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时间:2022-10-18 07:07: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灾后重建工作方案

第1篇

2020年灾后重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

(一)坚持分类施救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倒房重建坚持户主自愿,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以因灾倒损居民住房家庭自建为主,以政府救助、政策优惠、社会捐助、亲邻互助、村组帮工帮料、区直单位对口帮扶为辅。政府补助资金根据受灾群众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补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对五保户、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助。

(二)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减灾相结合。倒房重建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充分考虑灾区群众的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房,结构形式应为砖混结构为主,要注重质量。重建规划必须有利于防灾减灾,做到科学选址,新建房屋必须避开蓄洪区、低洼地带、断层、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域。

(三)坚持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要充分尊重受灾群众的意愿,根据各地实际,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统筹安排建房资金,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两种方式来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同时,鼓励倒房重建户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闲置住房。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相结合。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实行张榜公布,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目标任务

xxxx年xx月xx日以前,全区农村因灾倒塌的居民住房全部恢复重建,损坏需修缮的居民住房全部修缮完工。春节前倒损居民住房户全部住进重建或修缮的安全房屋。

三、补助对象

xxxx年以来,凡正在居住使用的唯一住房因自然灾害倒塌或毁损需要重建的困难家庭,均列为恢复重建对象。恢复重建的重点对象为农村居民因灾住房全部倒塌户,尤其是全倒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户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x、受灾前已经另外建有住房或已购买住房,旧房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的;

x、老年人住房倒损而其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条件较好的;

x、举家外迁居住常年不归,住房年久失管、失修因灾倒损,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x、独立的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因灾倒损的;

x、已经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不重复享受因灾倒房补助。

四、补助标准

对已纳入倒损房重建救助对象的应根据其家庭成员结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等进行分类。坚持按标准面积实施救助。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孤儿户。原则上救助住房面积控制在xx平方米,每平方米按xxx元补助。二类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动力一级、二级重度伤残或因灾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救助住房面积原则上按x-x人控制在xx平方米,x-x人控制在xx平方米,x人以上控制在xx平方米;救助标准为每平方米xxx元。三类对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其他倒房住户恢复重建存在困难的家庭等。其救助住房面积与二类一样,救助标准为每平方米xxx元。因灾损房修缮所需要资金xxxx元以上的,按每户分别不低于xxxx元,xxxx元,xxxx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所需资金由区政府组织区财政局、民政局、住建局等单位统筹解决。住建办每户补助不少于xxxx元。

五、实施步骤

(一)核实对象阶段(x月xx日-x月xx日)。由各乡镇会同各驻村抗灾工作组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全区因灾倒房情况进行核查,摸清底数,按程序对拟救助的恢复重建家庭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建房对象姓名、对象类型、家庭人口、倒房时间、倒房结构面积等,经乡镇审核后按“一户一档”建立台帐档案,区民政局对各乡镇建房对象复核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区政府制订恢复重建方案,明确救助标准。乡镇与纳入恢复重建计划的倒损住房户签订恢复重建协议书,督促组织施工,确保xx月底全部完成。

(三)检查验收(xx月xx日-xx日)。由区政府组织区民政、财政、住建、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恢复重建资金、建房质量、政策落实及竣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成立x区因灾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重建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国土、住建、扶贫办、发改等部门配合。区民政局负责全区灾民倒房重建对象的摸底、核查、建档、审批以及编制工作方案和制定资金拨付计划等工作。国土分局负责搞好重建的选址和土地安排,防止在易灾地带重建住房。区财政局负责建房资金的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因灾倒损房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给予补助。区发改局负责将恢复重建纳入农村发展整体规划,与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区扶贫办负责按规定标准和程序优先将倒损居民住房户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相关保险公司要做好定审理赔,及时赔付到位。乡(镇)、村要逐级建立工作责任制,分片包干,将恢复重建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区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灾民建房的实际困难。

(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户报、村评、乡审、县批”的核定程序确定救助对象,通过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接受群众监督。按“政府救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部门帮扶一点,政策减免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亲友帮助一点,保险理赔一点”的办法,积极为倒房户多方筹措资金。补助资金按竣工验收后一次性发放。要加强对恢复重建救助资金的监管。重建补助资金要全部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不得从中提取任何工作费用和管理费用。

第2篇

8月10日超强台风“桑美”正面袭击xx开发区,给我校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学校迎风面铝合金玻璃窗全部破损,32台微机进水,教学楼内外墙粉刷、教参、教学挂图、教学光盘、图书、课桌椅、隔热层等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达509515元。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为有序、高效的做好灾后自救、重建工作,将学校受灾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建校园,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走上正轨,统筹规划学校灾后重建工作,发动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救灾复学工作,确保学校9月1日如期开学,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灾失学。

二、任务与要求

(一)全面检查受灾情况,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8月16日前,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召集班子会议,成立灾后自救、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检查登记学校及教师个人受灾情况,开列受损清单,建立财产损失档案,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受灾情况。二是做好校舍清理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初步整改意见。三是召开全体教师会议,通报受灾情况,动员全体教师积极投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工作,组织慰问受灾严重的教职工。

(二)制定学校自救、重建方案,迅速组织实施校舍及课桌椅等用于满足最基本教育教学需要的设备设施的修缮和购置,集中精力建设及修缮校舍及附属设施。修缮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落实,责任人是xxx。8月20日前由校电工xx同志负责学校电路整修,保证各教室及办公场所照明恢复正常。8月23日前,要完成铝合金玻璃门窗的修缮工作;8月27日前完成课桌椅的修缮和添置,按在校生数配足配齐课桌椅;8月28日检查教学设施、仪器,满足最基本教育教学需要;8月29前进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该项工作由政教处牵头组织,全体班子均需参与,责任人xxx;8月30日前由教务处摸清在校生家庭受灾(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情况,提出减、缓、免方案,做好初一新生入学及旧生复学的准备工作,责任人xxx;9月1日召开学生安全动员大会,各班级于开学后一周内召开以“振作福鼎精神,做好重建工作”、“科学认识桑美”等为主题的班会课,积极做好台风抗灾的正面宣传,责任人xxx、xxx;9月10前,发动全体师生进行校园整修;2007年1月前逐步配足因灾损失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

(三)积极筹措资金,展开灾后校园重建工作。

立足于早、立足自救,多方筹措资金,扎实抓好灾后重建工作。要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灾情,争取资金支持;合理统筹安排下拨、帮扶或捐赠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全额用于重建工作;确保学校9月1日准时开学不受影响。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灾后学校自救、重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灾后自救、重建工作直接关系我校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救灾复产是当前的首要任务”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灾后学校自救、重建工作。

(二)学校成立学校灾后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灾后学校自救、重建工作的领导,工作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负责,确保灾后校园重建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3篇

1月中旬以来,我县遭受了50多年来罕见的暴雪冰冻灾害,涉及12个乡镇491个村(居)委会,受灾人口达40多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3.4%。电力、供水、交通及市政设施损失巨大,农、林、畜牧业损失惨重,柑桔基地冻损严重,越冬作物遭受了毁灭性打击,雪灾还诱发了官渡口、清太坪镇两处地质灾害,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共造成经济损失4.2亿元。在灾害发生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降低了灾害损失,但灾后重建工作任务仍十分繁重。为做好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省州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灾后重建及恢复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灾民生活安排、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经济发展,认真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迅速掀起灾后重建工作,努力促进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全面实现经济工作开门红,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学生有学上,确保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二、工作重点(一)抓好灾民的生活安排。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救济粮款,对这次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要一个不漏地予以救助救济,帮助解决他们吃、穿、住、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受灾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倒房户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安排好生活费,保证他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要着重做好倒房户、危房户的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房屋重建要与整村推进扶贫、异地扶贫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一次性解决好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真正变受灾为受益。严格执行房屋重建“销号制”,实行灾民自报、村民评议、乡镇民政部门审查、县级审批的程序,张榜公示,建立台帐,建一户销一户,确保6月20日前修复完成,让受灾群众搬进新居。(二)抓

好水电油运等保障工作。抓紧抢修水电等基础设施,搞好塘、库、堰、渠的修复整治,加强电力调度,保证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区域水电正常充足供应,确保居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切实抓好油料、运输、广播电视、通信和市场物资供应等工作,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三)抓好道路修复。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抓紧修复毁损路段路面、沟渠、安保设施,确保原材料运得进、产品运得出,实现道路安全畅通。(四)抓好次生灾害的防治。要严密防范山洪、滑坡、岩崩等次生灾害带来的危险,全面加强隐患排查,制定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实行群测群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抓好生产自救。抓紧制定恢复农业生产方案,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掀起春耕生产的,重点要搞好洋芋、红苕、魔芋、柑桔、仔猪等种子、种苗、种畜及农药、化肥、农械等物资的供应,做好烟叶破冰破雪打厢育苗,加强柑桔、茶叶、桑蚕等经济作物的防冻管理和补植补苗,加强油菜及粮食作物的田间管理,及时组织和指导农民清理田间“三沟”,追肥培土,减轻渍害,全面加强畜牧业生产,做好栏圈保温、营养供给和补栏工作,加强疫情防治,及早落实春防措施,防治重大疫情发生。通过各项补救措施,力争实现“无灾多增产增收,轻灾保增产增收,重灾少减产减收”的目标。(六)抓好工矿企业恢复生产。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组织煤矿及非煤矿山企业尽早开工生产;加强煤炭、电力等原辅材料调度供应,组织工业企业迅速全面恢复生产,确保全年各项经济指标逐月均衡结帐,确保一季度工业生产开门红。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防汛抗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建立县领导包部门、包乡镇,乡镇包村、干部包组包户的工作制度。县领导按照分工,负责所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的灾后重建工作的指导。各乡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深入灾后重建第一线,及时了解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把各项灾后恢复重建措施落到实处。

(二)据实核灾报灾。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核实灾情,逐村逐户调查,建立明细台帐,收集音像资料,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要进一步核实核准灾情,不得虚报信息,夸大灾情,不得闭门造车,瞒报漏报。要按程序及时将灾情书面上报县政府办公室。(三)搞好技术指导。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编印灾后重建技术手册,将抗灾救灾恢复生产的实用技术通过各种方式送到田间地头、苗圃果园,送到受灾群众手中,指导广大群众科学抗灾,依靠科技开展生产自救。(四)加强经费保障。各部门要积极向省、州反映灾情,申报灾后重建项目,争取救灾资金及物资;严格资金管理,重点保障种子、种苗、种畜、农资供应,及时调度、划拨救灾物资及资金,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五)强化督办检查。由两办督查室牵头,从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督查专班,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督办,于2月19日将督查情况作汇报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在2月20日前将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报送两办督查室,将工作落实情况于2月底前报两办督查室。(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灾后重建的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各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大力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在抗灾自救中的主体作用,坚定广大干部群众抗灾自救的信心,为抗灾自救营造良好的氛围。(七)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灾后重建工作中要注意搞好科学规划设计,研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冰雪灾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方案,健全应急机制,落实物资储备和其他应急要件,建立反应灵敏、信息畅通、协同高效、处置得当的抗灾救灾体系。(八)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要

求,扎扎实实为灾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严禁在灾后重建中截留、挪用、挤占救灾款物。一经发现,要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关口前移,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对、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侵占救灾款物,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九)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履行抗灾自救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抗灾自救的强大合力,努力夺取抗灾自救的全面胜利。农业部门负责组织调运种子、农膜、农药等生产物资,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严把农资质量关;开展技术咨询与指导,帮助农民开展生产自救。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向灾区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灾民的生活问题;负责灾情的核实、上报;负责救济粮款及捐赠物资的发放。交通部门负责国省干线及县道损毁路段及安保设施的抢修恢复,及时疏通各类交通通道,确保道路畅通。建设部门负责城区绿化树补植,对城区冰雪残留物进行清理,对环卫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负责对房屋重建的质量监督。水利部门负责对所管辖的库、渠、塘、堰损毁修复和其他水利设施修复的技术指导。烟草部门负责烟叶生产的物资供应和打厢育苗技术指导。畜牧部门负责畜牧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疫情防治。国土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避险治理工作;负责落实房屋重建宅基地的选址、审批。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校舍和其他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险情,修复受损的水电设施,确保按期安全开学。财政部门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的争取、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卫生部门负责做好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对受灾群众和受灾企业恢复生产在贷款上给予大力支持。保险部门负责保险理赔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灾后重建项目的申报统筹协调工作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自力更生、科学重建。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健全城镇住房保障制度与促进住房市场发展相结合,坚持修复加固与重建相结合。注重省地节能环保,注重防灾减灾和建设质量,注重保护传统民居特色。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政策,分类指导;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分级负责;立足自力更生,积极争取各方支持。

(三)总体要求

在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机制,优先安排受损住房除险加固,大力推进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鼓励受灾居民原址重建住房,促进住房市场发展,满足受灾城镇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通过3年努力,使城镇受灾群众住上符合国家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化的永久性住房,实现家家有房住的目标。

二、补助政策

住房毁损(指住房倒塌或严重破坏不可修复,下同)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可享受资金补助、建房税费减免优惠和房价政策性优惠等补助。

(一)资金补助

1.补助对象:资金补助对象为自有产权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

2.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通过现金发放方式实施。

3.补助标准:资金补助标准为户均2.5万元,符合补助条件的每户受灾家庭只能享受1次。

(1)根据城镇受灾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人数,对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一般收入家庭按户均2.5万元标准予以资金补助,重点照顾最低收入家庭,另外对高收入家庭适当予以补助。其中:

最低收入家庭是指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低保困难家庭;

低收入家庭是指除最低收入家庭外的城镇低保家庭和家庭收入水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

高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及3倍以上的家庭;

一般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在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之间的其他家庭。

各收入水平家庭具体补助标准详见表一:

表一:住房毁损的城镇居民住房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户

1—2人户3人户4人户及以上

最低收入家庭2.7—2.93—3.23.3—3.5

低收入家庭2.4—2.62.7—2.93—3.2

一般收入家庭2.1—2.32.4—2.62.7—2.9

(2)高收入家庭可根据其收入水平和家庭人数适当补助0.5—1万元。

(3)城镇低保家庭中的“三无”家庭,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家庭,住房因灾毁损的,由地方政府提供40平方米左右住房供其终身免费居住,不再予以资金补助;对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孤老、孤儿、孤残)不单独重建住房和资金补助,通过纳入福利院、敬老院统筹解决,省财政按人均3.5万元的标准补助给福利院、敬老院。

(4)受灾家庭户籍以*年5月11日户口为准。家庭收入根据灾后实际情况核定。

(二)建房税费减免补助

地方政府在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和交易过程中减免相关税费,降低建房及交易成本,实现对购(建)住房的受灾居民的建房税费减免补助。

(三)房价政策性优惠补助

政府在灾后城镇住房重建中通过行政划拨土地,根据建造成本核定安居住房价格,从而降低房价,实现对购买安居住房的受灾居民的房价政策性优惠补助。

三、优先安排除险加固

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省政府令第226号)及配套文件精神,尽快组织实施受损住房的安全鉴定、修复加固及拆除清理工作。鉴定机构应当综合考虑破坏程度与受损房屋结构安全性能、已使用年限、加固成本和地质条件等因素,对需加固住房提出加固的技术方案。鼓励房屋所有权人加固受损住房。受损住房经鉴定可加固后继续使用的,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指导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所在单位尽快实施加固,不得以行政手段。受损住房的安全鉴定、修复、加固和拆除清理工作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因灾受损需除险加固的住房,给予适当补助。市财政根据省拨资金和各区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住房总体受损情况拨付专项资金,由各区县和高新区管委会包干使用。受损住房按受损程度分为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3种类型。各类型的补助标准详见表二。

表二:城镇受损住房加固补助表

单位:万元/户

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

补助标准0.1—0.30.4—0.50.6—0.8

轻微损坏中不需加固修复即可使用的住房,可不予补助。城镇受损住房加固具体补助办法及标准由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及住房受损情况制定,报市*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核准。

四、组织建设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

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建设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

(一)安居住房

安居住房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向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以及租住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当地城镇户籍家庭出售、出租,安置受灾群众。安居住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每户限购买或租赁1套。

安居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由政府组织建设。安居住房价格根据建造成本核定,包括土地划拨成本、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成本和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等。政府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安居住房项目,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安居住房具体销售(租赁)价格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安居住房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廉租住房

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可直接投资集中建设一批廉租住房,或在经济适用住房、安居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实行土地行政划拨,税费减免,由政府组织建设;实行低租金标准(“三无”家庭免收租金)。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40平方米左右,不得超过50平方米。

(三)住房供应

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领资金补助后可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也可购买、租住安居住房;一般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申领资金补助后可购买或租住安居住房,也可通过市场购买(租赁)其他住房。

五、积极推进原址重建

(一)经有资格的鉴定机构确定符合毁损条件的房屋,可申请原址重建。原址重建是指毁损住房所有权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下同)在毁损住房原占用土地上重建住房。原址重建必须符合地质安全、生态环境、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原址重建须由毁损住房所有权人依据规划和灾后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予以支持。

(二)城市(县城及以上,下同)毁损住房所有权人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原址重建住房;毁损住房为单位出售的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的,可由原售(建)房单位组织原址重建。毁损住房为单位自管公房的,可由单位组织原址重建后按安居住房有关政策出售或出租给原居住职工家庭;单位不组织重建的,可由政府为原居住职工家庭提供安居住房或廉租住房。住房毁损的职工家庭享受资金补助及建房税费减免和房价政策性优惠等补助政策,单位不得提高资金补助标准,不得将系统内对口援建的资金和其他资金用于住房建设和发放资金补助,重建住房建筑面积不得突破原毁损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原职工住房困难需要改善的,经批准可适当增加重建住房建筑面积,但不得超过安居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六、区(县)以下镇乡居民住房重建

(一)区(县)以下镇乡居民(指县以下建制镇及乡政府所在地非农村户口居民,下同)因灾住房毁损、无房可住的,享受城市受灾居民住房资金补助政策。

(二)鼓励区(县)以下镇乡居民自力更生,重建家园。满足原址重建条件的,鼓励镇乡居民原址自建住房,灾区地方政府要给予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不能原址重建的,由政府行政划拨土地,由镇乡居民按原住房标准异址自建,并享受与城市居民一致的各项优惠政策,原毁损住房用地由政府收回,并根据新旧用地市场价值结算补差。镇乡居民自建住房应满足灾后抗震设防要求,保证住房质量安全。

(三)需要政府统筹组织建设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按城市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组织建设办法办理。

七、促进住房市场发展

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住房市场发展,多渠道提供房源,满足受灾城镇居民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要优先落实廉租住房、安居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积极发展二手住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私人住房出租。

八、重建支持政策

(一)税费减免

1.税收优惠。灾后重建住房(指安居住房、廉租住房、原址重建住房及镇乡居民自建住房,下同)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所签订的建筑安装、销售、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在地震中损毁的应缴而未缴契税的居民住房,不再征收契税;对受灾居民购买安居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对购买其他住房的,契税减征80%。经法定机构鉴定,对因灾损毁不能居住、使用的房屋和危房,停止使用后,在*年底前免征损毁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建设灾后重建住房和加固住房,一律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白蚁防治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产籍查询费、房屋安全鉴定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土地使用权登记证书一次性工本费等项目;免收的政府性基金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项目。

(二)信贷扶持

1.优先发放住房建设贷款。各商业银行对政府组织的住房恢复重建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对重灾区的安居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灾后重建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贷款条件方面给予优惠。

2.提供居民住房信贷优惠。对受灾地区居民购置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下限调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6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10%。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

对受灾居民原址重建住房、购买住房及加固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提供住房公积金优惠贷款支持,贷款利率在各档次利率基础上优惠1个百分点。

(三)土地政策

1.对廉租住房和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符合毁损条件申请在原址重建住房的,可按原方式使用土地,免除相关费用。

2.根据规划确定的城镇廉租住房、安居住房建设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按用地审批权限办理用地手续。

3.城镇居民住房毁损的,原房屋所有权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法定土地使用权权益。因规划调整或避让灾害等原因不能原址重建住房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给予土地使用权人经济补偿。土地使用权人申购安居住房的,经济补偿中应扣除安居住房行政划拨土地与市场出让土地价格之间的差额;不申购安居住房的,依法全额补偿。

九、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区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是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将*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实行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确保住房工程质量

灾后城镇住房重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地震灾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批准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和新修订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强化重建住房的抗震防灾设计和施工管理,确保重建住房满足抗震设防标准要求。灾后重建住房项目要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招投标。各级建设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三)保障建材物资供应

要加快建材生产,努力增加建材供应,建立政府组织和市场供应相结合的供给体系,大力组织货源,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建材供应;要加强建材质量监督监测,严把建材质量关;要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加强价格监督,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严格资金管理

第5篇

一、以4.20灾后重建工作为重点,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4.20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按照灾后重建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制定县卫生系统灾后重建相关制度和项目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科学重建工作的全面完成。全县卫生系统灾后重建总体规划项目9个,估算总投资22184万元。其中:加固维修业务用房建筑面积55448平方米,重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0472平方米,估算投资21241万元;购置设备仪器1045台/件/套,估算投资943万元。

第一批灾后恢复重建启动项目: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项目现已启动前期工作,预计2014年开工。

第二批灾后恢复重建启动项目:县10个卫生院恢复重建项目、县10个村卫生室项目、县各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房项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共计5个项目。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统一要求,维修加固项目工程确保2013年底完工,2014年1月验收合格。新建项目目前已启动设计,根据倒排工期,严格控制时间节点,2014年加紧落实设计图审、预算、财评、招投标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进入施工阶段。

第三批灾后恢复重建启动项目:县人民医院、县血吸虫病防治站,现正在加紧落实项目选址、用地,按要求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二、以巩固医改成果为契机,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新农合医保体系。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2014年筹资标准提高到390元/人(个人筹资70元/人),年度补偿封顶线达15万元。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四合理”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改进绩效管理。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等制度,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形成首诊在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深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贯彻落实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公立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县级医疗机构基药使用率达50%。

(四)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国家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扩大服务人群实施范围,为居民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全县乡村和社区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9%。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服务水平。

(五)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继续推进取消“以药补医”工作,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严控医药费用增长,加强财务绩效考核、成本核算、支付方式改革。

三、以实施“医疗技术提升工程”为主线,努力实现“病有所医”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省“十二五”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全县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成2014年卫生人员招聘工作。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逐步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基层卫生人员考核,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继续做好华西医院、川北医学院帮扶县人民医院,省骨科医院帮扶县中医医院相关工作,抓好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二)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县中医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实施中医“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工程。传承“陈氏”骨科特色,制定实施全县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85%以上,全县农村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0%以上。

四、以实施“医疗服务提升工程”为抓手,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机构

(一)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严格收费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人性关怀制度,改善患者就医感受。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医院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力争全部达到医疗机构综合评审标准。

(二)加强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科学设置评价内容和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奖惩挂钩。积极开展第三方测评,不断加大社会评价分值比重。畅通举报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医患沟通,全面推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三)狠抓队伍廉洁,树立卫生良好形象。以“病人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及反面典型的警醒、警示教育作用。加强队伍班子廉洁自律,继续加强对重大卫生工程、医疗设备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强化资金监管和专项督查,严查违法违纪案件。在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中倡导“务实、严明、公正、清廉”的工作价值观,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五、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启动疾控机构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审工作。有效遏制全县艾滋病感染率,乙肝发病率较2013年下降。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8%以上,乙肝首针接种率达92%以上;要完善慢病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全面实施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治疗工作。

第6篇

今年4月20日,四川芦山地震两周年。两年前的这一天,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樊杰在得知地震的消息后立即进入备战状态。在这之前,樊杰作为项目组组长和首席科学家,已经领导中科院的团队对汶川、玉树、舟曲三次自然灾害进行了灾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芦山是第四次,后来还有2014年8月的鲁甸地震。

灾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指对灾后地区水土资源、生态系统脆弱性、经济发展水平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评价,解决灾后就地和异地重建选址、重建人口用地规模和外迁人口数量、重建产业导向等关键问题。

灾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决定了一个地区灾后重建的基本方向,集成了规划学、地理学、人口学、经济学等学科,系统科学地指导了2008年以来中国历次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重建。

樊杰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目前已经不限于应用在灾后重建领域,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已经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创新工作。

2014年国家已经成立了相关研究小组,樊杰被委任为首席科学家,探索在整个国土范围内建立一套监测体系,一旦哪个地区的发展超过红线,就会发出预警,以此来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然而,即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理念得到中央高层的认可,要真正落到实处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樊杰说,灾后评价虽然已经开展了7年,但仍面临一些尴尬的问题。

尴尬处境

樊杰所言尴尬的问题,比如该项评价并不像灾后应急响应工作那样,缺乏固定的部门负责,一旦发生灾害难,以立即开始工作;再如,获得相关数据非常艰难,这也大大增加了评价的难度。

2013年5月16日,芦山地震发生后第27天,国务院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按照会议部署,中国科学院灾后恢复重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项目组正式成立,会议要求项目组必须在5月20日提交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初步报告。

仅仅5天时间。

从汶川到鲁甸地震,五次的评价经验显示,要完成一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初步报告至少需要20至25天时间,而且还需要几十位科技人员加班加点才能完成。

幸好,樊杰团队的工作在芦山地震发生后第5天,即4月25日就实际启动了。当时中科院召集了30多人的研究团队,确立了初步工作方案,并开始整理相关社会经济基础数据。

樊杰介绍,从2008年汶川地震后,国家就确定了自然灾害后的重建要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但是灾害发生后,到底由哪个单位来承接这一评价任务,什么时间启动,都没有固定下来。

一个例子是2010年玉树地震,当年4月14日地震发生后,樊杰曾向相关部门询问过,中科院是否还会承接评价任务,得到的答复是此次评价任务将交由其他研究机构完成,所以那一次,中科院没有提前作准备。然而,4月23日,《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确定了该评价继续由中科院牵头,而当时樊杰正在广西出差,被搞得措手不及。那一次需要提交初步报告的时间是5月10日,留给整个项目的时间仅有16天。

有了这次经验后,中科院的团队为了避免时间紧迫带来的尴尬,只好选择主动方式,每次大灾之后,都迅速进入备战状态。

然而,提前准备仍会带来其他尴尬局面,没有国务院批复的文件作为“尚方宝剑”,很难得到研究需要的基础数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评价需要很多高精度的数据,同时这些数据也是各个部委的保密数据。在备战阶段,中科院无法从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气象局等部门获取。

在此之前,樊杰的团队并没闲着,他们利用过去与地方各部门的良好私人关系,从“下边”拿数据,这样便可以赢得大量宝贵时间。

不过,有地方国土部门会觉得奇怪,为什么他们的数据早已提交给了位于北京的国土资源部,而同样位于北京的中科院需要这些数据时,还要跑到地方来要,既然中央部委不提供,那么地方国土部门提供了,恐怕就会犯错误。因此中科院在提前备战阶段,往往仅能获得零星的高精度数据,大量数据还需要在获得“尚方宝剑”后才能得到。

即使有了“尚方宝剑”后,正常向一个部委申请数据的时间都要5天之久,主管相关数据的副部长或司长都需要签字,而他们对于“尚方宝剑”的理解又不同,造成大量时间的浪费。

比如,鲁甸地震的灾后评价,在获得数据方面拖延了时间,工作效率比芦山地震时大大退步了。这主要是因为2014年以来,中央多个部委多个层级的领导都换了,而这批新上任的部门负责人对灾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了解甚少,工作配合效率也大幅降低。

经历了汶川、玉树、舟曲、芦山和鲁甸5次大的灾害评价,樊杰感到,技术方法越来越成熟后所获得的精力节余,被越来越多的部门掣肘耗损掉了。

樊杰建议,国务院既然已经规定了每次大灾后都会进行灾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就应该将具体的程序制度化,做到大灾发生后能够立即启动评价,同时将相关配合部门的任务分工细化明确,这不仅可以避免科研团队一系列不必要的尴尬,还会对于灾区的重建工作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未雨绸缪

7年5次大地震,樊杰的研究团队发现,即便每次灾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都对重建工作起到了很大帮助,但从整个国家角度看,仍然缺乏一个整体规划,对灾害频发区的防灾减灾问题缺乏预案部署。

这一问题突出表现在青藏高原地震带区域。该地震带处于青藏高原的边缘,位于第一级阶梯和第二级阶梯的过渡区域,是我国5.0级以上地震的多发地带,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密集分布区。2008年汶川的8.0级地震、2010年玉树7.1级地震、2010年舟曲泥石流、2013年芦山7.0级地震、2014年鲁甸6.5级地震都位于这一地震带。

这一区域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社会经济发展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相当于全国1/3至2/3,人均地方一般性财政收入相当于全国1/10至3/10。这种经济状况的直接影响是,一方面由于建筑物建设标准偏低,一旦地质灾害发生,就很容易造成较大损失;另一方面恢复重建能力较差,一旦形成灾损,对国家和外援的依赖性很强。

以往国家针对该区域的相关规划往往都忽略了防灾减灾问题。例如2010年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虽然强调了区域的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但没有突出特定区域的灾害属性。

樊杰介绍,目前中国的基础地理信息虽然已经覆盖了全部国土,但就高精度数据来说,平原地区往往好于偏远山区,因此这一地震带的某些区域还存在数据缺乏的问题,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就会给救援以及灾后重建规划带来巨大困难。

第7篇

2005年我区因灾倒塌民房26.26万间,其数量之大为我区近几年来所罕见。为了确保灾民在2006年元旦前能入住新居,我区从2005年7月初开始,组织力量全力抓好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到2005年12月31日,全区43409户因灾全倒户的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达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在2006年元旦前让因灾全倒户都能住上新房的目标要求。同时,为提升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水平,我们在2005年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中,选择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积累经验。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全区100个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于2006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适应新形势,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近几年来,我区恢复重建工作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集中连片倒房比较多的地方累计建起了400多个灾民新村。在恢复重建的工作实践中,我厅提出了“对连片倒塌房屋多的村(屯),适宜集中建房的要按照小康村标准尽量集中规划建设灾民新村”的工作思路,注意引导农民科学选址,按照小康村、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做好统一规划,高起点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建设灾民新村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但由于投入原因,过去的灾民新村仅仅以灾民住宅建设为主,在道路、供水、能源、文体、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多只是做规划,没有得到具体实施。2005年,我们在规划建设300个灾民新村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使灾民新村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课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后,我们敏锐地意识到2005年我区各级民政部门正在组织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由于投入大,基础好,规划起点高,新村功能划分得当,如果强化引导,完善功能,必将为民政部门在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创造出一条条路子。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选择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很快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批准,并要求我厅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但是,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为了稳步推进,我们首先在象州县选择4个灾民新村进行试点,按照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参照发达省(市)农村建设的做法,总结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并在其余96个灾民新村中全面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灾民新村水、电、路、能源、电话、宽带全通,人畜分离,村容整洁,文化、广电、体育、卫生、农业科技设施功能齐全,灾民新村在硬件设施上已初具社会主义新农村雏形。同时,也破解了农村“有新房没有新村,有新村没有新貌”的老难题。二是通过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不断赋予灾民新村,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改变陋习,相信科学,促进灾民新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整合了社会资源,为灾民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通过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全区有23个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按照职能分工指导帮助灾民新村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合力,增加了投入,使灾民新村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灾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地的好处。

二、制定方案,明确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标准

为扎实推进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由我厅制定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12个方面的标准。比如村庄道路要硬化并安装路灯;自来水要100%入户并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电、太阳能、燃气、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宽带进村,电话入户;村有文化室、篮球场、综合宣传栏;村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区、养殖区分建,畜禽分养;住宅成套,人畜分离;村庄主干道两旁以及住宅、农户庭院绿化覆盖率45%以上;村内整洁,无乱堆垃圾和乱摆乱放现象等。此外,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了这些具体的标准,各级干部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有了目标,农民对如何建设自己的家园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有力地促进了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灾民新村的基础上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仅靠民政部门是很难开展的,因为它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量大面广的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做到部门互动、上下互动、城乡互动,形成党员带头、全民参与、社会帮扶、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才能有效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对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非常重视,自治区党委曹伯纯书记于2005年11月上旬在考察灾区水毁民房恢复重建时作出了“灾民新村建设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象州县召开了有自治区直属23个部门领导参加的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现场办公会,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试点建设,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水利、供电、广电、通信、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等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对口加强业务指导,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在规划、资金、技术、宣传等方面给新农村建设以大力支持,从而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

在此基础上,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以及灾区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按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主体,私有产品建设由个人负责,公共品和准公共品投入实行民办公助的原则,由自治区拿出4000多万元对100个灾民新村的通新村道路、体育设施、文化活动中心、环村道路等公共品进行补助,并规定市、县配套及向社会募捐的资金不能低于自治区的补助标准;对新村供水设施、沼气池、卫生厕所、广播电视村村通、供电设施、宽带和电话网络、养殖小区及垃圾池、干道和场地绿化、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产品信息进村入户等准公共品实行部门与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资金的办法解决。请支持原创网站

目前,我区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这100个灾民新村的硬件设施已初具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雏形,其示范、引导作用的发挥大大提升了我区水毁民房恢复重建的水平和档次。年关岁末,入住灾民新村的群众高兴地说:洪水冲倒的是泥房,建起来的是砖房;冲毁的是旧村,立起来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非常丰富,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我区在灾民新村基础上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只是对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品建设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经验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总结提高。今后,我们决心在民政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把我区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做得更好。

第8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县市委书记会议精神,切实巩固前一阶段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成果,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狠抓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实现“一年受灾一年恢复”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好农业灾后恢复和春耕生产。

1、扩大农作物种植面积。及时对受灾夏、秋作物进行补种和改种,逐乡镇、逐村、逐组、逐户落实种植面积,重点扩大高山、二高山的烟叶、蔬菜、玉米、小杂粮的种植面积,确保全县增加蔬菜种植面积1万亩,增加玉米、小杂粮种植面积5.8万亩。积极组织种子、种苗和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的调运和筹备,确保相关生产资料供应。

2、扩大烟叶种植面积。按照“行政保面积、烟草部门保技术和投入”的要求,认真落实烟叶种植面积,确保全县烟叶种植面积达到84000亩以上。烟叶重点乡镇要新增种植面积9331亩,其中官店2466亩,*1025亩,*2313亩,*373亩,*1930亩,三里524亩,业州700亩。新增面积完成的税收按一定比例返还到乡镇。

3、抓好畜禽产业发展。切实抓好生猪、家禽填槽补栏工作,按照“150模式”,以“小规模连片型”、“小区连户型”、“大场大户带动型”为重点,着力建设养殖大乡、大村、大户,加快建成1个万头养殖场,争创生猪大县,促进畜牧产业规模化发展。认真抓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4、加大技术服务和劳动力组织力度。加强生产技术指导,把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服务落实到田间地头。引导农民克服“等、靠、要”思想,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投入灾后恢复和春耕生产。加大引导力度,集聚社会闲散劳力投入生产,鼓励打工人员回乡就业创业,千方百计组织各方面人力资源,掀起灾后复产的。

(二)积极抓好林业灾后恢复生产。

1、迅速清理雪折木。立足保安全、保发展,抓紧做好清理雪折木工作,积极采取办法解决好清理所需资金、劳力以及木材收储加工、枝丫处理、森林防火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林业经济损失。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4个国营林场和道路沿线等重点部位的清理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建立行政、林业部门、村组、农户等为一体的防火责任体系,确保万无一失。

2、突破性发展林业加工。以清理雪折木为切入点,把林业受灾转化为林业发展的机遇,积极发展林业加工。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争上1个林业深加工项目。

3、抓好植树造林。抢抓省加大低产林改造补助的机遇,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加快完成3.5万亩的速生丰产林造林任务。结合低产林改造规划,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优良树种,调整优化林种结构。当前要突出抓好植树造林和种苗繁育,对清理出来的林地迅速补栽,尽快恢复。同时要抓紧育苗,为大面积恢复生产、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三)切实抓好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尽快恢复乡村毁损道路,确保农资调运畅通;切实搞好药材、林果等产业受损棚架的恢复;抓紧恢复农村饮水、水库、塘堰、渠道、灌溉等设施,确保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进一步加强对水库、电站、河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把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乡镇、地段、人头,确保安全渡汛;继续抓紧县内电网的修复,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有规划、有步骤逐步恢复其它基础设施。

(四)认真抓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组织专班和力量,进一步核实灾情,掌握“春荒”困难群众的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建立台账,分段分类救助,不漏户、不漏人;高度关注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弱势群体的生活,根据实际扩大救济面;加大倒房户房屋重建工作力度,确保5月底全面完成重建任务;认真研究猪肉、菜油等食品的储备办法,提高调控应急能力。

(五)加强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采取多种渠道对困难群众恢复生产给予支持,建立严格的使用、审计、监管制度,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合理使用各个渠道的生产救灾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主动向上汇报灾情,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抗灾救灾资金;充分运用小额信贷等途径,加大对恢复生产的投入;迅速掀起县直部门深入乡镇和村开展帮扶活动的,帮助农民群众排忧解难。

(六)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1、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林、牧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着力抓好茶叶、魔芋、马铃薯、蔬菜和水果的标准化生产,逐步实现基地建设、种子种苗、栽培方式的标准化;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加强地力建设。重点针对水稻、玉米、油菜等大宗粮油作物和茶叶、水果、魔芋、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推广先进施肥技术,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作物的抗灾能力。

2、增强基础设施的承载功能。把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作为增强基础设施功能、提高建设质量的主要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生产条件,切实抓好生产用水、人畜饮水、防汛抗旱、防寒防冻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增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承载功能,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提升农业装备水平。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机电排灌、乡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广农田耕整、水稻生产、烟叶种植、茶园管理、高效植保、机电排灌和农产品加工等重点应用农机技术与装备,发展设施农业、装备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4、努力提高劳动力素质。结合灾后恢复生产的需要,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尽快完成农业、林业、畜牧等生产技术要点的编制,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让农民熟练掌握和运用生产技术;引导农民参加农业保险,化解灾害风险;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充分挖掘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促进就近就地转移。

5、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加强抗寒模式技术、抗寒品种研究。积极开展小麦、油菜、红薯、大豆、小杂粮等传统作物新品种选育和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的推广,不断增强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中幼林管理、林苗培育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推广,依靠科技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七)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各个地方不同的气候、土壤、海拔等条件以及自然变化规律,结合现有生产基础,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抓好结构调整。

2、优化品种结构和种植模式。以灾后恢复生产为契机,调整品种结构,加快品种改良、嫁接改造,逐步淘汰不适宜品种,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出效益。研究探索扩大间作、配套复种的种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效益。

3、壮大产业规模。按照“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区域规划布局。重点抓好茶叶、魔芋、马铃薯、水果、特色蔬菜、地道药材和“两杂”种子种苗基地建设。每个乡镇要确保完成5个连片基地、30个发展大户的任务。尽快制定方案,加快建设马坡5000亩连片茶叶板块。

4、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茶叶、魔芋、药材、林果、林业、蔬菜等特色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整合、扶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逐步形成“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

(八)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

1、加强社会化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以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要求保质保时完成综合农协试点工作,为全县乃至全州的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积累经验。大力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缺劳力、缺技术、缺市场营销能力的农户提供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仓储运输等服务。

2、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搞好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鼓励城镇超市和涉农商贸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经营。通过农村市场体系的建立,保障种子种苗、农资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供应。保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冷藏物流。

3、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建设现代农村信息系统,加快宽带进村入户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信模式站点建设,抓好农村信息化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推进电脑、电视、电话“三电合一”的农业信息服务。

4、加强农业生产防灾避灾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生产方式和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灾害预警预防预案,加强农业防灾救灾物质储备,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与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机制,逐步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减轻农业灾害损失。

(九)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1、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新机制。加强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考核兑现合同,强化服务人员培训工作,使农村公益性组织服务人员的责权利相统一。认真落实“以钱养事”的资金政策,切实加大对服务中心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工作条件,积极解决好社会保障问题。

2、积极稳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护林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稳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真正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还利于民,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经济利益。强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奖惩,加快改革步伐,确保大多数乡镇100%的村今年全面完成任务,调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为促进林业生产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3、稳步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家庭土地承包关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以解决土地撂荒、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按照依法、有偿、规范、自愿的原则,以农民土地入股、租赁、转让等形式推进流转时间较长的规模经营,积极发展季节性流转的规模经营,认真研究探索土地流转问题,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4、大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把农业招商引资的重点放在林业产业化建设、茶叶加工和品牌打造、畜产品加工、魔芋加工、马铃薯加工等方面,通过招商引资,既办资源型加工企业,又建产业基地,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模式、销售模式和服务模式的改革,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

(一)强化党政领导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集中3、4、5三个月,突出抓好抗灾复产工作,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月、到旬、到天,到村、到组、到户,扎实推进。继续实行县领导包乡镇(林场)、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三级干部包保责任制”,乡村一级要包保到产业、包保到户、包保到田块。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亲自上阵,深入第一线、深入灾情严重的地方,解决恢复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县“四大家”其他领导要按照抗灾包保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联系乡镇、林场及相关部门抗灾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

(二)强化部门的责任。实行部门包行业、包系统的“部门包保责任制”。各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制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抓好恢复重建相关具体工作,同时积极向上反映灾情、争取上级支持。农业、林业、畜牧、烟叶、水利、气象等涉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抓好恢复生产的计划落实、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财政、供销、商务等物资供应部门和农资经营企业、个体户,要搞好春耕农资的供应。民政部门要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抓好倒房户房屋重建,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工商、质监、物价等经济执法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事件,严厉查处乱涨价的违法行为。水利、交通、城建、广电、电力、通讯等部门,要组织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为提高生产能力创造条件。新闻舆论部门要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抗灾复产保目标的先进典型和科学方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技术人员的责任。农业局、水利水产局、林业局、畜牧局、药业办等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12个专家组到各乡镇加强技术指导,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包乡、包村、包组、包田块的技术服务包保责任制,深入生产第一线,以现场会等形式,对农民群众面对面、手把手地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强化检查督办。畜牧、农业、烟叶、民政、林业等部门要制定任务完成进度表。全县组建12个督导组,对照任务表对每个乡镇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抗灾复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面上的督办,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时段坚持一旬一督办、一旬一通报,不仅要督办乡镇和部门,还要督办包乡镇的县“四大家”领导。年终按乡镇党政领导、县直部门领导两条线分别考核结账,重点考核当年受灾是否当年恢复、发展目标是否实现,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的主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抗灾复产保目标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抗灾复产保目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2个督导组和12个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附后)。

(一)督导组职责。

1、督导各乡镇制订抗灾复产保目标的具体方案,督导农业、林业、畜牧、烟叶、药办等相关部门将任务分解到乡镇。

2、督导各乡镇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块。主要内容包括小麦、油菜、茶叶等在田在园作物的“抢管”;“两烟”发展;蔬菜、玉米、小杂粮的“改种”;生猪填槽补栏及生猪大户培植和基地建设;速生丰产林造林;春季动物防疫;各乡镇5个联片基地和30个大户的发展。

3、督导农资供应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林木清理、森林防火、“春荒”群众生活安排、倒房户重建、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恢复及安全隐患排查、林权制度改革、“以钱养事”新机制和各类救灾资金管理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制定到位、工作开展到位。

4、督导乡镇班子成员、公务员以及农村公益性组织服务人员深入一线开展抗灾复产保目标工作,督导县直机关到所联系的乡镇、村开展帮扶工作。

5、按照重点时段一旬一督办、一旬一通报,其他时段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要求,以文字和表格的形式,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建议,及时上报县抗灾复产保目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家技术指导组职责。

1、根据各乡镇实际,指导乡镇制订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方案;为乡镇开展抗灾复产保目标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意见。

第9篇

一、主要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目标一:切实加强城市安居住房建设和验收的监督管理,确保我市安居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完成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百日,灾后重建建设工程推进誓师大会”会议精神,为确保安居安置房建筑质量,我站采取七项措施,确保安居住房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监督员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监督组长重点督促监控,站长全面督查”的安居房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层层把关质量要求;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建设、施工、监理单位700余人,现场讲授和解答疑问,提高分户验收质量水平;三是指导安居房建立分户验收指标体系,针对不同户型,量化具体指标,增强操作性,制定样板,全面推进;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实行校地合作和委派第三方监理单位执行安居住房分户验收,全方位保障分户验收质量;五是实行“三色”动态评价机制。将安居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纳入一体化监控体系,动态监控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六是提升标准。将复查比例由5%提升到100%,确保分户验收全覆盖;七是严罚,质量责任追溯到人。目前,我站已全部完成所有安居房分户验收复查工作,共15000余套,整改后合格率达100%,保障了安居房各批次摇号时间节点分配顺利进行。让受灾群众顺利入住安居房、安心房。

目标二: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无重大事故发生,监督面达10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完成情况:今年,我站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全面恢复、五年全面提升”的灾后重建目标,突出的抓好“工程质量”和“优质服务”两个重点,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审查、再施工”的技术程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场材料验收、压缩工期等技术原则。同时坚持工程报建接待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为灾后重建工程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建设局绿色通道和提前介入的要求,强化与行政审批科、安监站和城监大队等建设局职能部门的紧密协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在承诺时限内完善报建手续,对逾期未办理完毕绿色通道手续的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调查处理。全年,共办理我站共办理监督登记工程411个,面积432万㎡;完成竣工备案工程147个,竣工面积177万㎡。监督面达100%,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目标三: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贯彻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继续完善以备案制为核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提高办事效率。高效办理质量投诉,投诉协调受理率100%,结案率80%以上

完成情况: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和灾后重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分组监督制度。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对本周的各项任务特别是重建工程的质量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保证对全市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成立了质量投诉和举报专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和举报工作。要求接到质量投诉和举报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纠纷的,及时开展协调处理,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一律立案查处。全年共受理投诉15起,办理完成14起,正在办理1起,结案率93.33%,其中爱心家园投诉中的质量问题案件已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同时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爱心家园2#、5#、8#、9#墙体裂缝问题进行了鉴定。我站已将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在爱心家园2#、5#、8#、9#楼进行了公示。

目标四:积极配合及协助主办单位(科室)完成城区自建点位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分工安排,我站负责城区原址自建点位的扬尘整治。按社区划分,将点位分解落实到人,由个人负责日常监管,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特别是对荷花池片区、金羊小区、外北街沿线等地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针对全市自建点位项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督促各项目限期整改。目前,已将荷花池片区原址自建、水电十局、石油街E-39-7、9等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目标五:采取积极协助,前期指导等方式,积极支持建筑企业申报省、市优质结构工程和“芙蓉杯”、“天府杯”及“鲁班奖”。为我市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和支持,指导我市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提高行业竞争。

完成情况:为提高我市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开展优质结构推荐和评选工作,邀请成都市质安处评优专家到施工现场进行了现场咨询和解答,积极推进我市重建工程评优创杯活动。20xx年以来,我站配合上海援建监督组推荐申报四川省“天府杯”、成都市“芙蓉杯”项目40起,现已经省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并公示。

二、其他目标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设局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

目标任务:《20xx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所列的九项目标。

完成情况:认真落实《20xx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严格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并不断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图纸审查机构、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力度,及时受理质量投诉,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建设局维稳安全目标责任书

目标任务:《20xx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所列的十项目标。

完成情况:一是修定了《都江堰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制定完善了《质监站质量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措施》。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理。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了《定期不良行为记录工作制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式分析会议制度》、《质量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工作暂行程序》。并将情况记录录入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和信誉评价的依据。四是定期组织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对隐患的排查。

(三)建设局依法治市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建设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执行依法、普法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建设局依法治市的目标要求,配合法规科,认真落实20xx年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严格依照《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积极参与法制培训,并不断加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图纸审查机构、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力度。并按要求把清理结果上报建筑科技科。建议废止《关于转发<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工程质量验收要点(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建议保留《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进场材料检查验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修复加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每月按期上报“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每季度按时上报“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目标实施情况”。

(四)安居房建设配套和验收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负责我市安居房建设和验收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全数复查的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对安居房进行分户验收复查,复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直至合格。目前我站已全部完成对高桥小区B-1、B-2-a、B-4、B-5、B-7、兴堰丽景E-1、E-2、E-3、E-4、民主小区A1、A5、A6、爱心家园、紫荆城、兴堰·逸苑、城北山水、上游小区A、B、C、D标段共计23000余套的分户验收复查工作。为确保安居房按时保质移交住户,我站将安居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纳入一体化的监控体系。根据各项目进度节点并结合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对安居房各项目实施综合控制,区别不同质量进度情况进行红、黄、绿三色评价,并相应启动不同工作方案和监管处罚机制,增强安居房工作的针对性。同时,为加强我市安居安置房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工作力度。我站要求安居住房在移交住户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在移交现场明显位置设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站,及时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质监站把投诉站设立和运行情况纳入重点监控环节。对于未及时建立投诉受理工作站或工作站运转不正常的,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拖延整改或推卸责任的,将立案调查顶格处罚。

(五)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负责我市城区自建点位扬尘整治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分工安排,我站负责城区原址自建点位的扬尘整治。按社区划分,将点位分解落实到人,由个人负责日常监管,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特别是对荷花池片区、金羊小区、外北街沿线等地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针对全市自建点位项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督促各项目限期整改。已将荷花池片区原址自建、水电十局、石油街E-39-7、9等项目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六)加强灾后重建和居民自建点的质量监督

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灾后重建工程和居民自建点位建设

完成情况:根据建设局下发的目标要求,我站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市建设局绿色通道的要求,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审查、再施工”的技术程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场材料验收、压缩工期等技术原则,突出地做好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同时为加快推进城区自建点位建设进度,确保重建任务顺利完成,我站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主动对灾后重建自建点位提前介入,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形成以监督员、监督组、监督站三级管理机制,落实了监督人员、监督组组长和站长的质量管理责任。目前,全市城区143个居民自建点位已开工建设的110个工程,我站按照绿色通道程序提前介入,实施正常监督。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印发了《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解决问题调查表》,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我站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并将各项目提交的《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问题调查表》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逐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确保自建单位建设进度正常推进。

(七)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

目标任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报建和质量监督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建设局第二批、第三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分解和市委市政府督办通知的要求,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今年以来,我站坚持“保证工程质量、建设精品工程”的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工作管理机制;二是根据现有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实际,编制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及各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市政工程暂用表格。进一步明确了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检查要点,规范了验收程序,从施工过程控制到分部工程验收做到操作规范、责任明确。三是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参建施工企业多,施工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我站根据工程实际,制订了详细的质量监督方案,认真进行监督交底,举办了市政工程监督知识培训,大大促进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四是加强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针对重点工程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监督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提供全天候服务,热情认真搞好服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的,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八)政务公开信息填报工作

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各项政务公开事项。

完成情况:根据《关于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管理系统信息填报工作通知》的安排,我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政务公开事项,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抽调专人积极参加市建设局信息公开相关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要求操作,对所公开信息经站领导审查,确保信息填报工作的有序进行,完成了拟公开信息的按时挂网操作30条内容。

(九)积极推进我市“两基”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工程的质量监督

完成情况:为切实推进我市“两基”迎检各项工作,我站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对照“两基”迎检工作主要内容、任务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强化监督。一是由上海援建的23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要求由上海市质量监督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由成都市兴蓉投资公司新建的22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由我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二是对于震后仍在使用的工程,如都江堰中学、中兴九年制学校、外实校、徐渡职高等均按照相关要求于今年实施了加固工程的监督工作。三是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接受玉树民族中学师生过度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都委办〔20xx〕134号)要求,我站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八一聚源高级中学进行了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按期保质投入使用。四是我站将继续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今后新建的中小学校舍工程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确保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完成情况:根据建设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站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活动中,我支部先后制定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公开承诺书》和《党支部工作及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学习动员、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服务对象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采取问、听、查、评议的方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效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站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落实“首问责任制”、“窗口办公制”、“政务公开制”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制度,认真执行《结构工程报检暂行规定》、《节假日值班制度》等优质服务制度,把提高工作质量和改善投资环境落到实处。

(十一)质量兴市工作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强化监督,确保灾后重建质量,监督率达100%。

完成情况:我站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灾后重建目标,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和优质服务两个重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先审查、再施工”的技术程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进场材料验收、压缩工期等技术原则。同时坚持工程报建接待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为灾后重建工程提供优质服务。20xx年,共办理监督登记工程411个,面积432万㎡;完成竣工备案工程147个,竣工面积177万㎡。监督覆盖率达100%,备案覆盖率达100%,强有力确保了灾后重建工程质量。

(十二)20xx年职工维权工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积极做好职工维权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建设局相关文件要求,我站认真履行职责,大力开展职工维权活动,一是成立了职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以构建新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城乡统筹和建设成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的科学发展工作目标。二是认真贯彻学习职工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和灾后重建政策。三是开展职工维权自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把职工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十三)20xx年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突出抓好在建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围绕我市建设灾后重建样板和试验区示范的工作目标,我站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推进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科学编制预案,明确工作措施,逐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四是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五是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全市质量安全大检查,开展进场材料、压缩工期专项检查,确保各在建工程质量安全。

(十四)加强规范化服务性机关建设

目标任务: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考核。

完成情况: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要求,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掌握和深入实践规范化服务性机关建设,把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和持久化。二是完善政务事项,将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导引图,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挂网公示,以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三是加强内部考核,通过采取采取抽查、组织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站人员遵纪守规、工作状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全站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四是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等。

(十五)全力做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目标任务:负责蒲阳镇和经开区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安排,我站主要负责蒲阳镇和经开区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止目前,蒲阳镇排查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7个,涉及人数295人,金额417万;经开区排查项目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13个,涉及人数425人,金额323万。我站已安排专人联系相关片区工作人员共同协商对拖欠项目的处置措施及工作要求,还数次到现场参加协调处置两起拖欠薪酬事件(蒲阳镇上游A标段项目、蟠龙村一号点项目,经调解、协商工程竣工验收解决民工工资)。同时按照清欠办要求定期上报相关清欠信息,随时跟踪督促办理其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11月9日,我站联合建管、安监、审批、村镇组成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组对我市在建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和企业分包单位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检查项目251个,办理施工许可证(含说明)153个,绿色通道34个,提前介入47个,具有劳务分包单位的有69个。

(十六)20xx年人防工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20xx年人防工作目标内容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20xx年人防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的要求,我站一是成立了人防工程监督工作组,主动联系并指导人防工程的报建审批;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防工程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人民防空法》;四是严格执法,不断创新,采取不定期的跟踪式检查,严格把关,依法处理。

(十七)工业经济建设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企业治乱减负;地方产品配套;工程质量监督率达100%,应监理工程委托监理率达100%。

完成情况:与审批科、安监站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接到“绿色通道”审批表后,提前介入监督,对施工关键部位和工序严格按规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收集资料补办监督手续。要求参建单位在材料采购和施工过程中使用地方配套产品。所有报建工程均进行了监督,监督率达100%。

(十八)20xx年全市统战工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20xx年统战工作目标内容

我站制定了《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安居房建设进度,及时掌握、了解在建工程监督动态,为灾后重建提供完善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积极支持党外干部开展工作,搞好合作共事。目前已上报信息4条。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20xx年统战工作专项目标分解表》的内容,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站对20xx年统战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将统战工作年度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深入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策形势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正确认识当前城市建设面临的形势,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三是规范机制,制定了《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安居房建设进度,及时掌握、了解在建工程监督动态,为灾后重建提供完善的服务。

(十九)关于向峨乡20xx至20xx年新农村建设示范

目标任务:加强向峨为农服务中心、天保管护站和幼儿园的质量监督

完成情况:已按照建设局绿色通道要求,提前介入为农服务中心、天保管护站和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同时将上述点位列入重点监督点位,定期开展巡查。每周列会督促,确保按时间节点顺利完工。

(二十)报送灾后重建两周年建设成果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对我市灾后重建中取得的建设成果进行上报。

完成情况:按照建设局下发目标要求,安排专人对我站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过程中工作的措施、受到的表彰、取得的成果等文字及图片资料进行了分类梳理,并上报局办。

(二十一)编撰抗震救灾志第二阶段专项目标

目标任务:为建设局编撰《汶川特大地震都江堰市抗震救灾志》第二阶段提供相关资料和收集整理《“5.12”大地震都江堰市备忘录》相关资料。

完成情况:按照文件分解内容,我站已将各时间节点内相关文字和图片按要求梳理后报送至局档案馆。

(二十二)接受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检查组检查。

目标任务:接受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检查组检查

完成情况: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我站联合建管科、安监站开展了全市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3月18日,在省建设厅谭新亚副厅长的陪同下,检查组抵达都江堰市,对我市医疗中心、慧民雅居和都江堰市外实校等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的情况汇报,分别对项目报建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和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市受检项目得到检查组专家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不断加强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夺取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二十三)政务信息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完成信息报送分值20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信息报送20分,调研报告2份

(二十四)20xx年投资促进专项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引进成都市以外内资200万。

完成情况:按照市建设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我站成立了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了具体的有效措施,针对都江堰市发展方向,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引资项目。目前工作正有序进行。

三、目标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

今年,我站的主要工作精力全面投入到安居房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局上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我站高度重视,成立了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制定了具体的有效措施,针对都江堰市发展方向,对照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引资项目。积极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联系,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且该目标与我站职能工作没有必然联系,截止目前此项专项目标工作仍未完成。

工程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二:

我单位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部及兄弟单位的配合下,现已基本进入正常的施工阶段,目前已具备安装条件的项目有×××钢结构、×××机械以及配合×××厂房封闭工作的厂房顶部的×××;×××正在办理中间交接手续。随×××施工的收尾,×××逐步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我单位全体参战职工通过对×××打造×××精品工程的认识,以及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的沟通、交流,已经在逐步适应了×××的各项管理与规定。

按照×××项目部的安排我单位星期二的质量列会主要针对前期各专业项目部的工作进行总结与回顾,自查自纠改正不足。主要检查了以下各项工作:

1. ×××工程的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①、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机装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不够,本星期内必须安排到位。

②、按工程进度需要相关的各类施工人员要逐步到位,要有预案措施。

③、炉窑项目部、电装项目部加紧前期的各项整备工作。

④、质量体系运行的各项记录有待进一步完善。

2.各项具体工作的检查落实:

1)施工方案与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① 机装项目部的尚有四个方案需要进一步细化:水梁的安装方案、介质管道的安装方案、液压及系统的方案、装出钢机的安装方案。另外监理已认可的方案:汽化冷却系统施工方案、混合煤气施工方案、辊道方案要尽快催促相关领导审批。

② 炉窑项目部已报出去的方案要跟踪。

③ 电装项目部尽快着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开展施工方案的编写工作。

2)交底

炉底机械的安全交底针对性不强,不规范,相关人员没有签字,必须重新补做该项工作。

3)前期的基础沉降观察做得很好,有记录有签字。现阶段每隔7~10天做一次,何时延长时间按项目部安排。

4)自检记录表送项目部不及时。以后各家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及时送一份到项目部。

5)各个单项项目虽然都在进行中,但质量评定工作项目部要跟上。

6)各类资料的归档工作需要加强:

① 分类建档、归档有序

② 设专人保管

7)加强中间交接工作:认真、细致的对待中间交接工作。

8)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工程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三: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20xx年,我站共办理监督登记工程411个,面积432万㎡;完成竣工备案工程147个,竣工面积177万㎡。检测中心1~11月完成检测90809批/次,其中查明并排除不合格建筑材料1383批/次。另外,开展了全市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6次,开展进场材料、压缩工期、装饰装修专项检查累计998 次,发出整改通知820 份。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个建设单位、34个施工单位、14个监理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0.18万元。配合上海援建监督组推荐申报四川省“天府杯”、成都市“芙蓉杯”项目40起,现已经省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通过,并公示。全年查明并排除重大施工质量隐患5起,杜绝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忠实履行了《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20xx年,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我站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以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针对我市灾后重建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矛盾交错等因素,在省市质监站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重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开展缩短工期专项检查和进场材料专项检查。针对灾后重建工程规模大、进度快的特点,我站印发了《关于禁止违反技术规律压缩工期杜绝重特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进场材料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市所有重建项目上开展缩短工期专项检查和进场材料专项检查。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第一轮全部项目的专项检查,第二轮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累计实施专项检查998 次,发出整改通知820份,对存在违规质量行为的113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2、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积极配合和推动重建项目快速推进。首先是执行报建接待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工程施工的连续进行和质量监督的全程覆盖;二是在保证监督全程覆盖的提前下,允许三层(含三层)以下的房屋,基础和主体合并验收;三是实行” 两个承诺”,即对于获得施工许可的重建项目承诺30分钟内派出监督员到现场履行职责,当天申报的监督检查承诺当天按时全部完成。

3、实行例会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重建工程质量监督履职到位。为保证质监站对全市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都江堰市质监站实行每周例会制度,对于本周的各项任务特别是重建工程的质量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确保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每周例会情况以报表形式上报市建设局和市重建办。所有灾后重建项目均建立站长—监督组—责任监督员的三级管理机制,责任监督员负责具体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资料收集整理,监督组长对重要节点和责任监督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抽查,站长根据每周例会的情况安排对全站监督工作的督查。

4、高度重视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处理。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特别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镇安居房、居民自建点、农村集中安置点、农村自建点和场镇联建房,必须高度重视涉及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为此我站成立了质量投诉和举报专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处理质量投诉和举报工作。接到质量投诉和举报后,必须于24小时之内安排专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纠纷的,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处理,对涉嫌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一律立案查处。同时,为加强我市安居安置房质量投诉和举报的工作力度。我站要求安居安置住房在移交住户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在移交现场明显位置设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站,及时解决住户反映的问题。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质监站把投诉站设立和运行情况纳入重点监控环节。对于未及时建立投诉受理工作站或工作站运转不正常的,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对于拖延整改或推卸责任的,将立案调查顶格处罚。截止目前为止,我市安居房及廉租房已移交15000余户,基本做到“投诉不出户,纠纷不出小区”,实现平稳移交。目前我站已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13起,已办结12起,其中1起正在办理中。

5、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制定了监督小组资料管理制度,为监督小组配备了专职资料员,强化了监督过程控制,完善了监督信息管理。灾后重建期间,我站每月定期整理监督档案,梳理监督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汇总后限期解决,确保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的质量技术档案随时处于迎检状态。

6、建立工程质量回访制度。按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质量保修和回访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工程质量回访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应制定工程质量回访计划,确定资料回访时间、数量、方式和处理办法,及时妥善解决好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7、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xx年度, 我站对违规质量行为立案查处40起,对存在违规行为的1个建设单位、34个施工单位、14个监理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之为,在繁重的灾后重建任务推进中,对于放弃质量责任、违规操作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否则不能保证我市正常的质量管理秩序。不仅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且对于推诿责任、整改拖沓的行为也要进行督查和处理,从而为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证体系。

8、积极支持和引导重建项目创建优质工程。对申报项目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积极联系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我市重建工程创优评杯进行指导,简化申报评审流程,引导重建项目创建优质工程。20xx年以来,我市共有40个重建项目通过省市优质结构、“天府杯”、“芙蓉杯”的评审,并已公示。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城区加固和居民自建点的质量监督

根据建设局下发的目标要求,我站抽调了2名工作人员到解放社区参加灾后重建工作组,对震后受损住房维修、加固工程的报建,到社区、点位现场进行协助、指导、督办,多次参与原址重建和组合重建点位的业主协调会,帮助解决协调楼层、面积分配等矛盾纠纷,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提供帮助服务,对报建所需资料、程序进行讲解、指导,积极做好报建前的主动服务,确保城区居民自建工作快速推进。其次为加快城区自建点位建设进度,确保重建任务顺利完成,我站按照年初工作安排,主动对灾后重建自建点位提前介入,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形成以监督员、监督组、监督站三级管理机制,落实了监督人员、监督组组长和站长的质量管理责任。目前,全市城区143个居民自建点位已开工建设的110个工程,我站按照绿色通道程序提前介入,实施正常监督。并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印发了《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解决问题调查表》,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我站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并将各项目提交的《城区原址重建工程需协调问题调查表》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逐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协调处理,确保自建单位建设进度正常推进。

(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督

20xx年,我市以争当灾后重建样板和创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为契机,同时为配套安居安置房建设,加大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政道路、桥梁和给排水管网工程建设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为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今年以来,我站坚持“保证工程质量、建设精品工程”的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管力度。一是根据现有国家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实际,编制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市政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及各个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等市政工程暂用表格。进一步明确了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检查要点,规范了验收程序,从施工过程控制到分部工程验收做到操作规范、责任明确。二是强化技术指导,针对参建施工企业多,施工水平良莠不齐的现状,我站根据工程实际,制订了详细的质量监督方案,认真进行监督交底,举办了市政工程监督知识培训,大大促进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加强重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针对重点工程工期紧任务重的特点,监督人员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提供全天候服务,热情认真搞好服务,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进度。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的,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三)规范原址自建点位扬尘管理,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当前,我市灾后重建、城区受损房屋加固、统规自建等项目全面开工,施工扬尘污染情况突出。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分工安排,我站负责城区原址自建点位的扬尘整治。按社区划分,将点位分解落实到人,由个人负责日常监管,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特别是对荷花池片区、金羊小区、外北街沿线等地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针对全市自建点位项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督促各项目限期整改。目前,已将荷花池片区原址自建、水电十局、石油街E-39-7、9等项目项目移交城监大队立案查处。

(四)加强对加固工程质量通病的治理。

针对我市加固工程量大、点多、面广的特点,按照《成都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要求,我们及时编制了《加固工程质量通病》,要求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监理单位要突出地对质量通病进行控制。质监站在监督抽查、巡查中,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质量通病控制措施的落实。逐步减少以往常见的现浇板裂缝、墙面裂缝、起砂空鼓、外墙渗水等质量缺陷,有效的确保加固工程的质量安全。

(五)加快推进安居房分户验收复查工作,确保我市安居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由于我市安居住房总建设规模达230万平方米,分户验收标准要求高、量多面广、技术门类复杂,为加快和保证安居住房建设及分户验收的进度和质量,确保重建任务按期保质完成,我站采取了以下措施:

1、完善机制。针对每个安居房建立了“责任监督员事前指导、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监督组长重点督促监控,站长全面督查”的安居房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制定了《都江堰市安居房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监督员、监督组长和站长的工作责任和要求。完善了安居房分户验收配套表格,形成了安居房监督工作定期例会制度。

2、专项检查、全面复查和加强培训。为确保安居房分户验收顺利进行,我站印发了《关于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质量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灾后重建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竣工验收阶段装饰装修专项检查,严格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按照市领导要求将分户验收复查比例由规定的5%提升到100%,直到合格为止。我站要求全体监督人员在完成日常监督任务的同时,将不少于一半的工作精力放在安居房的质量监督和指导上,通过放弃节假日或加班等方式确保完成安居房监督任务。并于20xx年1月29日举办了安居房分户验收培训班,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监理单位总监和监理人员进行了分户验收的培训和答疑。

3、落实指标、制定样板。指导安居房建立分户验收指标体系,把《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第二期)》关于房间净高、净宽等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安居房项目的每一种户型。把这个指标体系落实到样板间,样板间通过验收后进一步推行到整个安居房项目。分批组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监理单位总监和监理人员参观上海援建安居房,以直观明确质量标准。

4、实行校地合作和委派第三方监理单位执行安居住房分户验收。由于我市安居住房分户验收标准要求高、量多面广、技术门类复杂,我站已与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分校进行联系,以安居房重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及提高社会实践技能,选派60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在校大学生作为监督员的助手从事档案资料整理和分户验收辅工作。同时为提高监督管理力量,向市属各监理公司下达指令性监理任务,委托他们作为第三方见证人全程参与建设业主组织的分户验收,确保分户验收数据准确、结论可靠。

5、实行“三色”动态评价机制。为确保安居房按时保质移交住户,我站将安居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纳入一体化的监控体系。根据各项目进度节点并结合质量监督管理情况,对安居房各项目实施综合控制,区别不同质量进度情况进行红、黄、绿三色评价,并相应启动不同工作方案和监管处罚机制,增强安居房工作的针对性。

6、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质量责任追溯到人。对重大、典型违规行为,一查到底。特别是对在分户验收中发现问题未整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违规人员将严厉查处、顶格处罚,确保安居房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六) 全力以赴投入“8.13”虹口、龙池抗洪抢险工作

按照建设局的统一部署,我站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与都江堰市三羊公司、成都建工集团取得联系,紧急调运3台机械设备,火速赶赴龙池重灾区,及时开展塌方路段清理、伤员转移和受灾人员疏散等抗洪抢险工作。在救灾指挥部的坚强指挥下,配合市建设局完成了清理泥石、淤泥近7万方,疏通河道近1600米,抢通临时道路8条,清障17处,安全转移受困群众约120人,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此后积极与光大、三羊公司等相关单位协调,并组织了40余台机械设备进入待命状态。同时制作了90个钢筋笼调往龙池抗洪救灾第一线,保障了抢险救援人员有利、有序,有效的开展抗洪救灾工作。随着路段、河道的疏通,我站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龙池、虹口等因暴雨影响造成房屋受损或停工的在建项目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每一间房屋、每一个角落,每一面墙体,都一一仔细地检查,做好详尽的记录。并印发了《都江堰市质监站关于切实加强雨季施工工程质量的通知》,要求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现场排水防洪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监控,及时排除暴雨给施工现场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我市“两基”工作任务

为切实推进我市“两基”迎检各项工作,我站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对照“两基”迎检工作主要内容、任务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精心部署,强化监督。一是由上海援建的23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要求由上海市质量监督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由成都市兴蓉投资公司新建的22所中小学校舍工程均按照建设程序由我站实施了工程质量监督,并通过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二是对于震后仍在使用的工程,如都江堰中学、中兴九年制学校、外实校、徐渡职高等均按照相关要求于今年实施了加固工程的监督工作。三是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接受玉树民族中学师生过度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都委办〔20xx〕134号)要求,我站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八一聚源高级中学进行了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按期保质投入使用。四是我站将继续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今后新建的中小学校舍工程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确保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工程质量。

(二)接受住宅与城乡建设部检查组检查。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我站联合建管科、安监站开展了全市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3月18日,在省建设厅谭新亚副厅长的陪同下,检查组抵达都江堰市,对我市医疗中心、慧民雅居和都江堰市外实校等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各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的情况汇报,分别对项目报建情况、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和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市受检项目得到检查组专家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不断加强我市灾后重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夺取灾后重建的全面胜利。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今年年初,根据建设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站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活动中,我支部先后制定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公开承诺书》和《党支部工作及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学习动员、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服务对象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采取问、听、查、评议的方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有效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站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落实“首问责任制”、“窗口办公制”、“政务公开制”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制度,认真执行《结构工程报检暂行规定》、《节假日值班制度》等优质服务制度,把提高工作质量和改善投资环境落到实处。

(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我站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大力宣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特别是灾后恢复重建中,及时采集信息、及时宣传报送,收到了明显宣传效果,为局领导掌握工作动态、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信息。全年向建设局完成信息上报20份,调研文章两篇,全面完成信息目标任务。

(五)细致严谨做好人事劳资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20xx年正常增资工作及工资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工资数据库管理,实现了动态管理,确保全站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数据准确,真实。二是完成人事档案查漏补缺工作。为了确保个人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我站安排专人对存放在组织部、人才中心的全站正式干部职工个人档案进行逐卷清查,仔细校对,对所缺档案进行认真查找收集,及时补充完善,目前基本补全了每份档案。

(六)全力做好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按照市建设局统一安排,我站主要负责蒲阳镇和经开区在建项目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截止目前,蒲阳镇排查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7个,涉及人数295人,金额417万;经开区排查项目涉及拖欠民工工资建设项目13个,涉及人数425人,金额323万。我站已安排专人联系相关片区工作人员共同协商对拖欠项目的处置措施及工作要求,还数次到现场参加协调处置两起拖欠薪酬事件(蒲阳镇上游A标段项目、蟠龙村一号点项目,经调解、协商工程竣工验收解决民工工资)。同时按照清欠办要求定期上报相关清欠信息,随时跟踪督促办理其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分管领导汇报。11月9日,我站联合建管、安监、审批、村镇组成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组对我市在建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和企业分包单位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检查项目251个,办理施工许可证(含说明)153个,绿色通道34个,提前介入47个,具有劳务分包单位的有69个。

工程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整顿全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建建字〔2019〕38号)精神,我局于5月11日开展了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市场综合大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综合大检查领导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局建管科牵头,规划、质量、安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并联合县纪检委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县共检查建筑工程25项,总建筑面积22.92万平方米,总投资3.33亿元,涉及建设单位 25家,施工单位15 家,监理单位4家。 同时,还对今年以来发现的违规工程3项进行了检查处理。这次活动主要检查了在建项目的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和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2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项;共出动人员120人次,车辆20余次。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履行较好,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市场行为不断规范。从项目上看,县城建设项目好于乡镇,住宅工程项目、高层建筑项目、规模较大项目、市场诚信较好的企业所承建的项目好于其他项目,高资质、规模大的企业好于低资质、规模小的企业。具体表现在: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工作,将开展“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作为今年建筑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5月11日,我局联合县纪检委召开了规范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检查方案》(住建字〔2019〕27号),明确了检查的组织机构、时间、范围、重点。建设各方主体均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及时主动配合,使综合大检查工作能顺利进行。

2.意识增强,行为规范。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市场经营行为比较规范,能较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在被检查的工程中,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大多数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能按照投标的承诺到岗尽职。

3.质量监管,总体受控。绝大多数工程建设各方建立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施工图审查能及时完成。根据工程特点能及时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跟踪实施,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较好。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比较齐全和规范,建筑节能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4.安全生产,平稳发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能基本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各项安全专项方案都能及时制定和贯彻,大多数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设备都能及时检测和使用登记,文明施工水平较好。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

1.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一是建设单位特别是民营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施工手续,违法施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建设单位存在先建设后补办、边建设边审图、重大设计变更不及时审图或审图滞后的现象。

2.施工队伍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到位现

一是部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劳务违规分包、违法“包工头”现象依然存在,劳务台帐未建立或已建立但不完善。三是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完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有的项目班子实际在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书承诺的不相符。

3.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质量管理仍然存在瑕疵。

一是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部分工程无节能施工方案或内容不齐全。二是质量管理资料质量员、项目经理代签字的现象依然存在,弄虚作假。三是一些工地同条件试块不按规范要求放置在施工想现场;钢筋绑扎不规范,不符合抗震规范要求。四是建筑节能施工和措施不到位,有的未按要求进行建筑节能施工。五是工程质量通病依然存在,细部做法不够精细。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隐患。一是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的安全责任不明确。二是安全防护方面不到位,部分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模板支撑搭设不按方案实施,卸料平台与脚手架相连且防护不到位,搅拌机防护棚搭设简陋等诸多事故隐患也未彻底根治。临时用电电箱未按规范设置,未形成规范的接地系统。三是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材料,未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未按规定合理设置警示标牌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四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忽视设备交接管理。个别施工单位使用未检测、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被责令暂停使用。

5.工程监理方面,监理措施和行为仍有不规范现象。

一是监理人员对进场材料把关不严,旁站记录内容不齐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制式化,缺乏针对性。二是质量验收把关不严,不能按监理规范要求做到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个别监理人员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处置不当。三是安全生产方面有的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了解不够,未能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

三、下一步措施

1.及时整改,严格督查。对这次检查中发出的(停工)整改通知书的项目,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措施,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回复单报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坚持绝不放过的原则,明确专人督查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从重处罚。

2.完善机制,长效管理。进一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树立规范管理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项目部建设,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投入,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严把质量关,促进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3.明确重点,加强监管。今后要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服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二是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对各类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把企业信用考评结果与市场经营行为相挂钩,坚决遏止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深化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再上新水平。大力推广质量通病防治的新技术。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风险较大的地基基础、复杂钢结构、幕墙等工程的监督检查。增加对信用缺失、管理差的企业施工现场检查监管的频率。加强对检测、监理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四是全面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以企业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各方责任主体,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加大对以往发生事故和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隐患严重的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监管力度,加强全过程检查监管。

4.从严执法,强化联动。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继续和纪检、质监、消防等单位联合,加强信息沟通,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止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规避监管和违规施工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施工单位串标、围标、以不正当行为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重点查处注册建造师挂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行为;四是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岗、无证上岗、不履责等行为,以及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五是坚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不良行为记录。

工程质量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我们扎实开展了基础教育学校质量建设工程的实施,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来,我们对照《学校质量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自评,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基本情况

XXX是一所村级完小,现有教学班6个,在校学生11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人,小学一级教师人,现有本科学历教师1人,大专学历教师 10 人。学校教师是一支勤奋敬业、踏实从教的教师队伍。

二、办学方面:

1、学校以“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对学生的一生幸福负责”的基本办学指导思想;以“立志 尚德 崇真 乐学 健体 创美”的办学理念,着力培养和塑造学生。

第10篇

一、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全面做好“4.20”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推进“4.20”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抓紧实施“4.20”地震灾后重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项目。

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动实施“十二五”防灾减灾规划项目。注重防灾减灾工作常态化,争创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开展2-3次应急指挥系统操作演练,提升应急水平。切实加强和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丰富市、县救灾物资储备,提高使用效益。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好灾害信息员培训。

及时有序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动建立市、县两级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强化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制度、社会救助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20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10元。推动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基金。

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扩大救助病种和救助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优化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流程,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0%。继续做好14周岁以下先心病儿童救助工作。

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敬老院管理标准体系。维修改造敬老院床位2129张。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保持90%,床位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体系建设

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抓好市第二福利院等项目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9个,积极鼓励民间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和新增各类养老机构床位4270张。加大省、市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力度,健全长效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4.35万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健全以五保供养、互助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试行公建民营、投资换经营等运行模式,解决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编制不足、资金再投入难、床位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孤儿权益维护,实现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全覆盖,落实城乡社区(村)儿童福利督导制度。积极争取全国“蓝天计划”二期项目。拓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加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管理。切实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全年发行2.5亿元以上。

加强社会慈善体系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轮值会长制度。积极争取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对的支持。做好中华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捐建的灾后重建项目的落实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荐项目参加省政府“巴蜀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劝募设立慈善专项救助基金。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全面做好优抚工作。加强优抚资金管理,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做好伤残和死亡抚恤工作,开展对烈士遗属抚恤优待政策贯彻落实督促检查。

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军休管理。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推动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完成伤病残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安置政策和政治、生活待遇。推行新型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军休文化建设。

扎实做好双拥创建工作。认真做好第十届省级双拥模范(先进)城(县、区)创建、申报、迎检工作。做好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县城创建启动工作。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

五、基层政权、社区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

强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出台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创新管理服务实施意见。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7%。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做好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管理,着力做好新任村(居)干部培训、换届选举等工作。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村(居)监督委员会审议村(居)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深化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各地加强村(社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稳妥地做好撤乡设镇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和审核报批工作。强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标志设置,健全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荐上报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区、县),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准备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11条县级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做好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力争全市火化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加大惠民殡葬力度,扩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免除范围,开展青神县、丹棱县全民惠民殡葬试点。推进殡葬服务单位信息化、标准化、人文化建设。实施殡葬遂心工程,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效整治超标准大墓修建、散埋乱葬等违规行为。开展好2014年殡葬改革宣传年活动,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继续开展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软硬件设施水平。在全市推广仁寿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四级救助服务网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逐步实现救助网络全覆盖。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提升婚姻收养工作水平。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场所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创新开展结婚颁证仪式,加强婚姻调解,促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抓好涉外送养工作,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正确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健全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推动制定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脱钩工作机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

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监管。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分期分类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丰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手段。积极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老龄工作

继续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全市高龄补贴自然增长制度及各项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抓好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区)、敬老模范乡镇创建工作。加强老年组织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敬老月尊老、敬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

九、维稳工作

严格落实民政维稳“一岗双责”职责,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和包案下访工作。着力加强民政问题源头治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解决民政突出问题。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扎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实现“零进京、零聚集、零到省、不出事”目标。

十、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行政执法和审批,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平台建设和市、区县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信息公开,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

夯实民政基层基础。2014年为民政基层基础提高年,强力推进全市民政规划的有效实施,不断完善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抓好阵地建设,确保乡镇民政办和服务窗口办公设施设备齐全。加强民政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强化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民政干部,保持民政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探索建立一村(居)一名民政助理员制度。加强民政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修订完善《民政工作规范》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完成《民政志》的编纂工作。

第11篇

一、充分认识继续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对农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为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强化保障支撑作用。

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积极推动农业保险试点业务的开展,调动多方力量共同投入,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市场运作。财政投入要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保险业务以经办机构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经办机构要重视业务经营风险,建立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自主自愿。农户、龙头企业、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各级政府等有关各方的参与要坚持自主自愿。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四)协同推进。保费补贴政策要同农业信贷、其它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以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有关方面要对经办机构的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工作给予积极支持。

三、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一)保险品种。种植业为水稻、玉米;养殖业为育肥生猪、能繁母猪、奶牛。其中,育肥生猪保费补贴政策待省政策下发后另行下发。

(二)保险金额和费率。水稻一般灾害险和旱灾的保险金额分别为300元/亩和10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5%和10%;玉米一般灾害险和旱灾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92元/亩和10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5%和10%;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奶牛保险金额为5000元/头,保险费率为5%。

(三)保险责任。种植业和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执行2007年政策。

(四)承保规模。保费测算时,各县(市、区)财政分别按种植业40%、能繁母猪100%、奶牛100%的承保面计算保费,并据此安排预算资金。

(五)保费补贴政策。各扩权试点县按川财办〔2008〕22号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非扩权试点县种植业保费分担比例为中央35%,地方财政40%(其中县级财政承担10%),农民25%;能繁母猪为中央50%,地方财政30%(其中县级财政承担10%),农民20%;奶牛为中央30%,地方财政30%(其中县级财政承担15%),农民40%。

(六)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继续执行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品种的县(市、区)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从财政部门开设的中央特设资金专户划入市级开设的中央特设资金专户,由市统一拨入保险经营机构开设的“农险资金专户”。

(七)风险控制和管理。2008年风险管理和理赔支付办法按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08〕35号)规定执行。

第12篇

按照中心城区大力发展楼宇经济、提高楼宇产出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优质楼宇载体建设,不断增强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的重点楼宇,着力引进实力强、信誉好、品牌优的行业龙头企业,加快集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销售中心、结算中心、投资中心、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总部,切实推动重大项目的税收落地,确保招商引资企业新增区级税收1.5亿元,新增年税收500万元以上招商引资企业10家,完成楼宇招商20万平方米,全年“亿元楼”总数达到11幢以上。

集聚发展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服从服务于*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建设的大局,以外滩金融集聚区为载体,大力引进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极具发展潜力的资产管理机构,积极引进船舶融资、国际结算等航运金融服务业企业,大力推动金融和航运物流业的发展。加快集聚咨询、会计、人力资源、法律服务等高能级企业和机构,不断扩大为金融服务的专业服务业规模。探索建立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人才公寓供给机制,为现代服务业人才在*的集聚积极创造条件。密切关注信息咨询、互联网服务等新兴行业,促进为商业、文化、娱乐和个人服务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加快推进外滩金融集聚区的楼宇载体建设和项目开发。根据“远近结合、滚动开发、以近为主、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外滩金融集聚区功能定位和形态规划的深化研究,超前谋划业态布局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千方百计创造条件,突破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难点,着力推进半岛酒店等高端商务商业楼宇建设和老大楼置换改造,加快204、596、B4地块的动迁收尾进度,为外滩金融功能的向南延伸提供优质载体,使南外滩地区成为*金融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标志性区域,形成与陆家嘴地区错位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

(二)扎实推进旧区改造

坚持从努力改善民生、加快改变城区面貌的目标出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推进旧区改造,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为打赢世博前城区建设决胜战奠定坚实基础。

全力推进世博配套重大工程建设。按照市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时间节点,继续推进世博配套路网建设,完成人民路—淮海东路小三角、世博协调区停车场地块等6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动拆迁;实施路二三期及南车站路、斜土东路—国货路道路改建工程,并同步做好沿线架空线入地工作;配合做好外滩南北通道、十六铺公交枢纽、十六铺水上旅游中心以及世博园区周边相关道路人行天桥、电力隧道和轨道交通10个站点等工程建设工作。

加快实施旧区改造。按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多元处理的要求,多方式、多渠道大力推进旧区改造。一是结合迎世博环境整治,推进世博周边联洋、中福二三期、百润等旧区改造项目动迁,做好12个地块动拆迁收尾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成片旧里土地储备,继续实施复兴等地块动迁。三是积极实施零星地块改造,三季度启动荷花池幼儿园扩建等3个公益性设施建设项目。四是认真实施旧区改造多元安置方案,大力推进东元坊地块配套动迁房建设;积极推进南路老工房协商协议置换改造;在北部地区选择居住条件较差的街坊地块,进行改造试点。

确保动拆迁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旧区改造动拆迁工作任务重、困难多、时间紧的特点,大力弘扬不畏艰险、敢于拼搏、勇于奉献的精神,坚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的优良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动拆迁工作。一是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重大工程和重点地区旧改项目,缜密制定工作方案,合理把握工作节奏,统筹调配各类资源,确保各基地动拆迁按节点要求扎实推进。二是坚持探索创新,完善动迁安置补偿机制,健全动拆迁工作组织和管理机制。三是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统一标准、公开操作、严肃纪律、依法拆迁”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工作制度实施动拆迁,确保工作质量,尽量减少后遗症。四是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全区合力,积极营造支持和配合旧区改造动拆迁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房源、资金筹措工作,加强动迁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动迁力量,确保动拆迁顺利推进。五是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稳定,切实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积极化解历史遗留矛盾,真正做到“地平事了”。

(三)积极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

按照上下衔接、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要求,抓紧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落实时间节点,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努力使市规定项目成为示范点和放心点,使自选项目形成特点和亮点。

切实加强城区管理。按照迎世博环境整治要求,加强城区网格化管理,下沉各类管理、执法、作业队伍力量,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全面提高城区管理水平。一是抓好建筑立面整治、户外广告清理和店牌店招规范工作,加强道路保洁和养护,加大暴露垃圾治理力度,切实治理无证设摊、流浪乞讨、违法搭建等城市管理顽症。二是继续加强外滩等重点区域的交通组织,完善停车诱导系统,规范停车管理,整治违章占路和占用人行道现象,推进步行系统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三是加强环境保护,确保通过扬尘污染控制区复验,确保全面完成第三轮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完成人民公园借地复绿工程。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积极创建南京路步行街、豫园商城节能减排示范街区。四是完善应急管理运作机制,强化企业和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督,加强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整治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防台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以满足世博需求为导向,加快落实产业发展项目,不断改善和优化服务环境。一是推进外滩、南京路、豫园等重点地区商业设施建设,加速支马路和特色街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商业设施布局。二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集聚发展高档餐饮业,大力发展宾馆住宿业,抓紧培育发展与世博需求相适应的生活服务业,加强世博周边和主要出入口商业设施建设,精心办好*旅游节、购物节等大型商旅文营销活动。三是以主要商业街区和旅游景区为重点,规范各类场所通道、导向标识等设施标准,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积极创建南京路市服务标准化示范街区,加大对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置力度,保持主要商业街区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四是积极开展“迎奥运、迎世博,学双语、学技能”优质服务立功竞赛活动,加强商业、餐饮、旅游等窗口行业服务人员培训,加快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广泛进行社会动员。按照“服务精彩世博,展示经典*”的要求,大力宣传世博理念、城区建设发展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美好前景,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明风尚的新面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市民积极参加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共同营造城区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标志区域创建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综合素质。

(四)切实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要求出发,坚持把做好民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社会事业,认真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措施,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落实科技扶持政策,支持传统产业、老字号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科技含量。深入开展电子政务综合试点工作,建立全区可调整资源信息库。以接受市教育综合督政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质量。完成永安路、好小囡幼儿园改造项目,区第一中心小学迁建工程结构封顶。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建成10个达标社区卫生服务站。切实加强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着手开展区实有人口结构与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研究。认真承办第十届中国*国际艺术节“天天演”主题论坛,完成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相关工作和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入册工作。做好区文化馆的搬迁和项目扩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三山会馆主体修缮工程。加快推进社区健身设施建设,认真举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为奥运会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就业和保障工作。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群众走上工作岗位,确保全年失业登记人数控制在1.337万人以内,职业技能培训14000人,青年职业见习2000人。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利益诉求,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落实社区居民综合帮扶计划,加大“双困”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托底安置力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实施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配租工作,确保配租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各项养老服务工作,全年为本区101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积极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区。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继续抓好社区“三个中心”设施配置和功能建设,加强社区公共设施规范化管理,更好发挥“三个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作用。推进居委会硬件设施改善工作,力争年内76%的居委会综合用房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

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工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12项实事工程,进一步改善居民群众生活条件。

(五)着力维护社会稳定

继续加强和改进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城区环境。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开展大接访工作要求,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考核管理,更好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合力作用。完善问题排查化解机制,积极探索终结机制,真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解决群众合理的要求上去。

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做好矛盾排查和接待,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问题,注重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解决率,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推进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加大突出问题和群体性矛盾督办督查力度,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突出矛盾。做好奥运会、残奥会等重要节点的稳控工作。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为奥运会和残奥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措施,依法打击涉黑、涉恶、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以及扒窃、入室盗窃等严重影响治安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推进反恐斗争,切实加强重要目标的安保措施,坚决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确保不发生影响全局的事件。扎实推进街面图像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商务楼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技防设施和老式居民住宅楼安装电控防盗门等项目建设,努力创建安全社区。

(六)全力做好支援灾区重建工作

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灾后重建、对口支援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支援都江堰市灾后重建工作的部署,全力以赴、千方百计做好对口乡镇的支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归口管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努力为灾区提供所需的各类物资,支援灾区开展生产和生活重建工作;积极组建队伍并派遣相关人员,为灾区社会重建和基层政权等方面的重建提供人员和智力支持,确保将支援当地软件项目建设的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鼓励区域内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帮助其解决产品销售和旅游推介等问题,恢复造血功能,增强经济实力。坚持勤俭办事,严格贯彻削减5%经常性经费的要求,节约用好每一分钱。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执政为民理念,加强依法行政,创新运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增强政府服务能力。以建设行政效率最高、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城区之一为目标,继续深化外商投资项目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实事工程等重点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