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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办法

时间:2022-10-21 08:58: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现金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现金管理办法

第1篇

首先是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的方式,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对招投标信息进行公开,从而选择那些资质较高、业务相对全面的商业银行作为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的参与主体,银行提供国债当作抵押标的,同时根据国库资金余额以及预算收支的预测状况对存款的期限、类型、金额大小进行确定,地方资金参与到定期存款中以后,根据库存资金的变化对储存额度进行科学的调整,商业银行根据协议内容支付利息。

其次是买回国债的方式。对部分财政库存余额较高的地区来说,可以在不影响货币政策与债权市场的基础上,进入国债市场运行机制进行国债到期买回。买回国债的办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债务成本,对国债期限结构进行一定的改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

最后是金融衍生品。购买金融衍生品通常来说主要采取下面两种办法:首先是通过已有的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其中选择一些风险较小、资质稳定的理财品种;其次是购买一些按照全国或者地方特点所开发出的国库现金管理专项金融产品。上述两种方法都是通过购买金融衍生品来对国库现金管理进行优化的有效途径,能够确保投资收益分配的平衡性与合理性。

二、人民银行国库现金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人民银行国库现金管理属于现代财政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我国财政部门增强国库资金使用效益的最佳方式。国库现金管理通常是指国家财政系统在代表政府部门进行公共财政管理的过程中,对国库资金进行控制、预测和管理。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服务的持续深化,国库现金管理也必须要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与创新。人民银行国库现金管理必须要健全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完善国库服务系统以及相关的组织监管机构,从而建立监管到位、科学高效的国库。现阶段我国国库的管理方式主要是以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为主的财政资金管理方式,其中政府采购制度、集中收付制度以及国库现金管理模式是其构成的主要因素。因此人民银行国库现金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建设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国库组织系统,探寻科学的国库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国库监管工作,推动国债市场的构建,同时不断进行改革创新,努力维持经理国库的稳定性。

三、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国库现金管理法律规程

要逐渐健全人民银行国库现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现金管理工作的各个参与主体都能够有法可依。首先是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管理机制,逐渐把地方上的财政预算外资金的账户融入到国库统一体系账户之中,从而让地方预算资金的使用风险降到最低;其次是要建立全面统一、实用性较高的国库现金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参与国库现金管理的相关职能,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和操作模式;再次是要健全各级财政预算信息上报机制,人民银行国库现金管理的基本单位下限为市级,市级以下的财政单位预算收支计划必须要第一时间上报给市级财政部门;最后是要建立健全国库现金管理的监督制度,尽快的颁布和国库现金管理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设置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力求让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二)完善财政收支统计预测机制

现阶段,国内财政收支预测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要做好库存现金的管理工作,努力增强自身对国库资金流量、余额等各种因素的分析能力,对于财政资金的收支流量和库存余额展开全方位的分析并进行准确预测,充分认识到地方国库现金变量可能对资金配置所产生的影响。根据地方上的实际情况,探寻实用性较强、功能全面的多端口资金收付统计分析系统,对于国库的收支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展开科学的分析,从而更加准确的把握库款余额变化的规律,为实现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准确的依据。

(三)优化预算资金计划编制

进一步推进地方性统一预算计划编制,健全计划审批机制,注重对同一系统和部门存在的预算编制不协调问题的处理。其一是要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一定的创新与改革,从而增强预算单位所编制用资计划的准确性,采取对支付方式进行优化的手段来增强预算计划的可靠性,同时按照用款事实情况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出具预算计划;其二是因为国内一些政府部门在预算的编制时对于所辖本系统的预算情况进行统一编制,导致基层部门预算编制自主权的缺失,这样一来就在很大程度上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产生了影响,笔者建议可由预算单位自行编制计划并进行上报审批,从而避免上级部门代编时地方财政预算支出不准确的问题。

第2篇

关键词: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设想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逐步确立,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不断推进,财政支出节奏日益平衡,国库库存资金快速增长且变动日趋完善,为地方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创造了较好的软硬件环境。

一、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可行性

第一,国库现金的高位滞留,闲置和浪费现象严重。近年来,随着地区经济的较快增长,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导致地方财政库款不断增加,为地方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提供了宽余的操作空间。

第二,进行国库现金管理有国际、国内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对国库资金余额进行投资,使其保值增值是一种国际趋势,发达国家近年来一直在积极进行国库现金管理并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管理方法。目前世界上国库现金管理较为成熟的四个国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从分析预测现金流、控制现金流、国库现金余额的投资和余缺的调剂以及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一致等方面都有一套比较成熟完善的作法,虽然管理模式不同,但异曲同工,都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国库现金使用效益,实现了为公共利益最大化服务。2006年6月,财政部和央行联合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拉开了我国国库现金管理的帷幕,也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第三,发达地区国库现金管理已成为政府和财政部门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国库现金管理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国家,国库现金管理和集中支付是预算管理两大不可或缺手段。国库现金管理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其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政治、经济、文化与科技背景。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力度的加大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稳定、经济实力雄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金融市场不断丰富和完善、国库现金分析预测能力不断提高、管理理念逐步与国际接轨。这些都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提供了可能。加之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国库现金余额有强烈的投资冲动,来实现财政利益最大化,更好服务于公共利益。因此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是当前提高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内在的必然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发达地区地方财政国库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促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有机配合。通过国库现金管理运作,可进一步改进财政部与中央银行在货币市场运行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促进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配合,进而提高财政货币政策调控的完整性和灵活有效性,如国库收支分析预测是中央银行制定货币、信贷政策,进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国库现金管理使中央银行能全面掌握国库现金流量和存量情况,通过对现金流入、流出的调控维持合理的库存余额,可避免国库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直接注入金融市场而影响社会资金流量及资金供求状况,从而减缓国库现金运作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冲击。

二、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相应对策

第一,建立健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摸索积累经验,尽早制定宁夏地方现金管理办法,明确地方现金管理的总原则、组织管理方式、主要工作内容、操作方式和风险控制等内容,使工作有法可依,避免盲从盲动。

第二,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的推广速度和推广范围。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集中国库现金流量,有助于为地方现金管理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间,这是实现高效的国库现金管理的重要前提。

第三,强化国库资金动态分析,建立科学的国库收支预测机制。国库库存资金是属于政府性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税收,资金管理须统筹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随着国库收支统计分析系统的推广运用,各地方国库也加强了国库统计分析工作,提高了国库现金预测能力。在此过程中,国库现金的变化规律逐渐被熟悉和掌握,这为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提供了可能。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应成立的国库资金运行分析小组,专门研究分析国库资金流入、流出的时间、进度,影响库存资金变化的因素、市场上资金变化情况等,从而为政府财政部门正确地确定国库资金投资的数量、期限、种类提供依据。

第3篇

一是基于业务竞争需要,各金融机构普遍对现金管理认识不足,排斥性、被动性管理特征突出。二是缺乏统一、规范的内部管理及操作制度。各金融机构针对现金管理制定的内控制度门类众多,局限性较大。三是未能按规定认真核定开户单位现金库存限额并开展检查。四是制度执行不完善,导致大额现金支付越权审批、未经有权人审批和未登记报送人民银行备案等漏批、漏报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大额现金审批权限设置不一,有的金融机构授权过大。如有的金融机构现金管理员审批权限高达50万元,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权限甚至高达200万元。六是现金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不配备专职现金管理人员,个别机构甚至兼职人员还配备不足。另外,非现金消费与结算环境的不完善也是制约现金管理有效性、导致现金交易增大的突出问题。

以上问题客观上体现了现金管理实践中的金融因素,但从深层看,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缺陷和滞后,也是影响现金管理实施效果的一大成因。

制度及法律缺陷

目前,我国适用于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大致为:《中国人民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规定》、《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由于以上法律法规大都形成于20世纪90年代甚至更早,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前现金管理工作的要求。

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已不适应经济多元化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对现金库存实行限额控制已十分困难:一是市场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且日趋扩张,银行账户增长迅猛。二是商贸活动日益活跃,现金交易出口及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三是储蓄现金收支的主渠道作用凸显强烈。据贵州省黔东南州金融统计数据显示,近十年来储蓄现金收支一直呈直线攀升趋势,2006年占全部现金收支的比重已接近80%,而开户单位发生的现金收支总量在逐渐缩小。由此可见,在当前现实环境下,继续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不仅可控性差,而且不利于实现现金管理的控制目标。

法规及制度规范存在突出的滞后性。一是转账结算起点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1000元转账结算起点与当前经济发展与用现需求不相匹配。二是制度设置缺位,机构间操控差异较大。由于没有统一而明晰的大额现金分级审批权限标准,机构间权限设定标准宽严不一。三是现金支取没有上限额度限定,形成了上限“敞口”。四是缺乏对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罚条款,造成了基层人民银行在现金管理检查中行政处罚定性难与实施难的问题。五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仍沿用一些传统称谓或术语,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部分处罚条文执行性不强。一是法律行政处罚条文单一,额度过高,实际执行难。《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人民银行对银行业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条款。这一规定除了所指情节宽泛、不具体,容易带来界定上的困难外,高额罚款也给人民银行基层机构的执行带来现实问题。二是对银行业机构违规责任人的行政及纪律处分超越了人民银行行政处理权限。如《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关于对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规定》等给予人民银行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银行业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行政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权力,超越了各级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权力,因而在实践中实际执行效力较弱。

完善制度及立法的建议

取消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将现金管理法规和制度的重点控制环节调整到银行业机构。实践表明,由于人员短缺、认识淡化、经济主体发展迅猛及操控难度增大等因素,目前人民银行、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现金库存方面的管理与检查流于形式,开户单位与个人的现金库存和“坐支”现象实际处于无管理、无检查的“真空”状态。因此,应改革现行的现金库存限额管理模式,取消现金库存限额和“坐支”控制,将现金管理控制方向集中转向开户银行。

第4篇

关键词:银行结算账户;制度重构;思路和建议

一、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状分析

(一)初步确立基本制度框架,相关政策法规需进一步整合

2003年以来,根据《办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业务发展需要,我国又先后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71号)、《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07年2号令,以下简称2号令)等重要文件。应该说,这些规章反映了近年来银行结算账户的发展需要,但存在制度前后变化较大、内容零散,缺乏系统性、统一性规划。

(二)依附于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管内容过多,有悖账户监管的本质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账户管理制度肩负了太多非银行结算账户监管的内容,如公款私存、现金管理、三日生效、反洗钱等职能,从近年来实际执行效果看,这种专业化管理的内容被“眉毛胡子一把抓”强加于人民银行结算账户制度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职责不清,重点不突出,执行效果流于形式的现象。

1、商业银行执行防范公款私存的监管要求难以落实。现行《办法》要求银行机构不得有允许“公款私存“的行为,但当单位以票据向个人支付款项时,银行机构碍于票据无因性原理,不知是否应拒绝受理该类业务;根据《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要求,对于单位向个人转账金额超过5万元且注明付款事由的,不再需要提供收付款依据,银行在执行“公款私存”规定时有无所适从之感。

2、现金管理职能难以有效实施。《办法》中渗透了现金管理的若干要求,但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核心职能不相匹配。《办法》在规范账户的使用上,较多地考虑了现金管理的要求,而现金管理规定表现于以《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的若干规范性文件中,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账户管理人员普遍感觉难于完全把握。

(三)账户管理分类方法有待进一步探讨,缺乏对备案类账户的控制,风险隐患较大

账户分类管理有利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管理措施,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但分类方法上有待进一步探讨。一是账户分类过繁,不易管理。加之人民银行放开了单位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款的审核限制,除不能直接提现外,备案类账户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功能基本相同,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强大营销攻式下,选择开立手续办理相对简便的备案类账户,并使用备案类账户办理日常结算业务,账户监管被实质性流于形式。

(四)账户管理缺少政府职能部门的有效配合,银行“孤掌难鸣”

账户管理不仅仅是银行的责任,而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特别是在金融企业迈向国际化发展的今天,银行日趋商业化,不应再承担更多的政府职能。但由于我国历史上的客观因素,银行在商业化运作的同时,还在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由于缺乏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因而赋予银行的部分职责无法有效开展。

(五)商业银行权利与义务不相匹配,执行中存在“四难”

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经营的企业,本身不具备行政执行职能,但新《办法》将诸多应由客户履行的职能,简单地交由商业银行来执行,由于商业银行缺乏有效措施制约存款人行为的问题,导致在实际执行存在账户年检难、银企对账难、账户变更难、取现审核难。

二、改革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基本思路和建议

改革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基本思路:从构建和谐的银行结算环境入手,以强化银行结算账户开户人身份识别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与现金管理、支付结算、反洗钱等监管主体的职能,突出结算账户管理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与其他法规制度共同形成职能清晰、优势互补、监管有效银行结算支付体系、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提升账户制度的法律级次,整合、完善现有账户管理制度

2003年9月实施的《办法》作为一部规章,明确开立基本账户、临时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账户实行核准制度。2004年7月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规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许可,存在一定冲突;而且《办法》作为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的的根本大法,原本应该是行政法规。所以要尽快将目前《办法》的法律级次上升为行政法规,同时整合现有零散的账户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账户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级次,强化银行结算账户监管力度。

(二)以对银行结算账户开户人身份真实性监管为核心,重新定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重点

将银行结算账户监管重点从面面俱到转向账户所有人身份真实性确认和识别,借鉴公安部门身份证管理的思路和办法,由客户主动到人民银行进行定期“身份年检”,对于未年检的客户,依托账户管理系统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联网,直接控制其结算,同时要简化现有账户年检内容。取消结算账户制度中对现金管理、反洗钱职能等方面内容的规定,交由专门的现金管理、反洗法规制度执行,避免重复和冲突。目前单位账户开户、变更、撤销,以及更换印鉴等,《办法》均规定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他人办理的,须携带授权书和双方身份证件,但个人结算账户的行为目前缺乏授权规定,不利于个人结算账户资金安全的维护。

(三)简化银行结算账户分类方法,强化账户监管

根据管理实践,对目前“四类账户”的分类方法进行整合,考虑采用“基本结算账户”和“非基本结算账户”两类进行管理,明确两类账户的不同用途,临时验资户作为基本账户的“前奏”账户,与现行管理一样,不纳入账户管理系统。对部分账户进行数量控制。对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别给予数量限制,对超过数量的由客户提出充分理由,人民银行进行严格审批,从而达到遏制存款人泛滥开户的行为。

(四)加强部门合作,保持金融秩序稳定

建立人民银行与银监、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管等行政部门合作沟通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做好行政管理与业务服务,促进账户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保障对开户单位资金的管理与监控,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同时,借鉴联网核查等先进经验,放开银行、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管等客户信息的共享,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提供客户年检信息,银行直接作为年检信息,避免由客户提供而增加流程和信息不真实的现象;银监部门掌握的银行机构在账户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况和人民银行掌握的存款人账户管理系统信息,通过信息共享提高监督管理针对性,双方在实施账户现场检查时先期相互通报,以避免重复检查;简化账户年检手续,提高账户管理效率。

(五)明确商业银行和客户各自职能,责权一致,强化执行

在要求商业银行履行职责的同时,应赋予其相应权利,提供制约存款人的有效手段。同时,积极推进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将取现、年检等行政管理职能从银行剥离,银行的职责应定位为提供日常服务,履行监管报备,避免银行卷入各类经济纠纷当中。

作者简介:朱桐新,男,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现任河南省中行国内结算部副总经理;张爱辉,男,研究生学历,注册部审计师、会计师,现任河南省中行国内结算部风险团队主管。

参考资料:

第5篇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单位管理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单位各科室和职工办理财会事务须遵守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主要职责

1、 严格遵守《会计法》,执行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3、 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地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齐全,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反映内容真实、清楚,数据正确,手续完备。

5、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按照规定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6、加强单位固定资产、药品及其他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财务科会同有关科室每年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盘点,平时不定期盘点,核对现金、银行存款、药品及其他财产物资,保证单位财产账账、账实相符。

7、严格票据、财务印章管理,其使用应符合规范。

8、严格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加强对单位收费室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收费标准,对单位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的合理合法性进行检查监督。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岗位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做好单位日常经费开支报销工作。

2、根据相关经济业务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月末与会计核对现金发生额及余额。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暂借现金须由领导审批,费用报销时其单据签字手续必须完善。

4、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

5、每日核对收费室收缴的现金,当日及时存入单位银行专储账户。

6、负责医疗收费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

7、完成单位负责人及财务科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工作管理

1、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对外来原始单据要求真实合法填制时间内容完整;发票抬头必须是本单位全称或是规范化简称并加盖对方单位发票专用章;经济业务发生真实,业务发生时间和开票日期必须有逻辑对应关系。

3、各项费用开支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执行“一支笔”审签制度。有效票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签字说明,并经科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4、会计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各种收付款项原始凭证,分别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章。对报销支出凭证审核后,加盖“现金付讫”章,并对支出凭证后所附票据加盖“附件”章。

5、差旅费报销要求: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严格按照《xxxx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xx财行【2014】115号)文件要求执行;出差人员由单位派车不得报销交通费;参加会议主办方收取会务费并提供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报销费用时需提供出差相关文件及佐证资料;相关票据开票日期应在文件规定的出差时间范围内。

6、举办培训、会议及其他各种活动费用开支要求:培训会议参照《xxxx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xx财行【2014】140号)执行;有效发票履行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会议、活动预算及正式的通知文件;参会人员签到册;会议、活动结束后的简报及其他佐证资料。

7、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1)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xxxx财政局关于印发xxxx2015—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2)单位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帐卡:财务科负责按类别设置总账明细账并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总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实务管理并建立明细资产卡片;各科室也应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做好登记。

(3)财务科、总务科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做好账账、账实相符。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时依法定程序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手续完备后才能作账务处理;固定资产残值处理时应有至少2名见证人在场。

8、药品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药品材料的采购入库、调拨领用由药剂科负责并完善出入库手续;低值易耗品由专人负责管理,采购报销时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和明细清单,领用时做好登记工作且领用人员应签字确认;物品材料报废须由相关责任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批后报财务科作账务处理。

9、加强对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管理。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单位有结余的应按规定及时分配,对各类基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0、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对于应付债务应及时结算;对应收款项要及时催回,不得跨年度;对长期呆账无法处理的,应通过核查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后予以核销;

11、银行支票和单位印鉴章要分开保管,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个人名章应由个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保管印章人员要配备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空白支票严禁提前加盖印鉴章或提前填写密码。

12、建立会计内部牵制机制,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出纳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13、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填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有相关人员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离任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离任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请有关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三、现金管理

1、单位现金的收支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2、单位现金使用范围: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奖金;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其他开支。

3、超过结算起点(1000元)的支出,原则上进行银行转账结算。

4、单位现金收付由出纳专人负责。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前,必须仔细审核原始凭证,凭有效票据入账,确保原始凭据的合法性、合规性。付款时,应先收到票据后付款;收款时,应先收入现金,清点完毕后再开立收据。

5、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坐支(即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6、出纳人员收、付现金后,必须立即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7、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单位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且该笔借款应及时在当月归还或报销。

8、出纳人员必须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及时编制库存现金报表,每日盘点现金,日清月结,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严禁长款或短款。

9、为确保单位资金安全,当日库存现金限额为不超过叁仟元。

10、库存现金和重要的空白票据应放入符合安全标准的保险柜保管。

11、单位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记录检查结果,以确保现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完整。

四、会计档案管理

1、单位会计档案应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严格实施。

2、单位应该归档的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3、各项会计资料由会计人员按县档案局的要求标准装订成册,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指定专人保管。

4、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5、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6、保管期满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法定程序销毁。

附件:1、《xxxx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2、《xxxx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6篇

新变化: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据介绍,与现行规章相比,此次新规的变化包括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同时对交易报告要素内容进行调整,设计了要素更加精简的《通用可疑交易报告要素》。

《管理办法》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有三条:

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对自然人客户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是《管理办法》的新增标准,此举可以加强对跨境人民币交易的统计监测,更好地防范人民币跨境交易相关风险。按照《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主要目的为反洗钱

《管理办法》规定,对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钞购买美元现钞,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据介绍,《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标准从现行的人民币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加强现金管理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国际上现金领域的反洗钱监管标准大都比较严格。

比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大额现金交易报告起点均为1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而监管部门为打击特定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据法律授权还可以进一步下调现金交易报告标准。另外,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发展和创新便利了非现金交易,居民的现金使用偏好正逐步发生转变,正常的支付需求通过非现金支付工具可以得到更加快捷、安全的满足,这为强化现金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最后,我国反腐败、税收、国际收支等领域的形势发展也要求加强现金管理,防范利用大额现金交易从事腐败、偷逃税、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活动的风险。

可疑交易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管理办法》还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即以合理怀疑为基础开展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办法要求金融机构既要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采取合理措施识别可疑交易线索,也要通过对交易数据的筛选、审查和分析,发现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和交易是否与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没有资金或资产价值大小的起点金额要求。如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的资金交易可能金额较小,但按照《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仍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国税局:要查600万以上银行账户

除了央行以外,之前中国国税局也有大动作!

2017年4月份时,中国国税局出台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2017年起施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600万以上境外账户都要清查!

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在本机构开立的非居民个人和企业账户进行识别,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定期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相互交换信息。中国首次对外交换涉税信息的时间确定为2018年9月。

与此同时,参与此次标准的104个国家和地区也会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中国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国家和地区开立的账户,也会收集这些人的账户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并与中方交换。

简单来讲,如果你是该在中国交税的税收居民,但你的收入储存在海外账户里,以前中国税务方面无法知悉,完成不了税收程序。可是现在,你能被海外那家银行识别为中国的税收居民了,它将会把你的信息转交给了中国税务方面,你就必须得按照中国方面的规定上交税收了。

同样的道理,如果是你是外籍华人、外国永久居留权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你储存在中国的收入也会被中国方面告知当地税务机构。

这是全球税收合作的一部分,中国和其他国家税务部门互相交换信息,打击利用海外帐户逃税的行为。

中国签署此标准的时间表为:

1---2017年1月1日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开始按照标准履行尽职调查程序。

2---2017年4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7年4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

3---2018年4月31日前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4---2018年9月

中国进行首次对外交换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那么,这对普通人有什么影响呢?

此次,无论是央行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还是国税局出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都是针对这批逃税、洗钱者。

首先,如果您是外籍华人、外国永久居留权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过一定时间的华侨,如果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已经构成当地税收居民,记得按时向当地交纳税款。

如果您仍是中国税收居民,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与所在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取得您的境外账户信息,记得回国交纳那部分税款。

其次,对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来说,开设银行账号之前就先要办理一份声明了。从2017年1月1日起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个人和企业,在开户时仅需额外填写一份声明文件,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对个人而言,需要声明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或者非居民。

第7篇

关键词:人民币;支付结算;账户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可以为中央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秩序提供有力的支持。银行结算账户作为集中反映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资金收付结算的起点与终点,也是一切经济活动资金往来的基础。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的出台,为有效保证支付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经济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1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办法》对一般存款账户放开,使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银行。但同时《办法》规定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可开立一般结算账户,没有对“其他结算需要”的内容进行明确,因此,存款人会以“其他结算需要”为名将其他款项以现金或转账形式转入一般存款账户,再以“其他结算需要”名义转出。上述行为可能会有以下弊端:

①易将有借款的基本存款账户架空,只办理现金支取而逃避银行债务。

②银行为扩大存款余额为存款人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势必造成一般存款账户过多过乱。

③资金频繁转入转出,为洗钱犯罪活动打开方便之门,容易将资金转为己有。

④一些地市为防范上述现象产生,至今未放开一般账户,仍采取取得借款后方予开立一般。

(2)《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关联性,实施存在梗阻。一是与《行政许可法》不符,如,规定商业银行可对睡眠户(包括核准类)进行强制销户,与“谁许可,谁撤销”的原则不符;同时,《办法》赋予开户银行账户年检权,造成行政许可机关“实施许可”与履行“监督检查”义务相分离,影响了账户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人行对账户的监管和处罚权缺乏法律依据。新金融三法规定支付结算检查、处罚权属于银监部门,而《办法》及相关规定却明确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督管理银行账户,结算账户而其他情况不予开立的做法,此类做法又严重违背了新《办法》的立法原则。由于“法大优先”,除核准类账户的审批外,人行只能借助反洗钱检查对账户进行监管,客观上形成监管缺位。

1.2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财政部门实行集中核算以后开立专用账户增多。究其原因:一是银行机构为了拉存款;二是银行账户管理与财政管理脱节,财政预算账户管理松懈;三是预算单位巧立名目开立其他专用账户。

(2)部分账户管理人员对结算账户认识不够,未能按《人民币银行结算管理办法》要求存款人出具规定证件,放松对存款人的要求,开立结算户时出具单位副本、或无效过期证件。

(3)《办法》规定专用账户(预算单位专用账户除外)只需报备无需核准,因此,从一个地区来讲,储源不可能无限增加,存款任务却年年加码,银行工作人员要完成存款任务,就会搞不正当竞争,受利益驱使或信贷资金吸引,客户将其整体资金按用途分解到各家银行。银行为留住客户可能会提供不真实的开户资料,由于各种因素限制,人民银行无法对其开户资料的真实、完整、合规性进行监督,给银行账户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执行层面的难点。一是账户生效日制度执行不到位。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开户银行为协调客户关系或经办人员对账户管理办法学习不透,新开立账户在未经当地人行账户管理部门核准前,就擅自办理对外支付业务,账户生效日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大额公转私款项提供付款依据监控难。目前对单位账户支付给个人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规定的付款依据。但开户银行为处理好银企关系,放松对该项规定的执行,如建议单位签发规定限额以下的多笔转账支付凭证逃避监测,或不要求单位存款人提供相关付款依据。三是账户实名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目前账户管理员只能凭肉眼对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开户资料和证件的真伪进行审核,缺乏不能有效监控匿名开户、虚假开户等行为,为公款私存、逃避债务、逃税漏税等提供滋生的土壤。

1.3人民币结算账户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

(1)账户开立及使用的实时监督难度较大。部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账户的开立,对各类账户的性质、使用缺乏了解,为了保客户,拉存款,变相违规开立账户或将存款人“睡眠户”账户不做销户,也不做“久悬”,一直留存,占用账户系统资查核对才能发现金融机构是否违规给企业或预算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现场检查有一定的间歇性,给企业逃废债务等不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2)系统的功能不完善,如系统提供的查询权有限,查询、公告提示等功能不是很尽如人意,修改删除功能也不是很完善。

(3)系统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国联网,跨地区的异地非临时机构临时户难以开立异地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号码确定后,系统发出异地征询,过了数分钟,系统提示发出征询失败,或信息发送成功,但没有回复,使异地存款账户开立受到系统障碍限制,特别是专户和临时户的开立无法正常核准。

2对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管理的建议

2.1对账户管理的建议

(1)建议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积极协调配合,对所辖财政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防止开户银行与预算单位共同蒙混过关办理开户。对于开户资料不全不真实,骗取银行开户许可证的预算单位、金融机构进行通报处罚。并制定切实可行撤销户制度,加强对撤销户管理,严格撤销户原因审核,防止恶意竞争。

(2)财政、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各部门业务系统在办理业务时,应以个人身份证姓名,企业单位公章名称为主,避免汉字、名称、地区简写,确保存款人账户资料真实性。

(3)加强对支付结算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综合素质。账户管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反洗钱、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以及现金管理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央行和金融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岗位,配备专人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管理,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在熟悉掌握《办法》的同时,了解掌握《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强化综合业务素质,提高依法管理银行结算账户、防范风险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能力,同时通过加强联动网络的防范功能,确保账户管理富有成效并积极推动金融安全区和金融信用区建设。

2.2对完善人民币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1)金融机构应在《办法》规定的框架内,满足不同客户群体需求采取开发多样化的支付结算工具来吸收客户资金。

(2)商业银行经办人员要严格依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账户。人民银行要严把账户开设的审核关,并加大对银行存款账户的监管力度,强化内部账户管理部门和现金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对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行为,按《办法》规定严查严管违规操作。

(3)完善现行账户管理办法,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尽快出台《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在账户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以明确。依法确立和强化央行对支付结算的监督检查职能,提高央行执法权威。由于金融监管职能的分离,调整后的央行职能更加凸显了央行的货币政策制定、实施和金融服务等职能,同时强化了央行对支付结算工作的管理职能,由此应从法律上对等地赋予央行为保证自身法定职能正常履行的结算监督检查权,特别是对存款人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权。通过法定程序检查、规范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账户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持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2.3对账户管理系统管理的建议

(1)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快实现账户管理系统与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网,提高开户信息录入的准确性,杜绝违规开户行为的发生,维护系统在账户管理中的权威性。

(2)在账户管理系统中完善各项功能。①增加开户银行的查询、修改功能。金融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对录人存款人开户相关资料及信息提交到人民银行待核准数据库后,可进行一定范围内的信息查询、修改、变更、删除,如发现录人有误时可在本机构三级别的授权下进行查询、修改,确保为人民银行提供一个资料齐全、核实一致的待核准数据。②对于核准类账户可设定为在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高级主管审批授权的情况下,能对客观因素引起的账户变更进行修改。③完善系统公告提示功能。当上级行向下级行公告时应在系统任意操作界面弹出提示;金融机构发出存款账户信息公告时,任意操作界面“公告”菜单作闪动提示或“公告”弹出。超级秘书网

(3)从实际出发补充完善账户管理办法的不足。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说明,进一步完善法规,以利于实际操作。同时应该尽快升级账户管理系统,解决账户管理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将人民币账户系统设置可在盟市(地区)级所在地的金融机构办理辖区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也就是小异地),使国家的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实处,有利于专项资金管理,防止专用资金挪用。

(4)宽进严控是今后账户管理的必由之路。账户管理应当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逐步从依靠行政手段监管逐步转向利用市场机制监管。如适当调整银行账户的开户准人条件,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加强开户申报和日常使用的监控管理上。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可考虑借鉴澳大利亚的成熟做法,就是对银行账户不限制其使用方式,任何账户都可以办理转账和现金收付业务,但对银行账户的使用管理主要体现在交易报告制度上,商业银行对存款人存取现金超过一定限额或有可疑交易嫌疑或有汇人、汇出境内外的,必须按规定向交易报告分析中心报告。

总之,账户管理现在还是起步阶段,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把制度完善、健全起来。由于当前各方面对账户管理的重视,相信不久账户管理的成就会对金融系统,乃至经济的良好运行起到保驾护航的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运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F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2006年,中央级国库正式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沉淀在地方国库的闲置资金居高不下,各地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探讨研究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改革的模式和运作思路。

一、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

地方国库现金是财政性资金,最终要投入到政府预算项目中,其安全性关系到整个地方的和谐和稳定,因此,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应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其次是流动性,国库应在面对突发支出需要时反应迅速,支付及时,因此,应保证足够的流动性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最后是盈利性,它是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主要目标。

(二)与货币政策相协调的原则

地方政府在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时,要保持与货币政策相统一,若将二者分割开来,执行与货币政策相冲突的操作,不仅对地方经济稳定造成影响,而且人民银行需要进行对冲操作,从而增加成本。这种情况下,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收益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中央银行或者中央财政,这并不是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目标。

(三)循序渐进的原则

现阶段我国地方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应遵守循序渐进的原则,从易到难、从简到繁,从单一品种到多品种相结合,逐步、稳健地开展工作。

二、各种运作方式的分析和选择

当前可采取的运作方式大致有商业银行存款、直接购买国债、购回地方政府债券、质押式债券回购、货币市场拆借等,接下来分析选择各种运作方式。

(一)商业银行存款

商业银行存款收益稳定,操作较简单,因此各种类型、期限组合的商业银行存款,是国库现金管理最主要的运作方式。

1.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指商业银行事先与客户约定存款利率、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支取时间等条件的存款。[1]同等条件下,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资金安全、收益率高、稳定、运作程序相对简单,且中央国库已有成功的经验。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初期,各方面制度、经验还不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可作为运作的主要方式。定期存款期限以一年、半年、三个月为合理组合,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发展成熟后可以增加一个月、九个月的期限,时机选择每年第二、三季度库存现金较充裕且支出较平缓的时候。

但是定期存款必须到期才能按定期利率支取,流动性相对不足。此外,商业银行一旦经营不善,国库资金将出现风险。因此,在运作时应以招投标形式,选择资产规模大、盈利能力强、资产质量好的商业银行,并要求其提交一定比例或等额的债券作为担保。然而,相对中央的商业银行,地方性的商业银行在提供足额质押品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地方银行国债质押品的存量不足,难以保证地方国库现金的大规模运作。在运作初期,资金规模相对较小,频率较低,这个不利因素可暂时忽略,随着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逐渐成熟,规模不断扩大,应寻求其他的补充方式来满足大规模资金的运作需求。

2.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指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才提前通知商业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后方能支取的存款。[2]通知存款可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年利率分别为0.8%和1.35%。通知存款在存入时无需约定存期,适用于取款时间难以确定的存款。在遇到突发支出需求时,国库只要能提前1天或者7天做出决策,通知存款获得的收益比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定期存款获取的收益要高,且支取金额灵活,可一次或者分次支取。因此,通知存款可以作为国库现金管理的重要补充方式。

3.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指我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值上开立具有结算和协定存款双重功能的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基本存款额度,由银行将协定存款账户中超出额度的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单独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其年利率为1.15%,是活期利率的3.3倍。由于协定存款账户的支付和结算功能与活期存款账户一致,但收益更高,也可作为国库现金管理的补充方式。

(二)直接购买国债

目前国债品种包括储蓄类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储蓄类国债只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不适用于国库。交易所市场的记账式国债规模小,价格波动大,商业银行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属于零售市场,二者均不适合国库资金参与。只有银行间市场记账式国债较适合地方国库。但是,地方国库还不具备买卖国债的资格,且我国短期国债发行量较少,本来就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如果地方国库也来购买,更将导致短期国债的供不应求,使价格升高、收益率下降。尤其是中央国库购买国债是为了减少国债成本,而地方国库购买国债是为了取得投资收益,如果债券价格下跌,或者是发生紧急支付情况提前变现国债,都很有可能导致本金的损失。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直接购买国债还不适合作为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运作方式,待将来条件成熟,市场对国库开放资格后,再考虑选择这种运作方式。

(三)购买地方政府债券

借鉴中央买回国债的方式,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可以利用国库的闲置资金提前赎回地方政府债券。2009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目前,不少省份均有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例如2011年8月,湖南、江苏、安徽均发行45亿元5年期,利率4.12%的地方政府债券。将地方发行的政府债券提前收回,既能降低国库现金的闲置规模,又能减轻政府还本付息的压力。但地方政府债券的资金使用可能涉及到省、市甚至各县区,如果各级政府不愿意赎回,有抵触心理,则操作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提前赎回地方政府债券,应谨慎提出计划和额度,并与人民银行协商、经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国债质押式回购

国债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将国债出质给逆回购方以融入资金,并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向逆回购方返回本息。质押式回购的国债在首次交割后将被冻结直至到期日,在冻结期间不能买卖也不能再次质押。这种操作方式的优点是可以灵活利用短期的闲置资金进行高收益的运作,是一种高信用的抵押借款方式,但交易双方仍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这种运作方式操作起来较银行存款难,对人员素质、金融市场配套等要求更高,因此,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运作初期,经验还不足的情况下不适合大规模推广这种运作方式,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发展成熟、配套制度完善,有一定的运作经验和足够的风险意识后,可以考虑将这种运作方式作为国库现金管理的补充方式,运用于短期的国库闲置资金。

(五)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间临时的、短期性资金余缺进行调剂的市场,操作条件较好,交易机构诚信较高,操作设施条件较优。[3]参与货币市场拆借的成员,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股份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经人行批准的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间的短期借贷一般不会投放到实体产业,只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基本上不存在违约风险,本金和利息相对比较有保证。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运作一段时期,相对成熟后,可考虑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同业拆借市场,主要以7天期拆借和隔夜拆借为主,以保证国库资金的流动性。

三、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具体操作

在确定运作方式后,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具体操作还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以确保其顺利开展。

(一)明确财政与银行的责任分工

在进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时,应合理划分财政和人行的权责,明确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管理权和操作权。财政部门是国库现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拥有国库现金的真正支配权。地方财政部门要监控好国库现金,做好地方收支预算情况的分析和预测工作。人民银行负责国库现金的具体操作业务。财政和人民银行根据国库现金和市场货币供应量,共同协商确定国库现金运作计划,选择最佳的运作时机。

(二)建立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机制

首先,财政、人行、税务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方便交流收支等相关信息;其次,税务、有收费项目的行政部门应该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将各种收入的信息传达至财政部门;再次,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之间要建立起顺畅的协调沟通机制,才能有效地协商出最佳的国库现金运作计划。

(三)加强国库现金流分析预测机制

目前,各地方分析预测现金流的能力不均等,需要进一步加强来保证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的顺利实施。首先加强对国库现金流、余额变动的实时监控,全面及时掌握各种相关信息;其次建立全面的数据库,将与收支预测相关的历史数据、政策变动、纳税大户信息等纳入其内;再次是逐步建立按季、月、日的滚动预测,探索建立国库现金流动态分析预测模型、最佳持有量模型等各种数量统计分析模型,从而准确掌握现金流的变动,进一步提高预测水平。

(四)科学确定国库现金最佳持有量

科学确定国库最佳现金持有量是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的关键之一。这个“目标余额”不能过低,应满足政府日常的开支需要,从而避免现金短缺带来的损失,又不能过高,使得丧失利用国库现金投资获利的机会,造成资金浪费。可以考虑引入计算企业最佳现金持有量的随机模型来进行测算。

(五)建立风险预警和紧急处理措施

国库现金管理就是将国库的闲余资金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运作,在获得收益的同时,必然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应建立完备的风险评估、评级、预警系统,确定预警指标体系,当国库现金余额低于警戒线或者即将出现支付危机时发出预警。财政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在收到预警后启动紧急处理方案,开具紧急收回资金指令,根据已运作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率排序,紧急收回所需资金。

(六)实现与货币政策的同步协调

各地方单独进行国库现金管理,必然会对货币政策造成一定的影响。协调货币政策主要包括地方自我协调和中央总体协调。首先,地方国库应自我调节与货币政策的冲突,保持国库现金余额的相对稳定。其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及时将本地国库现金管理情况汇总上报,便于央行掌握各地情况,在地方国库现金外流过量时收回部分资金,地方库存过量时投放资金,从而抵消对货币政策的冲击。

四、完善与国库现金管理相关的配套措施

(一)出台相关的配套制度

目前法律法规尚未对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建议由中央统一制定基本法规,例如《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办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程》等。赋予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合法自,明确地方财政与银行的权责,对运作的种类、期限、范围、规模、担保品等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统一会计核算办法和监督办法,切实防止违规操作。

(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目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虽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是从改革情况来看,纳入改革的单位资金面还不够广,不少地区收入并未完全入库,资金不少仍存放在各个财政专户。因此,应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大力推进非税收入等分散资金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扩大改革单位和资金的范围,促进非税收入足额缴入国库,从而及时掌握收支情况和国库余额情况,增加可运作资金,顺利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

(三)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提高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改变预算支出随意性大的情况。预算一旦确定不可随意调整、追加,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监控,使财政支付处于计划之中,监控之内,降低在国库现金管理时出现大幅波动和支付危机的可能性。[4]

(四)加快完善金融市场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金融市场已有了长足的发展,这是国库现金管理安全、高效运作的基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还应加快完善金融市场。完善金融市场制度和结构设计,扩大市场主体范围、交易品种、债券市场规模等,提高债券利率市场化程度,逐步建立高效、规范的现代化金融市场,使其成为国库现金管理、货币政策、国债管理等相互协调运行的有效平台和场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库司.国库现金管理基础与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128.

[2]韩.地方国库现金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0,37.

第9篇

为了获取投资收益最大化,中央国库现金或将堂而皇之登上市场化运作前台。

财政部官员近日表示:“近期,会考虑逐步把一些国库现金存放到商业银行,央行保留部分资金以满足应急支出的需要。”这意味着,国库资金管理将改革现行的财政资金单一存在央行的模式,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相统一为原则。

所谓“国库”,即指负责保管和出纳国家预算资金的机构,它担负着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纳和支拨、反映并监督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重要任务。目前中国分别设立中央国库、地方国库两个机构;前者实行业务上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后者则实行央行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体制。

此次拟将国库现金存入商业银行,是国库现金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改革范围仅限于中央国库现金。

改革动因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的财政资金一直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实行“委托国库制”;即国家与财政部门不单独设立国库机构,而由央行。但是在财政一方,这种并无收益可言。

2003年以前,由于国库对财政存款不计付利息,国库拖延地方财政正常拨款、违规利用闲置库底资金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门对此多有不满。而一些预算单位设法将国库资金套出、一些地方政府支持地方财政将国库资金套出设法获取增值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因此,央行抱怨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不善。

2003年之后,央行开始对财政存款按同期单位存款活期利率支付利息。同时,尝试进行国库现金管理改革,以图进一步提高国库现金的收益。

经过三年的铺垫,今年6月,财政部、央行联合《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国库现金管理的目标、范围、原则和操作方式等,并界定了财政部、央行在国库现金管理中的职责。

按此规定,财政部将会同央行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国库现金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操作规划;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监测货币市场情况,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后签发操作指令,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具体操作。

由此,确定了确保国库现金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实现国库闲置现金余额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的一系列财政资金管理活动。目前,财政部、央行正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筹建业务机构的工作也同时展开。财政部计划在国库司成立“国库现金管理处”(或“国库现金管理办公室”);央行为此新成立两个处级单位,一是在央行国库局成立“国库资金管理处”,另一机构设在货币政策司,即在上海总部公开市场操作部成立“国库现金管理处”。

“国库闲置资金过多,是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的一个主要原因。”财政部国库司国债管理处韦士歌博士说,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逐步取消了预算单位的账户,存在这些预算单位账户中的现金也集中到了国库。

另一个原因,是为了解决库款数目高低和发债不衔接的问题。因国库现金时多时少,国库现金很多时财政照样发债,会导致国库现金余额与发债进度不衔接。

操作模式

国库现金管理改革尚处在起步阶段,但结合近年来的实践,已经摸索出几种不同的操作方式。

早期,财政部曾提出“国库资本运作”的概念,以解决库款多少与发债进度无法衔接的问题;具体操作方式是发行国债后,若库款比较多,便让资金推迟几个月入库。

另一方式是从市场买回债券,并于2004年8月20日进行了首次操作。当时,财政部以混合式招标方式,提前兑付三期总量近900亿元的记账式国债。这是首次以市场化的方式赎回国债,被认为是国库现金管理的初步尝试。

今年6月出台的《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买回国债操作专章作了详细规定。所谓买回国债,是指财政部利用国库现金,从国债市场买回未到期的可流通国债并予以注销,或持有到期的交易行为。

今年8月30日,财政部买回180多亿元年内到期的三期国债,节省了大约4000多万元利息。用低收益的国库现金买回较高成本的国债,即体现了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除了以上两种方式,更容易为大众所理解的,就是把国库资金作为定期存款存入商业银行。

这项工作正在逐步展开,具体方法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系统”,面向国债承销团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总行,进行公开招标,以选择存入国库现金的商业银行。

据悉,国债承销团三年组建一次。今年9月底、10月初,新的国债承销团将组建完成。承销团确定后便可确定相应的存款银行,届时,国库现金转存商业银行的操作便开始运作。

政策目标歧异

但是,国库现金转存商业银行,增加了银行可贷资金,将导致市场流动性增加,这与当前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和货币信贷投放的宏观经济政策相悖。“现在货币政策正在收紧,财政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许多专家对此感到疑惑。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2006年央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显示,今年1月末,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国库的存款余额为8500多亿元,截止到7月末上升到14000多亿元;其中,中央政府存款大约在4700亿-7000亿元之间。如此巨额国库现金若转存商业银行,因盈利动机所驱使,增加放贷可能是商业银行的自然选择。

的确,国库现金余额大幅波动,让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深感压力。2004年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报告指出,财政库款随机变化,是导致当年银行体系流动性波动的主要原因。报告认为,财政库款变化作为货币政策调控的外生变量,其大幅波动加大了公开市场操作的难度。显然,央行也希望能对国库现金余额变动有一个稳定的预期。

但在这个问题上,财政部与央行显然各有考虑。财政部官员解释说,国库现金管理属于微观层面,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而流动性是全局问题,属于央行货币政策考虑的问题,不是财政政策的职责范围。“当然,财政部要向央行通报相关情况,便于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时考虑相关变量。”

财政部有关人士还称:“初期向商业银行招标的定期存款不会很多。”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进行,数额多少将取决于商业银行接受的程度;最终目标是在央行保留一个固定数额,其他资金转存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资金部一位分析师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商业银行是否接存款,“要看利率划不划算,也会考虑现有的资金能不能用出去。”作为工行这样的大银行,如果自己的资金都用不出去,就没有必要再要这些资金。

据财政部、央行出台的管理办法,为了保证中央国库现金安全,商业银行在接受国库存款时,必须以可流通国债现券作为质押,质押国债的面值数额为存款金额的120%。对此,这位工行分析师认为:“如果要求质押,那就没什么吸引力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的结果,是由原来财政资金存在央行一家变为存在多家商业银行,“市场份额会发生变化,一些较小的银行可能愿意多要一些,但是财政部不见得会多给。”

财政部认为,因初期在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数额不大,国库现金余额仍会大幅波动。要彻底消除财政资金大进大出国库对基础货币供给的冲击,必须通过国库现金管理操作,最终将国库现金余额保持在一个固定的数额。因为国库资金余额保持不变后,基础货币就不会由于财政存款资金的总量增减而变化。

目前,美国财政部每日在联邦储备银行保留50亿美元,由联储支付利息;其他通过市场招标进行定期存款,招标对象由与财政部签订协议的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组成。而英国在中央银行账上,只有2亿英镑。中国国库在账上究竟保留多少现金合适?财政部科研所课题组的专家研究认为,中国可在央行国库每日保留300亿-500亿元现金余额头寸,其余国库资金可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定期存款操作。

第10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集团公司已经成为经济活动中最为活跃最有影响的力量,而现金是企业的血液,因此现金管理是企业良性循环的必要保障,自然,现金管理就成为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在分析企业集团现金管理的必要性的基础上,阐述我国企业集团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并提出解决企业集团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

企业集团;现金管理;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21016502

1 企业集团现金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集团的组建宗旨主要是发挥集团的资源一体化整合优势与管理协同优势,实现生产资料、财务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共享等资源配置的秩序化与高效率性,以确立并不断拓展市场的竞争优势。企业集团现金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企业集团现金管理的特殊性

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其财务管理无论是从战略上、机构上、目标和问题上都与单个企业有所不同。企业集团的现金管理具有以下特点:多维运营,即从整个供应链出发,资金流与信息流、物流相结合,不单纯是现金管理,而且包括对库存、生产、销售等业务方面的管理;区域管理。世界各国的政策环境不同,所采用的现金管理工具有很大差异。作为企业集团,有些现金管理的使用受东道国政策影响而无法实施,因此企业集团现金管理方法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

1.2 保证企业集团财务管理的整体性

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纽带的紧密联系的多个企业的集合体,其目的是建立起各成员之间包括资金、技术、人员、市场等在内的特殊关系,从而获取超出单个企业的效率的规模效应。这种规模效应是从整个集团的角度出发,通过对集团所拥有的各项资源进行统筹安排而获得的。如果各企业各行其是,企业集团的规模优势得不到发挥,规模效应也无从谈起。因此,企业集团自身对规模效应的追求决定了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具有整体性的特征。

1.3 保持子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对独立性

相对独立性是指企业集团内部各子公司都是独立的法人企业,有着其自身相对独立的利益和相对独立的财务活动,应有各自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的方式和内容。这一点与单个的企业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应该控制在不损害企业集团整体利益的范围之内,也就是子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对独立性应服从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整体性的需要。

2 我国企业集团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1 集团下属成员企业的财务活动尚不规范

随着我国集团改革的逐步深化,企业集团在机构调整、人员分流、人才引进、职责功能的重新整合定位上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在财务业务一体化发展的整合治理方面仍存在很大缺陷,出现了诸如管理混乱、财务活动尚不规范的现象,尤其是在财务活动中,受企业领导个人意志的影响,加之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盲目投资、随意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行为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更有许多子公司的领导为满足自己的一己私利,通过操纵手段,虚报报表信息,严重加大了企业集团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2.2 企业资金管理无章或是有章无序

相当多的企业尚未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有的企业虽然有了预算制度,但预算没有成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有章不循,随意更改,预算制度形同虚设。资金的收支缺乏统一的规划与控制,现金流量失衡;有的企业预算指标设计不合理,缺乏严密的计量标准和考核依据,失去了预算的约束作用;更多的企业是会计核算流与资金流的脱节,会计报表上利润很高,而企业资金却严重匾乏。

2.3 资金监控、考核不力

由于企业集团本身组织机构众多,再加上分权过重,预算体系流于形式,企业集团资金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导致许多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资金管理极其混乱,资金收支随意性很大,多头开户,公款私存,余缺调剂不力,闲置与短缺并存,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企业的资金流缺乏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再加上缺乏可行的事后考核办法,导致大量的企业资金在体外循环;有的企业甚至对子公司的投融资、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财务状况都难以掌握,财务监控乏力、滞后。

2.4 集团资金分散占用,效益低下

统计表明,一些集团旗下各子公司设立的账户少则数百,多则逾千,在这种情况下,若一个户头上占用1万元,几百个户头就是几百万元,每一个账户因资金数量小,无法发挥作用,如果将这些资金集中在一个账户上,就能发挥出巨大的资金优势;另外,集团企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必然存在内部一部分企业资金大量闲置、沉淀,而另一部分企业却又为筹集急需的资金而为难,不得不支付高额利息而获得银行贷款的现象,这种高存款和高贷款的“双高”现象,使得企业集团财务费用居高不下。

2.5 资金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落后,效率低下

许多企业集团内部各子公司还是沿用靠上报财务报表和口头汇报的形式来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由于会计核算随意性大,财务报表编制不实,加上受不规范的人为因素影响等,财务会计信息容易失真、滞后,很难满足企业日常管理的需要,更无法达到动态控制的目的;一些企业集团虽然也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但因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而无法将之变成现实。

3 我国企业集团现金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建立和完善企业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报表编制工作

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能保证各项业务的事前防范,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要进一步规范所属单位的财经行为,加强大额资金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健全大额资金运作的预决算,确保资金管理的有序进行。资金报表主要包括资金余额表、资金预算表、资金收支状况表(简易现金流量表)等。笔者认为,资金报表编制的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并把握如下原则:既要全面反应主要业务情况,又要简单明了;既要反应单个公司情况,又要反应集团整体情况;既要反应预算情况,又要反应实际情况;既要反应当期情况,又要反应累计情况。要不断提高报表的及时性、可看性、实用性,充分利用财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2 加强资金监管及考核

3.2.1 构建完善的资金监控体系

要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控的监管力度。如集团总部要重视内部审计与监督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其权威性;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制度,定期开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重视推进对资金使用监管手段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内部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联网共享,充分实现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此外,还要积极接纳社会监督和政府的监督。

3.2.2 实行集团财务委派制

由集团总部向下属各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参与成员企业的资金管理。利用其事前控制、审计经常性、反馈及时性和独立性的特点,可以帮助企业集团有效的进行资金的集中控制。

3.2.3 严抓资金管理纪律,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为了保证各项制度的顺利执行,集团公司应严抓资金管理纪律。如通过核定各子公司的限额存款,对超限额将资金集中存储在结算中心的单位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予以定率奖励,年终考核时与领导班子经济效益挂钩;对完不成资金集中存储任务的单位,在领导班子年薪考核时按一定的比例给予扣减。

3.3 企业集团应当集中管理现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任何企业在现金管理中都谋求最佳的现金余额。问题在于每个子企业或者分支机构的最佳现金余额之和经常比作为一个整体的企业集团的最佳现金余额来得大。因此,为了提高企业的现金使用效率,最好对现金进行统一集中的管理。

考察资金使用效率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企业能否根据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将集中资金合理使用,实现高额的投资回报率。二是科学的资金头寸管理,企业将资金头寸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从使集团资金效益最大化、内部付款在途时间最小化、银行交易费用最小化和集团的流动性管理最优化等角度设计解决方案。

3.4 选择适合企业集团的现金管理方式

(1)统收统支模式和拨付备用金模式。这两种模式通常适合生命周期处于初创期的企业集团,适合的行业有公用事业和原材料行业等。且适合那种集团规模较小、主要从事本地经营、组织结构为直线职能制的高度集权或在一定范围内灵活的企业集团。

(2)内部银行模式。内部银行模式则可以应用于企业生命周期的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通常适用于日常消费品、医疗保健行业租部分工业行业。企业集团规模一般、从事跨少部份地域经营、组织结构为事业部制、集团内集权与分权结合的企业集团。

(3)结算中心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可以用于企业集团成长期、成熟期,且集团规模较大、从事跨地域经营的日常消费品、医疗保健行业和部分工业行业。组织结构为事业部制的、集团内集权与分权结合的企业集团。

(4)财务公司模式。财务公司模式是现阶段分权程度最高的现金集中管理模式,适用于那些处于生命周期中成熟期的企业集团,特别是一些垄断性的如电信业、能源等行业。还有消费者相机选购品和重工业。比如上海汽车集团,就经历了从结算中心模式向财务公司模式转变的过程,这种转变适应了集团发展的需要,使整个集团的现金流动情况得到了有效的调节与控制。

(5)内部银行与结算中心合二为一,建立财务结算中心。许多大型企业集团是逐步将内部银行与结算中心合二为一,建立财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作为企业集团的一个管理部门,负责整个企业集团的日常资金结算,代表集团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集团成员内部发生交易时,由财务结算中心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实施统一结算。对于资金存量较大、集团成员闲置资金不均衡、集团内部管理的基础较好、效益较好并且一段时期内不准备将完全市场化的银企关系引入集团资金管理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结算中心是比较适合的。

参考文献

[1]王浩明,张翼. 集团企业资金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张洵.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方式选择[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5.

[3]中国会计协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专题[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第11篇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及银行印鉴卡等有关资料。

3.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月终及时对账,并根据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负责统一管理管理处的发票和收据,做好各下属部门领用和核销工作。

5.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法规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出借公司账户。

出纳员岗位有以下五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

2.对于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盖收讫、付讫戳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门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搞坐支现金。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签章。

5.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在按规定序时记帐,按日结出余额,核对现金的账面余额是否与当日实际库存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

出纳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3、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4、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5、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第12篇

xx年上半年,本人在党总支、分管行长、会计主管的关心指导下,配合营业室各位主任,认真执行营业室“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为中心,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的这一工作主线,经过营业室全体人员的精诚合作和自身的不懈的努力,营业室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我自身也得到了更好的锻炼。截止xx年上半年营业室储蓄存款达13417万元,比年初新增4702万元,新增工资户4653户。尤其是今年1月份储蓄专柜存款突破了亿元大关,新创储蓄专柜历史最高。现将我本人在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1、加快思想观念的转变

经过200*年的岗位调整,我本人被聘任为“8级执行会计师”,在新的岗位面前,我一再告戒自己尽快找准位置、进入角色,因为营业室不允许有无所事事的人。卸掉了部分管理方面的担子,我把精力集中到抓前台业务和产品营销上,尤其是对储蓄存款及相关新产品的营销,更是紧抓不敢松懈。进入xx年上半年,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我行的一系列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及我行的第一次“经营分析会议”的会议精神,新一届领导班子超常规、跳跃式发展的崭新思路,既激发了营业室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也拓宽了我本人的工作思路。“求生存”压力变成了动力.在劳动竞赛中以求生存、促发展为主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充分挖掘各方面潜力的基础上,针对实际情况,站在快速发展的高度上,我和营业室主任客观分析了面对存款增量份额与其它行的差距,在会计主管的指导下详细制定了工作计划和方案,切实遵循行党总支确立的“大发展、大市场、大营销”的工作思路,在土地补偿资金归集、职工买断资金、收复失去的工资阵地、集团企业工资源头上及来兖投资商找突破点,巩固扩大了营业室的客户群体。营业室作为核算主体行,是全行各项工作的枢纽,是全行会计核算的中心。要提高我行的会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必须从营业室的会计基础工作抓起。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通过对营业室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种类进行认真分析,重新制定和细化了岗位职责,调整了轮岗制度,严格了操作流程,制定了钱箱现金管理办法、钱箱单证管理办法、证券业务管理办法、凭证整理装订办法、会计差错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明确专人对钱箱现金、单证、重点会计科目及帐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同时通过制定二次分配办法,将营业室人员的绩效工资与业务量、存款任务完成、核算质量、服务质量、劳动纪律等内容相结合,打破了分配上的“小锅饭”“小平均”,促进了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和服务质量、核算质量的提高。

此外我本人积极投入到吸存增储的热潮中去,班上谈存款、班下跑存款,以自身的行动启发引导前台柜员提高存款意识、指标意识。并和同志们总结了“新客户以服务吸引,老客户用感情稳固”这一经验,3月份一个200*年存入营业室1000美圆的老年客户密码遗忘,我先后4次上门为其办理挂失解挂手续,该客户非常感动,将其他银行的各种存款都转存到营业室来。为了提高自身和营业室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我行会计核算质量,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文件传阅学习制度,利用业余时间组织营业室人员进行会计业务、会计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此外,我还积极参加行里举办的统一业务培训,学习中,注重实效,不走过场,使自己的业务知识趋向全面,业务操作更加熟练规范。

2、以身作则,努力学习内控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xx年上半年本人和营业室主任在分管行长、会计主管的要求及指导下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研究不同业务量、不同业务种类的岗位设置和劳动组合形式,重新制定细化了会计岗位职责,严格了操作流程,并根据不同的营业人员经办的业务权限,确定相应的职责。同时,根据上级行的要求和我行各网点的实际情况,今年先后参与制定了钱箱现金管理办法、钱箱单证管理办法、证券业务管理办法及凭证装订管理办法、会计差错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各网点帐务,使我行的核算手续更加严密,业务办理程序更加安全科学,做到了相互制约、职责分明。强化了内部控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主动观察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业务操作中不合理的地方,都能及时给主任和主管汇报,并能及时给柜员和网点提醒,起到了警示建议作用。

3、努力提高自身服务和业务素质。

优质文明服务是金融行业永恒的话题,但如何落实行动上,彻底改变我行社会形象,营业室全体人员确实动了一番脑筋。一是摆正位置,靠服务赢得客户,靠客户吸收存款,靠存款保住饭碗。消除了思想上的松懈和不足,彻底更新了观念,以客户满意为标准,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落实我行各项服务措施。二是把业务技术和熟练程度作为衡量服务水平尺度,苦练基本功,加快业务办理的速度,避免失误,把握质量。虽然我们营业室尽心尽力的搞服务,但是,因各种因素,营业室的服务质量仍是不尽人意。三是努力学习新业务知识大力拓展业务营业室的业务领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我本人来讲,尽力做到了“三个服务”。一是给客户服好务,由于我主要任务是分管前台,柜员几乎每天都有不好处理的业务和客户介绍给我,本着“客户就是上帝”的意识,每次我都能圆满的让客户满意而归,有一些较难处理的事情,我都是带着礼物主动上门,最终看到的都是客户满意的笑脸。就这样,有的客户甚至已经和我交上了朋友,也成为了建行的忠实客户。二是给本营业室的柜员服好务,不论柜员业务、设备出现了问题,我都能主动解决,柜员身体不适、家庭不顺心,我都能主动关心和帮助。三是给各网点服好务,因营业室是全行业务的中心枢纽,我和各网点的业务联系也较为频繁,工作中不论网点因设备问题或业务问题找到我,我都能积极为他们联系或者亲自上门想方设法的帮助他们解决。

4、做好新业务学习和营销工作

今年,可以说是我行产品的营销年,今年以来我行新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我本人也抓紧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领会新业务,掌握新技能,把我行的产品营销作为今年的重点,大力宣传和营销我行产品,同时指导、协助其他网点开展新业务的推销活动,努力发展中间业务。截止到年底,由我主持办理的基金业务有十余种,金额近200余万元,记帐式和电子国债200余万元,在市行排名中名列前茅。我还在行里的安排下对全行柜员就网上银行、callcenter系统、贷记卡业务、vip客户等新业务进行了多次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