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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硕士论文

时间:2022-09-06 01:28:4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际贸易硕士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际贸易硕士论文

第1篇

维农(1966)在其重要论文《产品周期中的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中,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产品生命周期学说。他将硕士论文企业的垄断优势,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区位因素结合起来,从动态的角度考察企业海外投资的动因以及贸易与投资之间的相关关系。

上世纪80年代后,fdi和贸易的实证研究与此前相比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大量的统计检验结果表明,这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关系。日本学者小岛清(20世纪70年代末)根据日本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提出边际产业扩张理论,以此说明fdi与国际贸易之间存在着互补效应。他认为:fdi可以在东道国和投资国之间创造新的贸易机会,使贸易在更大规模上进行。

李普西、维斯(lipsey,robert,1984)依据美国70年代的统计数据研究发现,美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同行业的国际贸易更多的显示的是正面的积极影响。

胡弗鲍尔等人(hufbauer.g.c,1994)重点研究了美国80年代以来的情况。他们将美国1980、1985和1990年的对外直接投资总量和出口总量作比较,发现在整个时间跨度中,出口总量和fdi保持着正相关关系。

马提亚(matthiaslucke,1999)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不仅比较了eu和cees之间的fdi的外溢效应,而且实证分析了fdi对cees的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从而得出fdi对全球贸易有影响的结论。他利用“引力模型”以评估欧盟与东欧国家的一体化的深化,提供了中东欧国家系统的估计预期的长期外国直接投资的水平。

费雷拉、安娜保拉  (manuelaferreirama卿h助s,八刀  apaulaafrieano,2007研究调查了股市的外国直接投资和地理格局的贸易流量与葡萄牙的经济的关系。引力模型使用的是葡萄牙经合组织国家加上巴西从1998年到2000年两国之间的贸易。研究发现,出口对贸易平衡产生积极影响,且大于进口对贸易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有助于解释上述的“正常”出口从候选国到欧盟低于“正常”的进口的原因。

炳民(byungs.min,2004)指出韩国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fdi和贸易都经历了重大的改变。出口的迅速增加在危机爆发有助于改善韩国的外汇储备,亦有助经济复苏。尽管存在着危机,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己逐渐上升。危机后外商直接投资急剧上升,这种快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和欧盟服务业投资是较高的,这和fdi流入的财富效应假说相符合。与此同时,日本的外商直接投资下降导致了制造业中的外商直接投资的减少。但是,由于大幅增加并购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干涸,外商直接投资的预期溢出效应值得争论。

近些年来,我国学者也对这方面展开了深入的研究。赵伟、贾玉平在《产业结构、要素察赋与中日贸易模式—1990年代以来的发展与趋向》一文中以非对称经济增长下两国贸易规模扩张为出发点,就90年代以来中日贸易扩张的特征、基础、贸易模式及其变化趋向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提出如下看法:(l)产业结构差异与产业竞争力差异是中日贸易扩张的基础;(2)目前的中日贸易模式带有强烈的“李嘉图模式”特征,属于发展层次不同经济之间的贸易,但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贸易模式正在抬头;(3)促使中日贸易模式变化的基本因素是要素察赋变化,而在两国相对要素察赋的变化中,要素流动尤其是直接投资流动起了重要作用。

杨逸(2000)、赖明勇(加01)、丁文丽(加01)分别使用相关系数检验、协整分析技术和误差修正模型的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均指出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影响显著大于对初级产品出口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改善了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

张小蒂、李晓钟(2001)利用统计数据分析了1983年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量及结构的影响,结果表明,前者对后者有重要促进作用。邓兰兰(2001)指出开放政策较快利用了中国的比较优势,促进了出口的迅速增长。在开放条件下,特别是“入世”后,静态比较优势的贸易模式将是自然的选择。中国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实现更快的发展,应该大力促进国内内生比较优势的形成,加快出口比较优势的升级。

第2篇

【关键词】人民币国际化;风险;防范

一、货币国际化的定义

货币国际化是指一国货币超出国界,在世界范围内的不同层次上自由兑换、流通,进而在国际贸易、金融、投资、储备以及国际市场干预中发挥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储藏手段的职能,并最终成为国际货币的经济过程。

一种货币要成为国际货币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历史。若传统的商业惯例都愿意接受和使用一种货币,这种货币就容易成为国际货币。二是贸易和金融发展水平。一种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中占有较大份额的货币具有成为国际货币的天然优势。三是自由完全发展的多层次金融市场。四是对货币价值的信心。

二、人民币国际化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欧债危机的蔓延,世界经济总体不景气,使得美元和欧元在国际上的影响力都有一定的削弱。然而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币币值稳中有升,以及中国政府在历次危机中展现的高度责任感,使得人民币国际化有了较大的发展和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人民币FDI已进入试点阶段

2011年6月,央行公布了《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试点办法,成为推进人民币跨境流动的又一重大举措。

(2)在贸易计价结算领域

人民币主要在我国与周边一些小国的贸易及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和企业中使用,2010年6月,结算试点地区范围扩大至沿海到内地20个省区市,境外结算地扩至所有国家和地区。截至目前,人民币在部分国家、地区和部分行业中已成为仅次于美元和欧元的“第三大结算货币”,且这一势头还有继续扩大迹象。

(3)货币互换协议规模扩大

2008年12月以来我国先后与韩国,马拉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等国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4)发行人民币债券

2007年6月,首只人民币债券在登陆香港,此后内地多家银行先后多次在香港推行两年或三年期的人民币债券,总额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三、人民币国际化的风险

1.进出口结算比例有所改善,不平衡风险依然存在

2010年以来,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至20个省区市,境外结算地扩至所有国家和地区,结算业务发展非常迅速,但还存在着进出口比例不平衡,即进口结算支出远大于出口结算收入,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结算比例不平衡的现象,2010年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构5.5:1,大部分人民币升值的益处都被输送到了国外市场。尽管2012年第一季度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比例达到1.4:1,但这并不是人民币国际化程度提高和人民币在国际市场被广泛接受的结果,更主要是因为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减弱,导致利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额提高,不是一种正常的平衡,因此如果人民币升值预期再次提高,进出口结算不平衡的状况有可能会“卷土重来”。

2.人民币国际化的市场进入阻挠

人民币国际化的市场进入阻挠是现有国际货币对人民币成为一种国际货币进入国际市场的阻挠行为。从宏观方面来说,在以美元和欧元为主导的货币体系下,美、欧也不愿意把原有货币体系中的“铸币税”收益与中国分享。况且美国和欧洲是我国主要的贸易伙伴,拥有强势货币,我国在对外贸易中买方市场仍然占主导地位,美国和欧洲掌握了货币结算的选择权。从微观方面来说,原有货币体系中的很多制度也会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障碍,比如,国际上大宗商品、重要能源以及与能源相关的一些衍生工具都以美元来计价、交易,这一点对于人民币来说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必然导致人民币在国际上使用时,投资渠道受到限制。

3.宏观金融调控难度加大和货币政策独立性减弱的风险

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其流通范围会继续扩大,世界市场上的人民币存量剧增。境外人民币资产不仅会对境内人民币的汇率、利率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也会冲击境内的流动性管理并影响到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境外人民币资产的汇率和利率价格会对境内形成冲击。突然大规模的货币回流或货币需求都可能使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陷于被动局面。

四、人民币国际化风险的防范

1.稳步推进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结算货币

一国货币的国际化,如果脱离与之密切关联的经贸与投资网络,是不可能深入发展的。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应该从加强人民币交易结算网络系统入手,注重发展我国的亚洲区域内贸易和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扩大人民币记值定价在进出口贸易中的比例,规避外汇风险。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流动的检测;尽快解决人民币回流途径问题,我国政府应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政府的协商,通过缔结人民币境外流通双边协议的形式来解决这一问题。

2.增强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完善中央银行职能,确保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从根本上说,一国经济的基本面决定了一国货币走向国际化的程度,较大的经济规模、较强的国际支付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增长态势是建立交易者对该种货币信心的经济基础。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难度加大,并且承担更大的金融稳定的责任。因此,在人民币国际化条件下,中国人民银行需要建立更加明确的货币政策目标,更加灵活的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及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及其他间接的调控手段,保证国内货币政策的执行不受干扰,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3.发行“熊猫债券”

“熊猫债券”指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虽然中国当前的金融体系不健全及存在资本管制等问题,债券发行规模有限,但其对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积极意义是显著的:有利于改善外汇储备的结构,降低或者减缓外汇储备中美元进一步增长,避免汇率波动给外汇储备带来的不利影响,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进程,建立人民币的国际货币储备地位。

参考文献:

[1]李卉.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徐挺.人民币升值进程中的货币政策选择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18.

第3篇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保税区;中国;对策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6-0107-01

1 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现状

自由贸易区从其建立的背景和发展来看,公认的最早的是设立于1547年的意大利热那亚湾的里窝那自由贸易区。目前在世界各地设立的自由贸易区有1200多个,其中425个分布在15个发达国家,占35.4%;775个分布在67个发展中国家,占64.6%。美国是世界上自由贸易区最多的国家,至2001年为止已设立256个自由贸易区。在世界贸易组织(关贸总协定)体制下,自由贸易区由于其设立宗旨和世界贸易组织(关贸总协定)宗旨的一致性,而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2 中国保税区的发展现状

从1990年起国务院批准建立全国第一个保税区到现在,我国已建或在建的有上海外高桥、天津港、深圳福田、沙头角和盐田港、大连、广州、张家港、海口、厦门象屿、福州、宁波、青岛、汕头、珠海等十五个保税区。至2004年底,全国15个保税区批准的总面积达到49.75平方公里,实际运作面积为38.50平方公里。十八年来,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组成部分的保税区建设已初具规模,保税区在对外贸易、出口加工,增进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联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 我国天津保税区与第二大自由贸易区――巴拿马科隆自贸区的比较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位于巴拿马运河大西洋入海口处,是西半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是仅次于中国香港的世界第二大自由贸易区,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转口站。科隆自由贸易区成立于1948年,位于科隆市东北部,初期建区面积为49公顷。

中国天津保税区地处环渤海中心,座落在中国北方最大的国际贸易港口――天津港港区之内,是华北西北地区唯一的保税区,背靠京津两个特大城市,辐射中西部地区,服务腹地包括 11 个省市自治区,2 亿多人口,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增长速度快,外向型经济日趋活跃。

3.1 定性方面

把自由贸易区视作“境内关外”,免征关税,并赋予其他税捐优惠,简化海关监管手续是我国保税区和国际上其他自由贸易区的相同特性。但是从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的定性方面来看,在本质上有所不同。

国际上其他的自由贸易区建立之初就定位在“境内关外”这一基础上。我国国家没有对我国保税区的定性进行明文规定,致使各部门认识不统一。

国家海关总署对保税区的认识是“海关监管的特殊经济区域”,只是把保税区当作放大了的保税仓库区来监管的,区内仓库与卡口同时监管,没有真正地放开一线,造成了监管手续烦琐。外汇管理部门对资本项目下外汇收付是管住“一线”,即视同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外汇收付是管住“二线”,区内企业视同“关外”公司。

在定性上的混淆,是我国保税区和世界其他自由贸易区的本质区别。使得我国保税区的进出口行为手续更繁琐,很多优惠政策不能具体落实。

3.2 管理方面

巴拿马科隆自贸区区内管理非常严密,采取的安全措施也非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区所能比拟。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内设有海关官员办事机构,但海关对区内货物的储存、流通、销售等正常经营活动不加以干预,海关业务只在进、出区与外界的通道发生。对进出商品的控制很少,豁免关税的范围相对较宽。进出关口手续十分简便,通关效率很高。

我国天津保税区是在政府行政和海关较严格的管理下的,区内采用的货物监管进出性管理与进出区管理存在着双重管理机制。在2007年底,天津保税区海关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电子通关系统,把原来的通关手续时间缩短到3小时。但是我国保税在本质仍然是把保税区当作放大了的保税仓库区监管,仍然存在着管理效率不高、管理层面混乱的问题。

3.3 优惠政策方面

国外设立自由贸易区前,是先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建设先立法、后设区,以确保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为了吸引外资,我国保税区优惠政策较发达国家多,但是各个地区的优惠政策不统一,位于特区和浦东新区的保税区,在所得税优惠上要优于其他保税区,致使国家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存在相互矛盾、缺乏衔接,难以操作的问题。

在科隆自由贸易区内,境外货物进入贸易区或从区内出境,免进出口税,货物销售对巴拿马运河区或过境船只,视为出口,免税。对区内公司所得税采用累进制,税率2.5%-8.5%,两年内免利润所得税,若雇佣巴籍员工,再给予减免0.5%-1.5% 所得税的优惠。对源于境外的股息、自由贸易区内商品销售免税,投资税、地方市政税豁免。

我国天津保税区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合理的办公用品、从境外进口用于加工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出口货物进出天津港保税区可以视为进口或出口,用外汇进行结算并办理报关手续;境外与天津港保税区之间的货物交易可以免交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且不需办理许可证;企业可以直接从区外采购原材料、原部件,加工增值后报关出口或部分直接销往国内市场;采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在销往国内市场时,可按进口原料件计价缴纳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比较起来,两者在各类优惠政策上大同小异,最大的差异在于我国保税区内的所得税税率要高于科隆自贸区的税率。

3.4 功能方面

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位于巴拿马运河的的大西洋入海口处。而巴拿马运河是连接南美、北美、欧洲转口的重要通道,它横贯本土,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非常利于利于存仓售现和商品的周转。因此,科隆自由贸易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为转口贸易,而为主体功能配套的辅助功能有保税仓储功能、金融功能和服务功能等。

我国天津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经过十余年的开发建设,以自由港区为发展方向,正努力建设海铁、海陆、海空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国际物流高速公路和信息网络高速公路。为此,天津港保税区积极构筑综合优势,是建立现代先进国际物流的有力支撑。

4 结语

通过从微观层面对我国天津保税区和巴拿马科隆自由贸易区的比较,我们可以可以看到我国不断把我们的保税区做成物流更方便、资金流动更自由、优惠政策更多的自由贸易区,吸引外资、促进贸易,带动保税区周围的区域一起发展。

总的来说,我国保税区建立之初就是以国外的自由贸易区为准则提出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自由贸易方式。也同样是由于我国资金缺少、劳动力丰富、市场和法制等设施不够齐全的原因,我国的保税区和国外的自由贸易区有一定的差距,比如尽管我国保税区的优惠政策很多,但是但是存在海关监管过严、手续过于繁琐,区内管理部门效率低下,物流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够齐全等问题,这都是我们以后需要努力解决的。

参考文献

[1]成思危.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的改革与发展[M].北京: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2]黎荔.中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中的对策研究[D].硕士论文,天津财经大学,2005.

第4篇

[关键词] 美国337调查 现状 法律分析 对策

美国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对不公平的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实践中,337调查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果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有效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权利人(无论其是美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可以向ITC提起337调查申请,并要求ITC采取相关救济措施。

一、我国电子产品遭遇美国337调查的现状分析

1.我国电子产品遭遇美国337调查的现状

我国电子产业是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行业,已连续多年居工业产品出口首位。据德国联邦对外经济信息局于2007年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电子产品出口额为780亿美元,已超过了德国,跃居世界第一位,2007年我国电子产品的出口继续扩大。 美国是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随着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美国的份额不断增加,再加上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我国出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所以我国是近年来遭受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在所有涉华337调查的案件中,电子产品占绝大部分,已超过50%。可见我国电子产品已成为美国发起337调查的重点。

截至2008年4月底,涉华电子产品337调查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上表资料来源于中国商务部网站:topic.mofcom.省略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2003年至2008年4月,38起涉华电子产品337调查案件中,专利类侵权调查有36起,占95%,商标类侵权调查有2起,占5%。在上述所有案件中,除了12起未做出裁定外,其余26起已结案的337调查案件中,只有2起胜诉,即被ITC裁定未侵权,占所结案件的5%,有17起案件与控方达成和解,以交纳专利费来换取和平,占以上所结案的45%。有7起被ITC裁定侵权成立,占上述所结案的19%,其中1起发出了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另外6起发出了有限排除令。

2.涉案电子企业的回应情况

过去,由于我国电子企业大多对美国337调查不大了解,更不了解不应诉的后果,再加上诉讼费用昂贵(一般在100万至1000万美元),程序复杂,手续繁琐,所以我国电子企业多采用不应诉的回应方式。结果被诉企业不应诉,就自动败诉,ITC就会作出缺席裁决,裁定申请人陈述的事实成立,发出永久排除令,使得我国所有生产该产品的企业无法进入美国市场。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企业逐渐认识到不应诉的严重后果,开始主动应诉。在主动应诉的过程中,为了保证不会因败诉而被ITC下达禁止令,从而达到保住一定市场的目的,大部分企业通过努力争取庭外和解来解决问题,庭外和解可以通过互相交换知识产权技术进行合作,也可以通过向专利权人交纳一定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来达到和解的目的。这样,不但可以免除高额的诉讼费用,还可以保住市场。到目前为止,面对337调查,积极应诉的企业很少。

二、我国电子产品遭遇美国337调查的法律分析

1.美国337调查的法律依据

337调查的基本框架最初由美国《1922年关税法》第316节确立,后来在《1930年司莫特-郝利关税法》第337节中被进一步明确。经过《1974年贸易法》、《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以及1994年《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等三次修改,337调查的申请门槛被大大降低,美国国内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证明进口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越来越多的美国企业开始利用337条款对进口产品提起侵权调查。在实体法方面,337调查主要适用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的有关规定、美国联邦和各州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各种法律,以及其他关于不公平竞争的法律等;在程序法方面,337调查主要适用包括《联邦法规汇编》关于ITC调查的有关规定、《ITC操作与程序规则》、《联邦证据规则》关于民事证据的规定、《行政程序法》关于行政调查的有关规定等。

2.美国337调查的主要程序

(1)发起调查:337案件可以由原告提起或由ITC自行发起,但多数都是由原告提起的。原告提交调查申请应以书面方式提交至ITC秘书处。ITC收到申请书后将进行审查,并在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ITC将在《联邦纪事》中登载原告和事项,并向每位被告送达申请书和调查通知。如果ITC决定不立案,应当向原告说明理由。

(2)开始调查:立案后,ITC会立即向申请书中列名的美国被告,以及外国被告所在国驻美国大使馆送达申请书副本及调查通知。如果申请书及调查通知未能由ITC送达,原告可以在行政法官同意的情况下自行送达。 被告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针对调查通知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决定是否应诉。被告没有做出反应的,视为缺席(不应诉)。调查开始后不迟于90天内,ITC根据原告的请求发出临时驱逐令,这适用于不需要证明国内工业损害的侵权案件。

(3)听证与裁定:在调查期内,当事人和ITC指定的行政法官要举行两次听证前会议,之后,将由行政法官主持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记录和相关证据事实,行政法官做出初裁决定。初裁决定决定一经做出将自动地为ITC所接受并把它作为ITC的最终裁定。除非至少有一名ITC委员在45天内建议对初裁决定进行复审。

(4)复议和上诉:在ITC做出裁定后的14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对裁定进行复议。如果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以在终裁决定生效后60天内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对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再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对于联邦最高法院做出的具有终局性的裁决,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3.美国337调查的救济措施

如果ITC经调查认定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知识产权,ITC有权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有限排除令,即禁止申请书中被列名的外国侵权企业的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2)普遍排除令,即不分来源地禁止所有同类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3)停止令,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侵权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销售、库存、宣传、广告等行为。任何违反停止令的企业将会被处以每天十万美元的罚款,或等同所涉商品当日销售额两倍的罚款,两者中取高者。

(4)没收令,如果ITC曾就某一产品过排除令,而有关企业试图再次将其出口到美国市场,则ITC可没收令。根据该没收令,美国海关可以没收所有试图出口到美国的侵权产品。

救济措施没有确定的有效期,除非ITC认为侵权情形已不存在,否则排除令和停止令可在涉案知识产权有效期内一直执行。

三、我国电子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策略分析

1.对337调查应对策略研究的总结

从目前的应对策略研究现状来看,研究最深入、发展最系统的是法律类应对策略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事先预防策略。我国电子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推动新技术的研究和现有技术的保护,培养自主知识产权。在出口前应进行周密的市场调查,特别要进行必要的专利和商标检索,在合同中对于侵权和应诉责任进行相关的认定,订立仲裁协议,排除ITC的管辖权。

(2)应诉策略。一旦企业遭遇337调查,应主动、及时、联合应诉,聘请有经验的中外专业律师通力合作,分摊费用,积极配合调查机构,寻找对方的权利瑕疵,如原告是否为权利的合法持有人,原告的权利技术与商标是否与我方构成相同或类似,原告是否符合国内产业的定义。另外,企业为了赢得更多的准备时间,可以利用中止程序。最后企业也可以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和解。

(3)进攻策略。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利用337条款,在美国及时申请专利,获得相关的知识产权,排除美国国内竞争和来自国外竞争对手的压力。

(4)事后策略。即使被裁定败诉,企业首先可以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降低损失。如在侵权被诉中有与自己有合同关系的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败诉后,应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纠纷解决条款向第三方要求损害赔偿;其次对产品进行技术改进,绕开原告所持有的专利,积极地向ITC申请撤销有限排除令或普遍排除令。最后,企业要为产品寻找生路,应积极开拓美国以外的海外市场,减轻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

2.关于建立、完善对美337调查应诉机制的若干建议

(1)明确应诉主体。337调查的应诉主体不是政府和行业协会,而是企业自己。虽然政府和行业协会起来很大作用,但如果让政府和行业协会完全包办了诉讼,有关诉讼的企业就会置身事外,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企业要重视开发自有知识产权,同时应积极在国外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所有涉案企业应积极应诉,才能维护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

(2)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政府的角度来看,应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开发、积累和转化,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让知识产权所转化出来的强大生产力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助推器。同时,政府还应建立预警制度,在信息提供、政策指导,以及对外交涉等方面发挥作用。最后,政府不妨考虑建立反337调查的基金会,专门为我国企业应诉337调查提供经费支持,减少应诉企业的应诉风险。

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是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能够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社会职能分工缺陷。由于行业协会对本行业情况比较了解,其具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在企业遭遇337调查后,行业协会应积极、主动地与涉案企业联系,帮助企业想方设法应对337调查。

(3)建立中国式的337调查制度。在对美337调查反诉的过程中,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自己的337调查制度,采取进攻策略,保护我国涉外知识产权。该制度的建成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在与外国贸易时因知识产权纠纷受制于人的局面。我国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已经为建立中国式的337调查制度提供了最直接法律依据,该法第五章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29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禁止侵犯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但从实践来看,这一法律规定并不具备任何可操作性。

要建立中国式的337调查制度,首先我国立法机构应制定保障贸易知识产权的《反知识产权侵权法》,其次,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改进知识产权立法的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加强有效的司法审查制度对反知识产权的规则和调查裁决进行合法性控制上。

参考文献:

[1]薄守省 杨 麟 周 勇:美国337调查实务[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

[2]刘述莉:论中国制止侵犯知识产权进口行为法律制度的建立[D].中国硕士论文数据库,2007年

[3]白泓渌: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美国遭遇337条款调查[D].中国硕士论文数据库,2007年

[4]饶 磊 周 全:中国企业如何应对美国“337条款”[J].中外企业家, 2007年第2期

第5篇

生产者服务业作为一种知识密集型产业,是基于工业生产进程的细分和中间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逐步增大的基础上,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的。它是以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收益的形式增加原生产部门最终产成品价值,从而实现价值增值的增长型行业。本文主要采用模型的分析方法,揭示出生产者服务业一改过去由单个企业独立从事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策划及售后服务等一条龙的整体经营模式,深入到企业生产的中间环节,精炼出提升制造业产品价值增值的知识型服务,从而降低成本,实现生产者服务业的规模效益和制造业产值的有效增长,成为促进一国国际贸易增长持久、有效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生产者服务业;规模效应;收益增长

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2-0025-05

1.概念阐述

生产者服务业这一概念最早是由Greenfield(1996)界定的。后经Browning&Singelmann(1975年)等经济学家根据联合国标准产业分类(SIC)的规则将服务业进一步细分为:消费者私人服务、生产者服务、分销服务和社会服务。其中生产者服务业是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产业。它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中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从过去单个制造业中提炼出高附加值、高知识含量的环节以独立产业的形式分离出来,从而更好地发挥规模经济的效应,有效地提高制造业中间产品的科技含量,实现最终产成品价值增值的服务。也就是说生产者服务业是指被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用作中间投入的服务。它是利用现代技术对生产过程进行更加精细的专业化分工,把传统意义上在企业内部进行的服务流程剥离出来,通过为制造业提供智力型服务达到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从而实现规模效应、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制造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生产者服务业脱胎于制造业的“母体”,从制造业中垂直分离(Vertical&disintegration)出来并外部化形成专业化产业,体现了专业化分工的深化与泛化(Jones&Kierzkowski,1988,Frarrcois,1990)。与传统的服务业相比,生产者服务业是一种高智力、高积聚、高成长、高辐射的现代服务业。格鲁伯(H.G.Grubel)和沃克(Walker)指出,生产者服务业是把日益专业化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引进商品生产部门中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生产者服务业构成的资本进入到生产过程的渠道,为劳动与物质资本带来的更高生产率进一步改进了商品与其他服务的质量。由于生产者服务业主要作为商品和服务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发挥中间效用,因此,在经济服务化和知识全球化的今天,大力发展生产者服务业,发挥规模经济优势,降低交易成本,会有利于一国国际贸易环境的改善、贸易收益的增加,实现对外贸易稳定、有效、快速地增长,为一国贸易的健康发展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

2.国内外相关文献

有关生产者服务业的国内外研究相对不是很多。尤其集中于研究生产者服务业的规模效应以及促进国际贸易方面的论著尚属空白。目前,国内学者对生产者服务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2000年以后。大多是从实证的角度对生产者服务业的作用给予论证的。总结起来,可将其中的文献归结为两条主线。一条主线是学者们用实证的方法集中论证了生产者服务业对制造业产生的巨大作用。汪斌、金星(2007)从投入产出的角度,运用计量模型分析,揭示出生产者服务业提升制造业竞争力的一般经验。指出生产者服务已成为提升制造业竞争力重要的中间投入,在对制造业各行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上存在差异。江静、刘志彪、于明超(2007)分析了生产者服务业发展提升制造业效率的内在机理。认为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提升了自身效率,降低了制造业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最终提升了制造业的竞争力。郭怀英(2008)以韩国发展生产者服务业为例,指出其在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特别是在自主创新关键期,从劳动、资本密集型产业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另一条主线主要集中于生产者服务业自身的发展趋势以及对经济增长和国际分工的促进作用。胡新华(2006)研究了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我国生产者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和工业增长的影响。尚宇红认为生产者服务业是面向生产过程而非最终消费的服务行业总称,它的发展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产业优化、推动经济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指出目前我国生产者服务业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中长期发展对策应是尽快完善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推进生产者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区域协调、建立起比较优势突出的区域分工格局,强化对生产者服务业发展的财力与人力支持。郑春霞、陈漓高(2007)指出国际分工深化和生产者服务贸易的增长是当今世界经济的主要特点,分析了生产者服务贸易的增长机制,从中得出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政策建议。高传胜(2008)认为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环境迫切要求中国制造业实现产业升级,生产者服务既是中国制造业升级的主要努力方向,也是其重要支撑力量,并基于实证研究指出信息通讯服务、金融服务、科教文卫服务对制造业升级的支撑作用较大,而商贸和交通运输的作用相对较小。

国外学者对生产者服务业的研究相对较早。综合起来主要从模型设立与实证研究两方面入手。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多以模型研究为主。JamesMarkusen最早是在1989年提出生产者服务业和专业化中间品的投入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他认为专业化服务贸易更有利于生产者服务业发挥优势,以更低的成本向消费者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专业化人力资本的收益,在提升国际服务贸易产品的增加值上有大的优势与潜力。JotaIshikawa(1992)利用一种要素禀赋,一种中间产品和两个成品的模型分析了增加生产者服务业对贸易模式和贸易收益产生的规模效应,同时指出生产者服务业更有利于降低平均生产成本。弗拉维•马丁内利(1993)指出生产者服务是一种新的生产力,是指为商品和其他服务生产过程的投入品提供的服务。这使得企业能够通过专业化达到较高的效率,节省研究与开发费用,并能在不需进行持续增加职员、对资本设备进行大量新投资的情况下满足最大需求,从而成为国际劳动分工中至关重要的部分,并在国际贸易谈判中处于战略性地位。CharlesvanMarrewijk,JoachimStigora,AlbertdeVaal,Jean-MarieViaene(1996)指出生产者服务中的国际贸易与规模经济和市场要素之间的关系。虽然测度生产者服务业对国际贸易的作用有一定的难度,但其对国际贸易所发挥的作用是越来越重要。尤其很少有文章将一国服务贸易的增长归结为生产者服务业。为获取成本优势,生产商越来越多地将中间知识型环节交由专业化生产者从事。因为生产者服务业在向众多的生产商提供服务时,就可充分利用规模优势提升生产效率。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的生产者服务业是知识、信息密集型产业以更低的边际成本优势向更多生产商提供服务,从而促进一国贸易的更快发展。JamesMarkusen,ThomasF.Rutherford,DavidTarr(1996)认为外国生产者服务业对本国生产商提供了诸多好处。文章中用早期的垄断竞争模型分析了生产者服务业。结果表明外国生产者服务替代了国内的熟练劳动力;生产者服务对提供最终产品的竞争优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指出其对提升生产效率、促进贸易的巨大作用。另一方面,JosephFrancois,JuliaWoerz(2007)也从实证的角度,利用OECD从1994~2004年在78个国家的面板数据验证了生产者服务业对促进贸易的直接作用,分析了贸易增长与服务业密集度之间的直接关系,说明了生产者服务业对促进国际贸易的贡献度。

3.建立模型

首先,考虑一个由两种要素组成的一般均衡的竞争性生产部门A。产品A是由有长期规模效益的竞争性产业中的劳动力要素(L)和资本要素(K)组成。

A=G(Lα,K);Gl>0,Gll

为简化分析起见,假设另一个竞争性生产部门B没有组织生产投入的相应费用(此假设同Ethier,1982)。B部门生产投入为Si1,…,Sin..对于竞争性生产部门B相应的生产性函数为:

Bi=Xi(Si1,…Sin)(2)

其中,Sj是指生产者服务。在n给定的情况下,生产方程(2)具有固定不变的收益。

每个Si由唯一的一个生产商生产。为简化模型,在此假设生产Sj只需要劳动力要素。S生产者与X生产者是无关的。Sj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增长收益。在(2)中给定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在此可以单个生产商的产出得到一个与(2)相同的生产方程。其中Sj省去了下标。为更容易控制变量,在此假设S生产函数是一致的,但在生产产品B时是不能完全替代的。假设X生产函数为:

X=[ΣSjθ]1/θ0

生产Sj只需要投入劳动力,在此假设由一个固定成本加一个不变边际成本组成。为简化条件,在此假定Sj的边际成本是1。产品A是可计的,Sj的生产成本为:

wSj+wF(4)

其中,w表示依照产品A确定的工资比例,F是指单位劳动力的固定成本。令P表示参照产品A确定的B产品价格。在给定P和W的情况下,通过等价价格与边际成本就可找到B生产部门的社会最优配置: Maxπ=p[ΣSiθ]1/θ-Σ(wSi+wF)(5)

利用在对称信息下,每个生产商的产量相同的条件,得出∑Sj=nSj,其中n是内生变量1。与S和n相关的一阶条件为:

π/Sj=(p/β)[n(Sj)θ]αβSjθ-1-w

=pnα-w=0;α=(1-θ)/θ(6)

π/n=(p/θ)[n(Si)θ]αSθ-(wSi+wF)=0(7)

=(p/θ)αSi-wSi-wF=0

用Si乘(6)式两边,后用(7)式减(6)式:

((1-θ)/θ)pnαSj=wF(8)

从(6)中可以看出,nα=(w/p),得出解为:

Sj=(θ/1-θ)F;n=(w/p)θ/(1-θ)(9)

现在考虑垄断竞争均衡的情形。由单个生产者服务生产商Sj面对的产品价格就是生产B产品时的边际产品,用ri来表示价格。因为信息对称对S个生产者服务的价格均相等。

r=(p/θ)[n(Sj)θ]αθSjθ-1(10)

=qθSjθ-1

q=(p/θ)[n(Sj)θ]α

通常在垄断竞争的环境下,对n的强约束是忽略不计的。假设有S个生产者服务。这S个服务生产者将P和X看成是外生变量。那么在(10)式中每个单独的生产者就将P看成是固定不变的。每一个S生产商的问题是达到利润最大。

Mαxπ*=(qθSjθ-1)Si-wSi-wF(11)

对(11)式中Sj的一阶条件是:

π/Si=qθ2Siθ-1-w=0(12)

因为q和w被看做是外生变量,因此存在二阶条件。S个生产者的自由进入导致产生零利润,因此:

qθSjθ-wSi-wF=0(13)

从(10),(12)和(13)中用n,θ取替代掉q得到:

pθnα-w=0;(14)

(p/θ)nαθSi-wSi-wF=0用Si乘一阶等式的两边,结合(14)式得到在垄断均衡下Si的值:

Si=(θ/1-θ)F(15)

n=(w/pθ)θ/1-θ

比较(15)中的垄断竞争价值与(9)式中的社会最优价值。Si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是相同并且是固定不变的。B生产商增加n扩大生产且在市场均衡的条件下产生最优产量。因为X=n1/θS(θ

接下来,考虑生产者服务业从国际贸易中的受益情况:

首先考虑一种只有自由货物贸易的情况。令g和d分别表示在自由货物贸易和封闭经济均衡条件下所估计出的数量。用Ca、Cb分别表示A与B产品的消费量。依照通常的偏好标准,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一个国家可从贸易中获益:

Cαg+pgCbgCad+PgCbd(16)

在封闭经济的环境下可以达到市场出清;在自由贸易的状况下可以达到收支均衡。

Cad=Ad,Cbd=Bd

Cag+PgCbg=Ag+PgBg(17)

把(17)代入(16)中,得到:

Ag+PgBgAd+PgBd(18)

现在从(18)式中两边同时减去在自由贸易时要素禀赋价值。令k表示对A产品部门的资本回报,

(Ag-wgLag-kgK)+(PgBg-wgLbg)(Ad-wgLad-kgK)+(PgBd-wgLbd)(19)

因为A与B两个生产部门在均衡时得到的是零利润,所以(19)式左边为零。(19)式右边第一个条件是非正的,因为在生产A产品时,在封闭经济环境下要素比(K/Lad)与自由贸易状况相比并不是最具有效的。因此,在封闭经济状况下,生产A产品的利润为负。从贸易中受益的充分条件是:

(PgBd-wgLbd)=(Pg-wg(Lbd/Bd))Bd0(20)

if(Lbd/Bd)(Lbg/Bg)

首先注明的是,这个结果表明:(Pg-wg(Lbg/Bg))=0,即零利润。因为B产品的生产只使用劳动力,同时因为从前面的假设得知,B部门只使用一个劳动力,因为随着B的增加B=n1/θS,(Lb/B)是下降的。只有当BgBd时,(20)式才是成立的。这是能从贸易中获益的充分条件。当前,这种“扩大产品的条件”BgBd是被国际贸易经济学家们所熟知的从贸易中获益的条件。一般来说,B部门产品的价格比起社会边际成本大得多。与B部门产出的变化相关的是一个“梯形”区域的面积。即当ΔX>0时,(p-MC)ΔX>0。因此,MC=w/MPb=pθ,(p-MC)=p(1-θ)>0。自然,我们可以从图1看出,与大国相比,小国(在图1中上标为h的数据)不具有成本优势,与之相反大国(在图1中上标为f的数据)是以获取规模效益而拥有低成本比较优势的。

与大国相比,小国无论是在A产品或B产品的生产量上都小得多。在生产的要素禀赋成比例变化时,大国生产的产品数量更多,从而满足规模经济的原理。而在本文的模型中,在A与B两个部门所处环境相同的前提假设下,所谓的大国恰恰是指拥有更多生产者服务业的B生产部门。正如模型中的(9)式和(15)推导所示,由生产者服务要素禀赋组成的B生产部门(n=(w/pθ)θ/1-θ),与由资本和劳动力要素禀赋组成的A生产部门相比(n=(w/p)θ/1-θ)对比,B生产部门的要素数目更多,其情形类似于大国;而A生产部门的数目与B部门相比偏少,(0

4.实证分析

美国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生产者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04年,美国生产者服务业产值占GDP比重已达到37%。从产值来看,生产者服务业已成为美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必不可少的发动机。从另一方面来看,2004年美国生产业的附加值已达到部门总投入的62.45%,略高于服务业其他部门的60.93%,远高于第一产业的44%和第二产业的39%。以生产者服务业的投入来看,生产者服务业是高附加值、高人力资本、高管理水平的典型代表行业。对其所作的研究必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本文利用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的统计数据,用实证的方法验证了一国生产者服务业对国际贸易收益增长的规模效应。

4.1利用感应度数系数分析生产者服务业的特性及作用

感应度系数表示当国民经济各部门均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使用时,某一部门由此受到的需求感应程度。即需要该部门为其他部门的生产提供能够的产值量,它是衡量某产业前向联系广度和深度的指标。感应度系数越大,说明某一产业对其他产业生产过程的制约度越高;感应度系数大于1,表示某一部门所受到的感应程度高于全社会平均感应水平。感应度系数高的产业,受国民经济拉动作用越大,对一国经济尤其是国际贸易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其发展状况将决定是否会成为一国的基础性产业或是瓶颈性产业。因此对一国感应度系数的实证分析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其产业的感应系数=Σnj=1bij/1/nΣni=1Σnj=1bij(i=1,2,...,n)(21)

依据公式(21)我们可以美国1998、2001、2004年的数据为例计算生产者服务业相应的感应度系数。

资料来源:依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数据整理得来www.BEA.org

依表1数据得到美国1998、2001和2004年度感应度系数柱状图,如图2。

结合表1的数据和图2的柱状图,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制造业的感应度系数最高。其次高知识、高技能、高附加值的生产者服务业对一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国际贸易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1998年起,美国生产者服务业的感应度系数就一直保持在大于l的水平,而且有很明显的上升趋势,由1998年的1.4980上升到2004年的1.5039,说明相对于农业、采矿业、建筑业、其他服务业来讲,生产者服务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具有很强的拉动和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地说明了一国先进的生产者服务业必然会成为一国经济和贸易发展的助推器。反之,一国发展滞后的生产者服务业也必将成为其快速发展的制约性、瓶颈性产业。因此,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的生产者服务业利用其为社会更多制造商提供的专业化、智能型服务,利用集中化产出的规模效应成为促进一国经济,对外贸易收益增长中的核心产业。而这种高附加值产业因为与其他产业相比,用更少资源却产生出更大收益,从而极具发展潜力与优势。

5.结论及政策建议

结合美国现阶段发达的生产者服务业与我国目前的现状相比,尤其是针对我国国际贸易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屡遭反倾销控诉;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主要以高质低价低收益的加工品出口为主;国际贸易环境恶化,低廉商品引发别国报复性关税等惩罚性措施以及国内出口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缺乏高新尖端出口产品,生产者服务业依据其自身优势和特点,结合目前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状况,更好地运用和挖掘我国生产者服务业的潜力对实现我国出口产品结构转变,规避贸易壁垒,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改善贸易环境,达到价值增值等目的都有很强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自由品牌产业的关键时期,因此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者服务业,提升金融、咨询、商业服务、专利知识产权、商务服务等服务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增加工业增加值,对实现我国对外贸易产品结构的调整,甚至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转变都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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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在各国利益分布日益全球化的条件下,如何保障一国利益在国际竞争中生存并不断发展,是大国所面临的紧迫任务。

30年来,中国快速发展并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使得中国的国家利益迅速跨越了地域限制。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经济与世界相互依赖的程度越来越高,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经济结构上也存在着明显问题。表现在“发展所需资源和产品所需市场”两头均在外,这使得中国经济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凸显,中国国家利益的实现也越来越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制约,因此维护海外利益成为当前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方面,中国经济在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不断增大的同时,对世界经济的拉动作用也大幅增强。1978年,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为2.3%,到2007年,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已上升到19.2%,超过世界所有国家。比美国高3.5个百分点,比欧元区高6.3个百分点,比日本高11.7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发生在中国人身上的海外安全事件明显上升,海外投资与对外贸易活动等遭遇各种阻力,海上运输安全威胁不断加大。2011年初,中东北非局势动荡,其中利比亚局势最为紧张。中国在利比亚有大量公民,为了维护公民的安全,中国政府共撤回35860名中国公民。

综上所述,如何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而中国学术界对海外利益进行讨论的时间并不长,是伴随着中国在海外的利益受到越来越多挑战的过程慢慢兴起的。

中国海外利益研究路径

中国海外利益是在中国崛起及自身利益拓展过程中出现的,国家利益概念是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逻辑起点。中国国家利益的概念在1980年以前的意识形态色彩浓重,学术界鲜有研究成果。

冷战结束以后,国家利益研究逐步成为中国国际关系学界探讨的重点。随着全球性共同利益增多和国际合作增强,国家利益的相容性进一步得以发展。1990年代后期以来,国家利益研究逐渐成为热点。1999年-2003年是中国国家利益研究的高峰,学者们主要关注点有国家利益的维护与拓展,也有国家利益的战略研究和文化层面的探索。

随着对国家利益理论研究的深化,加之现实的发展,使中国学者逐渐认识到了中国国家利益海外部分不断拓展的态势,对中国海外利益问题的关注与研究逐渐增多。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海外利益逐步纳入到学者们的研究视野,2004年、2005年集中出现了一些关于海外利益的论述,对海外利益的概念和中国海外利益的范畴进行了初步界定,但是并没有达成共识。中国学者很早就认识到国家利益的范围变化不受国土疆域限制,但学术界关于海外利益的论述,缺乏对海外利益各分支领域的深度分析,同时也缺乏对中国海外利益分布现状的描述,以及维护海外利益手段的总结。随着中国国家利益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扩展,深化对中国海外利益的认识,进一步分析中国国家利益的层次和内涵,对于拓展国家利益至关重要。关于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成果,散见于对外贸易、对外投资、国际金融、资源能源进口、国际制度能力等相关论述中。总体而言,将中国海外利益作为分析核心的文献非常有限,缺乏定量评估,整体战略设计亦极少著述。

中国海外利益研究文献评述

国内关于海外利益研究的成果并不是很多,目前对海外利益的研究大都是以评论文章或学术文章的形式出现。

国内学术界目前对于海外利益的概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通过整理可以发现,目前学术界对中国海外利益的概念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海外利益是国家利益突破国土界限而形成的,是境外的国家利益,区分为海外政治利益、海外经济利益、海外安全利益和海外文化利益等;另一种观点认为,海外利益不同于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仅仅是国家层面的利益,而海外利益包括非国家行为体所持有的局部利益,海外利益这一概念的范畴要比国家利益中的海外部分宽广。

在对海外利益以及中国海外利益进行分析时,每个学者都有自己独特的切入点和思考方式。

陈志武在《审视中国的海外利益》一文中指出:“我们以往关于英国海外扩张的历史几乎全是从其受害者的角度来讲的……今天中国也面对如何到海外拓展、到海外开发市场以及到海外找资源的问题,面对当年英国和后来美国、日本所面对的同样的挑战,因此我们有必要换个角度来看那些世界历史,要从海外贸易、跨国公司的经营的角度来研究理解他们当时是怎么做的,以及为什么那样做,这样才可能更有建设性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在霸权主义为人诟病的新形势下,陈志武认为中国政府需要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下面对四大问题:首先,尽可能地维护并扩展海外投资利益;第二,保护中国在海外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第三,利用好现有国际贸易秩序来保证中国企业的资源供应;第四,中国商品的国际市场拓展。

政府在思考如何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的时候,应该先明确中国海外利益的定义。门洪华与钟飞腾则在《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历程、现状与前瞻》一文中,对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历程和现状进行了一个分析,梳理了海外利益概念的嬗变历程,并对国内外学者关于海外利益研究的状况进行了梳理和介绍,提出了未来研究海外利益应重点关注的五大议题,构筑了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战略框架,为今后的海外利益研究指明了方向。五大议题分别为:一、国家利益观念的变革;二、英美日维护与拓展海外利益的历史经验;三、中美日海外利益结构的比较分析;四、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定量研究;五、中国海外利益维护与拓展的战略框架。

苏长和《论中国的海外利益》一文,从国际合约的角度对中国海外利益进行了定义,阐述了海外利益当前面临的威胁以及保护的途径,并探讨了国际制度建设和国家能力建设在中国海外利益维护中的意义。

陈伟恕的《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总体视野,文章认为,中国海外利益与国家海外利益不同,因前者包括国家层面、法人层面和个人层面的利益之分,所以比后者具有更宽的范畴。文章还对如何处理中国海外利益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了一些方法建议。

此外,还有3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海外利益进行了分析。一是汪段永的《海外利益实现与保护的国家差异》,文章经过对国外官方文件、智库报告的分析,得出了不同类型国家海外利益界定的层级差异。文章指出,国家实力、国际化程度和对国际事务参与的深度和广度的级差影响着各国对自身国家利益、国际定位的认识。这类分析有助于国家准确找到自己的国际定位并确立自己的国家利益,通过实施与其国际地位相符合的手段来维护其海外利益,乃至国家利益。

二是甄炳禧的《新形势下如何保护国家海外利益――西方国家保护海外利益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一文,作者通过对美国保护海外利益所用手段及措施的研究,为中国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现实参考。

三是笔者的《中美两国海外利益对比分析及启示》,文章把海外利益区分为海外基础利益和海外战略利益,并从中美两国海外利益的结构、内容、分布以及维护手段上进行了对比分析,从而对看清中国海外利益维护与拓展的不足。

同时,在硕博毕业论文中也有3篇关注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论文。暨南大学张志的博士论文《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海外利益的保护与拓展研究》,该文主要关注了中国海外经济利益的内容和面临的风险,同时指出海外能源利益与中国能源安全密切相关,文中提出了从油源、油路、油价三个着眼点保护和拓展中国海外能源利益。

外交学院白云的硕士论文《当代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及维护初探》,文章对当前中国海外利益的现状进行了现实评估,对建国后中国拓展及维护海外利益的历程进行了回顾与审视,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中国拓展及维护海外利益的几点战略建议。

复旦大学武丽丽的《中国海外利益的发展、威胁及其保护》,文章从正反两个方面梳理了中国海外利益目前的基本情况,一方面总结概括了中国海外利益的主要内容以及发展成果;另一方面则指出了中国海外利益目前面临的主要威胁。

目前国内还少有对海外利益进行研究的专著,仅有一本是由汪段永、苏长和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海外利益研究年度报告(2008-2009)》。该书以2008年-2009年中国海外利益的状况为研究内容,从海外利益保护的基本界定、核心内容、多边机制和国际责任、国家形象与文化传播等方面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国外的中国海外利益研究

国外学者对中国海外利益的关注度,随着中国经济规模不断增长、对国际社会影响越来越大而与日俱增。学者们研究中国的视角逐步从地区、双边关系进展到全球格局层面,对中国海外利益的关注尤其是中国海外投资的关注渐渐浮出水面。2006年以后,国外学者关于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渐增。他们对中国经济崛起如何影响世界比较关注,对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刚刚起步,研究重心主要放在对外贸易、对外投资、金融合作、能源资源供应、国际制度能力等方面。

在对外贸易领域,国外关心中国对其他国家的影响;由于中国对外投资触及了许多国家在亚非拉的既得利益,国外关注中国对外投资流向及其对东道国的影响,进而把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变化作为分析核心,提出中国实行“新殖民主义”的论调;过去西方国家海外开拓的核心在于原材料供应,因此中国能源资源供应迅速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重心,他们全面讨论中国能源、资源需求如何重组世界经济关系,并在此领域杜撰了“中国”的新版本;中国参与国际制度的能力早就是西方学者的关注点,国外研究在中国参与东亚地区的制度建设上着墨颇多。

纵观目前研究的现状,国内国外对中国海外利益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海外利益的概念界定,主要关注中国与海外利益相关的某个方面,事实性较强,数据性分析充分,但综合性不足,整体研究仍需进一步加强。

第7篇

关键词: 贸易摩擦 协调机制 比较

日本、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基本管理组织模式

(一)法律基础

日本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法律基础显著特点就是“自我限制、自我规范”,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规避同欧美等国的贸易摩擦。20世纪80年代后期,为了给实施反倾销等措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日本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1980年,日本进一步修订了《反倾销与反补贴法令》和《海关关税法》;1986年日本内阁通过了《关于反倾销及反补贴程序的说明》,对《海关关税法》中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法令的实施程序进行了具体的规定;1994年,为了完善反倾销法律并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日本政府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协议,颁布了《关于反倾销税的内阁命令(416号)》。此外,《进出易法》规范了不公正贸易行为,同时支持本国进出口贸易商之间协同合作;根据《外汇及对外贸易管理法》规定政府对外汇、对外贸易等对外交易活动只进行有限的干预与管理,基本实现自由化;另外,对于一些重要敏感产品的进出口,通过专门的法令进行管制,实施进口价格和数量规制,或者禁止进出口。

而美国在这方面表现出的法律强制性,则凸显其在国际贸易领域主动攻击性的特征。美国贸易法律体系的支柱性法律有进出口管理法律、关税及海关法、贸易救济法律、基于安全考虑的贸易法,以及诸多贸易协定的国内立法等。例如,修改后的《1930年关税法》规定了关税的制定和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与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该法案第337条款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涉嫌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进口商品执行相关贸易措施。修改后的《1974年贸易法》对保障措施、非关税壁垒发展中国家(地区)的普惠制待遇以及301条款调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阐释。

(二)管理组织机构

对外贸易管理是日本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重要途径。日本的外贸管理是以经济产业省为核心,外务省、大藏省、农林水产省以及日本银行等多机构共同参与的有机体系。制定宏观对外贸易政策并平衡与调整其同国内产业政策的关系,处罚不公平贸易行为,同时,各个机构职能明晰、协同合作,共同发挥规避和应对贸易摩擦的作用。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涉及了广泛的管理组织机构,除了联邦政府行政机构及其下属部门以外,还包括了立法司法等相关部门。国会是以宪法规定的美国对外贸易管制(regulate)权力专属机构,同联邦政府行政机构及其相关下设部门分别行使着制定和调整美国对外贸易和投资政策、进出口商品的管制、经济数据的统计和公布、专利管理、经济调查以及社会调查等职能;各方力量则通过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进行整合,并对各相关机构的职能进行界定和分解,这是进行贸易谈判以及解决贸易摩擦与争端的保障。

(三)多主体协调联动

贸易摩擦应对与协调是一个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过程,要求参与者具有明确的主体职能定位并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提高应对贸易摩擦的效率。日本和美国各自形成了具有本国特点的贸易摩擦多主体协调机制。20世纪60年代后,鉴于日本同欧美等国的经贸关系日趋紧张,日本政府、企业和行会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优化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内外部相容性,以期达到降低应对与协调贸易摩擦的交易成本的目的(见表1)。

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同日本一样,美国联邦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在贸易摩擦协调机制中发挥着主体作用。此外,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美国立法机构(国会)、司法机构、社会公众及舆论等也发挥各自优势,产生强大合力应对贸易摩擦。例如,国际贸易法院是美国国际贸易最高司法机构, 发挥着保护一国产品安全和维护公平竞争贸易环境的作用,抗衡国外贸易救济限制措施,树立本国司法公正的形象。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另一个独特之处是将社会公众及舆论通过媒体作为协调的手段来使用。 媒体将民众意见转变为公众舆论和新闻导向,对政府制定贸易政策和措施产生影响,并进行监督;媒体的舆论宣传会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进行引导;贸易摩擦对象国的政府和企业会受到内外部公众舆论的压力而改变贸易政策和行为。

(四)多层面参与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日本、美国在规避和应对贸易摩擦过程中,不断加强对对外贸易中引发贸易摩擦的潜在事件进行评估预报,并作出预案与应对。首先,宏观层面的政府提供管理服务、信息服务和机构间的协调与合作。政府机构通过收集并贸易摩擦预警信息、监控和预警重点产业以及检测贸易国政策变化和贸易裁决执行情况等措施,为对外贸易实施宏观管理和服务政策。其次,中观层面的行业协会具有协调与中介作用,它是政府管理的延伸和补充。日本、美国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的协调与中介作用,通过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形成系统的统计资料和评估报告,从而建立贸易摩擦数据库和预警预案;对外贸进行事前监控预警、事后应诉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实时监测贸易对象国的贸易政策变化和国内市场动态。最后,微观层面的企业是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核心主体。 企业在对外贸信进行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企业进出口经营战略和方案。当政府的贸易决策部门进行决策和行业协会进行预案时,以此作为参考和依据。日、美出口企业的预警机制构成严密的贸易摩擦动态监测网,成为国家整体预警机制的关键环节。

日本、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比较

(一)总体战略特征的差异

1.日本―防御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由于贸易摩擦对象国主要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日本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军事上都处于弱势地位。战后日本把对外贸易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加之其固有的国民性格,决定了日本在应对贸易摩擦过程中,必然注重缓和同其他贸易摩擦国的贸易关系,从而采取一系列防御型的措施。

首先,日本通过同美国签订“日美纺织品协议”、“日美钢铁产品协议”、“日美汽车及零部件协议”等一系列自动限制协议,对出口到欧美等国家的商品主动实施数量或金额限制,形成有管理的对外贸易,缓解与欧美等贸易对象国的贸易摩擦和冲突。其次,实施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市场多元化的贸易战略,以减少和规避贸易顺差引发的贸易摩擦。三菱、丰田、日产等日本汽车公司分别和美国的通用、克莱斯勒等汽车公司进行合资。此外,日本积极开拓东亚地区等新兴市场,1985-1994年10年间,日本向东亚地区市场出口比重从24%提升到38.6%,降低了对欧美等市场的出口倚重。最后,通过清理贸易壁垒,提高市场准入度。鉴于美欧等国对日本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强烈不满,1986-1990年间,日本共取消1004项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削减率从42%上升到56%,名义关税率处于发达国家的最低水平。贸易自由化率由原来不足40%提升到93%。日本通过放松市场准入制度、减少对美欧等国的出口倚重等措施,缓和了同摩擦国的贸易关系,达到规避和缓解国际贸易摩擦的效果。

2.美国―“进攻型”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美国依据单边主义的《301条款》利用贸易威胁等手段处理同贸易国的摩擦和冲突,充分体现了“进攻性”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特征:

第一,美国是世界上最大贸易摩擦主动发起国。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年度贸易统计数据,美国在1995-2011年期间提起的反倾销调查452起,反补贴调查113起看,是全球贸易调查最大的发起国。此外,美国发起的贸易摩擦也不断延伸到非贸易领域的制度层面。第二,单边色彩浓厚的法律强制性。以其雄厚的经济贸易实力及其世界贸易主导地位为依托,美国有关贸易摩擦协调与应对的法律具有极强的单边主义色彩和“进攻性”特征。例如,美国“301条款”明确界定了调查的发起、程序和范围,并规定了贸易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当贸易代表认定贸易对象国贸易措施符合一定标准即定为贸易壁垒,必须对其采取强制性制裁措施,这便是“301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第三,单边调查程序对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的影响和掣肘。美国单边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对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形成和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GATT时期,美国贸易壁垒应对机制对于GATT规则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美国“301程序”的涉及领域和强制力都突破了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对GATT的调整范围的扩展和效率与强制力的提高都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日本、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核心主体比较

1.日本―“政府主导”。“政府主导型”经济模式是日本的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日本经济是由中央计划和市场机制共同协调。比较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干预经济的力度和作用的范围都很大。政府通过对相关领域进行干预,把资源配置到更有效率的部门。 在贸易摩擦协调机制中,日本政府同样发挥着基础性地位和关键作用,主要表现在:宏观政策上实施“内需主导型”贸易发展战略;通过产业选择、升级、扶持与保护,调整产业政策;实施自动出口限制、出口市场多元化的措施规范出口贸易秩序;清理贸易、非贸易壁垒,提高市场准入程度。

2.美国―“行会主为”。美国是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的国家,其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和资源配置都是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的,强调微观主体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负责。由此,美国成为世界上行业协会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美国行业协会利用游说、参与选举以及引导公众舆论等手段达到影响有关贸易法律及政策的制定的目的;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行为准则规范和监管企业的竞争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等措施行使对政府行政机构的监督职能;为成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多种服务。

(三)日本、美国贸易摩擦诉诸争端解决机制的层次比较

1.日本―从双边协调为主到诉诸WTO多边机制。20世纪80年代之前,双边谈判和协调是日本传统的应对贸易与冲突的方式。其主要原因在于当时同日本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家仅限于欧美等少数几个国家,而多边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GATT)也存在效率低下和缺乏权威性缺陷,这种内外部贸易环境决定了双边层面的贸易摩擦协调解决机制能够提高协调效率并更加具有针对性。20世纪90年代以后,同日本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家逐渐增多,并且世贸组织多边解决机制不断完善, 日本开始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取代以前自限协议和双边贸易谈判与协调等贸易摩擦解决方式。据WTO统计报告显示,1995-2009年,提交到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案件中,日本主动发起贸易争端解决的案件13起,作为被诉方15起,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使用频度最多的国家之一。当然,对于多边贸易协定没有涵盖的领域和多边机制难以解决的贸易摩擦,日本通过双边层面的贸易机制加以解决。日本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有效地补充了多边贸易摩擦解决机制的不足。

2.美国―强烈单边主义色彩的诸边解决机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长期信奉多边主义。但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后期,美国对外贸易的内外部条件出现改变,越来越多地实施双边及区域并重的对外贸易战略和措施。目前,世界范围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普遍以美国为核心。美国处理与应对贸易摩擦的战略措施也相应地从多边到双边及单边色彩强烈的区域一体化层面转变。 然而,单边体制仍然是美国应对和协调贸易摩擦的核心,在其双边、区域一体化和多边协调等方面均体现出强势的单边主义特征。美国奉行单边贸易行为集中体现在“301条款”中,在迫使贸易对象国削减贸易壁垒时,常常使用威胁的强硬态度和手段,体现了美国贸易行为单边主义的“进攻性”。其实质是对GATT/WTO非歧视原则、公平原则的违背,背离了其维护公平竞争和全球贸易秩序的初衷。为了加强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主导地位,美国还通过强势的单边行为,成为制定和履行国际贸易规则的主导者。

(四)日本和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效果比较

日本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取得的成效同其“防御性”的特征密切相关。重点体现在改善同贸易对象国的关系、贸易摩擦的规避和降低频度等方面。日本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战略,从“贸易立国”的“外需主导”转变到“内需主导”型等一系列“政府主导”的政策措施,成功摆脱了本国产业对外国资本的依赖,扩大了产业的内外部发展空间。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贸易自由化率由原来不足40%提升到93%;通过实行出口多元化措施,使东亚地区成为超过美国的最大出口地区,缓和了日本同贸易国的关系、减少了贸易摩擦。据《WTO贸易统计》显示,1981-1990年间,美国共对日本发起69起反倾销案件,在随后的三十年里,逐步下降到1991-2000年间的38起和2001-2010年间的12起,总体呈明显的缩减趋势。并且期间有的年份甚至为“零发生”。值得关注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防御型”模式逐渐有了“进攻性”的特征,不仅越来越多地成为发起贸易摩擦的国家,而且也采取了一些具体的限制性措施,逐步改变单纯被动应对其他国家贸易摩擦的“防御型”协调解决模式。

当前,美国是全球唯一的超级大国,其主导全球贸易的野心和单边主义凸显其“进攻性”特点,其目的是为了获得相对更多贸易利益并取得地区甚至全球贸易主导权,同时通过贸易政策与外交的结合来扩张出口和实现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在1993年的“美日新经济伙伴框架”中,日本加大了开放国内市场的程度,执行分部门、分产品开展谈判的“成效导向”标准。同时,美国致力于推动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取得了更大的地区主导权;推动APEC对亚太地区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促进作用,开拓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市场。自由贸易区不仅为美国开拓了国际市场,而且增强了美国同区域外非成员国谈判的力量。以此来看,美国在经贸和外交方面均达到了目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美国长期实行“进攻性”贸易政策以及奉行贸易保护主义,使本已脆弱的世界贸易体系受到威胁。特别是在世界经济还没有完全走出金融危机的时期,美国的全球贸易领导者的地位受到削弱,甚而会隐含着诱发政治危机和社会动荡的潜在危机。

日本、美国成熟的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作为规模与增长速度均居全球首位的发展中贸易大国,我国无可避免遭遇了贸易摩擦多发期。日本、美国成熟的贸易摩擦协调机制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首先,日本和美国贸易摩擦协调机制的组织管理机构科学明晰、职能无缝衔接,给我们以极大启示。我国不仅需要建立分工明晰、结构合理的贸易摩擦应对与协调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各机构间的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实现贸易摩擦管理职能的无缝衔接。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贸易摩擦的法律体系。 伴随贸易摩擦的复杂性、多发性和难以预期性,我国的《对外贸易法》已不适应这种发展变化的趋势。因此,修订《对外贸易法》,明确商务部对外贸易管理的权利,维护贸易秩序、规范公平贸易行为;以法律形式对行业协会在应对协调贸易摩擦中的地位和权力做出规定;协调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和质量,以及实施自限措施等等,强化《对外贸易法》的贸易摩擦协调职能。再次,多元主体参与贸易摩擦协调机制。日本和美国协调机制涉及众多的相关主体,除了国会、联邦政府及其下设的相关部门以外,还包括行业协会、企业以及大众消费者等也参与到贸易摩擦协调与应对过程中,并深刻影响着应对贸易摩擦的效率。同时可以减少“搭便车”消极应对的行为。 最后,灵活利用全球贸易摩擦与争端解决机制。当前,全球多边贸易合作与协调模式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规范全球贸易秩序、维护公平贸易的多边贸易协调体系(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缺乏强制性,这不仅使得创新贸易协调机制显得极为必要和迫切,同时也为这种创造性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和发展的空间。区域性协调机制成员有着相对更多的共同利益和经济政治认同,使协调的达成更加容易且效果常常优于多边协调体系;诸如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双边经贸对话和协调机制,能够消除两国在经济贸易领域的分歧,客观上使得双边协调机制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张汉林等.WTO主要成员贸易政策体系与对策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李计广,熊韶辉,张汉林.美国政府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及启示[J].国际贸易,2007(6)

3.张新文,谢焕文.西方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角色功能与运行机制[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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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厚双,邓晓馨.日本“三位一体联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经验与启示研究[J].东北亚论坛,2008(2)

7.高健.美国行业协会与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J].特区经济,2005(10)

8.张仁峰.美国行业协会考察与借鉴[J].宏观经济管理,2005(9)

9.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2000 Trade Policy Agenda and 1999Annual Report of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n the Trade Agreements Program(Washington,D.C,2000),Chapter 2

10.刘向丽,王厚双.日本对外贸易战略转变的时机选择及启示[J].国际经贸探索,2006(6)

11.郭友群,赖艳丽.美国贸易政策的变迁对中美经贸关系的影响[J].国际经贸探索,2008(8)

12.盛斌.世界经济转变中的美国对外贸易政策[J].美国研究,1998(3)

第8篇

关键词:互联网;电子商务;安全;技术

中图分类号:TP393.4 文献标识码:A

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是交易的安全性。网上交易面临着种种危险,很多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控制要求。在互联网上寻求机会窃取他人的机密信息,利用网络或应用系统的漏洞,甚至妨碍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等。电子商务安全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完整性,机密性,可用性,抵赖性和可认证性。目前,这在网络普及的今天,电子商务在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商业活动, 才使得电子商务能够得到这么广泛的应用。当企业将部分业务,通过企业的内外部网,与企业的客户、在职员工、供销商以及合作伙伴相连时,它包括一切商业活动,所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活动就是电子商务。现在比较流行的电话购物,电视购物这些都是属于电子商务的范围。从宏观上讲,旨在通过电子和网络的手段,是计算机网络的一次革命,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秩序。从微观角度讲,一定程度商业活动能力的实体企业生产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政府机构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网络进行的各种商业活动。它不但涉及到电子技术,使得商业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商业交易本身,诸如金融、税务、教育以及社会的其他层面。

1 电子商务作用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生的力量,它运用系列化以及系统化的电子工具,和传统的手工商务活动相比,将以前的货币流动、纸张流动甚至人员的流动,从电子单据、数字货币、电子银行到咨询和服务。几乎都改成了“电子”流动,从而提高了商品的营销率,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信息不灵造成的商品积压。同时,只保留了商品运输这种事务流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进一步实现商品的出售、生产、消费与售后、调查等其他需要的商务活动。省了时间,从而大大减少了人、物、财的流动,减少了商务劳动的成本,提高了效率,而且因为电子信息可以及时方便地将商品信息传遍到世界各地。它的跨行业的电子交易过程,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特点,协调整个行业共同发展和壮大。它通过将生产者、市场、消费着直接沟通,更加容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实现生产要素的最好的配置,有利于生产企业模拟研究市场,最大程度的人力等资源,节约物质,提高企业的利润和经济效益。生产畅销对路的产品,电子商务是一种无纸贸易的方式,并且更方便规范商品的贸易行为,大量减少了其他商务活动中材料的消耗,因此更加容易形成新的贸易机制。利用电子化的信息对商品的交易进行规范化,通过电子产品的电子送货,十分有效。可以免去对机械装载、电子商品的手工、拆卸和运输,由于消费者可以直接进入网络市场,通过网络直接完成商品的传输。对于其他类型的实物商品和物资商务活动,进行电子订货和交易,它优化了商品的配送过程,更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的效益,并且减小了其间的大量费用。

2 电子商务的安全分析

2.1 安全现状

网络遭受攻击对象一个是终端,一个是公共网络设施。开放性是我们得以方便地建立通信,可在商店货架上出售化所必须的,利用第三方软件以及使软件。因此,在目前对于网络攻击的报道中,不可能因为黑客攻击而放弃开放性。前者被破坏的影响面较大,多数是对网站和服务器的攻击,需要特别加以关注。端到端的攻击,端到端的攻击是很频繁的。较少有对大规模公共通信设施基于操作系统、协议和应用软件的开放性,进行破坏的报导。软件的缺陷在实际中也往往难以避免,以及许多软件中有意无意地存在着的缺陷。

2.2 入侵检测

入侵检测是对入侵行为的检测,作为一种积极主动地安全防护技术,在网络系统受到危害之前拦截和响应入侵。提供了对外部攻击,内部攻击和误操作的实时保护,检查网络或系统中,通过收集和分析安全日志、网络行为、其它网络上可以获得的信息,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以及计算机系统中若干关键点的信息,和被攻击的迹象。系统构造和弱点的审计,异常行为模式的统计分析,识别反映已知进攻的活动模式并向相关人士报警,评估重要系统和数据文件的完整性。操作系统的审计跟踪管理,被认为是防火墙之后的第二道安全闸门,用户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因此,在不影响网络性能的情况下,它可以将已有的入侵方法检查出来,能对网络进行监测。其难点在于如何设计模式,既能够表达“入侵”现象,又不会将正常的活动包含进来,但对新的入侵方法无能为力。入侵检测系统所采用的技术,特征检测假设入侵者活动可以用一种模式来表示,可分为特征检测与异常检测两种。根据这一理念,系统的目标是检测主体活动是否符合这些模式,建立主体正常活动的“活动简档”,当违反其统计规律时,将当前主体的活动状况与“活动简档”相比较,认为该活动可能是“入侵”行为。异常检测的假设,难题在于如何建立“活动简档”以及如何设计统计算法,异常检测从而不把正常的操作,入侵者活动异常于正常主体的活动,作为“入侵”或忽略真正的“入侵”行为。

2.3 虚拟专用网

虚拟专用网,建立一个临时的、安全的连接,被定义为通过一个公用网络,是一条穿过混乱的稳定的隧道和公用网络的安全。使用这条隧道,可以通过特殊的加密的通讯协议,可以对数据进行几倍加密,在连接在互联网上的位于不同地方,达到安全使用互联网的目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内部网之间,建立一条专有的通讯线路,就好比是架设了一条专线一样,虚拟专用网是对企业内部网的扩展。但是它并不需要真正的去铺设光缆之类的物理线路,虚拟专用网可以帮助公司分支机构、远程用户、商业伙伴及供应商同公司的内部网,以实现安全连接。建立可信的安全连接,虚拟专用网可用于不断增长,可用于实现企业网站之间安全通信的虚拟专用线路。移动用户的全球互联网接入,用于经济有效地连接到商业伙伴,但是不用给铺设线路的费用,技术原是路由器具有的重要技术之一。这就好比去电信局申请专线,用户的安全外联网虚拟专用网,也不用购买路由器等硬件设备。

结论

电子商务在包括拓展商务空间,在今后的发展中,提高经济贸易效益,降低生产运输成本,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等等方面,持续发展的态势。在全世界范围内一直保持着快速,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众多发达国家,都把尽快发展电子商务获取世界竞争一项战略重点,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体系将会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中国外经贸部计算中心:《架起国际贸易的金桥—EDI 理论与实践》,中国对外贸易出版社,1995年版.

第9篇

【关键词】融资 决策 机会成本

一、机会成本的内涵

要深刻地理解机会成本的概念必须从三个方面入手:(1)机会成本所指的机会必须是决策者可选择的项目,若不是决策者可选择的项目便不属于决策者的机会;(2)放弃的机会中收益最高的才是机会成本,即机会成本不是放弃项目的收益总和;(3)机会成本是指在资源有限条件下,当把一定资源用于某种产品生产时,所放弃的用于其他用途可能得到的最大收益。机会成本是由选择产生的,一种经济资源往往具有多样用途,选择了一种用途,必然要丧失另一种用途的机会,后者可能带来的最大收益就成了前者的机会成本(訾建章,2012)。在进行经济管理决策时,力求将机会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是经济行为方式中最重要的准则之一。

二、机会成本对融资决策的影响

1.机会成本对短期融资决策的影响。在短期融资方式中,机会成本往往会对管理者的决策产生直接影响,如商业信用和票据贴现。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而形成的企业的借款关系。它是商品交换时由于资金流、实物流在空间、时间上的分离而产生的直接信用行为,属于自然性融资。商业信用有很多优点,如灵活、简便、及时、成本低,其缺点主要表现在如果放弃现金折扣时,其机会成本较高。

放弃现金折扣的机会成本=折扣率÷(1-折扣率)×360÷(信用期-折扣期)

如债仅人为了鼓励企业尽早付款,给予企业(2/10,N/30)的信用条件,假如企业应付账款为10万元,如果企业放弃10天内付款享受2%的现金折扣机会,相当于该企业愿意以承担36.73%的年利率的高额代价来融通9.8万元资金20天的使用权,由此可见,企业放弃现金折扣的资金成本是较高的,企业是否应该放弃现金折扣也是决策者需要面临的问题,决策者可以与其他短期资本筹措方式相比较,如果其他方式的融资成本高于这个机会成本水平,就不应放弃这一现金折扣。另外,如票据贴现,是指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前转让,以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银行通常会对企业的贴现行为按一定的贴现率收到一定的贴息。通常,贴现率会低于银行贷款利率,所以票据贴现是优于银行借款的短期融资方式。贴现时的机会成本通常按下式来计算:汇票到期值=票面金额×(1+票面利率×汇票期限÷360);贴现息=汇票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360;贴现实收金额=汇票到期值-贴现息;贴现的机会成本=(贴现息÷贴现实收金额)×360÷贴现期。

如3月1日A企业向B企业购进原材料一批,总价10万元,合同约定双方以年利率8%、期限6个月的附息银行承况汇票结算。B企业因急需现金,于7月1日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率为6%,则:汇票到期值=100 000×(1+8%×180÷360)=104 000(元);贴现息=104 000×6%×60÷360=1 040(元);贴现实收金额=104 000-1 040=102 960(元);贴现的机会成本=(1 040÷102 960)×(360÷60)=6.06%。如果决策者此时可以以低于贴现机会成本的融资方式筹措到短期资金,可以放弃贴现的决策。

实务工作中还有其他进行短期融资决策的案例,如某企业拥有已持有两年的票面价值400万、年利率2.8%的三年持有至到期国债,在第二年年末企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现有两种方案可供企业选择,方案一,向银行申请为期一年的贷款400万,年利率6%,继续将国债持有至到期;方案二,将已持有两年的国债以422.4万元的价格出售以解燃眉之急。假设国债转让收益免税,所得税税率25%,市场平均回报率和银行贷款利率相等。

像这样的一个看似简单的管理决策方案,有时候也会令决策者感到无从下手。如果这个问题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考虑,就会变得比较清晰。现在管理者无非面临两种选择,不卖国债或卖国债,方案一为不卖,方案二为卖,我们只需比较两者中谁的机会成本小,就可以作出选择。因为前提条件假设国债转让收益免税,则不卖国债的机会成本=422.4-400=22.4(万元),该机会成本出现在第二年年末,卖国债的机会成本=[33.6-400×6%×(1-25%)]÷(1+6%)=14.7(万元)。在计算卖国债的机会成本中,有两个问题值得财务管理者关注:一个是银行利息可以产生抵税效应,另外一个是该机会成本出现在第三年年末,如果要与前者进行比较,需要以市场回报率折现到第二年年末同一时点进行,通过比较,很显然,管理层应该选择第二种融资方案。

2.机会成本对长期融资决策的影响。机会成本对长期融资决策的影响往往不是直接的,它常常潜藏在一些隐性成本之中,但同样应该引起管理层的足够重视。我们以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这两种融资方式为例来进行比较说明。融资租赁是由出租人、承租人、供应商共同组成的一种租赁方式。融资租赁有直接租赁、售后租回、杠杆租赁等几种主要形式。以最简单的直接租赁为例,直接租赁是指由出租人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本,并向设备制造商支付货款后取得资产,然后直接出租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方式。由于出租人的资金有可能是从银行借贷来的,出租人要求的最低报酬率一定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否则出租人无利可图,即便是出租人自有资金足够充足,那么出租人也会要求租赁最低报酬率高于市场平均回报率,因为市场平均回报率可视为出租人行使租赁业务的机会成本,否则出租人行使这项业务便失去了意义,因此融资租赁的名义利率往往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决策者往往会选择银行贷款而不选择融资租赁。下面我们从中小企业的角度来说明两种银行贷款方式下的机会成本。

(1)中小企业融资比较困难,而银行往往对中小企业设定苛刻的限制性条款,手续繁杂,且有隐性成本支出,使中小企业可望而不可及;而融资租赁公司主要关注租赁项目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审查也仅限于项目本身,一般不需要第三方担保。

(2)融资租赁在税收上有独特的好处,它可以获得资产折旧以及支付的租金利息产生的双重抵税效应。另外,税法规定融资租赁按租赁物法定折旧期限与租赁期限孰短原则确定实际折旧期限,可以加速租赁物的折旧,享受延迟纳税的好处,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而银行贷款利息虽也能产生抵税效应,但相对于融资租赁而言,抵税效应力度远远不及。

(3)融资租赁将融资和采购两个程序合二为一,企业可以不付或先付很少的资金就能得到资产使用权,因此可以减少项目推进时间,从而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率,这样就可以使企业早投入,早产出,抢先抓住发展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此外,租赁设备的手续通常比正常贸易简便、快捷,而且管理程序简单,尤其是进口项目,租赁公司可代签进口合同,可大大地缩短进口时间,通常租赁公司进口设备只需要l~2个月。

(4)租金的支付可在设备的使用寿命内分期摊付,而不是一次偿还,减少了一次性资金的投入;由于租赁期限一般都比较长,而租金通常又是定期等额支付的,当物价处于上升阶段时,租金的成本实质上是在不断下降。也就是说,租赁可部分地抵御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影响,在租赁期满,承租方可以转移资产贬值的风险,这是银行贷款融资并购买设备可能要承担设备贬值的风险所不能比拟的。

(5)融资租赁还租形式灵活,它可以根据企业收入的分布情况确定租赁期限和付租次数,企业也可以根据租金还款计划灵活安排资金的使用,而银行贷款稳定性差,在央行收紧银根的时候或续贷时,会造成企业短期的现金流急速紧张。

(6)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比名义比率要高,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因为银行的限制性条款,如存贷比的要求,实质上减少了企业实际可以获得的贷款额度。二是因为企业在还款前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实际上变向地缩短了企业使用资金的期限。以下笔者再通过案例进行定量分析:M公司需购置一印刷设备进行生产,设备总价460万元,资金缺口370万元,购置后前3年每年因此增加销售收入200万元。印刷设备,按照规定,法定折旧期为10年,所得税税率25%。现有两种融资方式如下所示:

A.贷款购置:贷款利率6%,还贷期限3年,分3次于年末偿还。等额还本,余额计息。设备总价款460万元,假设设备残值为零,设备使用期内,按直线法计提折,年折旧额46万元。

B.融资租赁购置:先首付90万元,获得设备使用权,融资总额370万元,租期3年,名义利率6.5%,租金总额442.12万元,还租期36期,每月月末等额支付租金12.281 9万元,手续费按融资额的3%一次性收取11.1万元,另需支付设备三年保险费共计1.99万元(交保险公司)以及公证费0.55万元,保险费及公证费于期初一次性支付。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融资租赁应视为自有设备一样计提折旧,设备可以按租赁期限与法定折旧期熟短原则确定折旧期,但最短不少于3年,因而本例折旧期确定为3年,按照直线法,年折旧额为153.33万元。

现在通过计算比较一下M公司采取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两种方式下购买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假定实际设备使用期内的资金价值按贷款利率6%折现。

由于每月月末等额支付租金12.281 9万元,则有12.281 9×(P/A,i,36)=370万元,通过EXCEL计算查表,i=1%,这个是融资租赁购置设备的实际月利率,上表中租赁购置下利息和偿还本金是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出来的。通过对两种融资的现金流量的比较,得到如下结论:

(1)虽然从表面上融资租赁公司收取的名义利率高于贷款利率0.5%,但从二者的净现金流净额来比较,租赁购置明显优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购置下的折现后净现金流量合计146.73万元,扣除还需期初支付的手续费,保险费及公证费等合计13.65万元,净现金流入净额为133.08万元,比贷款购置下净现金流入净额71.77万元高出61.31万元,究其原因,主要是租赁在还款期内享有的节税效应明显好于贷款,同时,银行贷款的偿还本息的方式同样会对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融资租赁的种种好处所获取的收益可视为选择银行贷款的机会成本,而这个机会成本对决策者来说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实务工作中,管理者应该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来帮助自己科学决策。

(作者为硕士、会计师)

参考文献

[1] 夏乐书.资本运营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

[2] 王家胜.西方经济学[M].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13.

[3] 张中秀.税务筹划教程(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第10篇

一、跨文化传播与公示语

通过对中国知网的检索,仅仅从2008年至2012年,就有163篇英语专业的硕士论文,3篇英语专业的博士论文,10篇重要会议论文,5篇国际会议汉语论文,799篇期刊论文专门从语言学、翻译学的角度聚焦公示语的翻译,分析我国各地的公示语翻译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从这些论文的题目看,中国各地从南到北,从经济发达的沿海到欠发达的内陆地区,公示语翻译的问题“随处可见”。甚至一些外国人士也时常在国外的媒体上图文并茂地述说在中国遭遇的错误公示语译文。可见,公示语滥译看似小问题,但是其高频出现,却给受众带来强烈的视觉及心理冲击,严重影响一座城市、一个地方的形象。传播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告诉我们,在传播活动中,从信息的采集、鉴别、选择到加工、传递,无不闪耀着人类创造性火花和创造性睿智。公示语的翻译和我们的软实力息息相关,毕竟,“在这个以文化定输赢的时代,发现东方与输出文化已经成为事关中国崛起软着陆和文化形象重建的重要文化战略问题”[3]。

二、公示语的功能与翻译

(一)公示语的感召功能

每一个使用中的语篇或文本都服务于某种交际目的。①换句话说,每一个语篇或文本的交际功能在其问世之前已经被确定。公示语可以视为一个完整的“语篇”或“文本”,而且在分析的过程中,“语篇”或“文本”两个术语可以交替使用,同指使用中的公示语。[4]在分析公示语的功能之前,有必要根据不同的交际功能将其划分成不同的文本类型。纽马克把文本分为三类,表情型(expressive)文本、信息型(informative)文本和感召型(vocative)文本,并在ATextbookofTranslation一书中做了进一步阐述,更加明确了各种文本的不同性质和所辖范围。[5]在纽马克看来,表情型文本包括严肃文学作品,权威言论,与自传、散文、私人信函三大类,表情功能的核心是作者的思想。信息型文本包括教科书、技术报告、报纸杂志文章、科研论文等,此类文本关注客观事实,信息功能是其核心。感召型文本分两大类,一是指导型,如告示、说明书、各种规章制度;二是劝导型,包括广告、宣传品、论辩作品等。感召型文本目的在于促使读者去行动、思考或感受,即按照文本的预期意图作出反应,因此,该类文本目的性很强,就是影响读者的行为。在对大量的公示语语料分析以后,牛新生观点言简意赅、令人信服地指出,公示语的具体功能体现为指示功能、提示功能、警示功能、告示功能、劝导功能和宣传功能;凡此种种公示语的语言功能显示,“公示语应当属于感召文本,即是说公示语是一种具有指示、提示、警示、告示、劝导或者宣传等感召功能的文本。”[6]从媒介信息的活动情况分析,公示语是静态的信息;究其目的而言,公示语有的属于意见性信息,有的是指导性信息。像所有的文本一样,公示语也可能同时兼有几种不同的功能。我们认为牛新生的观点言之有理,公示语的主导功能是感召功能,因为公示语以读者反应或行动为目的,也即公示语文体的目的性就是影响读者的行为[6]。公示语也是信息发出者(作者)与接受者(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行为。由于没有面对面的直接交流,很难在读者身上产生与口头交际那样的功能。因此,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公示语译者必须了解受话人(目的语读者)的文化背景和期待。

(二)公示语翻译策略

翻译既是两种语言的转换,又是两种文化的转换、交流;翻译是在充分理解原语的基础上用译入语进行表达的复杂的创造性劳动。传播学认为,传播者将信息编制成符码,接受者将符码还原为信息,分别做的是方向正好相反的事情,但他们的目的是相同的,就是传播的信息和被传授的信息尽可能一致。[1](178)传播者使符号化的信息被毫发无损地、原原本本地传给了接受者,既不多余也无不足。本文试提出公示语翻译的若干策略。1.依附策略传播是一种社会需要、社会进程和社会现象。传播媒介与社会的关系,既是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也是子系统与母系统的关系。这种互动关系不断促进社会的发展。大众传播媒介是当代社会重要的战略资源,它通过传播信息沟通上下左右的联系,传播一个社会信仰、规范和价值观来凝聚社会有机体。公示语作为媒介系统,必然要发挥告知、表达、解释和指导等组织功能,为整个社会大系统服务。如果它运作得好,那么就会对整个社会大系统具有促进作用;而一旦其功能失调,就会发生负面作用,因而会直接对整个社会大系统的正常运转起破坏作用。因此,从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出发,公示语的翻译应该遵循译入语的编码规范,遵循社会公认的规则(如符合语法、逻辑和情景),以充分发挥公示语的组织功能(或曰感召功能)。例如,北京奥运会主题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译作OneWorld,OneDream,充分表达了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携手共创未来的美好愿望,给人以极大的鼓舞。某医院张贴的宣传语“给我一份信任,换您十分满意”,对应的英文翻译是TrustUsYouWillBeSatisfied。[7]看起来这句英文译文忠实地翻译出了汉语宣传语的意思,但是华而不实,给人虚情假意的感觉,显然不如译成TrustUsforaHealthyLife,后者摆脱了原文的束缚,凸显了医院的终极目标,即给病患以健康,也体现出了医患之间互相信任的良好关系,换句话说,改译充分体现了该公示语的感召功能,更可能为潜在的受众所接受。另一条医院的宣传公示语也很说明问题。原文“母乳喂养是真挚的情,无言的爱”,英文译文为“MotherFeedingIsSincereAffection,WordlessLove”。试想,MotherFeeding到底是不是“母乳喂养”?而且,原译中sincereaffection与wordlesslove辞藻堆砌,并没有实在意义,建议改译为“Breast-FeedingBestBetforBabies”。[8]此处改译借鉴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官方网站上文章标题。同时,bestbet是英语地道惯用语,表示“最好的选择”、“最该做的事”、“最有用的事”,充分体现了母爱的含义;改译Breast-Feed-ingBestBetforBabies中5个词语就有4个共押音韵,简洁有力,琅琅上口。这样的翻译考虑了西方受众的文化、修辞传统,更易于实现公示语的感召功能,达到跨文化交流的目的。公示语传播必须形式上简明易读,能将信息传播给尽可能多的受众,这是大众传播文本的特点,也是组织文本的要求。易读性的特点主要有:(1)多用常见词;(2)宜用短句;(3)段落简短;(4)写作要具体形象,通俗易懂;(5)有人情味。[9]下列各景区、场所的公示语的翻译,就是忽略了语言的形式规范特点,而导致严重的传播失范、传播失败。注意防火PayAttentiontoFireproof(四川剑阁剑门关旅游区)吸烟害处多防火更重要SmokingidharmfulFireproofmoreimpotant!(浙江千岛湖神龙岛景区)人流室PeopleofStreamRoom(宁波泌尿肾病医院)译文是给英语读者传达信息的,其表达自然应该符合英语规范。中英文的思维方式与表达习惯经常是互相不能直接兼容,一定要经过一种“深加工”,或另起一个炉灶,用符合英文思维与表达习惯的方式方能将原意传达出来,把原文的核心信息表达出来。遗憾的是,上引前二例公示语的翻译词语拼写、语法均有严重错误,难以表达意思,遑论实现感召目的了。第三例译文简单强调词语对应,也违反了清楚、达意的最起码交际要求,英语读者想看懂公示语的期待根本实现不了。事实上,“信息传播应该追求生态平衡,追求质和量的统一,而尤其要以质取胜。”[1](163)公示语误译现象广泛存在,是因为在传播过程中守门人(合格的译者、公示语标牌承制企业、翻译质量监管职能部门)缺位造成的。误译的信息内容干扰阻塞了有用信息,造成传播不畅,乃至失败。我们更多需要的是从正面展示中国的形象,公示语翻译错误无疑会使得我们的对外传播成效大打折扣,也不利于赢得目标受众的认同。2.顺应策略媒介之间会互相影响,互相借鉴。正如“新的传播革命爆发后,人类在旧的传播革命中所使用的传播手段不会被随之抛弃,而总是以一种新的面貌又出现在新的传播活动中。它们的生存与发展似乎并不遵循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法则,好像更符合互动互助、共进共演的原理”[1](72)媒介与媒介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公示语的译文与原文之间似乎也遵循着互动共进、平衡和谐的原理。就翻译而言,语言翻译实质上是文化翻译、交际翻译。因此,译者对翻译策略的选择要和交际语境相顺应,使得译文在目的语中得以接受,才能达到翻译目的,满足译文读者的需要,从而实现成功的跨文化传播。汉语公示语译成英语时不能亦步亦趋地按照字面意思强行翻译,而必须译出相应的语用功能(即完成文本的感召功能),让目的读者明白。比如,“残疾人专用通道”翻译成“WheelchairAc-cessible”,英汉语并列在一块公示语牌上,简介易懂,两种语言的美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再如:相信中国制造———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四海论道TellyouthetruthaboutMADEINCHINA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Council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8]这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在海外举行的一次宣传活动所用横幅,宣讲者是中国经济的年度人物,由他们向海外人士讲述中国产品的真实情况(针对海外一些人“妖魔化”中国产品质量的倾向),以使海外的商人与顾客对中国的产品质量有一个客观、正确的评价。横幅原文是典型的汉语标语式行文,活动的目的、活动的主角、方式等一目了然。但原文实在不宜完全以机械对应方法译出,因为冗长、啰嗦的译文,交际效果非但不佳,还可能引起某种不必要的误读误解。何况其中像“四海论道”这样的文字硬译成英文,恐怕外国人也未必能很好消受,因而依据英文的语言文化习惯重新安排行文势在必行。所以译者对原标题的交际意图进行推理,然后结合译文读者的认知语境,平衡两者的关系,对译语的选择不断做出关联顺应与优化选择,使译文TellyouthetruthaboutMADEINCHINA获得明白流畅的最佳语境效果、交际效果,译文与原文虽然字面没有逐字对应,但是各自都在符合自身文化规范的前提下实现了交际功能的对等,很好地实现了感召受众的传播目的。译者在选择翻译策略的过程中并不完全是主动的,因为其摆脱不了时代、社会、文化等因素的束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翻译策略选择是译者对公示语的交际语境主动顺应和被动顺应相互交织的结果,汉语、英语在公示语中相互促进,共同营造跨文化传播的景观。3.情感驱动策略公示语在传播信息的同时,也发挥自身传递知识与文化的功能。在为天然受众告知、表达、解释和指导时,即注意到了自主、不特定受众的需要,进入了亲社会行为的引导阶段,设置了受众的活动议程。另一方面,在依赖公示语获取信息、指导生存时,受众会积极主动地形成自己的看法,与媒介形成了互动关系。而受众的媒介素养、知识结构和认知模式等主体因素又使得受众自己高效地接收信息、利用公示语信息。当以英文为媒介的受众看到正确的英文公示语可能会因爱屋及乌,关注并且认可传播者所传播的内容,甚至爱上传播者所服务的媒体和文化。自然,中国的文化软实力会在公示语所营造的环境中潜移默化地夯实。所以,从受众与媒介的互动关系考察,公示语翻译应该估计受众的情感需求,还需要运用情感驱动策略来翻译公示语。比如:英国《每日邮报》(DailyMail)2013年5月16日就刊登了一则很长的报道,就是在拿中国的公示语翻译错误说事,图文并茂,整篇文章充满了嘲讽和讥笑。[10]其中有公示语“民族园”的译文RacistPark,译文让人大吃一惊,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种族主义分子的乐园”。如此译文,对中国形象的玷污是不言而喻的,好端端的具有民族风情的游乐场所,也只会令外国人望而却步。还请看另一条例证:优生门诊EugenicClinic(深圳市妇幼保健院)eugenic由于历史原因已经与希特勒臭名昭著的种族灭绝联系在一起,在国际上引起反感,中央外宣办已经明确指示不再使用“eugenics”。[11]而且,LongmanDictionaryofContemporaryEnglish(Newed.)中eugenics的释义也说明了这一用法:eugenicsn[u]thestudyofmethodstoimprovethementalandphysicalabilitiesofthehumanracebychoosingwhoshouldbecomeparents—usedinordertoshowdisapproval(PearsonEducationLimited,2003:533)。所以,该条公示语的翻译“EugenicClinic”建议改为Prenatal&PostnatalCare或者PernatalHealthcare。全聚德QuanjudePekingRoastDuck—Since1864吴裕泰WuyutaiTeaShop—Since1887同仁堂TongrentangChineseMedicine—Since1669瑞蚨祥RuifuxiangSilk—Since1862荣宝斋RongbaozhaiArtGallery—Since1672王致和WangzhiheGourmetFood—Since1669[12]公示语的优劣高下的标准除准确达意之外,主要是看英语读者看后是否对它们产生亲切感、自然感。全聚德、吴裕泰、同仁堂、瑞蚨祥、荣宝斋与王致和都是北京流传久远的老字号。“在全球25万多名翻译志愿者的热情参与下,经过4个多月的筛选”,这些名店有了新“洋名”。与汉语店名相比,这些洋名增加了名店的性质与创始年代说明。如“全聚德”英文名称增加了PekingRoastDuck—Since1864,充分考虑了英语读者的感受,全聚德广告效应不言而喻,其告示功能得到了充分展示。这样的翻译具备较强的生命力,体现译入语文体特点,符合译入语文化,译文从而在使用过程中能得到认同,并且获得广泛传播。

三、传播学对公示语翻译的启示

读者对文本类型、篇章常规、风格、语域、语法、文本特征的分布、搭配、词汇选择等等都有自己的期待。正如Hermans所说,“正确”的翻译就是符合某一具体系统中流行的正确观念,因此,期待规范可用来评判译作,也就是说,译者满足了期待规范,就会被视为好的翻译,而不符合期待规范的译作可能被视为劣质的译作。传播主体用不符合社会规范或社会预期的行为方式与手段,来实现传媒自身某种所谓的文化目标,它体现着传媒自身文化目标与社会制度化规范之间的一种矛盾与冲突。从更深层面讲,传播行为失范是社会失范的一个缩影,而某些社会失范,又是经济转型期难以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需要综合地加以治理。[13]通过研究公示语传播的规律,可以增加我们对于翻译的切入视角。公示语翻译既要考虑语言要素,更要把公示语置于媒介生态系统中加以考察,才能发挥其本身的主要功能———感召功能,才能成功地感染受众,实现传播的目的。“文化输出不以经济强大为前提,而是包含了更多文化主体的主观能动意识。”[3](268)公示语的翻译既要考虑受众的需求,又要传者有目的、有意识地主动输出文化元素,协调符号信息与自然环境,对媒介生态系统人为地施加有益的影响,调节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使公示语系统达到最优结构和最高功能,以实现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而融入人文环境,形成吸引外国人士的中国文化软实力。

本文作者:郭小春工作单位:浙江大学

第11篇

中国钢铁产业是活跃国家经济所必须的供给原材料中较为重要产业之一,在近几年中GDP增长率呈持续、高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中国钢铁产业在世界钢铁贸易里逐步形成了西方国家所谓的“”。特别是在东亚地区,中国与韩国、日本之间形成了激烈的竞争。现在的中国钢铁产业正赶超韩国,向日本先进国家看齐。到目前为止,由于对中国钢铁产业竞争力的实体没有具体的研究, 致使对整个钢铁产业的认识还远远不足,本文从中韩钢铁产业间存在的激烈竞争力入手,利用UN COMTRADE钢铁产业贸易统计数据,通过对中韩两国钢铁产业竞争力变化和特征的分析,为我国钢铁产业的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二、究调查

近来对中韩研究的学者有韩金(2008),Im(2007),庞黄(2007),Kim Suh(2006),金(2005),Nam(2004)等等。Im(2007)和Kim Suh(2006)运用贸易竞争指数和比较优势指数等,分析中韩和韩日钢铁产业竞争力,确定了韩国钢铁产业处于“汉堡”的竞争力状态。除此之外的经济学者们主要针对中韩日钢铁产业竞争力和中韩日FTA对国家钢铁产业带来的巨大影响分析。 其次是针对韩国钢铁产业竞争力向上及发展战略的研究。其中,有Sohn You(2005), 金(2006), Kim(2000)等等。吴(2001)通过中国钢铁产业的分析,导出对韩国钢铁产业发展的启示。

还有,关于钢铁产业研究的中国学者是赵徐刘(2005), 李(2004), 谢(2003)等等。 他们针对中国政府的产业政策变化,给钢铁产业的发展方向带来的巨大影响,通过中国钢铁产业在世界里地位提升的现况分析,提出钢铁产业的发展战略。或是针对WTO和FTA对中国钢铁产业带来巨大影响的分析。

据以上研究的考察,本研究主要借鉴韩金(2008)研究的分析方法,考察中韩钢铁产业的贸易构造特征,同时利用各种贸易指数,测定中韩钢铁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商品别的比较优势。

三、钢铁产业的贸易构造

为1985年到2008年中韩日和世界粗钢生产趋势。从表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日本粗钢生产的趋势逐渐减少,中韩粗钢的生产趋于增加,而中国粗钢生产的增加率高于韩国。2008年中韩日粗钢生产占据世界粗钢生产总值的50%以上,这一数据说明中韩日的粗钢生产占世界粗钢生产的比重非常大,三国可以通过钢铁产业实现以规模经济为主体的核心力量来确保钢铁产业的竞争力优势。因此,中韩日三国间维持相互盈利的自由化协力关系比相互竞争的关系更为重要,这样的话,不仅可以确保各国钢铁产业在世界市场的优势,同时也可以确保世界钢铁产业稳定迅速的发展。

是2008年中韩日钢铁区域内进出口现况。在里2008年中国对韩国和日本区域内进出口总额占中国对世界进出口总额的27.9%, 同样韩国占51.7%,日本占44.9.。日韩所占据的比重相对于中国比较高,但是韩国最高。由此可以得知,中韩日钢铁产业的贸易构造具有相互依赖性。

四、竞争力分析方法

根据中国钢铁产业的个个商品对世界和韩国竞争力水平不同,将商品分为以下5个商品群。第一商品群为绝对竞争力优势,第二商品群为竞争力优势,第三商品群为竞争力均衡,第四商品群为竞争力劣势,第五商品群为绝对竞争力劣势。五个商品群的分类运用各种贸易指数,经过4个阶段的筛选整理出来的。下面将对各个阶段采取的不同分类方法进行说明。

(一)第1阶段: 中国钢铁商品依据对世界的贸易竞争力指数分类

在第一阶段里的商品群分类采用对世界贸易竞争力指数(Trade Specification Index: TSTicw)。对世界贸易特化指数是指中国钢铁产业里的某种商品对世界的净出口值于该商品进口值和出口值合计的比值。若该比值为正值,表明是净出口国,若该比值越接近1,说明国际竞争力越强

本研究里利用村(1996)分类区间,进行商品分类。村(1996)利用国际分工的分类为出口竞争力型的垂直分工;顺差基调水平分工;均衡、赤字基调水平分工;进口特化型垂直分工。从表3里我们可以看到,对世界贸易竞争力指数大于等于0.34的商品分类为绝对竞争力优势商品群。当它的值大于等于0.03小于0.34的商品分类为竞争力优势商品群。竞争力指数大于-0.03小于0.03的商品为均衡商品群。还有指数大于-0.34小于等于-0.03的商品为竞争力劣势商品群,竞争力指数大于-0.34的商品为绝对竞争力劣势商品群。

(二)第2阶段: 利用中国钢铁商品对世界出口增长率再分类

第二阶段是将第一阶段里分类出来的第五商品群里的个别商品进行再一次的调整。如果第五商品群的某种商品对世界出口的增加率是中国钢铁产业全体的出口增加率的2倍以上,可以判定这个商品向后的增长可能性很大。所以将这些商品提升到第四商品群中。(2000年的出口增加率以1995年作为基准,2005年和2008年以2000年作为基准)

(三)第3阶段: 中国对韩国的贸易竞争力指数的商品再分类

第三阶段里主要考虑贸易交易国之间商品的竞争力,所以我们利用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贸易竞争力指数,进行再次调整。由于个个商品对韩国和对世界的竞争力不相同,因此在第一和第三阶段里对相对国和世界的竞争力指数进行同时考虑。这样同时的考虑对竞争力分析能够具有可靠的客观性。

(四)第4阶段: 中国对世界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的商品再分类

在第四阶段里利用中国钢铁产业对世界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RCAic)。这个指数是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于在1965年提出,它是衡量一国产品或产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最具说服力的指标。它旨在定量地描述一个国家内各个产业(产品组)相对出口的表现。通过RCA指数可以判定一国的哪些产业更具出口竞争力,从而揭示一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所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指一个国家某种商品出口额占其出口总值的份额与世界出口总额中该类商品出口额所占份额的比率如果特定商品的RCA的值大于1的话那个商品在世界市场里可以判断为比较优势,比1小的话可以判断为比较劣势。

Xic 是i 商品中国的出口, Xiw是i商品全世界的出口

Xc是中国总出口, Xw是全世界总出口

第三阶段里的第二、三、四、五商品群中的商品,它们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是钢铁产业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的平均值的2倍以上,这些商品群的商品向上提升一个商品群。

(五)第5阶段: 中国钢对韩国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 (市场显示比较优势指数)的商品

同样,为了研究的结果的确实可靠,再次我们也考虑到交易国家之间的商品显示比较优势指数的重要性。

Xick是i商品中国对韩国出口, Xicw是i商品中国对世界的出口

Xck是中国对韩国总出口, Xcw是中国对世界总出口

第四阶段里的第二、三、四、五商品群中的商品,它们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是钢铁产业的显示比较优势指数的平均值的2倍以上,这些商品群的商品向上提升一个商品群。

五、产业竞争力分析

(一)中国钢铁产业的对韩国的竞争趋势

利用上面提到的分析方法,以2000年、2005年、20008年为基准,首先看一下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竞争力的分析结果。从整体的角度来看,中国对韩国进出口商品有158个,2000年对韩国总出口为8亿5640万美元,2005年增加到42亿1320万美元,到2008持续增加到162亿8760万美元。从2000年到2008年为止8年时间里年平均增长率约为31%。

中国对韩国总进口在2000年的19亿2780万美元和2005年的51亿1010万美元,2008年增加到51亿3850万美元。从2000年到2005年平均增长为9.3%,但是从2005年到2008年增长缓慢(年平均增加率只有0.1%)。由此可知,相对于出口总额的增长进口持缓慢态势。

由于以上的进出口结果,我们可以轻易的推断出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的贸易收支的趋势如何。2000年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贸易收支为10亿7140万美元赤字,但是从2005年赤字开始减少到8亿9700万美元,进入2008年中国对韩国赤字开始向111亿4920万美元的顺差转变。所以从2000年到2008年中国钢铁产业由对韩国的劣势转变成优势。

接下来我们从钢铁产业品目群别的角度观察中韩钢铁产业的竞争力,首先,中国钢铁竞争力中具有绝对优势的第一商品群对韩国进出口一共52个商品,对韩国出口6亿793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口的73.9%。2005年对韩国钢铁产业进出口商品数增加到63个,同时出口额也增加到21亿1660万美元,但是占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口的比重却减少到50.2%。2008年没有受到世界经济危机所带来的影响,进出口总数增加到84个,对韩国钢铁产业出口额也达到了156亿5990万美元,几乎占据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全部份额为96.1%。而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进口在2000年仅有732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进口的3.8%,但是2005年略有增加为5亿632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进口的11%,2008年对韩国进口27亿97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进口的52.7%。

综上所述,第一,中国对韩国钢铁产业竞争力中具有绝对优势第一商品群里的商品数量在不断增加,同时伴随着进出口额也不断增加,由于第一商品群的竞争力具有绝对优势,占据对韩国钢铁产业进出口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从中国对韩国钢铁产业的贸易收支来看,从2000年的6亿610万美元增加到2005年的15亿5340万美元和2008年129亿5020万美元对始终保持着贸易顺差的态势。由此可知,中国相对韩国的钢铁产业具有竞争力绝对优势商品群不仅出口所占的比重是最多的,进口所占的比重也是最多的。

第二,中国相对韩国钢铁产业具有优势竞争力的第二商品群2000年进出口商品数仅有6个,对韩国的出口也仅有18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口的0.2%。2005年商品数虽然增加到了16个,但是出口额不过2亿341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出的5.8%。虽然2008年商品数开始减少到了14个,而出口额却增加到了4亿330万美元,但是在对韩国总出口的比重却减少到2005年的一半2.5%。相对韩国钢铁产业的出口额,进口额比较低。同时占进口总额的比重也很低的。但是贸易收支均为顺差小幅度增加趋势。

第三,具有均衡竞争力的第三商品群在2000年到2008年的商品数已经微乎其微。对韩国的出口也不过3000万美元,占据的比重最大不超过2005年1.4%。而进口相对出口的情况要好一点,所以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的贸易收支处于逐渐减少的逆差态势。

第四,具有劣势竞争力的第四商品群的商品数从2000年的52个,减少到2005年的43个和2008年32个。相反中国对韩国钢铁产业的出口2000年的233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口的2.7%。2005年增加到17亿9760万美元,同时对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口的比重也增加到42.7%。但是2008年出口减少到1亿7520万美元,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口的比重的1.1%。但是中国对韩国钢铁产业的进口额一直持续增长态势,而对韩国钢铁产业总进口的比重却是从2000年的28.2%增加到2005年的67.6%后,回落至20008年的30.6%。贸易收支维持在赤字,趋于增长再回落的趋势。这个现象表明具有竞争力优势的第四商品群里的商品大量趋向于其他商品群。

第五,具有绝对劣势竞争力的第五商品群,本群的商品数由2000年的45个减少到2005年的32个和2008年的26个趋于减少趋势。从出口和占对韩国钢铁产业总出口的比重来看,只有2000年1亿4190万美元(16.6%)最大,而2005年和2008年的出口额和比重都非常小。同样进口由2000年的12亿5210万美元(65.5%)减少到2005年6亿1370万美元(12%)和2008年的7亿1210万美元(13.9%)。贸易收支也处于赤字并趋于减少的态势。

从以上叙述内容可以得知,在2000年和2005年里,中国对韩国的钢铁产业进口主要以绝对劣势竞争力和劣势竞争力为主,而出口仅仅以优势竞争力商品为主。从进出口额上看,由于进口的大于出口的规模,所以中韩钢铁产业贸易收支有很大的赤字,由于这个原因中国钢铁产业相对于韩国处于竞争力劣势。但是在2008年里这样的现象不再出现,大量具有绝对劣势和劣势的竞争力商品群(第四,第五商品群)里的商品向具有绝对优势的第一商品群移动,经济规模也向出口大于进口的态势转变,贸易收支转为顺差。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贸易由竞争力劣势转变成里竞争力优势。下面我们就从中国对韩国钢铁产业竞争力的商品数现状来分析一下。

(二)中韩钢铁商品群区分的竞争力

从表7的整体来看,2008年的中国钢铁产业的竞争力比2000年的优势竞争力的商品数(a+b)增加到了98个商品。劣势竞争力的品目数减少到58个商品.。由此可以推断2008年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处于相对比较优势的状态。在竞争力优势(a+b)的商品里竞争力最强商品的商品数分别是:11个一次材料、18个棒形钢类、17个钢管类、30个钢铁制品。板材类的情况确实相反,虽然板材类有15个优势竞争力产品, 但是相对于自身优势产品它还具有30个竞争里劣势产品,因此板材类对对韩国处于竞争力弱势。

表8是中国对韩国钢铁产业贸易收支赤字或是顺差为1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在表8里,竞争力优势(包括绝对优势)的商品中贸易收支顺差为1亿美元以上的商品一共有19个。其中有一次材料2个,半制品1个,板材类6个,棒形钢类5个,钢管类2个,钢铁制品3个,还有贸易收支5亿美元以上的品目有5个,其中67300商品的贸易收支最大为56亿美元,在竞争力优势商品中这些商品的竞争力特别强。

第二,竞争力均衡商品2个为钢铁制品。

第三,竞争力劣势(包括绝对竞争力劣势)的商品中贸易收支为赤字3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一共13个, 一次制品1个,板材料9个、钢管类2个,钢铁制品1个。还有,贸易收支赤字6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一共10个,其中 28221、67413、67443、67511、67411的贸易收支在赤字1亿美元以上的商品,对韩国的竞争力比较弱。

同上所述中国钢铁的板材类在2000年的比较劣势转变成2008年的比较优势,大部分商品对韩国处于竞争力优势。

(三)2000年至2008年商品竞争力变化趋势

表9是2000年到2008年间商品别竞争力变化趋势图。从2000年到2008年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优劣势的变化结果看一看到,2008年现在处于优势竞争力的商品比劣势竞争力的商品多。其中有绝对劣势,劣势向绝对优势,优势转变的商品很多。主要以板材类,棒形钢类,钢管类,钢铁制品较多。反面竞争力劣势商品有绝对优势,优势向绝对劣势,劣势转变的几乎很少,大部分是以板材类为主的从绝对劣势,劣势转向和保留在绝对劣势,劣势的商品。2008年现在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的板材类、棒形钢类、钢管类、钢铁制品等的竞争力提高带动整体的竞争力提高。

六、分析结论

本研究利用各种贸易竞争力指数,分析在2008年现在中国钢铁产业的对韩国的竞争力。分析结果,中国钢铁产业整体在2000年相对于韩国处于竞争力劣势,其中除一次制品、半制品等的一部分商品以外,大部分商品处于竞争力比较劣势。以2005年作为中韩钢铁竞争力的转折点,在2008年中国钢铁产业的板材类、棒形钢类、钢管类,钢铁制品里的很多商品竞争力由比较劣势转变成比较优势,致使中国钢铁产业对韩国的竞争力增强。

根据这样的分析结果,中国钢铁产业要赶超日本,保持对韩国钢铁产业的竞争力优势,可以考虑采用一下的几种战略:第一,通过M&A等的结构调整提高生产体制的效率。第二,通过工程技术革新,创造产品的高附加价值,形成差别化。第三,通过M&A等的结构调整,促进国内钢铁流通产业的大型化和售后服务的高度化。第四,可以利用经济一体化,加强区域间中韩日钢铁产业间的合作,从而来确保三国的钢铁产业在世界贸易里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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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IISI Steel Statistics, 省略

第12篇

关键词:泄露消费者信息;承担;法律责任

一、消费者信息概述

1、消费者信息的概念

个人信息指的是人的名字、生日、身份证号、指纹、户籍、家庭、婚姻、职业、教育、卫生、财政,和可以识别其他个人信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s所以,消费者还应该包括姓名、性别、职业、受教育程度、人际信息、婚姻状况、历史的指纹、血型、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所有的信息都可以识别个人消费者。

2、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侵犯的表现形式

第一,商家不合理地私自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商家不当地向他人泄漏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第三,商家非法的交易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二、保护消费者信息的必要性

一是自然人人格权保护的必然要求。个人信息保护可以促进个人的人格尊严,人类的发展等基本权利的自由,可以减少人身安全和财产违反的可能性,有助于确保安全的个人生活和健康 。

二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法治国家要求公民的任何权利受到损害后都能够得到救济,而目前我国在保护消费者信息方面还比较欠缺,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消费者的信息被商家泄露后,更少的救济方式,因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并做好相关立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

三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在信息资源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是保证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保护个人信息能促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等。

四是维护消费者生活安宁的需要。如果公民生活在整天被电话、短信骚扰的环境中,肯定没有好的状态进行工作、学习或进行其他的活动。

五是在我国现阶段,泄露消费者信息的行为非常普遍,因此,保护消费者信息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泄露消费者信息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针对保护消费者信息的法律法规只是散见于宪法、法律、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中,这些条文要么原则性太强、缺乏操作性,要么缺乏统一性。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无论是对于政府、企业还是商家个人或者是其他可能掌握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组织和个人来说,消费者信息都变得尤为重要,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制定一部单独的《消费者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笔者认为《消法》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信息收集主体的资格问题。《消法》应规定,信息收集主体的资格应实行登记制。只有经过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获得合法收集人凭证后才具备信息收集主体的资格。而这种登记制应适用于所有需要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主体,即既适用于企业、公司、组织、个人,也适用于政府。否则,可以让泄露消费者信息的组织或个人与收买消费者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消费者信息收集的方式。《消法》应该监管的主题信息采集不能秘密收集消费者的信息,信息收集器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应当告知消费者收集其信息的目的、用途、收集的内容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等。绝对禁止用欺骗、胁迫、贿赂、利诱等非法手段进行信息收集。

第三,消费者信息内容必须准确、完整,没有虚假,没有缺陷的。如果收集消费者的信息是错误的 、或者有缺陷的,就很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等其他权利,继而会使消费者产生精神上的痛苦或财产上的损失。因此《消法》应规定在进行个人信用数据采集、信息收集主体必须基于善意的目的,是负责保证数据内容的可靠性,禁止消费者的虚假信息,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第四,消费者信息的使用范围界定。《消法》应明确规定进行信息收集的主体须在法律的规定或者在消费者本人同意的使用范围内使用消费者信息。如果信息收集主体利用消费者的信息进行非法牟利活动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信息的使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信息收集者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消费者信息的披露和公开。《消法》应规定信息收集商家有义务应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并负责合理的使用,安全的保管、持有的期限,妥善销毁消费者过期信息的责任,不应该收集和提供服务和产品无关的信息 ,未经消费者允许,不得公开、出售、出租、转让消费者信息,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的安全,如果信息收集者出现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消费者就有权要求信息收集者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影响的,消费者有权利要求信息的收集者给予赔偿。

第六,消费者有权控制有关自己的信息。《消法》应规定信息收集主体应以消费者权利为中心,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是否给予的权利,收集主体应该提高消费者信息数据的更新频率 ,随时更新消费者信息数据,以保障消费者信息的准确度。

第七,消费者拥有损害救济的权利。没有救济权利不是权利,这是法律认可的原则 。《消法》应规定,只要因消费者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不适当利用等行为给消费者带来损害的,消费者都有权请求信息收集者或信息使用者赔偿损失。

另外,消费者隐私权应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纳入宪法。此外,刑法也应规定泄露消费者信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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