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1 15:51: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这一年来,××县中医医院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内部管理,全院职工团结一心,努力拼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医院基本
情况。
医院现有职工41人,开放病床30张,在人少事多,一人兼几职的情况下,门诊住院合二为一,未发生大的医疗事故,急诊的应急能力及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逐渐提高,收治的疑难危重病人越来越多,专科建设成绩更为显著,收治病种较前广泛,来诊病人扩展到全县各乡镇及相邻县乡。医院的业务不断得到拓展,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实现了历年来新的突破。
二、临床医疗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医疗设施逐步得到改善。
2、设备设施的改善提高了各项设备的使用率。为满足医院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医院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采取了询价赊购的办法,取代了原有b超老化、淘汰的现象,另外还招商投放了大型检验设备,为临床提供了可靠的诊断依据。
3、积极开展了“2009年以病人为中心,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主题”的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我院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安排部署,继续开展了中医医院管年活动。拟定了××县中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主要目标要求是: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使全院职工在思想上树立医疗质量第一的意识,真真正正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放在医疗工作的首位,把医疗质量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形成全院人人、处处、时时抓医疗质量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级人员职责、各种技术操作规程,逐步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职责明确化、技术规范化、并建立起长效机制,确保了我院医疗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广大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医院快速发展,经医院研究决定,开展管理年活动。医院拟定了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计划,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进行安排布署,明确了目标要求和创建标准,使职工提高了思想认识。在科室之间、同事之间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调动全院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为了把创建工作做好,我院还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与考核“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由考核组制定考核细则,进行打分登记,年终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评出文明科室和个人,年底进行表彰和奖励。
4、认真搞好“新农合”工作。
我院非常重视“新农合”这项工作,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管理、专人负责。积极响应新农合政策,自觉遵守新农合相关规定,广泛宣传,把服务落到实处。为满足参合农民看病、治病的要求,在门诊大厅设立了健康教育咨询点,在新农合办设立了新农合政策咨询点,热情主动地为参合农民服务。在医疗质量相当的情况下,需要的是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由点及面,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微笑服务走在前,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5、专科专病建设效果明显,充分展现出特色和优势。针灸理疗、皮肤病、中医肛肠专科品牌效应日倾突出,让老百姓享受到了低廉优质的医疗服务,从而带动医院全面发展。去年云南省卫生厅下达我院皮肤科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积极拟定了实施方案上报,省厅正在进行设备招标中。同时今年11月份又申报了中药房建设项目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6、加强医院宣传。在练好内功的同时,注重加强医院宣传的力度,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各种办法,把医院宣传出去,使医院知名度越来越高。注重信息沟通,把医院发生的重大事件、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使领导了解中医院,支持中医院。
7、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长抓不懈。抓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开展学习与教育工作,逐步拟定各项制度,一边学习,一边整改。坚持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坚持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坚持院务公开制度,坚持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实行了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提高了医院收费的透明度。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逐步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明确工作内容,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充分发挥中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2、主动向上级领导汇报,如何解决目前房屋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目的意义
安全园区是指由政府派驻园区的管理机构组织园区内的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参与实施预防事故和伤害,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生活环境,实现安全目标的园区。安全园区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安全发展、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管理机制创新,加强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实现园区本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安全园区等级评定分为三级:县级安全园区、市级安全园区和省级安全园区。我市安全园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到2012年年底,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省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到2013年底,有50%的园区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30%的园区通过“市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到“十二五”末期,全市所有的园区全部通过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有70%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市安全园区”,有15个以上的园区被认定为“省安全园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治有力、安全条件良好、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市所有的园区实现安全标准化。
三、创建内容
安全园区创建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安全责任、安全文化、“三同时”、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标准化建设、档案管理、持续改进、工作成效和工作创新(附加指标)等十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3)。结合我市实际,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建设:
(一)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监管平台。包括建设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系统、通信联络调度系统、广播系统等,法律法规有要求或有条件的园区还必须建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二)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包括建设固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其中县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60m2,市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80m2,省级安全园区面积不低于100m2)和编印针对园区生产实际的培训教材,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安全园区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建立专兼职公共应急救援队伍(行业较集中的园区还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
(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园区内所属企事业单位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验收。
(五)建设富有特色的安全文化体系。园区应针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建设符合园区实际的特色安全文化网络体系,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的安全文化宣传场所;各企事业单位也设置安全文化长廊等特色宣传场所。
四、考评标准
县级安全园区:各县(市、区)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达到70分(含,下同)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0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市级安全园区:市安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上述创建内容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凡达不到市里补充要求的则一票否决,并随机抽查6家企事业单位和4家个体工商户,得分均达到75分以上(各抽查对象的单项得分必须同时达到75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省级安全园区:省安科院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标准要求对申请园区进行评审,得分达81分以上,经综合评审为合格的。
五、创建方法
(一)安全园区启动备案。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在启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填写《省安全园区备案表》分别报所在地县级安办、市安办、省安科院备案。
(二)安全园区评定申请。要按照《省安全园区管理办法》开展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具备下列条件的园区,可由负责园区管理的机构填写《省安全园区评定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一式二份,下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所在地县级安办申请“县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1、园区有明确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并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
2、园区对照《省安全园区评定表(试行)》的各项要素自评合格;
3、园区内应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考评验收;
4、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一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且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获得“县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县级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市安办申请“市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获得“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可填写《申请书》和提交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报告,经市安办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向省安科院申请“省级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三)安全园区评审认定。各评审单位在收到园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园区,同时提交现场评定工作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审组开展为期2日的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组在现场评审任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单位递交评审工作报告;评审单位于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进行综合评审,提出综合评审结论。综合评审结论为合格的,由对应级别安办认定为“安全园区”,并颁发证书和牌匾;综合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到位并重新进行自评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12年月—6月底)。各级各有关部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营造创建安全园区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选择试点,培育典型(2012年6月—2012年12月底)。我市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江南园)和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创建“省级安全园区”试点单位,各地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作为试点,积极开展县级、市级、省级安全园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2013年1月—2015年12月底)。各地围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辖区内各园区实施创建县级、市级“安全园区”工作,并督促和指导获得县级、市级“安全园区”称号的园区持续改进,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实现创建“省级安全园区”的目标。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证后管理(2014年1月以后)。从2014年1月份开始,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差的要通报批评,好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各级“安全园区”称号有效期均为三年。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向评审单位提出评定(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安全园区”称号自动废止,认定单位将在媒体上予以公布,撤销其称号。取得“安全园区”称号的单位,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月30日前向评审单位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的安全园区工作总结和下阶段持续改进计划。
七、职责分工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园区内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并组织考核要收,推进安全园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具体分工如下: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检查和督促创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任务;要把安全园区建设计划纳入地方财政支持范围,为安全园区建设提供人、财、物等条件保障。
各级安办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参与安全园区建设工作,把安全园区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工作。
各级经贸部门要严格督促投资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园区治安防控网络和体系建设,协助园区建立群防群治队伍,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参与治安防范控制的技能和水平;做好园区内企业之间、从业人员之间、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矛盾排查、调解工作,预防和减少园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
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将创建安全园区的宣传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卫生安全(含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督促园区内医院(卫生院)开展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防控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检查园区内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源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各级消防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组织开展园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积极开展防火防灾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在涉及安全生产有关的市场主体登记时依法对其前置许可文件进行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检查、指导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和执行劳动规章制度;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园区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各级科技、教育、国土资源、民政、住建、交通、交警、市政公用事业、农业、林业、旅游、外经、港口管理、质监、药监、气象、电力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各安全园区创建单位要积极构建资源共享平台,有机整合安全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等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主动加强与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从组织、制度、宣传教育等基础工作入手,共同落实安全园区创建工作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园区建设工作。
园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创建安全园区活动评定标准(试行)》(附件4)的标准,结合单位的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形式多样的安全园区创建活动,协力推进安全文化和园区环境建设,共同促进园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各类事故与伤害的发生。
八、约束措施
对逾期未申请或未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的园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或由监察部门实施效能告诫,并责令限期通过“安全园区”评审认定。
2、由县级安办函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园区所属企业在安全费用、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费用按上限提取。
3、由市县两级安办分别函告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暂缓园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审批。
4、取消园区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平安单位(企业)”、“文明单位(企业)”、“安康杯”,有关人员“劳动模范”、“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资格。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创建单位要把安全园区创建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总体格局、安全文化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量化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可操作的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园区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安办牵头、园区负责、多元参与、联合共建”的工作机制。要成立安全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安全园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013年我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围绕__区“四区一中心”建设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__医院东部院区工程基本完成主体结构建设,辅楼完成主体结顶。第四轮新农合体检圆满结束。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被评为五星级预防接种门诊。新明街道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式开业。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截止11月底,全区共配备基本药物品种446种(其中区增补64种),费用共计1221万元,让利600余万元。7月,__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会议明确了下阶段我区医改工作的相关措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程度较好,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评定百分制得分均在90分以上。开展了户籍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体检、待孕夫妇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技企业育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妇女健康体检等惠民优生优育服务。全年计划生育符合率94.6%,通过市政府计生考核目标。完成食品安全实验室检验109批次、药品检验27批次,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放心工程,全年未发生食品药品重大事件。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及时转发并落实市级部门对困难群众、残疾人的救助政策。加快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已向管委会上报区养老机构建设方案和计划,并出台《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初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出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核对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面开展。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全区10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不断丰富群众文体生活,送电影进社区216场、戏剧演出15场,举办文体骨干培训班1次、钓鱼比赛1次,指导街道开展文体活动200余次,文体协会正在积极推动中。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开展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安全生产培训1次。
二、各项线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卫计工作
1.医疗卫生
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截止11月底,门急诊共34.5万人次,出诊和家庭护理2700余人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总体上较规范,抗生素处方、静脉点滴处方基本控制在30%以内,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得当,全年未发生医疗等级事故及有社会影响的医患纠纷,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宁波市基层“平安医院”。
积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顺利完成三批次各类卫技人员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全年共有8人评上中级职称, 2人评为副主任医师,卫生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
军民共建关系进一步推进,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113医院确定长期合作关系,就专家坐诊、医务人员进修、双向转诊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公共卫生
疾病预防控制有力。妥善应对人感染H7N9型禽流感疫情和抗台救灾等突发事件,全年全区未发生有关疫情,同时圆满完成对余姚梨洲街道的对口支援任务。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户籍儿童接种率达99%以上,流动儿童接种率达95%以上,完成麻疹和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未发生漏种和接种事故。慢性病防治逐步推进,全区户籍居民电子化健康档案建档28617人,建档率达82.4%,健康档案合格率、使用率分别93.27%和87.31%。规范开展日常传染病管理,全年共计报告法定传染病492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未出现瞒报、漏报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公卫中心建设方案已提交管委会。
妇幼保健工作进展良好。积极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婚前 医学检查和优生检测、妇女增补叶酸、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婚检率和叶酸服用率与去年相比均有所上升,在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及“两癌”筛查时,更是首次定点在区内的梅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了参检妇女。加强集居儿童管理,全区各托幼园所在园儿童和教职工体检率100%,对发现疾病的及时采取了相应干预措施,对机关一幼等4家幼儿园582余人儿童开展氟化泡沫护齿工作,举办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岗位培训班1期, 79名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受训且通过考试,全区13家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率为100%。开展散居儿童管理,通过儿童营养性疾病监测、婴儿髋关节发育筛查监测、早期孤独症筛查等工作,筛查出体弱儿97例,均进行了专案管理。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扎实,产前筛查率93.8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均100%,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95.63%,住院分娩率100%,3岁以下户籍儿童系管率达98.02%。
卫生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管,继续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和治理、“333”专项治理等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余人次,完成样品检测226个,合格率96.46%。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对4家学校管网末梢水和1家学校二次供水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完成校园健康1、2、3号行动。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完成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63家次,限期整改1家,处理职业卫生投诉1起,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健康体检1919人次,出具职业禁忌调离通知书18份,调离职业禁忌人员30名,组织集中式职业健康体检3场,完成《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跟踪评价。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全年未发生放射卫生类投诉及放射射线照射事故。实施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及医疗废物无缝化收集,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分级率100%。完成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快速抽检30份,合格28份,对2家医疗器械消毒灭菌不合格单位进行了整改。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宣传活动4次。
3.爱国卫生
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我区市容秩序进一步规范,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八小行业”、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卫生素质进一步提高,建成区整体大卫生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4.计生方面
完善计生工作相关制度,出台《__区加强违法生育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和《__区计生落实政策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奖励办法》。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开展区级联合检查4次、联合执法1次、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多次,实施生育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计生宣传,实行电视台、户外广告、报纸媒体、入户宣传品等阵地网络多方位宣传,年底前启动了新一轮社区计生宣传栏建设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再生育审批、利益导向政策兑现、日常统计等工作,推行实数计生。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一盘棋”工作,着重宣传孕前优生检测。新成立计生协会4个。出台《__区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特殊家庭帮扶项目。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1.食品监督
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牵头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及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41人次,查处违法行为3起,开展“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05批次。
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城市复检和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对主要路段的20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了500家次的监督检查,同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高价位海产品安全、清查病死甲鱼等多项专项行动,并重点加强企事业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牵头实施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目前,全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大宗品种可追溯率100%,食堂食品和食品原料可追溯率82.35%,量化分级率100%,“五常法”实施率100%。
扎实推进食品监管其他相关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继续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立案9起。
2.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
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经营单位72家,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并对全部26家药店和16家批发企业实施备案制。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及打“四非”专项行动,检查保化经营单位8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抽检9家共15批次保健食品,均合格。
3.药品、药械监督
在功能区中率先独自开展药械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独立完成药械类审批事项37项,并配合市局完成对__区内新增的4家药械生产企业和11家药械经营公司的现场许可检查。截至目前我区有药品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企业26家,医疗器械经营公司27家。
在监管中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监管策略,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领导及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到该企业调研、座谈,增强企业责任心,同时我局对其开展全面监管,努力查找、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其他企业则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监管。开展专项行动7次,出动监管人员429人次,检查各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181家次,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抽检27批次,并在各功能 区中率先独立稽办药械类案件,共立案7起。
同时,加强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了全国安全用药月系列宣传活动,共制作相关横幅2条、版面15块,各类宣传册5000册。成立了一支由药师、医师、监管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__区药师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宣传药品安全知识。统一设计制作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20个,并逐一送至各社区、零售药店及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民政工作
1.社区规范化发展
完成首届社区换届选举,其中2个社区采取直选模式。深入贯彻落实甬党办〔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社会创新化管理草拟了社区建设若干意见。创新社区信息服务手段,启用电子一本帐系统,目前社区共输入台账内容717篇。强化网格化管理,全区统一规范包片联户台账和民情走访制度。推动市级和谐社区创建,广贤社区正在创建中。
2.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
发放各类区级救助209.3万元,受助超过1300人次。发放慈善救助51.63万元,受助349人次,开展了“关爱近视儿童”和“阳光午餐”活动,组织了慈善一日捐等各类捐款活动。组织了节日期间扶贫帮困走访慰问活动和第二十三个助残日主题助残系列活动。
3.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
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全国减灾日系列活动,在菲特台风期间加强避灾指导和巡查工作。落实惠民殡葬、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和医疗保障、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奖励等政策。规范做好婚姻登记、“平安边界”创建等工作。
4.民族宗教领域安全
抓好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和人员安全工作,确保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全年共对宗教场所安全检查15次,督促完成静宗寺消防管道铺设,梅墟基督教堂和法王寺原大雄宝殿危房鉴定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化解梅墟基督教堂内部矛盾,确保堂委会顺利换届。积极推进法王寺扩(改)建工程,5月初寺院开工奠基,10月份大殿上梁。
(四)文化体育
1.夯实群艺基础
指导企业、街道(社区)组建业余文体队伍70多支,培养文体骨干200余名。以“一卡通”图书馆创建、流动图书馆设立等文化共享工程为载体,积极与市图书馆协调在我区设立流动图书点事宜,先后为机关第一幼儿园、皇冠花园设立了流动图书阅览室。加大对社区文体工作的支持力度,除已有的正常活动经费外,划拨20万用于增补社区文体活动设施。
2.加强文物保护
完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单位72家。对园区内原有的21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现场查看,经统计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6处,并向管委会递交了《__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建议》。龙山古墓葬群和求精学堂两处文保点被列为“宁波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规范文体市场运行
规范审批,审批文化经营单位11家,与区国土联合审批地块15块。组织开展了“扫黄打非”、“全国文明指数测评”等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期间,对辖区内的网吧统一实行“16小时轮岗”制度,并按照1:3配备社区文化协管员,对网吧实行全面监管,确保了迎检工作的顺利完成。采取分片管理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90余次,检查文化经营场所70家、游泳场所9家,联合查缴非法音像制品4709张、光碟700余张、盗版书籍25本,及时制止非法马戏表演一起,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着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着力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四个”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1、提高镇(区)食品安全机构运行质态。促进镇(区)食安办、村工作站运行正常,食品药品“两员”(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充分发挥。
2、深化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2次以上。
3、强化食品风险监测,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方案,严密监控食品安全。
4、强化组织协调,全年召开食安委例会10次以上,对所有镇(区)开展调研指导。
5、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宴管理。确保全县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率、农家宴信息上报率、农家宴备案率达90%以上。
6、保化单位监管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检查覆盖率90%以上,频次2次/户以上。
7、全面完成上级和县规定的年度保化品种抽样任务。
8、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及医疗机构制剂室检查覆盖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抽查覆盖率10%以上。重点企业监督检查4次以上,一般企业监督检查1次以上。加强源头监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9、实现基本药物全面监管。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参加招投标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电子监管覆盖率100%。建立辖区内基本药物监管(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监管)电子档案覆盖率100%。
10、扎实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原辅料及药包材、冷藏药品、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及含特药、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等专项检查。
11、加强药械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1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完成ADR监测报告400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占15%以上。完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网络,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0份。
13、全年办理案件40件以上,行政指导100起以上,各类案件处理率100%,立案案件结案率90%,罚没款到帐37万元。严格执行未形成案件定期汇报制度、一般案件定期报告制度、案件集体合议和重大案件会审制度。全年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案件。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规定。
14、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行动4次以上,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宣传活动2次以上,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成效显著。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移送率100%。力争获得省局大要案稽查奖励。重大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法制部门及市局。
15、立案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上网,不得出现红灯警示。
16、认真组织药品监督性及评价性抽样,按时完成抽样计划,加强抽样针对性,提高抽验效能,监督抽验阳性率3%以上。基本药物抽样完成率100%,生产企业中标品种、定点配送企业、试点医院抽样率100%。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核查100%,并按规定要求反馈抽验机构。及时做好抽验工作总结、分析汇总。
17、加强综治、法治建设等工作。完成学法培训任务,公务员年内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更新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各类普法教育完成率100%。创成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合格单位。推进权力内控建设,规范稽查执法、监督抽验、认证管理、日常监管等执法行为。
18、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社会评议满意度较往年上升,各类考核检查评比位次前移。
19、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编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12期以上,《日讯》专版专栏组稿10期以上。宣传报道被《食品药品监管》采用10篇(条)以上,被国家级报刊采用4篇(条)以上,市局网站和《中国•》网站采用信息80条以上,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主题大型宣传活动2次以上。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1、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制订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强化年度重点任务的组织推进。每月下发食安委重点工作安排,定期召开食安委例会,组织开展对各镇(区)、部门工作调研指导,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强化督查督办。三是抓好镇(区)、部门工作考核奖励。年底组织人员,对各镇(区)、有关部门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强化食品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建议县政府调整建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督促各镇(区)强化食安办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建设,调整充实食安办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积极整合基层监管资源,强化镇(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农业推广中心、质监站、工商分局等基层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并与公安派出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基层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建立“两员”考核激励机制,落实考核奖惩。
3、有重点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狠抓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切实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调研,着力引进和培植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切实解决我县餐厨废弃物回收问题。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处“地沟油”粗炼加工点的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油脂加工企业、作坊监管,强化油脂流通领域溯源管理,规范餐饮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行为。二是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在巩固豆芽和血豆腐监管成果的同时,开展米、面、油、乳品、酒类、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牛肉、蘑菇、面条、虾丸等食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4、强化食品风险监测。根据全县食品安全市场现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检验检测经费,依托国家有机食品检验中心及县有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撑,对全县具有特色的地方产品、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减肥、降糖类等保健食品等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监测,力争及时发现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提前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5、继续加强农家宴管理。严格按照县农家宴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各镇(区)进一步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培训、体检工作,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作用,及时报送农家宴信息。加强农家宴现场监督指导备案工作,严防农家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根据县明确的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督促县有关部门要依法合理设定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按照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对豆制品、小油坊、糕点、米面来料加工等小作坊及街头食品摊点(主要是学校周边摊点)、小餐饮的日常监管,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保化经营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梳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单位基础信息和所经营使用品种基本情况,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到年底,建档率达90%以上。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保化经营行为。督促各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好索证索票、卫生管理、进货查验、货品存储、出入库、不合格产品处理及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购销台账的登记工作。
3、开展示范创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全县保化单位积极争创市、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提高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的水平。
4、加强抽样检测,提高监管科技含量。制定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计划。依靠省市药检所的技术支撑,开展对风险程度高、消费量大、易违法添加药物等产品的监督抽检,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样检测,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情况。建立覆盖全县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强化备案登记,严把许可准入关。在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对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许可准入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经营状况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并进行备案登记,作为许可经营和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前置许可的凭证。
6、加大检查力度,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手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的伪劣保健品,是否有普通化妆品冒充特殊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和进口批件,是否销售过期保健食品化妆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问题。
7、开展广告监测,严打虚假宣传行为。加强与新闻宣传、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对违法保化广告的进行跟踪监测。重点监测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术语、虚假或夸大宣传的化妆品广告。
8、实行分类监管,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保化单位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多少等,将我县保化经营单位进行分类分级,根据等级确定检查频次,提高监管针对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诚信经营”承诺活动,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日常监管和保化单位规模经营状况,建立并完善好保化单位监管信用档案,开展诚信评比,积极推行保化诚信体系建设。
(三)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全面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紧扣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要求,按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创建责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考核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体系管理。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力争年内达到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
2、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指导和督促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实施新版GMP,加强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做好新中标基本药物的原辅料、生产处方工艺核查工作,实行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动态监管。二是着力配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和远程监管实施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药品的采购、在库养护、冷链管理等过程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使用监管。宣传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医疗机构按《办法》要求,严格采购验收管理,改善储存保管条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加大基本药物的质量抽检力度,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保证公众安全使用基本药物。
3、着力提高药械日常监管效能。一是以实施GMP为抓手,提升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做好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三类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强化质量授权职权,杜绝药械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以加强质量管理为基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学习贯彻国家局新修定的GSP,继续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扎实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实施,推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三是以贯彻《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办法》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和使用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电子监管档案,完善基础信息、日常监管、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内容,保障公众安全使用药品。
(四)始终保持药械打假治劣力度,大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将加大稽查力度,力争多办大案、要案、精品案。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品种检查,实行“无盲区稽查、有重点稽查”,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知名品牌药品、广告品种、出租柜台、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检验试剂、设备等内容。着力开展打击邮售假药、整治虚假宣传药械、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医疗器械的稽查、加强中药饮片抽样检测、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强化生产企业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药械抽验,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进一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
2、加强稽查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药品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域打假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杜绝以罚代刑和地方保护主义。一是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继续加强与金湖、盐都等周边六县市区稽查协作区的合作,加强交流,互通信息,及时有效的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邮政、新闻媒体等部门的配合力度,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无证生产假劣药械行为及虚假药械广告。三是加强与综合监管科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将稽查与监管有机的结合,提高稽查监管的效能。
3、创新办案方式,坚持规范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稽查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创新办案理念,提升案源挖掘能力。要提升观念,创新理念,不简单为了办案而办案,要善于小中见大,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深度挖掘,提高监督检查中快速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和对违法行为的敏感性,才能追根溯源,更大程度发挥稽查效能,铲除违法行为的源头。二是加大“开门办案”力度。为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案件办理质量的提高,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互动,拓展监督渠道,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针对不同案件分别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司、行风监督员、监管相对人等参加案件讨论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行使。三是坚持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说理式执法,是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消除对抗情绪、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手段,是提升机关形象、建设法治药监的现实需要。在办案中强化说理论证,以理服人、以事实为依据,在执法文书中,说清违法事实、说清案件证据、说清违反法规。
(五)切实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1、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围绕“团结、开拓、廉洁、高效”的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问三治”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重于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开阔思维、创新思路,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创新创优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风气。注重讲大局、讲党性、讲支持,营造恪尽职守、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注重操守品行、培养健康情趣,努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以实际行动带领干部职工开拓工作新局面。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活动,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员政治业务素质。
全市各级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3397件,调处成功3288件,成功率97%;预防民转刑案件34起319人;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6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46起840人。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89人,解除矫正158人,执行收监2人,社区矫正对象在册人数306人;刑满释放人员204人、解除劳教人员18人、安置人员221人、帮教人员222人。
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2294件,业务创收3523万元。市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5068件,业务创收288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结各类案件640件,业务创收305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16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1970人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重点、求实效,扎实推进法宣教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五五”普法工作。1、抓好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原则,把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治安管理、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到相关主管部门和相应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中,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确定每年6月为“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月”,通过一系列活动提高外来人口学法积极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三是利用媒体专题宣传,开展与外来人员生产、生活文秘杂烩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提高外来人口的法律素质。四是现场法律咨询。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于6月1日上午在全市城乡举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五是“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在全市各镇(场)、部门重点选择十个社区(居委会)、十个建筑工地、十个专业市场、十个农民工集宿区、十所外来民工子弟学校,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展览、法律咨询、板报联展、法制实践等形式为主的“法律五进”集中行动。六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成立七个代表队,以《劳动合同法》为主要内容,通过笔答、抢答、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现场法律知识竞赛。七是评选十佳新市民学法标兵,树立外来人员学法用法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养成外来人口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八是标语横幅宣传。在全市城镇各主要路口、街道等设立宣传横幅,营造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氛围。2、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第三届青少年“暑期学法欢乐营”系列活动。开展法制实践半日活动,举办“法治与和谐”市少儿书法比赛,组织“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制作比赛,举办“小小公民来学法”有奖电视竞答活动。二是召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法制副校长培训。全市96所中小学和14所新市民子弟学校的分管德育教育的副校长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副教授作题为“纠正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安全、法律助我成长”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辅导。参观了义庄小学科普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和第三届“暑期学法欢乐营”获奖作品展。三是对全市**年度新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授牌。义庄小学、阳光学校分别建成以科普法律知识、交通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实践基地,通过形象直观、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实践基地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创新理念,营造法治文化氛围。1、加强媒体宣传。3月10日,在市电视台方塔演播厅举行“与法同行”——《法在身边》电视栏目开播五周年文艺专场,以电视媒体宣传的形式,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服务。**年,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播出52期,市电台《18空中普法广场》栏目播出10期,两大法制栏目深受群众欢迎,为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一是举行法制文艺精品展演暨“法治文化宣传月”开幕式。由全市法制文艺调演产生的优秀节目公开展演,并对本年度法制文艺调演节目进行颁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倡导法治文明,扩大“五五”普法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开展“法治·文明·和谐”美术、书法、摄影系列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美书摄作品,以宣传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主,围绕一个法律观点、法律事件、法制人物进行创作,共收到196件作品,并邀请专家,进行评比,获奖作品进行展出。三是抓好一个“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古里镇小康村作为法治文化示范村试点,以“十有十无”为创建标准,精心培育,并将通过召开“法治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各镇推开。四是开展法制文艺调演活动。五是举办“与法同行”市中小学生电脑小报展。获奖作品在法制长廊中展出,反映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实践,增强青少年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建设载体,打造法制宣传教育品牌。我们探索新思路,拓宽新领域,在沙家浜风景区纪念馆老馆筹建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中心面积2000平方米,投入200万元,设有序厅、法治进程厅、法在身边、交通生命线、法制博览、碧水琴川、法治文化、尾厅、影视报告厅等,主要采用声、光、电、自动感应等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并辅助以实物、展版等,中心以崭新的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我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得到省、苏州市中期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夯基础,强基层,维护稳定作贡献
1、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专业、行业调委会建设取得新成绩。市、镇、村、组四级网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市有50个专业市场调委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调处医患纠纷,维护了医院正常秩序,促进了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各镇、场依托调处服务中心建立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环境保护、工资福利、土地流转等五个应急调解小组,专门调处社会热点和难点纠纷。依托江苏苏州少平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全省首家专门调处群体性社会矛盾纠纷的市少平调解事务所。
2、规范调解,依法调解,人民调解公信力得到新提高。在巩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好了规范调解,依法调解,着重强调了调解程序,调解范围、原则、效力及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年初制定了庭式调解的考核要求及达标比例,制作了500张人民调解员上岗工作证,要求调解员在调解时亮明身份,公开调解。在调解协议的制作上力求四准确,一是协议格式准确,一律采用司法部规定的统一格式;二是当事人主体准确,防止出现缺漏当事人或当事人出错现象;三是协议规定的内容准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清楚明白,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四是体现自愿接受,盖章准确。通过抓庭式调解,抓人民调解案卷规范、抓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调解、依法调解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432件人民调解卷宗出错率控制在3以内。
3、大调解机制日益完善,对接渠道拓展,在平安创建中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镇两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市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出台了两级调处服务中心的工作制度,充实了调处服务中心的成员单位,两级调处服务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调解员,调处服务中心正常运作。9月份,政法委牵头进行了大调解工作检查,受到肯定。在下半年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中,调处服务中心为每名领导干部指派1-2名律师,全程参与接访活动,为领导干部提供法律上的参谋,据统计,自大接访活动开始以来,共有50多名律师参与接访活动43人次。在检调、诉调对接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开展了访调、公调对接,并根据上级要求在人民法院附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进展顺利。
4、排查分析形成制度,预防预警工作到位,人民调解取得新成果。各镇场每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组织辖区内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纠纷苗子和重点对象、有群体性矛盾倾向的纠纷进行有目的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归类,形成a、b、c模式,并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局每月编写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提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使他们掌握社情民意,正确决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纠纷性质、轻重缓急进行分级分类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纠纷、疑难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预案,明确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包案,保证纠纷得到有效掌控和化解,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由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交给相关分管领导办理,各镇的应急处理调处小组在调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保护等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5、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司法所建设取得新成绩。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满堂红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借大调解建设的东风,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支塘、梅李司法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办公场所、办公面积有了极大改善。同时,大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开展了“十佳调解能手”评选活动和“争当排头兵能力大比拼”活动,从调处能力、业务实务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力等多个方面检阅司法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系列活动极大提高了司法行政人员业务水平。我们通过深入基层,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渠道,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一年来,有一个司法所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司法所,2名所长受到上级嘉奖,尚湖镇司法所被推荐为市“双十佳单位”。
三、抓监管,创特色,矫正安帮上台阶
(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正值奥运年,我们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排查工作。二是加强法制教育,确保奥运期间矫正对象的思想稳定。各镇将开展法制教育作为稳定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提高他们法纪观念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效果良好。尚湖镇、梅李镇、辛庄镇司法所利用集中教育,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刑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的学习教育;古里镇组织以“形势、政策”为主要内容的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沙家浜镇、尚湖镇司法所对重点对象,以组织观看警示录像片的形式,对本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董浜镇司法所向该镇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发出了《遵纪守法维护形象为奥运增辉》的倡议书,要求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努力维护社会文明、和谐与稳定,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监控力度。奥运期间,市、镇两级矫正机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了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社区矫正联络员手机等通信工具保持开机状态,随呼随到,在奥运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违法犯罪现象。
(二)建立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在去年底投资50多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制订下发了《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使用规则》,对移动平台管理系统定位机的领取、使用、费用、保管等方面做出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了各镇司法所对定位机的使用。在3月中旬组织举办了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平台操作培训,对各镇司法所所长、内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与会人员还观摩了虞山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该系统的操作演示。平时我们加强对各镇使用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管理系统情况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镇及时输入人员基本信息,规范操作管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移动平台综合管理系统在区域监管的作用。通过近一年的运作,信息平台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人员信息、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升了一个档次。目前我们共下发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定位机187台,开通使用定位机171台,人员信息输入287人。
(三)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一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正,筹建心理矫正服务站。今年8月我局筹措资金20余万,筹建我市首家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服务站,把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创出一条多措并举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二是在梅李、古里、海虞等镇试行了矫正对象公益劳动保证金制度,确保矫正工作的严肃性。
全市大部分矫正对象经过矫正能痛改前非,积极工作,思想觉悟也有很大提高,无重新犯罪。在今年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广大矫正对象慷慨解囊,纷纷献出他们的爱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矫正对象共捐款现金151090元、230件衣服。虞山镇兴福管理区矫正对象黄华以公司名义捐了78900元,范建平个人捐了23000元,梅李矫正对象吴金岳个人向民政捐款20000元。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2007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2004-2006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2007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2004-2006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十七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四)着力加强党建工作
党总支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党日活动。6月28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观杭州湾跨海大桥。二是组织老干部党日活动。6月16日组织机关离退休党员干部参观苏通大桥。三是组织清和坊社区老党员党日活动。与结对清和坊社区联合开展党日活动,6月14日组织社区百名退休老党员参加“百万市民看大桥”活动,参观苏通大桥。四是向全体律师党员发出倡议。六月一日起新修订的《律师法》正式实施,根据华元民信律师党支部的提议,我们党总支向全体律师党员发出带头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律师法》的倡议。五是组织全体党员过政治生日。向全体党员发放生日贺卡,对局5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进行了上门慰问。六是慰问清和坊社区贫困老党员。对清和坊社区生活贫困老党员进行慰问,并送上慰问品。七是组织党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改革开放30周年征文活动,获得二等奖。
(五)开展廉政主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