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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经济责任履职报告

时间:2022-10-23 13:30: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网经济责任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网经济责任履职报告

第1篇

一、将风险审计理念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各阶段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过程中,我们遵循标准化的PDCA循环,将风险导向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行业状况、经营目标、业务流程各不相同,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审计对象的风险情况,确定风险点;对有关经营方面的、举报、效能监察等信息作为审计重点予以关注;结合以往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揭示出的高风险领域作为审计重点,设计审计程序,确定控制风险,将审计风险降至最低。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段重点关注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行内控评价

在进行内控评价过程中,一是对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管理流程、业务流程和项目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出控制措施与存在的风险点;二是对内部控制实际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健全性以及对风险的监控、识别和防范能力进行评价。

(二)进行实质性测试

实质性测试是审计实施阶段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为了取得审计人员据以作出审计结论的审计证据。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审计风险增加,会适当地增加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尽量使审计的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以内。

(三)审计报告注重揭示风险点,提出经营管理建议

在撰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过程中,将风险作为首要考虑的因索,在此基础上再结合内控评价及实质性测试情况,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揭示风险点,给出恰当的经营管理建议。

二、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效果

(一)内部审计人员更清晰地把握了经济责任内涵

对风险的全面管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部分,全面风险管理应涵盖企业管理的各个流程,供电企业从工程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都是围绕企业风险展开。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始终关注审计风险和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并以此作为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使内部审计人员更加清晰地把握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二)有利于从管理角度,审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将风险导向理念引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给经济责任审计以全新的视角,通过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风险管理过程来评判经营管理状况,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客观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履职情况。

(三)将审计关口前移,为企业增值服务

风险导向下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考虑降低审计风险和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点,分析风险点,以实现降低或规避风险的目标。实现了内部审计从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的转移,真正实现为企业的增值服务。

因此,将风险导向理念引入经济责任审计,将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视野,充实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更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创新和突破。

三、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

(一)努力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要发挥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优势,需要提升内审人员综合专业素养。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审计知识,而且要熟悉企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熟悉电网经营业务等。我们通过聘请专家教授举办讲座、现场咨询、审计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审计人员掌握现代审计方法,适应当代审计转型需求,提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养。

(二)利用“标准化”强化风险导向理念下的审计质量管理

我们以“标准化”为载体,建立了专业管理的指标体系,利用“标准化”强化风险导向理念下的审计质量管理,即将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的要求通过标准化流程的形式加以细化、固化,以指导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准备、实施、总结、检查阶段做到“5W1H”,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

(三)注重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

在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和评价过程中,我们还增加了一张经营风险提示工作记录,提示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风险。在认真评价企业内控水平的同时,较为系统地揭示了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建议,促进了企业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充分借助信息化审计工具

利用国网公司统一使用的审计软件支持远程控制功能和现场采集数据及审计作业功能,该信息系统减轻了审计人员采集、统计、分析数据的大量时间,也能通过内部控制测试系统来发现更多的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可能存在的隐性问题线索,使分析数据更准确,提供疑点更清晰,使审计风险降低,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和审计质量。

(五)推行届中审计,着眼于预防监督

第2篇

绩效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各隶属部门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下简称3E)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的审计。它有三个主要目标。

1.对审计对象进行经济活动的3E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进行独立审计检查。通俗来说,经济性是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使用成本。效率性是指一定的投入所能得到的最大产出。效益性是指支出得当、支出有价值。三者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区分。因此,绩效审计必须将这几方面综合进行审察。

2.对审计对象是否实现既定目标及造成影响的程度进行审计报告,作出相应评价,为决策者提供相关信息。

3.发现并分析审计对象在3E方面存在问题的迹象,以帮助审计对象进行整改。

二、国内外绩效审计的区同点

国外绩效审计起步时间长,发展较为完善。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审计机关也开始逐渐重视绩效审计,国家审计署在《2003-2007年五年审计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并把绩效审计作为今后五年工作的三大任务之一,充分说明了绩效审计已成为我国审计的重要内容。研究国内外绩效审计的区同点有助于创新我国有特色的绩效审计。

1.绩效审计的范围。国外绩效审计的范围覆盖了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投资的公共工程和公营企业。而我国的绩效审计出发点主要是资金的流出,所以绩效审计一般不关注财政收入。我国绩效审计的范围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大类:财政性资金支出和国有及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西方国家强调一事一议,满足议会需要,我国则侧重宏观绩效审计,强调满足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

2.审计范围的拓展性。国外由于审计机关上下级之间相对独立,很难对某个项目上下联动审计,绩效审计只能局限在本区域范围内。我国地方各级审计机关是实行同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有利于审计范围的拓展,既可针对本地区的某具体项目进行,也可整合审计资源上下连动在较大区域,甚至全国统一开展对某方面的绩效审计。

3.审计评价的服务性。国外绩效审计实行的是“效率审计”与“效果审计”分开,规定了绩效审计不对政府政策本身的合理性作出评价。而我国的绩效审计有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具体表现,一是可测评实际绩效,服务于政府公共管理;二是可监督责任人履职情况,服务于行政问责;三是可验证绩效信息真实可靠性,并通过审计结果公告服务于社会公众;四是通过发现与分析影响绩效的因素,提出提高绩效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4.审计基础与环境的差异。由于经济、财务信息较真实合法,西方发达国家审计机关现已很少从事财务审计,如美国审计总署甚至已把部门名改为“国家责任署”,目光主要投向政府责任和绩效。与之相比,我国当前经济活动仍不够规范、财务信息不够真实,审计基础和审计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有较大差异。

三、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服务型绩效审计模式

1.审计项目要服务化。一方面,在选择绩效审计项目时,应着重从公共利益入手,另一方面,在选择审计项目时又必须要考虑审计资源的有限性,因此,在项目的选择上应该着重选择与政府公共服务紧密相关的项目,比如当前普遍关心的热点项目,社会效益明显的民生项目,以及与政府重大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相关的项目。

2.审计策略要务实。绩效审计的具体实施策略有独立型,结合型,渗透型。可以以结合型为切入点,将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等有机结合,以独立型为方向,全面渗透绩效理论,在所有的经济审计项目里都渗透进绩效审计的元素。

3.审计过程中多元化主体参与。(1)通过网上测评,街头发放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了解公众对相关审计事项的意见,将公众的评价纳入重要的审计证据中,这不仅有利于审计机关发现审计线索提高审计效率,还加强了公众对政府的监督。(2)适当利用媒体,提高绩效审计的社会知晓度。但其中必须把握适度,不要被媒体牵着鼻子走。

4.审计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化。将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可以促进审计对象与社会各界了解绩效审计的服务性,特别是减少审计对象对绩效审计的抵触情绪,从被动配合到积极参与,为绩效审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审计机关接受大众监督,更加规范自身的审计行为。

5.审计程序的科学性。高效的绩效审计与科学制定审计程序并严格遵守分不开。(1)确定审计项目后,进行深入的前期调查,初步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2)对每个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从审计方式审计范围等多个步骤作出详细安排。(3)依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收集与评价相关证据。(4)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形成审计意见,并与被审对象沟通,形成审计结论。(5)提交审计报告。(6)跟踪回访。

第3篇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理论意义:

在2011年1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新版《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中,内部审计全新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2011年的IPPF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第1100、1110章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指内审人员履职时免受威胁,另一方面指审计组织机构独立,即与董事会的汇报关系的独立。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支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在我国一直处于岌岌可危的境地。

现实意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中国在全球经济要求及自身发展需要的双重压力下,本国企业所能得到的帮助将会越来越少。在国外大型企业的强势冲击下,发展自身,提高自身素质变的刻不容缓。面对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及庞大的资金支援,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出现巨大变化。上交所与深交所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大,大家纷纷通过上市来筹集资金以应对国外企业的资金压力。但是,仅仅靠资金的充足还是无法和国外先进企业相抗衡,没有同样先进的管理理念,再充足的资金也只能如同“暴发户”一般,无法得到长远发展。

公司经营,外靠先进的经营理念,内靠自身完善的运营。通过完善、高效的内部审计活动,组织可以达到最佳的公司内部运营。从内部出发,由内而外改善公司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企业价值,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一个完善良好的内部审计,提高的不仅仅是公司财务的安全性,更可以使公司达到最佳的运营状况,在无形之中为公司节省资源,提高利益。

选题目的:通过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研究,找到国内内部审计独立性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让内部审计更好的服务于企业。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际内部审计的研究当前各国内部审计遵循的新版的《内部审计实务框架》是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11年的。其中关于内部审计独立性的问题,协会做出了新的解释,即从独立性到客观性的转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内部审计较外部审计而言,其独立性必然不如,但如果说内部审计不如外部审计,也是很荒谬的一件事。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新版《内部审计实务框架》中,更加强调内部审计的客观性,其目的与独立性一样,都是为了更加公正的审计结论与审计评价,强调对事的客观性和对人的独立性,以减少以往仅仅强调独立性而对内部审计人员所造成的不必要的约束。

2、我国的研究状况

我国内部审计在一开始时是在国家干预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受到国家审计的干预,在本单位也受单位领导的制约,这使得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很难实现。且由于我国在内部审计发展阶段即没有强有力的经济体推动其发展,也没有健全的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作为保障,长期得不到政府与企业的足够重视,发展滞后。

2003年,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新的《内部审计准则》,并相继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一系列配套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在新的《内部审计准则》中,我国内部审计界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这与1996年6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董事会通过的内部审计定义相似,说明我国内部审计正处于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第三个转折点上。

我国内部审计成立二十多年来,内部审计虽有发展,但现状仍令人担忧,尤其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问题更加严重。与国外发达国家不同,中国内部审计是由政府牵头成立,在成立之初,很多企业并不能很深刻的了解内部审计的作用,只是单纯的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不仅不能得到高层领导的足够重视,很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仅仅由公司一些其他部门人员兼任,甚至由公司财务部门人员兼职,致使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独立性更加缺失,几近于无。且我国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缺少,缺乏客观公正的独立性观念,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仍然处于薄弱环节。

3、发展趋势

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面对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国家应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结合自身问题,积极推广先进观念。从需求决定供给的思想出发,在企业需要的情况下,帮助企业自身形成自己独有的经营管理理念。健全内部审计法律法规,让内部审计有法可依,从而提高独立性。宣传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意义,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从人员自身起,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实践证明,内部审计已成为我国审计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并且正在成为企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机制,为加强内部监督、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遵守国家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增强企业竞争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一)主要研究内容

1、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涵义

(1)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相关定义

(2)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的相关定义

2、内部审计的发展及其独立性的必要性

(1)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

(2)内部审计的作用

(3)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必要性

3、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所存在的缺陷

(1)我国内部审计方面法律法规不健全

(2)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差

(3)内部审计人员方面的制约因素

4、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措施建议

(1)加强内部审计法律法规的建设

第4篇

关键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8-0077-04

一、引言

2003年1月1日我国颁布了《采购法》,人民银行总行于2004年9月10日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基层央行随后也相应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这对于加强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近年来,上级行加大对下级行的审计检查和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制度的不断完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一定程度上从源头遏制了采购过程中的钱权交易和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强和提高。但是,日前在对基层央行进行执法监察中发现,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和采取对策加以解决。本文从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的现状分析入手,总结出当前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提高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二、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现状分析

(一)集中采购工作逐步规范

人民银行总行《管理办法》颁发后,由于没有经验可借鉴,加之集中采购范围广、程序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只能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和完善。经过四年多的摸索,目前基层央行的集中采购工作程序不断规范,操作方式逐渐成熟,工作经验日益积累,集中采购工作取得的成效已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好评。一是建立了集中采购规章制度。目前,基层央行均制定了《集中采购实施细则》,部分还针对集中采购工作制定了集中采购议事制度、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等,对集中采购组织岗位设置、岗位分工、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从制度上规范了集中采购的组织管理、范围、程序、验收、结算以及信息统计、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使集中采购有章可循。二是设立了集中采购组织机构。包括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管办”),并设立了评审人员库。

(二)采购项目细化、限额标准明确

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总行每年都下达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总体来说,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呈逐年递增趋势,内容越来越细化,限额标准更加明确。一是纳入项目增多。2004年人民银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只有5项,2005年将“电梯、货梯”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6年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购项目将“基建工程钢筋、水泥等建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2007年人民银行总行又将“监控报警系统主要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二是项目内容更加细化。2007年对分散采购制定了限额标准。三是适时调整限额标准。根据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总行2006年将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的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07年对“货梯、办公家具、公务用车”明确规定了金额标准。

(三)采购工作程序周期较长

基层央行于每年年末都将提出下一年度的采购需求,并经过逐级审核后向人民银行总行管委会上报采购计划,以便于及时掌握各分支行的采购需求量并进行审核。但是,目前采购计划审核指标下达都在次年的6月份左右,而且《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3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从采购申请立项、论证、计划、申报、实施和验收,至少需要近八个月时间,极大地影响了集中采购工作任务的完成,使一些急需、特殊的需求将无法按时得到满足。

(四)存在年底采购量“井喷”现象

从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来看。存在年末特别是十二月份采购量激增的现象。主要是部分基层央行由于多种原因。很难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结合全年业务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准确估计本年需求,并提供商品质量、数量、金额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难以保证。集中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不高。采购计划编制“头轻脚重”一方面增加年末集中采购的工作量,另一方面因受到时间、供货、发票开具等因素的制约,难以充分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三、当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集中采购法规制度尚待明确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项新业务,无论是法律本身还是配套制度、保障措施等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经过几年的探索和研究。人民银行虽然出台了部分与之配套的采购制度和措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法规和制度上尚不明晰的问题。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机构(部门)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但并未规定对违反上述的行为处罚。第三十三条处罚内容不具体。如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按规定是“应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实际操作中,具体追究谁,承担何种经济、行政责任都不明确。首先是经济责任的种类不明确;其次是承担经济责任的金额不明确;最后是行政责任的种类不明确。

(二)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一是基层央行组织机构行使职权不均衡。有的采管会没有能很好的履行职责,很少有对集中采购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进行记录,对采购计划外的临时急需性以及追加预算的采购事项,没有履行审核的职责。有的单位名义上有采管会组织,但在采购管理工作的实际运作中,则是以行长办公会代替采管会,采管会形同虚设。二是制度建立不完整。部分基层央行在制度建立方面重视不够,不同程度的缺少《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中规定的应建立的6项制度。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规定,部分项目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四是管采未彻底分离,难以有效制约。部分基层央行未严格执行“财权与事权分离、管理与操作职能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集中采购各环节之间职责不分、权责义不明,协调机制不顺,给采购工作带来了摩擦。这是基层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三)采购操作程序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是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对集中采购工作缺少预

见性,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导致临时性采购需求增加,给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二是采购方式选择不符合规定。一些应该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实际却以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三是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时采购单位不足规定数量,邀请、询价招标过程简单。四是合同签定不够规范。

(四)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采购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办法》对内审、纪检的监督检查职责作了相关规定,但这些都是原则性规定,没有明确内审、纪检等部门各自的监督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也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集中采购监管部门参与具体操作环节多,从宏观上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少。三是集中采购部门与会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缺乏经常的、稳定的沟通机制,协调配合不够密切,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四是民主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职工的民主监督意识不强。大部分基层央行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一般只注重对结果的公示,而对采购过程和重要环节公示的渠道单一、范围有限,以会议通报形式在中层干部范围公示为主,一般职工对采购工作知晓程度不高,无法起到监督作用。

(五)集中采购档案管理有待加强

目前,基层央行集中采购程序相对规范很多,但是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一是采购档案归集不完整,对相关采购程序性资料收集不齐,不同程度的缺少中标通知书、定标文件、补充合同等资料。二是档案保管不合规。采购过程结束后,集中采购文件未纳入全行档案管理范围,部分采购资料分散在其它相关部门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后续管理不完善。基层央行实际工作中,采购物品入库后。由仓库保管人员按照行长办公会研究的意见,直接通知有关部门开具领用单领取,而没有经采购单位组织进行验收,没有形成验收报告上报采管会,导致采购档案管理不完整。

(六)组织机构职能缺位

根据总行规定,基层央行都成立了采管会、采管办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采购行为,明确工作职责。但独立的集中采购职能机构尚未建立,成员都是职能部门人员兼职。一方面,难以实现机构设置上“采管”的真正分离;另一方面,由于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在处理业务工作与采购工作关系上难免顾此失彼,实际采购工作中往往会出现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独立集中采购职能机构的缺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

(七)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集中采购工作是一个贯穿计划、采购、管理、验收等各环节的系统工作,在采购过程中,纳入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批次多、数量大、种类杂,对采购管理人员在掌握集中采购专业知识领域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一定的要求,但是由于采管会、采管办、评审库的人员大多都是兼职,平时又疏于对集中采购知识、政策制度的学习,专业能力相对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集中采购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知识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二是专业评审人才匮乏,对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把握不准,影响评审工作质量。

(八)基础信息工作薄弱

一是缺少对供应商的系统管理和资格审查机制。主要是对供应商的信息收集工作不重视,部分基层央行没有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产生没有实地考察,对入围供应商的产生缺乏统一的准入机制,没有制定对供应商评价规则、标准和办法,供应商产生过程不清晰。二是没有建立“商品信息库”,往往是在采购任务下达后才匆忙查询,个人主观随意性较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三是尚未建立“评审专家库”。基层央行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每次招投标活动只能临时邀请一些有关专业人员作为评委参与评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权威性,也严重影响了集中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九)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太少

一方面,有的基层央行从维修和售后服务等角度出发。不对外地招标公告,使外地的许多客商不知道招标事项,无法参与采购招投标;另一方面,有些外地客商虽然知道集中采购的招标事项,但出于招标规模、成本费用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不愿参加投标,造成参加竞标的单位太少。特别是有的基层央行为了确保集中采购产品的质量,对某些物品采取指定品牌的办法进行招投标,而部分电子设备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这就使得外地供应商不敢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则不用竞争就能中标,而其他品牌的相关经营单位都被排除在集中采购之外。另外对于定点采购,主要是确定的定点供应商数量偏少,不利于定点供应商之间开展有序竞争,对定点供应商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容易使基层央行采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基层央行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以健全制度体系为重点,保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运行

健全的制度是防范各类违规行为或腐败现象发生的“天然屏障”,集中采购工作能否规范运行并达到效益最大化,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各项集中采购制度。一是要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基层央行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人民银行总分行的制度办法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完善了制度,才能以制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也才能切实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基层央行应建立独立的集中采购部门,改变目前采管不分的状况,使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财权与事权相分离:管理者、执行者、使用者相分离;招标人、评标人、使用人相分离;采购、验收、付款相分离。使组织机构之间、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之间既要相互协作,又要相互制约,以分解权利,从源头上切断商业贿赂的触角,压缩和减少权利寻租空间。三是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各监督部门监督职责、监督内容和监督重点、监督方式方法和要求,使监督工作具有针对性,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优化集中采购方式。根据基层央行采购工作特点实行“抓大放小”的采购模式,对基建维修、批量办公设备等金额较大、易出现腐败行为的采购项目,应严格实施集中采购。而对于采购数量少、金额小、时间要求紧的采购项目可以灵活选取采购方式,可采取协议供货采购或分散采购方式,这样,既可以缩短采购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减少采购成本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政府采购中心推出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二次报价等采购方式,是比较便捷的集中采购组织方式,对基层央行有一定的适用性,建议纳入人民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中,并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五是要统一制定集中采购文件标准格式文本,对五种采购方式文件的编制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做到招标(谈判)文件、评标(谈判)报告、采购合同文本、验收意见书等采购文件格式统一、内容全面,达到以规范促安全的管理目标。六是要尽快建立集中采购区域性信

息网路系统,逐步实现集中采购信息资源共享。

(二)以加强思想教育为依托,增强采购人员拒腐防变意识

集中采购的工作人员,无论是作为管理层的领导者还是最终执行者的基层操作人员,若风险防范观念淡薄、防范意识较差,就极易形成风险隐患,因此需要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方面要加强正面教育,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引导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意识,做到自觉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要开展警示教育,从发生在采购领域的各类案件中吸取教训,以案说纪、以案普法,做到警钟常鸣,使采购人员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切实杜绝集中采购中的腐败行为。

(三)以加强监督管理为保障,堵塞商业贿赂的产生渠道

集中采购是一项涉钱管物的重要工作,规范集中采购工作,就是要建立集中采购长效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一整套内外结合、全方位、多层次、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主要包括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内部监督而言,首先是建立和完善采购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制度。将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评先争优挂钩,对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要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工作事中事后要开展专项审计,把对本单位集中采购的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一年一审,对集中采购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将检查结果与部门和个人考核挂钩。纪检部门要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全程监督,重视群众和采购中投诉反映的问题,采取专项执法监察形式定期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集中采购领域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外部监督而言,主要是公开集中采购信息。充分利用内联网、公示栏、行务公开系统、职代会、职工大会、工作通讯、报刊等形式,不断拓宽集中采购的民主监督渠道和范围,广泛接受社会和职工的监督。通过内外部监督,达到对某一项目在采购执行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将容易诱发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彻底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使集中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