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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时间:2022-10-26 1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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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第1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全民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办的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是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发放的,用于支持创业的一定额度的贷款。

第四条经办银行应当与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本办法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小额担保贷款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组织实施。

第二章担保贷款借款人

第六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条件。

第七条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是指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是指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是指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中尚未就业人员;

(四)大中专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内尚未就业并具有创业愿望,持有大中专(含研究生、技校和职业高中,下同)院校毕业有效证件的人员;

(五)就地就近创业的农民,是指在户口所在地创办二三产业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农民;

(六)由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小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以上,并与其签订*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计委、财政部和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号)规定执行。

对取得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创业培训结业证的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可优先贷款并适当扩大贷款额度。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八条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咨询、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第九条评估小组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街道社区、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和有关部门专家组成,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市场潜力、投资回报率、经营者能力以及信用度等进行评估咨询。

第十条借款人为个人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信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大中专毕业证》或复转军人自谋职业证明)等身份及优惠扶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参加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应当提交创业培训结业证(含复印件)及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应当在收到个人申请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后,在《****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材料送交所在县(市、区)担保机构。

担保机构应当召集评估小组在**个工作日内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后办理担保手续并将有关材料送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在**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业务。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担保机构在受理后**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借款人为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市、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大中专毕业证》或复转军人自谋职业证明)等身份及优惠扶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

(三)《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四)营业场所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已参加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应提交创业培训结业证(含复印件)及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经申请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

(九)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担保机构应当在收到小企业申请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召集评估小组对企业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咨询并审核;经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当在《****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送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担保机构在受理**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四章额度、期限、利率与贴息

第十四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经营项目和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情况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对已经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且诚信经营、按期还款的人,可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由担保机构商经办银行确定。

第十五条对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其安置的就业人数,按人均*万元—*万元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万元。

第十六条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根据其实际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失业*个月以上残疾人、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农转非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就业困难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超过**人的企业,给予**万元担保贷款;超过***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万元的担保贷款。

第十七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不包括展期)。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应当在贷款到期前*个月向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并填写《借款展期申请审批表》。担保机构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并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以按规定展期*次,展期期限不超过*年,展期内不贴息。

第十八条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个百分点,其上浮利率的利息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自治区财政和市县财政各负担**%),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展期内不贴息。

本办法实施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仍按照原政策执行。贷款展期期间的利率,由经办银行与借款人商定。

第十九条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按照基准利率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内不贴息。

对大中专毕业生、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按照基准利率给予**%的贴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各承担**%),展期内不贴息。

对农民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二三产业微利项目的,按照基准利率给予**%的贴息,展期内不贴息。

第二十条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利率完全放开,在*年内给予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展期内不贴息.经办银行开办此项业务发生的贷款呆账损失,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定后承担**%的补偿(中央和地方财政各承担*%)。地方财政对开办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经办银行按季给予手续费补助,补助金额为贷款实际发放金额的*.*%。

第二十一条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申请审核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号)规定执行,由担保机构协助经办银行向财政部门申请。

第五章反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小额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方式:

(一)*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保;

(二)*名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担保;

(三)*名创业人员互相联保;

(四)经营正常的企业担保。

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应当选择前款规定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并经街道、乡镇(信用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调查审核后报担保机构审批。

第二十三条对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的人,应当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信用社区常住居民在本社区内创业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机构可凭其与信用社区签订的《借款承诺书》办理担保手续,免除反担保,由经办银行直接发放小额贷款。

第二十五条对于已取得创业培训结业证且其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小组评审通过并出具评审意见的,其小额担保贷款申请经担保机构签署意见后,可免除反担保。

第六章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经办银行应当在贷款责任余额不超过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倍的前提下发放贷款,并在资金、人员安排等方面优先保证小额担保贷款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在收到贷款和归还贷款后,经办银行应当将贷款契约和还款凭证复印件交担保机构存档。

第二十八条经办银行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贷款业务的各项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措施。

相关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第二十九条建立贷后跟踪、管理服务、风险预警和回收激励机制,防范小额担保贷款风险。

(一)贷后管理。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应当共同加强对借款人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贷款本息收回之日止的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管理;

(二)跟踪服务。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对借款人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后的项目运行情况,要建立定期走访和联系制度,对项目的运行要给予关心和支持,对遇到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应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以提高经营项目的成功率;

(三)风险预警。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通过贷后检查,对所调查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尽早识别和确定项目的风险类别、程度、原因及其发展变化趋势;

(四)回收激励。对贷款回收率达到**%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每年给予贷款回收总额*%的奖励;贷款回收率每上升*个百分点,奖励资金增加*.*%。奖励资金只能作为工作经费,所需资金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五)放贷奖励。对放款额达到担保基金*倍的经办银行,每年给予贷款总额*.*%的奖励,放款额达到担保基金*倍或*倍的经办银行,分别给予贷款总额*.**%和*%的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条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应当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统计、调查和总结工作,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落实责任人,确保统计数字的真实准确。

各市经办银行应当在每月*日前将《小额担保贷款情况统计表》报送当地人民银行并同时抄送担保机构、同级财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市人民银行、担保机构于每月*日前将核实汇总的报表分别报送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第七章担保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的建立,由市县财政先筹资并进入担保基金专户,自治区财政按进入专户金额给予配资。首期配资对川区市县按*︰*、南部山区九县按*︰*配资。对已经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市县,根据小额担保贷款回收情况和实际需要,从****年起自治区财政连续*年给予配资扶持。

第三十二条小额担保贷款到期后,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负责向借款人催收逾期贷款。借款人经催告后,到期仍不能归还的,由经办银行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法院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机构代为清偿,其代位清偿期限为*个月,由经办银行填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代偿申请表》,经担保机构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由担保基金代位清偿,超过代位清偿期限**日的,经办银行及时通知担保机构后,直接从担保基金账户中扣划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担保机构负责代偿后向借款人和反担保人追偿贷款。

第2篇

据悉,山西省助力青少年成长发展,将提供各项服务,向农村青年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10亿元,向城市青年发放不少于2000笔。

青少年成长发展服务主要有:开展青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培训载体模式。培训城市青年达到3500人次,农村青年达到10000人次;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将从青年实际需求出发,创新担保方式,扩大工作覆盖面,农村青年不少于10亿元,城市青年不少于2000笔;规范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上岗见习青年达到11000人(其中城市战线4000人,学校战线7000人)。同时,山西省还将探索省级转型发展青年创业基地建设;通过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公益大讲堂活动不少于5次,为青少年提供各类服务15000人次以上等。

日照:青年创业最高可申请200万小额担保贷款

为进一步加大青年创业信贷扶持,拓展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实施范围,为广大创业青年解决贷款融资困难问题,近日,共青团日照市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银监局、邮储银行日照市分行在全市实施“贷动青春——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程”。

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是指以实施“贷动青春——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程”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青年创业工作,是团市委、邮政储蓄银行等机构贯彻落实省“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具体举措,是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和服务青少年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贷动青春——全市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程”,扶持范围是法人代表年龄在18至45周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扶持政策是为青年创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最高200万“小额担保贷款”,并补贴50%利息。想申请贷款的创业青年,可到属地团委领取并填写上报《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提交贷款申请,经资格审查后上报省青创中心。

中国将专项整治“注水肉” 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作安排》要求,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安排》指出,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章两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生猪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制度,严惩重处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

《工作安排》指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工作安排》还指出,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工信部:电信经营者泄露用户信息或被追究刑责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否则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下同)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登记的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规定》表示,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以及不配合电信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开展的监督检查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政部: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高度重视殡葬等职业

第3篇

信合,农业发展的坚强后盾,农村建设的坚定保障,农民致富的坚贞朋友。

信合,信誉的使者,和谐的福音。

让我们追寻庆安县信合发展的足迹,去探看三年来,信合人为庆安县农业的发展,庆安县新农村的建设,庆安县农民的富裕生活所做的贡献吧。

用数字显示可谓硕果坠枝,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三年累计投放农业货款14.8亿元,年均增加贷款4.7亿元,年均增长156%;存款余额由2007年的4.6亿元发展到现在的8.1亿元,存款余额增长76%,资金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效益逐年攀升,由2007年赢利1 011万元现在已实现盈余1 612万元。

这不是一组简单的数字,里面有太多信合人的辛苦汗水和无法言表的心血。这里诠释了信合人为信合事业繁荣发展的奉献精神和服务“三农”经济发展的真情所在,彰显了新时代信合人拼搏进取,奋发向上和敢为人先的创新理念。

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庆安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庆安县人民的厚爱;更离不开理事长高元林和他所带领的一支能打胜仗、敢打硬仗的团队……

以“三农”为己任 为丰收的大地增色添彩

信合,有一种责任:“三农”工作,是信合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他们说:农业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脉;农村,是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农民,是“三农”工作的中心点,农民的富裕是党和国家的责任。因此,对待“三农”工作,特别是对待农民,是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为,这事关庆安县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

为此,庆安县信合从上到下,奋力拼搏,努力奉献,出现了数不尽的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

三年来,为保证适时、快速地将支农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庆安县农村信用社坚持一切工作围绕支农做文章,简化货款手续,提高办贷效率。同时,全体信贷员背包下乡,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一边向广大农民宣传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政策, 一边向农户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支农资金需求情况调查,为支农贷款投放做好充分的准备。

为农民发放贷款,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给信贷员立下了“五不”规矩:不吃群众饭、不抽群众烟、不喝群众酒、不收群众礼、不增加群众负担。贷款发放旺季,他们按村约定放贷日期,延长服务时间,农户前来办理贷款实行随到随贷,最晚营业时间到晚上六七点钟,做到让农户少等一分钟、少排一次队、少跑一趟路。

庆安县农村信用社用心、用具体行动、用优质服务为农民解决信贷服务问题,在广大农户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倾力支持“三农”,是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新一届领导班子近三年的重要工作,广泛筹集资金,不断加大支农贷款投放力度,切实发挥了支农主力军作用。从春种到秋收,从种植到养殖加工,从致富到解决生活难题,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总有农村信用社的资金链条时时融入,时时生发着动力。久胜镇晨曦米业公司总经理陈井华说起信用社支持他把水稻加工业做大的事儿,那是十二分的感激之情。2008年秋天,陈井华建立水稻加工厂,当时加工能力1万吨,但实际只能加工几千吨。为啥?没有资金收购水稻,只能眼看着到手的钱溜掉了。知道这个情况后,久胜农村信用社主任张忠福主动来到晨曦米业公司,实地察看了企业运行情况。和陈井华商量贷款扩大加工规模。这叫陈井华没想到:现在还有主动贷款的事儿?2008年水稻加工季节,60万元资金很快注入,一下子加工规模达到1万吨。挣了,不到6个月,陈井华还清了全部本息。从此,陈井华用钱时随时到信用社取,解决了很多生产难题。他说:“企业能发展到今天,多亏了信用社!”

支持一个产业龙头,带动产业基地放大,信用社与加工龙头实现双赢。据张忠福介绍,陈井华的信用等级是优秀级别,像他这样的在久胜镇有8家。如今,陈井华的晨曦米业与当地鲜丰村及周边村屯的农民结成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农民为晨曦米业提供优质的稻谷,晨曦米业收购时比市场价每公斤高2分钱,使种水稻的农民增收20万元。

庆安县农村信用社把支持“三农”经济发展作为工作己任,以高元林理事长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做到了事事为“三农”、时时想“三农”、处处帮“三农”。真正做到了让农民叫好,让县委、县政府满意。民乐镇民旺村支部书记说:“全村能有今天的发展,离不开农村信用社每年为我们种地提供的贷款支持。”农民陈志和说:“我家这两年种地如果没有信用社贷款支持,现在不仅孩子供不起大学,大砖房也盖不上。”

庆安县委书记刘凤歧说:“庆安县农业生产增产创收,全县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农村的建设,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的信贷支持是分不开的……”一句句来自农民、来自党政领导的心声,使我们感受到了庆安信合人支农、亲农的真情。在庆安大地上无论走哪里,哪里都有信合人的足迹,庆安信合人的故事被广为传颂,庆安信合撑起“三农”一片天。

蓬勃发展的农村经济社会需要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庆安信合人大胆创新业务品种,开发新的服务领域。他们相继推出了小额授信贷款、星级农户授信贷款、工资担保贷款、农家乐住房贷款、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项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现役军人独生子女贫困家庭贷款、助学贷款等信贷品种。全县还实施了“一十百千”解困工程,县联社帮扶一个贫困乡,乡(镇)信用社帮扶一个贫困村,每个外勤信贷人员要帮扶一至三户贫困户。在推进“一十百千”解困工程工作中,县联社同妇联、残联、社保、武装部等部门合作,对贫困妇女、残疾人、现役军人独生子女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和下岗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未就业群体进行信贷资金帮扶。开办的“妇女扶贫解困”、“党建贴息”、“农村青年科技攻关项目”、“下岗失业人员贷款”、“现役军人独生子女贫困家庭贷款”等信贷品种在利率、期限和额度上都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

欢胜乡永华村吴家屯的吴金高,几年前他家还是一个有几万元外债的农户,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欢胜信用社在最需要的时候伸出了援助之手,在2008年、2009年累计贷款6万元帮助他走出了困境,他利用这些钱种地、建起了猪舍养殖母猪、仔猪,依靠全家人的辛勤劳动,渐渐地富了起来,现在家里已有母猪11头,年收入达到5万元,在2009年11月初提前归还了信用社的贷款。通过近几年的共同努力,吴金高今年已经彻底甩掉贫困帽子,进入到了富裕户的行列,他本人对信用社十分感激,并通过他带动起来一大群养猪户,在这个屯信用社真的成为百姓的银行。像这样的事例庆安县每个乡镇都有,举不胜举。

一年之计在于春,“三农”经济发展与否决定于春耕备耕生产,农村信用社的自身效益也取决于支持“三农”工作的质量和力度。因此,他们把支持备春耕生产作为重点支农工作抓紧抓好,认真落实了“工作早调查,资金早筹措,贷款早发放”的春耕“三早”工作。去年春季少雨,这种旱象使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长高元林带领员工在一月初就多筹措了8 000多万元资金等着农户上门。果不其然信用社打了一场有准备之仗。

姓农需支农,农富社更兴。三年来,庆安县联社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科学发展理念,按照理事会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理思路,明方向,统一共识,形成了“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提素质,抓质量、控风险,抓增量、求发展,抓服务、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以“管理、规范、抓降、控案、增效”为突破口,突出了一个中心、二个理顺、三个规范和四项重点工作。全县农村信用社坚持“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不断加大信贷投入,全力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积极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个体私经济发展,及时满足“三农”的合理资金需求,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快速、健康、稳步发展。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支农先进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先进单位”、“关注民生群众最佳信得过单位”,被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一证通”给农民贷款带来了方便和快捷

三年来,庆安县农村信用社在紧紧围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同时,大胆创新,推出信贷品种“一证通”,将支农工作逐步推向深入,使“一证通”成为“富民兴社,实现双赢”的主要途径。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庆安县农村信用社的“一证通”工作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和信用社“难贷款”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不仅塑造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品牌业务”,而且为信用社夯实业务发展基础,促进效率提高,改善支农服务,稳固扎根“三农”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截至2010年6月底,全县已有55 701户农民办理了“一证通”,全县信用社向41 098户农民发放了“一证通”授信贷款32 611万元。

思路一变天地宽。在“一证通”授信贷款工作中,庆安县联社通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搞好员工培训、加强考核管理、开展资信调查、准确评级授信、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汇报沟通、做到“四个结合”的办法,使全县农户“一证通”授信贷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变革了信贷管理模式。二是支农效果逐步显现。今年一季度,全县发放为农户“一证通”授信贷款23 518万元,贷款证发放率占辖内农户总数的99%,贷款办贷累计36 611笔。三是提升了思想认识。通过“一证通”授信贷款工作,县联社、信用社全体职工对农村信贷工作、信用社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农村金融的生存与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分析,开展了广泛的研究讨论,提升了全体员工的认识水平,统一了思想行动。四是防范了信贷风险。推广的“一证通”授信贷款实现了信贷工作的阳光操作,新流程使农户贷款像工厂里生产产品一样流程作业,过去在贷款对象的选择、贷款额度的确定上比较盲目,现在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使农户贷款阳光化、公式化,广泛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大大提高了信用社贷款的透明度。同时,信用社通过核发《贷款证》和上柜台办理贷款,贷款的权力由原来集中在信贷员手中分散到每个贷户手中,真正做到还权于农民。五是简化了操作流程,密切了社农关系。“一证通”授信贷款在流程设计上,按照“复杂其中、简便其表”的原则,以农户为中心,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最大限度为农民提供方便,体现了客户是上帝的经营理念。农民有了“一证通”只需要持贷款证、身份证、个人名章就可,直接到信用社填写贷款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获得贷款,手续简便快捷。“一证通”授信贷款投放,要求信贷人员走村到户,了解农户的信用状况、资产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增加了与农户接触的机会,拉近了与农户的距离,密切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极大提高了农民的信用意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逐步强化,良好的农村信用氛围正在形成。构筑了一种信任、平等、互助、合作的社农关系。六是解决了贷款“两难”问题。农民有了“一证通”可在核定的限额内直接到柜台办理贷款,不需任何抵押、担保,这样既简化了贷款手续,又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七是推动了信用环境的创建。通过向信用好的农民发放“一证通”宣传和对信用户,讲信用和不讲信用已成天壤之别,争当信用户已成为农户的追求,激发了部分赖债户归还结欠贷款的自觉性。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现在已有65 000户农户因要求参加信用等级评定,主动归还了原陈欠贷款28 000万元,有效地带动了周边群众。八是重塑了形象,实现了“三赢”。全县逐步树立了服务农民、服务农村、发展农村的经营理念,在信贷资金的使用上落实了“五个倾斜”(即向农业基础设施倾斜;向科技兴农倾斜;向种植大户倾斜;向支柱产业倾斜;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倾斜)。积极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对规模农业、特色产业、粮食收购和加工销售的支持,重点支持“两牛”产业。全县信用社进一步强化支持“三农”意识,探索建立提高支农服务水平的有效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发展思路,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制定信用社的支持重点,突出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支柱产业发展等,不断开展和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全县农村经济呈现出勃勃生机,真正实现了“农户致富、信用社发展、政府满意”的“三赢”目标,巩固和拓展了农村这块广袤的沃土。

创新发展 实现跨越

三年,历史的一瞬间。然而,三年的奋斗,却会成为历史的永恒。活力来源于改革,效益来源于管理,发展来源于创新。三年的创新与发展,对于庆安县信合人来说,是值得永久铭记的。

2008年庆安县信用合作社新的领导班子组建以后,以高元林为理事长的联社班子牢固树立“团结、务实、改革、创新、服务、高效”的全新理念,带领全县信用社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竞争力为重点,以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核心,不断创新经营理念,各项业务经营稳健、和谐、持续发展,资产质量大幅度提高,经营效益明显改观,资金实力迅速壮大,使庆安县信用社一年一个新面貌,一年一个新变化,一年一个新跨越,谱写了庆安县信合史上新的篇章。

高元林理事长常对员工们说:“创新是一个企业的灵魂。信用社工作是一项开拓性较强的工作,唯有不断创新,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实践证明,凡是信用社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其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都比较强,工作局面就容易打开;反之,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工作就比较沉闷被动,难以打开局面。为保持信用社的稳健发展势头,庆安县联社一班人确立了“固本强体,良性循环,稳健发展”的思路,带领全社员工解放思想,大胆实施创新经营,在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努力做强,强而思进,进而有为,牢固树立庆安县农村信用社的行业品牌,打造庆安县信合的金字招牌。因此,在2009年的工作中,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创造了“五个历年之最”,取得了“五个明显转变”。

――存款达到历年最好水平,资金组织工作由“拆借资金”向“资金富余”转变。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66 859万元,较年初纯增9 812万元,增幅17.20%,完成了上级联社年度计划的105.51%。2009年一季度,上级联社统一要求开展了“资金组织工作开门红”活动,一季度末各项存款突破8亿元,占全县各家金融机构市场份额的23.5%,彻底解决了历年来资金紧张局面。通过多方协调,动员5 000多万元财政低成本资金,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加大考核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在三、四季度金融系统存款严重下滑的情况下,庆安县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稳步增长。大力宣传“鹤卡”品牌,到2009年末鹤卡发行量达2 936张,卡内存款余额达到2 097万元。经过员工不懈努力,9月末庆安县联社在全省信用社系统内取得储蓄存款排名第九、绥化市信用社系统排名第一的好成绩,并一路保持绥化市领先,创历史最好水平。在2010年绥化市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上,庆安县联社荣获“优质服务专项奖”和“团结互助奖”。

――贷款投放总额创历年最高,信贷工作由“被动等市场”向“主动营销市场”转变。截至2009年年末,全县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53 341万元,较上年增加19 893万元,增幅59.5%。其中,农业贷款投放41 557万元,较上年增加18 450万元,全年累计投放各项贷款78 851万元,同比增加24 580万元,增幅49.5%,贷款投放规模超历年之最。全县农村信用社不断加快创新步伐,开办“农户建房、买车消费贷款”、“个体商户联保贷款”、“生产设备及农用物资销售商贷款”和“职工二手房交易贷款”等新品种,拓宽服务领域,满足农民信贷需求。举办信贷培训班,加强对信贷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了信贷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不良贷款盘活力度历年最大,盘活工作由“不敢碰硬”向“真清实盘”转变。针对全县不良贷款的现状,他们科学分析,认真谋划,顶住压力,克服困难,上下一心,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措施,全力以赴进行盘活。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全年共收回不良贷款2 415万元,其中,压降存量大额贷款1 564万元,超额745万元完成绥化市联社计划。年末全县不良贷款按四级分类计算余额为 2 905万元,不良贷款率占比为5.45%,比上年下降了3.51个百分点。

――经营状况创历年最佳,财务工作由“微盈补亏”向“增盈增效”转变。2009年末,赢利额达到1 612万元,较2008年增盈550万元,增幅34%。庆安联社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61万元,完成绥化市联社计划的184.44%。弥补历年亏损挂账1 460万元,全辖亏挂还剩794万元,在年底全部弥补完。资本充足率达到3.26%,较2008年末提高0.98个百分点,基本达到申报合行标准。

――风险防范达到历年最安全,保卫、稽核工作由“统抓统管”向“精细管理”转变。开展了“正风守纪”、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廉政专项检查、“十种人”排查、要害岗位人员考核、“十项制度”检查等活动。加大稽核检查力度,通过组织风险排查、案件专项治理自查和交叉检查等3项综合性大型检查活动,违规责任人得到严肃处理,挽回了资金损失,全辖形成了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风气。加强安全保卫检查,完善配齐安防设施,有效地避免和遏制了各种事故的发生。

――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创历年最优,人事工作由“管理人”向“激励人”转变,企业文化由“参与者”向“实践者”转变。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他们遵循 “阳光普惠”干部选拔制度,相继调整任命了基层社主任、副主任、坐班主任21人,并对业务岗人员进行岗位轮换。落实“四位一体”用人机制,员工实行等级管理,切实提高了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在企业文化建设上,开展了“读书半小时活动”和“差距在哪里、我们该怎么办”提高服务质量大讨论活动。成功承办了绥化市农村信用社第二届大学生联谊会,参加了绥化市联社举办的全市篮球比赛和首届“希望的田野”员工文艺汇演等活动,丰富了员工的企业文化生活,增强了企业文化的底蕴和内涵,营造出了和谐向上的企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