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7 11:45: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方案确定我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启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入分。纳入高考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
啥时候改?2017年入学、2020年高考的学生先“吃螃蟹”
山东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启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20年的山东高考将全面适用“3+3”模式,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有啥不同?前者侧重本科院校,后者侧重高职院校
夏季高考(全国统一考试)主要为本科院校招生,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
改革后的高考咋考?“3+3”,即语数外统考,另外6门选3门
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入分。纳入高考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
高职院校咋招录?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普通高中学生以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录取有啥变化?同一批次录取,没有一本二本了
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
志愿填报有啥变化?先选专业,再选学校
自2020年开始,高校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更多选择权,也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另外,我省还将探索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
随迁子女咋高考?在我省上完高中均可报名高考
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高考加分咋规定?除了国家规定的5项,其他全取消
除国家规定的5项加分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全部取消。认真执行加分项目设定程序,严格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等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考试三门选考科目,选的不一样,学的也不一样
“3+3”到底意味着什么?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这次改革提出了夏季高考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两依据的其中一个依据是指国家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这一次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很重要的,就是要推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合格考,第二是等级考。
什么叫合格考?就是所有的国家规定的高中课程,都要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考。这个合格考,既是毕业的一个重要的评判的依据,同时也是你可以参加高职高专招生的重要依据。”而等级考则主要是在语数外之外的六个科目里边来确定,就是政治、历史、地理、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等级考最关键的是什么?它的考试内容和不作为等级考的孩子是不一样的。我们的高中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爱好、将来的专业方向、将来考大学的专业,甚至职业兴趣,来确定自己感兴趣的三科,这是学生的选择”。张志勇说,但是也要注意,你选择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个选择,就是高校对等级考科目组合的要求。也就是说高校有权力对于这个专业大类,需要什么样的高中科目的等级组合,比如有些专业可能要求物理必考,有些专业可能不要求你必考,有些专业可能指定两科甚至极端的例子三科。这是高校的权利,这事实上是双向选择。
张志勇说,作为高中等级考的科目,学生之间因为选择的三科不一样,在高中学习内容上就有重大不同,“也就是说不把它作为等级考科目的时候,你只学必修内容,一旦把它作为等级考,必修+选修。”
考核学生综合素质也是高招重要参考
“一参考”则是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成果。这将会作为未来高考招生的重要参考。张志勇说,评价一个孩子是否具备专业基础的时候,不光要看他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准备,还要看他学习这个专业所应该具备的综合素质。“比如说你做商科的,你有没有社会责任感,这是很重要的考核问题。你做医生这个专业,你有没有大爱之心?这个光看考试成绩,是很难判断这个孩子是否有这个专业的素养基础,它要通过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里记录的成果,来判断这个孩子是不是更适合读这个专业,是不是具备了相应的基础。所以这次高考改革,要把综合素质评价放到招生的重要制度设计里面。张志勇说,这更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反过来说,更有利于高中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推动,更有利于全面促进素质教育,更有利于促进高校的科学选才。
张志勇说,山东省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两依据一参考”是基本模式,是招生录取的主要方式。同时,张志勇透露,山东省的夏季招生还要在这个基本模式之外进行一个重要试点,经过教育部批准,自2016年开始,我省将在部分中央部属和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的招生方式。这个除了“两依据”之外,又加了学校考试这样一个招生方式,等于说是三个依据。
志愿2020年起,先选专业,再选学校
我省方案中提出,自2020年开始,高校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对此,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宋承祥说,长期以来,高校招生实行“学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高校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先选择相应批次的高校投档,再依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调剂录取,使得一些所谓的名牌高校的弱势专业也能招到好学生,学生对专业的兴趣爱好无从体现,专业选择权也很难保证。改革后,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更多选择权,也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
录取同批次录取,高校不分三六九等
我省方案提出,自2017年开始,夏季高考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对于这句话的理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陈国前解读道,合并批次首先淡化了现有高校批次的概念,就是不再人为地把高等学校分批分层,从某种程度上讲,让高校的地位得到尊重。合并批次以后,所有本科高校处在同等的竞争位置,在谋划程度上更加公平。这样还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从高校角度看学生,学生同质化的现象或程度,会减轻或者是降低。
[关键词] 事业单位改革; 必要性; 紧迫性; 发展取向; 路径; 选择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4. 063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4- 0104- 02
所谓的事业单位也就是指由国家机关直接主办或者国家出资但交由其他组织举办,专门从事社会的教育、科技、卫生及文化等活动的服务性的组织。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新发展,在实际运行实践中已经开始表现出了种种弊端,所以非常有必要对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取向及基本的路径进行深入的探讨分析。
1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分析
事业单位是重要的社会组织,涉及的面非常广泛,比如包含了教育、文化、卫生等等,所以说事业单位的改革与发展会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当前的事业单位运行实践中很多的弊端已经开始暴露,并且成为了阻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因素,所以事业单位的改革不但非常有必要,而且还非常紧迫。① 当前的事业单位主办主体过于单一,并且人员也是臃肿不堪。当前大部分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及医疗机构等都是由政府主办,人员过于膨胀,并且经费来源也基本是国家财政直接拨款,这样就必然会导致缺乏市场竞争的环境,最终制约了事业单位的效率和服务质量。② 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非常不畅,经常是职责不分、机构重叠,并且运行实践中行政化严重,很容易导致行政问责机制无法落实执行。③ 事业单位缺乏竞争机制,人才的选拔和流动比较滞缓,很难有效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事业单位因为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供应经费,所以在资源配置方面就导致了非市场化现象非常严重,特别是垄断性的事业单位更是出现了权利部门化和部门利益化的严重倾向。
2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基本取向
(1) 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特点来进行科学分类,然后根据其特点进行改革,逐步走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及企业化道路。在我国事业单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将我国事业单位大致分为以下几个大类:① 直接承担政府行政职能并且为政府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可以定性为行政执行类事业单位;② 承担公共事业发展职能并且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没有有偿经营的能力,经费都是由政府承担,所以这个类型的单位都是定义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这个类型的事业单位又可以细分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③ 能运用知识技术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和事物的事业单位,这部分单位可以定性为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对其改革的目标就应该是将其改革成公益事业法人或者企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④ 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并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这类型的单位定性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取向适合走企业化。
(2) 事业单位改革要以逐步增强其公共性和自主性为目标。① 一切事业单位的改革都必须朝着增强公共性的方向努力。以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多是围绕政事分开进行的,忽视了事业单位的公共性使命,所以当前必须要改变这一观点。② 事业单位改革还要逐步增强事业单位的自主性。这里所说的自主性主要就是指事业单位的独立性与自治性。当前事业单位决策与执行一体化的行政运行范式已经表现出了种种弊端,虽然我国事业单位也认识到了这种决策和执行一体化体制的缺点,并且也一直努力改革这种体制,但是直到现在我国的政府及事业单位之间仍然难以彻底分开。所以,事业单位改革的另外一个重要取向就是要继续增强事业单位的自主性。
3 当前事业单位改革的路径选择
(1) 重新审视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政事分开。当前事业单位运行绩效不高、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应该归咎于政府职能不明晰。所以事业单位改革首先就要重新审视政府的职能,对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其监管的事业单位要明确。另外,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促使事业单位慢慢成为能够自我发展、能实现自我约束及能够依靠自身能力运行的独立法人。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事业单位才能具备了真正的发展内在推动力。但是当前的事业单位发展中还是行政机关通过自己手里的财权及人事权等来干预事业单位发展的现象非常普及,所以事业单位的当务之急就是要积极推进政事分开,通过改革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体制及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等来将事业单位改革推向深入。
(2) 积极建立和完善能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各种管理制度体系。要想确保事业单位的改革健康发展,就必须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作为依据。我国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建设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来说还显得比较滞后。为此,需要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发展和运行的制度保障体系。① 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及成本核算制度,为事业单位能自力更生创造条件。当前的事业单位改革要针对基本事业单位实行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其他比如社会投资及事业政策经营补偿等为辅的制度,同时还要充分集中资金对非常重要的事业单位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而对某些确实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或者补偿才能生存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当然最好是能尽量地放开,让这些事业单位能在市场中生存。基于此,必须要建立起完善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与成本核算制度,这样可以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的投资取向,可以通过定期的核查资产来对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② 要努力在事业单位中逐步开始实施完整的成本核算制度,建立起更科学合理的财务责任制度。③ 要加强和完善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努力构建起从各类事业单位实际特点出发,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④ 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事业单位的特有的法人治理结构来对本单位的业务发展、财务预决算及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 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重组,然后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首先要对我国事业单位根根据自身的具体职能及公益性特点进行科学的分类,这是推进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最为核心的一步。从大体上来说,我国的事业单位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行政类事业单位,二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三是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对这3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必须要采取不同的改革方案。具体来说,对于行政类的事业单位可以直接转化为政府机构,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来说,因为其财政经费都是全部或者部分来自政府财政,所以可以采取差额拨款的形式,而对于经营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因其可以自收和自支,所以则完全可以让其直接转化或者重组为独立经营核算的企业。
(4) 事业单位改革必须要从整体的角度推进,切不可各自为政。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比较艰难的主要原因就是事业单位都是各自为政。各个事业单位部门都是依据的本单位的改革方案进行。比如财政类的事业单位通常只是制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方案,而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类事业单位却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制定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及养老制度改革方案等等。从国内外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历史来看,这种按照部门职责划分的改革方法和策略因为缺乏整体性,所以非常难真正实现改革的目标,更有甚者还会引起更多的问题。所以事业单位改革必须要有专门的改革领导小组,然后事业单位的总体改革改革方案要由他们来统一制定,同时对各个部门的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努力使得各个部门的改革方案同整体的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协调和配套,做到统筹兼顾,只有这样才能整体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向着既定目标前进,并且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效。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瑞霞. 我国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与改革取向[J]. 学习月刊,2008(13).
[2] 朱仁显. 事业单位改革的未来取向[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1).
[3] 陈婷婷. 论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及路径选择[J].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
8月16日上午,XX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XXX同志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XXX同志主持会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纪委监委等区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结合工作职责作发言。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车改办负责同志和区直(驻区)有关单位、区属(驻区)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XXX强调,要统一思想,增强改革责任感紧迫感;要扣住重点,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要加强领导,着力形成改革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改革进展成效;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六个不得”的要求,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消极对待改革的行为,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既拿补贴又坐车”等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XXX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区部署上来;要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要把握时序进度,分级分类完成车辆封存和方案报审备案,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我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为,不再保留各事业单位公车,8月20日起全部封存处理;按照整体节支的原则,通过市场化出行、货币补偿等方式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公务出行;可参照行政机关公车改革方式实行人员定补或者实报实销,所需费用由单位自行解决,财政不另行安排。各乡镇及单位在8月31日前制定本单位改革方案并报区车改办,在11月底前全部改革到位。
关键词:退休 养老 保险 并轨
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很大程度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成功与否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而养老保险制度既要富含效率,同时也应兼顾公平。然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之间由来已久的巨大差距一直遭受到民众尖锐的抨击,有失公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并轨,也不被大多数事业单位职员所理解,并轨进程缓慢,公务员也被排除在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之外,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当前,大多数人对于“并轨”是不理解,因而难以赞同。本文从宏观层次,浅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于并轨中的难点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意义
1.从国家财政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可以为国家减轻财政负担。第6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时上升2.93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社会逐步迈入老龄化、退休人口比例持续增长,且国家每年为此承担的支出已超千亿,占财政预算比例逐年升高,较于稳定的经济增长来说,长此以往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而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员以及公务员收入水平较高,完全可以负担起养老金缴纳,对自身福利减少不大,较之全国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员群体和公务员群体,可为国家减少一笔相当可观的社会保障支出。与此同时,随着社会老龄化和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为保证养老制度持续有效,提高退休年龄已是必然举措,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有利于这一政策缓步实施,减轻政治压力。
2.从统筹管理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有利于全国统筹管理,规模扩大以降低管理成本和缓解缺口。尽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建设已卓有成效,但距离全面彻底的实现全国统筹,以及解决实际中出现的各种可能问题,还有一段时间,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群体的加入为平衡地区间的基本养老金账户提供助力,已退休的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并不在改革范围之内,而在职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的加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可在改革初期提高抚养比,提供大量的养老金积累,解决改革初期大量“老人”空账运行问题,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坚实基础,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
3.从社会问题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同企业职工一样依法缴纳养老保险金,体现义务公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缩小不同退休人员巨大的待遇差别,体现收入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尤其是公务员和企业职工退休后待遇的巨大差距,容易引起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矛盾,近几年,国家逐年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待遇,但仍与公务员群体天差地远,更因此而遭受民众尖锐抨击,并轨后,待遇差别将缩小,缓解矛盾。
4.从人才资源来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两者间的转移接续阻碍大为减小,养老待遇差别缩小,有利于人才的流动。按照产权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成本的降低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并轨后的好处之一就是降低人才资源的“交易成本”,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向。因此,当前的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由于不包含公务员群体,那么,即便是在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也将造成人才的固化,难以流动。
二、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难点
1.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就是削减自身福利,这也是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因而在改革上必然存在自上而下的阻力。
2.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并不应仅仅是向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对接,而是应与公务员群体、企业职工养老机制三种类型改革形成联动、对接。改革与并轨,并不只是制度革新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处理不好,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容易引起更大的矛盾。当前人社部对于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就引起了职员与公务员之间的矛盾,也造成了民众对于政府满意度的下降。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改革以及其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现在才处于初期阶段,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改革与并轨是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的,也是从一部分先改革先动手做起,在这个长期的过程中,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导致公平的缺失,改革和并轨中遇到的阻力,也可能导致新旧政策的连续和过渡中产生新的问题。
三、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对策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首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就要做到一体联动,不可分割改革。否则,可能造成事业单位职员与公务员之间的矛盾,引起较之现行双轨制更为剧烈的矛盾。所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向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变时,应当是一体联动的,这是一个总的大前提,也是必要的条件。
2.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向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要像企业职工一样承担缴费义务,同样实行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样的统账结合财务机制,退休金也分解成基本养老保险金与职业年金,采用双层结构代替单一层次,分别对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企业年金。适当降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使之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接近,逐步实现大范围的全国统筹,辅之以职业年金,力争做到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和公务员退休待遇不降低,在公平的同时,也兼顾效率。在可行性上,以2012年深圳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进人员的养老制度改革方案为例,深圳市人社局局长王敏表示,经测算,在几个参数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改革后的事业单位职员养老金和现行的退休待遇大致相当。与此同时,还应放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与工资增长挂钩的机制,代之以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的机制,减少两者差距,促进制度并轨。
3.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事业单位改革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纳入公务员群体,逐步推出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依法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2008年3月,国务院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决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人社部于2009年1月公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但近年来改革进程缓慢,甚至停滞不前。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等专家看来,“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并不该仅仅是向企业养老保险模式对接,而是应与公务员群体、企业职工养老机制三种类型改革形成联动、对接。在对事业单位实行改革的同时,《社会保险法》等对公务员体系的养老保险改革语焉不详,这正是山西等5个试点省市多年来难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我国至今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有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条文,因此,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法》,将公务员群体纳入进来,以法律为依托,严抓落实,必然能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制改革。
4.在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还应贯彻“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选择过渡办法”的原则,也就是说,老一代人无论是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企业,都不能待遇差距过大,而应当根据贡献、职级别与工龄等享受相应的待遇,新参加工作者无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员还是企业职工,都应当按照同等的标准参加保险,并享受平等的待遇,而中人则可以凭其自愿选择,如此以尽可能减小改革的阻力,促进制度融合,最终实现制度并轨。
参考文献:
[1]赵艳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及并轨研究[D].河北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原人事部早在1992年就曾在江苏等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随后,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但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各地区试点步调不一致等多种原因,改革没有形成显著的效果。1998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具体负责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险管理机制。2008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重庆市开展试点改革,2009年1月28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此次改革要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并且强化了改革的保障措施。2012年4月16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将深化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明确指出,要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并要推动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全社会形成同一、公平的保障制度。
二、现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利于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统一和协调
在全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中,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先行一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迟迟未进行改革。这种情况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企业是社会财富的来源,企业职工群体相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数量上要多很多,尤其在改革开放步伐推进的过程中,国企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大批工人下岗,安置好这些人的退休生活对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和经济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支出由国家财政直接支付,而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则依靠企业的效益,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金显得更有保障,所以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放缓。但社会养老保险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作为整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深化其改革,才能促成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统一和协调。
2.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加深社会各阶层间的矛盾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总体上处于被多块分割的状态,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整个社会被分为多个群体,从而导致本应统筹一致的养老保障利益被划分为多块,不统一的养老制度导致退休后养老待遇分配不协调,使不同群体间矛盾加深。
3.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水平低目前,事业单位都设立专门机构管理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这对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进程形成了阻碍,也影响了事业单位工作效率。离退休人员由原单位管理,其养老待遇的发放、调整等工作量大,尤其对于离退休人员多的单位,势必会牵扯大量精力。
三、改革现状及问题分析
1.试点地区改革情况
据相关媒体报导,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单位进展缓慢,部分省市开会传达文件精神,部分省市积极开展调研、论证,部分省市下发征求意见稿,但都没有实质性改革进展。笔者多次致电、走访相关省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试点进展,得到的答案多是“正在调研数据”,“还在讨论具体方案”,“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暂时无可奉告”等。试点省市中只有广东省有所突破,2012年4月19日,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并于2012年8月25日正式实施。深圳事业单位并受聘在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将试行社会养老保险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而原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未实行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同时通过直聘、选聘方式进入深圳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人员,仍暂时实行养老退休制度。
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程缓慢制约因素分析
(1)改革基本模式不清目前,我国有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只局限在试点阶段,并没有形成统一制度体系,而试点城市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即使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也往往流于形式,不能得到广泛执行或执行效果不好。
(2)机关事业单位分开改革,有失公允养老金制度改革是要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待遇差距,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而此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国家机关排除在外,这就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公务员的退休待遇已经高出企业很多,如果再把事业单位下调到企业标准,会导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的差距进一步拉大,这必然导致改革的阻力。因此如何协调企业、事业、机关等不同部门的利益关系,保证社会和谐,是改革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3)越改越少,让事业单位员工负担加重而受益减少,其合理性值得思考各国福利制度的实证经济学研究证明,福利具有刚性,改革只能向上看齐,不能向下看齐。试点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如果不能大幅度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就要降低事业单位养老金水平。国家对国民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本应是普遍而平等的,而在无法让低福利水平的国民享有其他群体已经享有的福利时,就要消减享有高福利水平群体的福利待遇,这必然造成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压力,打消工作积极性。
(4)涉及人数过多,单位结构复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这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主体的共识。目前,全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95万个,纳入政府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共计3000多万,900万名离退休人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估计,事业单位改革将涉及1亿人。全国各类事业单位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多个领域,而且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居多。如此可见,养老保险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难度较大。
四、结语
一怕待遇降低
养老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员最怕什么? “最怕待遇降低。”石教授是浙江一所高校的教授,目前月收入近7000元。据他了解,近几年学校退休了的教授,平均每月的养老金也有这个数,和他们在职时差别不大。如果不改革,石教授相信,随着收入增长、教龄增加,自己到60岁时,领取的退休金水准应该和从前的同事差不多。
浙江是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虽然当地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还延用老办法,但许多人在了解目前的试点方案后,对改革顾虑颇多,普遍担心养老金下降。
石教授说,按已公开的试点方案,事业单位人员要和企业人员一样缴纳养老保险,在工资不变的前提下,首先导致当前月薪少一块。一直以来,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待遇按退休前月收入,结合职位、职称、工龄等按一定比例确定,通常高校里的教授能拿到在职工资的80%—90%,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会有明显降低。现在比照企业的养老保险办法,退休待遇与缴费多少、社会平均工资等联系,肯定要降不少。
北京事业单位集中,虽然并非试点区域,但事业单位人员对此普遍关注。张教授年过五十,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多年,目前月收入1万多元,去掉绩效的部分有6000多元。他仔细研究过试点地区的方案,“除了强调有职业年金外,其他方面和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制度如出一辙。”公开资料显示,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按制度设计不到60%,实际不到50%。倘若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也依此推进,他估计退休后可能只拿到在职时基本工资的六成,意味着退休后收入大幅降低。至于职业年金,乍一听很好,但没有进一步的说明,比如这笔钱从哪儿来、额度多少、会不会逐年增长,事业单位的人员普遍没信心。
除了担心待遇降低外,还有人谈到,改革容易导致缴费时段缺少连续性、职称职级与待遇的关系难以确定等,最终影响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上世纪90年代初,在北京媒体工作的不少人辞职下海,近两年他们相继达到退休年龄,在领取养老金时他们才发现,当时在事业单位工作时养老金的缴费水平极低,现在只能领到几百元。
二怕不公平
事业单位人员对改革有抵触,还因为感到“不公平”。
“为什么改事业单位、不改机关公务员?”吴女士在北京某部委下属培训中心工作,事业编制。她没有详细了解过相关改革方案,“不用去了解,要是真好,机关肯定会一起改。现在,机关不改,再怎么说好,也没说服力。”
浙江的石教授说,改事业单位不改机关“非常欠妥”。他认为,从单位性质上看,许多事业单位直接承担着国家授予或委托的公共职能,有的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社会服务职能,还有的承担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性质上、职能上与许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并无二致。如果真要改革,不应该只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向企业去靠拢,而不同步改革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何况,许多事业单位人员是从政府机构分流或交流来的,如果不同步改革,必然会引起一系列不公平问题。有人提出,既然企业职工可以接受改革,为什么事业单位人员就不能接受?而事业单位人员则认为,目前事业单位退休待遇高于企业是事实,但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宜简单类比。
58岁的李老师在杭州一所高校任职,月收入约7000元。如果不改革,他估计退休时能领到6000元,如果两年内改到自己所在学校,就很难说了。在他看来,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收入固定,而企业员工在职时期的收入上不封顶,可以很高,按同样的方法确定养老金并不公平。据了解,在杭州这类经济发达的城市,企业里的资深工程师年薪普遍能达到20多万元。
不少事业单位员工有类似想法。袁先生40出头,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20年来一直在研究所从事广电方面的技术研究,全部月收入8000元左右。他对比过到企业工作的大学同学待遇,不论在国企还是民企,作为技术方面的骨干,年收入基本在20万元以上,有的还有股份。“他们只要按实际收入交养老保险,退休后不会比事业单位的低。”
接受采访的事业单位人员几乎都认为,已退休的人员,事业单位的待遇明显高于企业的待遇,这其中有不公平的因素在,但后续的改革应是致力于提高企业偏低的退休待遇,而不是把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也拉低。
40岁以上人员最紧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最关心、最紧张的主要是事业单位中40岁以上的人员。
回顾当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采取的是“老人老办法”,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多数认为,改革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影响,现在领多少退休金以后还能领多少。一些细心的人会担心,改革后有可能在退休待遇的调整上受些影响,调整的频率可能放慢、幅度可能减少。“咱都退休了,这事儿也不管了。”刚从一家报社退休的黄女士笑着说。
“70后”、“80后”对改革的心态也比较放松。“离退休还有20多年呢,20年后的事儿,谁能说得准,兴许连事业单位这个名称都改没了。”一家广播电台的年轻记者说。“我倒希望早点改制成企业,那样大家干得好就能挣得多,不像现在工资管得这么死。”北京一家部委下属出版社的年轻编辑说。
7月16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上半年分析会,全面分析总结了上半年经济运行形势,对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学习好、贯彻好会议精神,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市编办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将学习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全市会议精神
全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召开后,市编办及时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徐广国书记和马力市长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市委、市政府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有了更深入地理解。同时,市编办主任纳影丽要求全办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内容,认清形势,理清思路,主动作为,奋力拼搏,以只争朝夕的工作劲头和精神,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保障功能,为推进“两区”建设、“两大战略”、深入实施“2258”工作思路提供体制机构保证。
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进一步找准下步工作切入点
今年时间已经过半,为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推动下半年工作有效落实,市编办结合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公务员半年实绩考核,逐科(局)逐人员进行总结,认真总结梳理上半年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未完成的工作,深入剖析原因,拉出工作清单,制定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规定完成时限。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学经验、找差距、明思路、促发展”互学互促观摩活动要求,市编办全体干部职工观摩了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科技园和综合保税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服务“两区”建设。在建设现场,一步一个惊喜,一处一份触动,一个个规划长远、功能完善、建设有序的项目,为我市“十二五”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了“两区”建设中这座城市的魄力、张力和活力。通过观摩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争做两区建设先锋的深刻内涵,增强了服务发展、参与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振奋了精神,鼓足了干劲。大家纷纷表示,在“发展之夏”到来之际,一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务实创新,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三、科学谋划、精细落实,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下半年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市编办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一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前谋划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这个核心,及早谋划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大城管”管理模式。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大城管”改革的意见、建议。二是科学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类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修订完善市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积极探索研究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的路径和方法。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步推进我市文化、卫生体制改革及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扎实推进。三是继续加大调研力度,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优化结构”的要求,继续加大调研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加大机构编制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考核机制。围绕各部门报送的机构编制报告,加强基础调研,重点围绕关系民生、工作任务显著增加、人员编制明显不足的单位,根据调研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动态调整机构编制资源。四是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做好试点单位章程修改和理事会建立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宁编办发文件要求,继续做好后续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工作,完成自治区编办的评估验收任务。按照《2013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拟定下半年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实施方案,就事业单位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履行事业单位法人职责和提高公益服务等方面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重点培训。
一、关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中部分尚未涉及的机构设置和调整
1、区委“610”办公室作为区委、区政府处理问题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的简称,也是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问题办公室,挂靠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2、区广播电视局保留不变,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3、区体育事业发展局保留不变,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4、区档案局(档案馆),为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由区委办公室管理。
5、组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6、区经济协作办公室为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区发展计划局管理。
7、区移民办公室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归口区民政局管理。
8、区委办公室对外挂区扶贫老区办公室牌子。
9、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挂区外事办公室牌子。
10、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区委老干部局不变。
11、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作为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挂靠区政府办公室。
二、关于非独立机构的设置形式及班子配备
1、合署办公机构
(1)一套班子,一个党组(党委)两块牌子,两个印章。
(2)合署机构的行政正职配备一名领导。任命两个合署机构名称的职务(不含纪委机关与监察局),副职领导互不交叉兼职,分别按两个不同机构名称配备。
(3)综合性、公共性科室(办公室、纪监、政工、财务、后勤等)不重复设置,相关事务统一管理,业务科室可合设,也可分设。
2、挂靠机构
(1)有牌子,有印章。
(2)挂靠机构的正职领导由主体机构的正职领导兼任,专职副职领导可按主体单位副职规格配备,专职副职领导可参加主体机构的行政、党委(党组)班子,挂靠机构不另设党委(党组)。
(3)综合科室不重复设置,相关事务由主体机构统一管理,挂靠机构业务工作相对独立,根据任务轻重设置相应科室。
3、对外挂牌机构
(1)有牌子,有印章。
(2)其牌子名称上的正职领导原则上由实体机构的副职领导兼任,不再配备副职领导。挂牌机构不定级别。
(3)职能并入实体机构后,一般不单独设置专门职能科室,如业务特殊,也可设置专门科室。
4、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
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其规格与政府工作部门相同。
三、关于部门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1、保留机构和变更机构名称的部门
由新任领导班子负责本部门机构改革“三定”意见的研究制订和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本部门人员的定岗分流工作。
在“三定”意见研究起草过程中,涉及部门之间重要的管理职能需要转移调整的,由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2、合署办公部门
由区分管领导召集合署办公的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机构合署办公的具体工作方案。由新任领导班子负责制订和上报“三定”意见。
3、挂靠实体机构的部门
由主体机构的班子研究制定“三定”意见,以主体机构的名义,上报“三定”意见。
4、相关机构合并共同组建新机构的部门
组建新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区分管领导召集下共同研究新机构的组建方案,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由新组建部门的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制订和上报新机构的“三定”意见。
5、并入实体机构对外挂牌或并入实体机构作内设机构对外挂牌的部门
由区分管领导召集接收部门、并入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机构整体并入的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以接收部门为主,并入部门配合,共同作好并入交接工作。由新任领导班子结合划入的行政职能,统一制订和上报新的“三定”意见(挂牌机构不另制定“三定”意见)。
6、由原事业单位直接转为行政机构或由行政机构直接转为事业机构的部门
由新任领导班子具体负责制订本单位新的“三定”意见,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做好资产的清理和交接工作。
7、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办事机构
由新任领导班子研究起草部门的“三定”意见,提交议事协调机构讨论通过,以办事机构的名义上报“三定”方案。
8、部门管理机构
部门管理机构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三定”和人员定岗分流工作,“三定”意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予上报。
上述机构的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均在组织实施“三定”方案时,由新班子统一组织进行。
四、关于部分委、局更改名称、撤并、行政职能划转后,原归口单位的隶属关系问题
1、部分委、局仅更改名称的,原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其隶属或归口的关系不变。
2、合并组建或机构并入的部门,合并前或机构并入前的原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统一划归合并组建的新部门或并入后的新部门。
3、部门行政职能划转到其他部门的,原与其职能相关联的隶属或归口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也随之归口到职能接收的部门。
五、关于机构改革后印章使用问题
1、机构改革后设置的部、办、局(含对外挂牌机构)的印章统一按正科级机构规格,使用直径4.2厘米(含外框)的印章。
今年1月,山东省编办完成了对全省17市2012年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委决策部署及省编办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各项改革,调整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大监督检查和事业单位监管力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各项改革扎实推进。一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序进行。各市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制定印发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清理工作,严格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顺利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要求,各市制定评估方案,健全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评估工作。三是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深入。有关市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精心组织落实改革方案,保证了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淄博、临沂市在抓好省确定的试点镇改革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改革试点,分别制定市级试点镇改革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成检查组对有关区县进行专项督导,推动了改革深入开展。四是其他改革创新稳妥进行。各市结合实际,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青岛市建立蓝色经济发展协调机制,赋予经济功能区市级和县级经济管理权限,促进了重点经济区域发展。潍坊市创新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保障了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德州市大力推进扩权强县强镇,协调有关部门下放市级项目立项和建设领域审批权限,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二、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一是全面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各市按照核查工作部署要求,集中工作力量,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完成了机构编制核查任务,实现了机构编制底数清、人员编制性质清、财政供养人数清、主管部门归属清、分类管理责任清的“五清”目标。二是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各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厅字〔2011〕22号、鲁厅字〔2012〕13号文件具体意见,加强机构编制审批管理,行政机构总量和行政编制总额没有突破,事业机构编制规模得到较好控制。三是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成效明显。各市结合实际,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积极探索有效管理方式方法,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淄博市积极开展市直部门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进行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审核,威海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严格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通知,有效预防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的发生。东营市围绕城市规划管理、监察和招标投标等事项,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加强了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了工作责任。泰安市印发推行职能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有关要求,督促市直各部门建立工作日志制度,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莱芜市调整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水利渔业、财政等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优化了部门职能配置。四是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市结合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建设进度,规范信息采集、录入和审核程序,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均实现入库管理。烟台市积极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实行编制使用和人员增减网上办理,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效率。临沂市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实名制信息采集、更新、使用管理。滨州市加强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实现了实名制管理台账、手册、卡片和数据库的同步更新。
三、事业单位监管取得积极进展。各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大力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积极探索监管制度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了事业单位监管水平。目前,绝大多数市成立了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建立起了编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考核工作机制。东营、潍坊等市制定出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在市直单位开展了考核工作。济南、烟台等市制定登记管理现场核查、年度检查、法定代表人约谈等制度,完善了监管工作机制。德州、菏泽等市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更名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为做好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创造了条件。
四、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市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市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组织完成了对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工作;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检查等专项督查活动;将机构编制管理法规纪律列入干部培训课程,积极开展宣讲活动,增强了参训人员的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意识。济南市扎实开展党群部门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区县实名制工作等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夯实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基础。青岛市在市规划局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参考依据。枣庄市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济宁市开展编制使用情况跟踪检查,规范约束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行为。日照市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名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整改了学校名称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聊城市探索推行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制度,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考核中也发现个别市未严格落实编制使用审核制度,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存在超编进人行为,部分市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科研和宣传工作较薄弱。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已责成有关市进行认真整改。
关键词:编制 机构 考核 管理
关键词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处于试点阶段。由于社会上对此存在不同认识,加上各地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导致在具体实施中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多样化”的现象。如何通过努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从而促使这一制度尽快完善统一,意义十分重要。这不仅与机关事业单位每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因此务必正确对待、认真解决。
1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现状
在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只有企业完成了改革,实行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的“统账结合”模式。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养老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或单位自理,个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据预测,到2030 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将占在职人员的40%,退休费占人员经费支出总额的50%,这意味着未来的各级财政每年将拿出财政收入的80%左右用于支付在岗和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养老金,只剩下20%左右可以用于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截至2005 年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 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电、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 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由此可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已成为财政的巨大负担,此外,事业单位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养老保险制度也不利于人才的流动。2009年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首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养老金发放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此次试点改革进展缓慢,并遇到了很大阻力,很多学者认为这源于改革整合了企业和事业单位两个“碎片”,却又造成公务员养老制度这一新的“碎片”,形成了新的不公平。
2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994 年以来, 山西、山东、河北、江苏、福建、海南等13 个省份、130 多个地区(市)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而全国大多数地方和单位未开展这项工作,尚处于等待、观望状态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改革方案和有效的政策指导,必然导致各地出台的事业单位养老政策缺乏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依据,缺少规范性和合理性, 导致各地出现了政策上的多样性、随意性及不配套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2.1 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强制性。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未启动,形成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的双轨并行, 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差距逐年拉大,矛盾突出,已影响到社会稳定。养老保险改革已近二十年,时至今日,国家尚未出台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基本上靠政策规范,缺乏法律的依据。这是导致企事业单位拒保、拖欠保费的重要原因,养老保险工作推行起来难度很大。
2.2 事业单位参保意识淡薄。
有的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参保,有的地方只是事业单位参保,也有的地方只有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参保。在参保对象上, 一些专业性或专营性强、经济效益好、职工整体年龄低的单位,由于担心“参保会让他人占便宜”而不愿参加养老保险,只有事业单位合同工,以及财政补贴或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参保。这与养老保险的社会化趋势极不相称。
2.3 征收基数、比例不统一
2.3.1 基数方面, 有的地方按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有的地方执行“双基数”,有的按“单基数”征收。
2.3.2 比例方面,从全国试点地方看,有的高达40%,甚至更高,而有的只有20%左右,多数在25%~33%。现行制度规定,凡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执行中,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普遍认为缴费满15年就可不缴费,导致缴费中断,给收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缴费满15 年都可享受社会平均工资20%替代率的养老金,使缴费和待遇挂钩的激励作用不明显, 在享受同等替代率养老金的前提下,参保人员千方百计地少缴费和不缴费。
3 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3.1 政策的主体(决策者)纳入改革的范围,体现社会公平。
如果把公务员也纳入养老保险改革中,首先,有利于消除事业单位改革的阻力, 起到带头作用。其次,符合社会保障覆盖城乡所有人群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要求目前, 企业养老保险已建立10余年,农村养老保险改革也已启动,只有公务员游离在外,不利于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避免形成新的养老保险二元制度结构。再次,此次改革根据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中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纳入公务员队伍,这也要求将公务员的改革将同步进行。
3.2 保障政策客体的经济利益
3.2.1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实施社会化管理, 提高退休收入水平。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让退休人员的收入来源多样化,既可以提高收入的稳定性, 又可以提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收入。职业年金制度的资金来源应该是财政拨款、单位自筹和职工缴费, 其中财政拨款应该占较大的比重,这是由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特征所决定的。
3.2.2 在养老金的替代率的确定上应保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利益。
在我国,事业单位作为高素质人才的聚集之地,其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应略高于企业职工,其目的是稳定事业单位的人员队伍和体现人力资本的价值。此外, 按照社会保障的刚性原则,也应保证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不降低。有学者指出,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实际替代率只有70%左右。根据这种现状, 结合企业现行养老金的替代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为60%左右, 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15%至20%左右,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不降低或略有提高。
一条被转发万次的微博,真实性待考,似折射出事业单位内部三六九等身份的不同待遇:“俺们单位30多人,其身份有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参公工人、事业工人、干部编制工人、技术聘请、临时聘请……每次开工资会,财务都要费尽心思来解释身份,绝对让人听晕……”
手捧铁饭碗、泥饭碗和沙饭碗的人们在一个庞大系统内工作,事业单位内“编内”和“编外”的差距,如同在金字塔的顶端和末端。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这个并不新鲜的话题,在2011年11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后,再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历史
征求意见稿涉及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多项目标,其中对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
“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前两者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在事业单位改革里算是走在前面的,推行绩效工资以后,人事制度改革在不断完善。”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告诉《望东方周刊》。
我国现行多元化的薪酬制度源于1993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1993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其中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体系从此剥离。
机关开始实行公务员制度,实行职级工资制。工资按不同职能,分成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其中,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占主体。
事业单位根据其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分成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望东 方周刊》介绍,事业单位大体分为两类人员,一类是专业技术人员,另一类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职务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不同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又有不同的工资系列。
何凤秋说:“第一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工资里是允许有一部分搞活的,比如三七开,30%可以灵活分配,这算是绩效工资的前身。但由于灵活操作的比例较少,许多事业单位在操作过程中最后还是把这部分变成了固定发放,变成了我们所说的档案工资。”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真正大刀阔斧推进,是2006年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正式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新一轮工资制度改革分了三步走:2009年1月1日起,率先开始在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绩效工资;2009年10月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2010年1月1日起,所有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我国的事业单位大体可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公益一类是指那些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任务,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公益服务,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机构,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益二类虽然也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但是它可以按照政府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高校就是典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试点先在公益一类单位推行,本身和它的公益性有一些矛盾。”汪玉凯说,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不完善。
“编内”“编外”同工不同酬
我国现有126万个事业单位,约3000多万人,分布在教育、医疗、卫生、科研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这是知识分子集中的领域。推行绩效工资、规范津贴补贴曾被许多专家认为是事业单位改革向深水区推进的做法。
上海市某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一位基层“编内”工作人员对《望东方周刊》说:“早就听说我们要推绩效。到2011年底还没见到方案,具体怎么评,领导都不知道。”
何凤秋向本刊记者介绍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时说:“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基本工资,可变的是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津贴补贴目前也纳入到绩效工资里面。
上述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向本刊记者晒了他的工资条,除去还没推行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地方岗位津贴、行业津贴、物价补、交通费、伙食补,和一些七七八八的小项目奖金。那些没有编制的,就只有基本工资,这就少了一块。”
编制是造成工资条目不一样的一个直接原因,“单位内部的管理方法,很有可能同工不同酬。”何凤秋举例,高校管理工作者的工资制度参公后,按照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管理,按行政职务层级发。其他在编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按岗位绩效工资发,“还有一种编外聘用、在岗不在编的老师,可能他干的活跟在编的老师一样多,待遇可能有差别。”
2011年11月22日,北京市编制办发出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将于2012年2月前摸清“家底”,此举被认为有利于推动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咱们现在的很多编制都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近些年的调研发现,绝大部分单位都在超编运行,这次清理有利于核定工资总量的时候一并考虑各种人员的状况。”何凤秋说。
要强调事业单位的公益性
自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实行“活工资”政策以来,特别是2009年首先在义务教育和卫生医疗系统全面试点以后,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各不相同。
何凤秋和她的同事曾做过调研并撰写了《公益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现状分析》一文,将绩效工资分配中的现状归纳为:绩效收入差距过大;绩效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过大;绩效工资的方法基础─岗位绩效评价不够科学和完善,各单位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性质的津贴’占总收入的比例大多为30%~60%,有些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甚至为80%,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岗位工资的主体作用,从而误导一些事业单位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基本的公共服务。”何凤秋说。
在何凤秋看来,出现绩效工资分配混乱的情况,归因于一些单位内部管理,“如果考核制度相对公平,内部矛盾就会少很多。”何凤秋说,“绩效工资的推行,一是考验政府部门的执行能力,第二就是考验其管理能力。”
“一些事业单位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只顾出台考核方案,拿方案去发工资,但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前期的制度没有配合好,最后的问题一定出现在分配上。”何凤秋说。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虽然走在前面,但整个事业单位的改革也要和分类改革、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养老薪酬体系的建立等共同推进。“光靠工资制度改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要有体制机制上的突破。”汪玉凯说。
2011年4月,中央确定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按照社会功能,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所有市直行政机关、社团组织、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
第三条资产清查
(一)清查基准日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以年6月30日为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的主要内容
1、所有的房地产(包括经营性的与非经营性的,在用的与闲置的,但用于经营的房地产或者闲置的房地产须作出文字说明);
2、所属的独立核算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等);
3、利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和股权;
4、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三)清查申报表的填报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做好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申报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申报表的内容确认、签字负责。主管部门负责对其所属单位填制的申报表进行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并将清查申报表于年8月15日以前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第四条产权资料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为划出方,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划入方。
(二)划出方应当向划入方提供下列资料:
1、实施整体划转的独立核算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如酒店、招待所、宾馆、培训中心等),需提供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证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2、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实体占用的房地产划转,划出方应当提供资产原始价值、面积、所处位置、产权证等。其中用于租赁的或者闲置的资产须就有关情况作出文字说明,已出租的资产还须一并报送相关的租赁合同。
3、对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和股份、股权划转,需提供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股权证书和有关资料。
4、其他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的相关资料。
(三)以上列示的产权资料,由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于年8月15日前将加盖印章的产权资料复印件连同资产清查申报表一并上报。
(四)划入方对划出方上报的申报表进行审核,经市财政局批准同意后,下达资产移交批复通知书,划出方根据市财政局的批复通知书,办理产权划转手续。
(五)划入方、划出方、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产权划转后的资料,填制资产移交表。
第五条产权划转
(一)凡独立核算的经营性经济实体,划出方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权属的名义,实行产权整体移交。
(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性实体占用的房地产,已作权属登记的,划出方要按照提供划入方的相关资料,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权属的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没有办理资产权属登记的,划入方根据划出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经审定后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权属的名义,办理权属初始登记。
涉及资产权属分割登记的,划出方要按照提供划入方的相关资料对资产权属进行分割,经划入方审定后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资产权属分割和资产权属初始登记。
(三)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形成的经济实体和股权,划出方应当出具股权证书权属变更证明等给划入方,并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权属的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四)其他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的相关资料划出方要按照提供划入方的相关资料,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权属的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五)资产整合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新增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由行政事业单位以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为权属的名义办理权属初始登记,并及时向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产权移交手续。
第六条办证费用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权属变更,由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向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结算办证工本费外,其余收费全免。
第七条工作要求
(一)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作改革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将极大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运营效益,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裂变扩张作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改革方案》(府发[]号)要求,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作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划转工作。
(二)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各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划转时间。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划转工作进展和实施情况。
(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资产产权清查、划转、移交领导小组,并将成立领导小组的材料及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报送市监察局和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要按照产权划转时间表,主动提供相关资料,认真做好房地产及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查、划转、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