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律师工作汇报

律师工作汇报

时间:2022-10-21 09:05:43

律师工作汇报

第1篇

一、我州律师行业基本情况

我州有5家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35人。建立了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21人,占总人数的60%。

近年来,全州律师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实践活动为主题,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重点,以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突破口,以发展为主线,以诚信教育为重点,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各律师机构充分发挥“三贴近”优势,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注重服务质量,着力为全州招商引资、市场经济主体、房屋拆迁、金融机构信贷、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发挥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建言献策,为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政府当好法律参谋。同时,组织律师参与各级领导在接待中心定时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疏导社会矛盾纠纷,引导和促进社会矛盾通过法定程序合法解决,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的作用,得到了州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竭力为本地经济保驾。两年来,全州5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6家,各类诉讼案件1469件,非诉讼案件83件,法律文书1123件,解答法律咨询1975余人次。

二、我州抓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法律服务事业迅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进一步强化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律师在工作中的骨干带头作用显得尤为紧迫。近年来,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认真抓好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㈠从实际出发,抓好组织建设。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全都成立了党的基层组织;对不足3名党员的,按照地点相近、行业相似的原则,也都分别成立了联合党支部,从而使每个党员都能过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没有一名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㈡注重培养发展,不断壮大党员队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发展法律服务行业党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把政治思想过硬,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法律服务人员及时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加大培养力度,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㈢加强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员队伍素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经常利用党课、政治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党员进行党性、法纪、廉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他们增强了党性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

㈣开展扎实有效的组织活动,增强凝聚力、战斗力。通过开展 “党员挂牌上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责任区”等具有行业特点的组织活动,增强了法律服务行业党员的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把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宗旨变为现实

三、我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㈠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不够。有的律师事务所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业务建设,轻思想和组织建设,每所平均只有3名党员,党组织的力量比较薄弱;个别党员律师思想出现偏差,党性意识比较淡薄,认为只要做好业务工作,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行。律师执业机构在改制后,尽管本质属性是不以赢利为目的,但事实上都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

㈡党的组织活动开展难。律师行业内部的领导机制、管理模式随着行业内在的要求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上级党组织对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缺少针对性,分类指导力度不够。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满足于读读文件,上传下达,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导致党组织活动少、内容枯燥、效果差。每所党组织中只有少量党员,加之律师在业务上的独立性和分散性,难以组织开展活动。

㈢对党员的管理难度较大。一是对党员律师的思想教育弱化。党员律师对政治理论学习热情不高,即使是组织党员学习,也往往是用业务知识学习代替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对党员律师的管理松懈。律师执业机构中积极主动的独立的党组织活动几乎没有,由于活动的组织形式,活动的时间、方法、内容上的不适应,组织活动

又缺乏强有力的考核机制,使得党员律师参加组织活动无法保证。三是组织发展工作不正常。党支部书记、委员都忙于办案,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无人管、无人问,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逐步减弱。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㈠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内在动力及其职业特点的结合点认识不清晰。以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基本理念、基本形式在律师行业开展党建工作,导致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律师个人的发展相脱节。对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理念落后,造成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没有内在动力,缺少活力和生命力。

㈡行业的特殊性和相对独立性,造成党员活动难于保证。由于职业的特点,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进行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和出庭应诉,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有的党员律师流入外地执业,但因多方面的原因,组织关系还留在原所,导致较长时间内都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平时党员律师的政治学习只能要求其独立完成,党组织对律师党员的教育少,管理和监督少。导致一些党员律师对自身要求放松,体现不出党员的先进性。

㈢党建的形式和内容单一,缺乏与律师行业特点相结合的党员教育和管理,党员的发展工作停滞。由于在律师行业开展党建工作的理念陈旧,在党建的形式和内容上沿袭党政机关的做法,因而形式和内容都严重脱离律师行业的实际,思想教育空对空,组织活动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因而效果甚微;由于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得不好,党建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没有很好结合,党组织对于非党员律师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因而许多非党员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不愿加入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进展缓慢。

五、加强和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

㈠把握发展机遇,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首先,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的重要职责,积极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把新形势下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实现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其次,律师行业要提高对自身的认识,澄清模糊思想,把加强党建工作与加强律师行业的管理、发展联系起来,通过抓党建,帮助、引导、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㈡加强组织建设,使党支部成为律师所发展的政治核心。首先,必须把主要精力用在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上,只有支部书记、委员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才能增强党支部在律师中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才能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和领导核心。其次,必须围绕改革、发展来加强支部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改进、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再次,必须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有针对性开展理想、操守教育,教育党员律师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敬业为民、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四,必须用严格的制度、严格的纪律和符合律师工作特性的方法保证党支部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落实,把接受党员和职工群众的评议,作为检验支部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形成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党支部的工作走上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五,必须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党支部要经常与律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律师的思想动态,倾听他们的呼声,关心他们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出浓浓的家庭氛围。以深厚的感情对待职工群众,必然会紧密党群关系,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㈢紧扣行业特点,把党建工作与律师执业活动有机统一。在律师行业开展党建工作,应针对律师执业特点,开展以“扩大影响力、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活动主题,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分类指导,探索活动方式,加强自身建设,使律师行业党组织形成工作规范有序,活动丰富多彩,内容常搞常新的良性运行机制。第一,党建工作要与律师行业经营和管理相统一。律师党组织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律师行业的发展相融合。党员律师要模范地执行行业规范和律师事务所的制度,党员律师要争做业务骨干,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要积极参与党组织活动,带头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促进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民主管理建设。只有这样,党组织才有地位,才有亲和力和凝聚力,对律师行业发展才有促进作用。第二,党建工作要与律师行业形象建设相统一。律师行业是以“服务”为唯一特征的,而服务是以“诚实信用”为前提。因此,律师党建工作,必须将诚信建设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相结合。党员律师必须做“诚实守信”的带头人,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规范的模范,做诚实守信的标兵,带动、教育和影响其他律师。第三,党建工作要与提高律师综合能力相统一。党员律师要牢记自己肩负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作用的任务,要求党员律师要在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上起带头作用;要在办理案件认真负责、耐心仔细上起带头作用;在办案中要在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最高准则上起带头作用;要在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执业纪律上起带头作用。律师党建工作必须采取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律师的素质逐年有所提高。这样既提高了素质,又融洽了感情,既开展了党的活动,做了群众工作,又使非党律师团结在党员的周围,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第四,党建工作要与律师文化建设相统一。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离不开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在创建律师文化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律师党建工作可以开展党建工作模范律师事务所、模范党员律师的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还可以积极开展律师文化研究、社会公益活动、法律援助活动等等,进一步增强律师对自身职业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2篇

“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题教育活动部署,严格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切实做到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为了使我们律师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的执业打下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认真传达上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

1、利用《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分所公众号》、《策略微信群》和传达市司法局部署精神。全市律师行业教育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我们当将会议主要精神发布在《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分所公众号》、《微信群》里,方便大家学习。4月2日,学习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讲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启法制中国建设新征程》,我所律师在律所集体学习人数高达22人,还有个别律师通过手机学习,并把学习情况发送到微信群,4月6日,辅助课程-最美奋斗者**。

2、成立组织,拟定方案

根据市司法局部署成立了三个领导组:(1)党史学习教育领导组,党支部书记第四联合党支部乌尼热;(2)律师队伍教育整顿领导组,律所***律师;(3)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领导组,”律所***律师。辅助人员由律所行政部**担任。还及时拟定了《律所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学习计划安排》。

二、重抓学习,提高觉悟

1、明确学习内容:主要是市里下达的《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资料》第一阶段: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

2、讲究学习方法:坚持自学为主,按规定组织集体学习。自学做好笔记;集体学习交流心得体会。加强学习辅导。同时抓好“四个结合”,一与营造氛围结合(利用微信群、公众号进行宣传);二与知识测试结合(党史及相关知识测试两次);三与树立典型结合(重点开展“学习陈贤,做优秀律师”活动);四与问题导向结合(一是教育律师在完善代理手续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要加强监督司法机关退休人员依法依规执业)。

三、开展活动,促进工作

1、加强律所党建,提高政治觉悟(努力做到“四多四不”:多讲自觉学习,不做政治业务学习的懒汉;多讲遵守法纪,不做损害律师形象的事情;多讲维护团结,不做损害律所团队的事情;多讲社会责任,不得对公益活动漠不关心。)

2、改进服务态度,加强律所业务。要真正对求助者负责,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第3篇

职责

职责——某件被认为应该做的,必须做的事。 也可以说是属于工作类的不得不做的事情,类似于使命。

整个班级就像是一个和谐的大家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例如班级有老师,老师的职责就是让无知的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种植我们那美好的心灵树,在我们黑暗的人生道路上点燃了一盏最明亮的灯,做我们迷蒙的人生道路上的引路人,为我们在跌跌碰碰的人生道路中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引导我们走上洒满阳光的人生之路,给我们理想的阳光和智慧的阳光;班级也有学生,学生的职责就是努力学习,把学习当作最重要的事情,认真完成自己的作业,上课之时认真听讲;在班级有班干部,班长的职责是团结全班同学,协助班主任工作,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记录好考勤,每天下午放学后向年级主任汇报,统计本班的操行分,配合班主任每月统计一次,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并能及时向班主任及上级老师汇报,带领全班同学及时完成班主任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教师安排的工作对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召集班委共同处理。学习委员的职责是热爱学习,刻苦努力,在班内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收发各科作业,记录各科成绩,填写好学生成绩,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执行任课教师安排,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班内学习情况,根据本班学生情况,组织开展一些有关学习方面的活动,丰富科学文化知识,认真了解、分析本班学生的各种学习情况、态度、方法等,并及时汇报班主任。劳动委员的职责是管理好本班的环境卫生,督促组长、宿舍长搞好教室、清洁区、宿舍卫生及个人卫生的日常清洁工作,组织好学校安排的常规大扫除,组织学生完成班主任及有关部门安排的突击性卫生及劳动任务,安排环境区的晨扫及负责晨扫质量的监督工作,每次扫除的出勤、打扫卫生的质量情况必须有记录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每周负责记录本班教室及清洁区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体育委员的职责是负责带好两操一课包括体育课及其他集体活动的集队、整队和带队工作,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体育方面的各种学习、培训及竞赛活动,、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运动会事宜,每周向班主任汇报出勤及两操质量,每周负责记录本班两操得分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纪律委员的职责是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一切纪律问题,尤其是课间及自习的组织纪律问题,做好预防和阻止班内恶性事件发生的工作,负责对班内违纪同学进行记录,配合行规委员对班内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及时向班长及班主任汇报班内存在的纪律问题。宣传委员的职责是主要负责组织好黑板报的编辑工作,与副团支书一起办好本班的刊物发表工作,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班内各项活动的义务宣传员。

我们每个人都有个人的职责,在班级体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岗位没有贵贱之分,只是大家从事的岗位不同罢了。职责是衡量一个人的基本道德,你可以用一个很显然的评价标准去衡量,超过你的职责所在的事情,你去付出,那是您对班级的贡献,班级会给予你表扬;但是若你所做的只是你份内的事情时,还在为自己的得与失斤斤计较时,作为班级中的一个成员,你的基本道德就应该需要去重新评价了。

第4篇

【关键词】所得税汇算清缴办法改进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为了减少行业、企业之间的经营差别,以宏观调控为目的,以行政手段参与社会产品的重新分配,对企业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开征的一个税种。由于税法和会计政策目标的不同,从而形成对企业会计的收入、费用、利润在确定、确认及计量方法上同税务会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就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现行制度进行探析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传统所得税汇算清缴方法

税务会计要求企业依据国家的《 企业所得税法》,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除(税收征管法》 规定的核定基数征收和合并征收外,所有企业都必须应于年度终了4 个月内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就具体所得税汇算清缴而言,传统和一贯的做法是由税务部门和企业来共同完成的。

(一)具体做法

企业财务会计根据主管税务部门的时间要求安排,依据《 税法》 和《 会计准则》 核算的要求先进行自我汇算清缴;税务部门税务会计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把应纳所得与会计收益的差异做为调整对象,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相关的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必要的分析调整,并参照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最终确认企业当年应纳所得额(或最终确认当期亏损额基数),并运用适当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且催交征收人库。

(二)存在的不足

按照此模式运行,税务会计由于受汇算时间的压力、分管征收户数的众寡、地区地域的差别、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对税法政策的理解程度以及当期的征收任务及全年罚款指标的完成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难免造成在执法过程中的人为偏差和失误。由于缺乏有效的事后自我监督和监控,势必造成企业、国家在所得税分配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争议。企业照章纳税,税务有效监督是法定的。但在某些情况下,高高在上的税务执法部门,同处于被动地位的企业就某一具体问题缺乏沟通理解,存在偏差和争议,碰到这一问题,税法规定,必须先按照税务意见清缴入库,若有疑义和不服,可以通过司法诉讼仲裁解决。但企业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长此以往会形成企业和税务部门的抵触情绪,也易给执法部门造成的弊端。

(三)解决方法

在传统高度计划经济、且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税务部门的稽核检查和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行之有效的办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的并存、资本多元化的发展,有必要使税务部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做出适当的改变、调整,从而弱化执法部门的部分权利,加强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理解、支持、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事实上随着国企改革的深人,国家已逐步调整完善会计核算办法和税制核算体系,加强对会计信息失实的监控和加大对欠税、偷漏税的打击力度。在所得税方面,规定针对税务核算和财务核算的差异,主要通过税务部门有效的调整来保证;针对企业某些合理的避税和节税,则通过法律法规的引导来实现。这些规定无不表明国家对所得税清缴的重视。为了很好的配合此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建议此汇算工作应由具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来独立完成所得税汇算,税务部门依据汇算结果进行清缴。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得税的汇算

(一)所得税汇算的实现

(1) 必须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执业资格和良好的业绩记录及高紊质的执业人员;其次,由税务部门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授权的法律文件和分管征收户的详细资料;

(2) 会计师事务所则同企业以双方自愿委托进行业务合作,且以业务委托书的法律形式确定业务范围和时间要求及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3)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合法的审计汇算报告来完成所得税的汇算,作为最终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部门清缴税款或核定亏损的法律依据。

此办法可以避免企业和税务部门的直接业务冲突,当发生问题和争议时最终解释权仍归税务部门裁决。值得一提的是,此办法相对于以前存在的税务制有着本质的区别。税务属于有偿服务性质,仅某一具体事项,但因其与税务部门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缺乏基本的客观独立性,只能加重企业的负担,没有解决实质性的问题。而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业务的开展不从属于任何一方,更具客观独立性,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掌握同样存在一定的公正性。当然,在此办法的实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同企业和税务部门就某一具体问题存在疑义和争议时,三方可以共同研究《 税法》 依据,寻求妥善解决的方法;若会计师事务所遇到同被审定企业存在需要回避等原因,也可以通过交互审定或跨地区委托审定来解决。

(二)优点

(1) 税务部门可以集中精力对企业作好税收宣传和日收工作,摆脱繁杂的具体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仅对所得税汇算结果进行监督和复核并征收,最终完成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从而减少由税务部门单方面执法造成对(税法)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

(2) 拓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发挥其人才优势,通过他们的具体会计核算工作与企业的充分沟通,同时运用适当的法律法规依据,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能做到具体分析并能及时报请反馈到主管税务部门妥善解决,且对汇算结果赋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便于社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以其独立性及对结果的客观公正性日益被人们所认识,同样的企业或不同的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执行同样的标准和尺度,从而使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做到客观、及时、公正、公开。

(4) 虽说税务稽核检查是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但税务部门在进行日常检查、财税大检查、发票检查、协查、专项检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时频繁进驻企业,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繁琐的接待工作,长期接触也会给某些执法部门造成执法的不公正性,影响队伍的廉洁性,而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以业务的形式进行约定汇算就会避免某些不必要的尴尬。

三、结语

第5篇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汇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复杂,需要税务机关、纳税人和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努力才能做好。本文结合近几年所得税汇缴工作实践,谈一些思考,提一些建议。

一、对所得税汇算清缴现存问题的思考

1、对汇缴征纳双方的责任认识不清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xx〕20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颁布前,所得税汇缴的主体并不明确。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作法是,年度纳税申报由纳税人完成,所得税汇缴由税务机关越俎代庖,造成汇算清缴的主体不清、法律责任不清。《管理办法》明确汇算清缴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应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在汇缴期内负责政策辅导、资料审核和税款结算,在汇缴结束后应开展纳税评估和检查。但受习惯的影响,部分干部仍然持有“以查代算”的观点,认为只有税务机关的查账检查结束,才算汇算清缴工作完成。在实际操作中,把年度纳税申报视为纳税人自核自缴结束;把年度纳税申报至4月底以前这段时间作为税务机关实施企业所得税检查阶段。“以查代算”的观点,使企业所得税又重新回到原有的老路,制约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深化。

2、所得税管理平台的数据处理能力不完备。目前使用的所得税管理平台属于ctais外挂软件,主要功能是汇缴录入和结果查询,能够满足汇缴的业务需求。但是,该系统没有数据分析功能,对汇缴数据的增值应用考虑还不够。一方面,我们对重点税源户、亏损大户、特殊户进行重点审核时,既要着眼于年度申报表表、表间勾稽关系,又要注意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沿革和所属行业特点。这是因为,通过调阅企业历年的所得税申报资料和调整数据,分析企业的经营变动状况,能够为管理人员汇缴审核提供辅助性判断;另一方面,按照行业管理的思路,同一行业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变化应该表现出一致性,具体体现为行业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资产回报率、所得税贡献率等保持相对一致水平,这为分析衡量所得税税源质量和征管状态提供依据,也为所得税纳税评估和检查选案提供重要参考。

3、事务所中介市场发展不均衡。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对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规范核算起到了促进作用。特别对所得税汇缴发挥重要的“经济警察”的作用。但由于体制机制、市场发育和执业环境等原因,事务所在执业质量、公信力、收费标准等方面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执业质量参差不齐。所得税鉴证业务多集中在3-5月,事务所出于成本控制和多接业务的考虑,会聘用一些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员,审计质量因而打了折扣。从审计披露的问题来看,主要是对费用的审计,对收入、成本项目关注较少;二是独立公正性有待提高。独立性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立业之本,是会计师业务质量的根本保证。受个别事务所不规范执业的影响,有些企业误认为,会计事务所是疏通税企关系的一个桥梁,既可以降低税务风险又可以减少纳税成本;三是收费标准缺乏依据。部分企业反映,收费标准不一,弹性较大。

4、相关管理配套措施不健全。一是缺少质量评价体系。由于所得税业务的复杂性,汇缴工作面广量大,缺乏对汇缴质量的量化评价指标,无法实现有效的监督和质量评价;二是纳税评估和检查没有及时跟上。《管理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在汇缴结束后,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和检查。由于投入精力不多,针对性不强,成效不明显;三是账务处理辅导不到位。汇缴调整有些涉及账务处理,这对中小企业财务人员是个难点。从加强跟踪管理的角度,那些纳税调整涉及账务处理,以及如何处理,是后续管理不可忽视的工作。

二、思路及对策

1、通盘考虑汇缴工作的阶段重点。税务机关要从汇算清缴的内涵去把握工作方向和着力点。既要克服“双主体论”,防止税务机关越位包揽应由企业承担的责任,也要避免“无关论”,淡化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中宣传辅导、指导督促的责任。以系统观为指导,可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管理。事前管理就是税务机关在汇缴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宣传,使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当年出台的新政策和涉及纳税调整的政策;事中管理就是汇缴开始后,税务机关要做好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审核工作;事后管理就是在汇缴结束后,税务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该补税的补税,该移交的移交,起到规范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

2、增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能力。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背景下,企业所得税管理已离不开信息化,将现代科学技术引入所得税管理是规范管理的必由之路。一是构建基于数据仓库的所得税管理平台。数据仓库不仅满足一般的信息查询、报表生成,更为重要的是,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数据仓库进行深度分析和利用。在此基数上建立分析模型或设立分析方法,以发现数据背后的规律、趋势或关 联。二是强化汇缴结果的质量检验。根据行业管理和分类管理的思路,企业按明细行业进行汇总归集,对各项财务、税务指标进行逻辑分析、趋势比较和配比分析,筛选出疑点企业,为评估和检查提供案源。三是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如利用ctais系统中增值税和所得税的销售收入数据,实现自动比对。再如对营业税纳税人,取得地税征管系统的申报数据,与国税申报收入进行比较,验证是否少申报收入。

第6篇

为了更好地规范高一年级学生的纪律意识、卫生习惯,创设温馨融合的学习环境及积极向上的活动氛围,确实发挥学生会在年级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各项措施一步步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事事有人做,处处见精细,为此高一年级部决定对年级学生会组织实施竞选竞聘活动。所选聘的学生会各组织成员直接对年级部负责,同时配合学校学生会做好各项工作。年级共设立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4人,具体统筹安排并参与各部门具体工作。其下设6个部门,具体为学习部、纪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每个部门设立部长1人,副部长2人,委员5人。

依照高一年级实际情况,学生按照自愿申报和班内推举的原则参加年级学生会干部竞选。凡竞选成功学生均先担任本部门委员,负责本年级相应部门日常事务及相关活动开展,同时作为学生自主管理的生力军参与到年级量化管理评定之中,如年级轮值巡查及各种情况记录等工作。对于在部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委员,将依照现实表现由年级选拔聘为该部部长及副部长、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职位。同时将输送部分成员参与到校学生会之中。

竞选时间:2019年10月14日晚自习;

竞选地点:电化教室;

报名截止:2019年10月10日上午;

竞选办法

1、采用公开竞选的方式,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每个班每个职位限报1人,该职位没有申报者可以空缺,即每班不超6人,由班主任教师汇总统筹后上报年级部。

2、竞选采用现场演讲的方式,每人限2分钟,内容包括:姓名、所在班级、自己的有关特长、学习情况、你对学生会工作的认识、对所要竞选岗位的认识、以及如被选上后如何开展工作等(最好脱稿)。

3、演讲过程中评委赋分,依据综合成绩选出各部成员。

未能入选的同学如平时表现优秀的,可作为各部门备选人员,如人员出现空缺,随时补入。

任用制度

1、年级学生会干部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正式上岗,任期一年。

2、学生会成员接受全校师生共同监督,如期间自身严重违纪、不能胜任者将予以撤换。

学生会干部有以下行为的,实行罢免。

(1)打架或煽动打架的;(2)各种考试中作弊的;(3)滥用职权,侵害学生利益的;(4)工作消极散漫,敷衍了事的;(5)参与会议经常迟到或缺席的;(6)学习成绩明显下降的;(7)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部门职责

各部门成员全部参与年级自主管理,按照值班表轮值巡查。主要从卫生清理、学生纪律、着装等方面进行检查。每个部门值班的当天,检查早晚自习学习纪律及卫生区域清理、课内课间秩序。每天各部及委员要认真检查,做好记录工作。把检查到的情况汇总,每天晚自习下课后由专人对所汇报情况做出总结赋分后交至年级办公室。

各部将实行部长负责制,副部长协助部长的工作。

各部门具体职责为: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1)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

(2)及时向年级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

(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

的关系。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平时发现学生及各部门情况经常向主席汇报。

主席、副主席协助年级做好各班学生学习状况和纪律检查工作。

三.学习部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各班学习情况,将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向年级或老师汇报。

(2)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组织有关学习方法介绍或经验交流。

(3)组织有关的知识竞赛、作文比赛等活动。

(4)及时掌握学生会及各班干部的学习成绩,给予表扬或采取有效措施给予帮助。

(5)协助年级做好各班学生学习状况和纪律卫生检查工作。

四、宣传部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学校和年级现阶段的工作任务,做好各方面

的宣传报道工作。

(2)积极配合各部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3)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宣传工作,做到不断推陈出新,对同学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

(4)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例会,对各班的宣传委员进行

培训。指导各班搞好班级的黑板报,从而不断提高班级黑板

报的质量。督促年级各班班级文化建设工作

(5)配合年级进行班级文化建设、黑板报检查、评比工作。

(6)协助年级做好各班学生学习状况和纪律检卫生查工作。

五、纪检部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各班纪律委员会议,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布置工作。协助年级抓好检查工作,力创安全、舒适、有序的学习环境。

(2)维持学生的各项活动、会议的纪律及考勤,协助学

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相关活动的纪律工作,督促同学

们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同学们的的组织纪律性和自觉性。

(3)对年级不文明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协助年级开展有关纪律检查工作。

(4)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中,监督和检查活动、

工作的开展情况,起到公平、公正、公开的作用,使学生会工作更透明。

(5)协调部署各班自律工作,加强学生道德品质的自我

修养,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促进本部门

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6)协助年级做好各班学生学习状况和纪律卫生检查工作。

六、文艺部工作职责

(1)配合学校搞好大型文艺汇演。利用课余时间多开展同学喜爱的文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2)配合学校年级组织、举办好各类文艺比赛,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

(3)协助年级做好各班学生学习状况和纪律卫生检查工作。

七.生活部工作职责

(1)收集同学生活上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如教室宿舍门窗等安全问题以及教室教学设施损坏问题等。

(2)对学校食堂的饭菜及卫生物价等,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和建议,汇总后及时向年级反映。

(3)落实检查各班劳动委员工作。定期召开各班级劳动委员会议。

(4)经常了解情况,及时向年级反映有关同学们的健康状况和劳动卫生条件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改进劳动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协助年级做好各班学生学习状况和纪律卫生检查工作。

八.体育部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

作的开展。

(2)协助学校体育组开展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竞赛。

第7篇

中行正身陷国际洗钱案的新麻烦中。

8月28日晚上7点半,北京西单中银大厦灯火通明,中国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88,香港交易所代码:03988,下称中行)中报会刚刚结束,行长们没有像往常一样留下来和记者交流,而是突出重围匆匆离去。

在会的最后一个问答环节,中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重申了前一天在该行网站上公告的内容,称有关中行在美分支机构由于审查不严涉嫌为中东恐怖组织转账的指控,纯属毫无事实根据的无稽之谈;并称中国银行准备应诉,通过法律程序澄清事实,保留提起反诉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法律措施的权利。

这项突如其来的指控发生在自8月21日,中行在美分支机构在美国加州高等法院洛杉矶地区分院被诉,理由是对为中东恐怖组织转账审查不严。原告为在2004年5月至2007年1月间,因案件所涉及中东恐怖组织在对以色列境内公民发动的炸弹与导弹袭击中伤亡的上百名受害人及家属,要求中行进行民事赔偿。

据原告分管法律程序事务的律师代表,洛杉矶Federico Castelan Sayre律师事务所律师肯特海德森(Kent Henderson)向《财经》记者介绍,8月21日,原告提讼后,该案便进入法律程序,法庭在接到书后会发出传唤令,启动30天回应期,即中行需要在该期间内对书内容提出正式回应。

据该律师介绍,回应期估计在9月初开始。随后是证据发现期,由双方私下对法庭提出证据,但该过程并不对公众公开。

据海德森介绍,类似此类案件,正式的开庭一般在一年甚至两年后。

原告律师纽约Jaroslawicz & Jaros律师事务所的罗伯特托金(Robert Tolchin)也告诉《财经》记者,今年1月间,已经将警告信递交到中国银行纽约分行。

消息当日是美国时间8月21日。前一日,中行股价盘中大涨,收盘时涨幅超过9%。随后几日,中行股价波澜不惊;接下来的两个交易日,中行连续小幅阴跌后企稳,显示没有受到这一消息的太多困扰。

洛杉矶讼案

8月21日,美国加州当地媒体和以色列媒体首先报道了这项讼案。以色列部分受害者家属于8月21日向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提讼,中行洛杉矶分行为巴勒斯坦恐怖组织伊斯兰抵抗运动(Hamas,下称哈马斯)与巴勒斯坦伊斯兰(Palestinian Islamic Jihad,下称杰哈德)提供涉及上百万美元的转账服务。

《财经》记者随后联系了原告律师,获得了这份公布在某专门网站上的书。

原告三位律师中起草书的主联系人莱特娜(Leitner),来自以色列律师事务所Nitsana Darshan-Leitner,她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自2003年7月,中行开始为杰哈德与哈马斯提供大量银行服务。自此至恐怖炸弹袭击连续发生的2004年与2007年1月期间,中行为杰哈德与哈马斯组织执行了几十次电汇业务,数额涉及几百万美元。这些美元存款来自两组织领导成员,存入中行美国分支机构后,由中行美国分支机构转账汇入中行在中国广州分行的“S.Z.R Al-Shurafa”名下账户。据原告律师莱特娜介绍,Shurafa为以色列方面认定的哈马斯与杰哈德高级成员。

这份书称,根据来自杰哈德与哈马斯的指示,Shurafa在收到了电汇款项后将钱取出,转移到杰哈德与哈马斯在以色列西岸与加沙地带的恐怖组织领导成员处。书称,中行在不审慎或疏忽的情况下,为上述组织提供了银行服务。

书载明的原告总计超过100名,为2004年5月至2007年1月间,上述两个组织在以色列进行的一系列包括导弹与自杀式炸弹恐怖袭击中的受害者及家属,要求中行予以民事赔偿。但书并未载明赔偿款项。

这是一份对中行声誉极具影响力的指控。所涉及的两大“伊斯兰恐怖组织”,均为在世界上最为知名的巴勒斯坦伊斯兰激进组织。

杰哈德的宗旨,是通过“圣战”反对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领土的占领,解放巴勒斯坦,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哈马斯则由“伊斯兰”、“抵抗”和“运动”三个阿拉伯词语缩写组成。哈马斯宣称《古兰经》是宪法,强调“圣战”是实现其目标的惟一手段;主张消灭以色列,解放巴勒斯坦全部被占领土。近年来,哈马斯逐渐调整立场,加快政治化进程。2006年1月,哈马斯赢得巴勒斯坦立法会选举,但并未放弃其激进的政治主张。

由于多次策划针对以色列的自杀式袭击,哈马斯和杰哈德自1997年被美国认定为“外国恐怖组织”,自2001年被美国、欧盟等国家认定为“特别指定全球恐怖组织”(SDGT)。

根据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网站公布的反恐禁运法令,美财政部根据美安全部门信息列出被视为恐怖组织或个人的名单。这些组织或个人在美境内的资产被冻结,任何在美国境内的为这些组织和个人提供技术支持、金融或其他服务便利的组织和个人都需要负法律责任。

事发后,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反洗钱局局长唐旭向《财经》记者表示,央行对中资银行在海外涉及的此类行为具有监管职能,但目前央行方面尚不了解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唐旭介绍,一般而言,中国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应遵从所在国及中国反洗钱方面的规定,如该规定较中国反洗钱规定更为严格,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转汇无争议

书还称,2005年4月,以色列反恐部门官员与中国公安部以及央行官员曾就上述资金转账事宜会面。在会议中,以色列官员向中国官员指出上述资金转账与杰哈德与哈马斯策划的恐怖袭击有关,并要求中国官员采取行动,阻止中国银行继续进行此类转账行为。

原告律师莱特娜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该次会面的证据将在法庭展示。

对这一严重的指控,央行办公厅已经以传真形式回应《华尔街日报》的采访,称央行从未于2005年与以色列反恐官员就书所称的中行转账交易事宜进行会谈,书中的相关叙述“与事实不符”。

《财经》记者随即向以色列驻华使馆发言人盖奇维支(Guy Kivetz)了解,以色列官方是否向被告提供了有关证据。奇维支表示,此案件为以色列公民发起的民事诉讼,以色列官方不予置评。

奇维支同时表示,他对于上述会谈“不了解”,但认为以色列与中国在金融反恐领域有相同的理解与目标。

中行内部知情人士则告诉《财经》记者,中行从未自有关方面收到任何此类警告。

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原告律师莱特娜承认,此前,以色列方面并未直接与中国银行接触。但莱特娜认为,中国央行有监管商业银行的职责,因此,中国银行方面“理应对央行的指示做出反应”,并坚持认为“中国银行自始至终”应该“清楚事件情况”,如转账资金属于杰哈德与哈马斯,甚至应了解转账的目的是为进行恐怖袭击。

另据莱特娜称,2008年1月,原告三家律师事务所之一的纽约Jaroslawicz & Jaros律师事务所曾向中国银行纽约分行递送一封就上述银行交易的警告信,明确指出Shurafa与激进组织的关系,以及Shurafa本人在中行广州分行的账号,但并未收到中国银行方面的任何回应。

“我们确认中国银行方面收到了这封警告信。”Jaroslawicz & Jaros律师事务所此次中行案件的律师罗伯特托金向《财经》记者表示,“Shurafa为恐怖组织成员是众人所知的事实,中国银行有意忽略了这一事实。”

原告律师并未应《财经》记者的要求展示警告信原文。但这封在2008年1月递交中行的律师函显然是事后警告,很难对此前的转账行为产生警示作用。中行未及时回应是否为原告最终在洛杉矶的原因之一,《财经》记者还未得到有关方面的确切答复。

中行发言人对外措辞强硬,并称此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而拒绝了采访要求。但中行内部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了整个事件的大致过程,这些涉案资金由一家国外银行转入中行在美国的分行,然后转入中行广州分行的上述账户。因为这些资金是到该账户为止,“所以才会被原告”。

美国安全咨询公司MILTON ALEXANDER的公司情报与系统安全方面的合伙人赛斯海德克(Seth Hidek)分析说,哈马斯和杰哈德需要资金开展活动,由于以色列方面对于进出西岸电子汇款的严密监管,从伊朗、叙利亚或其他中东地区直接转入西岸目的地通常需要绕道通过第三地,中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很可能因为不够审慎的内控机制,成为了这些组织使用路径的目标。

这次中行案例中,这笔资金的“最后环节”是中行境内外分支机构的资金转账,这也加大了针对反洗钱的难度。据银行业内部人士介绍,一般而言,银行内部分支机构的资金转账,汇入行一般不会对资金进行事无巨细的审查,“这部分工作基本上就交给本行汇出机构来完成了。如果是大额交易,汇入行仅需要上报大额交易即可。”但如果汇出行为是朝向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汇入行会对资金和账户进行较为严格的审查。

上述中行人士表示,严格意义上讲,中行执行的只是“转汇”业务,中行只是“汇入行”。因此,中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到上述外国银行的“转汇”,某种意义上也是“受害者”,现在不能排除中行追究资金汇入的有关外国银行的法律责任的可能。但他拒绝向《财经》记者透露有关银行的信息。

他同时承认,中行在为Shurafa开户问题上存在失误。但他再次强调,在转账发生的前后,中行总部对指称的涉及中东激进组织转账交易完全不知情,“当时以为是正常业务转账”。

这一点也成为目前双方争议的焦点。

免责“黑名单”?

判断中行能否免责的第一个依据,是Shurafa是否在监管部门提供的敏感人物黑名单上。

据央行内部人士介绍,针对恐怖组织反洗钱活动,央行目前在日常监管中会出具一份包括恐怖组织和其高级官员的“黑名单”。该名单主要综合了美国和欧盟等监管机构出具的名单。

一般而言,商业银行会根据恐怖名单来筛选账户,一旦发现涉及名单的可疑账户,即需上报央行反洗钱部门。但是,如果交易对象不在恐怖组织“黑名单”之列,资金往来又不属于大额交易,商业银行即使没有发现或事后第三方发现,商业银行本身可以免去刑事责任。

据该人士介绍,由于国有大行国际往来资金业务量大,因此,针对恐怖组织的反洗钱难度颇大。“能够按照央行的恐怖组织“黑名单”进行一一排查,做到位的已经相对不错。”

上述央行人士介绍,美国与中国对于恐怖组织反洗钱监管体例相似,如果中行所涉交易对象不在美国财政部出具的恐怖组织“黑名单”之类,中行亦可免去刑事责任。

据《财经》记者调查获知,原告书中所指在中行广州分行持有账户的该组织高级官员S.Z.R. Alshurafa,并未被列入央行反洗钱的“黑名单”中,也不在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的特别指定国家个人(SDN)敏感名单上。

但据专家介绍,在美国的中资银行除应比照中国央行与美财政部两边的敏感名单、对于银行交易进行合规审查,还需要自发了解国际上的恐怖组织与成员信息,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

知情人士介绍,与国内商业银行相比,外资银行在此方面的内控建设较为成熟。“目前国内经营的外资银行,除按照央行所列恐怖名单进行反洗钱,自身也设置了敏感国家和地区以及政治敏感人士等。”

以一家香港本地银行为例,在日常开户中,即通过国际金融情报机构World-Check(省略/)提供的系统来排查政治敏感人士(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PEPs)。

一旦确认客户为PEP,银行工作人员则需要对客户进行更为详尽的客户尽职调查,确定客户的资金来源。若该客户为境内人士,将被定义为较高风险客户,需由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批准方可开户或申请银行服务;或该客户为境外人士,将被定义为特别风险客户,需由部门主管或分行行长审批方可开户或申请银行服务。

一般情况下,外资银行会要求分支机构不得与特别风险的政治敏感国家的客户建立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关系。

海德克也认为,美国财政部的SDN单子不是惟一标准,还有其他包括爱国者法案、反洗钱法案、美国金融反恐令、FATF颁布的相关反洗钱法律等法规,银行有责任监测,通报以及拒绝执行可疑银行交易。

以香港地区为例,监管机构并不会为银行出具明确的恐怖名单,而主要由银行自身承担反洗钱责任。如果发现银行交易对象中存在恐怖组织账号,监管机构将会进行重罚。

这次,原告在书中也提出,即便在以色列反恐官员提出明确要求前,中行已经知道或理应清楚该电汇是用做非法途径,因为这些账户疑点重重:多数转账资金为现金转账;多数转账资金由Shurafa在收到当日或者次日提出,常为现金;涉及金额巨大,多数在10万美元或以上;数次转账之间间隔短,常为几周或几天,数额相同或相近;许多转账金额为整数或稍小于整数,如99960,99970,99990等;此类转账方式持续数年;电汇没有业务或明显合法用途,且未有合理解释等。

原告认为,上述交易方式为行业内普遍认为的明显可疑或非常规银行交易,理应引起中行足够重视。

因此,所谓单凭监管机构的免责“黑名单”,金融机构远不能应对国际国内反洗钱的挑战。海德克说,即便SDN单子上没有某个被美国认定为恐怖组织成员的名字,但银行涉及了与这些组织有关的转账业务,除非银行能提供证据说明他们有非常严格的审查内控机制,否则,法庭也可因为银行的“无知”而判定有罪。因此,如果前述遭受恐怖袭击的受害者家属赢得诉讼,中行将难免面临民事赔偿的尴尬。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最终裁定结果如何,中行的案例对于正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中资银行们都起到了一个警示作用;借反洗钱加强内控机制,应是中资银行的当务之急。■

本刊记者温秀对此文亦有贡献

中国反洗钱国际接轨历程

2003年4月,央行成立反洗钱局。

2004年4月,央行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4年8月,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通过了《反洗钱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到23个部门。

当年10月,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白俄罗斯共同作为创始成员国成立了“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

2005年2月,中国正式被国际反洗钱组织反洗钱金融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接纳为观察员。

2005年底,中行开始决定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常规稽核项目,要求全行所有机构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定义务,密切关注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高风险业务及高风险客户。

2006年,中国加大了反洗钱立法的力度。先后修订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两部规章,并会同监管部门联合了《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同时了《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三个配套规范性文件。

2007年,《反洗钱法》正式实施,同年,中国人民银行也正式颁布了《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2007年6月,中国正式加入FATF。

第8篇

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出台

财政部日前正式《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要着力推动上市公司国际板审计及跨境监管合作等相关问题研究,加快推动内地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全球主要资本市场从事上市公司会计审计业务。此外,将完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会计标准体系执行力和实施效果。在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在小型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原有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加强企业会计标准评估工作,总结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分析工作,探索开展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年报分析工作。

财政部:完善财会管理制度体系

近日,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财法[2011]14号)文件。文件规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时修订相关财务规则。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适时修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适时修订企业财务通则,完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文件还提出适时修订会计法;规范总会计师管理,研究修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与国际惯例协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体系、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并推进全面、平稳、有效实施。

审计

中注协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日制定并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规程》,其中注协指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贯彻风险导向理念,以跟踪和监控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提升年报审计工作质量为目标;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的评价、预警和防范为重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应当坚持事前事中监控与事后报备分析相结合,分类指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逐日跟踪分析与定期披露相结合,年报审计监管结果与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相结合。规程同时明确,对于已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如有媒体质疑、公众投诉举报或者发现审计报告不当的,应与相关事务所取得联系,全面了解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当面沟通、专案检查等措施加以应对。

内地与香港实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

2011年9月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内地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实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上,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达成审计准则等效认同,确立了两地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认同机制。2010年6月,香港会计师公会了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以保持与明晰化后的国际审计准则趋同。中注协2009年初启动了对内地审计准则的重大修订。修订后的内地审计准则已于2010年11月1日正式,并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税收

国务院修改资源税暂行条例:增加从价定率计征

9月21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在现有资源税从量定额计征基础上增加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调整原油、天然气等品目资源税税率。而本次资源税暂行条例完成修改后,石油、天然气按从价定率征收将随之推广到全国范围。2010年6月1日,国务院率先在新疆启动资源税改革试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

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规定的公告》。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2000]12号)第三条中“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规定废止。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或未稽核比对如何处理问题,另行公告。

政策法规

国家外汇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并自今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外汇管理部门将对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收支资金流实施全面核查,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实施分类管理。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需办理核销;合规企业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银行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单证审核程序大幅简化,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国资委:未来央企业务要100%法律审核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上,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对中央企业要求把法律管理嵌入境外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从2012年到2014年,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要在这三年全面实现100%,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和法律顾问持证上岗率平均达到80%以上。据国资委此前初步统计,截至2010年底,约100家中央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地区)设立了子企业或管理机构,境外单位资产和营业收入迅速增长。随着央企海外业务快速扩展,央企海外运营的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也在增加。由于央企在海外发展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来自于海外经营的各个环节,国资委警示央企要坚持事前防范和始终控制为主,而事后补救为辅的手段。

金融

银监会要求银行防范人人贷七大风险

中国银监会日前向银行业机构人人贷(P2P)风险提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务必建立与人人贷中介公司之间的“防火墙”,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从银行获取资金后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银监会同时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七大问题和风险: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港股ETF和RQFII试点有望近期推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港股组合ETF和人民币QFII(即RQFII)的试点工作有望近期推出。该负责人说,目前,内地推出港股组合ETF的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进展顺利,此项工作试点有望近期推出。内地上市港股组合ETF产品有助于丰富内地居民的投资品种。关于人民币QFII,该负责人说,经国务院批准,内地有关部门将推出在港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试点(即人民币QFII)工作。试点初期,总额度为200亿元,额度的80%投资于内地债券市场,将从对境内市场较为熟悉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做起。目前,试点工作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基本就绪,有望近期推出。

国际

国际财联第41届世界大会在京召开

9月16日至18日,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第41届世界大会在北京举行。此次大会由国际财务总裁协会联合会(IAFEI)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CACFO)联合举办。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日本、以色列、菲律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著名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共计4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同研讨在复杂多变的时局下企业持续发展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在大会上表示,全球经济调整恢复任重道远,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全球性的解决方案。在此背景下,亟须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为全球经济调整与恢复作出贡献。

美国证交会盯上企业海外现金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推动更多企业披露在海外持有的现金金额。目前各方关注着鼓励美国企业将盈利保留在海外的税收法规的影响。SEC已经要求陶氏化学(Dow Chemical)、Fortune Brands、卡特彼勒(Caterpillar)和CIT追加向投资者提供的关于海外盈利和海外现金的信息。美国税收法规规定,如果企业将海外盈利转移至美国本土,需要缴纳最高35%的税收。奥巴马政府迄今一直在抵制企业呼吁对回国资金实行临时减税的游说,声称只会在更广泛税收改革的背景下才会考虑这一构想。

第9篇

一、假期安排

(一)学生假期及有关事项安排

1、学生假期为6月27日-8月28日;

2、二、三年级学生于8月29、30日开学报到,8月31日正式上课;09级新生于9月5、6日开学报到,7日开始军训。

(二)职工假期及有关事项安排

1、职工假期为7月4日-8月27日;

2、 8月28日职工上班报到(截止时间为8月28日11:00时),报到地点在院办文印室;

3、根据招生、评建、基建等重点工作需要,学院决定7月份安排部分职工正常上班。各部门要根据学院重点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部分部门职工在暑期正常上班(安排上班的人员名单,由所在部门于7月2日前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人事处备案)。人事处负责假期的职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并统一核发岗位津贴;

4、各系部安排教师利用暑期参加评建工作、下厂锻炼、“双师”培训、学术会议及社会实践活动,比照专职教师兼行管人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发放岗位津贴。

二、假期重点工作安排

(一)党办(纪检监察室)

1、牵头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二、三阶段的相关活动;

2、认真做好部门承担的评建工作;

3、收集、整理制度文件,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牵头做好学院党团组织制度汇编工作;

4、牵头做好宣传栏、张贴栏及建筑标志的制作、安装工作;

5、做好《院报》第15期出刊准备工作;

6、继续做好基建工作组、拆迁工作组安排的工作;

7、继续做好评建宣传办公室工作,开展评建宣传;

8、做好招标采购、招生录取的监督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假期职工上班纪律的督查工作。

(二)院办(人事处)

1、做好假期办文、办会、文印工作;

2、做好新进教师报到和培训工作;

3、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工作;

4、认真做好部门承担的评建工作;

5、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6、做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转正定级相关工作;

7、牵头组织好假期骨干教师、双师教师的培训安排工作;

8、牵头组织做好学院制度汇编工作;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9、做好假期的职工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工资核发工作;

10、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和行车安全。

(三)教务处

1、做好下学期教学“三表”的编制工作;

2、组织好XX年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3、组织完成XX年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4、做好XX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5、做好教材的征订、入库以及教师教学教材的发放工作;

6、组织完成多媒体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完成新一期《学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8、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及学院教学制度汇编工作;

9、认真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分析工作;完成部门的评建工作;

10、牵头做好“教学质量年”的检查督查工作;完成学院“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提出下一年度“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

11、会同国资办做好教室课桌椅的添置方案;

12、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四)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就业办)

1、制订XX级新生宿舍调配方案;

2、完成XX届毕业生的派遣证办理、档案整理与发放工作;

3、组织开展新聘班主任的学习培训工作;

4、继续组织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

5、制订并组织实施好假期校园保卫工作方案,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6、制订XX年迎新工作方案、入学教育方案和军训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7、加强对XX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管理工作;

8、组织就业工作调研组开展好XX届毕业生就业市场调研及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9、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和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10、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11、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五)财务处

1、制订学院XX年下半年部门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方案,严格实行部门经费预决算制度;

2、完善学院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请款、报销、审批手续;

3、做好新学期收费准备工作;

4、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学院财务制度汇编工作;

5、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6、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六)总务处(国资办)

1、全力做好学院运动场、中心广场、道路等重点工程的监管、协调工作,确保在新学期开学前投入使用;

2、做好体育馆工程的报建、招标等工作,确保8月份开工建设;

3、做好6-8栋公寓管理房建设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8月2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4、认真做好各项在建工程的监管工作,严把工程质量关;

5、做好6-8栋公寓和食堂竣工验收工作,做好6-8栋学生公寓的维修工作;

6、制订市政府补偿土地的平整及建设规划方案;

7、做好学生公寓的线路改造、智能控制、家具采购工作;

8、做好新进教师临时住房的分配工作;

9、组织做好暑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等相关工作;

10、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11、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12、制订二号教学楼卫生间改造方案和学院旱厕的改造方案,假期完成改造工作;

13、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七)招生办

1、认真做好高职招生宣传、咨询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新生报到率达80%以上;

2、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3、监督、协助各分校做好新生录取、报到相关工作;

4、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5、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6、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八)后勤服务中心

1、做好食堂三楼餐厅的招标和建设工作,确保8月20日交付使用;

2、制订家属区物业管理方案;

3、做好假期特别是网录期间校园水电保障和物业服务工作;

4、做好教家具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5、做好XX级新生生活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准备工作;

6、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7、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8、制订学院节电节水方案;

9、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九)机械、机电、信息、管理工程系

1、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与专业建设市场调研工作,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

2、协助做好招生录取期间的专业咨询工作;

3、制定本系新生入学接待和专业教育方案;

4、组织相关教师深入开展社会实践与学术交流活动;

5、做好新生班主任招聘及新进教师的培训工作;

6、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7、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8、组织好本部门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的采集填报工作;

9、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10、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基础部

1、对体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2、组织落实好思政课教师的相关教学培训工作;

3、收集、整理制度汇编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4、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5、认真做好部门评建工作;

6、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一)实验实训中心

1、完成实验实训设备的检修及保养工作;

2、做好实验实训室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工作;

3、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4、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5、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6、完成制度上墙工作;

7、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二)图书馆(计算机中心)

1、做好新书的采、编、录和上架等工作;

2、做好新生借阅证办理的准备工作;

3、做好电子图书和纸质图书的采购工作;

4、全力做好高招网录期间的技术保障工作;

5、做好计算机中心设备的维修、护养工作;

6、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7、认真完成部门“教学质量年”工作目标,提交部门“教学质量年”实施情况的总结报告;

8、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9、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三)工会

1、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2、认真做好评建工作;

3、继续配合拆迁工作组和家属区综治组做好相关工作;

4、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十四)督导室

1、牵头做好评建办相关具体工作,加强对评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配合教务处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工作;

3、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相关制度;

4、收集、整理制度汇编相关材料,完成部门制度汇编工作;

5、继续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三、几点要求

1、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 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暑期学院评建、基建、招生等工作都处于关键时刻,时间紧、任务重,全校职工应以学院发展大局为重,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奉献精神,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2、各部门要按照学院假期工作重点,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确保暑假各项工作特别是评建、基建、招生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3、评建办、评宣办、招生工作委员会、各基建工作组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细化时间节点,明确人员分工,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第10篇

1946年,克里斯蒂。威特罗和里伯瑞。普格里兹合伙共同出资在纽约成立了一家小的建筑公司。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聘用卢索当会计,还任命他为执行副总裁。几年后,他们又雇了曾在毕观威事务所工作过的两个人担任会计和财务主任。1955年威特罗和普格里兹将他们所有的生意合并,成立了巴克雷斯建筑公司。4年后,公司以每股3美元的价格,公开上市发行了56万股普通股,不久,巴克雷斯公司的股票就列入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名单之中。

巴克雷斯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承建保龄球道。自1952年美国有了自动装瓶机后,保龄球作为一种娱乐性的体育活动受到极力推崇,保龄球道的需求旦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巴克雷斯公司在1960年时已是美国每三大保龄球道建造商。据报道,1956年巴克雷斯公司的总销售额为80万美元;4年后,公司总收超过900万元,净收益约75万美元。在1961年初发行的《华尔街杂志》中,该公司财务主管预测当年的总销售额将达到1500万美元,实现利润120万美元。

巴克雷斯公司大多是为一些小的辛迪加投资者修建保龄球道。在签约建筑合同时,这些辛迪加投资者必须向巴克雷斯公司预付一小部分订金和签发一张分期付款的汇票,随着保龄球道施工的进弃,在几年内将余额会清。1960年巴克雷斯公司开始与某财务公司进行销售回租交易。在交易中,巴克雷斯公司将修建的球道卖给该财务公司,该财务公司再将球道回租给巴克雷斯公司的子公司,由其子公司来经营球道。巴克雷斯公司对上述两类交易没有考虑任何理财技巧,在没有收到任何一笔大额付款之前,就在建造费用上投入了大笔现金。结果,巴克雷斯公司不得不为建筑项目不断地寻找外部融资。1961年5月为了解决迫切急需的营运资金,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会”)递交了S—1有价证券申请上市登记表,要求发行总金额为174万美元,期限为15年,利率为5.5%的长期债券。

60年代初,人们对新型保龄球道发生了兴趣,导致旧型球道市场一落千丈。这突如其来的市场变化和大量的外借资金,使巴克雷斯公司在1962年陷入了财务危机。许多签约者开始拖欠到期的应付款项,巴克雷斯公司不得不自行承担已建好的球道的运行费用,这就更加剧了巴克雷斯公司资金周转的困难。1962年末,由于还不起外部债券的利息,巴克雷斯公司只好按照联邦破产法的规定宣布破产。破产后,购买该公司1961年公开发行债券的人们集体上诉,巴克雷斯公司、证券经纪商、以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事务所)均成为被告。这个案件之所以著名是因为以下原因:首先,该案件是自1933年证券法颁布以来第一个大案,它牵涉到在证券法首次对新证券发行作了法律规定以后,该如何处理与此有关的法律纠纷问题。其次,对审计职业界来说,这个案例也很重要,因为它是1933年证券法颁布以来,第一个强调审计人员法律责任范围和性质的案件。尤为重要的是,该案例将成为联邦法院依据1933年证券法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在巴无雷斯公司的上诉案中,主审法官集中讨论了三个问题:

1、巴克雷斯公司在申请发行利率为5.5%,期限为15年的债券时,所递交的S—1表中是否包含错误的披露。

2、如果表中有错误的披露,这些错误是否“重大”。

3、在核实表中的内容有无重大错误时,审计人员是否履行了应尽的谨慎责任。

联邦法官司麦克林写下了对巴克雷斯公司一案的意见,并从会计和审计的角度阐述了对这三个问题的理解。为此,许多审计职业观察者认为,只有通过对照证券法,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听证,才能对巴克雷斯公司问题材作出公正的处理意见。

问题1:巴克雷斯公司S—1有价证券上市申请表中是否有错误的披露。

巴克雷斯公司1958到1960年的财务报表都是由毕观威事务所审计的。为了发行债券,S—1表中包含了如下审计内容,即196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和毕观威事务所对该委度财务报表的复核。在评价毕马威事务所在此案件中的表现时,麦克林法官将主要问题集中在事务所对巴克雷斯公司1960年的报表审计上。法官认为,很明显,潜在的投资者在阅读S—1表时,要注意1960年的财务报表,而不是未经审计的1961年每一季度报表,或是1958年和1959年的报表。

巴克雷斯公司案中的原告宣称,公司用保龄球道完工程度来计算收益是不恰当的。这种计算方法只能用于建筑项目的成本,而不能说明项目的收益。因为这些项目的最终收益是不确定的。对这一观点,麦克林法官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裁定:在这种情况下用完工百分比方法,作为一种会计处理是适当的。但他也指出,1960年12月31日会计记录所估计的在建工程中,两项工程的完工程度过于乐观了,因此,报表上会计年度期末收入也高估了。

下面表1中列示了麦克林法官裁定巴克雷斯公司1960年财务报表中主要错误事项。

所列收入的虚增部分是来自于销售回租交易,即“天堂之道”的建筑项目。当时,会计准则中允许将会计期间的销售回租交易的总收益计入当期收入,但麦克林法官司却裁定,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即使符合公认会计准则,但在此也不允许。他指出:“天堂之道”的交易实质上只是巴克雷斯公司通过融资方式来完成项目的一种“技巧”手段,而不能成为企业的真正销售。1960年利润表中收入的高估,也导致了公司当前净收益和每股收益的夸大。表1中这两项的高估数额是麦克林法官根据1960年末财务报表中主要流动比率的错误所造成的影响,成为巴克雷斯公司破产前资金周围困难的焦点。麦克林法官司尤为关注的是,1960年12月底,巴克雷斯公司从它的非合并子公司中转入的14.5万美元现金。公司对这次转移现金交易作了规定,即1961年1月16日,巴克雷斯公司必须再将这笔现金还给这家子公司。很明显,这笔交易是由卢索特意安排的。麦克林法官作了如下批注:无论如何,这样处理如此多的现金(14.5万美元),而且没有任何暂时存款的特殊说明,属于误导信息。此事件的发现很重要,因为它揭露了巴克雷斯公司蓄意遮掩经营情况的事实,并说明了巴克雷斯公司高级官员的可信度及其它方面所作的供词值得怀疑。

麦克林法官除了裁定巴克雷斯公司1960年12月31日报表上现金余额的夸大外,还得出其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也夸大了的结论。法官认为,1960年末,公司应对明显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计提5万美元的坏账准备,并且有一笔应收账款属于其子公司,不应列在资产负债表上,因为这属于关联企业行为。对于应收票据公司经常用客户所签汇票向财务公司贴现,财务公司留下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抵押,以防部分汇票不能按时兑现。只有当一张汇票全额兑现后,抵押部分才汇给巴克雷斯公司。巴克雷斯公司为了使公布的财务报表显示良好的资金周转情况,将财务公司留作抵押的金额也列入流动资产项目中是误导行为。其理由是:1)由于一些客户经常拖欠票据的支付,有一定比例的抵押永远不会汇回巴克雷斯公司。2)汇款往往是发生在汇票贴现几年之后。麦克林法官指出:最后一个实质性的错误是关于年巴克雷斯公司财务报表上的或有负债项目低估问题。公司大量的或有负债是向财务公司贴现应收票据所引起的。法官裁定巴克雷斯公司估计或有负债数额不当,造成如表1所列示低估问题。在1960年财务报表中,此项低估金额约为37.5万美元。问题2:巴克雷斯公司S—1有价证券上市申请表中的错误披露是否属于“重大”?

麦克林法官审核S—1表时提出的第二个主要问题是:财务报表的错误披露是否重大。根据1933年证券法规定,被千被判是否负民事责任的最先决条件就是看其是否存在重大的错误披露。证券会对重大性的定义如下:当“重大性”用于任何信息披露要求时其限定范围是,披露的内容使一秀谨慎的投资者在购习上市登记证券时,能得到合理的信息,否则就属“重大”。对报表中高估的销售额、营业净收入、每股收益等指标“是否会阻止一般谨慎投资者购买”公司1961年发售的债券时,法官裁定:每项错误的严惩性均不足以打消一个谨慎投资者购买债券的念头。因为,债券本身就被认为是一种“投机”证券,所以,未来投资者不会因为1960年财务报表上的销售和收益数据上“相当小的错误”而撤回投资。

法官裁定,报表上的或有负债低估37.5万美元也不属于重大数额。他指出,巴克雷斯公司当时的总资产为6101085美元,与总资产相比,无论是报表附注上已披露的,还是实际确实存在的或有负债,对未来投资者来说,总资产额可能都是“一个很大的数额。”据他分析:“如果投资者看到巴克雷斯公司报表附注中的说明,也许很乐意买其债券,如果再告诉他们或有负债实际比报表附注中高出37.5万美元,我怀疑他们中否会立即因此而不买债券。”因此,他认为,这一错误表述不具有重大性。然而,麦克林法官裁定报表中流动资产和由此计算出的流动比率的主估属于重大性错误。从表1中所列示百分比来看,被裁定为重大错误的“流动比率”与裁定为非重大错误的“第股收益”的高估相差甚小。然而,法官的理由是:与公司股东相比,债券持有人或未来投资者对公司资金流动状况高估的关心更甚于对公司收益的高估,尤其对曾发生过资金流动困难和将面临严惩营运资金短缺的公司更是如此。

问题3:毕马威事务所在复核S—1表时,是否尽到应有的谨慎责任。在巴克雷斯公司案中,毕马威事务所的主要辩词是:他们已尽到应有的谨慎责任。

在1933年证券法中,对谨慎责任作了如下定义:在合理的调查分析之后,有适当的理由想念并真实地确认当时报表所陈述的内容均已属实,没有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不对报表使用者造成误导,并对此进行所有的必要说明。根据此定义,比马威事务所如要对此进行辩护,就必须提供证据说明其审计人员对S—1表进行了“合理地调查”,并由此得出就重大性原则来说表中所陈述的内容是正确的。麦克林法官审核了毕马威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这些底稿记录了该事务所为了复核S—1表,对巴克雷斯公司196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程序和1961年每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复核程序。这项审计和复核工作主要是由年轻的高级审计员贝拉第进行的。麦克林法官认为:选贝拉第作为巴克雷斯公司的高级审计员,从事相当复杂的审计业务的决策值得商榷。因为当时他还不是注册会计师,南昌且他以前对保龄球行业没有任何经验,只不过最近刚提为高级审计员而已。尤为关注的是“天堂之道”建造项目的销售回租交易审计程序。在仔细审查毕马威事务所的工作底稿后,法官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贝拉第从来就没有将这笔交易当作一项重要的关联公司交易进行审计。令人注意的是,承担巴克雷斯公司审计的经理在审计之前很明显的已经发现这一事实,他在贝拉第的工作底稿中作了如下批注:“在与泰德。克切尔(巴尔雷斯公司的财务主任)60分钟的面谈这后,他透露出巴克雷斯公司正将一球道租给其子公司,这一业务的收入来自关联企业,应从巴克雷斯公司的收益中扣除。”对上述批注,贝拉第在工作底稿上加上如下注释:“关联企业将所胡权转给了别人。”法官发现,这一注释有些模糊,但可以说明贝拉第相信这部分资产已卖给了外部第三者。如果是这样的活,法官认为贝拉第应完成一定程序来证实这一销售是否属实,但很显然他却没有这样做。

麦克林法官裁定,对贝拉第没有发现巴克雷斯公司从其非合并公司转入,并在年初再转出的约14.5万美元不负有责任。法官指出,卢索没有通知贝拉第或毕马威事务所的其他审计人员这一情况,“要求贝拉第查出巴克雷斯公司在滑有任何异常现象的条件下所进行的舞弊行为,是不合理的”。关于对属于财务公司的抵押部分,且被列入巴克雷斯公司财务报表的流动资产的处理,法官认为:贝拉每应该可以确定大部分抵押在一年内是收不回来的,不能将它列入流动资产。法官对作为高级审计员贝拉第最为严厉的指责是他在1961年春所做的S—1表的复核。就巴克雷斯公司案中对S—1表的复核。就巴克雷斯公司案中对S—1表的复核有如下法律定义:

对公司报表的期后事项复核的目的(指S—1表的复核作为上市登记声明的参考)是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有重大变更,是否有重大事项需要披露的,以防资产负债表上的数字对公众进行误导。

毕马威事务所要求审计人员应遵循的部分审计程序。法官指出:贝拉第所用的程序民公认审计准则一致,但他没有完满地完成这些审计程序。他只用了二天多的时间来复核S—1表,总共20.5个小时。对于1961年发生的事项他没有发现任何错误和遗漏,而我前面所述的那些错误事项都是重大的,他所得到的答案都是来自于公司管理层,而没有亲自去证实这些答案是否属实。所以,他的S—1表复核没有任何价值。

在麦克林法官通篇研究巴克雷斯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后,他裁定毕观威事务所不能证明其已尽了应有的谨慎责任。他对案件中的其他主要被衙也提出了相同结论。与皮同时,法案还指出,注册会计师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使用了“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其财务状况”一词,因此,当财务报表没有过达到这一要求时,注册会计师应对其承诺负责。在法庭要求提交对被千的审判结果前,一个和解方案使巴克雷斯公司案的各有关方达成共识。然而,各方在和解交易中应该付出的或应该得到些什么,那是永远不会公开的。

二、该案例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启示与教训

在证券市场上,当证券持有者受到信息误导而受到经济损失时,其首先想到的就是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因为,他们认为,注册会计师既然审核了财务报表,就应保证财务报表万无一失,而不应该存在任何误导的会计信息,这就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期望。但在现实中,由于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以及审计手段的限制,注册会计师无法保证经过审核的财务报表中不出现任何差错,这就是社会期望与注册会计师能力的差距。从目前来看,这一差距是无法消除的。因此,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不去承受超过去时其能力的责任,往往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凌晨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对误导的信息负责。而这一程序,就是该案例中麦克林法官提出的三个问题。这对我们今后如何界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另外,该案例子中的其他问题也对我们进一步认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提供了参考。我们可从上述杂例中汲取以下几个经验教训:

1、注册会计师在审核财务报表前,应该充分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范围。在上述案例中,经事务所审核过的巴克雷斯公司财务报表与S—1复核表虽然是提交给证券会的,但实质上是针对购买上市债券的投资者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将审计重点放在债券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各种流动比率上,而不是一般常规审计程序上。因为,在该项审计中,债券购买者是预计的报表使用者,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预计第三者。根据美国的法律,审计人员如果在审计中无意地儿了普通过失,要对预计的第三者负法律责任。同样,我国现在也已开始了注册会计师对预计第三者负责的法律问题的关注。在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已明确了注册会计师要对委托人与利害关系人负法律责任,而这里所谓的利害关系人,就是预计第三者。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关注预计第三者的利益,应该成为我们注册会计师在今后审计别予以重视的问题。

第11篇

同学们,进入高三,面临升学。可以说,你们已经步入人生又一个转折点。在这关键时刻,学校决定对你们进行军训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们许多同学的状况不是令人满意,高考意识不够强,学习抓的不够紧,纪律观念不够强。通过军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弘扬集体主义和团结合作的精神;通过军训,可以磨炼我们的意识和品质,激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使我们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本次学校安排高三年级军训的目的是:

通过军训,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

通过军训,增强集体观念,提高团队凝聚力。

通过军训,增强身体素质。

通过军训,提高生活的自理能力。

通过军训,将对同学们高三年级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形成良好的学风。

我们的口号是:用军训磨练坚强的意志,用军纪促校纪,用军训促成绩。

为此,我代表学校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

一切行动听指挥,是军队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们军训的最基本要求。只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行动,才能完成我们军训所规定的任务和要求。

2、严格遵守纪律制度。

纪律是一切行动的根本保证。这纪律包括作息时间、操练纪律、集会纪律。严禁在军训期间私自外出,特别是夜间私自外出,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3、积极参与活动。

奥运会有两句名言:第一句是"重在参与",第二句是"更快,更高,更强"。军训我们可能没办法做得非常好,但我们要全身心投入,参与活动的全过程,亲身体验,必有收获。

4、要注意安全。要注意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学会保护自己。身体如有疾病,要报告老师或教官,酌情减轻军训的难度或活动总量。

5、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病假或事假半天之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内的,由年级部批准。否则本次活动没有学分,高中毕业证书将缓发。

我们坚信通过这三天的军训,每一位同学都会以更崭新的面貌来迎接高三,把军训中学习到的精神更充分地融入高三的学习生活中。让自己多一份坚韧,多一份克制,多一份拼搏向前的决心,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向自己汇报、向父母汇报、向老师们汇报、向学校汇报,也向辛苦培训我们的教官们汇报!

第12篇

关键字:记忆规律、初中英语词汇教学、运用

【中图分类号】G633.41

一、引言

英语作为我国的第二语言,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和教师需要从初中生抓起,想办法在课堂上提高初中生的英语水平,而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首先需要学生掌握一定的词汇量。因此,教师在英语词汇教学时需要熟练运用记忆规律,利用学生的记忆规律进行英语词汇教学,帮助学生提高词汇量。

二、初中英语词汇教学现状

伴随着英语在人们工作生活中作用的加强,英语课堂在教学中得到的重视也逐步增加,但是,由于学校和教师对英语词汇的认识不到位,我国初中英语词汇教学存在着不少问题:

2.1.教师对词汇教学的不重视

在我国大部分英语教师的心中,进行英语教学就是进行英语语法方面的教学,只要学生掌握了相应的语法知识,其英语水平就一定能够得到提高,却没有认识到英语词汇对于学生英语学习的重要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学校的英语词汇教学开展并不顺利,因此,要想提高初中生的英语水平,促进记忆规律在初中英语词汇教学中的运用,首先就需要教师转变教学观念,认识到词汇在学生英语学习中的重要作用。

2.2.教学方法陈旧

在我国初中,教师在进行英语词汇教学时的步骤通常是:播放英语录音---学生跟读单词---学生课下记单词---教师上课听写单词。教学步骤单一,教学方法也比较陈旧,因此在课堂上很难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而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就决定了英语词汇教学的开展很难达到学校和教师预想的效果。因此,要确保英语词汇教学达到提高初中生英语水平的效果,教师就需要改变原有落后、陈旧的教学方法,通过记忆规律在英语词汇课堂上的运用来帮助初中生提高词汇量,提升英语水平。

三、记忆规律在初中英语词汇教学中的运用

记忆是一个过程,人的记忆是有一定规律的,如果教师在进行教学时能够将授课知识与学生的记忆规律结合起来,一定能够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娜颂宕竽缘募且涔媛勺攀郑针对初中英语词汇教学提出了以下几点措施,希望对教师的教学有所帮助:

3.1.有效把握课堂时间

就人体的大脑规律而言,大脑最多只能在30分钟内集中精力干一件事情,大脑需要休息。因此,学校在安排课程时需要考虑到大脑记忆的这一规律将课程安排在40分钟左右,而教师则需要认识到“过犹不及”这一道理,在日常上课中做到按时上下课,确保学生有一定的休息时间,通过对学生大脑记忆规律的运用,让学生劳逸结合,以此来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而依据学生的记忆规律,将课堂合理地控制在40分钟左右,就需要教师有一个合理的教学计划,明确自己的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争取在学生的有效记忆时间内将知识传授给学生。

3.2.把握学生记忆的最优时间

大脑有自己的节奏周期,每天上午9点到12点,下午3点到5点和晚上8点至10点都是一天中大脑最活跃的时段,教师要想增加学生的词汇量,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就需要利用记忆规律,把握好学生记忆的最优时段,在该时段进行英语词汇教学,让学生在记忆的最佳时段进行英语词汇的记忆,才能使学生的学习效率大大提高。

3.3.重复教学

大脑需要重复,每隔一段时间回顾所学的只是才能记忆深刻,当然根据记忆周期来记忆就更有效了。就教师来说,要想提高学生的词汇量,就需要根据大脑的记忆周期,对一些重要的或者复杂的单词重复教学,以此来加深学生的印象。

教师在进行初中英语词汇教学时,对于一些复杂的词汇需要让学生重复记忆,例如,porridge粥、稀饭这一单词对于初中生来说是十分常用但又很难记忆的,因此教师在教授完这一单词之后还需要监督学生重复记忆,为了达到监督学生学习又不影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目的,教师可以在日常的上课中套用porridge这一单词,通过重复教学来增加学生对该单词的记忆。当然,为了有效地进行词汇教学,教师也可以每隔一段时间就对学生进行词汇考核,对于考核中学生错得比较多的词汇则在上课时通过重复教学的方式来增加学生的词汇量。

3.4.音意相结合

英语单词尤其一定的规律,大脑对规律性的东西有较强的记忆,因此,总结英语单词中的规律,音意结合,以意义记忆为主,才是教师在英语词汇教学中运用记忆规律的正确表现。

例如,在进行人教版初中英语词汇教学时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利用前缀与后缀分类教学,英语单词中有不少前缀与后缀,有效利用un-、im-等前缀与-ful、-less等后缀,让学生根据前后缀的划分来分类记忆;将中文意思相同的单词区别记忆,jealous与envy在中文上都是羡慕、嫉妒,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时帮助学生找出其中的区别(jealous更强调情感方面),帮助学生记忆;最后利用中文意思对单词进行有效的拆分合成,如教室=教+室=class+room、女朋友=女生+朋友=girl+friend。通过将单词词组进行合理的分类,让学生音意相结合起来进行单词记忆。

四、结束语

词汇是学习英语的基础,而英语则是初中生日后工作所必须掌握的语言,因此,学校和英语教师要重视英语词汇的作用,通过英语词汇教学来增加学生的词汇量,以达到提高学生英语水平的目的。相信通过学校和英语教师的努力,记忆规律在初中英语词汇教学中的运用一定十分顺利,学生的词汇量和英语水平也一定能得到提高!

参考文献:

[1]俞之光. 关于初中英语词汇教学中运用记忆策略的研究[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05-27

[2]叶群美. 浅析记忆规律在初中英语词汇教学中的应用[J]. 英语广场,201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