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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自评报告

时间:2022-09-11 16:50: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信用自评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信用自评报告

第1篇

诚实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追求,在我国古已有之,“仁义礼智信”是先人提倡并力求遵循的行为准则;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历代后人所熟诵。二千多年后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信用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不讲信用,正常的社会关系就难以维系,市场经济就难以发展和完善。基于信用的重要性及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目前,由于社会信用体制的不健全,税务部门仅就企业信用进行了评定,旨在实现建立企业信用与完善税收管理的“双赢”。

一、企业纳税信用的涵义及现状

(一)基本涵义

企业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企业信用仅指企业对债务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和意愿;广义的企业信用是指企业遵守诺言和实践成约的行为,它表现出企业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心理承诺和如期履行契约的能力,是企业基于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比较,追求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理性经济行为。其外延涉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定信用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业关系、企业与银行间的资金信用关系、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信用关系以及企业与内部员工的合约信用关系,是一个包括守法信用、商业信用、银行信用、产品信用和服务信用等在内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信用体系。

企业的纳税信用则是企业信用广义涵义中的一种情况。它指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账簿管理、税务检查情况等多方面对企业纳税进行综合社会诚信的评价。

(二)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总数中90%以上是中小企业。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一些企业便利用法制不健全的漏洞,故意偷税、拖欠税款。从北京地税系统近三年掌握的数据来看,企业纳税信用的现状不容乐观。

从问题率看,2002-2004年北京地税局实施检查的平均问题率达到78.47%,最低问题率为2004年的75.28%。如上图所示,虽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有问题户数仍然占被检查户数很大比重。

如上图所示,2002-2004年北京市地税局通过各种形式税务检查共组织收入402443.8万元(其中查补税款361765.99万元,滞罚收入40677.81万元),入库金额350553.59万元,三年平均入库率为88.97%。虽然影响税款及时、准确缴纳的因素很多,如企业对税收政策掌握不明,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素质不高而造成计算错误等,但为数更多的问题则表现在企业设置“帐外帐”、隐瞒截流收入、故意拖欠税款、无照经营等。可见,由于纳税信誉的缺乏而导致税款流失的状况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阻碍了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进程。因此,强化企业纳税信用观念,构建税收信用体系尤为重要。

二、纳税信用管理的现状及其产生的积极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善的税收机制,既要有外在的税收法律体系进行约束,也要以诚实信用这一道德标准作为行为准则。北京市地税局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于2003年2月下发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03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实施了纳税信誉a级企业的评定,部分区县局试行b、c级企业的评定管理工作。

(一)现行纳税信用评定方法及管理模式

1、“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是指税务机关以纳税人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情况为主要依据,通过评估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誉a、b、c三个等级,并实施分类管理的工作过程。”

2、评定内容包括纳税人申请被受理之日向前推算,连续两年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账簿管理,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纳税人)社会诚信的评价。

3、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大致流程为:

a级企业的评定:

4、分级管理

对认定的a、b、c级纳税信誉企业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针对纳税信誉良好的a级企业采取预约上门咨询、简化发票购领程序的措施,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个性化服务,规定除专案、涉税举报等情况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针对纳税信誉一般的b级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和管理,重点加强日常政策的辅导和咨询,帮助企业提升纳税信誉等级;针对纳税信誉不良的c级企业,将其列为税务检点对象,限量供应其领购发票并严格各项审核程序等。

(二)实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的积极作用

从实施效果上看,将企业信用管理引入税收管理对促进企业信用的建立和税务机关管理的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1、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企业信用的建立。实行对不同等级企业的分类管理,有效提高了企业对纳税信用的重视程度,其优惠措施及积极的正面宣传效应吸引了一部分企业积极参与评选,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社会信用的树立奠定了基础。相反,对信誉不好的企业,由税务部门对其加强管理和帮助,无疑会促进企业建账建制、财务管理等工作,从而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推进全社会的信用建设。

2、一定范围内起到了“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导向作用。通过宣传、公布纳税信誉a级企业名单,无形中为企业添加了新的竞争力,使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增加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将纳税信誉不好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仅对税收有问题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并对其他企业也产生了一定的警示效果。为规范企业诚信纳税,构健全社会良好的竞争环境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3、税务部门内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分级管理使税务部门能够针对每类企业不同状况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一方面降低了运行成本,将管理力度有根据地进行分配;另一方面有重点的管理使得工作更具成效,人力、物力等资源利用更加合理,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一定程度的公众认知。

三、现行纳税信用管理方法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现行管理方法的不足

据统计,2003年度评出a级企业1032户,约占总户数的0.25%;2004年度,评出a级企业956户,约占总户数的0.19%。就两年的评定结果看,纳税信誉a级企业占企业总数比例非常小。而造成此种状况的原因除了信用环境的社会基础差等因素外,也暴露出现行信用管理方法自身的不足。

企业方面所反映的问题:

1、评定所需成本高,评定期限相对较短。评定需要企业首先提出申请,并提供中介机构对其进行两年有关纳税情况的审计报告。由于评定所需审计报告与企业日常审计报告要求有所不同,导致部分参选企业需要重新制作审计报告,而企业因注册资本等客观因素不同,一份审计报告多则需要几千元,造成成本的一定增加。此外,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周期为两年,即每两年将结合纳税人年检和纳税评估情况对其进行重新评定,评定相对频繁,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

2、管理形式相对单一,优惠措施不明显。现行管理方式对企业的“优惠”仅仅体现在实施人性化的服务上,而随着纳税服务整体水平的日益提高,a级企业所享有的这项“优势”已不明显。

3、企业对自身信息的保密等存有顾虑。评级后的企业将向全社会予以公布,有些企业由于对纳税信誉评定工作缺乏了解,存在一些模糊和片面认识,既想参与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又怕公布信息过多、泄露商业机密,致使其对参与评定活动产生许多顾虑。还有较少数的一些企业,干脆奉守中庸之策,担心评定后树大招风,始终保持一种观望的态度。

4、社会效应还有待提高。在全社会信用机制相对缺失的情况下,纳税信誉的评定未能与商业信用等紧密联系,使得纳税信誉在市场竞争中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相应的管理机制、体制尚不配套和健全,一些管理制度、办法也还没有完全跟上,使得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奖优罚劣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以上四点原因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企业参与评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纳税信誉评定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从税务部门角度看存在的问题:

1、评价内容的权威性还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不同职能部门都进行各自的评定,且标准不一,使得纳税信誉评定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其评定结果的“含金量”也因此打了折扣。此外,就纳税信誉本身而言,地税系统和国税系统各自评定,导致一个企业可能是国税系统的纳税信用a级企业,却不是地税系统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造成一个企业两种纳税信誉等级的尴尬局面。

2、纳税信用管理体系还有待完善。缺乏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库,且管理工作、具体流程还有待进一步细化,企业信用与税收征管的联系不够密切,在税务稽查信用管理和日常税收信用管理方面尚没有规范性的制度。仅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对一些信誉较好的企业提供开辟“绿色通道”等“优惠”服务,因随意性较大,易导致各地区做法各异,不利于信用的建立。

3、申报材料不够详实致使税务部门为企业承担了信用风险。在目前的评定工作中,企业提供申报材料,自然希望顺利“当选”,其申报内容往往会“扬长避短”,虽然税务部门在评定过程中要经过两次审核,但在此过程中,税务机关与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致使税务部门评定企业纳税信誉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此外,企业经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变化因素很大,税务部门目前还很难做到对评定后的企业实施全方位的跟踪调查。由于税务部门的信誉度高过其他评定的中介组织,如果不能保证评定结果100%的“含金量”,企业一旦出现问题,税务部门将为其承担失信的风险,税务部门的信誉也会因此受到损失。

4、评定手段相对落后。从评定流程看,评定过程主要靠人工定性分析,工作量较大,一方面手工劳动牵制了部分税务工作者很大精力,造成工作量增加;另一方面评定结果易受人为因素影响,长期实行,不利于保证评定质量。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1、信用体系的社会基础较差。目前,各地失信现象屡禁不止,归根结底,是由社会文化、制度和管理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如公民诚信道德教育较弱、市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企业守信意识不强,内部缺少信用管理,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现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且执法不力;社会信用管理相关制度混乱等,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们建立统一标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进程。

2、企业信用评定信息缺乏整合性。信用信息的管理部门都有各自的评定方法,且标准不一,导致信用评定呈现多头并举、信息零散的局面,甚至是评定结果出现自相矛盾的状况。因此,表面上看,各部门都在管,似乎实现了“全面管理”,而实际上造成了资源浪费,并出现了管理的“真空”。

3、企业经营短期行为明显。一部分企业经营者,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者还没有意识到信用经济的重要性,从事经营活动时不惜以信用为代价来换取物质利益。具体表现为经营规划上没有长期目标,经营方式上投机取巧,渴望一夜暴富、短期获利的心理普遍存在,对信用商品需求不旺。

4、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不够和对守信企业的激励措施不足是企业失信的重要原因。失信成本过低,其处罚力度在失信企业可承受范围内,致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一再“犯禁”。与之相对应,守信企业得不到有效的激励,处于与失信企业同样的竞争环境,势必会因守信成本的增加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四、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的设想

(一)加快信用立法工作,奠定税收信用大厦的基石版权所有

法律是信用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是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屏障。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则,刑法中对诈骗等犯罪也做了处罚规定,但是在法律、法规体系中,还没有全面、系统地体现信用经济的要求。因此,要尽快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统一的信用评定标准和方法;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范围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密责任;明确失信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管理。

(二)建立纳税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实现中介机构独立评价

鉴于我国国情及市场经济发展现状,由政府首先推动纳税信誉的评定应当更具可操作性。但与信誉管理发达的国家相比,由专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定更加合理,这也是未来信用经济发展的趋势。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建立税收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由税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扶助其按照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方式发展,最终实现中介机构独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而税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信用评价,只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在税务系统内部进行管理,既可以避免承担企业失信的风险,又可实现税收信用管理的集约化。

(三)进一步整合信用资源,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一是要加快系统内税收信用数据库的建立,方便税务部门及时掌握企业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征管工作。二是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税收数据库的建设,为公正、准确地评价企业纳税信用奠定基础。同时,在时机成熟时,税务部门可提供部分信息与中介机构共享,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互惠互利。三是建立与国税、工商、海关、质监、银行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同一企业在各部门的信息资料交专门评价机构综合评定,以保证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减轻各部门评定工作量,真正实现人力、物力的有效利用,降低信用评定成本,避免企业在不同部门频繁评定,减轻企业负担。

(四)完善税收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税收信用效力

一是要启用守信激励机制。联合其他政府机关对信誉良好的企业提供一系列便捷服务,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简化、合并一些工作手续,并可推出守信企业“vip”服务,预约服务以及免予日常检查等一些“优惠”措施。在实施完善阶段,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推行分配税收信用额度,对诚实守信的企业予以一定的税收优惠。这样,既有效调节了社会经济秩序,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又可让企业真正实现“名利双收”。二是要建立失信警示及惩罚约束机制。引入现代化手段为各单位建立纳税信用纪录,企业一旦有不良纪录,税收征管系统中自动将企业降低等级,同时对其加大稽查力度;对被降级的企业,规定一定时限不得升级,对降级期间再次发生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从重处罚;建立与其他政府部门联合的失信企业公告制度,供公众随时查询,并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各部门都要对其加强监管力度;此外,应将税收信用惩罚机制与商业信用挂钩,对失信企业的资金动用、信用卡使用都应适当加以控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信用惩罚,使不讲信用或信用不佳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难以立足。正所谓“让失信者生活环境恶化,是对失信者最有效的惩罚”,使失信者的环境逐渐恶化从另一角度看就是对守信者的奖励,也是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优化。

第2篇

关键词:泉州 民营经济 金融生态

多年来,泉州民营经济高度发达,成为福建省乃至全国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特别是近两年,民营工业步入新一轮发展阶段,产生了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效益好的企业,并打造出了“安尔乐”、“七匹狼”、“富贵鸟”、“金鹿”、“安踏”等知名品牌。民营经济总产值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4年底,泉州市拥有民营企业12万多家,民营经济在企业数量、工业产值、就业等均占全市的90%以上。2005年,泉州新增驰名商标16件、名牌产品18项、国家免检产品38项、出口名牌8个、出口免验企业1家。

泉州民营经济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金融生态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金融生态形象地表述了我国金融风险复杂的形成机制。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其间各因素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进而改变金融业内部各种力量的对比状况,推动金融业的发展,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金融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根据央行于2003年完成的一项对2001~2002年我国不良资产形成的历史原因的调查分析,由于行政干预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要占到不良贷款总额的80%。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企业的全方位支持,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业务量的快速攀升和金融企业的良好发展。目前泉州丰泽金融街已经形成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四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中信、招商、民生)良性互动的金融格局。据统计,截至2005年6月末,泉州主要商业银行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50.08亿元,比年初减少1.6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89%,比年初下降1.33个百分点,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继续“双下降”。在中国社科院2005年9月公布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报告》中,泉州城市金融生态相对指标位居全国291个城市的第14位,和谐的泉州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已经初步形成。

泉州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和谐表现

金融生态环境优劣,直接关系到辖区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会影响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研究报告指出,我国金融部门资产质量之优劣,70%以上取决于金融运行的体制环境。一般来说,评价城市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有:经济基础;企业诚信;地方金融发展;法治环境;诚信文化;社会中介服务;社会保障程度;地方政府公共服务;金融部门独立性。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泉州虽然发展的速度不慢,发展的效益不低,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从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因素来看,当前泉州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仍不够理想,与温州、杭州、宁波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尚未建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改革日益深化,人民银行实施金融调控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泉州不少民营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民营企业与个人诚信系统建设才刚起步,政银企协作洽谈制度尚未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数量很少,司法部门对金融案件的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干预金融行为与金融中介服务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金融系统的歧视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社会对民营企业认识上的偏差等原因,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很不理想。世界银行在2002年做过一个关于企业在融资当中有没有困难的调查,结果受调查的我国企业中占80%的企业认为融资有困难。泉州民营企业也不例外,目前,泉州民营企业融资特点主要表现为:内源融资占主导地位,外源融资渠道相对狭窄。其原因主要有:由于泉州民营企业中家族企业占主导地位,家族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的融资以内源融资为主,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和亲朋好友的借款或是高利贷;资本市场难进,与银行信贷相比,证券市场对民营企业的开放程度很低,从外源融资来看,由于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制的不够完善,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一定的歧视,这导致民营企业较难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融资。

(三)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

对于泉州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评价,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业主制或家族制企业是一种落后的企业制度形式,必须实行改造,使之尽快过渡到规范的公司制企业;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民营企业以个人业主制和家族制企业为主是正常的,因为,不论是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还是我国的台湾、香港等地区,90%以上的中小企业也都是家族制企业,片面地否定家族制企业的存在合理性,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

笔者认为,泉州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缺陷在于没有根据不同的企业发展阶段的需要而采用不同的企业制度。业主制、家族制和合伙制企业制度的长处在于它以血亲关系为基础,内部信任度高,能够最大限度地动员家庭内部资源;不足之处在于其封闭和信息非对称性,外部信任度低,较难利用外部社会资源。当民营企业度过了成长阶段进入成熟期后,成长所需外部资源必然大于所有者能动用的内部资源,家族制治理结构的弊端将逐步显露出来,金融风险将逐步加大,严重限制其发展空间。泉州市目前有各类民营经济实体近11万家,其中股份合作制企业2300多家、私营企业25200多家、个体工商户81900多家。而在A股市场上市的泉州民营企业仅有4家,在B股和H股市场上市或通过发行债券的泉州民营企业也很少,可见,外源融资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泉州民营企业的发展。

(四)金融抑制与民营企业的发展需求不和谐

为规避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通常偏爱高利率、短期限的金融品种,但民营企业因为融资成本偏好低利率、长期限的融资品种,因此利率与期限的安排取决于金融中介机构与企业的博弈。金融中介机构偏好高利率会使得其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且贷款的安全期限越来越短,抑制民营企业的贷款需求,削弱其投资力量。

从理论上讲,民营企业在创业及成长时期对资金需求紧迫,但其未来利润增长较快,对于民营企业和金融中介机构来说是贷款融资的较好时机。但事实上金融中介机构受各种因素影响通常不能根据其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给予较妥善的融资支持,致使民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举债困难。

创建泉州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下的民营经济

(一)建立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生态环境是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多方面因素长期共同作用的结果。要改善泉州金融生态环境,仅靠人民银行一家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多管齐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乃至全社会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才能构建机构繁荣、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和谐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首先,创新金融产品,可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加快发展辖区电子银行(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业务、支付密码系统、报帐通、银行卡、基金、保险、打包押汇等各项新业务;其次, 要积极增设金融服务机构,可以考虑申报“泉州市外汇管理支局”,积极筹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最后,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改进经营方式方法,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推行政银企协作洽谈会和项目推介制度,有效化解银行放贷难与企业难贷款的矛盾。

(二)金融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随着泉州经济金融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人民银行实施金融调控的环境和条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一不容回避的现实要求泉州必须站在全局和宏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这种变化对高效履行央行职责所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一个科学、合理的系统首先应满足1+1>2的内生要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集综合性、基础性和开拓性于一体的系统化工程,泉州应当把握形势、更新观念,充分发挥改革在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强大作用:各商业银行应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及有关民营企业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尽快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工作中达成共识,综合运用市场、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推动有机循环、有序竞争的金融生态环境尽快形成;通过广泛宣传、不断动员民营企业等各方社会力量,自觉参加到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这一重要工作中来;采取适当措施,鼓励股本性投资、债券投资和适度的风险资本投资,同时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三)构建有利于金融生态环境的信用体系

泉州民营企业发展历史悠久,必须根据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营造一个较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它是金融生态好转的核心条件之一。完善的法治环境能够有效地保护金融主体产权,有效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发生。泉州一方面要继续强化人民银行在金融宏观调控、维护金融稳定等金融生态宏观环境优化方面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不断突出在信用体系建设、中介行业规范等金融生态微观环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议结合“诚信兴市”活动,在泉州民营企业中开展“诚信民营企业”评选活动,通过自评、互评和总评来推动信用区域、信用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为其在贷款程序、贷款额度及利率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建立信用放贷激励机制;对民营企业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对严重拖欠失信的单位予以曝光;积极筹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有效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缺失问题;配合地方政府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第3篇

[论文摘要]基于创新研究的世界性热潮和中国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背景,在界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分析其政策需求的基础上,在相关的主体建设、制度和金融等方面提出扶持政策建议。

世界经济潮流进入创新优势主导阶段,微观经济主体创新型企业最具竞争活力,创新型国家的成功得力于国家创新体系中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群,其中创新型中小企业更是根本。而创新型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这已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世界性共识。我国实行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急需扶持大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将创新型中小企业从创新型企业总体和一般意义上的中小企业中划分出来,提供有特点针对性的政策扶持,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性研究,是当前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1创新型中小企业概念与认证

1.1创新型中小企业概念

本研究在比较和借鉴国外经验,整合和提升国内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创新战略总体要求,结合中国国情实际,本着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和实绩的核心原则界定认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是能以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创新优势保持竞争力,并在新产品开发、专利、品牌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收益突出的中小规模企业,而成为政策扶持对象要通过所建立的认证指标和认证制度系统具体认定。

1.2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体系

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系统由认证主体、认证指标、网络系统和认证制度构成。

认证主体包括组织认证的主管部门、专业和技术鉴定机关、认证专家团队等。认证的组织与管理可成立专门机构,如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中心,也可由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兼任。

认证指标应有企业初创和企业生命阶段的区别。对于风险创业者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鉴定其拥有并赖以起家的创新技术或专利,是“小草”还是“能成参天大树的红杉苗”,预测技术价值和市场收益的目的性强,所设认证指标以专业技术前瞻要求为主,而对于已进入企业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主要考察其持续创新和实绩收益的能力。

国家三部委创新型企业认定设立4个定量指标和1个定性指标,即研发经费强度、发明专利、新产品(工艺或服务)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创新组织与管理,综合形成技术创新依存度指数,在0.6以上则被命名为“创新型企业”。国家三部委创新型企业认定主要对象是大企业,目前实际上有相当部分是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而鉴于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广泛性,应施行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的自愿、自测、自评在先和自动受理、现场认证、跟踪再评价制度,自愿申请企业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诊断,企业自测结果认为具备条件,即可在认证的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网站栏目中填表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网上类似客观试题形式的评分表,由设定罗吉斯回归模型的软件结合相关行业企业平均水平打分,达标通过者网上即予以自动受理,再由相关技术鉴定机构和政策、金融等机构联合进行现场或实绩评价,通过者由认证主管部门颁发证书,开始接受相关政策待遇,在事后管理阶段,由认证的主管部门跟踪定期再评价,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停止给予相关优惠待遇。

2创新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与政策需求

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包括孕育潜在阶段、萌芽初创阶段、成长发展阶段和蜕变阶段,不同阶段的政策需求也存在一定差别。

2.1孕育潜在阶段

经济全球化传播扩散了创新型国家创新优势的信息和影响,尤其我国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的全面展开,国家创新体系主体建设开始注重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所形成的创新气候和创新土壤中,激活部分主体创新企业的生命需求,尤其拥有专利或创新技术的主体,通过学187期习机制和资源整合,开始筹建企业,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种子,出现技术创新启动资金需求,部分现存中小企业开始向创新企业转型,成为潜在的准创新型中小企业。

贯穿创新型中小企业全部生命周期,尤其是孕育潜在阶段,在宏观影响上需要加强尊重创新、倡导创新、支持创新的文化、教育和社会环境建设的政策与制度供给,在直接影响上急需创新型中小企业法等法律制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及激励机制,具体到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各项措施,引导和培育技术创新主体向创新型企业形态转化。

2.2萌芽初创阶段

按照生命形态扶持政策的对象企业可分为初创和现存两类。

经过孕育阶段,科技人员个人或机构没有将其技术创新成果转让而是自己申办企业,这类创业具有高风险、高技术、高投入、高收益和不确定性强的特点,而商业金融市场对其惜贷,所以对于市场准入、用地、创业资金、孵化器等政策需求最为强烈。但享受政策的前提需求是资格认证的服务需求。所以对于这类风险创业者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鉴定其创新技术或专利,是“小草”还是“能长成参天大树的红杉苗”,预测技术价值和市场收益的目的性强,而对于现存的准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考察其持续创新和实绩收益的能力,经认证授予享受政策待遇的资格。

2.3成长发展阶段

在成长发展阶段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一般中小企业,都要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扩大生产增收效益,而作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所不同的是必须不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保持竞争优势,相对创新型大企业而言,围绕产品的创新活动目标指向更为具体明确,研发资金和人力资源投入急速增加,融资和上市等扶持政策需求扩大,并出现创新产品销售扶持的政策需求。同时对公共产品、政府购买、系统网络、产学研合作和企业集群园区的需求大幅增加。

2.4蜕变阶段

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成长发展阶段,能够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适时进行制度创新,克服自身各种阶段性危机,很好地把握创新力和控制力的统一,活用政策并适应环境变化,以创新研发活动和成果,保持竞争优势和实力拓展,其中一部分就有可能进化为大企业,否则,也有可能退化为一般中小企业,或面临再创业的考验,或被竞争淘汰出局。总之,会产生对企业并购、重组和退出等方面的制度与政策需求。

3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政策建议

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体系应由主体框架、上层框架、中层框架、配套措施、生态机制构成。主体框架包括专管机构、认证机构、政策实施机构、民间组织机构和其他机构。上层框架主要是相关法律、创新型中小企业法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证制度及定期评价制度的建设。中层框架包括在已有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与实践基础上,整合完善财政、税收、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完善创业板即资本市场准入政策,以政府采购、组织大企业和倡导国民优先购买创新型中小企业产品政策等等。政策体系配套措施即下层框架,可包括促进产学研官紧密结合,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创立和自主创新及创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生态机制由创新型中小企业网络平台,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反馈信息化,建立事前论证、效果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系统运作和作用构成。以下主要就燃眉之急的主体建设和金融支持等方面展开建议。

3.1形成并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主体系统

创新型国家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重视,体现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设置上都有较高的层次和权限。例如,美国联邦中小企业管理局和韩国青瓦台中小企业特别委员会都直接向总统报告工作。我国中央政府管理中小企业部门是在设部级以下属于厅级的中小企业司,历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管辖,新近转为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综合处、政策规划处、非国有经济处、融资担保服务处、创新服务处、交流合作处,都没有明确设定管理创新型中小企业事务职责。

所以,当务之急应在政府系列较高权限和层次上成立或指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管机构,协调中央银行、国务院科技部等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对口部门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业务,创建创新型中小企业财政基金、政策性银行和信用担保机构,选出技术指导、技术审核机构、相关研究机构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机构,指导和调控商业银行、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股票市场等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支持民间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协会,形成并完善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的主体系统。

3.2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创新

融资难是中小企业的通病,而创新型中小企业资金缺口更大同时风险更高,所以融资也更难。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借鉴创新型国家的相关经验,本研究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3.2.1政策银行创新

创新型国家政策性银行的主要任务大多是支持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的,如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4家政策银行组成的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我国政策性银行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剥离商业银行中的政策性业务,为使商业性银行能够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标,在上个世纪9o年代中期设立。国家开发银行主要任务是为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任务主要是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当前我国开始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国家政策性银行理应首当其冲,发展战略和主要任务要向支持自主创新转移,尤其国家开发银行,当务之急是增设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业务,同时将成立中小企业政策银行提上日程,以政策性银行的制度创新,支持国家创新战略。

3.2.2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金建设

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金,主要是投资基金和担保基金,建设重点应从三层次进行。在政府导向层面,(1)设立中央财政创新型中小企业专项基金,主要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直接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并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层次资金进入,(2)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发挥地方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在企业市场层面,要以制度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的积极性,既要发挥以投资回报为目的市场机制作用,同时也要倡导出于企业社会责任和公益形象的投资,根据创新型国家经验,尤其是要重视逐步形成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生机制下企业财团的相关基金。在多方合作层面,由国资、民资与外资共同组成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基金,例如当前已出现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浦东发展集团联合外资建立的股权式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

3.2.3发展中小企业商业银行

与组建国家中小企业银行相配套,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企参股建立中小企业商业银行,在相当的封闭期内限定其主要贷款对象为中小企业,特别保证创新型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对于达标者给予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贷款利率浮动、发放金融债券、封闭期满放宽业务范围等优惠。

3.2.4担保体系创新

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赖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原则上应以支持国家创新战略为中心,加快相关法律、制度创新和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路径可从出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性担保、非官方且非营利的担保和商业性担保等3个层面展开。:

在官方政策性层面。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事业整体发展较晚,与国家创新型国家相比,在以国家担保基金支持国家创新战略,尤其是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方面,亟待加大机制创新与财政投入力度,首先应解决国家级再担保机构缺位。而我国地方政府出资和参与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初具规模,而事实上要对中小企业全面进行融资担保实力还是十分有限的。地方政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今后的创新总体上要注重支持国家创新战略,具体要使有限资源在向创新型中小企业倾斜中发挥放大效应。

在非官方且非营利层面。主要是以非营利性法人形式设立的担保机构运作和企业之间互保。创新型国家大都是以基金、财团或协会等独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组织形式的担保机构,如韩国的信用保证基金、法国的SO-FARIS、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各级组织健全机制完善,非政府直接干预但间接却能体现支持国家创新战略导向作用。而我国非官方非营利担保和企业之间互保,目前只有地方工商联、私企协会及私营企业等自发组建的互助基金会,担保资金以会员企业出资为主要来源,层次低范围小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要求。

在商业性担保层面。我国中小企业商业性担保起步较早机构多,商业性公司已占到担保机构总数的83%,但担保规模过小放大倍率低,加之运作不规范而银行认同度低,同时缺乏再担保等补偿机制,担保效应难以发挥。总之上述问题都有待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系统创新得到完善和优化。

第4篇

一、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开展调查研究,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1、研究县情,全面摸底,心中有数。××县位于××省东北部×州湾畔,总面积1427.27平方公里,下辖18个乡镇,421个行政村,人口108万。地域由西向东自然坐落分为丘陵、平原、沿海三个不同经济区。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78.8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18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430元。从地理角度分析,有山有水,是个好地方,但是复杂的地貌也决定这是个食品安全问题比较复杂的地区;从经济角度来分析,基本上属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恩格尔系数比较高,消费水平落后,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2、普查行情,了解监管对象,抓住重点。为了彻底摸清××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找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食品监管工作突破口,为全面履行食品监管职能提供准确的依据,2005年8月26至12月10日,食安委组织开展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据统计,全县耕地面积6.73万公顷,水产品养殖面积2.93万公顷;食品生产企业400家,其中粮食加工企业共41家,分布于各个乡镇,以加工大米和面粉为主;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1989家;餐饮单位410家,学校食堂40家;食品从业人员约10000人。

3、针对热点,专题调研,服务决策。为了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县生猪屠宰市场管理工作的现状,促进我县生猪屠宰市场健康发展,我局充分发挥对食品综合监管的作用,在2005年8月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的生猪屠宰情况进行系统的调研。调查结果显示:一是我县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厂)32个,分布在全县18个镇,其中龙头企业××县昌泰食品有限公司有28个(分布于全县各镇、地区,主要担负全县的猪肉市场供应),另有4个肉类加工厂。2004年全县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生猪25万余头,这些定点屠宰场基本是能够按照国家有关生猪防疫屠宰加工、检疫(验)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生猪的屠宰加工、检疫(验)及无害化处理。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和政府按照有关生猪屠宰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和经常性的监管、执法检查工作,保证了上市猪肉的安全、放心,生猪市场流通秩序得到了全面的规范。二是在不少地方和环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解决。如镇与镇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有差距,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认识不足、管理力度松懈;个别屠宰场管理不严格,劣质肉品出场上市及支持个别经营户夹私违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门之间不协调,场外补检现象仍未杜绝,部门配合不力,执法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打击力度不够;硬件投资不足,屠宰场管理体制老化等。在深入分析调研后,报告县政府,为下一步我县生猪市场的全面整治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认清工作职责,围绕职能全面开展综合监督工作

7月23日下午,县食安委在我局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两个文稿。进一步理顺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工,明确监管职责,我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正式全面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职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从夯实工作基础入手,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形成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1、从牵头的角度,主动思考,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牵头制定规章制度。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先后以食安委的名义制定下发了《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县2005至2007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规划》、《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办法》、《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评价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使食品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主动转变工作思路。把握新动态,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新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在防范,关口前移,实现静态与动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针对食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积极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了解食品放心工程各重点环节的实施情况、主要工作流程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握食品安全现状,做到摸清实情、把握动态、及时应对。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了具有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县食安委提供决策依据,

2、从综合的角度,建立沟通平台,综合食品安全信息

一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聘请信息员若干名,每个信息员定期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送本单位、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信息网。

二是设立信息载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编发《食品安全信息》简报,及时刊发、传递各部门、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使食品安全工作公开透明,有利于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快速反应。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体系。采取自查自评、日常评价与年度评价、随机评价与安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公正地考核和评价各镇、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从监督的角度,强化制度建设,增强监督权和监控力

一是建立督察制度。以政府食品专员的角色,强化对部门、环节的监督。比如对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首先是界定相关部门、环节的责任,组织调查、落实整改、追踪处理,增强食药监局对食品安全的督察力。今年9月2日某中学发生学生集体中毒事件,我们及时追究教育局及学校责任,组织卫生监督所调查病源,督察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对事件的后续处理。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暗访制度和食品基层联防制度。在乡镇卫生院中聘请了26个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构建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并积极探索食品监督网与药品监督网两网合一的可能性及相关工作机制,主动掌握监管盲点和薄弱环节,不断增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和监控力。

4、从组织的角度,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建立共享的平台

一是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及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研究分析食品安全现状,组织、部署食品安全防控监测工作,总结交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

二是整合资源解决难点问题。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做好监管工作。针对我县严重的有毒织纹螺、加色牛肉等食品安全难点问题,以食安委的名义先后发文并组织经贸、工商、卫生、质监、农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各镇政府,从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各个环节入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使群众一度恐惧的有毒织纹螺、加色牛肉的危害问题,得到彻底清除。

三是组织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活动。利用特定宣传日,组织县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以编发宣传册、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栏、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近20万人次,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氛围。

5、从协调的角度,建立机制,强化监管网络建设

一是正确处理两对关系。首先正确处理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在食安委工作规则中明确指出对于食品监督,政府负总责,政府要求食药监局发挥“抓手”作用,就是既要抓别人又要被别人抓。抓别人是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起督察督办,依法查处的作用;被别人抓是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个“抓手”和“帮手”。这就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其它成员单位之间是督查与被督查的关系。其次正确处理好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食品监管体制一直是多头管理、职责交叉,客观上给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造成漏洞。同时在具体的执法行动中,因为部门利益极易产生矛盾,而政府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初衷就是为了整合相关的资源,建立共享的平台,对分散的、地方性的监管工作进行统一实施。2005年我局就圆满解决了几起成员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如卫生与工商部门的办证矛盾等,经过我们的努力,协调了各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有利于工作的和谐开展。

二是落实应急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开通12315申诉举报网络。在较大规模市场、超市、商店等建立投诉举报站点36个,覆盖面达70%。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发生,各镇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必须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落实相应的监管措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事件的处理做到达现场第一人,全程跟踪督查,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并向有关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6、从查处的角度,落实责任追究,强化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权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在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督促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纳入当地规划和政府办实事工程,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与各镇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明确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建立食品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全面记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守信记录和失信记录,与企业签订保证食品质量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不生产假劣食品,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守信义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以及质量监督检查严重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是与质监部门配合,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一是分片划定监管范围,明确责任,实行“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二是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突出监管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日常巡查,对食品市场实行日常检查。三是监管重心下移,以镇、街道为基础,以居委会、村委会为重点,依靠“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信息员,实行协同监管,充分发挥镇(村委会)、街道(居委会)的监管作用。四是以小作坊、小企业、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经营行为

1、加大源头治理。积极推进无公害食品计划,全县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2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模畜牧养殖业340万头(只),种植业为63万亩,规模认定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17.3万亩。新创无公害、绿色农副产品品牌11个,被评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县达标单位”,全县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已拿到认定证书的17个。加强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和肉类检疫检测,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在2005年6月和8月分别开展两次兽药大检查,查处兽药违法经营案件29起。

2、端掉非法窝点。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加工企业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些非法生产加工单位往往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没有保障,是危害广大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隐患。为此,食安委办公室先后组织协调质监、工商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年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131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4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价值2.7万元,有力地净化了食品市场秩序。

3、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假奶粉、有毒粉丝、织纹螺、食品添加剂、散装食品、儿童食品、涉及“苏丹红1号”的食品、保健食品、毒鼠强、“瘦肉精”、猪链球菌病防治、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累计30余次,还先后协调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000余户次,各种集团消费单位30余户次,立案查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89家,货值金额2+80万元。

二、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至关重要。我局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年度会议精神,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紧紧围绕“三年再造新××,五年冲刺百强县”的宏伟目标,强化监管职责,推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努力实现我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为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

(一)健全制度,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体系。主动当好政府“抓手”,发挥好牵头作用,充当成员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程序和制度,建立定期布置、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健全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二)总体规划,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立足本县实际,在借鉴药品“两网”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三网”与药品监督网两网合一的可能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逐步构建食品安全“三网”,形成监督维权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年内争取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配合有关部门启动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依托基层组织,重点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彻底消除监管盲点。扩大监督覆盖面,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组织和机构。紧扣易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把学校食堂纳入“三网”建设,实行重点管理,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各镇、行政村(居委会)、学校食堂设立监督员或协管员,加强人员培训,采取各种措施促使其充分发挥监管职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设,构筑“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食品安全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扩大执法监管部门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不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县2005至2007年度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规划》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品种,以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七大类食品为主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突出监管重点,下移监管重心,结合我县农村市场特点,开展1-2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开展猪肉、有毒织纹螺、水产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把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的监管力度。通过持之以恒的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长效监管,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健全评价、披露和奖惩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规范,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规范、引导、督促,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以食品生产企业为试点,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制度、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企业质量诚信激励制度、企业质量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发现、培植和树立优势企业、优势品种和优势品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倡导诚信经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逐步建立起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作机制。

(五)大力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倡导、动员、组织成员部门共同行动,设立××县“食品安全宣传月”,明确活动时间,统一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面,将宣传工作向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学校等领域延伸。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系统报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报道食品安全违法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及时、客观、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全县上下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