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9 08:51:4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会议办公室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巩固和推进并举,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依次推进”和“阶段性目标”原则,大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
(二)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指导推进企业作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协会之间以及各企业之间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学习观摩、座谈等经验交流活动。
二、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成果,扩大工作领域。
(一)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坚持“阶段性目标”原则,各地要落实20*年度企业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数量指标,并于5月30日底上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版权保护意识,做好软件正版化服务工作
(一)各地、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所属部门和行业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软件版权知识、资金预算、资产管理和软件技术知识培训,总结企业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并在企业中广泛推广;今年,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联合国资委、商务部、全国工商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举办若干期分别以大型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大型企业和建筑设计行业企业为培训对象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此外,还将专门举办地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培训班。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理念。“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室室”将不定期通过相关媒体和大型门户网站报道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信息,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各地也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同时,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宣传,营造软件正版化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软件正版化对外宣传工作。“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通过召开新闻会、出访和大型门户网站报道等方式,积极对外宣传我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绩,扩大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国际社会的影响。
(四)充分发挥软件行业协会和企业软件正版化专家咨询组的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采购软件,争取优惠价格,维护用户和企业利益,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服务。
四、加强行业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一)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作为考核和评定企业的重要指标。
(二)加大对以软件作为生产资料的经营性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监管,规范上述企业的经营行为,树立尊重著作权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计算机生产、销售等领域未经授权预装盗版软件的非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盗版软件的专项行动。
(四)各地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的执法力度。对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政府部门应予以鼓励和表彰;对经宣传教育仍不及时整改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经宣传教育仍不及时整改且情节严重的企业要坚持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五)联合开展对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首批正版化企业的抽查和检查工作。同时,启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查工作,以推动地方的正版化工作。
五、定期编发《软件正版化工作简报》,及进指导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简报》担负着反馈情况、交流信息、经验总结和推广、指导工作等重大作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有关信息工作,及时向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六、继续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评选和先进典型表彰工作
省市合力推进“三创一办”工作启动以来,我厅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把开展“三创一办”活动作为本行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全厅干部职工齐抓共建,确保“三创一办”工作顺利推进。
月日,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我厅召开“三创一办”专题会议。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同志代表厅党组发言,就我厅如何深入推进“三创一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调要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区域,革除不文明陋习,努力建设治安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单位。这次会议使广大干部职工和家属充分认识到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月,我厅进一步对办公区、家属区和公共区的绿化、治安等进行了强化治理。根据西湖社区对我厅进行的逐一排查结果,又投入经费5000余元对所属区域进行彻底整改落实整治:清除乱贴乱画、残标野广告60余条、治理乱堆乱放场所80余处、清运建筑废料及垃圾6吨、粉刷巷道600㎡。通过整治,单位所属辖区内生活、学习、居住环境大为改观,并从中体会到了“我参与、我受益、我快乐”真正含义和乐趣。
根据文件(《关于做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的通知》)精神,月日,由厅办公室牵头,成立了“三创一办”资料收集建档机构,厅办公室副主任杨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资料员,落实责任制。按照文件要求的项目和时间认真检查与督导,确保资料收集建档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月日,根据省直机关工委下发的文件《关于省市合力推进“三创一办”工作中开展百千万活动的通知》精神,厅机关党办倡议全厅党员积极参与绿丝带志愿者服务活动,机关党员勇跃报名、积极参与,机关党办及时将名单上报社区。
月日,“三创一办”工作省市联系会议要求我厅“协助解决后巢乡朝阳村沙村组鱼塘治理施工通道问题”。厅办公室副主任杨同志一行于月日前往沙冲南路200号进行现场办公,实地踏勘分析沙冲村民组周边地形和环境,并与水利工程水利专家进行会商,确定了行之有效的方案并上报“三创一办”省市联系会议办公室。
为巩固“三创一办”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我厅全体干部职工将坚定信心,继续保持常抓不懈态势,为我市“三创一办”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ada”为你整理了这篇人防办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民防空监督检查行为,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办认真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情况。
我办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人防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按照人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核定的内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项(全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和对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易地建设、易地建设费征收的检查)。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一项(建设施工图纸审查),由公安部门牵头制定,我办积极配合。
二、建立并动态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情况。
我办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开发公司、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为主体,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两项共计19个单位。确定了17名持有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目标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时更新维护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制定随机抽查细则和工作指引情况。
按要求我办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在2021年3月制定了随机抽查细则和工作指引。
四、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
我办今年二月和七月分别制定了上半年和下半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报送至汉中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公室。
五、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情况。
2021年在9月2日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分别开展了2021年度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情况的检查和对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易地建设、易地建设费征收的检查,并及时进行检查结果录入和审核。
六、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情况。
2021年11月22日按照随机抽查计划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审核后,随即自动把随即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陕西)”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七、抽查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情况。
抽查工作结束后,我办及时在人防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及时制止并进行整改,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培训情况。
2021年9月2日,我办召开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业务培训会。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培训会议采用微信工作群“群直播”方式进行。各县(区)人防办、市办工程科、质监站、执法队相关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利用微信群直播对人防“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实际操作和使用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讲解。
九、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尽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已经五年,各下属单位和县区人防办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同时我们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不够多,对县区的工作要求和推行双随机工作要求不匹配,缺乏指导,导致工作开展进度缓慢。
2、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也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欠缺,新执法机制方式认识不到位,面对新的执法环境不能迅速适应。县区双随机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新进人员业务不熟等问题,也导致双随机工作开展滞后,不能有效及时推进。
3、合作不够紧密,部门与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未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还在摸索环节,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未能实现部门间的全覆盖,难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下一步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在目前疫情背景下,有效避免重复监管、随意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加大监管平台软件的开发以及技术支撑为重要手段,真正实现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发挥整体监管效能。另外,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引入新鲜血液,加大基层保障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同时,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充分发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公室的作用,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实现一次多查,提高执法效能。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培训宣传。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知晓、理解、接收“双随机”抽查,并规范抽查程序,才能实现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2、严于律己,加强执法人员教育。要严格抽查纪律,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在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进行检查市不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谋取其他利益。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理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发现问题如何处置的能力,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3、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运用好联合执法,建立好联合惩戒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确保监管职责明确、协同联动有效、综合监管得力。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和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最大限度清除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非法地下接生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受理机关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七)严肃查处虚假医疗广告,阻断虚假信息传播。
三、职责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查处本系统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本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查处医疗机构中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三)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规范民办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批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刊播违法医疗的广告,查处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广告中虚假信息,夸大功能疗效、治愈水平等误导、欺骗患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医疗广告严格把关。
(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范药店的经营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
(六)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及司法行政等部门负责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八)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负责配合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做好无证行医的查处、取缔工作。
(九)监察部门会同卫生、科技、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单位或部门,以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要依纪依法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市整规办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大力支持、配合卫生、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驻穗部队、省武警总队卫生系统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四、组织协调
(一)建立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1.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
成员:
2.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职能。
(1)统一部署、指导、协调全市专项行动;
(2)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及上级指示;
(3)沟通有关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情况;
(4)研究并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检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
作成效;
(5)研究决定重要工作,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6)通报重大案情;
(7)提交需要研究讨论的相关工作。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召集人决定临时召开。
(二)设立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下称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
主任:熊远大(兼)
副主任:卢彦德(兼)
傅怡光(市卫生局)
成员:
2.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专项行动从*年7月开始,至*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年7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级市及各部门组成专项行动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7月下旬,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通知及电视电话会议情况、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举报电话、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年8月—*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各区、县级市通过明查暗访,摸清辖区内非法行医情况;组织各类医疗卫生、医学科研、计生等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各类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2.集中清理阶段(*年9—12月)。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若干次全市大规模的集中整治和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和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横向协调、纵向深入、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深入彻底地打击非法行医行动。
3.督查整改阶段(*年1—5月)。市组成督查组按专项行动要求,对各区、县级市进行督导和检查。在督查整改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
4.要求:自*年6月开始,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并在每月1号、15号向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查办、责任追究情况等),分别于*年8月10日、12月5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见附件1、2、3)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年6月)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区、县级市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年5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工作总结(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案件查办、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汇总表一式3份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做好迎接国家及省的督查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抓出实效。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打击格局。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各方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方案中确定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区、县级市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实现专项行动的目标。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各有关部门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和结案之后,要及时向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要从源头把关,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设置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各区、县级市要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建立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巍山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定点扶贫工作总结的通知》(巍联席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将巍山县招商合作局挂钩帮扶的三胜村定点扶贫工作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从2015年9月起,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县招商合作局挂钩帮扶马鞍山三胜村,三胜村属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全村有15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881户3184人,共有贫困户54户214人,经过2018年贫困户回头看进行信息复核、随访、回访,以对象精准为基础,确定了1户困难户4人继续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并将每户的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制定好;确认脱贫53户210人,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53户210人,剔除户1户3人。为扎实做好挂钩村的各项工作,县招商合作局从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指定1名副局长为挂钩领导,1名干部为驻村工作队员,具体负责挂钩村工作,局长以及其他干部职工经常深入挂钩村指导帮扶挂钩工作。尤其是挂钩村的扶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等重点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参与,确保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在2018年度,县招商合作局紧紧围绕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目标,继续通过领导包村、下派工作队员驻村,实行精准帮扶对策、干部结对帮扶办法,坚持产业帮扶到村、干部帮扶到户,开展节假日慰问等原则,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并给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和公示卡,方便贫困户随时联系帮扶干部。我单位干部还坚持每月最少下村入户一次,为贫困户宣讲政策,确保扶贫计划稳步推进,积极认真地落实帮扶措施。
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县招商合作局坚持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全面动员党员职工,每个月深入贫困村户走访调研,和群众拉家常,提升群众满意,狠抓工作落实;党组书记罗跃高同志定期在村委会开展政策宣讲和干部动员活动,并悉心听取村三委成员及其各村民小组长的扶贫开展情况汇报。在迎接省、州、县各级领导调研视察期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挂钩帮扶责任人都驻村协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三、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和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情况
县招商合作局十分重视包村扶贫工作,指定一名副局长为挂钩领导,1名干部为驻村工作队员,专项负责包村扶贫工作,挂钩扶贫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进行驻村工作期间,积极完成本职工作,风里来雨里去,带病坚持,确保扶贫攻坚工作的有序进行,展现招商局干部的踏实肯干能吃苦的精神。从今年1月份起,每月招商合作局都开展了一次“五净两规范”、“三个一”等活动,再次掀起走访,拉近与挂钩贫困户的距离,向贫困户宣传政策,为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帮贫困户解决困难。全体干部职工每月不少于2次到村委会进行扶贫工作并主动走访、随访、回访贫困户20余次,了解帮扶的贫困人口,自然情况,致贫的主要原因,以及下一步发展方向,脱贫的路子。同时,按时参加马鞍山乡组织的扶贫工作例会,及时汇报了解到的贫困情况,让乡村两级统筹考虑,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脱贫路子,有针对性的帮扶,做到精准扶贫。
2018年度县招商合作局紧紧围绕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目标,继续通过领导包村、下派工作队员驻村,实行精准帮扶对策、干部结对帮扶办法,坚持产业帮扶到村、干部帮扶到户,开展节假日慰问等原则,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并给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和公示卡,方便贫困户随时联系帮扶干部。县招商合作局干部还坚持每月最少下村入户一次,为贫困户宣讲政策,确保扶贫计划稳步推进,积极认真地落实帮扶措施。截止今年11月份,县招商合作局干部职工“六·一”慰问发放慰问金6000元;“七·一”慰问发放慰问金4000元;“九·九”重阳节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老人20人,发放慰问金4000元;为便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18年给予补助扶贫攻坚工作经费4万元。
县招商合作局在完成好挂钩村日常工作任务外,结合本部门工作特色,展现出县招商合作局工作新亮点:
一是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乡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宣传到三胜村委会,让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现行的方针和惠民政策。充分利用农闲和其他休息时间召集群众,举行三清洁活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我保健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身素质。
二是协助村党支部抓好村党建工作。按照马鞍山乡党委党建工作要求,协助村党支部抓好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实;主动配合村、组党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年抓好1名30岁以下、高中文化以上、有一定致富技能的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
三是参与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马鞍山乡的统一部署,做好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好所挂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
四是创建和谐平安村。主动及时收集村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抓好各类灾害和安全隐患的防控、排查和消除,保护好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到所挂村无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事件。
五是利用招商职能,积极对外推广本地资源(红雪梨)。将马鞍山乡红雪梨写进招商引资项目手册,作为专题推荐项目,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国内外各界对红雪梨的知晓度和美誉度,2018年3月为更好的推荐和提升我县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和提质增量,巍山县招商合作局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雪刚、县政协副主席只廉清带队的一行到青岛举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考察参观期间,向该公司领导绍了巍山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并推荐了巍山红雪梨深加工项目,经协商达成共识,积极协助招商落地企业(丰圆果仁有限公司)开发有关红雪梨特色产品(雪梨膏、雪梨醋、雪梨含片、雪梨精等),并协调公司与合作社接洽,签订购买手续,提高贫困村农户收入。
六是利用招商引资洽谈会、推介会,推广贫困村特色农产品。在招商引资推介会上,大力宣传马鞍山乡红雪梨、核桃、苹果等特色林果,为果农拓宽销售渠道,促进“挂包帮”贫困村林果业种植与销售。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档案台账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贫困户家庭信息有变化的需要及时更新,村委会及其工作队人员对各种要报送表格、资料的填写要求理解层次不一,在档案资料上,部分表格填写上还不够细致完善,仍需进一步加强;其次是产业发展典型太少,家庭小型产业帮扶措施普遍规模较小,不具备带动脱贫能力,缺少高标准、高质量示范点;最后是群众素质普遍较低,思想认识不到位,特别是贫困户素质较低,入户调查核算盲报、不承认、不认账的现象仍然存在,群众满意度提升难度大。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中,一是将积极推动产业帮扶工作,对有产业扶持项目的贫困户及时主动跟进,做好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指导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乡扶贫办将统一对工作队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检查,统一指导后并在下派工作人员,协助工作队完善收集的档案材料,采集八有一超佐证材料,认真核对校正,并装订归档;四是统筹规划,督促县招商合作局下派工作队员认真对贫困户的帮扶需求,帮助贫困户完成信息采集,材料收集工作。五是认真对待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对上级部门不定期对各工作队以及挂钩帮扶的三胜村委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做好全面准备,杜绝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发生,一年以来,县招商合作局对马鞍山三胜村的挂钩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招商合作局将不断总结经验,结合挂钩村实际,从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实际困难出发,继续协助挂钩村抓好扶贫、三清洁、民生保障等工作,帮助争取项目、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确保帮扶工作收到实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7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年—2015年)>的通知》(卫疾控发〔20*〕5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意见(20*—2011年)>和<*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1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实现“双百”目标,即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达到100%,被关锁(以无理的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8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75%。
(二)年度目标
1、20*年:初步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和城乡统筹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达到100%;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60%;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6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70%。
2、2010年: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达到7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80%。
3、2011年: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经费财政投入机制、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较高的精神卫生服务队伍;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8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75%。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
1、保证精神卫生防治专项工作经费满足全区常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人才培养、应急处置、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工作的需要。
2、加大对公共卫生经费和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
3、在社区公共卫生经费中,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支,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精神疾病防治管理。
(二)完善精神疾病医疗保障体系
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率达到100%,参保费用由市、区两级残联解决,城乡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协调市级医保部门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定额拨付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
(三)建立精神卫生专业防治网络
建立以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主体,综合性医院为辅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专业防治体系。
指定*市第一精神卫生防治院统筹管理我区精神卫生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工作。
(四)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精神卫生防治专业机构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精神疾病防治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
(五)建立精神疾病监测网络
组织开展全区精神疾病情况普查,掌握精神疾病患者基数,建立精神疾病健康档案,准确掌握患者现况,配合市上建立精神疾病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精神疾病信息监测网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区卫生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分局、区残联等部门参与,建立*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我区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建立月报制度,有关部门每月7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分别报市卫生、残联、医保、民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
(二)部门职责
1、区卫生局:负责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开展精神疾病普查,负责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立卡工作,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2、区教育局:要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与咨询服务,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3、区民政局:负责低保对象和孤老等“三无”对象中的精神疾病患者参保和医疗救助工作。
4、区司法局:负责协助市司法局做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及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精神卫生工作经费,保障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持续发展。
6、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协调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并逐步提高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定额拨付标准。
7、区*分局:负责对具有肇事肇祸行为和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强制治疗和保护性治疗。
8、区残联:负责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协助组织患者就诊,建立社区康复站,工疗站(社区精神康复日间照料站)、庇护工场等,开展精神疾病患者的后期康复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解决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9、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
(三)技术保障
成立*区精神卫生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工作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并拟定全区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市第一精神卫生防治院成立“关锁”病人阳光救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关锁”病人救治管理及协调工作;成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关锁”病人救治方案的制定及相关工作,按照市卫生局、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关于联合下发〈*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等6个方案的通知》(成卫发〔20*〕70号)开展医疗救治。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精神卫生个案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精神疾病患者随访和质量控制工作,按照《*市重性精神疾病阳光救助社区管理治疗方案》开展工作。
(四)经费保障
1、加大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投入,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经费纳入城乡公共卫生经费统筹安排。
2、将参保的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经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报销范围,区残联为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经费,区民政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1、刑事检察工作。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严、快、准”的“严打”理念,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了检察职责。截止6月20日统计,共受理呈捕案件83件107人,其中批捕69件86人,不捕4件6人,不予逮捕10件15人(其中无逮捕必要6件7人);受理审查案件86件100人,73件93人。在办案中我们做到:一是坚持严格执法。为了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在执法中我们突出一个“严”字。今年4月26日,我院受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盗窃、转移赃物一案,在审查逮捕环节张翻供,加之认定的证据单一,为此,我们对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引导取证,让嫌疑人对作案现场、作案工具进行了指认,并重新讯问了已被行政拘留的同案高某,以铁证批准逮捕了张某,并及时追捕了高某。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字。在办案中做到,凡是到手的案件立即阅卷,尽量缩短办案时限。对周四、周五受理的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做到双休日不休,进行详细核查,绝不在批捕环节上贻误战机,从快批捕。今年5月16日我院批捕科受理了一起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由于涉案人多、面广及案情复杂等突出问题,我院及时派人员参与引导侦查取证,使这起在肇源城内轰动一时的案件仅用3天告破。在呈捕环节当天受理当天批捕,有效地打击了这一团伙犯罪。三是确保办案质量,突出一个“准”字。我院查办每起案件,不管遇到多大麻烦,碰到什么样的问题,都要把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情节上搞准核实,不枉不纵。今年3月31日,我院受理了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王某拒不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说被害人所受的伤是以前自己摔伤的,与其无关。为此,我们三次深入医院及村屯调查核实,多方取证,证实被害人赵某确实在两个月前自己骑摩托车摔伤过,但其摔伤的是右手,而本案中赵某伤的却是左手,加上有力的证人证言,为准确批捕王某奠定了基础,现法院已对王某做有罪判决。
审查工作。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工作在人身少、新手多,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案件小案快、大案、疑难案件保持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审查部分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上半年的案件无无罪判决,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上半年发现公安机关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目前已追诉2人(均已决定逮捕),余4人正在追诉中。追诉的6人中,其中放火共犯1人,盗窃原油共犯2人,收购赃物2人。在审判监督中,克服审判监督监督难、难监督的畏难情绪,口头监督与职能监督并为,力求维护公平正义。口头监督力求共识,职能监督穷追不舍。如被告人王秀玲受贿案,我们以其受贿19万元,其中既遂2万元,未遂17万元提起公诉,法院2万元既遂未予认定,17万元未遂改为中止,并以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为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我们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依法提出抗诉。
2、反贪贿工作。在查办贪污贿赂工作中,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优势兵力,运用科学侦查手段,快速突破的办法,排除了各种干扰,使案件查办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年初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贿案件5件5人,其中大案4件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一是主动出击,深挖案源。针对目前案源少的现状,开展反贪贿斗争,绝不能坐等靠,必须主动出击,先发制人。主管检察长与反贪局副局长亲自带领干警深入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乡镇了解情况,调查走访。今年4月份,我院反贪局的检察人员在查办茂兴镇林业负责人邱某贪污案时,获悉义顺乡林业站负责人王某在退耕还林工作中也涉嫌贪污问题,反贪干警立即展开调查,查明王某在2004年4月初趁革志监狱迁移,县皮革城尚未进驻之机,在皮革城辖区擅自造林60亩,顶该乡造林面积,并以他叔叔王某名义办了8年的退耕还林现金兑现证。王某于2005年1月25日、2月5日两次领取第一年退耕还林补助金9.6千元,此款被王某个人贪污,还有6.72万元的补偿金尚未贪污到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移送。
3、其他检察工作。法纪工作,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三要搞准”的原则,初查4件,立案侦查1件1人;民行工作稳中求进,受理各类民行案件6件,其中提请市院抗4件,息诉2件,在办理抗诉案件中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使提请抗诉案件准确,息诉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监所工作杜绝了超期羁押,实现了零超期,工作达到了网络监督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对地下给水工程实行了依法监督,并积极开展了“服务进百企”工作,为企业送法律上门,共为企业上法制课10次,街头法律宣传6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控申工作立足稳定,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线索33件,接待来访42人次,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王秀玲不服批捕决定案件启用了监督程序,监督员评议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2、改善办公环境。一是增加了微机数量。我院原来仅有10几台微机,还有的配置低不能,用,只有内勤才能使上微机,给办公、办案带来不便。为提高科技含量,尽快实现无纸化办公,通过各种途径,又新增加微机27台,现已达到人手一台微机。并投入资金一万余元作为同政府联网及培训的费用。我院还开通了因特网、省检察系统局域网,同县政府直接搭建网络平台,实现了三级网络化。二是协调了办公设备。在让区检察院协调回卷柜15个、床17张、微机桌椅10套,并从红岗区政府协调办公设备核款近2万余元。三是完善了档案室。按照档案室要求的标准,投入八千余元,更换了窗帘和购置了防磁柜。目前,档案室设备齐全,达到了标准。四是更新了办案用车。我院仅有5台车都是1997年以前购置的,由于使用的时间长,不能适应办案需要。为保证办案用车,现已购置2台新车。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专业技能过硬了。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为了提高每位干警的专业技能,我院利用周五的学习日时间,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法学理论,不断丰富干警的理论水平,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二是进行业务培训。我们根据各科室的检察职能和业务性质,提前指定一名主管的检察长和科室长备好专业课,在周五的学习日上,进行专题辅导,然后座谈讨论,把学的东西很好消化,应用在自己的业务上。三是办微机辅导班。我院除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微机培训班学习外,今年5月份,组织18名干警在县委党校办了10余天的微机培训班。通过学习,受培训的干警在微机操作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2、案件质量提高了。年初以来,我们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检察业务的重要工作来抓。增强了办案人员提高案件质量的积极性。在办案过程中做到了“卷宗不齐的重补、事实不清的重审、材料不足的重取”。如办理周某交通肇事一案,周某肇事后逃逸,直接证人虽然证实了当时的经过,但在具体问题上询问针对性不强。我院的办案人员驱车行程200余里,通过教育疏导,使证人如实的证实了详细的经过,为我们办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证了这起案件的质量。
3、监督能力增强了。今年以来,我们克服过去那种“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去监督”的弊病,发扬了“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大胆监督”的精神。在立案监督及侦查活动监督,执行判决监督和审判监督上都有所增强。上半年,侦查监督科立案监督12件12人,其中对陆某交通肇事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1件1人,对肖某交通肇事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11件11人,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侦查机关纠正违法1次,社会反映很好。公诉科前不久对公安移送审查的石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经过办案人员的详细审查核实发现,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夏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不当,而且此案的定性也不准确,对此案进行了依法监督,将这起案件的漏犯夏某及时逮捕归案。同时将此案改为放火罪,交付审判。
回顾上半年工作,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在业务建设上,少数干警业务素质差,对案件的性质及适用法律上不够准确,使案件质量不高。二是在检察管理上,少数干警纪律观念淡薄。三是队伍建设上缺编少员和干警年龄老化,个别干警不求进取,工作效率低。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在下半年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四是在科技强检方面任重道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要抓好干警的业务培训。下半年,我们还要利用好周五学习日的时间,由检委会委员授课,重点要学习实体法和程序法及其他一些业务知识。同时,还要组织在县委党校办微机培训班,把干警应用微机的技能再提高一步。
2、要继续改善办公环境。我们准备把警务室按要求进行软包装,将审讯室、监控室和法警值班室分开单设,启用办案工作中区。下半年要把会议室重新进行装修,完成视频安装。另外,还准备上一台多媒体的视证系统,适应各种会议办案需要;办公设备还要更新,准备把各科室所有的办公桌椅、卷柜进行一次性更新,达到整齐化一;还要增加几台办案用车;维修锅炉房,解决冬季取暖问题。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
随着城市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社会信息化步伐的加快和我市行政区划的调整,给地名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对地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加快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和,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必须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实施。
(二)指导思想
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由政府组织、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并抓住机遇、加大投入,周密计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注重实用,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我市建立一套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和时代要求的地名管理法规、制度和工作规范;设置一套实用、美观,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名标志;制订一套以城市发展规划为依据,具有人文特色和与行政区划调整相适应的市、县城市地名规划;构建一套便民利民的互联网和电话查询地名的信息化服务系统。
(二)具体任务
到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任务,具体工作计划和步骤如下:
1.的工作安排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民政部和我省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制定市3年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2)组织标志设置。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在完成城市地名设标的基础上,从起,用3年时间完成县市区、乡镇政府驻地城区路街巷牌、门牌的地名设标工作,实现全市城乡都有符合标准、数量足够、方便实用、导向性强的地名标志。
设标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各地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地名标志由各地地名管理部门负责,乡镇路街巷地名标志由各乡镇政府负责。
(3)普查及更新地名资料。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我市的地名越来越多。为了方便社会交流、群众交往和构建数字地名,需要对我市各地现有的地名资料与实际的地形地物进行全面地、地毯式的实地调查,校正、更新、补充地名资料,扎实推进地名普查资料更新工作。
2.的工作安排
(1)全面完成市、县中心城市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市、县中心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各地一定要周密计划,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设标工作具体计划,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做法,保质保量完成市、县中心城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2)全面完成乡镇政府驻地的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各地要制定出符合各乡镇实际的设标工作具体计划,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3.的工作安排
(1)建立行政区划、行政界线、地名三结合的地名地图数据库。按照省民政厅区划地名信息管理要求,联合有关单位,构建一个行政区划、行政界线、地名三结合的全市地名地图数据库。数据库建设的目的是加强对行政区划、界线、地名的科学管理,为电话和网上查询地名打下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地名电话和网上公开查询服务。从领导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在地名地图数据库建立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方便人民群众网上查询地名及电话问路等服务。
(3)拓展地名服务项目,提供公共服务。各地地名管理部门要与机场、车站、码头等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电视触摸屏的地名查询服务,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地名。
(4)做好检查验收和工作总结。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三、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基本方法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联络工作。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制定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大决策;解决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大问题;审议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计划及专项实施方案。
(二)职责分工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承担与各自业务职能相对应的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起草市地名管理规章;研究制定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协调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市的地名普查和资料更新;组织地名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市法制办:负责地名管理工作中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地名管理规章的审查工作。
市建设局:协助研究制定市地名规划,为数据库录入提供有关的城市建设资料。
市财政局:积极支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资金投入,参与有关部门关于增加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投入措施的研究。
市公安局:协助做好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规划与实施工作,对损坏地名标志设置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国土资源局:协助研究制定市地名规划,参与地名管理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订工作。
市规划局:提供城市规划道路交通规划详规,参与编制和指导实施地名规划。
市执法局:协助研究制定市地名规划,做好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维护,为地名数据库录入提供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资料。
市房产局:协助地名管理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制订,参与地名规范化应用的管理和监督。
联通分公司:负责电话问路的建设和应用。
市档案局:为地名规划提供可供参考的资料,指导、协助整理地名档案。
各地政府要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编制、保障经费,按时按质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任务。
(三)经费保障
各地要把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搞好立项,加大投入,保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同时,要制定政策,为多渠道筹措资金创造条件,充分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到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中来,保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所需资金,要一次性预算,逐年核拨,明确每项所需费用。
(四)队伍建设
地名管理是一项专业性、业务性、技术性比较强的工作。各地要确定专门地名管理人员,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实施方法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要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中心城区、县(市)区政府驻地,后各镇政府驻地、村、自然村。同时要抓好试点指导工作。
(六)学习培训
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加上我市地名工作机构人员变动大,专业人员不多。因此,要实现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工作目标,搞好业务培训和试点工作显得非常重要。我市将组织地名工作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城市地名规划、数字地名工作培训班,组织地名业务骨干到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同时,组织基层(镇、街)民政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确保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制定决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决策规则,保障决策质量(责任单位:政府办)。
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各项决策程序制度,尽快出台《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凡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征收征用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通过向社会公示,咨询专家,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区政府法制机构会同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政府办)。
3、加强行政决策监督。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完善决策纠错机制,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决策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跟踪反馈、客观评估,根据反馈评估信息,及时完善决策,纠正偏差,减少失误和损失。凡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未经集体讨论作出重大决策或决策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监察局)。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合法、统一、有效
4、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套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等制度(责任单位:法制办)。
5、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审查。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时限和规定格式文件以及有关要求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备案。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履行备案审查职责(责任单位:法制办)。
6、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度。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公告栏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责任单位:法制办)。
7、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每隔两年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予以废止或重新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同时,积极探索设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启动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程序(责任单位:法制办)。
三、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8、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审批监督,切实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积极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全面落实审批权力与责任挂钩,积极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责任单位:法制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9、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互通与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众(责任单位:政府办)。
10、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社会自治功能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贯彻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1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继续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各执法部门之间搞好工作衔接,合理下移执法重心,努力探索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1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依法确认、公布执法主体资格,清理、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在审核、确认执法人员资格基础上,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坚决杜绝自收自支单位执法现象(责任单位:法制办、人事局、财政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3、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法定程序。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程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根据行业执法特点,对执法环节、步骤、时限、文书使用等执法流程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对影响大、情况复杂的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研究做出决定。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倾向,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公开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4、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依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幅度,保障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审查把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其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依法对行政处罚条件、程序、罚款幅度进行细化和量化。细化量化标准以区政府名义公布施行(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工作。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足额给予保障。切实解决因经费不足,设施短缺导致执法难的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
五、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16、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细化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法制监督。区政府法制机构应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对政府所属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实施监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使法制监督与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紧密衔接,互相联动,结合实际建立监督联席会议,案件转送等制度,不断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责任单位:法制办)。
17、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健全案卷归档制度,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加强案卷管理,认真落实好《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公开通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纠正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重大执法违法行为,通过执法案卷评查,促进执法机关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8、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体系,制定完善考核规则和标准,细化量化考评指标,严格进行评议考核(责任单位:法制办)。
19、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备案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和文书格式将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备案机关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能,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督,制定完善备案办法和具体工作程序,通过备案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监督(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20、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积极出庭应诉、答辩,认真落实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责任单位:监察局、政府办、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及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21、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实施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细化完善行政复议程序,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纠纷止争。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提倡和鼓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责任单位: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22、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切实健全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配备专职复议工作人员,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确保2人以上承办案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场所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资格认定制度,提高复议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人事局、法制办)。
七、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政府及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法制专题讲座。建立领导干部任期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政府法制机构要适时向考核或任命机关提交拟任行政领导干部在前一个任职单位依法行政实绩的评价报告。拟提拔的部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任命;不参加依法行政集中培训的,不予提拔使用。领导班子配备要考虑有法律工作实践或法律教育学历的领导干部(责任单位:政府办、司法局、人事局)。
2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重点学习内容,抓好抓实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并领取辽宁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执法工作。对持证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证不予年审注册,本人不得再上岗执法(责任单位:法制办)。
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5、明确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和职责。区人民政府成立本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法制办,并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区长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26、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分解任务。政府法制机构要将依法行政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本级有关部门,并明确完成时限,各部门也要相应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职责。二是稳步推进。在各个制度建设和具体工作中,牵头部门应自觉承担责任,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协助工作。三是加强协调。政府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推进依法行政总协调、总调度作用,把握各部门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信息交流统计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法制办)。
27、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考核制度。区人民政府应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政府各部门应每年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决策,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责任单位: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8、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评定区政府有关部门、基层执法单位等不同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依法行政新的工作方式,积累和推行成功经验(责任单位:法制办)。
九、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成立以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物价”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省物价系统的价格法制工作。局机关政策法规处作为专门的法制机构承办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等具体工作。行政复议办案经费、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等相关经费均列入法制专项预算,形成了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的良好工作格局,从组织上、机构上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每年出台年度《省物价局法治物价建设指导意见》及《省物价局法治物价建设活动日程安排》,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之中,将依法行政工作分解到各处室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并进行奖惩。
(二)学法全面覆盖,大力加强法治物价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法制学习制度,建立了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学习列入重要日程。近年来,分别邀请省法制办、高校学者教授、司法专业人员到物价系统做专题讲座、上培训课程。每年组织全省物价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对各市州局局长、分管法规的局领导、法规科长、专干、部分县区局局长及省局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有序开展价格法制教育培训,近两年累计培训700余人次。物价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法制宣传丰富多彩,充分畅通价格投诉咨询渠道
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媒体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控价措施,增加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价格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日子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保持“12358”价格投诉咨询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综合运用提醒告诫、集中约谈等方式,着力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近两年,全省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价格举报44723件,办结率达98.163%。
二、深化价格改革,奠定价格法制基石
(一)提纲挈领,出台《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推进法制经济建设,我局迅速行动,经过调查研究、方案设计、征求意见、对口衔接、意见协调、专家论证等多个程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政府同意后,于5月29日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该《实施意见》紧扣改革精神、紧扣湖北实际、紧扣热点问题,突出法制纲领性作用,体现了六大亮点:改革的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力度大;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有新举措;价格调控有新思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有新办法;加强收费监管有硬措施。
(二)突出重点,不断完善价格法制体系
组织起草《湖北省价格条例》,成立了由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规工作室、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和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草案起草协调小组,多次联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该项目被列入省人大五年立法计划,连续两年被确立为省人大立法预备项目。2014年,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要求,及时提交《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报告》,提出了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的具体建议,得到省人大法规工作室和法制委积极评价。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累计清理价格文件3536件次,审查报备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449件,出台了《湖北省物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对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的每个草案都进行认真研究,近两年,办理反馈意见40余件次。
三、落实执法责任,规范价格行政行为
(一)严格执法程序,持续缩减自由裁量权
坚决落实《湖北省物价局集体审案工作规则》、《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和《湖北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理制度,进入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按程序进行集体审理。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在合法性的基础上,更加强调合理性,处罚听证制度大量运用,执法结果不仅为群众欢迎,也被执法对象所理解接受,真正做到了“和谐执法”。坚决落实《湖北省物价局集体审价工作规则》,研究制定了《湖北省物价局议事规则(试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对定(调)价(费)事项实行集体审议和局长负责制,明确法规处参加审议,确保价格政策合法、科学。坚决落实价格听证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调整听证会、湖北省部分公办学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过程向社会公开,多家媒体参与监督,确保了重大定调价事项公开、公正、公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以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打造价格明码标价示范区(点)、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为主线,以菜场商场机场(含车站、码头)、药店酒店书店、房市油市银市为重点,确保了民生类产品、服务价格的稳定。试行“网格化”监管模式,以“强基础、反欺诈、倡诚信、促规范”为主题,以省市县为纵线、区域为横线,将监管对象和任务分解为若干个片区,责任到人,从而实现了市场价格监管“全覆盖”。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时段市场价格、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服务收费、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商品房明码标价、预防禽流感药物乱涨价、武汉婚庆进场费、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等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企业、建材行业、奥迪宝马汽车销售等涉嫌价格垄断问题的调查。近两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36件,实施经济制裁51076.56万元,并对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推进社会价格诚信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三)强化执法监督,完善价格决策评价制度
坚持价格执法人员廉政反馈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效能建设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强化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责任制,通过深入基层、接待来访、“12358”价格举报电话、座谈会等各种途径,认真对待来自省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定期开展价格执法监督检查,组织修订了《湖北省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2014年4月,印发《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物价系统组织开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的通知》,通过对单位自查、交叉检查、召开有关部门座谈会、发放执法调查反馈表、查看有关档案等多种形式,启动了新一轮全省物价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
四、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法治物价建设
(一)梳责理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认真开展了省物价局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对本单位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流程进行了反复清理、核查,并向省监察厅、省法制办上报了专题报告。经批准明确后,我局现共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40项,涉及8大类。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确认类4项,行政备案类4项,行政监督检查类4项(含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类19项,专项资金类1项,行政服务类5项,其他行政权力类2项。
(二)建章立制,全面修订定价目录
湖北省现行定价目录于2012年12月10日起施行,相较2002年目录,定价项目由原来的20大类63小项归并为6大类38小项,下放定价权力17项,充分体现了精简事项和下放权限的原则。但随着价格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2012年目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湖北省价格工作的实际需要。为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为价格工作提供更好地法制支持,2014年6月省物价局再次启动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工作,制定了《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工作方案》,并于7月10日形成了《〈湖北省定价目录〉修订草案》。目前,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正在省直相关部门对修订目录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将报省政府审核。
(三)强化复核,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法规处主动将办案期限从60天缩短到45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近两年,共受理复议案件29件,办结27件;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9件。在发挥救济作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倒逼”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与检察院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的协议进行了沟通,制定了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互通价格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并将“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一并建设,同步推进。
(四)集中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6号),制定了《湖北省物价局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实施方案》,将省物价局行政审批职能、审批项目和审批人员向行政审批办公室集中,整合审批资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控制审批风险,提高了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和公众形象。加强局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树立行政审批窗口良好形象,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及时开通光谷生物城企业“直通车”服务窗口,做到“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确立了“职能归口、监审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真正做到了“三集中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