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13:56: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生产安全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重点工作
完善体制,明确职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财、物统一由各村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由镇安全办负责。安全干部的专兼职及任用调配情况,要上报安全办备案,以保持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稳定。各村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衡量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努力实现基层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人员保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干部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监管知识,及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各村要组织安全干部定期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安全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安全干部的选拔标准,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较高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年龄建议在50周岁以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办要指导各村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各村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进行细化完善。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村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村党总支书记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村有实业公司的要同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有关公司每年与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各村每季度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本区域内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应有针对性地对村民,居民和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每季度对本区域内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应定期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记,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狠抓隐患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属地安全监管机构。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应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六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应加强对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考核,把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奖惩的基本内容,督促相关人员落实责任。3.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帐制度。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一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从业人员数、有无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场所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2)。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期限及复查验收情况等(详见附表3)。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情况台帐。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主要问题、复查时间、整改落实情况等(详见附表4)。
履职考核及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强调过程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村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奖励的专项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考核分值比重占总的分值不低于5%。年底除常规考核外,由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对于全年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安全考核为优秀的重点村奖励2万元,一般村1.5万元,城市化村1万元,。对于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安全履职考核为不合格的村,由镇安委会领导对村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对于发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安全事故的,经市或区事故调查组认定为履职不到位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由事故调查组裁定。对履职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扣分。镇成立由安委办牵头,纪检部门、安全办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考核。
工作要求
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到位、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我镇今后安全生产长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村要从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提高认识,细化责任,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下大力气把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关键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尽责;文书闭合
1、地方安监局现状:
1.1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一直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出了安全事故,必须名正言顺地对相关官员进行问责,这是对生命和法律的尊重”。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数据表明,从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短短半年里,有11名省市各级安监局局长因贪污、受贿或渎职被转岗或被、停职。
1.2、工作压力:安全视频会议精神或文件要求地方监管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安监人员承担着比其他部门更为重要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面对来自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但是仍存在体制机制问题,不得不时刻面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压力。
2、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职权和责任
2.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设施保障责任;(2)资金投入责任;(3)安全生产机构及人员配备;(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6)安全生产管理;(7)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1)《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2)第六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2.3、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地方安全监管履职尽责的思路
3.1坚持依法依规监管: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规定和政府文件精神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规定执法检查,严格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3.2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检查的力度。安全许可制度能够从源头上设立一道屏障,使得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无法生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的各项基本条件,对生产单位进行评估,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强制性关闭,对不能完全达到基本条件的生产单位限期整改。
3.3构建专业化的安全监管队伍。在现有安全监管力量的基础上,要使安全监管领域的人才队伍总量有所增加,素质有整体的提升。要从战略高度认识到人才队伍建设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科学、规范、民主的人才选拔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才队伍这三支队伍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的一体化,促进专业人才的科学分布与合理流动,实现人才结构的优化。
3.4 、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企业应加强“三位” “三不”“ 一距离”现场管理力度。 “三位”:指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管理人员到位;“三不”: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人的数量不集中、设备台数(总价)不集中、人员不平行作业。“一距离”:指危及生命安全或设备损失的距离。
4、文书的资料闭合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安全第一”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我们单位发展的永恒主题。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因而,抓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2017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为新一代的安全管理者,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如何履职尽责,是最重要、最具体、也是最根本的要求。根据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浅谈以下几点个人看法。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客运站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实行领导集体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人人有责。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和部署。要制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营运客车安全检查制度》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客运站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职责,实行风险抵押,对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二要抓好氛围营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良好的安全氛围是实现生产安全的灵魂。客运站要把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作为全部工作的突出重点,将提高安全意识作为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利用候车大厅LED电子显示大屏天天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等宣传片和法律法规 ;利用醒目位置张贴温馨安全标语,统一设置“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可移动宣传展板,设黑板报、安全栏等各种载体营造安全氛围;利用每日的班前会时间,学习安全小常识,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利用车站广播天天播放“安全乘车注意事项”等安全知识。利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人人都是安全员”等活动,同时,每年定期的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并邀请安全、消防等各方面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营造了“月月学安全、天天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要严格隐患排查,全面整治事故隐患。抓安全要从源头管理,防隐患要从小处着手。近年来,客运站运输安全变数大、隐患多,危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因此,客运站应把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的长效武器,对生产环节中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紧盯不放。明确检查人必须对检查过程、检查项目、整改结果全权负责。建立自查责任制,规定值班领导、当班人员对事故隐患做到“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l漏查、谁负责”,让职工成为安全防范的“t望哨”和“监督岗”,使事故苗头能够得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四要严抓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是单位生产安全的基础。客运站要正确认清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找出安全管理误区和弊端,不断改进和优化安全工作,是保证客运站安全工作质量处于良好受控状态的前提和良策。近年来,枢纽中心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本单位全面推行内部安全评价,对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方位的“体检会诊”,安全评价为控制安全工作质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开辟了新的途径。每年由市局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枢纽中心安全生产质量体系进行认证,扎实推进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五要强化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确保安全稳定。安全来自警钟长鸣,事故源于瞬间麻痹。枢纽中心全年以开展“春运安全、安全生产月、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等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停车场、营运车辆、消防设施设备、安检台、安检机、油库、行包托运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把“三品”进站关、车辆技术检测关、营运客车出站复查关,强化日常安全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整改与“打非治违”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地毯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责令整改。定期对站环境进行治理,及时细化应急预案等级,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人员、设备、物资、通讯等全部到位。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为我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明确了职责和权限,对企业安全的摆位与落实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我们要本着“敬畏生命、敬畏责任”的态度,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监督管理员。
近年,我县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2013年发生一起较大事故,多起一般事故,今年7至8月连续发生3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另有多起意外事故,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给我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县建设工程领域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得力、安全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日常监管不严等问题。当前,我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大量增加,叙大铁路、叙高速公路正在施工作业高峰期,城市、园区、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增多,建设工程领域呈现点多面广量大,安全监管难度加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局面。对此,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务必保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切实创造和维护建设工程领域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的规定,安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发改、经商、教育、旅游等有建设项目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分析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问题,从改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方法,严格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的发放,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承包、转包、分包和劳务分包行为,整顿建设工程挂靠施工挂而不管行为,落实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监管等方面,研究制定有效加强各自分管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的措施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强化监管,从总体上、根本上逐步解决当前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遏制建设工程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各建设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培育行业安全文化和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安全素质、安全意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一是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新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上岗前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三是加强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立即部署,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本月底在全县建设施工领域内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突出检查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府办函〔2013〕125号)精神,加强建设工程车辆驾驶人员准入、技能操作、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许可、施工许可、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情况,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施工、工程机械、人工挖孔防坠落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地下工程开挖过程中对小窑老空水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监控等情况;隧道工程支护、防突、防水等工作落实情况;桥梁工程安全防护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的要求,对查出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治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进行整改,杜绝“走过场”和“走形式”。凡隐患打非不彻底、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实行停工处理;存在重大隐患大且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企业依法降低资质或吊销证书;造成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各部门、各乡镇和项目业主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整治计划或方案,由业主单位负责,施工和监理单位具体实施,各工区、各工点、各施工单位全面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以本乡镇为单位,对本乡镇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建立专门的隐患台帐,采取强硬措施,逐条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管理和联系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方案于9月10日前报县政府安办。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五、强化执法,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条例》和《省安全生产条例》,凡是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先停工整顿,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各乡镇、各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没有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报告事故情况,故意迟报、谎报、瞒报的建设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一律从重从严惩处。对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人员行为,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作业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施工HSE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各项施工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集团、销售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抵制三违现象,纠正违章作业。
二、主动接受施工维修作业方面的安全相关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有效识别和分析作业中潜在风险和危害,学习并熟练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状况时的妥善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以及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按规定着装,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施工,着防静电服,使用防爆工具。
四、不携带火种、手机进入施工区,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不在岗饮酒,酒后不上岗。
五、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无操作证不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六、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无作业许可证不进行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破土和高处作业。
七、未经允许不进入非施工区域或跨越警戒线。
八、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九、如遇恶劣天气不进行施工。
十、施工完毕后,清理好现场,不留下安全隐患。 本人进入加油站施工现场前,接受了 加油站开展的施工作业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初期火灾的扑救,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及应对措施已了解并熟练掌握。本人将严格遵守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并认真履行以上承诺。
承诺人: x x x
安全施工承诺书
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 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筑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项目负责人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立即制止。
4、焊接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用电作业人员、砌筑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章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和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实施。
6、 建设工程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文
为了确保 (项目名称)项目生产施工安全,我作为 (企业名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确保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项目上得到认真落实。
二、加强项目班子建设和管理,按照工程规模、施工技术难度和工程管理需要等情况,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明确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和职责,加强对项目管理班子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监督,确保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运转正常,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四、建立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实施审核审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严格实施。
五、建立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该项目各种设备、设施实施严格管理,确保安拆使用安全。
六、建立企业安全检查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工程项目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检查规定,公司对该项目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监督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七、建立企业分包施工队伍管理制度,监督落实本企业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到位。
八、建立项目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监督落实该项目安全费用合理使用,确保项目安全投入。
九、建立本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监督落实重大危险源跟踪监控及企业标准在该项目得到有效实施,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加强项目安全绩效考核奖惩,如本项目安全管理不力的,及时对项目部进行整顿和人员调整。
十一、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做好应急准备,一旦该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及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对此承诺予以监督。
承诺人(签字):
按照县安委办在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坚决扼制各类事故发生,为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绥东镇主动作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突出抓好企业生产安全。我镇成立了安全生产督导组到相关企业开展工作,督导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备检修,做好企业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规范、无遗漏,保证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两会”期间,共督导企业3家,未发现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联系派出所、市监所等单位,由各包片镇领导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对我镇各类经营场所展开拉网式排查,增加监督、抽查的频次,对于出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督促马上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给予停业整顿处理。同时,在临江及有水面的村屯通往江面、水面入口处设置了路障进行阻拦,并悬挂禁止通行等提示语,加强了巡逻力度,发现通行车辆及行人及时予以劝阻,确保了江面水面安全。“两会”期间,对镇域内所有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所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已全部消除。
三是突出抓好安全演练。结合各企业特点和我镇村情实际,开展了安全演练,确保演练到车间、演练到班组、演练到每个工位、演练到每个村屯。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企业、各村进行现场培训指导。“两会”期间,对我镇所有企业、各村应急救援队进行了全员培训,全镇共开展安全生产演练17次。
四是突出抓好应急处置准备。我镇实行了镇级领导包村包片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和领导带班制度,消防救援、派出所、医院、学校、各村等重要单位部门时刻保持着应急状态,建立了17支应急救援队伍,制定了应急预案,做好了应急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出现紧急状况时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映、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控制,为全国“两会”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是突出抓好安全宣传和跟踪问效。我镇利用各种宣传资源,采取使用电子屏、悬挂条幅、微信、农村大喇叭等方式无死角宣传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绥东镇纪委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暗访组,在镇域内对各单位、各行业展开不定时暗访,对于存在不作为、懒作为、履职不力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查办,对安全工作进程进行时时跟踪问效,确保了绥东安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压力非常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企业与业主落实安全工作的责任与各级的要求存在差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企业与各村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较低,存在麻痹大意思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深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群众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三)全面完善和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做到安全查处从重从快处理。
街道安监所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济发展,安全先行”。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民众的生活出行,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2018年以来,街道安监所紧扣区委、区政府“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全面扎实开展一季度工作,深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了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了一季度辖区“零事故、零亡人”的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向好的态势,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履职尽责 抓好工作部署
按照碑林区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内容,一季度以来,安监所先后5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市、区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工作形势,研究部署落实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等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各项工作方案共计300余份。
二、坚持防患未然 深化检查整治
安监所始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一季度以来,我们集中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节后复工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消防、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居民“水电气暖”等行业领域专项检查整治,积极采取企业单位自查排查、社区街道全面检查、区安委会抽查暗查、区级领导重点督查“四轮联动”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台账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整改责任,做到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截至目前,街道、社区共计出动检查人数550人次,排查单位场所280家次,排查整改隐患问题13处,迎接区委、区政府,区安监局主要领导督查检查9次。
三、坚持依法治安 加强部门联动
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区安监、质监、建设、消防、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制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和频次,重点对消防、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格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季度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4次。重点对辖区祭台新苑小区、乐居场小区消防安全问题、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及标新街一商铺违规存放液化气钢瓶等突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有效执法整治。
四、坚持科技兴安 完善监管体系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作用,加快西安市安全生产“双平台”系统推广应用,辖区已有75家重点企业单位场所完成注册,录入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560条。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行区级(一级)网格督促指导,街道(二级)网格隐患梳理、信息抄告、监督检查,社区(三级)网格隐患巡查(复查)、督促、报送事故隐患信息的工作机制。建立“街道-社区”二级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情况报告、隐患查治等制度,辖区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已逐步形成。
五、坚持重点盯防 加强应急管控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改完善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一季度以来,组织东二环立丰国际、唐都温泉大厦等单位场所开展了消防应急演练活动。依托碑林区消防部门力量,大力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目前已向辖区18个社区配发了微型消防站制度标牌、灭火器材、防护服装,进一步充实加强辖区应急救援力量,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六、坚持教育引导 强化宣传培训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安全监管六个指导性意见”,突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重点,狠抓企业安全标准化,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控各类事故。2021年,继续保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零事故”、“零死亡”,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全县非煤矿山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在册非煤矿山14家(监管单位名册见附录1)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175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带薪年假)×直接从事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15)×5=1175个工作日(2021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带薪年假15天;直接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为5人)。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日(296个工作日)
1.防汛、应急值班4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48个工作日。
3.非煤矿山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安全培训相关资料整理、统计、归档40个工作日。
4.市、县级机关安排的其它工作45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核查。接到矿山存在隐瞒重大安全隐患、违法非法生产行为等案件查处55个工作日。
6.全年机动勤务42个工作日,
7.上执法系统24个工作日,
(三)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工作日(879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的主要任务
(一)非煤矿山执法检查主要任务
1.非煤矿山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露天采石场重点检查台阶是否符合要求,修路上顶是否符合要求,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2)地下矿山重点检查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等系统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按国家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是否制定隐患排查分级标准、隐患排查岗位清单及奖惩制度,是否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尾矿库按“一库一策”监管制度,重点排查排洪系统、排渗设施、在线监测和各类观测设施、坝体、库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相关要求;汛期物资准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停产尾矿库是否在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值守、看护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2.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进一步推进“五化”
矿山“五化”,即:开采规模化、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开采机械化、安全管理科学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三项监管(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类监管和微信助力监管)工作,地下企业继续实行“煤矿化”管理和推进“六大系统”建设。
3.非煤矿山继续执行“站栏”管理模式
企业每半年(1月及7月上旬)向申请“站栏”并经审查后批准。地下矿山每季15号前向县局申报“站栏”并经审查后批准。对未批先施工,未形成“站栏”系统先采矿,超过“站栏”范围作业的,一经发现,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
4.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周旬月(7.15.30)隐患排查机制。继续执行露天采石场隐患排查纲要“10条”、铁矿“20”条要求分别对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执法检查中要突出隐患排查整治这个重点,对排查的隐患,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方案、资金、期限、防范措施)实施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进行交办督办,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执法处罚、停供民爆物品、停止电力供应等行政强制手段予以推进。
5.加强“双随机”监管。
6.加强矿山图纸更新工作
地下矿山需每半年更新及向提供一次技术图纸资料:即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或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避灾路线图等图纸;露天矿山需每半年更新并向提供技术图纸资料:即年末矿山开采现状平面图及剖面图、矿区地形地质。未能按时提供的,将指定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技术图纸资料的绘制(相应的费用由企业支付)。
7.落实领导跟班制度
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年落实领导跟班制度,跟班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对全县非煤矿山监管领域检查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表进行,检查达到100%。
(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和死灰复燃以及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现象。
二是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重点治理“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凡是一年内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资料建档通用要求》、《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必须给予经济处罚。
(六)加强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班组建设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非煤矿山班组长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加强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创建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
(七)认真做好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工种和全员培训工作。配合局培训工作安排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工种的培训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后上岗制度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对存在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严肃处理。
六、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
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制定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三)复查
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相关乡(镇)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联合执法
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县安委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七、执法检查安排
以月为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对非煤矿山进行节前的安全大检查。
2月份开展非煤矿山复工的安全检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3月份集中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管理执法检查、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行业摸底大检查等工作。
4月份开展非煤矿山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复查总结、开展第二季度露天采石场企业落实年度生产计划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整治和执法、加强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等工作。
5月份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执法大检查。
6月份开展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开展半年度安全检查、综合分析上半年工作运行情况、及时进行工作调整和纠偏、内业整理和归档、完成局目标管理任务5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7月份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第三季度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乡镇分管领导、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
8月份对非煤矿山组织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
9月份开展非煤矿山排土场专项检查。
10月份开展非煤矿山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开展第四季度安全检查;
11月份开展非煤矿山职业卫生防治专项检查,配合执法大队案件查处扫尾。
12月份开展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检查。(1)开展节前全面安全检查;(2)初步形成年度总结;(3)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整理内业资料,归档;(4)制订年度执法监管工作计划;(5)执法案件个案程序审查
八、工作要求
1.在现场监管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该立即纠正,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达到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做出执法文书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现场监管执法中,开展联合执法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能,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经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企业全部职工参加工伤保险,鼓励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企业分类分级,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强化乡镇(场、区)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场、区)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地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负重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指导,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是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领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各乡镇(场、区)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乡镇(场、区)安委会主任要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各乡镇(场、区)要健全完善履职报告、工作约谈、预警通报、黄牌警告和点评等制度;坚持半年、全年考核,兑现奖惩,赏罚严明,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优评先、奖惩挂钩,推动履职到位。
(三)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管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严格监管和有效指导,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抓生产经营必须抓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管理的内容,监督指导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各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原则上必须由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落实;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对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各县直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成立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要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二、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强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核准,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未通过安全评估的不准立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取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实施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五)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乡镇(场、区)对重大隐患要提请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全程监控。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各类企业、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和有条件的乡镇整体达标。对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审、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切实抓好热害、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的防治,切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八)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严格驾驶人资格准入,禁止客运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运营。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考核、机动车辆维修企业的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强制报废、回收管理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变道、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客运驾驶员“黑名单”公布制度。认真开展道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继续强化农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九)加强消防领域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工业集中区火灾隐患。
(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优化化工企业布局,严格控制城镇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加快城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开展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继续推进化工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
(十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实施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落实充填开采标准和规定。全面加强矿井安全“六大系统”建设,推行尾矿库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技术。严格落实环保、安全论证作为新建尾矿库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的有关规定,建立尾矿库闭库保证金制度和尾矿库安全与乡镇(场、区)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挂钩责任制度。国土、安监、电力、监察、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切实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开采秩序。
(十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建筑工程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持续开展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点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十三)强化其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教育、旅游、特种设备、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活动等安全责任制。
四、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四)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场、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事故预防、先进技术推广、宣传教育、监管能力等投入。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储备金按当年实际征收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较多的要从结余中提留部分作为储备金。同时,按当年实际征收基金总额5%提取工伤保险基金专项用于工伤事故预防。
(十五)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十六)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遏制安全水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的建设和延续。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技术设备落后、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不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七)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应急救援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得到及时有效救援处置。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发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中心的作用,整合资源运用,积极配合政府及部门举办的各种综合及专项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落实预案报备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十八)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系统,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完善应急救援数据库。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金安工程”建设步伐,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增强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和安全文化建设
(十九)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等制度。县安监部门2012年要成立法制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加强日常执法、重点执法、跟踪执法和联合执法。强化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责任,切实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惩治措施。
(二十)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新闻媒体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中小学要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各乡镇(场、区)、村(居)要设立常年安全生产广告栏,每月要有安全生产宣传专刊。加快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按照“试点先行、分级创建、逐步推广”的原则,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2年底前要启动创建1个以上安全社区。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创建活动。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二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重点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场、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村(居、社区)安全监管任务可由农村“六大员”和社区服务相关人员承担。
(二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六大战略”和建设“六个示范区”总要求,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为保障,加强执法,强化培训,创新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遏事故、保平安、促和谐,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为建设现代化生态港口强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件),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二)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三)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工作
(一)转变两个观念,促进安全生产理念创新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制定区级人民政府贯彻落文件实施意见,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社会管理、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切实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之路。
2、着力推动安全监管观念转变。坚持强化监管,服务企业的方针,切实推动工作重点由控制伤亡事故向全面预防转变;综合监管由被动防范向源头控制转变;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由政府推动向企业自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突击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执法检查由常规检查向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转变。
(二)强化三个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建设,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全员化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有部署、有分析、有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奖励、警示、行政问责等制度。继续深化各镇(街道)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促进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开展。依法强化事故查处,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5、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职,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所属部门和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配合,通力协作,自觉接受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严查严打严防,促进安全生产秩序规范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出工伤多发企业等重点领域联合执法,以加强执法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作用,多方式、多手段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认真编制执法计划或方案,集中主要力量,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强大声势。
7、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管理。坚持把“打非治违”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出重拳、动真格,严厉打击,推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坚持部门协作,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部门监管全覆盖”的要求,探索完善无证无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挤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空间。坚持依法惩治,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四个一律”,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强化安全基础,促进安全生产环境优化
8、攻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镇海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目标。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启动规模以下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金属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创建,加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考核工作力度。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认真执行《镇海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激励约束政策》,全面建立工矿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10、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强化组织培训、技术手段、严格执法等综合措施。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督促企业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企业自报率100%。
11、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时修订安全生产预案,规范政府(部门)预案管理。建立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及时规范有效实施救援。加强应急物资配备,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技能。
(五)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2、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实行每季度通报许可和书面提醒告知制度。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根据区域危化品管理的特点变化,探索建立危化品行业区域协作机制(镇海区、石化区、港区)。根据《市公共区域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油气管道制度化管理机制。继续实施精细化工行业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13、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落实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危化品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危化车辆专用通道交通设施改造,加快推进九龙大道、中官路等路口电子监控更新建设,加强临水临崖路段、危桥的改造。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强化骆霞线与庄俞公路交叉口等事故多发路口综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14、消防领域。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区-镇(街道)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和消防基础设施。加强消防管理,深入推行网格化消防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开展好“除隐患、保安全”等消防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行动和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施金属园区转型升级方案,提升园区安全保障条件。
15、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QQ视频监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扣分等手段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全面建立三级月履职报告监督制度,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和工程项目约谈通报制度。加强建设单位和属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突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建筑物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建筑物倒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事件。
16、特种设备领域。针对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大人员密集的商场、医院、宾馆、游乐场所以及化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多部门联系制度和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形成大监管格局,确保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万台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17、机械制造领域。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督促机械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以强化工伤事故预防为重点,积极开展较大风险作业岗位专项整治,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同时,农机、电力、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担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开展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防亡人事故,共同保障工矿商贸企业万人(参保)工伤事故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六)多方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18、强化队伍力量配备。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不断配强区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确保人员、装备、办公条件适应安全监管需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推进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安监所人员和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
19、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集中业务培训班、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会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应用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抓好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区级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实施“百千安管骨干”工程,加强企业安管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
(七)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一个时期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区政府在4月份已经下发了“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安监办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将“三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一)明确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明确工作重点
一要明确“三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
“三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等。
二要明确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一是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二是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四是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五是瞒报事故的;六是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七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八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九是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对以下行为进行重点治理:一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二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三是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五是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六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七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八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九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十是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主要开展好以下宣教活动:一是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二是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三是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四是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送安全文化下乡”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明确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主要工作:一是要根据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二是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进一步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第二阶段:加强督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主要工作:一是要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化品、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好委托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客运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企业员工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五是在9月份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隐患,区安办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和办事处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第三阶段:深化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主要工作: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非法载客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严格要求,全面推进委托执法
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委托执法人员要重点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书记、总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国务院和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文件;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增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
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区政府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委托执法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委托执法人员可行使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检查权、重特大事故隐患紧急处置权、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整改权、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权。委托执法人员在委托范围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各委托执法人员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既要理直、气壮、大胆,又要腰硬、刀快、不手软,坚决打击辖区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协管员要加大道路执法检查和路面管控力度,要加大对辖区内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监控,重点加强对乡村道路和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的监管,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严禁农村客运车辆超载、超速,严禁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和三轮车载客,从严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各委托执法人员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行使委托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在实施执法监察时,既要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又要做到不耍特权、不刁难群众、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在按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有力、标准适当、法律文书填写规范、执法公正、程序合法,在处理上要敢于碰硬、秉公无私。
四是要严格票据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罚没票据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发放、限量供应、验旧购新”制度。各乡镇安监办必须严格执行《关于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罚没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巴州安监[2009]7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罚没票据管理。各安监办的罚没收入(道路交通、消防除外)要按时如数上缴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统一缴存到财政专户,再由财政按规定安排给各乡镇安监办作为工作经费。
三、严格标准,切实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区里按照省、市的要求去年已经下发了专门文件,目标、措施、要求十分明确,今年区政府又下发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10月底前必须完成,11月份要全面组织验收。各乡镇一定要对照标准,切实把各项工作抓落实。
组织建设方面:要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设置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立乡镇安全监察执法中队;充实和稳定乡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组建村(居委)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职责规定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明确乡镇政府(乡镇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执法中队)职责和乡镇其他机构的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度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乡镇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安全生产联动制度等。
软件资料方面:要完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道路、农村客运站点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台账,在建项目及危房安全监管台账,民爆物品使用台账,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特种设备及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台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监管联系对象分布图,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台账,中小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台账,各类伤亡事故综合报表等。
硬件方面:办公室2-3间,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有
摄像机、照相机、电脑等必须的工作装备。
事故防范方面:按照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死亡控制指标必须逐年下降。因此,我们的工作压力很大,安全生产事故要逐年递减,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必须逐年下降,无较大以上事故发生,隐患整改及时率要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一票否决事项:凡年内辖区内发生一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乡镇一律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的验收资格。发生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且乡镇人民政府负有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一要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照“辖区负责”制的要求,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地方、各单位必须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乡镇安监办作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业主、到人头,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乡镇安监办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要采取分月分季或不定期的办法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时段进行重点检查,查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关键性问题,要建立工作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督促隐患整治到位。要组织实施好委托执法工作,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的打击力度。要切实指导好乡镇其他机构、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