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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分析报告

时间:2022-03-22 21:51: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司法鉴定分析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司法鉴定分析报告

第1篇

1.利用专利信息服务政府决策

1.1为经济区建设服务例如,充分发挥“中国海洋专利信息中心”的作用,不断完善海洋数据库的资源,积极、主动地为有关部门提供专利技术分析报告和行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为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纲要和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提供了坚实的专利信息支撑。设立了《海洋新能源专利分析研究》和《海洋新能源专题专利数据库建设》课题,该数据库建成后,可提供相关专利分析报告,向企事业单位提供专利数据库服务,支撑蓝色经济主导产业的发展。

1.2服务于重大经济活动为政府决策、资金投入提供参考。例如,我中心在进行大量专利信息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呈报了具有较高质量的《食品与酒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以及《山东省软件行业发展分析报告》,为政府科学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在政府进行重大项目立项前,对该重大项目国内外技术的发展动向进行分析,提供了《有色轻金属铝专利技术分析报告》,为聊城市对铝业的发展进行正确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积极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专利论证、分析。在政府举行重大活动前,对其涉及的徽标、图案等进行外观检索,避免因外观产生的侵权行为,如应德州太阳城办公室的要求对在德州举办的世界太阳能大会徽标进行外观检索。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的要求,先后对农业、中医药及涉海领域的专利数据进行分析,提供了相关产业发展的参考性意见;定期对我省专利申请、授权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为我省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基础性、导向性的服务。

1.3服务于政府战略部署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积极为地区发展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支撑。例如,2007年我局出台了《山东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方案提出了依托国家专利信息局提供的数据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方便、快捷、高效的专利信息服务系统的规划,经过四年多的建设,我们目前已经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信息服务平台,为我省专利信息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依托国家局配置的“全领域代码化数据库及分析系统”,完成与全省市局以及部分区、县局的专用通道连接和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使各地方局在没有任何投入的情况下实现全省检索平台和分析系统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

2.支撑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是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总称,是指创造和应用新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新服务的过程。科技创新具有如下主要特征:一是创造性。创造出新资源及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必然伴随着改进与提高的创造性活动。二是高投入。科技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否则难以取得预期效果。三是高风险。科技开发是一种试验、创造的过程,不确定因素多。一般创新项目的成功率不高于30%。高新技术,如新药品的创新的成功率不到10%。四是高收益。科技开发一旦成功,将带来很大收益。据研究结果,在发达国家,有29%的科技开发企业的销售增长超过50%,47%的科技开发企业的出口增加了50%以上。从2003年开始,我省就在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明确了科技计划立项的专利信息导向,要求科技计划立项前必须进行专利信息查新检索,研发过程中必须进行专利信息跟踪服务,计划完成后必须形成自主专利信息。在这个背景下,就要利用好我们所掌握的专利信息资源,紧紧围绕科技工作的中心内容,积极参与到科技创新的全过程去,努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因此不仅是我们,各地市专利信息局也同样可以开展这项服务,例如,我们中心参与并承担了国家863项目、973项目、省(部)级各类科技计划立项前的查新检索和成果鉴定过程中的专利信息服务工作,为科技计划立项和成果鉴定等科技活动的新颖性评价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累计完成检索报告2500余项;其次支撑重大科技专项。从2008年起,我们承担了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立项前的专利确权、创新点检索、技术分析及项目完成后能否形成自主专利信息前景分析的整体论证工作,已经分别对申报的百余件项目进行了完整的检索分析论证报告,为重大专项的评审提供了重要参考。再者支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部等部门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将拥有自主专利信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为此,我们中心充分利用专利数据库,对我省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所拥有的专利进行检索、确权,保证了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3.企业自主创新企业自主创新主要有三种模式:自主创新模式、模仿创新模式、合作创新模式。针对以上企业的三种创新模式,我们可以积极的向企业提供如下服务:

3.1帮助企业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促进专利信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最近数年来,企业对专利信息高度重视,专利申报量逐年上升,对国内外专利信息利用的需求日益增长,专利信息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通过专利来保护本企业的专利信息,通过专利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得到绝大多数企业的共识。企事业单位是创新的重要主体和基础力量,是专利信息服务的主要对象。我们中心利用国家局配置的“外观图形与检索系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公益,并在专利信息司法鉴定过程中提供相应的支撑。建立国内失效专利数据库,帮助省内企业合理利用失效专利,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研发时间和经费。面向各市局、企业各举办多次专利信息应用知识的培训,请国家局文献部、出版社专家从专利文献信息的开发、利用、管理、服务的角度出发,着重对专利文献信息检索基本知识和操作实务、专利专题数据库制作和分析系统的使用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除常规性培训外,中心还到企业进行培训和实际操作指导,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在各地举办的各类展览会上进行有关专利产品的法律状态检索,开展专利信息执法活动,切实保护了参展商的合法权益。以信息助力企业发展。例如我们根据山东某企业的产品组成、工艺技术状况及其工程技术研发的需要,筛选了国内外近200万件专利的数据信息,建立了由专利专题数据库和专利分析系统组成的某材料专利数据平台。并为东岳集团、莱钢集团、博特丝杠等企业提供国内外专利分析预警报告,帮助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实现长远发展。不仅如此,企业自己建立起来的专题数据库,例如莱钢、泉林的自身专题数据库不仅帮助其开发新产品,增加了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的拥有量,而且企业内部的每个人通过所建立的专题数据库来进行检索,也更有针对性、安全性以及节约检索时间等方面的优势;最重要的是专题数据库和专利分析系统可以一直贯穿于企业内部的立项、科研创新、成果鉴定,而这些工作的成果最终还会有利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总之,无论是企业还是企业的工作人员都会从信息工作中获益。

3.2积极开展司法协助与维权服务工作开展专利信息司法鉴定,范围包括:专利、商标、作品、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专利信息的内容。目前已累计司法鉴定近200项,采信率为100%,除此之外还提供维权服务咨询报告30余项,最大限度的保护权利人自身合法权益。中心利用专利信息分析、技术法律状态跟踪以及专利技术对比等方式,为我省多家企业进出口产品提供保护和参考;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在各地举办的各类展览会上进行有关专利产品的法律状态检索,开展专利信息执法活动,切实保护了参展企业的合法权益。从专利信息角度来说,涉及企业进出口产品业务关键在于查新检索工作,一方面由于当时的专利数据库中涉及到国内外厂家的专利申请,使得确定进出口产品的技术特征以及专利权利归属显得尤为重要,在具体操作时,不仅要检索专利数据库中的相关记载,而且要查询科技情报中的相关内容,并且在有必要的情况下,还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以及借助国家局的专利信息中心进行论证,经分析论证对企业的下一步举措提出真实可靠的建议。

第2篇

关键词:OLED;专利;分析;布局

1 引言

进入21世纪,人们需要性能更好、更能符合未来生活需求的新一代平板显示器,以迎接“4C”(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消费类电子(consumer electronics)、汽车电子(carelectronics))以及“3G”时代的到来。OLED(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的英文缩写,译作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具有平板化、主动发光、高亮度、宽视角、响应速度快、易于实现高分辨率全彩色显示、低电压直流驱动、低功耗、发光效率高、温度特性宽、耐恶劣环境能力好、成本低、制造工艺简单等优点,非常适用于手机、PDA、数码相机、DVD、GPRS等小尺寸显示,被认为是未来最有可能替代液晶显示器的一种新技术,其产业前景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国际社会对OLED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给予了高度重视。2005年,OLED被美国CNN(有线电视新闻网)列为最近25年对人类最具影响力的25大创新技术之一;2006年,OLED又被市场研究公司Gartner列为十大战略技术的第三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将“平板产业升级和彩电工业转型”列为六大重点工程之一,并在三大重点任务中要求“突破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瓶颈”,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在平板显示领域,将重点支持OLED显示技术的发展。

目前,OLED尚未达到大规模生产的水平,主要处于研发阶段,而我国在实验室阶段与国外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国家经济实力能够为OLED研发提供经济保障;我国生产OLED的仪器设备与国外差距不大。总之,在显示技术领域,不论是与CRT、LCD生产技术比较,还是与PDP技术比较,我国的OLED显示技术具有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面临巨大挑战。不论是小分子器件,还是聚合物器件,最核心的专利都由国外公司拥有,虽然最主要的几个专利的保护期限已经快要结束,但是这些拥有专利的国外大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其所拥有的并且还在不断申请的专利是很难完全绕开的。本文通过对美国和中国OLED专利宏观统计分析,研究OLED专利布局情况,为促进OLED核心技术研发、实现产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2 OL印专利检索结果

截止到2010年7月,检索美国和中国OLED专利,去重后,共得美国、中国的专利如表1。

3 OLED专利宏观统计分析

根据检索结果,对美国、中国OLED专利进行宏观统计与分析。

3.1 专利申请量统计

美国和中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分别如图1和图2。通过研究2001年~2009年美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见图1)可以看出:2001年。2004年,OLED技术的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且增加幅度较大,2004年,年度申请量达到3385件,为近十年之最。2004年以来,OLED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以每年几百件的速度逐年减少(因专利公开一般滞后18个月,2009年数据只是目前已公开的专利申请数量)。

通过研究2001年~2009年中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情况(见图2),从图2可以看出:2001年~2005年,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幅度较大,2005年申请量达到1143件。2005年以来,OLED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逐年减少。

比较图1和图2,美国、中国专利数据中OLED专利年度申请量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基本相同,升高后下降,中国专利年度申请量的峰值比美国滞后一年,中国专利年度申请量比美国专利年度申请量低。根据专利技术生命周期分析法,OLED专利技术似乎进入技术淘汰期。OLED显示技术是一门非常年轻的显示技术,国际社会对OLED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给予了高度重视,这就需要具体分析下降原因。

在OLED技术研究发展阶段,技术路线处于无限想象状态,申请专利很多,如:1963年,Bernanose等人在蒽单晶片的两侧加直流电压观察到了发光现象;1979年,由于Vincett小组的工作,有机电致发光器件研究再一次兴起,1982年,Vncett研究小组采用真空沉积有机薄膜的方法制备出0.6μm厚的蒽沉积膜;1985年,Vandyke和Tang制备了含有空穴传输层和发光层的双层结构的绿光器件;1987年,美国EastemKodak公司的Tang和VanSlvke采用真空镀膜技术,用8-羟基喹啉铝(Alq3)等材料制备了三明治结构的绿光有机电致发光器件;1989年,Tang等又报道将小分子染料DCMI和DCM2,用掺杂的方法获得不同颜色的发光并提高了器件的发光效率;1990年,英国剑桥大学的Burroughes等人首次制成以共扼高聚物聚对苯撑乙烯(PPV)为发光层、ITO(氧化铟一氧化锡)为阳极、金属A1为阴极的单层有机EL器件;1991年,Heeger等人进一步改进了聚合物电致发光器件的结构,用甲氧基异辛氧基取代聚对苯撑乙烯在ITO上旋涂成膜制得了橘红色EL器件等等。进入产业化阶段,产业化对技术路线做出了选择,很多的技术路线被否定,不再研究,特别是被动矩阵驱动OLED(PMOLED)存在严重供过于求的情况,阻碍了研究工作的进一步进行;同时,由于OLED尺寸、分辨率、价格等因素,首先进行产业化的企业亏损,许多企业退出 OLED研发、生产,专利申请量下降符合近几年OLED行业发展状况。

但是,近年来,三星公司和LG公司加速进入OLED行业,并进行产业化布局,两公司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中国政府明确加大OLED产业化支持力度,随着OLED器件稳定性、成本等问题的解决,以主动矩阵驱动OLED(AMOLED)为代表OLED产业必将得到大发展,OLED专利申请量将上升。

3.2 申请人分析

在所采集到的美国专利数据样本中,按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数量排序,如表2(前20位OLED专利申请人)所示。从表2可以看出,前三位申请人分别为SEIKO EPSON(精T爱普生,1188件)、SEMICONDUCTOR ENERGY LABORATORY(半导体能源株式会社,1064件)、EASTMAN KODAK(伊

士曼柯达,857件),三者的申请量占总申请量的15.2%,是OLED技术领域有力的竞争者;而SAMSUNG SDI

(二星电子SDI)、CANONKABUSHIKI KAISHA(佳能株式会社)、IDEITSUKOSAN(出光兴产株式会社)i家企业中,每家企业的申请量在500件左右,在OLED技术领域竞争力较强,属于第二梯队;处于第三梯队的是SANYOELECTRIC、SAMSUNG MOBILE DISPLAY、SONYCORPORATION、LG ELECTRONICS INC、SAMSUNGELECTRONICS、FUJI PHOTO FILM、AU OPTRONICSCORP、LG.PHILIPS等家企业,每家企业的申请量在200~300件左右,其它企业在150件左右。前20名企业中,日本企业12家,韩国企业4家,荷兰企业2家,美国企业1家,中国台湾企业1家,没有中国大陆企业。前20名企业的专利申请量较大,是美国OLED技术领域及产品市场较强的竞争者,中国大陆OLED企业进军美国市场,应高度重视这些企业的专利技术壁垒,尽可能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在所采集到的中国专利数据中,按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数量排序,前20名申请人的专利数为3597件,占总数的49.69%。取专利申请量前20名制作申请人排名如表3,申请量前20名申请人中,日本企业12家,美国企业1家,荷兰企业1家,中国台湾企业3家,中国大陆科研机构及企业3家,并且,中国大陆有两家是大学,1家是企业。前5名申请人中,日本企业4名,日本企业是最有力的竞争者。

根据申请人分析,国外企业在美国市场和中国市场进行了大量专利布局,而中国大陆企业专利布局工作滞后,在国内专利申请量较少,并且在美国专利申请量更少,美国专利申请人前20名中没有中国大陆企业,这就为中国OLED产品开拓中国和美国市场增加了侵权风险和准人难度,另外,中国大陆OLED企业应深度分析三星电子SDI、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半导体能源株式会社等申请人的专利,研究其布局,争取市场竞争主动权。

3.3 IPC分析

国际专利分类法(International PatentClassification,IPC)是按照发明创造的技术主题为特征进行分类,主要对发明专利申请书、发明证书说明书、实用新型说明书和实用证书说明书等(统称为专利文献)进行分类,为了便于检索,将相同的技术主题归在同一分类位置。同类技术,由于专利申请提出的技术主题保护的侧重不同,其专利文献分类号会有区别,有时,一件专利可能同时具有几个IPC号。

对所取得美国19726件专利,根据IPC号进行统计频次排序,取前10个IPC数据制作频次排序如表4。前10个IPC专利5730件,占总数的29%,所代表的技术内容基本上能反映出OLED技术领域发展重点,主要涉及电致发光材料、电致发光光源、电发光面板等领域。

对所取得中国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7236件,根据IPC号进行统计频次排序,取前10个IPC数据制作频次排序如表5。前10个IPC所代表的技术内容基本上能反映出OLED技术领域发展重点。

从表5可以看出,OLED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发光材料制备、光发射组件、封装等领域。

IPC分析比较发现,在美国申请专利与在中国申请专利的重点技术领域有所不同,如半导体器件、其它类目中不包括的电同体器件H01L中,中国专利在H01L51/50、H01L27/32、H01L51/54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较多,而美国专利主要集中在H01L21/00、H01L33/00技术领域。中国大陆OLED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及产品研发时,应加强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合理进行专利布局,尽量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4 小结

1.美国和中国专利申请量随时间变化规律基本相同,均为申请量增加到峰值后开始减少,美国的峰值为2004年,而中国的峰值为2005年。专利申请量近几年呈下降趋势,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受产业化及产业化对技术路线选择的影响,另一方面是一些企业的退出,原因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2.国外OLED企业在美国和中国申请了大量专利,进行了专利布局,而中国大陆企业在中国国内申请专利较少,在美国申请专利更少,申请量前20位申请人中没有中国大陆企业,中国OLED企业专利布局工作滞后,中国OLED企业在开拓中国和美国市场时,应重视专利分析和布局工作,合理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3.美国OLED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电致发光材料、电致发光光源、电发光面板等领域,而中国OLED专利技术主要集中在发光材料制备、光发射组件、封装等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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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谢菡.OLED相关专利简介.中国照明电器.2009.10

[6]李恒.OLED显示技术.CHINA MEDIATECH.2009.4

[7]郭朋辉.OLED器件技术及产业化进展.CHINAMEDIATECH.2010.3

]8]张曦.AM-OLED技术专利申请分析.电工知识产权2009.4

第3篇

关键词:病案质量;病案管理;医疗纠纷

文献标识码:C 中图分类号:R197.323

The Effect of Quality Management of Medical Records in Medical Dispute.

LI Shen,ZHANG Ke.

(The First Affiliated Hospital of Anhui Medical University,Hefei,Anhui 230022,China)

Abstract:Medical record is an important medical and legal documents. Strengthen medical record quali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way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medical care. Through analyzing the problem within medical record management of medical disputes, this study put forward to strengthen medical record quality management methods and provide suggestions for preventing medical disputes effectively.

Key words:the quality of medical record;medical record management;medical dispute

随着医疗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医疗机构的诊疗质量和安全保障倍受关注。患者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使得医疗纠纷事件频繁曝光,加之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无疑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医疗工作本身的特殊性,在当前紧张的医患关系下,医疗机构要完全杜绝医疗纠纷是不可能的,医疗纠纷发生后,无论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还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司法鉴定,作为医疗活动信息主要承载体的病案都是最关键的举证依据,病案质量管理已经成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然而,现阶段医疗机构中病案管理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对医患双方均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加强病案质量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病案的内涵

病案是指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疾病诊疗过程的文件,它客观、完整、连续地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变化、诊疗经过、治疗效果及最终转归,是医疗、教学、科研的基础资料,也是医学科学的原始档案材料。病案的质量不仅体现了临床医师的诊疗水平,也反映了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由于医疗行为不能复制,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与患者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事故的责任度认定,主要依赖于病案资料的回顾性分析。病案作为一种法律文书不仅是查明并认定事实的依据,也是法院作出公正裁决的凭据,病案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医疗机构的举证效力。

二、医疗纠纷中存在的病案管理问题

1.医师法律意识薄弱

部分临床医师在诊疗过程中重视诊疗行为,忽视诊疗行为既已发生的客观证明工作,没有养成及时记录病历的习惯,忽略病历书写标准性和规范性的相关要求,质量观念淡薄,对诊疗过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足。临床诊疗工作和病案记录工作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完成患者诊疗工作的同时做好病案记录,这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医师的自我保护。尤其是外科系统的高风险诊疗科室,在疑难危重病例的诊治过程中,如果医师风险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病历书写,一旦患者未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病案质量的缺陷就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2.病案质控机制不完善

由于医师的日常诊疗工作任务繁重,每日需完成的病历书写工作量大且具体繁杂,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由低年资医生、进修医生或研究生完成,上级医师及科主任若不能认真履行病案监控的责任,病案质量在行成初期便无从保证。多数医疗机构对于病案的监管仅限于终末质量控制,由病案室工作人员对归档病历进行质量监控,将查出的问题反馈给临床科室。然而病案室工作人员通常不是临床专业毕业,受到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的限制,对于病案的质控只能按照规范、标准找出一般性的缺陷,停留在表面形式,无法从病案内涵进行质控。这种质控模式容易使临床医师对质控人员产生依赖心理,忽略了自己在病案质量管理中的责任,使科室内运行病历的动态管理成为空谈。

3.病案书写不规范

临床诊疗过程中,病历书写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给医院的医疗安全埋下隐患。(1)病历书写不及时。《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明确规定病案中各种记录的书写均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医师往往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于时间因素和个人记忆力等因素,遗漏重要抢救措施,诊疗手段和用药情况,影响病历的真实性。(2)病历记录不准确。由于医师工作不够细致,出现错漏字、用语不准确,病史记录过于简单,前后描述不一致,逻辑上经不起推敲。(3)病案不完整。病案完整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构成要件,病历书写过程经常出现首页缺项、错填、漏填,现病史记录不完整,缺少手术记录单、实验室检查记录单或医患沟通记录单等。(4)病案不真实有涂改。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是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然而部分医师凭经验印象书写病历,甚至凭空臆造病历,或者受患者所托对其病史进行隐瞒或涂改,导致内容失真。有的医生则是因为技术操作上出现意外或失误,为逃避责任,更正错误诊断、不合理医嘱、补充漏掉的重要检查或诊断依据等,致使内容失真。

4.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重视不足

知情同意书是病案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知情同意信息的填写质量直接关系到知情同意法律依据的完整性、有效性[1]。在诉讼途径中,法官对手术、特殊诊疗等的合法性审查的依据之一是手术同意书,遵循适度审查的原则,法院一般不深究手术的合理性和适当性,而只注重签署手术同意书、特殊诊疗同意书的合法性及形式要件的完备性[2]。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患者及家属对于疾病的认知非常有限,而临床医师对于手术、治疗、特殊检查及实验性临床医疗等高风险行为,如果不能充分履行知情信息的全面告知和完整填写义务,不能获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信任和签字确认,都可能成为医疗纠纷产生的隐患。

三、加强病案质量管理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措施

1.加强培训教育,增强医师法律意识

医院应深入开展病案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医务员工认真学习《病历书写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范》等法规文件,以典型的医疗纠纷案件为教材,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创造浓厚的病案法制氛围[3]。加强临床医师的岗前培训,重视培训终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从事临床工作。科室主任及上级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有义务对住院医生、进修生、研究生和实习生进行继续教育和指导,督促尽快熟悉掌握各种医疗质量规章制度和病案文书的书写规范。通过全员质量教育,提高医护员工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推动病案质量管理持续改进。

2.加强质量控制,构建三级质控体系

医院对于病案质量管理应采取环节质控和终末质控结合、自我控制与上级督导并重的方式,建立以医院、医务科病案室、临床科室的三级病案质控网络,形成层次清楚、责任明确、逐级把关的质量监控体系。(1)临床医师对于病历质量控制要责任到人,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病案书写错误并及时更正。(2)临床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对运行病历进行动态环节质控,对于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大质控力度,将病案缺陷控制在萌芽状态。(3)医务科病案室进行终末质控,对于质控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病案质量专项督查,重视病案书写内涵质量的考核;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督查评分结果,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定期汇总整改落实结果,形成分析报告,为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策略提供参考依据。(4)医院对于病案质量督查结果进行公示,定期组织病历展览,建立奖惩制度,对病案质量高、病案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肯定和奖励;对病案质量低、管理混乱、出现严重病案质量缺陷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警告或处罚,并与个人的晋职晋级、科主任的选聘、年度考核挂钩。

3.规范病案书写,持续改进病案质量

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规范病案书写,保证病案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持续提高病案质量。(1)加强病案首页管理。病案首页是整个病案信息的浓缩品,是医疗信息统计、医院管理、教学、科研的基本信息资料;是各类保险赔付、国家卫生部门制定政策的依据;是各类民事、医疗纠纷与伤残评定的证据[4]。病案首页的每个项目,从患者的基本情况、出院诊断、出院情况到手术情况、诊断符合情况、疾病和手术操作编码等等,内容要真实完整、重点突出,避免错填漏填。(2)规范病案记录内容。认真及时记录医疗过程中的各项内容,从入院记录、医生查房记录、手术麻醉记录到各种检查记录,都要按照填写规范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杜绝涂改伪造,保证病案的内容记录全面、前后一致。(3)规范特殊病案的填写。对于一些的特殊病案,如患者入院不到24小时就出院的病案,或者入院24小时内患者就死亡的病案,医师一定要清楚记录当时情况,以及患者死亡前采取的抢救措施,患者出院时还应要求本人签上自己的名字,患者不能自己签字的或死亡的要求其家属代签[5]。

4.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作为现代医患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患方在医师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基础上作出同意或选择的自主决定,作为患方的一种特殊权利,具有独立的利益设计,侵犯知情同意权可构成承担责任的基础和行使请求权的依据[6]。知情同意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知情有赖于医方履行告知说明义务,同意则是患方自主决定的权利。医师在诊疗活动中,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将患者当前情况和今后预期充分告知,使患者对自身疾病的发生、发展有客观认知。在保障患者知情权的同时,将诊疗风险的关口前移,也是对医师的自我保护。在实施手术、进行特殊治疗或检查前,要求患者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确保患方对诊疗操作充分了解,客观记录患方对诊疗操作的真实意愿,建立医患双方平等互信的平台。

在医患矛盾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医院必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以诊疗活动中最基础的病案质量为抓手,培养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建立完善有效的病案管理体制,保证病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病案的法律效力,防范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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