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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申请书

时间:2022-11-13 04:32: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旅行社申请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旅行社申请书

第1篇

您好!

我怀着万分心酸的心情给您写信。也许这将会是我最后一次跟您倾诉衷肠了!此刻我的心在流泪!

我因为诸多个人原因,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之后,郑重的向您提出辞职请求。

首先我要感谢在贵公司工作的这几个月以来,我收获良多,在领导以及同事的帮助下使我掌握了很多知识,开阔了眼界,增长了阅历。

其次,公司的工作气氛很好,同事们工作都很努力,领导也很体谅下属,使我在公司感到了家的温暖。

自从入职以来,我一直都很享受这份工作。转眼2个月过去了,时间如此匆忙。

可是我发现,我需要重新确定未来的方向。诚然,论工作环境、团队、压力,甚至个人喜好,我都很满意。

当然,若你容许的话,我愿意,并且渴望在今后的时间,为我们这个团队继续出力。

最后,我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只能忠心对您说对不起与谢谢您,并祝愿您和大家能开创出更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第2篇

一、国内各类企业和个人来沪投资的旅游企业(集团),实行与本市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凡经国家旅游局认定、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且通过投资、参股、兼并、收购、迁移总部或地区总部等方式来沪经营旅游业务的,可享受市政府43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设立国际旅行社方面,国内各类企业和个人可按照《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向市旅游委提出申请:

(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2、申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件。3、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4、旅行社章程。5、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明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7、经营场所证明。8、经营设备证明。

(二)如获同意,申办单位向市旅委领取《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简称技术报告书)。

(三)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确定申办旅行社名称;填写《技术报告书》一式三份,填妥表内各项需审核栏目并核盖公章,随附规定提供的各项项材料,送交市旅委。

(四)市旅委在收到《技术报告书》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签署申报意见报送国家旅游局审批;国家旅游局在收到《技术报告书》后将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由市旅委将审批决定转告申办者,并对获得批准的申办单位颁发由国家旅游局审定的《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获准设立的国际旅行社向市旅委交纳60万元旅游质量保证金(出境游组团社交纳100万元)。

(六)持批准设立文件和《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三、国内各类企业和个人在沪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按照《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向拟设地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一)提交下列申办材料:1、设立旅行社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设立地;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名称和呈报申请的时间。2、申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件。3、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和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4、旅行社章程。5、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7、经营场所证明。8、经营设备证明。

(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预审,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应发给《上海市国内旅行社审批表》,一式四份,申请者在收到《上海市国内旅行社审批表》后应在60个工作日内,依次办妥以下筹建工作事项: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旅行社名称,企业名称必须含有"旅行社"字样;2、场地装修;3、人员到位;4、建立各项制度。

(三)以上工作结束后,应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接受验收。验收后应向辖区内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

(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作出同意的批复并核发《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持《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批复件到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和领取营业执照。

四、国内各省市旅行社在本市设立旅行社分社的,应当具备《旅行社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实行以下申报程序;

(一)向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核准该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0万人次以上的证明文件。

(二)按《条例》规定的数额到设立地有质量保证金管理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三)到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许可证。

(四)凭此证明文件和许可证到设立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五)旅行社应当在办理完分社登记注册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其主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国内各类企业和个人在沪投资设立的旅行社,凡符合如下条件,在其开设第11个营业部起免收保证金:

(一)一年旅游营收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

(二)年接待进入本市游客数达5000人次;

(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重大事故投诉的。

第3篇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因公出入境人员服务部

地址 北京朝阳区外交部南街8号

电话号码 010-85622629、010-85622633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地址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03号国旅大厦一层

电话号码 010-66035933、010-66039336

中国旅行社总社

地址 北京东交民巷8号

电话号码 010-65241590

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南路2号艾维克大厦18层

电话号码 010-65676600(内8636)、010-65686059

中国妇女旅行社总社

地址 北京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0号新中原大厦一层

电话号码 010-85115566(内1070、1071)

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办公楼718/719号

电话号码 010-83913052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幸福大厦B座六层612号

电话号码 010-84484392

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朝阳区香河园中里静安宾馆288号

电话号码 010-84482726

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国际交流中心

地址 北京朝阳区光华路7号汉威大厦东区5F

电话号码 010-65611409

申请时间如下。

上午( 9:00-11:30 ) 本馆指定的机关的申请

下午( 2:00-4:30 )

无论是否持有在留资格,个人申请将一律不在上午受理。敬请注意。

通过“申请机构” 申请注意事项:

(1) 备齐所有申请材料,并对材料中所记载的内容进行核实后,由申请人亲自送到各申请机关,如申请材料等不齐全,可能不被受理。

(2) 签证的代办、领取只限于申请机关的职员。

(3) 对于确认没有问题的申请将于受理次日起第五个工作日发给签证。对于需要继续审查的申请,则将此消息及该申请审查编号一并登载在签证申请大厅内。 由“申请机构”通知你。

(4) 申请中的签证审查状况,请向申请机关查询

(5) 请亲自核对领取的签证内容。

户口属于在北京日本大使馆管辖范围以外的申请人不得通过上述“申请机构”申请。每个签证,日本使领馆收取人民币200元的签证费

其他城市各日本领事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方法、所需资料等会有所不同。详细情况请询问所属的各领事馆。

所需材料说明

申请签证时请提交以下材料。各个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三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

「短期商用等

文化交流、地方政府交流、体育交流及在日本国内短期停留以进行商务为目的的业务联络、出席会议、商谈、缔结合同、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以及其他一切短期商务活动。

(注)不允许在日本国内从事产生收入的事业及得到报酬的活动。

1.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所需材料中除护照、暂住证以外须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 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40X35mm,须6个月以内拍摄的,正面半身脱帽照)

(2) 护照

(3)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4) 职业证明(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补充:因私护照以外的申请者应在提交照会的同时付上注明申请人所属单位、职务的名单。)

(5) 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只限于持因私护照的申请者)

2. 日方邀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 招聘理由书(A4纸)。

(2) 停留日程表(A4纸,由“申请机构”提供)。

(注) 请尽可能详细制作停留日程表。

(3) 身元保证书(A4纸)。

(注) 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国政府中央府省厅的课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4) 关于邀请单位的材料

(1)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

法人登记簿本(发行后3个月以内)

(注)如果是在日本国股市上市的企业,可用最新版的「会社四季报

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代替。

(2)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

以下①或②项中的任何材料均可

① 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A4纸)。

② 简介书或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概要的资料。

(3)大学教授邀请时

在职证明书

3. 中方机关应提交的材料(仅限于申请)

(1) 外事办公室或政府机关申请时: 照会

(2) 旅行社或独资企业申请时: 照会或派遣书

(注)除注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外还需简要说明其派遣理由、派遣时间及派遣地

〔探亲・访友〕

探望亲属・熟人(包括朋友)

(注1)团体观光及单纯的旅游除外。

(注2)亲属原则上是指有血缘、婚姻三等亲以内的关系。

1.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 签证申请书(贴付照片40X35mm,须6个月以内拍摄的,正面半身脱帽照)

(2) 护照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户口本复印件

(5) 暂住证(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的申请)

(6) 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限探亲时提交)

2. 日方邀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招聘理由书

(注1) 应由邀请申请人的在日亲属・友人制成(例如:在日本的子女邀请父母时由在日子女制成)(A4纸)。

(注2) 如邀请理由为照看在日亲属的分娩、照顾病人、参加婚礼等时,请另外提交医生的诊断书、结婚场地的预约书等相关材料。

2停留日程表(A4纸)

3.日方身元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

(注1) 现居住在日本的亲属持有「留学的在留资格,并由该亲属所在学校的正式教授或副教授作身元保证时,在以下要求提供的材料中,可只提交身元保证书和在职证明。

(注2) 邀请人为日本国国费留学生时、邀请父母、配偶、子女探亲时,除提供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以外,请提交国费外国人留学生证明书或奖学金受给证明书或入学许可(应记载国费留学生身份,奖学金支付时间,奖学金金额,大学内所属院、系,在学资格)中的任何一种材料。此时不用提交身元保证书。

(1) 身元保证人为日本人时:

a.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且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或机动车驾驶证(正反面)复印件。

b. 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 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 身元保证书(A4纸)。

(2) 身元保证人为外国人时:

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原则上须具有下述任何一种在留资格并现居住在日本。

・「外交、「公用、「永住者

(注)被抚养者除外。

・「教授、「艺术、「宗教、「报道、「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勤、「技能、「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

(注1) 必须是现居住日本,在留期间为3年的人员。

(注2) 如果在留资格是「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时,被抚养者除外。

a.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且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

b. 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c. 市区町村长发行的最新的课税(或纳税)证明书,税务部门发行的纳税证明书(样式2)或有税务部门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以上材料均必须记载总所得金额,不可使用源泉征收票)。

d.身元保证书(A4纸)。

4、能表明申请人与保证人关系的材料(只限访友时提交)。

例: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可说明海外停留情况的护照复印件、照片等

5、有关邀请人的资料(只限邀请人和身元保证人不是同一人时提交)。

(1) 邀请人为日本人时(例如:由于是无职业的人员由其他人做身元保证人时)

a.住民票誊本(需注明全部事项,且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或机动车驾驶证(正反面)复印件。

b.在职证明书或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2) 邀请人为外国人时(例如:留学生、无收入者等)。

a. 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应由外国人登记地的市区町村长发行,且

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

b.省略.emb-japan.go.jp/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 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 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日本驻重庆领事馆 省略.emb-japan.go.jp

重庆市、四川省 023-6373358

日本驻上海领事馆 省略.emb-japan.go.jp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021-62780788

日本驻广州领事馆 省略.emb-japan.go.jp

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020-83343009

日本驻沈阳领事馆 省略.emb-japan.go.jp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024-23227490

日本驻大连领事馆 省略.emb-japan.go.jp

辽宁省大连市 0411-4625606

2003年度日本大使馆预定休息日

1 月1 日(三) 元旦

1 月2 日(四) 年始休假

1 月3 日(五) 年始休假

2 月3 日(一) 春节

2 月4 日(二) 春节

2 月5 日(三) 春节

5 月1 日(四) 劳动节

5 月2 日(五) 劳动节

5 月5 日(一) 劳动节

5 月6 日(二) 劳动节

10月1 日(三) 国庆节

10月2 日(四) 国庆节

10月3 日(五) 国庆节

10月6 日(一) 国庆节

12月23日(二) 天皇诞生日

12月29日(一) 年末休假

12月30日(二) 年末休假

12月31日(三) 年末休假

问:签证申请的受理时间?

答:根据申请的签证种类不同,受理时间也不同。

持在留资格证明书的申请及商务签证:上午9:00~11:30

因私短期探亲访友、团体观光、商务多次签证:下午2:00~4:30

问:签证的申请手续如何?

答:根据申请的签证种类不同,申请手续也不同。因私(就学、探亲、访友)、商务多次签证由申请人直接到窗口申请。公务签证由中国外交部指定的机关代办。团体观光由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旅行社代办。

问:想去日本留学,怎样申请签证?

答:首先在日本国内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然后持护照、「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照片到领事部申请签证。

问:「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如何申请?

答:通过日方学校向日本入国管理局申请,详细情况请问日方学校。

问:签证申请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答:各种签证所需材料不同,请向各个代办机构咨询。关于因私、探亲、访友及商务多次签证请您向本馆索取说明书。

问:对申请书上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6个月内拍摄的4.0CM×3.5CM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问:护照的有效期很快到了,护照有效期还有几个月才能申请签证?

答:本馆对护照有效期并没有具体要求,但至少要有效至回国。

问:签证申请时护照上至少应有几张空白的签证页?

答:至少有一张签证页。

问:我计划赴日参加不超过三个月的研修,应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可以得到签证?

答:应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申请签证,但根据情况也有可能以短期商务签证处理。

问:个人可以办理旅游签证吗?

答:不可以。但如果是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有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参加团体观光旅游。

问:怎样才能申请过境签证?

答:在前往第三国时,日本为必经之路时,可持全程机票及护照、1张照片可到领事部申请过境签证,但有时候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问:因私护照可以申请过境签证吗?

答:可以。

问:到日本后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可以出机场停留72小时吗?

答:到港后因换机等原因需要入境日本时,日本入国管理局官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入境。

问:可以申请商务多次签证吗?

答:属北京商工会议所会员企业并具备一定条件的职员可以申请多次商务签证。

问:由于申请人在海外出差,申请时不能提交护照,是否可以先受理申请材料,

日后再提交护照?

答:不可以。按规定如果不能出示护照,不能申请签证。

问:为申请别国签证是否可以临时借出护照?

答:可以。如代办单位出具借照照会,可以借出护照,但应及时还给我馆。

问:已持有赴日签证,可否再申请另一个新目的的赴日签证?

答:不可以。按规定,不发给双重签证。

问:已用因私护照在申请赴日签证,能否再用因公护照申请另一目的赴日签证?

答:不可以。按规定,不承认双重申请。

问:请问日本签证费是多少?

答:一次签证230元,数次签证460元,过境签证55元,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及日方特殊单位邀请的免费。

问:什么情况下必须提供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答:短期滞在以外的签证申请原则上都要提供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问:如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丢失应怎样处理?

答:应向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原发机关--日本入国管理局联系能否补发新

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问:申请访友签证时,必须提交证明申请人与保证人之间关系的何种材料?

答:例如合影照片,相互往来信件,保证人若来过中国要其来中国时的护照

复印件(含签证部分)等。

问:查询受理号码怎么办?

答:请您咨询代办申请单位或旅行社。向本馆查问时请告诉具体的申请日及代

理申请单位的名称。

问:申请人可以直接去使馆领取申请的签证吗?

答:不可以,但申请人如有单位的同意书,也可以自己领取。

问:受到拒签通知后,可以马上再申请吗?

答:如果是同一目的的话,通知六个月内不予受理。

问:取得签证后,如果护照丢失可以再发给签证吗?

答:不可以。

问:取得的是15天的短期签证,但入国时得到的是90天的停留许可,90天以

内离开日本可以吗?

第4篇

为了响应学校社团工作的号召,为了本校学生能更广泛的学习知识。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实践,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就业思想,提高学生课余文化知识,促进我校的旅游教学。现郑重向校团委递交申请书,并将本协会建设初步构想汇报如下:

一、社团名称:旅游文化协会

二、社团宗旨:展现校园风采,繁荣校园文化,以旅游传递文化,以人文促进旅游。

三、工作构想:

1、 丰富学生课余文化活动,为大家提供联谊活动与经验生活的机会。

2、 定期举办活动。比如,导游模拟技能大赛、旅游文化知识竞赛、辩论赛、等等。旅游协会还不定期的开展集体活动。如参观酒店、企业文化游、民俗文化游、等等。

3、 建立信息部,为在校师生提供最新的出游信息、出游路线和就业信息等等。

4、 在本协会成立成熟,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之后。将开设导游培训班、饭店服务培训班等等。

5、 宣传旅游文化、旅游法律法规、旅游环保知识来提高同学们的旅游知识。

6、 礼仪文化形象培训班等等。

四、指导老师:×××

五、协会机构:

(拟定本协会组织机构及机构只能如下)

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

外联部:联系旅行社协会出游,联系各班组织旅游团供给协会

组织策划部:负责起草、组织活动的策划、线路设计、组织各项活动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

信息培训部:负责为同学们提供最新的出游信息、全国导游资格证考试信息、餐饮职业经理人考试信息和就业信息等。

基于旅游业的潜在需求和一些同学学习旅游的热情和渴望。我们将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作好每项工作,努力把我们的协会办成大学生最引人注目的、最令人信赖的高品质、高规格的学生社团。并为祖国的旅游事业的发展出一份力。

我们特向校团委申请成立“旅游文化协会”。望领导批准!

第5篇

2013 年8 月7 日早晨,湖北原首富、东星集团掌门人兰世立迈出武汉洪山监狱的铁门,前来迎接的人不多。短暂寒暄之后,兰世立钻入轿车,接车并不是他曾经的座驾——武汉市唯一的那辆宾利。

经过4 年牢狱,兰世立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自己曾经一手创建的市值几十亿元的东星集团已经不复存在,现在的东星集团只是一个困守在湖北钟祥乡间、年营业额仅400 万元的小公司。此时的他,也早已没有了8 年前商界狂人一掷120 亿飞机订单的豪气。

与入狱前的高调相比,出狱后的兰世立异常低调,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亮相,也未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事实上,一个多月来他完全隐藏在纷扰的媒体关注背后,显出蓄势待发的气势。

即便在狱中,兰世立也没闲着。除了写回忆录,他还通过兰剑敏指挥东星集团进行一系列、繁琐的诉讼和举报。这使得囹圄中的兰世立总能让外界关注到自己,得到媒体的聚焦。当然,他也因过度活跃而付出代价。据了解,兰世立刑满出狱的时间是今年的11 月23 日,按照减刑政策,兰世立本应在5 月份就出狱,而实际刑期却多了3个月。

最终,兰世立以病残的理由申请得以出狱。在狱中,他一直是头号监控对象。监狱外的人探视任何服刑人员都没有见兰世立这么难。

现在,他自由了,终于不用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商业王国坍塌而只能以决绝的遗书表达悲情。很多人不免猜测,他接下来会做些什么,他的东星事业又能否东山再起。

对于兰世立而言,局面显然正在向好的方面转机。

底牌

8 月28 日,东星集团宣布,已收到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及东星诉钟祥旅游合同纠纷案二审均裁定发回重审,两案一审中均判定东星集团败诉。而就在三个月前,中途接手东星诉融众案的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有西,还形容案子的情况已经是“癌症晚期”了,翻案难度很大。

2008 年“世界航空灾难年”,全球金融风暴所导致的石油价格暴涨,几乎席卷了所有经营民航飞机的公司。扩张如东星航空,营运成本过高和因运输量下降很快导致公司收入急剧下降。东星航空在资金紧张的困境中苦力挣扎、分身乏术,通用公司多次催要(飞机)租金未果。

为挽救资金链紧张的东星航空,东星集团在2008 年4 月将集团旗下的东盛房地产委托给融众集团经营。同年7 月,东星集团以3.15 亿元将东盛房地产100% 股权转让给两名自然人李军和杨嫚。

当月,东星集团、兰世立与融众指定的自然人李军、杨嫚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兰世立亟待靠东盛抵押融资救东星航空,签下了对他异常不利的合同。相当于将东星集团最有价值的资产东盛地产全部押上,豪赌东星能借此顺利渡过资金难关。

而东星航空形势急转直下。民营航空业普遍的资金危机非但未能在第二年好转,东星还遭遇了民航中南局的一纸停飞令。这直接导致东星航空在一月内宣告破产。2010 年4 月,兰世立被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判处有期徒刑4 年。从戴着民营航空第一人光环的湖北首富到深陷囹圄,兰世立曾经的殷实资产几近“耗尽”。

彼时,为了拯救东星航空而作为融资工具的东盛地产亦陷入股权纠纷,其股权在2012 年5 月10 日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给自然人李军、杨嫚。据兰世立侄女、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透露,东盛地产现估计价值超过30 亿元。其核心项目为“光谷中心花园”(现为“光谷国际广场”)。

东星称,李军和杨嫚系融众集团的员工,股权实际控制方仍为融众,对方在支付8550万元后未再支付。东星认为融众违约,将其诉至法庭,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该案一审在经历三年时间后,以东星败诉告终。

东星诉融众案对于狱中的兰世立意义重大,是他日后有机会翻牌的关键。因为此时东星集团除了股权被融众控制的东盛地产,有形资产只剩下位于湖北钟祥的一处景区。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局势一直对东星集团不利。

但就在兰世立出狱后不到一月,最高人民法院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东盛地产股权的判决要求发回重审,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这让价值30 亿元的东盛地产最终归属发生了变数,其所有权可能再次回归兰世立。

加上今年6 月,湖北省高院对东星集团与湖北钟祥旅游公司的钟祥风景区经营权一案发回荆门市中院重审。东星集团可以说已暂时扳回两局。

缩水的资产

兰世立入狱期间,因东星航空破产,东星集团资产瞬间缩水蒸发,留下来一堆艰难的诉讼官司。唯一正常经营带来盈利的是湖北钟祥乡间的黄仙洞景区。

2003 年,东星集团与湖北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归钟祥市政府管理) 签订合同,得到其中部分景区40 年的经营权。

黄仙洞景区门票60 元钱,除了黄仙洞景点之外,还包括洞旁一个每天只能供应一小时热水的酒店。酒店修于2003 年,虽然对外宣称三星级,但只有三层,房间内的装修和设施显出年久失修的陈旧感。8、9 月旅游旺季,景区却游人稀松。

酒店旁的两栋未完工楼房,现在被附近村民当做停放摩托车的场所。这两栋楼本来是东星集团计划建成酒店的,由于2008 年以后资金跟不上,成了烂尾楼。现在黄仙洞的年营业额只有400 万元左右,而就在6 年前,凭借曾经的东星旅行社强大的拉客能力,黄仙洞景区一年的营业额就超过4000 万元。

“原来旅行社还在的时候,每天团队游很多,现在则基本靠周边的散客支撑。”东星集团黄仙洞景区的负责人邵宇接受采访时说。2006 年前后,距离黄仙洞不远的明显陵景区,是世界文化遗产,国家文物保护单位,东星集团曾经是明显陵景区的合作单位,当时游人如织。2004 年,东星集团不得不在明显陵进口附近修建起游客中心用于周转游客。

车队、景区经营开发、旅行社、航空公司、东盛房地产,曾经是兰世立打造的完美产业链条。但兰世立入狱之后,如多米诺骨牌,东星航空破产,房地产被抵押,东星集团旗下的旅游业逐渐萎缩。

极盛时期,东星国际旅行社的旅游车队曾经有500 多辆涂有东星标识的旅游巴士。由于游客众多,东星国旅与距离黄仙洞不远的明显陵景区合作,在进口附近修建起游客中心用于周转游客。现在,这里的仿古建筑墙面斑驳,偌大的院子杂草丛生。

“旅游巴士大多数都报废了。”邵宇介绍,“2009 年资金短缺之后,年检变得很困难,交运那边让我们每辆车要交20 万元的保证金,东星集团给不起,只能闲置报废。”

东星旅行社拥有的另一处温峡水库6 个岛屿,其中三个岛当年开发成了旅游景点(东星集团称之为莫愁湖景区),现在已经没有接待游客的能力。绕莫愁湖景区,东星集团曾建设了一支有着近20 艘快艇的船队,这些快艇现在或停泊在野战岛的码头,或搁浅在滩涂之上,大多数已经由于年久失修而废弃,目前只有一艘可以行驶。

此番萧条景象很难让人想象到湖北首富曾经的风光。据估算,东星航空可见的固定资产不足1000 万元。兰剑敏称,东星集团目前在武汉连公开的办公地点都没有,武汉仅剩的50 名员工,办公地点在兰剑敏家中,“主要工作也就是处理文件而已。”

争抢唐僧肉

与东星集团的现状形成对比的是,在兰世立入狱之后,东星集团旗下的旅游、航空、地产三大主营板块的资产均存在低价贱卖和蹊跷收回又转卖的情况,而多个公司牵扯其中。

2003 年,东星集团进入钟祥之后,投资30 亿元,逐步建成黄仙洞、莫愁湖、明显陵、大口林场四大景区,并建成东星国际大酒店等多个酒店,但现在除了黄仙洞和莫愁湖之外,其他资产都已与东星集团无关。

东星集团原计划在大口林场建设自然公园,但在2010 年左右,大口林场被强制收回,理由是东星集团拖欠了几百万元的景区租赁费用,当时东星集团为开发大口林场修路、做基建投资了起码几千万元。后来,大口林场被汇源集团董事长朱新礼收归旗下。不久,东星集团的景区又被低价转给汇源集团,用作开发“中国农谷生态旅游园”。

而在客店镇的东星国际大酒店,当时东星集团花费了近2 亿元建成,但随着东星航空破产,2010 年该酒店仅以6600 万元的拍卖价被三特索道公司获得,至今这个酒店仍然被闲置在栎树湾。

东星集团在神农架景区也遭到类似的待遇,东星集团之前以1000 万元年租赁费拿下部分景区,先后投入2 亿多元改造,兴建东星国际大酒店和红坪宾馆,结果由于2009 年东星航空破产之后当年未如期上交租赁费用,2010 年被神农架方面收回,匪夷所思的除了景区,还把东星集团旗下的酒店、旅行社、旅游车队等资产一并收入囊内。东星集团的投资血本无归。

在钟祥景区范围内,东星集团同样投入大量资金。据目前兰剑敏诉讼中的估算,这部分资产保守估值为10 亿元。但在2011 年,东星集团经历航空破产、兰世立入狱等一系列风波后,对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之后东星集团向法院。此前,荆门市中院的一审判决,支持了钟祥方。东星集团随后上诉。今年6 月,湖北省高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这是兰世立入狱4 年后,兰剑敏和东星集团苦力支撑、追回资产损失的第一次胜利。不过上述所有资产被哄抢贱卖收回,与东星航空破产清算过程中被国有垄断集团联合蚕食比起来,都算是小巫见大巫。

兰剑敏向《中国民商》介绍:东星航空破产清算之前,东星航空的诸多资产已经被国航占有。为了配合国航的强行收购,且不想承担东星的负债,直接导致了包括中航油和十几家机场在内的国有资产集体流失,最后的清偿率仅为15%。最后参与拍卖的资产也只有少量的航材和根本与航空经营无关的一个五星级大酒店。

“众所周知航空公司最值钱的飞行员、飞行航线和航时均未折算成资产参与拍卖。了解东星航空初建历史的人都知道,东星购买飞行员最低的转让费用也高达300 万,大多数甚至超过400 万之多,这些资源为何不算东星航空的资产进入拍卖?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兰剑敏说。

由于政府的深度介入,东星破产的处置方处于绝对强势的地位。政府可以用公义的借口任意低估资产价值。兰世立在一份材料中称,成功收购东星航空的中航集团湖北分公司不仅无偿使用了东星航空的飞机、飞行员、空姐及所有的资产、设施、设备、办公用具,“连他们使用的办公用纸和一次性水杯都是东星航空的。”

原东星航空多年积淀开辟的民航市场份额同样被中航集团顺利接手,国航湖北分公司人员称,“目前国航湖北分公司队伍稳定,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可观”。

东星猜想

东星航空曾是国内发展最快的民营航空公司,一起步即赢得全球最大的两家飞机金融租赁巨头空客、GE 合作。彼时湖北首富兰世立以20 亿身家进军中南航空市场,刚热身就放言要购买租赁超过二十架空客飞机,震惊国际航空界。

兰世立赌性很强,敢做别人不敢做之事。创业18 年中他共涉足电子、餐饮、房地产、车队、旅游、公路、电信、航空、酒店等近20 个行业,而航空业成为他声名鹊起的高峰。东星航空初始注册资金只有8000 万元,兰世立却不可思议地以1.8 亿元签下了由空客和GE 商用航空服务公司提供的20 架价值逾百亿元的飞机租购合约,且为卖方贷款,兰世立毋需担保,不用抵押,亦无首付。至今市场上仍流传着这一“空手套白狼”经典案例。

东星航空在极短的时间内建立了遍布武汉、广州和郑州的运营基地,拿下武汉飞上海、广州等国内黄金航线,更执飞了令其他民营航空羡慕的港澳航线。兰世立后来在狱中撰写的《卿本无罪》一书中称“开航当年便盈利1000 多万”。

兰世立曾经希望利用航空、旅行社、车队以及景区铺陈一个完善的产业链,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地产、旅游到航空的交接,但是所有条线的烧钱速度均超过了计划,东星国旅曾是兰世立最赚钱的业务,自从办航空以来,兰世立一直从东星国旅拿钱往东星航空投,后来,又是东盛地产。

东星公司深层资金链危机虽然在2008 年已被媒体广泛关注。但此时若没有政府的深度介入,也许东星航空不会那么快走向灭亡。2009 年3 月,民航中南局根据武汉市政府一纸公函责令东星航空停飞。

东星航空拥有的航线与航班是重要资产,一旦停飞,其资产价值就等于零,航空公司所有的心血和成本都将付之东流。有了政府的虎视,也没有人敢大胆不经过授意接下东星航空的资产。

尽管时运不济,东星航空当时已累计欠债5 亿元,但东星集团提供的一份经过公证的东星航空资产负债表显示:东星航空破产前净资产1.57 亿元人民币,总资产8.03 亿元人民币,其中未包括航空公司最核心的资产:飞行员价值、航线和航行、公司经营许可、市场网络增值、9 架飞机。

这些都不能支持东星航空远离破产命运。2009 年3 月14 日,武汉市政府办公厅给民航中南局的函件中称“因为中航与东星航空的重组工作遇到人为障碍”。3 月15 日,武汉市交委申请东星航空停运。之后,兰世立在珠海机场被警方控制。3 月30 日,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有限公司作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书》,武汉市中院以高效率当天受理,并飞快对东星航空处以极刑:破产。

1000 天快速崛起,9 架飞机48 条航线的攀爬与辉煌,走向覆亡却用了不到30 天。由于东星航空破产,兰世立入狱,东星集团旗下第一业务——国际旅行社因老板不在,拿不到低价机票、资金周转不灵而大部分倒闭关门——分布全国的4600 名员工流失殆尽,几百台车没钱加油,只能停运。身在狱中的兰世立,“眼瞧着自己的资产像冰块一样无声地化了”。

很多人认为东星航空已经没有未来。但是兰世立出狱,又激发了新的想象。

40 亿反击战

2011 年9 月1 日,尚在狱中的兰世立通过其侄女、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对原武汉市常务副市长袁善腊提出举报。举报信中详述袁善腊在东星航空融资、债务纠纷及兰被抓等事件中的角色,举报信直指袁善腊为东星航空破产事件的幕后策划者。

袁善腊,被认为在东星航空以东盛地产抵押,向融众集团融资中扮演角色。

2008 年1 月,兰世立向融众管理(融众集团子公司)借款1000 万元。其中东盛地产作为担保人,这是东盛地产第一次同融众集团发生担保债务,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代表融众签字。

三个月后,为了进一步获得融资,兰世立方面与融众集团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双方约定兰世立一方将东盛地产委托给融众管理经营。在这份托管协议中,兰世立一方需要每月支付给融众管理的委托管理报酬高达790余万元。

至今,融众集团的政府背景被人猜测,兰剑敏隐讳地告诉媒体,上述借贷关系是由一位武汉市政府官员介绍的,融众集团之所以收取高额管理费是企图借合法的管理费掩盖其对东星集团发放高利贷的事实。

熬过几个月之后,在资金重压之下,兰世立孤注一掷,选择通过转让东盛地产股权的方式,以期获得3.15 亿元资金挽救他一手打造的东星航空。而融众集团在仅支付了8550 万元后,便以东盛地产存在诸多事前未告知的债务问题为由不再支付,后实际控制东盛地产股份。

这起现在估值超过30 亿元的东盛地产的股权纠纷案,核心在于2008 年7 月7 日兰世立方与李军、杨嫚一方签订的关于东盛地产的“股权转让协议”是真实的股权转让还是作为融资抵押的手段?

兰剑敏向媒体透露,这份股权协议,从始至终都是与融众集团在谈,李军、杨嫚始终未现身。之后的股权转让资金也是由融众集团付款。

律师陈有西认为,当时的东盛地产优良资产达到20 多亿元,只以3.15 亿元转让,这样的股权转让合同显失公允,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该合同名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质押贷款。股权只是在借贷时被用来临时抵押,在资金链危机解决后将被全部赎回。

兰剑敏也表示,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公司股权是不可以办理股权抵押手续的,民间借贷也大多使用股权转让形式进行质押。

不过李军、杨嫚及融众集团方面的律师认为,此股权转让协议是真实有效的,并不是融资的抵押。同时否认李军、杨嫚是替融众方面受让股权。之所以由融众方面代为支付股权转让款,是受李军、杨嫚方的委托所致,这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兰世立对于东盛地产的争夺,在司法层面博弈着。但关于东盛地产股权转让的“假章风波”让这场争夺更显吊诡。

今年6 月16 日,兰剑敏突然向媒体发出消息,“在调取东盛地产工商登记资料时,发现东盛地产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东大会变更决议》、《出资转让协议》中兰世立的签名及东星集团的印章皆系伪造,已将新证据递交法院。”

两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对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东星集团追回资产的战役最终山重水复,局面有利起来。兰世立出狱后,虽未在媒体公开亮相。但就在不久前狱中探望过他的朋友江东岸表示,在狱中时的兰世立已经展现了雄心,“兰世立说,东星集团的厄运结束了,东星集团要站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