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31 17:26:2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营运履职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安全第一”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方针,也是我们单位发展的永恒主题。只有安全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和谐的发展。因而,抓好安全工作,尤为重要。2017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作为新一代的安全管理者,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如何履职尽责,是最重要、最具体、也是最根本的要求。根据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浅谈以下几点个人看法。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客运站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实行领导集体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人人有责。要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和部署。要制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营运客车安全检查制度》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客运站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和职责,实行风险抵押,对安全生产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二要抓好氛围营造,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良好的安全氛围是实现生产安全的灵魂。客运站要把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作为全部工作的突出重点,将提高安全意识作为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利用候车大厅LED电子显示大屏天天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等宣传片和法律法规 ;利用醒目位置张贴温馨安全标语,统一设置“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可移动宣传展板,设黑板报、安全栏等各种载体营造安全氛围;利用每日的班前会时间,学习安全小常识,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利用车站广播天天播放“安全乘车注意事项”等安全知识。利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人人都是安全员”等活动,同时,每年定期的举办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班,并邀请安全、消防等各方面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营造了“月月学安全、天天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要严格隐患排查,全面整治事故隐患。抓安全要从源头管理,防隐患要从小处着手。近年来,客运站运输安全变数大、隐患多,危险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因此,客运站应把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的长效武器,对生产环节中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紧盯不放。明确检查人必须对检查过程、检查项目、整改结果全权负责。建立自查责任制,规定值班领导、当班人员对事故隐患做到“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l漏查、谁负责”,让职工成为安全防范的“t望哨”和“监督岗”,使事故苗头能够得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四要严抓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是单位生产安全的基础。客运站要正确认清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找出安全管理误区和弊端,不断改进和优化安全工作,是保证客运站安全工作质量处于良好受控状态的前提和良策。近年来,枢纽中心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本单位全面推行内部安全评价,对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方位的“体检会诊”,安全评价为控制安全工作质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开辟了新的途径。每年由市局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枢纽中心安全生产质量体系进行认证,扎实推进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五要强化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确保安全稳定。安全来自警钟长鸣,事故源于瞬间麻痹。枢纽中心全年以开展“春运安全、安全生产月、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等各类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力抓好停车场、营运车辆、消防设施设备、安检台、安检机、油库、行包托运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把“三品”进站关、车辆技术检测关、营运客车出站复查关,强化日常安全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整改与“打非治违”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地毯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责令整改。定期对站环境进行治理,及时细化应急预案等级,经常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人员、设备、物资、通讯等全部到位。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颁布为我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明确了职责和权限,对企业安全的摆位与落实做出了具体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我们要本着“敬畏生命、敬畏责任”的态度,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监督管理员。
全面深化改革下的新挑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两个:一个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另一个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分类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企业的监事会受股东委托,“检查公司财务”和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监督制衡机构。由监事会代替股东专职行使监督职责,是股东权益保护的必然制度选择。监事会的治理功能,首先是要保护股东利益,防止“内部人”独断专行,背离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其次是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制衡机制的重点在于监督,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三是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任何不实都是对债权人的不公平,公司财产的实际减少也威胁债权权益安全,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就是要防止公司违法失信行为的发生。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国有企业更多地通过股权改革,增强活力和动力。混合所有产权结构的公司监事会,应贯彻“同股同权同利”原则,有效履行股东赋予的监督权,平等保护公有财产权和私人财产权、平等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这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治理制度基础。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产权改革,国企监事会面临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股“一股独大”,向混合多元股权结构的公司发展的新挑战:国有股代表出任的监事面临从对国资股东负责转为向全体股东负责,国家公务员身份向股东监督人的角色转换。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提出了国企科学分类和国资分类监管的改革新方向。按照国有资本的功能定位,国有企业将划分为市场导向的竞争类企业,以及非市场竞争的功能类或公共服务类企业,并实行分类治理、分类监管;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切实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这既是本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也对分类强化监事会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竞争类国企是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公众公司的重点,市场化运作程度高,强化了董事会独立决策的治理功能,监事会也要同步增强监督董事决策行为、评估发展战略、定期审读财报、评价高管绩效、检查关联交易和监督内控运行等履职新要求,迎来了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的新挑战。非市场竞争的功能类或公共服务类企业治理构架要比竞争类企业简化,监事会作为出资人机构的监督代表就更需要加强监管:功能类企业监事会要突出完成特定目标任务的过程监督,重点是政府投资资金、各类营运成本或费用的控制,监督重点任务(或工作)的进度、质量、安全等;保障类企业监事会应能适应“公共产品/服务和成本控制+引入市场化机制”的企业运行模式并进行当期监督,要检查监督政府购买服务、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特许经营、政府授权经营,以及PPP(政府与企业长期合作协议)等运作过程的合法性和程序性,并通过独立发表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保障企业“保公益、惠民生”营运目标的顺利实施。
此外,“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深化企业用人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国企重大信息公开”改革内容,也对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和有效监督公司决策行为、管理者经营行为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以“实、独、效”创新监事会
应对新挑战,做实监事会。为适应市场化改革的新要求,遵循产权约束对治理环境建设的客观规律,国企监事会体制机制可以从两个方面创新。
一个方面是外派监事会体制和“一对多”工作模式(主要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明显难以适应发展混合经济对股东利益保护的内在要求,需适时进行变革和改造。另外,即使是上市公司监事会,如果缺乏独立性和监督有效性,也存在被“弱化”和“虚化”的可能性。例如,2012年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治理指数均值为57.35,低于董事会治理指数均值10个百分点。因此,必须按照平等保护产权原则,创新国企监事会体制。
做实监事会的另一个创新要求是,要在国企分类中找准监事会的功能定位。以上海国资实践为例,首先,在竞争类国有企业中,对于已实现整体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不仅要确保国有股股东的权益,而且要平等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这类企业监事会定位于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当董事、高管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在要求其予以纠正的同时,必须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或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而对于尚未实现整体上市的市管国有企业,监事会参照上市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增强对企业的市场化运作进行有效监督。
其次,在上海的非市场竞争类国有企业中,对于功能类国有企业,监事会通过有效监督,确保企业按质按量完成政府特定功能任务;而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的监事会通过有效监督,确保企业高质量地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这两类国有企业中不设置董事会的企业,监事会侧重于对管理层的监督,对企业定期经营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涉及政府财政资金在公共行业和民生领域的使用,公共服务类企业监事会每季度要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应对新挑战,增强独立性。公司有独立运行的日常监督检查机构和制衡机制,才能够获得广大股东的信任。监事会发挥监督制衡功能,必须真正独立于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才能既保证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也保证公司分设的权力在健康发展的轨道上运行。改革实践中要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使其摆脱董事会或管理层的控制性影响,主要措施有五个:
首先,监事选任的独立性。《公司法》对公司监事选任的提名要有明确规定,可以考虑规定由监事会自身负责提名,或由股东大会的特别委员会负责提名,尽可能摆脱监事会从属于董事会的状况。
其次,监事会组成结构的开放性。通过引入相关利益者代表,从制度上改变监事会成员身份和行政关系上不能独立,其薪酬、职位都由管理层决定的状况。把监事会改造成独立于大股东的各利益相关方的联合体。除大股东代表外,中小股东代表必须占有一定比例;可设立外部监事或独立监事制度,以市场化方式引入中介机构的财务、法务和审计等专业人员,也可吸纳债权人或利益相关方的代表,改善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和利益相关方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再次,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履职评价。强化监事会对董事、经理的人事聘免建议权,也可将部分董事的提名权交给监事会,监督制约董事、经理违法违章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职务行为。
第四,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后定期交监事会审核。监事会提出的问题和审核意见具有经营责任追溯力。
此外,还要保证监事会的经费。监事会活动所需之日常经费,应规定事先单独列入公司预算计划,按照预算制度独立开支。
应对新挑战,强化有效性。确立监事会在公司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是强化监督有效性的必要措施。这首先要求做到以监事会为主体,整合公司监督资源。通过加强监督信息沟通和组织力量整合,形成一套规范的监事会工作制度和流程,包括责任认定、报告、评价考核和信息沟通等。其次是形成共同监督的合力。建立监事会与国资监管部门、企业内部各监管部门(尤其是财务、审计、监察和法务等专业监督职能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协同监管平台,监事会是协同监管平台的责任中心,通过完善企业内外联动监督机制,发挥多方共同监督的协同效应。再者,在母子公司管控体系中构建股东资本监督链,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督的系统制衡,形成适应集团化运作的资本约束和系统化的股权监督机制。
强化监督有效性的重点之一,是监督公司决策行为。国企分类改革以后,出资人监管机构依法向规范建设的董事会授权,董事会是公司重大决策的责任主体。监事会要着力强化企业重大决策行为的过程监督,对企业投资、举债担保、产权变动、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招标等决策过程进行监督。这包括:要监督公司是否建立了明确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程序和责任追溯机制;要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进行动态监督,其中包括决策的前期准备、决策的形成过程、决策的申报审批等;要对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监督,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为战略发展保驾护航。
例如,上海汽车是上海国资体系中资产整体上市的大型企业集团,面对国内外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加强与世界著名汽车公司的合作,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的快速发展的战略,为了保障高强度战略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上汽集团监事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战略体检”,从战略看规划、从规划看投资、从投资看预算,检查并评估战略管控的标准、流程和有效性,并对重点战略项目上海通用五菱开展后评估,评估归纳通用五菱快速发展经验为:成功=战略+体系+文化;另外,公司监事会还对战略实施中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评估。上汽集团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上海汽车连年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2013年以整车年产首次破500万辆的显著业绩,蝉联国内汽车制造企业行列之首。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定义
通常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的审计。通过审计分清企业负责人应负有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包括对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验证,以及对有关经济活动应负责任的界定和评价。
具体到商业银行领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及履行职责情况,经营决策和管理行为,所在单位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作出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和评价。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定义
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扩大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其主要包括关键岗位的界定、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的定义。
(一)关键岗位: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具体岗位需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义和分类。
(二)强制休假:强制休假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三)离岗审计:离岗审计是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四)经济责任审计与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正如前文所说强制休假离岗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扩展和特殊形式,其本质上仍然是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其审计对象、审计方式、适用范围与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略有不同。一是审计对象较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更广,既包含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二是审计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传统经济责任审计更多地是指管理人员任职期满即将离职或在任职期间需接受履职考核情况下开展审计。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则是针对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时间较长但因某些原因还不能按规定进行岗位轮换的情况下,为防范风险安排其离岗休假并对其工作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后关键岗位人员还需返回原岗位继续工作。对于已按期正常轮换岗位的关键岗位人员是不需要进行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审计方式和范围略有区别,对于承担管理责任的的关键岗位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应与传统经济责任审计一致。对承担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其审计内容和范围与其工作职责相一致,不涉及各类管理指标等内容,审计内容和范围相对单一。
三、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象的界定
在明确了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基本定义后,要进一步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就必须对审计对象进行界定。从字面上理解,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的对象自然是关键岗位人员,从上文的定义中可以归纳为在业务运营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由于各商业银行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不尽相同,所以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界定也存在区别,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主要包括:一是一级(直属)分行正副行长、二级分行行级负责人、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二是二级分行以下各级机构负责人;三是空白重要凭证管理岗、上门收款岗、上门服务岗、经办行密押员、经办行密押主管、对公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消费信贷调查岗、值班经理岗、财务核算岗、事后监督中心经办、业务处理中心资金清算岗、对账中心经办、现金营运中心主任、现金营运中心库管员、打卡岗位、空白卡保管岗、作废卡保管岗、已制客户证书管理岗、落地及可疑指令处理岗等。其中一和二可理解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其承担更多的是管理责任,故对这些人员的离岗审计基本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为更多的是承担一种业务经办直接责任,因而通常采取较为特殊的离岗审计。
四、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方法
关于如何对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强制休假离岗审计,不同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有着不同的组织程序和审计方法。本文还是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重点阐述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实施流程。
(一)审计的组织实施。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离岗审计工作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以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每年年初各级行人力资源部门需根据本行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情况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离岗审计对象人选计划,并通知内部审计部门组织离岗审计;内控合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相关审计通知后负责离岗审计的组织工作;业务主管部门则视需要协同内控合规部门实施离岗审计工作。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在中国工商银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主要以该关键岗位的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一般情况下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本岗位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履职时限内所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具体内容还需依据不同岗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主要风险点分别确定。
(三)审计的流程。在中国工商银行,关键岗位人员的离岗审计一般遵循以下流程。一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相应内控合规部门组织离岗审计;二是由内控合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成审计组,或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成审计组,并确定审计组组长和主审人;三是审计组以被审计对象所在岗位内控管理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为依据,编制《离岗审计方案》,经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四是开出《离岗审计通知书》,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并确认审计事实,五是出具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人的意见;最后是由主管行长签发和发送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后续整改。
五、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展了多年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积累了较多经验。但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同时也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作为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以工商银行为例,除去一、二级分行行级领导岗位,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营销类等20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其中光对公、对私客户经理的从业人员数量就已十分庞大。因此,理论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对像相比以管理人员为主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多出很多,客观上加大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
(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本文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离任审计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较难充分协调。
按照现有的管理办法和惯例,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一般由人事部门根据岗位轮换计划提出。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有审计部门单枪匹马实行审计。由于各部门审计、考核和调查的组织形式和考核标准不一致,在时间上往往不能统一进行,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充分。
六、完善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鉴于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存在以上一些问题和困难,本文结合工商银行近年的审计实践,提出一些完善该类审计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由于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前提是关键岗位人员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轮岗。因此,商业银行根据本行实际,科学合理的设置关键岗位,建立规范的轮岗机制是减少审计工作量的有效方式。商业银行需定期更新完善关键岗位目录,做好人员储备,每年制定轮岗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于客户经理等营销岗位则应定期更换其服务对象,实施“轮户”管理,从而大量减少需开展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
(二)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工作质量评价规范化。由于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缺乏标准和评价指标。因此建议商业银行对本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如此,审计人员则可以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三)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由于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为保障基层行的审计工作质量除需加强人员保障外,还必须加强对基层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上一级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基层行审计人员的理论修养。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要有计划的征调基层审计人员参与,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审计水平。另外,上级行审计部门应考虑制定并下发类似于《经济责任审计手册》等内容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审计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障审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一、提升监督思路,大力营造履职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更新监督理念,针对目前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拓展工作思路,依法行使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履职氛围。
一是克服“无欲无求”的观念,树立“有为有位”的意识。在人大工作的老同志比较多,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无欲无求”的消极思想。这些思想缺乏对人大地位、性质的充分认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既然人民信任我们,把权力赋予了我们,我们就应该牢记人民的重托,保持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公正无私、坦荡豁达的心态,“在其位,谋其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二是克服“自娱自乐”的观念,树立“胸怀全局”的意识。有的同志缺乏全局意识,患得患失,认为“人大不干不好意思、干多了没啥意思、干一点意思意思”,把人大监督工作狭隘地定位于“自娱自乐”。其实,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的其它工作紧密联系。抓好人大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把监督工作放到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全局中去把握,放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在议大事、谋全局中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三是克服“虚软指标”的观念,树立“阳光监督”的意识。过去,人民群众很少直接监督人大,人大工作缺少压力,人大监督工作处于“虚软指标”状态。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建立了“三公开”公示制(公开监督计划、监督内容、监督方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通报制(将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审议发言以简报的形式下发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及公民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5—7名人大代表和公民列席会议)、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一系列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突出监督重点,全力推进科学发展
人大监督工作线多面广,如果面面俱到,往往会影响监督效果。只有突出重点,才能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研。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建设中部强市”的目标和“一区两带三极”战略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许多有分量的建议,得到市委高度重视和社会普遍认可。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有关工委负责人赴广东、广西等地工业园区,就园区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学习考察,并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市委报送了《打造工业园区新优势,推进园区经济大发展》的调查报告。市委高度重视,整合优势资源,完善配套功能,促进了园区经济大发展。年6月,围绕市委建设新城区的重大部署,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江苏昆山、苏州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城市规划和建设经验,并形成《城市规划与建设考察报告》,市委采纳了其相关建议,积极推进新城区建设。目前,我市新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都已完成,新城区4平方公里核心区建设已全面启动,正在有序推进。
二是围绕国计民生,进行重点监督。民生问题,民心所系。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把事关民生的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等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政府落实解决。近年来,常委会围绕"水厂建得成、企业管得好、群众用得起"的目标,每年都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对这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市政府广辟融资渠道,创新运行机制,落实优惠政策。近三年,全市共投资2300万元,修建了10座中心水厂,分步解决了25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群众对此十分满意。农村公路建设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性工程。多年来,行路难困扰着农民,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加大投入,建管并举,确保了农村公路"建一条、成一条、养一条、保一条"。近三年来,全市共投资2.5亿元,完成通乡公路建设38.34公里、通村公路建设885公里、落实专业养护人员90人,实现了农村公路“村村通”。
三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人大监督有许多不是一次视察、检查就能够解决好的,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形式,一抓到底,督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近年来,水污染防治一度成为全市人民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将“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水污染治理”确定为重点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五年治理,分步实施,每年都通过深入现场检查、集中力量整治、召开专题会议督办等形式,督促市政府及环保等部门认真落实治污工作。关停了13家污染较大的“五小企业”,投资2亿元建起了2座污水处理厂,督促12家重点企业安装了15套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通过近几年的治理,全市大小河渠的水变清了,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年我市污染物总量减排继续保持双降,经省环保部门认定,两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减排4%、6%。
三、加强预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预算监督是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透明钱柜”,为老百姓管好政府的“钱袋子”,人大常委会责无旁贷。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预算监督的方式方法,预算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全面实现预算监督“三个转变”。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遵循法规、结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原则,修改《市预算监督办法》。修改后的监督办法内容更全面、程序更明确、方式更科学、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更突出,使我市预算监督工作实现了实质性的“三个转变”:即在预算编制上,由总预算与部门预算分步编制向总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进行了转变;在预算审查上,由“一审”向“四审”转变;在预算执行上,预算的调整和变更由事后批准向事前审批转变。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于年、年又分别制定了招商引资等特殊事项借款备案制度和《关于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办法》,为预算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初步审查,不断提高预算监督的工作实效。常委会破解专业人员缺乏的“瓶颈”,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成立初步审查专班,采取听汇报与查“四表一书”相结合、审查总预算与审查部门预算相结合、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集中审查与进户调查相结合等办法进行初步审查。每次审查出来的问题以初步审查报告的形式向主任会议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及财政部门负责人在主任会议之后7日内将相关问题的解决进行答复。近几年来,初步审查报告的问题和建议一般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和落实。
三是强化审计支撑,逐步拓展预算审查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常委会始终依托审计部门的力量,一方面把人大的监督重点纳入审计工作的年度计划。如常委会要求市审计局对市四大公司(城司、汇桥担保公司、盛公司、投资公司)的营运、市国资办产权收益专户、国家投资浩口镇等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连续几年的跟踪审计。常委会在听取审计报告后,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落实,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注重利用审计成果。审计成果不仅是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的重要依托,而且还是跟踪监督,加强整改的重要依据。在预算审查时,初步审查专班将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作为初步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审查预算执行情况时也要听取审计局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同时,我们还注重利用审计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进行了跟踪督办,形成审议意见后转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后,向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
2012年,在上海市交通港口局领导下,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围绕局党组“六抓六坚持”的工作方针,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能力建设年”为主线,着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行业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队伍建设能力,强化监管、拓展服务、提高效能,努力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内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截至12月31日,全市辖区共发生一般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8件,同比下降20%;成功救助遇险船舶324艘,救助遇险船员321人,救助成功率达99.1%。无污染等级事故,无客渡船等级事故。全市内河辖区共完成货物吞吐量9818.9950万吨,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718858艘次,船舶安检3753艘次,营运检验船舶1023艘(1104835总吨)。
1、注重多措并举,安全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抓责任传递,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健全安全工作领导体系,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另一方面,强化落实安全责任,明确了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抓安全宣传,船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事故案例进课堂”和发放告知书等形式,督促船员落实十大安全措施,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抓专项治理,通航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始终把“重点对象、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作为安全监管的牛鼻子,针对浮吊船作业、四客一危运输、船舶超载和配员、“三无”船舶,着力强化专项治理。
抓业务规范,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强化。实施《上海市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评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建立水工监管信息通报制度;成立安检质量巡查评估小组;完善船舶诚信体系建设。
抓危品管理,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船舶防污染监管;大力推进船舶污染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资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抓联动协作,管理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水上公安机关制订了《2012年联动联勤协作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双方管理信息资源互享机制。各层次联动单位多次开展避风船舶护航、非法渔网渔具取缔等一系列专项联合行动。建立《省际交界水域水上公安、地方海事应急联动机制》。
2、注重科学管理,行业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以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中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拓展服务举措,助推上海市水运行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水运基础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有序推进航道建设,重点推进了大芦线航道整治二期工程(大治河段)、长湖申线、平申线等项目立项;完成大芦线航道整治一期工程(临港新城段)、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收尾。二是推进区域航道网络规划,编制完成“上海市内河航道(Ⅴ~Ⅶ级)规划实施方案”(初稿)。三是规范航道行政管理,编制完成了《上海市航务管理处涉水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实施细则(试行)》。四是突出航道维护管理,开展《上海市内河航道维护标准和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水运行业市场稳步发展。主动对接企业,定期对水运典型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数据分析、动态跟踪,研究行业发展态势。水运企业向规模化发展,2012年上海市注册的航运企业平均运力规模达29620载重吨,较2011年同期增长16.03%。水运生产量继续保持增长,全年在册运力共完成货运量6878万吨,同比增长27.89%。
水上旅游发展势头良好。2012年全市水上旅游客运量达380.95万人次;其中黄浦江游览共接待游客331.47万人次,同比增长10.17%;苏州河、淀山湖等内河水上旅游项目共完成客运量49.48万人次,继续保持着10%以上的增长率。
行业规范水平上新台阶。开展提高市内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门槛的研究;全面梳理水运企业经营资质情况;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和老旧船舶拆解工作,积极推广船型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引导行业结构调整。
3、注重固本强基,内部建设成效稳步提升
信息化建设力度加大。内河水上搜救中心及三个分中心建设正式启动;苏申外港线、杭申线航道信息化项目交工验收;上海内河交通管理和应急联动系统、内河航务(海事)现场业务整合系统及航运企业运营安全报送系统完成开发。
依法行政建设取得实效。研究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规范执法程序。
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深化。通过责任细化分解,全面深化岗位职责目标管理,逐步形成以岗位职责目标管理为基础的科学管理机制。
航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在上海市航务处经费预算实现由差额拨款变更为全额拨款的背景下,完成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情况的梳理及身份甄别。
队伍综合素质稳步提高。把培训和轮岗作为提高队伍业务素质能力的有效抓手,实施全员培训和执法人员五年轮训计划。全年共有946人次参加各类培训班。
全面履职 推动上海内河港航安全科学快速发展
2013年上海市航务(地方海事)系统工作总体目标是:保持内河港航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水运行业发展规范有序、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自身能力建设成效明显。总体思路是:围绕打造水上高速公路、建设“四型海事”的要求,继续突出能力建设,坚持全面履职、聚焦安全监管,坚持管理提升、聚焦水运发展,坚持凝心聚力,聚焦内部建设,推动上海市内河港航安全、科学、快速发展。
1、坚持全面履职,五个注重聚焦安全监管
注重源头防控。把好船舶检验关,把船舶安全质量放在首位,加强对“四客一危”、新能源、游艇等船舶的检验力度;把好船员素质关;把好船舶超载关,把黄浦江上游作为船舶超载源头治理的重点水域;把好水工审核关。
注重现场监管。突出加强对影响通航安全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的现场监管,修订、完善《上海市地方海事局内河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船员行为;强化重点监管。推进巡航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整合系统资源,探索推广电子巡航和船舶动态监管新途径。
注重应急处置。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作为控制事故影响、减少人员死亡的有效抓手,与其他管理措施相结合,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强装备保障,力争在上半完成搜救中心及三个分中心项目建设。
注重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好联勤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管理合力。深化与水上公安机关的联动联勤协作机制,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毗邻海事机构间的联动协作,进一步完善与江、浙、沪、皖船检互认工作,丰富“莫干山协议”内容,扩大协议框架内的合作外延。
注重机制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将有限的监管力量和资源,向重点辖区、重点水域倾斜和集中,实现优化配置。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排查—登记—上报—督办—治理—反馈”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完善长效机制,将公务船保洁船监管、违章船舶信息通报、船舶安检巡查、船舶污染物规范接收、船舶及相关作业防污染备案情况监督检查等机制常态化、长效化。
2、坚持管理提升,五个推进聚焦水运发展
推进航道管理。开展航道规划建设,积极推进“上海市内河航道(Ⅴ~Ⅶ级)航道布局规划”启动,着手制定市内河航道维护规划(2014年~2020年);推动航道维护管理,按计划推进2013年城维项目和2012年燃油税返还项目,完成2014年城维储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航道标识建设;加强航道执法管理。
推进市场培育。发展水上旅游市场。在规范发展黄浦江游览的同时,拓展淀山湖、滴水湖、明珠湖以及苏州河等水上旅游项目。引导水运市场发展;关注企业经营动态,为水运企业排忧解难,确保市场运营规范和行业安全稳定。
推进行业规范。加强法规宣传贯彻。根据部水运局安排,承担《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初稿)》修订工作;加快落实市港航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行业运力结构,继续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老旧船舶拆解工作,积极推广船型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规范码头许可经营;加强运政动态核查,完善健全运政管理系统和行业数据汇总分析系统。
推进绿色水运。推动老旧船舶报废更新。继续落实《上海市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行动方案》,按照“保稳定,促发展,调结构,重安全”的工作思路,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鼓励内河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加强船舶防污染工作。
推进行业诚信。加强码头企业诚信建设,不断强化“船岸双控”力度,定期对企业的诚信进行考评,建立诚信船舶和船长的公开机制;推动港航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局诚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要求,研究拟定“港航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导、规范处运管、港口、海事条线的诚信推进工作。
3、坚持凝心聚力,五个深化聚焦内部建设
深化航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参公改革,细化推进工作方案。
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既受又理”试点要求;加强政策法规研究,积极推动处罚措施的建立;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实现法治惠民;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一线执法水平和执法意识。
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青年干部培养,强化新任干部培训,加强全员教育学习,促进事业单位队伍建设。
关键词:现代医院 内部控制 建立
医院内部控制,是指医院为了合理保证医疗业务活动合法合规和资产安全与完整,及时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医院两个效益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制度、管理措施及管控程序。其核心内容即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对提高医院管理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建立现代医院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各级各类医院都是政府举办。投资主体为各级政府,医院经济核算和管理单一,会计信息仅为政府部门服务,使用主体比较单一。会计的任务主要是记帐、算帐和报帐,会计参与经济管理职能比较淡薄。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逐渐完善,医院改革不断深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规模迅速壮大,医院经济管理范畴和内涵得到扩展和延伸。社会资源在医院资产中的比例迅速增大,政府单一性投资主体格局被打破,“民投、民有、民办、民营”型医院大量涌现。 医院投资主体的多样性促进了医院组织形式蜕变,股份制、合作制、混合所有制、个人独资医疗机构等现代化医院组织形式在全国各地迅速涌现。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加速发展的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使得现代化医院在应对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内外部环境因素中,不得不深入研究如何建立、维护和完善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内部控制框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建立医院会计控制失效的目标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达到的目标与医院发展目标相一致。一般来说包括合理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五个方面。
(一)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医院在开展日常经济活动中,各项医疗业务的开展都必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避免出现因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经营风险的可能。
(二)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防患医院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被挪用、贪污、盗窃风险;同时在资源配置合理性、医疗设备使用效率和效益上,要防止采购浪费、重复。对物资购销制度松弛,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未分离,不按规定手续办理存货收发,不及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及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健全等要有严格内部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账务信息真实完整
医院在编制财务报告、预算预决算报告时,应建立在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基础上,要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预决算要求,真实地反映医院报告期的经济活动情况,为报告使用人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会计信息。
(四)防范舞弊和腐败
医院是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公共产品事业单位,掌握了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在进行资源和资金分配过程中,应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由于监督不力等原因出现舞弊和贪污现象的发生,从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提高效率和效果
我国医院承担了为社会提供基本医疗公共服务服务职责,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医院的重要目标。提高社会效益就是要求医院在提供基本医疗公共服务时讲求服务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设想
内部控制作为医院自我调节和自行制约的内在机制,处于医院中枢神经系统的重要位置。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保证医院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财务收支的有效合法和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还能保证一个医院医疗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完整的内部控制包括组织架构,控制体系、考核评价、外部监督、控制激励等。
(一)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建立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内部控制系统,首先要有组织领导保证。医院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采取积极支持态度,并直接参与内部控制建设过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保证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开展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机构。通常,医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由医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单位还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
(二)内部控制体系
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在医院一线医疗活动全过程中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从事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全面的人员担任此职,并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将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定期直接反馈给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检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医院管理层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医院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医院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医院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落实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医院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于违规违章的,要坚决给予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对于执行内部控制取得良好效果的要予以奖励。只有做到奖罚分明,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四)强化外部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聘请社会政内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同时在医院内部开展履职问责,加强对医院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增强威慑力;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职责;鼓励与支持新闻广播、网络媒体等对医院违法违纪行为曝光,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内部控制效果
一个良好的信息和沟通系统可以使医院及时掌握营运状况,提供内容全面、及时、正确的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医院会计核算基本上实现了电子计算机账务处理,许多医院内部控制也基本上实现了计算机信息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今后我们要特别注意开发与完善医院财务与管理软件,逐步建立高质量的医院信息沟通系统。
(六)发挥会计负责人的主管作用
因受诸多因素制约和影响,医院会计负责人职责错位,未能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实质上,财务活动不仅仅要求会计负责人懂得财务专业知识,而且要承担投资、融资和营运资本管理等决策。因此,会计主管应把工作重点从编制财务报表等具体业务,转移到对财务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全过程的控制上,抓好内部管理控制,使责任落实到个人,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而发挥其在内部会计控制中的主导作用。
四、制定和执行会计控制制度应注意的事项
综上所述,医院内部控制是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管理,减少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在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明确设计主体
为了保证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组织者必须是医院负责人。但由于制度设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实用性很强,设计者既要熟知医院经营政策和业务性质,了解医院经营理念和管理目标,还应熟悉内部控制原理和方法,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述能力。如果医院内部具备这样的人才,医院可自行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否则应聘请外部专家来设计。
(二)找出关键环节
在设计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前,应首先分析在医院日常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和漏洞的环节有哪些?针对这些环节或问题进行分析,对于可以通过设置内部控制制度加以预防或纠正的要作为制度设计的重点。只有找出医院会计工作和管理工作中的这些关键环节,才能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做到防范于未然。
(三)加强内部监督
为了确保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和取得效果,内部控制应随时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所以,医院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系统,加强对本医院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进行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罚促纠,以期能更好地完成内部控制目标。
(四)注重人员素质
医院内部控制的实施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执行者的素质。因此,为使医院内部控制的功能按预定的目标正常发挥,必须配备高素质人才。否则,即使内部控制制度本身是完善的,也可能因为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判断失误或相互勾结、内外串通而失败。
(五)内部制度执行时,应注意加强监督保障
医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为防止不同职责的人员相互勾结、串通舞弊等情况的发生,医院领导应当通过内部审计,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检查与评价,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保障。
(六)利用信息化手续,做好会计控制衔接
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要做好各环节点会计控制衔接设计工作,对存在问题多、漏洞大的环节进行重点设置,保证会计控制工作得以全面落实,不留死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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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州庆即将来临、全国全省两会也即将召开。为认真贯彻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西政办电〔〕第97号)要求,切实做好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两会两节”及期间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两会两节”及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州庆,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目前,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高发,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特点,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两会两节”和“”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两会两节”及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管理主体责任
(一)交通、安监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客运企业车辆技术检测、驾驶人员管理与教育、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营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整改或停业整顿。安监、交通、公安、农业等职能部门要于年1月20日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客运企业、农村客运站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及“两会两节”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前,客运企业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客运驾驶人节前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要达100%,要严格超员、超载、违禁品出站,落实GPS车辆动态监控24小时值守工作制度等,同时要提前做好运力预测安排,防止乘客滞留事件发生,强化客运车辆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客运安全事故发生,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或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一律取消营运资质。
(二)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年1月19日起,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国道214线景混段K41处)。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设置交通安全流动检查点,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落实公路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车辆“六必查”(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套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对超员2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的乘客卸客转运,转运所需费用一律由承运人承担。
(三)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关于落实《云南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试行)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农村道路安全监控措施,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监控人员。同时要督促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健全完善驾驶人、重点车辆台帐,前组织辖区驾驶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与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行车保证书》,与农户签定文明交通承诺书。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一)对辖区所有道路进行一次排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排查的重点放在农村,放在山区道路,放在过去没有纳入重点管理范围的区域,进一步对全县公路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再排查,力争做到隐患点段一个不漏。对今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公路桥梁隐患,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采取增设警示桩和标志标线等因地制宜的措施进行临时性整治,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二)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进行大排查。一是交警大队与教育、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的校车进行重新清理,做到台帐清、底数明,逐一签订责任状,对不符合资质的校车,坚决依法清理取缔。二是核查学校门口路段交通秩序情况,需要增设交通标志和减速带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三是进一步落实“护校岗”。对县城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护校岗”制度,确保每天上学、放学、下晚自习时间有交警执勤;四是各乡(镇)要认真掌握周一至周五上学放假时间规律,从严整治非客运车辆运送学生行为。
四、强化路面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部署开展节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强化路面管控。一是要加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农村道路上要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二是要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雨雾恶劣天气交通应急预案,加强冬季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的交通指挥疏导,提高冬季恶劣天气的管控能力。三是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控,重点检查客车载客、行驶证检验记录、车辆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记录、安全防护装备等。
五、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全县文明交通氛围。在启动日当天,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四支队伍”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方面要结合“交通文明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主导作用,扎实开展“拒绝超速超载、平安迎新年”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活动。另一方面要以客运驾驶人为重点,开展覆盖式、辐射式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各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悬挂、分发各种宣传标语、条幅、传单,共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进江 海船 安全与防污染 管理
近年来,沿海中小型运输船舶事故多发,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在典型的内河水网地区——佛山,随着沿江经济和港口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进江海船数量逐年增加并呈大型化趋势,其安全管理问题更加突出。一边是进江海船的通江达海、助推经济发展之益;一边是进江海船的大军压境、事故频发之困,是禁限还是扶助,如何取舍?在构建“四型海事”建设的过程中,心系百姓、锐意进取的佛山海事人,不断深入探索建立进江海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和服务,构建了辖区进江海船安全监管与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1.主要安全管理问题
近几年多起中小海轮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告诉我们,船舶不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合格船员、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缺位和冒险违规装运货物是造成事故最常见、最主要的原因。去年福建“2·18”“鑫源顺6”轮沉没事故的发生就是这三方面问题的典型结果。1.1船员配备不合格
广东海事局2012年《中小海轮专项整治分析报告》指出,由于配员不足和人证不符导致被滞留的中小海船占所有被滞留中小海船的50%,可见,配员不足是现阶段中小海船最主要的违法违章行为。中小海船配员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船上船员配备的构成和数量不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二是船上配备的船员所持证书与船舶航区、等级不相适应;三是船上配备的船员所持证书与本人不符。不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合格船员直接导致船员实际操作能力不能适应船舶安全航行作业和应急操作的需要,容易引发船舶险情、事故。
1.2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缺位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了解到多数中小海轮是由若干股东(绝大多数是不具有经营资质的自然人)合伙建造或购买,挂靠在具有经营资质的航运公司经营,或者再将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委托给其他具有船舶委托管理资质的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层层挂靠、委托。这种经营管理模式最容易导致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不专业和极度混乱,严重不到位的问题。从《广东海事局中小海轮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统计时间:201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看出,期间合计检查发现不合格数3847项,其中委托挂靠船舶的公司管理不到位的有325项。
1.3装运货物违规
虽然交通运输部颁布施行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装卸、储存和检测等活动进行了规范,但执行上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比如理货、检测成本高居不下,多方均难承受;理货、检测机构以盈利为目的,违规操作时有发生;辖区港口码头点多、线长,载运易流态化货物船舶进出港艘次多,现场监管难度大;管理规定在内河港口如何适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等。因此,中小海轮冒险违规装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广东海事局辖区在去年的中小海轮专项整治活动中,就查处了违反《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装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188艘次。
2.原因分析
造成以上问题的反复存在,并对船舶航行作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航运经济持续低迷这一客观方面原因,也有航运公司管理不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主观因素,还有主管机关监管存在漏洞等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2.1市场环境因素
由于受世界经济衰退的影响,再加上航运运力严重过剩,油价上涨、部分外贸船舶转内贸、新船的不断投入营运,不断压缩沿海航运企业的盈利空间,导致中小海轮航运企业亏损更为严重,一些私营中小海轮航运企业将减少船员数量、减少船舶维护保养作为降低营运成本的一种方式,导致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问题频现。
2 . 2公司管理因素
一些中小海轮所有人基本为个体户或合伙经营,自己没有能力成立航运公司,为了经营船舶,就挂靠在具有经营资质的航运公司。而被挂靠的航运公司又对船舶的经营管理“插不上手”,其管理资源和安全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另外一些航运公司只重视收取管理费用,对挂靠船舶不管不问,这也是船舶出现配员不足、船员实操能力不强、船舶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
2.3船员素质因素
船员尤其是船长对船舶配员不足、维护保养不足或冒险违规装运货物危害船舶及自身安全的认识不足,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另外,很多私营中小海轮经营人都没有自有船员,船员主要都来源于市场,船员队伍不稳定,船员流动性大,船东管理船员困难。
2 . 4海事监管因素
就全国而言,对于中小海轮的海事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漏洞:一是执法不严格、不平衡。虽然有的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对中小海轮航运公司审核把关严格、日常监督检查严格,对船舶的审核、安检、签证和现场巡航检查也都比较严格,但有的辖区却监管过松,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海事内部监管数据共享和联动执法程度低,不能形成监管合力。三是信息化监管程度低,仍然以人海战术为主,监管效率低下,难以应对监管量的不断增加。
2 . 5经营管理因素
交通运输部虽然颁布了《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但在实际执行效果上却打了折扣,特别对于中小海轮的经营管理和船舶管理业的经营管理,存在着严重的“挂而不管”、“托而不理”问题,违背了实施公司化管理的初衷,扰乱了国内水路运输市场,造成了恶性竞争,最终导致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严重不到位的顽疾难以铲除。
3.长效监管机制初步探成
2012年,广东辖区开展了中小海轮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和全国开展了船舶配员与船员证书专项检查活动,有效遏制了中小海轮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但由于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中小海轮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中小海轮安全管理问题很快又回潮。面对中小海轮安全监管的特殊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和监管资源与监管量严重不对称的矛盾,佛山海事人以科技信息化为主要支撑,以联动执法为主要手段,深入探索建立一套适合佛山内河水域特点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了进江海船安全监管转型,提高了监管效率,构建了进江海船安全管理新秩序。3.1源头监管管理漏洞
一是抓公司,促管理到位。一方面严格按照“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关注三个岗位、把握四个环节”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体系审核的桥梁纽带作用,严把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质量关;另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管和帮扶服务,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和帮扶活动。
二是抓船舶,促本体安全。从严实施进江海船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特别对挂靠经营和委托管理船舶的审核,努力消除船舶体系运行“两张皮”现象,严厉打击“挂而不管”、“托而不理”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进江海船体系管理、船舶电气、GMDSS、消防救生、船员配备等专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到港低标准和体系管理不到位的海船。最近一个年度,进江海船审核发现问题单船平均5.9个(比同期广东辖区船舶审核发现问题单船平均4.9个高20.4%);进江海船安检发现缺陷单船平均9.2项(比同期广东辖区船舶安检发现缺陷单船平均5.9项高55.9 %)。
三是抓船长,促责任落实。船长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上具有绝对权力,并负有最终责任,因此,一方面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充分尊重船长,与船长建立平等沟通关系,在船员中树立船长的权威。另一方面,加大船舶违法违章行为中船长责任的追究力度,促使船长积极争取指挥权,努力管好船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船舶安全。
四是抓船员,促能力提升。船舶交通事故的发生,80%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而疲劳驾驶和操作不当又是其中的主要原因。因此,在现场检查中,一方面加强海船船员值班检查,通过编制《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现场检查指南》,规范和指导海船船员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强化船员实际履职能力与履职意识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船员的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抓宣传,促意识增强。在抓以上“四船一链”的源头监管中,注重利用文件、宣传单张、LED显示屏、会议、走访座谈、管理约谈等方式方法,把海事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事故、处罚案例、航行指引等安全管理信息宣传到其中最能动的主体——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船长和船员,增强其遵章守法意识和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认知度,促使其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3.2预控管理监管基础
一是强化海船进江动态报告管理。建立进江海船进出港预报制度,结合船舶船员协同管理信息化模块功能预先掌握进江海船进出港动态。并在进江海船进出辖区的重要咽喉要道实施船舶到港报告制度,掌握到港、出港进江海船始发港、目的港、配员情况、载货情况,并视报告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电子远程核查和采取其它监管措施,一方面给予想违法违章的进江海船一定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使海事监管措施能够有的放矢。
二是强化安全共建活动。与辖区海船主要进出航道沿岸较大港口码头单位开展安全共建活动,发挥港口码头单位的调度管理作用,从根本上改变进江海船候潮、进港、锚泊、装卸作业无序状态,避免了海船因争抢泊位而出现的搁浅、碰撞风险。
三是强化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进江海船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到港进江海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级管理措施,为诚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和管理,对历史信誉较差,顶风作案的违规船舶进行重点监管。
四是强化规范船舶。对辖区内从事运输船舶的机构及业务人员进行摸底和备案,同时进一步规范船舶进出港手续代办秩序,鼓励遵章守法的诚信为船舶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严厉打击从事租借证书的“黑”。3.3科技应用精确打击
一是深化应用船舶船员协同管理信息化模块功能。认真做好进江海船船员任职信息变更登记、派遣信息报备等管理工作,堵住借证、使用假证骗取出港签证的漏洞。随时查询把握海船进江动态以及在港外航行作业记录,为现场巡航截查、安全检查提供选船依据,对到港的违法违章船舶和低标准船舶实施精准打击。与船舶动态系统进出港签证功能模块配合,严把船舶出港签证关。
二是深化应用“三融合”、“3+1”监管模式。进江海船是佛山辖区的重点监管对象,适合佛山内河水域的“三融合”、“3+1”监管模式在进江海船监管上得到了更加深度的综合应用,保持了对进江海船的高压监管态势,真正实现了对进江海船“看得见、叫得通、管得住”的监管目标。
三是深化应用水上智能管理系统“六个电子”功能。研究制定“六个电子”应用标准,把自主研发的水上智能管理系统“六个电子”功能引入进江海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中,更加直观地对进江海船实施“全局掌控、重点监管、目标跟踪、精确打击”的系统监管。
3.4注重监管闭环
今天召开的全区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工作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对我区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进行工作动员和部署。刚才,有关部门、学校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着重强调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安全工作是教育的头等大事,关系到广大师生和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应当看到,我区学校安全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校园内外还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各类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最近,我国相继发生了江西省都昌县土塘中学楼道踩踏造成学生重大伤亡事件、黑龙江省双城市超载黑车坠桥造成学生重大伤亡事件,这为我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其深刻的原因,一是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还不完全到位,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还不够完善。二是学生安全防护经验缺乏,自救能力差,难以在突发事件面前保持镇静和清醒,一旦事故发生便束手无策。三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率低,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这是长期以来安全知识宣传方面的社会欠账。四是社会上暴力、抢劫、黑恶势力等各种危害学生的因素侵入校园,部分不法分子甚至把报复社会的地点选在了学校,绑架学生或者对学生施以其他危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网络文化影响大,而学生对各种文化的甄别能力差,西方一些消极的价值观念通过网络乘虚而入,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六是由于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或家庭矛盾纠纷濒发,学生缺少关爱,心灵扭曲,出现了一些危及自身和别人的异常行为。以上原因导致了当前严峻的学校安全形势,给各级政府和学校造成了很大压力。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务必提高认识,高度到位加强领导,更加重视并切切实实地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履职
各部门在履行职责的时候,绝不能留下间隙和空白,把有的领域边缘化。在抓安全、制定安全方案的时候,管理界限的划分一定要有适度交叉,不交叉肯定有空白、有边缘,有交叉就有互相的配合和支持。首先,在校园内外管理的范围上要不留间隙,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哪些空间范围,教育部门要统筹好。其次,对学生学习、生活、饮食、卫生、交往、娱乐、休息等方面的管理要不留间隙;再次,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残疾和重病学生、有心里缺陷学生的关心爱护、教育管理上,务必做到与学生家庭的交流沟通不留空隙。要层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真正分解到人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和学校教职工是安全教育的工作者。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顶格处理,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要明确分工,严格履职,强化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抓好辖区内学校的安全工作,积极落实经费,建立组织机构,定期研究,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处理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正在建设中的校舍要指导建设单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要监督检查学校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消防器材规格正确、有效,同时培训有关管理人员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施工安全。学校及卫生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要为师生提供卫生合格的饮用水,采购食品要到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卫生、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工商部门要经常对学校及周围饮食服务网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公安部门要与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校共建活动,加强对学校及周围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对危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对侵扰学校师生的流氓恶势力要依法严惩。交通运管部门、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营运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和对学校门通秩序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非法运营车辆,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和学校门前的交通安全。文化部门对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开设的娱乐性经营场所,要坚决予以取缔,要加大网吧管理力度,不允许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经营。新闻单位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要认真清理预案、完善预案,没有制定预案的要针对学校自身实际加紧制定预案,并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和学习,使预案涉及的各主要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及广大安全工作者对预案耳熟能详。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区教育安全的特殊情况和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领域,每年选择几个预案搞好演习,并保证预演时物资、人员能够迅速到位。通过演习,要使参演的每个人能够找准自身角色,明确职责与分工,使广大师生们真正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必循: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保障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保卫制度、巡逻制度、值班制度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等。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加大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一)排查整改时间。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
1.未纳入统一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情况。
2.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配备情况。
3.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车况。非专用校车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____2)》要求,是否按要求改装合格,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是否配备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gps监控系统;是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合格;是否有标明本校车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标牌核发单位、有效期等事项的校车标牌。
2.查校车保险。校车是否按要求购买了交强险、承运险、座位险等险种;保险是否过期。
3.查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驾驶员是否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是否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年龄是否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查校车照管员配备。是否配备照管人员全程照管学生;是否有学生(幼儿)乘车台账;是否与家长办理了学生交接手续。
5.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6.取缔黑校车。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查处取缔“三无”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机动三轮车等类型的接送学生车辆。
(一)排查整改时间。____年7月23日至8月12日
(二)排查整改范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运营线路,含县道、镇(乡)村道路。
(三)排查整改内容
1.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窄路、窄桥等危险路段;道路状况是否达到校车通行条件;是否合理设置了限速标志、标线等。
2.查防护设施建设。校车运营线路中是否规范设置了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是否存在破损、缺漏;在危险路段是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等。
3.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学校门前道路两侧警示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是否设置规范、完善;是否在学校周边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对路段复杂、拥堵的学校校门口及周边路口,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执勤,指挥疏导交通。
(一)培训对象。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
(二)培训时间。____年8月12日以前。
(三)培训地点。县校车服务公司(湖南石门通达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训内容
1.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4.《常德市校车标牌核发和校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5.《常德市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
6.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7.其他相关交通安全业务知识。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镇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以副书记彭帅同志为组长,杨志刚、徐进清、王伟、伍玉强、胡光文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心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向李双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安监站、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车况、保险、驾驶员资质;交警中队、交管站联合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黑校车;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管理台账明细,排查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照管员配备履职情况。
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由交警中队牵头,镇中心学校、镇交管站配合。镇校车
服务公司通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随车照管员和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参加培训,做到“不漏一名校车驾驶员、不漏一名随车照管员、不漏一名校车公司安全管理员”。要严肃培训纪律,严格实行登记点名考勤制度,组织好培训考试。参训人员要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听课笔记。校车运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由镇交管站牵头,交警中队、中心学校、各村居委员会(农林场)配合。交管站、中心学校负责排查原有校车运营线路审批情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中心学校负责提供校车运营线路台账明细;交管站、交警中队负责排查校车运营道路状况、校车站点建设、防护设施建设、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情况。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精神,总结过去一年来我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形势,提出问题,研究和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切实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
一、前段工作的简要回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推进我市经济建设,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我们始终把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工作放在首位,重点强化了二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强化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督管理,实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各个企业的内部管理更加完善和规范,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运行台账,确保依法依规经营。二是加强对外部非法回收拆解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年来,市直和各县(市、区)协调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了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查处行动,收缴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整车24辆、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零部件120多吨,对中方龙井非法市场的情况我局向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市委书记、市长李亿龙做了专门批示,责成市公安局和中方县人民政府负责对中方龙井非法报废汽车回收市场进行整治和规范,现在正在制定具体方案。通过整治,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有力的遏止了非法回收、拆解、拼装车等现象。
2、报废汽车回收经营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去年全市回收拆解报废汽车2460辆,其中社会车辆600多辆、摩托车1500多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300多辆,回收量在全省名列前茅,比上年度增长28%,从经营效益来看,全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销售收入1360万元,实现差价280万元,全市14个报废汽车回收代储点总体来讲都是盈利的。报废汽车回收成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的一个亮点,成为我市物资和供销系统的主要经营项目,为解决企业离退休和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用和部分职工的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组织开展了报废汽车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市局根据国家、省商务部门的要求,组织全市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网点)参加国家、省组织的培训,先后分四批参加培训,有19人经培训考核合格,获劳动部颁发的中级拆解工从业证书,这个证书也是国家审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的一个重要条件,今后还将举办高级拆解工的培训,希望各个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市金属回收总公司还选派了一名同志参加国家举办的氟利昂回收技术培训,国家还免费分配给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氟利昂回收设备一套。这些都说明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和保护环境十分重视。
4、报废汽车回收网点建设进一步完善。为了加强报废汽车的回收和监督管理,方便车主交车,我市除鹤城区外,在全市设立了十二个代收代储点,同时加强对各网点的监督管理,对于工作不力,违规经营,不认真履行与市公司签订的代收代储协议的网点予以撤换。已撤换了三个网点,现在正在调查一个网点。因此,我希望各代收代储点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经营,规范操作,切实做好区域内报废汽车的回收工作,让主管部门放心和满意。
5、按时足额地申报发放报废汽车补贴资金。近几年来,我市报废汽车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程序操作,即由车主申报,商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车主,自2005年市商务局成立以来,我市申报发放的补贴资金达215万元,极大地促进报废汽车的回收工作。
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报废汽车非法回收拆解市场没有彻底根除,干扰了正常的经营秩序,特别是中方龙井这个非法市场,规模越来越大,各县市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非法回收拆解的情况。
2、临近报废的机动车转籍现象严重,使大量临近报废的机动车通过转籍到个人手中使用一段时间后流入乡镇农村或非法市场,主要是城市出租车和机关小车,特别是出租车,虽然没有达到报废年限,但因日夜营运、磨损情况严重,尾气严重超标,已经到了报废程度,但车主仍然将其转为非营运车辆后专卖到乡镇或城市个人从事非法营运,破坏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3、车辆管理部门把关不严,车辆没有经过正规渠道报废,也能注销户籍和各种规费,交警部门规定只要连续二年不年检,车辆可以自动销户,而运管征稽部门没有车辆报废回收证明也能注销各种规费,这些都助长了报废汽车流入非法市场的歪风。
4、各县(市、区)代储点发展不平衡,效益两极分化。有些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网点)设备老化,场地简陋,零部件摆放混乱,消防、环保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需更新改善,个别网点还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
5、一部分县市代储点与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沟通不够,信息情况不明,工作不协调。
二、当前及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汽车的回收工作,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防止报废汽车、拼装汽车及报废五大总成流入市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现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颁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是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办法的出台对规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运行基本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报废汽车、拼装汽车及报废五大总成流入社会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构成了极大危害。认真贯彻执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是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和公安、工商等监管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我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监管
商务、公安、工商、监察和交通管理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我市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职责,要会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建立报废汽车有关信息,掌握报废汽车动态并实施监控;要定期不定期组织报废汽车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关监督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依法经营
市金属回收总公司和市供销储运总公司以及十二个回收网点都要认真学习《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有关法规,不断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坚持依法经营,对大家提几点要求:
①要自觉接收商务、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经营,积极配合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
②要坚决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切实搞好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处理工作,自觉维护报废汽车回收秩序,绝不改装、拼装、倒卖报废汽车及五大总成。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科学管理,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处理全过程的运行台账,夯实基础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坚持一车一证的原则,绝不签具空白回收证明,搞假报废,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③要加大报废汽车回收力度,改善服务态度,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④要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既要保证回收的报废汽车及时解体处理,不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又要杜绝在托运、拆解报废汽车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的生命重于一切的思想,懂得安全是责任、安全是效益的理念,牢记“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4、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法,规范市场
查处和打击报废汽车违法活动一直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常抓不懈,既要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又要经常性的开展日常检查活动,由商务部门牵头,协同公安、工商、交警等相关部门开展行动,下阶段将重点查处下列行为:
①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
②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
③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配件拼装汽车或者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
④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
⑤报废汽车上路行驶的。
2007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本文试图结合中央企业目前的财务管理体制,从投资者财务的角度,认识财务预算管理手段的含义,探讨运用这一管理手段实现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目标时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些问题。
一、投资者财务预算的重要内涵
财政部于2007年的《企业财务通则》提出了“投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的概念,其中第十二条和十三条对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通则》对两者的财务管理职责的划分非常清楚,明确界定了资产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财务管理责任。从《通则》相关条款的字面来理解,经营者和投资者分别负责“编预算”和“批预算”的工作,但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企业实际运作来看,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财务预算具有三个重要含义,以下分别予以论述。
(一)财务预算是投资者和经营者双方认同的资产经营契约
对于投资者而言,财务预算是对其所出资的预期回报;对于经营者而言,财务预算是对其经营管理业绩以及取得报酬的预设目标。由于两者的目的截然不同,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能够将两者目标结合和平衡,并能够量化记录和后评价的载体。应该进一步说,对于集团企业的母公司而言,子公司财务预算的首要意义就是母公司(或其产权代表)和子公司经营层签署的年度资产经营合同。
(二)财务预算是投资者控制资产安全风险的重要工具
对于投资者而言,资产安全永远是最重要的,而现实中,资产损失从来都是事后出现的。抛开法人治理结构及经理人道德风险等因素外,财务会计报告的滞后性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在多级次集团企业中,分支机构的财会信息滞后成为制约总机构或高级次公司经营者进行经营决策的重大障碍,而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一点更加明显。因为相比经营者,投资者不但要忍受会计报告信息的时间滞后,还要忍受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空间滞后。而借助于财务预算这一管理手段,投资者可以在经营期对涉及资产安全的事项进行事前约束,比如投资范围和总量、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金融工具使用以及担保规模等。对于集团企业而言,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关资产营运的授权限制是保证资产安全的底线,而财务预算则是保证这一底线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有效工具。
(三)财务预算能够贯彻投资者的特定管理意图
在这一点上,中央企业很具典型性。国资委依照国务院授权对央企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而按目前央企的治理结构,母公司受国资委的委托,对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进行监管。国资委与经其授权的央企母公司不但具有广泛意义上的股东身份,同时也是贯彻国家各项特定政策的代表。比如,在国资委对中央企业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要求中,明确将企业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科技投入三项特定指标列入了预算报告的范围。
二、投资者财务预算的管理目标
对投资者而言,财务预算管理的根本目标是保证资产保值增值。同时,由于资产委托关系,投资者必须要关注经营者是否能够切实履行资产受托经营责任。所以,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的管理目标有两个:一是经营绩效评价,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两者当中,前者偏重于“管人”,后者偏重于“管资产”。
(一)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对经营绩效进行监控管理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母公司的定位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的投资控股公司,另一种是以战略经营为主要目的的实业管理型公司。从我国央企的现状看,大多数属于后者,即母公司既是子公司的投资者,又是集团战略的制订者和组织实施者,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负有直接责任,而不仅是财务账目上的投资关系。基于这样的现状,作为投资者的母公司必须发挥对子公司经营绩效的监控和评价职能。
通过财务预算手段进行经营绩效管理,必须借助于全过程财务预算管理才能切实实现,其中的管理核心是事中控制。投资者财务预算控制可分为目标设定,过程控制、结果评价三个步骤。
1 通过认可财务预算计划的方法,确立资产经营目标
经营者编制的财务预算方案必须得到投资者的同意才能实施,这就意味着,投资者为经营者提出了特定期间(通常为一年)的资产经营目标。央企内部普遍推行的资产经营责任书签订制度正是起到了这个作用。
2 通过定期取得财务报告和经营者专项汇报等方式,了解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掌握预算执行的差异及成因,对经营行为提出意见
从预算控制的角度看,事中控制最重要,对于经营行为是否认可并提出意见,是事中控制的核心。前已述及,由于央企母公司属于战略经营型,而非财务投资型,所以,必须行使事中控制职能,否则财务预算管理将流于形式。需要指出,事中控制不应该被认为是干涉企业的经营行为,从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看,这是投资者必须履行的作为。
3 通过预算执行的结果分析考核,对资产经营情况做出评价
预算期完成后,经营者应当向投资者报告资产的经营情况,包括公司业绩和管理层履职情况,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有关分析和讨论就是向其所有股东提供的经营业绩报告。需要指出的是,投资者应该对经营者的业绩做出评价,但资产经营责任分析、考核和评价要区分主、客观因素,而不能一味“以数据论成败”,对于经营者不可控的客观因素要进行量化分析,还原后对照设定目标,才能得到客观的评价结论。
从现实情况看,不论是国资委对中央企业集团的业绩考核,还是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经营责任考核,都体现了不同级次的投资者通过财务预算管理实施绩效管理的思路,成为投资者实现“管人、管账”目标的有力工具。
(二)通过财务预算手段,优化资源配置
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的另一目标是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财务预算管理目标存在差异,经营者财务预算的管理目标是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益,而投资者财务预算的管理目标是优化资源配置。对于经营者来说,所关注的是投资者委托经营资产的经营效益如何;对于投资者来说,则应当把所拥有的资源优化配置,以达到保值增值的最佳效果。
三、避免走入两个误区
作为中央企业,要顺利开展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发挥财务预算的管理作用,必须在管理角色上对投资者和经营
者进行区分。母公司要对自己的管理目标有清楚的认识,正确应用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手段,防止出现两个倾向:一是把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工具与经营者预算混为一谈,用子企业经营预算作为投资者预算;二是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只管宏观,“只问结果、不管过程”,看似与经营者财务预算清楚分离,但实际上极容易出现过程失控。
(一)经营者财务预算与投资者财务预算不能合二为一
前已述及,经营者和投资者财务预算在管理目标,管理方法上都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讲,经营者财务预算是投资者财务预算的基础,两者之间是递进、衔接的关系。
从目前央企的实际情况看,经营者和投资者财务预算重合程度很高,投资者财务预算思路还有待探讨和明确。造成这种现象的外围原因是央企的主营业务基本固定,央企自身不具有自主选择的可能。但根本原因是央企对集团化财务预算管理的认识还有待深化。一个企业集团一般情况下必然涉及多个行业,即使只涉及一个行业,也一定涉及这个行业中的多个子行业,否则就不能称之为企业集团了。因此,央企母公司必须准确认识自己在集团整体组织架构内的角色,突出投资者地位,用投资者的眼光审视资源配置效果,运用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手段驾驭经营行为,优化存量资源,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投资者财务预算管理不能“只问结果、不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