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9 00:49: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常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律与平安
郝鑫征文
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
是啊,世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才会和平,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的权益才受到保护,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过上了幸福的,平安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学习法律常识,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
指导老师:罗秀艳
我有一个学生,平常在班里表现很好,又是小组长,打扫卫生从不用老师操心,在班里人缘也好,就是这样的一名学生,在被其他学生敲诈后,没有寻求学校、老师、家长的帮助,而是自己在社会上叫了几个人来帮忙教训敲诈着,结果造成了对方一人肠子被刀捅伤。俩人头被打伤,多人受轻伤,给学校带来了恶劣的影响,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伤,本人自此失学在外流亡了3年之久。这个例子说明处在青春期的技校生自控能力差,遇事冲动,不考虑后果,心理承受能力差,法制和道德意识淡薄,极易陷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如果在学校教育阶段,对广大技校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自身具有健康的心理、完善的个性、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也就等于在每个人的心灵上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这样社会的文明与和谐才有基础,安定与团结才更有保障。第三,学校应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使学生身处其中,受到熏陶,潜移默化,从而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知能力。首先,学校应利用墙报,黑板开办法制宣传栏,在其中登载和张贴一些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条文或案例启示,从正面宣传引导学生使其处在遵纪守法的氛围里,促使其提高法律意识。
其次,对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例如,当你开车把人撞伤后,当班里或宿舍同学欺负你时,看到别的同学花钱大方而你家比较困难时,你会怎么办?等等。使学生从案例讨论中真正学到知识,了解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增加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加强课堂讲授法律常识的作用,这是提高技校生法律常识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80%左右,大多数都是法盲,例如西安某大学生,2011年10月20日23时许驾车将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一位妇女撞倒,后下车查看,发现其倒地,因怕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自己的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对受害人连捅数刀,致受害人当场死亡。本来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结果演变为触犯刑法的杀人案,类似于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事例有很多,都是不知法,不懂法的结果。因此,应加强对在校生法律常识的学习,预防犯罪比惩罚犯罪更高明。作为技校生,首先要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我认为这个法是对每个人行为的一种约束,包括技校生在内,它明确的告诉我们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否则就违了法,那么教师在讲授时应结合生活中的例子,使学生通过学习,能做到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提高自身的文明程度,使我们的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其次,应学习刑法常识,通过对刑法常识的学习,让学生知道什么是犯罪,犯罪与违法的区别,什么是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以及我国刑罚的运用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认定等等。通过学习,使学生对《刑法》产生敬畏之心,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再次,技校生最终将离开学校走向社会,走向企业,那么他们还应该学习《劳动合同法》,为走向工作岗位做好铺垫。
保护劳动者是这部法的灵魂,作为一名技校生,将来的劳动者,当然有必要来学习这部法的全部内容,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便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使自己能体面的劳动。对即将走上工作的技校生有着不可估量的实用性。当然,技校生需要学习的法律方面的知识还很多,但笔者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劳动合同法》是学习的重点,应该认真学习。总之,技校是培养广大技术人才的基地,一方面技校要向企业输送合格的技术工人,另一方面技校也是中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教育对于完善青少年品德和人格,防止他们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那么,切实加强技校的法制教育,提高技校生法律意识是一项需要全社会每个人、每个教师、关心、支持和努力。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使技校生真正树立唯法是从、法律至上的理念,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的技术工人。
作者:蔡娟 单位:西安市工业技工学校
(甘肃兰州兰铁四中)
[摘要]初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了避免因为抽象的法律条文给学生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在实际教学中,就要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融合到具体的事例当中,来帮助学生理解。
[关键词]初中学生 法律常识 案例教学
初中学生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其人生观、价值观也在初步形成,能否成长为有知识、有理想、守纪律的合格公民,将是其在初中阶段思想品德塑造的首要任务。所以,在初中思想品德课程体系中设计了相关的一系列内容,其中包括“我与自己”(即学会正确认识自我,学会解决自身成长中的困惑,更好地来适应环境的变化与发张)“我与他人”(即学会如何与身边的人和谐融洽地相处,能够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团队精神,适应社会对个人的要求,为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际关系的基础。)“我与社会”(即要求学生认识到社会的客观状况,明确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公序良俗,了解社会规则的种种要求,明确法律的相关规定,初步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形成权利义务观念)。所以,在思想品德课《新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作为初中学生应该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学会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成长为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因此,初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因为法律条文比较抽象。那么,为了避免因为抽象的法律条文给学生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在实际教学中,就要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融合到具体的事例当中,来帮助学生理解。
一、案例应贴近学生
学生是课堂的主体,也是知识的受体,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能否积极参与,则直接影响学习的效果。加之作为未来祖国的建设者,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点的确立事关依法治国的实现与否,作为中学生对于权利义务存在理解和观念上的误区。对于自己享有权利和义务认识不够,对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以及现实生活中对中学生合法权利的侵害采取的正确方法存在误区;同时,对于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认识模糊。甚至认为“法定义务同中学生无关”“年龄小,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教学中,要密切联系学生的实际,把有利于纠正其错误认识的、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感知的具体案例引入课堂,帮助学生形成感性认识,产生心里共鸣,避免因陌生而使学生无法参与。
例如,在学习八年级下册《财产属于谁》一课中财产所有权的行使这一知识点时,根据初中生的年龄特点,以及个别同学在行使财产权利时的错误做法(为了上网打游戏,把家里的贵重物品偷出去擅自低价转让。),设计了案例:“初中生小李,将父亲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一部价值3600元的数码相机)私自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小卖铺的老板老马,并且立字据为证,后被其父发现,欲追回相机。问:相机能追回来吗?为什么?案例给你什么启示?”一看到案例,同学们马上就开始讨论了,中学生这样做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应该怎么处理?于是,每个人按照各自的思路认真地分析起来,结果大多数同学都认为追不回来,因为这种买卖关系是自愿的,应该受法律保护。有个别同学认为,能追回来,因为小李还未成年。在两种观点相持不下时,教师再根据此进行归纳,引出我国《民法通则》中的具体规定:“年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进而得出结论,象这种出卖高档相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14岁孩子的行为能力,所以,这一买卖关系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提醒同学们我们在生活中决不能做案例中李明所做的事,虽然我们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由于年龄、智力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目前对家里的财产只有使用权,只有在征得父母的同意后才可以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尤其是为了满足自己上网的需求而从家中偷拿物品出去变卖的同学,更应该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自觉抵制网络的诱惑。避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所以,通过该案例的分析,使得学生很好地掌握了财产权的内容,也明确了作为未成年人在行使财产权利时的要求,懂得了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可以行使哪些权利,如何行使权利等一系列的问题。
二、案例要有针对性
中学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需要他们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并正确理解权利,肃清不正确理解,珍惜权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鉴于近些年在校园周边中小学生遭受抢劫的案例层出不穷,有关人士做过一项社会调查,“在校外遭受抢劫的少年儿童,会找谁求助?”调查显示:61.45%的学生选择求助家人,仅有22.61%的学生会找警察。这表明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缺乏法律意识,加之初中生正处在青春发育期,其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不懂得借助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教学中我利用讲授“财产权利的维护”这一内容时,针对学生中存在的这一普遍现象设计案例,引导学生学会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例如,“中学生小强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四个无业青年堵住,强行搜去他身上仅有的5元钱,临走还给了他一巴掌,骂他穷鬼,并威胁小强第二天同一时间在这里,再带来100元,否则就挨打。小朱害怕挨打,从家里骗了100元,第二天交给了无业青年。之后,小朱又被反复多次打劫,直到家长发现时,已被抢去共计600多元。请问:小朱的做法对吗?如果是你该怎么办?”学生对小强的遭遇深有同感,所以大家都在悄声说:“谁敢不给,我也被抢过。”我看到了学生心中的顾虑,便引导同学们一起来分析,如果身边的违法犯罪现象没有人检举揭发,那么公安机关能不能及时掌握犯罪分子的不法行为呢?同学们摇头,也就是说,受害人的妥协退让,只会给司法机关的工作带来不便,而对于违法犯罪分子来说,则提供了生存发展的空间。所以,这种做法不可取,如果自己以前也有过类似错误的做法的话,。从现在开始,应该转变观念,认清不法分子的本质,不要心存幻想,不要用自己的妥协来换取不法分子的同情,而应该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着,再引导同学们了解一些依法维权的途径,例如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记住不法分子的相貌特征,事后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或者通过家长和老师来寻求法律的帮助。总之,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我们个人权益最有力的保障就是法律,所以,我们要树立起法律意识,在实际生活当中,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这一堂政治课,不仅教会了学生一些法律知识,也教会了学生维权的实践经验。
“你们该问的也问了,我所有的问题全交代了,什么时候让我回去给学生上课?”福建省大田县一涉嫌猥亵儿童罪被羁押的教师苏某,日前天真地问前来提审的检察官。当他知道自己的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时立即辩解说,我又没有奸生,不过是摸摸而已,不构成犯罪。
苏某是大田县一小学教师。今年3月的一天,苏某叫班上一女生到他宿舍辅导作业。这名女生一进房间,苏某却突然把手伸进她的下身乱摸。女生回家后把此事告诉父母,父母当即报案,苏某被抓获。苏某案发后承认距他第一次猥亵行为已有一年之久,其间共有6名女生被猥亵20多次,年龄在8至13岁不等。
苏某说,他学过一些法律,知道妇女是犯罪,也不能奸未满14岁的幼女,即使对方同意了也不行!他认为,只有发生性行为才可能涉及犯罪,而诸如猥亵妇女、儿童顶多是道德问题,还不至于触犯刑律。
办案检察官提醒说,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只要实施了猥亵行为,不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论儿童是否同意,都构成犯罪,受侵害的学生及其家长应及时报案。
社会意识包括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法律意识不仅能制约公民的行为,做到不犯法、不徇私。还能提高公民维护法律的意识。高职院校的学生都是在未来建设祖国的人才,他们拥有强大的法律意识能直接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文明,还能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在新时期,我国的高校要注重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对法律常识的了解,创造出适应社会的高素质人才。
一、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现状分析
(一)法律常识缺乏
法律常识是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但是通过对高职院校的学生的走访调查发现,他们的法律常识的知识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的法律素质水平较为低下。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高职院校的定位的错误以及受到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观念的逐渐深入人心,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却专注于专业课知识的学习,从而忽视了法律知识的基础课程,这种舍本逐末的学习态度,在当今社会即使掌握了一技之长,但是由于法律常识的匮乏,也难以拥有较高的法律意识,这种情况就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学生会运用自己所学进行高科技的犯罪活动;二是该学生在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难以做到运用正确的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常识作为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基础知识,该法律常识的多少是衡量现阶段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依据。掌握法律常识不单单是关乎学习的问题,更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的义务。
(二)法制观念淡薄
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在现实的学习与生活当中,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形成了亵渎法律的意识,往往难以做到自觉的遵守法律制度,履行维护法律权威的义务。导致高职院校大学生亵渎法律的行为,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在现实生活当中形成正确的法律的权利观念,对于权利意识的严重缺乏使他们难以对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进行运用,不懂得尊重别人的合法权利,甚至肆意践踏别人的合法权利,缺乏最为基本的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因此法制观念,尤其是大学生权利观念的塑造以及培养,应该作为新时期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重要内容受到重视。从“经济人”角度分析我国的法律权利,是以相关者的利益为基础的,因此,高职院校的大学生由于法制观念的淡薄,在法律意识的塑造过程中难以正确的处理索取与付出两者的平衡统一关系,该享有的权利放弃,不该享有的权利争取;该履行的义务逃避,不该履行的义务干涉。
(三)缺乏法律信仰
坚定的对于法律的信仰,是新时期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精神支柱。当代的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只有在心里时刻保持着对于法律的尊重,以一颗对于法律信仰之心,进行法律实践的活动才能实现对于法律价值的正确追求以及极大的促进法律意识的培养。然而,现阶段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法律信仰方面存在着严重的误区,对于法律的信仰,是指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而进行的行为,但是某些高职院校的学生曲解了法律信仰,认为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就要彻底的抹杀,因此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信仰存在着盲目性以及过激行为。例如某高职院校的学生在网上肆意的夸大或者过分的宣传社会的不良风气和政府的贪污受贿现象并对行政执法的公平以及公正性提出严重的质疑,就某种程序而言,导致该类学生此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主要是对法律信仰的不够坚定,缺乏正确的对于法律的信仰。
二、解决高校学生缺乏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建设高职院校法律教育环境
孟母三迁、近朱者赤都让我们明白了环境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因为为了使高职院校的学生法律意识得到培养,可以通过改善高职院校学生的环境,建设法律教育环境,来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塑造。高职院校的官方教育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制度的规章及程序开展各项教学工作。能够就学生普遍关注的评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国家奖学金、党员干部、成绩考评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评选以及监管,如果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存在,一定要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只有这样才能建设良好的法律教育环境,促进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结合法律和心理的双重教育
为了促进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可以通过采取法律与心理教育的结合来实现。以心理教育促进法律意识的培养,以法律意识辅助大学生理性处理心理问题。高职院校不同于综合性的本科大学,高职院校的学生需要面对来自家庭、就业、学习等多方面综合的压力,极易使高职院校的学生产生心理问题,进而严重影响了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通过对两种教育的结合,可以教学学生以合法的手段进行心理问题的处理,指导学生进行自身性格以及法制观念的完善。
按照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学校的必修课内容,努力形成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和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全方位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以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为重点,努力使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障和减少小学生的违法和犯罪,实现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
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其作用。
随着社会上违法犯罪惊人的低龄化,法制教育在德育领域中的必要性显得尤为突出,而学生的违法犯罪是一种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发生的原因涉及学生本人、家庭、学校、社会等方方面面。学校教育中是否实施科学的法制教育,家庭各成员是否能对其进行积极的正面领导,社会特别是学生所处社区是否能为学生创造一种良好的环境,都决定着学生对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的遵守状况,而在这些诸多影响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因素中,法制教育所能带来的作用是相当巨大的。
通过法制教育,我们可以使学生了解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形成初步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习惯。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必要的指导,使家庭成员与学校同时进行该方面的教育。通过学生,指导他们进行普法宣传,从而为学生营造一种文明的社会氛围,进行环境教育,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法制教育来实现。
因此,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每一位老师、每一位班主任、辅导员必须充分认识法制教育在学生德育中的重要作用,并扎实有效地展开法制教育,从而有效地限制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法制教育对象及教育内容。
学校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为在校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教育内容为: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法制教育素材;《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的内容中也容纳了很多的教育材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如《交通法》、《教师法》。
三、教育步骤及方法。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必须有精细的计划和严密的实施以及规范的过程管理,并配套齐全的制度予以保障。
1、行为规范教育。
本学期我校法制教育可先从《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电视台、广播站、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学校课间、午间纪律、就餐纪律、放学纪律等各项规定的宣传,让学生懂得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并自觉遵纪守法。
2、法律常识教育。
对学生进行于之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等。要让学生清楚地知道秘书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3、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的养成教育。
通过法律常识的教育,接下来就可以明确地向学生指出,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法规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
4、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
要让学生知道各自的含义。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态度。
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音乐与法制相差甚远,音乐课堂上,教师们更是少之又少的关注到这个问题,更别说在音乐课中渗透法制教育了。但是,法制教育却实实在在存在于音乐课堂中,下面是我对此的一些思考。
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起点,是社会法制教育的重要工程。做好这项工作,使学生在中小学阶段受到法制启蒙教育和必要的法律常识教育,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懂得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了解一些基本的行为规则。可见,我们必须在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要通过主题班会、举办法律常识答题竞赛、现身说法、法制报告会、模拟法庭的形式学习法律常识,而且要在各学科中渗透法律知识。据了解不用说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知识,许多教师不知道,就是我国的宪法有哪些内容,绝大部分教师也不清楚。比如,人格尊严这是公民的起码权利,但有部分教师却往往忽视了,他们对学生经常体罚或变相体罚:罚站,赶出教室;有的甚至用罚做作业代替教育,弄得学生、家长都不安宁。要知道,这些都是违法的,侵犯了小公民的人身自由。而教师们却认为这样做是为了教育他们,是为了他们好。但是,衡量一个行为正确与否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是否合法。心再好,行为不合法也不可能取得好的结果。因此,必须尽快地在教师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只有教师有了法律意识,法制教育才能在学科中得到渗透,否则,法制教育的成效大打折扣。
目前,很多音乐教师认为,进行法制教育就是给学生讲法律知识,音乐教学中怎么能讲法律知识,其实,在中小学2011年音乐新课程标准中就有规定,音乐课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音乐审美指的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可见,音乐教学中无时无刻不在渗透着法制教育。首先,挖掘歌词内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音乐教学以教材为内容,以课堂为阵地,认真钻研教材,分析和挖掘教材中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通过生动的音乐形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断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在教唱歌曲时,把歌曲的背景和歌词给学生讲清,尽力从歌词中挖掘思想内涵,联系学生生活实践,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如在我讲授七年级的歌曲《摇篮曲》时,我向同学们介绍《摇篮曲》最初是指母亲抚慰婴儿入睡时咏唱的歌谣,后发展为一种音乐体裁。所以旋律非常优美、抒情。而对于摇篮曲,学生们理解起来问题也不大。但是,让我考虑更多的是,通过这首歌的学习,我能带给学生什么,又希望他们收获什么?在课的一开始,我就先问大家:会唱的第一首歌曲是什么?然后请部分学生给大家演唱,自认为是大人的他们再次哼起这些久远而又熟悉的旋律,大家都忍不住露出了天真的笑容,课堂的气氛也一下子温暖了起来。接着我问学生,是否记得妈妈唱给你们的第一首歌曲呢?大家都乐了,然后我播放了童声合唱的《摇篮曲》,并配上了一组温馨的图片请大家欣赏,课堂的热情又得到了回升。然后,我再请学生闭上眼睛来欣赏,并感受摇篮曲的音乐形象特点、曲调特点和伴奏音型的特点。听完之后,我并没有让学生马上回答问题,而是让他们带着自己对音乐的理解来演唱这首歌曲,并请学生来说自己问什么要这样来处理这部作品,再请学生自己来讨论,谁的演唱您们认为最好,为什么?从而,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在这堂课的最后,我给学生们朗读了一小段散文,并选了一段优美抒情的钢琴曲作为背景音乐,内容大意是:用实际行动去报答伟大的父亲、母亲,学会感恩!把这堂课推到了最,学生们也沉静在深深的思考当中。从学生的反应来看,我觉得这堂课既不失音乐性,也非常自然的进行了德育渗透。在课上,学生是在自己对音乐理解的基础上用发自内心的情感去进行歌曲的再度创作。所以,歌声是有感而发,而情又是在音乐的烘托之下逐渐升温的。在音乐课上适当的渗透德育教育,有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与把握音乐的内涵。
其次,采取多种教学手段,于法律于艺术之中。音乐教学中结合律动、歌表演、游戏等儿童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通过形体动作来表演音乐,从而加深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艺术是作者或表演者用动作、色彩、声音以及言词把自己曾经体验过的感情表达出来,以感染观众或听众,使别人体验到同样的感情。这种感情交流与情感共鸣,无声地传达着一种价值观念,学生在艺术体验中受到教育。如:在学唱《国歌》时,除了让学生了解它的歌词意义、时代背景、作者生平外,更要抓住歌曲中号角式的呼喊,再三地强调“前进”,后半拍起的急切呐喊及三连音的运用等音乐本身的特点,既准确地表现了歌曲,又激起了对祖国无比热爱之情,从而树立起时代责任感。同学们在演唱时严肃、自豪、情感真挚。在生动的感情体验过程中,受到了艺术的感染、熏陶和教育。
再次,注重教学常规,渗透法制精神。教学常规是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保障。常规本身就是法制的一个部分,法制教育体现在每一节课上。因此,我们要正确引导学生做好常规,遵守好常规,就是实在的法制教育。如:与学生商定座位的编排办法;课前课后的问候,凳子的摆放,声音大小;上课时的坐姿,发言等。学生这个规则下,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总之,上述方法有效落实了法制教育与音乐教学的有机结合。它不仅能够有效地从政治态度、伦理道德、思想品格等方面对学生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而且这种寓教育思想于教学之中的方法,对培养学生们热爱一切美好事物,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音乐教学中,我们要深入挖掘出音乐歌曲中内在的思想情感教育因素,充分发挥音乐的情感作用,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审美趣味,使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第六十五中学)
一、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整合各种德育资源加强中学生的法制观念
“加快中小学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的改进和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德育资源,深入研究中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把爱国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有机统一于教材之中”。
首先要让学生知法。中学思想品德课针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要先让学生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同时让学生明白法律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来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由让学生了解法律的三个显著特征即:一法律有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让学生懂得法律与日常生活中的规矩的区别,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知道法律对我们具有保护作用,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我们的日常生活里不开法律,我们享受法律的同时需要法律的保护。
其次,让学生明白与自己健康成长具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道什么是犯罪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即凡不履行法律规定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让学生知道犯罪的特征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知道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重要的是让学生明白法不可为,违法必受法律的制裁。让学生在思想上对法律有最基本的认识,为学法打好基础。
二、结合学生实际渗透法律教育,让学生感受法律尊严
在思品教学中,许多学生总是认为法律离自己很远,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许多学生甚至接近于法盲,这对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在思品教学中,针对这种现状,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加大了法律知识教育力度,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
一是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律常识教育,如教学《防范侵害,保护自己》这一内容时,向学生介绍有关正当防卫法律常识的教育,在教育学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意外情况,对正当防卫的定义、范畴、标准具有准确的理解,尤其是对防卫过当等概念的理解更为重要。二是利用教学拓展活动强化法律知识教育。如教学《走进法律》这一内容之后,可组织了情景剧辨析讨论活动,从网上下载几段教学情景剧,如涉及损坏他人财物、侵犯人身安全以及侮辱他人人格等内容,组织学生开展评述,在此基础上补充相关法律知识,生动形象地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运用宣传载体强化法律知识教育。在板报中专门设立了《法律园地》,安排每周一期,摘取各种法律常识要点进行宣传,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渗透法律知识教学,提高学生对法律常识的了解。
思品教学中渗透法律教育,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紧密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以学生生活中发生的涉法案例作为教学素材,可以增强学生的生活感知,对学生的思想发展与行为规范产生警示作用,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增强教学成效。如教学《法不可违》这一内容时,除了运用教材中事例之外,还可补充发生在本地的较大影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从学生熟悉的案例入手,对学生强化法律教育,引导学生了解这些案例中人物因为违法而付出的重大代价,进而深入分析这些涉案青少年身陷囵囫的思想深层次原因,让学生明白:法制意识淡漠、法律知识缺乏,是造成这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
三、拓展思品教学空间,震撼学生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除了课堂教学之外,教师还应当充分运用各种教育资源,强化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构建立体生动的教学模式,促使学生内心产生强烈的思想震撼,增强教育成效。也可组织学生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览活动,展览采取图文并茂方式向学生介绍了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而造成的悲剧,学生在参观展览后还听取了政法系统老干部法制讲座,深化了法制教育成效。还可组织学生走进市少管所,听取在押人员的现身说法,学生面对面听取他们的痛哭流涕忏悔,思想上产生了强烈的震撼效果,这种警示教育的效果会令学生终身难忘。
1.1学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程度
(1)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从调查问卷分析,大部分学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问卷题目“我国的根本法是哪部法律”是最基本的常识问题,回答正确只有率69.1%,在回答“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哪个机关”这一问题是,答出的只有42.3%,“你能说出我国的政党制度吗”这一问题能够回答出来的只有26.4%,随着问题的稍稍加深,能够回答出来的学生比例大大降低,而问卷中的问题同属于最应该掌握的法律常识。由此可以看出,高职医学生普遍重视专业课的学习,但忽略了基础课,特别是法律基础课的学习。(2)对法律权威的认可程度。个体对法律权威的认可程度从侧面反映了一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对其实生活的影响程度,一个人只有从内心信仰法律,才能自觉的去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应用法律。本调查将认可程度分为四个层面:完全认可、基本认可、不予评价、完全不认可,调查情况见表1。通过调查可以看出,我国大学生对我国现有法律体制的运行总体评价是良好的,但确实也有部分学生认为法律在保障公平方面还需要加强力度,大学生在遇到麻烦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认为自己能够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理性解决问题,不会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而知法犯法。体现了难能可贵的对自己做守法公民的信心。
1.2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学习法律的兴趣
针对“你认为大学生如何获得法律知识”这一问题调查结果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还是通过课堂上老师的言传身教,课堂教学在加强学生法律意识方面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绝对不容忽视。网络媒体作为大学生接触多,又比较喜欢的一种传播媒介在习得法律方面显示的作用没有多少优势,也就是大学生上网并没有特别留意自己法律素质的提高。在调查中,当问及你认为在学校里掌握法律知识对你将来的就业生活有帮助吗?有65%以上的同学选择非常有帮助,只有2%的同学认为意义不大,在回答“你希望学校多安排一些法律课程吗”?有52%的同学选择非常希望。当问到“你最想学习哪些法律方面的课程?”有23.6%的同学选择劳动法等跟就业相关的法律,有62.8%的同学选择医事法律,有11%的同学选择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只有2.6%同学选择不清楚。由此可以看出医学高职生对于学习法律表现出来浓厚的学习兴趣,特别是对于专业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就业相关的劳动法律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学习要求。调查数据还显示,男、女生在对法律学习兴趣方面无明显差异,但大一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明显高于大二和大三学生。
1.3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为了对高职医学生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程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我们设计了6道和医学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作答,结果见表2。由表2可以看到,6道题目都是要求将来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要掌握的法规,有些甚至关系到作为医生对自己权利的保护,但除了一道题答对率超过50%,其他的均未超过半数,由此可以得出高职医学生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不深,有待进一步提高。
1.4对和医事法律相关的社会热点、伦理难点问题的把握
能够站在专业角度结合所掌握的医事法律法规,对社会热点事件和热门问题表达中肯的观点,这体现了高职医学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法律修养,在回答“你认为当前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15.7%的同学认为是“患方的无理取闹”,有21.2%的人认为“医务人员医德不高,责任心不强”,44.2%的同学认为是“媒体报道不实过度渲染,激化医患矛盾”,有18.9%的人认为是“医事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对于“安乐死”的讨论在民间和学术界一直持续不断,高职医学生也比较关注这一重大现实问题。在被问及“你认为阻止‘安乐死’实施的最大障碍是什么?”时,有44.6%人选择“安乐死尚未立法”,有20.4%的同学选择“安乐死中的自愿动机值得怀疑”,有24.1%的同学选择“实施安乐死有可能给社会带来难以预料的消极后果”,有10.9%的人选择“违背了传统的血缘亲情观念”。
1997年克隆绵羊Dolly诞生,这标志着高等生命所遵循的有性生殖被打破,生命可以通过无性生殖繁殖和“复制”。在被问及“人类能否克隆人?”这一问题时76.2%的同学持反对观点。当问及“你反对允许克隆人主要理由是什么?”有46%的人选择“克隆人会引起家庭伦理关系的混乱”,21.5%的人选择“有可能导致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有6.74%的人选择“技术发展还不够成熟”,25.76%的人选择“会造成在法律认定上自然人和克隆人难以区分”。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1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法律基础知识储备不足。尽管学生掌握的法律常识大部分都是来自学校,但由于中学阶段对法律的学习是分散的,不像语文、数学、历史等这些课程学习非常系统化,法律没有在一个时期进行集中系统的训练,学生掌握的知识也是零散的、不成系统的,学习的知识少、记忆不深容易忘记。和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接触的机会更少,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几近于空白。进入大学阶段的学习,70%以上的学生表现出对法律的学习兴趣,但从讲授卫生法学老师的座谈中了解,大部分学生仅限于关注现实生活中发生案例的来龙去脉,比如,2007年轰动一时的“北京孕妇李丽云死亡事件”,教师在讲这个案例时学生对案件的细节极为关注,但在对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时,学生的兴趣锐减。对卫生法律事件只止于现象,未触及事件的本质,这和学生对相关的知识背景一无所知有很大关系。
(2)重理轻文,忽视人文知识的学习。医学即人学,医学和伦理学、法学密不可分,大医精诚说的就是作为苍生大医需要医生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成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医生在人文修养方面除了加强道德修养,必须同时关注法律素质的提高,惟其如此才能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一些学生,甚至是实习医院的带教老师,认为只要自己不主动违法犯罪,学法律没什么用,一个好医生给病人看好病是主要的,这就使得我们的一些法律课程形同虚设,大部分是应付考试“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考完了也就丢到一边去了。
(3)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未能适应学生就业要求。我们无法按照法律专业人才的标准来要求医学生研修法律,但从教育规律来讲,每一门课程的学校都是由浅入深,大学一年级开始接触《法律基础》掌握基本法理,在大二以后可以陆续开设《卫生法学》《医患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处理》等课程。再针对不同专业学生侧重一两个部门法律的学习,比如,临床医学的学生可以重点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学专业的学生侧重于药事相关法律的学习,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构建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但是我们现在高职医学院校大部分只在大一阶段讲授《法律基础》,这还是国家教育部门安排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一部分,没有安排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医院、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试卷内容有一部分就是考的医事法律法规,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根本没有接触过,无所适从。
2.2建议
(1)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系统开设医学相关医事法律法规课。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有所依附,高职医学院校让这些课程进入课本走进学生的课堂,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领会法的基本精神,再从深层次上学习和自己专业密切相关的医事法律法规,逐步学会运用专业法律指导工作、保护自己的权利。高职医学院校往往缺乏教授法律的师资,笔者建议可以从当地的综合性大学特别是法学院聘请理论素质较高的老师讲授,更好的选择是由当地的律师协会推荐,聘请名气较大的从事医疗卫生诉讼的专业律师,这些人专门从事法律实践,接触的案例多,讲起课来既有理论又有生动活泼的案例,效果会更好。
(2)创造一切条件让学生在医学实践当中提升法律素质。法律知识仅仅进课本、进课堂还远远不够,医学科学说到底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医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提升。开设模拟法庭、到法院旁听审判过程等都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医学教育有个最大不同,学生实习时间长,高职医学三年有一年在医院实习,学校可以在学生进入实习医院前由实习医院定期派人进行指导,使其明确作为实习医生的权利和义务,实习期间学生更要深刻领会课堂上学到的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程序,学习从法律角度如何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患者的利益。学习如何在工作当中注意证据的留存比如病例的书写规范。真正深刻领会医疗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加重医生责任的含义。
(3)大胆引进医学前沿法律问题,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拓宽学生知识面。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有些医学科技成果不断被引入到法律法规当中比如《婚姻法》对近亲结婚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等。一些医疗技术不仅在伦理学层面引起广泛讨论,也为法学的研究带来新的研究课题,比如,堕胎、母亲、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有些在国外已有立法,但国内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教学过程中将这些前沿问题介绍给学生,让学生理解医学发展面临的许多法律问题迫切需要卫生法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更好的引导、促进医学发展。对于一些学生感兴趣的热点问题可以展开讨论,比如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的立法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已有30多个国家接受脑死亡标准,我国为什么至今没能通过立法?脑死亡立法能不能一蹴而就?脑死亡立法的意义何在?究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采取这一标准?你支持脑死亡立法吗?理由是什么?随着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学生会对医学和卫生法学的关系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也会对继续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产生更大兴趣。
【关键词】历史功能;教学设计;生活化;现实化
中图分类号:G623.4
培根说:“学史使人明智”。而现有的教育体制、教学方式,不管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很难培养学生的历史意识、历史思维能力与人文素养,大多都无法体现出历史教育的真正价值。余伟民先生说:“长期以来,历史教育作为升学考试科目之一的色彩越来越浓,同时过分强调了历史教育承担的政治教育功能,也进一步强化了历史教育的工具性,扼杀了历史教育的人文性。”[1]在当今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下,历史教育无用论盛行。因此,改变历史教育的现状,最重要的是赋予历史教育生命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历史成为他们生活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而真正发挥历史的人文性与借鉴性。
改变现有的教育体制会很难。从恢复高考到现在,教育体制逐渐僵化,教育考评方式、分数至上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犹如科举制的逐渐僵化一样,需要时间、环境、社会观念、社会力量等的积蓄,才能发生变化。而我们历史老师能做的,就是将历史知识的学习生活化、现实化,用历史知识来分析现实问题,指导现实生活,真正能够达到“经世致用”。其实,很多人都已经意识到现有的教育大成问题,只是我们理论说得太多,而真正行动得太少了。因此,我们要将理论付诸实践,努力改进课堂教学,突破课堂教学只围绕考纲、教材、分数打转的局面,把现实生活当作宏观的动态的历史进程,把历史当作静态的客观的知识,以动促静,以静思动,从而让历史知识变得鲜活,让学生对现实生活更有思辨能力。
苏霍姆林斯基说:“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感到自己是一个发现者、探索者、研究者。”[2]必修一第一课的宗法制,如果按照课标要求了解“宗法制的基本内容”,那学生也只是对课本知识的记忆;哪怕对宗法制的影响进行拓展,学生很难进行有效的思考,只能生吞活剥。那么我们的教学设计改成围绕着“宗法观念对现代社会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辩论,老师可以从现代社会所存在的几种现象,如“门当户对”、“重男轻女”、“官僚体制”等让学生进行思考、查阅资料、整理资料、形成书面材料、提出问题。从学生的辩论情况来看,还有存在知识面狭窄、分析问题不够透彻、对社会现实问题理解不够深刻,但是一场辩论赛会比简单的教材知识点的梳理,不仅能丰富学生的知识,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更能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思维批判与敏捷、发现问题、语言组织等各种能力。虽然一节课没能完成原有的教学计划,但比起知识细节的讲述,这种教学设计更有效。因为细节的东西容易忘记,需要的时候还很容易从百度上搜索得到,那么我们原有的教育就达不到要求了。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给我们指出,教育的目的不应仅仅是为了使学生去牢固地把握那些可怜的书本知识,而是为了使学生体验和建构一种理想的生活。
陶行知先生指出:“我们真正指南针只是实际生活。实际生活向我们供给无穷的问题,要求不断解决。我们朝着实际生活走,大致不至于迷路。”[3]这就意味着现实生活是教育发展的指南针,教学内容源于生活,把实际生活当教材。当今社会拜金主义盛行,道德严重滑坡。难怪有人高喊:“我们一脚跨进了物质天堂,一脚跌进了精神深渊”。讲到必修三第一课孔子的“仁”思想,我们可以直接抛出当今社会所出现的“道德两难”-----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的问题,让学生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讨论。一是如果你是老人的家人,你希望有没有人去扶呢?二是针对这种“绝望的善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可以杜绝?这个社会应该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如此,学生才能更加理解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宽容、关爱的重要性,也才能真正体现历史教育的人文性。教育是一种价值引导,引领我们学生发展成为我们所希望成为的人。引用梁启超《少年中国说》里:“少年进步则中国进步”,因此中国少年道德素养的提升,整个中国的道德水平才能提高。
托尔斯泰说过:“成功的教学所需要的不是强制,而是激发学生的兴趣。”[4]教育实践也证明:学生对那些自己能意识到的对实际生活起作用的知识最感兴趣。现实生活是教育的中心,教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产生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必修一第二单元第7课讲到罗马法,教材较多涉及到的是,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以及法律制定的相关问题,但在这节课里我觉得对学生的实际生活起作用的知识,在于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因此,我们也可以把这堂课设计成法律知识竞赛,将罗马法中相关的法律知识、华东化工学院出版社出版的《高中生法律常识读本》以及《不可不知的1234个生活法律常识》等,出一些法律知识竞赛题,也可以提供一些法律案例让学生分析,让他们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更好地生活,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丰富他们的法律常识,获得活力的知识。
教育体制逐渐僵化,教材是死的,但教学设计能根据现实生活、学生实际生活作为指导,那么
老师就不会教死书、死教书;学生也不会读死书、死读书。教学设计立足于生活实际,为生活服务,激发学生的求知与求学的欲望,促进学生内在禀赋的发展,如此知识的学习与历史教育的真正价值才能有效结合起来,高效运作。
参考文献:
[1]《历史教育展望》,余伟民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2]《给教师的建议》,(苏)苏霍姆林斯基著,
实验小学法制教育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召开三次法制工作会议,研究学校法制工作。 二、每学期举行一次法制教育周活动:
1、作一次法制教育报告;
2、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3、举行一次交通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
4、组织观看一次治安管理条例知识教育录像片;
5、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加强子女安全监护的教育;
6、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观看安全教育系列片。
7、学期末对各班进行各项量化评比。
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时配合宣传教育。
1.高校法律教育的目标
高校法律教育是高校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法律教育对于大学生基本权益的保护、预防大学生的各种犯罪行为有很好的帮助。高校在教育过程中,将法律教育纳入到常规教育范畴中,可以帮助大学生加强对自己的保护,能够在社会上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能够利用法律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另外,法律教育还有一个目标是对法治精神进行宣传,法治的精神在于实现社会公正与平等,倡导人性的独立、尊严等。落实到大学生群体而言,通过法律教育的手段,可以使得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得到有效地提升。
2.高校法律教育面临的问题
在当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意识水平还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学生缺乏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指的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信服,将法律当成一种行为准则以及约束的方式。由于我国的法治现状、经济社会现状等诸多影响,导致很多大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信仰,对法律的作用以及法律的内涵认识不到位,最终对法治化社会缺乏相应的信心。第二,当前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知识水平还比较低。法律知识是形成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基础,也是衡量一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否够高的依据和标准。当前由于很多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并没有接受系统化的法律教育,大学生自身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程度也不够,因此导致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有比较明显的欠缺。很多大学生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根本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甚至不知道别人的行为已经对自己造成了侵害,整体上表现出法律知识水平低下。第三,当前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部分,由于各种法律知识的缺乏,导致大学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法制观念。除了遇到一些侵权行为时不知道如何应对之外,还有可能出现大学生自身违法犯罪的行为,这些问题都反映出大学生的法律观念比较淡薄的现状。
二、高校法律教育的对策
1.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完善法律基础课堂教学
在高校教育过程中,法律教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在进行法律教育时,要对教育的内容进行丰富和完善,对法律基础课堂教学进行完善,从而使得大学生可以接受更加全面的法律教育。在教育过程中,要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继承法、诉讼法等各种法律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进行学习,从而使得大学生可以理解到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也能合法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大学生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另外,还可以不断地扩充课时,在对各种理论知识进行讲解的过程中增加一些新的方法,比如“案例法”“体验法”“讨论法”等,使法律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可以不断提升。
2.利用电视法制传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环境对人的观念和意识的形成十分重要,尤其是当代的大学生很多权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在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过程中,要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提供一种比较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比如可以加强法制类节目内容的创新与拓展,让大学生多了解一些违法案件以及相关的法律处理方式,从中学习相关的法律常识,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法治管理的局面,使得大学生面对同样问题的时候可以知道要如何进行权益保护。当然,电视媒体也可以多开展一些相关的活动,比如定期开展法律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和顾问为大学生讲述相关的法律常识,法律专家利用实际的案件在高校开展讲座,大学生的兴趣往往能大大提升。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层次与思想道德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在大学生法律教育过程中,思想道德教育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传统的文化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孝道、礼义等,传统文化可以引导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从而能够以身作则,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进而能够遵纪守法,并且能够给周围的人做好榜样,引导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都不断提升。在现代化的思想道德教育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对传统文化的融入,以传统文化作为教育的载体,加强柔性教育,引导学生能够对传统文化中的精髓进行理解。文化的传播可以加强对各种传媒载体的利用,比如电视传媒、网络传媒、自媒体平台等,加强传统文化利用过程中各种媒介的融合,可以将一些传统文化转变成为有趣的教学形式,比如利用网络技术制作与优秀文化、法律常识相关的各种视频、教学软件等,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对传统的思想品德、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和了解。还可以在教育过程中利用一些网络资源,将优秀传统文化、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转变成为表演素材,帮助学生在表演过程中进行互动学习,对学生的思想进行正确的引导。
4.充分利用新媒体引导大学生开展网络平台自我教育
在法律教育过程中,高校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大学生才是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大学生在法律意识的培养过程中应该要学会进行自我教育,在任何时候都要以一定的原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践行法律精神。大学生的法律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引导其提高自我教育的能力和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意识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危害,从而能够在自己的生活以及学习过程中尽量对这些危害进行规避,采用法律手段提高警惕,对自己进行保护。在自我教育的过程中,新媒体平台是一种重要的工具。新媒体具有交互性、及时性等特点,通过新媒体的方式来融合多种教学的元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效果要比传统的理论教学方式好。比如当前大学生一般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来实现彼此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这就为大学生开展法律自我教育提供了一个可以及时交互和信息传播的平台,教师也可以开通相应的媒体账号,与大学生相互关注,大学生可以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想法,教师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到大学生对法律相关的问题,可以与大学生单独谈话,从而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法律常识。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