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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时间:2022-10-27 04:04: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贸市场规划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第1篇

近年来,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已取得长足进展,基本形成了专业与综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农贸市场体系,在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安置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农贸市场建设工作中缺乏规划、无序建设、硬件设施差、设施不配套、市场要件不足、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问题依然突出。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年下半年到*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经贸、规划、环保、市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改造任务如期完成。(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为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三)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要与城乡改造统筹安排,新建城市居民区和人口密度大、社会购买力强、社区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已建居民区,要预留生鲜超市规划用地,乡镇驻地要规划农贸市场建设专用场地。有关部门要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布局,对已批准确定的市场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投资力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农贸市场改造。

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年1月31日前报市政府农贸市场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原则,扎实推进全区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改造升级和管理规范化,使农贸市场购物环境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公平、卫生、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生活需求。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五年工作三年完成”的总体目标,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合一批”的工作思路,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新建5家农贸市场,以及对区内现有31家农贸市场实施新一轮改造提升的目标任务,切实改善一批重点农贸市场的现状,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布局合理化,新建一批市场。按照人口集聚规模和区域特点,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建设规模等因素,原则上按每2—2.5万人、设置距离不低于1公里配置1个农贸市场的标准,开展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布点,重点在太湖新城、蠡园经济开发区、胡埭镇等地推进新建市场建设,完成新建农贸市场5家以上,其中苏南水产城要打造成我区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市场和示范市场。

(二)围绕设施超市化,改造一批市场。对我区现有的28家有证市场,根据市场的设施老化程度、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择机进行新一轮“商场化”改造提升。按照“超市化”的改造要求,参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市政府制订的《市市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提升验收标准》,所有涉及改造提升的市场须同步启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

(三)围绕管理规范化,整合一批市场。对现有3家无证市场、疏导点,根据过渡期的实际情况,结合新建市场的规划布点,按照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需求,逐步推进无证市场、疏导点的规范整合及改造提升,方便周边居民的购物消费。

四、组织实施

市场新建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镇、开发区、街道,每年年初由各单位向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改造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提交目标计划。在列入年度计划的农贸市场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后,由市场所在镇、开发区、街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申请报告;

2、农贸市场依法设立的批准文件和证照;

3、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4、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5、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

6、建设项目合同;

7、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工程付款情况(发票、收据、设备材料清单);

9、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报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再申请市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农贸市场,未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的,验收不予通过。

五、政策扶持

区财政局每年统筹安排资金,对通过验收的市场按照市级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具体标准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最高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补贴,5000平方米(含)以上最高补贴50万元,2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最高补贴30万元,2000平方米以下最高补贴20万元;新建农贸市场最高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进行补贴,5000平方米(含)以上最高补贴80万元,2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最高补贴60万元,2000平方米以下最高补贴40万元。

区补贴资金在验收当年年底兑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拨付至相关农贸市场的主体。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拨付50%,剩余50%作为“回头看”保证金,在第二年复查合格后再予拨付。对改造后获评省级星级市场荣誉的市场,按照《区关于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中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的有关规定另行给予奖励。同时,对通过市级验收的农贸市场,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请市级补贴资金。

六、推进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改造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商务局和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第3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闭、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

(四)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内容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情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积极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保持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承担市场责任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

(七)保持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住。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保持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责任。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必须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发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第4篇

一、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

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二)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三)政府行政主导的市场管理模式效率不高

第一,政府任务指派与职能分工不_致,致使管理效果短暂。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国家三定方案的落实,过去由工商部门一家统管的职能相继划分到相关职能部门,如农残、家禽防疫,生猪屠宰、收费监管就分别由农林部门、商务部门、物价部门监督和管理。但对市场活动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一直由于农贸市场的定位问题而存在分歧,长期以来,职能分工让位于上级分工,常常出现指定负责的部门没有依法查处的权限,有查处权限的未被指定管理任务,使得许多行为难以彻底性纠正,只能是暂时性的,管一下改一下。

第二,条线部门超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联合管理难以落实。为了实现某一管理目标,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地方政府指定其中一个具有一定行政资源的部门,如行业规划权、政策制定权、资金扶持权等,来牵头负责情况汇总、居间协调、信息交流、共同行动。目前,地方政府仍然沿袭过去农贸市场的管理模式,越过商务部门职能指定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显然不合适,一是从工商部门职能看,它主要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行为监管,是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一小部分;二是作为条线部门在市级以下政府中,工商部门不属于政府所辖部门,很难协调政府所属的块块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组织。

第三,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而缺乏经济手段。农贸市场中属于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机制来约束。现在的管理中,依照内部约定实施经济制裁的手段严重欠缺,即便有所规定,也很难有效执行,市场管理工作主要依赖政府部门的检查执法来推动,通过外在的他律实施监管,不胜其累。

(四)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第一,政府管理目标要求提升而公共投入却没有跟上。主办方为了盈利,尽量减少管理费支出,场内卫生保洁、场外车辆停放方面政府也没有补充投入,致使政府管理目标没有转化为市场自身的管理目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差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二,环卫部门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环卫部门每天固定时间在固定地点按次序收集垃圾,对于农贸市场这样生产垃圾的大户,并没有安排特殊的收集方式。在早晚上菜高峰期间。经常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场内经营秩序。

第三,农产品交易准入制度不完善。从消费安全角度看,农产品交易场所必须具有设备检测和内部质量把控条件。由于缺少准入制度,一些规模很小的农贸市场,以及散落在城市里的个体蔬菜店、活禽店、肉店,还有那些开着卡车、挑着担子到处兜卖的流动摊贩,如果任其发展,农残、注水肉、瘦肉精、病死猪肉、禽类防疫、水产品运输过程中添加致癌物、水发产品致癌问题等安全隐患很难消除,而且会降低市场方提高管理水平的积极性,还会浪费大量的行政监管资源。目前,行政监管部门面临着诸多尴尬,一方面,无法依法责令场外经营小店整改和停业;另一方面,由于怕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对不具备条件也不整改的市场,不敢强行关闭。

二、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一)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

第一,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

第二,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

第三,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

第五。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教育、政府兴建的公园、公路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

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具有非排他性和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对于获得同一农贸市场承租摊位的经营者来

说,当甲从事食品经营的同时,并不会排斥乙卖菜。就是说。甲在使用农贸市场的同时,不排斥乙的使用,也不排斥乙获得利益。但是,场所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显然的。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

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二)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三是市场管理人员对场内经营人员和入场消费的购买人实施具体管理。其市场内交易活动和场内行为都要遵守秩序。

不同层次和方式的管理,具有不同的性质。

第一,行政执法。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市场中蔬菜农残、家禽与肉类检疫、农产品来源等,以及经营户的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实施行政监管,并依法对场内经营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维护市场法制,维护居民消费权益和生命健康。

第二,契约管理。政府通过行政合同规范市场举办者的行为。政府依法规划批准建设农贸市场时,市场举办方应有文明规范经营的承诺,由此形成与政府的合约:经营户在入场经营时向市场主办方签订文明规范经营承诺,相互形成契约;市场主办方向入场购买者提出文明倡议和宣传,与广大消费者达成共识。

第三,自律管理。农贸市场协会可以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各会员农贸市场的文明经营进行检查、评比,并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奖励和惩罚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扶持的依据。同样,市场主办方将场内经营户组织起来进行评比考核,并将诚信摊位张榜公布,引导市民到诚信摊位消费,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自律机制。

三、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政府对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具有宏观性、行政性、依法性、外部性、非自主性的特点。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行和文明建设,主要还是要靠市场自身的管理。为此,需要把政府管理、市场管理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构建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契约管理为纽带、以执法管理为保障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一)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的政府职能协调机制

首先,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归于具有相关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承担,主要负责制订整个地区农贸市场的布局规划,制订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等规划,提供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制度,协调政府对农贸市场的管理。

其次,划分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管辖范畴。农贸市场的文明规范建设,涉及工商、商贸、城管、环卫、卫生、质检、农林等多家职能部门,应先明确各自职能边界,再建立各部门合作管理的机制,实行有效监管。

(二)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

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

(三)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

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四)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第一,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第二。按照市场自治组织的要求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律性、公正性,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内部机制,注重协会的微观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经济责任制和财务控制。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规则和监管。

第三,充分发挥协会章程实行行业自我管理的作用。行业规章约束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把行业章程与每个市场主办方的经营管理直接挂钩,与市场中的经营户直接挂钩,更好地运用行业规范和经济责任调节经营者的行为。

第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变目前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管理较弱的状况。

四、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与服务

(一)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设扶持资金,完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对兴建及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项目的一次性扶持资金,为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创造基本条件。为每个农贸市场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一定的日常运作费用,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二)政府提供或购买部分公共服务,激发农贸市场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一种方式是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物业公司,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内部卫生保洁,门前保洁和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费用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其余由农贸市场缴付,这样可以确保市场有比较合理的保洁和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力;另一种方式是政府直接按农贸市场保洁、维持秩序人力标准,给予农贸市场一定比例人力薪资的补贴,人员配备由农贸市场负责,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后发放,并可配套一定的处罚措施。相对而言,前一种方式,容易出现场内经营户和购买人不配合的情形;后一种更具约束力。

第5篇

一是外贸出口挑大梁。到8月底止,全市外贸出口额达2640万美元,在7家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就占了6家,其中的领军人物是xx沃克出口有限公司和xx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外贸出口额分别达到456万美元和223万美元。 三是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多。年内我市私营企业浙江贝林集团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马肖宏、周志云等3家个私企业,分别被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授予xx年度“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荣誉称号;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被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为“xx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个私经济发展之所以亮点纷呈,就工商部门而言,主要是开展了“全员联企,全员帮办”活动,以大服务促大发展,效果明显。 (二)全员帮办,重点开展“四项”活动。

一是注册登记提速帮办。深化完善“审核合一”制度,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范围,充分授权到位,提高注册登记即办率。利用网络优势,为经济主体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利用“xx工商红盾网”,提供注册登记材料网上下载;试行网上审批程序,在网上实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采取了“上挂轮训”举措,把各工商所的注册登记干部调集到窗口接受训练,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登记质量,受到经济主体普遍好评,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为20多个窗口单位中连续荣获“五星级”的唯一窗口。 三是企业融资即时帮办。一方面,我局以动产抵押物登记为手段,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及时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保障。至9月底止,已为浙江xx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50多家企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53起,抵押物价值达50445万元,帮助企业融资30787万元。另一方面,我局从调查研究入手,在全市400多家中小企业中筛选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乐观,社会信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浙江千红蜂产品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作为首批推荐的信用企业,提供给全市各金融单位,供其在发放贷款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了银企双方的好评。同时,先后两次牵头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为加强银企双方的合作,帮助解决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款难贷,提供了交流和沟通平台。

四是市场发展倾力帮办。首先,倾力促成xx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大型项目的立项。我局超前谋划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想,在全面分析xx及毗邻地区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对筹建xx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设想和建议,并着手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目前,xx商贸中心已通过杭州市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可行性研究,近期将向政府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我局的努力,在杭州陶都家园投资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完成了市场规划建设总体平面图和建设方案,已提交土地管理、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近期内即可向政府提供书面论证材料。其次,尽力帮助xx农贸城和浙西竹木市场做大做强。我局先后多次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市场举办主体解决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造提升意见。通过努力,浙西竹木市场于今年6月经省工商局批准直冠省名,更名提升为“浙江贺村木业市场”,同时该市场在全国同类市场排名中,也从第五位跃居第三位。浙西竹木市场的提升与做大,对我市竹木产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再次,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城区菜市场建设是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但目前我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面积偏小、档次不高、“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与日益发展的城市越来越不相适应。为此,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建议的报告”,在客观评价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同时,就近期市场建设和中长期规划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6篇

一、完成了“两豆”市场准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20*年,市政府把实行豆制品、豆芽菜(下称“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切实落实市政府的实事项目,确保人民群众的“两豆”食品消费安全,在深入调查、摸清生产和流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我局制订了《关于豆制品、豆芽菜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两豆”市场准入的操作程序和规范,确定了环环紧扣的工作步骤,从市场主体到经营户层层落实了“两豆”市场准入的责任制。根据城区农贸市场和县(市)中心农贸市场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市、区商贸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切合实际,采取对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了“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实施到位。到去年年底,城区153家农贸市场,*、*等县(市)8家中心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建德、富阳、淳安等县(市)12家中心农贸市场豆制品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到位,豆芽菜市场准入基本实施到位。年终实事项目通过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督查和考核。

二、启动了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大宗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我市流通领域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我局会同市工商局深入基层调查,制订了《*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杭政办〔20*〕421号文件转发。《方案》确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操作机制和工作目标,提出了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总体要求,规范了流通领域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操作流程,并提出实行猪肉、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企业组织管理、实施步骤和监督管理要求。12月17日,我局会同市工商局召开了*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会议,对零售环节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工作部署,12月20日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启动。

三、巩固深化“放心肉”工程

20*年度,全市定点屠宰生猪2270*7头,其中市区定点屠宰生猪757672头。*市区及县城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9%以上,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全年未发生与我市有关的群发性猪肉质量安全事件。

(一)有效开展屠宰厂(场)整合工作。

20*年4月20日,*五丰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原*肉厂)屠宰分厂、彭埠定点屠宰场先后移址西兴定点屠宰场,11月底,五和丰盛(德清)定点屠宰场正式运营,*余杭区小洋坝定点屠宰场按时关停,至此*市区基本形成一个公司、南北二个定点屠宰场、二个鲜肉批发交易市场的格局。各区、县(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余杭区压减屠宰场4家,*市压减2家;*县压减1家。截至目前*市共计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场10家,现有屠宰场95家。

(二)进一步加强肉品安全保障措施。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未检猪肉销售等违法行为。针对个别区域未检肉销售情况有所抬头的现象,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活动;做好传统节日和奥运、西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加强日常检查,定期、不定期地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突击检查。1-12月全市组织屠宰执法检查1588次,出动人员11456人次,检查经营户(含屠宰场)55312家次,收缴违法产品7376.81公斤,销毁6636.81公斤;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出动检查2623人次,其中晚上出动796人次,检查屠宰场167家次、各类市场640家次、用肉单位243家次,取缔未检肉销售点62个,查扣未检肉1140.35公斤、销毁917.35公斤。办案2件,行政处罚2000元。处理举报、投诉22次,满意率100%。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了消费安全。

(二)全面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屠宰场瘦肉精自检工作。20*年1-12月,全市共抽检44612批次,检验样品103958个,合格103946个,合格率99.99%。其中市区共抽检12002批次,检验样品59179个,抽检比例从去年的5.80%提高到8.16%,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二是继续开展外地进杭冷鲜肉及牛肉抽检工作。20*年以来,我局会同市畜牧兽医总站、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对外地进杭冷鲜肉及富阳受降屠宰场出场的牛肉进行了4次全面抽检,共抽检肉牛屠宰户37户次,外地进杭冷鲜肉经营企业44家次,抽取样品总计81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深入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为更好地促进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肉品质量,以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新颁布为契机,组织举办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学习培训班,全市商贸主管部门负责人、屠宰管理执法人员、定点屠宰厂(场)的负责人等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提高《条例》宣传效果,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据统计,一个月来全市共制作悬挂横幅258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760份,各类报纸网站电视媒体报道33篇次,宣传效果良好。同时,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的通知》(杭政办函〔20*〕352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并成立*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核专家组,具体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资格审核工作。

(四)强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据审核工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举办了两期《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培训班,详细解读管理办法中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及罚则的等具体内容,把工作要求落实到各屠宰厂(场)。为加强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实时监控,我局积极筹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该项目已完成招标。

(五)认真做好屠宰信息采集统计工作。

20*年,根据商务部有关生猪屠宰信息采集的要求,确定专人对各区县(市)24家规模企业每月进行信息数据的统计、填写、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信息统计工作,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完善生猪屠宰量和猪肉等畜禽产品市场销售额的调查统计”这一要求,及时掌握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环节和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的相关信息,为稳定畜禽产品市场供应决策提供依据。

(六)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厂(场)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屠宰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登记台帐,促进其规范内部管理,我局集中精力,汇编了《*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制度及台帐》样本,并统一制作,下发至全市各个屠宰厂(场)作为范本。

四、扎实推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基础上,加强散装酒的经营管理,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同时积极筹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

一是继续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市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良好,截至*年12月底,全市酒类经营者共备案登记21394家,备案登记率达87.30%,占全省备案登记的41.68%,继续居全省前列。

二是积极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为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步伐,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深入企业了解《随附单》的使用情况,指导企业准确填写、规范台帐记录,督促批发企业主动开具、零售企业主动索取。截至12月底,全市推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批发企业已达259家,发售酒类流通随附单4885本,244250份。

三是加强对散装酒的流通管理。为规范散装酒的经营行为,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成对市区各超市、农贸市场销售散装酒的抽检,共抽检20家生产厂家,41个批次样品,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另外,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有关散装酒销售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的法规规定,对超市、商场销售散装酒的标识标签进行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了对随附单的推行使用,共组织检查了酒类批发、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吧等各类经营企业243家,对《随附单》执行不到位、索票、索证不全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5家企业均如期整改。另外还处理投诉举报件2起。

五是积极筹建行业协会,做好了行业协会筹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全面加强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

20*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蔬菜农残检测工作。2月份与市农业局共同组织对农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和部分超市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蔬菜安全状况,拟定了“蔬菜农残每月重点检测品种”指导目录,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品种蔬菜农残检测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检测。为确保流通领域的蔬菜农残检测,落实了50万元的蔬菜农残检测测试卡补贴,我们还加强了日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20*年1—12月份,全市140家流通企业蔬菜定性检测并网上共公示检测结果54.68万批次,其中合格54.55万批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9.76%,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蔬菜消费安全。

六、继续评审认定*市绿色市场

绿色市场的创建对加强企业基础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提升企业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20*年,我市继续开展绿色市场的评审认定工作。全市有5家单位申报并通过了认证机构国家绿色市场的认定。10家申报创建*市绿色市场的单位中有9家被评审认定为*市绿色市场。此外,国家绿色市场认证机构还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家国家级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市三绿办委托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对进入3年审验期的25家*市绿色市场进行了复评,均顺利通过复评验收。至此,我市国家级绿色市场已达13家,*市绿色市场已达125家,为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组织开展了三绿工程广场宣传活动

为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消费的宣传推广,大力推进“三绿工程”工作,11月1日,在吴山广场组织举办了以“安全消费在身边,绿色消费进万家”为主题的20*年“三绿工程”大型宣传活动。为使本次宣传推广活动富有实效,活动前期周密策划,认真组织实施。精心设计制作了20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印制了图文并茂的食品安全宣传三折页,制作了精美卡通小宣传品,精选了20家在*具有影响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生产的优质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优惠展卖。市三工程的主要成员单位市贸易、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现场接受市民咨询。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共为市民发放印有食品安全知识的三折页8000余份,精美卡通小宣传品5000余只,现场优惠展卖的蔬菜、猪肉、豆制品、禽蛋、卤味、腌腊制品、放心粮油、速冻食品等农产品达300余个品种,市工商部门提供的食品检测车还免费为市民进行了蔬菜农残检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9年,我市的“三绿工程”工作要以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主线,以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抓手,以全面实行蔬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构建我市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全面实施以猪肉、蔬菜为重点的流通领域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5号)、《*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421号)和《*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细化操作方案》,加强和完善*市区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责任体系,实行问责制度。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有效组织,指导辖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和完善以总经理负总责,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责任,具体职责分解落实到管理人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把蔬菜、猪肉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贯穿到农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要明确对责任人的问责。

二是实施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经营过程出票与索票的规范化、程序化操作。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总体按照《*市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的规范操作程序执行。在猪肉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基本到位的情况下,要着重加强蔬菜流通的追溯管理。各有关城区商贸易主管部门要指导辖区的蔬菜批发市场及其经营者与*市区农贸市场、超市经营者交易蔬菜要严格执行“供货出票,货票随行”的农产品追溯管理操作规范。蔬菜批发市场在前期运行的基础上,要稳定操作模式,切实把住“经营者主动出票和出门查票”的关键环节;农贸市场、超市等零售单位要切实把住“进场查票、验票”的关口,并做好台帐记录,确保批发与零售的榫接。农贸市场经营者、超市对猪肉、蔬菜分销餐饮企业和团体伙食单位也要按照规定出具规范的分销凭据,并做好相应台帐,确保流通环节的鲜活农产品能实现质量安全快捷、有效的追溯管理。

三是建立考评和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的考核要求,市区对流通环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的蔬菜、猪肉等重点农产品市场准入和索证索票管理将提出考核要求,各有关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相应建立考核机制,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做得好的企业要进行表扬,执行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是启动追溯,依法处罚。对政府执法抽检和专业检测机构定量检测不合格的蔬菜、猪肉进行销毁并实施追溯。蔬菜农残检测超标,对规范提供票据和索取票据的可依法追溯源头;对零售没有索取票据的依法处罚和曝光;因市场主办方原因导致追溯线索中断的,追究市场主办方责任。

五是加强部门之间工作的协调配合,合力一致,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各城区商贸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加大对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的力度。要建立列会制度,掌握情况,把握进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稳步推进农产品的追溯管理工作。对确定的城区示范单位要重点加强工作的直接指导,以带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问题突出的企业要落实重点监管和督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如期推进并全面实施到位。

二、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深化放心肉工程

2009年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进一步强化我市放心肉工程。

一是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重新审核工作。我市已对各区、县(市)上报的9家定点屠宰场在会审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审核,今年要继续做好对乡镇定点屠宰场的重新审核工作。对既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报市政府授牌发证。对虽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但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既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又不符合省政府设置规划的屠宰场,提出整合或限期关停意见并做好督促实施。

二是加快定点屠宰场的布局调整和提升改造工作。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要求,结合各区、县(市)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出台《*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布局实施意见》,以加快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调整步伐,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通过规整屠宰企业,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提高肉品品质,保障城市的供应。

三是制定《*市小型屠宰场点布局规划》。我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实行“合理布局、满足消费、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由市级人民政府进行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的精神,各区、县(市)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提出辖区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数量及具体布局,经市有关部门综合评定后制定出台《*市小型屠宰场点设置规划》,确保边远地区居民吃上放心肉。

四是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屠宰企业基础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指导工作,加快屠宰场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

五是完成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系统的搭建。通过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在线监控,有效提高屠宰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六是加强外地进杭冷鲜肉的市场准入管理。按照《条例》规定对原已设立的定点屠宰厂(场)进行重新审核授牌发证的要求,对目前在杭销售或有意向进杭销售外地企业的屠宰资质开展重新认定,对在《条例》规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授牌及屠宰许可证件的屠宰生产企业,其屠宰生产的猪肉不得进杭销售。对进杭销售的外地猪肉经营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签订《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出具完整证照票据,建立规范台帐记录,能实现有效追根溯源。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期例行抽检,确保进杭销售猪肉的质量安全。

七是开展“屠宰质量管理年”活动。一要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编制《定点屠宰场管理手册》,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屠宰,严把屠宰质量、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关;二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定点屠宰场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定点屠宰场因管理不善、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屠宰、禁用药物检测、肉品品质检验以及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以致严重影响肉品质量、危害消费者正当权益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三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排点地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未检肉交易等违法行为,杜绝“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确保消费者猪肉食用安全。

三、继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市民饮酒安全

最近,商务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要深入贯彻《通知》要求,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继续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市民喝上放心酒。

一是加强酒类流通基础工作。随着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关停和新开业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前期掌握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各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酒类流通行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准确掌握酒类流通行业的企业数量、规模及经营状况,指导企业规范经营。

二是加快《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推行使用。我市《酒类流通随附单》已在全市推开使用,但进展不平衡。各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加强工作指导,加快推行《随附单》使用的步伐,以保证酒类商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同时,要按照《随附单》的申领发放程序,做好《随附单》的发售管理工作,并每月统计上报《随附单》的发售情况。

三是规范散装酒的销售管理。对散装酒经营者一定要及时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并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严禁流动销售散装酒。散装酒开启后分装的容器要标注出原散装酒标识标签包装上的所有信息,并标明开启后的有效销售期。散装酒的盛装容器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要求。

四是加大酒类流通的执法检查力度。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酒类流通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没有履行备案登记手续、未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未定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等行为将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并进行处罚。

五是组建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今年要完成*酒类流通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巩固、深化“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实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

巩固去年“两豆”市场准入实事项目成果,继续实行“两豆”市场准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确保流通领域的“两豆”商品,来源渠道正宗,能追根溯源。在此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延伸对城区新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县(市)中心以下农贸市场“两豆”市场准入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深入“两豆”市场准入管理,巩固阵地,扩大成果。

五、加强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根据政协委员的多个提案和社会有关方面集中反映超市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及建议,各区、县(市)要从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职权和职责;加强制度和流程建设,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操作;建立管理规范,加强对加盟、联营、招商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企业自检制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引导消费,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强化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真正赢得消费者心目中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

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的高效作用

我市食品安全管理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得到了较快发展。今年要继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动食品安全管理手段的不断创新。

一要充分发挥商贸网(三绿工程网)信息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三绿工程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管理、监控等方面的工作。各商贸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本地三绿工程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反映三绿工程管理工作动态,加强三绿工程工作交流,推动三绿工程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第7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上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6.4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3%,新增外贸企业2家,培育限上商务企业3户。主要工作表现在:

(一)商务组织机构成功建立。为了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实行归口管理,经过市县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我们的努力,县商务局于5月28日成功挂牌,与县经合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开展商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消灭外资外贸空白历史。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帮助县域有资质、有实力、符合申报外资外贸条件的企业,赴省市主管部门帮助办理审批手续。目前,永杨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百瑞源农林牧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成功获批,正在征地和厂房建设等前期工作。东宇矿业公司是我县的外资企业,目前正在等待外资企业进入资金安全证书的批复,预计7月底前获批,预计年内消灭外资空白。

(三)项目申报取得新突破。今年我们提前收集资料,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册,共收集储备项目42个,为向上申报项目打下坚实基础。5月初,根据文件要求,申报2012年农产品现代流通项目7个,分别是五郎坪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徐家坪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何家岩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县黑河自然园乌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体系建设项目、县黑珍珠乌鸡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体系建设项目、东林大樱桃种植合作社鲜活农产品冷链配送及仓储项目及县龙佳养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屠宰加工厂项目,现已通过省市初审,项目的实施将会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链条,促使农产品走向品牌化和标准化。

(四)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今年我县重点商务项目6个,截至目前,3个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分别是信友公司19层的商业大厦建设项目已经投资1500万元,完成了征地、三通一平及项目设计;龙佳公司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续建项目已完成投资4800万元,完善了智能温室、大型沼气池、饲料加工,建成了猪、兔肉精加工厂、有机肥厂及水产养殖;向阳商贸公司的特色农副产品及中药饮片加工技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投资4500万元,建成了GMP车间,采购了必要的设备,已基本建成任务。其余3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内均能开工建设,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兴州国际大酒店投入试运营,明冠食品饮料公司、金山林贸公司等龙头加工企业分别实施了产品升级、改造和扩大规模等建设,为商务经济快速增长贡献了力量。

(五)积极促成东关新市场投入运营。东关立体综合市场是2010年开工建设项目,并于2011年11月23日顺利通过省市重点项目组检查验收,于2012年3月功能设施完善,具备了营业条件,为了彻底改善县城农贸市场环境,早日使新市场投入运营,县政府于3月初决定对东关农贸市场实施整体搬迁,成立了市场迁移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组成了四个工作组,全力开展市场迁移工作。为此,责令我局牵头,住建局、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等部门配合,于8月底前全面实施搬迁。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5月29日,东关立体综合市场(东盛市场)一楼蔬菜、肉类市场已开始运营,目前,正在建设饮食一条街和二楼装修工程,预计年内新市场全面运营,老市场彻底拆除,全县市场环境大为改善。

(六)商务促销活动成效显著。4月28日,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以“诚信兴商、放心消费”为主题的“五.一”消费月暨家电下乡产品联展活动,县域17家重点商务企业和11家家电下乡备案网点参与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销和联展活动,各参与企业实际销售额比上月增长21%,实际让利金额达14.1万元,做到了企业真心让利,消费者放心、满意消费。

(七)民生工程稳步实施。继续加大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跟踪服务、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力度。1-6月份,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7181(台、件),销售额为1636万元,补贴6880台、资金182万元;组织实施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9家;根据《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已选定县接官亭镇接官亭勉县新世纪商城加盟店为首批试点,各项工作已部署完毕,等待7月上旬市商务局的组织验收。

(八)监管职能充分发挥。一是加大屠宰厂的监管工作。强化屠宰厂日常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屠宰厂管理情况,督促屠宰厂做好检疫、检验、购销台账、卫生保洁、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春节期间汇同县农业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市场肉品巡查监管工作,保证了肉品市场秩序和肉品品质安全。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检查市场、屠宰场18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从源头上杜绝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截止6月底累计屠宰生猪4780头,为全县人民提供鲜猪肉400余吨。二是积极开展酒类专卖管理工作。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及《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入手,建立酒类商品溯源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酒进入我县市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目前共完成网上备案236家,经营户领取使用随附单16本,检查指导经营户160余户,未发生一起酒类食品安全事故。3月中旬,我局抽调人员对全县酒类经营商户进行了一次突击大检查,此次检查中警告处理11户,下发整改通知单19户,暂扣无证酒18瓶,有效净化了酒类市场。三是茧丝绸工作正常规范开展。首先加强了对茧丝绸企业的跟踪服务,根据文件及文件要求,对我县鲜茧经营者持有的《省鲜茧收购资格证书》进行了换发,进一步规范了蚕茧收购秩序。并根据文件要求,联系企业做好2012年度省茧丝绸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四是做好我县样本监测企业的监测工作。按市商务局相关要求,对样本监测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认真分析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年报表等相关材料,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按时准确上报旬报表、月报表、季报表,为上级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信息。

(九)商务网站建设逐步规范。一是维护管理商务之窗网站。结合我局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宣传需要,及时上报信息。除此之外凡是与我县经济、政治、民生息息相关的素材均报送到网站上,活跃商务之窗网站,扩大商务的影响力。二是4月份,我县开通建立了省商务预报网站,我局落实专人负责网站管理、信息等相关工作,及时上传信息,扩大对外宣传。上半年,共上传信息35条。

(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年初分别与各商贸企业逐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强化了思想认识。同时,上半年组织工作组,会同县安委会集中对全县商务企业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设施设备,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完善,排除了隐患,并修改完善了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了商务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经营,做到安全检查不留隐患、不漏死角。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上半年商务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上半年我县商务经济平稳增长,但增长速度和幅度偏小,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在培育限上商务企业上步伐缓慢,由于申报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加之商务企业不够积极主动,导致不能及时将今年发展较快、效益好的商务企业纳入统计样本,不能很好地为完成任务提供支持。二是外资外贸工作发展滞后。今年,虽然成功获批了两家外贸企业,但两家外贸企业至今没有开展业务,进出口贸易额还未实现零突破,不但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同时也丢掉了省市外资外贸项目扶持的机会。三是人员培训力度不够。在人员培训上虽然我们年初有计划和安排,但培训范围和力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效能、高水平的商务队伍。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1、继续加强对东关农贸市场迁移的指导、督促和落实工作,确保7月底新市场全面投入运营,8月底老市场全面拆除,彻底改善县城城市环境和消费环境。

2、加强宏观引导,促进消费增长。一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努力打造知名品牌,建立县域餐饮协会,打造地方名优小吃、名优菜点。二是大力繁荣节日市场,发展假日经济,引导企业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推动社会消费。三是充分掌握农业生物生态资源和文化旅游资源,着力培育消费市场的新亮点。四是进一步培育限上企业,扩大我县消费品市场规模。

3、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农村市场网络。继续抓好项目的落实工作,努力抓好已建成的农贸市场早日投入使用,帮助争取资金扶持。同时加快步伐对规划实施的五郎坪集贸市场建设步伐,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4、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继续抓好生猪屠宰、酒类、蚕丝、食盐、煤炭和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继续强化家电下乡、“万村千乡”、废旧物资回收等监管力度,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提速、升级、增效、惠民”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菜市场建设改造与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提升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菜市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分局、区禁违办、区消防大队、区爱卫办及各乡、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商务局),由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目标任务

(一)标准化建设改造10家。

(二)提质改造13家。

(三)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14家。

四、工作标准

(一)对纳入2012年度标准化建设改造的菜市场,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其设计图纸须报市、区商务局审批备案。

(二)对纳入2012年度提质改造的菜市场,须严格按照《岳阳市中心城区菜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标准》进行提质改造。

(三)对纳入2012年度建立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的菜市场,要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五、验收奖励

对建设改造和提质改造达标的菜市场,实行以奖代补。区菜市场建设达标考评验收小组对申请考评验收的菜市场进行量化考核,现场考评,并根据其市场规模、市场规格、投资额度、市场权属等因素提出奖励建议,报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出奖励决定,区财政根据市政府奖励额度进行配套奖励。

六、工作步骤

(一)标准化建设改造菜市场

1.2012年3月25日—4月25日为申报阶段。各乡、街道办事处深入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2年度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对象,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

2.2012年4月26日—5月15日为手续办理阶段。市场建设单位和市场业主根据本市场实际情况,迅速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手续,拿出市场建设设计图纸,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配合。

3.2012年5月16日—10月15日为市场建设改造阶段。各有关单位和市场业主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如期如质完成菜市场建设改造任务。

4.2012年10月16日—11月31日为项目验收阶段。任务完成单位向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验收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报告考核验收。

(二)提质改造菜市场

1.2012年3月25日—4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相关责任单位、市场产权单位及经营业主要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2.2012年4月26日—8月31日为提质改造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市场提质改造方案,排出时间进度表,落实和分解责任。同时,要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根据标准全面开展市场提质改造工作,确保提质改造任务圆满完成。

3.2012年9月1日—10月15日为项目验收阶段。任务完成单位向区菜市场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提质改造验收申请报告,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硬件投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把市场建设和提质改造作为城市“五创”提质重要工作来抓,加大硬件投入,确保市场基础设施上档次。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林、爱卫、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市场业主要加强对市场经营行为、交易秩序、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9篇

××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又是一个丰收年。一年来,围绕上级工商部门的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我局以助动发展为主题,以科学监管为手段,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全力干事,奋发进取,成效显著。现将主要工作成效、亮点和特色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员联企,全员帮办,个私经济发展亮点纷呈。

我局以“企业服务年”为载体,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跻身全国两百强”为目标,刷新举措,强化服务,助动个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月,全市新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户,累计全市有个私企业户,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完成销售总额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亿元。与去年相比,个私经济发展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外贸出口挑大梁。到月底止,全市外贸出口额达万美元,在家出口额超过万美元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就占了家,其中的领军人物是××沃克出口有限公司和××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外贸出口额分别达到万美元和万美元。二是“六六产业”异军突起。纺织、服装、机电、竹木加工、电光源、消防器材、羽毛球等六大产业,今年—月累计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占全市工业产值的。其中,消防器材产业在“六大”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同比增长达。三是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多。年内我市私营企业浙江贝林集团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马肖宏、周志云等家个私企业,分别被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授予××年度“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荣誉称号;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被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个私经济发展之所以亮点纷呈,就工商部门而言,主要是开展了“全员联企,全员帮办”活动,以大服务促大发展,效果明显。

(一)全员联企,建立“五个一”联系企业制度。一是每名党员干部至少联系家以上规模企业和户以上个体工商户;二是在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时开展零距离服务,上门为个私企业提供方便;三是结合工商职能,对联系企业在商标注册、品牌战略、合同订立、信用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份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四是年内至少为联系企业和个体户办一件实事好事;五是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记好一本走访企业日记。一年来,我局党员干部与余家重点个私企业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先后将多份年检报告书送达企业并指导填写,上门为多户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并向他们发放《工商联系卡》、《红盾联企卡》和《办事指南》,先后向联系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余份。

(二)全员帮办,重点开展“四项”活动。一是注册登记提速帮办。深化完善“审核合一”制度,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范围,充分授权到位,提高注册登记即办率。利用网络优势,为经济主体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利用“××工商红盾网”,提供注册登记材料网上下载;试行网上审批程序,在网上实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采取了“上挂轮训”举措,把各工商所的注册登记干部调集到窗口接受训练,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登记质量,受到经济主体普遍好评,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为多个窗口单位中连续荣获“五星级”的唯一窗口。二是重点企业重点帮办。对需冠浙江省名、衢州市名名称的企业和申办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一概派专人陪同到省局、衢州市局,实行全程陪同协助办理服务,至今已陪同协办多家。对招商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派专人予以联络,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在抓好法律法规等各项培训的同时,对重点企业进行创业素质重点培训。今年通过市委党校“科技创新、企业文化、企业法律、党建知识”等四门课程培训,使名企业家拿到了党校培训合格证书;并先后组织了三批重点个私企业的老板到国内外考察,拓宽了业主视野。由于在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市个私协会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协会”。三是企业融资即时帮办。一方面,我局以动产抵押物登记为手段,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及时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保障。至月底止,已为浙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起,抵押物价值达万元,帮助企业融资万元。另一方面,我局从调查研究入手,在全市多家中小企业中筛选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乐观,社会信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浙江千红蜂产品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作为首批推荐的信用企业,提供给全市各金融单位,供其在发放贷款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了银企双方的好评。同时,先后两次牵头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为加强银企双方的合作,帮助解决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款难贷,提供了交流和沟通平台。四是市场发展倾力帮办。首先,倾力促成××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大型项目的立项。我局超前谋划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想,在全面分析××及毗邻地区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对筹建××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设想和建议,并着手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目前,××商贸中心已通过杭州市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可行性研究,近期将向政府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我局的努力,在杭州陶都家园投资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完成了市场规划建设总体平面图和建设方案,已提交土地管理、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近期内即可向政府提供书面论证材料。其次,尽力帮助××农贸城和浙西竹木市场做大做强。我局先后多次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市场举办主体解决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造提升意见。通过努力,浙西竹木市场于今年月经省工商局批准直冠省名,更名提升为“浙江贺村木业市场”,同时该市场在全国同类市场排名中,也从第五位跃居第三位。浙西竹木市场的提升与做大,对我市竹木产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再次,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城区菜市场建设是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但目前我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面积偏小、档次不高、“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与日益发展的城市越来越不相适应。为此,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建议的报告”,在客观评价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同时,就近期市场建设和中长期规划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实施。

围绕“品牌建设年”,我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引导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于年初制订了《××市加快实施品牌战略规划》,明确“四个一”目标,即:建立一个省级蜂产品商标品牌基地,帮助引导一批企业注册商标,规划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商标;培育一批省、衢州市著名商标。力争三年内为我市培育出全国驰名商标件,新培育省著名商标件、衢州市著名商标件、商标品牌基地个。围绕上述目标,我局采取了“五大实招”。

一是倾力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注册商标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起点和载体,但也容易被企业所忽视。为了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做好注册商标工作,我局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年检补充了商标档案。同时,结合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千方百计做好商标注册服务工作,商标监管干部经常深入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注册商标服务。—月,共帮助家企业注册商标件。

二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首先,利用媒体,营造氛围。在衢州市人大、政协召开“两会”期间,组织我市获得省、市著名商标企业共件商标在《衢州日报》上展出,充分展示了我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争创省、市著名商标的成果。其次,以会代训,强化宣传。月日,我局专门举办了“××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题报告会”,邀请省工商局商标处、省商标协会领导作专题报告,就如何推进品牌战略等问题向近百名民营企业主上了生动的一课。再次,专门培训,增强效果。我局结合个私企业主创业素质教育,以举办专题培训班的形式,对全市多家中小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商标知识培训,广泛宣传品牌战略的重大意义,深化广大企业主的品牌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年内先后举办专题培训班期,培训中小企业负责人多人次。

三是积极支持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一方面,对有意向申报浙江省著名商标和衢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挨家挨户进行走访,详细了解企业商标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宣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义,耐心细致地做好每家申报企业的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帮助每家申报企业整理好每一份申报材料,直接送到省、市有关部门,尽量让每一份申报材料在内容上都无懈可击。通过努力,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被推荐参加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目前已全部通过了预审。同时,我局还积极引导企业创牌。贺村工商所在羽毛球行业实行“贴牌”加工登记备案制度,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卡住假冒源头,引导羽毛球企业实现从“贴牌”到“创牌”的转变。

第10篇

1、完善结构,充实人员,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和完善基层一线力量。继去年进一步调整执法体制,推动“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后,我局于3月份开展了13个乡街执法室主任岗位竞聘和人员双向选择的工作,采取民主评议、竞聘演讲、街道考评和局党委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产生了13名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执法室主任。同时,60多名执法人员成功进行了双向选择,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执法室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此同时,今年3月,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了30名辅城管工作人员,有力地促进了城管工作。

二是全面提高执法队员素质。为了有效的打造一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我局采用军事化管理模式,组织全体队员进行体能训练、队列会操,并邀请市、区两级法制办负责人分别从“行政执法”、“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强化证据意识,提高办案质量”等专题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每天分班、分阶段交错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以及外出巡查执法,不断加强了队伍凝聚力,提升了战斗力。

三是高效精炼市容监督员队伍。根据区里的安排,4月市容监督员的人员管理从街道调整为由我局统一管理。按照市城管委有关“精炼监督员队伍”的要求,我局采取考评淘汰一批,年龄优化一批,岗位整合一批,并通过报名、体检和培训等形式,使市容监督员队伍由原来的500名减至300名左右。全区12个执勤点采取1名执法队员带9名市容环境监督员的方式,定点执法和流动处罚相结合,做到专人记录、劝阻和教育,全面保障“六乱”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岳塘区共处理各类“六乱”行为14863起,处罚金额为249670元。其中处理乱扔4759起,乱吐4331起,乱穿马路5773起,岳塘区的市民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是紧急应对雨雪冰冻天气。今年二月,我市遭遇雨雪冰冻天气,我局紧急启动了应急预案,全局干部职工和环卫工人发扬了“勇于承担,甘于奉献”的精神,连续四天三夜,调集垃圾清运(收集)车辆、铲车等设备进行24小时铲雪除冰工作,整个行动共出动铲雪除冰人员4300余人次,向路面撒工业盐8吨,冲撒盐水300余车,收集积雪3050余车,累计清理积雪9540吨,有力地保障了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道路的畅通以及市容环境的干净和整洁。

2、加强整治,精细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实施两大整治行动。为切实巩固市容环境治理成果,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我局从3月1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雷行动”,并且从5月15日至8月30日开展“夏季百日行动”,出台了措施更严格、考评更科学的局系统考核办法,做到日督查、周通报、月评比奖惩,以此推动两大行动有效实施。“两大整治行动”要求白天晚上不间断,节假周末不休息,从早上七点到凌晨一点半点,全方位对点外夜市、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和摩地占道等现象进行执法,特别是在学生考试期间,重点整治校园及周边市容秩序。截止目前,共立案354起,当场处罚71起,金额为12850元。劝导市容违章行为351次,规劝摩的占道131次,发放先行登记保存单157份,询问调查和责令整改通知书347份。

二是强力推进控违拆违工作。严格落实乡、街控违拆违查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发现、报告、拆除、验收、反馈等五道流程的责任,依法对东二环、云盘山庄、金阳物流城、中地御景湘江项目和板五路集约用地等重点项目中违法建设进行纠正处理和。加大对市重点工程岚霞路红线范围内、工程学院对面、东坪街道万福社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华远石化有限公司等乱搭乱建的行为进行查处。

1至6月份共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21758.18㎡,其中自拆8242㎡,强拆13516.18㎡,成功组织行动5次,处理相关投诉案件40余起。

三是狠抓渣土源头治理。我局环卫所分白晚班加大了巡查力度,督促各工地落实洗车、“净车”出场,严防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管理触角向卸土区延伸,对未达到防污保障措施的不予受理、批准。对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渣土及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沿途撒漏,车轮带泥上路污染道路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今年上半年共处理各类渣土违章39起。

四是落实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严格实行主次干道“白加黑”、“五加二”24小时无缝隙保洁制,高效完成了岳塘地区主次干道274万余平方米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道路清洗、垃圾清运、残标清理和“门前三包”垃圾收集以及2.23万平方米交通护栏的日常抹洗等环卫服务工作。每日对道路沿线2006个果皮桶、辖区内28座(含高新6座)中转站和56座公厕(含高新6座)进行保洁和维护。

今年上半年,我局环卫所完成垃圾收集和清运5.4万余吨,洒水降尘9841车,用水14.36万余吨,道路冲洗水13.86万余吨,维护公厕整洁,清理化粪池130余次,清池清渣约1706吨,投放灭鼠药35.2斤,农药用药180瓶。

五是着手开展物管工作。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12]73号)文件的要求,于5月23日在岳塘区机关二院二楼会议室召开见面会,并宣布岳塘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完善了《岳塘区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于6月17日由区城管委员会审定下发至辖区乡、街。

二、存在的问题

1、控违拆违的问题

当事人浇汽油、站屋顶现象时有发生,每次拆违都会遭遇暴力抗法,去年我局受伤队员达11人。特别是今年4月18日在拆除岳塘街道违法建设当中,当事人手持两把菜刀,冲进拆违现场,造成多名队员受伤,行动结束后,当事人及其亲属多次到市、区两级上访,连续三天到我局闹事,扬言实施人身攻击,扰乱正常办公秩序,极大地挫伤了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使执法人员承受了生理和心理双重压力。另外,省级媒体多次到我局采访宝塔公园8栋别墅有关进展事宜,目前规划部门未能在违建性质上予以定性,使得我局无法按程序继续实施。

2、渣土治理的问题

东二环、沪昆高速、城际铁路都是省市重点工程,受赶工期、抢进度等原因影响,各大工地都未建立洗车平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非常严重,沪昆高速未做到全封闭施工,加上个别领导不时打招呼,有关部门不配合,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的现象每天都在上演。1月28日,我局环卫所渣土办执法队员在对未作密闭覆盖的运砂车进行查处,行为相对人情绪激动,纠集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拿砍刀持铁棍,造成执法队员多处砍伤。

3、马路市场的问题

电工北路有马路摊贩150余个,市场周边有居民3万多人;纱厂直街有马路摊贩100余个,市场周边居民也有2万多人。由于当地人口密集,农贸市场规划未跟上,加上正规的农贸市场“准入门槛”和摊位费用过高,我局和街道社区多次整治,效果均不理想,目前街道采取“划线经营”的方式对其进行治理,人大政协年年有建议和提案,要求搬迁马路市场。因此,我局建议市政府在适当的人口聚集区建设集农贸市场、五金百货、特色夜市一体化的市场。

三、下一步打算

1、以夜市整治为重点,充分巩固“夏季百日行动”

按照“点外取缔”的原则,从晚上6:00点到凌晨1:30,进一步规范电工北路、霞芙路和纱厂街等“点内夜市”工作,同时加大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摩的占道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并认真总结各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从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入手,“抓反复、反复抓”,严防可能出现的反弹问题,巩固“夏季百日行动”的成效,将城管工作深入人心。

2、以道路清扫为关键点,进一步提升环境水平

继续强化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措施,狠抓渣土源头管理,加大渣土处置、运输、消纳各个环节的联合整治力度。同时,积极探索环卫市场化作业模式,汲取成功经验,稳健地推进道路清扫清洗、垃圾清运、公厕中转站维护等方面的市场化步伐,争取逐步使环卫的作业任务、质量、经费相互挂钩,实现环卫管理责、能、效的提高。

3、以细化措施为着力点,严格落实控违拆违

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营造控违治违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创新平台、网格管理员、村(社区)信息联络员、城区环卫作业人员的作用,设立信息奖励机制,多渠道、多角度掌握违法建设的第一手信息;按照《岳塘区2013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乡、街道控违拆违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力争全年违法建设零增长。

4、以专项督查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全面贯彻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抓好各项作风建设工作的落实,不定时的进行考核督促,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养成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以创新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第11篇

本文所分析的市场主要是指交易的地点和场所,即马克思所界定的“狭义的市场”,诸如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形式。

“建一个市场,兴一门产业,富一方经济”曾是农村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一幅形象生动的画卷。许多地区正是由于通过兴建市场,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一段时间内,投资兴建市场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大热点。但是问题也很快显露出来,不少市场生意清淡,日趋衰落几近“空壳”,还有许多市场完全闲置。调查中,笔者见到不少杂草过膝的“机动车交易市场”,天天晒地皮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卷帘门紧闭、空荡荡寂静无声的工业品交易中心,也见到一些昔日十分繁荣、人气兴旺的市场在二期三期扩建工程后却走向衰败。

一个市场的兴衰成败,有着十分复杂的原因。对市场的经营管理是否得当,是其中一个带有普遍性的十分重要的变量。而这正是目前被人们所疏忽的。本文试图从营销管理(MarketingManagement)的层面对此作一些分析。

投资兴办一个市场,其目的是要有一定的回报。这种回报可能是直接的经济利益的回报,也可能是通过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税收等方面间接的经济利益上的回报。因此,建市场可以界定为一种经济行为,无论投资主体是政府还是其他经济主体。另一方面,投资兴办市场的目标是吸引和方便交易者,以便从他们的交易额中得到回报。投资者提供了一种“交易便利”,而进场交易者,则是这种便利的需求者和使用者。可见,市场建设者与市场交易者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交换关系。由于前者是相对主动积极的一方,构成实际的“营销者”,而后者则构成前者的“市场”(顾客),这种关系是可以纳入到营销管理的分析框架加以分析的。

二、市场营销什么——顾客、价值与营销

在市场活动中,市场的投资兴办者和市场的使用者构成“营销者一顾客”关系。市场的使用者分两类主体:售卖者和购买者,当然他们之间构成另一层面的“营销者一顾客”关系。

市场的使用者——不管是其中的售卖者还是购买者,他们在市场的投资兴办者——市场的营销者所提供的“适宜的场所”相遇、发生交易、实现各自的目的。由于使用了这种“适宜的场所”得到了“交易的便利”而向市场的营销者付费(摊位租赁费、市场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当然这种付费在形式上是由其中的一方——售卖者统一“理单”的。可见,“适宜的场所”是市场的营销重点,而“交易便利”则是顾客价值之所在,也是市场的营销核心。

那么,什么样的场所是“适宜的”?“交易便利”的标准是什么呢?显然,对售卖者而言,是足够多的购买者和低廉的交易成本;对购买者而言,则是足够的售卖者和低廉的交易成本。所以最终答案可以明确地归结为一个:最有利于汇集售卖者和购买者之间的交易且交易的成本费用最小。因此如何汇集市场交易,如何降低市场上的售卖者和购买者之交易成本,是市场的营销管理者必须考虑的头等大事,因为这是顾客的核心价值和利益所在。

具体而言,以下一些方面体现着售卖者和购买者的利益,决定着能否汇集足够的交易和交易成本的大小,是市场营销的主要方面。(l)合适的地点:要求市场的营销者在投资建设市场时广泛研究,科学选址。(2)合适的时间:要求市场的营销者确定合适的开市时间。(3)合适的设施:要求市场的营销者提供适当的附加设施,方便交易。(4)良好的秩序:要求市场的营销者加强管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5)良好的形象:要求市场的营销者重视市场的形象建设,建立美誉度。(6)良好的知名度:要求市场的营销者重视市场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知名度。(7)适度的规模:要求市场的营销者注重研究和分析,搞好发展规划。(8)低廉的费用:要求市场的营销者适度收费。重视市场使用者的经济利益。这八个方面的营销管理任务,可以通过具体的营销组合加以落实和完成。

三、市场如何营销?——产品、价格与促销

市场的营销策略在战术层次落实在营销组合4P’S方面,和一般的产品营销不同,市场的营销不需要考虑分销渠道决策方面的任务。

1.关于产品策略

在现代营销管理的分析框架中,能够提供给顾客(市场),满足其需要和欲望的任何事物都构成产品的范围。而且围绕某种核心利益(价值),产品还是一个呈现层次性并具有扩展性的“产品的整体”概念。

在市场所提供的“产品”中,其核心产品(价值)是“交易便利,成本低廉”,其形式产品是“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合适的设施”,其扩展产品(附加产品)是“良好的秩序”、“良好的形象”、“良好的服务’、“良好的知名度”等等。市场的产品策略,包含了上述诸多方面的决策。

第一,科学选址是个关键。

市场的特殊性在于是在我选定的地点等待售卖者和购买者前来相遇并发生交易,可见这个地点十分关键。其他工作再出色,如果选址不科学不合理,这个市场成功的可能性不会很大。调查中发现,很多空壳市场之所以空壳,选址不科学是十分明显的“先天性”缺陷。调查中还发现一些城市中建设的“农贸市场”冷冷清清,而附近的“马路市场”生命力十分顽强,有关管理部门屡禁不止,除了管理上的问题外,选址的不科学可能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原因。

选什么样的地点是科学的呢?答案是能够汇集足够多的交易者且交易费用最小的空间区位点。对售卖者而言,购买者越多,成交的可能性越大,越有价值;空间距离越近,或交通运输越方便,交易成本越低,越有价值。对于购买者而言同样如此。当成交的可能性与空间距离不一致时,会呈现某种替代,最终会形成一种动态的均衡。这种均衡表现为市场具体的辐射范围或“商势圈”(关于市场建设中商圈理论的应用笔者已另撰文分析,见《中国流通经济》2000年第一期)。所以,成功的市场在区位上会有某些共性,形成种种市场模式:或者是一种产地市场,如义乌小商品市场、常熟招商城,这类市场由于靠近生产基地容易汇集足够多的售卖者,以致购买者觉得跨越一定空间距离依然有交易的便利和低廉的采购成本。或者是一种销地市场,这类市场能汇集足够多的购买者,以致售卖者觉得跨越一定空间距离依然划算,如诸多的城市农贸市场。或者是一种中转型市场,这类市场因为交通运输特别方便,以致售卖者和购买者都觉得在这个点上交易,完成一次转手是一种节省交易成本的形式。

因此,科学选址应该考虑:一是能否汇集足够多的售卖者,如在某个产品的产地建市场的成功可能性较大。二是能否汇集足够多的购买者,例如,城镇农贸市场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汇集和方便足够多的购买者,所以规划布局很重要。三是是否处于大的流通的中间地带,作为中转地能在商品流通特别是“物流”中明显节省交易成本。调查发现,不成功的市场绝大多数不符合上述三条中的任何一条,许多地方政府的热情很高,但没有作认真研究,凭想象造市场,认为只要有市场就会引来交易,还美其名曰“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殊不知,“凤凰”栖树,是趋利而择,凭空造市,没有区位优势,造出来往往只是“壳”而很少能成为市。

第二,“市场”这个产品是个丰满的整体。

重视市场的硬件建设,忽视市场的“软件”建设是目前许多地区市场建设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硬件设施不断上档次,从露天市场变成全天候室内市场;从一期工程到二期三期工程扩建,许多地区确实舍得投入,但市场的生意并没有同步兴旺,有些市场甚至不如从前。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里存在两个明显误区。一是硬件设施的建设脱离实际的需要。盲目上档次,追加投入最终加重了“交易者”的负担,减少了他们的赢利空间,进而减少了该市场“价格”的优势,减少了该市场的广泛吸引力,导致生意日益清淡。二是忽视“软件”建设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一点更突出。有的市场缺乏良好的秩序,不法商贩欺行霸市;有的市场假冒伪劣横行,声誉日益败坏;有的市场治安不力,交易者蒙受损失,缺乏安全感;有的市场帮派林立恶性竞争;有的市场缺乏良好的服务等等。所有这些最后的共同结果是增加了交易成本和费用,销蚀了该市场的核心利益,从而失去了市场存在的基础,逐渐空壳。

现代营销管理强调产品的整体性、层次性和拓展性。对于“市场”这个产品也是一样。场所、地点、设施只是其中表层的东西,仅仅只是提供给顾客的价值的“载体”,营销管理的任务是提供给顾客一种“综合价值”(利益),而不仅是载体本身。对于顾客而言,“合适的地点’、“合适的设施”、“合格的时间”、“良好的秩序”。“良好的形象”、“良好的服务”都是其利益的构成。因此“市场”这个产品同样是一个丰满的整体。拓展市场建设的工作范围,纠正忽视‘嗽件”建设的偏差,为顾客提供更多的价值和利益,是目前市场的营销管理中需要重视的一个方面。

2.关于价格策略

在市场的营销管理中,价格策略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收费,包括摊位的租赁费、管理费以及各种有偿的收费决策。在市场收费中,有些收费属税费和行政性规费,除去这一块以后的其他收费则属于市场的营销者价格决策的范畴。在市场的营销管理活动中,不少市场投资者存在认识上和工作上的偏差。认为一个市场在一定的区域内具有相对垄断性,因此,市场一旦建成就是“聚宝盆”,就是“提款机”。所以巧立各种名目滥收费,使商贩们不堪重负、怨声载道,许多市场由此而衰。

我们认为在市场上存在着三方主体同时进行着两场交易游戏。作为市场投资者的市场的营销管理者和作为市场服务需求者的售卖者(商贩)、购买者,在市场的营销管理者与售卖者、购买者之间存在着交易游戏,在售卖者与购买者之间存在着另一场交易游戏。从动态上看,两场游戏得以维持的前提必须是“三赢”。“双赢”或者是“单赢”都是不可持续的。三者之间是一种“一损俱损,一荣不是荣”的相互寄生关系。市场定价过高,首先影响售卖者的利益,影响其经营成本和商品价格,进而影响购买者的利益,最终使市场失去吸引力。一个缺乏广泛吸引力的市场不可能是一个成功的市场。当然,售卖者不能赢利的市场也不可能长期存在。所以必须是“三赢”,而且作为市场的营销管理者必须首先考虑和帮助售卖者和购买者“双赢”,在这个基础上达成自己的赢利。从营销实践看,正反两方面的例证实在太多。为什么各地的马路集市屡禁不绝,而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商贩却不愿进场?各种繁重的收费就是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浙江市场能成气候,从小小的集市发展出一个个大型专业市场,同样和良好的服务、优惠的入市条件有密切关系,广泛吸引全国各地的厂商和商贩进场交易,最终形成辐射全国,甚至东南亚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在一定的区域内,市场是否存在垄断性,值得怀疑,除非这种垄断是由区域发展规则所规定的行政性垄断,但即使是这样的垄断也是很脆弱的,如果不能实现上述“三赢”,同样不能生存。

实际上,从市场的价格构成看,十分明显的成本特征是其成本结构中主要部分是固定成本,而变动成本所占比例甚小。这样的成本结构适用“薄利多销”的原则,只要能吸引足够多的客流量,增加成交额,就能从薄利中盈大利。在市场开放初期或缺乏人气的特殊时期,甚至可能采用只考虑弥补变动成本的“边际贡献定价法”吸引售卖者进场。这是培育市场的“造市”手法之一。

3.关于促销策略

促销是一个十分重要但普遍没有引起市场营销管理者重视的问题,和铺天盖地的商品促销相比,有关市场的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寥若晨星。其实,市场的促销同样十分重要。一个市场的吸引力有多强,辐射圈有多广,商势圈有多大,都和这个市场的知名度有密切的关联。通过有力度的促销,通过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高,市场完全可能进一步拓展其商势圈的空间范围。曾有媒体报道,某非法废旧机动车市场一经媒体曝光竟使其生意火红偌于先前。这从反面佐证了市场促销的功效。从流通经济学的角度讲,市场是经济活动流中“商流’“物流”“信息流”的汇集点,其中信息流是商流和物流的基础,畅通的信息有助于商流和物流的进一步壮大,各种“流”越是通畅顺达,越有利于流通的实现,有利于这个汇集点对外扩展,而市场的促销从中起到了的作用。

市场的促销方式很多,广告、宣传报道是最适宜的方式,因为这两种方式具有覆盖面广的性质。市场的营销者应该增加促销预算,在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上下功夫。对于市场的营销者而言,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其最重要的最有价值的财富之一,有了知名度和美誉度才能“招天下商客”,才能兴旺发达。

四、市场的营销管理的总体把握一一环境分析、优势定位和竞争

市场的兴衰除了和上述战术层面的营销管理把握正确与否相关以外,和环境变迁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深受其影响。深入分析市场面临的环境因素及其变化趋势,及时调整营销规划和营销方案是市场的营销管理中的又一项重要任务。

影响市场兴衰的环境因素很多,有政治法律方面的因素,诸如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等。也有社会文化方面的因素,诸如人们的价值观念、经商传统等等。调查中发现浙江不愧为“市场大省”。一是浙江的各类市场数目繁多,规模大,经营繁荣;二是全国各类市场中的经营者浙江籍的为数最多,各地市场的摊位几经易主,最后大多会落入浙江人手中;三是全国各地市场别是工业品、日用品、小商品大多为浙江货。这种现象可能只有在社会文化层面才能找到最终答案。除此之外还有经济环境方面的重要影响因素,诸如产品结构、商业周期、经济发展阶段等等。(p.308-329)还有自然环境方面的各种影响因素和技术环境方面的各种因素影响,诸如交通运输条件、自然条件、通讯技术、物流技术、商流技术等等。环境因素对市场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其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影响,也可能是负面的影响。前者是一种新的潜在发展机会,而后者是一种“环境威胁”。作为市场的营销管理者要能够充分发掘和利用有利于市场兴盛繁荣的因素,同时识别各种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威胁”,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和避免其不利的影响。这是现代营销管理的一种基本思路,在市场的营销管理中同样十分有效,需要营销者足够重视。

一个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必定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表现为某些相对的“优势”,这种优势是市场发展之本。

市场常见的相对优势主要有:(l)区位优势,例如靠近产地,容易汇集厂商;靠近交通运输枢纽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等等。(2)信息优势。由于有足够的信息流,能灵敏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变化,发现“真实价格”。(3)声誉优势。良好的声誉能增加交易者彼此的信任感,减少其风险预期和交易成本。优势越明显,就越具备吸引力,越有可能成“市”。缺少优势的市场最终可能只是“宽”,不大可能是兴旺发达的“市”。因此,作为市场的营销管理者,营造出自己独特而又明确的相对优势是营销管理中的战略性任务。

第12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目标,坚持以“扮靓城市、助推发展”为己任,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大力度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一、全面覆盖,拓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范围

(一)强化机关单位包保责任

对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以所在办公区周边道路、路牙石为界、单位与单位之间或建(构)筑物之间中心轴为线,全面落实卫生保洁包保责任,对各单位包保区域,包保内容、保洁标准、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统一设计制作了公示牌,安装在单位醒目位置。要求各单位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包保责任区内各类垃圾的清理、花草树木的养护、路面破损的维修、车辆的停放等卫生秩序管理,对单位保洁范围的内容实行全方位管理,形成长效化制度。县城管委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进行打分排名,三次被评为后三名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进行公开检讨。

(二)落实公共区域包保责任

对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全部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劳动责任范围,对责任区、劳动内容、劳动标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制作公示牌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不仅组织人员于星期六坚持开展义务劳动,还要明确专人定期对包保责任区环境卫生状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城管委办公室组织人员跟踪督查,着重督查各单位义务劳动出勤人数和整体区域劳动效果,现场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时整改到位;对领导不重视、劳动态度不端正、劳动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时曝光,并予以通报批评,经多次督查仍整改不到位者,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公开检讨。

(三)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

建立“门前三包”制度,与城区所有沿街个体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即:包卫生、包秩序、包亮化,责任书统一以牌匾形式上墙,实行“一次提示、二次警示、三次处罚”程序,确保沿街门市门前环境卫生,秩序良好,亮化配套。局督察大队按期对“门前三包”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督查,对落实不力的个体私营业主进行限时督办,公开曝光,并不予进行营业执照、烟草证等换证、年检。

(四)加大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我局对城区所有列管住宅小区存在问题进行缜密梳理,对照问题确定责任主体,明确整治内容,彻底扭转小区工程遗留问题多、环境脏乱差、业主满意度低的被动局面。

1.联合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对城区列管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及治安、消防、电梯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常规检查。

2.对城区列管44个住宅小区,协助物管企业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小区乱堆乱放、乱拉乱扯。截止目前已经整治颖都家园、团结花园、学府文苑、沁雅花园、东方花园南区等近20个小区,每月评出一个小区为最不卫生小区,一个物管企业为最不讲卫生的物管企业。

3.根据县委、县政府“全县禽流感(H7N9)防控工作会议”要求,我局联合公安、农委、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列管住宅小区内违规饲养家禽家畜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并对小区内违建养鸽设施进行拆除和清理。

(五)规范城区工程渣土管理

成立城区工程渣土管理大队,强化源头防控,注重过程监管,实行市场化运作。目前城区已成立6个渣土公司,共有渣土车辆163辆。渣土车辆配置坚持“四统一”,即:统一车型;统一车牌;统一颜色;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和封闭运输设备。所有渣土运输业务由城区工程渣土管理大队统一扎口管理,由核准成立的渣土公司出面承接,经 行政许可并缴纳保证金后方可进行清运。所有渣土车辆必须按规定时段、规定线路实行封闭运输,严惩渣土清运过程中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

(六)强化城区施工场地管理

城区所有在建楼房、道路、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项目分别由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责任,确保冲洗设施到位、出入口硬化到位、施工围挡到位、围挡外绿化到位,全面清除施工过程中残留的垃圾、渣土、杂物、违章构(建)筑物,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整洁。同时对城区所有工地施工围墙高度、样式、材质、颜色、广告画面、红线外绿化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确保靓化美观。

(七)规范城区广告标牌制作

对城区沿街广告招牌进行系统规划,确保整体协调美观、赏心悦目,打造一街一品、一路一景。同时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我局按规划方案进行统一扎口管理,严格审核,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广告标牌外观笨拙、制作粗糙、品味不高等问题。

(八)规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

1.合理选址,在城区规划新建一批规模较大,设施配套,功能较为齐全的农贸市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县城区农贸市场规模小、数量少、布局不合理问题。

2.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在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前提下,选择合适地点,设立部分临时市场,统一规范管理,确保划行规市,整齐划一。

3.设立便民绿色通道。根据季节需求,为农户进城销售农副产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临时性专门场地,免费供农户使用,同时做好场内环卫保洁等服务工作。

(九)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

1.联合公安交警,在城区沿街两侧合理位置重新规划、划定停车线,同时对城区已建成的第一街、华润苏果等公共地下车库约300个停车位强制性开放,保证正常投入使用,缓解城区机动车停放难题。

2.成立联合执法大队,抽调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人员,对违规载客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行严肃查处,所查扣电瓶一律没收;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拖移。

3.目前,正在制订方案拟建议成立人力三轮车经营公司,开展城区人力三轮车公司化试运行,统一车型、统一外观,严格市场准入,限定行车路线及经营时段,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序化水平。

(十)彻底整治重点街区

自__年3月起,我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步行街、水岸城邦内街脏乱差问题,举全局之力,精心部署,出动286名执法人员,从空中到地面、从墙体到巷道,对步行街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清理取缔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乱放行为,并划分非机动车停放线,规范停车秩序,经过整治,上述街区市容环境整体水平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

(十一)设置小广告粘贴栏

为彻底治理乱贴乱画现象,我局在城区设计建造了35个小广告粘贴栏,免费向社会开放使用,方便民间群众信息交流,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取得很大成效。

二、创新机制,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快速发展

随着新的形势对城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我局在管理机制、队伍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也都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强力推行“棋盘式”“网格化”管理模式

1.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要求,将整个城区近35平方公里建成:请记住我站域名区划分为6个棋盘,每个棋盘进一步细化为32棋格,每个棋格定员、定岗、定责,统筹负责本棋格内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以棋盘内自查、职能科室现场督查和局领导巡查相结合的三级督查机制,实行动态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落实末位淘汰制,各棋盘之间相互竞争,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公开透明服务

1.实施人性化管理,严禁粗鲁执法、野蛮管理,在全系统内倡导文明管理之风,彻底扭转社会对城管的不良形象。

2.城管所有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处罚标准在窗口公示上墙。

3.除简易程序案件外,其他所有城管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业务一律由行政中心城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规范处置,限时办结。

(三)构建数字化城管平台

__年度,市城管局已将构建数字化城管平台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1.建立以局监督指挥中心为中枢、以各城管执法中队勤务指挥室为纽带、以棋格管控力量为终端的指挥处置体系。

2.依托公安局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城市管理问题信息,主动发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

3.按照“局监督指挥中心——中队勤务指挥室——棋格管控力量”的组织架构,局监督指挥中心将各个渠道收集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信息以工单形式派遣至责任棋格进行处置,提高精确指挥、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能力。

4.通过数字化平台,将城管图像信息上传、视频监控、GPS轨迹查询纳入城市管理监督体系之中,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使市容秩序动态和城市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实现“实时、可视、可控”,有效提升城管工作效率。

(四)营造全员参与的大城管格局

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住建、交通、卫生等16个职能单位为成员单位,每10天召开一次例会,并现场交办任务,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与电视手设置城管曝光台,每周2次民情在线栏目确保播放有关城管内容。此外,__时讯、宿迁日报等新闻媒体也都定期刊载城管文章,城管氛围得到了有效营造。

(五)强化城管队伍建设

2014年,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城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1.坚持“两上两下”——上班①上路,下班②上 网;工作时间下一线,业余时间下基层。

⑴马路是城市管理主阵地。上路“三看”,即:一看市容市貌;二看环境秩序;三看队伍规范。

⑵网络是城市管理晴雨表。上网“三看”,即:一看县委、县政府有何重大决策,上级有什么新精神;二看网络问政,居民有什么要求;三看外地创新做法。

⑶一线是城市管理的点将台。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确保岗位扎根在一线,问题发现在一线、处理在一线、惠民服务在一线。

⑷基层是城市管理的试金石。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从群众中提炼破解难题的经验做法,从基层捕捉创新工作的思路方法,确保城市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加体现民意、关注民生。

2.开展“三比三促”——“反应比速度”“促作风转变”、 “执行比力度”“促效能提升”、“ 激情比指数”“促工作实绩”。

⑴速度反映作风。对网络问政、领导批示快速反应,切实转变过去那种松松垮垮、懒惰散漫的工作作风。

⑵执行没有借口。对组织安排及各项决策部署不懈怠、不推诿,坚决执行、认真执行,不折不扣保证落实。

⑶激情成就事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工作激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争创一流业绩。

3.落实三项举措——完善机构设置、优化用人机制、坚持“双聘双选”。

⑴对现有机构进行调整充实,明确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保证衔接顺畅、工作效率提升。

⑵打破现有的人员建制,选优用强中层力量,所有中层正职一律实行竞争上岗。

⑶实行双聘双选。上一周,我局大力推行竞争激励机制,采取“双聘双选”的办法(“双聘”即聘任领导,聘用队员,“双选”即领导选队员,队员选领导),有效解决了当前城管队伍中存在的活力不足,流转不畅,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了城管队伍合理配置和队员素质的提高。局党组通过拟任人选、民主测评,考察考核等一系列程序,调整了全局14个部门,部门中层职位23个,部门中层副职职位71个;新聘副大队长、副所长9人,机关科室调整7人,34人新聘为中队长和副中队长,有7人落聘;全局163名队员打破建制,重新优化组合,使城管队伍整体上布局更加合理。

(五)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确保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目前已开工建设有泰普制冷项目,6月中旬将投入生产,该项目建设多次受到县主要领导的好评,并准备将其打造成全县今年10大亿元项目。此外,正在洽谈的有垃圾焚烧发电厂、红星美凯龙项目。

(六)强化城管政(行)风建设

1.正确面对网络问政,端正服务态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做到“虚心、耐心、细心、诚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优质服务提升城市品位,逐步改变队伍形象,赢得社会理解与支持。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推行仁心、公心、精心、静心、爱心“五心”执法,坚决做好“严管”和“慎罚”两篇文章,严处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三、存在的问题

1.虽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各项城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着许多令人不满意的地方,如:公共地段、城郊结合部、背街巷道、小区内部还存在着许多卫生死角,各类乱贴乱画还没有彻底清除,公共设施人为损坏现象严重,机关单位包保责任区正常保洁还不够到位,削弱了整体整治效果。

2.由于城管队伍人员成分复杂,自身素质层次不齐,在执法管理中,还存在着不文明执法行为,群众的满意率还较低,导致经常出现网络问政。

3.城管队员和保洁工人目前工资待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办公条件和各类硬件设施、车辆装备等都比较陈旧落后,给正常的城市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虽然我们呼吁构建大城管格局,但许多单位工作存在应付状态,不积极、不主动,城区管理工作基本上还是城管单枪匹马、孤军奋战,广大市民的参与率不高,也都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下半年打算

(一)短期目标

切实解决城管工作机制不活、体制不顺、队伍内部动力不足问题。扬正气、祛邪气,凭德才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真正建立起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强化竞争意识,增强内部活力,保证工作合力。

(二)中期目标

1.招商引资大突破:快速启动,主动出击,尽早落实,确保完成亿元项目招商引资任务。

2.政(行)风建设大提升:创新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一岗双责”,坚决打赢政(行)风建设翻身仗。

3.目标考核大进位:以任务倒逼进度,以进度倒逼激情,以激情催生动力,确保目标考核实现争先进位。

(三)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