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3 12:44: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保稳定、促发展为中心,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基本措施,充分调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通过强化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开展争创无火灾单位、社区和村屯活动,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
二、标准化管理内容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从消防工作责任、消防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防控、消防安全检查、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既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文件的具体措施,也是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标准化管理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要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作为政府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组织实施。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职能,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检查指导和督查督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落实。
各单位和社区、村屯是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各自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内容抓好落实,切实承担起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标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要依法从严监督,通过检查和抽查等办法,及时发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考评和奖惩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对所辖村、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考评,并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考评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之中。对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争创“三无”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力、火灾4项指标增幅较大,特别是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争创“三无”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民心工程。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大抓实力度,做到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全力实施。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要素要求,建立标准化体系,完成包括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公司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与自身的生产实际相结合,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核心,以公司自我管理为主,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具体开展过程如下:
一、2019年8月初成立了以副总经理郝光为组长、安全管理处、平台处、加油站等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标准化评审领导小组。正式宣布开展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工作。并进行全体动员发动。
二、2019年8月中旬,蓝天物流注安工程师高坤对参加油站二级标准化评审小组进行了标准化知识培训。
三、2019年9月初,对加油站安全生产二级标准现状运行进行了调查摸底,包括组织机构、业务流程、文件体系、人员、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状态等,并制定了安全标准化评审实施方案,对安全标准化评审项目进行了全面启动。
四、2019年9月~2019年11月修订了标准化文件的策划制定与风险评估。
1、修订体系文件架构。
2、制定了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方案,确定资源提供、职责分配等。
3、确定了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4、完成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
5、识别了适用的安全与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标准。
6、编制了相关文件。
五、2019年12月完善标准化文件
1、理顺了管理体系的结构,确定体系文件。
2、增加、补充和修订了相关文件。
六、2020年1月~2020年3月试运行与自评
1、进行运行前培训,以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与职业健康意识及对标准化规范进一步理解。
根据《关于开展落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我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管理规定》和市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落实我市建筑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建筑领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可靠、安全受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建设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均要按照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各企业必须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的相关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形成企业检查工作通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动工破土作业前,要做好与供水、供气、供电等企业的联系配合工作,对作业面的地下管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施工前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指导,按照企业“必须执行的规定、必须履行的职责、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要求,责成企业主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实现由“政府抓安全”向“企业要安全”转变。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对辖区建筑工程进行日常监管中,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和排查检查文件,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是否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对企业存在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义务,发现一处处罚一处,对不履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降低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事故责任企业及负责人,依照法律规定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制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注册执业人员记载不良行为和停止执业资格,情节严重的清出建筑市场。
二、全力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工程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将2014年确定为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我局制定了《市2014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商混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的实施计划,并开展认真彻底的自查自纠活动,深入细致地发现问题,边查边改,消除隐患。
各质量监督站在对辖区建筑工程进行日常质量监督中,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否制定2014年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否边查边改,消除隐患。
三、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进一步强化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律责任和岗位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管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强化企业及人员对工程现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控制,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积极开展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活动
倡导各施工企业按标准化施工,争创区市各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2014年,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保障性住房、一类取费的工程项目和一级及其以上建筑总承包施工资质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管理,二级建筑总承包施工资质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其标准化工地达标率不得低于企业在本市施工项目总数的80%,总体我市标准化工地达标率不得低于80%。重点推广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塔吊监控设备和远程监控系统等先进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使用不合格安全网、不符合消防规定的临设、不符合规定的起重机械,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企业岗位人员安全履职。通过标准化,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和生产水平;通过标准化,减少各类质量安全隐患;通过标准化,提升建筑行业的整体水平。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源头治理、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和更加有效的风险管控等措施,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全县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风险整治、打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基础、强化重点行业管理“五大攻坚行动”,和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两项提升工程”,努力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组,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县民政局各党组成员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督促落实,下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股,负责定期调度各乡镇、开发区、局属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进度缓慢的,将下发督办通知书、约谈相关单位。
四、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排查。7月底前,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县养老机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会议,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健全完善“五实十岗”消防责任体系,强化督导考核;指导医疗、养老机构全面落实自查自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真正实现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切实消除一批医疗、养老机构火灾隐患存量,夯实单位火灾防控基础。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的进度,12月底前,确保全县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程全部通过住建部门消防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全县养老机构全部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养老机构至少打造3处行业标杆单位(表1、表2);2021年,全面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2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2020年9月底前,民政部门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至专项行动办公室(表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分类制定整改对策,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2年底前基本整改完毕。
(三)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在今年印发《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则》,民政部门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底前,由民政局牵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表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教育。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紧密结合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火灾特点,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时间安排
自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12月)。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及时上报排查及政治结果,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召开专项行动阶段性总结会议,梳理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推动本地区、本行业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组织,定期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精准发力,综合施策。要紧抓当前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今年的安全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者的责任,落实全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持续规范运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落实《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二级达标要求,确保全市系统实现安全无事故工作目标。
一、落实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
深入贯彻学习国家局、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根据省局(公司)今年安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对照标准,制定适合单位、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工作,今年实现单位、部门二级达标目标。
(一)成立以市局(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局(营销部)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织机构。
(二)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局(公司)标准化相关文件和其他兄弟市局(公司)标准化建设成功经验,采取抽调人员学习培训、走出去、聘请专家具体指导等方式,研究制定符合烟台市局(公司)《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化标准,摸底排查,完成单位、部门达标自评工作;根据自评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合格项, 实现年底前二级达标任务目标。(详见标准化实施方案)
(三)经费保障。各单位、部门在2013年度安全经费预算上报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报经市局(公司)三项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巩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
2013年,始终抓住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程不放松,继续巩固发展建设成果,提高全员自救和防护火灾的能力。
(一)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责任自负”。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有效的人防、物防措施,确保安全。
(二)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早发现、小火灭得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已制定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避免发生“小火酿大灾”的现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熟悉消防设施,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标识醒目,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三)提高人员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要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各单位要明确各楼层、各岗位、各班组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教育常态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各单位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最终达到会自查整改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各单位招收的新员工,要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抓好季节性安全预防
第一季度,重点落实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各单位、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标准,责任到人;二是逐级签订2013年度全员安全、消防目标责任书;三是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完善健康体系相关要求和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四是抓好物流配送部的安全验收、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及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二季度,重点开展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各单位避雷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测工作;二是开展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系统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好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各单位、市局机关、物流配送部,至少搞1—2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安全管理员报考安全注册 工程师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组织20__年度参加报考安全注册工程师人员的复试;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烟台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管理资格上岗复训和培训工作。
第三季度,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针对夏季高温和雨季潮湿特点,抓好防食物中毒、防卷烟霉变、防汛等工作;二是针对国庆、中秋两大节日,各种庆典聚会频繁,人流、车流较多等特点,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车辆管理和防盗、防火等工作;三是完成职业健康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工作。
第四季度,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成健康体系的外部认证审核工作;二是抓好防火、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三是根据冬季雪天路滑、雾天增多、车辆事故频发的特点,抓好冬季车辆安全管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交通安全管理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定期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实施检查,防止带病上路;要严格控制群体乘车,如确需集体乘车的,必须选派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明确带车人;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市局(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驾驶员持证上岗(超年限审核视为无证)、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公车的规定,严禁酒后开车、杜绝超速、超限、疲劳驾车等违规行为。对专卖、送货车辆要强化管理,落实制度,控制使用。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除值班、工作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各单位、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搞好对驾驶员日常的安全行车教育,切实做到遵章守法,杜绝各类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值守,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在重大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双岗值班检查制度;对锅炉房、配电室、卷烟仓库、计算机房、各类防盗报警、电子监控系统及消防栓、自动喷淋、灭火器材、避雷设施等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功能有效,做到万无一失。
六、加强对抢险物资器材的管理
各单位、市局(公司)机关相关部门对已购买的应急物资、器材要妥善管理、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对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应急器材应有的数量和质量的完好。市局(公司)将适时对各单位储备应急器材情况进行普查,凡挪作他用,保管不善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机结合,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全区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领域)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经济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整体达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中被评为A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企业,要在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
(二)非煤矿山企业:全区现有持证且正常生产的矿山必须在年底前100%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五级),其他持证但未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如恢复生产,应在恢复生产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达标。
(三)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2年底前达标。
(四)建筑施工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有条件的一级以上施工企业和二、三级标准企业分别在年、2012年底前提前达标。
(五)烟花爆竹企业:2012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六)民爆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率100%,二级以上标准达50%。
(七)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全面启动达标活动。2012年底前,机械制造企业50%,建材、轻工、纺织、商贸企业4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底前,全区工贸企业100%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同时,力争有一批一级标准化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不低于3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安监局抽调专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推动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职责分工如下:
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经济局负责指导和推动民爆、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指导和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和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工作步骤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思路,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一)动员部署、重点推进阶段(年10月-12月)
1、安排部署。10月下旬召开全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标准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
2、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重点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和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政策要求及规范、标准,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重点推进。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和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且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典型企业,按照标准化建设程序及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高、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12月)
1、在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标准化创建工作。深入查找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工艺的安全设施以及各岗位、各工种作业行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后,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做好申报准备。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通过专项检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交叉检查等形式,推动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标准化建设大格局。
3、建立健全中介机构专家服务队伍,确保足够力量为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三)整体突破、强力推进阶段(2013年1月-12月)
采取各种宣传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覆盖面,完成国家、省企业全面达标任务。
六、考核评审
考核评审依据国家、省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考评标准、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进行。
(一)考评管理
标准化考评工作实行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非煤矿山企业,其评审、公告、授牌由市安监局实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
(二)考评标准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执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执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试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执行。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平板玻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执行。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白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啤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执行。
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A、B级企业可分别与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对应。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达标企业条件。
国家尚未制定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原则上按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为安全生产级别为A、B级的,应按新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分别对应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
(三)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自评,确定申报等级,形成自评报告。
2、申请评审。企业完成自评程序后,由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逐级签署意见(市属企业直接由市直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向经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评审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3、机构评审。评审机构收到企业书面申请和自评报告后,依据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意见,报送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评审机构对企业进行考评时,要告知负责监管和认定的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对考评的过程进行监督。
4、审核公告。审核公告的有关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受理单位,并说明理由。
5、发证授牌。经公告的企业,由有关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式样。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展开。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工作目标及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安办。
(三)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督查、日常监管等时机,采取日常检查、座谈交流、上门服务等各种灵活措施,认真督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将适时督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四)规范考评,严格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标准化考评相关规定,落实企业标准化评级的考评、公告及授牌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要加强指导服务,不得为难和刁难企业,特别是要加强标准化考核、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严格标准、规范收费,防止走过场、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
(五)建立机制,强化考核。区政府安办将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年度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各级政府安全标准化工作责任。各单位、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考核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
近一年的安全工作围绕“安全标准化”这一管理体系,主要从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三大方面开展。刚开始从事安全工作时,工作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在工作中存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在短时间内熟悉各项业务,我不断地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安全知识来充实自己,并通过“安全标准化”工作锻炼自己逐渐称为一个合格的安全员。
以下简单介绍一下我在XX年做的主要工作,以及今后工作的打算。
一、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去年9月,我参加了省安科中心举办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期培训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正处于试行阶段,它对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做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作为一名安全员,我积极主动的学习《规范》,按照10个a级要素和51个b级要素编制了详细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并按照这些要素逐步开展工作,以使规范内容真正贯穿于生产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我厂的安全生产。
XX年7月,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对工作进行了自评,评得了98分的好成绩。在此次自评结束后,对自评中不符合的项目逐一进行了整改,并于XX年12月2日至3日顺利通过了省安科中心的验收。
二、多多扎根生产一线,广泛吸取各方经验
在新的一年里,我希望自己能有更多机会投身到生产一线,因为那里能给与我成长的充足养分。只有真正扎根于生产一线,才能对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有更深入地了解,促进我更好的工作;与生产一线的职工多多沟通,广泛吸取各方经验,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拓展我的工作思路,真正实现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
在日常的工作中,同上级、机关同事、车间人员的交流比较多,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免出现摩擦。这就要求我摆正态度,积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年轻人很容易在工作中表现得心浮气躁,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就很可能考虑不够周全,头脑一冲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避免。正确处理好与其他同事的关系,积极乐观的帮助有困难的同事。
四、对化工厂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突出瓦斯、水等重点灾害预防和治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大力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建立煤矿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地方煤矿企业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地方煤矿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所有生产矿井要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要求(具体达标规划见附表),并在达标的基础上创建精品工程,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延伸到每个环节、岗位。
(二)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矿井,竣工投产前必须达到二级以上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持续保持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控制零星事故,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质量标准化建设指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生产、新建、改建、扩建的地方煤矿煤矿均列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矿井。
四、主要措施
(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施行年度考核制,以日常动态达标考核工作作为年度重要考核内容,以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动态达标。
(二)为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能够取得实效,各县(区)煤炭局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加强政策引导、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安全标准化达标年活动深入、扎实、稳步地开展。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要注重实际,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区队、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主导作用;大力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六个三”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煤矿区队、班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同时要注重过程控制,坚决防止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务求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四)各县(区)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省、市下发的相关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考核,确保考核质量。矿井每月、县(区)煤炭局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标准化检查,市安监局(煤炭局)每半年将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各县(区)煤炭局要根据日常动态达标情况和年度考核情况,在7月底和12月底对各煤矿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排名。年终,市局除按照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考核外,还要检查各县(区)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各项制度、考核办法及基础资料建档等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各县(区)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加快建立和完善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狠抓落实,严格监管,扎实推进全市地方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健全机构。各(县)区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组和具体管理机构,明确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完善办公场所和条件,配备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人员机构的有效运行。同时,要重点督促技改煤矿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组织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创新管理方法,落实工作职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各县(区)煤炭局要于2012年元月25日前将安全标准化工作活动实施方案与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上报市煤炭局监管一科。
(三)完善制度。制度建设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的保证。各县(区)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健全和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培训、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制度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严格考核,使煤矿各生产系统和环节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点、线、面达标向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的提升。
(四)加强培训。各县(区)煤炭局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和《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不断创新优化培训方法,通过专业标准化标准的培训使每个员工掌握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断增强员工自主保安意识和操作技能,为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同时针对特殊岗位人员队伍,要按相关文件要求做到由招工为招生,从而提高特殊岗位人员业务素质。
(五)加大投入。各县(区)煤炭局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明确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煤矿矿长是瓦斯治理利用的第一责任人的现实性。煤矿企业要加大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投入,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不断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装备水平。同时要强力推进煤矿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煤矿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井下人员定位五大系统,并做好下一步矿井紧急避险系统的实施工作。
(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煤炭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了解本辖区煤矿的安全管理状况,掌握煤矿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要认真检查《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中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重复发现同类安全隐患的矿井,要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未如实填写台帐或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及时自行停产整顿的矿井,将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责令停产整顿。
(七)加强应急管理。煤矿企业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方案和应急管理办法,注重与社会应急组织体系相衔接,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保证遇到险情时能够安全撤出现场作业人员。同时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相应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八)加强监管。各县(区)煤炭局作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必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本辖区煤炭安全监管力量,加强行业监管。各县(区)煤炭局要结合本辖区地方煤矿实际情况,建立煤矿分类管理制度。矿井“采、掘、机、运、通”是重点,“一通三防”是重中之重。首先要突出“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关键环节,着重在事故多发点、管理薄弱点上下功夫,要突出抓好高瓦斯、双突矿井及受水害威胁大矿井(特别是杨庄矿周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开采行为。针对改扩建矿井要加强监管,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到期关闭矿井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坚决做到到期之日既是关井之时。
(九)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各单位和各煤矿企业要通过会议、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材料等各种途径和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的重要意义,宣讲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办法等,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基础工作。
六、奖惩制度
(一)年内发生伤亡事故或发生重大涉险事故的煤矿企业,一律取消当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审资格,下年度只能参与评审二级及以下安全质量标准化。
(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将作为市局对各县(区)煤炭局年终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0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2011年,国务院继续下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在这两个文件中,国务院安委会还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活动开始在全国几大重点领域推广开来。
为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交通运输部于2011年6月印发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2年4月颁发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交安监发[2012]175号),2013年相继编制出版了系列教材资料和建设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强调按照要求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2015年前实现达标。
按照方案的管理分工,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珠航局)负责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评审管理。该局提出了推进企业全面达标的工作目标。即力争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2013年底前达标,省际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达标。
那么,2015年收官在即,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交出了怎样的答卷?
虚工实做,下潜提效
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珠航局来说是全新的,亦是艰难的。2015年前完成既定目标,时间紧迫。
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文件要求,珠航局相继制定了总体实施方案和配套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四批考评员、自评员培训,并在水系组建了8家考评机构。
首先是完善了组织和领导。成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权限和责任部门,并在专班人员的努力下,开展企业摸底、思想发动和宣贯部署。尤其在2013年第三季度集中力量,重点强力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达标考评,按期完成了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危险品运输企业12家阶段性目标任务。据统计,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普货运输企业尚有265家,截至2015年7月底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受理申报考评企业114家,申报率43%,2013年底以来已通过达标考评并公示和发证企业71家,仅为2015年底目标要求的26.8%。
为理顺工作程序,规范考评流程和考评行为,珠航局印发了《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考评机构管理办法》、《考评员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管理办法(简称“一方案三办法”)。制定了《关于受理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达标申请和实施考评的通知》,统一了企业申报材料的内容格式,细化了企业开展自评和达标考评16大类指标。
同时,严格考评员、考评机构的审核和准入关及企业自评员的培训质量。组织对通过考试拟申报考评员的相关人员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进行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费用催缴、认定、数字证书发放及资格证书制发工作。与此同此,还印发了《直接认定从事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资格的通知》,开展考评员的直接认定工作,先后认定考评员200多人。
为便于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取得数字证书的情况,珠航局印发了《关于组织集中办理企业单位数字证书的通知》,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费用催缴、认定、数字证书发放工作,组织办理发放了数字证书200多份。
由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需要多方联动推进。企业是达标考评的客体,也是达标创建的主体,考评机构是实施考评的主力,也是考评质量效果的关键,珠航局起着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和审核把关的作用,是达标考评工作的主导者。
该局在组织四期考评员自评员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发动各地市行业管理部门和考评机构积极主动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工作,让企业明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帮助企业学习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文件精神和考评指标,明确达标创建方法和考评要求,从而增强企业创建达标的信心和主动性。
同时组织现场观摩、相互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企业达标创建指导和辅导,解决企业不懂不会不主动的问题。并协调各地市行业管理部门支持考评机构、考评员或有资质的咨询服务组织与企业对接,对企业开展咨询活动,帮助企业提高达标创建水平,加快达标工作进度。
为确保考评质量,加强达标考评后期的监督管理,对承接了达标考评任务的考评机构和考评员进行跟踪了解考评质量效果情况。限制能力差、考评效果不理想的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参与考评活动,鼓励和扶持能力强、考评效果好的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参与企业咨询服务和达标考评活动,确保考评活动规范、公正、高效。在考评活动中,要求考评机构注意与属地管理部门搞好对接配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协商各级地市港航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和扶持考评机构开展工作,在确保考评质量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加快考评进度,确保达标创建目标任务完成。
面对困境,“化腐朽为神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同样面临了各种问题。
首先是企业申报达标考评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高。海事对航运公司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有法律作依托,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缺乏配套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大部分企业却抱有评不评都一样的心理。
交通运输部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法律手段督促达标,但现实是交通运输部安监司与水运局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将安全达标与行政许可有机结合起来。
再者,考评收费问题对水系中小企业来说一直是影响企业积极性的因素之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各地区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不得收取费用。从目前掌握到的情况看,有的主管机关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广西交通厅等实施标准化虽然对考评企业收费,但也争取到对获得达标的企业在税率和保险方面的优惠配套政策,而考评机构需要向申报企业收取考评费用,且无其他优惠扶持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工作难度。
在推进考评中珠航局还发现,由于省际水路普货运输管理权限的调整,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调整为广东和广西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承担,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委会有关文件明确的“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珠航局行文建议将省际普货标准化建设工作移交相关省级主管机关,至今未有书面回复。
另外,企业获得达标证书后,日常监管中发现有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的,如何注销证书或收回证书缺乏有效管理措施,下一步如何推进标准化建设要求方向亦尚未明确。
然而,在困境中,珠航局依然“化腐朽为神奇”,总结出一套高效的经验做法。即实行企业属地管理的备案措施和要求考评机构派出的现场考评组组长人选必须由省市地方港航管理部门的考评员担任等有效措施,发挥所属行业管理机构的作用,调动地市港航管理部门从属地监管角度抓好本地区企业的达标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支持和督导行业管理部门唱主角,上下合力推进达标创建工作。
同时要求相关行业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尤其要求辖区各市航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提出考评申报。并积极引导考评收费,维护考评工作秩序,促进考评工作健康发展。组织考评机构签署了《西江干线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机构行业自律公约》,要求考评机构要引导企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辅导企业对照我局印发的实施细则开展自评。
意义深远,鼎力前行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活动,向来意义重大,且这项工作,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
这是交通运输部贯彻国务院在新时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客观要求而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是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和源头上抓好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设。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可以为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提供重要依据。实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各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不同安全生产水平的企业数量,为加强全行业安全监管提供有效的基础数据支撑。
据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还可以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能力,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保证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一致性,促进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关键词: 活动开展 现场文明 安全施工 继续开展
中图分类号: TU71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333省道兴化段改扩建工程施工5标路线起于231省道终点至兴化高邮界,标段全长6.7km。其中南官河大桥上跨现状Ⅴ级航道南官河河道,规划为Ⅲ航道,桥梁中心桩号为K42+024.3,跨径布置为:9×30+54+90+54+8×30m;主桥为上部结构采用(54+90+54)m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引桥上部采用30m装配式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全长715.2米,桥梁下部结构为直立式墩、柱式墩,肋板式台及钻孔灌注桩基础。
我S333XH-SG5标项目部根据指挥部《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开展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编制《“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积极组织各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在活动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确保了我标“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公司对此次活动非常重视,给予全力支持。项目部强化“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部门、施工队长为成员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施工队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项目总工负责各专项方案的编写、实施专职安全员负责各专项方案的落实,小组各个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各项内容。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驻地、项目部、施工队生活区进行专项检查,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针对性的部署和改进。各级部门签订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将平安创建责任制落到每一个班组和每一个工人。
三、强化教育、广泛宣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1、加强宣传
针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动态发展的特点,项目部采取各种方式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建设“平安工地”的宣传力度。一是现场宣传。在施工现场挂设宣传横幅26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志标牌90幅、开辟宣传栏1个,并对宣传横幅、宣传栏内容和形式做出了严格要求。在工人上下班路段悬挂张贴各式标语标牌。二会议宣传教育。每周项目部工地例会都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方案等资料传达到每个施工班组,让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都清楚的知道“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内容、意义,增强全员的创建“平安工地”思想意识;
2、全面落实安全教育。
针对施工人员培训经常遇到的“课上听课下忘”的问题,我部根据工地实际,专职安全员将安全教育中的重点、难点,操作实践部分搬到施工现场,利用上班前的时间,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教育。项目部还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在施工中表现优秀的班组和职工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照要求操作的职工,将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同时根据现场作业检查情况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加强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制度建设
项目部建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所有人员的安全职责、管理目标,形成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项目部依据《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标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风险告知制度等安全规章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等制度。确保了工程施工安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项目部安全科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科室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以平时巡检为主,专项检查为辅(每月定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定时定人整改消除,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账。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进行全面复查。由项目部机电班长牵头,全面提高各级电工的临时用电管理能力、水平,从总配电箱开始一级一级配电箱开始查找,确保每条用电线路的安全可靠,建立安全巡查记录和档案,同时购买更换老旧的三级箱、末端箱,确保每箱、每级皆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指南》的要求,我部共对临时用电进行了二次大规模的整改行动,目前全线临时用电基本符合要求。
六、内业资料整理
内业资料整理也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作,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对内业资料中的各项不同的内容进行分类归档,按照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档案,共设12大类、几十余种安全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并附图像资料。
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项目部在各施工队、搅拌站配备了节能低耗供配电设施,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施工区、生活区进行统一消防规划,按标准配备了消防器材。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定期培训现场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按季为现场施工人员发放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按月为特种作业人员发放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现场搭设钢筋加工棚、高空作业操作平台、安全通道楼梯,便桥陡坡处、基坑开挖处、盖板涵围堰处等临边位置搭设钢管栏杆和安全网,进行临边防护。
我标段在主要交叉路口都安装规范化的安全标志、标牌,231省道、233省道段通行路段都设置限速标志标牌、减速带和振荡带为安全行车提供保障。
主墩和水上作业时设置钢管栏杆和安全网,同时配备救生圈和救生衣。在航道位置处设置防撞墩和航道标志标牌,为航道安全提供保障。
钢便桥上下游河道设置航道提醒标志、在钢便桥上设置航道安全行驶标志、标牌。钢便桥设置限载和限速标志等,确保安全。
项目部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八、结束语
根据活动步骤及333省道建设的实际,结合上级部门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要求,认真学习其他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经验,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我S333XH-SG5标推广应用。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各部门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继续开展和落实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 “平安工地”建设进程,打造一流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XX年年是**区“十一五”规划的全面铺开之年,是“大运”筹备工作的起步之年。城乡一体化和“大运”给我区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也使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挑战。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 “综改综治保稳定,化解矛盾促和谐”这一工作主线,围绕区安全生产总体工作思路和市局的部署,在安全生产上围绕 “一个攻坚”、“两个落实”、“三个推进”、“四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在全区安监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的整治。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XX年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
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 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手段还比较单一。
虽然XX年年做了大量的宣传培训工作,但创新的力度不够,标语式、口号式的宣传比较多,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作品比较少。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原有达标成果、提升达标等级水平、扩大企业创建面、保证达标质量”的原则,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依据,在全镇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范围目标
(一)实施范围。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在以下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等。
(二)目标任务。从今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1.年底前,规模以上(指主营业务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下同)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含往年已达标的)达到30%以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5%以上;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3.年底前,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4.年至2014年期间,每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和大型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列入下一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计划。
5.2015年底前,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等级。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4号),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规范为一、二、三级。原省级标准化达标和我镇规范化企业创建将于今年底前完成扫尾工作,以后逐步引向全国统一的考评等级。我镇今年规范化复评企业原则上全部开展标准化创建。
(二)考评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贸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工贸企业(不含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考评,国家暂无标准的,原则上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并参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定。
(三)考评程序。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84号)精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本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
2.机构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提出书面评审申请。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相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
3.媒体公告。市、区安监局依据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告。一级企业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告,二、三级企业分别由省、市安监局或委托区安监局公告。
4.发证授牌。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对达到安全标准化企业颁发等级证书、牌匾,并负责标准化企业证书、牌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分级监督管理;各级证书、牌匾的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监制。
5.证后管理。企业取得标准化证书后,每年进行一次自我评定,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达标等级;区安监部门、乡镇安监所和其他区级部门加强对达标企业进行日常检查或抽查,并对检查或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达标企业三年到期后,安监所将督促达标企业做好每3年一次的复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为全面推动我镇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云龙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安委会成员单位、规模以上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组织、部署和实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安监所牵头组织实施,工商、国土、质监、交通、公安等部门配合。
2.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云龙派出所牵头组织,镇综治办、文化站、工商、各行政村等配合。
3.三星级以上饭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云龙派出所牵头组织,镇综治办、文化站、工商、各行政村等配合。
4.房屋建筑工程企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安监所、各行政村等配合。
5.水利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农办牵头组织,各行政村等配合。
6.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下应路政中队、姜山交管站、各行政村等配合。
7.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由姜山交管站牵头组织,横溪交警中队、各行政村等配合。
五、实施步骤
我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阶段(年7月30日前)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订本部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动员部署,并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各责任单位请于7月28日前报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年8月至2015年10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领导,帮助指导辖区内(本行业)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请于每年11月25日前,将本部门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报送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将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不断完善信息管理、激励约束等工作制度,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对各相关部门开展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顺利推进。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成立达标组织,明确达标目标,开展动员培训。要从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进行逐项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评申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总结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相关部门请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本部门五年来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报送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水平的需要;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继续发扬“求实、敢为、争先”的鄞州精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全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合力。要把“三思三创”的工作要求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行动当中,深入基层、企业,加强专题服务指导,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重点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办法和措施,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要督促企业做到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达标工作,注重整改落实,确保企业达标质量。要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对在规定期限内仍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