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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公示情况报告

时间:2022-12-26 08:19: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任职公示情况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任职公示情况报告

第1篇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选人用人运行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监督,已成为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大趋势。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晒”出透明度 提高公信力

日前,我省下发《贵州省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对拟提拔担任地厅级领导职务或平职(级)调整担任地厅级重要领导职务的人选,除要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或系统内张贴公示外,还要在当地省级媒体和相关网站上公示。如果人选是从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产生的,还要在其所在市(州、地)的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干部个人的自然情况和现任职务、出生地、任职时间、拟任职务等情况,同时,根据需要,也可公示工作简历、工作实绩或照片等。

《暂行办法》规定,广大群众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网上举报3种方式来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由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负责受理。

干部,是公权力的执行者;民众,是公权力的源头。民众有权利获知代替自己行驶权力的干部的信息。《暂行办法》在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和公示渠道方面的扩大,保证了民众尽可能广泛、便捷地获知被选用、任用干部的信息,增加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使得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得到提高。

“一报告两评议”全省推开:新选拔任用干部须接受群众测评

3月17日,省委组织部召开全省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少农指出,要正确看待民调结果,认真分析查找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民意”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选人用人的重要因素。去年4月,省委率先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即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全委会委员中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全委会委员还要对本级党委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随后,全省9个市 (州、地)、88个县(市、区、特区)也完成2008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从今年起,我省将在包括省直机关在内的所有拥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推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举措,并扩大参与评议人员的范围,其中明确规定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必须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新提拔的干部必须接受干部群众的测评,逐步形成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常态机制。

党委组织部新闻发言人制度:选人用人“主动说”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干部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为依据,不断优化、调整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激发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需要的领导岗位上来,为不断开拓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事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人适其岗、位得其人的原则。

4、坚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

三、竞岗职位

1、财务审计科科长

2、政治处副主任

3、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副科长

4、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只限事业编制人员)

四、竞岗条件

1、德才表现好,组织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2、能力、素质和特长适应所竞争岗位职责要求。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正科领导职位男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副科领导职位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时间截止至*年11月12日)

5、竞争正科领导职务须具备副科领导职务满二年或主任科员满一年以上的经历;竞争副科领导职务须具备科员满三年或副主任科员满一年以上的经历。

6、具有局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具备竞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8、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实施步骤

1、民主推荐: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在全局范围内对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将推荐结果上报局党组讨论研究。

2、思想发动: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动员部署竞争上岗工作。

3、公布竞争上岗的职位、任职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

4、公开报名:符合正副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填写《*区司法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职位报名表》,每人限填报一个职位,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5、资格审查: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按任职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竞职人员名单、报名表等材料一并报区人事局再审查。审查通过后公布参加竞职演讲者名单。

6、笔试考试:经审查合格人员,政治处组织进行笔试测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7、竞职演讲和民主测评:召开全局干部大会,由竞职者作竞职演讲,竞职演讲的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竞职意向、竞争本职位的优势和有利条件、今后工作的目标及采取的措施,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若同一职位竞争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1人演讲时其他人员要回避。评委向竟职人员提出问题,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最后根据竞职者的平时业绩及竞争演讲、答辩等情况由参评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

8、确定拟任人选:党组根据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等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报区人事局审核。

9、组织考察:对拟任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拟任人员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了解情况,由政治处对考察结果进行梳理,向党组报告。

10、讨论决定:党组根据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步骤,集体讨论确定人选。

11、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内容包括:公示对象、职位、公示期限、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反映意见处理办法等。

12、组织谈话、任命:经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政治处提请党组同意,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通知。党组指定专人对任职人员进行任职谈话。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长:于冠波,副组长:寇德禄、李建国、周俊亭,成员:张葵、冯秀慧。

七、时间安排

1、11月9日至11月11日广泛征求干部意见,在全局范围内对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汇集推荐结果,上报局党组。

2、11月12日至11月13日动员部署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个人报名填写职位报名表。

3、11月16日政治处负责对报名人员按任职条件初步审核报名竞职人选资格。

4、11月17日政治处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报区人事局再审查。

5、11月18日公布参加竞职演讲者名单并通知竞职者本人参加竞争,准备竞职演讲材料。

6、11月18日至11月20日个人起草竞职演讲材料。

7、11月20日政治处部署笔试测试工作,发放相关复习资料。

8、11月23日政治处组织进行笔试测试。

9、11月24日至11月25日竞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竞职演讲评委组成人员包括:区人事局有关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

10、11月25日党组根据演讲、测评等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报区人事局审核。

11、11月26日对拟任人员进行考察;

12、11月27日根据拟任人员答辩、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13、11月27日至12月3日对拟任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14、12月4日至12月5日下发任职通知,填报任职审批表,办理有关工资待遇。

第3篇

一、基本情况和做法

自*年6月起至今年3月,我市市、县两级已推出公示干部27批190人。其中,市级5批16人,县(市)区22批174人。县级推出的174人中,正职34人、副职138人,非领导职务2人。经过公示,市县两级共任用被公示干部184人,暂缓任用6人,没有取消任职资格的。

综观市县两级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情况,有以下几个共点:

(一)慎重推出公示工作。对干部的任用既要通过公示,让社会群众监督,又要使干部工作能够经得起社会群众的监督,是实行这项制度起码的要求。为此,市县党委和组织部门都慎之又慎。从首批公示推出的时机看,市县都抓住县、乡两级换届结束,干部任用转入了个别正常调整的有利时机,此时试行公示制,一方面工作量比较小,便于稳妥实施,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各类干部有一个心理调适期,为下步的逐步推开起好步,打好基。从首批公示的时间、人数、拟任职务看,首批公示时间较早(*年6~7月)的,公示的人数往往较少(如宁海3人,余姚、慈溪4人,鄞县2人),拟任的也都是副职;首批公示时间相对迟些或第二批公示,由于有了借鉴,公示的步子就较大,如奉化、北仑首批公示的时间较迟(*年12月,*年1月),人数就较多(分别有13人,18人),宁海、余姚第二批公示了24人,25人,且拟任职务也包括了机关、乡镇,副职、正职的所有县管领导岗位。镇海推行这项制度既早且慎。他们从去年3月起,分3批,先后在公安、财税等系统对中层干部实行任前公示,9月份再向区管拟提拔副职推开;市里处在副省级城市的层面上,当时又值“三讲”,全面总结干部工作的经验教训,因此对局部性的干制改革是小步稳进,5批公示对象都是拟任副职,人数也不多。从公示对象的确定看,市县组织部门和党委都进行了比以往更为严格细密的考察酝酿。公示期间,正逢对干部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试行,被公示对象们都再次被严格地把了一次关。

(二)正确引导公众舆论。拟任干部公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热烈的反响,但也有少数人怀疑这是否只是一种形式。针对这种情况,市、县(市)区委十分注意正确引导公众舆论。首批公示对象一推出,市里就在宁波日报头版头条用较大篇幅报道,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并以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答记者问形式,对群众关心的五个问题予以阐释。嗣后,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多次就这项制度及其意义作用、社会反响及有关问题,从公示部门、各界群众、被公示对象的不同视角进行专题“焦点报道”,跟踪报道。各县(市)区也都在新闻媒体的醒目位置或黄金时段进行报道、评论和宣传。所有这些对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引导干部群众关心参与公示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市县27批公示期间,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29件(次),其中不少是对如何改进、完善这项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有48件署了真实姓名,署真名率(48.7%)远高于一些实行这项制度的外地单位。

(三)严肃公示期间纪律。公示期间,市县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同时告诫广大干部群众,要本着对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公示期间,实行全天候值班,所有来电、来信、来访都有专门值班处(科)室接待处理,经统一编号记入《干部任前公示反映受理记录单》后,及时进入公示专项处理流程。受理公示反映期限结束后,还要求被公示干部所在单位,将单位内外的反映情况向组织部门反馈;同时做好群众的材料建档工作。

(四)认真受理群众。受理群众,是实施公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直接关系公示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市县大体上是这样把握的:一是认真分析梳理。凡针对公示工作的有益建议、善意批评,及时吸纳其正确合理成分,改进完善公示工作。

二是分类处理干部。一般:①反映中有实质性问题的,不论是否匿名都作调查核实。经查证,“问题”不存在或虽有一些但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任命;“问题”一时难查清、影响公示干部形象的,暂缓任用。我市暂缓任用的共6人,主要有二个方面问题:一是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民事纠纷,形象不佳。二是反映经济上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问题”存在且影响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并视“问题”轻重移交执纪执法部门处理。②对反映的“问题”组织上已经掌握且不影响任职、或无实际内容的,不论是否匿名,一般不作调查核实。③对恶意诽谤、诬告者酌情予以查处。

三是注意把握调查范围。如宁海的查证原则是:能向组织了解清楚的,不再向本人了解;能向本人了解清楚的,不再扩大了解范围。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统一编号登记入《干部任前公示反映核查处理单》中。

四是认真搞好反馈。①向被公示干部的反馈。对无群众反映、决定任命的,反馈中提醒本人没有反映不等于没有问题,以示警策;对有反映、组织核查后“问题”不存在或不影响任用的,在讲明查证结论的同时,原汁原味地反馈群众反映,以示提醒;对暂缓或取消任用资格的,反馈查证结论,进行谈话教育及采取相应措施。②向署真实姓名的者反馈查证结果,视情引导和解释。市里还填写《向署(留)名举报反映者反馈情况表》。

(五)动态把握操作规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尝试,不可能在一夜之间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因此,市县组织部门对公示工作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既慎重严谨,又不固守定规,注意总结吸纳每批公示推出后的经验、建议,动态把握操作规程。如市里首批公示对象推出后,针对一些提出公告中应“介绍被公示对象的任职意向、毕业学校和专业”、“对举报人作保密的承诺”、“注明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讲明双休日是否受理公示反映”等有益建议,市里即在第二号公示公告中予以采纳。宁海县在首批公示公告中,曾有:(来信来访反映情况)不准怎样怎样,如果怎样怎样,就怎样怎样查办等的提法。但他们意识到,在公示制才刚推行,还需社会广泛关注支持时,这样的提法不利于广开言路、营造氛围。于是在以后的公示公告中,类似的提法未再出现。不断吸纳方方面面好的意见建议,既体现了公示部门的诚意,使这项工作更获社会的关注与支持,也改进了工作,便利了实施,使之逐步完善。

二、主要难点及探因

从公示工作在我市初步的实践看,也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

一是社会反响趋向平淡。干部工作特别是选谁用谁,本是社会普遍关注、议论的敏感话题,但在全市27批190名对象的公示中,共收到群众129件(次),人均0.67件(次),社会反响比预期的要小得多,且呈趋淡态势。市里首批公示共收到31件(次),其中,针对公示工作的18件(次),针对个人的13件(次),人均2.6件。但到第4批公示,竟未接到一个电话或。县(市)区更为平淡,对174名公示对象的来电共81件(次),人均0.47件(次)。慈溪、江东首批公示对象推出后,竟遇未接到一个电话或的状况。奉化的同志说,原担心公示后的会应接不暇,没想到反映的人这么少。与江西吉安、河南开封、新疆及海南等地相比,我市公示的人均量也明显偏低。

二是群众匿名居多。尽管公示部门在各批公示公告及有关的载体中反复强调,来电来信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但收到的电信仍是匿名居多,市、县分别达54.2%和67.9%;甚至不少为公示工作建言献策的电信,也不愿署真实姓名,匿名率达40%。这样不仅使一些反映的问题难以查证,也使有些查证的结果无从反馈,降低了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公示部门与社会群众沟通、引导的渠道。

三是反映的问题难以查证。这是实行公示工作前,各级公示部门谈的最多,也最难解决的问题。主要:一是匿名居多,无法查证。二是线索不明,无从查证。针对个人的反映中,虽然属恶意诽谤、诬告,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只是极少数,30%左右是由于不了解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任用条件,而致盲目反映的,但仍有60%左右的有一定的可信度而又线索不清。对这些问题,不查无法给自己一个明白,给群众一个交代;查又的确无从查起。三是条件所限,难以查证。受理公示反映的时间一般为7—10天,难以保证调查核实的需要;但时间过长,不仅影响效率和工作,且易引发各种不必要的猜测;同时为尽量减少负面影响,调查的范围往往比较谨慎、有限;组织部门的力量,有时也难以保证调查核实的需要,等等。

上述难点,集中反映了二个问题:一是公示制推出前就已充分估计到的,即反映的问题难查实、难认定;二是公示制推出后逐渐凸显出来的,即社会群众欠热心、有疑心。

社会反响不热、群众存有疑虑,不乏存在三种可能:一是我们的干部工作、公示工作已经很完善,公示干部经过全面考察和层层把关,即使是从群众局限、挑剔的眼光看,也的确无懈可击,提不出任何意见。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成立,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少存在;二是群众对干部工作、公示工作、公示干部不了解,无从反映意见问题。这种情况存在。如市里第四批公示干部中,有几位是长期在机要或科研岗位工作,工作接触面小,群众不了解、提不出;三是部分干部群众不懂、不敢、不愿参与这项工作。这是问题的症结,并引发我们对公示工作主、客观环境现状的多方面思考。

从客观上说,主要:一是民主政治的氛围欠浓。群众对积极、正确、有效地参与监督党的工作、干部工作的意识、愿望还不够强烈。二是不正确的思维定势。如怀疑。部分干部群众依然认为用干部是领导的事、凭“长官意志”,即使公示,也只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进言反映了也没用;担心。怕反映了问题后被泄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反映了问题也不愿署真实姓名。三是价值观趋向多元。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人们对实现人生价值有了多种选择,而非主要靠走“仕途”。官本位观念的逐步趋淡,使人们对选谁用谁的关注也渐趋平。我市某地反映,该地一个年轻的财税局副局长前段刚刚辞官下海,这在市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内地是较难想象的。

从主观上分析,我们工作的自身也存在许多亟待改进完善的地方。

一是思想上的局限和偏颇。在探索推出公示制之初,各级公示部门,往往只是把它作为对干部考察环节不足的一种补充,以防止用人的失真失察。但在实际运行中,公示制已经突破了这一狭窄的功能定位。如市里通过对首批公示所反映意见建议的积极吸纳,为正确贯彻把握好干部工作的四化方针和用人导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些地方虽也实行了公示制,但主要也为顺应趋势、做出姿态,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并未完全与民主、公开的要求接轨,认识深处的抵触、担心等也并未真正化解,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机械、放不开手脚。一遇棘手问题,即习惯以本位的、行政的、暗箱作业的方式方法来对待。如有的县(市)区在公示制中规定:“凡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核查”,理由之一是怕挫伤干部们的积极性,却不愿实事求是地正视当前的言论环境的确存在让人顾虑重重、不敢露“庐山真面目”的多种因素,公示的门开的很小很勉强,却不怕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不怕影响公示工作的信誉、初衷和效果。

二是公示的力度还不够大。从干部管理环节看,公示仅局限于对干部任命之前的公示;从公示的对象看,主要用于拟提拔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少数县(市)区对拟提任正职也实行了公示;从公示的内容看,主要是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或再加任职意向;从公示公告的次数看,一般只在当地新闻媒体上登播1天,每天1—2次。这与河南新蔡县在长达20天的公示期限内,每天都在新闻媒体的黄金版面、时段上登播比,相差太多;从公示的结果看,公示干部的任用与否不再向社会公示反馈,这在很大程度上使这项制度给人一种不够完整的感觉,减少了社会关注的兴趣点,也易使群众和反映人感到他们的反映被重视不够,甚而会怀疑公示部门的诚意,客观上不利于这项工作获得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我省湖州、河南开封则将公示干部的任用结果也公示于社会。

三是方法制度还不够完善。实际操作中,市县两级常常遇到这些问题,如:怎样解决一些群众因对干部工作、干部政策不了解而盲目,且后,因愿望未达而对干部工作更不理解甚至误解的问题;对反映人的责任应如何明确;如何规范对反映问题的查处程序;怎样合理界定查证中与纪检部门的职能交叉;怎样做到既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查证清楚,又不暴露反映人,不给被公示干部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查证后,对的确存在问题的,怎样合理界定暂缓任用或取消任用的界线与期限;对推荐考察中的失察现象如何追究,等等。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必然影响到公示工作的信誉、力度和效果。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上述分析使我们不难得出两个结论:加大公示力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解决操作中的难题十分迫切。

从必要性说,对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是为了防止把那些原本素质不高、存在问题的人带入领导干部队伍中去,但这并不意味着进入领导干部队伍就等于进入了保险箱,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们就不再需要民主、公开的监督了。不少县(市)区反映,拟提拔干部毕竟还不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由于资历浅、权力小、工作接触面少,公示后,对他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的人也少;而已经在位的领导干部,资历长、权力大、社会工作接触面广、权力被拉拢腐蚀的机会也多,公示后,能反映出的问题也多。这些年,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事实也说明:领导干部更需要公示。公示的重点,应该是已经在位的现职领导干部。

从可行性说,公示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民主监督、群众公认的原则和操作要求。作为干部管理中的一道环节,它可嵌入对各级各类干部的管理之中,有着广泛的适用性。因此对拟提拔干部在任前可以公示,对现职领导干部在定期考核、试用期满转正、岗位交流、提任正职前也都可以公示;对委任制干部可以公示,对选任制干部也可以公示。不少县(市)区已在机关和乡镇的选任制干部中,进行了成功尝试,且先公示、后提交人大酝酿,其工作更好做,通过率和选任率也更高。

从操作性来说,原来最为担心的公示后骤然而增的工作量会使组织部门难以承受的情况并未出现。不少县(市)区反映,推行公示制后虽然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但工作进展平稳,“浪花”并不大,且还有潜力可挖。而操作中的疑难问题则已是引起公示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探索解决的。

从有效性说,要把对“公示”制的预期放在适当的位置。“公示制”是对干部工作、干部本人进行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一种手段,但非惟一手段,有它自身的局限性。除了我们在“公示制”推出之初就已对它的“利”、“弊”进行过的分析外,“公示”在发现干部的实质性问题、评价干部的思想作风、体现群众公认方面的效果较好,但对干部的能力素质相对就较难把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示制不是万能钥匙,不能预期过高。只有积极探索解决公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与其它制度有机配套,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

上述分析启示,使我们对进一步推进公示工作有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加大公示力度。

就我市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公示的环节。

一是考察公示。即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届中、届末、定期考核及经常性调整的考核前实行公示。

二是任前公示。即对拟提拔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在任前实行公示。

三是试用期满公示。即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在试用期满前的考核中实行公示。

2、公示的对象。

从任用方式讲,主要是二种:一是委任制干部,这在我市已经实行:二是选任制干部,这在部分县(市)区已经实行。其他的如考任制、公开选拔、聘任制、聘用制等,其实是对干部上任前的一种选拔方式,而非任用方式,其本身还是要和委任制或选任制方式对接。

从级别讲,拟提拔副职、正职、平级调动、交流的干部都应公示。中层干部的公示可因单位而异。但重要部门、与社会群众接触联系密切部门的中层干部也应实行公示。

有四种对象不宜、不必公示:军队转业干部,挂职干部,拟任某些特定职务干部,非领导职务。

3、公示的范围。

一般,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拟提任干部在其现工作地区、系统、单位进行公示。拟提拔正职、平调的副职应其原任职所在地区向全社会公示;拟跨地区、系统、部门提拔的副职,应在原任职的地区、系统、部门内公示;拟从单位内提拔的副职,可在所在单位、部门、系统内公示;对热点部门或重要岗位干部的提拔,原则上应向全社会公示。

4、公示的形式

①社会公示。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公示。

②系统、部门、单位公示。通过文件、会议、单位公告栏、橱窗等公示。

③住宅地公示。在被公示干部住宅所在区域内张贴或发送公示公告,进行公示。

5、公示的内容

除了现已公示的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任职意向外,还可视情逐步扩大公示的内容,如干部的政绩,特长,奖惩、荣誉情况,初步考核结果,拟任岗位的任职条件等等,真正把监督、评判干部的依据交给群众,使群众不仅履行反映问题的职责,更能履行起全面评价、监督干部工作和用人导向的职责,切实体现“公示”的初衷。

6、公示反映受理期限和公示次数。

目前我市和大多数县(市)区公示反映的受理期限为7~10天,还是比较适当的,但公示的次数应增加。按受理公示反映期限的倒计时,寄送平信一般最多3天,那么报纸、电视、广播公示公告至少应持续到第7天,每天至少一次。

7、公示的要求。

公示中应明确要求:凡以集体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办法;应实事求是、具体地反映问题等等,但不应提“否则不予受理”之类的话。

8、公示结果的反馈。

公示结束后,对干部的任用情况应通过原来的公示渠道,向社会、系统、部门或住宅地作公示反馈。暂缓任用、取消任用资格的公示干部,其名字可以不出现,不解释。

(二)完善操作方法

1、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公示工作的介绍、宣传力度,一方面提高各级组织、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克服抵触思想和畏难情况,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一方面引导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公示工作。同时教育群众,要出于公心、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2、扩大政务公开。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同时把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用人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通过有效载体公之于社会,使群众能经常性地了解干部工作的动向、干部的勤廉状况,能大致上掌握应以什么样的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干部工作、评价被公示干部,减少盲目,更积极有效地参与公示工作,使公示工作能够真正完全地置于社会群众的有效监督、检验之下。

3、把好调查核实关。对群众的反映,不能以是否匿名而定是否调查核实,而首先要看反映的问题是否有一定的依据、线索或苗头迹象,能查证的要尽量查证。要谨慎把握好查证与为反映人保密和不损伤被公示干部的关系。一旦三者难以调处,应先保证查证和保护反映人。对被公示干部来说,有“问题”,查他是咎由自取;没有“问题”,查后才能还他清白。

4、大胆实践探索。从目前我市、县(市)区的初步实践看,大的方向、原则、思路、方法是对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但市县之间,县县之间,在公示的对象、范围、时间、运作程序、方法等也还各有不同,也很难一概而论短长。下步加大公示力度,就急需规范和完善。但规范不等于统一。在具体操作方法上,市及各县(市)区大可不必强求一致,而是应根据各自的实际,积极实践,大胆探索,走出一条切合各自实际的有效的方法路子来。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使干部队伍结构更完善,配置更合理,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

5.坚持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培养后备干部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争范围

本次竞争的范围是:城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即: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通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四、机构设置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设置

(1)大队部

(2)办公室

(3)案件处置中心(接待室)

(4)机动中队、城东中队、城西中队、城南一中队、城南二中队(驻开发区管委会)、城北中队

2.通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1)主任室

(2)办公室

(3)综合管理科

(4)收费中心

(5)垃圾处置中心

五、竞岗职位

本次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的职位设置为

1.通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职位设置

(1)大队部:副大队长2名(其中:1名兼任机动中队中队长)、副教导员1名(兼任大队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副主任1名。

(3)案件处置中心(接待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机动中队:副中队长1名。

(5)城东中队、城西中队、城南一中队、城南二中队中队长兼指导员各1名、副中队长各1名;城北中队副中队长1名。

2.通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1)主任室:副主任3名。(其中暂空缺1名,1名挂职副主任不参与本次竞岗,实际竞岗1名)。

(2)办公室:主任1名。

(3)综合管理科:科长1名。

(4)收费中心:主任1名。

(5)垃圾处置中心:主任1名。

六、竞岗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敬业精神足。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3)工作能力强。具有胜任事业单位相应职位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思想作风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公道民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

2.资格条件

(1)对象。局系统事业单位全体编制内人员。

(2)年龄。现职干部53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新参加竞争正职岗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现任副职可放宽到45周岁);新参加竞争副职职位的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

(3)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竞争原职位,经局竞岗领导小组批准的,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内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效投诉的。

七、相关政策

1.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内部中层岗位交流力度。

2.事业单位正职由局长室任命,不参与竞争。

3.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调配在乡镇挂职的不参与本次竞争,保留原职位。

4.对经局长室任命在局机关科室任职的人员,其人事、工资关系等仍维持现状不变。

5.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由各事业单位自行制订方案后实施。

八、竞岗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召开动员会议(*年9月3日上午)

召开事业各单位现有全体人员会议,宣布实施方案,并作动员。

2.组织报名(*年9月3日下午)

参加人员根据各自条件确定所报职位,填写《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原中层以上可同时报名参与大队副职和中队正、副职竞岗;环卫处原中层以上可同时报名参与处副职和科室正职竞岗。同一职位只可报名一次。(职位是指:1、大队副职、中队正职、中队副职;2、处副职、处科室正职)。

3.资格审核(*年9月4日上午)

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局纪检组,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局实施意见明确的竞岗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向局长室汇报审核结果。

4.笔试(*年9月4日下午)

组织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岗人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和应知应会知识。笔试分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不满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竞争。

5.面试(*年9月5日上午)

召开各事业全体人员大会。采取逐个面试的办法进行。请通过上轮竞岗人员进行5分钟的竞职演说。演说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简况、主要业绩、竞争优势、对竞争上岗的认识和理解、竞争上岗的工作设想及办法措施等,演说不需说明竞争的具体岗位。演说结束后由面试评委会评分,总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会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7人组成,主评委由局主要领导担任。

6.民主测评(*年9月5日下午)

面试结束后即由全体与会同志根据竞争者的演说,结合平时对其了解,对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综合评价,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年9月6日)

根据推荐结果,局党总支按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即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拟认职务人数。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局长室汇报考察结果,并对每一位被考察者形成考察报告。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考察报告,结合平时对其了解,对每一位被考察者打分。

在具体计算评分中,面试和考察环节局主要领导相对增加决策权重,一般不低于30%。竞争者的总成绩由面试、民主测评、考察三项成绩按3:3:4的比例合并计算而成,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总成绩在局内部公布。

8.任前公示和任用(*年9月7日~11日)

根据竞争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竞争职位等额确定拟任职初步人选。其中民主测评和考察成绩有一项不满60分的,取消任职资格。最后由局长办公会决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在局内部进行,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对公示中没有问题反映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干部任职的,即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局领导和各事业单位领导与所任命的中层干部谈话后即进行工作移交。如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认拟任人选不适宜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按得分高低依此递补。

第5篇

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核定分

物业服务管理

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人员结构合理,党员占50%以上,积极配合社区工作,认真履职。

20

未成立此项不得分。

小区按进驻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

20

无物业公司或业主自治、居委会托管,此项不得分。

小区组建网格(小区)党支部,物业企业与社区实行“交叉任职”。党支部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20

未组建网格(小区)党支部扣5分,未实施“交叉任职”扣5分,未发挥作用此项不得分。

物业公司按照规定足额配置保安、保洁及相关从业人员。

20

未按规定配备每少1个扣3分

物业公司定期对员工开展培训,培训有记录。

20

每季度最少一次培训,少一处扣5分

小区有物业管理办公室和门卫室,按疫情防控等要求出入实施登记制。

20

无物业办公室和门卫室此项不得分,未实施登记发现一起扣5分。

小区的保安巡逻有巡逻日志,作用发挥良好。

20

小区无保安巡逻扣5分,无巡逻日志扣5分,对小区乱停车不管理扣10分,出现偷盗此项不得分。

小区保洁员有卫生责任区和明确的作业标准,作用发挥良好。

20

未制定卫生责任区和作业标准扣10分,保洁员工作不到位,每发现1处垃圾扣1分。

物业公司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公示上墙。

20

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每处扣5分。制度不全,未墙少一项扣2分。

小区醒目处有收集业主意见箱,意见箱有投诉电话,投诉办理、接访有记录,处理回访有记录。

20

无意见箱扣10分,无投诉电话扣10分,投诉办理无记录扣10分,投诉未办理此项不得分。

积极支持配合社区、住建局相关工作,并接受业委会的监督及物业协议的指导。

20

符合要求满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停车费及广告费等各项收费价格产格执行本小区的《服务合同》约定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收支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在公示栏,公示有记录和影像资料。

20

公示少一次扣5分,未公示此项不得分,

物业公司对小区内私搭乱建,尽到“劝阻、警告、限期整改”和报告的义务,有文字和图片资料。做到小区无新增私搭乱建、无新增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20

小区内私搭乱建未劝阻和报告每发现一起扣2分,发现一处新增扣10分。

每季度居民投诉率低于小区居民总户数的1%。

20

居民投诉物业大于1%扣10分,大于2%此项不得分。

物业公司积极介入协调处理非物业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居民邻里物业纠纷,有记录有图片。

20

符合要求满分,不符合要求每次扣5分。

环境卫生治理

小区建筑屋顶干净,无陈年垃圾,无“僵尸”车辆。

25

每发现一处建筑屋顶陈年垃圾扣5分,发现一辆“僵尸车”扣2分.。

小区路面干净,无果皮、烟头、纸屑、人畜粪便及其它垃圾。

25

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小区草坪、树丛四周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人畜粪便、建筑和生活垃圾等。

25

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小区休闲娱乐及进出公共场地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人畜粪便。

25

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小区物业办公室、门卫室卫生干净,物品及资料摆放整治规范。

25

物业办公室、门卫室每发现一处垃圾扣2分,发现摆放不规范、不整齐扣10分。

小区内有禁烟标识及公共吸烟场所。

10

楼道,公共区域无禁烟标识,少一处扣1分,无规划公共吸烟场所扣10分。

小区楼栋楼道干净,扶梯无尘积、织网、烟头、果皮、纸屑、纸壳及其它垃圾堆积。

25

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小区内无乱吊乱挂、杂物乱堆、乱晾晒、乱拉线、外挑防盗窗、铁皮棚,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25

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小区内无生活垃圾乱丢乱放,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

20

每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小区内卫生保洁到位,垃圾池(桶)密闭,垃圾日产日清。

25

每发现一个垃圾池(桶)未密闭扣2分,垃圾池(桶)已满未清理此项不得分。

小区内有指定装修垃圾集中点,定期清理装修垃圾。

20

小区内未指定装修垃圾集中点此项不得分,装修垃圾已满未清理的扣10分。

共用设施完善管理

小区路面平整坚实,道路完好率>95%,无明显坑槽、沉陷;

10

每发现一处破损扣3分。

小区人行道稳固平整,无残缺、无沉陷松动破损现象;

10

每发现一处破损扣3分。

小区井盖井算无缺损,无污水外溢,雨季无积水。

10

每发现一处破损、渗水、积水扣3分。

小区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无堵塞,定期清理、清掏,有清理、清掏、巡查记录。

20

每发现一处堵塞扣5分,清理、清掏无记录扣3分,未清理、未清掏此项不得分。

路灯、景观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100%。

20

每发现一处公共照明破损扣5分,每发现一处照明不亮扣3分。

小区绿化带完好,没有破坏或私自挪作他用,花草、树木定期修剪,修剪整齐美观,修剪有记录,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折损、斑秃、绿化带内无杂草。

20

每发现一处破坏或斑秃大于0.5平方米扣2分,每发现一处私用扣5分,每发现一处病虫害口2分,无修剪记录扣5分。

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水路畅通,可随时起用。

20

每发现一处损坏或无水口5分,无消费设施此项不得分。

小区电梯运行正常,有巡检和维保记录。

20

每发现少一次巡检扣5分,无维保记录扣3分,电梯运行不正常此项不得分。

小区供电系统及供水系统完好,无因物业未及时维修长时间停电及停水渗漏问题,二次供水设备正常运行,有维保记录。

20

每发现一次因物业造成长时间停电扣5分,每发现一处渗水扣5分,二次供水不正常未解决此项不得分,无供电、供水维保记录扣5分。

监控、门禁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10

不符合此项不得分

小区内有休闲娱乐设施,设备完善,定期维护有记录,无损坏。

20

每发现一处破损扣5分,无此项设备此项不得分。

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完善,符合标准,无破损。

20

每发现一处破损或不符合要求扣2分。

文明秩序管理

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20

未主动开展此项不得分,不配合此项不得分。

小区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遵德守礼提示牌、居民公约,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

20

每少一项扣5分

物业公司主动开有意义、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

10

未开展活动此项不得分。

开展好人好事,见义勇为义举榜评选活动,并公示小区醒目处。

20

未开展活动此项不得分。

小区内合理规划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有序,无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20

发现一处乱停车扣1分,未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或停车位此项不得分。

小区无私自饲养家禽、违规大型犬、烈性犬,规范犬类管理。

20

发现一处私自饲养家禽扣5分,发现一只大型犬、烈性犬,未规范管理扣5分,发现犬类伤人事件此项不得分。

小区内无乱架空线,电动车无乱拉线充电现象

20

发现一处扣3分。

有业主志愿者热心小区公共事业,参与社区各项工作。邻里互助守望幸福志愿服务经常开展,小区居民邻里和睦。

20

邀请未参与志愿活动此项不得分,每发现一次邻里纠纷业主委员、物业公司不配合协同此项不得分。

业主满意度

抽查20户业主,对业委会履职情况满意度,抽查有记录。

40

十分满意得40分,满意得40分,基本满意得30分,不满意不得分。

抽查20户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抽查有记录。

第6篇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检查内容与方式          

1.新办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   

登记数量 2014年     家  2015年     家  2016年     家  2017年     家      查看事业单位内部办公系统,逐年记录新设立事业单位数量   

提供的要件是否齐全规范 是 否 存在问题:     查看纸质档案并与系统中材料进行核对,设立登记要件包括:1.批准设立的文件;2.法人登记申请书(重点核对职责、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3.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4.开办资金确认证明(2014年允许验资报告);5.住所证明;6.主要行政负责人任职文件;7.银行开户许可证;8.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印模留痕   

是否在网上进行了公告 是 否 "公示网站名称:

存在问题:"     2014年5月省局发文要求实行网上公告,查看相关公示网站,逐一核对新设立事业单位是否进行了公告,网上信息已删除的是否有截图   

是否有不符合登记条件的 是 否 存在问题:     调取2014年以来新登记事业单位名单,检查其中是否有加挂牌子、内设机构等不应登记的(通过成立批文确定机构性质)   

2.是否存在越权登记情况          

是 否 越权登记单位名单:      调取2014年以来新设立事业单位名单,查看单位名称是否冠“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吉林省”字样,有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授权文件的除外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管理情况          

"2017年以前形成档案

是否已整理装订" 是 否 存在问题:     2015年、2016年年报通知中不要求提供纸质件的地区可没有同年的年报档案   

是否每项业务单独装订 是 否 存在问题:     查看纸质档案的装订、保存是否符合登记档案管理标准,如封皮上有单位名称、归档号,案卷中有目录等   

是否每个单位单独归档 是 否 存在问题:        

"档案是否存放于

专用档案柜" 是 否 存在问题:        

"是否有单独登记业务

档案室"  是         

  否 "与编办档案存放在同一档案室  存放在登记局办公室

存在问题:"        

"组织或个人查询档案是否

登记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是 否 存在问题:     查看是否有登记本及相关身份证明   

4.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是否建立了

“一单两库一细则”" 是 否 存在问题:     "抽查事项清单         有 无

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   有 无

检查人员名录库       有 无

抽查实施细则         有 无"   

"“一单两库一细则”是否

形成正式文件"  是 报相关部门备案 以编办文件印发 以登记局文件印发     抽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为纸质材料,其中细则可使用吉编办发[2017]15号;法人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可保存在excel或相关系统中,也可为纸质材料   

  否 "形成纸质材料  形成电子档案

存在问题:"        

"是否已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  是  是否下发正式通知   是  否     对已开展检查的,查看形成的工作材料,如抽查记录单、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对未开展检查的,查看检查计划   

  已完成     家        

  否 计划开展时间:        

是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是 否 存在问题:     查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形成的痕迹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

方式及数量" " 省工商局监管平台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  excel  其他

 抽取数量     家,占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百分比     %"         

检查结果应用情况 对存在问题单位是否下发了整改通知     是 否      检查纸质材料及公示网站   

 检查情况是否形成了检查报告          是 否         

 检查结果是否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是 否         

5.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是否设立独立办事大厅 是 否 存在问题:     现场查看   

办公场所是否有指示牌 是 否 存在问题:        

是否印制了政策宣传手册 是 否 存在问题:     查看纸质材料   

是否建立了相关服务制度 是 否 具体制度:        

是否定期登记公告 是 否 "公示网站名称:

存在问题:"     在相关网站查看近期公告情况   

是否进行流程再造 是 否 具体内容:        

其他优化服务措施:       由被检地区自行提供相关材料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情况          

统一代码赋码进度 "已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家,其中机关     家,群团     家

其中机关特殊情形     家,群团特殊情形     家

机构编制名录库内尚有     家未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党群机关管理系统中查找   

"是否为不应赋码的组织

赋码" 是 否 存在问题:     查看已赋码单位中是否有地税、统计、检察院、法院等垂管单位,以及编办不管理机构编制不应由编办赋码的单位   

7.登记管理机关现有人员配备情况          

第7篇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全面掌握被考核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促使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市卫生局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考核范围及对象

局属各单位的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卫生局机关、爱卫办、医管局科室中层干部。

年9月30日以前任现任领导职务的干部,按现任领导职务进行考核;年10月1日以后任职的,按原任职务参加原工作单位的考核。

年9月30日以前已办理退二线手续的,不再参加考核;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二线手续的,参加考核并评定等次。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此次考核由市卫生局纪检组组织实施。参照上级考核方案,市卫生局考核重点为以下内容:

(一)局属单位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责任制和党务政务(院务)公开的情况。考核程序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行风;中层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责任制情况民主测评。考核前,被考核单位要将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行风报告及领导干部填写的《市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表》,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二)市卫生局机关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重点考核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测评。

四、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安排在今年底或明年初进行。

(一)局属副县级以上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商市委组织部与被考核单位确定。

(二)局属科级单位的具体考核时间,由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与被考核单位确定。

五、结果运用

(一)测评表计分方法。优秀为100分,良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差不得分。最后得分为总分除去有效票。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95-80分为良好等次;79-60分为一般等次;59分以下为差等次。

(二)局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并经本单位党委(总支)推荐的领导干部个人(1-2名),市卫生局予以通报表扬;领导干部在考核中得分低于59分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

(三)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各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实事求是向考核组提供有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

(二)各考核组及其成员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严格认真做好群众测评工作,使考核结果准确反映真实情况,推动工作开展。

第8篇

为了加强国家公务员交流工作的管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暂行办法》的规定和《关于国家公务员调任、转任有关事项的通知》(温市人[]336号)的精神,现就我区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含法院、检察院,以下统称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下同)转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任的范围和条件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解决夫妻异地分居或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调动(即转任)。转任必须在核定的编制以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转任的公务员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职位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从区外调入*区的公务员,应从改善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出发,从严把关。调入人员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转任的程序和办法

(-)外地区和及本市各县(市、区)调入

l、调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转任登记表,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商洽(发商调函);

2、调入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公示七天后,提交接收报告及有关考察情况等材料;

3、区组织人事部门调档审核,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转任手续;

4、调入人员或调入单位凭组织人事部门的转任通知书和《人员流动登记表》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区内各行政机关、街道、乡镇机关转任

1、调出单位填写《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转任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放本人档案,一份由组织人事部门存档;

2、调入单位考察公示后提交有关材料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3、审批同意后,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具公务员转任通知书,办理转任手续。

第9篇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和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省人事厅《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包括行政机关在内的在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均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二、申报时间

20**年度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受理时间为20**年**月16日至20**年**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机构为**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路20号,邮编:******,电话:*******)。

三、申报条件

按照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有关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向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提交申报评审材料(以下简称材料)。

(二)所在单位加具审核意见,并对材料进行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材料进行公示,如实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三)所在单位应将材料报送各区(县级市)或市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向市高评委办公室报送材料并缴交评审费。

五、有关要求

(一)今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必须使用省人事厅20**年制定的新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格。凡未采用20**年新版评审表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二)申报评审材料名称及份数: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其中1份为原件。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1份为原件。

3.学历证、会计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4.符合条件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原件。

5.符合条件的外语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原件。若原件已用于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提供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或市人事局或考试机构加具审核意见的证书复印件。

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7.取得会计师等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1份,需提供原件查验。

8.《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1份(原件)。

9.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有关论文、著作、奖励、成果、业绩等方面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或本人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各一式1份。

**.论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有较高价值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材料、撰写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材料各一式1份。

11.本人取得会计师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一式1份。

1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一式1份(原件)。

13.《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一式1份,有关要求。

14.相片页(含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1份。

15.《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1份。

(三)申报评审材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符合资格条件规定。

2.申报人必须将上述所提交材料统一按A4纸规格制作,并按《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的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写页码,整册材料包括封面、目录及相应材料。将装订好的材料装入材料袋,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

提交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的原件及19份复印件、所有提供查验的原件、相片页、《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不需装订。将不需装订的材料装入1个材料袋,并将相应的《高级会计师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贴在材料袋封面。

3.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小组(由人事职改干部、技术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以及填报材料真实可靠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150字左右),填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和评审登记表》。

4.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材料审核鉴别,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实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单位核对原件,并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核查意见,加盖公章。审核鉴别必须将不符合条件要求及有争议尚未核实的部分剔除。

5.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著作等,必须如实地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对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公开发表的。

(四)凡是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市高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1.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2.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的。

4.未按要求把材料整理装订成册的。

第10篇

点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曲阜市通过向农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书记(主任)助理,明职责定任务,有力推动了党的农村政策落实和农村事业发展,增强了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本领,建立起干部经常性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

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山东省曲阜市针对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社会管理相对滞后、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缺乏经常性抓手和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弱化等问题。结合实际,大胆创新,自去年以来,在全市农村探索实行第一书记“1+1”制度,促使干部深入基层接“地气”,提升本领增“底气”,成为转变干部作风、服务基层群众、创新社会管理、助推农村发展的有效载体,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科学选派双覆盖。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迫切需要各级干部脚往基层走、心往基层想、劲往基层使。我们在深入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405个农村(社区)选派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实职党员干部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选派大学生村官或近几年大学毕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轻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坚持“党政部门到难村、政法部门到乱村、经济部门到穷村、农科部门到专业村”的原则,注重把部门职能、行业优势、干部特点和任职村实际相结合。市级班子领导成员带头担任所联系镇街“难点村”第一书记,镇街党政班子成员任“软散”后进村第一书记,政法部门班子成员任“治安薄弱”村第一书记,文物旅游部门班子成员任文物遗址村或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村第一书记,其他党员干部任本单位包保帮扶或城乡联建创“五好”村第一书记。

合理定位明职责。本着务实长效的原则,实行“干部不脱产、工作两兼顾、到村联帮促”。第一书记在镇(街)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保稳定以及全市重点工作,指导开展村级各项工作,做到“指导不指令、到位不越位、帮办不包办”,村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仍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抓并且负责。第一书记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发挥好四个作用:一是引导作用,引导村党支部按照党的方针政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示范作用,带动全村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三是联络作用,协调村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支部与群众之间、基层与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四是桥梁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村助理的职责主要是在第一书记的带领下,熟悉了解农村基层情况,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员、基层党建活动助理员、文明新风倡导员、村情民意信息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在农村一线接受培养锻炼,成长成才。

联系服务零距离。要求第一书记联系服务群众要入村入户、身人心人。一是接受群众监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主要街道显著位置悬挂“1+1”公示牌,同时户户发放“便民联系卡”,将第一书记和助理的照片、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全部公开,确保联系群众全天候、服务群众全方位。二是知民情解民忧。市委部署开展了“户户走访百问百晓”活动,各村第一书记带领村助理“串百家门、问百家事、聊百家情”,了解群众所思所盼特别是民生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问需问计于民,解决实际问题,融洽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维护农村稳定。定期对稳定等问题进行排查梳理,群众产生矛盾纠纷或遇到疑难问题时,第一书记能够在第一时间深入实际去做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去年村“两委”换届期间,第一书记吃住在村、全程指导,成为局势最稳、秩序最好、最少的一次村级换届。

克难治弱强根基。因村施策,分类治理,对“软”村重点抓班子、带队伍,对“穷”村重点帮发展、促增收,对“乱”村重点抓稳定、求和谐,对“脏”村重点抓卫生、保洁净。基层组织建设年启动后,市委明确提出以第一书记“1+1”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开展抓基层打基础的活动。第一书记带领村助理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庄建设以及群众思想状况等13项专题内容开展村情大调研,对所任职村人口、资源、基础设施、生产生活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村村形成了村情调研报告,为推动任职村的发展找准了问题、理清了路子。在此基础上,加快解决村级“五有”保障(有好带头人、有集体收入、有活动场所、有管用制度、有满意服务)、道路户户通、土坯房改造等“老大难”问题,整顿一批工作薄弱村,提升一批中间状态村,巩固一批先进示范村。一年多来,第一书记帮助和协调新修农村公路800多公里,流转土地3万多亩;指导87个村顺利推选了党支部书记,改造转化了40多个工作薄弱村班子。

严督细管求实效。为确保第一书记“1+1”制度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们建立健全了工作督导管理机制。一是严格管理。市镇两级均成立第一书记管理办公室,建立第一书记管理台账,形成市、镇两级分层管理网络。二是严格督导。编印了《第一书记简报》,开通手机信息平台,推行工作实绩月公示制度,在市电视台、党政网站、《今日曲阜》开办了“第一书记在基层”专栏,定期公开通报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纪律。第一书记每月至少到村两次,遇有市委部署开展的重点或中心工作必须立即到村,全程指导协调帮助工作。要求第一书记和村助理一律不准在利‘干部家中食宿,不得收受村里馈赠的任何土特产、补贴及有价汪券,不得额外增加村级负担,驻村一切费用自理。四是严格考核。第一书记年终接受任职村“两委”及村民代表的评议,接受镇街和本单位的双重考核,第一书记和年轻干部在村工作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1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审计成果 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对其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反映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客观地反映相关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揭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准确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工作业绩、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

一、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特点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材料,除了具有审计报告的特点外,它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

这是由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决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监督其廉洁自律,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评价和任用干部的依据,促进完善干部管理制度。

(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映了被审计对象经营合规合法性及管理能力

这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与其他审计报告最重要的区别。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突破了以往审计报告只是揭示单位经济活动事项的局限性,不仅对事而且对人,并且重点是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了既量化又直观可靠的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在较长一段任期内的经营活动,能够发现年度或专项审计中不易发现的问题,有利于揭示其任期内一些不易被发现的问题,有利于发现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促使管理者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和合规意识。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能够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管理理念与管理风格,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注重合规经营,其经营理念和策略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检验机构自身的经营管理是否规范,可以揭示被审计对象所负责的业务领域,是否有章可循、管理有序,借以判断所存在的经营风险的大小和程度,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尽最大可能及早挽回企业损失和声誉,为经营活动的良性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内容必须完整客观并突出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对离任者负责,同时还要对接任者负责,帮助接任者弄清单位家底,核实盈亏。因此,对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要查深查清,不留死角。对任何内容审计人员不可主观臆断,随意取舍,人为地缩小审计范围,擅自调节审计内容,同时要突出重点内容,经过认真筛选反映被审计对象负有经济责任的事实,反映性质严重的问题,一般性问题不作为重点予以反映。

(四)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具体进行分析评判,分清责任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报告中最关键的部分,是有关部门考核被审计对象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审计评价是否公正、恰当,直接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所以审计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评价时应做到权力与责任结合,成绩与问题结合。

二、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审计反映被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审计成果应用者提供决策依据。因此,要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运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为经济责任审计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及结果利用需要良好的环境支持,要保证其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权威性,在工作上给予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合理安排批次,并认真对待和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相关部门应通过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提供保障。

(二)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

1. 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任免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轮岗等事项前,未经审计不得办理调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凡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时,审计成果要作为研究干部任免意见的直接参考依据,没有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的不考虑干部任免。对在任期内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所在单位任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以防止出现审计成果利用与干部管理监督相脱节的现象。

2. 积极探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是对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报告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工作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表彰和宣传,而对于那些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给国家财产造成浪费损失的领导干部是一种警示、教育和制约。同时在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内容之一,加强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改善干群关系,一方面可以让群众更全面、更具体了解拟任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经济管理方面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和效果,使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3.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案件移交、查处跟踪机制。各级审计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内审机构要加大对案件移交、查处跟踪的力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问题该移交的要坚决移交。同时对移交案件要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一定要跟踪到底。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审计部门,以便相互监督案件线索的办理, 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转化。

4. 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制度。加强分析,改进方法,深化和延伸综合报告环节,提高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水平。一方面,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发现内控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措施,用制度堵塞和防止漏洞,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和监督,为扼制风险从源头上提供经验和依据。另一方面,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被审计对象在一个较长的任期内,其经营目标、理念、策略的转变和发展,有助于总结和检讨干部的培养、成长的经验教训,人力资源部门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好好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将优秀的管理经验加以推广,促进产生良性的人力资源培养机制。

5. 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审计问责以审计为突破口,落实行政问责制,是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可以作为对审计对象实行“问责制”的依据。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的问责法律,关于问责规章的制度仅仅是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稍有提及。问责法律的滞后远远不能满足问责实践的需要,致使问责制的效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完善落实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制是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关键。

6. 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跟踪督察制度。要将领导干部责任审计结果情况书面告知相关人员,责成被审计对象单位定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建立归档。此外,组织、纪检部门还应跟踪了解审计对象在新岗位的工作情况,单位和个人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在新岗位有无出现在原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这样一方面能使被审计单位,包括各个层次的领导干部受到财经法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财经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另一方面也能使接任者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防止和克服前任曾经出现的问题,有效促进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部门协调,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作为委托方的纪检、人事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 其共同目标一致,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实行资源共享,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一档两用”制度, 审计机关与纪检相关的对口部门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 要实行联网, 保障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四)提高审计成果报告质量,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

1. 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和一般审计评价相比,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对象是领导干部,更具有针对性;其评价内容是任期经济责任,更具有特殊性;其评价结果是对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更具有严肃性。为了使审计人员的评价有理有据,应要探索和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实用性较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包括考核、评价两个指标体系。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的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差异很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不同性质的部门其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研究探索能准确反映市场经济活动效果、领导干部经济业绩的科学指标,要对每个指标的内涵、外延进行明确界定,对评价标准进行量化,把定性分析评价与定量分析评价结合起来,使审计评价工作具有可操作性。要统一评价口径和考核标准,对于定性评价标准,应紧紧围绕经济责任来建立,突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原则,效益性目标应明确界定。同时还应对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对于定量评价标准,应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科学地从数据角度界定,分析衡量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衡量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职责、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

2. 要注重审计报告质量的提高。要突出审计重点,力求把重要问题说清、说透,文字要简明易懂,专业术语尽量少用或不用。同时,审计事实必须有充足的审计证据作支撑,经济责任界定要准确,审计评价要客观公正,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

(五)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要充分重视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研讨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政策和准则、规范,切实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内容和标准和审计报告要求,通过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持续地进行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促进审计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质量,促进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作出应有的努力。

参考文献

[1]陈婉毓《非现场审计方法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5年5期第12页

[2]李正刚、阎桂洲《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十性》《审计月刊》2005年第9期第21页

[3]张建坤《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开发与利用》《现代审计与会计》2006年5期第20页

[4]关晶波《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之我见》《现代审计与会计》2004年第6期第18页

第12篇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人事编制和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此项工作在明年3月份开始进行,利用一年的时间,完成进点会议、检查审计、汇总通报等工作步骤,圆满完成全面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我市各县市区和机关部门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因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拔、交流、免职、辞职、降职等离任的或在同一职位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级机关部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以上的。“三责联审”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如下:

(一)选人用人责任审查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等情况;

2、执行市、县机关中层干部任用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情况;

3、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纪律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5、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情况;

6、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二)机构编制责任审核

1、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2、市级机关部门执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情况,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使用情况;

3、县市区和机关履行职能、执行编制规定情况;

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5、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情况;

6、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

7、机构编制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的情况;

3、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4、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成效情况;

5、任期内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6、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7、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检查工作落实步骤

检查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分别为自检自查阶段、进点会议阶段、检查审计阶段、汇总通报阶段、落实整改阶段。

(一)自检自查阶段

这一阶段市委、市政府向被检查机关或对象下发通知,由市委、市政府组织成立的分别由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审计部门牵头,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三个联审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委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工作,召集小组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进行审前公示,公布“三责联审”对象、内容、时间、工作组成员、联系方式及工作纪律等。各单位部门、各主要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认真对本单位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检自查,并进行层级落实,形成自查报告于三月末之前报到市委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进点会议阶段

这一阶段由三个联审工作组对分担责任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进驻各列检单位召开进点会议,部署被检单位配备检查专职配合人员和相关工作,听取被检对象关于被检内容的详细工作汇报。这一阶段联审工作组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分别召开进点会议分别听取列检单位汇报的措施,也可以将县区与机关划分开来,分别组织召开一次进点会议,只要将工作落实好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联审工作组酌定。主要完成进行动员部署,通报实施方案,发放调查问卷,开展民主测评等项工作。

(三)检查审计阶段

这一阶段由联审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分担责任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被检内容的台账、内业、资料进行详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专项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分别形成审查、审核、审计报告的初稿。

(四)汇总通报阶段

这一阶段由联审工作小组召开由“三责联审”对象本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组织、人事、办公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责联审”情况通报会,就“三责联审”报告征求意见。根据所征求的意见及核查情况,形成审查、审核、审计报告,经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同意后,向党政正职及其所在单位分别出具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报告、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报告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五)落实整改阶段

这一阶段“三责联审”对象所在单位接到书面报告后,应当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整改情况报告于30日内报“三责联审”工作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等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督查,对不认真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三责联审”结果作为“三责联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