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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报告

时间:2022-08-21 05:20: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政策分析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共政策分析报告

第1篇

(1)负责准备和编制国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2)制定国内税收政策,并通过执行机关组织征收;

(3)制定关税政策,管理海关事务;

(4)负责支出管理;

(5)在制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国债政策方面,与中央银

行保持密切的合作与协调;

(6)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

(7)管理国有资产。

其中最为重要和最基本的职责是:

确保公共支出的有效分配和管理。即:

根据国家特定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确定适当的、有

约束力的支出限额,它一般是通过政府年度预算和原鸽的

预算执行来实现的。

根据一定时期内政府的工作安排和公共政策目标,按照轻

重缓急的原则,确定公共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确保

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政府最为关注的核心领域。

通过公共支出的成本效益分析,确保公共资金最大限度地

发挥效益。

上述支出管理的职责主要由预算管理部门承担。为了实施有效的支出管理,各国的预算管理部门具体承担了下述职责:

(1)准备和编制政府年度预算;

(2)制定跨年度预算即中长期财政计划;

(3)负责组织预算执行及其分析报告

(4)监控预算外资金业务,管理预算外资金与预算资金之间

第2篇

Abstract: Current situation of urban traffic situation was introduced to summarize its characteristics, and analyze problem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traffic. Therefore, policy coordination and innovation in traffic were put forward to provide soft power support for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in urban transportation.

关键词:城市交通;政策协同;创新驱动

Key words: traffic;policy coordination;innovation driven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2-0049-02

1 我国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政策的现状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任何事物都是在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城市交通亦然。21世纪是城市化浪潮汹涌的时代,但与此同时,生态污染、交通堵塞等问题日益显现,城市交通如何做到既快速发展,又节能减排,就亟需寻找矛盾的平衡点,实现城市交通更快、更稳地发展[1]。

我国城市交通的特点:

1.1 交通拥堵严重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多,城市病拥堵日趋严重。根据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权威机构披露的《2016年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2016年,我国济南、哈尔滨、北京为全国最为拥堵的三座城市,其高峰拥堵延时指数分别为2.173,2.116,2.061,平均r速仅为19.853,21.477,23.144km/h。以江苏南京为例,在2014年第一季度,南京的拥堵延时指数为2.29,平均延迟时间、平均速度分别为21.74分钟、24.18km/h。同年二季度,南京已退出前10名,至第三季度,南京在39个参与排名的城市中已退至第21位,拥堵情况大为改善。在2016年,南京的拥堵排名进一步下降,已降至第27位,全天平均拥堵延时指数为1.771。

1.2 环境污染加重

交通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颗粒物、声污染等。根据环境保护部的《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我国已连续七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2015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9亿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我国部分大城市空气污染呈现复合污染格局,如监控的北京、上海等9座城市的移动排放源对PM2.5的贡献范围为15%-52.1%。2015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如图1所示,其中NOx排放高达76.37%。而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比例均超过八成。

1.3 交通事故增多

随着我国进入汽车化社会进程的加快,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图2 显示2007-2012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死亡人数,2012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4196起,共计有59997人死亡,平均每天死亡59997人,预计随着我国进入汽车社会,城市规模的增加,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和死亡人数将进一步上升。

2 我国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政策

“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交通运输也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依据国务院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交通运输是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是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素。交通运输,节能先行。作为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交通运输要真正成为发展的先行官,必须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这是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是交通运输业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途径。

“节能减排”源自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7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再次将“节能”、“环保”的重要性提到了崭新高度,城市交通节能减排的思想应运而生。2011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十二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明确十二五期间研究推广符合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的绿色养护技术,如沥青路面再生和温拌、水泥路面就地利用、废旧轮胎橡胶利用等循环利用技术。同年10月,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提出今后需强化节能减排制度,加强节能减排政策引导,加快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推广节能管理经验来大力发展绿色道路运输,实现城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2012年,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公共交通,建设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换乘中心,提升公交分担的总目标。2016年,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专项支持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

3 政策建议

为了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城市交通节能减排,同时又能够合理地调整交通结构,提高城市交通的运行效率,减少拥堵和环境污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3.1 坚持生态本位

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城市道路交通不仅是一个功能性的空间载体,更是一种安全、舒适、宜行的环境,同时,城市交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承载力,尊尚自然发展规律,使得交通发展被生态环境承载所制约。毋庸置疑,交通发展肯定会向周遭环境排放一定量污染物,但不能突破环境容量,必须与环境承载力相平衡,减少索取,节约资源[2]。

3.2 推进公交优先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当今世界的共识,通过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建设,同时通过“城市交通政策与城市交通战略、公共政策体系的衔接”,引导广大居民理性选择公交出行,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增强公共交通分担率,从而保障政策的前瞻性[3]。

3.3 深化科技创新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交通运输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方面继续承担先行官作用。如何加快综合交通,提升智慧交通,打造绿色交通,构建平安交通,实现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交通运输,政策驱动、科技创新是主攻方向,这就需要加强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促进智慧交通与绿色交通的深度融合;加强绿色交通科研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科研水平;组织实施绿色交通科技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绿色交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参考文献:

[1]陆化普,毛其智,李政,贺克斌,帅石金,张希良.城市可持续交通:问题、挑战和研究方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5):91-96.

第3篇

一、社会评议是民意表达的直通渠道

评议满意和不满意单位是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派人士、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及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七个层面的评议人,被评对象涵盖了市直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单位,由七个层面组成的评议人对被评单位给出一个满意度的直观评价,在各评议人独立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计算出被评单位的满意度。评议人的组成非常广泛,共一万多人。在评议中不仅仅是对被评单位一个满意度的测评,更重要的是评议人可以对各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在前两年的评议中,共收集到3289份意见表,意见和建议共计7100余条。

从对所提意见建议内容分析来看,社会各界突出对以下四大问题的关注:一是突出对社会公平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生产资源分配、教育资源分配、一次分配公平等问题上。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是否做到平公赋税;一些垄断行业部门工资奖金过高,一次分配显失公平;教育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各学校收取高额捐资费、择校费等教育乱收费的关心。二是突出对社会发展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企业后续发展上。如城市规划滞后,前瞻性差,随意性大;城乡违法用地与违章建设的现象多;工业用地批拨不规范,对被征土地缺乏跟踪管理;全民健身活动的设施和场所少,市民健身活动场所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三是突出对生存环境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平安温州建设方面的意见。如批评固体废物泛滥成灾、垃圾围城现象严重;对油烟排污、噪声扰民等现象治理力度不大;对重污染企业处罚不及时,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市容市貌较差,占道经营、无证小贩太多;交通管理重罚轻管;对外来人口、出租房管理不严,街头行乞人员较多。四是突出对民生民计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安置房建设、医疗卫生、食品质量、社会保障、关心弱势群体等方面。旧城危房改造力度不够,城市拆迁范围大,但拆迁安置建房的进度十分缓慢,房价节节攀升,加大了居民和企业生活生产成本的压力;看病难、看病烦、看病贵,对医疗单位监管不严,对某些医生收受红包、拿药品回扣的违规行为处罚不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淡化,医托、虚假医疗广告泛滥;对百姓密切关注的食品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公告,在生活中经常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医保普及面不广,看不起病仍是低收入群众的心头大患,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可以说,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是全方位的,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意见的表达是直观的,反映了社会矛盾的客观现状和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而且市民代表和中小企业代表非常积极地提出意见建议并献计献策,市民代表与企业代表分别是评议活动中回收意见表数和提意见率最高的,这充分说明了广大市民和中小企业主是很重视和珍惜在评议中表达自己意志与利益的机会的,社会评议为市民和企业开通了表达意见建议的又一个很好的平台,成为民意表达的直通渠道。

二、社会评议是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

在民主监督方面我们过去曾采取过多种措施,如设立各种投诉信箱、投诉电话、意见征求信等,这些措施也曾取得过一定的作用,但相比于社会评议,它的范围、力度和作用等都不及社会评议这么广泛和深刻。“对干部实行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干部监督所作的一段重要论述。作为文明古国尧舜之治,曾有如此之说:“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这欲谏之鼓、诽谤之木类似于现在的意见簿、投诉箱之类。投诉也好,意见箱也好,总之是广开言路的一种方式。相比于举报、投诉之类,社会评议要光明正大得多、广泛得多、深刻得多。评议不仅具有广开言路、下情上达的功效,而且在目前民主制度正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评议活动起到了民主监督的作用。在民主制度还不完备的体制下,行政主管往往乐于接受歌功颂德之辞,难于接受批评意见,甚至于拒谏饰非,往往因个别意见的不太准确而成了诋毁的口实,扣上诽谤污蔑的帽子。在社会评议中各界群众所提的意见建议就无此顾虑,真正做到畅所欲言,言之所想,想之由衷。意见只有在充分的宽松环境下表达,才是最真实最可靠的信息,也才谈得上真正的民主监督。

目前对县以上领导干部民主选举还处于间接选举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让社会各界来评议机关部门与机关干部的好与差,说说好在哪里,差在哪里,与群众的要求有哪些距离,最需要从哪些方面开始做起,未尝不是民主监督的有力举措。因为有了下一年度再次评议的监督机制,评议过后市直机关各参评单位都非常重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针对评议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狠抓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并着力从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做起,提升群众满意度,这充分反映了民主监督的力量和作用。那些群众意见相对较多、满意度相对较低、评议排位比较靠后的单位,更加重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通过整改取得实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正因为群众切切实实看到了整改的成效,这些单位在第二年社会评议中群众满意度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如果没有下一年度再次评议的压力,整改的力度不可能这么大,整改的成效也不可能这么明显,这正是社会评议发挥民主监督的威力之所在。

那么整改又从哪里开始入手呢?从分析前两年评议中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来看,既与群众更加注重民生问题解决有关,也与主管部门的工作业绩有关,既有历史累积的原因,也有主管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难以协调的原因。为此,各被评单位更加重视对民计民生问题的解决。为了寻找对这些问题解决的方案,一些职能交叉的相关部门主动地加强了联系、协调与沟通,变部门外部运转为部门内部运转。对反映在我市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滞后于我市的经济发展,政府在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群众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不足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引导职能部门集中大量的公共资源注入到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中去,变生产投资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这也是因为有了社会评议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了对意见建议回应的有效性。

三、社会评议是民主决策的有利依据

党的十七大报告高度概括了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强调决策过程要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虽然作为个体的评议人所提的意见是个例和个案,但是由七千多条意见汇集起来的建议,就不是只解决个别的问题了,而是要解决带有普遍性意义的问题了。因此,对评议中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社会评议的组织牵头单位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全方位地梳理、归类和分析,既要忠实于原意见,又要有所提练和归纳。对整理出我市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组织人事和平安温州等七个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参考对策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呈市四套班子领导和有关单位,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首先,建立解决民生热、难点问题协调机制。在当前政府机构职能划分过细的情况下,部门之间的协调比较困难,在继续优化组织机构、减少管理层级、理顺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一个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部门职责明确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新机制,为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探索新的路子。

其次,提出以“结果倒逼过程”的理念,要求各职能部门由过程导向的管理方式向结果导向、顾客导向、绩效导向的管理方式转变。对民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要求列出解决问题时间表,曝光那些不实际解决民众意见的部门,对没有解决民众意见问题的部门要给出具体原因的解释和交待,并督促其再次解决,促使部门为解决群众意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此,各单位围绕民声认真研究,寻找症结所在,采取对症下药,制订制度实措。对一些热、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纷纷重拳出击,狠抓工作落实,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第4篇

关键词:经管专业;统计学;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1-0229-02

统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尤其是对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讲,如果忽视实践教学环节的话,则会认为这是一门抽象枯燥、难以记忆和理解、非常不容易学的一门课程。在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环境中,统计学更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教师在教学中除了要让学生掌握统计学的基本思想、基本理论和方法,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用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开展统计学的实践教学尤为重要。

一、当前经管专业统计学实践教学存在的若干问题

通过参与某些教学研讨会、专业教学论坛和专业教学群,与若干高校经管专业的统计学教师交流沟通,了解到目前统计学实践教学日益得到重视,但由于教学理念和条件的制约,也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体现在学时安排不足上。实践环节所给予的时间普遍不足,甚至许多学校根本没有给予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各学校统计学的总学时大约在40~70个学时,其中,50学时以下的教学安排仅理论教学就相对紧张,因此,几乎无法完成实践教学的任务,使实践教学流于形式;50~60学时的统计课程,除完成理论教学外,可以拿出8~10个课时的实践课程,相对能解决某些简单的实际问题;60~70学时的教学安排,其中,拿出10~20个学时来将所学理论应用于实践就比较理想。而多数院校统计学学时大约在50课时左右,因此,实践教学安排不足是通病。二是体现在相关教学设备支持不足上。有些学校统计学课程没有安排上机,教师在各章的讲述中只能对软件进行演示,这就削弱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往往演示结束就忘记的差不多了;还有些学校对于统计学的教学软件支持不足,仅仅有excel,而缺乏更加专业的软件,比如SPSS、Matlab、SAS、EVIEWS等。三是体现在考核要求弱化上。传统考核方式主要注重书本理论知识和方法,而很少把实践操作应用能力纳入考核的范围,在此指导下,实践课课程考核可能没有单独成绩,也可能把实践操作作为考查课来对待,弱化对学生的要求,基本上都能通过考核。四是教师自身实践能力有待提高。一方面,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讲台的,从学校到学校,学科教育的烙印较深,对实践能力的锻炼先天不足;另一方面,要提高教师专业实践技能,就要不断对教师进行专业新知识的培训,某些学校培训经费少,减少了学校对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机会。

二、提升经管专业统计学实践教学效果的几个环节

(一)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教学对象,设计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安排

统计学作为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基础课,会计学、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经济学、金融学等不同专业均开设此课程,在学生层次上有专科和本科。对于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实践教学的内容应针对学生的数理基础和各专业课程对统计学知识的需求,结合各专业自身特点及课时的多寡安排教学计划。比如,市场营销方向,市场调查与预测是学生今后工作会经常遇到的问题,所以统计调查、统计整理、抽样推断、统计预测等有关章节就是实践教学的重点章节;生产管理方向可以侧重生产统计,利用真实的统计凭证对一定时期内的经济业务进行统计核算,认识并掌握统计账簿登记的基本原理;经济学方向可以注重定量分析、实证分析,既可以与民生相关的就业问题、贫困问题、区域差距等经济社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与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运行等宏观问题相结合。只有选择合适的实践课题,才能激发不同专业学生对统计学的学习兴趣,又可以提高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要有完备的教学组织程序

要提升统计学实践教学的效果,教师就应认真研究和不断完善统计学实践教学方法、步骤及内容体系。具体说,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教学环节:一是要编排好实践教学大纲,因材施教。对于实践教学学时、实践内容、实践方式、实践要求及考核方式要有个明确具体的安排。二是教师在实践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即时的指导,控制好整个实践教学的进度和效果。既要解决实践教学中的疑难问题,又要让学生把实践中得来的感性认识再上升到理论认识。三是要注意做好学生实践情况的评估及实践成果的应用。要对每名或每组学生的实践过程及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鼓励各组之间相互学习,鼓励将实践成果进行发表或进行建言献策,将成果进行实际的推广应用。四是改革考试方式,合理评定学生成绩。考核方式要注重各种能力的考查,考试模式除通常的闭卷考试外,还要在实践教学中采用讨论、答辩和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学生成绩的测评根据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程度、学习过程中提交的分析报告、调研报告、上机操作和卷面考试成绩、教师评定和学生互评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着重考察学生应用所学统计理论和方法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合理组织实践教学方式

1.课堂现场演示教学

对于某些没有实践教学安排的统计学课程,因条件有限,可以根据实践之需现场演示。在相关数据的处理分析上,EXCEL软件就是一个较好的选择,易学易用、便于掌握,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极为普遍,所以具备现在演示的条件和推广价值。在教学内容上,可以依据EXCEL的函数、电子表格和数据分析功能,结合统计学原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整合教学内容。可以适当通过这种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统计知识的兴趣,课后再通过上机操作,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分析、解释数据信息的能力,培养了学生利用网络收集原始数据、次级数据的能力和学生处理大量数据的能力。

2.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连接理论和实践的桥梁,统计学课程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学生加深对有关理论知识的理解,熟悉和掌握统计与分析的方法。把社会经济现象纳入课堂,如中国宏微观经济分析、公共政策与区域规划分析、股市业绩评估、财务分析、金融资产市场分析和调查、数据挖掘等案例,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应组织不同的教学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上了解社会经济,接触实际生产、生活中的经济统计分析问题,可以使学生感受到统计知识的实用性,提高学习兴趣。同时,通过对案例的了解、分析或体验,加深对有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并熟悉和掌握统计和分析的方法。

3.上机实验

对于有上机安排的实践教学,可以把一些常用的数据处理、统计分析和预测软件介绍给学生,如:统计分析软件(SPSS、SAS)、数据处理软件Excel和其他有关预测软件等。另外,在调研实践中,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定量分析,也需借助计算机进行处理,因此,必要的上机安排是不可或缺的。

4.校内统计调研

主要组织同学们做一些和自身相关的调研。比如,以学习成绩、体育锻炼、课外活动、学习时间、消费状况等为调查内容,随机抽取部分同学资料,进行样本资料计算,进行估计和精度分析,使同学们了解和掌握统计调查、统计汇总整理、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身处其中直接感受到抽样调查和估计的整个过程,从而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沟通能力。

5.校外统计调研

一是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让学生直接参与到某些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中,调查这些单位有哪些统计类问题,并将这些问题分类,让学生形成研究小组,分组去解决某一类问题。二是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师的研究项目,面对真实的案例和真实的数据,为学生设计研究项目,鼓励他们参与进来,让他们经历一个针对实际问题而建立模型、分析模型、解决问题的过程,并锻炼他们准确解释结果的能力。三是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社会调查、信息咨询等实践活动,从统计方案的设计、数据的收集与处理到调查报告及统计分析报告撰写,这些完整的统计分析过程会大大提高学生全方位的实践水平。四是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建模比赛和创业大赛,其中,有定量分析的内容或难度系数高,或挑战他们实践与理论的结合能力,通过这些有益的比赛,拓展他们对统计知识的应用能力。

(四)努力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要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首先,教师要有深厚和扎实的统计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经济管理知识,这样更容易打开应用统计方法组织实践教学的思路;其次,教师要能熟练掌握各种统计软件,并指导学生完成上机操作;再次,教师必须不断学习,积极主动地充实自己,通过从事学术研究中的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经常到有关单位去调查、学习,大力开展与实际部门的横向联合科研等来提高实践水平;最后,通过如参加统计年会、国际会议、某些进修研讨班等学术活动增加与同行交流的机会。只有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了,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统计学是一门数据分析科学,也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以应用为主的课程。只有将统计学的方法结合实际进行应用,才能使统计学获得强大的生命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才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的。

参考文献:

[1] 高书丽.实践导向的非统计专业统计学课程教改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2009,(9).

第5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设计;政府责任

 

一、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背景

改革开放特别是1990年以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为公共政策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核心议题 [1]。200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报告中“改革不成功”的结论引发空前未有的社会反响,医疗体制改革问题引发整个体制改革与发展模式的争论。令人欣慰的是,社会各界包括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面临的体制性与结构性问题已有广泛的社会认同。

1.国际背景。当前,全球化发展进程加快,尤其是全球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普遍趋势,探索世界各国卫生服务发展的共同规律,参考借鉴工业化国家卫生政策框架设计的历史经验,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已成当务之急。19世纪末期,德国俾斯麦政府率先在世界上建立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二战以后欧美“福利国家”体制形成,英国为代表的国民健康服务制度(nhs),德国为代表的医疗保险制度,加拿大为代表的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北欧各国为代表的福利性、普及性和综合性全民健康保障,美国为代表的分散化管理和市场取向的健康保险制度,各种各样制度模式并存共生[2]。1956年,日本石桥湛三内阁提出普及性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框架,并于1958年颁布国民健康法,经过四年国民健康保险普及运动,1961年日本建立覆盖全国100%全民健康保险制度 [3]。1989年,韩国政府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几乎100%的公民都享受不同类型的保险。需要强调的是,韩国政府既将“健康和医药卫生服务”包括在社会福利制度范围内,又将就业服务、住房、社会保障(主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服务)、妇女发展界定为社会福利 [4]。1983年,新加坡政府建立全民保健储蓄计划,为全体国民提供强制性、储蓄性健康保险计划,全民保健储蓄计划与健保双全计划、保健基金计划三足鼎立,构成全民性健康保障制度 [5]。1995年,中国台湾地区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大大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改善公民健康状况,台湾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经验证明,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健康不公平的最好方法 [6]。2001年,刚刚经历亚洲金融危机的泰国政府实施著名的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又称“30铢计划”,最终实现医疗保障覆盖95%以上人口的政策目标,标志泰国进入全民健康保障制度时期 [7]。实践证明:全民医疗保险和全民健康保障制度是人类社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共同规律。这种普遍性发展规律同样适用于中国,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

2.国内背景。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政府建立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医疗、合作医疗制度,某种程度上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尽管这种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低水平,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普及性医疗保障制度,极大地改善了中国人民的健康状况,提高了生活质量[8]。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现代化、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转型、全球化浪潮与人们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转变交相呼应,社会矛盾冲突加剧,当代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社会矛盾仍然是落后生产力与不断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特别是人们迅速觉醒的身心健康需要与落后医疗服务体系的冲突[9]。社会现代化风险、社会结构转型、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社会利益关系调整、价值观念冲突等都集中体现在医患关系中,医患关系结构性紧张状况呈现明显的上升、加剧、恶化趋势 [10]。

目前,在中国卫生服务总费用的构成来源和筹资渠道之中,来自家庭和个人自费的比例过高,严重抑制个人的医疗消费,“有病不就医、应就诊未就诊、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普遍[11]。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不仅可有效降低健康不公平问题的产生,极大提高公民利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又可以提高公民的疾病预防、维护健康的综合素质意识,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健康的危险因素,改变不文明的行为习惯,改善生活状况。总之,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仅需要宏观整体战略思考,更迫切需要卫生改革的政治意愿、政治承诺和政治智慧,迫切需要医学哲学与公共政策视角,因为无论是改变疾病性质、及时回应变迁的社会需要、改善全体公民的生活质量与

健康状况,还是将卫生政策提高到“国策”地位,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政府的政治承诺和政治智慧[12]。

二、对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几点思考

1.政府定位和责任。首先做一个比较,印度政府对医疗的投入虽然有限,但大多倾向于穷人,而中国政府投入虽然并不少,但是并没有平衡地区差异。近年来,中国的医疗支出持续增长,总医疗支出占gdp的比例从1998年的4.7%上涨到2003年的5.6%;而印度的医疗支出占gdp的比例却逐年下降,从1998年占gdp的5.2%下降到2003年的4.8%。在政府医疗支出方面,中国的政府医疗支出占总医疗支出的比例要高于印度,而中国的下降趋势要大一些。在个人医疗支出方面,中国的个人医疗支出占总医疗支出的比例要比印度低,但是上升趋势比印度明显。

中国政府在医疗方面的投入相对印度而言是较高的,然而,印度在世界卫生组织的绩效排名中,在资金筹资公正性方面能够排四十二至四十四位,原因是印度政府将有限的政府投入公平地补给最需要医疗服务的需方,卫生补贴和社会保障的主要受益人是贫困及弱势群体。而中国的政府投入和社会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没有像印度那样的免费医疗系统。中国政府卫生支出的一半以上都投入城镇医疗保险,对医院的补贴也大多流入城市医院,越富裕的省份得到的有关医疗的财政转移支付越多,这些现象都造成高收入、城市居民、富裕地区在医疗卫生体制中受益越多。

笔者认为,建立中国全民医保的同时,政府还应该积极引导私人部门的合理介入,使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政府还可以委托社会自治机构进行合法化管理,政府依法进行监督与管理。这些都是我们在理性分析国情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今后制度设计中十分必要的参考依据。

2.各主管部门权限。目前,中国卫生、劳动保障等几个部门对医保都有相当权限的管理权,中间扯皮的现象在所难免。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能否“三保合一”已经成为很多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城镇退休职工异地无法使用医保等问题普遍存在,给群众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特别是参保者在看病和报销时,会遇到相关部门中间扯皮现象,让一个部门来管理,问题就会得到解决。如果成立了统一的管理机构,卫生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就不会出现交叉管理情况,医院里的医保信息化管理设备也不需要重复建设。这样,就理顺了医疗参保机制,保证了居民顺利就医[13]。

以加拿大为例,加拿大国家医疗保险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联邦政府卫生部及各省政府卫生部对卫生事业和医疗保险事业实行一体化管理。一方面,联邦政府承担的费用并不通过中央下拨预算,而是把个人联邦所得税的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直接由省政府截留。另一方面,省卫生管理机构按规定对各省卫生事业进行调控与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掌握着加拿大大部分卫生保健资源,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省级部门每年都与省医生协会进行谈判,制定医生所提供卫生服务的价格、固定资产支出水平及医院年度总额预算[14]。此外,加拿大医疗机构主要有大学医院和各省综合医院,地区医院以及社区医院这三种基本类型。尽管联邦政府所管理的医院也为政府所有,但被各地方政府单独列为一类[15]。针对中国的实际,界定各主管部门的权限对发展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意义重大。

3.制度设计公平性。公平就是讲个人和团体之间的差异尽可能地小,对每个人一视同仁,对待人们是无歧视和无差异的,这是笔者对公平的理解。2000年6月19日,世界卫生组织53届卫生大会发表了《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卫生系统:改善绩效》,全球191个成员国国家卫生系统的业绩做出量化评估后,对这些国家的卫生绩效进行了排名,中国在“财务负担公平性”方面,位居尼泊尔、越南之后,排名一百八十八位,倒数第四,与巴西,缅甸和塞拉利昂等国一起排在最后,被列为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不管这个统计结果用的是何种口径,我们都不难看出,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有失公平。

在全民医保的制度设计时,要确立“建立和完善制度,制度覆盖人人;加快扩面,绝大多数人能够参保”的基本原则。确保制度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的有效实施。对于公平性而言,这里说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不是缴费水平的公平,不是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也不是解除用人单位和个人责任的公平。

笔者认为,全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问题至少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追求给付水平的公平;二是追求服务可及性的公平。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本身不仅可有效降低健康不公平问题的产生,极大提高公民利用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又可以提高公民的疾病预防、维护健康的综合素质意识,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

念,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健康的危险因素,改变不文明的行为习惯,改善生活状

况;反过来,健康状况的改善和公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又会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奠定社会基础。

4.全民医保保险对象。曾经有学者设想,可以将人口划分为具有共同特点的三个群体:一是学龄前儿童及处于不同受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不含在职受教育者);二是城镇居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镇未就业人员);三是农村居民[16]。

第一,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笔者认为,应该先考虑设立住院医疗保障制度。对于这部分人群,可采取家庭和政府分别缴费的方法。地方政府也应该本着公平原则给予一定补贴。对城市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本项支出,则可考虑另由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予以解决。

第二,城镇居民。中国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覆盖大多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最大的难点是灵活就业人员、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以及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这部分人群参保意愿强烈,但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可喜的是,劳动保障部已在2006年出台了有关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民工参保的政策,并将困难企业和国有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大多数省市在贯彻此项政策的同时,将医保覆盖面继续扩大至更多社会群体,如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以及低保户、残疾人等。对城镇无缴费单位的老人和个人无支付能力的群体,则应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另行安排资金。

第三,农村居民。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制度本身来看,它应该能够减少农民自身负担的医疗费用,提高他们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由于中国现阶段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的财政能力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有学者认为,可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按农村所处的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建立具有不同保障水平的、可逐渐发展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模式。这一做法的好处在于体现了公平性、差异性和可持续性,有利于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

5.全民医保体系架构。在充分考虑到国情因素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尽快建立起“全民医保”的基本构架,即“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障—大病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四个层次,尽管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内部结构参差不齐,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异,但却可以在现有条件下,做到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在发生疾病时有制度保障,尤其是身患重病时有所依靠。因此,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中国一定时期内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最佳选择。在“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上,应确立政府是医保支出的主要的承担方地位;而对于超出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项目与开支,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或者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解决,参保人员自愿选择[16]。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在总结、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民医保”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尽早出台,加快实施。当“全民医保”成功实施之日,“公平、正义、共享”的理念才可能真正意义地实现,这无疑将有利于尽快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

三、结论

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地预防疾病,抵御疾病风险,降低公民的疾病负担,医疗保障制度能够顺利发挥社会稳定的“社会安全阀”重要作用,这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历史贡献。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要确定卫生政策的“国策”地位和明确界定医疗服务在国家宏观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使全民医疗保险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民福利制度的基本途径,最大化发挥政治智慧的作用[17]。

总之,我们的战略目标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制度安排,实现医疗保障的社会公平,满足国民多样化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需求,向全国统一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发展,不断提高保障程度,增加保障项目的多样化,切实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建立公平、普惠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1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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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李国鸿.加拿大医疗保险模式及其发展评析[j].国外医学,2005,(1).

[16]赵婧.对中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的初步构想[j].上海保险,2007,(3) .

第6篇

关键词:监管影响分析;成本收益分析;立法评估

一、监管影响分析的内容与发展

(一)基本内容

政府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监管法规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因此,这些监管法规成为了政策工具的主要部分,必然会对社会不同群体产生不同影响。其中,有些影响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但是,也有很多影响是“隐藏的”,不易在短期内察觉的,或者至少是在考虑监管法规时很难被识别出的。监管影响分析运用具有一致性的分析方法(如成本收益分析),系统地识别和评估新的监管提案或现存的监管制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成本、收益和影响,可以帮助监管者认识会受影响的群体以及影响的程度。

监管影响分析是一个比较的过程,主要体现在对各种可供选择监管方案的比较之中,(当然,这些可比较的方案必须是可测量的,而且需要基于同一种评估方法),通过比较,监管影响分析可以为监管者提供有关各种选择的成本收益信息,以便他们最终选择最为有效率和有效果的方案。此外,监管影响分析中涵盖公众咨询过程,可以为公众的广泛参与提供渠道与保障,通过广泛的征求意见,获得更好的信息,以便为分析提供坚实的基础。

监管影响分析意在成为一种工具和决策过程,为监管决策制定者提供信息,决定是否和怎样监管实现公共政策的目标。作为一种工具,监管影响分析通过成本收益分析与比较各个可供选择的方案,系统地审查政府行为的潜在影响;作为决策过程,监管影响分析将整合咨询,政策开发与规则制定为一体,以便在事前就监管法规在某一阶段的预期影响,与公众广泛沟通,并在事后辅助政府评估已颁布的现行监管法规。

监管影响分析可以尽可能地帮助监管者选择并制定出既有效果的又有效率的监管法规。有效果是指监管法规能够实现监管目标,有效率是指监管法规可以用最小的总成本实现监管目标。有效果和有效率都是很重要的,因为监管资源是有限的。监管不仅有收益,更有成本,不恰当的监管会给经济增长造成阻碍。因此,监管法规的设计与选择好坏至关重要。通过运用监管影响分析,监管者可以改进决策制定过程,促进监管决策更为系统性,连贯性与一致性。可以说,监管影响分析制度建立与完善,意在改进监管质量,提高政府监管的效率,为各国政府进行监管改革提供了基础。

OECD(1995)通过列出了监管者在进行监管决策时,需要考虑的十个问题,基本给出了进行监管影响分析的逻辑。这十个问题包括:一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否被清晰的界定,特别是要弄清楚问题产生的原因与本质;二是政府监管行为是否合理正当的;三是要考虑多种可选择的监管方案,并运用成本收益分析进行比较,指出主要确定的监管方案是否是最好的;四是要说明监管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具有合法性;五是政府监管适当的水平是什么;六是监管法规的收益是否能证明成本的合理性;七是监管对社会各个群体的影响是否透明;八是监管法规是否清晰、连贯、可理解;九是是否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十是如何实施。这些问题很重要,反映了OECD国家良好决策制定的主要原则,通过提高监管法规的法律和事实基础,有利于促进政府监管更为有效果和有效率,有利于辅助监管者制定更好的政策,有利于建立更有序的且可预测的决策制定过程,有利于识别出那些已经过时的或者不必要的现存监管法规,有利于促使政府行为更为透明化

从形式上来看,监管影响分析可以表现为一份用来辅助监管者进行决策的报告。而一份完整的监管影响分析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议案主题;监管政策的目标与影响;对监管问题的评估;考虑不同的替代方案;对所有方案进行评估;公众参与;执行策略,以及监控和评估的过程。一般来说,监管影响评估的有效使用依赖于准备分析报告的过程。

(二)发展

监管影响分析在OECD国家的发展脉络,可以从两个层面来从描述:一是监管影响分析的实践发展,即在各个成员国的适用情况;二是监管影响分析的理论成果,主要体现在OECD颁布系列重要文件中。

(三)实践发展

1974年开始,OECD部分成员国首先开始采纳监管影响分析,系统地提高监管质量。随着越来越多的成员国对监管影响分析的青睐,截至2008年,几乎所有的OECD成员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对新颁布的监管法规在制定之前都要进行某种类型的监管影响分析。以下将援引OECD于2009年的文件《REGULATORYIMPACTANALYSIS:ATOOLFORPOLICYCOHERENCEREGULATORYIMPACT》中的图表,以说明监管影响分析的发展趋势。

由图1可以很直观地观察到监管影响分析在OECD成员国间的发展趋势。从1980年的仅有两三个国家适用监管影响分析;到2004年,当时28个成员中有14个国家采纳了监管影响分析;直到2008年,几乎所有的OECD成员国家对监管影响分析进行要求与规定。

以下分别就监管影响分析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的发展进行简要概括:

1、美国

监管影响评估制度最初产生于美国。自1969年美国制定《国家环境政策法》以来,经过近40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监管影响评估制度在美国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分析体系,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1975-2000年间美国监管改革与监管影响分析制度的成功建立与发展得益于自福特以来六位总统的不断努力,尤其是在里根总统时期形成了以强调效率、责任和透明度为主要目标的监管影响评估分析制度框架。此外,他认为有效的监管改革离不开监管影响评估的应用,因为其有利于提高监管的经济效率,使监管具有高度的责任性,保证监管对公众的透明度和开放度。Litan,RobertE.和Hahn,RobertW.(2005)回顾了美国监督影响评估制度在总统层面的建立与发展历史,即从尼克松的“生活品质”评价程序(theQualityofLife)、福特的“监管对通货膨胀的影响报告”、卡特的“监管分析审核小组”,到里根总统12291号行政命令、乔治·H.W.布什设立的竞争委员会(CouncilonCompetitiveness),再到克林顿总统的12866号行政命令以及小布什时期的12344号行政命令。

2、加拿大

自从1978年,要求对重要监管法规进行专业化的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加拿大的监管影响分析系统就一直在不断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监管改革集中于特殊的取消监管方案,以及通过年度监管规划方案的公开改进公民获得信息的程序。直到80年代中期,特殊规划改变的过程体现了监管影响分析的进一步的发展。例如,从1986年开始,要求对所有监管提案进行监管影响分析。通过引入新的操作指引,培训课程以及商业影响测试等工具,对议案的监管影响分析在实践中,一直在不断地发展和演进。监管影响分析,监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助政府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总体经济议程,增强了加拿大监管的更为有效果和有效率。

3、英国

由英国政府部门针对新的或者修订的监管法规对商业影响进行的量化分析,在监管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对企业由于遵循监管而产生的成本进行评估(遵循成本评估),但是这些评估并不总是具有一致性和综合性。因此,从1992年开始,作为加强监管改革的一部分,英国政府采取了行动意在提高对遵循成本评估的质量。遵循成本评估是对企业、慈善机构或者自愿组织由于遵循监管法规而产生的成本,进行地系统化和定量化的评估,它的目的是要告诉监管者、议会成员、企业和其他利益群体有关可能发生成本的信息,以便于进行评估,减少不必要的负担。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监管议案的系统性评估,1996年5月,英国引入了监管评估制度,要求对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监管议案进行成本收益的量化分析,运用风险评估技术识别监管及其选择方案的收益,意在量化和评估这些收益,以便与对企业、消费者和政府带来的成本进行比较。

监管影响分析也是一个不断积累和学习的过程。目前,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也在对监管影响分析进行不断的重要修正与扩大,包括风险评估、对竞争影响的评估、对数据收集方法的改进。

(四)理论成果

OECD一直以来致力于总结和改进监管影响分析的研究中,这点清晰地体现在OECD颁布的有关监管影响分析的系列报告与指引中。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1995年就建议各国政府在制定监管决策时需要考虑一些问题,基本形成了监管影响评估的分析框架。OECD(1997)介绍了监管影响评估在加拿大、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应用与发展历史,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十条有益的建议,其中包括使用一贯而灵活的分析方法,与政策制定者有效沟通,公众的广泛参与等。OECD(2002)全面调查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等成员国监管影响评估的具体实施情况;OECD(2006)指出监管影响评估没有单一的模式可循,其设计必须考虑国家的政治、社会、文化和法律背景。OECD(2008)针对监管影响分析制度框架的设计经验与教训进行了总结,对发展中国家如何理解和借鉴监管影响分析制度提供了指引。OECD(2009)强调了监管影响分析,作为促使监管政策连贯性与一致性工具的重要作用,指出了影响监管影响分析质量的决定因素,特别提到了监管影响分析的方法论体系的构建,包括估值、风险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谈到了监管影响分析在公司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此外,一些著名学者也对监管影响分析问题进行了梳理与研究。例如,ScottH.Jacobs(1997)指出监管影响分析具有重要的分析和交流功能,从本质上来说,监管影响分析意在扩大和厘清监管决策的相关要素。此外,他还指出了政府进行监管影响分析的四点主要目标,并通过列表的形式总结了监管影响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ScottH.Jacobs(2006)通过总结先进国家,在监管影响分析过程与方法中的经验与教训,指出了监管影响分析质量呈现U型曲线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建立高质量监管影响分析的四个主要步骤及四种分析方法。

二、国际经验

OECD(1997)根据监管影响分析在各成员国家的发展,总结了十点成功经验,其中包括:一是对监管影响分析给予了最高的政治重视程度;二是审慎地分配监管影响分析的责任;三是培训监管者;四是使用前后一致的,且具有灵活性的分析方法;五是开发和实施数据收集策略;六是监管影响分析的集中;七是将监管影响分析整合到决策制定过程中,而且越早越好;八是披露结果;九是与各方进行广泛沟通;十是将监管影响分析适用于现存的和新的监管法规中。鉴于篇幅和论述重点的有限,这里会将以上十点经验概括总结为五个方面。

(一)制度保障

监管影响分析在OECD国家的成功,首先得益于各国政府对监管影响分析给予了很高的政治重视,比如说通过法律或行政命令的形式予以确认和支持。OECD的经验表明,政治重视程度越高,监管影响分析进行地越好。当然,政治重视程度主要体现在制度保障上,即通过一系列配套的法律制度予以确认和支持,明确要求法规的制定者们接受、掌握,并在实践中如何认真地贯彻监管影响分析。

OECD国家对监管影响分析的制度保障来源主要有以下具体表现形式:法律、总统命令、行政命令、内阁指令、首相指导方针等等。根据各国历史背景,行政文化等不同,可以将监管影响分析的制度保障大体划分为以下四大类:一是基于法律,代表国家有捷克、韩国和墨西哥;二是基于总统命令,代表国家是美国;三是基于首相命令或指引,代表国家有澳大利亚、奥地利、法国、意大利和荷兰;四是基于内阁指令或决定,政府决议,政策指令等,代表国家有加拿大、丹麦、芬兰、爱尔兰、日本、新西兰、挪威、波兰、德国、葡萄牙、瑞典和英国。

到2005年,OECD国家大部分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了监管影响分析的实施,这点主要体现在各国纷纷通过立法要求在制定监管法规是要确认成本和收益。OECD(2006)通过1998年和2005年各国对成本收益分析的法律要求的明显对比,反映了监管影响分析的发展趋势。例如,在1998年时,OECD成员国中只有10个国家对成本收益分析有明确的法律正式要求,但到了2005年,则发展到了20个国家。

当然,正是由于政治重视和一系列法律制度的保障,才能确保了监管影响分析被有效地纳入到整个监管决策制定的过程中,并且,尽可能更早地为决策制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更好地辅助监管决策者进行选择与判断。

(二)分工明确

监管影响分析的实施依赖于在行政机构内,监管影响分析团队构建和分工。根据监管影响分析内容与所处环节的不同,政府的不同机构一般都会各有分工,各司其职。

根据OECD的经验,监管影响分析的分工主要体现在各个监管部门和独立的质量控制部门之间的差异方面。各个监管部门作为监管法规和监管影响分析的发起者,具有获得相关信息和技术的信息与人力优势。作为独立于监管机构的质量控制与审查机构,主要运用相关资源和技术对监管机构提交的影响分析报告进行审核。当然,为了更好地进行监管影响分析,在监管部门和独立审核部门都会邀请一些专家学者参加。

为了加强监管部门间以及与独立机构间的沟通与协调,OECD国家通常会有两种制度构建。一种是集中的制度框架,即在政府核心建立一个审核组织用来推进监管改革。它的权力支撑来源于首相办公行政或者预算决策制定制度,如美国设在政府管理预算局OMB下的信息与管制事务办公室OECD。另一种是非集中的制度框架,并不依靠特殊的审核部门,而是通过在监管部门之间建立协作机制来达到政策目标。

此外,一些国家依靠咨询外部的专家来推动监管影响分析,但是,根据OECD的总体经验来看,建立一个具有交叉功能的核心机构,对推动监管影响分析来说是很重要。

(三)专业培训

大部分的监管者并不具备执行监管影响分析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因此,若想让监管者进行高质量的监管影响分析,就必须对监管者进行培训和专业能力的建构,这对于成功地系统实施监管影响分析至关重要。

根据经验,OECD国家在专业培训这点上达成了以下共识:

首先,必须建立监管影响分析的培训体系,通过培训,促使监管者清楚地理解监管影响分析方法和数据搜集过程,以及监管影响分析在确保监管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其次,要尽早地进行培训,即在进行监管影响分析的初期,就应该充分重视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如可以将监管影响分析的培训纳入到对行政人员的职业培训中去。当然,培训也需要进行长期的投资,以应对人员调换和组织环境的变化。例如,自从2001年开始,意大利政府每年都会组织政府人员系统学习监管影响分析的课程;2003年和2004年,澳大利亚分别对四百多名监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此外,OECD国家在培训方面还有一点很值得借鉴的经验,就是在监管影响分析方面会系统地手册和相关指引文件,来辅助培训。一份好的手册和指引,不仅会系统梳理经验教训,还会及时更新以反映现实殊的要求与变化,可以通过案例很具体地展现监管影响分析的流程和方法,提供搜集数据的具体指导意见,确保人员更为精准地进行监管影响分析。

再次,培训不能仅限于实施监管影响分析的行政人员,民众和企业都会从类似咨询过程的培训中收益,如通过充分认识监管影响分析的重要作用和流程,企业可以在监管中更为有效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最后,培训需要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定期性、持续性与连贯性,其中需要各方的配合与努力。

(四)方法科学

监管影响分析设计和实施的核心是应该采取何种方法来进行分析。目前,OECD国家常用的分析方法包括:成本收益分析、成本有效性分析、成本/产出分析、财政预算分析、社会-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结果分析、遵循成本分析以及企业影响测试等。在监管影响分析的早期,大部分的研究注意力都在关注成本问题,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收益问题也应该被纳入评估之中。因此,成本收益分析成为了主流方法。OECD(1997)报告中明确要求监管法规应该“产生收益,并能证明成本的合理性”,考虑对全社会分配的影响,这条规定以收益-成本测试的形式在各国得到了具体适用,并得到普遍欢迎,因为经过收益-成本测试的监管法规符合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原理。

OECD国家的经验实践表明了监管影响分析制度应该对所有的监管决策适用收益-成本原则,但是,分析的形式应该建立在对可行性和成本的经验判断的基础上。其实,上面提到的一些具体分析方法,从本质上来说都是成本收益分析。而且,我们可以发现,越是主张对监管影响分析进行改进的国家,越是会支持采纳成本收益分析。当然,成本收益分析也有适用上的局限性,特别是对于一些难以量化或货币化的收益和成本来说,比如社会公平。因此,可以运用其他方法辅助成本收益分析。

监管者应该在选择可适用分析方法时,可以保持一定灵活性,但也要注意方法之间的适用前提假设,以及侧重点的不同。从而,最大可能地保持分析方法的前后一致性和严格性。

(五)广泛沟通

OECD国家在监管影响分析的广泛沟通经验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上,第一个层面是政府部门之间的内部沟通,以确保监管法规政策之间的一致性与协调性;第二个层面是就监管影响分析的结果征求政府部门之外的所有相关群体的意见,以确保结果的公开性与透明性。

为了确保监管影响分析的一致性与协调性,政府部门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机制。根据OECD国家的相关经验,为了扩大信息沟通渠道,通常会成立一个信息沟通的协调小组和机构,收集整合监管影响分析中所有监管者的信息和活动,然后定期地召开协调会议,比如茶话会形式。这种协调机制可以很好地帮助各个监管机构找到解决不一致性或是矛盾性的问题。

当然,监管影响分析的主要成效取决于它提出多种可供选择方案的能力。监管影响分析的结果应该与公众、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沟通。与对外的广泛沟通可以帮助监管影响分析吸取教训,纠正错误。因此,对外的广泛沟通就不仅可以将监管影响分析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披露,还可以将以往通过监管影响分析识别出的无效率监管议案的案例进行汇总。这些对提高信息与监管质量都是有意义的。总体上来说,OECD国家在进行对外披露时,主要有三种选择形式:一是通过咨询形式披露监管影响分析,如加拿大、丹麦、欧盟、芬兰、意大利、墨西哥、新西兰、挪威、波兰、瑞典、瑞士、英国、美国、日本和葡萄牙;二是只有进过专家咨询后才能对监管影响分析的结果进行披露,如澳大利亚、法国、冰岛和荷兰;三是选择不披露,包括奥地利、爱尔兰、韩国、西班牙和土耳其。

当然,沟通必须与监管的政策目标相一致。负责监管影响分析的机构应该明确识别出会被监管法规影响到的主体,从而更有针对性地锁定沟通利益相关者。此外,也要研究如何将信息更有效地传达给目标群众。

三、中国借鉴

从OECD监管影响分析的发展历史来看,设计和实施一个综合全面的监管影响分析并不是很容易的,是一个长期努力,循序渐进的过程。监管影响分析可以帮助监管者制定出更为成本有效的决策,减少低质量和不必要监管法规的数量。通过鼓励咨询和受影响群体的参与,可以促使决策过程和结果更加透明,增强管理的一致性与互动性。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说监管影响分析的范围、数据搜集的方法等等。

中国目前已在中央和部门省市开展了立法后评估的试点工作,立法后评估从本质上来看,应该是监管影响分析的一种,侧重的是对现有监管法规的影响评估。从目前试点的运行来看主要暴露出了四点问题:一是制度不健全;二是理论研究不足;三是专业人员缺乏;四是过程不透明。正是由于缺少法律法规、理论研究、专业技术的保障,导致了立法评估执行难,不规范的问题,几乎各个试点都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模式,从评估内容、形式到过程都很不同;鉴于我们暴露出的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充分学习和借鉴OECD的国际成熟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相应调整和必要修正。

(一)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立法评估可以就现行法律的实施效果给监管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以便进一步修正或者废止,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首次提出了要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收益分析制度。各个地方也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对重大影响的监管法规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但就目前来看,中央和地方有关立法评估的要求主要采取的是以政府文件或意见的形式进行规定,而且要求多为原则性和指示性,缺少具体性和操作性。从OECD国家监管影响分析的成功经验,我们知道,对立法评估的要求所设定的法律层级越高,实施和贯彻的效果越好。仅靠政府文件或指示精神,对立法评估,成本收益分析进行概括性的要求,很难保证其在实践中的有效落实与强制执行力。而且,由于缺乏具体执行和监督措施,立法评估也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待时机成熟,我们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配套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立法评估予以制度保障。

在建立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方面,我们可以首先对现存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修改,可以对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提出议案和修改议案部分进行梳理和完善,进而从法律上,明确要求监管机构进行立法评估,确定立法评估的法律地位,完善立法评估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和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并逐步构建对立法的事前和事后监管影响分析制度,促使立法评估有法可依。

(二)重视理论研究

从2000开始,中国就已经开始了立法后评估的试点工作,但相比实践的发展,有关立法评估的理论研究工作则相对滞后。在理论研究方面,我们应该多向国外学习,国外的研究很丰富,也很具有体系性,从监管影响分析制度,到具体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都有很多的学者进行研究,并积累了丰厚的研究经验和成果。

当然,立法评估的理论研究来源于实践,也应该最终用来指导和服务实践。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系统学习国外的先进理论,丰厚理论储备,开拓研究视野;另一方面,也要针对中国立法评估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与梳理,针对中国的特殊问题,特殊情况,形成自己的理论研究体系。

较好的理论研究需要研究者具备综合的知识体系,不仅要有法学背景,对中国立法体系和法律制度有系统地了解和把握、还需要有经济学、数学、统计学等能进行量化分析的学科知识。

(三)加强培训

想要进行质量高的立法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都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方法,针对中国目前立法评估试点中暴露的评估人员缺乏专业知识背景和技能的问题,中国应该建立起立法评估的培训体系,相关部门应该定期地进行专业培训,邀请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授课,系统介绍和详细学习立法评估和成本收益分析的理论和方法。当然,培训要具有连贯行与长期性,从而更好地促进评估人员适应现实的发展与需要。

当然,培训也不能局限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要对通过向公民披露信息与征求意见的过程,向群众进行相关常识的宣传与教育。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向香港学习,香港政府为了使公众更好地了解税收财政的常识,进而监督财政支出,定期会通过宣传漫画手册的形式向公众免费派发。这些好的形式,我们应该进行借鉴,如为了让民众知道立法评估的基本内容和过程,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监督并提议,我们也可以在网站、报纸或手册上,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或图画进行宣传。

(四)评估过程透明化

立法评估的宗旨是要通过议案或者现存法律的预期或现实效果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不仅需要专业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更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为了促进立法评估的透明化,立法评估的内容、程序和结果,都应该向公众、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披露。

就目前来说,我们的立法评估多是内部评估,即便有邀请外部的专家学者,也缺少公众的广泛参与。而且,披露的多是最终评估结果,缺少对评估过程和具体方法的披露。例如,在上海市立法后评估报告中,评估都会最后给每部监管法规进行打分,但是,在报告中却没有披露评分体系和打分的标准和依据。

第7篇

(一)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是科学体现法官工作量及能力的需要审判管理信息包括管理流程信息、审判质量与效率信息、审判管理改革或决策信息,这些信息往往只在法院内部进行通报或上网,外人难以知晓。各级法院往往也只在人大会议做工作报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部分审判管理信息,最高法院也只通报每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情况,对各地法院的案件情况也语焉不详,不仅影响了民众对法官工作情况及能力的判断,也不利于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真正的审判管理信息,包括每位法官每月案件受理情况、庭审安排情况、结案情况、发改案件情况、审判委员会及合议庭讨论案件情况、案件质量评查及通报情况,这些审判管理信息,不仅体现了法官的工作量和审判能力,也是当事人理解、信任法官的前提与依据。人们经常提到人少案多,但并不是每个法官都办案很多,也不是每个时间段受理案件都多,法官受理案件也有一定的季节性。③只有将上述审判管理信息公开,当事人及社会才能知道某个时间段法官的工作量及工作能力,才能科学地判断案件进行到什么程度,案件发改原因是什么,从而理性地面对司法,而不是盲目对法官进行揣测。

(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是选拔主审法官及遴选法官的要求透明、公开的法官遴选程序,不仅能够防止暗箱操作,选出足够优秀的法官,又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认识法官,推动对法官职业的尊重和保障。在实行法官员额制的国家,法官岗位一旦出现空缺,都会向社会公示。法官候选人一旦被提名,个人信息就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如果是初任法官,公众可以查询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学术成果;如果是准备晋升的下级法院法官,公众可以查询到候选人撰写的裁判文书、经办案件的处理情况。④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是选拔优秀法官的前提,如果没有审判信息的公开,则公众无法监督法官选拔的公平、公正性,也无法认同法官的业务和道德水平。如日本在进行法官遴选时,不仅要听取法院法官提名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意见,还要收集法官个人的工作、学习及品性信息,并收集国民对拟任法官的意见。⑤(四)审判管理信息公开是实现当事人监督权利和建立倒逼机制的需要当事人监督法官,必须信息透明,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不仅为当事人监督法官提供了依据,也创造了便利条件。我国2013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司法公开扩大到法院基本信息、审判人员基本信息等法院信息的范围。但由于规定不够细致,包括审判管理信息在内的司法信息不公开仍然存在,不仅审判执行信息公开不够透明,法院人事信息公开也不透明。严重影响了公民的知情权和申请回避权。因为当事人只有了解审判或执行人员的基本信息,才能知道法官的受教育背景、专业特长,从而对该法官的职业技能及人格品行有所了解,才能判断出是否需要对其申请回避。再如每个法院审判委员会成员有多少,是哪几个人,只有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才能对其行使申请回避权。否则,不进行公开告知,有可能原来的案件承办人作为审判委员会成员参加案件讨论,不利于公正对案件进行处理,也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请回避权,使申请回避权就成为无法行使的权利。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法官不得承办当事人所在地,与本人出生成长地系同一个区县的案件,都要主动回避。①因此公开法官的出生籍贯、教育背景等对审判有影响的信息,对于司法公正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十分重要。通过对主审法官审判质量与效率情况的了解,对其庭审工作信息的了解,当事人可以判断出法官的忙碌程度和敬业程度,便于监督法官及时对案件进行审判,防止法官工作懈怠。也只有在当事人对法官工作量及审判信息知晓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对法官的倒逼机制,逼迫法官按照审判流程和审判期限的要求审理案件,不能无端地进行审理期限的延长、变更。将审判管理中对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评查通报公开,利于当事人真正明白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的原因,逼迫二审法官必须将发改原因讲明讲透,使当事人对一、二审法官的监督权能够行使到位,使一、二审法官摆脱各种案外因素的纠缠,通过当事人的充分监督,促进主审法官独立、公正审判,使对司法审判的干预不存在盲点,也使当事人的监督避免盲点。

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难点溯源

目前,我国审判管理信息公开不充分、不及时,主要表现为只愿意公开审判管理决策类信息,而不愿意公开真实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只愿意公开对法院有利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而不愿意公开对其不利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只愿意公开局部的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即选择性公开),而不愿意公开整体、全部及连续性的审判管理真实信息。不愿意公开审判管理信息,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对审判管理信息公开认识存在误区长期以来,我国审判管理一直存在信息公开不畅的问题,一是因为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二是因为法院把审判管理当做自家的事情,管理重内部、轻外部,对法院的评价主体过于单一,只关注上级法院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审判管理运行方式封闭、评价结果内部化是现行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的重要特征,当事人等外部主体对司法业绩无发言权,使审判管理走向了自我封闭的反面,也加剧了审判管理的行政化。而要想改变审判管理重内部轻外部的局面,必须使审判管理信息公开,增加外部力量参与评价的机会,而这种外部评价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直接参与诉讼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感受来进行评价;二是通过对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识程度来进行评价。

(二)对审判管理公开的信心不足在我国审判管理信息中,既有案件受理、审结、发改、审理周期、上诉等案件数据类信息,也有案件管理决策类信息,还有发改案件的评查情况通报信息。在我国,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与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对案件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方面往往会存在分歧,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也在所难免。但是往往不少发改案件难以评查得出科学的结论,尤其是在我国一些地区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以后,发回重审案件大量增加,原因为二审主审法官为了减轻自身负担或责任,不愿意直接改判案件,而选择一些所谓的“法定”理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这不仅给一审法院增加了负担,也为科学进行审判管理提出了新问题。①对一、二审不同裁判结论的科学性难以认定,带来了案件发改评查通报公开的困难,如果公开对一、二审认定的分歧,并对外公开评查通报,则可能会引发新的涉诉或申诉,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三)法院内部对公开审判管理信息阻力较大首先,审判人员不愿意公开审判管理信息。审判人员之所以不愿意公开审判管理信息,因为审判管理信息往往体现了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体现了审判人员的工作能力、勤政程度与服务水平。对于一个热爱审判工作且比较敬业的人,公开其审判管理的各项数据信息,对他本人不会带来多大压力,反而会体现其个人价值和正面形象。但是,从我国的审判人员整体来看,仍然存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不少审判人员因职务升迁慢而产生懈怠心理,对审判或执行工作投入不够、责任心不强,再加上有个别审判人员还存在廉政问题,从而导致案件发改率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均不够理想,如果公开这些人的审判管理信息,不仅可能遭到外界的批评或指责,也会对其本人带来负面影响,从而使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只在内部公开,而不为外人所知。其次,院庭领导不愿意公开。法院院庭领导不愿意公开本院或本庭的审判管理信息,主要出于三种考虑:一是出于政绩观考虑。在当前各级法院行政化模式的绩效考核下,审判管理信息(特别是审判质效数据情况)直接反映了一个法院领导的工作能力与管理水平,如果审判质效数据在互联网或对社会公开,则会导致法院各级领导工作压力很大,时刻面临社会监督,使他们难以偷懒或懈怠。二是出于权力观考虑。在中国熟人社会尚未解体、法治社会尚待完善的情况下,对案件说情打招呼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就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案件长期超审理期限未结的现象。如果将审判管理数据信息对外界公开,将会严重压缩法官或院庭领导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使院庭领导不能对案件明确地指手画脚,使院庭领导的“权威感”丧失,这是院庭领导所不愿意接受的。三是出于维稳的顾虑。虽然我国对工作不断进行改革,法治化也出台了不少举措,但是应当看到,属地或属人的维稳要求没有放弃,各级法院仍然对涉诉案件有化解维稳职责。在涉诉案件中,有不少案件因涉及群体性纠纷或政策问题,法院难以在短期内寻找到破解之策,往往此类案件在法院难以正常解决。如果将审判管理的信息全部公开,可能会带来社会问题。甚至有可能使人员更加借助互联网进行投诉,引发更大的舆情。

三、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路径

(一)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域外做法信息公开是一种国际潮流,也是一种改革趋势。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公众的知情权:信息自由立法的原则》中提出了一套原则,确立了信息公开的实践标准,即最大限度公开原则。最大限度公开原则涉及三方面的最大化:相关信息范围的最大化、公开机构范围最大化、信息公开权利主体的最大化。②俄罗斯是信息公开立法最发达的国家,在2010年就公布实施信息公开法。其信息公开法第14条规定以下信息应在互联网上:一是关于法院的一般信息;二是有关法庭诉讼程序的信息;三是法院向国家立法(代表)机构提交规范的草案文本和法律文件;四是司法统计资料;五是法院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六是有关公民、组织等与法院人员预约见面的时间和程序的信息。俄罗斯信息公开法第15条还规定了在互联网司法文件的要求:一是除判决书以外的司法文件应当遵从相关人员的意愿公布在互联网上。二是除本条第4款规定的情形外,公开的司法文件和由俄罗斯联邦、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宪法()法院和仲裁法院签发的其他司法文件,应依法全部在互联网上。①为了促进审判管理信息的公开,国外或境外不断加大对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人员整合与投入力度,促进了审判管理信息的及时公开。如美国司法部司法统计局有50多人,分为四个行政办公处(研究与公共政策事务处、规划管理与预算处、出版发展与鉴定处、出版与电子处)和五个统计业务处(刑事统计增强项目处、犯罪测定的方法与制度支持处、执法、审判与联邦统计处、受害统计处、矫正处),是美国司法案件统计、司法信息标准制定、管理、乃至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唯一机构,是真正的司法信息中心。同时,美国联邦法院下设行政管理局,负责联邦法院行政事务的管理,其下设信息技术处,负责联邦法院信息系统的开发、调度、信息传输、信息安全和管理维护。我国台湾地区“司法院”统计处有16人,分为公务统计、调查统计及资讯、行政业务三个科,具有调查统计、信息管理等综合职能。

(二)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推进路径1、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工作机制是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前提,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首先应当按照主审法官负责制的改革要求建立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尊重主审法官的裁判权,强化法律、制度、程序约束与审限监督,形成主审法官高度自律、严谨公正审判的工作氛围。其次,要加大审判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大对审判管理信息化投入的物质及技术保障力度,强化审判管理各项审判执行数据的集约化输入管理,强化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确保案件在审理期限内结案的同时,审判质效数据的信息化同步生成,便于审判管理数据的及时公开。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法院的审判管理数据及信息进行整合,拓展其研究及信息职能,成为法院的综合性司法信息管理中心。再次,要强化对发改案件评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建立二审法院集中公开通报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的工作机制,以避免一、二审认识的不统一而带来法律适用的混乱。对于二审法院定期公开在网上的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评查通报,应征求一审主审法官的意见,并应对发改理由进行详细说明,充分做到于法有据,能够以理服人。2、建立审判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审判管理信息公开不仅是法院的责任,更是法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义务。必须破除各种思想上的壁垒,才能顺应主审法官负责制的改革潮流。首先,应强化审判管理的流程信息互联网公开。应突破法院审判管理信息化的主体范围与服务对象仅局限于上下级法院之间和法院内部之间审判管理工作的现状,拓展对社会公众提供审判管理信息的服务内容,为诉讼参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审判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跨系统司法查控效率和法院人员外出执行公务信息化指挥保障力度,通过审判信息化技术实现法院与社会的无缝对接、资源共享。②目前,流程信息公开在执行领域做的较好,主要得益于法院分权集约执行工作的开展。但在审判领域,流程信息公开还有改进空间,当事人不仅要能查询开庭、送达、主审法官或陪审员变更等情况,还应当了解案件延期审理或审理期限扣除的原因,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日程,将审判过程管理信息全面公开。其次,应进一步明确法院法官、法官助理及院、庭领导个人信息在法院互联网的适度公开,主要包括上述人员的籍贯、教育背景、专业特长、从业经历、个人荣誉、奖惩情况等,使当事人或民众通过法院互联网可以了解上述情况,以确定案件承办人或法官助理是否与自己有利害关系,是否申请法官回避。第三,要利用互联网实现各级人民法院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的同步公开,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法院每月、每季度、每年的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表、法官个人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发改案件的质量评查通报等。利用审判质效数据信息化管理技术,在每月20日前后自动生成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与效率数据及报表,在数据或报表生成后3日内在法院互联网上公开或更新,并可以下载。对于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发改案件的质量评查通报可以在每季度或半年的最后一周内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使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及法官的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并接受监督,真正做到审判管理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并重,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并举,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与现代化。3、合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并防止泄露司法秘密。①司法秘密包括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及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泄露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②审判秘密的规范主要见于1990年最高法院的《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所规定的审判秘密主要包括:审判、执行合议庭合议情况,包括合议案件的个人意见和内容;合议庭合议案件的笔录;主管院领导召集相关人员或庭室人员对案件处理的请示或报告函件;上级人民法院或主管领导对案件处理的意见等。从上述规定来看,审判秘密主要是指案件在处理过程中的意见。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于合议庭讨论案件情况、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情况采取依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公开的做法,当事人不申请的,讨论结果可以通过庭审公开宣判及裁判文书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对于上下级法院关于案件审理的规范性意见,因为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以在各级法院互联网站上进行公开。对于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的质量评查报告,因为涉及对案件的定性及定量问题,对于一、二审法院及社会各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因此应当在评查案件生效后将评查报告由二审法院在互联网站上进行公开。这样做有四个优点:一是便于指导全国各地法院法官及律师进行交流和办案;二是利于统一司法尺度;三是便于学术界及时研究法院裁判中的新情况及新问题,掌握实证素材;四是利于倒逼机制作用的发挥,促进司法公正。因为通过发改案件评查通报的公开,当事人及社会可以实时对一、二审裁判不同的原因进行监督指正,使一审、二审法官必须公平公正。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按照裁判文书公开的要求,发改案件的评查通报应对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信息进行技术处理,但要对一、二审裁判不同的原因要进行彻底公开。4、建立审判管理信息查询及救济机制。审判管理信息查询机制的建立是进一步公开审判管理信息的要求。需要查询的往往是不适合全部公开的内容,如审判委员会对案件的讨论过程及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过程。由于合议庭讨论意见的过程及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过程不适合全部公开,因为大陆法系普遍认为评议秘密是法院独立的守护神,评议保密原则主要是保密过程而不是结果。①为了保护法官评议的独立性,并避免遭受当事人的报复,在公开合议庭讨论意见及审判委员会讨论意见时,可以建立许可查询机制,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可以申请查询或复制抄录,但法院应对可公开的内容进行整理加工,在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合议庭评议后制作统一样式的讨论或评议意见书,载明多数意见及少数意见,并附具体理由。但不能具体讲明是哪个法官的意见,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公开审判委员会及合议庭对案件讨论或评议的结果。一审案件,由当事人向一审法院审判管理部门查询相关讨论内容,二审案件,由当事人向二审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进行查询,一、二审法院对查询要求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一周内进行答复,对于故意拖延或不给予查询的,应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对于法院调整及变更案件审理期限的各类信息(即所谓“四项案件”信息)②,当事人可以在各级法院的互联网上进行查询,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查询。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向相关当事人公开此类信息。法院应当研发信息公开平台,在诉讼中将各流程节点情况以短信形式第一时间告知案件当事人。对于认为不应当办理审理期限暂时停止计算、延长、中止、中断的,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法院进行投诉,并要求纠正对审理期限不当计算的错误行为。因为审理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诉讼成本和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应有权进行监督。相关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必须在短期内(如一周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当事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进行申诉,由上级法院审判管理部门做出终局决定。

四、结语

第8篇

关键词:专利;专利运营;行政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46(2013)04-0058-07

一、导论

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全球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专利已不仅成为企业投入生产或经营领域,获得利润增值的无形资产,还是企业抢夺市场竞争优势,打压竞争对手的有利武器。特别是近年来,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及企业凭借在专利领域的强势地位,纷纷组建专利运营风险投资公司,通过专利投资、许可、转让、诉讼等运营方式,加快了专利的战略性布局,进行全球产业链整合,抢占了市场先机,对发展中国家及企业形成了战略合围之势。发达国家及其企业的频频作为,已逐渐让发展中国家及企业认识到了专利运营的重要作用和价值。

江苏作为我国经济大省,自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专利创造能力不断增强,专利申请与授权量,企业专利申请与授权量以及发明专利申请量等五项指标连续几年蝉联全国第一,十一五期间,仅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就达到145.1万件和24.9万件。但从专利运营情况来看,江苏省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据统计①,全省80%的企业和90%的高校对专利缺乏科学有效的运用和管理,难以将专利进行技术转移和商业化。江苏省高校的发明专利中36%已经失效,有效专利中60.2%尚未实施,发明专利存活周期大于5年的发明专利仅占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31.6%,一些具有良好的潜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专利,由于权利人无力或怠于实施,最终成为“沉睡专利”,造成了大量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专利运营能力的提升,已成为江苏实现从知识产权大省向强省转变的当务之急,也是江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要摆脱江苏目前存在的专利运营困境,笔者认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充分分析现有困境问题的基础之上,立足江苏产业发展实际,并借鉴发达国家及企业专利运营的成功经验,最终选择符合现阶段实际的解决方案。

二、江苏省专利运营困境的解读

1. 江苏省专利运营困境的原因分析

专利运营涵盖了专利技术申请、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专利风险投资、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诉讼等多项内容[1],因此它是一项系统工程。专利运营体系的构建需要充足的资金作为支撑,有市场前景的专利作为内容,功能健全的机构作为载体,复合背景的专利技术人才作为依托。反观目前江苏省专利现状,造成目前专利运营困境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专利运营意识不强

江苏虽然是我国GDP总量排名第二,仅次于广东的经济大省,但江苏的大部分企业长久以来,仍沿袭着我国其他省份企业类似的传统粗放式增长模式,从表象上看,这些企业产能巨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高,但由于忽视了技术研发和技术运用,其产品的技术附加值极低。这些企业往往处于“微笑曲线”所谓“微笑曲线”是一条两端朝上,形似微笑的曲线。该曲线旨在说明在产业链中,曲线两个顶端的是获利高位的产业链高端,体现为专利、技术、品牌和服务,而曲线低端是获利低位的产业链低端,体现为产品组装。的底端,仅是靠卖产品或卖劳力获取低廉利润的贴牌加工工厂。即便是在近几年,随着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专利行政部门的政策引导之下,一些企业开始关注专利,但由于“经营惯性”以及目前专利行政评价指标欠缺科学,即过多偏重专利量的增长,而没有强调专利质的提升以及技术商业价值的转化,因此绝大多数企业的注意力仅仅局限在专利申请上,专利授权后往往被束之高阁,甚至有的企业为了追求专利申请的行政资助,臆造毫无价值的所谓“非正常性专利”进行申请。据统计,2004年1月至2009年4月的三类专利申请中,江苏共查出非正常专利申请5951件,高居全国首位,比位列第二的北京高出82%。没有了市场创新主体的专利运营需求,专利运营也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专利运营人才匮乏

专利运营人才是开展各项专利运用和管理活动的保证和支撑。由于专利运营涉及到投资、转让、许可、诉讼等活动,因此专利运营人才通常需要以理工科为背景,具备相关法律、经济以及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但从目前江苏省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以及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和结构来看,对专利运营活动的开展都起到严重的制约作用:首先,在人才培养机制上,目前江苏只有2所高校成立知识产权学院,7所高校成立了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研究中心,24所高校开设了知识产权相关课程。除1所高校(南京理工大学)在理工科毕业生中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教育之外,其他20所院校基本是在法学专业学生中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由于知识背景单一,难以适应专利运营活动对多学科交叉知识的需求;其次,从人才数量上看,截至2010年,江苏从事专利信息开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公益性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180多人,专利机构从业人员467人,其中取得专利职业资格的301人。专利运营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无法满足专利运营人才数量的需要;最后,在专利运营人才的结构上,江苏专利运营人才主要集中在专利申请领域,专利创造、专利信息分析、专利战略管理、涉外专利诉讼的人才极度匮乏。专利运营人才的结构与专利运营所包含的多种类内容要求严重不符。

(3)专利运营功能链运转不灵

专利运营功能链条的正常运转主要靠专利运营机构提供物理支撑,以政府专项资金或市场化融资来供应动力驱动。但从这两个方面发展状况来看,江苏的专利运营功能链目前运转不灵:首先,从专利运营机构来看,截止2010年底,江苏拥有专利机构共有46家,专利信息服务机构10个,专利代办机构2个,国家级知识产权援助中心6个,国家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4个,无形资产评估所1个,自2012年9月江苏才成立首个专利运营公司;其次,在专利运营的资金获取路径上,目前江苏财政以及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尚未设立相应的专利运营专项资金。此外,江苏的市场无形资产融资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无形资产融资所必须的机构、规范、机制仍为空白,并且由于无形资产相较于有形资产更具有风险不测的属性,因此,企业或者专利运营机构从金融机构获取专利运营开发的融资亦是困难丛丛。

(4)专利运营配套政策缺位

公共政策是专利运营健康快速发展的制度保障,而从目前江苏专利运营配套政策来看,还处在空白和缺位的状态,主要表现在:政府规章制定方面,仅就规范专利机构于2012年出台了《江苏省专利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对专利运营公司活动的规范无章可循;专利工作行政评价指标方面,片面注重专利的创造,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PCT申请量,而专利运用、转化方面的指标没有纳入其中;专利资助方面,目前江苏专利资助的对象仅限于专利的申请和授权,专利运营的政策资助在财政立项来看暂为空白状态。

2. 江苏省专利运营困境的现实后果

专利运营直接关系到专利价值的实现,具体来说,江苏目前存在的专利运营困境会带来以下后果:

(1)专利投入资源闲置和流失

一件有效专利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的获取和维持需要多个环节大量的资源投入和维持,包括专利技术检索、市场调研、技术研发、技术验证、专利申请、专利维持。目前,江苏由于专利运营意识和能力的欠缺,大量专利被束之高阁。据统计,有效专利中有60.2%的尚未实施,这样无疑造成专利获取和维持过程中投入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而在我们闲置大量专利的同时,以专业技贸机构和公司面目出现的外国机构(如美国高智公司)却通过极低的价格收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技术创意和方案,并结合相关技术购买大量的专利,在我国进行专利布局。一旦这些产业的核心专利落入高智公司,一方面将造成国有无形资产严重流失,另一方面势必对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威胁。

(2)专利质量和价值提升空间受限

专利的动态增值机理在于:通过投入研发获得技术,就技术进行申请获得专利以取得有限期限的“合法垄断”,通过“垄断”期限内的专利运营获得收益,最后再将收益反哺研发(见图1)。专利运营是实现专利从静态技术方案到动态价值运用和变现过渡的桥梁。如果专利运营低效率或缺失,不仅会抑制专利发挥应有的价值,还会导致前期研发投入以及专利申请、维持经费的浪费。由于前期研发投入的经费不能通过专利运营进行反哺,必然会使作为市场创新主体的企业丧失对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的动力,会导致专利质量和价值提升的空间受限。江苏虽然十一五期间,江苏省虽然连续几年在专利的拥有量上全国排名第一,据统计,截至2012年11月,江苏专利授权总量已突破80万件,但与发达国家和我国先进省份相比,无论在专利质量还是专利价值上都存在较大差距。如,2008年,江苏发明专利授权量仅占专利总量的7.98%,低于全国13.2%的平均水平,仅达到同期广东的65%、上海的46%。目前,江苏专利平均寿命为3-4年,而根据国外经验,一件质量尚可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寿命至少要达到5年,发明专利寿命至少要达到8年。[2]

(3)专利价值开发路径受阻

专利价值的实现在于依据专利技术方案本身特性、按照专利权利主体主观需要,参考不同时期市场客观需求,作出不同方式的专利价值挖掘与开发。江苏存在的专利运营发展困境直接引发了专利运用的单一化现象,目前江苏企业对专利的利用主要还在于自行实施上,对专利进行风险投资、交叉许可形成专利联盟、以进行战略性布局诉讼等专利运用活动少之甚少,如2008年,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为目标调研问卷调查显示,在企业知识产权的应用方式上,83.33%的样本企业为自行实施,3.33%的样本企业为转让实施,而通过许可实施的样本企业为0。[2]60专利运用的单一化会导致专利价值开发路径受阻,极大限制了专利技术价值的发散。

三、国外专利运营的路径分析

专利运营其实并非新生事物,从专利的产生的那一个刻起就存在着对专利的运用,只是专利制度产生初期的专利运营水平和程度无法与今日同日而语。因此,对专利制度拥有数百年运作经验的美国和欧盟现存范式的专利运营模式进行梳理和研究,或许能给我们解除和突破现在所处的困境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思路和经验。

1. 国外专利运营的典型模式

(1)私营性运营公司模式

运作私营专利运营公司模式最为成功的典范是美国的高智公司(Intellectual Ventures),该公司由微软公司两位前高管内森・米尔沃德、爱德华・荣格于2000年创办,是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投资运营公司。目前,该公司拥有着超过50亿美元的投资基金,管理着超过4万个知识产权投资运营项目,员工800余人,构成上为三分一的技术专家、三分之一的法律专家以及三分之一的经济专家,每年的许可收益在10亿美元左右。

高智公司的商业运行模式主要可划分为四个步骤:其一,构建专家库。通过世界顶尖级的技术、法律、经济专家团队建设,一方面,找寻富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投资机会,另一方面,在高智研究实验室对世界急需解决的问题从事技术研发;其二,购买专利。通过设立的三支基金,即发明科学基金(Invention Science Fund)、发明投资基金(Invention Investment Fund)、发明开发基金(Investment Development Fund)这三支基金的业务方向虽然各有侧重,但主要目的都只有一个,即购买获取高质量富有市场前景的专利,并进行重新排列组合,通过许可、转让、诉讼等运营方式进行盈利。,对个人发明人、各类单位发明人手中的专利进行购买;其三,专利包装。对自创或者购买的专利,根据专利本身的技术属性以及市场预期,将专利进行重新包装组合,建立专利池;其四,专利授权。将专利以及组合推向公司在全球建立的专利交易平台,缩小专利权人与专利买家之间的信息鸿沟,以达到促成专利交易,赚取高额服务佣金的目的。(见图2)总体来说,高智公司的商业模式实质其实就是以专利制度为基础和依据,建立专利发明的资本市场,把专利当作一种产业来运营获利。

(2)公益性运营公司模式

公益性运营公司模式是一种由政府、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专利运营模式。政府支持是公益性公司运营模式的最大特色。运行公益性运营公司模式比较成熟的是德国。如为推动国内高校和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德国联邦经济科技部专门出台《关于促进高校和企业创新思想经济化运用和法律保障的指南》(简称SIGNO),并据此设置专项资助资金,以项目资助的方式,促进高校、中小企业和自由发明人对创新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并推动技术转让使知识产权得到有效运用。SIGNO的资助对象主要包括三类项目:①高校专利应用项目。此项目旨在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成果及时获得知识产权并进行市场化应用,要求项目申请人是与专利运营机构形成合作关系的高校联盟,单个项目的申请上限为75万欧元,资助金最多可占项目总体经费的40%。②高校专利战略项目。此项目旨在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及时将创新成果进行市场化应用。③“中小企业行动”。此类项目主要是资助中小企业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或实用新型,并促进技术许可转让。公益性运营公司通常由各类协会提供资金支持。如德国巴伐利亚专利联盟有限公司是巴州28家高校的专利商,也是目前欧洲最大的专利运营机构,其运营资金构成上,除联邦经济科技部、巴州经济部和巴州科技部等政府性资助以及联邦创新基金每两年向其提供800万欧元资助外,巴州化工联合会、金属和电子雇主联合会等协会是其资金的主要支撑。在具体的专利运营上,公益性运营公司模式主要由公司制企业实际运作专利运营事务,如发明评估、市场推介、技术后续开发以及监督合同履行等。部分资料来源于胡志强律师题为欧洲专利的运营和管理的课程讲稿。

(3)技术转让办公室模式

对于公立的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发达国家还会采取在其内部设立技术转让办公室的模式推进专利运营工作。通常,技术转让办公室与负责研究机构或高等院校科研管理的研究资助办公室平级,研究资助办公室负责学校科研的前端工作,主要代表学校签订纵向和横向研究协议,并对研究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而技术转让办公室则负责学校科研的后端工作,主要是技术转移及知识产权经营。技术转让办公室通常实行全程专人负责制,每项发明专利由一名技术经理负责从受理一直到收取和分配专利许可收入的全过程。[3]如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专利产业化相关工作主要由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The NIH Offi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简称OTT)。OTT在联邦技术转移法案和相关法律法规下主要开展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发明创造评估、保护、市场化、许可、监控、管理等活动。此外,OTT还负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的技术转移相关政策制定和发展工作。

2. 国外专利运营模式的经验

通过发达国家各种成熟的专利运营模式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成功的专利运营模式通常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规模化的专利运营资金是专利运营的前提。专利运营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专利技术评估、到专利投资,再到专利交易平台的搭建,都离不开大量规模化的资金流引入。如支撑私营性运营模式美国高智公司运转的是资本总量达到50亿美元的三大基金。而支撑公益性私营运营公司模式德国巴伐利亚专利联盟有限公司资金构成则是涵盖了德国政府每两年向其提供800万欧元专项支持经费以及巴州化工联合会、金属和电子雇主联合会等协会的资金投入。因此,要发展专利运营事业,首先必须为专利运营主体打通规模化专利运营资金获取和投入的通道。

(2)精英化的专利运营人才是专利运营的支撑。专利运营的对象是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获取专利技术的途径要么是自创,要么是向专利权人进行购买。无论是自创还是购买,都需要对技术本身的市场价值作出合理准确的评估和判断,而对专利技术进行市场价值评估靠的就是精英化的专利运营人才。此外,专利运营公司要赚取高额的服务佣金,还需要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进行重新组合、包装和推介,而这些活动无不依靠还是精英化的专利运营人才。因此,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利运营人才队伍是专利运营的支撑。如美国高智公司的专业人员达到800余人,其专家团队中三分之一为技术专家、三分之一为法律专家,最后三分之一为经济专家。

(3)规范化的专利运营制度是专利运营的保障。由于专利运营公司采取公司化模式进行运作,其主要目的在于盈利,如果缺乏有效制度的规制,一些专利运营公司会利用操控手中的专利,滥用专利权利,进行恶意诉讼,成为所谓的“专利魔头”(Patent Troll),如来自意大利的Sisvel专利运营公司就因多次在欧洲查抄、扣留包括华为、华旗在内的我国企业产品,而受到国内产业界的关注。放任“专利魔头”的专利权滥用行为无疑会背离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初衷。因此,发达国家在鼓励对专利运营的过程中,无不同时会将相应的专利权滥用行为纳入到《反垄断法》中,以规范专利运营公司的运行。如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于1999年颁布的《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协议中的反垄断法指导方针》对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包括交叉许可等多种许可方式进行了规范。[4]2006年4月美国参议员提出《专利质量法案》,其内容就包括杜绝不择手段的专利海盗行为。随后2007、2008美国改革人士继续推动专利法的改革。

四、江苏省专利运营发展的行政对策

江苏知识产权事业十一五以来取得成绩,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着力推动是分不开的。因此,在促进专利运营发展的问题上,同样应在分析江苏专利运营的利弊得失,借鉴他国成功专利运营模式,结合江苏现实的产业特点的基础上,发挥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笔者认为,要解除目前江苏专利运营发展的困境,推动江苏专利运营的又好又快发展,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1.设立专项资金引导专利运营主体的进入。规模化的专利运营资金是专利运营的前提,因此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借鉴德国联邦经济科技部出台《关于促进高校和企业创新思想经济化运用和法律保障的指南》的作法,为专利运营设立专项资金以资助专利运营的发展。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可以由财政部门设立“江苏省专利储备运营扶持资金”,以项目化的方式,支持各地建立专门从事专利引进、集成和二次开发、转移转化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促进专利质量的提升和专利的储备运营,引导高校院所的研究成果形成高质量的专利并向企业转移,促进社会资本向专利运营领域聚集。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增设专利储备运营计划,支持运营公司牵头实施专利运营项目,主要可分为以下三个计划:①专利运营公司成长计划,为专利运营公司的设立、运行,提供激励、协助和规范帮助;②专利运营人才培养计划,为高层次专利运营人才的培养中涉及的师资引进进修、人才交流与合作提供支持和路径;③专利运营示范计划,选取在专利运营过程中,方法、模式或者成效显著的案例,作为全省专利运营的典型进行示范;④专利运营成果奖励计划,对省内专利运营的成果进行遴选,选取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专利运营成果进行奖励。

2.鼓励人才培养支撑专利运营业务的开展。精英化的专利运营人才是专利运营的支撑,要推进专利运营人才的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师资队伍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先导。因此,要加快专利运营人才的培养首先要加强专利运营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专利运营师资队伍建设短期来说可以通过聘请国内外专利运营方面的专家(包括法学专家、经济专家以及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建立专利运营人才培养师资数据库,为专利运营人才培养提供专家和师资支撑。长远来看,应扩大省内专利运营人才培养师资与国内外专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省内师资到国外进修;其次,由于专利运营人才需要综合性涵盖法律、经济、理工的学科背景,因此,可由相关行政部门出台政策,重点推进省属高校理工科专业、经管、法律、贸易等专业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程和制定选修课程,激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再次,在短期专利运营人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可组建由国内外知名专利运营人才构成的人才专家库,一方面,可以为市场专利运营主体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专利评估、专利包装、专利推介提供专业咨询和信息分析;另一方面,在提供专家咨询和服务的过程中,也可以加进江苏专利运营人才与国内外专家的交流,提升江苏专利运营人才的服务水平。

3.优化评价指标激发专利运营市场的活力。专利行政评价指标反应了政府工作的重点推进方向以及相应公共政策确定倾斜扶助对象的参考因素,对专利事业的发展可以起到指挥棒的作用。目前江苏的专利行政评价指标,主要还是侧重于专利创造量的增长上,如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而对专利质量的提升方面,特别是专利转化上,缺少相应的引导和推进。因此,优化专利行政评价指标是推动专利运营走出困境的当务之急:首先,还是应进一步提升高质量专利的数量,重点强调“发明授权量”、“PCT申请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指标,使得市场上具备一定高质量的专利存量;其次,应将“专利转化率”,“专利存活时间”等指标纳入到专利行政评价指标之中,推动专利转化和运用的市场需求,扩大专利运营的市场源头,激发专利运营市场的活力。

4.出台配套政策规范专利运营机构的运行。专利运营的健康发展还离不开科学合理的专利运营制度体系作为保障。在制度建设上,首先,健全的市场融资、评估体系是专利运营募集资金以及运营获利的前提。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市场无形资产评估、融资、质押方面的政策制度建设,为专利运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专利运营的公司化运作,有可能带来诸如固定价格、强行搭售、独占性返售等滥用专利权的行为。[5]因此,在鼓励专利运营公司发展的同时,还应制定专利运营公司管理规范,规制专利运营公司的滥用专利权行为;最后,对于“专利海盗公司”大量收购“973”、“863”等国家重大科技等项目的行为,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文件对特定领域的专利转让出口进行管制。具体可以参考美国《出口管理条例》的作法,对专利技术实施分类管理:对与国家安全影响甚小的绿区专利技术,一般不需审查可以出口转让;对属于高级技术范畴,但低于红区水平的专利技术,出口转让需要经过国家安全部门及其他部门进行审查;对最先进的,可能会对国家安全构成显著威胁的专利技术规定是禁止出口转让的。资料来源于美国国务院、国防部、商务部和海关总署的官员在美中委员会发表有关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讲话。

五、结论

专利运营关涉专利价值的转化,是实现专利从静态技术方案到动态价值运用和变现过渡的桥梁。要走出目前江苏面临的专利运营困境,大力提升专利运营能力,行政管理部门应以发达国家运作成熟专利运营模式的经验为参鉴,以江苏产业发展的实际为立足,设立专项资金引导专利运营各方主体的进入,鼓励人才培养支撑专利运营业务的开展,优化评价指标激发专利运营市场的活力,出台配套政策规范专利运营机构的运行。

参考文献

[1]王承守, 刘仲平,等. 智慧财产权管理[M]. 台北:元胜出版公司, 2005:125-128.

[2]唐恒, 朱宇.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与评价―江苏之实践与探索[M].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1.

[3]董涛,等. 中国专利运用问题分析报告[R]. 北京: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010:7-10.

第9篇

目录:

第一章 项目总论

第二章 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第三章 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第四章 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第五章 工厂技术方案

第六章 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第七章 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第八章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九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第十章 财务效益、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

第十一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第一章 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章,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章节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总论章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参照下列内容编写。

§1.1 项目背景

§1.1.1 项目名称

企业或工程的全称,应和项目建议书所列的名称一致。

§1.1.2 项目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系指负责项目筹建工作的单位(或称建设单位),应注明单位的全称和总负责人。

§1.1.3 项目主管部门

注明项目所属的主管部门。或所属集团、公司的名称。中外合资项目应注明投资各方所属部门。集团或公司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的姓名、国籍。

§1.1.4 项目拟建地区、地点

§1.1.5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

如由若干单位协作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注明各单位的名称及其负责的工程名称、总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如与国外咨询机构合作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则应将承担研究工作的中外各方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以及所承担的工程、分工和协作关系等,分别说明。

§1.1.6 研究工作依据

在可行性研究中作为依据的法规、文件、资料、要列出名称、来源、日期。并将其中必要的部分全文附后,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这些法规、文件、资料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

(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要求所下达的指令性文件;对项目承办单位或可行性研究单位的请示报告的批复文件。

(2)可行性研究开始前已经形成的工作成果及文件。

(3)国家和拟建地区的工业建设政策、法令和法规。

(4)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

§1.1.7研究工作概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简要说明项目在行业中的地位,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生产力布局要求;项目拟建的理由与重要性。

(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念。叙述项目的提出及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进展概况,其中包括技术方案的优选原则、厂址选择原则及成果、环境影响报告的撰写情况、涉外工作的准备及进展情况等等,要求逐一简要说明。

§1.2 可行性研究结论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与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本节需将对有关章节的研究结论作简要叙述,并提出最终结论。

§1.2.1 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模

(1)市场需求量简要分析。

(2)计划销售量、销售方向。

(3)产品定价及销售收入预测。

(4)项目拟建规模(包括分期建设规模)。

(5)主要产品及副产品品种和产量。

§1.2.2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1)项目投产后需用的主要原料、燃料、主要辅助材料以及动力数量、规格、质量和来源。

(2)需用的主要工业产品和半成品的名称、规格、需用量及来源等。

(3)进口原料、工业品的名称、规格、年用量、来源及必要性。

§1.2.3 厂址

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及必要性

水源及取水条件。

废水、废渣排放堆置条件。

§1.2.4 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1)项目范围,即主要的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生活设施内容。

(2)采用的生产方法、工艺技术。

(3)主要设备的来源,如需向国外引进,则简要说明引进的国别、技术特点、型号等。

§1.2.5 环境保护

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主要治理设施及投资。

§1.2.6 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

工厂组织形式和劳动制度。

2. 全厂总定员及各类人员需要量。

3. 劳动力来源。

§1.2.7 项目建设进度

§1.2.8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项目所需总投资额。分别说明项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总额,并按人民币、外币分别列出。

(2)资金来源。贷款额、贷款利率、偿还条件。合资项目要分别列出中、外各方投资额、投资方式和投资方向。

§1.2.9 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

(1)项目总成本、单位成本。

(2)项目总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和其它收入。

(3)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盈亏平衡点等指标计算结果。

(4)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换汇(节汇)成本等指标计算结果。

§1.2.10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在总论章中,可将研究报告各章节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全貌有一个综合了解。

主要技术指标表根据项目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生产规模、全年生产数、全厂总定员,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年用量及消耗定额、全厂综合能耗及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厂占地面积、全员劳动生产率,年总成本、单位产品成本、年总产值、年利税总额、财务内部收益率,借款偿还期,经济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1.4 存在问题及建议

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第二章 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的发起过程、提出的理由、前期工作的发展过程、投资者的意向、投资的必要性等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基础。为此,需将项目的提出背景与发展概况作系统地叙述。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理由、在可行性研究前已经进行的工作情况及其成果、重要问题的决策和决策过程等情况。在叙述项目发展概况的同时,应能清楚地提示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点和问题。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

§2.1.1 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

说明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分析项目是否符合这些宏观经济要求。

§2.1.2 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

(1)写明项目发起单位或发起人的全称。如为中外合资项目,则要分别列出各方法人代表、注册国家、地址等详细情况。

(2)提出项目的理由及投资意向,如资源丰富、产品市场前景好、出口换汇、该类产品可取得的优惠政策、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等。

§2.2 项目发展概况

项目发展开矿指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前所进行的工作情况。如:调查研究、试制试验、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的撰写与审批过程、厂址初选工作以及筹办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2.2.1 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1、资源调查,包括原料、水资源、能源和二次能源的调查。

2、市场调查,包括全国性和地区性市场情况调查;出口产品国际市场供需趋势调查。

3、社会公用设施调查,包括运输条件、公用动力供应、生活福利设施等的调查。

4、拟建地区环境现状资料的调查,包括拟建地区各种主要污染源以及其排放状况,大气、水体、土壤等目前环境质量状况等。说明环境现状资料的取得途径、提供单位、以及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取得的环境现状资料及文件名称。

§2.2.2 试验试制工作(项目)情况

已完成及正在进行的试验试制工作(项目)的名称、内容及试验结果。这些实验包括建筑材料的试验、拟采用的新工艺技术的试验。对采用的新工艺技术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证明。

§2.2.3 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1)各个可供选择的建设地区及厂址位置的初勘、测量、比选等工作情况。

(2)初步选择意见和资料。

(3)遗留问题。

§2.2.4 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提出及审批过程

(1)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提出及审批过程。

(2)项目建议书所附资料名称。

(3)审批文件文号及其要点。

§2.3 投资的必要性

一般从企业本身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及项目对宏观经济、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两方面来说明投资的必要性。包括下面这些内容。

(1)企业获得的利润情况。

(2)企业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市场竞争力。

(3)扩大生产能力,改变产品结构。

(4)采用新工艺,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

(5)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优越条件和竞争力。

(6)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包括增加税收、提高就业率、提高科技水平等。

第三章 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定、技术的选择、投资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之后才能解决,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的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详细阐述市场需求预测、价格分析,并确定建设规模。

§3.1 市场调查

§3.1.1 拟建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

本产品的主要用途,可否有替代其他产品的用途,如果产品是工业基本原料,应分别说明本项目产品在主要使用行业的用途及单位消耗量。

产品经济寿命期论述。调查本产品目前处于经济寿命周期的哪一个阶段,更新换代的可能时间。

§3.1.2 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

(1)本项目产品国内现有生产能力总量,现有生产能力开工率;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利用率。

(2)国内现有生活能力总量在本地区的分布数量与比例。

(3)本产品目前在建项目的生产能力及其在地区间的分布、数量与比例。

(4)已批拟开工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投产年月。

在建设项目和已批待开工建设项目,目前虽然没有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但却是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

§3.1.3 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1)全国或地区目前的产量总数。

(2)本产品一段时期以来的产量变化情况。

(3)本产品国内保有量与国外有关国家保有量的分析比较,以了解国内保有量是多还是少,说明本产品市场需求满足程度。

(4)本产品一段时期以来的进口量及进口来源,主要来自哪些国家或地区;占国内生产量或销售量的比例;进口产品的价格等。

(5)本产品一段时期以来的出口量及出口去向,占国内生产量的比例;主要向哪些国家或地区出口,出口产品的价格。

§3.1.4 替代产品调查

(1)可替代本产品的产品性能、质量与本产品相比的优缺点。

(2)可替代产品的国内生产能力、产量;可作替代用途的比例;价格分析。

(3)可替代产品进口可能性及价格。

§3.1.5 产品价格调查

(1)产品的定价管理办法,是由国家控制价格,还是由市场定价。

(2)产品销售价格,价格变动趋势,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出现的时间、原因。

§3.1.6 国外市场调查

(1)产品国外的主要生产国家和地区。

(2)国外主要生产厂的生产技术、生产能力、销售量。

(3)产品国际市场销售价格及其变动趋势

(4)我国进口该种产品的主要进口国的生产能力及变化趋势。

§3.2 市场预测

市场预测是市场调查在时间和空间商的延续,是利用市场调查所得到的信息资料,根据市场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的结论,对本项目产品未来市场需求量及相关因素所进行的定量与定性的判断与分析。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市场预测的结论是制订产品方案、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所必须的依据。

§3.2.1 国内市场需求预测

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应对下述各项与市场预测有关的因素加以说明:

(1)本产品的消耗对象。

(2)本产品的消费条件。消费条件因产品特点性能而异,如汽车的消费需要具备相应的道路交通条件;电视机、电冰箱的消费需要有电等等。预测某一种产品的市场需求量时,应将哪些不具备消费条件的消费领域从消费对象总量中剔除掉。

(3)本产品更新周期的特点,说明本产品有效经济寿命的长短。

(4)可能出现的替代产品,即代用品。

(5)本产品使用中可能产生的新用途。产品所用途的出现,意味着扩大了本产品的消费领域,扩大了市场需求容量。

根据以上分析,提出预测的本产品国内需求量及与现有生产能力的差距。

§3.2.2 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

(1)替代进口分析。将本产品与目前进口产品从性能、重量、价格、配件、维修等方面进行比较,说明本产品的优势和有利条件。

(2)出口可行性分析。如果拟建项目的产品在质量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的能力,则应考虑国外市场对本产品的需求。

分析国家对该种产品的出口有何限制条件或鼓励措施,该产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该产品出口流向,出口价格是否有利。

通过以上分析,预测本项目产品可能的替代进口量或出口量。

§3.2.3 价格预测

进行产品价格预测,要考虑产品产量、质量、同类产品目前价格水平,还要分析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国家的物价政策变化、产品全社会供需变化等因素;产品降低生产成本的措施和可能性;为扩大市场需采用的价格策略等,综合以上因素,预测产品可能的销售价格。

对拟增加出口的产品或替代进口产品,还要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及变化趋势定价,如产品外销,应附有有关方面承诺外销的意向书。

§3.3 市场推销战略

在商品经济环境中,企业不可能仍然依靠国家统购包销完成销售额。企业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适的销售战略,争取扩大市场份额,稳定销售价格,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因此,在可行性研究中,要对市场推销战略进行相应研究。

§3.3.1 推销方式

(1)投资者分成。

(2)企业自销。

(3)国家部分收购。

(4)经销人代销及代销人情况分析。

§3.3.2 推销措施

(1)销售和经销机构的建立。

(2)销售网点规划。

(3)广告及宣传计划。

(4)咨询服务和售后维修措施。

§3.3.3 促销价格制度

促销价格制定可根据市场销售预测情况确定,一般用于产品投产初期,以较低价格、同等质量、优良的售后服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

投产初期产品以较低价格出售,会对销售收入产生影响,因此价格制定要合理,并应采取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在一定时期后,可根据产品销售情况逐渐将产品价格提高到一定水平。

§3.3.4 产品销售费用预测

产品销售费用包括建立销售机构、销售网点、培训销售人员、产品广告宣传、咨询及售后维修服务费用,在可行性研究中,应根据制定的产品销售计划,分别估算产品销售费用。对某些产品,销售费用在成本中占很大比例的,不可忽略不计。

§3.4 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3.4.1 产品方案

(1)列出产品名称。有多种产品时,应逐一列出主产品和主要副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标准。说明产品规格、标准选择依据。

§3.4.2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又叫设计生产能力,是指项目生产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的最大能力。一般用实物单位或标准实物单位来计量。

(1)建设总规模。说明主要产品年产量,主要副产品年产量,主要设备装置。

(2)主要生产车间的生产能力,生产线数量。

(3)说明项目经济规模,不同规模下项目效益与费用的比较分析,说明本项目确定的建设规模的合理性。

(4)如果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法,应说明项目总规模、分期建设规模并说明分期建设的起止时期、各期建设的主要内容。

§3.5 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根据确定的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及预测的产品价格,可以估算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可以分别计算主要产品和副产品的年销售总收入,并计算销售收入和计算期内销售总收入,销售收入一般列表表示。

第四章 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根据前面部门中关于产品方案与建设规模的论证和建议,在这一部分中按建议的产品方案和规模来研究资源、原料、燃料、动力等的需求和供应的可靠性;并对可供选择的厂址作进一步技术与经济比较,确定新厂址方案。

§4.1 资源和原材料

§4.1.1 资源评述

资源系指项目需要利用的自然资源,如矿藏、森林、生物、土壤、地面或地下水资源等。项目所需资源的来源、数量、运输方式、供应条件以及今后发展和开发趋势等,均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在有效期间所需资源及其来源的可靠性,应作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并就下列内容进行说明分析:

(1)项目需用的资源名称、经全国储量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储量、品位、成分、产地或供应点。

(2)资源品位、成分与需用要求的适应性。

(3)资源开采方式。要说明自行开采、计划供应、市场供应或合资开发等不同方式。

(4)本项目年最大需用量、资源的可能供应量及今后生产发展所需资源扩大供应的可能性。

(5)在已有资源不能满足拟建项目生产规模需求时,提出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进口(说明国别、资源品位),调整建设规模或分期建设等。

§4.1.2 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供应

(1)原材料、主要辅助材料需用量及供应。

按项目的生产要求,分别叙述所需的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成分、质量以及年需用量(包括年耗用量、储运损耗量),并分别撰写:

① 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需用量表。

② 有害有毒、易燃易爆材料、物料需用量表。

③ 需进口的原材料表。

说明进口原材料的理由和一旦来源有变化时的应变措施,分析预测原材料国产化前景及分年度国产化的提高幅度。

对季节性生产的原料,如农、林、水产品等,需说明短期进货数量。

(2)燃料动力及其它公用设施的供应。燃料、动力及其它公用设施是指生产需用的煤、电、水、汽、气、油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说明生产所需燃料、动力及公用设施的数量和需由项目自建的种类和规模以及可以利用的现有的燃料、动力数量。

① 燃料品种的选择,应说明其依据,如执行国家能源政策、适应地区条件、满足生产特殊要求等。分别列出燃料需用量、来源、运输方式,进行燃料成分分析。

② 电力最大需用负荷、供电来源及其稳定性、需要自建电力设施和投资估算。

③ 最大需水量、水源及其供应可能性。是否需增加供水设施。

④ 热源及供热要求。

⑤ 其它设施,如油、气、汽需用量、供应量及需要增加设施的情况。

(3)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估算。

将主要原材料、零配件和外购燃料动力分别计算费用,其它材料可合并估算。

§4.1.3 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

生产特定产品的某些原料因尚无生产实践经验;或使用指定的原料而尚无成熟的生产和工艺;或使用缘由的生产方法生产新产品还缺乏必要的生产数据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料进行生产(中小型)试验,以确定技术参数和消耗指标,测定产品质量,取得主要设备选型的各项数据。在可行性研究中需说明:

(1)需要试验的原料名称、试验目的和要求。

(2)试验或试生产方法(试验室、中型或小型生产试验)。

§4.2 建设地区的选择

选择建厂地区,除须符合行业布局、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外,还应考虑资源、区域地质、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四要素。其原则是:

自然条件适合与项目的特定生产需要和排放要求;合理地靠近原料和市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共政策;运输条件优越;有可供利用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协作条件;土地使用有优惠条件,可不占或少占良田,地质条件符合要求。在作方案比选时,应着重论证所选地区在行业政策上的正确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4.2.1 自然条件

(1)拟建厂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基本情况和区域地质、地震、防洪等历史数据。

(2)水源和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分析。包括地面水或地下水量和水质的分析、在枯水期的可能供应量及水质变化、地区今后水源开发和可利用水量增长情况。

(3)气象条件。收集分析地区气温、湿度、降水量、日照、风等资料,对需要增设防风沙、抗高温、改善光照等设施的地区,需进行费用估算。

§4.2.2 基础设施

叙述拟建地区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的情况和可供利用的条件,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中选取最有利的地区。

(1)供电、电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电量及电压;费用及计费方式;供电部门的要求。

(2)供水、水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水量及水质;费用及计算方式;供水部门的要求。

(3)运输。地区内各种运输线路的分布;站库码头的位置和地形;运输费用;运输能力及其发展规划等。

(4)排水。排水条件;容污水能力;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的要求等。

(5)电讯、供热、供气等公用设施及可利用的种类、容量、技术特征等。

(6)施工条件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的供应条件;施工劳动力来源;施工运输条件;施工用动力(水、电)来源等。

(7)市政建设及生活设施。包括当地的卫生、邮电、文化教育。

§4.2.3 社会经济条件

社会经济条件主要指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水平及近远期发展规划、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企业、技术工人来源等在项目建成后所需社会协作的条件。

§4.2.4 其它应考虑的因素

项目选择建厂地区还应考虑其它特殊的要求。在选择下列地区建厂时应特别慎重,要取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认可。

(1)风景区、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2)水土保持禁垦区。

(3)矿山作业等爆破危险区。

(4)有放射污染或有害气体污染严重的地区及传染病、地方病流行或常发区。

(5)军事设防区。

(6)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

(7)民族宗教风俗有特殊要求的地区。

§4.3 厂址选择

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厂址的选择不一定要与建设地区的选择分开,往往是厂址选择与建厂地区的选择合并进行。两者通常是相辅相成、相互牵扯地交叉进行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果需要,可以分别叙述。

选择厂址通常是随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工作阶段逐步深入的。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需提出厂址初选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提出具体厂址的推荐建议;进图初步设计阶段时,对厂址的各种条件需作详细勘查和落实,最终确认厂址,标定四周界址。

§4.3.1 厂址多方案比较

建设地区选定以后,就在这个地区内选择若干个可供建厂的地段,作具体分析比较,从中选取一个比较理想的厂址。并编写厂址选择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研究报告中仅需叙述选择要点和厂址的主要优缺点。有关选厂所需的调查资料、勘察和测量资料、取舍理由、论证等均应编写入选厂报告内。确定厂址,须作多方案比较,一般可按下列内容进行。

(1)地形、地貌、地质的比较。

① 工厂输出、入交通线、供电、取水、排污等与外界产生直接关系的方位、地形。

② 平整土地、防水、防洪、废渣堆置、四邻地物。

(2)占地土地情况的比较。比较占用耕地、林地、荒地、山坡等面积的比例,以尽可能少占耕地、林地为原则,作出占地用地情况的评价。

(3)拆迁情况的比较。包括原有地面建筑物需拆除的数量、原有居民需迁移的人数及拆迁安排等条件和难度的比较。

(4)各项费用的比较。由于各个可供选择地段条件不同,在费用上会产生较大差别,需作多方案比较。

①土地费用。如土地购置、拆迁、场地整治、青苗赔偿以及土方处理等费用比较。

②交通运输整治费。如需要建设或整治的运输线路,转运场站等费用比较。

③基础处理费。如不同工程地质需用不同地基和基础处理的费用比较。

④取水、防洪、排污设施所需费用比较。

⑤抗震所需费用比较。

⑥环境保护、生活设施等费用的比较。

§4.3.2 厂址推荐方案

(1)绘制推荐厂址的位置图。在有等高线的地形图上标明厂址四周界址、厂址内生产区、生活区、厂外工程、取水点、排污点、堆场、运输线等位置及四邻居民点和主要生产企业的相互位置。说明对生产要求的适应性和合理性。

(2)叙述厂址地貌、地理、地形的优缺点和推荐理由。说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符合建厂要求的理由。

(3)环境条件的分析。

(4)占用土地种类分析:

① 占用耕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② 占用林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③ 利用荒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④ 利用山坡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

⑤ 需要拆迁的面积和估计所需的费用;

⑥ 推荐厂址的主要技术经济数据。

第五章 工厂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研究项目应采用的生产方法、工艺和工艺流程、重要设备及其相应的总平面布置、主要车间组成及建筑物结构型式等技术方案。并在此基础上,估算土建工程量和其它工程量。在这一部分中,除文字叙述外,还应将一些重要数据和指标列表说明,并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示意图等。

§5.1 项目组成

凡由本项目投资的厂内、外所有单项工程、配套工程包括生产设施、生产后勤、运输、生活福利设施等,均属项目组成的范围。

各单项工程和配套工程需按其性质加以分类,一般可分为:生产车间或工段;辅助生产车间或配套工程;厂外工程;生产后勤车间或设施;生活福利设施;其它单项工程。

如有自成体系需单独撰写分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配套工程,如自备热电厂、水厂、铁路、专用线等,应列出工程的名称、分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编号。并将工程的投资列入项目总投资内,分项研究报告列为附件。

§5.2 生产技术方案

生产技术方案系指产品生产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包括专利或专有技术)、生产方法、主要设备、测量自控装备等技术方案。选择技术方案必须考虑:技术是否是先进成熟的;是否适合所用的原料特性;是否符合产品所定的质量标准;能否适应拟建地区现有工业水平;在维修、操作、人员培训等方面是否有不能克服的障碍;所需投入物的规格和质量能否满足生产要求,并与地区的技术吸收能力、劳动力来源相适应等。

§5.2.1 产品标准

叙述本项目主要产品和副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国家一级标准、行业标准等。并将选定的标准与国家标准、国际常用标准作比较说明。

§5.2.2 生产方法

使用同一种原料生产同一种产品,如有不同的生产方法时,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作方案性选择,根据产品用途、质量和成本等因素择优确定。对选定的方法需要说明生产方法的名称及主要特征、选用的理由以及与其它生产方法比较的利弊。

在选用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时,应说明取得技术来源、专利号、技术特征,还需说明专利和技术转让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

§5.2.3 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系指投入物(原料或半制品)经有次序的生产加工成为产出物(产品或加工品)的过程。在生产过程中规定的各种技术条件和数据,统称为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和主要技术参数,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结合产品质量、生产成本、各种消耗等要求,选取最佳方案。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只叙述若干主要车间的工艺流程,一般车间可从略。

§5.2.4 主要工艺设备选择

主要工艺设备系指工艺流程中的重要设备(包括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应按车间、工段分别叙述所选取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来源。需要从国外引进的设备,则应详细论述引进的必要性,引进的必要性,引进方向和选择方案比较。主要设备选型是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合理性的具体表现,必须作多方案比较后,确定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与来源。

(1)按车间、工段编列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算机集中控制站室的装备)一览表。需要引进的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应单独列表。引进设备还要说明引进必要性、备品备件的来源、国内分交方案,引进设备外汇来源及引进计划。

(2)一般设备(除已列入表内的设备以外的其它设备)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一般不作详细选择,但需按车间(工段)参照现有同类型、同规模生产厂所用的一般设备估算本项目应予装备的设备数量,或采用行业中惯用的比例指标推算出本项目,本车间所需一般设备的数量。

(3)全厂计量设施的配置原则和要求。

(4)设备费用估算。主要设备可根据询价、协议意向书中价格等分别估算,一段设备可综合估算。

§5.2.5 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

单位产品所用材料、燃料、动力等的消耗指标选取的来源有:

(1)现有生产厂的消耗定额高低值的平均数;

(2)同型号设备的实际运转时的消耗值;

(3)通过生产试验测定及分析推算;

(4)设备出厂时的说明或订货合同规定值。可行性研究中,可结合本项目技术方案特征,确定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值;

(5)撰写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表。消耗指标不同于前面所列的原材料、燃料及动力需用量,消耗指标纯属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或消耗的数量,不包括其它因素如:运输、储存的损耗。消耗指标与所用生产技术的先进程度有关;同一种设备不同型号的,又同生产管理和操作水平直接有关,因此常被用作企业间衡量经营管理水平的指标。

§5.2.6 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

在工艺流程、技术参数和主要设备选择确定以后,应就设备的外形、前后位置、上下位差以及各种物料的输入和流向、操作要求等作通盘的研究,选择车间布置方案。车间布置方案要求达到物料流向最经济、操作控制最有利、检测维修最方便。

主要生产车间布置方案要求提出车间布置简图、主要标准尺寸和技术说明。

非主要车间布置方案要求提出建筑面积、平面尺寸、层高等估算和建筑物特征。

§5.3 总平面布置和运输

§5.3.1 总平面布置原则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项目各单项工程、工艺流程、物料投入与产出、废弃物排出以及原材料储存、厂内外交通运输等情况,按厂地的自然条件、生产要求与功能以及行业、专业的设计规范进行安排。达到工艺流程(生产程序)顺畅、原材料与各种物料的流送线路最短、货流人流分道、生产调度方便,并考虑用地少、施工费用节约等要求。总平面布置还应考虑到企业今后发展的方向、与外界的交通联系线路等外部因素的合理安排。在确定了总平面布置原则并绘制总平面布置后,需估算厂区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基础、管沟、路槽地下工程等全厂土石方量,并说明余缺量的走向与来源。

§5.3.2 厂内外运输方案

根据工厂的投入物、产出物与废弃物的总量,按其不同种类、不同运输方式与运输工具分类说明,从运量、运距、运输成本、运输负荷变化以及投资与经常费用等方面加以分析。确定和推荐经济、实用的运输方案。运输方案的确定要包括全厂运输量分析、运输设备选择和厂外、厂内运输方案的说明,其中厂内运输方案要求作到与生产有机配合。

§5.3.3 仓储方案

论述原材料、燃料、主要辅助生产物料主副产品的年周转次数;储存期(可供生产需要的天数);储存方式(散堆、包垛、罐储);装卸及搬运方式等方案设想和要求,对用量较大的大宗货物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储方案,应专题叙述。

§5.3.4 占地面积及分析

建设项目用地,应遵循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尽量少占耕地,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估算占用土地数量,并分别估算生产区、生活区、原料基地占地面积,计算土地利用系数、生产区场地利用系数、全厂绿化系数、占地用地面积等指标。

在占用土地分析中,还需同时说明需要拆迁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数量、面积、建筑类型;可利用的原有建构筑物的面积,拆迁后原有人员及设施的去向,项目需要支付的赔偿费用。并对可能的不同拆迁方案进行拆迁费用及征地费用的比较。

§5.4 土建工程

土建工程是指工厂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与结构设计。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仅需对主要生产厂房、重要构筑物以及特殊基础工程作原则性的叙述和方案选择建议,如采取的建筑形式和标准、结构造型、基础类型和需要采用的重要技术措施等。对一般建(构)筑物只作综合说明、估算工程量、选取单位造价指标等即可。对全厂所有建(构)筑物的工程量,造价以及三材用量。视单项工程的大小,可采用不同方式进行估算。

§5.4.1 主要建、构筑物的建筑特征与结构设计

按生产流程顺次列出主要建(构)筑物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形式和标准、建筑材料的选用要求;特殊要求(防腐、防爆、防火、隔音、隔热等);消防及报警设施选用标准和要求,应遵守的设计规范名称。

对一般建筑物可以列出工程量、建筑面积作综合性说明。

结构设计的依据,主要是建构筑物的结构造型、地基处理方案、建构筑物基础造型及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对需要进行抗震设计的,要有地震烈度确定依据、地震设防标准及设防方案的选择及说明。

§5.4.2 特殊基础工程的设计

遇有不良地质条件的项目或重要建构筑物与大型工艺设备的基础工程,应进行特殊基础工程设计,提出设计方案的选择建议。

对需要防震动,防腐蚀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以及对基础沉降有严格要求的工艺设备的基础工程,需作专题研究,提出设计方案的选择建议。

§5.4.3 建筑材料

分析拟建地区可以提供的建筑材料名称、规格、运输条件、预制构件的最近供应点和可提供的最大构件规格及制作能力。需由外地供应的应说明主要建筑材料名称及供应点。对项目施工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要单独说明,如需说明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与机具、大型或大宗预制构件的来源等。

进行三材用量估算,撰写建筑材料用量估算表。

第六章 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

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规、法律,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近期和远期影响,对影响劳动者健康和安全的因素,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分析,提出防治措施,并对其进行评价,推荐技术可行、经济、布局合理、对环境的有害影响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同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要有专门论述。

§6.1 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

(1)项目的地理位置(附平面图);

(2)地形、地貌、土壤和地质情况;江、河、湖、海、水库的水文情况;气象情况;

(3)矿藏、森林、草原、水产和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农作物等情况;

(4)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温泉、疗养区以及重要政治文化设施情况;

(5)现有工矿企业分布情况;

(6)生活居住区分布情况和人口密度、健康状况、地方病等情况;

(7)大气、地下水、地面水的环境质量状况;

(8)交通运输情况;

(9)其他社会经济活动污染、破坏现状资料。

§6.2 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6.2.1 主要污染源

分车间叙述产生污染物的装置、设备、生产线及其投入物、产出品和排出物的品种、数量、排出方式,产生震动和噪声、粉尘、恶臭、有毒气体的装置和车间;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运输线路(指厂内外自运)、储存库站位置;放射性物料及放射性废弃物的运输线路、储存和使用场所及其位置。

分析污染物的性质、成分、数量、危害程度。

§6.2.2 主要污染物

(1)主要污染物向厂(场)外排放的性质可分为:烟尘、粉尘、废气、恶臭气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废液、废渣、噪声、放射性物质、振动、电磁波辐射等。

(2)主要污染物所含有害物质分析,列举污染物所含主要有害有毒物质。

(3)排放量。污染物经处理后最终排入周围环境的含有有害物质的混合物的数量,注明混合物中所含有害物质的含量或浓度,并列出国家或地区允许的排放标准。

§6.3 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

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是指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区环保部门颁发的标准,如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噪声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有关法规、规定等。如地区规定严于国家规定时应执行地区规定;地区没有特定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个别目前国家和地方尚未制定标准的由可行性研究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协商确定。

§6.4 治理环境的方案

(1)项目对周围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等。防范和减少影响的措施。

(2)项目对周围地区自然资源可能产生的影响。如森林和植被破坏影响野生物、植物繁殖和生存等,防范和减少这种影响的措施。

(3)项目对周围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疗养区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土壤污染、水源枯竭等,防范和减少这种影响的措施。

(4)各种污染物最终排放量对周围大气、水、土壤的破坏程度及对居民生活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污水、废气、废渣、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治理措施和综合利用方案。

(5)噪声、震动、电磁波等对周围居民生活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消声、防震的措施。

(6)绿化措施,包括防护地带的防护林和建设区域的绿化。

§6.5 环境监测制度的建议

监测布点原则;

2. 监测机构的设置和设备选择;

3. 监测手段和监测目标。

§6.6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简要分析。对可以量化的环境影响,可将其计算并列入经济评价中现金流量表内进行分析。

§6.7 环境影响评论结论

§6.8 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建设项目必须确保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和评价。

§6.8.1 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

(1)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

(2)生产过程中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辐射、振动、噪声等操作者健康影响的分析;

(3)生产过程中危害因素较大的设备、分布点及其危险程度。

(4)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及受害程度。

§6.8.2 职业安全卫生主要设施

(1)危险系数较大的生产点、拟采取的防护方案及安全检测设施;

(2)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报警、紧急事故处理等安全设施的初步选择方案;

(3)对高温、高噪声、高振动工作环境拟采用的防护、检测和检验设施。

§6.8.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机构

(1)机构设计及人员;

(2)保健人员和保健制度;

(3)日常监测检验人员。

§6.8.4 消防措施和设施方案建议

第七章 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组成和工艺流程,研究提出相应的企业组织机构、劳动定员总数及劳动力来源及相应的人员培训计划。

§7.1 企业组织

企业组织机构包括生产系统、管理系统和生活服务系统的划分,其设置主要取决于项目设计方案和企业生产规模(产品范围和产量、车间多少、职工人数等)。

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要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管理的要求,保证多个部门、多个环节以及全体成员之间能协调一致地配合,以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

§7.1.1 企业组织形式

部门、行业不同,生产规模不同,企业组织机构可采用不同的形式。最通用的形式是采用金字塔式(企业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中层经营管理(部门和科、处)和基层现场管理(车间和设施)等三个层次。一般来说,企业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成反比关系,幅度越大,层次越少。中小型项目可采用两级管理(厂和科室、车间);大型项目可采用三级管理(公司或总厂、厂或分厂、车间)。

§7.1.2 企业工作制度

根据各车间和设施的工艺特点和生产需要,可分别采用连续工作制或间断工作制。个别项目采用季节性生产,每年可分为生产期和停产期。

§7.2 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

§7.2.1 劳动定员

一般来说,企业所需人员按其工作岗位和劳动分工不同,可分为四类人员:

(1)工人:是指在基本车间和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直接从事工业性生产的工人及厂外运输与厂房建构筑物大修理的工人;

(2)工程技术人员?是指担负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能力的人员;

(3)管理与经营人员:是指在企业各职能机构及在各基本车间与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从事行政、生产管理、产品销售的人员;

(4)服务人员:是指服务于职工生活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人员;

在可行性研究中,分别估算各类人员需用量,并说明其来源,撰写劳动定员汇总表。

企业所需人员,有一部分必须参与建设过程、设备安装、调试,对这部分人员的来源及进厂时间要单独说明。

§7.2.2 年总工资和职工年平均工资估算

分人员类别估算年工资总额,并计算职工年平均工资。

§7.2.3 人员培训及费用估算

(1)人员来源分析,需培训的人员总数。

(2)培训方式:① 派往类似厂矿的生产现场和设备制造现场,通过实习培训生产、维修和管理人员,部分生产维修人员可参加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转。引进国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必要时派往国外生产现场和设备供应厂实习。② 在厂区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按照生产和业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分专业、分工种进行培训。

(3)培训计划。国内培训人员数量、专业、时间、方式和国外培训人员数量、国别、专业、方式、时间及国外培训的必要性。

(4)培训费用。国外培训的,要单独说明外汇来源。

第八章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实施时期的进度安排也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项目实施时期可称为投资时期,是指从正式确定建设项目(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到项目达到正常生产这段时间,这一时期包括项目实施准备、资金筹集安排、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施工准备、施工和生产准备、试运转直到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各个工作阶段。这些阶段的各项投资活动和各个工作环节,有些是相互影响,前后紧密衔接的;也有些是同时开展、相互交叉进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将项目实施时期各个阶段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平衡,作出合理而又切实可行的安排。

§8.1 项目实施的各阶段

§8.1.1 建立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根据项目不同,新项目可以由业主指定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改扩建和技改项目可在老企业内专门成立筹建小组,筹建小组的任务是办理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委托手续及签订相应的合同和协议(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和评标来确定的);参加厂址选择;提供设计必需的基础资料;申请或订购设备和材料;负责设备的检验和运输;承担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8.1.2 资金筹集安排

项目资金的落实包括总投资费用(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估算基本符合要求和资金来源有充分的保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撰写投资估算,并在考虑了各种可行性的资金渠道的情况下,提出适宜的资金筹措规划方案。在正式确定建设项目和明确了总投资费用及其分年度使用计划之后,即可立即着手筹集资金。

§8.1.3 技术获得与转让

技术获得和转让是实施时期的一个关键要素,选择的技术将涉及到法律、经济、财务和技术等许多方面。当从国外引进专有技术时,与国外供应商的谈判有时需要长的时间,有时还要解决法律问题,例如专利权的限制或者技术转让的限制等。如果技术供应商标的合同责任中含培训,那就应该包括在培训计划中,可行性研究中应包含与项目选择有关的技术获得与转让有关的计划时间和费用。分配给项目详细工程设计的计划时间,将取决于技术种类及其复杂性。

§8.1.4 勘察设计和设备订货

在设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委托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测工作。要提出设备、材料订货清单和非标准设备制造图纸。勘测精度要与设计阶段相适应,设计阶段的划分可根据不同项目区别对待。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其中某些采用新工艺技术的车间,可能在施工图设计之前,再增加一个技术设计阶段。

安排大型建设项目的设计进度要充分考虑设备问价和大型设备的预订货时间以及取得设备资料的时间。

订购设备要考虑设备到达时间和安排顺序。当引进国外设备时,还要考虑到向国外有关公司进行询价、谈判(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比选和签订合同所需要的时间,以及办理各种审批手续所需的时间。

§8.1.5 施工准备

项目初步设计话总概算一旦批准之后,即可着手进行施工准备,施工准备包括的主要工作内容有:选定施工单位话签订施工合同。

一般时通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此外,还需进行如弟征购和拆迁安排;组织设备和材料订货(前面已经述及);完成施工用水、用电和道路等工程;进行临时设施建设和代替临时工程的住宅建设以及报批开工报告等。

§8.1.6 施工和生产准备

(1)施工。施工阶段时项目实施时期的主要阶段。安装大型复杂项目,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图撰写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厂生产系统投产次序安排车间和设施的施工顺序,主体车间及其相应的辅助公用设施的配套要完整。土建施工和设备的验收、发运、运输以及设备的安装都要作出适当的安排,保证合理交叉进行。

(2)生产准备:

①建立管理机构,企业管理方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逐步形成、扩大和健全。

②招收和培训职工。对职工的调集、招聘和必要的培训要做出适当的时间安排,使其和生产经营需要相衔接。

③组织收集生产技术资料,制订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④组织生产物资供应。落实原材料、燃料、协作产品、水、电、汽和其他配合条件,签订有关协议。

⑤组织工具、器具、模具、备品、备件等的计划、制造和订货。

⑥生产前推销。投产前后应制订具体的销售计划,并进行销售市场的准备工作,包括广告宣传、培训销售人员和推销人员等。

§8.1.7 竣工验收

这个阶段通常包括以下各项活动:

(1)生产前检查;

(2)试运转(单机试车或联动试车);

(3)负荷试运转(负荷试车);

(4)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建完,并经生产前检查、试运转、带负荷试运转合格后,形成生产能力,能正常生产合格产品时,应及时验收。这时,生产人员进驻现场,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交付使用。

国外引进成套设备项目和大型联合企业可安排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成套引进项目合同中有专门规定除外)。

建设项目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系统整理技术资料,提交竣工图。

§8.2 项目实施进度表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根据分别确定的项目实施各阶段所需时间,撰写实施进度表,项目实施进度表有多种表示方法。在我国,多年来一直采用的方法是横道图。近年来,网络图在一些行业中也开始应用。

简单项目的实施进度可用横道图,复杂项目的实施进度可用网络图(关键路线法或项目评审技术)。为避免项目实施工程中费用和时间的浪费以及各项作业活动能前后左右的协调配合,利用网络图可以模拟实施项目的各种不同方案进行筛选。

§8.2.1 横道图

横道图是一种最简单的方法。它可适用于各种项目,这种图表可以表示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计划进度和实际记录等具体内容。它是把项目实施计划分为若干项(作业活动或工作单元),用横坐标表示时间,纵坐标表示各项作业活动,每项工作用一横道表示,横道两端表示该项作业活动的起、止时间;其长度即是完成该作业活动所需时间。

§8.2.2 网络图

对于包括许多相互关联并连续活动的大型复杂的综合建设项目和对实施进度有图书要求的项目,需要适用网络图。应用统筹方法对项目实施进度作出安排。网络的定义是一组节点(圆圈)用一组带方向弧所连接,关键路线法(CPM)和项目评审技术(PERT)是应用网络图的两种方法,网络图多用于施工阶段的项目规划与控制。目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一些行业也有所应用。

§8.3 项目实施费用

项目实施费用是指项目从筹建开始直到项目鞠躬投产以前整个实施时期的筹建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包括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估算的第二部分,即其他建设费用中,项目实施费用按以下各项分别估算。

§8.3.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筹建单位为进行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可以“单项工程费用”为基础,乘以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分别制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率计算。

§8.3.2 生产筹备费

生产筹备费是指生产筹备人员费和投产前进厂人员费用。

§8.3.3 生产职工培训费

生产职工培训费用是指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前拟建企业自行培训或委托其他厂矿培训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以及生产单位为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熟悉工艺流程机械性能等需要提前进厂人员所支出的费用。该项费用可根据规划的培训人员数、提前进厂人数、培训方法、时间和职工培训费定额计算。

§8.3.4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办公、生活家具购置费是指为保证项目初期正常生产、使用和管理必须购买的办公和生活家具、用具的费用及设计规定必须建设的托儿所、医院、招待所、中小学等的家具、用具费用。该项费用可按有关定额计算。

§8.3.5 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是指:

(1)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2)在规定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所需的费用。此项费用可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撰写。

§8.3.6 其它应支付的费用

第九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分析,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计算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分析投资的筹措方式,并制定用款计划。

§9.1 项目总投资估算

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流动资金。

§9.1.1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由固定资产投资、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建设期利息组成,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分别估算,并汇总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前述各部分中估算的费用额,估算固定资产投资。

①工程费用。

分为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其他四项费用,可按主要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公用工程、服务及生活福利设施、厂外工程等分别计算,以人民币、外币分别表示。

主要生产车间是指生产主要产品的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指为主要生产车间配套的工程项目。

公用工程是指为本项目生产服务的工程,如循环水场、给排水管网、给水泵站及水池、消防设施、三“废”处理、输变电工程、电信工程、供热电汽线路等。

服务及生活福利工程包括办公楼、试验楼、职工宿舍、食堂、学校等。厂外工程主要是指本项目外围的输水管线、排水系统、高压输变电、物料管线、通讯管线、专用码头、专用公路、铁路专用线、销售仓库、货物转运站等。

②其他费用。

除了将前几章中已估算的费用进行汇总分类外,还应将未估算的费用项目作出详细的估算。

其主要费用项目有:①建设单位管理费;②职工培训费;③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④土地征用费;⑤外籍技术人员来华费用;⑥出国人员培训考察费;⑦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费;⑧工程保险费;⑨大件运输措施费;⑩大型吊装机具费;①项目前期工作费;②设计费;③其他费;

第二部分费用估算是,应说明各种费用的取费标准、定额,一般按国家和地区有关规定执行。估算中有外汇费用时,以外币表示。

③预备费。

分为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两部分。分别计算列出,涨价预备费以年度投资中第一部分费用为基础,按国家计委的费率计算,同时需考虑外汇部分的限价因素。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国务院第82号令(1991年4月16日)的有关规定执行。

(3)建设期利息应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表已研究确定的基本建设投资来源及资金筹措方式、各种贷款的利率及分年度用款计划表计算得出。当项目投资来源为多种渠道时,应分别计算各种贷款资金的建设期利息。

在可行性研究中,建设期利息均按年计息。利息的计算,分为单利和复利,计息方法及年利率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利息计算中,假定借款发生当年在年中支用,按半年计息,还款当年也在年中偿还,按半年计息,其余各年按全年计息。按国家规定,建设期利息当年付清。

人民币和外币贷款分别计息,汇总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

以上各项计算完成后,撰写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9.1.2 流动资金估算

(1)流动资金的组成。项目流动资金按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可以分为:

①储备资金。即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而用于储备原材料、燃料、备品、备件等的资金。

②生产资金。即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处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品占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