”的荣誉称号,在信用评定工作中不严格把关,这给小额信贷埋下了极大的风险隐患。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
一是对农户的激励。信用社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状况和还款情况,建立动态的数据资料库,对按时还款的农户给予更优惠的服务。二是改变农信社对信贷员的单一激励机制,即由单一的负激励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并举。目前,许多农信社实行“三包”(包放、包收、包赔)制度,贷款损失由信贷员赔偿,这虽然不失为强化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由于信贷人员的责权利不对等,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导致小额信贷业务严重萎缩。因此,要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既要对信贷员实施一定的惩罚制度,又要实施奖励制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保证较高的收贷率。三是对信用社的激励。人民银行对收贷率高的信用社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如在分配制度上给予更大的灵活性,在再贷款的安排上给予更优惠的条件等。
2、确定合理的小额信贷利率
要让参与小额信贷的金融机构赢利,这是这些金融机构愿意扩大并持续提供小额信贷的根本保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逐渐深入,银行商业化的程度提高,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是如果农村信用社在小额信贷项目中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又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补助,那么目前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小额信贷工作就不可能持久,也不可能更大规模地深入发展下去。要使参与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赚钱,国际经验证明最关键的因素是利率的高低。小额信贷与银行一般贷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额度小、成本高的特点,因此较高的存贷差才能弥补操作成本。
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一方面开展小额信贷的目的在于支持农业、帮助弱势群体,一方面又要收高利率,这里是否存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指出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是商业贷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贫款,不亏损经营是最起码的商业要求。其次,国内外各种调查几乎一致显示,对于农民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能否借到钱,利率稍高一些是完全可以承受的。以3000元的小额信贷为例,高一个百分点的利率,借款者一年要多付出利息30元。这一个百分点对借款者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农村信用社来说却是愿不愿意大规模开展小额信贷的关键所在。
3、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农户个人信用是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依据,是控制信用社贷款风险的基本要求。第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统一操作规范,提高信用评级的层次和质量,整体推进农村的信用环境建设。第二,要加强与村委的联系,村委会是信用社与农户之间建立信贷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当资金紧缺时可以帮助农户和信用社建立信贷联系,为农户和信用社取得“双赢”的效果做出贡献。由于村“两委”比农信社信贷员更了解本村农户经济状况,他们参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核定,能有效防范不知情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信用户评定和授信额度由农信社、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等集体核定,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在操作程序上可以有效地防范信贷过程中的内部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第三,要加大信用等级评价的硬件投入,健全资料档案,逐项认证审查核实,并且对农户的信用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农户资料要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户实际情况。第四,要明确评级责任。农户的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村组干部负责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的评级不准确。第五,要严格按照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四、结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真正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途径,也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近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农户小额贷款对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支持“三农”经济发展及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存在多种风险。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事业正在从起步阶段向成长阶段过渡,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引导,注意风险的防范,小额贷款必将在我国的扶贫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基金项目编号05CJL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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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传导阻滞主要表现为信贷投放持续萎缩,县域金融服务畸形发展,信贷结构不合理,潜在金融风险大。原因在于基层央行的体制安排不到位,商业银行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对称,经济主体缺乏活力,社会信用环境不佳等。本文提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必须从完善体制人手,提高社会金融意识,促进经济与金融互动和双赢。
近年来,稳健货币政策在全国范围来看已取得预期的宏观效果,但是在经济落后的部分地区,存贷比偏低,信贷结构不尽合理,金融风险还远未解除。它反映了金融宏观调控适度与资金分布结构性矛盾突出。如何进一步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增强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实施效果,本文尝试作如下探析。
一、稳健货币政策在经济落后地区贯彻实施及货币政策效应基本情况
由于地区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国家宏观政策的微观效果差别巨大,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效果并不显著,主要表现为:一是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持续萎缩。近几年湛江市的经济增长一直落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持续放缓,贷款增长远远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甚至也远远低于辖区经济增长水平。1998—2001年四年贷款平均增长只有0.29%,低于全省12.11个百分点,也低于“九五”时期湛江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速度7%的水平。在当前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经营体制下,为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实现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限,基层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出现萎缩,贷款未能与存款成正比例增加,资金大量上存,2002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达47亿元。目前商业银行上存资金一年期利率在3.15—4.3%之间,远远高于中央银行准备金存款利率(1.89%),甚至高于中央银行再贷款利率(3.24%),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外流趋势加剧,导致了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矛盾进一步加剧。二是县域金融服务畸形发展。2002年,湛江各项贷款增加14.2亿元,其中市区增加30.4亿元,县域减少16.2亿元。由于湛江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大企业、大公司定为自己的服务主要对象,上收贷款审批权,撤并县域分支机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已变相为只存不贷、只收不贷的储蓄机构。而湛江市商业银行虽将中小企业定位为主要服务对象,但县以下却没有分支机构,邮政储蓄资金只入不出,不断抽出县域资金,农村信用社本着“为农户服务”的宗旨,服务对象重点是农户。这样县域金融服务处于一种畸形的发展状态,一方面,本来已经虚薄的信贷资源被不断抽走,另一方面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各金融服务的真空地带,发展艰难。三是信贷投放向非生产性领域倾斜。经济落后地区不仅信贷投放总量萎缩,而且贷款的投向大量向医院、学校、市政、邮政等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个别大型企业转移,支持中小企业的生产性贷款大量下降。四是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不高,中小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没有根本好转。五是逃废债现象依然严重。2002年末湛江市逃废债企业共1432户,比上年末增加26户,逃废债本金19亿元,利息13亿元。
二、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传导阻滞的因素分析
(一)金融体制方面的因素分析。
1、中央银行的体制与职能的安排不到位。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改善金融服务是中央银行三大职能。近几年来,在金融风险不断聚集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基层中央银行职能的重点定位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上,加强金融监管,创建金融安全区是基层央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如何发挥货币政策职能的作用在政策安排上不到位。基于上述认识和政策安排,基层央行贯彻货币政策的手段苍白无力,力不从心。就人行中心支行一级来说,只有再贷款和窗口指导两项政策工具,再贷款也仅限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专项再贷款和紧急再贷款,政策限制严格,窗口指导与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发生矛盾时,难以发挥真正的指导作用。如某商业银行湛江市分行将服务对象确定为国际结算业务量迭500万美元以上、经营运作正常、有一定结算业务发展潜力的客户。据调查,2001年湛江市实现进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只有24家,因此,能享受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扶持的企业十分有限。
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对称。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媒介,其经营的目标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商业银行在体制转轨过程中,为摆脱旧体制下形成的创伤,加强了统一法人管理,普遍建立了风险约束机制,以防范风险为首要经营原则,在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方面,普遍实行了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模式,信贷的决策权集中在总行和省级分行,在上级行对下级行的授权授信管理过程中,基层行只有推荐权且要承担管理责任,对基层信贷人员实行第一责任人终身制,个别机构对新发放贷款要求本息要100%收回,在业务开拓发展过程中不允许丝毫差错。这种责任与激励的不对称,重罚轻奖的管理制度,使基层管理者对贷款的发放更加严格谨慎,惜贷现象普遍。其结果是,商业银行基层行的信贷资金大量向上级行聚集,向货币市场流动,使中央银行调控信贷规模的传统货币政策工具彻底失灵。
3、相关政策的配套不完善。在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硬约束的情况下,相关政策的配套不完善,也是导致货币政策的传导不畅的主要因素。近几年来中央银行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农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是,由于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发展滞后,使金融机构面对高风险低收益的农业贷款项目往往望而却步,从而造成农民贷款难。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也长期得不到解决。个人信用征询系统迟迟未能建立,也严重制约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国家助学贷款也属于个人消费商业信贷范畴,商业银行由于存在诸多顾虑,发展也不理想。如湛江市有省属高校三所,2002年末在校人数25483人,工商银行年末实际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余额540万元,比年初增加502万元。贷款人数1118人,占在校人数的4.39%。据有关资料统计,至2002年6月末止,全国助学贷款人数112.5万人,占在校人数12.5%。湛江市与全国相比差距较大。
(二)经济主体方面的因素分析。
1、经济落后地区经济主体缺乏活力。货币政策只有实际作用于经济主体,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如果经济主体缺乏活力,对货币资金的吸纳能力下降,货币政策也就无法直接作用于经济主体,这是经济落后地区货币政策传导阻滞的根本原因所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结果是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退出市场。如湛江市原有32间糖厂,年产糖100万吨,由于结构不合理,全行业面I临严重困难,1995—1999年连续四年亏损22.94亿元,拖欠大量的甘蔗款、税款和银行借款。面对严峻形势,市政府果断采取措施,于2000年行政关闭12间糖厂,随后进入政策性破产,对20间糖厂全面转制经营。糖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对湛江市经济发展,特别是主产甘蔗县(市)经济的发展,产生较大的振动。2000年工业总产值徐闻县下降39.4%;雷州市下降32%;遂溪县下降32.2%。这些地区长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单一,结构调整难度大,可增加投资的亮点缺乏,银行信贷自然低下。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根据业务调整的需要,纷纷实施退出低效市场战略。1999年至2002年湛江市农行共撤并基层网点122个。
2、社会信用环境不佳,金融意识不强。社会信用环境是软环境的重要一环,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失去信用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就无从确立。当前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结构调整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地方政府及企业、个人等经济组织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充分利用政治、经济、行政等手段,寻求局部最大利益而不惜牺牲债权人的利益,屡屡利用“金蝉脱壳”、“大船搁浅、舢舨逃生”等手法逃废银行债务,使商业银行金融债权维护工作面I临巨大压力。特别是当前国有企业改制速度在加快,在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转让过程中,职工的安置及其再就业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司法机关在有关部门的授意下,处理这些案件往往缺乏公平、公开、公正。如湛江市某企业破产案,本应按照民事破产程序处理,实际操作中法院却单方面套用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处理,破产财产的处置所得全部用于职工安置,严重侵犯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银行贷款即使有抵押,也可能得不到优先受偿。虽经金融部门的据理力争迫使有关部门作出让步,但社会信用的总体改善任重道远。
三、对策建议
(一)赋予基层中央银行适度的货币政策调控考核权限。面对经济落后地区金融机构资金外流增加,中央银行调控和引导乏力。中央银行应调整调控策略,加强监测,探索建立资金流向备案制度、信贷资金投入对地方经济增长贡献率奖励制度的可行性,鼓励金融机构立足本地,积极开拓业务。改革邮政储蓄资金集中上存中央银行政策,实现地方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继续发挥中央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在扶持、引导中小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扶持力度。灵活发挥窗口指导职能,防范贷款向个别行业过度集中而形成的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在做好信贷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加强资金管理,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改善银行经营效益。
(二)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以发展促稳定。金融机构要在盘活存量和优化增量两方面协调发展,制定科学的信贷业务经营和考核体系,奖罚分明,在授信授权方面适当扩大基层行的决策自主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经济主体对货币资金的吸纳能力。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积累的原则,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增强其对货币资金的吸纳能力,促进货币政策传导顺畅。
论文关键词:特色农业,发展路径
特色农业是指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独特的资源条件和产品品质,并且已具备一定的生产传统和产业基础,经过扶持和培育能够迅速在国内、国际形成较强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具有稀缺性、绿色性、区位性(结合WTO就是原产地原则)等特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特色农业特殊品质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可以填补和开发现有和潜在的市场容量;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形成的产品差异和质量识别也必然大幅提升农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河南气候条件和地理资源优越,农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特色优势,发挥特色优势,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是河南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发展路径的选择对于特色农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一、特色农业的经济学分析
1.推动农民增收
从种植业来看,目前我省农业种植大部分结构单一农业论文,特色不明显;小麦、玉米是主要作物,杂粮和蔬菜的规模种植较少,商品化率不高。按每亩地年产1000斤小麦和1200斤玉米,小麦每斤1元、玉米每斤1元的价格计算,一般种植业每年亩产值在2200元左右。刨除耕地、化肥、农药、机收等投入(每亩地大约需投入300元左右),收益约在1900元;加上每年的农业补贴,农民的传统种植收益一亩地也只有2000元。当前我省农村人地关系属于人多地少型,人均耕种面积不足2亩,传统农业种植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有限。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通过挖掘和培育特色农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和效益,能有效推动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怎么写论文。
2.提升农业竞争力
特色农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区域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历史资源,能够形成独具特色的产品优质性、稀缺性和绿色性,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填补和开发现有和潜在的市场容量;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形成产品差异和质量识别,使其特色品质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这必然大幅提升农业的核心竞争力。面临国内国际市场上激烈的农产品贸易竞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能避开产品同质化带来的低效益和弱竞争力;这对于促进河南省由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的转变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3.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
在当前公众对绿色无公害食品需求旺盛以及国际农业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广泛存在的条件下,特色农业只有通过现代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式,提升和凸显产品自身无可比拟的质量特色优势,才能够在应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必然要求农业产业链的延长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改变目前单户生产带来的农户市场参与不足、农业附加值低以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等状况,而特色农业发展促进机制体制的创新会进一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水平。
由此,必须充分重视优质特色农业的挖掘和培育,不断拓展特色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产值,使我省农业“质”“量”齐增。这对于我省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河南省特色农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1.积累了一定的特色优势,但资源优势开发不足
河南省特色资源丰富,在长久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包括茶叶、花卉、畜禽、果蔬、木材、药材等在内近70种口碑相传的特色产品,如信阳毛尖、南湾鱼、樱桃谷鸭、杂交水稻、光山麻鸭、新县银杏、商城油菜、淮滨杨木、息县半夏、平桥石榴、固始鸡(鹅);泌阳、西峡香菇;灵宝苹果、宁陵酥梨、孟津梨;河阴、封丘石榴;荥阳柿子;灵宝牛心柿饼;西峡猕猴桃;仰韶杏;灵宝、新郑、内黄的大枣;信阳板栗;卢氏、辉县的核桃;方城烟叶;南召柞蚕;驻马店、南阳芝麻;开封花生;商城油茶;开封西瓜;中牟大蒜;淮阳黄花菜;淅川、永城小辣椒;固始“愣头青”白萝卜;杞县、延津胡萝卜;洛阳牡丹芍药、延陵腊梅、开封、南阳、郑州月季、信阳杜鹃;焦作四大怀药、内乡山茱萸;西峡山茱萸西洋参;南召辛夷;济源冰凌草;封丘金银花;辉县、林县山楂;新县银杏;正阳生猪、三黄鸡;南阳黄牛;郏县红牛;泌阳毛驴;周口槐山羊、沈丘清真牛羊肉;固始土鸡;淇河鲫鱼;原阳大米;确山红薯;道口烧鸡;驻马店小磨油;许昌腐竹;商丘酱菜;兰考泡桐等。以这些特色优势为基础,我省特色农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农业论文,各地树立了众多的特色品牌,如华英鸭肉、文新茶叶、商城制鬃品、羚锐中成药、奥龙牌色拉油、安太食品、维维、十三香(调料)、利维康、莲花、宋河、金丝猴、辅仁等。但有些特色优势没有充分挖掘,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和产业化经营。
2.农业企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总体发展层次较低
目前,河南省有562家企业被列入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0家企业先后入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全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908相比,只占不到4.5%的比例。从农业企业规模和农业产业链条的发展看,除少数知名企业外,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产业链条较短,品牌意识不强,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大多企业处于农产品初级加工阶段,技术含量低、产业附加值少、产品单一,核心竞争力不足。很多特色产品质量上乘,但由于技术、资金和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工和包装简单,品牌意识缺失,销售半径小,市场潜力和经济价值没有充分挖掘。
3.农户认知不足,组织化程度低,参与意愿与能力不强
在目前我国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单户种植(养殖)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形态;农户是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对沈丘县石槽乡农户调查得知,大部分农民对特色农业的概念表现陌生,缺少品牌意识,没有提升产品质量的内在动力。观念的落后、技能的不足和市场意识的模糊使得大部分农民在农业发展中只能扮演“耕种者”的角色,在产品质量提升、特色提炼、加工和营销等方面严重缺位。同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缓慢,这一方面使农业生产停滞在单户耕作的阶段,难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保证农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农业企业和众多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难以在特色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怎么写论文。
三、河南省特色农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前促进我省特色农业的发展,必须深化认识、加强引导农业论文,坚持走产业化、标准化发展的战略,并进一步理顺和发挥地方政府职能,围绕特色农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供应,积极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发展,激发特色农业发展的原生动力,扶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农业企业的发展,畅通特色农业发展的生产、加工、营销渠道;这是我省特色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现实路径选择。
(一)深化认知,理顺职能,加强观念引导和政策扶持
1.把握特色农业发展规律,理顺政府职能
特色农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资源先决、市场导向、规模适度、科技支撑、产业开发。作为主导的一方,政府有关部门应首先深化对特色农业的认知,把握其发展的规律和原则,以更加科学地引导特色农业的发展。其次,通过理顺政府职能,形成特色农业生产的专业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围绕特色农业的项目培育和遴选、扶持体系的构建、特色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志和识别,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逐渐形成专门领导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并完善其工作机制,实现对特色农业发展的垂直、高效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力量,发挥其专业优势,推动诸如农民培训、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特色农业生产的专业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
2.加强观念引导和政策扶持,提升农户参与意愿与参与能力
从观念上使农户对特色农业的发展前景有所认知,增强其市场经济意识,提升其对特色农业发展的参与意愿。对农业劳动力群体进行定期培训,使其具备特色农业发展意识,更新生产组织方式,促其形成专业化的经济合作组织。完善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完善管理组织方式、人员编制、薪酬待遇、服务农户的方式和渠道等,创建发挥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的机制。加强对农民信贷的引导,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向特色农业倾斜。
3.做好区域规划,科学布局特色农业
发展特色农业必须考虑地区综合条件,注重比较优势的发挥,寻求最佳的发展方案。我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厚农业论文,特色产品的发展基础坚实,前景乐观。在特色农业的布局上,应构建机制,综合利用专门机构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对河南农业发展基本情况深入调研,依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生物资源、历史文化、农户已掌握的生产技术,以及当地特色农产品的现有种类、质量和规模,制定科学规划;使各地具有明确的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方向,避免地域不适风险、市场风险、需求不足风险和一哄而上的风险。
(二)坚持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的发展战略
1.坚持以农业产业化促使特色农业发展的战略
产业化经营为特色农业的做大做强做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使原来小规模的家庭式生产转变为农业生产部门和关联产业紧密联系的社会化大生产;把传统的家庭为主体的独立经营变成由公司或联合体为主体的企业经营;将原来相互分割的农产品经营环节重新加以有机整合,形成一体化经营的格局。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进程,可使地区潜在的相对优势转化为现实竞争优势,形成有竞争优势和区域特点的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完整的产业链,能提升特色农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会带动区域经济的综合发展。
2.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农业标准化生产能有效克服当前农户分散生产带来的随意性,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优质性,也有利于避开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怎么写论文。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发展特色农业,应着眼于生产、加工、流通三大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水平;同时,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凸显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高收益,促使农业标准化进入良性循环和高水平发展。
(三)构建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1.完善农地制度
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全使土地分散耕作固化的状况很难打破,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农业企业的发展形成限制。应进一步完善农地制度,一方面,加强集体经济建设,发展和强化其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中的号召引导功能;另一方面,应健全农地流转制度,保护农户土地使用权权益的同时,通过流转使农业规模用地得到实现和保障。这对于促进特色农业的企业化发展有基础意义。
2.加大财政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能有效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农业论文,促进农业产区与市场的衔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业市场效率,同时推动农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其营销网络的完善,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竞争力。当前我省农业基础薄弱,水利、路网、通讯等不够完善,农业信息化水平低,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另外,围绕特色农业发展所需的技术研发推广、农民培训等都需大量资金支出。应采取税收减免、投资补贴等方法,多方引进资金,多渠道增加对特色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扶持政策供给。
3.鼓励和扶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进一步制定易于操作的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企业是发展特色农业的主体,也是农业企业化生产的重要载体;应继续发展龙头企业的同时,扶持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金融支持、人力资源环境优化、相关政策的推介、产品购销平台的搭建,引导各种资源的有效联结,同时在企业品牌打造,相关政策适用等方面提供服务,促进农业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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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陕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差的具体表现,提出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陕西农村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强力支撑。近年来,陕西农村经济经发展迅速,农村金融资源支撑作用增强。但从总体上看,目前陕西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农村金融资源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增长后劲的关键因素。
一、当前陕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差的主要表现
1.现有农村金融组织资源供给不足。目前向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虽然有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所等。但是,能够向农村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却非常有限。比如,农业银行虽然有贷款业务,但主要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贷款,很少向农户贷款。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纷纷从农村退出,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无法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在国有银行大量撤离的同时,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并没有及时填补这一个市场空缺。
2.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陕西省农村金融市场发育滞后,金融市场运行不规范,贷款结构不合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基层商业银行信贷能力弱;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农村信用社支撑全省支农贷款发放。这种单一的融资渠道,大大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源配置效率。
3.农村资金流失严重。近年来,农村金融服务没有与城市金融服务同步发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比较少,农村金融供求不平衡,资金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主要原因是农村资金流失严重。鉴于国有银行改革和国家政策的调整,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县以下的机构,并具收缩了基层机构的贷款权限,仅存的农村基层机构只起到为上级行组织存款的作用,将吸收的农村资金转移到城市,导致农村资金大量流失。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也是农村资金流失的主要渠道之一。就农村信用社而言,在农村吸收的存款,也并未完全用于“三农”服务。农信社将吸收的农村资金大量用于赢利性较高的非农项目,也导致了农村资金流失。
4.城乡金融资源利用差距较大。目前,陕西农村贷款总量比城市少得多,两者相差很大。当城市的金融网点越来越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越来越多,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福利水平越来越高时,农村的大部分地区却成为被金融遗忘的角落。各类农村经济主体感受不到金融对自身发展的支持,享受不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带来的利益,无法拥有与城市经济主体平等的融资机会。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乏力,不利于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对策思考
1.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投放,建立农村金融回流机制。当前农村资大量外流的势头仍然很猛。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必须扭转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势头。一是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对经济落后地区实施优惠利率。二是降低信用社上存资金比例,促进信用社增回贷款投放。三是强制规定从农村地区吸收资金的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四是使邮政储蓄在农村地区吸收的资金留在农村。五是要综合运用担保、税收等经济手段构建导向机制,引导资金流向农业、农村。六是要构建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管理和利益补偿机制。七是建立以财政贴息为主,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多种手段为补充的财政支持制度体系,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农业和农村。
2.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进一步优信用环境,重点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改善农村金融的信用环境,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二是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社会信用环境治理,加强农村金融立法,依靠法律调节各方利益关系,保障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三是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农村信社的多种组织形式,为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提供体制基础。农村信用社改革要通过组织的多元化适应多元化经济发展需要,实现农村信货资源的有效配置。
3.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构筑城乡一体化的农村金融大市场利用优惠政策,引导城市资金从生产力高端注入现代农业。优先发展从农产品为原料的城市工业;优先发展特色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运输服务业、农村金融和保险业,以及农业信息和技术服务等;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还应重点发展旅游农业、体闲农业,通过这类农业形态实现城乡互动,城市反哺农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推动陕西农村经济发展。调研结果表明,陕西农村金融资源总体配置效率较低,同时,陕西省农村金融市场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要充分发挥陕西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资金配置功能,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设好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环境。在此基础上,应放松对农村非正规金融的管制,将其纳入良性发展轨道,为促进陕西省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陈弘仁:新农村建设当破解金融失血难题[J].农业经济导刊.2006(6):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